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期病人拔管 走得更有尊嚴 意識不清由親屬簽同意書 健保卡註記具效力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安寧緩和
醫療條例》修正案,意識不清的末期病患,可由最近親屬提出拔管等終止心肺復甦術同意書,不再延長病人痛苦,也解除家屬負擔。此外,健保IC卡中的安寧緩和
醫療註記,可視為正本,同樣具法律效力。病患家屬認為修法可讓病患走得更有尊嚴,醫界普遍肯定這是進步的修法,但咸認為在施行細則出來前,很難執行。
心肺復甦術是指對病患施予氣管內插管、體外心臟按摩、急救藥物注射、心臟電擊、心臟人工調頻、人工呼吸等救治行為。依現行法,醫師確診為末期病患,意識清醒
當事人可預簽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若病患意識不清,家屬可代為同意,但一經醫師使用插管等維生系統後,就無法中斷,這樣的急救行為,很可能延長病人痛苦。
修法後,未簽同意書的意識不清末期病患,可經醫療委任代理人或病人的配偶、成人子女、成人孫子女、父母等一致共同簽署終止或撤除心肺復甦術同意書,並經該
醫療機構的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就能終止。
醫界憂難執行
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說,此法已九年沒修,大家是先咬緊牙
關、有「先過再說」的共識,但修正案「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因為難執行,如要家屬一致同意,「萬一有家屬在國外,是否要用傳真、寄存證信函才算數?」
而且目前醫學倫理委員會每月開一次會,若要經委員會同意,「裝葉克膜的病人不是要放到長蛆嗎?」他認為三讀通過只是先營造討論風氣,到時要再開公聽會訂出
施行細則,才有辦法執行。
由誰拔管未定
林口長庚醫院急重症神經外科主任吳杰才指出,維生系統醫療技術進步很多,有些病人急救後,只靠機器維持某一種功能如心跳,但其他器官功能都沒跟上,通過修正案是「往前走一步」,但還是很難執行,例如屆時是要由醫師或家屬拔管還要再討論。
安
寧照顧基金會執行長張嘉芳也說,通過修正案是一個進步,但民眾現在就可簽署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無須日後待家屬決定是否撤除呼吸器。曾照顧長年臥病在床父
親的林鑫龍說,父親過世前一年意識已不清楚,只是靠維生器活命,「修法可以讓病患走得更有尊嚴。」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認為,在社會成熟下,訂出大家可接
受的修正案,讓本來無法救也不能撤除呼吸器者的家屬,有機會選擇是否要幫其撤除維生系統。
此外,目前僅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具法律效力,當事人若未
隨身攜帶,或病危時無法出示,醫師為救人,第一時間施予心肺復甦術,往往與病人意願不符。因此,修法新增健保IC卡中的安寧緩和醫療意願註記視為正本,具
法律效令。但若註記與病患臨床明示意願不同時,仍以當場明示的意願為主。
3萬人已註記
國民黨立委侯彩鳳說,未修法前,常發生家屬飲恨、病人不得善終、國庫無為浪費的遺憾,修正通過後,可維護病人善終尊嚴也讓家人鬆口氣;且健保IC卡中的安寧醫療註記可視為正本,讓目前完成註記的三萬多名民眾馬上可適用。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案重點
★健保卡註記安寧緩和意願,效力視同意願書正本。
★若已施行心肺復甦術(包含氣管插管、體外心臟按摩、心臟電擊、急救藥物注射、人工呼吸等),意識昏迷又未預立意願書者,由配偶、成人子女、成人孫子女、父母一致同意,並經該醫療機構的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方可終止生命。
★醫學倫理委員會應由醫學、倫理、法律專家及社會人士組成,其中倫理、法律專家及社會人士不得少於1/3。
註:
★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必須經由醫師診斷為末期病人。有意者須簽署意願書;未成年人簽署時,需法定代理人同意。
★索取拒絕心肺復甦術意願書,可洽詢台灣安寧照顧協會:(02)2808-1585或上網:http://www.tho.org.tw
報你知
加工安樂死 安寧自然死
衛生署雙和醫院副院長、放射腫瘤科醫師賴允亮解釋,安樂死是不應該死,但用特殊人工方法來縮短生命,像是在病人心臟注射毒藥以結束生命;安寧緩和醫療則是一種自然死,也就是經過醫師嚴格判斷,對本來就要死亡的病人,不用人工方法來延長瀕死期,如移除呼吸器以減少其痛苦。
家屬認同 憶兒痛苦說:「好累好想走」
立
法院昨三讀修正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意識不清末期患者經家屬同意可拔管,曾經歷兒子急救煎熬的家屬歐玲君對此「樂觀其成」。她傷心回憶,兒子急救
後,用唇語向她說:「媽媽,我好累!我想走!」她認為,如果這項法案二、三年前就通過,她們夫婦倆可不用為了兒子身陷痛苦的醫療行為而掙扎。
減少病人及家屬負擔
歐
玲君的兒子是黏多醣寶寶,兩年前、兒子十歲時昏迷住院,當時醫生急救時進行插管治療,兒子還因此一度喪失意識,夫婦倆每次看到兒子身上因插管造成的傷痛,
相當心痛和掙扎,期間兒子居然醒過來,讓他們非常驚喜,但也只維持兩個多月,「我兒子因為身上插管無法言語,後來他用唇語向我說:『媽媽,我好累!我想
走!』」三天後,兒子因癲癇發作,他們夫婦決定放棄急救,讓孩子安詳地走。
回想過去兒子身陷痛苦的醫療行為,歐玲君認為,如果有完整規劃,醫師方面有法可循,也有保障,病人家屬也比較不會有那麼多的內外衝突。她說:「尊重生命最後的尊嚴,減少病人無謂的痛苦,對病人、對家屬、對醫生、對社會,都是新的選擇。」
3要件把關 有醫師不願當劊子手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案規定,要撤除維生系統須通過三關卡,包含二名醫師判定、近親家屬一致同意,加上醫學倫理委員會通過。安寧緩和醫學會創會理事長、衛生署雙和醫院副院長賴允亮認為,這些條件「很謹慎」,並未太嚴格或把關不夠,但將來執行時須有更多彈性。
賴允亮說,修正案還須有配套措施才能執行,如須等醫學倫理委員會通過,才能拔除維生系統,會議可能要排到下周甚至下月,恐得拖很久,未來可能要調整程序,如可在幾小時內就開會討論,或經數名委員通過即可,實施應更具彈性。
接受度有待考驗
衛
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說,安寧緩和醫療目的是要讓末期病人「得到善終機會」,修正案提出要近親家屬一致通過等條件,是現今社會最能接受的方式,畢竟仍有醫師
認為撤除呼吸器是劊子手,部分民眾對安寧緩和醫療也有歧見,以為是安樂死,等大家更能接受這觀念後,可討論現行條件是否過於嚴苛、提出更進一步法案。
賴允亮則認為,將來仍應由醫師執行拔管,雖然很多醫師不願當劊子手,但為末期病人拔管是解除其痛苦,「是榮譽,不是劊子手。」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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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期病人昏迷 家屬同意可拔管
不讓臨終成為痛苦的延續,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案,日後已插管的末期病人意識不清時,可由最近親屬提出終止施行心肺復甦術要求,經醫學倫理委員會通過後,即可拔管,停止救治。
同時,健保IC卡中的安寧緩和醫療意願註記,可視為意願書正本,與意願書同具效力。截至去年一月止,已完成註記的三萬四六一○人將可立即適用。
依現行條例規定,病人在進行插管治療前,家屬可決定做或不做;一旦插管,除非家屬能提出證據證明病人在意識不清前,曾表達不接受插管等心肺復甦術,否則醫師不能終止或撤除心肺復甦術。
新法讓「安寧死」規定更加明確,但有意願執行安寧死的病人,必須先由兩位醫師診斷為不可治癒末期病人,且病人須自行簽署意願書,若已昏迷,則由最近親屬出具同意書代替。
所謂的最近親屬,依序為配偶、成年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曾祖父母或三親等旁系血親及一親等直系姻親。
最後還要由醫院的醫學倫理委員會召開審查會,審查會必須包含醫學、倫理、法律專家及社會人士,其中倫理、法律專家及社會人士的比率,不得少於三分之一;通過審查後,才能終止或撤除心肺復甦術。
提案立委侯彩鳳認為此法修正後,可避免每年十萬餘末期病人得不到善終所成的悲劇。立委陳根德說,為讓末期病人安詳尊嚴地善終,同時不要造成家屬痛苦,修正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對家屬、病人、醫師都好」。
健保IC卡在二○○六年七月增列安寧緩和意願註記後,至今有六萬多人簽署安寧緩和意願書,超過三萬人健保IC卡已註記。但有些末期病人送醫時,因未帶健保IC卡或無法出示意願書,醫師在有疑慮下,仍進行救治。
想安寧拔管 趁健康先簽意願書
立法院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部分醫師認為,「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有急診專科醫師直言,「急救是為了救人,要我們拔管真的很難」。
醫界調查,國內約有七千位病人躺在呼吸加護病房,其中只有三成能回應家屬的呼喊,七成只剩一口氣。「有意識」是指可以點頭、眨眼、握手或說話來回應外界。
壢新醫院副院長吳清平說,若加上使用氣管、鼻胃管和尿管的「三管」病人,不只七千這個數。「其實在呼吸照護病房的病人、家屬,都很可憐,」吳清平說,病人雖仍有一口氣,但一動也不動,醫師和家屬都不敢拔管,怕被說成「加工謀殺」。
對於立法院通過末期病人得由近親等人決定拔管,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說:「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臨床執行起來雖仍有困難,但至少可提醒健康人趕快去簽安寧緩和意願書。
長
庚大學外科教授林萍章指出,臨床收治罹癌等重症病患時,有時會選擇先告知家屬,沒直接讓病患知道;一旦病患病重昏迷後,新修法方向又同意讓家屬可以主張拔
管;如此一來,可能導致病患本身至拔管死亡時,完全沒有自主、知曉的機會,反而誘導醫師只和家屬接觸,病患更失去自主權。
「末期病人要怎麼定義?」馬偕醫院急診專科醫師張國頌也質疑。
與實務更扞格不入的是,現階段醫院倫理委員會並非天天開會,張國頌擔心,若醫師認定為末期患者,近親也達成共識要拔管,醫學倫理委員會卻不可能隨時待命,恐引來家屬抱怨。
柯文哲建議,衛生署應儘快開公聽會,討論實施細節,包括怎樣才算末期病人?倫理委員會如何表決才算通過?都有待討論。
現行插了管卻不能拔管,拔管可能違法,但家屬又想拔管時,柯文哲說,常見的做法是簽「病危自動出院」,讓家屬帶回家自己拔,家屬不敢拔的話,「就由救護車司機拔,然後給三千元紅包」。
柯文哲觀察,台北因為公寓多,重症加護病房病人返家嚥氣不方便,只有四成家屬會簽病危自動出院,但像雲林縣醫療院所可達九成,曾有病人只剩一口氣,繼續用葉克膜(體外維生系統),「結果身體長蛆。」
胸前刺「不急救」… 不算數
立法修法看似讓末期昏迷病人的拔管問題有了解決的方法,但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說,新條文除了醫師專業診斷,還需配偶、成人子女、孫子女及父母等最近親屬一致同意,就算親屬眾多或在海外,也要全部簽署才行。
石崇良認為,「這是給末期病人第三次善終的機會」。第一次是健康時預立意願書,一旦錯過,在醫師評估急救無效,最近親屬簽同意書,也能避免不必要的急救。這次修法,還賦予健保卡註記的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效力等同意願書的正本。
若在胸前刺上拒絕DNR(死亡前不要急救),這樣算不算數?醫事處表示,要簽意願書才算數,而且意願書還要掃描存檔在中央主管機關資料庫;簽後反悔,也要以書面撤回,才能廢止健保卡註記。
若末期患者最近親屬眾多、散居海外,甚至失聯多年該怎麼辦?石崇良說,原則上所有人同意才能執行,同意的形式,會在施行細節裡進一步訂定。
對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的表決方式,石崇良說,未來也會進一步在施行細則裡規定。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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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寧制度化 病人自主計畫臨終醫療
立法院今天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讓安寧臨終更制度化。長期推動臨終緩和醫療的安寧照護基金會表示,法令中規定的終止心肺復甦條件實為嚴苛,實際上並不容易執行;但畢竟,修正案已讓法令開了一個窗口,讓更多末期病人得以走得更有尊嚴,值得欣慰。
安寧照護基金會執行長張嘉芳表示,今天法令通過的條件,在臨床上執行有一定的困難,因為光讓末期病人的父母、配偶、子女要意見相同,簽下「終止心肺復甦術同意書」,就會讓親屬感到莫大壓力,病房間的爭執不斷,對親屬病人都是折磨。
而不少醫師也不願意決定患者的未來,親屬也不想承擔家人生命消逝的責任,在此狀況下,要如何真正終止末期病人的心肺復甦?實務操作仍有許多困難。
但張嘉芳說,過去因為於法無據,許多已經邁向死亡的末期病人,還是得無止盡的救治、插管、急救,現在至少有明確的法令為依歸,可讓許多末期病人與家屬減少不必要的醫療處置與心理上的痛苦。
基金會認為,未來應推動病人自行預立醫療自主計畫。張嘉芳說,一個好的臨終照顧不僅是「急救」而已,應該包含整個臨終前的治療方式;因此,應該推動讓患者在有意識時,清楚表達意願,哪些治療與急救的項目要做、哪些不做,讓病患自己決定。
這樣一來,不僅可讓末期病人得到醫療上應有的照顧,在人生最後階段也可以有尊嚴的走,減少患者與家屬的彼此折磨。
醫界看安寧條例:沒細則 難推動
立
法院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醫界認為,這是保障人權,病人對醫療自主權的一大進步,且可降低無效醫療。不過,台大創傷醫學部主任柯
文哲坦言,由於法令條件限制嚴格,而且目前國內僅五萬多人簽署「安寧緩和醫療意願註記」,多數人因未事前註記,要拔管前,仍有重重嚴格條件,因此新法對現
況的幫助有限,修法成果只是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柯文哲指出,依照修正草案,除非患者已簽署「安寧緩和醫療意願註記」,否則醫師拔除末期病人的維生系統時,必須獲得病人至親親屬的同意,才能算數。但如病人有子女在國外,一時之間,找不到人,該如何解決?如果海外簽名傳真或是電話口頭同意,又算不算數呢?
另外,醫師撤除心肺復甦系統時,還必須獲得醫院倫理委員會的同意,但目前各大醫院倫理委員會平均每個月開一次會,對於臨終患者來說,根本緩不濟急。
柯文哲強調,現在有了法源,但衛生署尚未制訂相關施行細則,就臨床醫師來看,缺了施行細則,這法根本推不動。例如最基本的「末期病人」,從修正案條文來看,就沒有明確定義。
儘管如此,雙和醫院副院長賴允亮認為,此項修正案通過,代表國內邁進醫療改革的新契機,除了保障人權,還可以伸張病人對於自身醫療的自主權。
賴允亮強調,包括腫瘤病房、加護病房等科別醫師都經常面臨內心的重大衝突,明明知道給予什麼樣的醫療處置,對病人最好,但因部分家屬反對,所以只好提供無效醫療,反而讓病患臨終前承受極大的痛苦。
署立南投醫院放射腫瘤科主任翁益強也說,就目前現況來說,如果病人事先沒有簽署同意書,即使急救、插管沒有意義,又明知救不回來,也幾乎沒有機會拔管,醫師還是必須一直插管,直到患者死亡為止。
肯定聲音:修正案已是一大進步
但修正案通過後,給了病人另一個補救管道,儘管程序相當複雜,需要家屬同意、醫師評估以及醫院倫理委員會同意,才能幫病人拔管,但這已經是一大進步。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強調,修正草案是提供末期病人的第三次善終機會。第一次是病人本身事先簽署了拒絕急救同意書,第二次是家屬出具拒絕急救的同意書。依照原本法規,如果錯失了這兩次機會,病人只要一插管,就必須等到死亡那一刻,才能拔管。
石崇良強調,未來只要家屬同意、醫師評估、倫理委員會決議,就可以撤除病人的維生系統,對於許多病人及家屬來說,無疑也是一種解脫。
安寧條例三讀 細節付之闕如
為求一個善終,真的有這麼難嗎?急重症患者一旦插管,就得等到死亡,才能拔除維生系統,這點早被醫界及人權團體所詬病批評。儘管立法院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但實際查閱相關細節,卻發現想要善終,仍是充滿障礙與困難。
僅3萬人簽安寧醫療意願
衛生署統計,目前國內簽署「安寧緩和醫療意願註記」只有三萬多人,但每年死亡的有十幾萬人,大部分急重症患者都沒有事先簽署,未在健保卡上註記,萬一發生不幸,仍要經家屬同意放棄急救、醫院倫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等嚴苛條件,幾乎很難善終。
許多人將善終視為人生的福份,但修正草案中仍預留重重障礙、關卡。例如,病人如果想拔管,首先得取得父母、配偶及子女等三方的同意,其中只要有一人反對,就無法拔管。
標準嚴苛 善終仍有關卡
衛生署訂出嚴格的標準,目的在於防範醫療糾紛,但過於嚴苛的標準,還是讓善終成為遙不可及的夢想。子女如在國外 ,臨時無法聯繫上,如何解決?如果為了爭奪遺產,不孝子女不肯簽字,讓老父老母在病床上苟延殘喘,這又該怎麼辦?
儘管衛生署認為這是國人醫療改革的一大步,提供每個人第三次求取善終的機會。但似乎為德不卒,因為只要牽涉到遺產或親情等問題,就可能出現太多的變數。
平心而論,求個善終,應是人類最卑微的請求,但現實生活中,卻有許多人身上插滿管,一心求死,卻仍痛苦活著。政府不應以今天的修法成果為滿足,更應突破限制,讓更多人免除許多不必要的阻礙,身後一路好走。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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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寧死立法 家屬可決定拔管
歷經社會輿論多年來討論,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案,明訂瀕死且意識不清的病人被診斷為「末期病人」,經親屬一致簽署「終止心肺復甦術同意書」,再由醫學倫理委員會認可後,醫師可進行拔管、終止生命,讓安寧臨終邁向「預防受苦」的一大步。
本次修法賦予家屬擁有讓瀕死患者「一路好走」的權力。引發關注的是,《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定義的「末期病人」指的是罹患嚴重不可治癒的傷病,且近期內(一
般醫學認知為半年)可能死亡的患者。因此法案不能引申到「生命跡象穩定」植物人身上,而限於短期內死亡率極高的患者。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指出,許多病危患者藉各式心肺復甦術維持生命,但許多人儘管活著,卻已失去意識,所有插管、開洞不僅延長痛苦及瀕死過程,看在家人眼中又是何等殘忍。部分醫師不忍心,都會偷偷暗示家屬「可以把人帶回去」,就是變相暫停心肺復甦術。
提案的國民黨立委侯彩鳳也認為,許多重視醫學倫理的國家如美、加都已實施「終止心肺復甦術」多年,台灣卻限制病人只要一經插管,除非本人同意,否則誰都不得決定生命該如何結束,完全與世界衛生組織提出的「預防受苦」精神背道而馳。
昨日修法明訂,病人在兩位相關專科醫師診斷為末期病人後,再由醫療委任代理人或配偶、成人子女及孫子女、父母共同簽署終止心肺復甦術同意書,並經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醫師就能在法律保障下停止急救。但這一切都不得違背病人昏迷前的意願。
衛生署表示,將針對海外、不在身旁親屬如何表達意見、醫學倫理委員會人數等細節,盡快訂出施行細則。若末期患者有親人在海外,無法簽署同意書,可透過傳真
書面表示同意、或透過視訊表達意見。資料送交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委員人數、採多數決或共識決,都需要進一步規範。
幫末期病人好走 醫師需再教育
立法院修正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法令規定的門檻其實相當嚴苛,還沒執行,醫界已吵翻天。這個修正案對末期病人的善終權是一個進步,但國內不少觀念仍待釐清。
對於醫師不想當「劊子手」的觀念,台灣安寧緩和護理學會理事長趙可式直斥,這些醫師觀念太落伍了,應該好好再教育。
安寧療護觀念一直有四大迷思被混淆。第一,大家把「殺人」和允許末期病人「安寧死」混為一談,醫師頂著救人天職這個大帽子,不肯也不敢放手,所以六、七成
加護病房末期病患死亡當天還在抽血、照X光;已簽署放棄心肺復甦術急救的患者還在洗腎、用葉克膜維生,形成嚴重的無效醫療。
第二,「延長死亡」不等於「延長生命」,末期病人走到人生終點,即使用呼吸器、打強心針急救,或可稍稍延後死亡,但他們要承受電擊、壓胸、插管的痛楚,是否人道?值得每一個人深思。
第三,賦予撤除維生系統法源,不等於不給予急救。如果病人已表達意願或簽了意願書,對病患來說是「進可攻、退可守」,重病時醫生還是會先急救,但評估後病況確實不佳,即可主動撤除,不必忍受無法拔除的痛苦,醫生不會無故放棄救治病人。
第四,什麼是理想的「照顧」和有效的「治療」。對末期病人來說,用盡各種武器,插管、電擊、打針都已沒有治療功效,如何減輕末期病患的身心折磨,給他們理想的照護,更有意義。
昨天通過的法令,臨床執行上是一大考驗,未來更有賴推動安寧教育,化解醫界的疑慮,才能落實生命的自主善終權。
若醫師不願動手 誰來執行拔管
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法通過,賦予拔管法源,但誰來執行拔管?有些醫師已表明不願當「劊子手」,也有醫師甚至建議由其他人員或家屬自己拔。台北榮總家醫科主任黃信彰認為,拔管是醫療行為,當然要由醫師執行,但須醫療團隊配合。
黃信彰表示,在拔下呼吸管後,要給予適當藥物和相關處置,減輕病患喘息、疼痛的不適,安詳走完生命最後階段。
一項國際醫學大會曾經播放一段影片,由醫師示範如何為末期病人拔管,臨終病人意識很清楚,但插著呼吸器無法言語,醫師會先請家屬在病床邊和病人告別,接著請牧師為病患祈禱,病人眨眼表示理解。醫師則開了一些鎮靜劑,幫助病人沈沈睡去,接著,再輕輕取下呼吸器…。
在國外看到這段影片的長庚呼吸照護學系主任蔡熒煌感觸良多。他坦承,國內如何停掉病人身上的維生管線,還需要相當共識。
台大神經外科黃勝堅說,現在也有病人拔管,但多半是末期病患的家屬要求出院返家,由救護車的隨車人員或家屬拔掉呼吸器,醫界實際上缺乏拔管的執行經驗,才會有反彈和爭議。
台大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表示,依昨天通過的條文,除非患者已簽署「安寧緩和醫療意願註記」,否則醫師拔除末期病人的維生系統時,必須獲病人至親親屬共同
同意。如果病人有子女在國外,如何解決?海外簽名傳真或電話口頭同意,算不算數?執行困難重重,宣示意義大於實質。
台灣胸腔暨重症醫學會理事長蔡熒煌則表示,醫界和家屬確實很需要這個法令,但是必須有較明確的細則。國內二萬名長期依賴呼吸器病人幾乎都算末期病人,只要拔掉呼吸器,都拖不過一個月;但有些人可能好轉,即使有家屬同意書,還是需要醫界法界訂定更明確指標。
目睹妹痛苦離世 她簽字「預約善終」
「醫
生一邊做CPR(心肺復甦術),妹妹還是不斷吐血,整張床單都被血染紅,但是妹夫怎麼都聯絡不上,我也沒辦法主張不急救。」甯媽媽想起年紀輕輕的妹妹癌症
過世前被急救的痛苦,至今仍心痛到一提起還是略顯激動,在三年內歷經父母、妹妹三位至親相繼離世,讓她早早就預立了「安寧緩和同意書」。她說,「人要好好
地活,更要好好地走」。
甯媽媽的妹妹多年前因長時間肚子疼痛,到醫院檢查發現居然已是大腸癌末期,從高雄轉診到台北的醫學中心,但癌細胞快速擴散,連開刀、化療都藥石罔效。妹妹最後一次送往醫院急救的場景,至今對她而言一切似乎仍歷歷在目。
她記得,送妹妹到醫院急救那天是農曆除夕早上,妹妹持續吐血吐個不停,情況相當危急,緊急送往醫院。
妹妹之前沒有簽放棄急救意願書,偏偏怎麼打電話、留言,都無法聯絡上遠在高雄工作的妹夫,配偶、子女不在身旁,無法取得最近親屬急救同意,但醫師基於職責,最後仍進行急救。
「醫師CPR、心臟電擊及打強心針甚麼都用上,妹妹兩隻手、兩隻腳通通打點滴,這是多恐怖的一件事!」回想起急救過程中,妹妹吐血染紅整張床單,「怎麼會
那麼痛苦!」這樣的念頭不斷縈繞在甯媽媽腦海。但再怎麼焦急、不捨,卻甚麼忙都幫不上,急救後妹妹不再吐血,但沒多久就離開了人世。
後來,甯媽媽的父親、母親在三年內相繼過世,每到過年全家團圓之際,她仍會想起當時急救時情景,讓她深感人生無常,這幾年她主動預立「安寧緩和同意書」,也鼓吹打麻將的牌友、親人一起簽署。
「人都會老、生病,不是不去面對,問題就不會發生。」甯媽媽說,要好好地活著,也要好好地走,與其人生走到最後,還得承受插管、電擊的痛苦,只為了多延續幾天,不如先自己預約善終方式,讓生命有個圓滿的句點。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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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期病人 家屬同意可拔管
讓末期病患人生最後一程,走得更有尊嚴!
立法院昨三讀修正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最大的差別是,過去一旦末期病患插管,除非家屬能證明病患在意識清楚狀態下曾表達不接受插管,否則醫師不能終止或撤除心肺復甦術,往往造成病人、家屬的無盡折磨。
修法後,末期醫療無效病患經兩位專科醫師認定,已無法再繼續存活二至四週、醫療也無法協助病情有任何進步,經病患的配偶、子女、孫子女及父母等親屬一致同意,並通過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同意,就可停止病患身上的任何醫療行為,給末期病患有尊嚴的善終。
健保卡註記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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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修法重點是,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施行多年以來,雖然當事人可以事先簽署不實施心肺復甦術意願書,且二○○六年七月已實施健保IC卡註記制度,但該註記無
法視為同意書正本,實務上醫師仍都施以心肺復甦術。修正案因此賦予健保IC卡上病患同意簽署安寧緩和意願書的註記,視同意願書正本的法律效力;目前約有六
萬多人簽署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三萬四千人在健保IC卡上完成註記。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以往末期醫療無效病患,有二次善終的機會。第一次是病患簽署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拒絕不必要的急救,例如插呼吸管、電擊、心臟按摩及打強心針等。
若錯過預立意願書的機會,第二次機會是當醫師評估病患急救也無效的狀況下,家屬可以簽署不急救同意書。但以往常見病患先前未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病患急救時家屬尚未趕到醫院,或是家屬一時猶疑、希望繼續急救,末期病患常常伴隨極大痛苦而離世。
植物人不適用安寧條例
石崇良形容修法後,等於給末期病患有尊嚴善終的第三次機會。他指出,末期病患若無法表達意願,親屬又未及於醫師施行心肺復甦術前出具不急救同意書時,得經醫療委任代理人或病患的最近親屬共同簽署,並經該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就能終止或撤除已施予的心肺復甦術。
不過,修正後的條文規定,如果IC卡註記與病患臨床明示意思不相同時,以患者明示的意思為準。此外,植物人只是大腦功能受損無法表達,但腦幹功能仍可維持正常的心跳血壓,不算末期病人,不適用安寧條例。
該
法修正後仍有爭議的部份在於拔管的執行者。推動修法的立委侯彩鳳認為,醫師在病患仍有心跳的狀態下終止病患生命,難免造成不小的心理影響;若由家屬執行,
儘管拔管動作沒有技術上的難度,但仍會有爭議。侯彩鳳強調,將邀集相關部會及專家學者儘速召開公聽會,制訂更加完善的細則。
若末期患者有
眾多子女、孫子女,是否也需一一同意?若病患子女親人在國外,無法當面簽署同意書,該如何處理?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是要採多數決還是共識決?衛生署說,原
則上最近親屬都必須同意,醫事處將邀集相關團體討論,著手修訂施行細則,明訂例如戶口名簿等文件,或海外親人以書信同意等方法。
插管太折磨 末期患者寧咬破管
「過去有末期患者自己拔管、咬破管子,就是不希望再受折騰。」一碗麵媽媽的主治醫師、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安寧病房主任周希諴說。
周
希諴說,有名肝癌末期的病人送來安寧病房時,意識清醒地告訴醫師他不要插管,但還來不及簽同意書,即呼吸困難。其中一名子女請醫師為他父親插管,還哭著說
不要插的手足被他痛罵。插管之後幾天,這名病人自己咬破在體外較細的充氣管,子女意見還是不一,一派說不要再插了,一派威脅醫師若不換新管重插就告到底。
要不要拔管…子女好掙扎
周希諴表示,因為插管真的不好受,也許能延長性命多活幾天,但對病人而言只是多受幾天罪而已,幸好苦口婆心勸說之後,堅持換新管的子女態度軟化,才讓病人一路好走。
類似情況常在安寧病房上演,周希諴說,子女為要不要拔管意見不一,醫師怕被告,只好順從堅持繼續插管的一方,曾有醫師私下當著意識不清病人的面說:「是你的孩子要讓你受罪,可千萬別怪我!」
周希諴說,曾經有一名漸凍人很早就簽署了放棄急救的聲明,可是有一天被緊急送醫時,卻因為先生捨不得,還是被插上了管子,當她恢復意識時,她不停地以還能動的眼睛示意,表示生氣、希望拔管。最後,醫師幫她拔了管,她用微弱的聲音說了謝謝,二十一天後她撒手離開人間。
至於誰來拔管,「在我們醫院,這件事情經常是我自己在做。」周希諴表示,過去在腦死判定的時候,聽過有些具有特定信仰的醫師不願意執行拔管業務,即使排班輪到了他該參與判定,他也是兩手一攤就是不甩。也因此,未來這項工作應該是交給自願性、且經過完整教育訓練的人。
台大醫院神經外科主治醫師黃勝堅說,若醫師面對的是生命,自然就是要搶救;但如果面對的是一個「死亡的過程」,只是延長死亡過程的話,要學著放手。
對於有人質疑要取得患者家屬一致同意有實質上的困難,周希諴說,就他的經驗,只要醫師說明清楚,絕大多數的家屬都能理解接受,問題不大。
黃勝堅說,新規定雖然看起來還是「很難做」,但是至少有機會。只是說,在實際執行層面上可能就會面對一些困境,例如家屬遠行的情況下。同時也考驗醫院夠不夠靈活,能不能以病人家屬為中心,隨時召開倫理委員會。
他認為,這次修法至少開了一個小窗,也讓更多人討論這個議題,即使「宣示的意義大一些」,對醫師來說,仍然是樂觀其成的。
小檔案 健保卡如何加註安寧意願
民
眾如要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可上衛生署網站下載範例表格(http://www.doh.gov.tw/CHT2006/DM
/DM2_p01.aspx?class_no=472&now_fod_list_no=11433&level_no=2&
doc_no=76922),或是向安寧緩和醫療協會及各醫院索取意願書表格。
簽好意願書之後,寄到衛生署醫事處(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或安寧緩和醫療協會(台北市林森南路142號6樓),衛生署及協會即會將民眾的意願書轉給健保局,進行健保IC卡的安寧緩和醫療意願註記。
拖了九年 趙可式︰終於盼到配套
長年推動安寧條例立法的成大醫學院教授趙可式指出,二○○二年推動安寧緩和醫療,因為當時立委認為末期病人還是有機會表達意願,最後只過了不予急救的「半套」,一晃九年,「什麼情況下可以不急救」的配套終於通過了。
醫師自問救人還是救屍體
曾任台灣安寧緩和護理學會理事長的趙可式表示,在只做「半套」的這九年間,常有醫師問自己到底在救人還是救屍體,有的病患躺在病床上,內臟都已經腐敗了,還插著管子,最後撐不住走了,管子才拔下三分鐘,就馬上聞到屍臭味。這個修法的通過,可以讓病人在最後一程有尊嚴地走。
趙可式說,「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在國外為醫學倫理的一環,稱為「自然死」,是不用立法的;一九九三年她推動這個法案,就叫做「自然死法案」,但有個「死」字,不被立委所接受,後來改成「末期病人選擇條例」也不行,最後才改成「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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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謝缺陷 灌3杯烈酒險死 男幫老闆擋酒釀禍 尾牙聚餐當心
正
值年終尾牙聚會高峰期,小心,酒喝太多、太猛會有致命危機!台中一名男子上月底參加公司聚餐時幫老闆擋酒,一小時內連灌三大杯威士忌,飯吃到一半就突然抽
搐倒地、呼吸困難被送醫急救,到院時已重度昏迷;醫師檢查發現,他代謝酒精基因ALDH2有缺陷,根本不能喝酒,幸經搶救挽回一命。
台中
慈濟醫院胸腔內科黃軒醫師指出,這名二十六歲的陳姓男子,到院時已不省人事,昏迷指數僅有三,嘔吐物還嗆入肺部導致吸入性肺炎,抽血發現血液酒精濃度值,
每百西西血液竟含高達四百一十四毫克酒精,「如以他當時喝的威士忌酒精濃度百分之四十三計算,推估至少喝下八百毫克酒精。」所幸經搶救,住院治療兩周康復
出院。
「以後絕對滴酒不沾」
黃軒表示,檢驗發現,陳先生代謝酒精基因ALDH2有缺陷,陳先生的父親也有此基因缺陷的體質,過去就曾告誡兒子不能喝酒,因此陳先生平日不喝酒,沒想到第一次喝酒就差點送命,撿回一命後嚇得跟醫師說:「以後絕對滴酒不沾!」
半數漢人有類似體質
黃軒解釋,酒精進入人體會先代謝成為乙醛,再將乙醛轉換成乙酸排出,但代謝酒精基因缺陷體質者,缺乏將乙醛轉換成乙酸的基因ALDH2,導致代謝酒精速度只有正常人十分之一,短時間內喝下高濃度酒精就可能酒精中毒。
美
國與日本研究報告顯示,全球約有百分之八的人有代謝酒精基因缺陷體質;國內則有研究指出,半數漢人代謝酒精基因都有缺陷。黃軒說:「通常喝一點酒就容易面
紅耳赤的人,都可能是這類體質。」因為具有這種體質的人有三分之一在東亞地區,所以喝酒就臉紅的症狀又被稱為「亞洲紅」。
「喝四瓶紹興恐猝死」
黃軒說,有代謝酒精基因缺陷體質的人,喝兩瓶酒精濃度百分之十八的紹興酒,血液中酒精濃度就會達二百毫克以上,語無倫次、昏睡;喝三瓶就會昏迷,喝四瓶更可能猝死,「酒後三十分鐘到三小時是最容易發生意外的時間,看到同伴喝醉,一定要陪伴至少三小時。」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毒物科主任洪東榮則提醒,就算是一般人,倘若短時間內大量飲酒,也可能因酒精來不及代謝,酒精濃度過高導致失溫、抑制呼吸,甚至造成心臟麻痺猝死,「所以適度飲酒才能健康又長壽。」
酒精代謝基因缺陷小檔案
★病因:第12對染色體中缺乏ALDH2酵素,酒精代謝速度異常,代謝速度只有正常人十分之一,無法解酒精代謝物乙醛之毒
★發生率:8%,1/3集中在東亞國家。國內曾有研究發現,半數漢人都有酒精代謝的基因缺陷
★症狀:一喝酒就臉紅、噁心、心跳加速、步態不穩、語無倫次,短時間飲酒過量會因酒精濃度過高酒精中毒休克,嚴重者猝死
★注意事項:家族曾有酒精中毒病史或喝一到兩杯啤酒就臉紅心跳者,應避免喝酒,若一定要喝,只能淺嘗低酒精濃度的酒類
一喝就臉紅 勿短時間飲過頭
喝幾口啤酒就臉紅、頭暈、想吐、隔天容易頭暈宿醉症狀,通常就是代謝酒精基因缺損者的表現,台中榮總專治療酒癮的成人精神科主任林本堂提醒,這種人一喝就醉,千萬不要在短時間內大量飲酒,「更要嚴禁混酒,或用酒配感冒藥、鎮定劑,以免交互作用導致呼吸抑制。」
中年人也不宜豪飲
法
醫高大成表示,曾有名男子在寒夜被發現死在車子內,原以為是車內通風不良窒息或過冷失溫致死,抽血發現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九百多毫克,才知道他生前跟友人
聚餐,「這名男子一喝酒就臉紅,卻為逞強,一小時內喝下三瓶蔘茸酒,喝完後還自己回到車上休息,因此引發急性酒精中毒死亡。」
高大成說,一到兩小
時內喝下兩瓶百分之四十酒精濃度以上烈酒,就可能導致急性酒精中毒」,「除了代謝酒精基因缺損者外,四十五歲以上、代謝功能走下坡的中年人,喝酒也不能逞
強。」林本堂則說,飲酒過量除本身有危害,酒駕還可能肇事害人,「政府修訂交通法規時,應列入賣酒餐廳強制設置酒測器,消費者酒測過關才放人,飲酒過量則
幫忙叫車或請家人載回,才可避免意外。」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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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謝酒精基因缺陷 為老闆擋酒 差點送了命
吃尾牙旺季喝酒要量力!26歲陳先生為老闆擋酒,連喝3杯酒精濃度43%烈酒,突然倒地抽搐、呼吸困難、劇烈抖動,同事火速送急診,昏迷指數只剩3,醫師發現他有代謝酒精基因缺陷,搶救後保住一命。
景氣好轉金融類股收紅,聚餐應酬跟著增加,從事金融業的陳先生日前應酬時為老闆擋酒,連喝下3杯酒精濃度43%洋酒後,突然抽搐倒地,嚇壞在場同事,火速將他送到台中慈濟醫院急診搶救。
胸腔內科醫師黃軒指出,陳先生到院急診時,血液裡酒精濃度值比正常人高出40多倍(正常小於10,陳先生高達414),無法正常呼吸、有癲癇症狀,明顯為酒精中毒症候群,昏迷指數只剩下3,嘔吐物還嗆到肺部,造成吸入性肺炎,情況危急。
醫師馬上為陳先生插管給氧、拍背催吐、打點滴補水,歷經2個星期住院治療才康復。陳先生向醫師透露,父親不能喝酒,曾經一直告誡他「不能碰酒」,求學到出社會,都滴酒不沾,這次想為老闆解圍擋酒,沒想到差點賠上自己性命。
黃
軒說:「還好患者一出現症狀就馬上送醫,不然可能就看不到明天的太陽了。」他不忘呼籲,年終尾牙聚餐多,有代謝酒精基因(ALDH2)缺陷體質者,應特別
注意不要喝酒,因有這種體質的人,酒精進入體內會轉化成破壞DNA類似乙醛的化學物,無法再產生另一種非毒性化學物代謝出人體。
美國、日本醫學界研究曾統計出,全世界約8%的人有這樣的基因,喝點酒就容易面紅耳赤,甚至頭暈嘔吐、心跳加速。
黃軒表示,不能喝酒的體質卻短時間大量飲酒,酒精濃度短時間內在血液裡飆升,身體無法正常代謝掉這些酒精,是造成陳先生差點喪命的最大原因,透過口腔黏膜篩檢可以檢查出是否代謝酒精基因缺陷,簡單的辨識法便是如果喝2小杯啤酒就會臉紅、心跳猛烈加速,就可能有此基因缺陷。
以酒精濃度18%的酒來說,有代謝酒精基因缺陷體質的人喝2瓶會不省人事(血液酒精濃度值200~400),喝3瓶就需要急救(血液濃度值300~400),喝4瓶則可能會致死(血液濃度值高於400)。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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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哥鳥罵鄰「白目」飼主不起訴
王
姓男子上班時因精神不濟觸電受傷,他懷疑是鄰居不滿被他檢舉打麻將,於是訓練一隻八哥鳥,看到他就罵「白痴、白目、多話」,才造成他精神耗弱,憤而控告鄰
居誹謗、傷害。但檢方認為王男的受傷與八哥罵人無關,裁定不起訴;鄰居事後據此反控誣告,惟檢方認為王男確有受傷,八哥也有罵人行為,不構成誣告。
鄰認故意訓練罵人
檢方表示,住水上鄉民生村的王男,因不滿鄰居打麻將擾人憤而報警,導致雙方交惡,後來王男夫婦出家門時,都會聽到鄰居所養綽號「烏鴉」的八哥鳥,發出「白痴、白目、多話」的聲音,王男認為是鄰居故意訓練八哥鳥亂罵人,並於去年底對三戶五名鄰居提出誹謗。
檢方調查,王男鄰居養八哥鳥已兩年多,附近小朋友或親友都會開玩笑教八哥學些罵人的話,八哥鳥並不是針對王男夫婦辱罵,因此裁定不起訴。
但王男不滿檢方裁定,後來又以上班時因精神不濟觸電受傷,原因係鄰居的八哥長期「罵他」,才造成他精神不濟而受傷,再度控告鄰居傷害。但檢方仍認定王男受傷與八哥罵人無關,再度裁定不起訴。鄰居事後也據此控告王男誣告,但因八哥鳥確有「罵人」,因此同樣裁定不起訴。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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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哥「烏鴉」嘴 害一堆人互告
嘉義縣王姓男子工作時受傷,指五名鄰居及鄰居養的八哥鳥常罵他「白癡、白目」,致他身心煎熬、精神不濟,才會發生事故,因而控告五人涉嫌傷害;檢察官認為兩者沒有直接關係,處分不起訴。
前年十二月十二日,四十二歲王姓男子在工廠操作機具時觸電灼傷臉、頸部及右手,事後控告鄰居,指鄰居飼養的兩隻八哥鳥也是「幫凶」。
王姓男子指出,前年十月他檢舉鄰居聚賭後,五名鄰居常在巷弄罵他「白癡、白目、多話」,還教李姓及黃姓兩對夫妻飼養的八哥鳥學罵人的話;他每天進出家門都挨人及鳥罵,身心煎熬,才會在工作時受傷。
五名鄰居都向檢察官喊冤,否認辱罵王姓男子,其中四人承認曾教八哥鳥講話,但只是好玩,並未針對任何人,更沒有教八哥鳥罵王姓男子。
李姓夫妻說,他們養的八哥鳥叫「烏鴉」,一開始沒教學講話,後來又有鄰居飼養八哥鳥,而且很喜歡講「白目」,他們才有時會對「烏鴉」說「白目」,沒想到「烏鴉」從此把「白目」掛在嘴邊。
他們說,由於「烏鴉」叫「白目」次數太頻繁,他們便罵牠「多話」;沒想到牠學得很快,口頭禪也多了一句「多話」,不過幾乎都是自言自語,並非罵人。
另一名飼主黃姓婦人說,她的八哥講話很小聲,天色暗後不會講話,從沒罵王姓男子。
檢方偵查,認為五名鄰居並非王姓男子的雇主,也沒有一起工作,王姓男子感覺精神不濟,應暫時休息,無法認定受傷與鄰居有關。
檢察官並說,縱使五名鄰居有教八哥鳥講不雅言語,應該也是出於互動玩樂,也無法證明是針對王姓男子,因此不起訴。挨告的李姓、蕭姓男子事後心有不甘,也反告王誣告,同樣不起訴。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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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哥罵他白目 他狀告主人、鄰居
工作不慎被感電燒傷的王姓男子,懷疑自己檢舉鄰居賭博而被懷恨在心,鄰居蓄意教八哥鳥說「白目、白痴」,對他指桑罵槐,導致他心神不寧,才會恍神受傷,控告五名鄰居傷害罪嫌,檢察官雖未傳鳥作證,但查證五人均否認,全部不予起訴。
王男、李姓夫妻、蕭男、黃姓夫妻等人,是住在嘉義縣水上鄉民生村一條巷子裡的鄰居,平常感情不睦,王妻與蕭男夫妻曾發生爭吵,互告恐嚇、誣告罪,均獲不起訴處分。
王男九十八年十二月十二日在台南市柳營區工廠上班,操作機具作業時,因發生感電事故,造成臉、頸部及右手二級燒傷,身體二%面積灼傷。
王男怪罪是李妻養的八哥鳥老是對他罵「白目、白痴、多話」等不雅言語,導致他身心飽受煎熬,精神不濟,才會受傷;而八哥鳥會罵人,則是李、蕭、黃等五人懷恨他曾檢舉他們聚賭,而故意教八哥鳥罵人的,因而控告五人傷害罪。
檢察官沒有傳喚這隻會講話的八哥鳥出庭作證,但陸續傳喚被告五人,蕭男、黃男坦承確實教八哥鳥說話,包括「白目、白痴、多話」等言詞,是出於好玩,並未針
對特定人,其餘三人則否認。李妻並辯稱,她養八哥鳥一年,路人、小孩好玩,也會跟著八哥說話,八哥講話的音量小,天黑以後也不會講話,並沒有教八哥對特定
人亂罵。
檢察官認為,八哥並未指名道姓罵人,遇到其他路人、小孩也會說「白目、白痴」,且王男於受傷前一天大約晚上十時多入睡,至隔天上午六時起床,才去上班,睡
眠時間已足七小時,是正常人的充分睡眠,受傷是因未聽從領班指示即貿然上工,施工疏失導致。李、蕭、黃等五人,均不起訴處分。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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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球刑責 提高為10年
中
華職棒一再爆發假球風波,球迷心碎,為嚇阻不肖份子再將黑手伸入球場,立法院昨三讀通過《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修正案,將打假球刑責提高為最高七年有期徒
刑、併科三千萬元罰金;並新增三人以上集團打假球,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並可併科五千萬元罰金。若球團經營、管理、選手等從業人員對檢警調查假球案有所隱
匿或抗拒,罰金下限由一百萬元提高為兩百萬元。
中華職棒聯盟祕書長李文彬表示,刑責加重對於有心人士一定有嚇阻作用,也讓不肖球員受到應有處罰。
兄弟象領隊楊愛華認為,法律條文能否落實才重要,「最怕就是雷聲大,雨點小。」中職球員工會理事長葉君璋認為,除了重罰,最好運彩的盈餘能提撥一定比例改
善職棒環境,職棒大環境變好,才能降低放水風險。
「重罰才有效」
朝野立委昨認為,仍要再修《刑法》才能更有效果。藍委趙麗雲說,職棒簽賭利益很高,且詐欺、賭博罪責過輕,若沒有重刑與高額罰金遏阻,不會有效果,根本之道要從修《刑法》做起。綠委管碧玲也說,打假球利益龐大,行政罰效果有限,刑事重罰才比較有效。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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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整併案 教部可主導
立法院昨加開院會進行法案清倉,一口氣通過二十五項法案。其中,三讀修正《大學法》部分條文,賦予教育部主導國立
大學整併的法源依據,不需經大學校務會議即可進行整併。目前教育部正規劃將台大與北科大、台師大與台科大合併,提案藍委楊瓊櫻昨說:「今年就會有整併成績
出來。」
「將備而不用」
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楊玉惠昨回應,該權力備而不用,教育部仍希望各大學自己談合併。台大主祕廖咸浩說:
「審慎評估。」會配合教育部計劃,國北教大副校長劉瓊淑說,不排除合併,看教育部如何規劃。台科大校長陳希舜說,合併後須更好,否則沒必要。台師大主祕林
安邦說,針對有互補性質的大學皆有合併意願,不一定非台科大不可。
另立院昨也三讀通過《天然氣事業法》,首度立專法規範天然氣事業,經濟部可訂費用計算準則,包括天然氣收費及管線費都要依準則計算,業者不得超收;另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消防署在兩年內汰換市面上三十年以上瓦斯鋼瓶。
鑑
於往年春節期間住宅竊盜案多,昨也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所有住宅竊盜都列入加重竊盜範圍,同時將機場、捷運、高鐵、台鐵、飛機、渡輪等大眾
交通工具運輸設備竊盜都列入加重竊盜範圍,除處六個月至五年刑期外,另新增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提案立委蕭景田說:「希望以重罰遏止扒手,讓返鄉旅客多一
層保障。」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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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併國立大學 教部有法強制
因應少子化趨勢,並藉以提升國立大學的競爭力,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賦予教育部強制整併國立大學的權限,預計台灣大學與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師範大學與台灣科技大學等校的整併案,將於三年內完成。
教育部長吳清基表示,國立大學普遍缺乏危機感,且大部分經費由政府補助,使學校推動合併的動機不足,而學校各自在新校名決定、教職員工權益保障、教學及行
政組織調整及財務移轉等問題上,充滿了本位主義,使教育部推動合併計畫,常有阻力,希望此案的通過能有利整合大學教育資源。
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也於日前指出,希望此案通過後,能在施行後三年之內,完成目前規畫中的整併案,如台大與國北教育大學、台師大以及台科大等校的整併計畫。
提案的國民黨立委楊瓊瓔表示,為因應少子化趨勢,希望教育資源妥善利用,盼能藉此提升國立大學的競爭力;由於諸多私立大學招生不足,卻不在此限,楊瓊瓔指出,基於大學自主的精神,私校需經董事會同意,若私校有意願,各自願意談整併,相信教育部也樂見其成。
該修正案明訂,教育部可權衡高等教育整體發展、教育資源分布、學校地緣位置等條件,輔以經費補助和行政協助方式,擬訂國立大學合併計畫報行政院核定後,由各該國立大學執行。
此外,為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精神、回應婦權團體對大學校長遴選的性別平等意識訴求,立院昨天也一併三讀通過《大學法》第九條及第十條修正案,明訂公私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的組成成員中,「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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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大學整併 將由教部主導
大學整併將由教育部主導!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大學法第七條修正案」,往後國立大學整併不需經過大學校務會議同意,將由教育部依據高教整體發展、教育資源分布等條件,主導國立大學整併計畫。
半年內研訂合併辦法
國
民黨立委楊瓊瓔等人提案指出,國立大學整併推動多年,但礙於現行法令,國立大學合併必須經過相關學校校務會議通過,教育部無法強勢介入,導致實際合併案件
僅有八十九年「國立嘉義技術學院與國立嘉義師範學院合併國立嘉義大學」,及九十七年「國立東華大學及國立花蓮教育大學合併為國立東華大學」,整體推動成效
不彰。
教育部高教司表示,未來教育部的角色,是主動協調,而不是強迫兩個學校合併,教育部將挹注合併經費,目前有台南大學和台南護理專科學校、台中技術學院和台中護理專科學校兩個合併案在進行中。
教育部表示,我國大學院校數量高達一百六十五所,還不含軍警校與空大,導致教育經費嚴重稀釋。
高教司科長倪周華表示,教育部將在半年內研訂出合併辦法,使大學有所依循。至於國立體大和台灣體育學院整併破局,教育部分十年逐年扣回補助經費共計六千萬元。
私立學校部分,教育部採取的立場是輔導退場或轉型。高教司表示,私校若轉型為養老院或補習班等文教機構,有關稅金等應繳經費,可以「寄存」模式暫時不用繳回。
立法院院會昨也三讀通過「大學法第九條與第十條修正案」,教育部表示,回應婦權團體對大學校長遴選的性別平等意識訴求,明定校長遴選小組的委員性別比例,任一性別委員應佔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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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 遊歐35國今起免簽 華航飛荷搶頭香 背包客:要全家去玩
歐
盟給予台灣免簽證在歐洲當地時間一月十一日起正式生效,外交部發言人章計平昨說,持有中華民國護照的國民,都可享有入境歐盟三十五國,九十天免簽證待遇。
華航昨晚一班飛往荷蘭阿姆斯特丹的台灣旅客,抵達荷蘭時即搶得頭香,可享受免簽優惠。背包客王閔宣昨開心地說:「我已經訂好寒假前往德國的機票,要跟家人
一起去玩。」
旅遊業成長兩成
東南旅行社協理曾國澄指出,免申根簽證效應發酵,今年第一季歐洲團與去年同期相較,約成長兩成,預估全年旅客量應有四成的成長空間。歐洲團費也可望在過完農曆年後往下調,幅度還無法估計。
易遊網行銷部資深經理劉明鈺說,申根免簽省時又省錢,對歐洲旅遊市場絕對是大利多,將會帶動民眾到歐洲自助和半自助旅遊風潮。
免簽適用的國家包含歐盟二十二個申根公約國,如德國和西班牙;三個非歐盟申根國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和賽普勒斯;瑞士、挪威、冰島等三個非歐盟國家;以及梵蒂岡、摩納哥等七國。
年省10億簽證費
值得注意的是,歐盟免簽是從入境申根區第一天起算六個月內,單次或多次出入境停留天數累計不得超過九十天,例如小明二月一日前往法國旅遊二十天,之後在五月再次前往歐盟申根區,就只能再停留七十天。
根據外交部統計,台灣每年有三十一萬人前往歐洲,享有免簽待遇之後,每年可節省約十億台幣簽證費,且歐盟免簽也適用於海外國人,如在中國的台商就可直飛歐洲,不需返台辦理簽證。外交部未來也計劃推出部落格大賽,讓前往歐洲旅遊的國人上網分享心得,選出最受歡迎遊記。
歐盟免簽適用國家表
22個歐盟申根公約國 奧地利/比利時/盧森堡/瑞典/愛沙尼亞/德國/西班牙/義大利/立陶宛/波蘭/斯洛伐克/丹麥/馬爾他/葡萄牙/拉脫維亞/法國/芬蘭/荷蘭/匈牙利/捷克/希臘/斯洛維尼亞
3個歐盟非申根國家 羅馬尼亞/保加利亞/賽普勒斯
3個非歐盟國家 瑞士/挪威/冰島
其他通用國家和地區 聖馬利諾/摩納哥/丹屬格陵蘭/丹屬法羅群島/安道爾/梵蒂岡/列支敦斯登
注意事項
用免申根簽證進入申根國家旅遊、參加商展或短期進修,最好準備來回機票、財力證明、旅遊行程、入學許可或邀請函等文件;14歲以下幼童須有監護人證明或父母同意書
歐盟免申根簽證Q&A
Q免申根簽證進入申根國家停留期限為何?
A從第一次以免申根簽證入境起算,6個月內,單次或多次短暫停留天數累計不得超過90天
Q原本就有申根國家居留證或長期簽證的國人,居留證和簽證到期後,是否需出境?
A不用,居留證和簽證到期後,可直接在申根簽證區停留90天
Q免申根簽證入境可從事活動?
A可從事訪問、觀光、探親、洽商、會議、參展、求學等短期活動;若要延長入境時間或從事其他長期活動,須出境後再重新向要前往國家使館申請簽證
Q護照相關規定為何?
A中華民國護照需有身分證統一編號,且國人在離開申根國家當天,護照須仍具有3個月以上的效期
Q前往歐洲是否需要辦理旅遊醫療保險?
A並非必要條件,但歐洲醫療費用昂貴,建議國人出發前先購買旅遊醫療保險
Q前往申根國家,隨身攜帶現金是否有限制?
A隨身不得攜帶超過1萬歐元(約台幣37萬)現金,超過此數目,入境時須申報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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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山染恙蟲 男險喪命
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到山區爬山,返家後出現感冒症狀,接著又發燒出紅疹,還不自覺發抖,經醫學中心診斷竟是遭恙蟲感染,目前還在住院治療。衛生局指出,恙蟲叮咬若未妥善治療,死亡率可高達六成以上,呼籲民眾從事登山活動時,最好穿著長袖衣褲,避免叮咬而感染上恙蟲病。
去年全國384病例
遭恙蟲叮咬發病的患者是住在板橋區的五十五歲男子,他上月初到烏來山區爬山,返家後出現輕微感冒症狀,三天後轉為發燒及紅疹,還不自覺顫抖,本月初轉往醫學中心,才發現遭恙蟲感染發病,目前仍在醫院持續治療中。
新北市衛生局疾病管制科長林國甯指出,去年恙蟲病全國確定病例共有三百八十四例,新北市有三十例,其中十二例與山區活動有關。
林國甯說,民眾一旦遭恙蟲叮咬,常出現高燒頭痛,或淋巴腺發炎腫大等症狀,未經妥適治療,死亡率可高達六成,若積極治療死亡率可降至百分之五以下。
衛生局提醒民眾,恙蟲體型非常小,肉眼幾乎看不見,從事登山活動時應儘量不要進入草叢地帶,並穿著長袖衣褲避免皮膚暴露。
恙蟲病小檔案
傳染方式:被具傳染性的恙蟲幼蟲叮咬
潛伏期:9至12天
症狀:頭痛、發燒,軀幹出現暗紅色丘疹。被叮咬部位出現無痛潰瘍型焦痂
預防:接近草叢應穿長袖衣褲、靴子、戴手套;使用防蚊蟲劑、剷除住家附近雜草、離開草叢沐浴更衣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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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社會中的李家同們/楊蕙如
近
日暨南大學前校長李家同對網友的一席「笨蛋才上PTT」、「成功的人不上facebook」發言,引發廣大網友抨擊痛批。然而,李家同的言論相對於PTT
成為台灣數百萬人的討論社群,無數新聞議題由此引發討論追蹤。以及在臉書創辦人薩克柏才被時代雜誌選為2010年度風雲人物,臉書市值飆破五百億美金的同
時,就顯得立論薄弱而沒有張力。
李家同過去在台灣社會有一定的社經地位,也沒有人否定他對偏遠地區孩童教育或弱勢的關心。然而,扣除掉他
電機博士的專業領域,在網路社群的了解上,他反而顯示出相對的無知。人老化的其中一個特徵,就是緬懷自己熟悉的事物,抗拒時代的趨勢。所以我們在面對不了
解或不善使用的科技趨勢時,不要急忙否定。數位相機普及時,底片的使用者會抱怨成相的質感不同;email開始流行時,很多人會堅持手寫信件的誠意。黑膠
唱片被卡帶取代,但後者也敵不了CD的流行和接下來MP3等數位音樂格式的普及。不管你再有言論影響力,也無法逆勢抵抗時代的洪流,所以我們不應該花時間
指摘李家同,而是對這些跟不上時代落差的人,抱持著同情體諒的態度。
關懷體諒代替撻伐
過去台灣社會長期以來形成的社會階層和年齡
界線藩籬,在網路上被打破了。不管你是博士還是小學畢業,不管你是巨富還是窮學生,你都能夠擁有自己的發言平台。總統的社群粉絲比影劇明星少,政治人物的
部落格人氣比不上不露面的美食部落客,博士大老的長篇建言流量遠遜於一張美女走光照片,嬰兒大笑30秒的影片是教授教學影像點閱率的幾十萬倍。這些在「實
體」社會過去無法想像的狀況,一旦實際發生,對自我感覺良好的大頭們,就會產生網路階級重整引發的不適應症。
網友們與其對這些網路時代變遷創傷症
候群的患者狂批撻伐,不如抱持著關懷弱勢的態度,去體諒他們的心情。這些長輩們的激烈批評抵抗,也許是另外一種求救的訊號,暗示著下一代,他們的惶恐和無
奈。只要我們給他們多一點關心,教導邀請他們一起來使用這些新科技新玩意,那些過去不友善的評語也許很快就被拋到腦後去。我已經看過太多長輩們,學會上
PTT,用Skype打電話,臉書交友,噗浪聊天,用iPhone等智慧型手機下載他們需要的軟體。一旦用上手,他們現在可能玩得比二三十歲的人更投入,
更能享受找回過去失聯已久朋友們的激動,也更學會用平等友善的態度,與年輕人溝通對話。
讓我們跟這些「李家同們」好好做朋友。他們也許是你的爸
媽,你的姑姑叔叔爺爺奶奶老師教授。他們在暗示你說,不要整天只顧著自己上PTT和臉書,也要教他們一下。如果有一天,我看到臉書上面出現李家同本人自己
貼照片寫心情,或是經營粉絲團的時候,我一定不會笑他,而是趕快去按一個「讚」!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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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食史學的文明矛盾/張大春
上周末我赴北京參加出版活動,在一次媒體的群訪中,不意間「撞上」這樣的一個問題:「你們偷走了我們的錢(按:指國府輸運來台的央行儲備黃金),留下一個爛攤子,還好意思說你們是『失敗者』嗎?」
單單括出這看似冒犯人的話語,略嫌沒頭沒腦,必須從頭細說。
2009
年,龍應台出版《大江大海一九四九》,引起了華人出版和媒體圈極其熱烈的反應。此書在大陸不能發行,但是無論透過何種管道,想要取得一部書的內容並非難
事;或者即便根本不必詳讀文本,只須摭拾街談巷議,也絕對能夠牽引出許多衝突性的話題。俗謂「引發爭議」,本來就是很便宜的事,投資報酬率卻很高。龍應台
的速食史學更可以拿「文學」二字當包裝紙,她很聰明地在出版當下就表示:她寫的是「文學作品」,其譬喻如此:「我先綁了許多歷史磚頭在身上,再一一敲碎,
用文學的翅膀飛起來!」還說:「想用『文學的力量』感動讀者,尤其是不知1949為何物的年輕世代。」
龍應台大概不知道,她自己的聲明反而暴露了
她心目中想要吸引或說服的對象,說穿了就是對1949年國共分裂「易感或無知」之人。她夫子自道的「尤其是」三字恰是關鍵。「不知一九四九為何物的年輕世
代」如果因為「文學」這個堂皇、優雅的字眼,而逕以為歷史的磚頭就是那些在晶瑩淚光之中飛起來的碎片,則吾人一向所謂「青史成灰」之語,還真是一個既動
人、又諷刺的意象!
文學掩飾空洞史觀
速食就是速食,「速食史學」當然也就不是史學。至於是不是文學?還該先問我們對文學有多麼寬
鬆或嚴格的標準;或者,該問我們認不認為文學是有門檻的?無論標準寬嚴,也無論門檻高低,起碼文學二字不該是掩飾簡陋而斷碎的史材容顏的化妝品。尤其是化
上了這樣的妝之後,掩飾的卻是空洞而虛無的史觀:「向失敗者致敬」、「以身為失敗者的下一代為榮」,尤有甚者的不知所云則是:「正因為這些失敗者匯聚在台
灣,慢慢發展出一種遠離戰爭、國族的價值觀,一種溫柔的力量。」居然也就跳空導出了「這才是文明的價值!」如此無稽的結論。
易感而無知之人果有千
百種,而今對岸冒出來一個乍看上去不很文明的記者,忽而提出了一個尖銳的問題:「你們偷走了我們的錢,留下一個爛攤子,還好意思說你們是失敗者嗎?」這位
記者不會是唯一一個被「失敗者」之語刺激到的人。這樣的人到頭來一定會困惑:國府遷台數十年而遠離了「國族價值觀」,究竟是在認知和實踐上放棄對中國的一
切承擔?還是另造一新的國族價值?「失敗者」明明是一個因貪腐無能而流亡的政權,卻被文學加工改裝成遭到大時代無情蹂躪的小老百姓,那麼,被模糊掉的就不
只是歷史,還有這無情的野火本身了!
龍應台當然可以說:引發爭議本來就是文明手段,就是溫柔的力量,就是民主。起碼我們都還記得:由於刊登了龍應台的爭議文章,大陸異議人士李大同、盧躍剛所編的刊物《冰點》遭停刊。
為
此,龍應台曾堅定地向中國大陸的領導人喊出「請用文明來說服我」的話。試問:燒起一把野火照亮自己,並將巨大無邊的黑暗留給真正承擔歷史責任的人,這是何
等居心的文明?倘若文明之人確有承擔國族歷史共業的責任,龍應台憑什麼又以為「遠離國族的價值觀」是台灣文明的一部分呢?設若台灣應該發展它新的、自有的
「國族的價值觀」,它的文明又在哪裡呢?在模糊了之後輕盈得只能飛起來的歷史灰燼之中嗎?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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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大過 兩小過 台大重懲中指蕭 並禁止在校內開車 網友:處分太輕
台灣大學歷史學系暨研究所博士候選人蕭明禮,上月開車阻擋救護車並比中指,台大昨決議懲處他兩大過、兩小過、留校察看,另建議他接受心理輔導或精神治療且不應開車,並規範他不得在台大校內駕車。校方認為他已見悔意,將持續輔導;網友則普遍認為處分太輕。
上月二十四日,三十三歲蕭明禮駕車行經新北市北新路時,不僅阻擋送余姓老婦就醫的救護車,還比中指挑釁,延誤送醫,老婦到院後證實死亡。影片曝光後,遭網友人肉搜索出他是台大博士生,批評聲浪不斷。
台大學生獎懲委員會決議,蕭明禮的行為引發極為負面觀感,雖已投書媒體表達懺悔歉意,但此事嚴重影響校譽,依校規第十條及第十二條,處以記兩大過、兩小過並留校察看,同時附帶決議,建議他接受心理輔導或精神治療且不應開車,另規範他不得在台大校內駕車。
台大主祕廖咸浩昨說,事發後校方有與蕭明禮聯繫,並由校內心理輔導中心提供協助,校方希望他能繼續接受輔導。廖指出,少見台大博士生遭如此重懲,但無法確認是否為校史上首例或最重處分。
不影響取得博士學位
考量蕭明禮駕車易激動,台大以附帶決議禁止他在校內駕車,並建議他在校外也不應開車。廖咸浩解釋,盼藉此避免他再犯錯,其車號將列管,若蕭駕駛其他車輛入校,被校警發現就會攔截,校外則無法強制規定。
針對蕭明禮懲處結果,教育部長吳清基回應,尊重大學自主。台大歷史系系方指出,蕭去年十一月曾申請博士論文口試,但擋車事件後未再提起,現已過申請時間,下學期還可申請,只要通過仍可取得博士學位,不受處分影響。
文大闢謠否認給聘書
網路謠傳蕭明禮已獲文化大學歷史系聘書,一畢業就有工作,文大歷史系昨澄清,近期無新聘教授規劃,且蕭未具博士以上學歷,連遴聘資格都沒有,該說法子虛烏有。《蘋果》昨至蕭明禮住處但沒人在家,余姓老婦的女兒也不在家,當初處理此事的警方、消防隊皆不願回應。
網友對蕭明禮的懲處結果,幾乎一面倒地認為太輕,也有人質疑:「幹嘛不退學?」更有人說:「不痛不癢,博士學位照樣爽爽拿。」另有網友諷刺說:「以後還是可騎腳踏車在椰林大道上比中指,擋其他人的腳踏車吧。」
蕭明禮小檔案
★年齡:33歲
★學歷:
※暨南國際大學歷史所碩士
※現為台灣大學歷史學系暨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爭議事件:
※去年12/24晚上,新北市救護車將余姓老婦送醫,蕭開車擋路、比中指嗆聲還急踩煞車,路程耽誤1分鐘,余婦送醫不治
※今年1/10,台大決議記蕭2大過、2小過並留校察看,2項附帶決議則建議他接受心理輔導或精神治療且不應開車,不准他在台大校內駕車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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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中指蕭 記2大過2小過
台大歷史研究所蕭姓博士生日前因開車刻意阻擋救護車,引起各界撻伐,台大獎懲委員會昨天決議,記兩大過、兩小過,留校察看,附帶決議應接受心理輔導或精神治療,且不得在校內駕車。
蕭姓博士生去年底在新北市阻擋救護車、還比中指的行為,引起許多民眾批評,被稱為「中指蕭」,他的身分曝光後,除了檢方偵辦妨害公務罪嫌,台大校方也將他送交獎懲委員會處理。
台大主任秘書廖咸浩表示,蕭姓博士生雖在日前投書媒體表達懺悔與歉意,但此一事件已嚴重影響台大校譽,學生獎懲委員會依校規決議記過,未來如再違反校規被記一支小過,就可能遭退學。
至於禁止在校內開車的附帶決議,是擔心蕭姓博士生開車容易激動,此決議可避免再犯;校內部分會採取車號列管方式,由校警攔截,校外部分,學校只能儘量要求蕭姓博士生不要開車,但無法強制規定。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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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肩藏小橋《蒙娜麗莎》為公爵女兒
義大利一名藝術歷史家宣稱解開名畫《蒙娜麗莎》主人翁身分之謎,指出畫中背景藏線索,達文西描繪義大利北部城鎮波比奧的橋墩,而蒙娜麗莎本尊其實是公爵之女碧昂卡喬凡娜斯福爾扎(Bianca Giovanna Sforza)。
畫中橋墩留線索
英
國《衛報》前天報導,蒙娜麗莎左肩後有座橋和道路,咸認是出自達文西想像,但藝術歷史家葛洛瑞(Carla
Glori)宣稱,該座橋位於特雷比亞河流經的波比奧,「畫中可看到蜿蜒道路及拱橋,是達文西從鎮上城堡窗戶看出去的景物」。去年有研究團隊指拱橋下方有
「72」字樣,葛洛瑞指數字吻合該座橋於1472年幾乎被洪水沖垮。
葛洛瑞相信蒙娜麗莎就是達文西贊助人米蘭公爵、盧多維科斯福爾扎的女兒碧昂卡喬凡娜。500年前斯福爾扎家族掌控波比奧。上月也有研究指在蒙娜麗莎眼睛發現S和G兩個字母,是碧昂卡喬凡娜名字縮寫。
不過精通達文西的學者坎普不採信,強調畫中女「幾乎確定是(富商之妻)麗莎喬康多」。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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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碼」破解 蒙娜麗莎「換人做」?
義大利藝術史學家卡拉‧葛洛里 (Carla Glori)說,透過蒙娜麗莎左肩上方一座橋上的數字,以及蒙娜麗莎眼睛裡的字母,她已找出達文西代表作「蒙娜麗莎」的真實身分。
葛
洛里說,她有信心,畫中的蒙娜麗莎,就是碧安卡‧喬凡娜‧史法沙((Bianca Giovanna
Sforza),她是500年前,貴族米蘭公爵盧多維科摩洛(Ludovico il
Moro)的女兒,而盧多維科摩洛擁有波比歐(Bobbio)的控制權。上月蒙娜麗莎眼睛裡被發現的字母S和G,即是史法沙名字縮寫。
除了眼中的字母,蒙娜麗莎左肩上方,寫有數字「72」,且有座數個圓拱的橋,是真有其橋,而非達文西憑空杜撰。且這座橋就立在波比歐的特里比亞(Trebbia)河上,鄰近皮亞琴察(Piacenza)。
葛洛里說,以放大鏡觀察,可清楚看到橋上的72數字,該橋1472年被洪水沖毀,其後重建,72是紀念該年的記號。當地人認為,畫作裡的橋,就是他們當地那座橋,因為拱門有大有小,與當地的橋相同。
葛洛里說,波比歐自古即是重要文化中心,以它的圖書館最知名。達文西很可能慕名該圖書館而走訪過波比歐,且在數年後,根據記憶將它畫入「蒙娜麗莎」。
但達文西專家凱普不認同葛洛里的說法,堅稱蒙娜麗莎就是義大利貴婦麗莎‧喬康多(Lisa del Giocondo),也是一般史學家認定的畫中人物。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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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童發燒38.5℃以下 勿馬上吃退燒藥 先保暖 再擦溫水澡 使用退熱貼片
小兒科醫師辛壽庭表示,發燒處理方式應以38.5℃當分界點,38.5℃以下應先保暖,再擦溫水澡、用退熱貼片;若體溫沒有下降,或下降後又上升至38.5℃以上,次數達2次,才考慮就醫、服用退燒藥。
辛
壽庭醫師表示,冬天許多疾病如流感等都會引起發燒症狀,所以冬天發燒的病童比夏天增加5~6成。但許多家長卻不懂如何照顧發燒幼童,辛壽庭醫師表示,若太
早使用退燒藥,反而會造成反作用。建議應依體溫38.5℃分階段處理,同時觀察病童活動力,若精神萎靡、持續嘔吐,就可能罹患腦炎、腦膜炎,須趕緊就醫。
先了解
5歲前多注意
由於5歲以下的幼童較不會以言語表達感受,因此家長更要留意是否有發燒徵兆,除了測量體溫,可觀察幼童是否食慾變差或特別容易顯得疲累。
觀察是否嘔吐
辛壽庭醫師表示,若發現發燒幼童體溫下降時,活動力仍然不佳,而且持續嘔吐,便可能罹患腦炎或腦膜炎,必須趕緊就醫。
不建議用冰枕
辛壽庭醫師認為冰枕雖能降溫,但面積太小,且接觸久了皮膚會刺痛、麻木,可能影響血液循環,因此不建議使用。
謹慎用退燒藥
孩童發燒時,不要急著服用退燒藥,否則可能導致之後的體溫愈升愈高,發燒情況變嚴重,應謹慎使用。
38.5℃以下
蓋被子助保暖
發燒初期身體會發冷,四肢會較為冰涼,且會略為發抖,此時要注意保暖,可多蓋被子、或是多穿衣服,使身體及手腳溫暖。
再使用退熱貼
發冷期後會進入發熱期而出汗,可用物理性方法降溫,如以接近體溫的溫水擦拭身體,或使用退熱貼片,但要小心皮膚過敏,建議挑選通過認證的知名品牌,引起過敏的機率較小。
至少觀察1天
病童體溫下降後,建議家長觀察1天,看看孩子活動力是否恢復、食欲是否較好,若孩子仍然精神不佳,或是體溫始終沒有下降,建議趕緊就醫。
38.5℃以上
先物理性降溫
體溫超過38.5℃以上,辛壽庭醫師建議發熱期時仍先以物理性方法降溫,選擇擦溫水澡或使用退熱貼片。
觀察體溫升降
以物理性方法降溫後,要持續觀察體溫,若30~40分鐘內體溫沒有下降,或下降後又升到38.5℃以上且次數達2次,便要趕緊就醫,勿服用家中存留的退燒藥,以免傷害肝腎。
飲食重點
適當補充水分
辛壽庭醫師表示,發燒期間要補充水分,將體重乘以100c.c.再加250c.c.即為一天所需水分,如10公斤幼童,發燒時需喝1250c.c.的水。
選擇清淡食物
由於發燒常合併腹瀉的情況,辛壽庭醫師建議飲食應清淡,可選擇稀飯、青菜等,不要吃過油或過鹹的食物,以免腹瀉更嚴重。
醫師說
應先打預防針
冬季是輪狀病毒、流感的好發季節,皆會引起發燒的症狀,建議應先施打預防針,流感疫苗為免費,輪狀病毒疫苗則需自費,每劑約2000~2500元左右。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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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跡斑斑… 高鐵車頭鳥擊嚴重「無解」
高公局為白鼻心設置通道,成功降低死亡率。其實,要面對動物穿(飛)越問題的不只高速公路,還包括速度更快的高速鐵路。高鐵通車四年來,也面臨鳥擊的困擾,引發國內很多愛鳥人士的高度關注;但高鐵除持續進行監測外,目前還暫時「無解」。
去
年四月大陸福廈高鐵通車,當首班列車緩緩進站時,許多人也注意到血跡斑斑的車頭,全是沿途鳥擊留下的痕跡。高鐵速度快,鳥類常因閃避不及而撞上,二○○
六年底高鐵試車階段,就發現鳥擊的情況,多發生在清晨台中以南的嘉南平原,以麻雀、紅鳩為最大宗,也發現過較大型的黃頭鷺。
高鐵發言人賈先德曾為此拜訪國內鳥類權威、甫退休的中研院研究員劉小如;劉小如認為高鐵的問題在於「速度太快」,加上全線很長,鳥擊「是沒辦法的事」,她建議高鐵先進行監測。
高
鐵通車前就展開「行車鳥擊觀察作業」,持續迄今。根據高鐵調查,通車前,平均一列車有五次鳥擊,通車初期,一天僅卅八班,但每一列車鳥擊次數倍增到十次。
後來逐步增班,高鐵發現「我們在調整,牠們也在調整」,增到六十二班,從十次降為五次;增至九十一班,再降到只剩一點五次。
高鐵說,或許鳥類也建立了自己的「通報系統」,知道「趨吉避凶」。
賈先德說,高鐵曾請教過日本新幹線,但他們認為這是自然現象,沒特別防範;也詢問過高鐵德法籍駕駛,得到相近答案,認為物種會透過學習自行調整。他說,從數據中看得出鳥擊有明顯下降的趨勢,但不論是從營運或生態的角度,高鐵很希望能找到防治之道。
彰化環保聯盟理事長蔡嘉陽建議,高鐵可仿效機場做法,在沿線易撞擊點的軌道兩旁廿至卅公尺設置高音頻的驅鳥裝置。也有人建議,高鐵可在車頭貼「眼點」,讓鳥類遠遠以為是猛禽而避開,觀察是否可以減少撞擊的數量和次數。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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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球之水 來自彗星冰庫
9日公布的一分研究顯示,月球上大部分的水來自月球形成初期撞上其表面的彗星。
數十年來,人們認為月球上無生命、無大氣層,也無水分,這項觀點去年遭到推翻。美國太空總署(NASA)的科學家,去年從永遠陰暗的月球坑洞,發現結凍水的蹤跡。
英國「自然地球科學」(Nature Geoscience)發表報告說,康乃狄克州魏斯理女子大學教授葛林伍德率領天文物理學家分析阿波羅號(Apollo)太空船採集回來的岩石樣本,並針對親水的礦物,磷灰石中的氫同位素的變化進行研究。
經過同位素的測量,月球磷灰石內的氫同位素,與先前在知名的赫爾-波普(Hale-Bopp)、百武(Hyakutake)以及哈雷(Halley)3顆彗星的氫同位素十分近似。因此,科學家認為,月球的水分大部分應來彗星。
彗星本來即是繞著太陽運行的結冰水庫。根據理論,月球約在45億年前,在地球與太空岩塊或星球相撞時,脫離地球形成。而月球上的水,是在月球形成初期,彗星撞上月球遺留。據假設,地球的水,部分也來自彗星。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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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牛太暴力 西班牙公視禁直播
鬥牛是西班牙數個世紀來的傳統文化,不過西班牙國營電視台9日表示,由於鬥牛畫面對孩童太過暴力,未來不會再直播鬥牛。
西班牙最大廣電集團「西班牙公共電視台」說,因鬥牛比賽常在下午舉行,這時間是播放以年輕觀眾為主的節目,因此將停播鬥牛。
事實上,西班牙公共電視台自2007年就已停止直播鬥牛比賽,但先前的理由是收視率不佳且轉播費過高,現在則宣稱鬥牛太暴力。
電視台主管說,「鬥牛會出現兒童不宜的畫面,孩童可能因此對動物施與暴力,停播並非忽視鬥牛的重要性,未來會在節目中持續播放鬥牛相關新聞」。
除了電視台停播鬥牛之外,西班牙北部加泰隆尼亞(Catalonia)去年成為該國第一個禁止鬥牛的地區,引發各界議論。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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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輪飆過頭 小心傷膝蓋
室內飛輪運動愈來愈流行,復健科門診也開始出現騎飛輪high過頭而受傷的案例,最常見的就是騎太快、太久,或姿勢不正確,傷了膝蓋。
現代人愈來愈注重運動,但出門運動要看天氣,還要考慮交通,室內運動因此走紅。
飛輪屬於室內健身器材,因為模擬公路車爬坡、風阻,不只能單人騎,還能呼朋引伴,多人一起互動,獲得不少人青睞。
書田診所復健科主任潘筱萍最近接獲一名個案,30多歲女性上班族,熱衷飛輪一年多,最近膝蓋開始疼痛,手腕關節也愈來愈不舒服,經詢問,才發現是飛輪飆過頭,姿勢不正確,騎乘時間太長所致。
潘筱萍說,近來門診收治不少騎飛輪不當或過度,導致受傷的案例,其中最多的是膝蓋受傷,其次為頸部,還有人傷到手腕。潘筱萍說,騎乘速度太快,加重踩踏力量,使阻力或重力增加,膝蓋就容易受傷。飛輪教練陳建勳說,有人站著騎,也會傷膝蓋。
另外,座椅太低、騎乘時間太長,都是導致膝蓋受傷的因素。潘筱萍說,騎乘時應調整座椅高度,膝關節角度應維持在170到175度左右,角度過大、過小都不宜。
站姿騎飛輪,傷的不只有膝蓋,還有手腕。專家指出,站著騎時,身體重量完全壓在手腕上,當然會受傷;正確的騎乘方式應該是手部肩、肘及腕關節放鬆,肌肉則要用力。如果扶手過低,會讓腰部過度前傾,潘筱萍說,這時候,頸部為向後仰,還可能導致頸部受傷。
要預防騎飛輪受傷,潘筱萍建議,最好在專家指導下進行,避免不正確姿勢,而且還要循序漸進,不要一下子運動過量。另外,運動前別忘了先暖身,運動過程裡若感覺不適,就應休息並儘快就醫,以免健身不成反傷身。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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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口哨、哈哈笑 都能傳播病菌
新加坡科學家正利用巨大鏡子和高速照相機,試圖了解流感病毒如何透過空氣傳播。
這項設備讓他們能夠觀察一個人咳嗽、打噴嚏、發笑和說話時,噴出細微飛沫的真實情況。他們希望研究結果可應用在訂定更有效的感染控制指導方針。
研究團隊利用新加坡國家醫學研究委員會提供的約83萬3000美元(約台幣1900萬元)研究經費,設計1面類似用於天文望遠鏡的大凹鏡。
連同1台每秒可拍25萬張影像的照相機,科學家得以觀察咳嗽或打噴嚏在鏡子前產生的懸浮微粒或飛沫。從目前所見的影像得知,吹口哨和發笑似乎能非常有效地傳播病菌。
朱利安.唐說:「發笑會產生出人意表強勁且瀰漫空中的噴出物,我猜唱歌(尤其經過訓練的聲樂演唱)將會產生更強勁、更具穿透力的飛沫。」
「然而,它們是否會導致感染和疾病,取決於許多其他因素,例如病毒能否生存和宿主的免疫反應,其他團隊目前正在研究這些因素。」
(Upa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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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音樂心情好 腦部釋放多巴胺
1份不尋常的報告表示,聽音樂讓人心情愉悅,是因為腦部釋放了化學物質多巴胺(dopamine),這種物質在獲得食物、精神藥物和金錢時也會產生。
加拿大蒙特婁馬吉爾大學學者貼出廣告,招募聽到音樂會感到「顫慄」(愉悅的極致表現)、年齡19到24歲的志願者,再從回應廣告的217人中選出8人。
仔細挑選後的志願者接受正子斷層造影,這種檢查能夠觀察特定化學物質雷氯必利,這種物質在腦細胞裡扮演多巴胺受體的功能。
受試者被接上感應設備,監測心跳、呼吸、體溫和皮膚電傳導情形。
聽到最喜愛的音樂時,志願者會有身體動作的衝動,腦部紋狀體也開始釋放多巴胺,但是在聽自己沒什麼感覺的音樂時就不會如此。
(Upa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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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ETA宣布永久停火
西班牙東北部巴斯克(Basque)自治區游擊隊「巴斯克祖國自由軍」(ETA)十日單方面宣布永久停火,並強調此次停火可由國際社會查證,但未提到是否如西班牙政府要求的解散組織或放棄武器。西班牙政府對此回應說,ETA只是宣布永久停火,做的還不夠。
ETA四十年來不斷製造恐怖暴力事件,總共造成八百五十多人死亡,與昔日的「愛爾蘭共和軍」並稱歐洲兩大恐怖組織。二○○六年三月,ETA也曾宣布「永久」停火,但同年十二月卻在馬德里國際機場引爆一枚汽車炸彈,停火只維持了三個月。
不過這回是ETA首度單方面發表聲明,宣布永久且全面停火,未來可由國際社會查證。聲明還說,這是ETA為達成永久解決及結束武裝抗爭而做出的堅決承諾。
ETA近年來因多名領導人遭到逮捕,加上內部主張加入合法體制的聲音漸大,導致組織力量減弱,去年九月ETA已宣布對政府停火,但當時西班牙副總理表示,政府不會因為ETA宣布停火就改變其政策。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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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萬紐約客不畏寒 脫褲搭地鐵
九日是「地鐵脫褲日(No Pants Subway Ride)」,全世界四十七個城市一起響應,十萬名的紐約客也脫下長褲搭地鐵,從老爺爺、九個月大的娃娃到性感女郎,都大方展示內褲,不知情的人看得目瞪口呆。
這項活動由「處處進步」(Improve
Everywhere)組織舉辦。紐約當天氣溫酷寒,群眾在富利廣場、聯合廣場誓師,不少人等不及就當場脫褲子,凍得直哆嗦。好在地鐵車廂有暖氣,大家紛
紛脫了褲子,男性多穿花色或白色四角褲,也有穿絲質內褲似有露點,女性則以比基尼底褲居多,地鐵變成了內褲大展。
脫褲的民眾坐著地鐵到處遊,大家一付正經八百,有人看報紙雜誌,有人打毛衣,彷彿脫褲搭地鐵很正常,身材曼妙的女郎最受注目,毛帽雪衣搭配小褲褲,形成奇怪的景象。
卅二歲的托德(Charlie Todd)是「地鐵脫褲日」的創辦人,他說活動的關鍵規則是:保持嚴肅表情,以及不要拍照,活動主題則是「慶祝愚蠢」。托德十年前首次發起活動時,只有十幾名年輕男子響應,現在參加者形形色色。
一名女大學生說,就像在海灘上穿泳衣,沒什麼不好意思的。當不知情的乘客問起,脫褲者異口同聲說:「忘了穿褲子出門了!」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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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薪資 到底幫助了誰/黃宜侯(元智大學管理學院財金學群助理教授)
今年經濟榮景趨於樂觀,大家開始關心受薪階級薪資問題,連馬總統都提到公務員加薪可能性。值得注意的是,海峽兩岸也都在近日做了調漲基本工資決定。自一月
一日起,我國基本工資調整為每月新台幣一七八八○元,時薪最低為每小時九十八元。無獨有偶,北京市政府也宣布調高最低薪資至一一六○元人民幣,每小時六.
七元人民幣,於新年元旦生效。
最低薪資設定常是勞資雙方談判焦點,勞方認為最低薪資是勞工就業市場的保障,應隨經濟成長而適時調高,確保勞工的權益。資方則認為最低薪資會造成營運成本
的增加,對企業主的經營造成負擔,應該從經濟發展的角度加以設限。勞資雙方截然不同的看法,常讓最低薪資的調幅成為拉鋸式的討價還價,或是勞資談判的籌
碼。估不論是站在那個立場來看待最低薪資,勞資雙方有一個共通的概念和邏輯,即最低薪資的調升,會導致整體就業市場薪資的上揚,也才衍生了上述雙方後續的
論點及立場。
然而,經濟學理論和實證結果卻發現,最低薪資的調升,不但不會導致整體薪資的增加,反而會導致失業人口的上升;更重要的,其中因最低薪資的調升而失業的勞工族群,是所有勞工中在技術層面最弱勢的一群人。
先從理論來看,在沒有薪資管制的狀況下,供給和需求兩者會達到市場的均衡點,而該均衡點就反應了薪資和就業人數的水準。如果加入了最低薪資的規範,如同在
就業市場設定了高於均衡點的價格門檻,使企業主必須要以高於其需求曲線所願意負擔的價格為薪資,等於迫使企業主降低從業數量的釋出;這時的就業市場是供過
於求的,因為較高的薪資另一方面讓更多的勞工希望工作,供需失衡的結果也就導致失業人口的增加。
而且因為最低薪資所適用的族群,本就是薪資最低的就業人口,所以因為最低薪資的調升而無法取得工作的勞工,會是社會中最弱勢的一群人,通常不會是參與勞資談判中受工會或契約保障的勞工。
以上經濟理論,實務上是否支持?美國國家經濟研究院的兩位學者(David Neumark和William
Wascher)歸納近年一○二篇有關最低薪資和失業率相關實證研究,有三分之二以上文獻支持上述理論分析,僅有八篇在特定樣本裏有顯著不同結論。當進一
步歸納其中三十三篇較高影響力的文獻時,二十八篇論文證明了最低薪資的調高導致弱勢族群失業率的上升,僅有一篇明確提出相反的見解。
即便如此,沒有任何文獻提出最低薪資的調高,會提升整體實質薪資的證據。薪資水準的增減實由其他的經濟變數所決定,至於通膨壓力及貧富差距的問題,更與最低薪資沒有直接的關係。因此整體來說,實證結果和經濟理論的分析是一致的。
然而,世界各國幾乎皆有最低薪資的相關規範,一般民眾對最低薪資的刻板印象,似乎是主政者不願或不能說清楚的真相。弱勢的就業人口也無法理解最低薪資帶來
的真正衝擊,更難以在主流社會有發聲的機會,在民氣難違的氛圍下,最低薪資的調升常是勢不可擋。即便如此,主政者實應搭配適當的政策或措施,特別針對弱勢
族群的失業人口進行輔導協助,以降低最低薪資的副作用,並與勞資代表及社會大眾,清楚說明和分析我國最低薪資政策的實際影響,讓國民在資訊透明的條件下,
認真檢視最低薪資政策的利弊得失。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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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通過修正身障法 身障者搭機不得拒載 必要陪伴者免費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為讓身障者「行」得更方便,本法明訂航空公司不得拒載身障者,如果認為身障者需有人陪同搭乘,航空公司不得收取陪伴者費用,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民營事業機構若設有停車場,應保留二%的身障者專用車位。
跨縣市搭大眾交通工具 半價優惠
此
外,由於現行法規定,大眾運輸工具「非屬地方政府轄管者」(指全國性大眾運輸工具),身障者及必要陪伴人,才能享有無設籍限制的半價優待,因此立法院除刪
除「非屬地方政府轄管者」等文字,並通過附帶決議,要求內政部應於六個月內協調至今未編列預算補貼搭乘北、高兩市捷運費用的縣市政府,辦理追加預算或勻支
相關經費補貼,以促成全國身心障礙者及必要陪伴人在今年七月以前,都可享有搭乘捷運半價的優惠。
同時,本法新增規定,國內航空運輸業者除民航主管機關所訂安全因素外,不得要求身障者接受特殊限制,或拒絕提供運輸服務,如果航空公司拒載身障者,違者最高可處五萬元罰鍰,若業者不認同身障者可以單獨旅行,而特別要求應有陪伴人共同飛行,一律不得向陪伴人收費。
公私機構停車場須留2%專用車位
目前只有「公共停車場」應保留二%停車位專供身障者使用,修法後,增訂提供公眾服務的各級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團體及公、民營事業機構,若設有停車場,一律比照辦理。
因
應大法官第六四九號解釋,現行身障者權益保障法中,非視覺功能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業的規定,將於今年十月三十一日失效,因此修正明訂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應輔
導視覺功能障礙者從事按摩及理療按摩工作,不但要提升視障按摩工作者專業技能、經營管理能力,還要補助其營運所需相關費用,並明文規定醫療機構得雇用視障
者從事非醫療按摩工作。
同時,包括醫療機構、車站、民用航空站、公園營運者及政府機關(構),一律不得提供場所供非視覺功能障礙者從事按
摩或理療按摩工作,提供場地供視障者從事按摩工作時,應給予優惠,違者若經地方政府勞工主管機關限期改善,而仍未改善者,將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
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此外,應積極獎勵輔導大專校院開辦理療按摩或醫療按摩相關科系,並保障視障者入學及就學機會。教育部對此表示,基於大學自主,只能鼓勵,至於大專院校要不要設相關科系,不具強迫性。
輔導大專校院開辦按摩相關科系
除按摩工作外,強制政府機關(構)及公營事業若有自行或委辦諮詢性電話服務工作機會,且電話值機人數在十人以上,除非工作性質特殊或進用有困難,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同意,否則一律要進用十分之一以上比例的視障者。
為
鼓勵企業成立子公司(「庇護工場」)進用身障者,未來事業機構依公司法成立關係企業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若達員工總數二十%以上,可與該事業機構合併計算
定額進用人數(比率一%),且主管機關應予以獎勵輔導。另,基於保障身心障礙者公平應考機會,各類考試應依身心障礙應考人個別障礙需求,在考試公平原則
下,提供多元化適性協助。
伴乘者免費 民航業直呼負擔太沉重
對於立法院修法要求國籍航空不得拒絕身心障礙人士搭乘,且必要陪同者免費,民航業者直言,新法令實在窒礙難行,目前已經給予陪同人士半價,一旦要免費,將是沉重負擔,難不成政府願意幫忙負擔?
民航局官員表示,目前各航站都已經設置專供身障人士登機的輔具,至於不得收費的部分,將在六個月內邀集身障團體、醫界人士、民航業者一起討論訂出子法,對此類必須有人陪伴的身障人士,訂出更清楚的標準。
民航局:半年內訂出標準
民航業者直言,目前國內民航業者依法優惠身障人士、老年人口等愛心票,每年超過五億元,這筆錢屬於社會福利,應由政府編列預算補助,不應都由業者自行吸收;民航局官員私下指出,這筆錢確實屬社會福利範疇,不應該讓業者負擔。
殘
障聯盟秘書長王幼玲指出,若航空公司要求身心障礙者需有人陪同,是航空公司自己不放心,應由航空公司吸收陪同者費用,美國也採相同精神。伊甸基金會執行長
黃琢嵩亦指,航空公司地勤、空服員本該提供身心障礙者需要的服務,若仍要求需有人陪同,理當支付陪同者全額費用,這是人權。
兩鐵要求政府負擔愛心票價
目前台鐵一年提供身障者及陪伴者的半價愛心票負擔約七.五億,高鐵通車至今,則已累計超過四十億,兩鐵都希望這筆錢能由政府負擔,高鐵已將此事提交高鐵協調委員會,要求政府儘速處理。
至於新法明訂勞工主管機關應輔導視覺功能障礙者從事按摩及理療按摩工作,黃琢嵩認為太過「空泛」,應明文規定按摩業者需僱用一定比例視障者,且鼓勵醫療院所僱用一定比例視障者擔任非侵入性的復健助理,而其提供的復健服務應納入健保給付,增加醫院僱用視障者誘因。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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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牙滅音機 消除看牙恐懼症
你是否因鑽牙機的聲音太恐怖,而寧願忍受疼痛也不願去看牙醫?英國科學家已研發出阻絕鑽牙聲,卻仍能聽到醫師指示的器材,協助牙痛患者克服看牙恐懼症。
英
國媒體報導,這項儀器類似除噪耳機,它讓牙科診療室的聲音轉為數位訊號。稱為數位訊號處理器(DSP)的特殊晶片,對鑽牙機旁麥克風傳來的聲音進行分析,
然後產生干擾聲波,消除不想聽到的聲音。它也使用適應性濾波技術,鎖定特定聲波,然後加以去除,即使鑽牙機的振幅與頻率改變,也不會成為「漏網」之音。
報導指出,該設備只會阻絕不想聽到的刺耳聲,至於牙醫等其他聲音仍清楚可辨。因此患者只要將該器材插上MP3播放器或手機,透過耳機仍可享受音樂,而不會受鑽牙機的「魔音」干擾。
這項技術由倫敦國王學院、布魯內爾大學與倫敦南岸大學共同研發,最初構想來自國王學院牙科研究所米勒教授的靈感。他說,汽車製造商蓮花公司(Lotus)企圖發展隔音技術,讓駕駛人聽不到道路噪音,但仍能聽見警笛聲的努力,啟發了他的構想。
歷
經10年研發,米勒的團隊已完成原型器材。他說,這項儀器對牙醫而言相當划算,對有MP3的病患來說,不用花半毛錢就能受惠。布魯內爾大學工程設計學院的
亞瑟頓博士指出,讓病患聽得見牙醫說話是該設計的重點,「病患仍想與牙醫進行溝通,因此不能讓患者戴上耳罩就了事」。目前研究團隊在尋找投資人,以便讓該
產品能上市。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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