2011年2月1日 星期二

新聞自選輯 20110201 江國慶冤死篇

江國慶冤案 馬英九道歉 江母不領情:先恢復兒名譽

空軍上兵江國慶15年前遭冤殺案引爆社會怒火,作 為三軍統帥的馬英九總統在真兇許榮洲落網後第4天,昨終於打破沉默公開道歉,「身為中華民國總統,有責任代表政府公開向江國慶和他的家屬道歉。」還指示國 防部研究協助透過法律程序,平反江國慶名譽,並積極協助家屬辦理賠償事宜。但江媽媽對此遲來的道歉不領情,她說:「我不能接受!」兒子名譽未恢復前,就算 總統親自道歉也不接受!網友在馬總統臉書痛批,傷害已造成,說千萬次道歉有用嗎?綠營認為道歉慢半拍。


1996年空軍作 戰司令部謝姓女童遭姦殺案,軍方認為江國慶涉案,反情報隊對他違法禁閉及37小時疲勞訊問,取得不實自白書,1997年迅速將他槍決。江父不斷奔走喊冤陳 情,去年5月監察院公布江國慶遭錯殺調查報告,除糾正國防部,也要求司法單位重啟調查。台北、台中檢方重啟偵辦,發現真兇是同營士兵許榮洲,許也

國防部長今訪江家
國 防部前天發聲明,對謝姓女童案造成社會關切與紛擾深表歉意。馬總統對此並不滿意,國防部昨上午再發新聞稿對江家致歉,並將積極協助辦理賠償事宜。馬總統昨 晚也在臉書上表示,發生這樣的事讓他痛心,雖無法挽回江君年輕寶貴的生命,但希望能夠撫慰家屬心靈,尤其是去年含恨而逝的江父在天之靈。而國防部長高華柱 今天將親赴江家,正式向江國慶及家人道歉。
對馬英九要求為江國慶平反及賠償,國防部表示,江案目前已提非常上訴,由最高法院審理中,刑求部分則由「軍司法聯合專案小組」偵辦,國防部將依規定積極協助家屬辦理賠償及平反名譽事宜。
法學教授陳長文認為,馬總統道歉已代表國家對江國慶及家屬說「對不起」,因法律沒有任何條文可平反死亡者,他道歉即「已經為江國慶平反」。
不過律師高涌誠指出,軍高檢雖對江案提非常上訴,因江國慶已死,最高法院縱使將原判決撤銷,無論發回更審或自為裁判,結果多是不受理。他認為要得到「江國慶無罪」結果,唯有聲請再審,等江獲判無罪,才能啟動冤獄賠償與國賠。

聲請再審曠日廢時
律師余文恭則說,已證明江被誣告,可直接用《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第3款規定聲請再審,「不管法律規定如何嚴格,都應為家屬找到出路。」
參與江國慶平反行動的律師尤伯祥認為,走法律程序為江平反曠日廢時,政府除道歉外,最快方式應由國防部出面,以行政程序與家屬協議國家賠償,不必等司法判決無罪再啟動國賠程序。
綠委蔡煌瑯說,江國慶是軍人身分受刑,馬英九若有誠意,應以三軍統帥身分恢復其應有身分與名譽。藍委林郁方說,總統代表國家,某程度上就達到平反效果,政府除要恢復死者名譽,建議國防部長和馬總統都到江家,聽聽家屬意見。
馬 英九表態致歉後,江媽媽聞訊劈頭就說:「我不能接受啦!」她要政府直接撤銷兒子死刑、直接判無罪,還兒子清白,即刻恢復兒子名譽!「這些沒做到的話,就算 總統當面致歉,我也不會接受!」她認為兒子被抓去判刑殺害,現在要她「依法律程序平反」毫無道理。現階段她對賠償事宜沒多想,至於是否原諒那些涉案軍官? 她態度強硬說:「不可能,我不會原諒!」希望快點揪出殺害兒子那些劊子手,讓他們接受法律制裁。

網友:有說等於沒說
網友則口徑一致認為馬英九「有講跟沒講一樣」,rappig覺得這是「出來說給他的選民聽的」,orfan也說:「回這種應也需想那麼久嗎?」luaniu更痛批:「有說等於沒說,果然是口號治國。」
綠委蔡煌瑯批馬英九是看報治國,看到民調有97%民眾對政府產生不信賴感,才趕緊出來道歉,雖慢半拍,但有道歉總比沒道歉好。藍委丁守中則說總統的做法是正確的,因政府是一體的,現在政府對過去的錯誤要概括承受。

軍方供掌紋重驗 竟獨漏許榮洲 檢認有蹊蹺 命警採樣才翻案

空 軍上兵江國慶遭軍方冤殺案,刑事局昨罕見公開說明指出,去年台中地檢署重啟調查女童姦殺案時,刑事局受命重新比對案發時的所有證據,沒想到軍方提供案發時 兩百多名嫌疑人掌紋中,涉嫌最重大的許榮洲掌紋資料竟完全沒提供,懷疑軍方刻意隱匿;後來,經檢察官簽發「鑑定許可書」,直接取得許的掌紋比對,才洗刷江 國慶冤屈,而檢方也將追究鑑識疏失。

刑事局表示,1996年9月12日,謝姓女童在空軍作戰司令部慘遭姦殺,兇手在案發廁所窗戶橫隔木板 上,遺留半枚染有被害女童血跡的掌紋,軍方透過台北市警局鑑識中心,將涉嫌人的掌紋資料送來比對,當時資料中曾見「許榮洲」掌紋,雖比對「未發現相符」, 但不代表許榮洲無嫌疑。

空軍:警沒搞清楚
去年7月,台中地檢署重啟調查時,鎖定許榮洲可能涉嫌謝姓女童命案。當時,刑事局主動向軍方調閱當年嫌疑人掌紋,軍方這次提供兩百多名嫌疑人的掌紋資料,二次比對後結果仍與先前相同、沒有新的發現。
但令刑事局訝異的是,他們發現,軍方送來的資料竟無涉嫌重大的許榮洲,承辦檢察官認為事有蹊蹺,簽發「鑑定許可書」,鑑識人員才得以重新捺印許榮洲的指紋、掌紋比對,發現掌紋特徵點吻合,許榮洲確涉有重嫌。
資深鑑識人員透露,因掌紋比對比指紋比對困難許多,加上當年案發現場遺留的半枚掌紋遭血跡蓋住部分特徵,但恐因軍方捺印涉嫌人指紋、掌紋方式正確與否,增加鑑識難度,所幸近年鑑識技術也不斷增進,透過增顯反差等方式,增加鑑定的準確度,才還原真相。
對此,空軍司令部昨表示,去年台中地檢署與警方曾到空軍司令部,就謝姓女童命案的所有事證進行勘查,並扣留多項事證卷宗攜回,其中包括江國慶、許榮洲等人事證,而事後警方也未發函司令部要求補許榮洲等卷宗。官員還說,警方可能有人沒有搞清楚狀況。

網友怒「槍決狗官」
對於江國慶案翻案後,網友也在臉書發起「江國慶冤死案。您該正視,連署關懷,追究相關人員的刑責。」連署活動,3天來已經有超過6000網友連署響應。
網友呼籲檢方將涉案人依《刑法》枉法裁判、濫權追訴、凌虐人犯、公文書登載不實及業務過失致死等重懲,並拔除官階、取消一切所有的18趴及終身俸的福利。有網友痛罵:「槍決這些狗官!」「把那些星星全部摘下來!」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吳豪人也批評,當時加害人不出面,被害人家屬心中不平根本難以撫平,呼籲軍方應將人交出來、公布其姓名,讓他們受輿論公評。

許榮洲父喊冤 「別讓我兒變冤大頭」

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案檢方重啟調查,嫌犯許榮洲坦承犯案被羈押。他父親昨為他喊冤,說兒子曾親口告訴他,軍隊案子不是他幹的,希望檢調查清楚,「不要讓我這個孩子,15年後,再成一個冤大頭!」
許榮洲的父親幾經掙扎,昨天他鼓足勇氣替兒子辯駁表示,15年前,兒子就被叫去驗DNA、測謊、手印、種種模擬,但都證明該案與兒子無關,「15年後,你莫名其妙把他抓走,說有他的掌紋,做他父母親的人能心服口服嗎?」說到激動處,一度哽咽。

盼警別誘導辦案
許父說,兒子2歲時曾嚴重發燒,長大後騎腳踏車又傷到腦部,智商只有10歲左右,沒有思考能力,希望警方不要為了破案誘導或逼兒子認罪,讓兒子當替死鬼。他還說,希望法官別讓江國慶冤案再度發生在兒子身上。
檢方調查,謝姓女童在1996年9月遭姦殺,隔年5月4日,許榮洲就因大中保齡球館女童性侵案,被台中警三分局逮捕,隔天,許首度向軍事檢察官坦承犯下謝姓女童姦殺案,軍方大為震驚,再派員複訊仍得到同樣自白,5月6日,許配合現場模擬,詳細交代犯案流程。
監委去年調查指出,當時許榮洲自承事發當天上午,他與另一名陳姓士兵看見謝姓女童在福利社交誼廳看電視,他向陳兵說:「裡面有一小女孩,我想玩一玩。」陳兵回答:「我也要一起玩。」兩人分抬手腳把女童抱進廁所。
許 榮洲供稱他先脫掉女童衣褲猥褻,陳兵在外把風,7、8分鐘後,換陳兵進廁所,他到門口把風,6、7分鐘之後,陳兵出來說女童已死,靠理髮部牆上約40公分 處有血跡噴濺,便池上有血跡及腸子一小節掉進去。他與陳兵合力把女童從窗戶塞到室外,再找三合板覆蓋屍體後,一同清洗廁所。
但本月28日,許榮洲接受檢察官偵訊時否認犯案,經播放當年模擬畫面和血掌紋,許才坦承姦殺,但沒有共犯。律師何志揚認為,雖然許的供詞有變,但他在被發覺犯罪前,主動供稱性侵女童,符合自首。

刑責追究 軍檢若濫權害命 仍可追訴

江 國慶案已15年,監委楊美鈴昨指出,雖然江國慶案已超過《公務員懲戒法》10年的追訴時效規定,但刑事責任仍可追究,其中濫權追訴處罰罪,若濫權起訴因而 致人於死,可處無期徒刑,追訴時效可到20年。但檢方表示,必須查出當時承辦的軍事檢察官或承審的軍法官明知江國慶無罪,還讓江受追訴或處罰,追訴時效才 可到20年。
檢方偵辦江國慶被刑求逼供案,調查國防部前部長陳肇敏、李天羽等人是否涉及凌虐人犯、強制等罪嫌,但這些罪嫌追訴時效最多十年,追訴陳等人的時效已消滅。

陳肇敏仍有退休金
另 一方面,監委楊美鈴表示,去年五月監委就江國慶案糾正國防部時,曾要求追回相關軍方人員的功獎,外界質疑追回功獎有何意義,不過,軍方的功獎可換錢,若功 獎撤回,給付就喪失效力,屬於不當得利,自然就可追回。至於退休俸給的追討,楊表示,司法院有意修訂《公務人員懲戒法》,曾詢問監院的意見,監院建議增訂 可追回退休俸給,才不至於造成無法追回退休俸給的困局。
至於陳肇敏涉及江國慶案,是否影響其退休金?銓敘部退撫司長呂明泰說,依法,公務員除非死亡或被褫奪公權才會影響其退休金,陳如果真的被判刑褫奪公權,退休金才會被停掉。

家書控訴 辦案教官扮白臉 誘江入罪

被誣指姦殺女童遭冤殺的空軍上兵江國慶,曾於家書自述,有教官扮白臉稱:「你很像我弟弟,沒關係我們會幫你。」還教他於開庭時「檢察官問什麼就答什麼,這樣教官才能救你」誘導他寫下自白書,江國慶於信中不滿控訴,對方利用言語欺騙,使他踏入陷阱害他成了兇手。
經《蘋果》追查,扮白臉教官就是現任空軍松山指揮部軍機檢查科科長何祖耀。《蘋果》昨聯繫何祖耀,但未獲回應。
當 年江國慶在獄中寫給父親的家書中,詳述當時任松山指揮部上尉保防官的何祖耀,引導他寫下自白書的過程,內容寫道,「何上尉還用一旁安慰的口吻,你很像我弟 弟,沒關係我們會幫你,這正和我說的『教官用引導的方法教導我寫自白』,且說過他們會幫我、承認沒關係之類的話不謀而合,並非我捏造,而是真有其事。」
江並於信中描述,「寫完自白書後,教官又跟我說,等一下司令會來,跟司令求情,司令會救我,還有要開庭,檢察官問什麼就答什麼,這樣教官才能救你,還有等一下要到現場,就照自白書上,還有剛才問你的照做就是了!」江國慶痛罵,他就是在一連串引導寫下自白書,使他成為兇手。

逼看女童解剖影帶
江國慶家書除提及軍方扮白臉手段了得,扮黑臉的刑求手法更令他受不了。江國慶稱當時他被逼觀看女童解剖影帶「我說不想看,那人說沒關係,叫我陪他看」他此番說法昨獲證實。
另 外,一名曾擔任空軍司令部福利社員工的陳先生昨也跳出來表示,當初他在司令部開福利社,案發後與19歲姪子都被當作嫌疑犯訊問,光是按指印就被要求按了十 幾次,每次都說按得不清楚,被用拳頭敲打每個指頭,甚至拿開水加鹽巴讓他洗掉手指上的印泥;陳先生說,「我是一般百姓、超過40歲的社會人士,軍方都敢這 樣,說那個小兵沒被屈打成招,你相信嗎?」
針對軍方扮白臉誘江國慶入罪,資深刑警說,此為警方俗稱「黑白雙唱」辦案技巧,目的在於取得嫌犯的信任,突破其心防,辦案人員先扮黑臉對嫌疑犯採取恐嚇、嚴厲的言詞,不讓犯嫌有狡辯機會,之後再由白臉登場扮演開導、安撫角色,很容易達到效果。

最快年後傳喚 李天羽 陳肇敏

15 年前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命案,不具軍司法警察身分的空軍反情報隊涉刑求上兵江國慶認罪,害他遭冤判處決。當時任空軍總司令部政戰部主任、國防部前部長 李天羽昨打破沉默,強調不清楚反情報隊是否刑求,但願接受約詢,說明當年將全案移交反情報隊偵辦過程。檢方透露,不排除農曆年後傳喚李天羽、陳肇敏等人說 明。

反情報參謀官否認刑求
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空軍司令部政四處表示,女童命案是在1996年9月18日奉當時總司令黃顯榮命 令,由憲調組、刑事局偵四隊負責調查,但調查三周後仍無所獲,時任作戰司令部司令的陳肇敏則在同年10月2日專案會議中,裁示由總部政四專案小組接手偵 辦,反情報隊在4日約談時,江國慶便向專案小組坦承殺人。
當年指揮政四專案小組的李天羽昨說:「專案小組辦案過程,我不太清楚,也沒進過偵訊室。」他表示,全案已進入司法調查,不便多作說明,但強調「事實終會有澄清的一天」。另涉刑求江國慶的空軍前上校反情報參謀官柯仲慶昨發聲明,否認刑求取供,強調願受司法調查。
檢方則表示,已向軍方調卷,傳喚包括江國慶當時服役的連長、副連長、排長及檢舉江國慶涉案的檢舉人等22人次,並會傳李天羽等人說明。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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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官會幫你…」江國慶家書 字字不甘心

江國慶一九九六年三月寫給父母家書中,詳細寫出軍方如何對他逼供,讓他莫名其妙成為殺人兇手,江國慶感嘆,「死刑」一場假戲真作,不知不覺中他竟成了兇手,成了一個慘無人道、嗜血如命的魔鬼,忍受大家的辱罵。

以下為江國慶家書的摘要,為求存真,本報未做更動。

要懲罰我沒按照劇本表演

我還能說什麼,彷彿我的死是應該的,然而真兇呢?大概在大笑,並且計畫下一次該在那個角落定點再度犯案吧。但誰知道,誰來關心,誰來同情我。難道一定要等到下一位無辜的受害者祭出生命時,大家才來注意檢討嗎?那麼誰來償還我的傷害及一條命,和父母的傷心與難過。

判決完畢以後,想起孤立無援的自己,不覺悲從中來,半年多的種種折磨讓我心灰意冷,面對別人冷嘲熱諷,更叫我百口莫辯,難道世上竟有如此不公平的事嗎?

開庭形同虛設,無論我或律師所提出的任何一項疑點請求調查,皆被呂審判長德義毫不考慮的駁回,我心中的痛簡直如刀刺般,為什麼就不肯花一點時間讓我來證明清白呢?

如此快速的開庭究竟表示什麼?是不是和總部教官一樣,只會趕快脫手這燙手山芋呢?還是要懲罰我沒有遵守諾言,從一而終的按照劇本來「表演」呢。

我在服役期間表現良好,奉公守法,故派至營站工作擔任收銀員一職。因為稱職,本因三月一輪的規定,我卻擔任了五輪至退伍前夕。長官們的嘉許猶然在耳,就連雇員小姐也稱讚不斷,但一場晴天霹靂改變了我榮退機會,也改變了我的人生。

一手摘我眼鏡一手要打我

在莫名其妙狀況下被軍官帶至一小房間,在我正前方電視突然打開,繼而畫面傳來一個人解剖畫面,詢問之下為女童之解剖錄影帶。我覺得很噁心,叫他關掉,但他卻說不行,因為他沒看過要我陪他一塊看。而且還叫我猜猜看兇手是何許人也,我回答變態的傢伙吧。

過了不久,自稱為總部的長官進來二名少校、一名中校。中校一見我立刻衝上來一手摘了我的眼鏡,另一手欲打我。隨後命令我站在桌上,最後叫我跪在椅子上,並喝令注意看電視,這時背後突然被上校偷襲打了三、四下。

戴上手銬到另一小房間

上校說,「江國慶,我們找你找的好苦啊」。此時另一名中校接著說,「待會要帶你到三個地方,你知不知道啊?」我說「不知道」,這時就見他拿出電擊棒,叫我再猜猜看,我仍答「不知道」,結果就被套上眼罩、帶上手銬到另一個小房間。

房間內有強烈燈光射向我的臉,有四位軍官輪流問我問題,當時心中很害怕,因為這種情形只有在電視或電影上看過,而且是用來拷問間諜或重刑犯才有的情節,怎會發生在我的身上。

一名中校對我怒罵說,「你若不是兇手,那麼為何在垃圾桶內找到的衛生紙褲子上的血跡是怎麼來的」。我說,「真的不知道,因為當天中午我確實沒有離開營站。」

軍官一直強調「你不承認也沒關係,光是這些證據就足以判你死刑,你說沒有,為何測謊卻沒過。」

將電擊棒放我的鼻尖

接著另一位鄧姓少校將電擊棒置放於我的鼻尖,威脅我「你不要執迷不悟,教官找你來是為你好,教官會救你,只要你合作幫我們解除壓力,保證你沒事。」

接著自己被拉去做自白書,教官還在旁用引導的方式,譬如「你12點時應該走到廁所啦,接著不就遇到小女孩了嗎等」,東加一點,西加一點,更加上我一夜的折磨和心中的恐懼,「合作」出一篇令他們滿意的作品。

完成後教官還命令我,「待會檢察官問什麼,你就如此回答,爾後倘若任何人問你,也依此而言。只有這樣合作教官才可以幫你,大家都會沒事。」

我不甘心,我不甘心

唉!畢竟我只是一個小兵,沒有任何強力的後盾可依靠,為我洗刷冤屈。「我不甘心,我不甘心」。

馬總統道歉 促平反江國慶名譽並賠償

江國慶疑遭錯殺案,馬英九總統昨晚在臉書上表示「深感痛心」,並透過聲明,向江國慶和家屬及全國人民表達歉意;馬總統並要求國防部,透過法律程序平反江國慶名譽,協助家屬辦理賠償事宜。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宣讀聲明說,馬總統對國軍發生此一案件「深表遺憾」;身為中華民國總統,馬有責任代表政府公開向江國慶和家屬道歉。監察院已提出糾正,國防部對所涉違失應深自檢討,後續責任追究依法盡速進行。

對軍中發生此嚴重侵害人權的事件,造成社會不安,馬總統也向全國人民表達歉意,並要求國防部嚴肅檢討,「絕不容許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羅智強表示,人權保障與司法改革是馬總統最重要的政治理念;此案發生在十多年前,但顯示政府仍有需要改革之處,不能容許無辜者受冤,一定要司法勿枉勿縱,厲行法治,保障人權。

國防部昨天也再次致歉,坦承當初處理過程「確有疏誤不當」,造成江國慶和其家屬「無法彌補的憾事」,除深切檢討、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外,也鄭重向江家人表達最誠摯的歉意,後續將積極協調辦理賠償事宜。

沉默數天後,時任空軍總部政戰主任的李天羽昨天也首度出面表示,自己對當年反情報隊辦案的細節「不太清楚」,也沒去過偵訊室;全案現已進入司法調查階段,他願向專案調查小組說明,但目前尚未接獲約詢訊息。

當年擔任空軍反情報上校參謀官的柯仲慶,昨天也透過律師發表書面聲明,強調所謂非法刑求取供「與事實不符」;後續願意尊重及配合司法機關接受調查,對各項疑點作全盤說明,釐清社會各界疑慮。

江國慶冤死如要恢復名譽,法界人士認為江母可以發現新事實、新證據向軍事法院聲請再審程序改判江無罪,洗雪冤屈,才可適用冤獄賠償法規定,由江家向軍法單位申請最高三千萬賠償。

法界人士表示,軍方若要表現誠意,應協助江家聲請再審,這也是馬英九總統所指,依法律途徑協助江家的真正做法。

江母:兒子自白書是刑求下寫的

「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啊,面對審判結果相當無奈,台語有句話說『別人的孩子死不完』。我恨,當初因為怕死才配合軍方案發現場模擬表演,結果卻換來死刑。」遭刑求冤死的江國慶母親王彩蓮,昨天向記者讀完兒子家書中這段文字,早已淚流滿面。

王彩蓮眼眶泛紅說,以前每次和已故的老伴,讀到江國慶被電擊棒刑求段落,老伴還會說「這是血的家書啊!」

王彩蓮說,刑求兒子的那些軍官實在太可惡了。她要馬總統替她主持公道,為何國防部前部長陳肇敏可以步步高升?陳肇敏至今沒有一句道歉,她無法原諒陳肇敏,陳一定要負全責。

對陳肇敏日前指稱,江國慶有向他下跪認錯,王彩蓮憤憤不平的說,就算兒子下跪也不能代表什麼,軍方怎能據此說兒子下跪不語,就等於默認犯罪事實?實在相當可惡。

王彩蓮說,這幾天來她翻箱倒櫃,前天深夜找到兒子一九九六年三月寫給兩老的家書,以A4紙張寫的家書,寫了十一張,共三千二百多字,細數自當兵至入獄遭刑求的心路歷程。雖然已事隔十五年,但每次讀來心就會痛一次。

尤其信中兒子對刑求的描述更讓她怵目驚心,王彩蓮說,兒子提到,軍方一位鄧姓少校一直命令他做體能訓練,用電擊棒恐嚇他。

最後這位少校還將電擊棒沿著兒子大腿內側來回行走,還將電擊棒置放在兒子鼻尖,語帶威脅的說「教官找你來是為你好,教官會幫你,只要你幫我們解除壓力(意指認罪),保證你沒事」。

王彩蓮說,兒子被電擊棒刑求後寫下自白書,這簡直是逼人取供,兒子信中還強調,教官交代他,「記得司令來時向他下跪求情,司令會救你」,沒想到後來卻換來死刑。信末更說自己只是小兵,沒有強力後盾替他洗刷冤屈,只能在心中吶喊「我不甘心!我不甘心!」

再爆粗糙辦案 警:軍方誤植許榮洲為許榮州

法 務部長曾勇夫昨對江國慶冤死案強調,當初取供的軍方人員,不管是否退役或或超過追訴期,都要把真相查清楚,對社會有所交代;台北地檢署也分案調查江國慶 案,儘管法界認為已逾越法定追訴權,但檢方近兩個月仍持續傳訊廿二人次,農曆春節後仍會陸續傳訊當年偵辦江的軍方人員,查明真相。

此外,刑事警察局也表示,嫌犯許榮洲涉及謝姓女童命案,當年軍方採送許榮洲的比對掌紋特徵點不足,與許掌紋不符,而且,還誤植姓名為許榮州。刑事局去年對許重新按壓掌紋比對,特徵點就明顯符合現場遺留掌紋,確認許犯案證據。

江國慶疑遭刑求案,北檢共分三個他字案。包括最高檢察署發交、民眾剪報檢舉及江國慶母親告訴案,前兩案沒特定涉案對象,江母去年八月具狀控告柯仲慶、鄧振寰及兩名姓名年籍不詳軍職人員涉瀆職、妨害自由及傷害,都由主任檢察官許永欽偵辦。

刑事局調閱資料發現,當年軍方送交包括許榮洲等一百六十名比對人的掌紋,經由台北市警察局轉送刑事局鑑定。但軍方送交的掌紋,當年在按壓時未能明確凸顯許的掌紋特徵點,刑事局做出「未發現相符」的結果。

去年刑事局受台北地檢署委託重啟掌紋鑑識,刑事局先向軍方調閱當年指掌紋資料,但軍方卻沒有許榮洲的資料,刑事局內部的許榮洲掌紋因按壓不清楚難比對,刑事局又派人對許再度採集指紋、掌紋。

刑事局說,當年謝姓女童遭殺案,窗戶的邊框木條留下掌紋及血跡,血跡鑑識後確認是謝姓女童,血跡位置與遺留掌紋有部分區域重疊。軍方採下木條的現場掌紋,其實特徵點足夠比對,刑事局去年向許採樣掌紋後,一經比對就發現特徵點相符。

監委:濫權起訴 追訴期可至20年

監委馬以工昨天表示,軍方高層在全面介入江國慶案的調查後,以三十多個小時疲勞轟炸方式偵訊,兩天內就宣布偵破;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違法涉案部分,卷證內已很清楚,因此才未約詢陳肇敏。

調 查「江國慶案」的監委昨天大動作舉行記者會,回應各界對這起冤案的疑點。由於媒體一再詢問未約詢陳肇敏,是不是因追訴期已過?監委楊美鈴說,從法律面看, 就算違失官員的十年追究期已過,部分刑事責任應該還在十五年追訴時效內,若未來發現濫權起訴,追訴期甚至可拉長至二十年。

馬以工說,監院一直未約詢陳肇敏及當時的政戰主任李天羽,是因為監院將調查標的,鎖定能否為江國慶案提非常上訴或再審,也避免外界批評「動不動就約詢部會首長」。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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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紋15年後才比對出來 軍方納悶

江 國慶案引起外界關注軍方辦案草率,國防部很無奈,因為嫌犯許榮洲的掌紋最初已經送交刑事局鑑驗比對,可是當時刑事局回文宣稱掌紋與許、江不符合。軍方稱後 來發生女童遭竹竿性侵案時,台中地院一樣有比對許的掌紋,可是得到的答案還是無關,現在卻檢驗比對出來,這是因為鑑識技術進步的原因。

為了江國慶案,昨天星期假日,國防部仍然加班開會檢討。會中提出當年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發生女童性侵案後,軍方的確將所有涉嫌人的掌紋都拿去給刑事局鑑定比對,當時鑑識單位回函給軍方,就是告訴軍方不符江國慶與許榮洲的掌紋。

據指出,軍方對於同一鑑識單位,為何在十多年後卻會有不同的鑑定結果,讓外界誤以為軍方辦案草率,感到非常的無奈。不過,軍方也經由軍法單位了解發現,幾年前台中發生女童遭竹竿性侵案後,當時又對許榮洲掌紋再次比對,鑑識單位還是說不符合。

國防部表示,鑑識單位的掌紋比對結果,都是有公文往返的,國防部不可能造假,並非刻意縱放許榮洲。不過,對於為何鑑定比對結果會有前後不同差異,軍法單位告訴國防部,這是因為鑑識單位的鑑定技術有很大的進步,才能在現在又比對出來。

警向軍方調閱 都沒有許嫌指、掌紋資料

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指出,軍方在案發後曾把許榮洲指紋、掌紋送刑事局比對,但鑑定報告卻指出未發現相同掌紋,刑事局上午指出,去年7月曾向軍方調閱兩百多件指掌紋資料中,都沒有許的指、掌紋資料,軍高檢的說法恐有所出入。

刑事局說,由於事隔15年,當年軍方專案小組有沒有將許榮洲指掌紋送至刑事局進行比對,「已記不起來了,」加上之前納莉風災,刑事局發生嚴重水災,部分重要文件慘遭泡水,針對軍高檢提出的證物編號,已進行清查。

但刑事局也指出,去年7月,全案重啟調查後,曾向軍方調閱取回當年營區清查過濾的兩百多人指紋掌資料,其中並沒有許榮洲的,而是改透過刑事前科系統,才調出許榮洲的指、掌紋,但掌紋部分,因按捺不清楚,難以比對,所以重新採樣。

「掌紋比對較指紋比對困難十多倍,」資深鑑識人員指出,特別是在指紋與掌紋間的指紋底部分,若在按捺時未特別注意而按耐不清,在鑑定時,都會鑑定為未發現相同掌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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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針對江國慶案發出新聞稿,直指當年台北市警察局和刑事局都有參與鑑識偵辦,有意轉移外界焦點;警政署資深官警上午直指,當年証物比對雖是由刑事局負責,但也僅就軍方所提供的資料進行比對,偵辦工作由軍檢主導,警方根本無從介入。

警方表示,命案發生地空軍作戰司令部是在台北市大安警分局轄區,但因在空軍作司令部營區內,案發後,北檢通知改報軍事檢察官相驗,並由軍事檢察官指揮偵辦,警方只受命支援現場跡證及相關證物的採驗工作,警方到場時,大批軍方調查人員早已將現場嚴密封鎖。

警方說,當年証物比對雖是由刑事局負責,但也僅就軍方所提供的資料進行比對,軍方還一度認為因刑事局比對太慢,而把部分證物轉到調查局的。

江國慶父陳情 也遭情蒐

江 國慶被空軍指控涉入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女童性侵案,江國慶父親江支安向立委與監院陳情,軍方初期多以事涉司法案件,並無具體回應。不過,江父各處陳情,卻 被國防部保防系統繼續密切掌握,保防系統把江父向監察院的陳情舉動當成情蒐的對象。去年12月立法院審查預算時,四位立委聯手施壓迫使軍方保防系統放棄在 政府單位實施情蒐,國防部總政戰局保防安全處最近才配合修正情蒐任務範圍。

國防部保防安全處被立委揭露透過「鐵衛虎符」專案,在國會與政府單位情蒐,掌握官兵或眷屬透過管道或向民代陳情。就連江支安向監察院陳情,都曾列在保防官情蒐範圍,依據監察院調查江國慶就是在保防官的刑求後屈打成招。

國 民黨立委林郁方、廖婉汝等四位立委聯手,去年將總政戰局保防安全處編列一般通電裝備預算3485萬5000元預算凍結300萬元,要求刪除鐵衛虎符專案有 關蒐集官兵(眷屬)意圖參與請願、不法活動或驚擾危安事件、官兵(眷屬)意圖透過管道、民代關切軍事議題或協處軍中事務及群眾(官兵)意圖聚眾陳情抗議三 項情蒐。

知情官員說,這些任務包山包海,江國慶冤案其父江支安向監察院陳情的後續調查,都列在該專案的情蒐範圍裡。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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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113字聲明 坦承疏誤並致歉

在 連日來外界的壓力下,國防部昨天終於對枉死軍法下的江國慶本人及其家屬鄭重表達歉意,並坦承辦案過程「確有疏誤」。不過這則國防部首度向枉死士兵道歉的聲 明,卻只有短短一百一十三個字,國防部沒有召開記者會多做說明,也僅由少將軍事發言人虞思祖非正式出面致意,未見有高階的國防部官員代表軍方公開致歉。

國防部前日雖同樣以發布新聞稿方式,對江國慶案深表歉意,不過卻是對此案「造成社會關切與紛擾」致歉,並非向江國慶本人和家屬道歉。

據了解,連馬英九總統對軍方迴避未向當事人致歉的態度,都認為國防部誠意不足,因此軍方昨天才又補發一則針對江國慶及家屬的道歉聲明,同時也罕見將前一日的國防部致歉新聞稿,從官網上撤除。

國防部除以發布致歉聲明方式向江國慶及其家屬致歉外,據了解,目前並沒有安排國防部長或其他足以代表國防部的高階官員,當面向江國慶家屬公開道歉之意,不過軍方強調將會積極協助辦理賠償事宜。

另一方面,儘管國防部已坦承辦案過程「確有疏誤」,但對當年因偵辦江國慶案有功人員的敘獎註銷作業,卻仍堅持須待軍法部門調查當年空軍反情報隊具體違法疏失後,才有依據得以辦理敘獎追回。

國防部在面對外界對軍方處理江國慶案上的質疑,從上周五台中地檢署突然為江國慶翻案後開始,第一時間還絕口不提反情報隊介入並涉刑求非法取供的疏失,甚至還以曾將許榮洲列為嫌疑人,但遭許事後翻供否認等說詞,為國防部卸責。

直到隔日此案引發社會大眾甚至馬英九總統親自關切,國防部才又發布新聞稿表示歉意,不過對象是社會大眾而非江國慶本人,同時因外界質疑反情報隊非法取供的惡行,國防部才聲明嚴禁不具法定身分人員介入刑事偵查,如有違反一律究責嚴辦。

結果拖到第四天,國防部才正式公開坦承辦案過程「確有疏誤」,並向江國慶及其家屬致歉,不過道歉內容卻只有輕描淡寫的短短一百一十三個字,希望藉此就能換取家屬和社會大眾諒解。

無感道歉 不見誠意反見推諉

在 檢方替枉死的空軍士兵江國慶翻案四天後,察言觀色的國防部,才願意向江國慶及其家屬致歉。只不過一條因軍方違法刑求而遭誤判槍決的年輕性命,以及其家屬十 五年來含冤念子的苦痛,國防部以為用一則短短一百一十三字的道歉聲明,就可以換取原諒並撫平創傷,顯見軍方對江國慶案,仍未坦承面對疏失並缺乏深刻檢討。

對於江國慶案的平反,國防部歷任官員最大的迷思,莫過於「這不是我判的,責任為何要我扛?」如果這種軍方思維得以成立,那包括馬英九在內等幾任總統,又何須代表政府為二二八家屬致歉?

江國慶枉死至今已近十五年期間,陸續出現至少三次可望讓江案重新調查、水落石出的機會,軍方不僅毫不在意,就連去年監察院以「過程草率、作法如強盜」的重 話痛批軍方,國防部似乎也不痛不癢。雖然事後已為江國慶案提出非常上訴,但其他像是外界最無法原諒的非法取供,或是追回敘獎的動作,離今超過半年,根本未 見具體進展。

無論江國慶是否遭誤判,亦或許榮洲才是真正凶嫌,最後結果確實須待司法終審才能下定論。但在此之前,目前至少可以確定的是,當年軍方讓不具司法警察身分的反情報隊主導調查,甚至非法逼供,這些事證都已確鑿,而光這些軍方就難以卸責,更應早該向江國慶及其家屬致歉。

十五年來,國防部不僅逃避對江案重新調查讓其平反,連一句公開道歉的話,都還要等三軍統帥關切才願意說出口;而短短一百多字新聞稿看來也是敷衍了事,看不 出具體道歉誠意,當然更不見軍方首長出面向家屬致意,為國防部過去犯的錯負責,這樣的道歉不要說無法撫平家屬冤屈,連社會大眾也難以接受。

馬總統向江國慶及家屬道歉

空軍士兵江國慶疑遭冤判處決,引發社會大眾關注,馬英九總統昨天透過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轉述表示,他身為中華民國總統,有責任代表政府公開向江國慶和他的家屬道歉。同時,總統也為此事造成的社會不安,向全國人民表達歉意。

昨天傍晚總統府臨時召開記者會,由羅智強針對江國慶案,提出三點說明。羅智強表示,監察院已經針對江國慶案,對國防部提出糾正,所涉違失國防部應深自檢討。國防部雖已向江國慶與其家屬道歉,後續責任追究將依法盡速進行。

羅智強轉述,馬總統對國軍發生此案深感遺憾,他身為中華民國總統,有責任代表政府公開向江國慶及其家屬道歉,總統已指示國防部,協助透過法律程序平反江國慶的名譽,並積極協助家屬辦理賠償事宜。

對於軍中發生此嚴重侵害人權事件造成社會不安,馬總統也要求國防部嚴肅檢討,絕不容許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並為此造成的社會不安,向全民表達歉意。

羅智強強調,人權保障與司法改革是馬總統最重要的政治理念,他上任以來一直在人權保障與司法改革工作上持續努力。羅表示,江案發生在十多年前,現在台灣的 司法環境與當時已相當不同,但仍有要繼續改革的地方,此案更顯示政府必須繼續堅持改革理念,絕不容許讓無辜者受冤,一定要讓司法勿枉勿縱,做到厲行法治, 保障人權。

馬英九總統昨晚在臉書上,對空軍士兵江國慶疑遭冤判處決一事公開道歉,他表示,軍中發生此一案件他深感痛心,已指示國防部透過法律程序平反江國慶的名譽,協助家屬辦理賠償事宜,希望能夠撫慰家屬心靈,「尤其是他去年含恨而逝老父的在天之靈。」

15年後 「鐵證」鑑定結果大逆轉 衛生紙有江精液?原來是鼻涕

十五年前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遭性侵命案,軍方以沾有江國慶精液的衛生紙,認定江國慶涉案,並火速槍決,事隔十五年後,檢察總長黃世銘指示檢方重啟調查,重新鑑驗本案證物,赫然發現當年沾染在衛生紙上的東西,根本不是江國慶精液,而是江遺留的鼻涕、唾液之類的「體液」。

涉嫌女童命案的許榮洲已被檢方羈押;由於本案深受國人矚目,檢方為了查明案情細節、並鞏固案情,最快在今天就會提訊許嫌查證。

檢方日前逮捕羈押涉案的許榮洲後,已證明江國慶是遭冤判,輿論抨擊軍方辦案草率,但軍方卻以當年刑事局、調查局鑑定的「科學辦案」作背書,指當年刑事局、 調查局鑑定都排除許嫌涉案,並表示軍方當年曾將案發現場的衛生紙,送往刑事局、調查局進行DNA鑑驗,證明衛生紙上遺留江國慶精液,才認定江國慶涉案。

不過,依當年參與女童命案的人員透露,當年衛生紙曾兩度送刑事局鑑定,但都驗不出來。據他了解,DNA鑑定須經過五道程序,刑事局曾到第四道鑑定程序比對不符,軍方因刑事局鑑定時間過久,再請調查局另作鑑定。

檢警專案小組重啟調查後,不但發現許榮洲的半枚掌紋外,還發現十五年前鑑定認定是江國慶遺留精液的衛生紙,鑑定結果也大逆轉,檢警專案小組去年發現所謂留有精液的衛生紙,並沒有「精斑」成分,所以並不是「精液」,充其量只是如鼻涕、口水之類的「體液」。

檢警認為,軍方當年將江國慶的鼻涕、口水誤認是江的精液,導致江誤判、冤死。

此外,據透露,檢方在上周羈押許榮洲後,為了盡快鞏固許嫌供述及釐清案情疑點,避免農曆春節休假打亂既定的偵查步驟,因此檢方最快會在今天提訊許嫌。

刑事局:當年掌紋比對 技術受限

江國慶冤案,引發軍檢及刑事局對掌紋鑑驗比對之爭,刑事局昨天表示,經向市警局鑑識中心調閱資料,確認當時軍方曾送許榮洲(誤植為「州」)等一百六十人的指掌紋到刑事局比對,並回覆均未發現相同掌紋,如今比對出相同,可能是當初送的掌紋按捺的特癥點不夠。

刑事局坦承,掌紋比對有其困難性,加上當初一次送來一百六十多人的指掌紋,鑑識人員只會就偵辦單位送件的資料比對,如果發現有按捺不清或特癥點不足,僅會判定未發現相同掌紋,但不會就為何判定說明,也不會要求複驗。

據了解,案發後,軍方鎖定是營區內人員犯案,於是由軍方對營區官兵按捺指紋及掌紋,再送往刑事局鑑驗比對,北市警局表示,當年案件偵辦由軍方主導,也未分工,市刑大偵七隊長僅兩次入營區參加專案會議。

刑事局鑑識人員指出,受限於當年的技術及設備,有時候可能會因所採得的樣本不全或取樣不良,無法比對,而這幾年在鑑識器材及裝備不斷改進之下,可透過一些 影像技術輔助,增加比對的能力。例如,此次在比對許榮洲掌紋時,便加強當年從木條上所起獲掌紋的影像紋路,才比對出相同掌紋。

柯仲慶否認刑求:願受調查

監察院調查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性侵命案,認為被軍方火速槍決的被告江國慶,遭當年的空軍反情報隊上校「柯南」柯仲慶等人涉嫌刑求取供,柯仲慶昨日委託律師李漢中發表聲明,表示他只負責營內行政調查,否認曾對江國慶刑求,願接受調查,說明各項疑點。

柯仲慶的聲明稿指出,有關近日媒體報導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性侵命案,他曾對江國慶非法刑求取供情事,與事實不符。本案當年係經軍法機關依法偵查、審判及執行,他僅負責營內的行政調查,並無非法刑求取供等情事。

因涉空軍總部女童性侵被羈押的許榮洲,被懷疑可能另涉起台中市旱溪女童遭竹竿性侵案,不過檢察總長黃世銘表示,目前尚無跡證證明許嫌涉及該案。

監委:可追究陳肇敏等人刑責

江 國慶疑似遭冤網槍決案,監察院調查後發現,軍方在調查、起訴、審判等環節皆有嚴重疏失,但由於本案發生至今已逾《公務人員懲戒法》的十年追溯時效,監院無 法追究失職人員行政責任。但監委楊美玲昨天指出,凌辱人犯、枉法裁判,以及濫權起訴等罪行的追溯時限,最高可達十五至廿年,也就是說,前國防部長陳肇敏如 經調查、審判後確定涉及上述罪行,仍難逃刑事責任。

根據現行法令規定,即便退休公務人員遭判刑確定,已經領取的退休俸無法追回,但楊美玲強調,一旦刑事責任確定,她將要求國防部追回過去授予陳肇敏等人之功勳獎章,「因為這些獎章已經名不副實,繼續留在涉案軍官身上等於是不當得利。」

監委馬以工表示,去年五月提出的糾正案,就曾明確指出,國防部在未查明所有事證的情況下,僅以矛盾百出的江國慶自白書,就草率宣布破案,疏失事證明確。在 調查過程中,甚至不必約詢時任空軍作戰司令的陳肇敏,和政戰主任李天羽,就能看得到空軍辦案疑點重重,江國慶案必須重審的調查結論。

至於陳肇敏聲稱,江國慶下跪是出於自願認罪,並非事先遭到刑求逼迫,監委不願表示個人意見,但認為陳肇敏說辭,顯然與江國慶獄中家書內容天差地遠,社會對此自有公評。

監委沈美真則指出,除了自白書疑點重重,不足以做為定罪證據之外,一年來的調查也發現諸多過去未發現的疑點。例如約詢時曾有一名退役軍官出示一份公文,內 容為排除許榮洲涉案的多項理由,這份公文經過層層簽核,但是監委要求調卷時,卻發現軍方的檔案內根本沒有這份文件存在,沈美真至今能不清楚這份公文是怎麼 做出來、又是出自於誰的授意。

再者,沈美真多次約詢當年參與調查、審判的檢察官與軍法官,結果卻發現,這些人對於當年發生的案情細節莫衷一是,甚至有人惱羞成怒地對著監委說:「這麼久的事情你還拿來問我,我怎麼可能記得起來?」

國防部無感道歉 能接受嗎/林峰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關於江國慶疑遭冤殺乙案,馬總統透過發言人表示,對於此案相當關心與重視。總統認為,江國慶案蒙受的冤屈,顯示政府須堅持改革,讓司法做到毋枉毋縱,不容類似冤案再發生。

再來看看本案禍首國防部的反應,他們在檢方聲押可能真凶許榮洲之後,對外發布新聞稿表示尊重偵辦結果,但卻又說空軍偵辦之時,曾將許員列為嫌疑人,並採集 指紋、掌紋及血液送請刑事局及調查局鑑定比對,因與案發現場所遺跡証不符,且許員事後否認犯罪,方排除許員涉案。

細讀新聞稿的內容可以得出以下結論,意思是檢方目前以案發現場遺留掌紋與許員高度相符為由認許員涉犯此案,但那是檢方的偵辦結果,空軍辦案時早已做過鑑識,排除了許員涉案可能性。國防部根本反對檢方結論,只是禮貌上加以尊重。

隔天,有感於龐大社會壓力,國防部再發布新聞稿表示,針對八五年間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命案造成社會關切與紛擾,國防部深表歉意。看似表達歉意,惟與前一天 的新聞稿相同,都堅持若「司法終審」確定為許員所犯,國防部將以負責的態度,本「毋枉毋縱」之原則,追究相關人員刑事及行政責任,並協助江國慶家屬辦理後 續賠償事宜。

第二份新聞稿看似表達歉意,以「符合」社會大眾的期待,但卻對賠償及究責這兩樣重點設下「司法終審」的門檻。大家都很清楚,在法律程序上要將確定判決翻 轉,絕非想像中的輕鬆寫意。試舉蘇建和三死囚案為例,三位被告在案發十二年以後的二○○三年由台灣高等法院首次判決三人無罪釋放,直到去年十一月十二日還 在同一個高等法院更審宣判無罪;但檢方仍不死心,依舊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被告三人在首次獲判無罪時,眾人皆曰蘇案已獲平反,多年後,仍被迫在司法惡海中 奮鬥。

蘇案引發的「社會關切與紛擾」絕不下於江國慶案,且因此案帶動了我國刑事司法的各項改革,但這個案件歷二十年不得解脫,卻是血淋淋呈現在大眾眼前的事實。國防部為賠償究責所設下的「司法終審」門檻,簡直是「巧妙」到愚弄百姓的程度了。

國防部的思考邏輯以為,若沒有抓到另一真凶,縱使知道江國慶是冤枉的,他們也不能做任何事,因此振振有辭。但對法律稍有涉獵的人都知道,一個人的無辜根本 不必建立在抓到真凶的前提之上,無辜就是無辜。話雖如此,我們也沒有天真到要國防部立刻改弦更張,不過至少需要積極採取作為。例如,江國慶被認定為殺人凶 手除自白以外,還有所謂凶案現場垃圾桶內所遺留染有女童血跡及江國慶精液的衛生紙。姑不論在公共廁所內的垃圾桶有沾染江國慶精液的衛生紙是否即可直接認定 江國慶涉案,但十五年前DNA鑑定技術於今視之直可稱為達到「危險級」程度,國防部與承辦此案的檢方是否可以同意,以最新的DNA鑑識技術重為鑑定來斷定 衛生紙上的精液是否屬於江國慶的。

至於與案發現場衛生紙比對的檢體,則可由江國慶的父母檢體取代已槍決火化的江國慶。江母依然健在可隨時取樣,江父在去年辭世,但司改會已請專家在其火化前 留下檢體,可隨時提供鑑定之用。國防部若真有誠意,當可積極促進重行鑑定。若鑑定結果有利於江國慶,該案只剩江遭刑求取得的自白,無辜應可確認,賠償與究 責可速速進行。

最後要向馬總統再進一言,您委由發言人對江案發言若要讓民眾「有感」,當建立在國防部「有感」致歉之上,方法如上述。至於如何指示國防部,當不需讓我們再擔這個心了。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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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冤死 馬道歉 江母:不接受 先還清白

江國慶疑冤死案,總統馬英九昨晚透過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正式向江家及全國人民道歉,馬總統並要求國防部儘速進行後續責任追究,研究平反江國慶名譽,同時協助家屬辦理賠償事宜。

而對於總統道歉,江國慶母親王彩蓮說:「現在無法接受他們的道歉,除非先還江國慶清白。」

馬要求國防部究責

羅智強昨晚召開記者會,代表馬總統針對江國慶一案發表聲明。羅智強指出,馬總統認為監察院已對國防部提出糾正,所涉違失,國防部應深自檢討;國防部已公開向江國慶與其家屬道歉,後續責任追究,將依法儘速進行。

羅智強轉述,馬總統對於國軍發生此一案件,深感遺憾,身為中華民國總統,他有責任代表政府,公開向江國慶和他的家屬道歉。羅智強表示,馬總統已指示國防部,研究協助透過法律程序平反江國慶名譽,並積極協助家屬辦理賠償事宜。

羅智強說,此嚴重侵害人權的事件,造成社會不安,馬總統也要求國防部「嚴肅檢討,絕不容許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並為因此造成的社會不安,向全國人民表達歉意。

協助家屬辦理賠償

國防部已在前天表達歉意,昨天再度針對刑求及非法取供表達對江國慶家屬「最誠摯的歉意」,軍事發言人虞思祖說,當年辦案確有疏誤不當情事,國防部除深切檢討,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外,並對造成江國慶及其家屬無法彌補之憾事,鄭重表達最誠摯之歉意,後續將積極協助辦理賠償事宜。

江國慶母親堅定表示,道歉當然可以,但目前她難以接受,除非先撤銷江國慶的死刑判決,明白的還給江國慶清白,「我才考慮接受他們的道歉」。

江母說,江國慶是在三十七個小時不間斷的刑求折磨下被迫認罪,現在道歉根本於事無補,也挽回不了一條無辜的生命,她現在要爭取的,只有江國慶的清白。

冤殺江國慶 監委:刑責仍可追訴

到底能不能定江國慶父親口中這批「狗官」的罪?江案調查監委表示,當初最重要的目的是為江國慶提出非常上訴及再審,因卷證已相當明確,故未再約詢高階將領;雖懲處的部分已逾公務員懲戒法之時效,「但凌辱人犯、枉法裁判、濫權起訴仍在追訴期內,司法機關應追究相關刑責」。

曾勇夫:不管逾追訴期 積極追真相

法務部長曾勇夫則說,不管法定追訴期是否已過,檢方仍會審慎研議、積極追查真相。

調查江國慶案的監委馬以工、沈美真、楊美鈴昨因謝姓女童命案真凶許榮洲遭檢方收押,召開記者會。

楊美鈴指出,依據公務員懲戒法及大法官釋字第五八三號規定,不管是懲戒或懲處公務員失職,都有十年追訴期之限,故已無法針對本案追究相關人員之行政責任。

凌辱人犯追訴期15年 枉法裁判20年

但涉嫌刑求取供的部分,楊美鈴表示,凌辱人犯的追訴期是十五年,枉法裁判、濫權起訴致死的追訴期是二十年;若要追究江案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應尚在追訴期內,這部分就待司法機關的查辦。

至於是否能追回相關人員已領取的退休俸?楊美鈴說,即便是監察院彈劾、經公懲會懲處確定者,也沒有法源追討已領取的退休俸;但他們在調查報告內要求國防部追回勳功敘獎,因獎章能折換現金,這部分已屬不當得利。

同袍舉發 只憑「看到江神情呆滯」

台北地檢署已針對當時偵辦江國慶的軍方專案小組傳喚過二十二人次訊問,其中包括江國慶的軍中連長、副連長、排長、同袍和檢舉人,據了解,當時舉發人向檢方說,案發後「因看到江國慶神情呆滯」,才向軍隊長官反映,並無直接或間接犯案證據。

檢方表示,幾乎已可確認朝江國慶遭錯殺方向偵辦,檢方將在農曆年後約談前國防部長陳肇敏及李天羽等人說明。

檢方表示,目前除許榮洲的姦殺女童案為偵字案外,江國慶遭刑求部分,在北檢共有三件他字案,包括特偵組日前發交調查、江國慶母親在去年八月對前上校參謀官柯仲慶、少校保防官鄧震環和兩名不詳的軍職人員提告案,還有近日由民眾剪報告發的案件。

重查 北檢低調:還原真相

針 對江國慶冤死案,律師葉志飛及許惠峰表示,此案發生已十多年,相關民、刑事責任都已超過十年追訴期,即使要追究軍事檢察署及法院是否有濫行起訴或枉法裁判 罪,因追究對象只有檢察官和法官,而院檢當初並不知偵辦人員涉嫌刑求江國慶,因此也難以定罪;台北地檢署對此則相當低調,不願表示看法,僅表示「釐清事 實,還原真相」。

冤賠上限3千萬 由全民買單

此外,若江家提出冤獄賠償,上限可達三千萬元,陳肇敏等人毋須賠償江家人一毛錢,未來這筆賠償金若成立,也將由全國納稅人共同承擔。

律師葉志飛表示,公務員瀆職罪章中的凌虐人犯罪、濫用職權追訴罪、枉法裁判罪都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刑責,比較新舊法後,因舊法有利被告,所以追訴時效只有十年,目前都已超過時效。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正指出,軍方人員恐涉及刑法濫權追訴致人於死的問題,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徒刑,依舊法規定,其追訴權時效是二十年,就江案來說,其刑事責任的追訴權時效應該仍未消滅。

不過,許惠峰及葉志飛律師則認為,此罪名難以構成,即使未逾時效,將來檢方恐怕也是做出不起訴處分。

許榮洲去年重捺掌紋 才突破案情

當初恐軍方捺印不精確 刑事局:比對特徵點不足

外界質疑十五年前的關鍵掌紋為何比對不出來?刑事警察局表示,當初可能是軍方捺印許嫌的指掌紋方式不夠精確,比對特徵點不足,而未比對出許嫌,去年重啟調查後,台中地檢署指定要比對許榮洲的掌紋,重新捺印許的指掌紋,才突破案情。

刑事局強調,站在鑑識單位立場,就是針對軍方送驗的證物進行比對,若可以確定比對結果相符,便會做出鑑定報告書判定「相符」,至於比對特徵點不夠而無法確定時,便判定「未發現相符」,當年就是回覆「未發現相符」。

160名送驗對象名單 找到一人叫做「許榮州」

據 了解,由於事隔多年,原本對於當年軍方送驗的證物中,有沒有許榮洲的指掌紋,刑事局不清楚,同時刑事局遭受納莉風災水襲,不少重要文件與指紋卡都泡在水裡 而毀壞,因而刑事局特別請當年的委託送驗單位台北市警局調出檔案,結果在一份有一百六十名送驗對象的名冊中,找到一名叫做「許榮州」的男子,研判應就是許 榮洲,至於指掌紋卡,當年都已歸還軍方。

指紋鑑定專家指出,掌紋鑑定難度原本就比指紋困難許多,尤其當年一下子送來一百六十份指掌紋,對鑑識人員是極大挑戰,而且在廁所採得的掌紋,有一部分屬於指頭與手掌之間的「指底紋」,更難比對,而且要捺印指底紋也很困難,稍一不慎,便會捺印下特徵點不足的指底紋。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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