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河市案 圖利建商5億 2小官判刑 柯酸:2小官自動圖利 非常賤
台北市政府與建商日勝生聯合開發的捷運共構宅美河市弊案昨一審判決,台北地院認定捷運局聯合開發處前處長高嘉濃、前課長王銘藏,七年前聯手偽造鑑定報告,拉高建築成本圖利建商,並誤導前市長郝龍斌、前副市長林崇一,導致市府少分配到近二千坪樓地板面積,損失五億零九百萬元,昨依圖利罪判高、王各徒刑十年、四年。台北市長柯文哲昨痛批高、王自動圖利他人,「兩個小官非常地賤!」
高嘉濃昨透過律師表示,一定上訴證明清白,他不知為何被王銘藏一路緊咬,合理懷疑是否在掩飾更大不法,自己反而成為替死鬼。王銘藏表示,坦然面對,誠心認錯。
美河市共構建案緊鄰台北捷運小碧潭站,基地面積二點八萬坪,二○○一年由日勝生和北市府簽約興建十三棟住宅、二棟商辦及一棟購物中心,戶數二千二百戶,二十一世紀不動產新店建國加盟店東周公博表示,目前每坪單價約四十八萬元。
依雙方貢獻度分戶數
判決指出,此開發案市府提供基地面積百分之九十九點三五土地,餘由日勝生出地並建造,二○○七年間,雙方為釐清完工後市府分得戶數的權益分配,由市府出面委託旭洲等三公司鑑定彼此在開發案的貢獻度。
高嘉濃(五十七歲)和王銘藏(五十五歲)聯手,依據捷運局聯開處下屬綜合旭洲公司鑑價報告,以及日勝生兩度自行下修工程費的變更設計案,先估算美河市建築成本約一百六十點七億餘元,因此北市府與日勝生的權益分配比為三二點四四比六七點五六。
指示下屬「提高」成本
但高嘉濃卻自認成本鑑價太低,日勝生可能不會接受,指示王銘藏想辦法提高成本,但被負責鑑價的旭洲公司拒絕,高於是從日勝生的不詳人士拿到一份日勝生「工程預算補充說明」,要王與日勝生研究提高成本的理由,最後以虛增外牆整修等七十項工程費方式,將總工程費虛增到一百七十四點九億餘元。
結果市府雖是美河市最大地主,權益分配比卻因工程費被灌水,被調降為三十點七五,直接少了市值近四億元樓地板面積,也因為單坪建價提高,要支付給日勝生的委建獎勵金暴增一億餘元,總計市府損失了價值五億九百萬元的樓地板面積近二千坪。
檢方去年起訴全案時表示,當時的市長郝龍斌、副市長林崇一是誤信而簽核高、王造假的鑑定報告,因時隔久遠,未能查出事證顯示高層涉案或有人收賄,因此僅依圖利起訴高、王。法官昨痛批高犯後狡辯不認罪,還企圖卸責給下屬,惡性重大,判刑十年。王認罪且供出受高指示犯案,判四年徒刑。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表示,本案他的解讀是「有兩個小官非常地賤」,廠商沒行賄他們,他們卻自動圖利他人,判決結果就是有兩個小官「熱臉貼人家冷屁股」,他連說三次:「就是有兩個小官非常地賤。」媒體問柯是否在此案誤會北市前市長郝龍斌,柯回應,他的解讀就是只有這兩個小官有罪而已。
自救會不排除上街頭
美河市原地主自救會召集人之一的楊正吉昨說:「我們在乎的是政府如何解決我們的土地被徵收爭議,不然我們不排除走上街頭找柯P。」
北市捷運局副局長張澤雄表示尊重判決。北市政風處稱,未來將協調捷運局追究高、王行政責任。日勝生發言人低調稱:「本公司無不法事項。」
民進黨發言人阮昭雄昨指出,兩位前市長馬英九、郝龍斌任內主導美河市案,檢方卻只起訴兩名小官,司法機關應向上追查,還給國人真相。
總統府表示,美河市案當年依台北市分層負責規定,非馬市長決行,且監察院已調查過,未認為有調查馬市長必要。郝龍斌辦公室發言人游淑慧說,美河市鑑價工作是二○○六年展開,郝市長同年底才上任,且任內曾主動將全案移送檢調,重新鑑價並追討七十六點九億元的差額。
北市府有望要回款項
律師張信陽指,法院雖認定日勝生未涉刑責,但因判決提及日勝生獲「不法利益」五億餘元,北市府可據此向日勝生請求民事返還不當得利,或另向高、王請求賠償。
針對美河市案判決,網友對於只有兩位小官被判刑,質疑「又是抓小放大!」「沒人行賄就自動送上門,這鬼話誰信?」
美河市聯開案小檔案
●地點: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環河路口(小碧潭捷運站)
●建商:日勝生和北市捷運局聯合開發
●基地面積:2.8萬坪
●售價:依今年10月揭露成交物件,每坪單價約48萬元
●總銷售金額:估約285億元
●規模:13棟住宅、2棟商辦及1棟購物中心,共2200戶,市府拿回218戶住宅、406戶商辦,共624戶
*隔7年才查辦 抓不到收賄證據
錯失良機
美河市弊案發生在二○○七年,去年檢方才介入偵辦,時隔七年,因相關證物滅失,涉案官員高嘉濃、王銘藏封口,查不出業者行賄事實,二人究竟為何無故圖利日勝生,至今成謎,雖外界質疑日勝生或市府高層有人介入,但終究查無證據。
監察院早在二○一二年就曾點名,北市前副市長林崇一、捷運局前局長常歧德等扮演重要角色;今年六月,北市廉政委員會認為下至聯開處前承辦員,上至前後市長馬英九、郝龍斌,都涉有相關責任,還將相關人移送法務部調查,但遭法務部以無權偵辦退回。
「絕對有高層縱容」
檢方去年啟動偵辦時,相關證物已滅失,高、王又拒供出實情,檢方查不出高層涉貪證據,只能認定前市長郝龍斌及林崇一等遭高、王矇騙,再加上查無收賄證據,最後僅能以圖利罪起訴高、王。
至於聯開處承辦員江國樑、陳文欣,因非共犯,已三度獲北檢不起訴,但高檢署一再以尚有調查未盡完備等理由,將案件發回北檢偵辦。北檢昨強調,全案「證據到哪,就辦到哪」。
當年揭發弊案的北市前議員楊實秋昨仍質疑,如此龐大的聯開案絕不可能由捷運局聯開處這種二級單位首長決定,絕對有高層縱容,讓兩名小官上下其手。
*北市求償77億 日勝生拒付 交付仲裁 市府:結果若不利擬解約
美河市案爭議不斷,除兩名官員竄改鑑價報告、圖利建商,北市府去年依監察院糾正案重新精算發現,整個美河市案包括土地鑑價、房屋分配等,共讓市府損失一百一十二點二億元,市府日前已向建商日勝生求償差額七十六點九億元,且表明若仲裁結果不利市府,不排除解約。
供九成地分三成
北市府二○○一年與日勝生簽定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美河市)合約後,廖姓等地主認為市府徵私地圖利財團,先後提行政訴訟、向監察院陳情及聲請釋憲,監院三年前認定,北市府低估自有土地等成本,讓擁有百分之九十九點二四土地的市府,事後只分配到三成土地,加計房屋權益分配等,共損失一百一十二點二億元。
精算損失逾百億
二○一二年市府收到糾正文後,大動作要求美河市不得交屋,隔年日勝生提供三十五點三億元擔保金換取交屋,才暫時解套。但因各界關注此案,北市府去年找來五家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進行土地成本鑑價,再找三家工程顧問公司進行建物成本鑑價。
經精算後,合計市府在美河市案損失一百一十二點二億元,扣除日勝生已付的三十五點三億元擔保金,市府決定再求償七十六點九億元,日勝生拒付,全案已進入仲裁程序。
針對法院昨天判決日勝生獲圖利金額五億元,與北市府求償七十六點九億元差距過大,北市捷運局副局長張澤雄昨表示,法院認定的金額是兩小官竄改鑑價報告造成的損失,捷運局則是依據監院要求全面重新鑑價,求償仲裁案已開過六次庭,預計明年二月有結果。
北市副市長鄧家基表示,若仲裁結果對市府不利,未來對日勝生的其他聯開案將進行制衡,甚至對不公平合約要求解約。
原地主難獲補償
至於美河市部分原地主,不滿市府賤價徵地圖利建商蓋商辦、大樓,打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徵收敗訴確定後,再聲請釋憲,今年十月大法官雖認定《大眾捷運法》關於徵收交通設施毗鄰土地的規定違憲,但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解讀,因美河市用地不算捷運設施毗鄰土地,原地主恐無法翻案獲補償。
美河市聯開案爭議始末
1991/04 內政部、北市府以興建捷運系統為名徵地
2001/12 日勝生與北市府簽新店捷運系統「聯合開發」合約
2007/02 市府捷運局聯開處處長高嘉濃、課長王銘藏,造假開發案權益分配的鑑定報告,圖利日勝生
2012/12 監察院糾正北市府,棄守百億權益,徵民地供建商牟利
2013/06 地主主張市府違法徵地圖利財團,聲請釋憲
2014/04 北檢發動搜索約談,並將高、王2人起訴
2014/06 北市府重新鑑價,認定日勝生應吐還77億元並提仲裁
2015/06 北市廉政委員會決議將美河市案移送法務部,法務部以無權偵辦退回
2015/10 大法官宣告徵收美河市用地的《大眾捷運法》部分條文違憲,但美河市用地非毗鄰地,原地主無法獲補償
2015/12 北院依圖利罪判刑高10年、王6年
(蘋果日報)
--
*美河市圖利案 北市前聯開處長判10年
造成北市府五億多元損失
美河巿(捷運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圖利日勝生公司案,台北地院昨一審宣判,認定此案造成北市府損失五億九百萬五八六元,依圖利罪判處北巿府聯合開發處前處長高嘉濃十年徒刑、褫奪公權六年,前課長王銘藏四年徒刑、褫奪公權兩年,可上訴。
地院認定高嘉濃惡性重大
合議庭認定高嘉濃主導全案,「鋌而走險以身試法,惡性重大,強行曲解法令與職權,推卸責任給下屬,毫無悔意」,且犯後態度不佳,予以重判;王銘藏坦承犯行,考量他身處「上令下達」官僚體系,受到長官高嘉濃壓力,依高的指示犯案,因此輕判。
前課長王銘藏認罪判四年
高嘉濃、王銘藏皆已退休。高透過律師高涌誠轉達,無法接受判決結果,一定上訴;王銘藏則說:「坦然接受判決,不會上訴」。北市政風處強調,將協調捷運局追究兩人行政責任。日勝生僅表示,對判決沒有立場回應;至於相關權配爭議,希望一切回歸仲裁,解決紛爭。
此案在檢調清查相關金流時,因查無高、王與日勝生之間行收賄的對價關係證據,因此僅以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起訴。
昨判決則認定,高、王於二○○六年辦理美河市案時,為了圖利日勝生,偽造鑑價報告,刻意拉高建築成本、低估土地成本,致使北市府蒙受五億餘元權值損失,依每坪銷售單價廿六萬三四○八元折算,共損失一九三二.三七坪樓地板面積。
高嘉濃偵審期間皆供稱,此案是王銘藏主導,所有簽呈都是王和江姓課員處理的,也有送其他課與權益分配小組審議,最後是由北市府核可,他沒決定權,鑑價報告也非他竄改。
但合議庭認為,王銘藏等人和提出鑑價報告的旭洲公司證人的證詞一致指向高主導全案,且高在二○○七年二月將來自日勝生的工程預算補充說明書,交付王銘藏,上有手寫註記十三項工程大項的總額,王據以修改細項數字,變造為不實的鑑定報告,再重提便箋提案。
旭洲提交的驗收版鑑定報告,建議北市府的公地主身分至少應分配卅二.四三%,建造成本為一六○億餘元;偽造鑑定報告則下修市府分配比例為卅.六%,建造成本提高為一七四億餘元;最終定案執行時,市府權配比例為卅.七五%,建造成本仍維持一七四億元。
*美河市弊案 自動圖利他人 柯酸︰2小官非常賤
無長官指示 自動把錢送廠商
美河市弊案昨一審宣判,台北市長柯文哲受訪表示,有兩個小官(捷運局聯合開發處前處長高嘉濃、前課長王銘藏)非常的賤,自動圖利他人,人家也沒有行賄,就熱臉貼冷屁股,很自動自發圖利他人、把錢送給廠商,也沒有長官指示。此「酸言」令現場媒體錯愕,柯重述「就是有兩個小官非常的賤」,他現在解讀是這樣。
媒體追問是否過去誤會了前台北市長郝龍斌?柯說,現在解讀是這樣,兩個有罪而已啊!接著又說,他沒有不滿意判決,只是說解讀。捷運局長周禮良受訪補充,市長講很清楚,全案沒有任何對價關係,所以市長強調做這種事很賤、很奇怪。
不過,柯文哲指出,這判決只是開始,後面有一大堆要收拾,像是釋憲案(指美河市等聯開案徵私地恐涉違憲)善後非常頭痛,他每天想「我們到底要賠多少錢?」還有日勝生申請美河市產權登記、與權利變換提出的樓地板面積短差八六六六坪問題要怎麼處理?對他來講,現在都是在擦屁股,後面更麻煩。
重分配待仲裁 分回短差要告
據了解,北市府和日勝生的仲裁程序,因北市府發現分回的面積短差而暫停,明年一月二十九日才會決定下次仲裁庭時間;短差面積待鑑價報告出爐後,將對日勝生提告詐欺。
*郝等誤信下屬恐脫身「應續查」
民進黨︰不合常理 黑幕重重
美河市案一審判決北市聯開處兩前官員圖利罪,但認定前市長郝龍斌、前副市長林崇一因「誤認、誤信」下屬而批准此案,若無新事證,郝、林將全身而退。對此,民進黨發言人阮昭雄質疑,此案連「賄賂」或「不正利益」的對價關係都沒有查明,顯示黑幕重重,司法檢調機關應繼續向上徹查,將事實真相還給人民。
作家藤井樹諷刺︰市長是屁
作家藤井樹則在臉書貼文狠酸,若依判決推論,「市府是處長跟課長在主政,市長是屁」。他指出,只要處長、課長就能決定市府數百億的預算執行,可見市長這個位置根本沒用,因為事情都在處長、課長級別就決定完了;市長不需要再被市議員質詢,只要處長和課長去備詢就好;歷任市長的政績全是唬爛,因為政績都是處長和課長做的。
依照判決,因前聯開處長高嘉濃送出的是墊高建造成本、低估土地成本的偽造版鑑價報告,使郝等「誤認」市府公地主的權配比例是卅.六%,才會同意捷運局以卅二%與六十八%的比例與日勝生協商。
北檢偵結時,就把郝龍斌、林崇一定位為「誤認」的長官證人角色,未列為被告,法官審理也未傳喚郝、林到庭作證。
但阮昭雄指出,二○○一年馬英九於台北市長任內改變都市計畫,原定徵收民地做公益用途也改採聯合開發模式與日勝生簽約,涉及金額逾百億,監察院雖於二○一二年糾正此案,但起訴判刑對象卻是兩名北市捷運局基層員工,結果顯然不合常理。他痛批,從葉世文案至美河市案,顯示馬政府慣用國家政策或資源進行分贓,呼籲司法機關應徹底清查相關聯開案,追查涉案官員。
另,對郝龍斌昨晚回應美河市案鑑價從二○○六年開始,而他是當年底上任。台北市長柯文哲晚間受訪直說,「我知道啊!他(郝)說一切問題都是馬英九,不是他,我知道他意思、我同意啊!他意思就是那都是馬英九。」
*高嘉濃瞎掰鑑價 北市蒸發5億
台北地院昨一審宣判美河市案,認定北市前聯開處長高嘉濃及前課長王銘藏圖利日勝生的犯行,使台北市政府蒙受五億九百萬餘元「權值損失」;而這一切,竟是高「生出」另一份來源不明、偽造不實的鑑定報告書,導致高估建造成本、低估土地成本。
判決指出,旭洲二○○六年提交的驗收版鑑定報告,提出的直接工程費為一○六億九四○○萬餘元;王銘藏據此參酌日勝生兩次變更設計案,擬定便箋下修直接工程費,估算建造成本為一六○.七億餘元,建議地主與投資人權益分配比例為卅二.四三%與六十七.五六%。
高嘉濃二○○七年二月批可便箋。但事後認為建造成本太低,指示王與旭洲公司溝通修改,但兩度被旭洲拒絕;高隨後將來自日勝生的「工程預算補充說明」交給王,日勝生副總經理劉垚凱等人也赴聯開處說明成本提高理由。
法院認定,高為圖利日勝生,竟「生出」另一份來源不明的偽造鑑定報告書,指示王提高直接工程費、虛增間接費用,使建造成本增為一七四億九七○○萬餘元,下修地主分配比例為卅.六%。
法院結算,依旭洲驗收版鑑定報告,此案建造成本一六○億四七六一萬元,公地主權益分配比例為卅二.四六八%,建造費每坪十二萬四千多元;依此北市府可分配權值七十四億五千萬元,應支付十三億三百多萬元委建費給日勝生。
但高等偽造鑑價報告,使北市府可獲分配權值減少三億九四四二萬元,多支付委建費一億一四七七萬元,合計損失五億九百萬元。
對判決結果,高嘉濃委任律師轉述,高嘉濃認為遭王銘藏誣賴,他很不服氣,一定上訴;強調所有文書都是王在處理,懷疑王為減刑把他拖下水,「應該是王被判十年才對!」
(自由時報)
--
*美河市案圖利日勝生 北市捷運局前官員重判10年
台北地院審理美河市案,認定北市府捷運局聯合開發處前處長高嘉濃指示課長王銘藏,竄改驗收鑑定報告書,造成市府損失權值五億九百萬多元,即一千九百多坪樓地板面積,依貪汙圖利罪判處高嘉濃十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六年,王銘藏四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二年。本案仍可上訴。
美河市案北市府讓利廠商比例過大,引發爭議,被台北市長柯文哲列為關注五大開發案之一,法院認定市府損失五億多元,台北市府可向兩被告請求侵權賠償,或向廠商日勝生索賠返還不當得利。
判決指出,高嘉濃辦理台北捷運系統新店線新店廠聯合開發案(俗稱美河市案),應依聯開處的正式驗收鑑定報告書,計算市府與日勝生分配比值,且有關日勝生的建物建造成本間接工程費應以直接工程費的百分之十六計算,高卻在收受旭洲公司所提出正式鑑定報告後加以偽造,提高日勝生的貢獻成本。
高嘉濃偽造鑑價報告後,交由兼任副工程司的王銘藏提高建物成本的直接、間接工程費用,王明知報告偽造卻引用,違反規定以百分之十八算,再交屬下江國樑辦理後續,造成日勝生在權益分配時比值大幅提高;法院估算,北市府因此有五億九百萬五百八十六元的損失,即短少一千九百卅二點三七坪的樓地板面積。
高嘉濃辯稱,「我都是聽從屬下承辦簽核」,但對為何圖利日勝生,拒說明原因;不過同被羈押的王銘藏供出犯行,法官比對王與聯開處課員江國樑、蔣千里以及旭洲鑑價公司員工胡介平等人的證詞一致,均指向高涉案,合議庭據以形成心證。
合議庭指出,高為台大土木系研究所碩士,聯合開發業務歷練豐富,學養俱佳,應有足夠的法治觀念,卻鋌而走險,惡性重大;高居主導地位,卻在犯後將法律責任推給屬下去承擔,予以重判。
合議庭認為,王銘藏供出犯行,使案情釐清,在上令下達的官僚體系中受到高嘉濃的壓力,犯情較輕,雖然自白,請求緩刑,但王不符緩刑規定。
--
台北地院昨(28)日針對美河市案,分別判處前捷運局聯合開發處長高嘉濃10年徒刑、前課長王銘藏四年徒刑。北市捷運局表示,目前美河市仍在鑑價階段,已交由第三方單位重新鑑價。
根據判決內容,高嘉濃、王銘藏偽造鑑價報告,圖利日勝生集團,台北市政府蒙受約5億元損失。
台北市長柯文哲受訪時指出,「這只是開始,善後最麻煩」;當時浮報的8,000坪建坪要如何處理,都讓人頭痛。市府高層透露,已掌握聯開案缺失及廠商應負的責任等,相信仲裁會對市府有利。
台北市捷運工程局副局長張澤雄指出,大法官釋憲後不到一個月,美河市的部分地主隨即申請再審,法院已經收到訴狀。捷運局尊重司法,將配合法院後續的審理。但捷運局當時是依照大眾捷運法辦理美河案,希望大法官審理時能一併釐清毗鄰地的定義。
至於浮報的建坪,北市府和日勝生在此案的權益爭議已進入仲裁程序。日勝生登載的產權面積差異有8.77%,仲裁庭裁示暫停仲裁程序,由市府重新辦理估價作業,目前已經交付第三方單位重新鑑價,預計明年1月底完成鑑價。
--
對於美河市弊案,台北地院判決捷運局官員圖利日勝生而遭判刑。日勝生發言人周惠玉昨(28)日表示,在司法方面,經過多次調查,日勝生並無不法情事,官員遭判刑,對於公司財務、業務也不會有任何影響。
*「鉛筆畫箭頭」一齣雙簧 黑了美河市
北市府捷運局聯合開發處前處長高嘉濃、課長王銘藏偽造鑑定報告提高美河市案建物成本,一搭一唱演雙簧。判決指出,王在便箋上簽註成本要墊高的意見,高以鉛筆在上面畫箭頭,要求王依他的構想重新排版後造假報告,內部作業瞞過高層,讓前市長郝龍斌、前副市長林崇一蒙在鼓裡,以為和廠商的談判籌碼合理。
法院認定,郝龍斌和林崇一不知情,算是還了他們的清白。
合議庭指出,高王二人動手腳虛列擅改鑑價報告的數據,讓不知情的課員江國樑執行,虛增間接工程費二十億六千多萬元;又指示課員陳文欣以虛增的報告為藍本製作權益分配表,建議市府與日勝生的權值配比約是百分之卅點六比百分之六十九點四。
經高、王聯手竄改,每坪建物成本增為十三萬六千多元,影響市府支付投資人獎勵樓地板面積的成本,對旭洲鑑價公司、權配小組、市府與廠商的談判都發生影響,甚至誤導郝龍斌、林崇一對分配比例的看法,造成市府與日勝生權值配比為百分之卅點七五比百分之六十九點二五的結論,市府因此損失五億九百多萬元。
判決認定,高嘉濃二○○七年三月取得來自日勝生不詳人員的變更預算書,將日勝生列出鑑定價格差異較大的工程,以手寫註記十三項工程金額,比對以旭洲名義製作、實則為偽造驗收版鑑定報告內容,每一項工程的費用都很接近,合議庭認為高嘉濃「先射箭再畫靶」。
王銘藏在法院審理時自白,法官再傳聯開處課員江國樑查證,江一度不敢說真話,「高嘉濃、王銘藏都是我的老長官啊!」後來終於吐實,王銘藏的自白與江國樑的證言一致,合議庭因此認定高嘉濃就是竄改驗收版鑑定報告的主導者。
*法院認定 美河市案「郝龍斌不知情」
美河市案法院認定郝龍斌不知情,郝辦發言人游淑慧說,美河市鑑價工作是在民國九十五年展開,但郝龍斌市長是在九十五年十二月廿五日才上任。
另外,美河市與日勝生之間的相關問題,郝市長在任內就主動將相關資料移送檢調偵辦;也發動了重新鑑價、追討七十六億元差額,而且扣押了日勝生的本票及銀行保證函,超過「七十億元」等作為。
這些事實,相信檢調以及司法單位都在相關公文中已經查證。
游淑慧指出,本案所有的公文資料都在市府內,柯市長皆可以調閱到,而且柯文哲的廉政委員會也曾詳細調查過本案,相信柯文哲應該比任何人都能了解郝龍斌的處理過程。
如果柯文哲對法院的判決有不同的看法,可以直接公開表示。
*美河市案消失的76億 北市怎麼討?
柯市府上任後,力打美河市等五大案,北市府與日勝生在權益分配問題一直喬不攏,去年北市府還發現日勝生短報了百分之九的建物產權登記面積,北市長柯文哲曾為此怒嗆日勝生「我要告他詐欺」;捷運局表示,目前北市府與日勝生針對美河市案走入仲裁階段,捷運局找第三方單位進行鑑價,預計明年一月底出爐,等到鑑價結果出爐,再透過仲裁討論權益分配。
二○一二年監察院針對美河市案低估土地成本、高估建物成本提出糾正,郝市府時捷運局針對土地及建物成本進行鑑價,與日勝生重談權益分配,捷運局依鑑價結果,要求日勝生要付最少七十六點九億元作為擔保金,再討論權益分配問題,從二○一四年起至今,北市府與日勝生一共開過六次仲裁會議,仍未進入實質討論。
台北捷運局副局長張澤雄說,去年捷運局更發現日勝生竟有短報建坪八千六百六十六坪面積,北市府要求日勝生提出資料說明,但日勝生未給予正面回應。
張澤雄表示,目前市府已經找第三方單位重新鑑價,鑑價結果將會在明年一月底出爐,後續依仲裁庭判斷權益分配比例,並針對比例兌現擔保金七十六點九億元,如有不足再向日勝生追討。
(聯合報)
--
*熱臉貼建商北市捷運局前處長判10年、課長4年 柯:兩小官非常賤
美河市弊案,台北地院審理認定,北市府捷運局前聯開處長高嘉濃,指示課長王銘藏,以不實鑑價報告,墊高建商成本,讓日勝生獲取不法利益高達5億900萬586元,昨依圖利罪判高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王則判刑4年,褫奪公權2年。本案可上訴。
合議庭指出,高、王2人並未獲取任何利益,且當初檢方也未查出有受賄等不法事證及對價關係,法院僅能就起訴圖利和偽造文書犯行審理。高嘉濃圖利動機為何?留下一團謎。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解讀」是「有兩個小官非常地賤」,還三度講到兩個小官「非常賤」自動要圖利他人,沒有長官指使就「熱臉貼人家冷屁股」。他說,這項判決對他只是「擦屁股」的開始,後面還有一大堆要收拾,包括釋憲案,還有建商浮報(應為短報)8000坪建坪的事怎麼處理。
未受賄獲利 動機成謎
前市長郝龍斌幕僚表示,根據台北地院判決,美河市鑑價工作是在2006年展開,而郝龍斌是在2006年12月25日才上任。另外,美河市與日勝生相關問題,郝任內即曾主動將相關資料移送檢調,也發動了重新鑑價、追討76億以上的差額,甚至預先扣押了日勝生本票及銀行保證,超過「70億」等作為。對於郝的說法,柯文哲昨晚回應,郝的意思就是「一切都是馬英九(前任市長)的問題」,都不是郝的事,他也同意。
本案起因監察院3年前通過糾正北市府案後,認定高嘉濃在美河市案,低估土地成本、高估建築成本,使北市府棄守權益100億元,經移送檢調,北檢認定高嘉濃、王銘藏2人以偽造鑑價報告圖利日勝生,去年4月起訴2人。
墊高建商成本 市府虧5億
北院審理後,認定2人在辦理美河市聯開案過程,明知依正式驗收鑑定書報告計算,日勝生建物建造成本間接工程費,應依直接工程費16%計算,但高竟偽造旭洲的正式驗收鑑定書報告,提高日勝生直接工程費用,交付、指示王銘藏提高建物成本直接和間接工程費,將間接工程費依直接工程費18%計算,讓日勝生提高權益分配值,使北市府損失5億900萬多元。
合議庭認為,高雖否認犯行,辯稱不知情也未偽造驗收鑑定報告,都是依下屬承辦簽核,但王坦承犯行,供出犯罪情節,並有相關文書可證明。
審酌高是台大土木系碩士,聯開業務歷練豐富,應有足夠法治觀念,卻鋌而走險,以身試法,惡性重大,且在本案居主導地位,犯後曲解法令,將責任推給屬下,毫無悔意,從重依圖利罪判刑10年。王因自白犯罪,使案情得以釐清,依法可減刑,依圖利罪判刑4年。台北市政風處長劉明武表示,後續會協助捷運局追究高嘉濃、王銘藏的行政責任。
*北市府損失多少 院檢認定差很大
美河市案,高嘉濃、王銘藏,被控以不實鑑價報告,圖利日勝生公司,導致北巿府損失5億900萬多元,比檢方起訴認定損失5億124萬多元,多了775萬多元,但折算樓地板面坪數,北院認定卻較檢方短少1317多坪,主要是合議庭認定檢方計算有誤。
本案檢方去年起訴時,認定高、王2人的圖利行為,共讓北市府損失5億124萬6301元;短少樓地板面積為3249.876坪。經北院審理後,合議庭認定,北市府應該損失5億900萬586元;短少樓地板面積則是為1932.37坪。
北院認定北市府損失較高,但短少的樓地板坪數卻較檢方認定為少,原因在於合議庭認定,依第二次變更設計,美河市建物和車位平均售價,為每坪26萬3408元,5億900萬586元除以平均售價,短少樓地板面積正是1932.37坪。法界人士指出,依北院認定,高、王2人不法圖利,讓北巿府損失5億多元,北市府可以被害人名義,向2人提侵權求償民事官司;亦可以民事「不當得利」,訴請日勝生如數賠償。
北市捷運局副局長張澤雄表示,該案發生後針對聯開案權利分配重新檢討,包含鑑價及審議的程序都已修正,未來不會再發生類似狀況。張澤雄說,去年底市府曾重新鑑價向日勝生求償76.9億元,對方不服提出仲裁。
上月議會總質詢時,有議員指日勝生2008年簽約時短報8666多坪面積,台北市長柯文哲得知後怒嗆「告詐欺」,但經捷運局進一步了解,日勝生將停車場公共設施部分6136坪挪移到建築物公設區,剩下約2500坪,換算後誤差值從9%變1.97%。張澤雄說,市府已交付第三方單位辦理重新鑑價,並釐清挪移過程。
(中國時報)
--
*美河市案 北捷前官員重判10年
捷運新店機場聯合開發案美河市弊案,法院審理認定北捷聯開前處長高嘉濃,偽造開發案權益分配鑑定報告,浮報建商日勝生的建築成本,指示課長王銘藏拉高日勝生分配樓地板面積1,932.37坪,致北市損失5億900萬元,昨(28)日依圖利罪判處高10年、王4年徒刑。本案可上訴。
美河市共構建築案,位於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與環河路口,基地面積2.8萬坪、緊鄰新店線捷運機場,2001年北市府與日勝生建設簽約興建13棟住宅、2棟商辦及1棟購物中心,總戶數2,200戶,總銷售金額約285億元。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美河市建地由北市府提供99.35%土地,日勝生出0.65%的土地和施工建造,2007年委託旭洲公司鑑定總成本237.8億元,做為北市府與日勝生分配權益的依據。
判決書指出,2007年3月高嘉濃以日勝生製作的「預算補充說明書」,提高外牆等70項工程預算,竄改旭洲公司鑑定報告,指示課長王銘藏依假鑑定報將開發案總成本提高到252億餘元。
合議庭指出,高嘉濃授意王銘藏,將原來應直接以工程費的16%計算的「建物建造費成本的間接工程費」,擅自提高用18%計算,拉高日勝生可以分回的樓地板面積比率,最後定案的分配樓地板面積比率北市府30.75%、日勝生69.25%,同年4月審議通過報請郝龍斌簽准,致日勝生多了1,932.37坪,北市府相對少了1,932.37坪,損失5億900萬餘元。
合議庭根據聯開處旭洲公司人員作證,高嘉濃偽造旭洲公司的鑑定報告,因為偽造本沒有旭洲的鋼印,且計算數字不合;以及檢方扣到一張高嘉濃的手寫註記13項工程費總額,比對偽造版的總成本鑑定報告,數字「相似」,有的完全吻合,有幾筆只差幾元,據此認定高嘉濃偽造旭洲公司的鑑定報告,圖利日勝生公司。
判決書指出,檢方偵辦時與案發已相隔6年,相關證物多已滅失,高嘉濃辯稱被下屬矇騙,王銘藏供稱受高嘉濃指使,以及檢方查無收賄對價情形,最後依圖利罪判高10年、王4年徒刑,各褫奪公權2年。
*美河市案 北捷前官員重判10年
捷運新店機場聯合開發案美河市弊案,法院審理認定北捷聯開前處長高嘉濃,偽造開發案權益分配鑑定報告,浮報建商日勝生的建築成本,指示課長王銘藏拉高日勝生分配樓地板面積1,932.37坪,致北市損失5億900萬元,昨(28)日依圖利罪判處高10年、王4年徒刑。本案可上訴。
美河市共構建築案,位於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與環河路口,基地面積2.8萬坪、緊鄰新店線捷運機場,2001年北市府與日勝生建設簽約興建13棟住宅、2棟商辦及1棟購物中心,總戶數2,200戶,總銷售金額約285億元。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美河市建地由北市府提供99.35%土地,日勝生出0.65%的土地和施工建造,2007年委託旭洲公司鑑定總成本237.8億元,做為北市府與日勝生分配權益的依據。
判決書指出,2007年3月高嘉濃以日勝生製作的「預算補充說明書」,提高外牆等70項工程預算,竄改旭洲公司鑑定報告,指示課長王銘藏依假鑑定報將開發案總成本提高到252億餘元。
合議庭指出,高嘉濃授意王銘藏,將原來應直接以工程費的16%計算的「建物建造費成本的間接工程費」,擅自提高用18%計算,拉高日勝生可以分回的樓地板面積比率,最後定案的分配樓地板面積比率北市府30.75%、日勝生69.25%,同年4月審議通過報請郝龍斌簽准,致日勝生多了1,932.37坪,北市府相對少了1,932.37坪,損失5億900萬餘元。
合議庭根據聯開處旭洲公司人員作證,高嘉濃偽造旭洲公司的鑑定報告,因為偽造本沒有旭洲的鋼印,且計算數字不合;以及檢方扣到一張高嘉濃的手寫註記13項工程費總額,比對偽造版的總成本鑑定報告,數字「相似」,有的完全吻合,有幾筆只差幾元,據此認定高嘉濃偽造旭洲公司的鑑定報告,圖利日勝生公司。
判決書指出,檢方偵辦時與案發已相隔6年,相關證物多已滅失,高嘉濃辯稱被下屬矇騙,王銘藏供稱受高嘉濃指使,以及檢方查無收賄對價情形,最後依圖利罪判高10年、王4年徒刑,各褫奪公權2年。
(工商時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