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8日 星期二

新聞自選輯 20160308 憲兵濫搜篇

*《蘋果》直擊 白色恐怖 千份密件外流 濫搜案擬懲4將校 再驚爆

民眾魏先生在Yahoo奇摩拍賣向「再生.com」購買三份白色恐怖時期文件,引發憲兵濫搜軒然大波,國防部長高廣圻昨公開致歉,承諾今公布懲處名單。不過,網拍公司「再生.com」胡姓顧問昨晚接受《蘋果》專訪時自爆,他手上還有孫立人將軍案等近一千份白色恐怖文件,「去搜那個人(魏先生)的家沒意義,更多資料還在我手上」,他呼籲國防部盡速和他聯繫,看要拿回這批資料或怎樣處理。



憲兵濫搜民宅風波愈演愈烈,行政院長張善政昨與馬英九總統溝通後,親上火線,強調台灣已無白色恐怖疑慮,憲兵到民宅要資料「相當有問題」,他要求國防部將政戰局、憲兵指揮部知情最高主管調職,靜候調查。國防部長高廣圻隨後在立法院備詢時致歉,強調已指示總督察長室組成專案小組調查、釐清責任歸屬。

兩監委已申請調查
台北地檢署昨也以《刑法》瀆職罪、違法搜索罪,緊急傳喚台北憲兵隊、政治作戰局軍事安全總隊九人到案,也傳了遭不當搜索的魏姓民眾,十人都以證人身分隔離偵訊。另監委高鳳仙、楊美鈴昨申請自動調查軍方辦案程序有無瑕疵,以及魏姓民眾的人權有無受到不當侵犯。
據了解,國防部總督察長室專案小組初步認定本案第一線執行任務的主管督導不周,將國防部政戰局保防少將處長趙代川、台北憲兵隊長上校呂正芳調離現職及行政懲處,軍事安全總隊上校總隊長劉明龍、憲兵202指揮部指揮官夏德宇上校均予行政懲處。其他涉案人待司法及監院調查後懲處。
濫搜民宅案引發各方撻伐,當初賣出文件給魏姓民眾的「再生.com」,公司代表人胡姓顧問昨晚接受《蘋果》專訪時表示,該公司主要販售古董、文物、字畫,文物真假交由專家評鑑,買家多是做生意的同行賣家,他手上還有近一千份白色恐怖時期重要相關文件,包括孫立人案、匪諜案資料,這些文件都是在跳蚤市場購得。

籲國防部聯絡處理
胡姓顧問說,他是奉公守法的公民,不怕憲兵搜查,呼籲國防部盡快跟他聯絡、處理。
胡姓顧問手中的文件包括前總統蔣經國的親筆函、「匪諜案」死刑犯檔案照片,白色恐怖時期相關文件中,除陸軍名將孫立人及其部屬郭廷亮案,還包含《自由中國》半月刊發行人雷震的相關文件,但他昨不願對此多談,僅表示他擔心有些是機密文件,不宜透露太多。

軍方:盼主動提供
針對胡姓顧問呼籲國防部跟他聯繫。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表示,因擔心國防部主動聯繫,會被外界說成又要企圖搞白色恐怖查民眾,所以希望再生負責人能主動與國防部聯絡。
羅紹和說,這些文件在不知是否已解密,或恐涉及文件中相關人士個資的狀況下,最好是交給警方或是國軍單位,由國防部審認後依規定處理,民間請勿持有、私藏或公開販售。
至於國防部為何會有這些文件流出?羅紹和表示,這些文件不見得全都與軍方有關,可能是與早期治安單位、調查局、警察有關,所以須拿到文件檢視內容後才能追溯源頭,若確是軍方文件,才會調查為何流出。
對於國防部希望「再生.com」主動聯繫,胡姓顧問說,該公司正規經營,只要國防部派人來說明要怎麼處理,都會配合,他沒有任何政治立場,不會為難官方,此事還是應由官方主動聯絡,「我連要打電話去國防部哪個部門都不知道,怎麼主動聯絡?」

「重要史料應公開」
東吳法律系副教授胡博硯表示,這些資料已有一段時間,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即使是絕對機密,最長也不過保密三十年,可能都已不具機密性質,而這些資料對軍中冤案或白色恐怖案件等研究及調查,具有一定重要性,最好由相關單位出面跟收藏者接觸,了解真偽及價值,若確實是重要史料,應由國家檔案局或國防部等編列預算收購,並將資料公開。
對國防部希望收藏者主動聯絡,胡博硯批評態度可議,「如果國防部自稱怕外界誤會,那當初又為何如此積極進行搜索?」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秘書邱伊翎表示,檔案超過三十年即已解密,民間可自由收藏、買賣,建議收藏家可捐出或讓國家收購,讓更多人閱讀、接觸,對整個國家的轉型正義會更好。

【報你知】孫立人案 300多人判刑
1955年5月,時任總統府參軍長的陸軍上將孫立人,因部屬少校郭廷亮遭控預謀發動兵變被捕,隨後孫立人因「縱容部屬武裝叛亂,窩藏共匪,密謀犯上」,被前總統蔣中正革職軟禁,最後軍事法庭判孫無期徒刑,並在台中家中軟禁監管。孫立人部屬也有300多人因此遭解職、判刑。
1988年5月,前總統李登輝下令解除孫立人軟禁,恢復孫自由。1990年11月孫在住處病逝,享壽90歲;1998年孫案涉案人及家屬要求監察院公布報告、還原真相。
2001年1月8日,監察院通過決議,稱孫案是「被陰謀設局的假案」。2014年監委李炳南等調查指,蔣中正曾直接對孫案下達許多指示,以免權力遭威脅。

文件賣家國小畢業 嗜藏書 專拍古董

「再生.com」是Yahoo奇摩拍賣的一個賣家,「再生.com」由再生網域公司經營,以販售古董、文物為主,公司代表人胡姓顧問也是台北市大安區青田街「蠹行文化聚合古書店」、萬華區廣州街「莽葛拾遺再生商號」負責人。
「再生.com」位於南港區的店面為拍賣中心,提供收藏品估價服務,也收購名家字畫、油畫、水彩畫等,若不想將收藏品賣給店家,可委託拍賣。

累積交易逾八千筆
據胡姓顧問先前接受媒體訪問資料,他現年五十七歲,雖僅國小畢業,但愛上藏書、經營過古董生意,先前曾在永康街經營著名二手書店「地下階」。但胡昨受訪時不願證實年齡和其他資訊,僅說不想透露太多個資。
「再生.com」網拍文件目前有二百多件,包括八萬元起標的貴妃手鐲,四千元起標的早期台大、建中畢業證書等物品,已累積八千四百多筆交易評價,但昨網上已無白色恐怖相關書信文件拍賣和過去的交易評價。

網拍賣家 「再生.com」
公司名稱:再生網域公司
代表人:胡姓顧問
成立時間:1999年
銷售商品:古董文物、書畫美術、黑膠、珠寶藝品等
網拍件數:現有約2百多件
網拍網址:tw.bid.yahoo.com/booth/Y5800585930

*憲兵濫搜 1少將1上校恐調職 國防部長:國人不安 我致歉

憲兵濫搜民宅風波愈演愈烈,行政院長張善政昨與總統馬英九溝通後親上火線開記者會,直指憲兵到民宅要資料不妥,要求國防部將政戰局、憲兵指揮部相關知情的最高主管調離現職,靜候調查。國防部長高廣圻隨後在立法院備詢時致歉,強調已指示總督察長室組成專案小組行政調查,承諾懲處名單今出爐。

據了解,國防部總督察長所組成的專案小組,至昨夜截稿為止,初步認定是第一線執行此任務的主管督導不周,因此將國防部政戰局保防少將處長趙代川、台北憲兵隊長上校呂正芳,調離現職及行政懲處;另外,軍事安全總隊上校總隊長劉明龍、憲兵二○二指揮部指揮官夏德宇上校,則給予行政懲處。

白色恐怖爭議再起
國防部表示,其他相關涉案人,均待司法及監察院調查後,依調查結果給予行政懲處。
不過此懲處名單仍待高廣圻今做最後定奪。
魏姓網友五日晚間在台大批踢踢BBS站八卦板發文,指父親收藏白色恐怖相關文獻,在二二八前幾天憲兵到他家搜查、扣押文件,並用廂型車把父親載到偵訊室裡質問。
儘管憲指部澄清因當事人涉嫌贓物、妨害秘密罪嫌,且簽具「自願受搜索同意書」,憲兵隊並無搜索,指控非事實,但連日引發「白色恐怖再起」爭議。

國防部稱都有錄影
國防部昨上午舉行臨時記者會,媒體關切憲兵指揮官許昌須負連帶責任,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表示,對事件造成社會紛擾致歉,倘有違法搜索絕不寬貸,但也呼籲國人理性,勿讓問題失焦,同時不乏反擊魏姓民眾的作為,包括澄清憲兵約出民眾、取件全程錄影,請魏某面對法律,也相信檢方會還原真相。
國防部的說法顯然未被外界接受,張善政昨上午十一時在總統府例行黨政協調會上與馬總統深入交換意見,中午回行政院開記者會發表四點聲明,府院定調盼為事件止血。首先,張揆要求國防部把政戰局與憲兵指揮部相關、最高知情主管調離現職,靜候調查。其次,政院對檢察官調查不干涉但盼檢方最快速度釐清案情。

張揆:作法有問題
張善政也認為,台灣已無白色恐怖疑慮,這份文件是三十年前就該銷毀但未銷毀,現在做洩密調查,妥適性、決策有待商榷。最後,張揆強調,調查文件的對象是民眾,且在民眾家中,由憲兵處理「是有問題的」,應由檢察官依法發搜索令,憲兵雖否認搜索,但到民間要資料,「相當有問題」。
不過,張善政大動作要求軍官調職,也引發侵犯總統統帥權疑慮。對此,總統府人士表示,馬總統與張善政充分討論後,決定相關主管應先調離現職接受調查,再由張揆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據了解,馬英九堅持保障人權等核心價值,也盼風波儘速落幕。
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昨下午變更議程,改邀高廣圻、憲兵指揮部中將指揮官許昌等列席報告,民進黨立委呂孫綾要求替選區的魏先生求公道,高表示「一開始就表達歉意」,遭呂怒斥「要求你本人道歉」,高回說,對事件造成魏姓民眾不安,對國人造成紛擾,「我代表國防部道歉」。

違法搜索案傳喚名單
●台北憲兵隊
◆執行搜索的盛柏林等4調查官
.釐清重點:如何要求魏男上車、交談內容、何時讓魏男簽署「搜索同意書」以及搜索細節
.證詞:說詞與國防部官方回應相符,均強調未實際搜索魏家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保防安全處
◆網約魏男的中校組長余民達
.釐清重點:如何以購買普洱茶名義約出魏男
.證詞:因懷疑魏男販售機密文件,才約他見面
●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
◆2名給魏男獎金的軍士官
◆直屬長官 中校副主任吳居發
◆1名參與搜索的軍士官
.釐清重點:憲兵隊事後再約魏男碰面的原因與經過?為何提供1萬5千元給魏男
.證詞:與國防部官方回應相符,且均強調該筆款項不是封口費
●被搜索的魏姓民眾
.釐清重點:何時簽署「搜索同意書」、搜索方式等?
.證詞:說詞和先前指控大致相符,但不確定何時簽署「搜索同意書」

http://twimg.edgesuite.net//images/twapple/640pix/20160308/_Other/LN02_002--11.jpg

*檢約談9官兵 口徑一致「沒搜索」

憲兵爆發違法搜索民眾案,北檢昨緊急傳喚台北憲兵隊、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等單位涉案軍士官,以及遭不當搜索的魏姓民眾共十人,以證人身分隔離偵訊。軍士官說詞與國防部回應相符,但堅稱是魏男供出相關文件的購買來源,才給他一萬五千元獎勵金,至於魏則稱,被憲兵帶回家搜索時太緊張、害怕,不確定何時簽署搜索同意書。

皆證人身分無被告
台北地檢署前晚緊急分案,由主任檢察官滕治平承辦,案由是《刑法》瀆職罪、違法搜索罪。昨早北檢傳喚四名執行搜索的台北憲兵隊軍士官,下午再傳喚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相關人員五人到案,九人均採隔離偵訊。
據了解,九人說法與國防部回應相符,均稱因懷疑魏男販售機密文件,才以買普洱茶名義約他見面,且有請魏男簽「搜索同意書」後,才請他從家中防潮箱拿出三份機密文件,執行搜索的五人均強調,未實際搜索魏家。
相關軍士官也稱,魏男事後接受偵訊時,說出三份機密文件是從再生.COM網站購得,因此才發一萬五千元獎勵金給他,絕非封口費。九人訊後均獲請回,尚無人列被告。北檢表示,違法搜索罪最重可判二年,若具公務員身分最重判三年。
晚間檢方再訊問魏姓民眾,魏男稱當時憲兵要求他回家取出文件,他不敢拒絕,「因為太緊張、害怕,想不起來何時簽同意搜索的文件」。晚間七時許,魏男也獲請回,魏男面對媒體採訪時疲憊說:「身心嚴重受傷,希望盡快恢復正常生活。」魏的律師施嘉鎮說:「魏先生無法接受國防部一方面說他是被告,一方面又給他獎勵金,希望能獲國家承諾的安全保障。」

北檢調閱錄影光碟
北檢晚間表示,已向憲兵隊調閱蒐證錄影光碟、簽辦發放一萬五千元的卷宗,另調取捷運蘆洲站、八里7-11監視器畫面,比對雙方說法。
諷刺的是,北檢如火如荼偵辦憲兵隊違法搜索,但同一時間憲兵隊也將魏男列為被告,以洩漏及交付國家機密罪、贓物罪嫌函送士林地檢署,士檢昨已分案。據悉,憲兵隊上周曾口頭向士檢回報偵辦進度,但憲兵隊未提供關鍵錄影畫面給檢方。

*憲兵指揮官基層出身 曾幫馬維安

憲兵近來發生多起社會矚目事件,不僅國軍形象受損,也讓譽為「三軍楷模」的憲兵金字招牌蒙塵。而憲兵濫權問題延燒,就連國防部及行政院連續召開緊急記者會,都無法澆息怒火,憲兵指揮部中將指揮官許昌,是否會被列在此波府院要求懲處的名單中,備受關注。

接掌憲指部頻出包
許昌是國軍少數將領中,擁有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組碩士學歷,並擔任過憲兵二○四指揮部指揮官,是真正從基層做起的憲兵將領。由於其資歷完整,優先被拔擢晉升少將,但在晉升中將時,碰到憲兵組織調整,憲兵僅剩一個中將指揮官的缺,許昌無法在憲指部升上中將,所以被刻意調到國安局特勤中心副指揮官職務,負責總統馬英九及副總統吳敦義的維安工作,才得以晉升中將,但也因此深受高層信賴。
由於許昌本來就瘦,在擔任特勤中心副指揮官任內,因為維安工作繁重,許昌的體重一直在六十幾公斤左右,當時還被媒體嘲笑說是全國軍最瘦的中將。
不過去年許昌接任憲兵指揮部指揮官後,去年底在憲兵訓練中心就發生新兵簡志龍在部隊生病發高燒猝死疑案、今年初又發生新兵結訓時校閱部隊,結果個個步伐凌亂,招來不少罵聲,此次憲兵便宜行事到魏姓民眾家取走機密文件,勾起了民眾對白色恐怖再現的疑慮,可能都會重挫許昌的仕途。

許昌 57歲
現職:憲兵指揮部中將指揮官
學歷:陸軍官校、中央警察大學碩士、國防大學戰爭學院畢
經歷:憲兵204指揮部指揮官、憲兵參謀長、憲兵副指揮官、國安局特勤中心副指揮官

*軍方堅稱1.5萬是「獎金」 卻未有前例

憲兵非法搜索民宅案當事人魏姓民眾指控軍方事後欲給一萬五千元「封口費」,引發爭議。國防部政戰局保防處長趙代川昨在立法院強調,這是希望魏能提供其他資料外流線索的獎金,「絕對不是封口費!」他坦言造成社會疑慮與紛擾,「可能有思慮不周的地方」。《蘋果》詢問,過去有無發給嫌犯獎金的案例?趙回答:「印象中這幾年沒有過!」

「跟偵訊是兩回事」
藍委江啟臣昨在黨團記者會質疑既然以贓物罪偵辦魏姓民眾,為何又給一萬五千元獎勵?「這不是很奇怪?」國防部法律事務司處長金甌解釋,希望民眾轉換成證人,才這樣考量。江仍批:「轉換成證人也不會給獎金啊!」
趙代川會後表示,因懷疑魏姓民眾還持有其他文件,希望透過他了解外流數量、來源、外洩管道等。至於魏姓民眾指控軍方人員表示要給他獎金,條件是須簽署保密切結書,趙說,那是基於偵查不公開徵求同意,他不同意也沒辦法,「我們也怕打草驚蛇!」
國防部政戰局長聞振國昨也強調,一萬五千元絕非封口費,偵訊與獎勵金是兩回事,兩者並不矛盾。他並指,獎勵金依《陸海空軍獎勵條例》第十二條第十項「非現役軍人有其他盡力於有關軍事工作,成績優異者」規定發給。

*濫搜案 揭國軍祕密警察 軍安總隊前身反情報 遭刑求者:現在還怕

憲兵違法濫搜魏姓民眾住家,並取走三份白色恐怖時期文件,還以「贓物罪、妨害祕密」罪嫌偵訊魏,引發舉國譁然。國防部政戰局保防少將處長趙代川昨在立法院證實,全案是由軍事安全總隊負責。這也讓被稱為「國軍祕密警察」的軍事安全總隊再度曝光。

國民黨團昨邀趙代川、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少將處長金甌說明案情。趙代川說,因軍事安全總隊通報政戰局,在網路上有人販售機密文件,顧慮到機密外洩及文件當事人權益才開始查辦。

發動憲兵搜索民宅
據指出,軍安總隊在二月發現魏姓民眾在網路販售三份五○、六○年代白色恐怖機密文件,包括「胡○○檢舉郗○○案」、「林○○台獨活動案」與「黃○○檢舉劉○○案」。由於魏男還特別寫說是「機密文件」,因此,軍安總隊才會緊急要求憲兵查辦,希望拿回三份機密文件。
金甌說,軍安總隊通報後,由趙代川召集會議,邀請憲兵及相關法務人員了解整個案件如何偵辦,隨即由台北憲兵隊針對魏男販賣內容、資料進行確認,所以才會約魏男出來。
不過魏男遭憲兵濫搜事件,意外讓長久以來隱藏於國防部政戰局下的軍事安全總隊,再度浮上檯面。了解內情人士透露,軍安總隊雖被稱為國軍的祕密警察,但並不像憲兵擁有司法警察身分,因此為了績效,辦案過程常便宜行事,且軍安總隊對軍人的辦案手法向來粗糙,頗受軍人批評;但由於其專查洩密及共諜案,又讓軍方高層相當倚重。

闖監察院想查記者
曾被軍安總隊前身的「反情報總隊」偵訊過的退役士官說,他現在聽到「反情報總隊」這五字都還會怕,光坐在偵訊室中就不寒而慄,以前沒經驗的人,碰到反情報總隊偵訊,可能什麼都會招。事實上,根據曾曝光的反情報總隊刑求方式包括毆打、電擊、淹水、冰塊包裹下體等手法。但政戰局將領表示,現在軍方絕對沒有這種刑求方式,希望大家不要再以訛傳訛。
事實上,在陳水扁執政時期,反情報總隊還成立了「聯偵中心」,以「情報監聽」、「犯罪偵查」為由,監控媒體記者、高階將領。
知情人士透露,由於當年許多軍事記者都在監察院公關室進行電話採訪,即有聯偵中心的人到監院詢問公關室的幾支電話是誰在用,企圖了解媒體打電話給誰,但隨即被公關室人員請出監院。
另外,有記者除被電話監聽外,還被專人分組跟監,連某位記者買了新機車的消息都被向上呈報,直到國防部前部長李天羽下令裁撤聯偵中心後,軍安總隊的動作才較收斂。

曾破獲少將共諜案
不過反情報總隊在二○一三年改名為軍安總隊後,也有亮眼的成績單,包括破獲陸軍前少將羅賢哲共諜案、海軍退伍軍官錢經國案等,也讓軍安總隊總隊長趙代川上校「立下戰功」,高升保防安全處長,並晉升少將。

【報你知】軍事安全總隊
國防部官員表示,國防部政治作戰局保防安全處下設「軍事安全總隊」,主要是透過監聽和跟監,防止中國間諜在國軍內部滲透,及防堵軍中洩密、違法案件發生,以確保國軍安全。

曾被冠「東廠」惡名
事實上,戒嚴時期警備總部即設有「反情報總隊」專職保密防諜,警總裁撤後,轉隸到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政四處(後更名為保防安全處),並在陸海空及聯勤設立「反情報隊」,但因各軍種常利用反情報隊掃除異己,因此被冠上「東廠」惡名。
空軍的反情報隊1996年偵辦江國慶案、1999年偵辦桃園空軍基地彈藥竊案而聲名大噪,後因爆發刑求逼供遭彈劾,在2001年裁撤各軍種的反情報隊,但保留反情報總隊,直到2013年將反情報總隊名稱改為「軍事安全總隊」。

*魏男:這個國家怎麼了 痛心「一會被說有罪 一會又有獎金」

憲兵濫搜大火昨竄燒國防部,遭搜索的魏先生是土生土長的新北八里人,曾開過彩券行,兩年前頂讓出去,轉做古董收藏生意。鄰居說他熱心地方事務,但不是政治狂熱者。對這次風波,魏昨痛訴一下被說有罪、一下又拿獎勵金,他驚恐到只能吃安眠藥入睡,希望盡快還他公道,「我真的很想知道這個國家怎麼了!」

擔心女兒吃官司
魏先生(五十六歲)住新北市八里區,《蘋果》昨到社區查訪,大樓警衛說:「魏一早就出去了,不清楚他的狀況。」當地里長說,魏常參與社區活動,「和善又熱心,是單純的生意人,無法理解為何捲入這麼大的風波。」
鄰居說,魏十三年前曾在八里開過彩券行,兩年前頂讓出去,轉從事古董買賣,昨得知他遭憲兵搜查,驚訝說:「怎麼可能?新聞搞這麼大的魏先生竟是他,一定是弄錯了!」
記者隨後轉往彩券行,店員表示兩年前向魏承租彩券行,只知他喜歡收藏古董,人很客氣也好相處。
魏先生前天接受《蘋果》專訪時指出,女兒上周六以「k9t8u5」身分在批踢踢po文,指父親收藏白色恐怖時期文件,遭到憲兵搜查並扣押。許多網友質疑其po文用意,還逼她拿出證據,女兒痛哭失聲,讓他感到好難過,所以才向警方報案,希望協助向超商取得上周一,兩名軍方人員拿封口費一萬五千元給他的錄影畫面。魏說,警察聽到他敘述的內容,還笑他碰到詐騙集團,但仍協助取得錄影影像,店員還要他把時間拍下來,否則就沒有證據力。魏也擔心女兒po文會被告,還特別向台大法律免費諮詢,關心之情溢於言表。

「身心嚴重受傷」
對於遭憲兵濫搜,魏昨委由律師發布聲明,稱他只是平凡百姓,卻遭公權力莫名的壓迫,過程中不斷表達害怕、驚恐,更害怕家人受波及,所以只能照著指示,一下子說他犯罪,一方面又有獎勵金,他被搞到只能吃安眠藥入睡,「我真的很想知道這個國家怎麼了!」他表示身心嚴重受傷,希望與家人能盡快恢復正常生活。

*國防部打臉憲指部:已是解密文件

憲兵強入民宅搜索引發爭議,但國防部兩天來對案情細節說法時有出入,針對魏姓民眾上網拍賣的三份文件是否屬機密,憲兵指揮部斬釘截鐵說「是」,國防部卻說已形同解密;甚至搜索過程是否有全程錄音、錄影,國防部竟也有三種不同說法。

超過年限視同解密
魏男在網路買賣三份白色恐怖時期文件,遭憲兵以「釣魚」方式誘捕,在沒有搜索票情況下,進入魏家,要他交出文件。憲指部前天指這三份文件是五○、六○年代涉及共諜案的政府文件,確定是機密。
但是國防部昨召開臨時記者會上,保防安全處副處長詹國毅上校卻指,魏男所取得的三份文件,其中兩件是機密,一件是密,但《國家機密保護法》在二○○三年實施後,兩年內如果未依權責重新核定即解密,因此依法來看,此三文件已「視同解密」。
詹國毅指出,依規定機密文件到一定年限後即銷毀,該批文件在一九九五年就列為銷毀文件,但可能是銷毀時流出。
針對國防部文件視同解密的說法,朝野立委昨天在立法院國防委員會批評,如果不是機密文件,國防部濫權搜索有什麼依據?備詢的國防部長高廣圻解釋,就是因為不清楚文件的真偽以及機密等級,才會由憲兵出面調查。
至於錄音、錄影問題,憲指部政戰主任謝明德前天表示,魏男在捷運站搭憲兵隊的車子,前往家中時,在車上簽署自願受搜索同意書,但直到進入魏家前才開始錄音、錄影。
不過,昨上午國防部臨時記者會,憲兵指揮部參謀長馮毅少將表示,包括從與魏男在捷運站碰面、上車、進家門、把網站上販售的文件下架為止,都有全程錄音錄影。

是否錄影3種說法
到了下午外交國防委員會,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質詢錄音、錄影等細節,憲兵指揮官許昌中將答詢時卻表示,魏男在車上時,憲兵隊並未進行偵訊,所以沒有錄音錄影。許昌也脫口而出,同意書是在「他家樓下」簽的。

*蘋論:背後的心態才可怕

憲兵搜索魏先生家一案,透露了許多官方的觀念與行事背後的思維,這也再度警醒我們實踐轉型正義的重要性。

把人民當死老百姓
政府在這個案件上有五項難以原諒的過失:一、政府不可以謀騙人民入罪,就像道路前面有監視器,必須在前方多少公尺處立牌預告,不能把人民當敵人欺騙,這在現代國家已是常識。憲兵先用釣魚法騙出魏先生(假扮民眾向魏購買普洱茶),是把魏當敵人的作法,叫做「兵不厭詐」,又叫「兵者,詭道也」。顯示台灣政府心態上還是一個把自己和民眾對立起來的落後前現代政府。
二、採取恐嚇威脅的手段迫使魏就範,包括說出「若不配合就會很難看」這種黑道的口氣,使政府的莊嚴形象慘遭蹂躪,也讓馬總統當局的低落聲望在下台前再遭重擊。軍方的背後心態就是:官本位的地位意識凌駕於死老百姓。

威權態度無視法治
三、憲兵強行把魏押上廂型車,在沒有搜索票的情況下進入魏家。這不是現代國家對付平民的態度,而是威權國家的態度,背後的思維是我說你犯法你就犯法,搜索票根本不重要,反映出對法治的輕蔑與羞辱。
四、事後竟然拿1萬5000元要魏封口,這也是黑道的作風,背後的思維是付錢可以解決所有的事,包括違法的事。本來憲兵對魏說錢是對國家有功的獎金,昨天又改口,背後心態是我愛怎麼說就怎麼說,翻來覆去又怎樣?
五、魏男聲稱,在交出購買的文件之後,就被憲兵帶回偵訊,完成偵訊後憲兵才拿出「自願受搜索同意書」讓他補簽,表示搜索受到魏的同意。這是警方「自白書主義」的濫觴,十足可恥。

不只道歉還要反省
所有現代民主國家都有《政府檔案法》,規定多少年後所有機密檔案必須解密;台灣有《國家機密保護法》,但該文件已超過50年,應已不是機密,軍方也已完成對該文件的密等審認,結果是「視同解密」,但軍方為何大張旗鼓,有不可告人的內幕嗎?
做錯事道歉改過就好,但要反省背後的意識與心態。軍方若只口頭致歉,心態不改,將來還會再犯類似錯誤。轉型正義的核心精神就是靈魂(心態)的自我革命。

*《政治案件檔案法》不容再拖/黃丞儀(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理事長)

近日轉型正義議題甚囂塵上,許多人都很困惑,究竟轉型正義是什麼?為什麼民進黨成為國會最大黨之後,接連提了六個與黨產有關的法案?難道政治清算就是轉型正義?相對於民進黨提出二二八的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國民黨也提重設三一九槍擊案的真相調查會。發生在2004年的三一九槍擊案,是「轉型正義」適用的範疇嗎?究竟什麼是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為什麼此時此刻,轉型正義變成台灣最重要的議題?台北市市長柯文哲還說:「難道沒有更重要的事情嗎?」

或許是歷史的機遇,就在轉型正義成為時事焦點時,發生了憲兵扣押民眾收藏白色恐怖相關文書的事件。這件事情迅速引爆新一波的轉型正義熱潮,不分藍綠,紛紛表示:憲兵作法嚴重違反法治國原則。事後國防部的說法一改再改,更讓人懷疑這幾件公文究竟是何內容,讓軍方如此大費周章?

檢討威權時期統治
相較於民進黨立委踴躍提出的黨產法案,白色恐怖時期的政治案件檔案,就像塵封已久的冷灶一樣。除了先前民間社團草擬的《政治案件檔案法》外,政治人物對檔案文書這種「死人骨頭」,冷漠到近乎無情。事實上,歷史檔案才是推動轉型正義的關鍵。
台灣實施戒嚴近四十年,民主化將三十年,許多受到政治迫害的當事人不是早已過世,就是移居海外,就算還活著,記憶也衰退。然而,帶得走的是記憶,帶不走的是歷史紀錄,除非一把火燒了,像當年新店軍監燒掉雷震四百萬字的日記一樣,不然「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檔案可重現真相。
沒有真相,要談轉型正義,根本是畫餅充飢,不切實際。檔案裡面記載的,可能遠遠超過我們現今能夠理解的。或許有些現在慷慨陳詞、宛如正義化身的政治人物,當初根本就是監聽、舉發別人的合作者。惟有透過爬梳、比對各種威權時期檔案,才能夠慢慢解開「誰是加害者」這道謎題,也才能釐清究竟誰應該負起多大的責任。在欠缺客觀資料的狀況下,任何的指控都可能遭到片面反駁,甚至陷入泥巴戰、烏賊戰,逐漸混淆視聽,讓人搞不清楚到底在吵什麼。
轉型正義最重要的課題就是在檢討威權時期的統治行為,為何國家可以憑藉維持國安或台海穩定為名,大規模違憲、違法,侵害基本權利?這樣的國家是否仍具有統治正當性?當時參與情治偵防、刑訊逼供、起訴、判決的人們分別有何責任?案件是如何「做」成的?布建在各級機關、學校乃至公、民營機構的人事、保防等單位,如何運用手段,鞏固一黨獨裁?這些系統怎麼串起來的?誰下達指令?趨炎附勢、奉承拍馬、出賣背叛、狐假虎威,難逃歷史的重建。
惟有徹底檢討過去曾經犯下的錯誤,才能避免悲劇再度發生,讓下一代知道我們應該生活在什麼樣的國度裡面。但是,到現在連這些資料在哪裡,都還不清楚。國防部在扁政府時期移交檔案局一批軍法檔案,號稱已經將白色恐怖相關檔案徹底清查,為何現在還有檢舉匪諜的公文書流出市面?

透過法律徵集徹查
這次「憲兵扣押政治案件文書」給我們最重要的啟示就是:還有許多威權時期文書,散落在政府各個角落,其中絕對大多數可能因為已過保存年限,而面臨銷毀;即便流落私人手中,日後政府恐怕還要花大筆納稅人的錢,將原屬國家的檔案買回,令人感到無奈。
若要談轉型正義,第一步且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徹查威權時期各種軍事、情治、司法、人事、保防檔案,並且透過法律將國民黨黨部的檔案一併徵集,交由國家機關保存、整理、研究、公開,在歷史真相與第三人隱私取得平衡,重昭正義。籲速通過《政治案件檔案法》,設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才落實轉型正義的要務。

*憲兵隊掩耳盜鈴/吳景欽(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系所主任、台灣永社常務理事)

台北憲兵隊以有人於網路販賣機密文件,致涉及妨礙秘密罪及贓物罪等罪,對民眾進行調查。國防部雖已向社會致歉,但憲兵指揮部卻指稱,整起過程皆得相對人同意且陪同其返家取證,一切行為皆依法定程序,但真的是如此嗎?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2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憲兵雖具有司法警察身分,卻須受檢察官的指揮、監督。而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30條第2項、第231條第2項,憲兵知有犯罪嫌疑,雖可自行調查,卻須立即向檢察官為報告。又依《刑事訴訟法》第128條之1第2項,司法警察若欲搜索,更須得檢察官許可後,再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凡此機制,正是藉由檢察官的偵查主體地位來抑制警察權,以防止人權受侵害。

就此次事件來說,憲兵雖可不待檢察官指令,而立即進行犯罪調查,但有疑的是,在網路販賣白色恐怖時期的檔案,到底犯什麼罪?如果根據2003年所制訂的《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1條第2項的規定,就算是絕對機密,保護期限最高也不過三十年,故這批五、六零年代的文件,早逾越此年限,於講求轉型正義之現在,反應鼓勵公開才是,何有觸犯妨害國家機密罪可言?

恐觸犯違法搜索罪
其次,我國贓物罪的處罰對象,就僅限於故買侵害財產法益之犯罪所得,故販賣者所擁有的文件,若非來自於竊盜、強盜、詐欺、侵佔等犯罪者,即便內容涉及國家機密,也無成立贓物罪之可能。所以,光憑網路資訊,恐連發動犯罪調查的門檻都無,更遑論可達於聲請搜索票的門檻,這就使憲兵隊想以得相對人同意的取巧方式,來取得相關檔案。
雖依《刑事訴訟法》第131條之1,只要得相對人同意,司法警察仍可為無搜索票的搜索。惟所謂無令狀搜索乃屬一種例外,不僅要有明顯事實足認有犯罪嫌疑,更須是不及聲請搜索票的情況,才得為之。惟觀憲兵隊根本無任何犯罪資料,更無不及聲請搜索票的緊急情事,已不符合同意搜索的前提要件。
甚且憲兵隊若營造不同意就向檢察官與法院聲請搜索票,或者不同意自行承擔後果等等之語,則如此的同意,也是因強暴、脅迫或恐嚇所取得,就非屬自由意志,不僅因此取得的證據無法定效力,搜索者更會觸犯《刑法》第307條的違法搜索罪。
故憲兵隊以未親自動手為辯解,不過是規避法律及掩耳盜鈴之說法,無解於程序違法之事實,只凸顯執法者法治與人權觀念之欠缺。而從此憲兵濫權事件,更暴露出對司法警察的監督機制仍有疏漏,如經人民同意的搜索,現行《刑事訴訟法》竟無於事後,須即向檢察官與法官陳報之審查機制。凡此問題,勢必得盡速檢討與修法,否則,警察權仍有動輒遭濫用之風險。

*不懂轉型又沒正義的憲兵/李佳玟(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

正當轉型正義議題越來越受到台灣社會重視之際,網路卻傳出憲兵隊以釣魚方式約出在網路拍賣白色恐怖時期文件的民眾,強迫其同意至家中搜索扣押相關文件,事後還意圖給錢封口。姑且不論軍方的發言顯示其毫無轉型正義的概念,沒有意識到在白色恐怖時期,「共諜」往往是當局最愛用的誣陷理由,放任珍貴的轉型正義文獻被銷毀轉賣,妨礙轉型正義的實踐,本案事實若如當事人所述,恐怕證明依據《刑事訴訟法》具有司法警察身分的憲兵,毫無正當法律程序的素養。

首先,即便照軍方的主張,本案當事人觸犯贓物罪與洩密罪,但本案並無危害國家安全的急迫性,在網路上兼賣古董字畫藝品的當事人也無潛逃的跡象,憲兵隊大可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報請檢察官同意向法院聲請搜索票,要求網路業者提供賣家資訊,再依法向該管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而不是用喬裝辦案的方式,將嫌犯誘出,再以「搜索票很好取得」、「如果拿到搜索票,情況會不一樣」的說法,讓嫌犯別無選擇地「同意」搜索,「自願」交出證物。
姑且不說當事人不知道自己可以拒絕在法律上「同意」無效,在巨大心理壓力下被憲兵帶回家裡,自行繳出文件,這段過程也無自由意志可言,本案之搜索扣押因此違法,當事人在毫無心理準備的情況下,帶著普洱茶去見買家,結果被憲兵告知拍賣文件觸犯贓物罪與洩密罪,要求簽下搜索同意書,並立刻帶回家中搜索。

竟不顧程序正當性
加上本案是由國防部總政戰處指揮憲兵辦案,而不是檢察官,搜的又是跟軍方有關的白色恐怖時期文件,難怪有立委質疑本案是「憲兵非法搜索,白色恐怖重演」。
面對諸多程序違法的質疑,軍方的聲明卻將重點放在民眾公開機密文件之違法行為明確,動機、目的可疑,顯露出「只要打擊犯罪目的正當,可不顧程序正當性」的錯誤心態。軍方宣稱搜索全程錄影,卻又以偵查不公開拒不公布。然而偵查不公開的目的在於確保被告無罪推定的利益,並維護偵查機關的資訊優勢。本案中,軍方再三強調被告犯行明確,早就不顧被告無罪推定的利益。搜索也已完成,搜索過程影片並無保密必要,反而應該公布接受社會檢驗。「偵查不公開」的說法,恐怕就跟用「獎勵金」與「污點證人」的解釋一樣,左支右絀地隱瞞那一萬五千元的真正目的。
憲兵擁有處理平民刑事案件的司法警察權,並非舉世皆然,而是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特殊規定。實務上憲兵常被檢察官用來處理一些擔心警察無法公正處理的案件,或是逮捕需要軍方火力支援的嫌犯,憲兵對於打擊犯罪並非毫無貢獻。
然而本次憲兵隊在與轉型正義有關的案件上沿用實務常濫用的自願搜索手段,憲兵隊成了新白色恐怖之打手,恐怕難以避免走上被削權的命運。

(蘋果日報)
--
*憲兵搜民宅 「國防布」重現 魏簽同意書過程 沒畫面

軍中遮掩真相「沒有畫面」的「國防布」再現?

軍方稱全程錄影 獨漏關鍵處

魏姓男子在網路買賣白色恐怖時期文件,台北憲兵隊竟登門搜索,引發侵害人權的重大爭議,軍方聲稱辦案過程全程錄影,並指魏男曾簽署「自願受搜索同意書」,但憲兵隊昨將魏依洩漏交付國家機密、贓物等罪函送士林地檢署,士檢卻發現,隨案交付的蒐證光碟,竟獨漏最關鍵的魏男同意簽下「自願受搜索同意書」畫面,憲兵隊並表示當時沒有錄影。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昨臨時變更議程,要求國防部長高廣圻等官員下午進行專案報告。立委砲轟報告內容避重就輕,甚至連簽「自願受搜索同意書」也無錄影,民眾究竟是被押還是被脅迫,「完全沒有畫面!」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質詢時問:「全程有無錄音、錄影?自願同意書在何處簽的?」憲兵指揮部指揮官許昌稱,過程有正式錄影,但一上車就沒有錄影、也沒有偵訊,「自願受搜索同意書」是在魏姓民眾住處樓下簽的,此過程則無錄音、錄影。

憲指部稱 魏簽時沒錄音錄影

「最重要的自願受搜索同意書,是在沒錄音、錄影情況下簽的!」羅致政砲轟,憲兵沒有搜索票在先,簽署同意書過程又完全沒畫面,到底有無強暴、強迫和脅迫,請法務部立即詳細調查。高廣圻則說,會深入了解,並依北檢最後判決,做出相關作為。

士檢昨接獲憲兵單位函送本案後,由於對象及待查犯罪事實明確,隨即分案將魏列為偵字案被告,交檢察官黃睦涵指揮偵辦,近將傳喚魏到案說明。

憲兵有無濫權 北檢傳喚調查

至於這起案件更受國人矚目的憲兵是否濫權違法搜索民宅部份,台北地檢署前天依瀆職、違法搜索等罪簽分他字案後,昨已陸續傳喚涉案的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憲兵隊等九名軍士官,並約談魏姓被害人,追查軍方疑以惡質釣魚手法辦案、以及是否誘迫魏男簽下自願受搜索同意書等情事;但到庭的軍民說法差異極大,訊後先將到案者均以證人身分請回。

雖然士檢偵辦魏被控洩漏交付國家機密等罪和北檢偵辦憲兵隊涉嫌瀆職等罪有相關性,但據了解,北檢與士檢協商後,目前並無併案偵辦的計畫及想法,兩署將分開各自偵辦。

據指出,台北憲兵隊接獲政戰局通報,二月十九日在未報請檢察官同意向法院聲請搜索票下,由辦案人員要求魏男簽下「自願受搜索同意書」,在魏家取走三份文件,直到三月一日才致電檢方知會在辦本案。

三月二日台北憲兵隊派員赴士檢,請示本案處理方式,當時憲兵隊告知,政戰局不希望該文件外流,詢問是否可扣押沒收,檢方建議,這三份文件非屬犯罪工具或犯罪所生之物,實務上沒收較困難,至於送辦與否,由憲兵隊自行研判。

在哪簽的? 軍方說詞兜不攏

依蒐證光碟顯示,當時憲兵隊人員和魏男相約在新北市捷運蘆洲站後,表明身分,詢問是否持有三份軍方文件,魏男說有,便被要求交付扣押物,隨後和憲兵隊人員一同上車,前往其家中。魏男上車後歷經幾十分鐘車程,憲兵隊表示魏在車上簽下「自願受搜索同意書」,但此過程憲兵隊竟未錄影,直到下車後才又繼續錄,由魏進家中拿文件;換句話說,憲兵隊人員上車前、下車後全都錄,偏偏最關鍵的簽同意書這部分不錄。

*憲兵違法搜索 立委質疑「更高層」指使

憲兵涉違法搜索民宅事件,遭批白色恐怖再現,民進黨立委徐國勇昨質疑,憲兵隊由國防部政戰局指揮辦案,「到底是聽誰的命令?」懷疑是有計畫的行為,認為有更高階層,如國安會甚至馬英九總統涉入,在政權交接前夕回收政治敏感檔案。

徐國勇︰回收政治敏感檔案?

徐國勇在民進黨團召開記者會指出,憲兵涉違法搜索民宅,可用法律、政治層面來看;在法律層面上,憲兵隊沒依規定向檢察官聲請搜索票,竟另闢蹊徑,讓當事人「被同意搜索」,連檢察官要搜索都需要情況急迫,還要在三日內回報法院,國防部竟在新聞爆發後才移送,代表法律觀點沒與時俱進。

徐國勇也質疑,在政治層面上,此案是由政戰局出面指揮,「政戰局是聽誰的命令?竟大膽指揮憲兵去取得私人持有的檔案,國安會甚至總統馬英九是否介入?趕在政黨輪替,政權交接前夕發生,難道是單一個案?還是繼雷震案後的通案?」

國防部政戰局法律司處長金甌表示,對於是否為機密文件,會由機密文件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憲兵隊辦案是完成偵辦程序,將查出該文件之前是否有核定過機密程序,金甌並強調,由政戰局主導偵辦的類似案件,五年來僅有這件。

國防部政戰局保防處長趙代川表示,該案是在二月十九日上午接獲軍事安全總隊情資,當日下午二點邀集憲兵、軍法司等單位開會,商討處理方式,敲定由憲兵隊偵辦,在會議後三小時由憲兵隊去找人,但沒有事先通知魏姓民眾,願意公布該會議紀錄。

徐國勇則強調,魏姓民眾當時已經要出售這些文件,該案並無急迫性,國防部無從解釋,若真的要辦案,可依辦商標法的方式,將檔案買下,若真的違法也可以當證據,憲兵隊發動搜索的行為嚴重違反人權,會讓國際看笑話。

至於魏姓民眾持有的三份文件,軍方事後已證實是已解密文件,但之前軍方以妨害秘密罪嫌偵辦魏姓民眾,也引發爭議。

文件已解密 何來妨害秘密罪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質疑表示,依法,絕對機密的檔案不得超過三十年就會解密,當事人收藏的白色恐怖文獻,是五、六○年代資料,憲兵隊卻以妨害秘密罪嫌來辦。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也質疑,國防部是做政策性的史料回收還是偵辦?如果是史料回收,政戰局應該要自己派人去回收,不能濫用憲兵的司法警察權。

*證實3文件已解密 國防部︰疑84年核銷不實而外流

對於魏姓民眾持有的三件軍方機密文件,究竟是如何獲得?軍方文件怎會外流?這其中出了什麼問題?國防部昨表示,疑因文件核銷過程疏失才外流。

國防部也說,經取得這三份文件並進行鑑定後,認定三份文件均已解除機密等級。

國防部保防安全處副處長詹國毅說明,這三份文件,二件是機密,一件是密級,是在民國五、六十年間產製出來的,根據軍方了解,軍方有案卷說明這三份文件是核定在民國八十四年要核銷,但可能是「水銷」作業的過程中流失。

他說,對於核銷過程是否有疏失,如何外流出去,這些未來都要一併釐清。

國防部強調,經取得這三份文件並且進行鑑定後,認定三份文件均已解除機密等級。

不過,對於已解密的文件,軍方卻以妨害秘密罪偵辦,也引發質疑,詹國毅說,這三份機密文件,原產製單位是政戰局;目前文件都已在政戰局審認,過去在沒有看到原始文件之前,無法認定,看了之後才能確認。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指出,民眾在網路上公開販售機密文件,但在網路上看,並非實物,不拿到東西如何知道那是真的?

羅紹和呼籲,民眾持有或是私藏機密文件,這與公開販售機密文件之間,是兩回事,即便是持有,也呼籲民眾最好是交回給原文件產製單位,這樣才是維護個人權益最好的方式。

*憲指部:符合刑訴法無票搜索規定

反駁釣魚辦案、非法搜索

對於涉及「釣魚辦案、非法搜索」爭議,憲兵指揮部參謀長馮毅昨指出,釣魚是指陷害教唆、誘導犯罪,但憲兵隊並非如此,絕非釣魚辦案;魏姓民眾態度配合,也簽下自願受搜索同意書,並由他自己在家中防潮箱取出文件,憲兵絕無非法搜索,而是符合刑事訴訟法中「無票搜索」規定。

魏姓民眾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曾提及「有五個人圍住他一人,他心中害怕」等,是否在心生害怕下才簽下同意書?馮毅說,這是魏個人的表述,「憲兵在處理的過程中,有全程錄影」,雙方互動良好。

對於憲兵隊人員假冒普洱茶買家身分約見面,馮毅說,憲兵在接獲政戰局通報後,就展開約詢行動,因還不了解內情,才會以聊天方式,看看對方可否配合,如果對方不配合,接著就會向檢方聲請進一步的行動。

至於魏男是否在恐懼下簽署同意書?馮毅說,魏男與憲兵隊人員在捷運站碰面時,對方就已同意了,因為捷運站附近沒有桌子可以簽,因此同意書是在車上就已簽好,雙方互動良好,全程都有錄影證明。

*憲兵違法搜索案 監委立案調查

對於憲兵涉及違法搜索,監委高鳳仙、楊美鈴昨已申請自動調查。國防部則請監察院站在公正立場調查。

監察院已立案調查,監委將深入調查軍方機密文件為何外流且公然於網站販售?軍方管理檔案文件有無疏失?魏男持有機密文件是否與白色恐怖有關?憲兵隊有無以釣魚方式辦案?有無違法進行搜索?辦案程序有無瑕疵?一萬五千元是「獎勵金」還是「封口費」?魏男人權有無受到不當侵犯?

*立委點名 政戰局長 憲兵指揮官下台

今公布首波懲處 保防處長 台北憲兵隊長將調職

憲兵涉及違法搜索案引爆高度爭議,在行政院長張善政及多位立委都點名要求軍方政戰局及憲兵指揮部知情官員都應調職待查下,據資深政府官員透露,政戰局保防安全處長趙代川少將、台北憲兵隊隊長呂正芳上校,被列入首波檢討調離現職的可能性相當高。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則要求國防部長高廣圻,把政戰局長聞振國中將、憲兵指揮官許昌中將兩人調離現職,以示對「烏龍」事件負責。

高廣圻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備詢時,代表國防部向社會大眾致歉,並表示會依程序將相關主官調職,最快昨晚處理、今日公布。高指出,該案依程序進行調查,或因執行人員溝通不足導致誤解,將引以為鑑,並就全案調查過程深入檢討。儘管有立委點名聞振國、許昌兩人都要調職處分,但資深官員認為,聞、許兩位中將是單位主官,是否要為此案負責?要負多少責任?還待進一步釐清。

資深官員還說,政戰局長及憲兵指揮官都是情治首長之一,若同時將兩個情治首長調職待查,影響層面甚大,恐非國防部層級就可單獨決定,「決策高層應會有所思考」。

資深官員指出,國防部總督察長室已針對此案進行調查及檢討,要在釐清事實內容之後,若認為督導及執行過程確有疏失,就會依據任務執行、業務督導等層級進行懲處檢討。

據指出,保防安全處長趙代川為業務督導單位,台北憲兵隊隊長呂正芳則是執行單位,兩位主官在此案的檢討懲處中將首當其衝,遭到調職處分的可能性相當高。

官員說,至於趙代川底下的軍事安全總隊,以及在二月十九日執行任務的憲兵隊相關人員,也會依其執行任務過程是否涉有疏失提出檢討建議。

高廣圻:懲處不會犧牲基層

憲兵涉違法搜索案,成為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質詢焦點,朝野立委輪番譴責國防部,並要求法務部加強法治教育。

「不要只辦余文,不辦主官!」管碧玲指出,整個處分層級必須涉及主官,調離現職還不夠,最好停職接受調查,國防部不能棄車保帥。高廣圻答詢表示,國防部沒有找余文,當然不會犧牲基層,主官若有違失,按照情節檢討。

立委劉世芳指出,軍事審判法已廢除,憲兵當司法警察功能已被社會所質疑,身為部長應如何指導下屬處理此事?高答詢時說,「找檢察官是最佳方法!」劉追問,調離現職人員若是將級以上,須經總統同意,若馬總統不同意,要輕輕放下,部長該怎麼辦?高則回,「總統應該是比我還懂法律!」

*誰下令?錄影否? 軍方說法兜不攏

為平息憲兵涉違法搜索案引發的爭議,國防部昨兵分多路向外界及立委說明事件經過,但包括「誰下令辦案」、「簽自願受搜索同意書的地點」、「有無全程錄音、影」,軍方的說法卻是變變變,說詞前後不一、兜不攏,反而引發更多的質疑。

時代力量昨召開「憲兵非法搜查、白色恐怖重演!」記者會,對於究竟是誰下令辦案,與會的第一屆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發言人彭文正頻頻追問,憲兵查扣文件是什麼?究竟是哪一個單位下令的?

國防部保防安全處少將處長趙代川說,今年二月十九日,總政戰局的二級單位軍事安全總隊接獲情報,發現有人在網路上販售國防「機密」文件,所以才通知憲兵隊處理。

趙代川說,軍事安全總隊是負責情報工作,當時研判文件是國防部遺失的財產,但無法判斷內容對國家影響多大,所以請憲兵隊會同軍事安全總隊處理,「這指令是我下的」,找了他們一起開會,希望幫忙處理。

立委徐永明聞訊痛批,「這根本是你下令!」應該把事情交代清楚。趙坦承,魏姓民眾是軍事安全總隊的人打電話約的,也是他自己授權交代,由總隊會同憲兵一起去蘆洲捷運站附近見面,電話中確實沒有表明身分,用買普洱茶名義面交。徐永明批,根本是戒嚴時期警總做法,此事已經傷害人權,比憲兵分列式做不好更嚴重。

不過,稍晚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上答詢時,對於由誰下令辦案一事,趙代川的說詞做了修正,從「這指令是我下的!」改稱是「共同決議」。

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質詢時指出,三頁專案報告完全沒有姓名,只有單位和本部,無法得知究竟是國防部哪一個單位的長官下令,究竟是誰用釣魚方式把民眾騙出來,明顯避重就輕,必須重提報告。民進黨立委陳亭妃也追問,憲兵隊約人、押人到底是誰決定?趙代川回說,是在會議上共同決議。

另有關魏姓民眾簽自願受搜索同意書的地點,國防部說詞也兜不攏,憲兵指揮部少將參謀長馮毅昨早在國防部臨時記者會上說,魏姓民眾是在「車內」簽立同意書;但到了下午,憲指部中將指揮官許昌卻在立院委員會上說,是在魏先生「他家樓下」簽的。

至於是否全程錄音錄影,馮毅稱全程都有,許昌則表示,過程有正式錄影,但一上車就沒有錄影、也沒有偵訊,自願受搜索同意書是在魏民住處樓下簽的,此過程則無錄音錄影。

*魏與九軍士官應訊 說法差很大

針對台北憲兵隊涉違法搜索案,台北地檢署前天依瀆職、違法搜索等罪簽分他字案後,昨陸續傳喚當天到場搜索、與私下交付一萬五千元「封口費」的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憲兵隊等九名軍士官,並同步約談魏姓被害人,追查軍方疑以惡質釣魚手法辦案、以及是否誘迫魏男簽下搜索同意書等情事;到庭的軍民說法差異極大,訊後將到案者均以證人身分請回。

北檢昨晚表示,以證人身分傳訊台北憲兵隊少校調查官黃瑞明、上尉調查官鄒國裕、士官長調查官盛柏林、羅泳瀚、軍事安全總隊中校副主任吳居發、少校保防官蔡舜祥、少校副組長黃挺豪、上士保防士張育豪、政戰局保防處中校組長余民達等九名軍士官。九名被約談者,六人是憲兵隊,其中五人曾到魏男住處,一人負責聯絡「釣魚」;另三人來自軍事安全總隊。顯示軍方當天大陣仗辦案。

三立畫面:八名軍憲「扣車押人」

另根據三立電視台揭露的畫面,魏先生被憲兵押回家中搜索時,遭約八名軍憲「扣車押人」,有憲兵怕魏逃跑,還把他的機車扣住騎回來,更出動三輛汽車把魏先生和扣押的文件帶回偵訊。

北檢指出,承辦檢察官除調取與本案相關蒐證光碟、簽辦發放一萬五千元的卷宗資料外,也同步向超商及台北捷運調取監視器畫面等證物相互勾稽,務求最短時間內釐清疑點,屆時將對外公布真相。

九名軍士官訊後閃避媒體不受訪。魏男則由律師陪同應訊後表示:「希望能趕快回到正常生活,我和家人身心受到嚴重傷害。」

涉案軍士官稱,二月十九日先約魏男到蘆洲捷運站碰面,當晚七點卅分,魏男在憲兵隊的民車上簽署「自願受搜索同意書」,經魏男同意才前往其住處,由魏男親自交付相關文件,但蒐證影片中並未拍到魏男在車上簽署同意書的畫面;對此,魏男應訊時則稱不確定是在哪裡簽署同意書。

檢方另針對軍方事後打算交付一萬五千元的部分,傳喚當初負責交錢的軍事安全總隊軍官說明,其在庭上否認該筆款項為封口費,說是為了續查其他文件來源提供的「獎勵金」,並提醒魏男不要對外說明偵查作為;魏男則認為這擺明就是封口費。

*一萬五獎勵金 軍方坦承五年來首例

憲兵涉違法搜索民宅,引發軒然大波,對於當事人魏姓民眾,軍方事後提供一萬五千元「獎勵金」被拒,也引發「封口費」的質疑,國防部官員昨竟表示,「錢是鼓勵民眾從嫌疑人轉換成證人」,但坦承五年來沒這樣處理過。

憲兵涉違法搜索民宅事件昨延燒到立法院,立院民進黨團、國民黨團皆召開記者會,邀請國防部官員列席說明事發經過。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質疑,當事人已被扣上贓物罪,何以又給予一萬五千元獎勵?國防部政戰局保防處長趙代川解釋,因為要確認是否有其他資料外流,盼當事人提供這些資料,才提供獎金。

至於過去是否也有類似查辦情形?還是國防部有這樣的辦案SOP(標準作業程序)?趙代川表示,近五年沒有看到這樣的方式,「我們做這樣的建議、決定時,可能有思慮不周的地方」。

媒體也詢問,魏姓當事人指證軍方拿切結書,並要求不得張揚,這是否為封口?趙代川表示,基於偵查不公開,當然要徵求他的同意,但若當事人不同意也沒辦法,畢竟「我們也怕打草驚蛇」。

不過,魏姓民眾因持有並販售機密文件,遭台北憲兵隊約詢,還到魏家帶走文件,事後卻又想發給一萬五千元獎勵金,兩者做法自相矛盾。

國防部政戰局長聞振國解釋,這是兩回事,發獎勵金是為了想了解還有沒有其他的機密文件,以及數量、管道等等,所以是獎勵性質,兩者可以並行,並未矛盾。

國防部說,此案訊息一開始是由政戰局的軍事安全總隊掌握,因此通報憲兵隊來處理,在掌握到民眾持有機密文件後,為了想更確切知道還有沒有其他的機密文件,以及究竟是從什麼管道流出,數量有多少,這些都希望從魏姓民眾那裡了解,為鼓勵魏男配合,因此政戰局才規劃發給一萬五千元的獎金,並由軍事安全總隊的人員與對方聯絡,這是獎勵金,絕非封口費。

*張揆重批憲兵 決策有待商榷

憲兵濫搜民宅引發爭議,行政院長張善政昨召開記者會發表四點聲明,重批憲兵搜索相當不妥。張揆也表示,為使調查順利,國防部應將作出調查決策的政治作戰局及負責執行的憲兵指揮部等相關主管暫時調離現職、靜候調查;至於調離主管的層級,則由國防部研議。

不過,國防、外交、兩岸是總統職權,張揆卻公開點名軍方相關主管調職,也引發爭議。資深將領表示,除非張揆曾先與馬總統討論過,也獲得馬總統的首肯授權,否則在行政院公開表明要求將軍事首長或主管調職,恐涉及憲政領域中的統帥權問題。

資深將領指出,自一九九六年總統民選以來,歷任閣揆並沒有人會在公開場合講明要求軍事首長調職的事,因為軍事首長的任命及獎懲,除了上將層級全是總統職權外,中將的重要軍職,也是總統的職權。

總統府人士對此表示,馬總統是在昨天上午與張揆充分討論後,決定相關主管應先調職接受調查,並由張揆召開記者會說明。

張揆表示,現已脫離白色恐怖年代很久,「已經沒有白色恐怖疑慮」,而針對四十年以前的文件,本應在二、三十年前銷毀,卻未銷毀而流入民間,現卻以洩密為由進行調查,「此案決策妥適性有待商榷」。

張揆強調,民眾取得白色恐怖文件,並非發生在部隊內部,是否適合由憲兵部隊來執行偵辦,「是有問題的」;雖據國防部表示已經當事人同意且並未進行搜索,但在未經檢察官指揮之下,由憲兵逕行辦理,確有不當。對於國防部強調憲兵為司法警察,可進行調查;但張揆認為,憲兵依法有此權限,但什麼時候用有相關規定,憲兵調查應「因案制宜」。

總統府聲明強調,馬總統對此事「非常重視」,已指示張揆與相關單位「認真檢討」,儘速查明真相對外說明。張揆指出,希望檢察官以最快的速度調查以釐清事實。

*魏先生:這個國家怎麼了

網路買賣白色恐怖文件引來憲兵搜索的魏先生昨委由律師施嘉鎮發出聲明稿,表示在整個過程中感到非常害怕、恐懼,「真的很想知道這個國家怎麼了」,盼望可以走回正常的司法程序,讓事情落幕,盡速回歸正常生活。施並在其社群網站寫下,「聽著他(指魏先生)說著過程,看見他顫抖的手,恐懼的眼神,我不懂這個國家怎麼了」。

不能接受一方面說他犯罪 一方面卻又給獎勵金

施嘉鎮昨陪魏出庭後表示,軍方以侵害人民權益最大最深的方式取得文件,過程殘暴,魏也因此感到身心受到巨大威脅。他不能接受軍方一方面說他犯罪,一方面卻又給獎勵金,讓他對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起了憂慮,希望檢方能迅速釐清案情,讓魏家人能得到國家安全的承諾保障;謝謝全國對這件事情的關心,更希望能早日回到正常生活。

魏先生在聲明指出,他只是個平凡百姓,卻受到公權力莫名壓迫,過程中不斷地表示害怕、驚恐,卻沒有人能夠聽到這份恐懼,很害怕家人受到無辜的波及,僅能遵照指示,「我不知道為什麼一下說我犯罪,一方面又給我獎勵金,我被這整個事情搞到只能吃安眠藥入睡,我真的很想知道這個國家怎麼了!」魏表示,他與家人都很希望盡快回到正常的生活,「我們希望回到正常的司法程序,不會再有人受到這樣的對待」。

*立委促廢憲兵司法警察權

要求司法院、法務部檢討修法

針對憲兵濫搜爭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通過提案,要求司法院及法務部檢討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文,考量刪除憲兵之「司法警察」職權。另依現行法,檢察官是唯一偵查主體,卻管不到擁有刑事調查權的憲兵,委員會也提案要求法務部會同國防部,對於檢察官如何指揮、監督、協調憲兵之司法警察工作,限期二十天內提出具體化措施。

羅瑩雪︰可討論

法務部長羅瑩雪答詢回應,憲兵的司法警察權該不該修,這點確實可以討論。

憲兵非法搜索民宅引發軒然大波,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司法委員會質詢指出,刑事訴訟法賦予憲兵「司法警察」職責,且憲兵士官屬於「司法警察官」,可指揮海巡署人員、海關緝私人員、警察局警佐三階以下,難道這樣合理嗎?現今社會為何容許軍中警察辦案、搜索民宅,「這合理嗎?」羅瑩雪則說,這當然可以檢討。

段宜康建議廢除《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因為該法規定縣、市長是司法警察官,在民主時代不合時宜。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指國防部沒有偵查一般案件的權責,但隸屬國防部的憲兵隊,卻具備偵查輔佐機關的地位,聽命於檢察官指揮。她強調,整起事件讓人發覺「白色恐怖幽靈沒有消失」,這與轉型正義工作的延宕有關;後續包括憲兵「司法警察權」相關條文,都要一併檢討。

民進黨立委顧立雄表示,檢察官是唯一偵查主體,可指揮警察與憲兵等「司法警察」偵查犯罪,但實務經驗上,檢方與警察有一定聯繫,憲兵卻沒有,這點必須通盤檢討;法務部應與國防部共同研議,對於檢察官如何指揮、監督與協調憲兵之司法警察工作,提出具體化措施。

國民黨立委許毓仁質詢時批評,「這是人權倒退,白色恐怖再現嗎?」他認為台灣法治系統出了問題,法務部有義務提出「檢討聲明」。

*憲指部:符合刑訴法無票搜索規定

反駁釣魚辦案、非法搜索

對於涉及「釣魚辦案、非法搜索」爭議,憲兵指揮部參謀長馮毅昨指出,釣魚是指陷害教唆、誘導犯罪,但憲兵隊並非如此,絕非釣魚辦案;魏姓民眾態度配合,也簽下自願受搜索同意書,並由他自己在家中防潮箱取出文件,憲兵絕無非法搜索,而是符合刑事訴訟法中「無票搜索」規定。

魏姓民眾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曾提及「有五個人圍住他一人,他心中害怕」等,是否在心生害怕下才簽下同意書?馮毅說,這是魏個人的表述,「憲兵在處理的過程中,有全程錄影」,雙方互動良好。

對於憲兵隊人員假冒普洱茶買家身分約見面,馮毅說,憲兵在接獲政戰局通報後,就展開約詢行動,因還不了解內情,才會以聊天方式,看看對方可否配合,如果對方不配合,接著就會向檢方聲請進一步的行動。

至於魏男是否在恐懼下簽署同意書?馮毅說,魏男與憲兵隊人員在捷運站碰面時,對方就已同意了,因為捷運站附近沒有桌子可以簽,因此同意書是在車上就已簽好,雙方互動良好,全程都有錄影證明。

*憲兵搜索風暴 柯說勿打趴國軍 網友噓爆

憲兵搜索案引發撻伐,台北市長柯文哲昨於北市府受訪時,緩頰指軍隊是國家命脈,「不要把國軍打趴,軍隊垮了對台灣沒有好處,有什麼需要改的、改一改就對」;柯文哲的發言立刻引來網友圍剿,直說對柯文哲很失望,還諷刺「2016/03/07的柯P=馬吳義2.0」。

柯︰有錯改一改就好 網友︰你被打壓時怎不說

對於憲兵涉及違法搜索民宅是否造成人民恐慌,柯文哲不願多做評論,僅說「反正恐慌很久了」;至於憲兵單位提供一萬五千元「獎勵金」給當事人,被質疑是封口費,柯文哲也重申,「我還是那句話,有錯就改一改,不要把國軍打垮,打垮對台灣沒有好處。」

柯文哲的發言立刻引起臉書網友圍剿。Zonete Clark說,「當初柯醫師被打壓時怎麼沒想到只要政府改一改就好,為什麼氣不過就跑出來選市長?越來越感覺雖然也是受害者的柯市長,一旦成了統治者的話,心態跟加害者好像也沒有很大的差別啊!」

Ptt網友也噓爆柯文哲,不僅反駁「誰要打趴國軍,我們只是想要真相」、「就是要打趴裡面作威作福的無腦高層」,還有人說:「按照柯文哲邏輯,轉型正義轉三小啦!」「現在柯P的發言,一切都只為了連任,為了選總統,只有政治。」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梁文傑說,不管是調查局、警察、憲兵,常為方便,要當事人簽自願接受搜索同意書,這歪風要改,但未必能和白色恐怖扯上關係。

*憲兵搜索風暴 國民黨反應慢半拍 楊偉中批「忙請客吃飯搞選舉」

週日爆發憲兵隊涉違法闖民宅搜索白色恐怖文獻,引發外界譁然,各政黨在週日下午議題延燒時,火速處理並發表嚴正看法,唯獨國民黨週日在此議題風頭上神隱,直到昨天才以黨團名義召開記者會,行動大落後。

據了解,擔任國民黨團大黨鞭的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在昨早的黨團幹部會議上提到,因民進黨近期推動「轉型正義」法案,認為憲兵涉闖民宅案延燒是有心人士操作;但有立委發言指出,各黨團都有所表達,國民黨也必須要展開動作。黨團昨才召開記者會表達關切。

憲兵隊涉違法搜索民宅事件因當事人女兒在Ptt自爆曝光,六日各媒體皆跟進報導,因剛好是休假日,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在個人臉書表達強力關注,民進黨也在網站上發表公開聲明,對於違法濫權、侵犯人權的行為給予譴責。

親民黨也主動發出新聞稿表達對議題的關切,並痛批、質疑憲兵隊的作為;時代力量黨團則火速因應,並公開宣布將於昨日召開記者會,並要求憲兵指揮部與國防部相關人員出席報告與說明,並將相關文件公布。

在各黨第一時間表達立場的同時,國民黨團在事件風頭上的週日當天全然神隱。前國民黨發言人楊偉中昨也在臉書上表示,對於憲兵侵害人權,國民黨竟視若無睹,黨內還在請客吃飯,搞選舉、爭權力,沒任何一位黨內高層、也沒有立法院黨團的幹部,針對這次憲兵侵犯人權事件,表達一點最基本的關心。

*社論》這三份「待銷毀」的文件

什麼叫做轉型正義沒做好?轉型正義沒做好,會有什麼後果?最近發生的憲兵違法搜索事件,就是光天化日之下,極其寫實地把兩蔣時代當時的戒嚴生活,重新搬到二○一六年的當下來播映一次。只是時空背景已經變異,同樣的行動,產生的反饋,有若天壤雲泥。

憲兵違法搜索事件,把戒嚴時代的戲碼,在2016重新上演。(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民主化二十年後的今日台灣,各個不同世代不論是否存留戒嚴記憶,對於這樁公權力違常脫序的不當作為,一致加以譴責,鮮有維護之詞,足見大家對於民主生活的內涵與品質,已經達成高度共識。這是「共同體」形成的充分外顯。

憲兵再現如同李登輝年輕時代的「白頭箍」恐怖形象,不僅是價值的錯置,更暴露了我們的民主進程雖然一直在演化,但是政府組織、法律制度、執法觀念,恐怕遠遠沒有跟上腳步,本案剛好提供了檢驗,提醒整個社會必須全面清查還有哪些戒嚴時期的違章結構與鷹犬心態,需要在第三次政黨輪替的這個時候,進行徹底的大掃除,以便於台灣的民主得以再次躍升進階。

本案至少揭發了幾個嚴重的制度之弊,首先,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二九至二三一條的規定,憲兵單位被賦予了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的職權,並在獲知有犯罪嫌疑者時,「應即開始調查」,甚至在「有必要時,得封鎖犯罪現場,並為即時之勘察」。這次事件被指摘的憲兵指揮部,即是以此做為其「依法」的護身符;然憲兵的設置,應是國軍內部的執法部隊,不應外溢到軍事體系之外,若成員現代法律認識與偵查訓練不足,必然動輒逾越分際,產生濫權弊端,此一舊法,早不合時宜,顯須積極修法改正。

其次,另一個有待調查的國防部保防安全處,則自曝了更大的問題,該處居然指稱民眾購得的三份文件,原是政戰局的機密,在經過鑑定後,已解除機密等級,原定一九九五年銷毀,但在銷毀過程中流失到民間。這中間涉及三點:一,既已解除機密,在民間流通,政戰局何以要通報憲兵隊逕行出動憲兵前往調查?二,若相關文件不應流出,軍方內控出錯,如何究責?三,解除機密的文件均應忠實保存,以供後人查閱,為何要銷毀?這三者,每一項皆屬縈縈大者,不是交給檢察官承辦就夠了,政府需要切實逐一解疑。

最後,從憲兵隊的調查手法看,本案先以「贓物罪、妨害秘密案」接辦,認為非法販售機密文件,民眾配合交出相關文件後,私下又欲以一萬五千元為代價,要求簽署「保密切結書」,此等「私刑私了」的習慣,似乎不是單一個案,尤其驚嚇社會;看來類似的封閉系統之內部文化,有多麼的保守反智,不要小看這樣的形象塑造,是可以擊潰社會對其之專業信賴的,軍、檢、警、憲、調全有必要趁此機會,一併自我省察,萬勿成為「被」轉型正義的對象。

行政院長張善政昨天以最快的時間,要求國防部政戰局與憲指部的知情最高主管調離現職,靜候調查,對於安定大眾,堪稱明快;本案所呈現的重大瑕疵,必須上追到最高層,同時要有人下台負責,才能建立新時代所需的開明政治。

新國會開議後,朝野立委正對轉型正義工作的推展摩拳擦掌,從解密政治檔案、恢復歷史記憶、平復司法與真相和解、到追討不當黨產等等,無一不是建造民主深化底盤的基礎工程;而三份「待銷毀」公文引出的諸多謎團,在對的時機,發生這錯事,構成了正面激勵的需要性效果,國民黨立院黨團如果可由張院長的示範中,取得當然必須參與的借鏡,這個國家就有機會一同認識過去,共同邁向未來。

(自由時報)
--
*憲兵搜民宅案 張揆重批「不妥」、今公布懲處名單

憲兵入民宅搜索事件越演越烈,馬英九總統與行政院長張善政急出重手止血,經討論後昨由張揆親自舉行記者會提出四點嚴正聲明,除重批從決策到執行都不妥,並「主張」為讓未來調查順利,國防部應將政治作戰局、憲兵指揮部「知情最高主管」暫時調離現職、靜候調查。

至於什麼層級主管應調離現職?張揆表示「由國防部研議」;他並補充主要是作出調查決策的政治作戰局,及負責執行的憲兵指揮部兩單位。

國防部今將公布懲處名單,據指出,馬、張雖未直接「點名」,但因「話已說得十分明白」,國防部官員透露,政戰局保防安全處長趙代川少將、台北憲兵隊長呂正芳上校,分別是本案的主導與執行者,責任最重,將調離現職聽候調查;政戰局長聞振國中將與憲兵指揮官許昌中將,兩人也督導不周,雖不致調職、但責任難逃。

昨天上午國防部記者會,指全案已送台北地檢署,並請監院主動調查,如果有違法失職者一定究責,並對本案「深致歉意」;另一方面,馬總統與張揆於例行會議深入討論如何因應,隨後政院發出張揆親自舉行記者會簡訊。

張揆四點聲明措詞強硬,除要求將知情主官調職靜候調查,也提及檢察官已「剪報分案」調查,希望檢察官以最快速度調查,及在不影響調查的前提下,以最大開放度適時說明調查進展。

張揆並指出,我國已脫離白色恐怖年代很久,「已沒有白色恐怖疑慮」,這些五十年前的文件,應銷毀未銷毀、流入民間,現在卻以洩露機密為由進行調查,「決策的妥適性有待商榷」;本案文件持有者為民眾、存放於民宅,並非在部隊內,「由憲兵部隊來做這個動作,是有問題、有疑義的」,理想作法是由檢察官體系依法聲請搜索票。

張揆還說,雖然國防部表示當事人已同意,且並未進行搜索,「但不管當事人有什麼說法,民眾對公權力總是有敬畏」,比較好的作法,應該拿到搜索票再來做;不管憲兵部門的作法、政戰局的決策,都相當不妥。

張善政說,憲兵調查應該「因案制宜」;憲兵依法有權限沒錯,但必須注意什麼時候使用。他舉例,早年要查地方賭博案,檢察官顧慮警方可能和賭場勾結,因此調用憲兵,避開當地警察,這類案例就適合由憲兵調查。

*追舊公文引發軒然大波 政戰、憲兵龍頭責任難免

憲兵追查舊公文在網路兜售案引發軒然大波。行政院長張善政指示國防部應把政戰局與憲兵的「知情最高主管」暫時調離現職後,國防部長高廣圻昨天下午在立法院表示,希望晚上把流程走完,今天公布懲處名單。

軍方指出,將被調職的政戰局保防安全處長趙代川少將、台北憲兵隊長呂正芳上校,分別是追查公文案的主導與執行者,責任最重,因此調離現職聽候調查。

至於政戰與憲兵兩大體系的「龍頭」,政戰局長聞振國中將與憲兵指揮官許昌中將,都屬事後得知本案,雖無直接關係,仍有督導不周之責。至於魏姓民眾持有的三件軍方文件,究竟是如何獲得?保防安全處副處長詹國毅上校說,這三份文件在八十四年就核定銷毀,可能是水銷過程中流失在外,未來也要一併釐清。

詹國毅也說,根據九十二年制訂的「國家機密保護法」,機密文件卅年後必須重新公告,這三份民國五、六十年代的文件,並未重新公告,現在已經視同解密。

*憲兵搜索案 國防部:有錄音錄影但不公開

網購白色恐怖資料,遭憲兵搜索一案,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徐國勇、管碧玲與國防部官員開記者會,徐國勇指控,政戰局指揮辦案,是「有計畫」地銷毀白色恐怖時期史料。管碧玲則批國防部恣意偵查、推定有罪、無票搜索。不過政戰局法律司處長上校金甌強調,他們與魏姓民人交涉過程中都有錄音、錄影,絕非脅迫,不過全案已經移送,地檢署已經立案偵辦,偵查不公開,因此無法公布影音,

政戰局保防處長趙代川表示,他們2/19上午接獲通報,有人在網路上販售機密資料, 當天下午開專案會議,由他本人主持。下午五點多台北憲兵隊接到通知。陳亭妃質疑,如何從網路上就判定這是機密資料?金甌回應:從網路上販售訊息得知這是一份機密資料。

金甌表示,他們後來約魏姓民眾出來談,他也願意談,談完後他們在車上問魏姓民眾是否願意簽「自願書」,並且一起回到魏家取回那份機密,全程他們都有錄影,也相當樂意公開,不過因為全案已經移送,礙於偵查不公開,因此無法公布。

記者問金甌,為何是用「買普洱茶」藉口約出魏姓民眾。金甌表示,因為對方是賣普洱茶的,只有這個方式他才願意出來談。

*時力記者會邀彭文正

魏姓民眾網拍機密文件遭憲兵搜索事件,時代力量黨團昨邀國防部官員舉行記者會,列席的政論節目主持人彭文正反客為主、連番質問官員,「何謂機密文件」、「如何知道拍賣網站」、「發動搜索魏姓民眾犯什麼罪」,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徐永明、林昶佐只能斷斷續續插話,國防部官員更一路誤稱彭為「委員」。

國、民、時力三黨團昨陸續開憲兵濫搜相關記者會,不同於國、民兩黨記者會僅立委、官員出席,時代力量還邀彭文正以「第一屆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發言人」頭銜列席。據悉,彭文正主動致電要求出席記者會,昨天才臨時補上彭出席訊息。

記者會一開始,彭文正連珠炮質疑國防部官員搜索合法性,讓持續五十分鐘的記者會,至少一半是彭與國防部對答,宛如主持政論節目。席間,徐永明一度想拿回彭手上麥克風,不過卻遭彭用手阻擋「護麥」。彭到最後不但數度打斷國防部官員回話,更變本加厲追問「決定搜索到底民眾犯了什麼罪?」「民國六十年的機密算什麼機密?」

彭更要軍方公開與魏姓民眾對話影片,但政戰局法律司處長金甌以「影片已交給檢調,不便公開」拒絕。彭追問:「有經過變造嗎?」、「我也曾當過兵,知道軍隊什麼都能造假」;金甌略帶怒氣回應:「誰造假誰會負責,檢察官會去查出來。」

不過,彭文正仍繼續問,「政戰局如何得知拍賣網站」、「是否有人監控網路」,更要政戰局回答現在編制多少人等機密問題;官員回覆彭文正時,也不斷口誤說「彭委員是這樣的…」、「報告彭委員…」,直到記者會後半,徐永明才出言糾正:「他是彭文正老師,不是委員」。

記者會持續近五十分鐘、直到接近國防委員會開會時間才結束,徐永明最後發現相較於彭文正,黨籍立委卻坐冷板凳,才尷尬說:「這個議題其實應該讓慈庸多發言,因為她有軍方接觸經驗。」

*遭憲兵釣魚搜索 魏男:身心受嚴重傷害

台北地檢署昨天傳喚魏男、執行釣魚搜索的憲兵及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軍官共十人,釐清憲兵隊與魏男聯繫及搜索過程,調查全案是當事人自願接受搜索,還是有押人取供嫌疑,訊後全部請回。

魏男向媒體表示,「因此事身心受到嚴重傷害」,希望趕快與家人恢復平靜生活。魏男偵訊前透過律師發表聲明指出,他只是個平凡百姓,卻遭到公權力莫名的壓迫,「我真的很想知道這個國家怎麼了。」
--
新北市魏姓男子在拍賣網站販售白色恐怖文獻,國防部政戰局指示台北憲兵隊調查,昨天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贓物罪將魏函送士林地檢署;因軍方移送事由明確,檢方已分案偵辦。

*憲兵「司法警察權」 立委提修法廢掉

憲兵查白色恐怖文件案持續延燒。立法院昨天大動作要求國防部說明,除國民黨、民進黨、時代力量三黨團舉行記者會,外交國防委員會下午更臨時更改議程,邀請國防部、法務部等首長列席報告。民進黨立委紛紛要求法務部檢討「刑事訴訟法」對「司法警察權」的定義,不排除修法取消。

現行刑事訴訟法、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及軍事審判法皆賦予憲兵司法警察權,網傳民眾拍賣文史資料竟遭憲兵人員執行強制處分程序,引發外界疑慮及批評憲兵涉嫌程序違法。

司法法制委員會昨天通過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臨時提案,要求司法院及法務部廿天內提出檢討及修法評估報告。要求檢討「司法警察官」與「司法警察」的定義,及憲兵隊長官、官長、士官及憲兵是否應排除於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之外。

民進黨立委顧立雄表示,依現行法制,檢察官為唯一偵查主體,但憲兵仍具有司法警察身分,享有刑事案件調查權;因憲兵直接隸屬國防部,因此提案要求法務部會同國防部,對檢察官在憲兵作為司法警察的指揮、監督、協調提出具體強化措施報告。

法務部長羅瑩雪表示,該案對民主法治具有重要意義,需慎重處理;她也說,目前處理方式已經引起爭議,盼盡速還原真相。

民進黨立委周春米指出,憲兵發動司法警察辦案,若不上報檢察官,法務部無法有效管考,就可能侵害人權;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表示,該案若涉不當之處,就應接受懲處。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說,此事件的根源在於國民黨政府輕視政治檔案所致。在檔案法施行前,政治檔案佚失、銷毀皆所在多有,也有部分流至民間;若當事人所持有的檔案是在施行後流出,更要追究政府失職人員的責任。

尤美女也說,待法務部送交檢討報告後,再視情況通盤檢視刑訴法,不排除提案修法。她也會儘速推動「政治檔案法」立法,讓國家負起徵集、保存政治檔案的重任。

*張揆向軍方揮快刀 獲馬充分授權

行政院長張善政昨對憲兵入民宅搜索一案公開表態,重批軍方決策、執行不當,並主張國防部應把知情軍方高層調離現職,馬上遭有些媒體質疑逾越總統「統帥權」。其實張揆前晚、昨天兩度與馬總統交換意見並獲充分授權,也才有張揆的對外聲明及親上火線舉行記者會,要求國防部「對準知情主管開刀」。

張善政已接連兩天對此事強硬表達立場,前晚先要求國防部應介入調查,「不能由憲兵指揮部自行解釋處理」;昨天中午他更謹慎帶著「小抄」唸出四點聲明,批評政治作戰局、憲兵指揮部從決策到執行都相當不妥。

行政院過去罕見對軍方事務發表嚴正聲明,張揆這次為何如此「大動作」快速展開危機處理?

據了解,早在前晚立委管碧玲等向張善政關切此事時,張揆就意識到此事「非同小可」,因此立即與馬總統交換意見;雙方有初步想法,即要求國防部務必於最短時間內查清真相,且「不能只聽憲令部怎麼說」;昨天上午張揆、馬總統例行性會議,兩人再交換意見,達成把知情主管暫時調離現職、靜候調查等共識。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表示,國防、外交、兩岸是總統職權,且張揆深刻體認到民間對此事的質疑,應盡速釋疑,「事不宜遲、越快越好」,所以決定立即舉行記者會說明相關處理原則,「並獲馬總統充分支持」。

知情人士指出,此案不僅涉及國防部,也與法務部權責相關。若僅是由國防部、法務部出面說明,「不足以凸顯高層對此案的重視」,由張揆出面也顯示「不會只到校級軍官」。

*查贓成白色恐怖 問題出在不符程序正義

憲兵單位查贓演變成白色恐怖疑案,軍方一路挨打,說穿了,就是便宜行事、不遵守程序正義惹的禍。白色恐怖並非法律上的名詞,但憲兵進入民宅搜索,即使文件檔案與早年台獨活動檢舉案有關,還是必須依法律程序偵辦。

憲兵上網發掘線索,不是特例,各司法警察單位都會這麼做;重點是有了情資後,合法蒐證,再將情資轉換為破案績效。

台北憲兵隊若認為魏姓男子持有的文件涉嫌犯罪嫌疑重大,正常的做法是:先向地檢署檢察官報請指揮偵辦,取得啟動偵查權的正當性;如蒐證困難,想以搜索取證,可再建議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搜索票,並於搜索時全程錄音錄影,以確保證據來源合法。

然而本案,憲兵沒有發約談通知書,而是以釣魚方式約談魏男到捷運站碰面,再到魏家搜索,沒有筆錄,也沒有搜索票,卻提出對方同意搜索扣案物清單的簽字,憲兵隊顯然不符法律程序。

http://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uc.udn.com.tw/photo/2016/03/08/1/1904249.jpg&sl=W&fw=750&exp=3600

*洪仲丘案後 國防部丟軍事審判權

三年前洪仲丘案爆發,在輿論「海嘯」下,立院迅速修訂軍事審判法,國防部痛失軍事審判院檢體系;三年後的今天,因為憲兵過度擴權的取證行為,再度讓國防部陷入公關大災難,部分立委已經醞釀修法,限縮憲兵的司法警察權。每次都因為部分幹部的錯誤,導致國軍全體挨刀。

依據刑事訴訟法,憲兵擁有司法警察身分,且由於憲兵與地方人士的「瓜葛」不像警察密切,因此在實務上,檢方常動員憲兵去查緝犯罪,立下不少汗馬功勞。但憲兵切不可因此認為,自己擁有與警察相同的地位;加上若以軍人身分跑去管民間治安事務,實在太容易讓人有不佳聯想。憲兵應該有所體認:如果對民間人士執行司法警察權時,務必要謹守分際、格外收斂,儘可能獲得檢方「背書」才進行。

此次魏姓男子販賣所謂「白色恐怖機密文件」事件,試想憲兵若非便宜行事,而是由檢方出面主持偵查,怎會鬧出天大風波,導致可能慘遭「抄家」危機?

*法部官員:單一事件 憲兵司法警察權不宜言廢

「洪仲丘案」讓軍方丟了軍事審判權,憲兵「假買茶、真辦案」會不會讓憲兵丟掉司法警察權?法務部官員表示,「憲兵有服從的天職」,「容易接受檢察官指揮」,對有立委揚言廢掉憲兵的司法警察權,官員表示「不宜。」

官員指出,目前檢方偵辦軍人犯罪還需要憲兵的協助,因為單一事件就將憲兵的司法警察權拔掉,恐造成遺憾。

官員說,除了警察,擁有司法警察權的執法人員還包括調查官、移民署專勤隊員、海巡官兵及憲兵四種,前三種的權力規定在調查局組織法、入出國移民法、海岸巡防法,唯有憲兵的司法警察權直接規定在刑事訴訟法,換句話說,憲兵的司法警察身分比起其他人更為「確定」。

法務部官員說,憲兵也比其他司法警察容易接受指揮或達成任務,憲兵從司令部降為指揮部,資源大不如前,會發生辦案弊端是因經驗不足,但就打擊犯罪而言,憲兵仍能發揮一定功能。

一名資深檢察官說,傳統憲兵主要職務是維護軍紀,如抓逃兵,讓人誤會只管風紀,不過,因軍方色彩神秘,很少人知道全國情治機關有科學鑑識能力的除了調查局、刑事局,憲兵指揮部也是一個重要的機關。

(聯合報)
--
*軍方審認:該文件視同解密

台北憲兵隊運用釣魚、查扣與涉有重罪手法,調查魏某持有的3件白色恐怖文件,國防部政戰局已完成密等審認,結果是「視同解密」;不過,憲兵卻以妨害機密罪、贓物罪逮人,顯有爭議。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說,魏某所涉是將機密檔案放在網路販售,網拍文件自行清楚註明:「白色恐怖機密文件檔案」,憲兵只好針對此節上門調查。

國防部上午舉行臨時記者會,內容透過社群網站直播。國防部保防安全處副處長詹國毅確認,魏民所持有3件標註有機密字樣的文件,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實施後來審認,已視同解密。但民眾持有相關文件,若不歸還原有產製單位,就會被調查。

這些文件如何流出?民眾持有機密或視同解密的文件如何處理?詹國毅說,文件雖然是解密,但事前仍應歸還產製單位,就背景緣由作了解,才能作審認機密等級。

詹國毅說,初步查證,相關文件是在民國60年代產製,民國84年資料上記載應是到年限已至加以銷毀,先前都會作水銷;研判是在水銷過程中產生的疏失,真相將由憲兵隊調查釐清。

92年實施後,2年內未審認該機密文件就視同解密,這3件文件實則已解密,難道憲兵要以贓物罪移送人民?羅紹和說,這是一個處理過程,文件被公布在網路,但並非實物,如果沒有實物,就無法確認內容物有無問題。負責洩違密調查的保防安全處或具司法警察身分的憲兵,一定要完成這些程序。

他也說,在完成這些程序中,憲兵是否有不當之處?是否有如外界所稱違法搜索,這是可受公評,而且要接受檢驗,軍方如果有任何法律疏失,執法者作了違法的事,就要承擔責任;如果負責保密工作要追查洩違密來源的單位,但本身在執行過程中違反相關行政程序,也要負行政責任,這點國防部非常堅定,絕不會偏袒任何一個人。

*律師提醒民眾:未解密文件主動取得即觸法

國防部上午指民眾販售公文檔案恐觸法,律師鄭深元說,民眾如知是秘密還主動去取得,可能涉及刺探機密的問題,若還提供給他人,就可能涉及洩密的問題,但為被動取得,例如家中的舊資料、他人主動提供等,就沒違法問題。

國防部上午的六點聲明中提到,收藏持有、公開販售是不同的行為。民眾販售所獲得公文檔案,尤其機密文件,有影響國家安全之虞,且有涉法之嫌,理當主動送交文檔產製單位或警方處理,「公開上網標售之行為,極不足取」。

鄭深元說,公家單位的秘密文件通常有分等級,有的可能在5年、10年後因為資料需要公開,就會「解密」,解密後的文件就不能算是秘密文件。

一般來說,單位內部簽核的文件通常是秘密文件,不能讓外人取得,但如果是已經做成公文發給一般民眾,即使是涉及白色恐怖的資料,也不能算秘密文件。

他說,不論這次被搜索人是否持有或販售這些文件,最重要的仍是要了解這些文件是否屬於秘密文件,否則民眾取得非秘密文件並無不當。

民眾如果取得秘密文件,最好的方式還是繳回原單位銷燬,該單位也應該了解秘密文件為何會流出,以防同樣的問題再度發生。

此外,一般核發案件獎金都有一定的作業流程,以毒品案件來說,獎金發下來都要一、兩年;民眾質疑憲兵隊塞錢封口,憲兵隊應提出核發獎金的公文,解除外界的疑慮。

*事後給1萬5封口費?軍方:是諮詢費

魏姓民眾申訴遭憲兵非法搜索,扣走他私藏的白色恐怖時期軍方機密文件,事後被塞1.5萬元欲封口。國防部政戰局長聞振國上午否認,強調確是獎勵金,絕非封口費,而是為向魏民了解文件的來源與流向,是一個溯源的工作。

軍方私下不否認,這1.5萬元就是保防單位固定或臨時會提供給軍內營外布建人員的諮詢費,認為提供這些金額,名義上希望藉由金錢,希望對方提供文件來源更多線索,但魏民婉拒接受。

憲兵以釣魚方式,到民眾家中查扣文件,引發外界質疑。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說,憲兵執行相關任務,社會上如果有意見,憲兵也可以回歸本務,但社會是否因此要付出更多代價?檢警是否願意?

針對憲兵調查權的法條來源,國防部法律司人權保障處長沈世偉表示,刑事訴訟法229到231條有規範憲兵隊相關官長在司法警察應有的身分,調查結果須移送該管檢察官。

外界質疑憲兵此舉未向檢察官申請搜索票,憲兵指揮部參謀長馮毅現場一再聲稱憲兵絕無違法;羅紹和也說,不是每個警察辦案,都要報請檢察官指揮,這是事實。

沈世偉說,不是每一個案件一開始都會報請檢察官,許多案件不管憲兵、警察,其他具司法警察身分者,實務上也會將案件所需資料備齊後,再移到司法檢察署,這在實務上是常見的。此案只是有機密文件放在網路上販售,是一個歷史檔案文件,但因軍方未取得原本,所以必須設法取得,再進行鑑定,後續才能作判斷,取得文件過程中,是否要報檢察官指揮,有沒有到這麼高的層級,是否動用強制處分權,憲兵依法會有專業判斷。

羅紹和說,呼籲國人理性、客觀、公正討論這個問題,許多事不了解,就會有很多錯誤批評,反而會讓問題更加複雜。

*民進黨團:軍方知法犯法 讓憲兵當了余文

憲兵涉嫌非法搜索惹議,朝野均要求徹查。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質疑,不用申請搜索票就進入魏姓民眾家中拿取軍方外流文件,質疑軍方知法犯法,讓憲兵當余文;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江啟臣說,如果國防部希望當事人轉為汙點證人,根本不需要發給1.5萬元獎勵金,希望司法徹底釐清。

國民黨團上午舉行記者會,與會的國防部法律事務司處長金甌表示,憲兵是依刑事訴訟法131條之1自願搜索規定,沒有外界質疑的「3日後應報告檢察官與法院」問題;民眾持有國防部公文本文,而非影本,所以憲兵要立案調查。

至於1.5萬元獎勵金,金甌表示,因為希望了解民眾如何取得機密文件,希望從犯罪嫌疑人轉換為證人,但後來遭拒,就沒有提供那筆錢;這筆錢絕對不是封口費,但是造成社會疑慮跟紛擾,可能是當初在建議與決定時有思慮不周的地方。

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上午說,在軍事審判法廢除後,軍方還是自以為有司法權,只要經由政戰體系的指揮,憲兵就可以逕行調查,這樣的行為非常不妥。民進黨團書記長陳亭妃說,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該文件早已超過50年,不是機密,為何軍方大張旗鼓?

*柯文哲:有錯就改 不需打垮國軍

日前網友爆料,家中因收藏白色恐怖相關文獻,遭憲兵進入民宅搜查,引發外界軒然大波;台北市長柯文哲上午受訪時表示,軍隊還是國家命脈,有錯就改,也不太需要把國軍打垮,「把軍隊打垮對台灣沒有好處」。

柯文哲上午出席「癌症防治便利網啟動誓師大會」,媒體問到有關白色恐怖文件遭憲兵搜查一事,他說,「我的態度就是有錯就改一改」。

由於網友爆料遭被贈與封口費,軍方先行否認,卻又改口說是給獎金,柯依舊說,「還是那句話,有錯就改一改」,對於媒體問到此事是否會造成人民恐慌,柯回應,「反正已經恐慌很久了」。

(聯合晚報)
--
*無票搜索 國防部:案件初步了解 未申請搜索票

有民眾收藏白色恐怖文獻,遭憲兵搜索。對於沒有申請搜索票,憲兵指揮部參謀長馮毅少將今天表示,由於案子還在進行初步了解,沒有進入強制手段,因此沒有申請搜索票。

國防部軍事新聞處今天舉行臨時記者會說明外界質疑憲兵違法搜索案。

馮毅表示,有關無票搜索部分,是經過當事人同意,簽立自願受搜索同意書後,才到他家中進行文件的獲得。文件不是由搜索獲得,而是由民人自己從防潮箱中取出,交付給憲兵隊調查官,進入家門也是由魏先生自己開門,沒有所謂實質搜索行動。

他表示,有關外界質疑是事後補簽自願受搜索同意書,事實上不然,是在前往魏先生家途中,在車中簽立同意書。至於證物三聯單,是在晚上9時40分問話完畢後,開立給魏先生。

馮毅表示,其實魏先生在碰面後就願意簽署自願受搜索同意書,但見面的捷運站沒有桌椅,所以才到車上移動時簽。

他表示,過程全程都有錄影佐證,包括從與魏先生在捷運站碰面、上車、到家、出電梯門、進家門、把網路上販售的文件下架為止。

至於憲兵隊為何沒有請檢察官申請搜索票?馮毅表示,這個案子是接獲保安處情資,指魏先生疑似在網路販售機密資料,並不認識當事人。

他表示,憲兵隊進行初步調查,了解當事人動機,才會約在捷運站碰面,用聊天方式,看看對方手上有什麼資料,如果他態度配合,願意交出文件,憲兵隊就把文件帶回,完成相關程序後,把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

馮毅表示,很多重大案件都會申請搜索票,但這個案子還在進行初步了解,沒有進入強制手段,所以沒有向檢察官申請搜索票。

法律司人權保障處處長沈世偉少將表示,依照刑事訴訟法,憲兵隊有協助檢察官調查義務;實務上,有時會把相關案件調查齊備後,移送檢察官,如果過程中要動用強制處分權,會報請檢察官指揮。根據了解,這個案子只是初步調查,還沒有到達要和檢察官報備的程度。

對於家屬質疑魏先生晚上12時才到家,馮毅表示,調閱營區監視錄影帶發現,魏先生是在晚上10時7分離開憲兵隊。由於他家住八里,距離比較遠,才會產生誤解。

對於釣魚辦案質疑,馮毅說,所謂釣魚就是陷害教唆,憲兵隊並不是陷害教唆,而是因為和當事人並不熟識,只知道他準備在網路上販售文件。用購買名義約他出來碰面,才知道對方是誰,進行相關了解。

(中央社)
--
*憲兵違法搜索案 保防處長 憲兵隊長 調職

據軍方高層官員透露,憲兵違法搜索事件懲處名單,包括政戰局長聞振國中將、憲兵指揮部指揮官許昌中將記過,憲兵202指揮官夏德宇上校亦會遭行政懲處。此外,國防部政戰局保防處長趙代川少將,台北憲兵隊長呂正芳上校,將予以調職,靜待司法調查。

國防部長高廣圻昨天下午在立院備詢結束後,傍晚返回國防部,即召開會議,他指派總督察長韓更生組成專案小組,調查憲兵非法搜查事件的行政責任。專案小組刻正連夜調查約詢,並可望於今天提出懲處名單。

強搜索 趙代川是關鍵

這起引發社會高度重視的違法案件,是由軍事安全總隊無意間在網路發現魏姓男子販售文件而起,趙代川隨即召集會議協商,因此,趙是發動全案的關鍵人物。趙代川長期負責軍中反情報工作,曾參與共諜陸軍少將羅賢哲案調查任務。

據了解,2月19日當天約魏男共有6人,其中2人是保防人員,並不具司法警察身分,但是由這2名保防人員以買普洱茶名義,約出魏員。軍方高層表示,調職是暫時調離職務,相關職位只會派人代理,如果沒有責任,還可以復職。

政戰憲兵 2中將記過

政戰局長聞振國因上任未久,因此給予記過懲處,並未考慮調職。至於憲兵近來雖出包連連,包括憲訓中心新兵結訓,閱兵步代凌亂等事,加上這次憲兵隊濫權,外界有要求指揮官許昌下台聲音,但軍方高層並無意調整許昌職位,會給予記過以上的懲處警惕。

有關憲兵濫權違法搜索事件,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昨天下午增列議程,由國防部長高廣圻到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多位立委均要求懲處失職人員,但均未點名;民進黨籍立委羅致政要求國防部明快懲處,高廣圻表示,他會在昨晚走完行政調查流程,會對這起事件的相關人員進行懲處與調職,儘快對外公布。

張揆決了 軍方壓力大

原本被立委視為「冷門」的外交國防委員會,因憲兵這起事件而成為焦點,新科立委昨天發言極為踴躍。加上行政院長張善政也在記者會表示,為了讓未來調查順利,國防部應該把相關主管調離現職,靜候調查,給了軍方極大的壓力。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與馬文君希望國防部能明快處理有關行政瑕疵與疏失,高廣圻表示,國防部以往針對類似案例,為了調查公允,會把憲兵、政戰相關人調離相關職位。但有那些將領受懲處或調職,高廣圻則未鬆口。

感同身受 高廣圻道歉

民進黨立委立委呂孫綾在質詢中,當場拿出魏姓民眾的聲明稿,逐字逐句的念給了高廣圻聽,要高感同身受一下,並詢問是否可以感受的到魏姓民眾的痛苦嗎,高聽完後說,他可以感同身受。高廣圻並對魏姓民眾,以及全國民眾道歉,高廣圻說:「針對這件事情,造成魏姓民眾的不安,以國對國人造成紛擾,『我代表國防部道歉』。」

*憲兵濫權政治衝擊》親上火線 批憲兵搜民宅不當 張揆:知情最高主管應調職

民眾買賣白色恐怖文件引發憲兵濫權搜索押人一事愈演愈烈,就在國防部堅稱合法之際,行政院長張善政昨天中午親上火線,數次批評憲兵搜索民宅相當不妥,指憲兵調查應該「因案制宜」,為使調查順利,國防部應將政戰局、憲兵指揮部知情最高主管調離現職,靜候調查。

指調查應因案制宜

國防部昨一早針對此案舉行記者會發布6點聲明並道歉,不過事件持續延燒,閣揆張善政中午在與馬英九總統會談後,即親自出馬舉行記者會說明政院立場。

張善政表示,檢察官已剪報分案調查,不會干涉調查內容,但希望檢察官以最快速度釐清事實,並在不影響調查前提下,用最大開放度,適時說明案情內容。

張揆說,我國早已脫離白色恐怖的年代,針對50年前的文件,在20、30年前應該銷毀,但卻沒銷毀而流入民間,現在針對流落在外的文件進行洩漏機密的調查,「妥適性有待商榷」。

張善政指出,此案對象涉及民間,比較理想的作法法是透過檢察官體系做這事情,由檢察官依法發搜索令,再由警調去做,而不是由憲兵來做。

針對國防部說當事人有同意搜索,張善政表示,一般民眾對於公權力總是有敬畏,比較好的作法還是應該拿到搜索票。透過憲兵去向民間索取資料,「作法相當不妥」。

由檢發搜索令較妥

至於國防部強調憲兵為司法警察官,可進行調查。張善政說,憲兵依法有權限,但什麼時候用有相關規定。例如早年要查地方賭博案,檢察官可能顧慮當地警察和賭場勾結,因此調用憲兵,避開當地警察,這種案例給予憲兵調查權力是合適的。

張善政直言,憲兵調查應該「因案制宜」,此次案子合適的方式應該是由檢察官調用警力,「憲兵作法相當不妥」。

針對有軍方高層議論行政院長點名將領調職恐涉及侵犯統帥權一事,府院發言人同時對外說明。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表示,馬英九總統對於此事非常重視,昨日上午已指示張善政及相關單位認真檢討,儘速查明真相對外說明。

馬指示速查明真相

陳以信強調,中華民國是堅持民主與人權普世價值的國家,而政府存在的目的在於保障國民人權,為人民打造自由生活的環境,在司法機關查明真相之前,任何無端影射的政治操作,不僅是於事無補,反而會對社會造成傷害。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也提及閣揆與總統在會議中交換意見、達成共識,決定盡快對外釋疑。

*憲兵違法搜索》軍方應變走調 陷執政團隊於險境 還不爽張揆干涉人事 逼府院出手滅火

在新舊政權交替的敏感時刻,銜命查辦民眾買賣國防文件的憲兵,竟然搞出一起荒腔走板的濫權搜索案,導致朝野和輿論罵聲四起,即將收盤的馬政府,揹上「白色恐怖」的罵名。最後,府院被迫快刀斬亂麻,就盼民怨到此為止,事件盡快落幕。

憲兵搜索逮人,自稱禁得起檢驗,但逐一檢視,漏洞百出。一沒有向檢察官備案,二沒有取得搜索票,三是文件過了保存期限,昨也被審認「視同解密」,最重要的是,既然以贓物、妨害祕密等犯罪行為,又何來事後奉上1萬5000元的獎勵金。這些都還不包括究竟有無全程錄影、在哪簽名的說法出入,國防部與憲兵指揮部各說各話,荒謬至極。

行政院長張善政顯然在第一時間即察覺此事的嚴重性,所以才會致電國防部,要求應介入了解,不能放任憲兵系統自行解釋。但國防部卻仍表態力挺憲指部,堅稱依法調查,否認搜索,渾然不知已陷整個執政團隊於險境。

直到昨日,國防部一早召開臨時記者會,一群人還信誓旦旦,反駁外界質疑時,馬英九總統與閣揆張善政卻已在例行會議中討論此事,府院高層決定出手,為軍方這個超級爛攤子善後。

據指出,馬英九相當震怒,張善政向馬分析,應盡速釋疑「此事不宜遲,愈快愈好」,馬同意,請張揆親自開記者會。張善政一回政院,迅即上場對外說明。

此事發展至此,原本應可畫下句點,誰知軍方高層不爽張揆記者會的內容,以致狗尾續貂,讓府院發言人陳以信、孫立群雙雙出場。

張善政指憲兵作法不妥,為求調查順利,國防部的政戰局與憲兵指揮部的知情最高主管,應調離現職,靜候調查。此語引來部分軍方將領譁然,有人認為有侵犯統帥權之虞,因為以往沒有閣揆公開下令調動軍人的先例,直指張揆的話是「說過了些」。

一位退役將領說,自1996年總統民選以來,歷任行政院長從沒有人會在公開場合講明要求軍事首長調職的事,因為軍事首長的任命及獎懲,是總統職權,沒有閣揆會公開觸及這個領域。

還有人以國防部長高廣圻的答詢為例,指張揆中午12點半說的,下午2點,高廣圻到立院專案報告並備詢,在會前接受媒體訪問時,高說,「張院長今天的在行政院記者會,我看到了。」高廣圻用「我看到了」這個字語,即被解讀為國防部認定軍中人事調動,是屬三軍統帥權。

不過,軍方沒弄清楚的是,馬張兩人早已有共識,否則為何府院發言人要講白話文,直白地說,院長的記者會就是來自三軍統帥的「指示」,真要總統出面才算數,豈不是星星掉滿地?

*憲兵濫權政治衝擊》國防部駁釣魚 立委:難道是釣蝦?

憲兵擅入民宅搜索事件引發社會震驚,朝野昨天一致炮轟國防部做法欠妥,甚至用普洱茶名義約魏姓民眾現身,形同「釣魚」。不過,國防部政戰局法律司處長金甌坦言,「只有這方式他才願意主動出來查」,但他否認這是「釣魚」,遭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反批:「這不是釣魚,難道是釣蝦嗎?!」

朝野各黨團昨輪番舉行記者會痛批國防部,先是國民黨首席副書記長江啟臣質疑國防部給魏姓民眾1萬5000元如同「封口費」;隨後民進黨團也在記者會中質疑政戰局指揮辦案,是「有計畫」的銷毀白色恐怖時期史料,恣意偵查、推定有罪、無票搜索。

對此,金甌解釋,他們與魏姓民人交涉過程中都有錄音、錄影,絕非脅迫;但因全案已經移送地檢署立案偵辦,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無法公布影音,若是檢察官同意,他們也樂意願意公開當時所有資料。

金甌說,政戰局在2月19日接獲情資、憲兵隊接獲通知後,約了魏姓民眾出來談,對方也要願意談,等會談結束後,他們在車上詢問魏姓民眾是否願意簽「自願書」,並且一起回到魏家取回那份機密;他強調,當時確實有獲得魏的同意。

對於國防部堅稱這次搜索行動是依《刑事訴訟法》第130、131條規定,可無票搜索,符合規範,民進黨立委徐國勇駁斥,憲兵以司法警察身分辦案,僅限定「受檢方指揮」;且依規定,搜索後3天內就要報請檢方及法院核准,但本案根本更不具急迫性,憲兵做法有違比例原則。

至於這類機密資料偵辦近年有幾件?金甌則說,早年可能會有些舊書攤會販賣,但5年內只有這1件,他們是避免有機密資料流到外面,用贓物罪查辦,所以才跟當事人談,希望他從犯罪嫌疑人轉成證人。

對於1萬5000元「獎金」一事,國防部政戰局保防處長趙代川強調,絕對不是封口費,也坦言「過去沒發過」,造成社會疑慮與紛擾,在做建議與決定時,確有思慮不周的地方。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昨也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司法院與法務部20天內提出書面報告針對《刑事訴訟法》對於「司法警察官」及「司法警察」定義相關檢討,包括現行法「憲兵隊長官、憲兵隊官長、士官及憲兵」應否從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排除。

*憲兵濫權政治衝擊》國防部:文件已視同解密 早該銷毀 且未重新核定

魏姓民眾在網路買賣的3份白色恐怖時期文件,經國防部判定,已視同解密。國防部保防安全處副處長詹國毅上校昨天上午在記者會指出,這些文件依規定在民國84年就應該用「水銷」方式銷毀,但竟流出,而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於2003年實施後,依規定2年內如未依權責重新核定即解密,因此,這3文件依法已經「視同解密」。

憲兵扣押的白色恐怖文件竟已毫無機密可言?民進黨立委羅致政在質詢時指出,軍方當初若花3000元買回這些文件,就不會發生憲兵踩到人權紅線的事了。

詹國毅表示,憲兵取得這3份文件原件後,確認是民國50與60年代的機密文件,經向檔案室查詢這些文件的出處,原存放在當時的總政戰部,這些文件是由總政戰部核定為機密文件,但是在民國84年依規定這些文件已經進行「水銷」來銷毀,為什麼已經銷毀的文件還流落在外公開販售,軍方正在了解中。

根據國防部昨天在立院的說明,台北憲兵隊於2月19日取得文件後,一直放在憲兵指揮部,直到3月3日,才交到國防部政戰局鑑定。

王定宇也說,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機密文件每30年都要重新認定一次,而這3份文件並沒有再經認定,因此「視同解密」,既然不是機密文件,為何能查辦?

國防部法律司處長沈世偉說,國防部也是將文件取回審核後,才確定文件已經視同解密。

但也有立委提出另類思考,要求國防部不能銷毀白色恐怖時期的檔案,要全數保留下來,國防部長高廣圻強調,所有檔案都會依規定保管。

*憲兵濫權案情偵辦》關鍵錄影?軍方說法一日三變

魏姓男子簽下搜索同意書時,究竟有沒有錄影,憲兵指揮部說法一日三變,一下說有,一下說沒,早上說有,下午又說沒;連魏男究竟是在哪裡簽下同意書的,也有兩個版本。如果依照階級高低和最新說法為準,憲兵司令許昌中將昨天下午在立法院明確指出,魏男在廂型車並沒有錄影,而同意書是在家門口簽的。

3將領3種說法 無從查證

許昌是在答覆立委羅致政時,作上述說明。許昌說,魏男在車上時,因為未對其偵訊,所以當時並沒有錄音錄影;羅致政當場批評,軍方進行錄影,其實是保護辦案人員,「你們為什麼不錄影?」「魏男究意是被架上去?抓上去?」豈不無從查證。

在哪簽同意書 也有2版本

憲兵濫權搜索事件,外界關心是否全程錄音錄影,結果憲兵從前天下午到昨天,一日數變,口徑無法統一,3位將領有3種說法。先是前天下午憲兵政戰主任謝明德少將說明案情時,指出辦案人員進入魏家拿取證據,再到憲兵隊進行偵訊的過程,都有錄影錄音存證,不過魏姓男子在車內時,包括簽署同意書,並沒有錄音錄影。

昨天上午,憲兵參謀長馮毅少將則在國防部記者會上說全程都有錄影。他說,辦案人員從與魏姓男子碰面,請其上車開回家,回家拿出公文,到憲兵隊偵訊等過程,都有錄音錄影。馮毅說,魏男在與憲兵隊人員在捷運站碰面時,對方就已同意了,因為捷運站附近沒有桌子可以簽,因此同意書是在車上就已簽好,雙方互動良好,全程都有錄影證明。

國防部長:影帶已交檢方

許昌則說在車上沒有錄音錄影,而且魏男簽下自願接受搜索的同意書的地方,也從車上,改口成是在家的門口簽的。

為此,多位立委質疑整個蒐證過程根本有問題,並要求公開影帶,國防部長高廣圻則說,影帶是物證,已經交給檢方,由於偵查不公開,因此無法提供給立法院。

*憲兵濫權案情偵辦》魏男驚恐難眠 9軍士官訊後全請回

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憲兵隊涉非法搜索案,昨一口氣傳訊負責搜索、發放獎勵金的9名軍士官與涉嫌持有文件的魏姓男子共10人到案,訊後全請回。魏表示身心受害、害怕;其律師則痛批軍方以侵害人民權益最大最深的方式辦案,過程非常殘暴,希望能讓魏先生一家人早日回到正常生活。

北檢承辦主任檢察官滕治平前日與台北憲兵隊等單位聯繫,同日晚間正式簽分他字案後擬定約談名單,並已取得憲兵蒐證光碟、自願受搜索同意書、簽發1萬5000元獎金有關卷宗,也向超商及台北捷運調閱監視器畫面,本周將有一連串傳訊行動,所有參與本案的軍方人士都將被約談。

北檢昨陸續以證人傳訊台北憲兵隊少校調查官黃瑞明、上尉鄒國裕、士官長盛柏林、羅泳瀚,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中校副主任吳居發、少校保防官蔡舜祥、少校副組長黃挺豪、上士保防士張育豪,負責約魏見面的政治作戰局保防安全處中校組長余民達共9人。

據了解,到案官兵一致表示絕對沒有違法搜索,早在取得3份疑似機密文件前,即徵得魏先生同意並簽下自願受搜索同意書,行動目的僅是為了調查是否有機密文件遭竊、外流,絕無濫權。

魏男昨應訊長達3小時,針對何時簽署自願受搜索同意書,表示不太記得;律師則批軍方殘暴,導致魏感覺安全受威脅,最令人無法接受的是,軍方一方面說他是被告,一方面又給他獎金,讓他與家人對生命安全產生憂慮,希望檢察官早日查明真相。

另民進黨立委呂孫綾昨在臉書公布魏的聲明,表示希望事件能回歸正常司法程序,「不會再有人受到這樣的對待。」呂孫綾昨質詢國防部長高廣圻時,也朗讀聲明稿,要高感受民眾的痛苦,並要求高道歉。

魏說,自己只是個平凡的百姓,卻遭受到公權力莫名的壓迫。在整個過程中,他不斷地表示很害怕、很驚恐,「但是沒有人能夠聽到我的恐懼,透露因為整件事身心俱疲,每晚更要依靠安眠藥才能入睡,「我真的很想知道這個國家怎麼了!」

*憲兵濫權政治衝擊》改一改就好 柯P:別把國軍打趴

憲兵搜索販賣機密文件民眾住家,引發輿論批評。台北市長柯文哲昨天出席衛生局「癌症防治便利網」啟動記者會時對此表示,如果有錯改一改就好,但他認為軍隊是國家命脈,也不要把國軍「打趴」,軍隊垮了對台灣沒有好處。

媒體問憲兵作法是否造成民眾恐慌?柯說:「反正已經恐慌很久了。」對於軍方處理是否適當,他倒說大概不會有人認為完全適當,該改就改一改,但很討厭「興風作浪」的氛圍,台灣沒有其他事可以做是不是?

不過,柯P為軍方捅出大麻煩緩頰的說法,隨即在網路上引發網友質疑,在瑞士任教的教師黃世誼批評柯文哲,指民主國家的公民被軍隊打擾是相當嚴重的事情,身為公民推選的市長,「怎麼可以輕輕帶過這一件事的嚴重性?」

黃世誼在臉書上發文說,在歐洲如果有軍隊敢侵入民宅採取行動,絕對會是個頭條大新聞,但是官員騎車,根本沒人想報!「柯文哲請搞清楚軍隊的角色好嗎?」

*憲兵濫權案情偵辦》憲兵搜索後尋求移送 檢未認同

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憲兵隊涉違法搜索疑案,軍方昨也依贓物罪、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將魏姓民眾依嫌疑人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士檢隨即分偵字案,責由檢察官黃睦涵承辦,近日將傳喚魏男到案說明。

檢方指出,2月19日憲兵隊搜索魏家後,3月2日曾諮詢檢察官,希望檢方能夠幫忙協助移送,但未獲檢方認同,檢察官回答「你們自己決定!」要憲兵隊依法辦理。

據了解,台北憲兵隊當時扣押遭流出的文件,並送國防部重新檢視機密等級和列等,軍方擔心,日後魏獲不起訴,文件可能發回,所以移送前,由憲兵隊向檢察官報告,希望檢方能向法院聲請沒收。

但檢察官檢視資料,認為軍方文件必須依法律規定是違禁品、犯罪所得,才得以沒收,但魏所持文件,不是偷竊贓物,也沒有人報案遺失,且在1995年已經要銷毀,代表已經解密,不符合相關機密規定,日後可能會「罪嫌不足」、「超過時效」而獲不起訴,沒收非易事。但軍方當時沒有告訴檢察官,魏有簽同意搜索書、買普洱茶誘捕過程、以及1萬5000元獎勵金等事。

直到前天爆發違法搜索前,憲兵隊再次諮詢當時「自願受搜索同意書」可否公布,證明軍方搜索流程合法。檢察官回答,同意書上牽涉個人資訊,未經當事人同意公布,有觸法疑慮,告誡憲兵隊審慎處理。

軍方坦言魏簽下同意書是2月19日下午7時30分,而憲兵隊調閱魏家附近監視器,發現魏與憲兵隊人員7時32分下車,但車上錄影畫面沒有拍下簽同意書的過程。

*憲兵濫權案情偵辦》司改會:事後簽搜索同意書 亂搞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昨痛批,軍方仍活在威權時代,憲兵用釣魚方式將民眾約出後違法搜索,根本是亂搞;前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胡原龍律師則指出,所謂的同意搜索必須「事前同意」,不能誘騙後再簽同意書,這樣搜索取得的物品不得作證據。

胡原龍解釋,搜索以令狀為主,也就是包括警察、憲兵的司法警察,須報請檢察官同意後,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經法院核發後才能執行搜索,但由於刑事偵查有其急迫性,法律也規範一些例外情況。

至於引發爭議的同意搜索,實務運作上,司法警察經常利用民眾對法律知識的不足,違法搜索後再要求補簽同意書。最高法院對此已三申五令,要求司法警察必須在搜索前告知權利,經對方了解同意簽名後才能進行搜索,否則即屬違法搜索。

高榮志則批評憲兵隊以所謂「同意搜索」查案,未報請檢察官指揮,也沒有經法院核發搜索票,在非緊急情況就以不正方法,進行違反搜索,事後再誘騙民眾簽同意搜索書,違法濫權嚴重。

*新聞分析-釣魚偵查不違法 3疏失引爭議

台北憲兵隊查辦白色恐怖文件外流,案子還沒移送就讓自陷入違法之虞,關鍵在於憲兵辦案經驗不足和草率,濫用同意搜索權力,才會引發爭議,但是否構成瀆職?有待商榷,有立委認為要以此例修法修掉憲兵司法警察身分,未免因噎廢食。

依據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第2—4條、刑事訴訟法第229—231條、軍事審判法第58—60條,憲兵有司法、軍法警察權,憲兵隊依法可進行偵查犯罪,但未在檢察官指揮及命令下進行,是其疏失一。

其次,憲兵以購買普洱茶,「釣魚」讓當事人出面,以確認身分及有無買賣文件,這在警察偵查實務中常見,尤其本案須先確認魏手中有無文件,文件又是否涉及國家機密保護法,憲兵在未構陷他人入罪下,釣魚只是偵查手段,並不違法。

但錯就在於承辦人應先想辦法從魏手中取得文件,或以買賣等方式,不動聲色,再送到國防部進行機密等級確認,日後再就所掌握證據,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但承辦人員走捷徑,在徵得當事人同意下,就冒然搜索採證,此為疏失二。

刑事訴訟法第131條之1規定,搜索,經受搜索人出於自願性同意者,得不使用搜索票。

但執行人員應出示證件,並將其同意之意旨記載於筆錄。此次憲兵在魏簽署同意,放棄權利情況之下,從法理上確實是站得住腳。

但承辦人忘記自己是憲兵,是軍人,在非戰時,對象又是一般民眾,且查辦又是白色恐怖時期機密文件,極為敏感,卻又捨棄一般報請檢察官同意後向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的正常程序,此為疏失三。

至於外界質疑,魏在脅迫下不得不同意搜索,依目前證據,魏在未到家前已填具同意搜索表格,倘若過程中有違反個人意志或感受被詐欺,魏可隨時主張撤回同意,魏沒有中止搜索,就代表搜索行動是在合法下進行。

不諱言,同意搜索在實務上是灰色地帶,也是部分警察路檢盤查慣用技巧,這次出問題,不在於憲兵角色,而是辦案經驗及法治觀念不足。

(中國時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