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第一槍 死囚伏法 總統生日 槍決殺妻女惡煞
蔡英文總統上任2年3個月來昨首度執行槍決,4年前狠心殺害妻女的死囚李宏基,因殺人手段兇殘、泯滅人性,求其生而不可得,被法務部從43個死囚名單中挑出來,僅上任46天的新部長蔡清祥火速簽署死刑執行令;下午3時許,高雄第二監獄將李宏基帶往刑場,李男未交代遺言、也沒吃最後一餐,默默抽完一根菸即遭一槍斃命、槍決伏法,隨後法務部開記者會公布執行死刑,而昨恰巧也是蔡總統的62歲生日。
昨天的槍決是2016年5月馬政府下台前槍決捷運殺人魔鄭捷、時隔2年3個多月後,法務部再次執行死刑,也是蔡政府執政後首度執行死刑,時值蔡政府聲望低迷,年底選舉將至,槍決時機引發各界議論。法務部長蔡清祥昨強調,他是在前天晚間批准死刑令,「是用最審慎的態度,還有最嚴格的標準,來審核死刑的執行」。
「勿認殺2人不會槍決」
昨伏法的李宏基(41歲)與陳姓前妻育有2女,李男長期對妻女家暴,前妻帶女兒逃家,2014年間李宏基先當街刺殺妻子,再擄走6歲大女兒帶到車上燒炭輕生,大女兒缺氧慘死,李男卻獲救。2016年李男被依殺人罪判死定讞,囚在高雄第2監獄,至昨槍決為止共1年8個月。
據悉,獄方昨押解李男到刑場前,原擔心他情緒不穩、腿軟無法步行,還事先備好輪椅,但李男情緒平靜,在法警戒護下步行進刑場,獄方為其備妥的滷菜與酒他都沒吃,僅抽一根菸、喝幾口水,獄方人員問他有無遺言,他搖頭回稱沒有。
下午3時30分,法醫依流程替李宏基打麻醉針,3時37分確認他昏迷後,即由法警朝其心臟開一槍,4時1分法醫和執行檢察官上前,確認他一槍斃命後,通知家屬領回遺體,同時間法務部發簡訊通知媒體。
記者會上,法務部發言人陳明堂表示,法務部收到最高檢死刑定讞案件的卷證後,由他及政次張斗輝等7人組成死刑執行審議小組討論,確認李宏基未聲請再審、非常上訴、赦免等,才決定挑李宏基執行死刑。
陳指出,我國雖朝向減少死刑,但未廢死前沒理由貿然停止執行,李宏基殺害前妻和親生女兒,手段兇殘、泯滅人性,犯下《兩公約》中「情節最重大之罪」,且無教化可能因此決定執行槍決,陳還呼籲國人,不要有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槍決的錯誤觀念。
多名死囚提救濟逃死
目前待槍決名單當中,和李宏基手段相似的還有死囚鄭文通、劉華崑,鄭狠心刺死妻子和5歲兒子,劉則絞殺網咖老闆娘和她6歲稚子,2人判刑定讞時間都比李宏基早,李卻先伏法,據了解,是因蔡清祥7月上任後,媒體報導法務部將槍決,多名死囚緊急提再審和非常上訴等救濟,爭取續命機會。
不過法務部槍決死囚的時機昨仍引發議論,廢死聯盟痛批政府違反兩公約,拿生命換選票、「拿人頭、換人投」,用槍決轉移政治焦點;國民黨團書記長曾銘宗也批,政府想利用死刑拉起年底選舉的支持度;甚至有網友爆出昨天是蔡總統62歲生日,並質疑「選前執行死刑救選情,而且才一個,對國際人權組織也交代得過去,真的很會選舉」。
「絕對跟選舉無關」
對各界批評,陳明堂昨嚴正指出「絕對跟選舉無關」,並指不知昨是蔡英文生日。總統府發言人林鶴明駁斥,死刑由法務部依法執行,其他無謂惡意連結毫無意義。
李宏基的前岳父人在內蒙古旅遊,昨接到記者電話激動頻問:「今天嗎?執行完了嗎?」確認李男已被槍決,他鬆了口氣說:「正義公理伸張了啊!惡人有惡報!」並說小外孫女案發時讀幼兒園中班,倖存後只要家人提到李男名字就皮皮剉、吃不下飯,「暑假後她要升小四,家人再也不用膽戰心驚了」!
*殺妻女 狂言「不死不休」律師:他只是被現實擊倒的爸爸
「其實他不是今天死的,早在案發當天,在女兒手上綁紅繩時,他就已經死了。」聽到死囚李宏基伏法,一路為他辯護的律師蔡明哲做了上述詮釋,蔡明哲說,他親身接觸李的感覺,「他就是一個懷抱美滿家庭的夢想,卻被現實擊倒的爸爸。」
多次對妻女家暴
但判決中的李宏基卻不是這樣的人,法官認定,李宏碁是多次對妻女家暴,殘殺妻女後還揚言雙方恩怨「不死不休」的狂徒。
判決指出,李與前妻陳女婚後育有2女,卻多次對妻女家暴,陳女聲請保護令,李男還不甩禁令強行擄走2女北上,所幸當時警方第一時間救回2女,李男也為此入獄。
陳女後來訴請離婚且順利爭到2個女兒的監護權,李男出獄後對陳女憤恨未消,加上想探視女兒被拒絕,2014年4月竟到女兒就讀的幼稚園外埋伏,等陳女送2女到幼稚園門口時,伺機強行抱走女兒,陳女上前阻止,慘遭李男拿出預藏藍波刀當眾刺死。
李男趁混亂抱走6歲的大女兒逃逸,當晚6時許李男開車行經新竹尖石鄉時,李男對女兒說:「爸爸要帶你去很遠的地方。」隨即餵她吃安眠藥,再搖起車窗、動手燒炭,並在兩人手上綁紅線打算來世再做父女。
父女後來被發現送醫,李男脫險,長女卻在昏迷月餘後宣告不治。
「只想求死解脫」
一審原以李男出身單親家庭,18歲就自食其力謀生,婚後遷就妻子陳女從桃園南下定居,甚至上夜校進修,全因婚姻亮紅燈,才衍生家暴行為,僅判他無期徒刑。
豈料李宏基上訴後,竟當庭揚言與前妻家的恩怨「不死不休」,假釋出獄將復仇,法官因此認定他毫無悔意,將他殺害前妻與長女的犯行,加重改判無期徒刑與死刑,應執行死刑。最高法院在2016年判李宏基死刑定讞。
蔡明哲無奈指出,李宏基會發出狂言,是因為「他已經對人生徹底絕望,再加上不相信司法,才會在法庭上口出惡言,想盡速求死解脫。」
*上任46天 蔡清祥簽死刑令
前天傍晚,法務部長蔡清祥獨自坐在辦公室,等著「死刑執行審議小組」的會議結論,晚上7時許,蔡從幕僚手中拿到最終決定,他仔細看完小組的意見後,再詳讀李宏基的死刑判決,晚上9時許,在毫無懸念的狀況下,他毅然簽下執行死刑令。
今年6月起台灣陸續發生多起兇殺案,各界質疑治安敗壞與不執行死刑有關,時任法務部長邱太三面對媒體詢問,卻不斷強調「絕對不要在憤怒時做倉卒的決定」,不久後任職2年多的邱太三下台了,外傳邱下台與他不執行死刑有很大關係。
至於蔡清祥上任後,外界一直等著看他會不會執行死刑,果然他上任46天,簽下了第一件執行死刑令,他昨表示,當幕僚將報告簽上來後,他很詳細、審慎研究案情,想找看看有沒有任何理由可停止執行,花了2個小時確認無誤後,才簽署執行令。
(蘋果日報)
--
*蔡政府首度執行死刑// 殘殺妻女 李宏基槍決
男子李宏基二○一四年殺害前妻及六歲稚女,還嗆要報復前妻家屬「不死不休」,前年底判死確定,拘禁在高雄看守所四年,法務部長蔡清祥審酌他的手段兇殘、視人命如草芥,犯行令人髮指,前日簽下他的死刑令,昨下午三點卅七分交由高雄高分檢執行,一槍斃命,成為蔡政府執政以來首位伏法的死囚。
蔡清祥上任46天 簽死刑令
上任第四十六天簽下死刑令的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他是法律人,處理死刑執行是依法行事,簽准執行令抱持平常心;對於待決死囚,他說,死刑執行審議小組逐案審查中,只要符合死刑執行的案件,會送交他來簽准。
總統府、行政院昨表示尊重法務部依法辦理,這是法務部的權責,蔡總統不會介入,部分人士上綱到選舉或拿總統的私人生日無謂影射,是想模糊焦點的政治操作。對於被指刻意選在九合一大選前三個月執行槍決,法務部明確表示與選舉無關。
李泯滅人性 侵害兒童權利
據了解,兇殘殺童、殘害婦孺犯行,是認定李宏基「應該執行」的主要考量因素之一;法務部指出,李殺害手無寸鐵的前妻及六歲女兒,手段兇殘、泯滅人性,侵害「兒童權利公約」重視的兒童固有生命權,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指「情節最重大之罪」,已無教化可能性,有執行死刑必要。
監所人員說,李宏基伏法前神情平靜,吃了兩口滷菜、抽了一根菸,說了一句「對不起家人」,隨即自己走到行刑處趴下伏法。
法務部指出,停止死刑不具正當性,在「依法行政」原則下,貿然停止執行死刑無法獲得民眾支持,雖然死刑非解決良方,但為發揮刑罰抗衡犯罪的功能,在「求其生而不可得情形下」,還是有維持最後手段嚴厲性的必要。
官員說,雖然廢死為國際潮流,部內去年也重啟「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研議廢死後的配套機制,但這些方案非一蹴可幾,甚至部分已廢死國家,近來也有恢復死刑的倡議,我國政策是「減少使用死刑」及「審慎執行死刑」。
*槍決關鍵╱43死囚 為何是他 李宏基一心求死
下一波 法部︰無時間表
法務部昨執行死刑,對於還有沒有下一波執行對象,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執行死刑沒有時間表」;至於為何挑選李宏基執行,陳明堂表示,李不僅手段殘忍,還一再嗆聲要對前妻家人復仇,俗話「虎毒不食子」,李竟然對親生女兒痛下毒手,加上已審核無非常上訴、再審等可以暫不執行理由,因此對他執行死刑,執行時機無其他考量。
不接受廢死聯盟協助
由於廢死聯盟長期以來,為死囚奔走請命,並協助聲請非常上訴,不過廢死聯盟副執行長吳佳臻昨天說,李宏基一心求死,不願接受廢死聯盟協助。據指出,李宏基因而成為「經審核無非常上訴」的案件,也因此除了他殘害婦孺等兇殘犯行之外,無非常上訴也是他會「獲選」優先執行的關鍵因素之一。
殘害婦孺也是關鍵因素
前法務部參事、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何俊英認為,死刑犯都是經最高法院判刑定讞,且經法務部「死刑執行審議小組」審核認為已無非常上訴等救濟途徑,才會執行死刑槍決,法務部依法執行死刑,對治安是加分,民眾才能安心,也能提高對司法信賴感。
律師黃帝穎則認為,執行死刑槍決因為是涉及人的生命,是嚴肅問題,法務部有責任向社會說明審核條件、判斷死囚執行先後順序及執行標準等。
*李宏基原本逃死 嗆「不死不休」斷生機
法院認定無教化可能
李宏基早在2012年就曾預謀殺害女兒,為此蹲了11個月苦窯,但仍無悔意,出獄不到1年就又犯下殺妻害女惡行,一審時原本逃過一死,但他竟在法院審理時揚言對前妻家人不利,甚至說出「不死不休」駭人的四字真言,結果被法院認定無教化可能判死定讞,成為罕見的活變死案例。
罕見活變死案例
李宏基長年家暴,2012年間李妻陳芯驊向法院聲請核發保護令,此舉讓李懷疑妻子外遇,同年8月擄走2個女兒並留下遺書,打算攜女同歸於盡,所幸警方及時阻止,法院依妨害自由及預備殺人等罪將李判刑11個月。
李宏基服刑期間得知陳芯驊打贏離婚官司,更是怒火中燒,2013年7月出監後,開始策劃報復,2014年4月間從桃園南下高雄,趁陳女開車載女兒到幼兒園時,強行把年僅6歲的大女兒抱走,陳女見狀上前攔阻,慘遭李持預藏刀械狂刺前胸、心臟多刀致死。
李宏基刺殺陳女後,又讓女兒服食安眠藥,再點燃車上木炭,但最終李宏基撿回一命,女兒則於2個月後宣告不治。
一審時,高雄地院認為李宏基有教化可能,殺妻、殺女兩案分別判15年及無期徒刑,不料李在高雄高分院二審期間,居然揚言假釋後要報復前妻家人,甚至以「不死不休」形容決心,窮凶惡極言行被合議庭認定已無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及死刑。最高法院於2016年12月28日駁回上訴定讞。
*兩口滷菜一根菸╱李宏基伏法︰對不起家人
法務部昨執行死囚李宏基槍決,獄方人員透露,李伏法前神情平靜,吃了2口滷菜、抽了1根菸後,伏法前曾說「對不起家人」,走到行刑處趴下伏法。
據了解,昨天下午3點37分執行槍決令,獄警走到囚房喊李宏基,告訴他準備接受槍決,李宏基聽到後情緒沒有太大起伏,彷佛早就有心理準備,不願獄警攙扶他,自己慢慢走進刑場。
獄方在刑場準備豆干、滷蛋和海帶等滷菜,還有酒和礦泉水,檢察官確認身分無誤後,李宏基吃了2口滷菜,配了1口水、抽了1根菸,走到行刑處趴下伏法,一聲槍響,子彈自李宏基背後射入,4點01分確認死亡,也結束了他的人生。
逃死么女 快讀國小年齡
被害人陳婦的嬸嬸說,「現在終於安心了!」一開始非常生氣,但事情過這麼久了,真不知道該怎麼形容現在的心情 。至於逃過一劫的李宏基么女,已到就讀國小年齡,被害人家屬說,她已經變得活潑了,希望外界不要再打擾。
李宏基在法庭上揚言報復,引發被害人陳婦家屬恐慌,陳父曾受訪表示,李宏基不思悔改,應受最嚴厲懲罰。陳父日前出國,家人也是媒體登門才得知李宏基伏法訊息。
*下一波會是誰╱剩42死囚 3殺童魔剉咧等
死囚李宏基昨槍決伏法,目前仍有42名判死確定但尚未伏法的囚犯,得知法務部未否認可能執行第二波槍決,有人神情平靜、有人如坐針氈。
42位確定死囚共犯下39案,殺害1名被害人的有22人、2名被害人的有14人、3名被害人的有4人、5名被害人的有2人,其中被關押最久的邱和順被控犯下陸正案及女保險員強盜分屍案,至今已30年;民間團體認為可能是冤案,仍在奔走營救。
以昨遭槍決的李宏基來看,法務部長蔡清祥重視的是被害人「幼童」身分,依此脈絡研判,42名死囚中有4人犯下殘殺幼童案,其中3人有可能是下一波槍決對象。
男子劉華崑2003年間,不滿販賣線上寶物給網咖老闆娘陳美莉只獲利3000元,殺害陳女及其6歲兒子,2005年判死確定;男子鄭文通失業多年,不滿被妻子莊瑞美辱罵,2003年強灌妻兒藥物,持刀殺害妻及5歲兒子,2006年判死確定;男子郭旗山誤會村長邱敏雄夫婦要收回住處,2010年縱火燒死邱妻及邱的一對未成年孫子女,2011年判死確定。
以上3人有可能成為下一波「目標」。至於被控犯下男童陸正命案的邱和順,因爭議大,機率較低。
挑選死囚 有4種排除狀況
法務部表示,挑選死囚時,必須先排除有「非常上訴」、「再審」、「釋憲」、「心神喪失」等四種狀況的死囚,交由「死刑執行審議小組」審核,小組選出名單後,再由部長「圈選」。一名執行檢察官表示,圈選依據多會依被害人身分(老弱婦孺)、被害人多寡、手段兇殘程度、社會恐慌度等綜合考量。
*槍決死囚╱學者︰殺雞儆猴 安定民心
中央警察大學刑事警察系教授廖有祿表示,每件死刑都經過很漫長的訴訟過程,時間到了,該怎麼做就怎麼做,應該都是按時間的流程,非常正常。死刑是刑法最嚴厲的做法,「殺雞儆猴」對治安有一點威嚇作用。
一名高階警官認為,作奸犯科罪大惡極者,處以極刑理所當然,就執法者立場,能夠教化僅是極少數,既然判死,該執行就應執行,不然將導致民眾觀感不佳,受害者家屬感受也不好。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鄭瑞隆認為,多數民眾對於判決確定,認為就須依法執行,根本不是問題,對治安應該有威嚇作用;至於近期傳出的殘忍分屍案件,因大都是衝動、感情居多,執行死刑的嚇阻效果有限。另有學者認為,近期接連發生的分屍案,未必與治安好壞直接相關,但此刻執行死刑,對安定民心有一定效果。
民間司改會︰槍決無法解決社會問題
不過廢死聯盟等團體昨晚到法務部抗議,籲「不要大門一開,然後接踵而來」;民間司改會認為槍決無法解決社會問題。
*槍決不器捐 死囚想捐也不行
法務部昨執行死囚李宏基的死刑槍決,過程中未詢問是否願意器官捐贈。由於過去對死刑犯執行器捐,會面臨國際間質疑,或醫護人員執行器捐手術時,要承受很大心理壓力,使器捐備受爭議,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指出,器捐爭議太大,尤其醫界間存有醫學倫理問題,因此法務部已多年未執行死刑犯器捐。
法務部官員說,台灣最後一次的死囚器捐是在2012年,前法務部長曾勇夫於2012年12月21日對死囚曾思儒等6人執行槍決,其中有3人願意在槍決伏法後捐出器官,但僅1人完成器官捐贈,其他兩人遭受贈者、醫院拒絕而未完成。
法務部指出,國際間對此一直高度質疑,因而,如今即使死刑犯自願表達想要器捐,法務部和執行死刑的檢方也不會同意。
(自由時報)
--
*蔡總統任內首度執行死刑 法部簽准槍決李宏基
法務部長蔡清祥前天簽准殺害前妻及女兒的死囚李宏基死刑執行令,昨天下午伏法;法務部強調,在現在仍有死刑前提下,沒有理由貿然停止執行死刑。這是蔡英文總統上任後首次執行槍決。李伏法後,全國還有四十二名待執行死囚。
廢死聯盟:拿生命交換選票
前部長邱太三任內七百多個日子沒有簽准死刑執行,蔡清祥七月十六日接任部長後,是否執行死刑受高度關注;蔡在上任四十六天後,簽准一名死囚的執行令,時間點引起討論。廢死聯盟等人權團體批評政府「拿人頭換人投」,拿生命交換選票。
蔡清祥昨天表示,執行案件是由執行死刑審議小組送給他批駁,經審視沒有非常上訴、再審相關理由,也沒有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前天晚間批准執行。
李宏基被控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殺死前妻又載大女兒燒炭自殺,大女兒昏迷二個月後不治。李在審理期間揚言若出獄將報復前妻一家人,前年十二月廿八日判處死刑確定。
選擇新案「較無冤錯可能」
據透露,李宏基會被過濾為執行對象除犯案案情外,另一關鍵因素是他的「作案時間」距今只有四年多,審議小組認為,「很久以前」的案子或因蒐證不完備、或因證據瑕疵難考證,有冤錯可能性,因此選擇「新案」處理。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執法前,並沒有向總統府陳報,李宏基是在昨天下午三時卅七分執法,四時零一分確認死亡,「只打了一槍」。陳明堂說,他要糾正國人的錯誤觀念,「不要以為殺人不會判死刑、殺一個人不會判死、判死刑不會被執行。」
陳明堂說,法務部指派參事審核李宏基案,再由三位次長及相關人士組成「死刑執行審議小組」後交由部長批准執行。對象選擇參酌受刑人犯罪動機、手段、造成的傷害、對社會治安的危害程度,認為李宏基侵害兒童權利公約,符合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
死刑政策「減少、審慎執行」
陳明堂說,我國仍有死刑規定,目前死刑政策是「減少使用死刑」、「審慎執行死刑」,在逐步廢止死刑的策略上持續採取「廢除所有的絕對死刑」、「減少相對死刑」、「嚴謹死刑的偵查與審判程序」以及「窮盡所有的救濟程序」。
他指出,外界對死刑有不同的意見與聲音,法務部僅能以最審慎態度處理;執行死刑不能解決社會治安問題,社會治安要靠社會安全網的建立,籲請各界理解法務部在「求其生而不可得情形下」必須執行死刑。
*為何只挑李宏基? 法界質疑「沒標準」
待執行的42死囚 是否也會伏法?
法務部昨天執行殺害前妻、幼女的李宏基死刑,許多檢察官、法官聞訊,心有同感、異口同聲地說:「顯然是救執政不力呀!」法界多指出,待執行的四十二名死囚是否也會執行死刑,應有明確的執行標準,才能杜悠悠之口。
我國已逾兩年沒執行死刑,廢死與反廢死的爭議不僅存在民間,連法界也有不同看法。凶手遭法院判處死刑定讞,法務部卻遲遲不執行,是民眾極度不信任司法的因素,但在總統蔡英文領銜召開的司改國是會議時,選擇避談死刑議題。這次槍斃的時間點恰逢南部水災、副總統陳建仁赴金門遊玩挨批,加上政府施政滿意度一再下探,法界認為很難不讓民眾生疑。
有法官直言,台灣廢不廢死未明朗化,執政者不應欺害司法,一些廢除死刑的國家,多半數的民意其實是贊成死刑的,廢不廢死其實是政治問題,我國卻將球丟給司法。
這名法官說,在國家仍有死刑的前提下,怎麼執行死刑也是一大問題,因為「執行沒有標準」。大家可能會問「為什麼是李宏基?只有李宏基該執行嗎?」如果現在只是推出李當「政府有在執行死刑」的宣示,民眾不免懷疑政府是在忖度民意方向。
槍決風聲不斷 死囚心情受影響
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李慶義表示,死囚既然窮盡救濟程序,經審核若沒有冤屈,法務部就應儘速依法執行死刑。李慶義強調,執行死刑是伸張社會正義,對犯罪者有嚇阻力量,主張廢死者是「在別人痛苦上,實現自己理想」。
律師林瓊嘉說,當被害人死亡後,外界聽不到被害者的哀傷哭訴,只聽到死囚為生存的懇求,慈悲、關懷不該僅存在犯罪者一方;法律的人性關懷,若只對被告慈悲,缺乏對死亡被害人的關懷,不符合法律的公平正義。
法務部長蔡清祥上任後,槍決死囚風聲不斷,死囚心情也受影響,頻頻詢問「法務部長會執行死刑?」看守所指示教化科、戒護科加強輔導,穩定囚情。
*死囚李宏基曾說:若假釋出獄 還會報復
走向刑場途中透露「對不起家人」
蔡政府上台後首名執行槍決的死囚李宏基,昨天下午在高雄二監伏法。雄二監人員說,李宏基在舍房聽到獄警叫他名字,不願獄警攙扶,自行走向刑場,途中曾說「對不起家人」,但無遺言交代。
獄方在刑場準備豆干、滷蛋和海帶等滷菜,也預備酒和礦泉水,檢察官執行前問他有沒有遺言要交代,他平靜回答「沒有、沒有」。因李不喝酒,只吃了兩、三口滷菜,配一口水,便走到行刑處趴下。
李宏基被控結婚後常對妻子和兩名五歲、六歲女兒動粗。李妻聲請保護令後,兩人分居;李懷疑妻另結新歡,還企圖抱走兩名幼女一起自殺報復,幸被及時制止,李被判刑十一個月,入監服刑。法院認定,李在獄中得知妻子訴請離婚獲准,並取得兩個女兒的監護權,出獄後計畫殺人。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李在女兒的幼稚園外守候,見前妻送女兒上學,強行抱走大女兒,還持刀刺死上前護女的妻子,小女兒則奔入學校求救。
最高法院 前年底判決死刑定讞
李開車載大女兒到新竹尖石山區,餵女兒吞安眠藥後在車內燒炭,李獲救,但大女兒傷重兩個月後不治。
一審原判他無期徒刑,但二審法院開庭時,法官問,「孩子人生為何那麼早就結束在你手裡?」李說,對結果還不滿意、「小女兒還沒死」、「如果假釋出獄,還會報復」;法官認為李不知悔改、無法矯治,改判死刑。最高法院一度發回要求查明有無教化可能性,更一審仍判死刑,最高法院前年底判決死刑定讞。
*新聞眼/一紙槍決令能救政績?
蔡政府外有斷交潮、內有水患治水不利的民怨,政府支持度被拖到谷底,衝擊年底大選選情。法務部選在這種時機點執行死刑,究竟是執行正義,還是研判可為執政團隊翻轉一點頹勢,外界頗有質疑。
蔡清祥就任部長之初,面對執不執行死刑話沒說滿,昨天則爽快證實簽准李宏基的執行令,法務部還舉證李宏基罪不可赦,並強調不會貿然停止執行死刑;問題是,罪不可赦的只有李宏基一人嗎?其他在監待執行的四十二名死囚,法務部真有打算執行?何時執行?
就法論法,刑事訴訟法將執行死刑大權交給法務部長,被判死刑定讞者,本就應依法處理,道理就與重大罪犯被判刑定讞後,司法機關應啟動防逃機制一樣,「判了就要執行」;法律明確規定再審、非常上訴等障礙不影響執行,以檢查再審、非常上訴讓執行時間保有彈性,究竟是因事涉生命的慎重,還是脫詞,民眾心中自有一把尺。
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因拒簽死刑令下台後,曾勇夫在接任後卅九天批准四名死囚執行令,曾勇夫任內執行廿一名死刑犯,馬政府聲望也沒翻轉;蔡清祥上任四十六天後,批准一名死囚執行令,一紙命令快速槍決,如此容易製造的「政績」,不見得能贏回人民對司法的信心。
*槍斃救政府低民調?法界:應有明確的執行標準
法務部執行殺害前妻、幼女的李宏基死刑,許多檢察官、法官聞訊,心有同感、異口同聲地說:「顯然是救執政不力呀!」
有法官說,仍有四十二名死囚待執行,我國既然沒廢除死刑,剩下的死刑犯是否也應執行,否則難杜「只是應付民意」的悠悠之口。
法界人士指出,此時執行死刑,正好印證先前外界猜測「換部長後、選舉之前」將槍斃死囚。
我國已逾兩年沒執行死刑,廢死與反廢死的爭議不僅存在民間,連法界也有不同看法。凶手遭法院判處死刑定讞,法務部卻遲遲不執行,成為民眾極度不信任司法的因素,但在總統蔡英文領銜召開的司改國是會議時,選擇避談死刑議題。這次槍斃的時間點恰逢南部水災、副總統陳建仁赴金門遊玩,加上政府施政滿意度民下探,法界認為很難不讓民眾質疑動機。
曾列名十大槍擊要犯的「冷面殺手」劉煥榮,1993年遭槍決,赴死前他仰起頭對著親友和記者,舉臂高喊「中華民國萬歲」、「我對不起國家社會」,似無膽怯;但包括犯下白曉燕命案的陳進興,死前連最後的晚餐也吃不下,也有死囚嚇到尿失禁,顯見死刑仍有威嚇力。
不過像是犯下八里「媽媽嘴」命案的謝依涵,高院更一審則稱「應揚棄」傳統刑法的報應思維、提供社會道德義憤出口的觀念,最高法院以更一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駁回檢察官上訴,謝女無期徒刑定讞。但這般廢死的理念非所有法官都能接受。
有檢察官認為,若被告已窮盡救濟途徑,死刑已定讞,又無新事實、新證據能翻案或判決違背法令之虞,法務部只是依法執行。但有法官直言,台灣廢不廢死沒明朗化,最高法院經常撤銷下級審死刑判決「卻又不明示」,執政者不應欺害司法,一些廢除死刑的國家,多半數的民意其實是贊成死刑的,廢不廢死其實是政治問題,我國卻將球丟給司法。
這名法官說,在有死刑的前提下,怎麼執行死刑也是一大問題,因為「執行沒有標準」,雖然每個個案情況不同,但若「異中求同」地探究,大家可能會問「為什麼是李宏基?只有李宏基該執行嗎?」;如果現在只是推出李當「政府有在執行死刑」的宣示,民眾不免懷疑政府是在忖度民意方向。
另一名法官則認為,世界上多數國家都已廢除死刑,「偏偏與台灣關係深厚的美國、日本也都有死刑」,但像韓國雖沒有廢除死刑,已約廿年沒執行過。
*死刑定讞遲不執行 有法官批:執政者不應欺害司法
法務部昨執行殺害前妻、幼女的李宏基死刑,許多檢察官、法官聞訊,卻心有同感地說「很顯然就是執政不力呀!」更認為這印證民眾猜揣「換部長後、選舉之前」將槍斃死囚的質疑。有法官說,仍有42名死囚待執行,我國既然沒廢除死刑,剩下的死刑犯是否也應執行,否則難杜「只是應付民意」的悠悠之口。
定讞的死刑遲遲不執行,也會影響到法官的判決。前科累累的已婚男子程宇在南港姦殺外拍女模,士林地院在判決書稱「本院考量死刑之存廢,向為各國刑事政策重大爭議,我國立法近年亦逐漸趨向限縮,縱經判決確定後,甚至未立即予以執行,故在判決前仍應謹慎」,判他無期徒刑,批評聲浪紛沓。
我國已逾2年沒執行死刑,廢死與反廢死的爭議不僅存在民間,連法界也有不同看法。凶手遭法院判處死刑定讞,法務部卻遲遲不執行,也是民眾極度不信任司法的因素,但總統蔡英文領銜召開的司改國是會議,選擇避談死刑議題。這次槍斃的時間點恰逢南部水災、副總統陳建仁赴金門遊玩,加上政府施政滿意度民下探,法界認為很難不讓民眾懷疑動機。
曾列名十大槍擊要犯的「冷面殺手」劉煥榮,1993年遭槍決,赴死前他仰起頭對著親友和記者,舉臂高喊「中華民國萬歲」、「我對不起國家社會」,似無膽怯;但包括犯下白曉燕命案的陳進興,死前連最後的晚餐也吃不下,也有死囚嚇到尿失禁,顯見死刑仍有威嚇力。
不過像是犯下八里「媽媽嘴」命案的謝依涵,高院更一審則稱「應揚棄」傳統刑法的報應思維、提供社會道德義憤出口的觀念,最高法院以更一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駁回檢察官上訴,謝女無期徒刑定讞。但這般廢死的理念非所有法官都能接受。
有檢察官認為,若被告已窮盡救濟途徑,死刑已定讞,又無新事實、新證據能翻案或判決違背法令之虞,法務部只是依法執行。但有法官直言,台灣廢不廢死沒明朗化,最高法院經常撤銷下級審死刑判決「卻又不明示」,執政者不應欺害司法,一些廢除死刑的國家,多半數的民意其實是贊成死刑的,廢不廢死其實是政治問題,我國卻將球丟給司法。
這名法官說,在有死刑的前提下,怎麼執行死刑也是一大問題,因為「執行沒有標準」,雖然每個個案情況不同,但若「異中求同」地探究,大家可能會問「為什麼是李宏基?只有李宏基該執行嗎?」;如果現在只是推出李當「政府有在執行死刑」的宣示,民眾不免懷疑政府是在忖度民意方向。
另一名法官則認為,世界上多數國家都已廢除死刑,「偏偏與台灣關係深厚的美國、日本也都有死刑」,但像韓國雖沒有廢除死刑,已約廿年沒執行過。
台北律師公會則是發聲明譴責,指李宏基是目前唯一一位沒有提出再審、非常上訴或聲請釋憲的死囚,認為法務部挑他顯然是「為執行而執行」,特意尋覓沒有死刑執行阻礙的被告祭旗。
總統蔡英文2016年5月上任,法務部一直沒執行過死刑犯槍決,昨天才槍斃殺害前妻、...
*蔡政府執行死刑 台北律師公會:嚴厲譴責拿生命換選票
法務部今天下午槍決死刑犯李宏基,是蔡政府任內首度執行死刑,引發各界關注。台北律師公會發表聲明表達嚴厲譴責,認為此次執行死刑充滿政治操作、違反正當程序,法務部不該拿生命交換民意選票,司法改革淪為空談。
聲明指出,李宏基是經醫師確認罹患精神疾病的犯罪者,犯案時「可懷疑被告之辨識能力嚴重減損」,他如何符合法務部執行死刑審查要點;依兩公約要求,早已多次要求締約國不得對具有精神障礙者執行死刑,縱使是保留死刑制度的國家,也必須落實對死囚進行獨立嚴密的心智檢查,台灣歷經二度國際審查,專家多次要求政府須確保精神障礙者不得被執行死刑。
但法務部身為落實國際人權公約的最高機關,卻公然違反公政公約,實屬諷刺。法務部雖強調秉持「最嚴格的標準」決定執行,但法務部未落實刑前的心智檢查,貿然草率槍決李宏基,嚴重牴觸正當法律程序。
另聲明表示,法務部指出李宏基侵害「兒童權利公約」重視的兒童生命權,但落實公約的方式,竟是對國民執行死刑,這也牴觸聯合國各核心人權公約反對死刑制度的基本價值。法務部認為殺死一位家暴殺人案的被告,就有助於保障兒童的生命權,而無意思索具體改善及預防家暴的原因,任由一部「兒童權利公約」成為政府殺人的藉口,實在是無比荒謬。
台北律師公會指出,李宏基是唯一一位沒有提再審、非常上訴或聲請釋憲的死囚,法務部單獨挑李宏基作為執行對象,顯然是「為執行而執行」,在此時蔡政府民調低落,又是接近選舉的時刻,更突顯這次執行死刑充滿政治操作意味,死刑不可讓政府任意操作,拿被告生命作為交換民意選票的工具,蔡政府與法務部兩年多來空言司法改革,不但連最基本的公約規範都無法落實,甚至企圖「拿人頭換人投」,讓被告生命與死刑制度遭到工具化,這是法治國家絕不應出現的現象。
台北律師公會呼籲,若政府真心希望朝向廢死目標邁進,落實人權保障與國際人權公約,應立即停止執行所有死刑案件,並針對李宏基案提出檢討或說明。
(聯合報)
--
*蔡政府首度執行死刑
繼北捷殺人魔鄭捷執行死刑2年3個多月後,法務部昨再次執行家暴殺人犯李宏基的死刑,由高雄高分檢執行科檢察官會同法醫,在高雄第二監獄刑場執行槍決。法務部強調,李宏基殺害妻女,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沒有教化可能性,為實現社會正義,樹立司法公信力及威信,有依法執行死的必要。
撞期總統生日 法務部稱不知
李宏基家暴殺人案於2016年12月28日判決定讞,是蔡英文總統上任後第一件死刑定讞判決,也是蔡政府首次執行死刑的被告,而昨天正好是蔡總統生日,法務部強調,不知道昨天是總統生日,沒有考慮這個問題。
由於昨也是年底九合一大選,參選人登記截止日,法務部在選前執行死刑,時間點也引來關切。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法務部是在決定後告知行政院祕書長卓榮泰,再轉告行政院長賴清德,賴揆表示尊重法務部的決定,政院幾乎是在執行死刑時同步被告知。
挨批拉抬選情 選擇性執法
不過,包括廢死及反廢死團體都批評在此時機執行死刑,根本是為了騙選票;國民黨也認為目前仍有40多名判決死刑定讞的死刑犯,蔡政府選擇性執法,質疑是為年底選舉做出交代。
李宏基是2012年從高雄妻女住處,強行帶走2個女兒預謀殺害,被判刑11月確定。2013年刑滿出獄,為宣洩恨意,不僅持刀刺死妻子,還把大女兒載往新竹山區,並在車內燒炭;李急救後存活,但女兒不幸身亡,2016年12月28日最高法院判決李宏基死刑定讞。法務部長蔡清祥在前天晚上簽署准令,昨天下午執行死刑,李宏基在高雄第二監獄被一槍斃命伏法。
侵害兒童權利公約 情節重大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法務部收受最高檢察署死刑定讞的全案卷證資料後,依往例指派參事審核全案卷宗,最後再由3位次長等組成的「死刑執行審議小組」開會討論,再次確認相關程序。
至於為何只選擇槍決李宏基,陳明堂解釋,李害死年幼女兒,侵害兒童權利公約所重申的兒童固有生命權,情節嚴重,加上「求其生而不可得」,就必須依法執行死刑。他強調,人權保障雖然是普世價值,但刑事政策上必須兼顧被害人權益的維護及人權保障,不能讓國人有「殺人不會判刑」、「只殺一個,不致被處死」的錯誤觀念。
*抽完1根菸 李宏基1槍斃命
李宏基殺死陳姓前妻,陳女父親前年底得知李判死確定後說「感謝司法還給家屬公道」,昨在外地旅遊的他,得知李伏法後,對媒體說「正義公理伸張了,惡人有惡報。」(本報資料照片)
抽了一根菸、喝了口水,死囚李宏基昨天下午被問到有沒有遺言交待時,僅回答「沒有、沒有」,3點37分,法警朝他的心臟開了1槍,24分鐘後,法醫確認李宏基死亡,結束他41年的生命。高雄第二監獄表示,從前年底判死確定後,李宏基這1年多來似乎已經做好接受死刑的準備,就等著受刑。
沒吃東西 喝一口水上路
高雄高分檢昨天中午收到最高檢的卷證後,執行檢察官蔡國禎帶同法醫、書記官到監獄,於刑場召開臨時訊問庭,經人別訊問後,李對於判死表示沒有意見,由法醫注射麻藥後,法警於他背後瞄準心臟開槍。
獄方循例在刑場準備豆干、滷蛋和海帶等滷菜,也預備酒和礦泉水,但李不喝酒,夾了一下菜,抽一根菸和喝了一口水,表情上看不出有任何情緒。法警在下午3時37分開1槍,法醫於4時01分確認死亡。
殺害妻女 6大理由判死
第二監獄說,李宏基過去在牢裡的生活情形相當平靜,沒有表現出異樣,神情安定,也沒有提出任何要求,關在監獄的這段期間,都遵守獄方規定,不吵不鬧,伏法前,對於法務部執行死刑,坦然接受,沒有交代遺言。
事實上,李宏基殺害妻子及幼女,一審曾被判處無期徒刑,讓他逃過一死,但二審及更一審都將他判死,他更在審判中主動求死,最高法院在經生死辯後,更條列出6大理由,認定他殺害兒童屬最嚴重的犯行,不管心理鑑定結果可再教化,法官仍可判死,以符罪刑相當原則。
牢裡生活平靜 主動求死
合議庭指出,台灣尚未廢除死刑,司法仍須依法審判,再者兒童是族群繁衍的希望,非父母資產,應給予特別保護,且兒童應是獨立個體,父母有撫養義務但無侵害權利及權力,李宏基殺害幼女的犯行情節至重。
尤其李主動求死,合議庭以行為人若自知死罪難逃,主動求死,則法院判死,足當「死者與我皆無憾焉」。最後就是法官認已調查完備,認定李男犯罪事實明確,沒有冤判之虞,因此將他判死定讞,李男也被槍決伏法。
不過,廢死聯盟臉書昨登出其辯護律師蔡明哲接受採訪曾指出,李宏基是相當喜愛小孩子的父親,因為種種因素無法見到女兒,李宏基思念之極,曾經抱著一隻娃娃,當作是他自己的女兒,暗自掉淚,更指他不願做精神鑑定,是因對他整個人生、尤其是對司法完全失去信心,甚至死心了。
*長考1小時 蔡清祥簽了死刑令
法務部長蔡清祥自7月16日從邱太三手上接下棒子後,首要面對課題就是執行死刑,經過1個月半的審核、過濾,他以「上窮碧落下黃泉」的態度,替死刑定讞被告尋求非常上訴、再審、大法官釋憲等所有救濟程序而不可得後,終於令准家暴死囚李宏基的死刑案,繳出蔡政府首張執行死刑的成績單。
前天中午,法務部長蔡清祥開心地與司法記者們聚餐,慶祝9月1日記者節,會場看不出有太大的異狀,只有在致詞時,有點恍神,似乎心裡有事,隨後他返回法務部,一直待在辦公室,原來是在等候一個重要會議的結論。
後來他從幕僚手中拿到最終的決定,他審慎、仔細的詳查後,約莫1個多小時,決定簽下了執行死刑令,打破前任法務部長邱太三任職2年,未簽下任何死刑令的作法。
司法官20期結業的蔡清祥,依法行政是始終奉行的圭臬,雖然廢死列入民進黨綱中,但蔡清祥明白表示他不是民進黨員,並不清楚任何政黨的黨綱,只要是依法行政應該執行的,就會去執行。
對於李宏基的死刑,蔡清祥表示,這件死刑案由執行死刑審議小組送給他批駁,經他詳細審視,被告沒有非常上訴、再審的理由,沒有停止執行的情形,也沒有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因此依法令准執行。
實際上,蔡清祥與死刑執行審議小組在近期密集開會,討論李宏基案,並且更加嚴謹的進行審核,使得蔡清祥在公開場合都掩不住疲累,致詞時都有些恍神,顯示對於李宏基死刑執行的批核態度是相當嚴謹的。
據悉,蔡清祥經常在周六隻身到法務部「加班」,除各項修法進程問題,審閱死刑案就占了最大部分的時間,也就是死刑執行審議小組開會前,部長就先進行把關,務必在程序最完備的情況下才令准執行,以求死刑的執行沒有瑕疵。
*還有42死囚 誰是下一個
蔡英文政府執政2年多,在社會各界的撻伐及強大民意要求下,終於執行家暴殺人犯李宏基死刑,不過法務部在重啟「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窮盡所有的救濟程序」等措施下,看守所內還有42名死刑定讞被告等待令准執行,下一個是誰?是否會繼續執行?仍受到各界關注。
42名死囚中,判死確定最久長達18年的是綁架黃姓建商撕票勒贖案的陳憶隆、黃春棋,害死最多人的是縱火害5命的彭建源,其他也有害死妻女的,不過未在此次執行槍決名單之列。
法務部曾表態,台灣有社會性和政治性的問題,如果貿然停止執行死刑,爭議會很大,但是自2009年馬英九前總統批准「兩公約」,並在人權團體運作下,即使「兩公約」並沒有完全廢除死刑,還是成了法院盡量減少死刑判決的重要依據。
另來自歐盟的壓力也讓死刑「窒礙難行」;法務部2015年6月5日執行6件死刑,就引起歐盟發表聲明,不但重申死刑永遠無法合理化,並呼籲全球廢除死刑。
為嚴謹死刑執行的程序,最高檢成立爭議死刑案件救濟審查小組,重新審查已定讞死刑案,前檢察總長顏大和就曾為涉學童陸正綁架撕票案的邱和順、追求少女不成加以殺害的王鴻偉等人提非常上訴。
經嚴謹審查的定讞死刑案,即使最高法院駁回非常上訴、再審聲請甚至大法官駁回釋憲聲請,仍需法務部長批核死刑令才得以執行,前法務部長邱太三2年多的任期沒有執行任何1件死刑,蔡清祥接任部長後終於核准了李宏基的死刑執行,不過,看守所內仍有42名死囚待執行,對他們何嘗不是一種煎熬。
*司改團體質疑 拿人頭換人投
距離年底大選不到3個月,蔡政府昨執行上任後首次死刑犯槍決,反廢死聯盟全國總召陳正育直斥蔡政府的「秋決」行動是在轉移選舉前施政不力的焦點,「因為做太爛,用這個騙選票」。廢死聯盟等司改人權團體也到法務部嗆聲認為政府此時執行死刑,根本不是依法行政,而是依選票行政,是「拿人頭換人投」。
廢死團體表示,李宏基一心求死,從審判過程中完全拒絕廢死團體的幫助,甚至不願接觸,所以法務部在蔡英文總統的生日,給了李宏基一個「禮物」。
他們指法務部說依「兒童權利公約」重視兒童固有生命權,槍決李宏基,但李案中還有一位未滿18歲的兒童,按兒童權利公約,目前要關注判決死刑父母親的兒童情形,所以法務部說審慎處理、依法行政,不知是如何審慎?且此舉不僅違背當初人權治國的理念,也在轉移社會焦點。
司改會執行長陳雨凡則指出,國家無法保護被家暴的受害人,也無法照料破碎家庭的小孩,社會結構已出問題,司改國是會議1年過後,法務部仍未認真做修復式正義、被害人保護,被害人繼續受害,死刑繼續執行,留下來的問題並沒有被解決。
司改委員王薇君則非常感謝法務部重視兒童,將殺死幼女的死囚伏法,但她也提醒司法重視兒童權益不該是選擇性的,如從李宏基案看到兒童權利保護的重要,就應通案來檢討,針對虐童致死案件應依殺人罪論處,並處以極刑。
她並納悶為何有些死囚判刑定讞近20年,還無法執行槍決,反而是近年判刑確定的先執行,到底怎樣罪刑態樣應列為先執行死刑,法務部該訂出準則,否認會讓人有隨機挑選案件的質疑。
*首度執行死刑 新聞透視》依法執行 蔡政府別退縮
家暴殺人犯李宏基是蔡英文前年520就任總統後,第一件判決死刑定讞案件,昨槍決伏法,也成為蔡政府第一位執行死刑的死刑犯。值此近4個月發生4件駭人聽聞分屍案、南台灣水災民怨沸騰之際,主張「廢死」的民進黨政府終於開了「第一槍」,很難不給民眾是為了年底選舉救選情的評價。
今年7月初,因2個多月內發生3起分屍案,屢生重大治安事件讓民眾不安,聯結民進黨主張廢死;社會一片望治,期盼「亂世用重典」,呼籲依法執行死刑聲浪不斷高漲,民調有8成的民眾反對廢死,更要求法務部長應執行死刑。
但不論是邱太三和蔡清祥都以必須要審慎為之,回應民意的要求,不願正面承諾表態,但就連民進黨內部,都認為再不執行死刑,恐影響年底九合一選舉的結果,所以當蔡清祥上任後,外界都認為一定會在選前執行槍決。
儘管總統府澄清指選前執行槍決消息,是在未經查證下憑空杜撰。但言者諄諄,聽著藐藐,社會上呼籲蔡政府依法執行死刑定讞案件聲音,從未停止過,法務部若再不依法執行死刑,勢必衝擊選情。
加以這段期間,政府因兩岸政策、拚經濟無方,致選情低迷,上周更因南台灣豪雨成災,蔡英文總統搭雲豹裝甲車勘災,微笑對著災民揮手示意;副總統陳建仁水災期間帶家人到金門度假3天,在在都造成社會不良的觀感,使選情雪上加霜。
然而,澄清言猶在耳,接任法務部長才1個半月的蔡清祥,昨就令准執行蔡政府執政2年多來,第一件死刑案,雖然府院及法務部都表示執行死刑與選舉無關,也無關政治,事前也沒有向總統報告,但這樣的說法,恐怕也沒人相信。
為了維護法律尊嚴,保障人民安全,在沒有廢死的前提之下,法務部長就必須依法執行死刑,而且既然開了第1槍,就應該繼續依法行政,否則將難以祛除蔡政府此次不是為了操作選舉,挽救選情的負面觀感,賠上司法信譽。
(中國時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