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8日 星期六

新聞自選輯 20151128 頂新黑心油無罪篇

*太扯 頂新魏應充6人無罪 飼料油煉食用油 未舉證是劣油

太扯!法官的歪理把台灣滅了!眾所矚目的頂新黑心油案歷經年餘審理,昨一審宣判,彰化地方法院竟把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等6名被告全部判決無罪;由於魏應充等遭檢方起訴求處30年不等重刑,昨法官卻以罪證不足,以及無法證明頂新來自越南的飼料油經精煉後不可食用等理由,統統判無罪。此判決讓全民譁然,抗議「沒有天理!」「司法已死!」



魏應充昨未到庭,其委任律師羅豐胤在第一時間以通訊軟體LINE告知結果,魏表示尊重法院所有認定。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則說:「訝異與遺憾,判決結果顯然悖離該署認定的犯罪事實甚多,一定會提起上訴,請求二審法院改判有罪。」

被告聆判鬆口氣道謝
食藥署去年10月9日公布頂新從越南進口豬油、牛油等飼料油,提煉成食用油,彰化檢方偵辦21天後,在10月30日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詐欺罪及偽造文書罪火速偵結起訴,並對魏應充(58歲)求處30年重刑,頂新製油前總經理常梅峯(59歲)求處25年,代理董事長陳茂嘉(43歲)與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56歲)各求處18年,並建請沒收頂新不法利益4億4千多萬元。
彰檢對魏應充等起訴總計60次詐欺、79次的加重詐欺,及3次販賣攙偽食品罪。檢方認為魏應充在40年前就有油品製造經驗,對油品品質、價格及相關法令熟悉,卻為圖謀私利,漠視法令規定,因此具體求刑30年,這也是國內食安史上求刑最重的案例。
昨一審宣判結果卻讓人跌破眼鏡,本案6名被告中,僅常梅峯、楊振益到庭,審判長吳永梁宣判魏應充等6人均無罪時,常、楊鬆了一口氣,常還神情愉悅說:「謝謝!」旁聽席的民眾則一陣騷動,議論紛紛。

「人神共憤司法已死」
合議庭認為,檢察官無法舉證頂新自越南進口的油品取自病死豬、未經檢疫等非健康豬屠體,也沒有提出事證證明大幸福公司的油品是市場的回收油或餿水油,另據鑑定人證詞證明,原料油精煉為食品工業正常程序,精煉後符合國家食用標準可作為食用油,基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判決無罪。
律師李學鏞說,檢方確實有完全舉證責任,但院方應採檢方提出證據,這場攻防戰,感覺院方將責任推給檢方,尤其鑑定人與證人部分,院方幾乎全數採信,令人費解。
中洲科技大學保健食品系講座教授張基郁說,即使精煉可以去除不好物質,但誰能保證會不會有其他無法預料風險,尤其原料是不好的食物,風險更大。彰化縣議員林世賢則大罵「人神共憤、司法已死!」網友怒飆三字經,有人反諷「台灣人對不起頂新,大家請多喝飼料油謝罪 」。

頂新尊重司法並自省
頂新製油公司昨回應說,對彰化地院詳查事實、釐清真相,敬表尊重,並強調是以食用級規格自越南採購豬脂原料油,並依照相關法令要求進行進口報關繳稅等作業,且經主管機關抽驗合格取得輸入許可,相關作業過程完全合法合規。
頂新集團表示,除了尊重司法判決,也將秉持謙卑自省之心,面對社會批評指教,並請各界尊重司法,回歸理性平和讓油品案件討論,專業的歸專業、司法的歸司法、食安的歸食安。
衛生福利部發言人王哲超說,頂新集團使用劣質原料油,未善盡把關責任,卻獲無罪判決,該部雖尊重司法,但對此結果深表遺憾。

食藥署將助檢方上訴
衛福部食藥署長姜郁美說,根據越南官方提供的證據,證實越南大幸福油廠不屬於食品提煉工廠,輸出的油品也不是食用油,該署認為頂新使用非食用油,作為原料屬違法行為,將提供更多證據,協助檢方上訴。
台北榮總臨床毒物與職業醫學科主任楊振昌指出,頂新最後製成的油品即使不會帶來短期危險,但長期風險難料,法院竟認定頂新相關人等對消費者造成的健康隱憂、心理傷害完全不用負責,這樣的判決結果讓人難以接受。

理由全文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1127/741716

*彰檢21天火速起訴「專業不夠 蒐證不足」

彰化地檢署偵辦頂新案,只花21天即火速結案,對魏應充求處30年重刑,當時大快人心,昨卻被法官以「罪證不足」重重打臉。

偵結才赴越南調查
一位不具名法官表示,彰檢接連偵辦塑化劑案、大統混油案,聲名大噪,儼然成為食安剋星,但迅速以「打帶跑」方式偵結頂新案並開始審理攻防,也暴露出對油品產業不夠專業和事證蒐集不完整的窘境。
今年3月,魏應充律師團對油品相關特性等專業猛攻,彰檢為鞏固起訴論點,密傳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薛復琴出庭坐在檢方後面,而非坐一般旁聽席,並與檢方交換意見,不料遭魏的律師抓包,當庭抗議。不具名的律師說:「檢方這樣作法,等於是在審理時還在找證據,根本沒做好準備。」
不具名律師指,越南大幸福公司是全案關鍵,為何檢察官未到越南查證就偵結,今年4月才突然赴越,結果慘遭法院「無法證明大幸福油脂有問題」打臉,全盤皆輸。

檢方:無邦交導致
針對被指蒐集證據不足,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昨回應,很多案件都有類似狀況,因越南無邦交,當時仍不知何時能過去查廠,所以才會在法院開庭後再去蒐證。

http://twimg.edgesuite.net//images/twapple/640pix/20151128/LN01/LN01_003.jpg

*法官標準低 稱精煉能去毒 學者指長期危害未明「鼓勵黑心鑽漏洞」

頂新判無罪
彰化地方法院認定頂新黑心油涉案相關人全數無罪,關鍵之一是,法官認為頂新購自越南的飼料油經精煉後,即可去除重金屬等有害人體的雜成分,但醫師、學者昨均說,若原料油品質低下,含多少有毒物質根本無法掌握,以現有的檢驗項目絕對有漏網之魚,且經精煉合格的劣質油對人體的長期危害到底有多大,目前仍是問號,頂新案等於創造出不可知的全新風險,彰化地院的判決標準太低,也恐提高其他黑心業者鑽漏洞的動機。

針對法院認為,頂新將越南劣質油經脫色、脫臭後的精煉油品,經檢驗發現與一般油品的品質相近,因此應對人體無害,林口長庚臨床毒物科主任顏宗海說,劣質原料油含多少有毒物質沒人知道,「即使做再多檢驗,可能還是有漏網之魚」,更何況是依照現有檢驗項目便判定無害,根本是無視民眾健康權益。

「未查致癌濃度」
顏宗海舉例說,油品經反覆使用,恐產生世界衛生組織(WHO)認定的人類可能致癌物異環胺,經動物實驗已證明,異環胺可能引發大腸癌,但據他了解,之前衛福部檢驗頂新油品並未分析該毒物濃度;他說,這不是影射頂新油含異環胺,而是當原料來源堪慮時,「不論再怎樣加工,最後成品還是有風險。」

創造出全新風險
台灣大學毒理學研究所副教授、台大醫師姜至剛說,劣質油精煉後即使通過基本檢驗,但其長期健康危害到底會有多大,目前仍是問號,業者創造出不可知的全新風險,還是應負擔法律責任。
昨彰化地院判決書中另認定,頂新油品之酸價、總極性化合物、重金屬、脂肪酸組成等,均不足以認定該油品妨礙衛生,對此,曾參與檢驗越南油品的輔仁大學食品營養系講座教授陳炳輝說,當時檢驗的項目如酸價、總極性化合物等,前者是測量油中游離脂肪酸,後者測量會產生酸敗味的特定化合物,數值愈高即代表油的品質愈低劣,這些越南油的檢驗結果都很差,法官卻視而不見,「標準未免太低,說不過去。」
此外,判決書中指目前國家標準僅對成品油、而非原料油做規範,此部分也影響判決結果。陳炳輝說,頂新案後,衛福部才對原料油設定檢驗標準,但此判決仍恐提高其他黑心業者鑽漏洞動機,「反正買最便宜原料,再加工,通過基本檢驗就好」,最後受害的還是民眾。

檢驗項目應擴增
台北榮總臨床毒物與職業醫學科主任楊振昌建議,現有的油品檢驗,除酸價、總極性化合物、黃麴毒素等項目外,應再擴增,才能有效杜絕民眾遭毒害。

頂新黑心油案事件簿
2006年
.頂新集團設糧油事業群,魏應充當董事長,常梅任總經理
2007年
.魏、常下令低價採購油品再加工,味全透過頂新向大統長基公司採購摻銅葉綠素的橄欖油等,並放寬標準驗收
2013/10/16
.彰化地檢署到大統線西廠稽查,爆發黑心油事件
2013/11
.大統供出混油賣頂新,味全將產品下架
2013/11/06
.檢調搜索約談魏,1000萬元交保
2014/08/21
.食藥署檢驗報告證實味全油品含銅葉綠素,頂新遭起訴
2014/10/08
.爆發強冠餿水油事件,頂新旗下正義油品又中鏢
2014/10/09
.食藥署公布頂新從越南進口的豬油、牛油居然是飼料用油
2014/10/11~27
.彰化檢方傳訊常、魏等,並羈押
2014/10/30
.北檢、彰檢偵結味全混油及頂新餿油案,魏應充被求重刑
2015/01/28
.彰化地院裁定魏以1億元交保
2015/02/03
.魏應充保金提高到3億元
2015/08/12
.頂新案辯論終結,魏強調自己不負責採購,應無罪

*審判長辦黑心商 2度承審都輕判

頂新案昨一審宣判,魏應充等6名被告全判無罪。本案合議庭法官分別是審判長吳永梁、受命法官呂美玲及陪席法官張琇涵,3法官中吳永梁最資深,他先前也是富味鄉混油案的受命法官,該案一審判決富味鄉前董事長陳文南緩刑,同樣引發社會譁然;巧合的是,富味鄉案辯護律師羅豐胤,也是魏應充的律師。

「脫離社會期待」
約40歲的吳永梁是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43期,曾在銀行任法務。45歲受命法官呂美玲輔仁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第47期,曾任書記官。33歲的陪席法官張琇涵出身台大法律系,司法官第51期。
吳永梁先前在社會極重視食安問題的氛圍下審理富味鄉案,輕判1年4個月並給予2年緩刑,引發譁然。頂新案審理期間,魏應充獲交保裁定,導至合議庭遭痛批。
一位不具名的法界人士指出,這次在國內一片滅頂聲中,吳永梁嚴守「無罪推定」法律見解,勇氣十足。不過也有吳的同事說,吳有時太堅持己見,不免會讓人覺得已流於法匠,出現脫離社會期待的判決。

審判長 吳永梁 約40歲
.學歷:中興大學法律系
.經歷:曾任銀行法務,司法官訓練所第43期
.審理大案:曾任富味鄉混油案受命法官,一審判決富味鄉前董事長陳文南緩刑,引發社會譁然

*「大便精煉也可吃」法界嘆法律疏漏

攸關食品衛生安全的頂新黑心油案、永昌豆花案昨均判無罪,全民憤慨,法界多指彰化地檢署輸在「採證鑑驗方式不確實」,律師呂秋遠更揶揄:「大便精煉後可吃,我們吃精煉後的大便,應該也可以!」律師胡原龍更指,彰化地檢署就是敗在搜索後14天就起訴此案。

應找專家助辦案
胡原龍過去擔任主任檢察官時曾參與北檢偵辦頂新混油案,胡表示,北檢辦1年多才起訴頂新,被質疑效率不如彰化地檢署,胡昨感慨:「辦14天就起訴,想必連被告的答辯都沒查,他們(指彰檢)把自己當做神,有正義感卻沒方向感,檢察官的大刀真的不能亂揮。」
律師何志揚說,彰檢蒐證沒問題,但應在起訴前找到強而有力的專家,才不會讓律師找出更多專家反駁。律師呂秋遠也說,法律的疏漏讓此案只能判無罪,這部分是要立法院努力,跟法官無關。
另名檢察官建議,食安問題爆發後,中央、地方的衛生機關,應和各地檢署建立溝通平台和辦案SOP流程,並對稽核、鑑驗方式達成共識,並找專家協助,才能避免類似狀況再發生。

*頂新形象差 努力保住味全 101股權不保 松青脫手 康師傅撤台

頂新集團在2013、2014年捲入混油、假油案,民眾憤怒展開「滅頂運動」,全面抵制頂新旗下產品,味全業績大受衝擊,從去年第4季到今年第3季、連4季虧損,日前更出售松青超市,台北101股權也求售;頂新當初風光「鮭魚返鄉」被譏「鯊魚返鄉」,成為人人喊打的企業。但滅頂運動雖重創頂新,康師傅泡麵完全退出台灣,頂新也離開油品市場,但頂新仍力保味全在食品業打下的根基,並未放棄對台灣食品業的野心。

在中國以康師傅品牌在泡麵、飲料市場穩居龍頭的頂新,當初返台投資,除買台北101股權,還成立台灣之星爭奪4G市場,也將在中國布局的速食品牌德克士帶回台灣,一時之間風風光光,被認為是台商回台典範。

林鳳營打食安牌
但多次捲入食安事件後,滅頂運動衝擊頂新在台營運,首當其衝的味全,雖然魏家退出經營層,宣示切割,但仍保有40%股權,只是公司產品遭抵制,連虧4季,以往還能負擔松青超市虧損,日前決定斷尾,以4.5億元賣給全聯福利中心,主力品牌林鳳營鮮乳近來強打食安,業績有回升,但止虧仍有一段距離。
台北101在頂新買下37.1%股權,並由頂新二董魏應交擔任執行長後出現獲利,但食安風暴導致魏家形象太差,官股除逼魏應交辭去執行長,也施壓頂新出售股權,去年頂新找上馬來西亞地產商IOI以每股45元出售,但未獲投審會批准告吹。今年官股取得台北101過半股權後,對頂新售股對象較放鬆,先前頂新已接洽黑石集團,現仍在商討細節。頂新表示,還不確定能否成交,但集團出售台北101立場沒變。

大董回台救家業
魏家4兄弟原本分工明確,大董魏應州主管康師傅在中國事業、二董魏應交掌管電信與地產事業,三董魏應充專注台灣食品製造,四董魏應行負責頂新在中國通路。在黑心油事件爆發後,魏應州辭去康師傅行政總裁,返台拯救台灣事業,並努力讓魏應充脫身。而魏應交則因高調炫富遭魏應州痛罵,調回中國,日前傳出魏應交因健康因素心情鬱悶,持續在中國靜養。
另據《壹週刊》報導,去年10月17日魏應充收押後,其長子魏志明曾於11月27日赴台北行天宮求籤,抽到的籤詩是「假君財物自當還、謀賴欺心他自奸、幸有高臺明月鏡、請來照對破機關」。籤詩屬「中吉」,解釋是「被人欺凌,暫時耐守,自可昭雪,如人負欠不還,多方謀賴,理由在人,我何畏哉,……,一經照察。機關立破……」讓魏家認為官司應可過關。

改風水化解官司
民俗專家廖大乙昨指抽籤詩只是機率問題,更可動手腳;另魏應充被押期間,魏家大改魏家祠堂鉅鹿堂風水,也有化解官司之意。

頂新旗下事業體
★食品製造
.康師傅控股:方便麵、桶裝、袋裝麵、飲料等
.味全食品:貝納頌、味全雞蛋布丁、調味乳、調味醬、優格、味全鮮乳、醬油、味全優酪乳、林鳳營鮮乳、林鳳營優酪乳、大純豆漿、大絕韻、包裝水
★休閒娛樂:味全埔心農場、成美文化園區
★電信事業:台灣之星
★油品事業:正義公司、頂新製油(均已停業)
★流通服務
.全家FamilyMart(中國)
.松青超市(本月中已經以4.5億元出售給全聯福利中心)
★餐飲連鎖:德克士西式快餐、布列德麵包、康師傅私房牛肉麵、王德傳茶莊
★台北101:目前正尋找適合對象出售所持有37%股權

*「無罪沒天理」滅頂將再起 消基會憂不利民事賠償

彰化地院判無罪,滅頂行動再起!滅頂行動5名成員昨午2時就在彰化地方法院附近舉牌抗議,下午5時許聽到判決無罪,成員大喊「無罪輕判、沒有天理」,滅頂發起人林誌諺抨擊:「味全、台灣之星賺錢等於魏應充賺錢,將持續在大賣場舉牌,共同抵制黑心財團繼續賺錢。」

1年爆3黑心案
前年底至去年底,國內陸續爆發大統混油、強冠餿油事件,頂新旗下正義公司的油品、味全公司生產的罐頭紛中鏢,又爆發越南進口飼料油加工為食用油案,頂新一年間牽扯3次食安事件,讓民眾忍無可忍,發起滅頂行動。
去年10月在臉書成立「我要頂新集團倒閉」粉絲專頁的屏東枋寮通訊行老闆張仁吉,也呼籲拒辦頂新旗下電信系統「台灣之星」,昨得知頂新劣油案被告一審判無罪,他氣憤質疑大統案、富味鄉案及頂新案,為何都是由法官吳永梁審理,明明犯罪事證明確,卻統統無罪。他認為,台灣人民被毒害這麼久,黑心廠商統統沒有罪,卻沒有一個民間團體可監督政府及廠商,他將成立「捍衛台灣食品安全聯盟協會」,由人民保護自己的食品安全。
滅頂行動後,味全營收大受衝擊,味全深知市佔率35%的主力商品「林鳳營鮮乳」絕不能倒,初期先降價、買1送1促銷,甚至送發酵乳等贈品挽救銷量,今年又推林鳳營家庭號1857毫升送912毫升,相當7折的瘋狂優惠;味全也回歸食安主軸,推產銷履歷透明化,近期大打酪農良心養牛廣告,試圖用故事打進人心,事隔一年,已拼回原本6至7成業績。
臉書社團成員在手臂貼標語「我拒買頂新產品」號召滅頂。李明憲攝

「法官獨立審判」
消基會祕書長陳智義說,滅頂行動一開始民意沸騰,但過一陣子後,民眾淡淡健忘,目前消基會先將重心放在團體訴訟部分,暫未考慮發動下一波滅頂行動,但還是呼籲國人多關心食安問題。
陳智義表示,今年7月起,陸續向強冠與正義、北海與頂新提起4個民事的團體訴訟,都還在一審當中。他擔心彰化地院一審宣判魏應充等人無罪,可能會影響到民事部分。彰化地院發言人王義閔表示,法官是獨立審判,民事部分不會受到刑事判決影響。

*《食安法》修正 原料加工將納管

人工反式脂肪未來將禁止使用!立法院昨三讀通過《食品安全管理法》修正案,提案立委王育敏說,修法後,衛福部得限制食品製造的原料,包含加工、調配、使用量都可規範,並且要主動公告限制原料品項,可作為禁用人工反式脂肪法源;違法者最高罰300萬元,情節重大者可廢止公司登記。衛福部預計最快2018年底實施。
不完全氫化油加工易產生人工反式脂肪,常見於油炸物、奶油或奶精,被認為是文明病肇因。

禁用反式脂肪
王育敏說,根據美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統計,美國每年有61萬人死於心臟病,反式脂肪是重要成因。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今年6月宣布,未來3年內食品業將禁用部分氫化植物油,因此她主張修法,明訂禁用人工反式脂肪。
昨修正條文未明確增列反式脂肪限制,衛褔部表示,母法僅規定管理原則,禁用不完全氫化油用於食品的規範,已明訂在「食用氫化油衛生標準」草案;由於反式脂肪會產生於不完全氫化油的加工過程,所以該規定也等於宣告禁用反式脂肪。

*混大統劣油另遭訴 魏應充脫身難定

近年來台灣民眾飽受黑心油所苦,陸續傳出餿水油、皮革油等食安風波,檢警均介入偵辦、起訴,雖然最知名的油品公司頂新集團昨被判無罪,引起社會譁然,但頂新前董座魏應充仍因涉嫌用大統黑心油混製成橄欖油等案,另案被起訴詐欺等罪,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魏能否無罪脫身,仍是未定之天。

大統餿油案重判
前年10月,黑心油風暴籠罩台灣,先是彰化檢警揪出黑心的大統長基公司,用有致癌風險的銅葉綠素摻製橄欖油,負責人高振利日前已被判刑12年定讞,已入獄服刑中。同一時間再傳出強冠公司,使用動物屍油、皮革料油,煉成食用油販售,負責人郭烈成一審被也被判12年。
如今傳出黑心油風波當中,規模最大的頂新案一審竟判無罪,當初受理884位民眾向頂新求償1億餘元的消基會,昨擔心可能影響消費者求償的民事官司。

師生求償37億元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也代替2萬名師生,提出逾37億元團體訴訟,因這些師生都吃到摻有頂新黑心油的營養午餐。
該協會副祕書長黃正男指,刑事無罪,也不能掩藏頂新油有不該摻的地溝油事實,「民事訴訟我們仍有機會打贏。」

頂新相關劣油案審理進度
★刑事
味全公司在橄欖油、棕櫚油中摻銅葉綠素案
.台北地院審理中
味全公司在香豬油中摻非食用的牛、豬油
.台北地院審理中
味全旗下正義公司,用飼料油混製食用豬油案
.高雄地院審理中
★民事
消基會代消費者提出團體訴訟,向頂新、味全公司求償784件共1億839萬餘元
.台北、新北地院審理中
校園營養午餐誤用劣油,教育部委託消保會向頂新、正義、強冠、北海油脂公司求償逾37億
.高雄、台南、彰化地院審理中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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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劣油 檢方求刑30年 魏應充一審無罪

檢批彰院違誤 一定上訴

備受矚目的「頂新劣油案」經一年多的審理,昨天一審判決,有「食安剋星」之稱的彰化地檢署,被彰化地院重重打臉,求刑卅年的前頂新董事長魏應充及其他五名被告通通無罪;檢方認為法官在論理用法上有所違誤,悖離彰檢認定的犯罪事實甚多,一定會提起上訴。

「頂新劣油案」一審昨天下午五點宣判,魏應充、代董事長(前總經理)陳茂嘉、頂新製油屏東廠長曾啟明、頂新製油屏東廠品管組長蔡俊勇都未到庭,到庭聆聽判決的只有前總經理常梅峯和大幸福負責人楊振益。

6被告都無罪 聞者譁然

當審判長吳永梁宣讀被告六人無罪時,旁聽席上的媒體和民眾頓時譁然,「怎麼可能?」之聲四起。宣讀結束,常梅峯笑逐顏開步出法庭,他對現場媒體說:「謝謝!」並透過律師說:「原本就應該是這樣的結果,沒有意外!」

合議庭認為,檢方無法證實大幸福的油源是取自病死豬或是回收油,根據專業鑑定人胡大光的說法,越南對於病豬或死豬都要求全部焚化銷毀,死亡的動物不可帶離養殖場。

合議庭也採信鑑定人意見,認定精煉是可靠、穩定的製油方式,經過精煉,酸價會下降,可以去除重金屬。頂新從大幸福取得的原料油,事後都經過精煉,成品油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消費者在案發前都不覺得頂新油有問題,其感覺受害都源自媒體報導。

院方認為,彰化地檢署在偵查階段採用「快篩法」驗出大幸福油總極性化合物過高(超過四十%),數值不客觀,合議庭到同樣的油槽採樣,採用食藥署認可的「管柱層析法」,只有鉛超標,其餘銅含量、黃麴毒素都過關,排除頂新的原料油為回收油。加上檢方無法證明大幸福真的勾結第三公證公司製作假憑證,因此判處魏應充等被告無罪。

魏應充委任律師羅豐胤在現場聆聽判決,得知無罪消息後,在第一時間以LINE通知魏應充等人,魏應充則表示尊重法院所有的認定。

官員不服 衛福部稱遺憾

彰化縣府消保官張啟昱和衛生局長葉彥伯指出,被告全判無罪,嚴重打擊第一線稽查人員的士氣和信心,因為這代表檢驗後油品只要符合酸價規定,就可以拿來當做食用油,即使是飼料油,只要酸價符合規定就可以當食用油賣。衛福部有必要出面說明,讓外界釋懷。

衛福部發言人王哲超指出,食品廠商未盡把關責任使用劣質原料,法院卻這樣判決,「深感遺憾」。

律師柯劭臻直言,合議庭基於「無罪推定原則」,認定檢方所提證據力薄弱,此舉等於讓檢方陷入「一場永遠不可能贏的戰爭」,台灣跟越南無邦交,檢方無法透過司法互助在第一時間取得「關鍵證據」,之後的論辯都屬枉然。

柯劭臻認為,法官無法體認台灣外交困境的現實,讓兩造處於不平等的地位,判決自然有利民間財團,此一判決,恐造成台灣食油安全後遺症。

*民眾怒:食安最黑暗的一天

頂新劣油案昨一審宣判「無罪」,引爆聚集在彰化地院外數十名民眾激動不滿,民進黨籍彰化立委候選人陳文彬、彰化議員林世賢與抵制頂新味全林鳳營鮮奶行動聯盟發起人楊家衛、林誌諺齊聲大喊:「這是台灣食安最黑暗的一天!」

林世賢表示,台灣司法已死,人民食安問題完全無法得到司法的保障,司法也無法跟人民交代。陳文彬也說,司法向財團傾斜,有錢判生、沒錢判死,「滅頂還沒展開,台灣人就已經被頂新給滅了!」

罰責訂得再高也沒用…

在臉書上成立「頂新不倒 食安亂搞 我要頂新集團倒閉」粉絲專頁,人氣頗旺的張仁吉則怒嗆台灣司法:「黑心廠商沒罪,豈有公平正義?富味鄉及頂新案都是由吳永梁擔任審判長,但竟通通無罪,難以服人。政府連最基本食品安全都無法保障,搞得像慢性自殺!台灣人民仍要傻傻支持這樣的政府嗎?」

林口長庚臨床毒物科醫師顏宗海表示,這種判決讓人看了很難過,重點在於頂新添加不應該添加的原料油,而不是看最後成品能不能符合衛生標準。

台大醫學院毒理學研究所副教授姜至剛指出,以往認定的毒性物質是屬急性的,但油的攝食是少量且長期,對人體有潛在風險,「怎麼可以允許吃下會創造新風險的物品?」兩人都呼籲,司法再這樣忽視慢性毒性物質,繼續因罪證不足就沒事,食安問題恐會持續發生。

台大食品安全中心執行長許輔表示,食安法把罰責訂得再高也沒用,每次判決都以舉證不足為由輕放。

「大便精煉後…也可以吃」

律師呂秋遠則在臉書上以白話文翻譯判決書指出,法官認為酸價與食品衛生安全無關、化合物是檢驗合格的、重金屬確實存在於原料中,但是精煉以後變成品,就可以去除,這些豬油都是來自健康豬隻,檢察官沒有證明這些豬有問題,所以,無罪。他諷刺說:「大便如果經過精煉後可以吃,我們吃精煉後的大便應該也是可以的。」

*無罪脫身術 法界︰8天起訴 蒐證不足

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等六名被告全部無罪,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以及曾偵辦頂新混油案的台北地檢署前主任檢察官胡原龍律師均認為,彰檢當初偵辦八天就火速起訴,證據蒐集不足,恐才是一審從求刑卅年變判決無罪的主因。

彰檢昨決提出上訴,高榮志指出,檢方未來能否針對一審判決書中,關於法院所不採納的理由,就法律論述及事證上再做補充,此即二審能否翻盤認定被告有罪的關鍵。

胡原龍表示,據他了解,一審審理期間,檢辯攻防很激烈,合議庭敢在如此龐大的輿論壓力下,做出無罪判決,相信已清楚調查過全案的所有事證。

盛傳審理法官 嚴守無罪推定原則

高榮志表示,判決結果與社會大眾的期待有落差,這部分彰化地檢署要負責任,在刑事訴訟法愈來愈嚴謹的前提下,司法圈盛傳此案審理法官非常嚴守「無罪推定原則」,因此,檢方須拿出強而有力的證據,有時可能是檢方蒐證上的困難或疏失。

高榮志指出,檢方信誓旦旦起訴且求處重刑,代表蒐證上一定很有把握,但判決結果的落差卻那麼大,檢方等於被重重打臉,所以檢方究竟是否適合以求處重刑的方式來展現魄力,很值得檢討。檢方若求處重刑,結果卻造成民眾期待與法院判決有很大落差,將重傷民眾對司法的信任。

彰檢信誓旦旦求重刑 被狠狠打臉

曾負責偵辦頂新混油案的胡原龍指出,要證明頂新涉販製劣油,須耗費相當多時間查證,當初北檢與彰檢曾針對頂新劣油案進行分工,北檢為釐清事證,反覆將油品送驗並委請實驗室實驗,前後耗時就長達一年。

胡原龍指出,當初北檢查扣頂新的糧油會議紀錄、魏應充長子魏志明所記錄糧油會議內容的筆記本等多項關鍵物證,足證明魏應充對公司經營有絕對主導權,而非為起訴而起訴;此外,陸續傳喚近百名人證,偵辦時間才會拉長,但此舉就是為了緊扣魏應充等被告確實涉案的關鍵證據。

至於彰化地院的判決,未來是否會影響魏應充在台北地院的頂新混油案判決?高榮志認為,一案歸一案,一切都要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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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已死... 網民諷「有錢真好」

全台爆怒火 民團籲抵制

頂新黑心油賣全台,引爆食安危機,昨法院卻判前董事長魏應充等六人無罪,引爆全台怒火,網路上「幹」聲連連!

抵制頂新味全林鳳營鮮奶行動聯盟發起人林誌諺則說,聽到判決當下,眼淚都快要掉下來了,覺得判決很扯,將持續抵制頂新;除了假日會繼續在台南舉牌抗議外,也希望民眾站出來響應。

時代力量立委候選人黃國昌也在臉書寫下「痛心疾首」,對法院判魏家通通無罪,「對不起,我完全無法接受」,更認為法院判決理由中,對頂新油品中的酸價、重金屬等不足認定妨害食品衛生,認為不僅幫魏家黑心餿水油大力背書,整個社會讓魏家蒙不白之冤,甚至鼓勵大家學魏家,趕緊進口餿水油提煉牟利,「是可忍、孰不可忍!」呼籲檢方上訴。

主婦聯盟秘書長賴曉芬則表示,幾次食安事件,大老闆都因證據不足,或者無罪或者輕判,在在證明政府失職,不是相關法規標準不足,就是檢驗與蒐證專業亦不足。食安事件爆發當下檢警常有一連串大動作,難道只是為了安撫民眾的情緒?呼籲消費者唯有持續抵制制裁,才有可能讓食安變好。

網友面對頂新案一審無罪的情況,國罵紛紛飆出口。

▲有人認為:「餵人民吃餿水油可以判無罪…把人民當豬嗎?」
▲有人感嘆「司法已死」,「有錢判生、沒錢判死」,要法官把毒油拿回家用!
▲不少人感歎「有錢真好」,有人說得更白:「中華民國的法律是保護有錢人的?大統高振利是不夠有錢所以被判刑?」
▲有人說:「台灣淪陷了,以後就要和中國人一起每天吃黑心油了。」
▲更有人直接怪罪執政黨:「司法縱判魏應充無罪,人民會判國民黨有罪。」
▲有人則呼應說:「在五十天後把政府換掉。」

有網友則是點出檢方辦案草率,證據力有問題,才會導致法院作出無罪判決;有人則是感慨:「呵呵,頂新可以要國賠了。」在一片怒火中,網友亦紛紛提醒:「持續拒買頂新!滅頂不能忘!」

*食安剋星也有剋星...彰檢遇到法官吳永梁就沒轍

真的案件會找人!號稱食安剋星的彰檢,遇到審判長吳永梁就卸了招牌。彰檢近年來偵辦塑化劑案、富味鄉、大統黑心油案,只要案子(富味鄉、頂新)遇到吳永梁就沒轍。

頂新劣油案的審判長吳永梁現年四十三歲,為司法官第四十三期結業,擔任司法官前是銀行的法務人員,擔任司法官後,為了推廣法治教育,還在東海大學國際貿易與經營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在審理期間,吳永梁曾當庭訓誡媒體,當時輿論對於魏應充獲得交保,對法官連番撻伐,吳永梁對媒體「開示」說:「若有一天你成為被告,怎能奢求這個社會的法律制度能夠保護你?」

吳永梁強調,法官的裁決是可以接受報導或批評的,但應本於事實根據;不過有些媒體用臆測的方式報導法官與辯護人有人謀不臧,這對台灣法治教育有何助益?

輕判富味鄉案 他反問何謂黑心

對於富味鄉輕判,吳永梁曾說,大家都痛罵黑心商品,但什麼是黑心商品?並不是媒體說黑心商品就是黑心商品,富味鄉的油是不是黑心商品?有多少人真切地瞭解該油品的真正內容物質到底是什麼?對人體的影響是什麼?就因為有人說它是黑心商品,所以大家就跟著一起說,卻沒有人去討論這個油品內涵與問題真正本質。

頂新案的受命法官呂美玲,現年四十五歲,司法官第四十七期結業,輔仁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先考上書記官,之後再考取司法官。陪席法官張琇涵現年三十二歲,司法官第五十一期結業,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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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應充別高興太早 黑心油 頂新還有7案

頂新集團前董事長魏應充等人涉及煉製劣質油品,昨一審獲彰化地院判決無罪;但除了此案外,目前台北、新北地院、高雄地院與頂新集團黑心油相關的民刑事訴訟就至少還有七件之多,加上未來上訴過程,頂新魏家要完全從黑心油事件中脫身,還有不少難關得過。

消基會今年四月代理受害消費者遞狀提告,向含頂新在內的五十一家廠商求償,目前分成「強冠油品」、「頂新牛油」、「正義、頂新豬油」及「北海油品」等四大組別進行訴訟,前三者於台北地院審理,北海部分則被新北地院裁定移請台南地院審理,消基會日前已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根據消基會遞狀資料,四案共計八八四件求償,總金額一億八三九萬餘元,目前都仍在準備程序階段。

除上述四起民事案件,魏應充及前總經理常梅峯等人另涉販售味全黑心混油及劣質香豬油,被依詐欺等罪嫌起訴,全案於台北地院審理中,本月法院曾傳喚台北醫學大學教授謝明哲擔任鑑定人,謝當時稱油品不含反式脂肪酸、對人體無害,預計明年農曆年後宣判。

此外,頂新集團旗下的正義油品公司,去年也爆發食安問題,正義前董座何育仁涉及食安法等案件。另,台灣消保會今年七月也針對頂新黑心油事件,幫二萬多名師生向高雄地院提起卅七億餘元的民事訴訟,兩案均在審理中。

*滅頂不再?慶祝行情?業者︰林鳳營市佔率重返第一

頂新劣油風暴發生後,頂新集團承諾提撥卅億元食安基金,外界質疑跳票,頂新集團則表示,卅億食安基金今年元月已自海外匯回到位,「但不管捐款哪裡都受阻」。

為平息滅「頂」風暴,頂新去年十月十六日承諾要在一個月內提撥卅億元食安基金,並找了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背書,延宕兩個多月,頂新說,今年元月已自海外匯回卅億元。

資金是由頂新魏家兄弟共同持股的海外公司以美金幣別匯入,存放在台新銀行的信託帳戶,該帳戶資金僅為專款專用,主要用於食安和公益。

但外界質疑,這筆資金至今仍擺在銀行,形同跳票。頂新則表示,捐款卅億元成立食安公益基金是集團的承諾,此一承諾從未改變,但相關食安、公益工作的開展仍有諸多挑戰亟待突破。

至於「滅頂」的威力是否已大減?根據通路業者表示,味全林鳳營鮮乳在零售通路的銷售量已追過統一、福樂和光泉鮮乳,重返第一名。

通路業者表示,林鳳營鮮乳在高峰期於賣場銷售市佔率曾達卅五%,去年「滅頂」後,市佔率滑落至廿五%,如今風暴漸息,林鳳營又持續搭賣促銷,市佔率再度站上「三」字頭,達約卅一%。

「睜眼說瞎話」味全否認說法

味全則說,林鳳營鮮乳在食安風暴前市佔率是第一,但最近掉得很慘,「是哪個通路睜眼說瞎話」?根據味全財報,味全已連續五季出現虧損。

為穩住集團命脈事業康師傅控股,頂新集團目前台灣市場也由魏家大董康師傅控股董事長魏應州操盤,日前已率先處分虧損事業松青超市給全聯,接下來,頂新持有的台北一○一股權是否能順利處分?將是外界關注焦點。

*林淑芬痛批政治算計下的掩護

頂新黑心油案全判無罪,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昨指出,當初檢方在偵辦頂新案時,就把頂新結構性經營體切割給多個地檢署分案辦理,零碎化辦案,讓全案「見樹不見林」,避重就輕處理,不是針對頂新正義的公司經營策略全面性去辦,過程複雜,卻草草起訴,無罪的判決是必然的,她痛批這是經過政治算計來包庇和掩護的操作手段。

切割多地分案審理 全案「見樹不見林」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表示,在專家證人那塊的判決理由,說法明顯包庇廠商,意思是即便來源不明,只要檢驗合格就可以食用;而食品安全必須從源頭到餐桌管理,這種說法違反食品衛生管理的精神,食安法已經修法、只要攙偽或假冒,不管有無健康危害,都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其邁說,關於回收油的部分,相關證據竟被法院無視,甚至連查都沒查,判無罪的結果明顯是法院護航,印證「法院是有錢人開的」,十分離譜,一定會引起公憤。

林淑芬表示,頂新案裡的公司經營策略,都是經營人決定,他們是蓄意長期的詐欺,而包括香港進口餿水油、澳洲購買飼料油等油源,竟都連調查都沒調查的情況下就草率起訴,無罪的判決是必然的。

民進黨發言人阮昭雄痛批,這項判決愚弄全國人民,頂新多次涉入嚴重食安事件,國內食品產業損失超過四百億,國人健康受到的傷害更是難以估計,司法以這樣的方式回應人民對食安的期待,令人失望、憤怒,民進黨支持檢方上訴。

國民黨立委江惠貞也痛批,法官的無罪理由,只想為所謂的無罪推定做再次驗證,根本不懂什麼是食品安全,那樣就是告訴全台灣的製油業進這種油,然後再去做精煉就合法,不用管原來的油是什麼,判決讓人感到不可思議。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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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檢2疏失「無法舉證頂新劣油」 一審輸到脫褲

彰化檢方去年偵辦頂新劣油案廿一天偵結起訴,因未在第一時間前往越南蒐證,釐清大幸福公司的原料油來源有無非健康豬屠體,到屏東廠採驗原料油時也僅用不夠嚴謹的快篩法,兩個「要命疏失」導致昨天在一審「輸到脫褲」。

檢方表示,當初相信衛福部從外交部取得的越南官方文件,確認與頂新合作的越南大幸福公司許可經營項目只有飼料用油,沒有食用油,據此認定違反食安法,隨即展開偵辦,因此未在第一時間赴越南蒐證。

檢察官說,台灣與越南沒邦交,案發第一時間無法取得越南官方協助,或同意派員到越南蒐證,直到今年清明節才透過司法互助派員到越南,並透過越南官方人員「間接了解」大幸福公司的營運狀況及查訪上游家庭熬油業者。

檢方說,第一時間、第一現場的採證,往往決定案情發展和結果的關鍵,事後採證的證明力易被挑戰。所以檢方事後補提越南訪查報告及資料,合議庭裁定僅供參考,不作為證據。

檢方另一個敗訴關鍵是法官認為屏東廠原料油的化驗方法不符規定,法界雖同意檢察官有絕對的舉證責任,一旦證據不夠明確就可能讓法官抓到破綻做出無罪判決。

不過,律師黃文玲說,檢方當時抽驗頂新油品用的是快篩法,與主管機關所訂的「管柱層析法」不同,被告律師抓到這一點要求法官重驗,結果驗出「合格的油」,推翻檢方抽驗結果,大大影響法官心證,也出現「以事後事證驗證第一時間證據」結果,這種作法無法令人信服。律師李學鏞指出,檢方和院方採不同樣本,驗出不同結果,就會出現爭議;他認為應該用檢方提出的抽驗結果為準。他說,檢方具完全舉證責任,嚴謹蒐證特別重要,否則辯護律師一定會見縫插針,判決對檢方不利。

其實,法院二月十日召開第四次審理庭時,合議庭心證似乎早已確定。當天審判長吳永梁對在場媒體上了四十分鐘法律課,表示本案只有一個事實,就是爭議油品只有頂新向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的油,這些油來自家庭熬油業,頂新取得後精煉成食用油,沒有部分媒體和名嘴所說的取自回收油、餿水油及廢棄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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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應充等6人頂新案一審無罪 彰檢:一定上訴

頂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等六人,被控販售自越南進口劣油案,檢方並求處十八到卅年重刑,彰化地院昨宣判,六名被告罪證不足「都無罪」。

這一判決結果,無疑重擊當初起訴的彰化檢方,彰檢瞬間空氣凝結,籠罩陷入不敢相信的沈悶氣氛裡,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說,檢方認為法院認事用法有違論理及經驗法則,「一定上訴」。

頂新劣油案影響層面深廣,消基會及台灣消保協會分別代受害廠商及國中小學提起團體訴訟,求償卅多億元。彰化縣消保官張啟昱說,判決讓人深感遺憾,對頂新的團體訴訟恐白忙一場。

合議庭審判長吳永梁表示,頂新案判決無罪的主要理由,是檢察官無法明確舉證,頂新從越南進口的油脂取自病死豬,或是未經檢疫合格的豬屠體,或是回收油、餿水油。

檢方既然無法證明這一主要「犯罪事實」,合議庭基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刑事法原則,自均應諭知無罪判決。

去年九月初,爆發屏東地下食用油業者郭烈成回收餿水油,熬煉後賣給知名的強冠、正義(頂新集團子公司)精煉成食用油販售。

衛福部食藥署懷疑頂新製油公司從二○一二年一月起,向越南大幸福公司,以食用油名義進口的油脂可能也有問題。

去年十月九日傍晚,外交部越南辦事處將越南官方的證明文件傳真給衛福部,確認大幸福公司經營項目只有飼料用油,沒有食用油許可;食藥署指示彰化縣衛生局進行稽查。

當晚衛生局求助彰化檢方,次日一早到頂新的彰化總公司稽查,彰檢並追到頂新屏東廠,在品保室查獲魏應充主持油糧事業群經營決策會議的機密文件和越南查廠評定不合格的內部報告資料。

檢方廿一天後將魏應充、頂新製油前總經理常梅峯、代董事長陳茂嘉、屏東廠長曾啟明、品管組長蔡俊勇、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等人,依違反食安法、詐欺等罪起訴,並分別求處重刑,民間也發起「滅頂行動」。

頂新公司另涉及向大統長基食品公司採購橄欖油、葡萄籽油,涉嫌開立二聯式發票逃漏營業稅,彰化檢方另依違反商業會計法罪起訴魏應充,這一部分彰化地院仍在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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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情激憤:頂新這樣都沒罪 鼓勵黑心嗎

頂新魏應充等人獲判無罪,彰化地院外立刻有群眾抗議怒喊「黑心廠商全民唾棄」,網民也罵聲不斷,指「司法恐龍橫行,誰心服?這樣都沒罪,是在鼓勵大家都做黑心商人嗎?」有一群從台南、高雄來的群眾在員林市三角公園舉牌,呼籲民眾抵制頂新味全產品,並表達對判決結果的不滿。

彰化市主婦林慈萱說,賣黑心油獲判無罪,那民眾以後要怎麼判斷什麼東西能吃?如果連司法都無法替百姓把關,以後大家是不是繼續把黑心食品吃下肚,消費者應該發聲,不能縱容黑心廠商。

「百姓吃死活該!因為無法舉證,那人民要政府做什麼?乾脆自治就好!」網友于建成這麼說;另名網友謝芙玫說「真的印證了『有錢判生』,那接下來要國賠嗎?」網路一片大罵恐龍法官的聲音。

*醫師:頂新案無罪 不表示無毒

衛福部昨天表示,業者使用不好的原料就是不對,對頂新案無罪判決深感遺憾。毒物科醫師表示,無罪判決對消費者無法交代,產品檢驗合格,不表示沒有慢性毒物,政府應研議修法,避免國人暴露於慢性毒物中。

法官判決指檢方無法舉證頂新自越南進口油品取自病死豬,也不能證明是未經檢驗的市場回收油或餿水油。食藥署長姜郁美表示,根據越南提供資料,大幸福公司非食品提煉工廠,代表頂新用的是飼料油,檢方若上訴,食藥署會協同補強更多有利證據。

台灣大學食安中心執行長許輔表示,舉證困難,就算刑法訂得再重也沒用,應賦予稽查單位更多力量。他舉例,日本官方在證據未齊全之前,有權利要求黑心業者把所有問題產品下架,除非官方完全錯誤,否則不得要求國賠。

台大毒理研究所副教授姜志剛說,儘管頂新油品檢驗後未達「劣油」標準,但慢性毒性依然存在,即使少量,長期暴露也影響健康,不可能立刻找出因果關係,一旦發現,後果常非常嚴重。

台北榮總臨床毒物與職業醫學科主任楊振昌表示,使用餿水油或過度油炸的油品,酸價偏高,可能含重金屬、黃麴毒素;他說,儘管消費者的健康傷害不明顯,但心靈卻被法院傷得很嚴重。

*魏應充獲判無罪 頂新:謝謝各界指教

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獲判無罪,據了解,他得知判決結果後心情平靜;頂新集團昨回應,尊重司法判決,謝謝社會各界關心與指教,將秉持謙卑自省之心,面對社會批評指教。

頂新表示,一路走來,各事業團隊雖經歷過不同的經營困難與景氣起落,但皆以企業社會責任為重、消費者權益為先;希望社會各界能回歸理性平和,讓油品案的討論「專業的歸專業、司法的歸司法、食安的歸食安。」對於食安、公益的承諾不會有任何改變。

頂新製油也聲明,係以食用級規格自越南(亞洲第二大豬隻飼養國)採購豬脂原料油,並依政府食衛相關法令要求,辦理食用等級原料油進口。

*消保官:頂新團體訴訟 恐白忙一場

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認為頂新油品案無罪已嚴重打擊第一線稽查人員的士氣與信心,判決認為頂新進口飼料油精煉後就可當食品油「這樣的說法,不能接受。」消保官張啟昱說,這樣的判決讓人深感遺憾,也重挫為消費者爭取權益的信心,對頂新團體訴訟恐白忙一場。

張啟昱指出,消基會四月十五日針對頂新等五十一家業者向台北、新北地院提團體訴訟,共八百八十四人求償金額一億多元。另針對高中職、國中、國小等師生權益損害,台灣消保協會向高雄、台南、彰化地院同時提起團體訴訟,求償人數達兩萬多人,金額為卅多億元。

*台灣食安法 只看成品、不問原料

頂新劣油案六個主要被告全獲判無罪,法院狠狠甩了檢方一耳光,黑心企業可能因此脫罪,卻再度重挫全民的食安信心,不僅激起全民憤怒,也凸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漏洞百出。

法庭攻防講求證據,從技術面來看,檢方確有致命破綻才輸了這場仗。例如當時檢驗頂新油品使用快篩法,跟官方採用的管柱層析法不同;檢方指控頂新進口的越南油品摻入取自疫病屠體的油品,卻因缺乏第一現場的採證,給被告律師重新取樣化驗、反敗為勝的機會。

檢方的採證瑕疵值得檢討,但法院同意重新化驗的決定也有爭議,將成為下次攻防的重點。不過,這次判決結果與社會期待落差太大,儘管頂新前董座魏應充無罪脫身,但從頂新油品產製過程的不堪,因而遭全民唾棄而退出台灣油品市場,魏也退出味全經營團隊,其個人形象之崩壞、企業社會責任之蕩然無存,均難再獲得消費者信任。

倒是法院判決指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可議之處,亦即「只管成品、不管原料」。例如原料若有重金屬,成品卻沒有,就拿廠商沒轍。

被告律師以高屏溪上游盡是豬糞尿汙染,但進到淨水場仍可透過消毒、淨化作為自來水水源為例,解釋即使原料油含不利健康成分,都可透過精鍊程序變成合格的食用油,擺脫罪責。

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是國家文明程度的體現,也是政府與人民之間信賴的基礎。頂新案掀起巨浪滔天的食安風暴,重創台灣小吃王國形象,也是狠狠刺痛食品業者良知的指標個案,昨天的判決無疑是台灣食安最黑暗的一天,能否盼到曙光,全民期待。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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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案一審宣判 魏應充無罪

證據不足,無罪!眾所矚目的頂新飼料油案,彰化地院27日一審判決頂新公司與前董事長魏應充等6人均無罪;合議庭引用多名專家證詞,認為檢方的證據無法具體證明頂新購自越南的豬油,是《食安法》所稱不可食用的油,排除頂新原料油是餿水油,依「罪疑唯輕」原則,6人全判無罪。

衛福部協助彰檢上訴

形同被「打臉」的彰化地檢署發表聲明強烈表達不服,強調判決結果顯然已悖離認定的犯罪事實甚多,且論理用法違誤一定上訴。衛生福利部對此判決同深感遺憾,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姜郁美表示,會盡快協助檢察官蒐集證據,進行上訴。

彰檢去年10月30日起訴頂新公司與魏應充等6人,指控以不實的檢驗報告欺瞞食品主管,以食用油名義從越南進口不能供人食用的油脂,透過精煉降低酸價規避檢查,進而製造供人食用的油品銷售。

檢方以魏等6人涉犯《食安法》的摻偽假冒罪、《刑法》使業務登載不實、製造販賣妨害衛生飲食物品、詐欺取財、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分別求處30年至18年不等刑期。

排除原料油是餿水油

但合議庭引用台灣食工研究所主任朱燕華、新加坡設備業者王耀祖與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薛復琴等人證詞,酸價代表油脂的新鮮度,在油脂加工代表的是加工程度,國家標準是針對成品油,對原料油不會定標準;精煉是為了去除油中的重金屬等雜質,使油品穩定,是食品加工的正常程序。

合議庭認定,檢方認為頂新透過精煉降低酸腐或油耗味「即有誤會」;油中總極性化合與重金屬偏高部分,經合議庭重新抽驗與專家證詞,排除頂新原料油是餿水油。

對於檢方質疑越南屠宰場無檢疫人員,非健康的豬屠體可能流入市場,合議庭也引用台糖畜殖事業越福公司總經理胡大光的證詞指出,越南主管機關會派員定期或不定期抽驗畜牧場的豬、牛、飼料,販賣前會檢疫,需有健康證明始能出場。

越南大幸福供詞反覆

合議庭表示,無論食用或飼料用的動物油脂,原料來源均應來自健康無病的豬屠體,但檢察官僅以越南大幸福的豬油係來自個體熬油戶,並不足以推論這些油可能有未經檢疫流程即進入食物鏈。因此頂新製造販賣妨害衛生飲食物品罪即不成立。

至於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是否勾串Vinacontrol檢驗公司,製作不實檢驗報告,因楊的供詞反覆,而檢方所掌握的資料也無從認定檢驗公司在取樣時,鑑定人員是否有直接故意或與楊之間有犯意聯絡,因此使業務登載不實罪也不成立。

合議庭也認為,買頂新油品的消費者在偵查中所言,應純屬事件發生後受報導的感受,無從認定他們購買頂新油品時,有何因詐術而陷於錯誤的情形,與詐欺取財罪構成要件不符。

*頂新案 舉證不足 6人求重刑、判無罪

頂新魏應充從1年前被求刑30年,到昨日一審無罪,差別之大,令許多人不解;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表示,當時認定頂新涉犯60次詐欺、2次販賣摻偽食品、79次加重詐欺犯行,一罪一罰,因而對魏應充等6人具體求刑18年到30年,沒想到1年後被法官認為「證據不足」而全判無罪。

檢20天就起訴一堆人

去年9月強冠餿水油案爆發後,國內即紛紛追查各地回收油流向,彰檢則因頂新在前年的大統混油中有逃漏稅犯行,而鎖定頂新追查其油品原料來源。去年10月9日,衛福部接獲外交部轉來越南工商部的公函,指稱頂新向越南採購的豬油,業者大幸福公司賣的是「飼料油」,檢方於是展開追查。

檢方一路往上追,短短20天後即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起訴魏等6人涉犯詐欺取財、加重詐欺取財、製造販賣陳列妨害飲食衛生食品、行使登載不實文書罪等5罪。

案子到了法院,合議庭在今年1月底,法官開了2次庭之後,就認為該查的證據都查得差不多了,羈押必要性不足,裁定魏等6人交保,當時就警覺到法官可能已形成無罪心證,故而即使我國與越南沒有邦交,檢方還是克服萬難跑一趟越南。

開2次庭已知有狀況

黃智勇強調,越南行的其中一位檢察官說,明明看到越南的環境衛生條件很差,並無被矇蔽或是看不出來,連大幸福也無法證明他們從千家萬戶蒐購回來的豬油,安全衛生無虞,適合人類食用,為什麼法官就無視這些食安風險,而執意以檢方證據不足,將一干被告全部判決無罪。

*彰院:講證據 不隨名嘴起舞

頂新案判決無罪,魏應充委任律師羅豐胤,馬上將無罪訊息Line給魏應充,魏回Line表示,尊重法院所有的認定。對於外界群情嘩然,彰院表示能理解外界的反應,但法庭講求證據,證據不足,「總不能隨名嘴起舞啊!」

到庭聆判的律師羅豐胤說,本案發生至今1年多,所有相關當事人都審慎以對,如今法院做出無罪判決,他代表頂新魏應充等被告,感謝法院以非常詳細縝密的調查與審理,釐清事實的真相,他們尊重法院的認定。

羅豐胤指出,審判長指出9項無罪的理由,就是檢辯雙方一直在庭上攻防、論戰的重點,檢方至始至終都無法明確舉證,證明越南大幸福的油脂來源有病死豬或廢棄油、餿水油,也無法證明假冒或摻偽。

頂新集團也在宣判後發表聲明表示,面對社會的批評指教,會秉持謙卑自省之心,用具體行動回饋故鄉。對於彰院詳查事實、釐清真相,表達尊重,也謝謝社會各界的關心與指教。

頂新強調,公司是用食用級規格自越南採購豬脂原料油,並依照政府食品衛生相關法令要求,辦理食用等級原料油的進口報關繳稅等作業,並且經政府主管機關抽驗合格取得輸入許可,相關作業過程完全合法合規。

彰院則表示,已經做好面對外界反彈聲浪的心理準備,並表示可以理解外界的反應,但強調一切講求證據,證據不到確信的地步,法官就無法做出有罪判決。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對無罪判決訝異、遺憾之餘,強調將在收到判決正本後,針對法官的無罪理由,在上訴書內一一詳細回應。

*混油案、頂新案 檢審辯3人 二度同台

在國內一片「滅頂」聲浪中,雖然法官用9項理由來闡述「證據不足」的關鍵原因,將頂新魏應充等6人判決無罪,卻堵不住外界罵聲連天;有趣的是,本案的審判長吳永梁也是富味鄉混油案的受命法官,2案當事人的委任律師都是羅豐胤,連偵辦的檢察官也都有林漢強參與,檢審辯3人二度同台的巧合,令人稱奇。

富味鄉混油案發生在大統假油案之後,林漢強是檢方偵辦成員之一,富味鄉董座陳文南委任律師羅豐胤,案子起訴後則由吳永梁受命承審,雖將陳以詐欺取財罪判刑,但宣告緩刑;當時外界即有法官放水的異聲。

吳永梁去年9月升為審判長,10月頂新案爆發,帶隊辦案的檢察官還是林漢強,魏的委任律師也有羅豐胤,檢方起訴後,案子抽韱又到了吳永梁這一庭;檢辯審三方再度碰頭。

如此罕見巧合,判決結果又是讓外界罵翻,網路上甚至出現對吳永梁的人身攻擊,直指出身中興大學法律系的他是「中興之恥」。

在法界人士的眼中,司法官43期的吳永梁是個依法論法,法性堅強的司法官,為了避免審案遭到干擾,平日不看電視、不看報紙,這種「我心如秤」嚴守無罪推定的法律人素養,令不少同儕折服,但也有人認為是否過於法匠?

頂新案無罪的9個理由,總歸一句話是「證據不足」,講白了就是「誤會啦!」這個誤會打從去年10月案發之初,魏的律師羅豐胤就經常掛在嘴上說,因為檢方所引用的來指控頂新的各項CNS標準,都是規範產品終端的上架商品,與頂新採購的原料油無關。

檢方辦案,只要有一定程度的犯罪嫌疑就可起訴,但法官定罪,卻是需要百分之百的確信;頂新案被判無罪,就是檢方所提的證據沒能說服法官來認定魏有罪而已。

這回審理頂新案,由於當事人是富可敵國的財團,在國內接二連三的食安風暴中,法官無可避免地承載了來自社會各界的期盼;只是這樣的期待,遇到了吳永梁,就只能說抱歉了,畢竟法庭是講法律的地方,民意不能凌駕法律之上。

*飼料油可給人吃? 民怨「司法已死」

「甘有天理?」 頂新案魏應充等6人判無罪,立刻有民眾到法院高舉「司法已死」標語抗議,網路鄉民更是一片撻伐。頂新製油總部所在的永靖鄉光雲村長詹德如低調說,「面對司法,大家嘛無法度」。

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表示,法官的見解是動物吃的飼料油只要經過處理,符合人吃的油脂衛生標準,就可以給人吃,這等同「狗吃的肉罐頭,只要符合人吃的肉的衛生標準,就可以把狗吃的肉罐頭給人吃,以後午餐就和狗一起吃罐頭好了。

葉彥伯指出,強冠餿油案,法官以強冠明訂酸價標準,購買原料油超過酸價標準就需退貨,強冠檢驗郭烈成的油,超過酸價標準卻沒退貨,被法院判有罪;同理,頂新公司內部檢驗進口油的酸價確實偏高,卻沒退貨,涉案被告卻沒罪,二者之間有別,支持檢察官上訴,不然對食安團體打擊太大。

葉彥伯說,頂新案被告雖全獲判無罪,卻有諸多疑點「值得非議」,去年10月10日到頂新稽查,公司就未提供由越南進口輸入完整之牛油、椰子油及豬油的流向,衛生局依法處900萬元罰鍰,目前在法院審理中。

葉彥伯質疑,進口「飼料油」經後續製程處理,檢驗符合酸價規定,是否就可以拿來當做食用油?處理過的飼料油,就算符合酸價規定,拿來當做食用油賣,可以不算做摻偽假冒?建議衛福部補強說明。

彰化縣議員林世賢、民進黨立委參選人陳文彬等人,昨天下午2點多就到法院等候判決,5點判決出爐第一時間,立刻聚集法院門口高呼不滿口號「頂新無罪、全民受罪」。

林世賢等人質問,如果頂新的油沒有問題,魏應充當初在記者會上,為何要道歉?另外,越南大幸福負責人楊振益曾向檢方坦承,進口給頂新的2476噸牛油,根本不能食用,魏應充被判無罪,還有天理嗎?

「不意外啊」、「法院可以關了」,6人判無罪,網路鄉民反應更是激烈,只能以一片譁然來形容。有人說,「法律本來就是保障有錢有勢的人,只能期待天譴吧!」

彰化縣消保官張啟昱說,頂新案求償人數共有884人,求償金額1億839萬餘元,對判決結果遺憾,希望檢察官堅持初衷,積極上訴,以站在保護消費者的立場,追求公平正義。

*頂新案一審宣判 魏應充無罪》特稿-辯是非 二審再交鋒

頂新案判決結果出乎各界意料,彰化檢方具體求刑30年的魏應充等6人,一審獲判無罪,彰化檢方形同被打臉,院方也飽受不符社會期待的壓力,而當事者頂新製油及魏應充,則在社會「滅頂」行動中受傷慘重,未來二審無論如何判決,形象都難挽回。

台灣自從2013年塑化劑案發生,食安風暴接二連三爆發,包括彰化檢方偵辦的大統長基、富味鄉混油案、頂新飼料油案及屏東檢方偵辦的強冠餿水油案等,全民人心惶惶,不論從夜市到高檔餐廳,大家都吃得不安心。

揪出黑心商人是全民的期待,當彰化檢方鐵腕偵辦大統長基、富味鄉以及頂新製油公司並起訴負責人高振利、陳文南、魏應充等人時,大家齊聲叫好。

只不過,同樣是食用油出包,一審法院判決卻大不同,大統長基高振利判刑16年、富味鄉陳文南獲緩刑,頂新魏應充則證據不足無罪。

外界對彰化地院做出頂新案無罪判決,大都認為不符社會期待,而起訴頂新案的檢方,更是臉上無光,但在司法之外,頂新其實早已經接受強烈的「輿論制裁」。

民間的「滅頂」發起之初,頂新集團旗下的味全、林鳳營鮮奶遭抵制拒買,到了最近,旗下的松青超市也因經營慘澹,被迫轉賣易主經營,如果最後無罪定讞,社會又該如何還當事人一個公道?更遑論滅頂行動風起雲湧期間,台股食品類股市值短短10天蒸發300多億元的企業損失。

民間的這股輿論「有罪」的社會氛圍,並非沒有理由,但就法律層面,同為司法人的院、檢理應該有類似的見解。卻不料,這次頂新案,法官與檢察官的認定竟是天壤之別,難怪再一次讓民眾搞得迷糊,「到底是誰才對?」

頂新案的這場司法攻防,戰線將延長到二審,為了讓整個案件能夠理性釐清,社會各界應該要多給司法人員一些獨立的空間,否則模糊了焦點,也難換得大家最在意的食品安全。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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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刑30年 魏應充一審無罪

喧騰一時的頂新製油劣油案,彰化地方法院昨(27)日一審宣判,包括被檢方具體求刑30年的前頂新製油董事長魏應充等6人,均獲判無罪,檢方深表訝異與遺憾,表示將提出上訴。

對昨天判決結果,頂新製油發布聲明表示,自越南採購的豬脂原料油為食用級規格,且依政府相關法令報關進口,經主管機關抽驗合格取得輸入許可證,完全合法合規。

頂新指出,對於進口越南食用油品造成社會疑慮與不安,再度表達歉意,一審宣判後,仍會持續聆聽社會各界的關注,盼為打造一個健全食安消費環境,貢獻棉薄之力。

彰化地院審判長吳永梁,昨天從油品酸價與總極化合物,及重金屬含量等數值,說明檢方未提出具體事證,證明可能有未經檢疫流程的非健康豬隻成為原料來源,或是成為足以妨害衛生製造過程所製造的油品,院方認為上述事證不足,所以魏應充等人被判無罪。

頂新製油被控向越南大幸福公司購買非食用的飼料油製作成豬油,彰化地檢署偵查後,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商業會計法等,將前頂新製油董事長魏應充、代理董事長陳茂嘉、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等6人,一併提起公訴。

地院認為,頂新在酸價部分,國家標準只針對成品油訂定標準,但對原料油不會訂定標準,且根據鑑定人的意見,酸價在衛生上不具特別意義,如經過精煉,酸價會下降,所以,實質管理意義不大。

另在總極性化合物部分,地院認為檢方前往頂新屏東廠採樣檢驗方式,是以快篩法檢驗,沒有再以管柱層析法,確認檢驗程序與手冊檢驗規定不符。而法官前往頂新屏東廠採樣,油品可以排除為回收油。

而頂新油槽內油品雖被檢出重金屬,不過油脂透過精煉過程可以去除重金屬,未必就能認定成品階段,所以魏應充等6人均獲判無罪。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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