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爆32死 3小官扛罪 12人輕罪起訴 吳敦義 陳菊沒事
造成三十二死、三百二十一人傷的高雄氣爆案,高雄地檢署歷經一百四十天調查,昨偵結起訴。檢方認定李長榮化工為釀災禍首,依業務過失致死等五罪,起訴榮化董事長李謀偉等十二人,其中公務員僅現任養工處長趙建喬和兩名已退休的基層人員扛責,十二名被起訴者最重只能判五年。另市長陳菊被控瀆職,副總統吳敦義因石化管線在其高雄市長任內埋設,被控殺人,兩人皆因無罪證,分別獲不起訴、簽結。
七月三十一日午夜,高市發生國內有史以來死傷最慘重的氣爆案,凱旋、二聖、三多等路口陷入一千度高溫的火海,轎車炸飛到民宅屋頂,消防車陷落被炸開的路面壕溝,救災警消、路過民眾身陷死亡險境,現場有如人間煉獄。
這場災難奪走三十二條人命,造成三十五億元災損,檢方昨認定李長榮化工長年未維護管線,致鏽蝕破口、丙烯外洩,是罪魁禍首,而破口所處氣爆箱涵,二十三年前蓋設時竟違規將管線包覆在潮濕箱涵內,為肇禍次因。
23年前亂埋管釀禍
起訴指出,一九九一年中油在現今高市凱旋、二聖路口,埋設包括福聚(後併入李長榮化工)等三條石化管後,同年高市府工務局下水道工程處發包「前鎮崗山仔二之二號道路排水幹線穿越鐵道工程」,因施工發現所設水道箱涵會撞到鐵路道岔設施,協議下水道工程處安排另設箱涵,且須將已埋石化管線遷移、避開箱涵,故廢棄作了七點二公尺的幽靈箱涵。
下水道工程處另在一旁二十公尺處的凱旋、二聖路口重設水道箱涵,但包商蘇瑞德(已歿)便宜行事,讓管線穿過箱涵,負責監工的工程員邱炳文、副工程司楊宗仁監工不實,幫工程司趙建喬也驗收不實,並未通知中油移管,導致三管線暴露在箱涵長達二十三年,不僅嚴重腐蝕,也使中油施作的「陰極防蝕」失效,榮化的管壁在氣爆時,厚度已減薄近百分之八十六,僅剩零點五三公釐,因不堪負荷輸氣壓力產生破口,大量丙烯沿下水道外洩。
丙烯一晚外洩十噸
此外,榮化自二○○七年購併福聚後,就對該管線置之不理,從不保養維護。七月三十一日當晚,榮化與華運前鎮儲運所在輸送丙烯時,發現管線壓力和流量異常,竟未依規定通報環保局,還以錯誤低壓力進行保壓測試,自認沒事後繼續送氣也繼續漏,之後發現送氣數據不對才停止。光在氣爆前一小時,外洩丙烯量達四公噸,而按高市環保局估算,共洩丙烯逾十公噸。
檢方起訴榮化董事長李謀偉、當晚在廠內操作的人員共九人,並痛斥:「榮化只想著丙烯運送不能斷,眼中只有利潤;員工專業訓練也不足,未將安全擺在第一位!」榮化董事長李謀偉先前應訊時,更曾遭承辦檢察官羅水郎斥責:「你含著金湯匙出生,你能想像氣爆當天,有多少年輕人是工作到深夜下班卻遇上這厄運,永遠回不了家,你知道他們的家屬要承受多大的傷痛嗎?」李謀偉低頭不語,幾秒鐘後回答:「若有錯,我願意負責。」
災民怒批中油無良
檢方並斥責負責監工、驗收箱涵的公務員:「這場氣爆是便宜行事的結果,但當年的怠忽職守也讓你們二十三年後被追訴刑責,值得所有公務人員警惕。」
至於中油,檢方認為,中油可監看華運和榮化管線壓力,但無義務對榮化管線負責,「中油道義上應該非難,如果中油雞婆一點,也許能阻止這場悲劇。」
罹難者蔡美金的姊姊蔡美人昨批:「市府和中油當然有責任,他們竟然像切豬肉一樣切割自己的責任,良心過得去嗎?晚上睡得著嗎?」氣爆受災自救會發表聲明指出,中油雖未被檢方認定違法,但若當時能多做一點,或可攔阻大禍,拯救近百個家庭的破碎和痛苦。
「抓小官難以服人」
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李根政痛批:「這是政策殺人,石化管線沒人管,本身就是巨大的政府缺失,檢方只抓小小的技術官僚開刀,難以服人。」網友多認為檢方輕放。網友黃健豪批:「害死那麼多人,死刑都嫌太輕了。」律師嚴奇鈞則認為,檢方偵辦合理,因權責分級,市長無法管到最下面的工程人員。
針對檢方不起訴,吳敦義辦公室及陳菊都表示尊重;高市府養工處長趙建喬對被起訴則說:「相當不滿。」指當初均依工程實務及程序辦理,內心坦蕩,沒有疏失。
榮化表示,公司營運正常,不受影響,但對董事長被起訴非常詫異。華運倉儲無法取得回應。
高市府23年連環錯事件簿
1991
高市府在現今的凱旋、二聖路口設水道箱涵,明知現場已有中油、中石化、福聚所屬3石化管線併排,卻未遷移,且督工不實,讓包商將箱涵包覆管線
1992
下水道工程處通過箱涵驗收
2006/10
榮化買福聚,隔年取得福聚的管線所有權,自此未依常規檢測維護管線
2007/05~10
中油以緊密電位測試檢測3管線,發現在凱旋、二聖路口附近的電位值異常,卻未開挖,錯失發現管線被包覆在潮濕箱涵的機會
2012
捷運局輕軌施工開協調會,榮化代表提及在凱旋、二聖路口有埋管,但未被列入會議紀錄,錯失與工務單位橫向資訊交流機會
2014/07/31
榮化管線丙烯洩氣未通報環保局,高市凱旋、二聖路口等地冒氣,救災人員趕至但所持管線圖資漏列榮化管線,近午夜時分大爆炸
*早知異常 中油擺爛竟沒責 沒義務維修榮化管線 檢:算他們運氣好
高雄地檢署調查氣爆案,發現中油七年前曾檢測發現管線異常,若及時開挖處理,確實「有機會」發現榮化管線鏽蝕,但因中油不負責維修榮化管線,無刑責。另高雄市長陳菊在氣爆前積極聯繫相關局處,氣爆後半小時內坐鎮災害應變中心,無廢弛職務行為,獲不起訴。而石化管線雖是吳敦義在高雄市長任內埋設,但非由吳批核,也無刑責。
承辦檢察官私下表示,中油這次逃過刑責,只能說運氣好,因為引發氣爆的榮化四吋管源頭有二,分別連結華運公司、中油的前鎮輸運所,這兩端都可輸運丙烯到榮化大社廠,但同日只能一家輸送,視榮化調度。氣爆當天負責送料的是華運,「若管線早一天或晚一天破,倒楣的就是中油!」
7年前有異未處理
《壹週刊》曾報導,氣爆發生前,中油安管中心值班人員喬東來三次接獲一一九來電詢問中油公司在二聖、凱旋路口是否有埋管線,喬回覆:「沒有管線埋在那邊。」甚至電話一度無人接聽,讓消防人員氣罵:「幹!中油前鎮所跑到沒人。」但檢察官認為,喬誤以為消防局問的是有無瓦斯管線,且喬不熟中油管線走向,草率回覆處置確有不當,但後來中油派員到現場,更正喬回覆的錯誤資訊,所以不構成業務過失致死犯行。
雄檢追查發現,氣爆點的石化管線是中油埋設,原則上埋管後應每隔五年檢查有無異常,但中油埋管至今二十三年,僅在二○○一年及二○○七年做過檢查,其中二○○七年的測試報告顯示,本次氣爆點的二聖、凱旋路口有兩處電位值異常升高,若當時檢測或開挖,絕對有機會發現榮化的四吋管已因暴露在箱涵內嚴重腐蝕,或可避免悲劇。
陳菊迅速坐鎮沒罪
不過,檢方雖認為中油無義務維護榮化管線正常,中油公司和董事長林聖忠不用負刑責,但將函請經濟部督導中油改進。
至於管線埋設與箱涵設置都在吳敦義市長任內,但相關工程不會上呈市長室批核,無法認定吳有責;而現任市長陳菊遭質疑氣爆時在官邸按摩,陳指氣爆發生前「按摩師確實有到官邸」,但她回家前發現凱旋路冒白煙,就請秘書了解情形,後來得知氣爆發生,又忙著和幕僚聯絡,根本沒時間按摩。
檢方調查確認陳菊曾向鄰近的台南市長賴清德及八軍團等請求支援,並在氣爆發生後的隔天凌晨零時二十一分進入災害應變中心,並無任何故意廢弛職務行為。
中油挨轟輕忽工安
對檢方認定中油與市府高官無責,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李根政痛批:「中油高度輕忽工業安全,中央至地方政府都難辭其咎。」經濟部國營會回應,會在了解起訴書內容後嚴格督導。中油強調,每隔五年做一次管線檢測是原則並非鐵律,多久檢測一次可依管線實際狀況調整。
氣爆死傷分布圖
註:有2名罹難者及39名傷者無法確定遇難地點
高雄氣爆關鍵3小時
●7/31
20:46
民眾報案,前鎮區凱旋三路、二聖路口疑似瓦斯外洩,水溝蓋在冒煙
20:49
榮化操作員發現流量異常,收不到丙烯
20:50
前鎮區多處居民報案,有濃厚的瓦斯味及煙霧,消防局出動
21:00
陳菊回家路過凱旋路,看到冒白煙,以為是登革熱噴藥,指示秘書了解
21:30
環保局、捷運局人員陸續抵凱旋三路、二聖路口現場
21:40
榮化與華運進行錯誤的管線保壓測試
22:10
華運公司未檢測出異常原因,繼續送料
22:22
崗山西街與興隆街口發生氣爆,有人受傷
23:35
華運孫姓領班經過凱旋路聞到丙烯氣味,要求操作員停止送料
23:50
環保署南區毒災應變隊確認丙烯外洩
23:54
累積至少85通民眾報案聞到很重瓦斯味
23:56
凱旋三路、二聖路口發生大爆炸,沿路多處地點陸續爆炸
●8/1
00:21
陳菊進入消防局災害應變指揮中心
*榮化只想賺錢 草率檢測害命
檢方昨偵結高雄氣爆案,發現罪魁禍首李長榮化工竟從未編列預算檢測、維修自己的石化管線,當丙烯外洩後,員工又未依常規檢測管壓,最終導致氣爆。辦案人員感嘆:「只要榮化在賺錢之餘稍微用心,三十二條生命就不會隕落。」
竟未編維修預算
高雄地檢署指出,李長榮化工董事長李謀偉(五十八歲)是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碩士,有石化專業,管理年營業額逾百億的公司,為了省下槽車載運丙烯費用,併購取得經過市區的二十七公里石化管線後,竟沒有編預算維修,而廠區人員只優先考量公司正常運作,漠視公眾安全,都要為氣爆負責。
檢方指出,七月三十一日晚上八時許,榮化大社廠就發現原應每小時從華運接收二十三公噸丙烯,流量表卻顯示收到「0」公噸,管內壓力也從每平方公分四十公斤驟降到十三公斤,依榮化作業規章,應立即進行「保壓測試」,先斷料,再將管線加壓到至少每平方公分四十公斤,並靜止三小時,確認管壓未降、無洩漏,才可再送料。但榮化與華運未加壓,僅停料半小時,觀察管壓維持在每平方公分十三公斤,就判斷管線沒破,榮化並以「工廠急著用丙烯趕工」為由,要華運繼續送料。
就在此時,高市一一九接獲多通民眾報案疑似瓦斯外洩,但高雄縣市合併時,承包合併縣市管線資料庫的坤眾科技公司,未將榮化管線歸類在石化及輸油類管線圖中,導致工務局無法提供消防局正確資料,捷運局雖知當地有榮化管線,但未在第一時間告知,讓警消白忙三小時,不知致命丙烯早已充斥現場下水道。
管線圖資沒整合
檢方指出,警消、環保人員在氣爆案中全力疏散民眾、管制人車,努力找出氣體種類、來源,最後七名警消殉職、三十三名公務員受傷,市府人員已盡力,不應再被苛責,均不起訴或簽結。至於坤眾受託建置資料庫,目的不在消防救災,有疏失無刑責,但高市府圖資整合不當,環保局檢測設備不足,相關單位都應檢討。
*肇禍箱涵 3公僕驗收不實
高雄地檢署追查氣爆案,發現市府二十三年前建造下水道時,竟將三支石化管線包覆在箱涵內,懸空暴露在水汽中鏽蝕,多年無人聞問,當年市府官員不但未按圖監工,負責驗收的現任高雄養工處處長趙建喬甚至沒進入箱涵檢視,成為榮化丙烯外洩爆炸、吞噬三十二條人命的死亡箱涵。
檢方發現,中油一九九一年在凱旋、二聖路口埋設三支石化管線時,早顧及未來同一地段將有排水箱涵經過,因此提高埋管位置,預留空間讓箱涵從石化管線下方通過,同年市府原規劃的箱涵位置,因與緊鄰的鐵道區交叉,鐵路局表示無法移開鐵道後,趙建喬重新規劃箱涵往北移二十公尺,也就是現在死亡箱涵位置。
4吋管腐蝕變薄
趙當時在設計圖上標示,若箱涵遇管線,應協調管線遷移,但以一千多萬元得標的瑞城公司直接將石化管線包覆箱涵中,負責監工的邱炳文(已退休)、初驗人員楊宗仁(已退休),及最後驗收的趙建喬都未確實驗收,致引發氣爆的榮化四吋管懸空,無法經由陰極防蝕法,透過土壤導電至管線防鏽。
金屬中心鑑定指出,管壁因二十三年的水汽腐蝕變薄,只剩下原本的七分之一,無法承受管線內流體壓力,丙烯因此衝破管線釀災。
*認不出燒傷父 1歲兒爆哭 「一定挺下去」盼兇手真誠道歉
高雄八一大氣爆釀成三百五十三人死傷,其中沙發師傅陳俊宇全身百分之七十四燒傷,住院七十一天才出院,返家時還因「面目全非」,未滿周歲的兒子認不得他,見到爸爸就大哭;面對未來復健漫漫長路,他堅定說:「妻小都需要我,我不會失志,一定會挺下來!」只盼氣爆始作俑者,能親自向他道歉。
氣爆當晚,陳俊宇(三十八歲)騎機車返家在凱旋路遭波及,烈焰造成全身百分之七十四燒傷,現在全身穿彈性衣復健。他說:「當晚收完貨款騎車返家,『砰』一聲身體著火就失去意識,在醫院醒來時已是八月二十日。」他歷經七次清創及植皮手術,十月十日才出院,全身僅左大腿未燒到,須復健兩年以上。
幸福生活全變調
陳俊宇說,原本過著幸福日子,育有十個月大的兒子及二歲多女兒,氣爆炸得他現在得天天穿彈性衣,連想抓癢,都因皮膚攣縮沒辦法,根本無法工作,他當然滿腹怨氣,但妻小需要他。
陳俊宇現在天天由妻子陪同到陽光基金會復健,從最基本手部訓練做起,原本一對兒女,一個送托嬰,一個去上幼幼班,一家人生活因氣爆全變了調;陳俊宇說,期待司法釐清真相,「有一個真誠道歉的來臨」。
一人仍昏迷住院
檢方統計,氣爆共造成三百五十三人死傷,其中三十二人死亡,目前仍有一位民眾因腦傷,在高醫附設醫院住院治療;在三百二十一名傷者中,有四十一人因氣爆導致重大傷病,領有衛生福利部健保署核發的重大傷病卡。
高醫附設醫院醫務祕書李書欣說,目前仍住院的謝姓男子,當晚搭計程車行經氣爆現場,司機被炸死,他被炸到顱內出血、骨盆腔骨折。經四個多月治療,謝男因腦傷未完全清醒,昏迷指數七,無法與人正常對談。
檢警訪查,氣爆時除了處理瓦斯外洩的警消外,不幸罹難的死者多是正要返家的民眾,有人出門遛狗、有人正在書店看漫畫,也慘遭不幸;受傷民眾中,還有老人家在家中以氧氣設備維生,因氣爆停電,心臟衰竭差點喪命。
消防員張順和是執勤時被炸進塌陷的道路,他拚命爬上路面,後來知道打火弟兄有多人殉職或重傷,他含淚說:「這是人禍造成的家破人亡!我也期盼肇事者說聲對不起。」
《蘋果》記者飆淚
氣爆當晚在現場採訪、被炸到全身百分之五十燒傷的《蘋果》地方中心副主任魏斌,天天努力復健,已從望樓梯興嘆,到現在可夜間慢跑三公里,他坦言自己每天洗澡時,看到身上疤痕,「還是會難過地大哭」,氣爆雖已過去四個多月,心中的傷痛及身上疤痕仍深深烙印。
氣爆罹難的前鎮區竹東里前里長陳進發,其妻李春桂這次替丈夫選上里長,昨她坦言,聽到起訴書認為市府和中油沒缺失時,「真是氣到跺腳飆淚哭了出來!」雖市府災後重建做得不錯,「可是事發前處置,市府和中油真的有缺失。」希望加快賠償速度。
*氣爆重災區 明重建完工
石化氣爆全毀的高市三多、凱旋及一心等路段,上月二十日恢復通車,人行道及民生管線埋設,預計明完工;而近四十五億元的捐款,已編列多種補助計劃,剩餘善款三億七千餘萬元。
200件代位求償撥款
高雄市氣爆災區重建道路總長四點四公里,上月搶通,現場剩鋪地磚、埋設電信線路、瀝青鋪設等工作,今將進行最後收尾整合,預計明開放人行步道;至於連接三條主要道路的巷弄路面瀝青,則要到明年一月底完成鋪築。市長陳菊說,重建工程明完工,「將呈現嶄新的街道景觀。」
氣爆迄今收到近四十五億元捐款,市府組成善款管理委員審議,通過醫療照護及代位求償等四十四個實施計劃。社會局長張乃千說,管理委員將持續運作四年,監督捐款運用,等司法判決確定,捐款墊付的代位求償款項,也會歸還帳戶內。
至於代位求償,法制局開過九次審查會議,通過五百零三件,其中近兩百件因損害狀況單純、金額與申請人預期不遠,已簽約撥款。法制局主祕尤天厚坦承:「屋損鑑定比預期複雜,之前鑑定結果與民眾預期落差大,須補充鑑定。」他說:「會在法律許可範圍內盡量給付,減少民眾損失。」
上月中旬災區道路三多路還在加緊趕工修復,目前已恢復通車。楊適群攝
國賠求償各有看法
針對氣爆民事求償,氣爆受災戶自救會長陳冠榮傾向採訴訟外和解,由涉案廠商榮化、中油、華運與市府四單位共同賠償。災民對代位求償和國賠各有看法,想盡快拿到補償的選代位求償,想爭取公理正義的希望國賠,自救會皆表支持。
榮化先前已提撥六點五億元成立氣爆受災專戶,但化工本業被迫減產,加上太陽能產業急轉直下,榮化因轉投資福聚並握有近六成五股權,須認列七十五億元鉅額虧損,導致榮化今年前三季幾乎快虧掉一個股本。
*妻兒雙亡 拉麵老闆還在痛
「我的快樂沒有了!」在氣爆中痛失妻子與么兒的拉麵店老闆王忠誠,曾在高雄市長陳菊面前哭喊這句話。因拉麵店是他與妻子創業心血,他經過一番掙扎,氣爆後二十天,拉麵店又重新開張,老顧客及網友紛紛捧場,讓他再次站起來。
王忠誠昨受訪坦言,即使過了四個多月,但看到氣爆新聞,還是很激動,感覺就像昨天發生的一樣。他哽咽:「到現在還沒走出傷痛。」只能跟相依為命的長子互相打氣,好好活下去。
牆面炸毀飽受折磨
在氣爆災區開租車行的蔡美人,氣爆炸毀她跟丈夫經營的租車生意,損失至少四千萬元,還奪走她妹妹蔡美金性命。蔡美人說,氣爆前每月一百五十萬元營業額,現在每月僅三十萬,且氣爆損毀她至少四十輛上百萬的汽車,但政府只願賠償每輛車二十萬元,生活壓力大到讓她「真不知道該怎麼走下去」。
而三多、武慶路口的東信藥房,門前出入的道路因氣爆塌陷,藥房牆面也遭炸毀。屋主陳建宏感嘆,家人擔心房子倒塌,雨天雨水更直衝屋內,晚上根本睡不著,飽受折磨,「是人生中最難熬時刻」。
*忍悲勘驗 檢察官:好沉重
面對高雄氣爆死亡慘重、滿目瘡痍的現場,承辦檢察官羅水郎表示,看到氣爆最嚴重的凱旋、二聖路口,宛如被炸彈轟炸過,「心好痛、好沉重」。
批公務員怠忽職守
羅水郎表示,箱涵承包商的便宜行事,公務員的草率驗收,李長榮化工的管理疏失,以及華運儲運二公司操作人員的漫不經心,才導致災難,這是台灣人的不幸,更是高雄人的不幸。
高雄地檢署共出動十二名檢察官偵辦氣爆案,其中檢察官李宜穎就住在氣爆點附近,爆炸當晚逃到安全地點後,立即聯繫地檢署開始進行輪值相驗工作,當她相驗到一名消防員,看到其皮肉跟衣服都黏著在一起,燒得焦黑,強忍內心的不捨,冷靜慎重處理遺體,只是當一天工作結束後,回想起那一幕,仍忍不住淚流滿面。
負責偵辦公務員人謀不臧的檢察官張志杰說,偵辦此案最感嘆的是看到公務員的強烈對比,一是在現場冒險尋找外洩氣體源頭的第一線警消,一是箱涵監工、驗收便宜行事的公務人員,後者怠忽職守的結果,竟釀成二十三年後的巨災,「同樣是公務員,卻有兩種不同的工作態度,實在值得警惕。」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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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氣爆 榮化董事長等12人起訴
高雄大氣爆造成卅二人死亡、三百廿一人輕重傷案,高雄地檢署昨天偵結,榮化董事長兼總經理李謀偉、養工處處長趙建喬等十二人,被依公共危險、業務過失致死等罪提起公訴。
高市長陳菊等5官員 不起訴
至於高雄市長陳菊、副市長劉世芳、消防局長陳虹龍、環保局長陳金德、勞工局長鍾孔炤等五人處分不起訴;副總統吳敦義、中油董座林聖忠則簽結。
起訴的被告分別為李謀偉、大社廠廠長王溪州、操作領班李瑞麟、控制室操作員黃進銘、值班組長蔡永堅、製粉課長沈銘修、華運領班黃建發、操作員洪光林、工程師陳佳亨、市府養工處處長趙建喬、前市府監工邱炳文(已退休)、前市府副工程司楊宗仁(已退休)。
排水箱涵包管線 3官員有責
起訴書指出,八十年間,被告邱炳文、楊宗仁、趙建喬分別擔任市府工務局水工處工程員、副工程司和幫工程司,負責設計、監造與驗收等業務,並發包在二聖、凱旋等路口附近興建排水箱涵,由瑞城公司負責人蘇瑞德(死亡)以一千多萬元得標,並通知中油把管線往上遷移。後來瑞城施工時,管線尚未遷移就把箱涵蓋上去,當時負責監工、驗收的邱炳文、趙建喬、楊宗仁,涉嫌未依法制止或放水過關。
管線腐蝕破裂洩氣 32死321傷
今年七月卅一日晚上八點五十分,華運輸送丙烯予榮化大社廠,發現液壓異常情形,兩邊的職員卻未依正常保壓測試,檢查有無管線破裂外洩,也沒派人巡管,致使管線在加壓輸送後破裂,外洩丙烯高達十公噸。環保官員在十一點五十分,檢驗出丙烯外洩並通知榮化,但已來不及,九分鐘後發生爆炸,導致卅二人死亡、三百廿一人輕重傷,為高雄歷來最慘重的公安意外。
檢方指出,被告李謀偉、王溪州對於四吋管線嚴重腐蝕,未盡保養、維修之責,涉嫌怠忽職守,應負過失等責任。根據檢方透露,在傳訊李謀偉時,李辯稱榮化不需負管線維護之責,檢方當庭斥責李說:「你含著金湯匙出生,你能想像氣爆當天,有多少年輕人是工作到深夜下班,卻遇上這個厄運,永遠回不了家,你知道他們的家屬要承受多大的傷痛嗎?」李才回答:「若李長榮有錯,我願意負責。」
正調查高雄氣爆案的監委李月德昨表示,檢方的偵結起訴是提供參考,但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不同,他調查此案將查明中央與地方政府有無行政疏失,起訴不影響查案,調查應可在農曆過年前結案。
*無廢弛職務 陳菊獲不起訴
高雄氣爆造成卅二人死亡、三百廿一人輕重傷,高雄地檢署昨天偵結,市長陳菊、副市長劉世芳、消防局長陳虹龍、環保局長陳金德、勞工局長鍾孔炤等五位官員不起訴;副總統吳敦義、中油董座林聖忠則簽結。
凌晨進應變中心 監視器紀錄經勘驗屬實
市長陳菊應訊指出,當晚得知丙烯外洩後,在官邸忙於接、打電話聯繫各項事宜,並下達指令給各局處妥善處理,按摩師雖到官邸,但沒有幫她按摩,她也主動提出當晚的通聯紀錄和簡訊。
七月卅一日深夜十一點五十九分丙烯濃度過高,因不明火光引發爆炸,檢方偵查發現,陳菊於八月一日零點廿二分廿三秒步出消防局電梯、進入災害應變中心,並沒有延誤救災情況。
檢方表示,氣爆發生前,陳菊確已多次與劉世芳等人聯繫,指派秘書親自到現場了解回報。氣爆發生後,又聯繫所有局處首長到災害應變中心,向鄰近縣市長賴清德、曹啟鴻及八軍團等請求支援,且於隔天凌晨零點廿二分進入災害應變中心,相關監視器錄影紀錄均經勘驗屬實,查無任何故意廢弛職務行為,予以不起訴處分。
查無參與證據 副總統簽結、中油也沒事
檢方並說,興建箱涵時,副總統吳敦義雖為高雄市長,但沒有證據顯示有參與或核定行為;此外,肇事管線為榮化所有,與中油無關,因此將吳和中油董座林聖忠二人簽結。
陳菊︰司法還第一線同仁一個公道
陳菊昨表示,司法單位已經釐清,市府在氣爆前後處置過程並無違失,不起訴結果,也是還第一線最辛苦的消防局、環保局同仁一個公道,她也期待司法後續能繼續為市民伸張公平正義,讓肇事責任能完整的釐清。
榮化共6人被訴 大社廠停工每月損失15億
而榮化包括董座李謀偉和大社有五名員工,共有六人被起訴,目前五名員工仍正常上班,廠方不願表示意見,只透露員工知道遭起訴後,心情低落。
華運倉儲前鎮廠有三名員工遭起訴,廠方表示三名員工目前正常上班,但不方便表示意見;華運台北總公司以發言人外出開會為由,截至昨晚未回覆記者電話。
李長榮化工大社廠停工四個月,以年產能四十萬公噸,估計每月營業損失約十五億元。榮化發言人魏正誠說:「這個時機不談營業損失,全員努力復工。」
八一氣爆後,高市經發局以李長榮化工大社廠違反工業管理輔導法規定,於八月八日命該廠停工。高市經發局長曾文升指出,榮化工大社廠的丙烯生產線,有八十處仍須改進、修正。
*市府無疏失 自救會難接受
高雄氣爆案檢方昨偵結起訴,市府及中油處置無責。氣爆罹難者家屬自救會長陳冠榮表示,檢方認為市府救災無疏失,但仍發生重大事故,顯示中央、地方救災系統多所缺漏。
善後還不錯 但怎會完全無責
前鎮區竹東里長李春桂表示,市府處理氣爆救助及善後還算不錯,對救災人員的辛苦與付出,也致上最高的敬意及謝意。但檢方認定市府救災處置無疏失,她無法接受。李春桂的先生陳進發是前竹東里長,陳進發在石化氣爆當晚替打火弟兄送礦泉水時,遇上氣爆身亡。
李春桂說,當晚她跑了三趟,現場白煙四起,人孔蓋冒濃煙,她向市府1999反映,對方竟然說:「十分的危險已降到一分。」如果不是這樣回應,她不會讓陳進發在災區穿梭而最後罹難。
經營租車行的蔡美人,她妹妹蔡美金當晚發口罩給義警消及記者,最後開車返家途中遇上氣爆喪生。她表示,氣爆管線是中油埋設,提供給榮化使用卻沒保養,中油怎麼會沒有責任呢?市府則未善盡管理之責,兩個單位都有責任。
希望市府及業者能加速賠償
陳冠榮表示,希望市府及業者能加速賠償腳步,罹難者家屬沒有要業者或官員被判刑入獄,而是要真相。對於後續賠償問題,陳冠榮說市府代位求償有三千五百多件,另二、三百件提起國賠,因牽涉單位眾多且複雜,所需要的時間較久,「不是一人說好就好了」,但這次起訴算是里程碑。
中油若能多做點 或可攔大禍
自救會也發表聲明強調,中油在事件過程若能多所作為,也許可攔阻一場大禍。希望全民都能認真對待自己的工作,多做一個小動作、多說一句話,可拯救近百個家庭的破碎及痛苦。
*保壓測試草率 致命疏失釀氣爆
高雄氣爆案檢方偵結發現,大爆炸當晚,華運公司運送丙烯予榮化大社廠,雙方發現管線壓力異常,卻在進行錯誤、草率的「保壓測試」後,仍開機加壓供料趕進度,且大社廠方在收到量數減少,液壓也未達正常訊息後,又未派人巡視管線,終於導致管線破裂,大量丙烯外洩引發大爆炸,為不可原諒的致命疏失。
要命3小時…測試做錯 查不出漏丙烯
檢方指出,七月卅一日凌晨,華運開始輸送丙烯予榮化大社廠,每小時廿三公噸,管線正常壓力為每平方公分四十至四十五公斤,但晚上八點五十分出現異常,壓力降到十八公斤,甚至一度降至零。
九點四十分,兩邊的操作員、工程師將泵浦關閉,進行保壓測試,檢查管線有無疏漏,到十點十分,發現壓力均維持在十三公斤至十三.五公斤,卅分鐘即草草結束,並誤認為正常後加壓恢復供料趕進度,結果導致管線破裂,約十公噸丙烯外洩,又因濃度過高,於十一點五十九分接觸不明火光引發爆炸。
此外,據調查,在恢復輸送丙烯後,華運每小時輸送廿四.五公噸丙烯,大社廠卻只收到六、七公噸,壓力只上升十六公斤,未達四十公斤的標準,現場工作人員理應更加懷疑管線有破裂,卻輕忽未派人巡視,結果引發不可收拾的悲劇。
檢方表示,丙烯外洩後,破洞管線壓力會變小,此時正常的保壓測試方法,應是先將大社廠的泵浦關機,再從華運加壓到四十五公斤以上後關機,持續三個小時後檢測,如壓力下降到四十公斤以下,就表示有外洩,但華運和榮化卻因進行錯誤、草率的保壓測試而錯失防範時機。
連環爆 所以「找不到引爆點」
不過,檢方說,當晚華運孫姓領班回公司上班,途經爆炸現場,曾聞到類似瓦斯味,他知道地下有丙烯管線,加上丙烯碰到沼氣會像瓦斯味,所以抵達公司後,立即把泵浦關掉,廿多分鐘後發生爆炸,減少幾公噸丙烯外洩,避免災害擴大,值得嘉許。
至於引發重大氣爆災情的引爆點在那裡?檢方表示,案發當晚二聖、凱旋、三多等路段,多處水溝蓋冒煙,丙烯濃度過高,只要發動汽、機車引擎或經過,都有可能瞬間發生爆炸,甚至連環爆,加上沒有目擊者說何處先爆,所以「找不到引爆點」。
*災區重建下月完成 市府已發1700多萬賠償墊付款
高雄八一石化氣爆災區明天將完成街道景觀,支線瀝青混凝土路面鋪築也將於明年一月底完工,歷時五個月的重建工程,可望讓災區浴火重生。
災區重建分成八標進行,整體重建進度超前,迄昨已達約九十四%,繼十一月間一心、凱旋及三多路先行通車,街道景觀工程明天就會完工,重建工程最慢於明年一月底完成。
隨著一心一路、凱旋三路及三多二路人行道、公車站及候車亭明天完工啟用,因氣爆改道的十三條公車路線(十一、二六、三七、五二、七○、八一、八二、八三、一○○、八○○一、一六八東、一六八西、紅一八)同時回復原路線行駛;氣爆後闢駛的三條重建接駁車,除了紅一六仍維持正常班次營運外,其他將功成身退。
都發局也已啟動都更說明會,目前已有七處社區表達高度意願,有的社區贊成率更高達七成,都發局表示,只要社區有一半住戶以上同意辦理都更,就會出資進行都更規劃。
至於災民期待設立紀念公園,都發局表示,目前尚未找到適合地點及方案,但傾向會設置。
至於民事賠償及國賠部分,高市府針對氣爆提出代位求償方案,十一月初陸續展開審查,三千兩百餘件申請案中已審完千餘件,其中一九八件已經獲得授權、並核發出一千七百餘萬元賠償墊付款,初步目標是在明年三月能全數結案;國賠部分也有進展,十二月九日已召開首次審查會,共有二二○件申請案。
*幽靈箱涵埋23年無人管 追訴期已過 官員包商全無責
高雄大氣爆案發生後,雄檢發現有南邊的計畫性箱涵(即幽靈箱涵)和北邊的氣爆箱涵,清查認為前者先施工後,因碰到鐵路局道路交岔,才北移廿公尺,計畫性箱涵施作過程如有人謀不臧,已過追訴時效,無關刑責。
檢方指出,八十年十一月間,高雄市水工處委託廠商在凱旋、二聖路口附近施作計畫性箱涵,開工兩個月後,發現碰到鐵路局道路交岔,無法繼續施工,於是二度與鐵路局開會,因對方無法遷移,最後被迫往北移廿公尺,也就是現今包覆管線的氣爆箱涵,該計畫箱涵,只做了外牆。箱涵被移位興建過程,若承辦公務員或包商涉及偽造文書或圖利等罪,均已過追訴時效,沒有刑責。
禍首管線 厚度鏽蝕剩14.1%
檢方並表示,榮化洩漏丙烯四吋管經裁切後,送往工業技術研究院、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鑑定,經以電子顯微鏡、3D雷射掃描、化學方法等各項科學檢驗,依據「破口上方出現明顯魚口狀隆起,下方呈現向外翻折狀況」,確認該破口係因暴露於富含水氣之箱涵,管線嚴重腐蝕,管壁厚度減薄達八十五.九%,僅剩原來厚度之十四.一%,當管線內之操作壓力超過管線設計之強度,壓力即從最脆弱的管壁向外推擠,造成管線膨脹隆起直到破裂,且「管壁係由外向內腐蝕」、「沒有焊接組織形成,應無補釘之現象」。
工業技術研究院、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不但未收取上百萬元鑑定費,並指派專家多次往來雄檢協助說明分析及鑑定,值得肯定。
對於榮化董事長李謀偉等六人遭起訴,榮化發言人魏正誠表示「錯愕!很意外!」強調管線是因為箱涵長期受水氣影響致使管線生鏽,才會發生氣爆意外,收到起訴書後會與律師研議採取必要的行動。
*23年只檢查2次管線 中油竟全身而退
雄檢偵辦大爆炸案,中油公司雖被控有過失,但破裂管線非中油所有,事先也不知道輸送丙烯,縱使「有機會」發現華運公司輸送有異常未回報消防人員,也不構成刑責,檢方並查出中油在案發前一天,曾輸送丙烯予榮化大社廠,卻未發生外洩,僥倖逃過一劫。
七月卅一日晚上,中油曾接獲消防局指揮中心詢問有無管線異常情形,喬姓值班人員回報沒有,事發後外界指控中油前鎮儲運所疏於監控管線異常情形,以及未落實檢測管線,認為涉嫌公共危險、業務過失致死等罪。
檢方指出,喬員誤認是調查瓦斯管線,加上不了解中油管線,所以才說沒有,但後來中油前鎮儲運王姓經理趕到現場協助調查,尚難認定喬員和被告董座林聖忠有疏失。
此外,榮化四吋管線源頭雖有兩端,分別為華運和中油儲運所,但同一時間只有一家公司輸送氣體,案發當晚華運輸送時,中油並不知道,也沒有義務派人觀察壓力變化,縱使「有機會」發現異常情形,但因管線管理人是榮化,所以不構成刑責。
檢方又說,肇事現場有中油、中石化和榮化等三條管線,自八十年完工至今年七月卅一日,長達廿三年,中油只做過兩次緊密電位檢測,依規定需每五年檢測一次,的確不符合規定。九十六年間,爆炸現場曾出現兩次陰極防蝕測點電位異常升高情形,當地只有一處排水溝影響檢測,的確「有機會」發現榮化管線已嚴重腐蝕,但中油不是管線所有權人,並無維護責任,不用負刑責。
中油發言人張瑞宗說,管線維護是「使用十至十五年後,每五年要做一次緊密電位檢測」,一切都照規定辦理,絕無偷工減料。
*地下石化管線 學者促快清未爆彈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敏玲表示,氣爆案牽涉層面、規模大,能在四個多月偵結起訴,她肯定高雄地檢署的偵辦速度,但也呼籲應盡快釐清主管機關經濟部工業局、中油的相關責任。
高雄海科大教授沈建全說,氣爆案該負責的就要負責,重點是市區不要埋地下石化管線,這類未爆彈應趕緊清查、遷走。沈建全強調,依據都市計畫法,市區本來就不能有地下石化管線,這對居民的生命有相當危害性,防患未然最重要。
主管機關經濟部工業局沒事 環團籲釐清
王敏玲則強調,李長榮化工及華運倉儲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都是經濟部工業局,李長榮長期未編列經費維修管線,疏於維護,結果鬧出數十條人命,經濟部工業局怎會完全都沒事?
王敏玲說,根據檢方的資料,管線完工後,中油每五年須檢測一次,但完工廿三年來,中油僅檢測過兩次,且九十六年進行電位檢測時,就發現位於氣爆點的二聖、凱旋路口的管線有異也沒通報,中油難辭其咎。
王敏玲也指出,希望政府儘快進行全台石化、煉油地下管線安檢,如果發現管線有腐蝕情況,趕緊從嚴限期汰換,也應停止新增石化工廠並公布石化業規模縮減時程表。
*氣爆偵結 檢︰給高雄人一個交代
雄檢偵辦大爆炸案主將羅水郎、張志杰、施昱廷三人,四個多月來承受無比的工作壓力和責任,如今雖然偵結卸下重擔,但災區慘不忍睹的景象和罹難者家屬的苦難,卻是心中永遠的痛,始終無法退去。
目睹現場 這是台灣人的不幸
張志杰表示,此案讓他感觸最深的是看到公務員截然不同的工作態度,環保、消防人員在現場冒著生命危險找丙烯外洩原因,精神讓人感動,而被炸死或受傷人員,更讓人心痛與不捨,反觀監工、驗收不實的公務員,卻怠惰散漫、草率行事,導致悲劇發生,兩者形成強烈對比。
沒有化工背景的施昱廷則說,為了釐清案情,多次私下請教化工等專業人士,才查出華運與榮化之間關鍵的疏失處,並認為許多同仁齊心辦案,無私地付出,讓案件早日水落石出,是對社會大眾和罹難者家屬最好的交代。
主將羅水郎曾因辦案過度辛勞住院一星期,目睹爆炸現場,整條馬路像被轟炸過,怵目驚心,甚至看到罹難者家屬呼天搶地找家人,更讓人心酸,這是台灣人的不幸,更是高雄人的不幸。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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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檢認定:市府無責 榮化董座等12人起訴
釀成卅二死、卅百廿一人受傷的高雄氣爆案,雄檢認定人為疏失釀禍,昨依公共危險、業務過失致死等罪,起訴李長榮化工董事長李謀偉等九人,及當年監工的現任市府養工處長趙建喬三名官員。
高雄市長陳菊、副市長劉世芳、消防局長陳虹龍、環保局長陳金德、勞工局長鍾孔炤五人,檢方調查後認定,氣爆當天的處置過程,五人均已盡職試圖阻止災難發生,並無故意廢弛職務,不起訴簽結。
雄檢指出,檢方多次勘驗破損丙烯管線並開挖爭議箱涵,確認禍因為箱涵未依設計施工再先,市府監工驗收不實在後,造成管線穿越箱涵,長期暴露水氣中超過廿年,厚度減薄了八成五,難耐壓力破損。
由於箱涵施工及驗收是在廿三年前,副統總吳敦義時任高雄市長,檢方調閱卷證後認為,公文層級僅到養工處,吳敦義並不知情,處分不起訴,只起訴當時承辦人趙建喬、監工邱炳文及驗收的楊宗仁。
檢方調查,高市府工務局下水道工程處廿三年前,委由瑞城公司埋設新富路排水幹線穿越鐵道工程,依規定應先召開協調會遷移管線,但施工過程卻未通知中油遷移。
事後又沒確實依設計監工、驗收,造成三支石化管線穿越排水箱涵,長期受水氣腐蝕,其中四吋管腐蝕最嚴重,管壁變薄,而李長榮化工又從未依美國石油協會及國際通用標準,編列預算定期維護。
七月卅一日晚間,華運透過四吋管加壓輸送丙烯到李長榮大社廠,華運與李長榮人員發現壓力、流量有異,明知丙烯可能外洩,仍要求華運加壓輸送,釀成悲劇。
針對氣爆發生後,外界質疑消防局未立即疏散、淨空,環保局未即時辨識出丙烯外洩,處置延宕才會造成重大傷亡。檢方調查後認為,傷亡多在道路上,若疏散大批居民在外移動,傷亡未必較輕。
當天消防局接獲報案及現場人員聞到的異味均疑為瓦斯,而丙烯是無色、無臭氣體,在下水道混合沼氣等氣味後,對非經常接觸丙烯的人而言,易與瓦斯味產生混淆。
陳菊氣爆案被質疑前三小時「應作為而無作為」,雄檢調查認為,陳菊第一時間就與下屬聯繫了解狀況,還請求臨近縣市及軍方支援,不起訴。陳菊表示,對此結果她尊重與肯定。強調檢方偵查結果也還給消防局、環保局人員公道。
*家屬失望:市府和中油若多作為 或可阻禍
高雄氣爆案偵結,檢方認定市府消防、環保局和中油無刑責,罹難者家屬自救會發表聲明,表示「失望,無法接受」,他們當時「若能多作為,或可及時攔阻一場大禍。」
「太扯了!」林榮里災民自救會會長鍾水成說,他看到起訴書非常訝異,「市府怎麼可能沒有責任?」痛批雄檢如此結論,對死難者來說「簡直天地不容」。
已向市府聲請國賠的災民呂吉三擔憂的說:「不知道會不會影響國賠」,他怕市府沒刑責,就更有恃無恐;有人信心動搖,表示想把聲請國賠改為交給市府代位求償,「不知還受不受理?」
氣爆罹難者家屬自救會昨晚發表聲明,對檢方認定市府和中油無刑責感到失望。聲明指出,若中油能在過程中多所作為,也許可及時攔阻一場大禍,「也許,您多做的一個小動作、多說的一句話,可以拯救近百個家庭的破碎和痛苦。」
聲明也認為,檢方稱救災過程無疏失,「罹難者家屬情感上無法接受」,但感謝當天救災人員的付出。聲明說,所謂救災無疏失,卻仍發生事故,顯示中央及地方在防、救災系統建立上多所闕漏。
協助災民聲請國賠的中華民國社會服務協會理事長孫健萍說,就算市長陳菊沒刑責,但本案既然有市府人員被起訴,就表示市府有缺失,應立刻啟動國賠協議。
*檢批中油:管線23年才測2次
雄檢偵辦氣爆案,查出破損的四吋管中油也在使用,氣爆前一天還送丙烯給李長榮化工,中油僥倖逃過;檢方痛批中油埋管後每五年需檢測,廿三年來只做兩次,雖無刑責但有疏失。
中油副總經理張瑞宗表示,中油尊重檢方看法;中油當初向檢方表示,檢測原則五年一次,但也會依據檢測結果,縮短或延長檢測時間。
檢方調查,運送到李長榮化工的丙烯管線是「Y字形」管,中油和華運輪流使用這條管線送丙烯,氣爆當晚輪到華運使用爆開,中油前一晚才使用但沒事。
檢方指出,出事的四吋管,是由中油在廿三年前埋設,本應每五年進行緊密電位測試,但直到氣爆發生,中油僅做過兩次,其中一次為七年前,當時發現兩處電位值異常升高,卻沒有開挖檢測有疏失。
張瑞宗解釋,緊密電位測試只是檢測方法之一,中油還有其他多項檢測在做。至於檢方指中油在測試後發現異常卻沒開挖,是因電位值還在可接受範圍。
檢方綜合各項調查結果認為,氣爆是環環相扣下的「錯誤大集合」造成。廿三年前箱涵施做時遇鐵軌受阻,應先遷移管線後再做新箱涵,包商卻未遷管,直接將管線包起來,使管線曝露在水氣中。
錯誤的第二步是中油與李長榮化工均未保養管線,李長榮化工又未教導員工發生異狀時正確檢測方法,造成員工做了錯誤的保壓測試。
*榮化:箱涵才是釀禍關鍵
高雄氣爆發生後,李長榮化工大社廠至今停工,檢方昨起訴董事長李謀偉及五名員工,公司發言人魏正誠表示遺憾與意外,指箱涵才是釀禍關鍵,檢方並未針對這個問題釐清責任。
「箱涵設置的責任歸屬應在高雄市政府」,魏正誠說,董事長李謀偉不會討論管線維修和維護這麼細微事務。
氣爆發生後,大社廠每月約虧損一億,榮化積極爭取復工,昨天檢方偵結,廠方表示一碼歸一碼,爭取復工的程序照走。
華運也有三人被訴,公司人員指出,對於雄檢起訴暫不回應。據了解,被起訴的三人仍在公司工作。
*首長雖免刑責 仍有行政責任
高雄氣爆案震驚全台,市府首長氣爆前後的處置作為,都被檢方認定無涉廢弛職務釀成災害,官員或許刑責可脫,但行政無法免責。
弔詭的是,氣爆後市府將矛頭指向榮化,並替災民代位求償,但檢方認定市府公務員也有責任,市府和榮化要如何分攤責任還有得吵。
氣爆案市府有三名人員,都因未善盡監工、驗收責任被訴,雖說是廿三年前的「往事」,可是市府施政是一貫的,那時官員未善盡責任,就是「高雄市政府」的疏失,衙門還在就得負責。
經歷市長選舉,市府處理氣爆善後與重建,災區選民用選票給了陳菊團隊肯定,認可陳菊提出的「城市安全」政見。未來四年,陳菊團隊有責任落實這一承諾。
*消防員半數復健 一人仍在住院
高市氣爆案消防人員共計七死廿一傷,傷者除消防局專員陳致安外均已出院,有半數仍在復健;可能是受氣爆案影響,加上公務員退休制度變革,消防局有九十人申請明年退休,是往年平均人數的一倍。
唯一仍在住院的陳致安,氣爆當晚救災時被彈飛,一度休克四十多分鐘被列入死亡名單,他說「命是被撿回來的,要感謝的人太多」,歷經浩劫餘生,他希望能盡快復原,回到工作崗位。
*高雄439條石化管線 完成清查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要求轄內36家石化、天然氣業者,提供所有管線屬性相關資料,完成高雄市石化、天然氣管線建置圖。萬一發生類似事件,環保局可以立即掌握現場狀況,提供消防第一線參考。
一場氣爆,爆出高雄地下管線管理諸多問題。市府邀集高雄地區相關業者,針對油料及石化管線建置展開清查。環保局要求業者申報管線埋設日期、埋設深度、檢測頻率等圖資,若重要資料隱匿不報,依工廠管理輔導法最重可斷水電。
環保局表示,因為管線資料非常複雜,需要定位、套疊等作業。石化業者共有33家,再加上3家天然氣欣高、欣雄、南鎮公司;439條石化管線中,還是以中油公司的管線圖最為完整,也經過定位,最為精準。
環保局下個階段還要針對管線的利用、輸送物近進行了解,未來空噪科在審核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時,會加強稽查。
環保局綜合計畫科科長黃世宏表示,市府已掌握石化、天然氣廠區外長途運輸管線的相關圖資、管線材質、行經路線、位置、輸送物質、管線維護管理計畫、維護頻率、緊急連絡人等資訊。在發生狀況時,一定能找到相關管理者,並做正確且即時的處理。
目前這項資料是作為消防局、環保局等單位防災或救災使用,暫不提供民眾查閱。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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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環錯! 保壓測試錯誤 致命關鍵
高雄氣爆究責,雄檢認定「環環錯」釀災,但當晚發現輸出流量異常後,封管30分鐘進行錯誤的保壓測試,是致命關鍵,若及時守住那個關卡,或許可避免或降低爆炸程度。
雄檢經四個月調查、多次會勘,認定當初設置箱涵負責承辦、驗收和監工的公務員須負責,其餘罪責最重的就是未確實保養管線、放任危險物質丙烯輸送風險的榮化公司董事長李謀偉。另氣爆當晚值班的榮化和華運員工也難辭其咎,正因公司沒有確實訓練緊急狀況的處理,以致這些員工根本沒做過保壓測試。
檢方起訴指出,依照標準程序,保壓測試後須至少靜置三小時,但當晚榮化大社廠工程師沈銘修向華運工程師陳佳亨表示,榮化丙烯用料需求大,希望保壓測試時間不要過長,所以僅由榮化當晚值班組長蔡永堅、操作領班李瑞麟檢查後,就繼續輸送丙烯。
檢官施昱廷指出,錯誤的保壓測試是致命關鍵,當晚若保壓測試進行正確,並派員巡視管線並測試有無氣體外漏,或能避免爆炸或降低死傷人數。
主任檢察官王啟明補充,保壓測試時需先加壓觀察數據變化是否正確,但當時操作人員沒有先加壓,而是直接把管線封閉,當時數據只有13,但值班人員認為沒有外洩,過了不久就繼續輸氣,釀成最終32死、321人受傷的慘劇。
雄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元冠表示,當年施作箱涵時未確實遷移管線,直接將管線包覆在箱涵內,20多年曝露在水氣中,4吋管線在箱涵中懸空受潮生鏽,管線嚴重腐蝕導致管壁漸薄。榮化96年接手後也未保養,加上對員工訓練不足,遇到緊急狀況不知測試,釀成大災。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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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檢和稀泥 高雄氣爆枉死32人
7月底釀成32死、321傷的高雄氣爆案,高雄地檢署18日偵結,認定李長榮化工破管導致丙烯外洩為釀災禍首,且氣爆箱涵違規設管,現場還有一個無人管理的幽靈箱涵,認定23年前監工的市府工務局監工、驗收箱涵不實,依公共危險等罪嫌起訴李長榮化工董事長李謀偉等官商12人。
人死燈滅 包商沒事
引發氣爆主因是1991年間,瑞城公司承包市府東西走向「前鎮崗山仔2-2號道路(新富路)排水幹線穿越鐵道工程」,本應依事前召開的協調會結論辦理管線遷移,但實際施工,卻未通知中油遷移管線。
承包「幽靈箱涵」的瑞城公司1987年設立,該公司已於1998年撤銷登記,蘇姓負責人也去世多年,人死如燈滅,這筆帳沒得算。
在幽靈箱涵驗收部分,高市府工務局未確實依設計圖監工、驗收,造成4吋、6吋及8吋3支石化管線穿越排水箱涵,長達23年在箱涵內懸空,無法藉由土壤介質獲得「陰極防蝕」電流保護,終因常年暴露在水氣腐蝕,管壁出現減薄現象。
只打蒼蠅 老虎沒事
雄檢根據當年設計、發包、驗收合約,赫見科長吳宏謀、股長廖哲民、承辦人趙建喬,20年來已高升副市長、水利局副局長、養工處長,但這次只有時任承辦的趙建喬被起訴,吳、廖也沒事。
今年7月31日,華運透過4吋管加壓輸送丙烯至榮化大社廠,雙方人員雖發現壓力、流量異常,卻採用錯誤的保壓測試,又因為榮化大社廠用料在即,仍要求華運加壓送料,但管線早在當晚8時46分許,就已爆開不斷洩露丙烯。
雄檢認高雄氣爆的發生有近因、遠因,加上多重人為疏失造成。檢察長蔡瑞宗感嘆,當時如有1個螺絲鎖緊,悲劇不致於發生。
23年測2次 中油沒事
起訴認定,榮化與華運明知丙烯已洩漏,卻因處置不當是禍首,而榮化在2007年取得4吋管所有權後,怠於保養維護,該為這起國內有史以來最慘重的工安事件負起刑責。
至於中油在管線於完工後,本應每5年做1次緊密電位檢測,但23年內竟只做過2次,而依2007年的檢測報告,即指出在二聖、凱旋路口有2處電位值異常,如能確實發現可疑,就可發現管線違規穿越箱涵,但因氣爆洩露的是榮化4吋管,法律上難認定中油該負刑責,一併簽結,刑責由榮化一肩扛。
現場處理 市府也沒事
在市府責任部分,當天現場初判為瓦斯外洩,事後證明為丙烯外洩,消防單位對兩種氣體外洩的處置不一樣,加上並未疏散現場人群,也是釀成史上最大公安事件的原因之一,但檢方認為,消防環保單位這次死傷慘重、難以苛責,市府現場處置沒有刑事責任。丈夫被炸死的竹東里里長李春桂,聞訊後難過得哭了,說氣爆當晚,她擔心打1999多次通報,回答都是安全才會讓熱心的丈夫外出巡視里民狀況,這樣被炸死難道市府都沒責任嗎。
*榮化拚復工 董事長李謀偉遭起訴
造成高雄氣爆的榮化4吋管,經高雄地檢署裁切送往工研院與金屬中心鑑定後,發現因長期曝露於排水箱涵,早已經嚴重腐蝕,厚度僅剩原來的14.1%,鑑定結果還指出「破口上方出現明顯魚口狀隆起,下方呈現向外翻折狀況」,確定是洩氣破洞。
檢方指出,裁切的破管經電子顯微鏡、3D雷射掃瞄、化學方法等各項科學檢驗,從魚口狀隆起與向外翻折等現象,鑑定出4吋管厚度原為6mm,在處於腐蝕環境中,管壁厚度僅剩原來厚度的14.1%,相當於原來的1/7。
鑑定報告證明,當管線內的操作壓力超過管線設計強度,壓力即從最脆弱的管壁向外推擠,造成管線膨脹隆起直到破裂。
報告提到,榮化4吋管外壁是由外向內腐蝕,破口處呈現快速撕裂狀破壞與腐蝕破壞,屬腐蝕鋼管壁減薄後,由內往外破壞。
高雄氣爆偵結,李長榮化工董座李謀偉等人遭起訴,榮化工主管說十分意外,因氣爆主因是箱涵問題,甚至華運倉儲也只有值班人員有事,但榮化卻要董事長負責。榮化稱將跟律師研究提出對策。
榮化表示,榮化及各轉投資事業的營運及財務一切正常,不受影響氣爆案影響。但榮化大社廠從8月2日起停工到現在已逾4個月,廠內製粒、製粉、纖維工廠上百名員工依舊上班領薪,不含工資,僅營收損失4個月就合計60億元,公司目前積極拚復工。
針對中油是否在高雄氣爆事件中,對油管檢測不夠?中油副總張瑞宗表示,中油針對超過10年的管線,每隔5年檢查一次,位於高雄的中油管線是1994年啟用,2001年第一次檢視中油管線,2007年檢測第2次,氣爆如沒發生,會在2014~2015年檢測。
*全身而退 陳菊5首長不起訴
高市長陳菊等人被控氣爆發生未第一時間到現場指揮,涉及廢弛職務釀災罪,18日氣爆案偵結,雄檢認定陳菊等人並無疏失,處分不起訴;當初准許埋管的前市長、副總統吳敦義,則因埋管核准權責只到工務局養工處長,吳未參與相關決策,獲簽結。
檢方指出,陳菊在事發當晚9時許結束旗津行程,返回官邸途中行經二聖、凱旋路看到冒白煙,當下原以是噴登革熱藥,但仍請隨行的謝姓秘書前去了解;隨後不斷與謝多次通話,依舊無法獲悉是何種氣體外洩,改致電給有環保專業背景的副市長劉世芳,要其了解狀況。
大夥人一直等待毒災應變隊的檢測結果,11時50多分,謝秘書再向陳菊回報可能是烯類,電話一頭傳來「爆炸了」;陳菊立即通知官邸警衛要隨扈載她到前鎮區的災變中心,並向台南、屏東縣市長及軍方求援,所有局處長也在半小時內抵達,啟動緊急醫療系統。
檢方認為,阻止氣爆發生關鍵,在於能否確認外洩氣體的種類、來源,而高市府、消防局、環保局等公務單位,並沒有拒不到場或不協助處置,對陳菊、副市長劉世芳、消防局長陳虹龍、環保局長陳金德、勞工局長鍾孔炤均予不起訴。
至於吳敦義與中油公司董座林聖忠及高市府相關局處等簽結部分,檢方指出,吳當時雖任市長,但高市府組織內各局處有其職掌,埋設管線的層級僅至工務局養工處長,並很難認定他當市長時有何預見發生公共安全相關意外而致人死亡之不確定故意的可能性;林聖忠則因埋管時並非中油董事長,難認有因果關係。
檢方另以市府投入救災,折損7位警消人員、33位公務人員受傷為由,認為實難苛責到場執行職務的公務員有何刑責,查無消防、環保、工務、捷運等局所屬人員,有故意廢弛職務情事。
*沒刑責 不代表氣爆處置沒瑕疵
高雄氣爆將23年前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水工處對排水箱涵監工、驗收不實的醜陋面揭開,埋在地下的危險石化管線缺乏維護管理,危機四伏的情況,也因為高雄氣爆驚天一爆完全見光,但遺憾的是檢察官只能依刑事究責,沒能為死傷者討公道。
律師洪條根等人告發高雄市長陳菊等人涉嫌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但高雄地檢署依該法所定,並沒「過失」之特別處罰規定,除非故意不作為,導致災害發生才能成立犯罪,等於為公務員過失釀災撐起一把保護傘。
氣爆之初被質疑最多的莫過於黃金3小時竟查不出是哪條管線洩露、也查不出是什麼氣體,檢方認為到場的工務局人員依圖資系統只看到中油與中石化管線,為何沒有榮化只能說是當初委外建置時沒辦法套疊整合,漏了歸類。
如果這樣都不算過失,怎樣才算過失?而無法查明氣體,檢方採信環保局所說的第一時間已盡力要測出什麼氣體,但環保局建置有高雄市毒災聯防小組與聯繫表,如果只能在災後救災,不能在災前預防,預防重責該誰來扛?
高雄氣爆前估計汙染面積超過1平方公里,災害防救法規定,火災、爆炸、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都要有15人以上傷亡、失蹤或亟待救助才會開設災害應變中心,因為不明氣體無法確認是毒性,又為氣爆沒有先成立應變中心卸責。
依法論法,什麼理由都能說得過去。但法律若不能回歸人性,只能是最低的道德標準,免去刑法追究,不代表氣爆處置沒有瑕疵,因為廢弛職務不處罰過失,也不能將過失當成保護傘,否則32條人命就太廉價了。
*災民氣爆 嘆百姓命不值錢
高雄氣爆案偵結,起訴榮化董事長等12人,雄檢認定高雄市政府、中油無法律責任,災民傻眼。全身而退的市長陳菊對結果表示尊重、肯定,不過罹難者家屬罵聲連連,批評檢察官睜眼說瞎話,該辦的都沒辦。
罹難者家屬:死得不值
氣爆罹難家屬自救會長陳冠榮的母親李春桂上午看電視愈看愈生氣,痛批中油埋完管線、賣給榮化就當和他們無關,事實上應負最大責任,而高雄市政府掌管全局,理應知道地下管線很危險,但氣爆當天晚上卻一直說沒問題,未做出適當處置釀成災禍,為何不必付出代價?
她哽咽地說,丈夫死得很不值得,若在世一定氣得跳起來,檢察官簡直是睜眼說瞎話,希望未來案子進入法院審理,法官能多站在受害者家屬立場著想,讓全案判決兼顧情理法。
陳菊在得知檢察官對她跟一些市府官員處分不起訴後表示,司法單位已釐清市府在氣爆前後處置過程並無違失,對此一結果尊重與肯定,也還第一線最辛苦的消防局、環保局同仁一個公道。
「那時候如果陳菊市長到現場,我敢說她一定馬上叫部下把所有管線關掉!」李春桂說,檢察官竟說中油沒責任、市府處理更無疏失,令她深覺百姓命不值錢,包含她在內很多里民現在仍偷偷看心理醫師,否則晚上睡不著覺。
自救會促立法檢討制度
李春桂兒子、罹難者自救會長陳冠榮昨發表聲明,強調中油只要多所作為就能攔阻大禍,檢察官認定市府救災無疏失,罹難者家屬無法接受,盼各界促成立法檢討制度,籲廠商、政府誠心討論後續處理,讓事件盡快落幕。
災區重建進度完成93.89%,道路11月20日搶先通車,但目前仍在鋪設人行道、慢車道、植栽,預計12月20日完成路面景觀。
近45億重建善款剩3億
重建善款方面,各界捐款共44億8000多萬元,社會局已執行44項,包括死亡、住院、重傷住院慰問金、災民生活慰助金等,目前善款剩3億7000多萬元。
340名傷者中有57名重傷病患,目前還有1名謝姓患者仍住院,高醫表示,該患者有嚴重顱內出血及骨盆骨折,仍住院復健。
*卸責人禍 批菊市府只為贏選舉
「氣爆就是人禍!」殉職高雄市消防局主秘林基澤大哥林基弘昨天炮轟,局長陳虹龍身為最高指揮官,竟自顧自逃命去,不滿他未遭起訴,安然脫身。殉職義消總隊副總幹事黃尚強之女黃楚淳同樣痛批市府一味卸責,連公祭、重建都草率行事,只為贏得選舉,狂做表面功夫。
據透露,林家對於偵結的結果深表不滿,但任職消防局第二大隊專勤隊小女兒林郁珍因「人在屋簷下」,不便對外發言。她受訪時心情平靜,對結果不予置評,只說將再找時間研究,旋即關機不做回應。
「難道高雄市府都沒責任嗎?」林基弘怒指,氣爆前弟弟林基澤與陳虹龍及中石化主管到二聖、凱旋路口勘查,但陳虹龍提早接獲可能爆炸情資,逕自離去,後來還百般狡辯卸責,實在不可原諒。
他籲檢調應釐清陳虹龍責任,身為現場最高指揮官,為何沒掌握狀況?要是陳有積極作為,或許不會造成這麼多家庭破碎。他炮轟,陳救災不力,口出狂言直指弟弟跟小隊長劉耀文「灰飛煙滅」,最後卻找到兩人遺骸。
消防局長陳虹龍澄清,氣爆當時自己一直在現場,未曾離開過;對於林基弘指控,他態度低調,僅說「予以尊重」,表示沒有任何意見;至於起訴結果,他不便多做評論。
「如果陳菊沒有責任,為何當初要道歉?幾位首長還接連下台!」黃楚淳表示,石化管線通過幽靈箱涵,難道高雄市長陳菊不知情?怎能將責任全推給「前朝市長」吳敦義蓋的章?
黃楚淳痛批,這3名遭起訴前朝市府官員,儼然成為替死鬼;菊市府不斷告訴外界,他們有多努力要善後,但一切只為贏得連任,讓罹難者家屬情何以堪?
外界瘋傳氣爆殉職家屬,可獲1200萬元高額賠償。黃尚強遺孀林鳳綺怒言,當初有點被強迫簽下代位求償同意書,但從10月至今,完全沒有相關單位接洽、重視,只希望事情圓滿解決。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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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氣爆 李謀偉等12人遭起訴
高雄石化氣爆刑事調查偵結,李長榮化工(榮化)董座李謀偉、華運儲運領班黃建發、高市府官員邱炳文等12位官商人員,昨(18)日被高雄地檢署以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至於高市府則無刑責,副總統吳敦義、中油董事長林聖忠也無罪簽結。
榮化對於公司多人遭起訴,表示「很意外」,將會在收到起訴書後再與律師研議採取行動;榮化強調公司及各轉投資事業的營運及財務一切正常,不受影響。 昨日遭訴的12名人員除了李謀偉,還有榮化大社廠長王溪洲、值班組長蔡永堅、領班李瑞麟、控制室操作員黃進銘、工程師沈銘修;以及華運領班黃建發、工程師陳佳亨、控制室現場操作員洪光林;還有80年至81年間在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下水道工程處任職的邱炳文、楊宗仁、趙建喬等。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元冠說,榮化在96年間合併福聚公司,取得外洩氣爆4吋管之後,從未針對這管線定期維護、保養及檢測,長期置之不理,導致管線鏽蝕情形加劇。今年7月31日華運透過這管線加壓輸送丙烯至榮化大社廠過程中,華運及榮化人員雖已發現壓力、流量等狀態異常,竟然採用錯誤的保壓測試,又因榮化大社廠用料在即,要求華運加壓輸送丙烯,導致外洩、爆炸,才釀成32人死亡、321人受傷悲劇。
不過檢方強調,高市府各單位公務員未能防止氣爆發生,主要是工務局管線課內部聯繫不足,且於整合原高雄縣市圖資料系統維護不當,以致於未能在現場提供消防局人員正確資訊。
但針對當初負責埋設管線的中油公司董事長林聖忠、以及當初准許埋管的前市長吳敦義,與高雄市政府公務人員部分,高雄地檢署在調查後都予以無罪簽結。
有關高雄市長陳菊被控未第一時間到現場、指揮不當,涉及廢馳職務釀災罪部份,檢方認定,陳菊在8月1日凌晨20分抵達災害應變中心,啟動緊急醫療系統,並向軍方及鄰近縣市求援,認定陳菊並無疏失。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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