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9日 星期六

新聞自選輯 20150509 大巨蛋篇

*大巨蛋 查圖利 北市移送馬英九 廉委會建議「與遠雄解約」

台北市廉政委員會昨通過大巨蛋BOT案調查報告,負責調查的廉政委員、律師鄭文龍說,總統馬英九、台灣證交所董事長李述德,分別在任職北市長與財政局長期間,經手大巨蛋開發案,圖利開發商遠雄事實明確,建議北市府將兩人移送法務部調查,並與遠雄解約。



北市副市長鄧家基昨指,將依行政程序簽報移送馬、李案;並將請法務局研議是否與遠雄解約。對於北市研議解約,遠雄不願回應。法務部發言人陳明堂昨則說:「法務部不是偵查機關,如收到函送文件,屆時再做處理。」

柯:尊重廉委會
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首創廉政委員,並請其調查大巨蛋、三創園區、台北文創、雙子星、美河市五大BOT案;昨下午原定公布前四案調查進度,但因大巨蛋案就花了近三小時討論,最後僅公布大巨蛋案結案報告,其他擇日再談。
柯文哲昨下午也出席該會議,但未聽完先行離席,也未對外發言。與會廉委透露,柯聽取報告表情凝重,但他尊重廉委獨立辦案,未做太多指示。不過前天已先傳出廉委會將移送馬英九與李述德,且總統府重批柯市府先射箭再畫靶,對此,柯昨上午反諷「箭也還沒射,但是有人先說他中箭了」。

現場播放錄音檔
鄭文龍昨宣布廉委會結論,並指將以北市府名義發函馬英九與李述德,歡迎到專案小組說明。他透露,會中委員意見相左,有人認為應告發馬更重的貪污罪,經討論後定調以圖利罪移送。
廉委會列出至少七大疑點,質疑馬、李圖利遠雄。鄭說,依大巨蛋9次甄審會議與11次議約會議相關紀錄,2003年大巨蛋公告申請須知,明訂權利金為「申請人按營業收入百分比計收」, 前10次議約會議雙方都共識要付權利金,但隔年9月23日第11次會議翻盤,關鍵是前3天、即9月20日,馬與遠雄董座趙藤雄密會;依廉委會取得的錄音檔,當時主持議約會議的李述德透露馬、趙密會達成零權利金、北市府協助遠雄都市計劃變更的結論。
現場並播放該錄音檔,可聽到李述德說「我們這條就照9月20日的協商結論……因這是重大議題,所以特別由遠雄董事長跟市長親自見面,做一些溝通後大家有共識」、「府裡高層認為乾脆這部分(指權利金)就不提」。
鄭痛批,此結果違反《促參法》;遠雄投資計劃書宣稱稅前淨利可達1169億,營業收入達2871億,但北市府權利金竟給0元,若以1%計算權利金北市至少可拿28.74億。

圖利罪至少囚5年
律師林富貴分析,如遠雄原應付給市府權利金,卻在馬、趙私下會面後就免付,而未經專業評估或正式開會討論,馬恐涉刑責5年起跳的圖利罪,且若在議約會議外私下會面,也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迴避原則。
律師李茂增指,若當初招標公告的條件,是得標者需要付給北市府權利金,而有承辦或能決策的公務員收受賄賂後把權利金降為零,可能構成違背職務收賄罪,可處10年至無期徒刑。另有律師認為柯市府只是要將燙手山芋丟給法務部,否則可直接給特偵組。

公安問題沒解決
曾表明挺柯的元智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教授阮慶岳則說,柯P在選舉出線,是選民為了能跳脫政治鬥爭,今天看到的還是捲入針對性的意識型態,違反選民期待;大巨蛋案原是討論公安,現變移送法辦,公安問題並未解決,令人感覺「項莊舞劍,意在沛公」。
民眾王小姐批評,柯市府明顯政治操作,法務部長是馬英九人馬,移送肯定是隨便辦。

*馬痛批政治迫害 重砲質疑廉委是綠營班底

北市廉政委員會昨檢討大巨蛋議約過程,決議將北市前市長、現任總統馬英九和財政局前局長李述德,依涉違法圖利移送法務部。總統府昨批廉委會「政治迫害、入人於罪」。府發言人陳以信轉述,馬表示「強烈遺憾」,馬強調未曾圖利廠商,可接受最嚴格檢驗。

陳以信說,大巨蛋案發展相關事實都很清楚,當時馬市長未與趙藤雄董事長密會,也無密約,後來馬市府因遠雄變更協力廠商而主動廢約,若不是工程會三度撤銷馬市府廢標決議,遠雄還向行政法院提「假處分」不讓馬市府重新招標,大巨蛋怎會由遠雄興建?如此過程充分證明馬市府與遠雄絕無合謀圖利的關係。

府方要柯「踹共」
由於日前北市長柯文哲曾說過大巨蛋案合法,市府法務局長楊芳玲前天也在市議會專案報告中,親口承認大巨蛋案合法,陳以信反問,既然身為委託人,且是體制內的市長與法務局長都說合法,廉委會憑什麼堅持要移送?體制外的廉委會非要移送偵辦,不只逾越體制「違法濫權」,根本是先射箭再畫靶,刻意「政治迫害」入人於罪。
對廉委會成員,總統府也提出質疑。陳以信說,廉委會調查大巨蛋案時,不曾考慮政治迴避,以致調查過程遭外界質疑「政治辦案」。尤其是負責調查大巨蛋案成員,一位曾是扁案律師,一位曾是謝長廷助理,一位曾是陳菊辦公室主任,政治立場清楚,使得調查結果給人高度政治性聯想,已嚴重傷害廉委會與柯文哲的公正性與公信力,柯市長須向市民提出解釋。
針對廉委會決議,現為證交所董事長的李述德昨僅表示「一切依法行政」。其餘內容及各項質疑,他均未回應。

郝龍斌揚言提告
台北市前市長郝龍斌也在臉書批柯文哲以無法定職權的黑機關,對他及相關市府團隊進行政治鬥爭,令人不齒!他將訴諸司法,以證清白。他並批柯上任以來,未提出任何市政建設與願景,僅屢屢藉由廉政委員擔任政治鬥爭打手,炒作新聞,抹黑他人、塑造個人形象。

北市府移送馬英九 雙方砲火
●北市府移送理由
.2004/09/23議約會議音檔,李述德親口承認馬、趙密會拍板。馬、趙達成零權利金共識
.遠雄承認開發大巨蛋稅前淨利可達1169億,北市府權利金竟給零元,明顯圖利
.大巨蛋土地分區公告不得有「住宅」,馬、趙密會後達成市府協助辦理都市計劃變更承諾,意圖變成可當「住宅」使用,涉嫌圖利
.大巨蛋公告須有權利金,最後營運契約權利金卻變0元,違反《促參法》11條涉嫌圖利
.大巨蛋虧損將拿附屬事業的盈餘填補,但營運契約卻刪除,違反《促參法》27條涉嫌圖利
.大巨蛋興建完成後,若遠雄經營不善或出現缺失,市府原有接管權,議約後卻被拿掉
.大巨蛋園區遠雄可「轉讓」、「出租」,涉圖利
●總統府回擊
.無馬趙密會也無密約,馬與遠雄絕無合謀圖利
.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依法行政,未曾圖利任何廠商,可接受外界最嚴格檢驗
.體制內的台北市長柯文哲說大巨蛋案合法,體制外的廉政會憑什麼還堅持移送?不只違法濫權,還刻意政治迫害、入人於罪
.廉政會成員,有扁案律師、謝長廷助理、陳菊辦公室主任,府方質疑政治性辦案

*趙藤雄發毒誓:若有密約 我願碎屍萬段

「我趙藤雄這輩子沒有做過任何佔人便宜、也絕對沒有任何密約或不法情事的存在,如查證有,我願碎屍萬段。」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昨針對北市府廉政委員會發表大巨蛋案調查報告,指馬總統與他密會圖利,發毒誓自清,強調會談全程公開透明,無不可告人之事。他表示,遠雄是以回饋方式作為權利金,大巨蛋BOT權利金0到1%,遠雄所提6項回饋加起來甚至超過1%。

以回饋當權利金
趙藤雄昨出席遠雄U-TOWN購物中心剪綵儀式,對廉委會擬移送馬總統,他強調歡迎特偵組調查,並公開所有調查報告、錄影錄音檔;他激動說:「在我有生之年,希望能將大巨蛋一事對社會大眾做最清楚明白的解釋,如果我等不到那一天,我會死不瞑目。」
對於被控與馬密會,趙說,2004年9月20日他與當時的北市長馬英九碰面,那是在大巨蛋簽約前,當時市府人員認為他應見一下市長,於是雙方各有6、7人,包含後來與他反目的建築師劉培森,共10餘人在市長會客室見面,全程公開透明,會談不到20分鐘,沒有不可告人之事。他說:「若我有什麼暴利,那台北101不是賺死了?」
趙藤雄澄清,權利金並不是0元。他說,後來是與市府討論以回饋方式作為權利金;大巨蛋BOT權利金是0到1%,但遠雄提出6項回饋,加起來甚至超過1%。回饋方式包括市府舉辦公益活動,每年可免費使用大巨蛋10天,小學生參觀門票打8折等。

「遠雄付出460億」
趙藤雄不滿說:「大巨蛋建築成本原估是79億元,現我們要花166億元,加上回饋的45億元,加起來211億元,就是權利金。」他說,若把每年虧損6億元算進去,就要再加250億元,遠雄共付出460億元。
趙藤雄說,自事件起始至今一百多天,沒一項指摘是事實,「若此案有不法或市府不開心,就請買回去或全民釋股。」
趙藤雄說他處之泰然,「一個小市民,怎麼跟公權力搏鬥?不管巨蛋要不要給遠雄蓋,我一定要把話說清楚、講明白」。

*甄審員戶頭冒290萬 廉委會控遠雄污染

北市廉政委員會昨定案大巨蛋BOT案調查報告,建議北市府和開發商遠雄解除大巨蛋BOT合約,理由包括遠雄「不當接觸、污染」北市府籌組的大巨蛋甄審委員會委員,除指趙藤雄邀宴委員,還有委員帳戶出現290萬元不明現金存入。對此一指控,遠雄昨不回應。

趙藤雄設宴被舉發
廉委調查報告書中,列出多項和遠雄解約的理由,包括遠雄董事長趙藤雄2005至2006年間,兩度在馥園餐廳宴請甄審委員陳錦賜、曹壽民與吳光庭,其中陳錦賜帳戶還出現290萬元不明資金。此案曾被護樹團體舉發,但後來檢察官認定無法證明這是不法所得,不過廉政委員仍將此列入解約理由。昨《蘋果》未取得陳錦賜、曹壽民與吳光庭回應。
舉發此案的松菸護樹志工團政策組長游藝昨說,得到訊息遠雄疑似設宴收買甄審委員,向檢調舉發後查出雙方有吃飯和陳錦賜戶頭有錢,但檢調未追出金錢來源,也無法證明雙方吃飯有什麼交易,還要求舉發人提更多事證,但他們非檢調無能為力。

遠雄:來文再回應
此外,遠雄建築師竟與北市府當初委託進行大巨蛋先期規劃人選相同,都是羅興華與徐少游,調查的廉委鄭文龍反問:「這樣可以嗎?有沒有利益迴避的問題?」另大巨蛋商業設施比率高達6成,體育園區僅有4成,結案報告直指此已成為一個反客為主的BOT案,明顯違反《促參法》立法本意。
遠雄昨不回應所有指控,僅稱「有來文再回應」。

http://twimg.edgesuite.net//images/twapple/640pix/20150509/LN04/LN04_007.jpg

*世大運開閉幕 脫鉤大巨蛋

2017台北世界大學運動會開、閉幕因為大巨蛋施工卡關,台北市長柯文哲昨表示,北市府做出最壞打算,責成體育局準備世大運開、閉幕,由原本的大巨蛋,改在台北田徑場舉行,先把世大運跟大巨蛋「脫鉤」,市府才有較多時間談判。

台北田徑場當備案
負責督導台北世大運場館進度的北市研考會主委陳銘薰昨說,籌備世大運的大專體育運動總會,後天將到北市府例行檢視,屆時北市府會把台北田徑場的備案提交審查。北市體育局副局長丁若亭昨說,世大運申辦合約規定,開幕場地要4萬席,台北田徑場雖只有2萬席,但曾是2008年聽障奧運會開幕場地,絕對夠格辦世大運,只要大專體總同意即無違約問題。
大專體總名譽會長、國際大學運動聯盟執行委員陳太正昨說,若2017年的台北世大運要更改開、閉幕的主場館,須在世大運舉辦時間的2年前提出,並由籌備委員會同意後才行,「今年7月在南韓光州舉辦世大運,籌委會也會開會,台北世大運若真的要更換主場館,就得在會議前提出理由與備案。」2011年深圳世大運開幕主場館也曾臨時變更。

「桃園巨蛋較合適」
陳太正說,變更場地首要考慮還是選手安全、交通管制,他甚至建議可移到桃園巨蛋,因其容納人數與腹地大小較合適。

*治得了馬英九圖利罪嗎/吳景欽(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台北市廉政委員會針對大巨蛋案,擬請北市府以圖利遠雄企業之罪嫌,將馬總統移送檢察官調查,似展現了新市府除弊之決心。惟關於大巨蛋案,真能以圖利罪治之嗎?
在整個大巨蛋案裡,從簽約開始至今,就不斷出現更改契約、變更設計,甚至使一個原本能為大眾所用的運動文化園區,搖身一變成為以營利為主的商業中心,時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總統,似乎難脫圖利遠雄之嫌。惟依據《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法定刑屬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圖利罪,除須明知違背法令,直接、間接圖利私人不法利益外,更得有人因此獲得利益,才足以當之。
因此,就算馬市府不斷對遠雄讓步,甚至將權利金降為零,並讓其增建百貨及辦公大樓等等的行為,但因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中,授權行政機關須給予得標廠商最優惠的租稅與融資,則在法律授權極廣泛下,種種圖利行徑能否該當明知違背法令,顯有極大的爭執空間。

定罪率未超過3成
又由於圖利罪乃屬結果犯,即須有人因此獲得實際的經濟利益,則在大巨蛋建造與營運成本驚人,啟用後所帶來的龐大商機也僅是基於一種可能性,甚且若此案進入長期纏訟,大巨蛋園區恐會形成廢墟的情況下,能否合致於獲利之要件,並論以圖利重罪,實更有爭議。若再考量行政決策乃須經由重重的行政關卡,而會有多數公務員參與,就更易出現責任相互推諉與切割,致陷入難以治罪的境地。
事實上,圖利罪的定罪率向來未超過三成,對大巨蛋案相關人等的究責困難,不過在凸顯圖利罪的本質缺陷。尤其在法條的構成要件極不明確,就使圖利與便民難以區分,若檢察官大量運用此罪,就易形成濫訴,致會使公務員不敢勇於積極為民服務。也因圖利罪的模糊性與定罪困難,若檢方偵查與蒐證的動作有所遲緩,甚至如大巨蛋案般,至今仍是按兵不動,則在刑事審判必須堅持罪刑法定與罪疑惟輕等原則下,就讓違法濫權的公務員得以輕易逃脫刑罰的制裁。
若果如此,則我國制訂了特別加重刑罰的《貪污治罪條例》,以及設置了那麼多的防貪、反貪機關,甚至在最近,立法院還通過《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顯然皆屬多餘,致淪為口號式的肅貪。

(蘋果日報)
--
*大巨蛋案 北市廉委會:馬直接圖利遠雄

建議移送馬英九李述德

台北市廉政透明委員會昨公布大巨蛋調查報告,認定總統馬英九、台灣證交所董事長李述德,在任職台北市長與北市財政局長期間圖利遠雄;專案小組召集人鄭文龍直言,「這當然是直接圖利、非常重大違法圖利案」!報告初稿甚至一度建議依憲法規定,將馬總統移請立法院審議彈劾,但最終決議僅通過先將兩人移送法務部偵辦。

府重砲反擊:政治迫害

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昨轉述馬英九總統回應表示「強烈遺憾」,他還痛批體制外的廉政會是「違法濫權」、「政治迫害」;李述德昨南下高雄參加上市公司聯誼活動前僅低調表示「依法行政」;對於媒體提問是否擔心馬總統?總統夫人周美青昨出席松菸文創園區活動僅簡單說了聲「謝謝」。

市府:誰也不能迫害誰

北市副市長鄧家基強調,廉委會自組成、運作以來完全公開透明,無任何藍綠問題,不需朝這方向去聯想,一切交社會檢視判斷,沒有政治迫害,誰也不能迫害誰!

大巨蛋案專案小組是由市府顧問洪智坤、律師袁秀慧、律師鄭文龍組成,花三個月時間調查馬英九任台北市長期間大巨蛋案違法事證,昨公布六十一頁、三萬多字的初步調查報告。

報告指出,馬市府當時放任大巨蛋BOT五十年最多可賺取一一六九億元淨利,卻未收取任何權利金,北市府還花二四八億取得土地,血本無歸、還倒貼,屬「非常重大違法圖利案」!

報告初稿建請北市府將馬、李兩人涉嫌違法圖利遠雄移送特偵組等單位依法處置;另針對兩人涉嫌圖利、背信、瀆職之刑責部分,由專案小組另行向特偵組告發;甚至關於馬英九涉嫌圖利亦有政治及行政責任,依據現行憲法規定,應移請立法院審議,決定是否進行彈劾。

但廉委會大會最後僅一致同意將兩人送法務部法辦,並建議市府和遠雄解約,前者市府已同意,後者則交北市府法務局研擬,移送前也歡迎兩人跟專案小組說明。

市府將研究與遠雄解約

除指控馬、李圖利外,小組召集人鄭文龍指出,大巨蛋案甄審委員不應跟廠商有不當接觸,將請法務局研擬與遠雄解約;鄧家基說,會請法務局研究適法性,之後再對外報告,雖無時間表,但一定盡快,研究解約也不影響市府與遠雄現有議約進度。

針對廉委會報告建議與遠雄解約;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昨出席自家購物中心活動時重申,如果真的有暴利,北市府可以照價買回,不然就選擇全民釋股。

總統府新聞稿昨指出,鄭文龍是扁案律師、袁秀慧是前行政院長謝長廷子弟兵,洪智坤是高雄市長陳菊前辦公室主任,質疑上述三人綠營背景;還強調馬總統絕未圖利廠商,批評廉政會「先射箭再畫靶,刻意陷人於罪」。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僅表示,「其實我們箭也還沒射,倒是有人先說他中箭」。

*報告七大鐵證 直指馬英九李述德涉圖利遠雄

台北市廉政透明委員會昨公布大巨蛋報告,內容至少詳細列出「應收權利金而未收」、「附屬事業全數讓利」、「市府花錢卻讓遠雄海賺」等七大鐵證,直指前台北市長馬英九、財政局長李述德涉嫌違反促參法,讓遠雄取得不法利益。

甄審、議約到簽約都有問題

除先前監察院糾正的卅九項違失外,這次廉政會調查報告更發現馬市府任內的甄審、議約及簽約階段,涉及明顯違法圖利廠商,以及廠商不當關說影響委員而有甄審不公的情形。

根據報告,依促參法第十一條、公告申請須知第二.七條規定,大巨蛋案應有權利金,但馬市府與遠雄簽約不收權利金,違反BOT常態;且馬英九、李述德於二○○四年九月廿日,不循正常議約程序,私下與趙藤雄、劉培森等人密會,達成違法刪除權利金的約定,讓遠雄取得不法利益,違反促參法「至為明確」。

大巨蛋專案小組指出,馬市府第一次到第八次議約會議,立場都堅持應收權利金,且應按公告內容,依年營業額計收百分比之權利金;甚至遠雄的提議,也從無權利金到有權利金,依法該案應無權利金為零的空間。

專案小組說,從書面紀錄只看得到違法圖利的結果,看不到變動的原因;但根據錄音檔中李述德的談話,竟創下國內BOT案先例,以零元的營運權利金興辦BOT案,而這決定是馬、趙二人之前會面時就已敲定。

北市府花248億元讓遠雄海賺

報告強調,大巨蛋BOT案,市府並非零出資,北市府花二四八億元取得用地,除以市府A12土地交換外,不足的一四三億元以發行公債及融貸解決,每年付數億元利息;但依遠雄提出自估獲利不同版本,最高更可達千億元。

另大巨蛋報告指出,遠雄變更協力廠商時,還趁機提出違反BOT申請須知的內容,如規劃商務住宅、酒店式公寓、未留設四.五公尺帶狀開放空間;更甚者,遠雄順勢提出緊急逃生計畫改用於他種性質的空間,還要求免除土地租金。變更協力廠商後,設計改變,大巨蛋園區稅前淨利增加三五五億元,馬市府未要求再議約,造成市府權利受損。

http://img.ltn.com.tw/2015/new/may/9/images/bigPic/600_175.jpg

*被凌遲百餘日 趙藤雄︰未澄清會死不瞑目

面對廉政透明委員會報告出爐,遠雄趙藤雄昨再度重砲回擊,他形容是「被羞辱及凌遲一百多天」;還感慨的說,「如果大巨蛋誤會未澄清前死掉,會死不瞑目」;甚至嗆北市市長柯文哲,「如果該案有任何不法,自己願意被碎屍萬段」。

與馬沒有不可告人之事

他還強調,與馬英九見面是禮貌性拜訪,沒有密約,也不是什麼不可告人的事,那次見面只有廿幾分鐘,如果有什麼違法,有什麼密約,談什麼權利金,「問劉培森最清楚,他已經和我搗蛋十二年了」。

趙藤雄重申,如果真的有暴利,北市府可以照價買回,不然就選擇全民釋股。他澄清,當然知道大巨蛋BOT權利金是零到一%,後來遠雄有提出六項回饋,加起來甚至超過一%;大巨蛋建築成本是一六六億元,回饋金也從四十億元調到四十五億元,加起來是兩百多億元,這就「等於」權利金。

遠雄企業團副總蔡宗易補充說,六項回饋包括場館須無償給北市府當作公益活動十天,僅需付管理費用;北市小學參觀大巨蛋門票打八折;遠雄自辦活動須提供五%的門票給北市府當作公益使用;三個里的里民使用場館或停車打八折、購物打九折;以及免費接駁巴士等。

趙藤雄也忍不住動氣,痛批目前的公共工程被柯P搞成這樣,讓人不相信政府,「信賴保護原則」已經蕩然無存。

嘆台灣沒人性沒是非

他說,台灣已沒有人性、沒有是非、沒有公理,今天北市府與名嘴把他糟蹋成這樣子,到底是為什麼,有必要這樣殘忍嗎?並自認自己沒有占過任何人便宜,更希望檢調與特偵組介入調查大巨蛋案,證明趙藤雄沒有任何不法。

http://img.ltn.com.tw/2015/new/may/9/images/bigPic/600_176.jpg

*馬涉案時非部長以上 特偵組傾向不受理

北市廉政透明委員會建議將馬英九、李述德兩人涉嫌違法圖利遠雄趙藤雄資料移送特偵組;檢察總長顏大和昨表示,特偵組是偵辦部長級以上官員涉及貪瀆案件,實務上以被告發人行為時的職務,來決定特偵組有無管轄權;資深檢察官研判,特偵組應該不會受理,本案應移送台北地檢署較適當。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法務部不是偵查機關,等收到北市府廉政會相關函文再做處理。

資深檢察官分析,根據法務部作業流程慣例,收到類似本案卷證,會轉交檢察司處理,檢察司通常先預判案件管轄檢察署,再移交該檢察署;依媒體報導內容,本案是總統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任內發生,因此應移交台北地檢署偵辦;不過也有檢察官認為,馬英九是現任總統,應移交特偵組才對。

收案先簽結 馬卸任後再辦

這名資深檢察官進一步指出,憲法規定總統有刑事豁免權,因此未來承辦本案檢察署,可能比照前總統陳水扁涉貪瀆案時處理模式,收案後先行簽結,等馬卸任總統職務後,再啟動偵查程序。

*名嘴搶曝光報告 柯︰應該要處理

搶在廉政委員會昨下午公布大巨蛋案調查報告前,名嘴周玉蔻上午竟在臉書提前揭露內容。台北市長柯文哲聞訊後直呼:「天啊,怎麼會這樣?」、「這應該要處理」;那怎麼處理?柯則表示要再想想看。

報告意外流出,不少市議員怒火中燒。市議員戴錫欽氣憤地表示,特定媒體、名嘴唾手可得市府機密資料,適法性令人質疑。市議員李新質詢時更直接告發,「我在這邊要直接向法務局告發,這些提早洩漏資料的人,就是涉嫌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

柯文哲表示,廉委會是獨立辦案,並再度強調自己也還沒看過報告書,「不可以這樣」,他將思考如何處理。

政風處︰已追查 兩週內報告

廉委會大巨蛋組召集人鄭文龍說:「我個人沒有(洩漏),但覺得資料應該公開,沒有機密問題。」副市長鄧家基則說,市長雖強調資訊公開,但事前洩漏不好。北市政風處也表示,已追查資料外流狀況,兩週內提完整調查報告。

*廉委建議 重大公建引進市民公投

前台北市長馬英九、郝龍斌任內BOT案引發重大爭議,台北市廉政委員會大巨蛋小組召集人鄭文龍建議,重大公共建設或市政議題,應有公民的參與,以「市民陪審團」或「市民公投」來形成決策,也可採行政程序法規範的聽證會。

台北市長柯文哲也說,北市府預計五月底、六月初公布新版的BOT、捷運聯合開發案SOP,減少「奇怪的政商關係」;柯重申,台北市廉政委員會昨公布案件,看起來都合法,但不合理、不符合社會觀感,「法也只是表面上的法,禁不禁得起考驗,還要再講」。

柯︰新版BOT 減少奇怪政商關係

廉政會大巨蛋小組報告指出,「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台北大巨蛋附屬事業也是公共財產,但附屬事業獲利竟免填補大巨蛋體育場虧損,附屬事業遭遠雄綁架、濫用,也排除其他廠商參與的不公平現象。五大案多呈現此種荒謬不公現象;不論民間或官方,如果公共建設經營無法損益兩平,那無BOT的必要!

大巨蛋報告也點出,傳統的委員會制,人選有一半是府內局處首長,其餘委員也大半是由官方所挑選,因此市長或機關首長實際上仍掌控整個委員會,可透過委員會執行其意志;決策出問題時,首長先拿委員會當擋箭牌,並沒有真正達到透明及公民參與的要求。

報告建議,BOT案從可行性評估到議約過程,都應公開透明,避免有規劃不周或黑箱秘密勾結的情況發生;重大公共建設或市政議題,應有公民的參與,以「市民陪審團」或「市民公投」,以形成決策,亦可採行政程序法規範的聽證會。

*世大運確定不在大巨蛋辦 柯:已做最壞打算

二○一七世大運開、閉幕式確定不在大巨蛋辦了!台北市長柯文哲昨表示,北市已做最壞打算,與遠雄不知要談判多久,已事先請體育局長「假設把世大運開、閉幕移到台北田徑場」,這樣就有比較多的時間從容談判。體育局表示,確定場地後,七月會向FISU(國際大學運動總會)提出更換場地要求。

柯文哲是在四月底市政會議裁示,要求體育局長以開、閉幕場館設在台北田徑場做準備,把世大運與大巨蛋脫鉤。

北市體育局發言人丁若亭表示,世大運開、閉幕式確定不在大巨蛋舉行,台北田徑場是北部地區最大的場地,辦過聽奧,也是比較新的場域,這場地周邊環境比其他場地來得要好,因此傾向在台北田徑場舉行。

至於棒球賽事原計畫在大巨蛋、天母棒球場與新莊棒球場舉行,目前確定會增加天母、新莊棒球場的比賽場次。

丁若亭說,FISU下週派人來台視察,屆時體育局會向FISU報告場館選項,讓FISU了解情況,七月在FISU召開的執行委員會提出更換場地要求;按照規定,撤換場地需在比賽前一年半提出,完全符合規定。

(自由時報)
--
*大巨蛋案 北市府將馬英九「移送」法部

趙藤雄:沒有密約 沒見不得人

總統府:射箭再畫靶 政治迫害

台北市廉政委員會公布大巨蛋調查報告,指總統馬英九在北市長任內與遠雄趙藤雄「密會」後全案拍板,造成合約有十大違失,北市府決定將馬英九與合約主談人、前財政局長李述德「移送」法務部。

調查報告認為九十三年九月廿日馬、趙「密會」,是促使大巨蛋變「不平等條約」的關鍵。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昨則出面「還原」當年會議過程,強調是在北市府一間會議室會晤,與會者有市府及遠雄雙方共十餘人,「何來密會、密約?」

趙藤雄解釋,他和馬英九見面是禮貌性拜訪「沒有密約!也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強調原訂議約在九十三年九月中下旬結束,結束前見面「就如同子女結婚前,雙方家長碰面一樣」。

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也澄清,並未與趙密會也無密約,並重申馬市府還因遠雄變更協力廠商主動「廢約」,若不是當時民進黨主政的工程會三度撤銷馬市府廢標決議,大巨蛋不會由遠雄興建,何來圖利,北市府體制外的廉政會非要移送檢調偵辦不可,不只是逾越體制「違法濫權」,根本是「先射箭再畫靶」,刻意「政治迫害」入人於罪的舉動。

調查報告中直指合約有十大違失,包括零權利金、協助遠雄簽約後都計變更、市府放棄「接管權」、甄審委員會審議不公等,其中多項缺失都是在九十三年九月廿日,馬私下與趙藤雄密會後出現「轉折」。

針對報告所指密會、密約說,趙藤雄反駁,不管巨蛋蓋不蓋,他相信真理越辯越明;現在被辱罵「搞密約」,是他一生沒想過的事,「你要怎麼糟蹋我,我都默默接受,如果沒澄清前我就過世,一定死不瞑目。」

報告質疑大巨蛋「零權利金」、馬市府圖利遠雄,趙表示,如果柯市府認為他有暴利「那就買回!」他也歡迎檢調盡速介入調查,還遠雄一個清白。

趙重申,當初他是配合國家重大建設才參與大巨蛋BOT案,北市府若不開心可以收回,「現在被柯P搞成這樣,我要怎麼相信政府,政府不講究誠信原則,將來遠雄不敢再做BOT,也沒膽再做」。

有關大巨蛋「零權利金」,他表示,大巨蛋工程投資一六六億、回饋金四十五億,合計二一一億元就是權利金。

趙表示,一○一大樓總樓地板為十八萬多坪,權利金為二一○億元;大巨蛋BOT案只有五萬多坪,權利金二一一億,若還說他有暴利,實在太沉重。

趙強調,他這一生沒有講話不算數,更無貪圖利益等不法行為,他若有任何謊言「願碎屍萬段」,他實在不希望這場爛仗再打下去、浪費社會資源。
--
台北市政府廉政透明委員會調查大巨蛋案結果昨(8)日出爐,通過三大決議,將依圖利罪名移送前任市長馬英九與前財政局長李述德,並建議市府與遠雄解約,且日後市府若再有重大工程將需進行公聽會,甚至市民公投。

台北市副市長鄧家基表示,廉委會無異議通過大巨蛋第一階段調查報告,市府也支持決議結果,將會依一定程序儘速移送馬英九與李述德;至於與遠雄的大巨蛋合約,也會交由法務局研議依照法律、合約內容解約的可行性,「朝解約方向處理」,但是否可執行還要待日後研議結果。

台北市政府廉政透明委員會昨天下午召開大會,提出大巨蛋BOT開發案的調查進度報告。依廉政委員會調查,大巨蛋案圖利情況十分嚴重,建議將台北市府當時簽約當事人市長馬英九以及甄審會議主席時任財政局長李述德移送法務部。

大巨蛋案組召集人律師鄭文龍表示,經調查,遠雄圖利的金額「非常嚴重」,依2006年遠雄提出的獲利報告書,評估可獲利高達1,169億元,後來在郝龍斌市長任內則降至945億元,獲利皆近千億元,馬英九與李述德卻將權利金砍為零元。

鄭文龍指出,遠雄自評50年營業額可達2,800億元,若依前市府推算要收1%的權利金,則至少應收28億元,市府卻自砍,屬重大違約違法圖利。關鍵證據在於北市府與遠雄共開了11次會議,但前十次市府都堅持要有權利金,卻在第11次棄守不要求權利金,其重大轉折發生於2004年9月20日的「馬(英九)趙(藤雄)會」後,李述德在第11次會議上表示馬趙會面後已經同意將權利金降為零。

廉委會指出,依據原先公告條件,大巨蛋案土地使用類別本無住宅使用,馬市府卻在已簽約情形之下,協助遠雄進行都市計畫變更,同樣涉及違法圖利。馬英九任內的簽約有多項重大違失,包括零權利金、刪除附屬事業填補公共建設虧損條文、協助遠雄簽約後都市計畫變更、市府放棄接管權等,建議市府與遠雄解約。

http://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uc.udn.com.tw/photo/2015/05/09/1/790246.jpg&sl=W&fw=400

http://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uc.udn.com.tw/photo/2015/05/09/1/790211.jpg&sl=W&fw=750

*大巨蛋議約十大違失 北市廉委會控馬圖利

北市廉政委員會公布大巨蛋調查報告,報告中指當年的台北市市長馬英九和議約主談人、前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公然帶頭違法」、「錯亂BOT精神」,以圖利廠商為主要目的,部分違法作為令人「不可思議」。

調查報告中直指馬英九在市長任內與遠雄集團簽約有十大違失,包括零權利金、協助遠雄簽約後都計變更、市府放棄「接管權」、甄審委員會審議不公等。

報告指出,大巨蛋營運權利金在前十次的議約會議中,都有提到權利金,但馬英九在九十三年九月廿日,與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和時任協力廠商劉培森密會,在會中做出刪除權利金的協商,涉嫌圖利。

大巨蛋調查小組廉委鄭文龍說,依遠雄評估報告,市府最少可拿到廿八億權利金,他們調查議約小組主持人李述德第十一次議約的錄音檔,發現他提到:「府裡的高層認為乾脆這個部分(營運權利金)就不提…這個表寫『無權利金』,這張要寫」。

報告中還提到,遠雄公關副總蔡宗易也在今年四月十六日電視節目中,承認九二○密會。鄭文龍指出,圖利罪很少查到事證這麼明確的,且一次查到兩個證據,可說是「槓上開花」。

報告中針對這一過程,指責馬英九受市民委託,應盡忠職守,竟公然違法,並私下與趙協議,李述德還公開聲明否認,「不誠不實是社會最負面示範」。

另外馬市府將公告草約規定的「台北市大型室內體育館虧損時,應以營運附屬事業之盈餘填補之」項目刪除,使附屬事業商場「反客為主」,報告批馬市府以圖利財團為目的,而非以興建公共建設為主要目的。

報告也指市府放棄「接管權」,依據促參法,市府有強制接管權。但市府在議約時,將接管權刪除。另市府在條約中,同意遠雄可以轉讓、出租巨蛋資產,涉及圖利。

廉委會調查,大巨蛋案的公告事項不能當住宅,但遠雄有意要做商務住宅,市府明知不可,竟協助遠雄申請都市計畫變更。

報告還指出,遠雄為排除原協力廠商劉培森,至少二次宴請甄審委員,涉「不當接觸」,並交付二百九十萬元給甄審委員陳錦賜,建請北市府依政府採購法對遠雄解約。

*不影響「移送」 廉委會邀馬、李說明

大巨蛋第一階段調查報告出爐,廉委會建議移送前市長馬英九,也請市府研議依法解約。台北市副市長鄧家基說,接下來會發函馬英九、李述德,請兩人說明,但說明與否,都不影響移送。

據了解,原本廉委會討論時,認為事證明確,不必請馬、李來說明,但有廉委堅持,認為「總要給當事人抗辯的機會」,請馬、李來說明,調查程序也才完備,廉委會最後通過此決議。政風處長劉明武說,周一就會擬稿,邀請兩人來說明。

鄧家基昨說,經過三小時討論,全體委員通過第一階段大巨蛋調查報告,市府是大巨蛋的合約甲方,未來依照合約落實管理、監督責任,市府也會在全民監督與期待,做好大巨蛋工法的管理。

鄧家基說,廉委整體調查內容達到移送的程度,政風處會循程序簽報,核定後就會移送。解約的建議也接受,由法務局與相關單位研究過去合約取得的適法性,是否可依法解約。

鄧家基強調,之前大巨蛋有公安問題,但工程不會停擺,與現在的調查也不會互相影響。市府一再強調,「沒有公安、沒有營運」,並要遠雄提出改善方案。但大巨蛋案還在興建中,不會因為廉委會報告叫遠雄停下工程。

*北市廉委會移送馬 法務部:依規定處理

台北市廉政委員昨天決議,建請台北市政府將馬英九前市長、李述德前局長移送法務部偵辦。法務部次長陳明堂指出,法務部是行政機關,並非司法偵查單位,收到調查報告後再依規定處理。

法界人士指出,一般縣市機關如發現官商舞弊等情事,通常會先把案子送交政風室(處)處理,再由政風機關將案件移送調查局或廉政署偵辦;法務部主要是負責檢察行政事務,北市府若直接將案子移送法務部,對應窗口明顯有誤,感覺是「外行人」做的事。

以法理來說,有偵查權的機關(例如刑事局、調查局),就犯罪事實內容進行調查後,認為有犯罪嫌疑移請檢方偵辦叫做「移送」;非偵查機關把相關犯罪事實移請有偵查權機關偵辦,稱為「告發」或「函送」。

司法實務上,如果北市府要「移送」馬英九、李述德,應該透過政風系統送交廉政署或調查局立案偵辦,或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台北地檢署告發,由檢方受理分案偵辦;直接將案件移給沒有偵查權的法務部,等於是「掛號信丟到平信郵筒」,只會讓內行人笑話不專業。

*北市府 將燙手山芋大巨蛋拋給法務部

北市府廉政委員會拉弓射大巨蛋,前市長馬英九、前財政局長李述德卻是靶心;調查報告公布前狀況不斷,除名嘴偷跑洩漏報告內容,調查小組建議版本也從移送特偵組轉到個人告發,最後改以「移送」法務部,讓外界不解。

廉委會有備而來

北市廉政委員會昨天有備而來,專案小組搬出長達六十頁、三萬字的報告,提列卅六件證物;指向當時市長馬英九與財政局長李述德涉嫌圖利遠雄,會前即傳出專案小組將建議馬、李移送特偵組,也有人說要由廉政委員自行告發。

在市府未做出決定前,總統府曾質疑廉委會「射箭畫靶」,市長柯文哲說:「箭也還沒射,就有人說中箭」;柯還說,調查是合議制,不是小組成員說了算,就算小組成員寫得很高興,送到大會也不見得都會同意。柯的談話一度讓外界以為北市府不會立即出手。

話才說過沒幾個小時,傍晚五點多,副市長鄧家基突然宣布將馬英九、李述德「移送」法務部,外界直呼意外。

意在拉高處理層級

外界解讀,北市府未移送特偵組,表面原因是「不宜由市府指定調查機關」,但其作法意在拉高處理層級,更把燙手山芋拋給法務部,看法務部下一步怎麼做。

之前市府官員涉及貪瀆案,市府政風處都移送廉政署調查。但這次大巨蛋案調查對象是馬英九、李述德,層級非比尋常,據了解,雖有人建議移送特偵組、高檢署等,最後廉政委員馬以工建議直接「移送」法務部,馬上獲廉委們同意。

市府人士指出,之前監察院糾正大巨蛋案卻無法撼動遠雄與市府的合約,也無法追究馬英九和李述德責任,因此在昨天會議中,委員討論各種可能移送方式,最後眾人認為只有移送法務部,才能避免案子被「輕輕放下」。

有廉委透露,之前很多人看衰廉委會,質疑查不出甚麼,這次他們拿到不少解密資料,也藉移送行動宣示「廉委會玩真的!」

桃園地檢署資深檢察官指出,一般來說,市府政風單位隸屬廉政系統,有司法調查權,可以函請廉政署偵辦,但若有其他考量就另當別論了。

*北市府:廉委協助整頓政風

台北市廉政委員會大巨蛋調查報告,引起外界質疑,台北市前市長郝龍斌痛批,廉委會是「黑機關」,令人不齒,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說,廉政委員會經過行政程序設立,由政風處管理,廉政委員依法調查,協助市府整頓政風。

林鶴明說,大巨蛋案是輿論、議會持續質疑的重點,柯文哲上任後公開相關資料,且為了順利推動市政,才成立「廉政委員會」處理五大案,完全與政治操作沒有關係。

廉政委員徐嶔煌說,希望郝龍斌、陳以信等人先看完廉政委員會的調查報告後再發言,調查報告中條列出的爭議,「難道都是假的?」希望郝龍斌要回擊,針對調查報告內的事項一一回應,不要什麼都簡化為政治動機。

徐嶔煌說,若馬英九、李述德覺得委屈,可以回歸當時事實討論,不要噴「政治口水」,況且「馬英九都當到總統,還喊政治迫害,那我們小老百姓該怎麼辦?」

(聯合報)
--
*大巨蛋案涉圖利罪 柯市府擬移送馬英九

台北市政府廉政透明委員會調查大巨蛋案報告下午出爐,委員認定,馬英九總統於台北市長任內與台北市財政局前局長李述德,在與廠商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議約時,涉及刑事圖利罪,建議將馬、李移送司法偵辦。

這份報告結果原訂下午出爐,上午廣播電台主持人周玉蔻就在臉書上公布;總統府以「先射箭再畫靶」,回應廉委會移送馬總統的調查結論;現任證交所董事長李述德表示,廉政會不要政治辦案,更不要充當市長柯文哲的政治打手。

下午廉委會召開第四次大會,會議由台北市長柯文哲主持。柯上任後鎖定大巨蛋、美河市、雙子星、松菸文創、三創園區等「五大BOT案」組廉政委員調查,今天會中將提出調查報告。

五大案中最受囑目的大巨蛋案,調查證據指向馬總統與李述德,分組委員一致認為應「主動處理」,具體建議將馬、李移送法辦,但正式函辦還需柯文哲同意。

柯文哲上任後,籌組廉政委員會清查前朝BOT開發案爭議,大巨蛋案委由扁案律師鄭文龍任小組組長,委員另有律師袁秀慧、市府顧問洪智坤。

據了解,大巨蛋案小組委員建議將馬總統等移送法辦的形式,包括由台北市政府法人依法提出告發,第二條途徑則是由律師代表向檢調機關具狀檢舉交付查辦。

據了解,大巨蛋案調查報告指出,大巨蛋原公告營運權利金為「申請人按營業收入百分比計收」,不過,經馬、李與遠雄議約結果權利金變為零。

廉政委員調閱2004年雙方議約錄音檔,發現李述德曾說過權利金是馬總統私下與趙藤雄會面所做成的決議,密約過程除違反促參法精神,更涉嫌貪汙圖利罪。

廉委會主要是以馬市府與遠雄的議約細節為調查主軸,蒐證項目涵蓋經辦業務單位內簽、歷次會議紀錄,再比對合約修改的動機有無符合市政府利益,委員將在大會中舉證。

調查結果指出,馬總統2006年卸任台北市長前,修改市府與遠雄的契約條文,已犧牲市庫權益,經濟上利益向業者傾斜,與公務員圖利罪的法定要件符合,應即刻啟動司法偵查門檻。

*柯:世大運與大巨蛋脫鉤 這樣才有時間談判

大巨蛋場館安全性爭議不休,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裁示2017年8月舉辦的台北世大運開幕、閉幕不要在大巨蛋舉辦,改在台北田徑場辦理;體育局副局長丁若亭上午證實更改場地的事,已依照市長指示辦理。

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近五個月,頻頻砲打雙子星、三創、美河市、大巨蛋、台北文創五大案;柯文哲今天上午出席聯合醫院陽明院區活動後受訪,預告「未來幾星期會結束這些事件」。

他說,他處理五大案的目的,就是要從這些案子中學到什麼、如何避免以前的事、要改變什麼、要帶向怎樣的社會;最近將針對BOT和聯合開發案在辦研討會,檢討現有程序,預計5月底、6月初會公布新的BOT和聯開的SOP。

柯文哲說,有了SOP,讓財團在合理、合法的契約下正常運作,讓過去複雜、「奇奇怪怪」的政商關係,在台灣社會消失,讓每個廠商有正常管道和模型可以遵守。

柯文哲說,看遠雄的態度,(大巨蛋)談判不知道還拖多久,因此他指示體育局,將世大運開幕改在台北田徑場,讓大巨蛋與世大運脫鉤,這樣就有比較多的時間,從容去談判。

據了解,柯文哲是在上月底的市政會議中做出新的裁示,柯還表示對於這個決定,他心裡也很沉重,未來卸任市長後,希望接任的市長不要像他一樣焦頭爛額。

(聯合晚報)
--
*大巨蛋案涉圖利遠雄 北市府擬將馬移送法務部

歷經3個多月調查,北市廉政透明委員會昨針對大巨蛋案提出「3點結論、10項質疑」,不僅認定馬英九總統、前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在大巨蛋案甄審、議約過程圖利遠雄集團,將移送法務部偵辦;廉政委員會指出,2004年9月20日一場沒有紀錄的「馬趙會」是圖利關鍵。

調查報告60頁逾3萬字

調查報告出爐後,總統府旋即出面批評廉委會缺乏公信力,相關調查是「政治迫害」。前市長郝龍斌也透過臉書強調,連柯市府自己的法務局長都承認五大案「合法」,結果柯卻堅持利用政黨色彩濃厚的廉委會進行政治鬥爭,令人不齒,「我將訴諸司法,以證清白!」對此,北市副市長鄧家基表示,調查過程公開透明,沒有政治迫害。

廉政會大巨蛋專案小組,依據會議紀錄、公文及錄音提出60頁、逾3萬字的調查報告。對當年馬市府提出10大指控,包括違法刪除權利金、附屬事業填補公共建設虧損的規定,及先期規畫者竟成為遠雄協力廠商等。

馬趙密會敲定免權利金

專案小組召集人鄭文龍表示,在前10次的議約會議上,主談人李述德做了許多退讓,但始終不敢處理權利金及協助都市計畫變更。但自從馬英九與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見面後,第11次議約會議時李述德就明確做出市府會協助變更都市計畫讓遠雄蓋住宅,及「無權利金」的結論。

鄭文龍形容,讓專案小組「槓上開花」的是,遠雄副總蔡宗易今年4月上電視承認有「馬趙」密會,並證實有免權利金結論。鄭說,圖利很少可以查到直接證據,這次卻跑出2個。

比對BOT案草約及後來簽定的契約,廉委會發現原「大巨蛋虧損時以營運附屬事業的盈餘填補」規定遭刪除;市府「強制接管權」被改為「由融資機構於甲方(北市府)所定期間內,自行或擇定機構接管」;另遠雄也可經市府同意,出租或轉讓營運資產,損害市府權益。

直接撤銷大巨蛋BOT案

同時,廉委會認定遠雄曾「汙染」甄審委員,因此,柯市府應直接撤銷大巨蛋BOT案。由於該建議形同讓大巨蛋面臨「砍掉重練」危機,因此,鄧家基保留地說,會再由法務局評估,且調查結果不影響和遠雄重新議約。

http://img.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5-05-09/clipping/656/b02a00_t_01_03.jpg

*無法受理大巨蛋案 法部:不是偵查機關

北市廉委會調查大巨蛋案,認為事涉刑事犯罪,昨決議將大巨蛋案移送法務部。法務部表示,該部不是偵查機關,無法受理案件,只能收到資料後轉請相關單位處理;至於廉政署則強調,該署已簽分「廉立案」,並指示台北市政風處蒐報資料,儘速呈報廉政署處理。

廉政署官員透露,北市廉委會不是正式機關,而是市府體制外的「黑機關」,既無案件移送權,調查報告也無法律效力,其調查結論是否有證據力令外界存疑。因此,廉政署不會依廉委會報告,作為主要辦案依據。

官員說,市長柯文哲若要將廉委會報告移送廉政署偵辦,廉政署予以尊重。另如果廉委會委員具名向檢察官、廉政署告發,廉政署也會依法處理。

*趙鄧會 下周提改善案

北市府廉委會昨公布大巨蛋調查報告。搶在報告出爐前,遠雄董事長趙藤雄前晚與北市副市長鄧家基「密會」,趙當場承諾,下周五前提公安改善、營運權利金調整方案。

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自己沒出席7日晚間會面,但據他所知,雙方僅初步交換意見,沒什麼進展,「總是開始談了」。

鄧家基說,公安與營運權利金調整,是遠雄須面對的問題。前晚對方沒提方案,但趙藤雄承諾,方案準備好,會直接送市府。

由於大巨蛋確定趕不及世大運開幕前完工,因此,北市府已決定將開閉幕場地,改為台北田徑場。對此,柯文哲表示,這是先做最壞打算,因到底大巨蛋是要修,或要拆,都不確定;就連談判也不曉得要拖到何時。因此,才會先告知體育局將開閉幕場地假設在田徑場進行準備,好讓大巨蛋與世大運先脫鉤,才會有較從容的談判時間。

北市體育局副局長丁若亭說明,5月FISU官員來台時將先溝通此事,7月FISU將在韓開執委會,會進一步提出更換開、閉幕場地提案。屆時,需準備包括替代場地條件、標準等相關資料,完成2017世大運主場館更換確認。

(中國時報)
--
*北市廉委會大巨蛋調查報告 籲移送馬英九

台北市廉政委員會昨(8)日公布大巨蛋案調查報告,針對該案提出三點決議,包括前市長馬英九等人涉嫌違法圖利應移送法務部偵辦、大巨蛋疑涉違反促參法及行政程序法,及建議北市府應朝解除契約方向研擬。

廉委會也指出,日後公共建設議題應有公開透明機制,有聽證程序或市民公投。而在將移交司法前,廉委會表示將發文,請馬總統與李述德兩人到廉委會做說明。

柯文哲表示,廉政委員會是獨立辦案,廉委會是合議制,大巨蛋小組寫了很多意見,他還沒看過報告,將等最後報告出來後,再思考怎麼處理。

柯文哲指出,市府先前發包的BOT案,大部分表面看起來都合法,但都不合理,也不合社會觀感,且所謂合法是「表面上的法」,經不經起檢查。柯文哲強調,市府沒有預設立場,交由廉政委員會獨立處理。

廉政會建議北市解約,台北市副市長鄧家基表示,這項建議市府會接受,會由法務局和相關單位進行研究;不論是依採購法、促參法,都可依法解約,待結果出爐後會再對外說明。不過鄧家基也強調,和遠雄的談判不會停擺,會採取平行並進方式進行。

昨日廉政委員會未對三創案、松菸案進行討論。不過,依廉政委員會提供的資料,也點名前台北市副市長林崇一、前文化局長李永萍,在松菸文創案讓利給富邦集團。另廉政委員會也認為,前台北市長郝龍斌、前市府祕書長李述德在三創園區案中讓利鴻海集團,都有議處必要。

在廉政委員會的報告中,林崇一、李永萍負責與廠商議約,過程雖不至於涉及刑責,不過行政責任難以迴避,廉委會建議將林崇一、李永萍移送監察院。

至於郝龍斌與李述德在三創案的責任,廉委會認為,三創案定案是由郝龍斌簽核公文,郝龍斌未注意維護市府市庫的權益,才導致以地上權招標方式改為BOT方案招標,郝龍斌、李述德該負的行政責任,需要釐清討論後再議處。

(工商時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