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決冤殺 姦殺女童案 軍方酷刑逼供 江國慶枉死 真兇今晨收押
15年前震驚全國的空軍作戰司令部謝
姓女童遭姦殺案,出現大逆轉!軍方當年將上兵江國慶屈打成招認罪,隔年迅速槍決,江得年僅21歲,但檢警去年重啟調查後,比對DNA及現場血掌紋,發現真
兇其實是江被槍決前、因為另起性侵女童案落網的嫌犯許榮洲,而許當年就曾自白認罪,軍方竟未詳查就冤殺江國慶。檢警昨逮捕許,許當庭認罪,台北地檢署今晨
依強姦殺人罪聲押獲准。
江國慶的父親江支安堅信兒子不可能犯案,當年去領兒子屍體時寫下「天無公理」恨語,他多年來到處奔走為兒申冤,去
年6月底因肺癌含恨而終。江媽媽王彩蓮(66歲)昨得知真兇落網,直呼:「很開心!」但她感慨地說,兒子被槍決後,她好幾次夢到兒子哭著不說話,似乎對於
被冤枉感到很委曲,現在終於可以還兒子清白。
訊37小時逼認罪
江媽媽說,丈夫病危時仍掛念此案,不斷交代家人一定要持續追查,「現在丈夫終於可以安息了。」至於是否提出冤獄賠償?她說,暫時沒有這個想法。
江國慶案是除了二二八事件和白色恐怖時期,司法史上首宗冤獄錯殺案,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昨痛批:「官方終於承認司法誤判,但國家殺錯人,誰來償命?如何賠得起?軍方的責任一定要追究到底。」
1996
年9月12日,北市空軍作戰司令部內福利社員工的5歲謝姓幼女遭姦殺身亡,陳屍在司令部廁所外水溝旁。法醫解剖後證實女童先被悶死,遭鈍器插入下體造成撕
裂傷。當年軍方疏於徹查現場跡證,直接懷疑在福利社工作的空軍上兵江國慶有嫌疑,10月4日逮捕江後,連續37小時進疲勞轟炸、刑求逼供,江被迫簽下認罪
自白書,雖審理時翻供喊冤,但未獲重視。
父追真相含恨亡
中保齡球館性侵另名女童被捕,他當時一度自白坦承犯下謝姓女童姦殺案,還
把女童衣服、犯罪情節都一一交代,但軍方專案小組居然排除他涉案,認定兇手就是江國慶;同年,軍方火速槍決江國慶。專案小組成員殺錯人,事後卻個個記功受
獎,痛失愛子的江父多年來四處陳情,去年監察院調查後認為應有冤情,糾正國防部,但最期盼真相的江父去年已含恨逝世。
最高檢察署去年6月發函台中地檢署重啟偵查。檢察官黃如慧、詹常輝與特偵組、北檢、刑事局等機關組成專案小組,重新檢查所有扣案證物,將案發現場留存的指紋、掌紋證物,以及當年營區內所有士官兵之指紋、掌紋,全部送交刑事局及法務部調查局比對。
專案小組赫然發現,當年案發廁所窗戶橫隔木條上血痕下方遺留的掌紋及現場DNA( Deoxyribonucleic acid,去氧核糖核酸),竟與許榮洲相同,也與許在案發隔年自白此案的現場情況吻合。
真兇認獨自犯案
檢方大規模清查所有跡證,調閱當年在營區餐飲部、理髮部工作之員工及營區服役之士官兵,還原現場跡證。專案檢察官黃如慧認定,當時也在空軍作戰部服役,與枉死的江國慶睡上下舖的許榮洲可能是真兇。
許
榮洲昨在警方到其住處表明來意時,神情無異狀。他應訊時供稱,1996年案發當天,他看到謝姓女童獨自在福利社門口附近徘徊,頓時萌生歹念,將她抱進廁所
內先以手指頭猥褻,因女童驚慌不斷尖叫,他擔心被人發現,因此以右手用力捂住其嘴巴,後來驚覺女童氣絕身亡,趕緊把她丟到窗外逃離現場,昨他除坦承獨自犯
案,也當庭對女童家屬表達歉意。
軍檢辦非法取供
對於女童被姦殺案真相大白,國防部昨表示,前空軍作戰司令部當年偵辦女童命案時曾
將許榮洲列為嫌疑人,並採集指紋、掌紋及血液送請刑事局及調查局鑑驗比對,但與命案現場遺留跡證不符,且許曾翻供,才排除涉案,若終審確定他是兇手,一定
會追究違失人員民、刑事責任,軍高檢已分案偵辦反情報隊人員涉非法取供罪責。去年提糾正案的監委沈美真昨說:「調查時就高度懷疑江國慶遭誤判,如今還他公
道,可惜江父已往生。」
律師蔣瑞琴表示,依《冤獄賠償法》,像江國慶被錯殺的死刑執行賠償,除被羈押時應以每天3000元至5000元折算賠償,還要按執行當年國人平均壽命計算受刑人餘命,再以每日1000元至3000元折算撫慰金,但總金額不得逾3000萬元或低於1000萬元。
江國慶小檔案
冤死年齡:21歲
案發時軍階:15年前為空軍作戰司令部勤務隊上兵,在福利社任售貨員,剩5個月就退伍,卻被控姦殺女童,隔年遭槍決
槍決死狀:眼睛睜大,死不瞑目,江父簽名領屍時寫下「天無公理」
平反歷程:江父四處陳情為兒申冤,監察院去年5月對國防部提出糾正,檢方昨宣布真兇另有其人,但江父已於去年6月含恨逝世
兒遭冤殺 江國慶父含恨歸天 買電擊棒體驗兒刑求痛苦 「遲來的正義根本不是正義」
空軍士兵江國慶遭冤殺案,台中地檢署重啟偵查後有新事證,當年陪著江父江支安到處陳情、靜坐的軍中人權促進會的黃媽媽(陳碧娥),昨晚淚流滿面地說,雖然命案有新發展,但「我感受不到任何的喜悅,因為江國慶走了,江爸爸也含恨歸天,14年後遲來的正義根本不是正義了!」
1996年發生的空軍司令部謝姓女童姦殺案,當時江國慶的父親江支安在當年10月向監察院陳訴,國防部隔年7月21日核准江國慶死刑判決,同年8月13日執行槍決,同年12月24日,江支安認為判決有違背法令之處,再向監察院續訴。
奔波14年討公道
1998年,監院推派江鵬堅、陳光宇調查,當時調查指出,江國慶案除被告自白外,均無直接證據證明被告犯罪,且國防部國軍法醫中心所具鑑定書缺失連連等諸多缺失。
但國防部1999年5月函覆認為偵審與鑑定均無違背法令之處,江支安繼續在同年12月13日、2001年4月、2001年6月、2001年8月、2001年12月、2002年5月,前後6度向監察院續訴,江支安在監院來回奔波,14年來只想為死去的兒子討回公道與清白。
根據獄中信求證
黃
媽媽回憶說,江爸爸在向監察院陳情沒有獲得任何結果後,2000年12月向軍中人權促進會求助,當時曾再向監院陳情,並到立法院靜坐抗議,也向總統府陳
情,但都石沉大海,有一次江爸爸向她說:「國慶曾託夢給我,要我一定要為他伸冤,再怎麼樣都要為兒子的清白爭一口氣。」由於江爸爸一直認為兒子是清白的,
因此相當投入兒子的案情,他並根據兒子在獄中寫給他的信,自陳曾遭刑求、電擊,還徒手繪出電擊棒的樣子,為此,江爸爸還在坊間到處尋找此種電擊棒,最後終
於皇天不負苦心人,買到了符合尺寸、描述的電擊棒,測試結果讓江爸爸感到心寒。
江爸爸在求助無門之下,把當年涉及判江國慶死刑的相關軍方人員等,
包括前國防部長陳肇敏、李天羽、前反情報隊少校保防官鄧震環、松山指揮部上尉保防官何祖耀等人的名字都寫在紙上,釘在家中牆上,並貼了江國慶的照片,要求
江國慶「有冤報冤、有仇報仇,狗官害死您,您要明白嗎!」。不過,江爸爸後來在聽江國慶庭上答辯時,曾說「何祖耀對我最好,沒有欺負我」,因此江爸爸還因
此把何的名字塗掉,可見江爸爸也是性情中人。
中風多年去年歿
不過,為了爭取兒子清白,江家兩老奔波多年,江爸爸突然在6年前中風臥病在床,去年鬱鬱而終,等不到洗刷兒子的清白。
國防部違失內容
◎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指示謝姓女童案交由非軍法人員的反情報隊主導,並禁閉江國慶,侵害人權
◎江死刑判決未定讞前,曾性侵另案女童的許姓士兵,自白坦承是他犯案,國防部僅以誣告結案
◎軍方排除許兵涉謝姓女童案,但許兵自白詳細指出女童衣服樣式及噴濺血跡位置,調查顯未詳實
◎國防部的原確定判決,將欠缺自願供述與不具證據力的江國慶自白作為證據,違反《軍事審判法》
◎江國慶自白與認罪供述,是在極大壓力下做成,相關證據與自白有差距
◎將遭污染不具證據力的血跡衛生紙作為唯一物證,顯違法,且謝姓女童腿上採獲的DNA與江不合
資料來源:監察院
監院點名 撤銷敘獎名單
政戰部中將主任李天羽/事蹟存記
政戰部少將副主任金國梁/事蹟存記
上校反情報參謀官柯仲慶/空軍獎章
反情報隊上校隊長許應強/大功一次
反情報隊少校保防官鄧震環/空軍獎狀
松山指揮部少校保防官李書強/空軍獎狀
松山指揮部上尉保防官何祖耀/大功一次
監委糾正 促成重啟調查 要求撤銷軍方「有功」人員
1996
年發生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遭姦殺案,嫌犯江國慶隔年就遭槍決。這屆監委3年前上任後重啟調查,去年5月公布調查報告,提出6大違失糾正國防部,並直指
國防部對江非法取供,因為此案偵辦期間,曾犯下另一性侵案的士兵許榮洲坦承犯案,但國防部不詳加調查即槍決江國慶,監委痛批軍方火速執行死刑「如強盜明火
執杖,擄人父兄妻兒。」並認定江是被「錯殺」。
監院去年要求國防部撤銷、追回因此案而敘獎的人員,包括當時政戰部中將主任李天羽,但軍方只表示,將審慎檢討。
許嫌可詳述細節
參
與調查此案的監委沈美真昨表示,監委當初到台南監獄訊問許榮洲,許否認是他所為,還回答:「他們都說不是我。」不過當被問到犯案細節,許又記憶猶新,清楚
描繪犯案現場,對於性侵動作、血跡潑濺的高度也一一說明,讓她印象非常深刻,許榮洲手一比,高度就是案發現場血跡潑濺的高度,連逃出的門口,許都說對,反
倒是江國慶說錯了,當時參與調查的監委就高度懷疑江國慶是遭錯殺。
監院去年五月糾正國防部,並要求國防部就此案提起非常上訴與再審。監委馬以工當時在記者會上指出,案發後,軍方對江國慶違法禁閉、疲勞訊問、誘導訊問,連續37小時疲勞轟炸,非法取供,連所謂沾染血跡證據的衛生紙,都因垃圾桶三天沒清證物遭污染,已喪失證據力。
軍方曾拒許測謊
江國慶死刑判決未定讞前,1997年5月,許榮洲在台中大中保齡球館性侵女童被捕,自白時坦承謝姓女童案是他與同梯陳姓士兵共犯。當時許的筆錄及現場模擬,已詳細指出謝姓女童衣服樣式、犯罪現況。
監
委還發現,1996年底,台中旱溪發生女童遭人以竹竿插入下體性侵案,當時被捕的謝姓嫌犯看到媒體對許榮洲的報導,認為許和旱溪案女童有親戚、地緣關係,
聲請台中地院調查許,台中地院要求對許測謊,軍方一度聲稱許兵弱智不能測謊,也不理會其他疑慮,迅速在隔年就槍決江國慶。
重啟偵查 地檢署鎖定 許另涉竹竿刺童案
許榮洲專挑女童犯案,先前因性侵3名女童被判刑12年半,去年10月才剛服刑期滿出獄,沒想到昨天又因15年前空軍司令部謝姓5歲女童姦殺案被捕,就連另一起竹竿刺台中女童下體性侵案,檢方也不排除是他所為。
1997年許榮洲在空軍防砲警衛司令部服役時,趁休假期間在台中市大中保齡球館尾隨一名5歲女童,抱至廁所強姦,當場被以現行犯逮捕,判刑8年6個月,4年後,他假釋出獄,又在桃園縣大園鄉誘騙兩名5歲女童,搭乘統聯客運至台中,以手指性侵,再被判刑4年。
去年5月間,台中地檢署重啟偵查台中市林姓女童竹竿性侵害案及空軍司令部謝姓女童姦殺案,因精神科醫師與專家鑑定均判定許榮洲是「固定(著)型戀童症」,加上他慣以異物剌入女童的性侵方式,才讓檢察官鎖定他可能涉及竹竿性侵女童案和謝姓女童姦殺案。
尚無科學證據
目前竹竿性侵女童案尚無科學證據證明許榮洲犯案,不過,謝姓女童姦殺命案發生後不久,許榮洲曾向軍方自首犯案,還一度指證女童身穿的衣物,但因當時軍方已認定江國慶犯案,輕忽許榮洲自首,認為「他是來亂的」不採信,直到重新鑑定案發現場一枚血掌紋,才讓許伏認罪。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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斃錯人!15年前女童姦殺案 江國慶冤死
十五年前發生在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廁所的五歲謝姓女童遭姦殺案,台北、台中檢方重啟偵辦,發現已槍決的被告江國慶是冤死的,真正涉案人是同營區士兵許榮洲,昨天當庭逮捕,聲押禁見裁准。
許榮洲承認單獨犯下性侵案,因女童哭喊,用手摀住她口鼻,但否認拿異物戳女童下體。許榮洲向檢察官說,他在營區見過江國慶,彼此不認識;對江國慶被錯殺感到不好意思,但擔憂自己被法辦,所以拖了這麼多年才承認。
當年軍方在命案現場採證,發現一張衛生紙沾有女童血跡及江國慶的精液,成為江被判死刑的關鍵證物。但檢方如今查出,江曾到廁所自慰,噴到垃圾桶的衛生紙;女童被姦殺時,血跡也濺到衛生紙。幾乎不可能的巧合,讓江冤死。
檢方將現場跡證送刑事局和調查局重複比對,確認廁所窗戶留有許榮洲擦抹血痕的掌紋,而血跡和女童相符,當年鑑驗過程,顯然有要命的疏忽。這項重大突破,讓案子翻案。
位在台北市公館附近的空軍作戰司令部,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二日營區廁所發生謝姓女童遭姦殺,屍體棄置於廁所旁水溝。軍方認為士兵江國慶涉案,在十一個月內走完起訴審判程序,迅速槍決江國慶。
江父多方奔波喊冤,監察院受理調查七年後,去年五月十二日公布江國慶遭錯殺的調查報告,以軍方涉嫌刑求等理由,對國防部提出糾正。
調查指出,空軍作戰司令部前司令陳肇敏違法指示將全案交給反情報隊負責,對江國慶違法禁閉及卅七小時超疲勞訊問,取得不實自白書。最高檢察署因而決定重啟偵辦,並且和軍方聯手追究現役、退役軍人非法取供等罪。
據了解,許榮洲於一九九七年五月四日,在台中的保齡球館廁所犯下另一件女童性侵案時,曾坦承謝姓女童是他所姦殺,但軍方未重視這項供述,同年八月十三日,江國慶被槍決。
台中檢方傳喚當年在空戰部餐飲部、理髮部員工及服役士官兵,還原現場跡證,認定是當年在空戰部警衛連服役的許榮洲涉案,昨天傳拘到案。基於管轄權,再交由台北地檢署接手偵辦。
要命巧合! 江的精液、女童血都濺上衛生紙
五歲謝姓女童在空軍作戰司令部遭姦殺案,軍方採集現場的血跡和足、掌、指紋等物證,卻未詳加比對;更對許榮洲主動供出犯下謝姓女童案的自白,視而不見,導致江國慶遭錯殺沉冤十五年。
軍方當初認定江國慶涉案,是因為他未通過測謊,而且在命案現場廁所垃圾桶找到一張衛生紙,上面有謝姓女童的血跡與江國慶的精液,便以關禁閉方式要江國慶自白犯罪。
辦案人員重新審視軍方當初卷證資料發現,謝姓女童命案發生後,軍方在現場採集不少跡證,包括許多的掌紋、指紋、足紋及血跡等,卻未對營區內的人員詳細過濾、比對。
直到監察院去年提出糾正案,全案重新發交台中地檢署偵辦,檢察官黃如慧要求刑事局仔細鑑定,結果在命案廁所窗戶木板條上,發現與許榮洲相符的關鍵掌紋,案情急轉直下。
不過軍方表示,案發現場已整修,窗戶木板條早已不見。情節猶如蘇建和案,軍方曾遺失汐止吳銘漢夫婦命案的關鍵證物凶刀一樣。
更讓辦案人員驚訝的是,當初軍方視為關鍵證據的一張衛生紙,上面有江國慶的精液及謝姓女童血跡。
重
新鑑定發現,衛生紙是從好幾天沒清理的垃圾桶中取出,不排除是女童遭姦殺後血液噴濺在衛生紙上,江國慶在廁所自瀆噴到所致。江國慶當初自白指衛生紙是姦殺
女童後擦拭留下證據,但新的鑑定結果顯示,衛生紙並無擦拭痕跡,上面採集到有關女童與江國慶的跡證都屬微量,應是不小心噴濺所致。
反情報總隊在偵辦謝姓女童案隔年,調查軍方彈藥庫失竊案,同樣只根據測謊結果,出現一案兩破的離譜情形。
由於兩起烏龍破案發生時的空軍作戰部司令是陳肇敏,且兩案都是陳肇敏指示由反情報總隊負責調查;對於許榮洲曾自白犯謝姓女童案的筆錄,置之不理,讓檢警直呼「不可思議」。
喊冤多年 江國慶老父去年含恨終
江國慶的八十歲老父親江支安,透過民間司改會為兒子奔走喊冤十幾年,不斷向監察院陳情,光是記者會就開了七、八次。監察院去年五月對國防部提出糾正案,但不到一個月,江支安就含恨而死。
講到這段過程,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既無奈又傷心。他表示,江支安原本在新北市中正橋附近經營小旅館,家庭環境小康,兒子被槍決後仍不放棄,關掉旅館,拿著江國慶在獄中寫的家書及收集來的證據,到處為兒子申冤。
江支安的身體狀況不好,中風後不良於行。去年五月監察院提出糾正案,林峯正到江家探視並告知結果,坐在輪椅上的江支安精神不好,但聽到國防部被糾正,和妻子都淚流滿面,激動地講不出話來;江國慶的母親也悲痛地哭泣,請司改會繼續為江國慶平反。
沒想到,江支安不到一個月就過世。司改會認為,江國慶案的關鍵在於DNA鑑定,因此趕在江支安下葬前,取得了江支安和妻子的檢體,要求檢方等相關刑事鑑識單位為此案重作鑑定,但官方至今未回應。
林峯正指出,此案既然抓到真凶,監察院也糾正當年做出錯誤審判的國防部,法律上就必須對江國慶做出平反動作,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應該儘快提出非常上訴,讓最高法院對江國慶做出無罪判決。
林峯正表示,江國慶已被錯殺,社會應該要反省,許多人以為法院判決確定的死刑犯,必須儘快執行;但事實上,司法是會誤判死刑的,國家錯殺,能負什麼責任?恐怕再怎麼樣都彌補不了家屬的悲痛。
江支安當年是透過律師黃達元向司改會求助,不斷向監察院陳情,司法院長賴浩敏的妻子古登美擔任監委時,已對此案提出質疑。
江母心亂 對陳肇敏氣難平
「我夢到兒子一直哭,一直哭…」江國慶六十六歲的母親王彩蓮昨天聽到主嫌許榮洲遭聲押後,大嘆一口氣說「終於還我兒子清白了。」
現在和媳婦同住的王彩蓮說,家人始終相信兒子清白,並說江國慶「膽子很小,怎麼敢做那種事?」但在事情發生初期,面對鄰居在背後指指點點,一度不敢在住家附近的市場買菜。
王彩蓮眼眶泛紅表示,丈夫江支安為證明兒子的清白努力奔走,原本硬朗的身體出現毛病,連過世前仍掛念江國慶的冤案,向律師黃達元拜託還兒子清白,現在還江國慶清白,足堪告慰丈夫在天之靈。
但她對時任空軍作戰部司令的陳肇敏仍難釋懷,氣憤地說,丈夫在案發後要求陳肇敏務必查清案情,不能倉促處理,但軍方拉不下臉,才造成兒子的冤案。
「我現在心很亂!」王彩蓮說,她上周六才到江國慶在大溪的靈骨塔祭拜,檢方昨天就聲押主嫌,彷彿冥冥之中早有預感;她現在只希望生活能歸於平靜,還沒想到聲請國家賠償問題。
兩屆監委調查7年 軍法單位令人匪夷所思
監察院去年五月十二日公布江國慶遭「錯殺」的調查報告,成為檢方重啟偵辦的突破關鍵。查案監委沈美真昨天聽到檢方發現新事證,直呼:「真的嗎?那太好了!」她希望檢方盡早讓案情真相大白,才能為江國慶伸冤,並安慰江國慶的親屬。
沈美真昨晚指出,當時監院調查發現,軍法單位偵辦此案,涉嫌違法偵查訊問、非法取供;且漠視許榮洲的自白供詞,讓查案監委感到事有蹊翹,監院才決定著手調查。
沈美真表示,當時她就非常懷疑,許榮洲如果沒有涉案,怎麼可能願意自白承認犯行;軍法單位輕易排除許榮洲的證詞,實在令人感到匪夷所思。
根據當時監院糾正案文,空軍作戰部前司令陳肇敏「違法指示」將全案交給非偵辦編制的「反情報隊」負責;並對江國慶違法禁閉、卅七小時疲勞訊問,非法取供,取得江的自白書,遭江指控違法刑求。不過,此案當時已超過公務員懲戒法十年免議期間,監院無法彈劾,也未約詢陳肇敏。
這件命案歷七年調查,跨過兩屆監委調查,光調查報告就寫了兩百六十多頁,查案人員以「罄竹難書」形容案情。
當時查案的監委馬以工、沈美真、楊美鈴要求國防部檢討違失,嚴懲失職人員,並追回當初因破案獲得的敘獎。
檢察官下月臨盆 請教李昌鈺、追著證據跑
謝姓女童遭姦殺案重啟調查並獲突破的關鍵人物,是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黃如慧。她不但重新檢驗命案現場每一項證據,更趁鑑識專家李昌鈺返國,特地北上向他請教。
黃如慧下個月將臨盆,揪出真凶,就是不希望再發生女童不幸受害事件。
司法官訓練所四十一期結業的黃如慧,擔任檢察官已七、八年,先前在彰化地檢署是負責黑金肅貪案件,曾偵辦過多起公務員貪瀆案;調至台中地檢署負責婦幼案件,去年接手台中女童遭竹竿性侵案及謝姓女童遭姦殺案。
黃如慧審閱卷證,發現軍方當初在謝姓女童命案現場有相當多的採證,全部送請刑事局及調查局重複鑑定,以確認鑑定結果的準確性。
許榮洲出獄後不久,黃如慧就找他取得指紋、掌紋鑑定,結果意外發現竟與命案現場窗戶上木條板的掌紋相符。
為避免是因上廁所留下所致,黃如慧還挺著大肚子,親臨命案現場勘驗,測量窗台的高度與方位,確認窗戶位處後方,一般人在該地如廁時,手幾乎不可能會碰觸到窗台、留下掌紋,成為翻案的關鍵物證。
前陣子,黃如慧得知李昌鈺返台,特地北上就相關事證的疑點請教李昌鈺,獲得進一步確認,更確信許榮洲涉嫌謝姓女童姦殺案。
專案小組指出,選在春節前夕啟動偵查,就是擔心有戀童癖傾向的嫌犯再犯案。即將為人母的黃如慧,不希望看到還有任何的小天使受傷害。
吃完熱便當吐真相 涉案許榮洲「舒服多了」
涉嫌姦殺女童的許榮洲,昨天軟化在檢方替他準備的熱便當,詳細交代案發經過,讓檢方確認就是他獨自犯案。他表示,現在完全說出來,心情感覺比較舒服。
當年軍方誤以為江國慶是性侵殺害謝姓女童凶嫌,迅速執行槍決,真正凶嫌許榮洲逍遙法外,後來發生的台中市大中保齡球館一名六歲女童及桃園一對五歲雙胞胎女童遭性侵案,因軍方抓錯人,許榮洲繼續犯案,致三名女童受害。
許榮洲昨天先被台中地檢署傳喚到案。懷胎九月的檢察官黃如慧針對他所涉空戰部女童姦殺案及台中市旱溪女童竹竿性侵案偵訊,他否認竹竿性侵案,但認了十五年前的謝姓女童姦殺案。
黃
如慧當庭逮捕許榮洲,認為沒有管轄權,傍晚移轉給台北地檢署,由檢察官李鴻維偵訊。李鴻維檢視卷證資料,發現許嫌的供述不夠完整,決定先軟化他的心,自掏
腰包買熱便當請法警送他吃,等他吃飽,在晚間七時許開始偵訊。李鴻維劈頭就問:「吃飽了沒,便當好不好吃?」許榮洲點頭表示「吃飽了」並致謝,隨即詳細交
代案發經過。
許說,當年他是空戰部警衛連士兵,性侵時摀住女童口鼻,他發現女童沒氣息,嚇得把女童屍體丟到廁所窗戶外,再跑回寢室休息,假裝沒發生過這回事。如今交代清楚,心裡舒服多了。
八十六年五月四日,許榮洲在台中市大中保齡球館強拉一名六歲女童到廁所性侵,女童母親四處尋找,發現女兒在廁所被男子玷辱,趕緊找來親友撞門救出女兒,報警逮獲許嫌。
許榮洲被軍法判刑八年六月,出獄後在九十二年四月到桃園縣大園鄉訪友,見一對五歲雙胞胎女童在玩耍,誆稱要帶兩名女童找媽媽,性侵得逞,被判刑四年定讞。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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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總女童性侵命案大翻盤 許榮洲認罪 江國慶冤死
發生在十五年前、震驚社會的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性侵命案,案情大翻盤!檢警專案小組重新鑑定當年軍方扣案證物,發現遺留在案發現場窗戶的半枚掌紋,與
曾在空總服役的士兵許榮洲吻合,廿八日至新北市三重住處逮人,許坦承犯下此案,與已遭伏法的江國慶無關,台北地檢署以許嫌殺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漏
夜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在檢警逮捕凶嫌許榮洲那一刻,當年軍方火速槍決上兵江國慶,等於確定是冤案,而此案也勢將成為台灣人權的重要指標。但始終相信江國慶清白的江某父親江支安,卻來不及等到兒子沉冤得雪,就已在去年過世。
民國八十五年九月十二日,五歲謝童被發現陳屍在空軍作戰司令部福利餐廳廁所外水溝旁,法醫解剖驗屍,證實女童先被悶死後,遭鈍器插入下體造成撕裂傷。十月
四日,空軍以上兵江國慶自白宣布破案,江國慶在審理時翻供,指遭刑求才坦承犯案,初審被依強姦殺人罪判處死刑,隔年三月,國防部覆審,以證據不足及江國慶
被刑求,撤銷判決發回更審,但空軍作戰司令部仍交由前次相同的三位軍法官審理。
事實上,就在江國慶有罪定讞前兩個月,許榮洲在八十六年五月間趁著當兵休假時間,犯下台中大中保齡球館性侵女童案,遭收押並「自首」是他和友人性侵並殺害
謝姓女童。當時許嫌能清楚描繪犯案現場、犯案細節,對於性侵動作、血跡潑濺高度、女童所穿衣服,都能清楚描述,但之後又全盤翻供,稱「是別人告訴我江國慶
如何性侵女童」。由於相關細節從未披露,也讓檢方認為他涉嫌重大。
軍方最後仍判處江國慶死刑定讞,並在八十六年八月十三日火速執行槍決。
監察院歷經七年調查,去年糾正國防部,並公布調查報告,認定是軍方非法取供,懷疑真凶是許榮洲,函請法務部重啟調查。
去年六月,最高檢察署督導台北、台中地檢署與軍高檢署組成專案小組,一併追查軍方刑求取供、以及懷疑許榮洲所涉及的謝童遭姦殺案、台中女童竹竿性侵案。
專案小組自去年七月間起,密集召開專案會議,就案發時間曾在空總服役的士官兵逐一清查,並會同刑事局鑑識中心檢視當年軍方所有扣案證物後,將案發現場留存
之指、掌紋,與當年營區士官兵採集之指、掌紋重新鑑定比對後,發現當年案發廁所窗戶橫隔木板上擦拭血痕下方所遺留之掌紋,與許榮洲相符。
而且橫隔木條上之血跡,也檢出謝童DNA,專案小組勘查發現,謝童當年遭凶手殺害後,係由廁所窗戶之橫隔木條間隙推落至廁所後方空地,與當時犯下多起女童性侵案在台南軍監服刑的許榮洲自白大致相符。
去年九月,許榮洲服刑期滿出獄,專案小組調閱全部卷證資料,全面清查,並逐一傳喚當年在營區餐飲部、理髮部工作的員工、服役士官兵,還原現場跡證。
經台中地檢署承辦檢察官黃如慧半年多的蒐證後,認為許榮洲涉嫌重大,昨天指揮台中市警局傳喚許榮洲到案。
據了解,許榮洲到案後,當庭坦承是他犯下謝童性侵命案,對於性侵動作、血跡潑濺的高度,也一一說明。台中地檢署認為許涉嫌重大,當場逮捕,將許嫌移送北檢偵辦。
江母:上周我才夢到國慶在哭
「上周我才夢到國慶在哭,不斷對我說他是清白的!」江國慶的母親廿八日晚間得知,疑似真凶的許榮洲遭檢方收押,難過地表示,希望真相大白,「讓社會知道我
兒子沒這麼壞,還我們清白!」江母說,可惜一直為愛子尋求翻案的先生江支安,卻已經來不及看到,因為江支安已於去年六月十四日病逝。
江母表示,案件發生後,江支安堅決要替兒子爭取名譽、平反,積極奔走達十四年之久,五、六年前江支安因過度辛勞、哀傷而中風,身體狀況大不如前,記憶力也出現退化的現象,但去年監察院糾正江國慶案,讓江支安情緒又變得激動,直嚷不甘心讓愛子白白蒙冤。
江母說,江支安在過世的前兩天,還跟律師黃達元聯絡,討論要如何翻案,隔天就陷入昏迷,經送往雙和醫院急救,仍不幸回天乏術,距監察院報告出爐僅一個月的時間。
江母昨晚知道真相即將大白,獨自一人在家忍不住地大哭了一場。她說,上周她夢到江國慶在哭,她還特定到大溪和平寺江國慶的塔位替他上香,要江國慶能揪出真凶,她在天亮後,也會盡速將這個好消息告訴先生與愛子。
江母因膝蓋關節退化、曾車禍開刀,行動不便,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在兩周前,特地到永和就訊她。江母說,因偵查不公開,她也不知道案情有何突破,所以她認為檢察官敢再找許榮洲,一定是相當確定。
說到愛子年僅廿一歲就遭槍斃,江母眼眶泛淚喃喃地說,能洗刷冤屈就好,現在根本沒想到賠償問題,且自己有高血壓,又不擅表達,因此將再與律師討論,交由律師對外發言。
當年測謊「我說是我做的」 許榮洲:你們都說不是我做的
十
五年前震驚社會的空軍作戰司令部性侵殺害謝姓女童案,當初被軍方認定犯案的江國慶已遭軍法槍決。本案經監察院調查、檢方重啟調查後,昨日聲押當年另一名士
兵許榮洲。其實監院去年調查本案時,曾調閱刑事局對許榮洲測謊紀錄,許榮洲當就曾說,「我說(謝姓女童案)是我做的,你們都說不是我做的!」
江國慶遭槍決後,江父雖知道人死不能復生,但仍認定兒子遭冤判,且審判草率粗暴,令家屬難以接受,因此轉而向監察院陳情。監院於九十三重審事證後即認為江國慶死刑判決罪證有不足之處,凶嫌可能另有其人。
監察院去年五月公布監委馬以工、楊美鈴、沈美真的調查報告,直指就在江國慶遭判決定讞的前兩個月,許榮洲就主動自白,堅稱謝案是他做的,還詳述謝童衣著、犯案流程。
調查報告指出,許榮洲於八十六年五月間犯下其他性侵女童案,在看守所主動向同房士兵表示,是他和友人性侵殺害謝姓女童。消息一出,震驚空軍高層,當時軍檢進行兩次訊問、一次現場模擬,許榮洲都堅持犯案。
監委指出,許榮洲的測謊紀錄中有一段關鍵對話,發問者詢問,「謝姓女童案是不是江國慶做的?」許兵回答,「絕對不是!」問者追問,「那是不是你做的?」許兵再回答,「我說是我做的,你們都說不是我做的!」
許榮洲之後雖然翻供,但監院去年四月到軍監訪談許榮洲時,他依舊對犯案細節記憶猶新,能清楚描繪犯案現場,對於性侵動作、血跡潑濺的高度,也一一說明,只
是所有故事前提都是「別人告訴我江國慶如何性侵女童」,但包括女童樣貌、衣著,清洗和丟棄屍體方式,都與現場蒐集的客觀證據多有吻合。
監院調查專員陳先成,從九十二年接手江國慶案之後,多次到台南六甲軍事監獄探視許嫌,經過長時間接觸,他發現許嫌談話時態度誠懇,沒有攻擊性,但犯下的性侵案不只兩件,「他是罪犯,也是病人。」
根據監院重做的精神鑑定報告,許嫌確有戀童癖。據了解,他幼時長期遭受父親暴力相向,許家在台中地區從事殺鵝工作,許嫌一天大約要殺兩百到三百隻鵝,他曾提到,被父親打之後,就會出去找女童玩。
黃世銘:軍方錯失要命掌紋 難以想像
檢
方重啟調查空總謝姓女童遭性侵殺害案,由塵封十餘年的卷證中,發現一枚可疑掌紋,查出許榮洲涉案,但當年軍方一度將許榮洲列為涉案可疑對象,為何未將許的
掌紋,與凶嫌遺留掌紋進行比對,錯失破案契機,還導致許嫌日後再犯下多起性侵女童案,連檢察總長黃世銘都認為當時軍方的辦案過程,令他難以想像。
許榮洲昨天到案後,自白犯案不諱。他坦承被害女童因跟父親到福利社工作,而與他認識,他自己因無法控制戀童癖的性衝動,才犯下此案。
許榮洲當年在空軍作戰司令部防砲警衛營服役,與江國慶在同營區,睡上下床位。案發後許曾被軍方列為四十名涉案可疑對象,並且一度供出自己涉案。江國慶有罪定讞前兩個月,許榮洲自白堅稱女童命案是他做的,還描述謝童衣著、犯案流程等。
但許嫌自白後,軍方安排精神鑑定,認定許智能偏低,以至於後續測謊鑑定都不足採信,接著又以供詞有矛盾為由,排除許榮洲涉案。
因軍方的疏失,導致許嫌八十六年在中市大中保齡球館,強拖女童到廁所,以尖刀刺入並性侵,事後許嫌被依軍法審判。許嫌假釋出獄後,在九十二年兒童節又誘拐兩名女童性侵,落網後在台南軍監服刑,一直至去年九月才出獄。
檢察總長黃世銘表示,當年江國慶被控犯下此案,確實是冤案,專案小組的檢察官黃慧如在本案上花了許多工夫重啟調查,尤其是將當年現場留下的指、掌紋,和當
年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官兵所採集的指、掌紋,送刑事局及調查局做複數鑑定比對後,證實江國慶的同袍許榮洲嫌疑最大。黃世銘昨日對承辦檢察官黃慧如經過半年
多的縝密及嚴謹的辦案,給予肯定。
柯仲慶自認:江案辦得最完美
疑遭刑求才認下性侵女童案的江國慶,曾在寫給父親的信中,指稱前反情報總隊上校柯仲慶,曾拿電擊棒對他刑求;目前擔任某大型連鎖飯店管理長的柯仲慶,昨晚得知檢方翻案,聲押許榮洲,急忙說「沒意見」,立即掛掉電話。
柯仲慶目前擔任一家大型連鎖飯店資材管理中心的管理長,即使江國慶案近年時常被監察院與媒體提及,有負面消息傳回飯店,但他仍獲得長官信任,工作未受影響。
柯仲慶去年五月受訪時表示,當初偵辦江國慶案件,是全國矚目大案,因此從頭到尾,都是循規蹈矩合法辦案,他自認為,「是所有案件裡頭,辦得最完美的。」
當時記者又提問,據監察院另件提出的糾正案指出,柯仲慶的屬下、前反情報總隊少校梁玉樹坦承,曾在偵辦另件空軍桃園基地指揮部彈藥失竊案時,接受柯仲慶命令,對三名可能涉案的士兵分別進行毆打、以頭浸水、冰塊冰下體,甚至帶到墓地,威脅予以活埋等刑求。
柯仲慶當時回答,只對江案表示意見,接下來就不願再接手機。
當年向父喊冤 如今檢方展開傳喚 江國慶:軍中柯南刑求我
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遭性侵殺害案,檢方昨天逮捕真凶許榮洲,顯示軍方當年確曾對江國慶刑求逼供,逼他擔下犯行,檢方已調閱當年反情報總隊的全部偵訊筆錄及相關卷宗,並祕密傳喚部分軍方人員作證,近日將傳喚當時偵辦謝童命案的前反情報總隊上校柯仲慶等人說明。
檢方懷疑,當年負責偵訊江國慶的空軍反情報總隊人員,疑似為了與原承辦的憲兵隊「搶功」、「爭績效」,涉嫌刑求江,逼他認罪,不排除幕後有空軍高層授意、或教唆反情報總隊刑求。
檢方進一步懷疑,後來軍方無視江國慶在審判中翻供,甚至火速槍決他,是否軍方高層為了掩飾放任下屬不當取供等疑點,不單單只是反情報總隊涉案,案情有可能向上發展。
據了解,檢方去年向監察院、國防部調閱當年謝姓女童遭姦殺案卷宗、江國慶的受訊筆錄等相關資料,進行比對調查。發現軍方當年卷證有部分遺失、殘缺,顯示軍方辦案相當草率。
檢方認為,多年來替江國慶提非常上訴的江國慶父親江支安,對於江國慶被刑求案相當了解,曾在去年親赴江支安住處,欲向江支安訪談了解案情,但不幸的是,檢方到江支安住處時,才知道江支安已早在一個月前過世,檢方也感到遺憾。
檢方發現,依據監察院資料,江國慶曾在寫給父親的信中,指前反情報總隊上校「柯南」柯仲慶,曾經拿電擊棒對他刑求。檢方目前將柯仲慶及當時負責偵訊江國慶的鄧振環、李植仁、何祖耀、李書強等多人,都列入調查對象。
據指出,當年反情報總隊接獲檢舉,鎖定士兵江國慶涉案,先藉口在他床上發現有黃色書刊違反營規,把江拘禁在松指部禁閉室,隨即以關禁閉、疲勞訊問、誘導訊問等違法手段取供。
根據江國慶獄中書信透露,軍方拿電擊棒威脅,還用強光照射,並且要求他整夜作體能訓練,過程至少卅七小時疲勞訊問、誘導訊問等違法手段取供。
對於江國慶性侵女童案,檢方發現新事證,許榮洲也坦承犯案,國防部軍法官員昨晚表示,如果全案終審判決確定,有關當時涉及非法刑求取供、導致江國慶枉死的軍方官員責任,無論層級高低,軍檢都將依法追究「枉法裁判」和「濫權追訴」等罪嫌。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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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軍女童命案 掌紋比對逮真兇 江國慶冤死
軍中同袍許榮洲 認罪收押
天大的冤枉!十五年前的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遭姦殺命案,軍法判刑定讞、槍決的上兵江國慶,是被軍方「錯殺」!真兇是他的軍中同袍許榮洲,許已認罪並被收押。
江
國慶被槍決將近十四年後,台中地檢署指揮刑事局及調查局比對確認,許榮洲的右手掌紋,與命案的半枚「現場掌紋」相符,形成有力的關鍵證據,台北地檢署昨天
也突破許榮洲心防,他承認謝姓女童命案「我用手指性侵女童」、「是我一個人幹的」、「我以雙手把女童的屍體由窗戶丟到空地」,江國慶的冤死終得昭雪。北檢
昨晚依涉殺人重罪、有逃亡之虞,聲請羈押許榮洲,台北地院法官今晨零時廿五分裁定羈押禁見。
八十五年九月,許榮洲與江國慶同在空軍作戰司
令部營區服役,九月十二日營區女廁發生謝姓女童命案,江國慶被冤枉;許僥倖逃過,但未收手,八十六年在台中的「大中保齡球館」,因性侵六歲女童而入軍監坐
牢,假釋出來,又用手指性侵兩名五歲女童被捕,前後坐牢共十一年,直到去年九月才出獄,當時還引起社會恐慌。
許兩度自白犯案 軍方不採
諷刺的是,許榮洲曾兩度自承犯下謝姓女童命案,第一次是案發之初,但軍方帶往空軍作戰司令部女廁模擬後,「否決」其涉案可能性;第二次是許犯下「大中保齡球館」性侵案時,再度自白曾犯謝姓女童案,但軍方仍不採信。
據
悉,聯合專案小組會同刑事警察局鑑識中心檢視扣案證物後,因許榮洲當年服役時的掌紋不清晰,因此去年十月六日對許重採掌紋,並將案發現場所留存的指、掌
紋,與當年對營區其他士官兵採集的指、掌紋,重新再送刑事局及調查局採「複數鑑定」,經鑑定後發現,當年案發廁所窗戶橫隔木板上,一處擦抹血痕下方所遺留
的半枚掌紋與當年在該處服役的士兵許榮洲相符。
而死者當年被兇手殺害後,就是由廁所窗戶的橫隔木條間隙推落至廁所後方空地,此鑑定結果,也與許榮洲在八十六年五月四日在台中市大中保齡球館女童性侵案,遭羈押軍事看守所時的自白大致相符。
江遭非法取供 速審後槍決
台北地院在昨天深夜十時許召開聲押庭,許的委任律師陳益軒當庭主張,許雖自白犯罪,但女童的下體傷勢顯是兇器造成,與許供述「僅以手指性侵」的方式不符,但法官認定許涉案裁定收押,而許得知要被押後,僅轉身跟律師說:「請跟我爸說,明天的課我不能去上了。」
全案起於八十五年九月十二日中午,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五歲謝姓女童在福利餐廳廁所被性侵後殺害的重大命案,軍檢認定在該餐廳擔任售貨員的上兵江國慶犯案,全案速審速決,江在隔年八月十三日槍決。
監院調查 去年糾正國防部
但監院去年公布一份調查報告,全案再掀波瀾,監院認為國防部偵辦此案期間,涉對江國慶非法取供,且與江服役同一單位的士兵許榮洲曾自白涉案,但軍方不詳查即草率槍決江,除糾正國防部外,並函請法務部重啟調查此案,並追究當年辦案的軍方人員刑責。
法務部接到監院函文後,由最高檢察署指示台北地檢署追究已退伍的當年反情報隊人員涉「非法取供」罪嫌,台中地檢署則將謝姓女童命案及另一台中市旱溪女童竹竿性侵案併案偵辦。
殘殺女童 許榮洲殺雞手法犯2案
台
中地檢署偵辦台中旱溪林姓女童遭竹竿插下體性侵案,意外查出共有三件女童性侵案,凶手都用「宰殺家禽拉出腸子」的殘忍手段性侵,從而鎖定曾協助親友做宰殺
雞鴨生意的許榮洲涉有重嫌,目前其中兩案已確知許榮洲所為,唯獨竹竿插下體一案,許某不承認,而其凶殘手法實令檢警又驚又怒。
八十五年,林姓女童在台中市東區遭性侵,又被尖銳的竹竿刺穿下體,謝姓遊民被捕,徘徊生死邊緣多年後,去年終獲判無罪定讞;法務部遂要求台中檢警重新調查林案,發現凶手手法似熟悉「宰殺家禽」者,懷疑具有相關地緣及職業關係。
台中檢警指出,林姓女童被性侵後,又被竹竿拉扯出腸子,而在台灣傳統市場宰殺雞、鴨、鵝等家禽時,屠夫會先從家禽屁股處割一刀,再用手伸入將內臟掏出,兩手法相似度極高。
入伍前曾協助宰殺家禽
檢警進一步調查,許榮洲在未入伍前曾經到台中一帶協助親友做宰殺家禽的生意,相當熟悉宰殺家禽的「手路」,而他在八十六年於台中市大中保齡球館內,曾誘騙一位女童到廁所內,以利器穿入女童陰部,被軍事法院判刑並在台南軍監服刑十二年多,直到去年九月才獲釋。
無獨有偶,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被性侵殺害時,下體也被尖銳物體刺成重傷,此一犯罪手法,與台中這兩案相似,辦案人員進而鎖定許榮洲涉有重嫌,將謝姓女童案最關鍵的現場物證血掌紋重新與許嫌掌紋比對,終於突破案情;辦案人員感慨:「怎麼有人忍心以這種方式傷害小孩?」
恐涉另一台中女童性侵案
檢方指出,台中市大中保齡球館女童案,許某已經服刑期滿出獄;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案,許某昨天坦承犯案;台中林姓女童性侵案,許某仍然未鬆口,不過檢方仍認為他涉有重嫌,持續偵辦中。
律師批軍方 讓證物躺卷宗15年
翻案太遲了
空軍司令部女童被性侵殺害案昨天大逆轉,已替江國慶平反奔走十年的黃達元律師痛批:「太遲了!」
他強調,當年軍方只憑江國慶被逼迫寫下的自白書,就把江國慶槍決,真正凶手血掌紋這麼重要的證物,竟是躺在卷宗裡十五年後才被發現,就算可依冤獄賠償法請求高額賠償金,但這也換不回一條寶貴性命。
不能改判無罪 難真正還清白
黃達元強調,司法真的很恐怖,明明有證據,但法官就是不採信,而是採對被告不利且不實的證據,目前全案已提非常上訴,但即便證明人不是江國慶殺的,因江已死亡,法院只能判公訴不受理,不能改判無罪,無法真正還當事人清白。
黃達元說,案發當時的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就是前國防部長陳肇敏,在他下台前,江國慶根本翻不了案,江父生前已知翻案無望,常說:「我最賭爛陳肇敏。」
江國慶案是否適用國家賠償或冤獄賠償,隨著許榮洲涉案程度升高,目前江家求償之路已逐漸露出曙光,特別是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去年五月間已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未來可能有機會推翻江國慶原死刑確定判決,讓江家藉以求償。
爭取國賠、冤賠 有兩大問題
至於賠償金額,一般認為,如審判機關認定江國慶案是誤判,上千萬元國賠或冤賠金額跑不掉,但依國賠法及冤賠法等規定,須經法院判決軍法官有罪確定後,才能訴請賠償,國家還可以向軍法官求償,軍法官另須負擔行政責任。
對於空軍反情報隊相關責任問題,如家屬或監委能舉證刑求逼供,法務部官員表示此部分可請求國賠或冤賠,反情報隊的軍官也有民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
不過江國慶案的委任律師黃達元認為,爭取國賠或冤賠仍有兩大問題,首先是江國慶已執行槍決,若法院最後證明江的死刑是誤判,依現行法律規定,已過世的人只能判決不受理,這樣家屬根本拿不到無罪確定判決。另外,國賠法有十年時效,江國慶在八十六年遭槍決,已超過求償時效。
國防部官員指出,本案如經終審確定為許員所犯,先前相關違失人員將依法分別負民、刑事及行政責任;另有關反情報隊人員涉嫌非法取供部分,現仍由軍司法聯合專案小組偵辦中。對於此案後續之偵辦,國防部將全力配合。
一樁冤案 折磨兩家15年
粗糙辦案、草率判決
粗糙的辦案、草率的判決,使蒙難的兩家被活活折磨十五年!
女童父嘆 挽不回女性命
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被性侵命案真相大白,遭槍決的江國慶是冤死的!江母王彩蓮得知兒子沉冤得雪,稍感欣慰;而被害女童的父親,案發時是永和派出所的警員,事後請調高雄,他曾感嘆,無論凶手是誰,都挽不回女兒性命。
江國慶的母親昨晚哽咽說:「他爸爸臨終前,還念念不忘,交代我和律師,一定要繼續找證據,證明兒子是冤枉的!」前些日子,江母還夢到兒子在哭,卻沒有說話,她專程跑去兒子的塔位探視,「如今終於還他公道!」
奔波陳情 江父含恨去世
「他(指江國慶)個性內向,又沒膽,家人、親友一直相信他是清白的。」江母說,他先生江支安本來身體很好,經常爬山運動,卻因不甘心兒子冤死,十多年來四處陳情都未能如願,終於抑鬱成疾,去年六月因肺癌去世。
江支安本來從事紡織業,在永和經營旅館,擁有一整棟樓,和大房、二房同住旅館樓上,家境不差;江國慶是二房的小兒子,高中畢業後入伍服役,剩不到半年就能退伍時,卻發生女童命案。
沉冤得雪 江母稍感欣慰
江
國慶蒙受不白之冤後,江家的日子很難熬,江母說:「連菜市場都不敢去,怕被人指指點點。」如今是否要爭取國賠?江母說她暫時不去想,等和律師研究後再說,
她很感謝司改會許多義務律師協助,幫她找出新證據,前兩個月,她還到高等法院出庭應訊,但因法官要求內容不能公開,她無法透露相關案情。
至於受害的謝姓女童,父親當年是永和派出所的警員,江國慶的家,距永和派出所僅一條街,謝父甚至是江家的管區警員。
據了解,女童當年原在南部由祖父母帶,後來因父親在永和擔任警職,才帶回台北,母親為了貼補家用,到空軍作戰司令部福利社上班才幾天,女童跟著媽媽去,對司令部裡的阿兵哥很有禮貌,是大家的開心果,沒想到竟發生憾事。
一連串巧合 錯定江國慶的罪
空軍作戰司令部士兵江國慶,當年為何被錯誤認定姦殺五歲女童?
應訊自白、測謊未過
據指出,江國慶應訊時的自白、未通過測謊,而現場廁所垃圾桶內沾有血跡的衛生紙上,驗出女童的血液及江國慶DNA型別的精液,這一連串的巧合,使他被軍事法庭判死刑,案發後不到一年就槍決。
八
十五年九月十二日下午,女童垂危被發現,軍事檢察官和法醫在交誼廳櫃檯上,找到一把疑似凶刀,十月一日調查人員對福利站員工和支援士兵等對象測謊,只有江
國慶一人未通過;案發當天下午江國慶曾請假外出,又被認為是外出銷毀作案物證,鞋子上被發現有幾滴血,雖查明是江國慶本身的血,但是軍方仍認江涉嫌重大。
驗出江DNA型別的精液
現場廁所垃圾桶內採得「沾有血跡的衛生紙」上,驗出被害人血液和江國慶DNA型別的精液,也被認為是涉案證據;江當時曾說明,這是他在廁所內自慰、擦拭後丟入垃圾桶。
女
童被發現時是裸體,軍警在現場並未發現衣鞋,直到警方鑑識人員將廁所垃圾桶帶回清查後,才在垃圾桶內一堆衛生紙下方,發現被凶手藏放的女童衣物和鞋子;江
國慶認為,因凶手藏放衣鞋時,有翻動垃圾桶的衛生紙,導致被害人的血液因而沾到江國慶的精液衛生紙,但軍方認為江狡辯,不採信。
在專案人員「訊問」下,江國慶自白犯罪,並寫下自白書,幾天後就被軍法起訴,但十一月五日軍事法庭審理時翻供,堅稱遭刑求才認罪,但最後仍被判死刑、槍決。
許榮洲認罪 軍方卻不願採信
一念之差誤殺一條人命!軍方在十五年前竟然放過了自承殺害謝姓女童的阿兵哥許榮洲,誤殺和許嫌同部隊、同寢室的江國慶。
漠視許自白 還以「誣告」認定
根據監察院對江國慶案調查報告等資料,軍方當初調查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被姦殺案時,許榮洲就向軍方調查人員自承,他與陳姓士兵共犯姦殺謝姓女童案,但是國防部完全漠視許的自白,甚至判定許兵精神狀況有問題,不宜接受測謊,最後還以「誣告」認定許榮洲對姦殺案的自白。
當時軍方曾將許榮洲帶到案發現場的女廁中,要求許榮洲進行模擬,但因許員從進入廁所後的模擬動線,和對整個作案過程交代內容,均與軍警和鑑識人員採證的作案模式不同,軍方因此認定許員並未涉案。
軍方漠視許榮洲自白的後果,就是許某在八十六年五月間,於台中市犯下大中保齡球館性侵女童案;許某服刑四年就假釋出獄,九十二年四月二日他在桃園縣誘騙兩名五歲女童,以手指性侵被逮,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撤銷假釋,去年九月出獄。
另外,發生在八十五年的台中市女童遭竹竿刺傷下體的性侵案,台中地院曾認定許涉嫌重大,要求軍法單位提供許某行蹤,國防部也未調查其關聯性,並延遲提供相關資訊,導致該案過了十五年仍未查獲真凶。
重驗許掌紋 比對確認犯案
十二個特徵點相符
「十
二個特徵點相符,是許榮洲沒錯!」刑事警察局三個月前奉令重啟調查,台中地檢署指定須將「許榮洲的掌紋」,與命案廁所窗戶木板上採得的「現場掌紋」比對,
刑事局調出許的前科指紋卡,發現掌紋模糊,經檢方開出鑑定許可書,鑑識人員「重新採驗許的掌紋」,最後確定相符,現場掌紋是許榮洲所留下,鐵證如山,沈冤
十五年的懸案,就此突破!
警方指出,指紋(含掌紋、腳紋)的紋線交叉點、末端點,都屬「特徵點」,比對它們的相關位置,若達十二個相符,在法庭上就具有絕對的證據力。
據透露,這個關鍵的現場掌紋,疑為右手,是當年鑑識人員採用「寧海德林」化學試劑所顯現出來,再拍照留存。
但為何十多年來,沒有經由這枚「現場掌紋」去比對出許榮洲涉案?據悉,刑事局鑑識單位曾兩度接受檢方指揮進行鑑驗,第一次是案發不久,可能當時許榮洲未被列為嫌疑對象,所以沒有被比對;第二次就是三個月前,在台中地檢署指揮下進行比對。
刑事局鑑識中心重啟鑑驗,檢視檢方轉送來的全數物,而檢方也指定務必要比對許榮洲的掌紋,刑事局的指紋檔案室有許的指紋卡,但比對後,可能因當年基層員警捺印操作不精準,致卡上的掌紋不夠清晰,特徵點不足而無法比對,於是重採許的掌紋,終於一舉突破。
辦案人員感慨,當年主導偵辦的軍方人員若能針對許榮洲的掌紋作比對,江國慶就不致遭冤枉槍決,許榮洲也不會再繼續性侵其他的女童了。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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