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9日 星期三

新聞自選輯 20160309 憲兵濫搜篇

*憲兵濫搜 國防部長:願負政治責任 懲處「一周內公布」2主官先調職

憲兵濫搜民宅引爆各界批判,國防部昨祭出首波懲處名單,將業務主管機關主官政治作戰局保防安全處長趙代川少將、台北憲兵隊長呂正芳上校兩人調離現職,後續懲處名單則在一周內完成相關行政調查後公布。檢方昨也以證人身分傳喚呂正芳等人進行調查。國防部長高廣圻昨在立法院表示,未來北檢如證明國防部有疏失,「我會負我的政治責任。」



濫搜案爆發後,行政院長張善政前天要求國防部將政戰局、憲兵指揮部相關知情的最高主管調離現職,靜候調查。國防部昨早隨即開記者會,宣布趙代川、呂正芳調職。遭濫權搜索的魏先生昨未現身,僅透過住家對講機說,手中握有簽下捺印搜索同意書時間、地點的關鍵證據,希望司法還他公道。

紀錄器檔案已蓋掉
至於外傳政戰局長聞振國中將和憲兵指揮部指揮官許昌中將恐將被記過處分,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說,這是外界的想法,但兩人若在確認憲兵隊執行有疏失,而必須負起督導連帶責任,也不排除處分兩人。據了解,國防部總督察長及政風室已組成專案小組,對規劃、執行、督導此案的人員,釐清相關的行政責任後,才會提報初步懲處名單,待地檢署完成調查後,還會有第二波懲處。
為釐清憲兵是否濫權搜索,台北地檢署昨指派檢察官到台北憲兵隊,調取二月十九日當天載送魏姓民眾的車輛行車紀錄器,因事發至今已十九天,當天的影音檔案早已被覆蓋掉,無法還原事發經過。北檢昨也以證人身分傳喚呂正芳、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上校主任汪世偉,就當天進入民宅搜索的聯繫過程進行調查。呂訊後面對媒體追問僅低調稱:「謝謝、小心。」
士林地檢署偵辦憲兵隊函送魏男贓物、洩密罪部分,昨約談國防部政戰局保安處專案組中校余明達、保密組組長上校參謀施生輝,釐清魏男持有三份文件是否機密文件,兩人訊後請回。

馬總統:有錯就改
已申請調查本案的監委高鳳仙昨說,當務之急就是保全資料,已請國防部將提供給檢方的書面和影像資料,都要留一份副檔以便調閱。總統馬英九昨說,憲兵在這個案子顯然有過當之處,有犯錯就要改,但也呼籲民眾要冷靜看待事情,「不要一竿子打翻一條船。」
《三立新聞》昨播出魏遭到憲兵搜索的部分錄影帶內容,影片中憲兵隊要求他交代文件流向,魏稱「這個應該是屬於解密的東西」,憲兵回「因為有的東西還是保限」,憲兵還問魏先生有沒有人要跟他買,魏先生表示暫時沒有。

外傳高層遙控行動
報導並稱知情人士爆料,當天是國防部政戰局接獲情資,邀集台北憲兵隊,軍事安全總隊以及國防部法律事務司開會,原本要花一周蒐證並向檢察官聲請搜索票,但當晚台北憲兵隊接獲一通神祕電話,直接下令憲兵隊立即行動,沒有經過憲指部。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對此表示,北檢調查中,對於媒體報導不予置評。軍方並請檢方了解該段影片是否屬於列案證物,以及有無違反偵查不公開之規範。檢方則說軍方前天已將案發當時蒐證錄影光碟,複製後送交檢察官,但檢察官絕未將相關證物外流,將比對媒體播出影片是否就是蒐證錄影畫面,若是,將進一步了解影片為何外流。

魏:現在還睡不好
對於遭濫權搜索,魏先生昨說,整起事件演變至此,自己也大感意外,當初純粹是想將該文件轉賣賺價差,根本不知會變成洩露國家機密,從搜索那天到現在都還睡不好,目前也只能靜待司法調查還他公道。

*男網賣軍服 控憲兵闖屋搜索

民眾投訴
基隆市余姓退伍中尉(三十二歲)向《蘋果》爆料,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兩名穿便服自稱是憲兵隊的人,拿出一張「通知書」,說他盜賣軍品,強行進入他家帶走三十件軍服,至今回想起來,「看新聞報導憲兵隊凸槌,才確認當時憲兵執法有瑕疵。」

稱「不知須繳回」
余男說,他在軍中服役六年多退伍,確實在網路上賣軍服,但「不知道軍服須繳回!」沒想到竟遭憲兵調查官來家中搜走三十件軍服,當月二十二日他到憲兵隊製作筆錄時,才給他「扣押物品收據」。案子移送地檢署後,檢方認為他不知軍隊服需要繳回,裁定不起訴。余男還說,基隆地院要憲兵隊還他軍服,但憲兵隊至今未還,且未道歉賠償。
憲兵指揮部昨澄清,當時是發現余男在網路上賣軍用品,才會在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由台北憲兵隊人員持「通知書」,到余男住家當面送達,並要余男攜帶相關軍品,在當月的二十二日到台北憲兵隊說明。

軍方強調未搜索
憲拘部強調,並未到余男家搜索,且余男是在二十二日才將軍品交給憲兵隊,才會在當天開具「扣押物品收據」。
至於軍服未歸還,憲指部說,經詢問基隆地院,地院有通知余男領回但余未領,因此地院本月初通知台北憲兵隊將證物領回,憲兵隊將在近日通知余男領回。對於憲兵否認指控,余男無奈說:「我又沒有錄音、錄影、也沒有證據」,「想也知道 他們怎麼會承認!」

*賣家擁上千文件 張揆令回收

國家檔案
魏姓民眾販賣白色恐怖相關文件遭憲兵濫搜,引發爭議,原始賣家胡先生稱手上還有千份文件。行政院長張善政昨在立法院表示,為維持檔案完整性,應以國家力量回收白色恐怖檔案。綠委林俊憲昨晚致電張揆,張保證將請國家檔案管理局聯繫胡先生,不會讓檔案佚失,再次被銷毀。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說,張善政已指示由國家檔案管理局為單一窗口,以便回收相關資料。檔案局隨後在網站公布「主動徵集早期政府文書與珍貴私人文書 」聯絡窗口,讓民眾主動聯繫。

持有檔案可交檢警
檔案局檔案徵集組官員表示,窗口不限白色恐怖時期的文件資料,民間私人或團體如存有政府早期文書或個人珍貴文書原件都可透過窗口聯繫,檔案局將依「檔案保存價值鑑定規範」,審查確認是否具永久保存價值,或邀學者專家成立審選小組,辦理保存價值鑑定或鑑價程序,以受贈、受託保管或收購方式徵集,納為國家檔案。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昨也強調,民眾若持有早年的檔案資料,交由檢警單位處理是最正確的方式,不會衍生爭議,國防部也會配合清查審認。

http://twimg.edgesuite.net//images/twapple/640pix/20160309/LN02/LN02_005.jpg

*誰敢惹憲兵生氣/許仁碩(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

日前憲兵登門搜索扣押民眾持有之白色恐怖案件檔案,事後又欲支付款項給民眾遭拒,引發軒然大波。而軍方說法至今仍前後矛盾,避重就輕。就司法人權角度而言,同意搜索的普遍濫用恐怕是更重大的問題;然而本件會引起如此大關注,正是因為憲兵作為「軍人」的性質,挑動了大眾的敏感神經。
軍隊的目的是進行戰爭,首先需要界定「敵/我」,建立「敵情意識」,對內要求集體服從,對外正當化自身對「敵人」的武力行使。這與民主社會中面對人民時尊重基本權利,強調正當程序的思維,是完全背道而馳的。台灣經歷數十年的戒嚴時期,軍事思維滲透進各個政府部門,至今無論是在政府組織或思想上,仍可見許多軍事威權遺緒,躲在民主化的外殼下,隨時準備復活對付「敵人」。
過往在美麗島事件、桃園機場事件、廢除《刑法》一百條等抗爭,都可常見憲兵持棍對付「暴民」的場景。在本案在網路上爆發的同時,國防部發言人臉書上發表了一則與時尚雜誌《GQ》合作的專題「不要惹憲兵生氣」。標題照片為著鎮暴裝,手持圓盾、棍棒的憲兵居中,文章內容則為「電視上也常會出現憲兵鎮暴的身影。在任何一個民主國家都必須容忍贊成與反對勢力,也總是需要有憲兵防守民主的最後一道防線,阻抗非理性的暴動。」

武力反而加深對立
在民主化後退居二線的憲兵,理應深切反省過往以軍人鎮壓人民的歷史錯誤,落實轉型正義。即便從政府的角度來看,對民眾抗爭也應優先就其訴求進行回應,強調武力不僅無助公共溝通,反而會加深對立。但從這霸氣的標題、時尚的特寫照片看來,憲兵反而是視歷來的「戰績」為光榮傳統,自詡為「防守民主」。
若鎮暴是「防守民主」,那是誰在「攻擊民主」呢?日前立委顧立雄便質疑,警察歷來依《各級警察機關安全防護工作要點》,在民眾集會遊行時布置拒馬蛇籠,但該要點的目的卻是「防制敵人滲透破壞,確保內部安全。」反映的不僅是法規陳舊,也代表以抗爭民眾為「敵」的敵情概念,仍然留在警政體系心中。此外,去年在金門夏張會,民眾抗議引發衝突後,警政署不僅在保安警力演練中,罕見地動員民眾「扮演」抗議民眾,甚至與金門防衛指揮部簽訂支援協定,調動軍方進行聯合演練,再次將軍隊引入面對民眾的陳抗業務當中。
同樣的問題也發生在大學校園,最近才發生政大野火社在校內張貼228受難者傳單,被該校教官撕毀文宣。而每逢學生發起、參與大小抗爭,也經常看到教官出面干涉行動,或是事前事後情蒐學生、致電「關切」的身影。這背後未必每次都有上層授意,而是在軍事威權邏輯下,對抗爭學生抱持著敵情意識,依循心中的小警總,履行軍人職責而已。至於「敵人」的言論自由,本非軍人所需考量。
洪仲丘、野火社、違法搜索都僅是冰山之一角,若無法有意識的反省在武裝部隊的體制與教育中,以(執政者所不喜的)民為敵的敵情意識,根本性的清理軍事威權遺緒,劃清拒絕軍方與軍事邏輯介入的紅線,那麼,我們永遠不知道何時,會有人再次藉機動員國家權力的槍口,指向下一個本應被保護的「民人」。

*不信軍中公義喚不回/陳碧娥(黃媽媽、軍中人權促進會會長)

因為一份涉及軍方的所謂機密文件被民眾上網拍賣,憲兵未持搜索票搜索民宅而引起軒然大波,白色恐怖又重現了嗎?這些所謂的機密文件如何流落在外?本人認為軍方更應該調查和檢討的是,這些小兵接觸不到的機密文件到底是被哪些人攜出?
最近黃國章的命案,也出現了20年來從未見過的在軍艦上被虐的保防筆錄,誰知艦長居然在法庭上提出了一份當年被關在軍事監獄的目擊小兵自訴承認是杜撰而被以偽證審判的起訴書!這令人非常的震驚質疑和難以接受?為何家屬見不到的文件,艦長卻是隨意可得?
1995年黃國章在海軍南陽艦上離奇落海死亡一案,迄今已超過20年!這20年來,歷經不同政權輪替、多位立委關心、歷任國防部長宣稱的協助,一直到去年軍冤會移送黃國章案至高雄地檢署偵辦調查,至今仍然是真相不明!無人負責!
作為軍事冤案指標性案件,黃國章一案有太多疑點須重啟調查,然被告方卻仍以法律追訴時效為由,死抱當年有重重黑幕的軍事審判結果的金鐘罩來規避責任,繼續睜眼說瞎話!
就因為是冤案!而且有太多的冤案,去年行政院才會在社會壓力下成立軍冤會。1995年的黃國章案,到2013年的洪仲丘案,說明軍中不當管教以至致死事情持續在發生,台灣子弟當兵竟然要拿人頭去換!然而25萬人走上街頭畢竟還是撼動不了軍方體系,撼動不了政客利益,軍冤會成立期限只有一年,也無法律效力,以致辯方律師宣稱軍冤會作業要點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軍冤案無從昭雪!

家屬竟要不到真相
2007年我曾受邀韓國的軍中人權團體,知道當時韓國的「軍隊可疑死亡委員會」(Presidential Commission on Suspicious Deathes in the Military,PCSDM)是直屬總統的調查單位,有適用的特別法。另一個「國民苦衷處理委員會」(The Ombudsman of Korea)也是直屬總統的調查單位,包含軍事申訴部門(PCSDM結束後業務已納入此委員會)。當時我很讚佩,也非常感嘆台灣政府對軍冤案的態度,令家屬苦上加苦!台灣的政府、軍方、政治人物各自打著如意算盤,鎂光燈前說得漂亮,作作表面文章,事實上是家屬連要一個真相也要不到!
台灣話講「人在做天在看」、「舉頭三尺有神明」,一條人命難道主官完全不用負責嗎?申誡?不起訴?退伍後還能穩坐國防部高階後又急升退輔會處長,馮逸成(黃國章案發生時的上校艦長),你的心能安嗎?撞死人就算沒有過失也要負道義責任啊!
我為軍中人權奔走的路上,與軍方交手多年,也助過很多家屬,唯自己兒子的命案仍真相不明,你們能體會作為一個母親極深沉且長期的悲痛嗎?政黨又再次輪替,立委換一批人了,新政府是否能大破大立給眾多軍冤家屬真相?大家都睜著眼睛在看!不信公理喚不回!
針對民進黨總統蔡英文出席228事件紀念會時說,她執政後會成立「真相跟和解委員會」,落實修改和制訂相關法律,本人希望蔡主席能將軍中冤案一併比照,期待落實民主化過程中的轉型正義,讓所有軍中冤案能昭雪。

*越小的越不可觸/朱宥勳(作家、《秘密讀者》編輯委員)

憲兵買普洱茶一案經過數日延燒,事件的基本輪廓已經大致清晰了:基於某種至今都說不清楚的原因,政戰單位與憲兵單位合力以「買普洱茶」的名義,於二二八連假之前,強取魏姓民眾所持有的一批相關史料。從目前可見的監視器畫面來看,軍方至少出動了八名憲兵來跟魏先生「溝通」,因此雖然憲兵隊宣稱魏先生自願接受他們的調查,但可信度如何是可想而知的。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人們關切這件事的發展,強烈批判這類白色恐怖情境復辟的時候,台北市長柯文哲卻表示:「不需要把國軍打趴」,「唉!台灣沒有其他事可以做了嗎?」
柯文哲對民主政治的缺乏理解、以及思想上的保守性格,早就不是新聞了。但這次的事件不同於之前的性別議題或轉型正義之類的爭議,其實是與柯文哲如何崛起於政壇高度相關的。眾所周知,柯文哲之所以決定投身政治,是因為他在愛滋器捐案的爭議當中,遭受不公平的政治待遇。而在他參選之後,靠的也是「普通阿伯vs.黨國權貴」的形象對立,取得了多數民眾的支持,他所搬演的是一套「小人物的反擊」的腳本。因此,他對其他議題漠然,我們還可以理解為是思想上的限制;但對此一議題如此輕描淡寫,卻已近於過河拆橋、「忘恩負義」了,因為當初人們就是同情你遭遇到的壓迫而認同你的。
無論是柯文哲、國民黨還是這次的軍方,雖然都和我們一樣活在民主時代,卻似乎一直搞不清楚民主社會的基本運作邏輯。民主本質上是一種非常「雞婆」的政治形態,它預設了公民之間彼此具有同理心,把他人的痛苦當作自己的痛苦;如果能解決他人所面對的政治困境,那就能避免自己遇到一樣的情況。因此,你被政治迫害我會聲援你、我家房子被強拆你會來我這裡靜坐。

建立在同理心基礎
而在這種「同理心」的基礎上,衍生出一個重要的現象,那就是「越小的越不可觸」:越是不重要的人,你越不能隨便傷害;越是不重要的事,你越不能隨意管制。因為人們傾向於同理與自己相像的一般人(而不是達官貴人),也比較能夠想像日常小事受到限制的痛苦(為了國家,你可以徵召我去當兵;但絕大多數狀況,你都不能規定我今天晚上吃什麼)。而如果「有勢力的人」,包含政商媒體,如果膽敢對「小人小事」進行脅迫,人們的憤怒就會瞬間破表,這些能量反而會灌注到小人物身上,使之壯大起來。
如果上述圖像聽起來很熟悉,那是因為這個劇本在過去八年一直反覆上演,使得反對力量越來越壯大。柯文哲的愛滋器捐案就是一例。更經典的例子還有陳為廷和黃國昌之所以成名------前者轉貼了一則臉書截圖,後者「疑似」丟了菸蒂以及被誣指發動走路工開始的,他們的共通點,就是在當時是沒什麼名氣的一般人,卻被蔡衍明的媒體集團瘋狂追打。洪仲丘事件和這次的憲兵事件,則都是軍方對沒沒無名的普通人施以不當的壓迫爆發開來的。
這樣反覆幾年,就催生柯P神話和時代力量。
這些「欺負小人物」的舉動是很愚蠢的,因為它的反作用力,會在短時間內賦予小人物超乎常人的影響力。而因為這個原理當上了市長的柯文哲,若是真心覺得人們此刻對軍方的憤怒、對魏家的同情,是一件不值一提的無聊事的話,那就是一個重大的警訊了。民主政治建立在同理心之上,人們拱你出來,是因為相信你對我們的痛苦能夠感同身受。但如果你當上了官,卻始終沒有表現出人們期待的同理心,那是不可能長久擁有民意的支持的,就算你以亞斯伯格症當藉口。
現在,柯市長手上的亞斯伯格之盾或許還可以抵擋一陣子。但可以擋多久呢?

(蘋果日報)
--
*憲兵濫搜 高廣圻:若國防部有錯 我負責

憲兵濫搜案引發社會質疑,國防部長高廣圻昨繼續遭立委砲轟。民進黨立委鄭寶清質詢,出現如此離譜情事,高應負起責任,是否「辭職在所不惜?」高廣圻說,「若有疏失我負責,我政務官就可負責」、「只要證明國防部有錯,我會負起責任。」

鄭寶清痛批,高廣圻是否領導有問題,才會出現這麼離譜的事,他還指前總統陳水扁剛上任時發生八掌溪事件,和時任行政院副院長的游錫堃「有什麼關係?」但游還是負起政治責任下台,要高廣圻不要把責任推給正在偵辦案件的檢方。

高廣圻指出,「如我有疏失我負責,我是政務官,就可以負責,如果我有督導不周,我會向長官自請處分」。鄭追問,什麼時候負責?高說,待司法調查告段落。

國防部公布憲兵隊涉違法搜索案首波調職名單,政治作戰局保防安全處處長趙代川少將調任陸軍司令部委員,憲兵指揮部所屬台北憲兵隊隊長呂正芳上校調任憲兵指揮部諮議官,均自三月八日生效,國防部強調,完整的懲處名單,將在一週內完成提出。

對於趙代川、呂正芳兩人的上級長官包括政戰局長聞振國中將、憲兵指揮官許昌中將是否也要懲處?高廣圻說,會檢討行政責任,兩人是否有督導不周、或未落實督導之處,國防部將在一週的時間提報懲處狀況。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不滿意此答案,追問是否要對聞振國、許昌記過處分?高說,檢討行政疏失工作正在進行,會盡快處理。

親民黨立委陳怡潔批評,此次國軍作為如同釣魚、黑道一般,恐嚇單純的民眾,難道懲處層級到此為止就可交代?「是否該摘下幾顆星星?別拖累政府!」行政院長張善政答詢表示,懲處須視國防部決定,但將主管調離現職,是為了讓司法調查順利。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在記者會指出,立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已要求國防部在一週內完成行政程序調查,其他人員懲處,得要一步步、完成相關調查,簽奉核定,才能對外公布。

馬︰事件有缺失 不會放縱

對於憲兵涉違法搜索案,馬英九總統昨天表示,政府會把真相調查清楚,在這個案子中顯然有缺失,有錯就應該要懲罰,不會放縱此事,秉持著「毋枉毋縱、深入調查、發現真相、加以處理」四原則。但他也呼籲民眾應冷靜看待此事,勿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車內簽同意書? 查行車紀錄器

針對憲兵涉濫權及違法搜索案,台北地檢署昨以證人身分約談台北憲兵隊上校隊長呂正芳、軍事安全總隊上校主任汪世偉兩人,釐清軍方高層聯繫過程有無違反程序,檢方將兩人隔離訊問,訊後請回。據指出,檢方約談重點放在全案有無非法搜索、以及魏姓民眾簽署的自願受搜索同意書,是自願簽署或迫於無奈。

約談呂正芳等二人 追查高層涉案程度

至於軍方宣稱的全程錄影蒐證,結果卻沒有簽署「自願受搜索同意書」的關鍵錄影錄音,因此這部分必須傳訊多人,再綜合分析證詞來還原真相。台北地檢署前天已約談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台北憲兵隊及國防部政戰局保防安全處等九名軍士官。

此外,軍方宣稱當天載魏男返家,在車上讓魏男簽完「自願受搜索同意書」後,由魏男取出資料交付,魏男則稱不確定在哪裡簽下同意書,雙方在這部分證詞上,不少細節有差異;檢方已要求憲兵隊出具當天出勤車輛的行車紀錄器,釐清有無車內影像或聲音檔。

北檢昨天表示,承辦檢察官已前往台北憲兵隊,履勘當日載送魏男的車輛,另針對媒體播出魏男被憲兵隊出動三車八人,帶回其住處,以及軍方在新北市八里的某超商前欲交付一萬五千元等兩段的監視器畫面,檢方將一併釐清了解細節情況。

據悉,呂正芳、汪世偉兩人在隔離訊問時,針對軍方高層在搜索案聯繫過程的口徑一致,均稱今年二月十九日,軍事安全總隊接獲有人在網路上販賣國防機密文件等情資,因此,移交台北憲兵隊負責調查,至於偵搜方式則是軍方高層會商決議。檢方將兩人隔離訊問,訊後請回,兩人離去時不願透露庭訊內容。

*前檢察官:趙代川專抓共諜 這次大意失荊州

曾任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的律師胡原龍說,這次因憲兵違法搜查民宅而中箭落馬的國防部保防處長趙代川,是一位從基層做起的反情報工作將才,專抓共諜,近年連破多件共諜案。

誤判情資、小案大辦 搞出大烏龍

胡原龍表示,從這次「辦案」行動前是由趙代川的少將層級親自主持會議、現場動員十名軍憲的規格可以研判,軍方起初是以「追查共諜」方向辦案,趙極可能被「下面的人唬弄」誤判情資,小案大辦搞出大烏龍,大意失荊州。

胡原龍認為,「下面的人」也許是小案大報、好大喜功、績效壓力,偏偏情資解讀錯誤又誤判,或至少認為是立案前的重要情報蒐集,趙代川才會坐鎮指揮,煞有介事開會討論、大陣仗辦案,結果只查出三件過期文書,過程中又未遵守程序正義,失敗的結果,只能由帶頭的趙代川來扛。

胡原龍說,一萬五千元獎金也很奇怪,公務單位發放獎金,領受人都是簽領據,絕不會是簽切結書,切結書是附帶承諾條件、有對價關係的文書,「要簽切結書,就絕對不會是獎金」,國防部有必要拿出當初要給魏先生的文件,以及國防部簽核獎金的公文,以昭公信。胡建議軍方一次講清楚,犯錯就承認,該負責就負責,一直圓謊下去不是辦法,搞得整個形象賠進去,反情報工作也損兵折將,絕對不值得。

*查辦魏男 檢約談兩軍官

魏姓男子在網路買賣白色恐怖時期文件,被台北憲兵隊認定違法函送法辦,士林地檢署昨傳國防部政治作戰局保防安全處保密組上校參謀施生輝、專案組中校組長余明達,訊後請回,檢方目前考慮朝刑法的「洩漏或交付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方向偵辦。

施、余兩人應訊表示,發現魏男在網路上公然販售三份文件,懷疑屬機密文件,可能影響國家安全,有違法之虞,通報憲兵隊追辦。有關這三份文件,國防部前天說明,三份文件均已解密。

檢方調查,保防安全處保密組認為該文件不宜外流,交由專案組負責執行,接著通報台北憲兵隊,以買普洱茶為由將魏男約出,並取回文件,希望能扣案沒收。

辦案人員認為,保密組認定文件不宜外流的原因及文件性質為何,將是影響本案認定的關鍵,施生輝知悉整個認定過程,而余明達負責將文件追回,因而傳喚兩人到案。

據了解,檢方初步傾向以刑法一三二條第三項偵辦,即「非公務員洩漏或交付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實務上多用來處理洩漏標案底價或洩漏他人個資,若認定違法,可處一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再生.com」還有千份白色恐怖檔案 張揆:研議回收

當初將文件賣給魏姓民眾的古物網拍公司「再生.com」胡姓顧問自稱,手上還持有逾千份白色恐怖時期文件,對此,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昨在立法院質詢時要求,應動用國家力量收回,保存真相、平反冤案。行政院長張善政答詢表示,讓政府資料流落在外是不對的,政府檔案應予以保存,將研議回收檔案方式。

張揆強調,站在歷史角度,政府檔案都應予以保存,如後人要檢視,才有文件可參考。

胡顧問盼國防部主動連絡

胡姓顧問表示,他手上的千份白色恐怖文件,全購自跳蚤市場,文件的歷史時間橫跨四○年代至七○年代,因至今尚未完善整理,且擔心會有洩密問題,不便透露太多內容,僅透露包括前總統蔣經國親筆函、《自由中國》半月刊發行人雷震及陸軍名將孫立人等人的文件,以及「匪諜案」死刑犯檔案照等。

胡指出,公司初步篩選這批資料時,認為其中三份較不重要,也與其他資料不太相干,因此單獨拆賣給魏先生,過去也曾販售二二八史料給中研院,少部分資料販售給私人,此類交易行之有年,沒想到這次引發軒然大波,令人始料未及。

胡姓顧問直指軍方的調查流程正當性有待商榷,他秉持「民不與官鬥」的立場,盼望國防部主動、公開找他研議如何處理這批文件,他說:「我是個循規蹈矩的生意人,只希望不會惹禍上身。」

國防部回應指出,民眾如果持有早年的檔案資料,應交由檢警單位處理,國防部會配合清查與審認。

檔管局將了解是否政府流出

檔案管理局副局長陳海雄表示,已與胡姓顧問連絡上,檔管局會先去了解這些文件是否為政府流出的文件、是否已解密等;若仍是機密文件,相關公文機關為何會讓這些文件流出,將會被檢討;若胡姓顧問手上持有的是非政府文件,而是珍貴歷史史料,檔管局也有相關處理機制,比如捐贈、受託管理或是出價買入。

*學者:白色恐怖檔案 被拾荒者撿到

對於白色恐怖與二二八事件的重要檔案資料竟在外流傳,中研院台灣史研究所研究員許雪姬昨透露,當初她向古物商購買一批有關白色恐怖與二二八事件的機密檔案資料,總共二千多頁,資料之所以流向古物商,是因這些機密資料竟然是先被拾荒者撿到,後來才轉賣給古物商,早年軍方等人員自行攜出這些資料後,在相關人員過世後,其子孫因不知資料的重要性而予以丟棄。

許雪姬購自古物商

許雪姬指出,這個國家過去從未落實重要歷史檔案的制度化管理,包括哪些該列為機密、極機密等都未能做到,直到二○○一年十一月檔案管理局成立後才著手建檔。

曾陸續發表兩冊「保密局台灣站二二八史料彙編」的許雪姬說,她考慮就目前手中掌握的白色恐怖機密資料解讀彙整出新書,這些白色恐怖時期的檔案主要是當年國民黨滲透進入民社黨的資料,至於其他的二二八檔案也將持續彙整出書。

她呼籲當年情治與檢調單位等人員的家屬,手中仍保有白色恐怖等檔案資料者,主動捐出給國家,最好的方式則是由國家買回這些檔案,集中在檔案管理局或中研院相關的檔案館保存。

籲國家買回集中保存

二○○八年二月間,許雪姬接獲通知:「有批未曾公開的二二八檔案在坊間待售」,許雪姬回憶說,當初就有朋友建議她出面買下這批檔案,她於是前往了解,古物商拿出檔案文件給她看,當場開價一千萬元,除了二二八的資料,也有白色恐怖時期的檔案,她則說,這其中有很重要的資料,但是否購買,仍要與中研院討論,後來幾經殺價,價錢砍了好幾回,終於成交。

當年軍方人員自行攜出

許雪姬掌握的這批檔案顯示,當年國防部保密局藉由二二八事件打擊異己,進行派系鬥爭;曾參與檔案解讀研討的歷史學者陳儀深說,這批資料的重要性在於過去二二八的文獻呈現的是保密局台北站向當時南京政府的密報,而這批檔案則是由下而上,呈現各地佈建的情治人員向保密局台北站密報的資料。

許雪姬說,當年包括警總、調查局、憲兵隊與警察等人員有意或無意地自行攜出白色恐怖與二二八機密檔案,目前外流在民間的以白色恐怖檔案居多,這些檔案有必要由檔案管理局或中研院等政府單位集中保存。

*陳儀深:應有早年國民黨高官未爆彈

魏姓民眾在網路買賣白色恐怖時期文件,引發這次憲兵濫搜的風波,白色恐怖等機密資料為何外流民間?中研院近史所副研究員陳儀深昨指出,早年軍方警總系統等承辦人員涉及違法自行攜出不少白色恐怖及二二八事件的機密檔案,目前外流在民間的白色恐怖檔案,包括蔣介石前總統、當年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等人的檔案,其中應有涉及早年國民黨重要人物的未爆彈。

二二八基金會執行長廖繼斌也認為,當年警總保留不少二二八事件的機密檔案,但警總並未將這些檔案移交給相關單位,以致檔案外流民間。

陳儀深說,過去就有人向他兜售白色恐怖機密檔案,包括早年投入台灣黨外民主運動的蘇東啟案資料。

一九六一年九月十八日,雲林縣議員蘇東啟在議會以臨時動議案,提案「敦請總統特赦雷震」,獲全體議員支持通過,由於衝擊當時的國民黨政權,隔天凌晨,一群軍、憲、警到蘇東啟家,押走蘇東啟和他太太蘇洪月嬌,不過蘇東啟被逮捕的理由是因參與台獨組織。

陳儀深表示,他所看到民間兜售蘇東啟的檔案,主要是在描述後來蘇洪月嬌如何營救蘇東啟的過程,就把相關問題交由中研院處理。

他說,外流在民間的白色恐怖檔案,還包括蔣介石與彭孟緝的相關檔案,包括彭孟緝家屬試圖為彭平反,但相關的資料仍不足以替彭孟緝卸責。

追回檔案比究責更重要

陳儀深表示,這次憲兵搜索魏姓男子的住宅引發軒然大波,很可能是軍方鑑於目前外流在民間的白色恐怖資料,牽扯到軍方的「長官故舊」,因此軍方想要湮滅證據,而目前仍在民間的許多白色恐怖檔案資料,應還有涉及國民黨早年重要人物的未爆彈。

陳儀深說,雖然警總等人員自行攜出檔案有違法的問題,但目前「追回檔案比究責更重要!」

*機密未銷毀外流 檔管局:執行面疏失

民眾在網拍上販賣早期機密文件遭憲兵隊違法搜索,國防部檢視文件指出這三份文件應於民國八十四年就要銷毀;國發會檔案管理局副局長林秋燕昨指出,這應該是執行面的疏失,有關國家檔案文件的銷毀,無論是「檔案法」實施後、或是實施前的行政院文書及檔案管理辦法中,皆有明確規範及罰則。

檔管局副局長陳海雄表示,該局過去曾有幾波徵集二二八及戒嚴時期的檔案文件,目前這些文件都已被典藏在檔管局庫房內成為國家檔案,是永久保存,厚度約有三九三公尺(國家總檔案厚度達十七公里);陳海雄強調,這些文件全部都已解密,目錄也公開上網,可供民眾自由運用。

以台灣三大高樓的高度對比,新光摩天大樓約二四五公尺、高雄八五大樓約三四八公尺及台北一○一大樓約五○八公尺,二二八及戒嚴時期檔案厚度比新光摩天大樓還高,逼近八五大樓,也有台北一○一大樓的七成七高度。

林秋燕說,檔案法是在民國九十一年實施,在該法實施前,各機關檔案文件銷毀是依據行政院的文書及檔案管理辦法,需經機關或授權人的同意後才能進行銷毀;檔案法實施後,銷毀程序更為嚴格,政府機關不能決定自己能否銷毀檔案,必須先寫銷毀計畫、完成銷毀目錄,經過業務單位審核過後,送到上級機關,再由檔管局同意後才能執行檔案銷毀。

對於違反檔案銷毀規定的罰則,林秋燕說,檔案法第十三條規範,公務員於職務移交或離職時,應將其職務上掌管之檔案連同辦理移交,並應保持完整,不得隱匿、銷毀或藉故遺失;若違反第十三條,將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民眾持有早期機密文件是否觸法?林秋燕說,可能要看當初如何取得,這部分有賴調查單位釐清;若有政府文件流落到民間,檔管局訂有相關機制,可以接受民眾捐贈、受託保管,甚至可以收購。

*蘇嘉全:機密文件應公諸於世

憲兵涉違法搜索案引發軒然大波,立法院長蘇嘉全昨受訪時對相關單位提出呼籲說,「如果轉型是有正義,這些文件應該讓它公諸於世」,讓所有人民知道,過去這個國家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們的前輩是怎樣受到迫害,這樣才有和解的可能,否則互相猜忌永遠都會產生對立。

蘇嘉全指出,從這件事情可以看出,到底在二二八、白色恐怖的時代還有多少機密,這些機密是否應該解密、公告給社會,還是要把它銷毀?「解密時間一過就要銷毀,這些都是不負責的做法。」

銷毀是不負責的做法

蘇嘉全表示,事件發生後行政院也做了一些調查,我們希望不管是行政院還是總統府都要依法辦事,這個不只是處罰而已,也是對國防部做一個法治教育、人權教育,以免往後重蹈覆轍。

前考試院長姚嘉文昨參加基隆市二二八追思活動時表示,二二八事件還有很多真相未發掘出來,應把相關資料找出來好好研究,了解當年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立委顧立雄說,轉型正義的實現,就是紀念二二八、慰勉家屬的最好方式。

台灣二二八關懷總會理事長薛化元表示,二二八對很多家屬而言仍真相未明,未來基隆市文化局等相關單位,應加強碑文注釋、口述歷史出版等工作,也請立委要求政府單位在銷毀檔案程序上要更加謹慎。

*監委速立案調查

憲兵涉嫌非法搜民宅案,震驚台灣社會,國防部請監察院啟動行政調查後,監委高鳳仙、楊美鈴隨即立案調查。高鳳仙昨表示,當務之急就是保全資料,以利下一步的約詢,她將先調卷釐清軍方哪些人可能涉及違失,再確定約詢範圍,未來希望一次就能約詢完畢,避免國防部涉案官員串證。

高鳳仙啟動調查,並已委請監察院國防委員會主秘致電國防部,希望國防部提供給檢方的書面和影像資料,都要留一份副檔,以便監委可以調閱。

高鳳仙說,現在待國防部完成內部調查報告後,她就可以啟動相關調閱作業,等到調閱資料到達一定程度後,就可展開約詢動作。

不過,高鳳仙表示,約詢的動作希望能儘快,且希望一次就能夠約詢完畢,以避免國防部相關涉案官員串證。

由於還有民眾宣稱持有上千份白色恐怖時期文件,高鳳仙說,她未來會一併調查,了解為何有這麼多白色恐怖期間的文件流落在外。

*立委酸警總還魂

對於憲兵濫搜風波,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昨在立法院總質詢時痛批,這次出事的軍事安全總隊前身為「反情報總隊」,也是戒嚴時警備總司令部延伸而來,軍事安全總隊原任務是抓匪諜,後來僅能抓軍中狗屁倒灶的事,如今更抓老百姓開刀,根本是踐踏人權。

民進黨立委徐國勇質詢時建議,國防部應立即搜索北市議員李慶元,因李在政論節目公開表示,他也有類似文件。行政院長張善政回應,會請適當單位處理。徐國勇批評,國防部不把法務部、檢察官放在眼裡,看老百姓好欺負,怎不去搜索議員?國防部長高廣圻回應,內部會加強法治教育。

至於軍方偵辦此案時是否全程錄音錄影,憲兵指揮部參謀長馮毅稱全程都有,憲指部指揮官許昌則稱魏姓民眾簽署自願受搜索同意書的過程無錄音錄影,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質疑,沒有全程錄影怎會說「全程」?高廣圻解釋是「全程的定義不同!」羅揶揄,國防部的全程定義和社會都不同!

民進黨立委鄭寶清也質疑,魏姓民眾簽署自願受搜索同意書的地點「有三個版本」,外界質疑國防部說謊,也質疑國防部背後有「黑手」指揮。高廣圻強調,國防部沒有說謊,也沒有人可超越他指揮國防部。

*憲兵指揮官 送花給立委

憲兵濫搜爭議延燒,國防部前天兵分多路向立委說明事件經過,而民進黨立委趙天麟辦公室門口前天也出現一盆署名「憲兵指揮部中將指揮官許昌敬賀」的花籃。國防部長高廣圻昨對此表示,他第一次聽到,立法院長也說了不收禮,他會回去了解;行政院長張善政則表示「不見得好」。

趙天麟昨生日,但他表示,不認識許昌,也納悶為何許昌要送花籃,「應多花心思處理正事」。

*毀史者毀國

行政院長張善政昨天在國會允諾:要儘快將散落在民間的檔案回收,以妥善保存,展示了政務官的擔當,不過,還有另外一塊必須同步進行,那就是徹查政府內部是否有違法銷毀檔案的犯行,做到以儆效尤的目的,則這堂憲兵違搜課才算得上比較圓滿。

根據目前國防部所述,這次事發的三份文件,皆屬一九九五年核定要銷毀的資料,現行《檔案法》係於一九九九年底才制定公布、二○○二年施行,年輕民主國家在民主草創階段諸多不可逆轉的昧行,實在令人扼腕。也示警,亡羊補牢,刻不容緩。

《檔案法》不僅規範流落民間的檔案,在繳回後要移送國家檔案局保存,其十二條與十三條,更清楚交代了政府定期保存的檔案未逾法定保存年限或未依法定程序,是不可以銷毀的。即使要啟動銷毀程序,事前各機關必須制定銷毀計畫及銷毀的檔案目錄,送國家檔案局審核,同時也要經過電子儲存,才能銷毀。

同時,《檔案法》對於掌管檔案的公務員也有明確規定,必須在職務移交或離職時,完整的把手上所有的檔案連同辦理移交,不但不能隱匿,何況是銷毀。

一個上軌道的國家,如果切實依法行政,不但應該有前述基本法制認識,更必然知道犯法者是有罰則的,若有公務員明知不應銷毀的檔案而銷毀,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五萬元以下罰金。一旦被抓去關,退撫都會受到影響,至關重大,政府豈能不藉這個機會進行內部全面的教育?

追究銷毀責任,更重大的意義是,告知所有從事政治工作者,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以為銷毀檔案,就可以清除痕跡,這是毀史,同時等同毀國,無異是對人民的背叛,這樣的行為不僅要到此為止,現代國家要上溯過去的錯誤,即使已經時不我予,也要定出是非,為後世戒。

(自由時報)
--
*8憲兵強扣魏男機車押人 檢向電視台調畫面追查

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憲兵隊違法搜索案,昨天傳喚剛被調任憲兵指揮部諮議官的前台北憲兵隊長呂正芳、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上校主任汪世偉,由於魏姓民眾遭搜索案是由軍事安全總隊負責、憲兵隊負責執行,檢方因此傳喚呂、汪調查搜索當天過程,訊後均請回。

至於魏姓男子是否在憲兵車上簽下自願搜索同意書,檢方為釐清真相,昨天親自前往憲兵隊履勘辦案車輛,同時調取行車記錄器勘驗;另外,有電視台取得八名憲兵強扣魏男機車押人的監視畫面,檢方也相當重視,將向相關單位調閱監視畫面比對。

北檢為釐清全案有無濫權搜索,前天傳喚二月十九日到魏男住家扣押文件的台北憲兵隊少校調查官黃瑞明、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中校副主任吳居發等九名軍官,九人都供稱沒有違法搜索,檢方為調查決策執行過程,昨天再傳喚當天負責聯繫案件的指揮官呂正方與汪世偉,兩人也說沒有違法。

檢方目前已取得憲兵隊蒐證光碟、自願搜索同意書、簽發一萬五千元獎勵金卷宗,也向捷運公司及超商調取監視畫面,近日就會釐清。
--
魏姓男子上網拍賣白色恐怖時期資料,遭台北憲兵隊依「洩漏交付國家機密」與贓物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士檢昨天傳訊國防部政治作戰局保防安全處保密組上校參謀施生輝、專案組中校組長余明達作證,釐清三筆檔案資料如何認定是機密、贓物,近期也將傳魏到案說明。

*馬定調憲兵搜民宅案「有錯」 正式懲處一周內公布

馬英九總統昨天親自回應憲兵進入民宅調查案表示,此案顯有過當,「確實有少數軍人犯了錯,但也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他強調,政府會非常嚴肅面對此案,一定會對民眾做清楚交代。

馬總統昨天出席「和平與女性人權館」揭牌儀式時,有備而來的指出,發生憲兵進入民宅案後他即跟張揆密集通話,開會後決定處理原則:毋枉毋縱、深入調查、發現真相、加以處置。

總統說,憲兵是優秀的軍種,刑訴法也賦與司法警察身分,「但是在這案件,進入民宅調查民眾,顯然有過當之處。」他說,「確實有少數軍人犯了錯,」要根據比例原則負起責任,認錯改錯、接受懲處。

據了解,隨著馬總統定調「有錯」,顯示全案至少在行政責任方面「已無翻案空間」,也會有後續懲處,例如許昌及聞振國兩中將,雖因事前不知情不致調職,但督導不周之責難卸。
--
憲兵搜索民宅案引發爭議,國防部宣布將政戰局保防處長趙代川、台北憲兵隊長呂正芳調職。行政院長張善政與國防部長高廣圻都表示,這兩人因直接參與案情,因此暫時調離現職,讓司法調查能夠公允。至於正式的懲處,會在一周內公布。

高廣圻也說,本案已經移送台北地檢署以釐清真相,如果調查結果認為國防部有違法,「我會負起政務官的政治責任,國防部也會負起應負的責任」。

張善政指出,軍中人事是總統職權,行政院都尊重,國防部如何調整、懲處,是直接跟總統確認。因此自己周一的記者會上,不是對國防部命令、指示,用詞是尊重國防部與總統的職權。

至於魏姓民眾簽署自願受搜索書時,到底有沒有錄影?憲兵前天上午在國防部記者會中說有,下午卻證實沒有,因此飽遭媒體抨擊。媒體詢問前天上午也在記者會中「背書」的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羅紹和表示,「以發言人角度來看」,憲兵第一時間說法未盡周延,導致外界不同想法。

*張揆:外流的政府檔案 應速回收

媒體報導,約近千份白色恐怖文件流落市面。行政院長張善政昨天指出,他個人傾向政府檔案都應保存,可以電腦掃描儲存。至於外流的政府檔案應盡速回收,回收方式則還要再研議。

白色恐怖政府檔案外流,還引發憲兵上門搜索,立法院長蘇嘉全昨天質問張揆,「二二八及白色恐怖時期,到底還有多少機密?」、「為什麼這些機密解密時間一過,就要追回並銷毀?」

蘇嘉全表示,唯有公開真相,社會才有和解的可能,否則社會永遠存在對立,針對憲兵違法搜索事件,他希望總統與行政院要依法辦事,不只是進行處罰而已,必須對國防部相關人員,加強法治與人權教育,避免重蹈覆轍,同時,落實國家轉型正義。

*上萬匪諜判決書 網路早公開

魏姓民眾因上網拍賣白色恐怖文件遭憲兵搜索引發爭議,前年九月,文化部在前部長龍應台爭取下,「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將累積了一萬多件判決書卷宗,移交給文化部所屬人權博物館籌備處。上萬件判決書目錄已於網路公開,民眾可透過申請調閱電子檔案。

政府依據「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成立補償基金會,該基金會累積之卷宗(判決書),共計一萬零六十七件,是國內目前以政治受難者為核心,資料最為集中的白色恐怖官方文件。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主任王逸群表示,該基金會前年九月熄燈後,原本由國防部管轄的這批文件,在龍應台爭取下,轉由人權館籌備處承接。因為龍應台認為,這批文件是台灣重要的記憶,應該公開成為文化資產,讓「歷史見光」。

王逸群表示,判決書上有許多當年羅織的罪名、並非事實。家屬擔心判決書上網後,罪名會讓讀者誤解受難者,也對家屬造成二度傷害。衡量家屬態度,人權館改以申請的方式公開判決書。

中研院台史所教授許雪姬教授日前自曝自骨董商購得一批來自保密局的二二八史料,這骨董商,即昨天出面的再生公司胡姓顧問所蒐集檔案。

*讓憲兵濫搜 變成轉型正義推手

憲兵涉嫌違法搜索,被形容為「白色恐怖再現」,連日來行政部門怒責、徹查,未見護短,顯然國人都無法接受重回過去恣意濫權的年代。但除了懲處違法失職的官兵,搶救散落在外的昔日政治檔案同樣重要,不但有助歷史清理、還原更多真相,也可為落實轉型正義再補上一塊拼圖。

魏姓民眾上網購買白色恐怖時期文史資料,遭憲兵登門搜索,引起軒然大波。具有刑訴法「司法警察權」的憲兵雖並非不能對疑有犯罪展開必要偵查行為,但搜索權早已回歸法院,軍方的突兀行動不但荒腔走板,事後對外說明更愈描愈黑,充分暴露軍隊除「國家化」之外,更該致力現代化、法制化,尤其必須深化部隊人權觀念及法治教育。

更違反經驗法則的是,魏男在拍賣網站購買三份文件即遭搜索,但網拍公司自爆手上還有近一千份白色恐怖文件反而沒事,也難怪外界會怪罪軍方「拿大砲打小鳥」,只敢搜索小咖,不僅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也不符辦案比例原則。

但對軍方究責之餘,陸續曝光的政治文件外流,也讓國家處理檔案的漫不經心,暴露無遺。經歷前兩次政黨輪替,在政府資訊公開的現代思潮下,「國家機密保護法」及「檔案法」對於文件檔案的核密、解密、歸檔等,都有更完整規定;但對於立法施行前未及處理的資料,則有賴立委口中「歷史的拾荒者」協助,以及政府積極補救。

對於流落在外的政府檔案,如果尚在保密期間,自應依法處理;至於已經解密的文件,也該依規定完整保留並公開資訊,切不可銷毀了事。但不在政府手中的檔案,尚牽涉捐贈或購買才能取回,學者建議的「政治案件檔案法」即有必要列入民進黨研擬中的「轉型正義促進條例草案」,成為未來立法方向之一。如此,憲兵濫權搜索的憾事,才可能變成轉型正義的推手。

*讓憲兵濫搜 變成轉型正義推手

憲兵涉嫌違法搜索,被形容為「白色恐怖再現」,連日來行政部門怒責、徹查,未見護短,顯然國人都無法接受重回過去恣意濫權的年代。但除了懲處違法失職的官兵,搶救散落在外的昔日政治檔案同樣重要,不但有助歷史清理、還原更多真相,也可為落實轉型正義再補上一塊拼圖。

魏姓民眾上網購買白色恐怖時期文史資料,遭憲兵登門搜索,引起軒然大波。具有刑訴法「司法警察權」的憲兵雖並非不能對疑有犯罪展開必要偵查行為,但搜索權早已回歸法院,軍方的突兀行動不但荒腔走板,事後對外說明更愈描愈黑,充分暴露軍隊除「國家化」之外,更該致力現代化、法制化,尤其必須深化部隊人權觀念及法治教育。

更違反經驗法則的是,魏男在拍賣網站購買三份文件即遭搜索,但網拍公司自爆手上還有近一千份白色恐怖文件反而沒事,也難怪外界會怪罪軍方「拿大砲打小鳥」,只敢搜索小咖,不僅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也不符辦案比例原則。

但對軍方究責之餘,陸續曝光的政治文件外流,也讓國家處理檔案的漫不經心,暴露無遺。經歷前兩次政黨輪替,在政府資訊公開的現代思潮下,「國家機密保護法」及「檔案法」對於文件檔案的核密、解密、歸檔等,都有更完整規定;但對於立法施行前未及處理的資料,則有賴立委口中「歷史的拾荒者」協助,以及政府積極補救。

對於流落在外的政府檔案,如果尚在保密期間,自應依法處理;至於已經解密的文件,也該依規定完整保留並公開資訊,切不可銷毀了事。但不在政府手中的檔案,尚牽涉捐贈或購買才能取回,學者建議的「政治案件檔案法」即有必要列入民進黨研擬中的「轉型正義促進條例草案」,成為未來立法方向之一。如此,憲兵濫權搜索的憾事,才可能變成轉型正義的推手。

*國家檔案 逾保存年限才能銷毀

憲兵進入民宅搜索舊公文案越演越烈,國發會檔案局昨天表示,一般來說,國家檔案超過保存年限才能銷毀,而且要送到國家檔案局審核。不過,銷毀與文件機密與否沒有關係,主要看檔案是否有保存價值。

檔案局於九十年十一月成立,檔案法於九十一年實施。檔案局指出,如果像國防部所說的,是在八十四年核定銷毀,則是在檔案局成立之前。以前行政院秘書處也有制定「文書處理檔案管理手冊」,對於銷毀過程也有規定。

檔案局指出,大部分的國家檔案都還是紙本形式,銷毀方式需要化為碎紙、紙漿。銷毀工作由主管機關執行,且自行派人監毀,但是銷毀目錄需要保存下來。若是電子檔格式,則需要將裝置格式化或實體銷毀。

(聯合報)
--
*有無全程錄影 憲兵連國防部都唬

台北憲兵隊為搜查白色恐怖文件搜索民居、查扣文件,憲兵指揮部昨日向國防部匯報時,聲稱握有全程錄影蒐證,經得起考驗,但卻經不起檢調訊問「一戳就破」,其實要求民眾簽署自願搜索同意書時,並沒有錄影。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上午批評,憲兵第一時間說法未盡周延,導致外界不同想法。

國防部上午例行記者會,羅紹和表示,台北憲兵隊疑非法搜索民居扣查文件案,憲兵指揮部參謀長馮毅昨日在記者會公開指稱全程有錄影;國防部3月6日新聞稿也提及,過程中有進行錄影。

但羅紹和說,可能外界對全程的定義與看法不同,但他以一個國防部發言人角度來看,他覺得憲兵說法的確未盡周延,會衍生外界不同想法,國防部已要求憲兵指揮部對這種重大事件,定義要非常清楚,不要讓外界產生聯想與誤會的空間。

據了解,在國防部因應危機的專案會議中,憲兵指揮部一直聲稱握有此案全程蒐證影帶,過程絕無違法,經得起考驗,強調「從捷運站與民眾魏先生會面到進入民居過程都有錄影」。

因應憲指部的自信,國防部包括總政戰局,昨日因此選擇表態力挺,昨上午舉行臨時記者會,全體一致對外表達強硬立場。

不料,憲兵隊人員昨日至北檢應訊時,卻坦承將人帶上車簽署文件的畫面未錄,也讓首長在立法院外交與國防委員會面對詰問時,因此左支右絀。軍方高層對憲指部切割的心態,已表達不滿。

至於外界關切憲兵隊當時的錄影程序與內容,羅紹和表示,因檢察官已立案偵辦,國防部不宜再多做說明,「若我所說與調查有所落差,又會造成另一個問題」,現在全委由地檢署偵辦。

*銷毀文獻?張揆:個人傾向政府檔案都應保存

憲兵搜索民宅案,媒體報導市面上約有千份文件流通,行政院長張善政今天表示,國防部應該要去了解,畢竟是國家的檔案,流落在外就是不對。他個人傾向政府的檔案都應該要保存,可以掃描儲存到電腦,未來才有文件可參考。

張揆昨天表示,這些白色恐怖文獻「在20、30年前就應該銷毀」引發爭議。他今天答復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質詢時澄清,他之所以說銷毀,是依照機密文件處理辦法,但是也有其他公文書處理法方式,整體來說,從歷史角度,現在電腦容量很大,文件不需要銷毀,都可以長期保存。

國防部長高廣圻則說,依照國家檔案法規定,過了保密期還有過期文件,核定後可以銷毀。陳怡潔說,不論到底有沒有過期問題,白色恐怖時期真相如果沒有大白,白色恐怖就沒有結束的問題,所以文件應公開而不是銷毀。張揆則說,「這個我認同」。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詢問張揆,民眾聲稱販賣白色恐怖文件遭憲兵搜索,但網拍公司顧問和政治人物也都公開宣稱握有相關事件檔案,行政院應公開下令,要求國家檔案局把流落民間的檔案依照檔案法相關規定把檔案建檔造冊,以國家力量回收保存。

張善政表示,因牽涉到檢調的部分,技術上會檢討再設計出作法,怎麼回收要再研議。

*軍扣「機密」盼檢沒收 檢反問:違禁品嗎

士林地檢署偵辦新北市八里魏姓男子贓物、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案,上午傳喚國防部政戰局保防處余姓中校組長及施姓上校參謀作證,近日也將傳魏說明。

憲兵指這些檔案原是機密文件,卻流入拍賣網站,魏涉犯刑法贓物、國家機密保護法「洩漏或交付經依本法核定之國家機密」之罪。士林地檢署表示,上周三憲兵因決定從司法途徑解決,曾訊問檢方法律問題,並希望能沒收這些檔案。不過,檢方指出,相關文件是在1970年代產製,已逾保密期限,是否仍屬國家機密,不無疑問。此外,持有贓物應是在竊盜、侵占等行為之後,魏是否知悉這些檔案是贓物,也待釐清。

檢方指出,當時憲兵未告知檢察官偵辦此案手法,也沒講事後給1萬5千元「獎金」。憲兵稱調查過程有錄影,但讓魏簽自願受搜索同意書時,因為「在車上」沒有錄影,成為被非議的關鍵。

軍方扣押的這3筆檔案與早年白色恐怖、台獨活動檢舉案有關,軍方希望檢察官能沒收,但檢方也反問「這些檔案是違禁品?供犯罪所用?還是依法沒收之物?」憲兵語塞。

國家機密保護法2003年修訂,這些檔案是絕對機密、極機密或機密等級,必須重新認定;但因文件年代久遠,事實上都應已解密。

一名法界人士表示,如果軍方發現應銷毀的檔案外流,認為檔案至少是「國家文件」的話,應透過所有物返還請求訴訟解決,不能逕自扣押。但也有人認為這些文件不可能是國防部「拍賣」或沒銷毀就流入市面,「文件怎來的?」魏在購買時難到沒疑惑,即便魏獲不起訴,檔案該不該歸還給他,也是難題。

*握上千白色恐怖文件 胡顧問:國防部快聯絡我

憲兵搜索魏姓男子收藏白色恐怖時期文件引起爭議,傳出提供文件的是來自「再生」網域公司,該公司胡姓顧問接受媒體訪問時曾透露收藏近千份文件,胡上午表示,看見魏被搜索,引起軒然大波,自己也很不安,感到恐慌, 希望軍方能主動來找他。

胡的公司位於台北市忠孝東路六段,拍賣文物、字畫、藝品、珠寶,走進店內可見標示「清代櫸木供座」、「民初白瓷一品官夫人」字樣的古董,還掛有水墨、書法等大批字畫,起標價動輒數萬元;店面經營約10年,透過官方網站及拍賣網站標售商品。

胡說,他的「機密」文件來源有三,一是他四處收購,一是收藏家賣給他的,另外有些在跳蚤市場就可買到,但他未清楚說明去哪買。

胡姓顧問指出,對於憲兵搜索魏姓男子住家,他認為軍方的作法,可能是基於魏男沒有店面,才會搜索他的住家。
--
憲兵為了3份過期白色恐怖時期文件,大動作派出近10名憲兵隊人員誘騙出持有民眾,實施無票搜索,遭到撻伐。面對昨日有人聲稱握有千份類似文件,要國防部聯繫處理,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上午呼籲持有文件者,請將資料交付檢警單位,台北地檢署已針對相關案件在偵辦,這是最正確、周延、最不會衍生爭議的作法。

針對有拍賣網站顧問聲稱持有上千份類似白色恐怖文件,想與國防部聯繫,羅紹和表示,此事昨日深夜有媒體聯繫他,指稱再生.COM網拍公司顧問聲稱有千份文件,而據今天平面媒體所攝照片與內容,或許對方真持有文件。

但羅紹和表示,當年40到60年代的文件,產製單位不是只有國防部,還有其他部會,他不曉得這千餘份文件是否都與國防部有關,與國防部無關的,他無法作任何處理。

*馬促查真相 國防部:一周內完成調查

處理憲兵進入民宅搜索案,國防部上午宣布保防安全處長趙代川、台北憲兵隊長呂正芳調離現職接受調查;馬英九總統上午表示,憲兵進入民宅調查民眾,顯有過當之處,要求調查真相,也呼籲民眾勿因極少數軍人犯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趙代川調任陸軍司令部委員、呂正芳調任憲兵指揮部諮議官,靜候司法單位調查;國防部長高廣圻上午表示,兩人是直接參與案情,因此調離現職,接受司法調查;媒體追問當事人魏先生所簽自願受搜索同意書到底在哪裡簽的?高廣圻說,是到魏姓民眾家之前在車上簽的。

至於負責督導的政戰局長聞振國與憲兵指揮官許昌是否負連帶責任?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說,一周內完成行政調查。

馬總統上午表示,針對憲兵進入民宅調查案件,毋枉毋縱,深入調查,發現真相,然後要加以處置;憲兵是非常優秀的軍種,具有司法警察的身分,這是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的,所以可以調查犯罪。

但馬總統也說,此案憲兵進入民宅調查民眾,顯然有過當之處,要求把真相調查清楚,有犯錯就要改錯,避免以後再犯錯,另一方面也呼籲民眾,要冷靜看待這件事情。

馬總統說,每當災難發生,國軍都在第一時間無怨無悔,不眠不休地投入救災,希望民眾也能從這個角度,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這個事情政府會嚴肅面對,一定會對社會大眾做個清楚的交代。

羅紹和表示,後續是否有其他人員懲處,國防部將根據台北地檢署調查、未來監委立案調查結果,總督察長與政風處成立專案小組調查,確認相關單位人員是否涉及行政違失;若涉違失,將依權責檢討懲處,法律責任則須由院檢釐清。

*銷毀不是燒掉 水銷是打成紙漿

根據國軍保密教則與國軍檔案管理手冊規定,所謂「銷毀」,並不是燒掉,而是由國軍各單位自已以碎紙機先行處理,再送交簽約的紙廠進行「水銷」,將碎紙打成紙漿,作為再生紙的材料,早年國防部與警備總部是與昔日的士林紙廠處理。

屆期的機密檔案,要先辦理機密等級註銷後,才能銷毀,涉及軍事機密、國防秘密者得在辦理機密等級註銷後,隨即依規定銷毀。

(聯合晚報)
--
*憲兵違法搜索案 移北檢調查

憲兵濫權搜索案,軍方昨發布一少將、一上校調職令。國防部表示,政治作戰局保防安全處長趙代川少將調陸軍司令部委員,憲指部所屬台北憲兵隊長呂正芳上校調憲指部諮議官。

國防部指出,趙代川、呂正芳因辦理魏姓民眾於雅虎奇摩拍賣網公開販售「白色恐怖─國防部檢舉機密文件」案,因查搜作業程序未臻周延,肇生爭議,全案移請台北地檢署調查中。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表示,趙代川是辦理魏姓民眾業務主管,而呂正芳是整個行動指揮作業主管,因此先將2人調職靜候調查,其他人員懲處在完成相關調查,會在周內對外公布。

此外,北檢昨以證人身分傳喚呂正芳、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上校主任汪世偉,並隔離訊問,檢方親赴憲兵隊調取當天載送魏車輛內行車紀錄器,初步勘驗未發現對話錄音。

士林地檢署偵昨則傳喚國防部政治作戰局保防安全處保密組上校參謀施生輝,和專案組中校組長余明達到案說明,其中施負責認定文件機密等級,藉此釐清3份文件時效和是否已解密。訊後均請回。

據知,呂正芳證稱,2月19日,軍事安全總隊因在網路發現魏姓民眾標售「白色恐怖相關文獻」,認涉不法,呈國防部保防處,保防處長趙代川當天即召集保防處、安全總隊、憲兵開會。

呂稱,憲兵雖在會中曾建議蒐集完整相關資料後再展開偵辦,但因安全總隊已獲保防處同意,先以購買普洱茶名義約好魏姓民眾當天見面,憲兵是配合執行。

他指出,憲兵到捷運蘆洲站時,2名佯裝買家安全總隊人員已在場;憲兵向魏表明司法警察身分,並在車上向魏提出自願搜索同意書,車上只有憲兵,無安全總隊人員。

檢察官昨也親赴憲兵隊履勘當天載送魏的車輛,調取車上行車紀錄器,但據悉,未發現雙方對話錄音。

(中國時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