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8日 星期六

新聞自選輯 20190518 同婚專法篇

更新時間:06:19 / 19:30

*我們結婚吧 台灣同婚合法 亞洲第一 5/24起同志可登記結婚

「我們結婚吧!」亞洲第一部「同婚專法」誕生!雨中逾4萬名挺同性結婚支持者落淚見證下,立法院昨完成《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立法,24日起,同志就可以走進戶政事務所,像一般人一樣登記結婚、共組家庭。為同婚奮鬥逾30年的同運先驅祁家威忍不住說:「不算白活!」有「同志教母」封號的金曲歌后張惠妹(阿妹)更在臉書貼文「我們的彩虹完整了」。



為落實婚姻平權競選政見,蔡英文政府2016年上台後即推動《民法》修法。前年5月24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對《民法》未能保障同志婚姻權利作出解釋,要求2年完成修法,成同婚修法重要推手。雖然去年底公投結果,同婚只能以專法規範,挺同聲勢遭挫,但政院今年初火速提出同婚專法,要趕在本月24日2年修法期限前完成修法。昨是「國際不再恐同日」,立院巧合的進行同婚立法工作。

4萬人淋雨落淚見證
雖然同志團體為結婚權益奮鬥,但反同團體為阻攔專法中有「結婚」字眼出現,施壓立委不得支持政院版草案,要以「同性家屬」等字眼取代「同性結婚」。挺同婚的「婚姻平權大平台」昨一早就在立院外搭舞台集結各地挺同民眾共同監督立法。上午11時就已湧入逾4萬支持者,要親眼見證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國家的歷史時刻。
同婚專法第2、4條條文,是同志合法結婚的關鍵。其中第2條明訂不論是男同志還是女同志,都可以建立永久結合關係;第4條則揭示同志「結婚」程序比照一般人,只要帶著2個證人簽名,就可以登記結婚,共組家庭。
為力挺政院版專法過關,在立院佔逾6成席次的民進黨團,頂著反同團體壓力,以「團進團出」方式投票,為政院版護航。昨中午,立院開始逐條審查專法,雖有林岱樺等13綠委在第4條關鍵條文跑票,但也有7位國民黨立委不顧黨團杯葛政院版草案決議,跑票挺政院版草案、力挺同志結婚,讓這關鍵條文表決過關。為專法完成立法奠定勝基。
此時場外4萬支持者開始吶喊「我要結婚、亞洲第一」,持續數分鐘不斷;祁家威也撈起彩虹旗衝上舞台,在大雨中拚命揮舞,他終於等到這一天,臉上已不知是雨水或淚水。
下午3時29分,總條文27條的同婚專法完成三讀,場外挺同人士忍不住激動擁抱身邊人,全場高舉彩虹旗、振臂揮舞大喊「婚姻平權、亞洲第一」。
台灣完成亞洲首部同婚專法也引起國際關切。英國外交大臣杭特在推特發文恭喜台灣:「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地方,這不但對台灣LGBT族群是個大好消息,也是亞洲LGBT平權的一大進步。」
各國駐台機構紛紛在官方臉書發文慶賀。歐洲經貿辦事處長馬澤璉在官方臉書發文放上與祁家威合照留言強調:「台灣通過了一項歷史性的法案,我為台灣感到驕傲!」英國駐台辦事處昨表示,「今天是國際不再恐同日,而台灣用了通過婚姻平權法案這樣一個最特別的方式來慶祝這個日子。這不但是台灣在人權保障上重要的一步,對全亞洲、甚至全世界來講,都是很重要的里程碑。」
國際主要媒體也高度關切台灣同婚立法進度,多以「亞洲第一」來報導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新聞。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這是「亞洲歷史性的第一」,《紐約時報》報導台灣通過「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法律」。英國廣播公司(BBC)除報導台灣立法院成為亞洲第一個通過同性婚姻的國會,還引用蔡依林在臉書貼出的道賀貼文。

張惠妹:彩虹完整了
金曲歌后阿妹曾以一曲《彩虹》帶給同志朋友莫大勇氣,當得知同志可以登記結婚,情緒相當激動,忍不住又哭又叫,她也在臉書寫道,「看到新聞,我哭了……走了那麼長一段路,你們終於可以為自己感到驕傲!我最親愛的英雄們,好想一個一個抱你們,一早的雨後∼我們的彩虹完整了」。
歌手蔡依林透過新聞得知後,和經紀人開玩笑說:「我的彩虹大頭貼可以功成身退了。」藝人蔡康永在臉書寫下:「殘骸與烽烟中,他的手指艱難的比出了『1』。他的隊友一邊拚命抵抗著怪物、一邊問:『今天,就是這1天嗎?』他雖然已經快撐不住了,但還是堅定的點了點頭:『今天,就是這1天。』」他也對《蘋果》表示:「總算看到了這一天。為所有一直堅持的人感到驕傲。」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同婚專法重點
★關係用詞:刪除「同性婚姻」敏感字眼,改以「結婚登記」替代
★成立關係最低年齡:男女同志只要年滿18歲,即可結婚,成立關係
★終止方式:雙方合意終止,或其中一方向法院請求終止(同《民法》離婚規定)
★防偽條款:無
★扶養義務:互相負有扶養義務
★收養規定:開放「繼親收養」,意即得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並擁有法律上的親屬關係
★財產繼承:財產制度準用《民法》規定,雙方可協議採取「共同財產」或「分別財產」制度
★實施日期:5/24

【台灣同婚 外媒大讚】
★美國《紐約時報》
台灣通過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法律
★彭博資訊
台灣總統賭上政治前途,推動同婚合法化
★法國《世界報》
這個島嶼是亞洲保守地區追求寬容的燈塔
★日本《朝日新聞》
總統支持下台灣通過同婚法案,亞洲第一
★澳洲《雪梨前鋒晨報》
愛的勝利,台灣認可同性結婚,亞洲第一

*歷史一刻 13綠委跑票7藍委倒戈 第4條同志「結婚登記」壓力引爆

歷史會記住這一刻!立法院昨完成《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立法。審查時,國民兩黨均發出甲級動員,焦土表決。關鍵的第4條同志向戶政機關「結婚登記」條文,雖然民進黨下令挺政院版草案,但仍有林岱樺等13位綠委跑票;國民黨下令封殺政院版草案,但也有7位青壯派立委違反黨團決議,表態支持政院版,力挺同志可以結婚。藍綠立委各自為了理念與地方壓力而跑票。

為了讓同志能合法享有結婚的權利,行政院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原始條文在第2條即以「同性婚姻關係」,明確界定同性結合的定義,與其他版本以同性「家屬」來定義,明顯符合同志團體的呼籲。雖然後來在反同團體壓力下,第2條作了修正,刪除同性婚姻字眼,但在第4條加入了向戶政機關「結婚」登記,讓這條成挺同、反同角力點。為讓政院版草案能順利通過,行政院長蘇貞昌前天與綠委開會時感性喊話說,未來同婚法案投票「一定會被問到」,「到時你可以拍胸脯大聲說,我投下關鍵一票」。雖然蘇揆祭出喊話攻勢,同婚專法也完成立法,但關鍵的第4條,仍是有綠委跑票。
由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針對政院版同婚專法第4條提出的再修正動議,內容是「成立第二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依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之意旨及本法,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但「結婚」二字,反同團體認為不應出現在專法中,成挺同、反同角力焦點。
表決結果,立委總數113人中,有93人參與第4條投票,其中66人贊成政院版草案,27人反對。贊成66人中,民進黨立委54人,扣除主持會議依慣例不投票的院長蘇嘉全,總數67席的民進黨立委,有13人未依黨團「團進團出」一致支持政院版投票,其中林岱樺更是明確投下反對票。

藍營不會祭黨紀處分
在第4條缺席未投票的綠委,還有黃國書、江永昌、趙天麟、劉櫂豪、許智傑、陳亭妃、葉宜津、陳瑩、洪宗熠、楊曜、何欣純、蔡適應。對於未依黨團指示力挺政院版,陳瑩昨無回應;洪宗熠說因為肚子不舒服,全程缺席投票。是否對跑票綠委黨紀開鍘,民進黨團將開紀律委員會處理。
國民黨團雖然下令禁止藍委挺政院版,但是在攸關同婚態度展現的第4條表決,仍有許毓仁、柯志恩、蔣萬安、陳宜民、林奕華、李彥秀、許淑華7名藍委跑票挺同婚。對藍委跑票,國民黨團說不會祭出黨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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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教父「有這一天就不算白活」 衝撞體制30年 祁家威:欲哭無淚

「只要有這麼一天,就不算白活!」60歲祁家威是台灣首位公開出櫃男同志,30多年前在保守氛圍下孤獨衝撞體制,從街頭宣講、抗爭、訴訟到兩度提出釋憲,爭取婚姻平權道路上,越來越多人與他同行。他昨和4萬群眾在立法院外守候結果,當同婚立法通過消息傳來,原說好不上台的祁,忍不住站上舞台在大雨中拚命揮舞彩虹大旗,台下支持者也激動落淚,臉上已不知是雨水或淚水。

這次同婚專法能完成立法,源於2015年祁家威和北市府分別提出的釋憲案,大法官前年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判定不允許同婚違憲,須於2年內修法或立法,這一路以來,祁家威就是同志們心中教父級的人物。祁笑稱,這一切都是「上帝的旨意」,開玩笑說因為自己喜歡「小鮮肉」,要替下一代同志鋪好路。
時間拉回台灣解除戒嚴的前一年,1986年,祁家威年僅28歲,在麥當勞開了場國際記者會宣布出櫃,呼籲社會關注同性戀人權,而後轉向立法院請願,希望能讓同性結婚。

伴侶父母激烈反對
隨後祁家威不斷透過各項行動向政府爭取同婚合法,包含曾兩度公證結婚、一次登記結婚都遭拒,多次訴訟失敗,2000年首次提釋憲案也遭駁回。2015年祁再次聲請釋憲,終於前年5月24日大法官宣告《民法》不允許同婚違憲。祁說,就業權、就學權、選舉權等,不會因是同志受影響,唯獨婚姻權是沒辦法透過隱瞞身分達成,爭取同婚僅是要求一個完整人權。
立法通過後,想不想第一時間去登記結婚?祁家威回說「不急」,讓有需要的同志先去,並稱當初推動同婚就不是為了自己,但他也提到因伴侶父母親還在世,仍激烈反對,「可能要等到結婚40周年才有辦法(登記)」,即使是如他已被譽為同婚舵手,社會帶來的壓力還是一波接著一波,仍要持續戰鬥下去。
祁家威昨說,人不知道自己活著的年歲會有多少,「只要有(通過)這麼一天,就不算白活」。祁昨下午參加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記者會,伴侶盟常務理事、釋憲案委任律師許秀雯問祁:「30年了,你的感覺如何?」祁第一時間笑答「欲哭無淚」。祁說,昨天立院結果相信很多人都感到欣慰,雖然不能用普天同慶來形容,但至少一部分人可以在下周開始幸福的人生。

祁家威 60歲
★學歷:台北市建國中學肄業
★經歷:
.1986年 召開記者會宣布出櫃,並擔任志工投身愛滋病防治,到台北地院請求與男性公證結婚遭拒
.1998年 再度到台北地院請求公證結婚遭拒,事後提訴訟敗訴
.2000年 首次聲請釋憲但遭駁回
.2013年3月 到北市萬華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遭拒,訴訟亦敗訴
.2015年 再次提出釋憲
.2017年5月24日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出爐,判定《民法》不允許同性婚姻違憲,須於2年內修法或立法
.昨天 立院三讀通過同婚專法

*群眾齊喊「婚姻平權」 聞喜訊相擁而泣

昨是立院審查同婚法案關鍵日,支持同婚的婚姻平權大平台日前已搶到立院周邊路權,逾4萬名來自全台的同志和支持者一早就擠滿青島東路,雖下起大雨,群眾仍耐心等待冗長的條文宣讀和立委攻防,隨著法條逐一通過,眾人忍不住相互擁抱、喜極而泣,天空也跟著群眾心情逐漸轉晴,迎接同婚新時代來臨。
昨早台北就下起大雨,但沒有澆熄民眾挺同婚的熱情,撐著傘、穿著雨衣從各地趕到立院外。在場民眾齊聲高喊「我們要結婚、立法院加油」、「表決不能輸、立法院加油」,由於挺同婚人潮實在太多,上午9時除青島東路已被塞滿,立院另一側、已申請路權的濟南路也湧入挺同群眾。
時間接近中午,雨越下越大,立法院內也開始進行關鍵逐條表決,下午1時5分關鍵「結婚登記」條文進行決戰,場外民眾齊聲高喊:「我要結婚、我要結婚!」當表決結果出爐,贊成者取得壓倒性的勝利,現場歡呼聲不斷,還有同志興奮地親吻伴侶。
隨著條文逐漸通過,台北天空也由陰轉晴,就如同在場同志心情。審查最後一條時,全場齊喊「委員加油!」下午3時29分,確定同婚專法27條文全數三讀通過,挺同群眾忍不住相互擁抱,全場吶喊「沒有人是局外人」、「婚姻平權、亞洲第一」。
到場聲援的女同志蘇珊說,她們只是一群想要相愛的人,「希望今天過後,台灣會更好」。科技業上班族阿偉說,他是異性戀,但有很多同志朋友,立法通過後讓人權可向前跨一大步。

*跨國同婚仍一國四制 籲政府提配套

同婚專法通過,同性婚姻享有的報稅、繼承、勞動等各種權益,與異性婚姻無異。同志團體認為專法並非完美,尚無同志伴侶的完整婚姻保障,後續要爭取跨國同性婚姻、共同收養、人工生殖等權益,以跨國同婚為例,在台將呈現「一國四制」,會持續要求政府盡速提出配套。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常務理事許秀雯解釋跨國同婚「一國四制」。若對方來自同婚合法國家,如荷蘭、美國、南非等26國,跨國婚姻可成立;對方若來自同婚尚未合法的國家,包括日本、義大利、香港等,跨國婚姻就無法成立。
對方若來自需要境外面談的21國,婚姻不但不能成立,連伴侶註記都有困難;若對方來自中國,婚姻雖能成立,但要陸委會提出行政配套,才可能登記結婚。也是行政院性平會委員的許秀雯說,她已有提案,會努力要求政院盡速提出配套。
婚姻平權大平台總召集人呂欣潔說,專法限定繼親收養(其中一方親生有血緣的子女),但台灣已可單身收養,婚後異性配偶一定要共同收養,同性配偶卻只能單身收養,也不能共同收養,希望政府能依孩子權益保障解釋或修法,讓同性伴侶可一起養小孩。
律師潘韻帆說,同婚財產及繼承規定完全適用《民法》對異性婚姻規定;同婚配偶可享夫妻間贈與免課稅,財產繼承上另一半可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勞動部提醒,同婚婚假、喪假、勞保遺屬年金給付等都能無縫接軌,僱主若因性傾向有差別待遇,可開罰30萬到150萬元。
率先宣布開放同性預約下周五(24日)登記結婚的北市府,至昨已有男性57對、女性101對預約,北市民政局表示,身分證註記配偶、未區分夫跟妻,戶口名簿等其他文件待內政部公布統一標準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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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摯愛癌逝遺願難了 台大教授畢安生墜樓亡

「現實生活中最親密的愛人,在法律上卻是陌生人」。長久以來同性伴侶在另一半生病時無法簽手術同意書,過世後伴侶也無法繼承財產,是許多擁有穩定關係的同志面臨的生活困境和痛苦。其中最知名的案例,就是已故的同志伴侶法籍台大教授畢安生與國際巨星鞏俐經紀人曾敬超。

畢安生1979年起在台大任教,他和曾敬超1980年相識、相戀,兩人一起在台北、法國置產,兩戶都登記在曾敬超名下,但2015年曾敬超癌逝,雖然離世前曾表明希望將房屋和存款留給畢安生,卻因為兩人無婚姻關係,曾敬超遺願無法實現。
隔年10月,畢安生在北市木柵住處墜樓身亡,畢安生離世後,雙方家屬還為了遺產問題告上法院,最後雙方冰釋誤會才撤告。婚姻平權大平台當時就曾舉辦活動,以此案為例說明同婚法案的必要性。
此外,星座專家薇薇安(本名陳佳瑛)2016年癌逝後,她生前經紀人張女出面表示是同性伴侶,因而提告爭取遺產。當時張女聲明,她是薇薇安16年的親密伴侶,薇薇安走後受到極大打擊,曾以為可與薇薇安共同居住、白頭偕老的家,卻被迫搬離,只好提告希望索回與薇薇安共同打拼存下的家產。後來張女主動撤告,並未對外說明原因。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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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同婚合法化 5/24施行

亞洲第一!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民進黨團版同婚專法「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明定年滿十八歲之同性二人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雙方互負扶養義務,可準用民法規定辦理繼親收養及財產繼承,待法案於本月二十四日施行,台灣將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志可合法登記結婚的國家。

年滿18歲兩人 可辦結婚登記
我國同婚立法過程曲折,前有大法官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認定民法不讓同性結婚已屬違憲,後又有公民投票結果要求以民法以外方式來保障同性婚權。

行政院、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事後分別提出專法草案,卻都無法取得共識,民進黨團趕在表決前夕,另以行政院版為基礎微調出「最大公約數」版本,並以再修正動議形式送交昨天院會表決。

民進黨團版中爭議最大的條文,莫過於直接使用「結婚登記」一詞的第四條,條文明定「應由雙方當事人依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之意旨及本法,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有十二名民進黨立委缺席未投,但在國民黨青壯派立委李彥秀、許毓仁、蔣萬安等七人投下贊成票後,包含該條文在內,所有條文最後均依民進黨團版過關。

負扶養義務 互為法定繼承人
根據三讀條文,年滿十八歲之同性二人將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登記後雙方互負扶養義務,且互為法定繼承人,但與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旁系四親等內血親、旁系五親等內姻親且輩分不相同者,不得成立此關係。

三讀條文也規定,同婚雙方可準用民法「繼親收養」規定來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但不能收養無血緣關係者,也不能收養對方在婚前收養的子女,至於財產繼承、子女監護權、贍養費給與等方面,也全部都可準用民法。

準用民法繼親收養、財產繼承
同婚法案三讀通過後,許多力挺婚姻平權的立委紛紛發言為同性伴侶獻上祝福,但國民黨團、親民黨團分別召開記者會重砲批評。

蔡英文總統則指昨是台灣值得驕傲的一天,因為我們展現這塊土地良善的價值,願意學會尊重別人的生活方式,讓每個人被公平對待。歷史會這樣寫,全世界會這樣看,台灣是一個進步的國家,透過法律保障每個人的愛都是平等的。

*可以結婚了 逾254對同志將登記

明年起可一起報稅 同性配偶享同等勞動權益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同志將可合法登記結婚。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昨表示,行政機關已經準備好了!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全國戶政系統昨天與今天進行更新與測試,配合五月廿四日專法施行後,同志朋友完成結婚登記,估計屆時會有超過二五四對同志登記結婚。

政院︰戶政系統更新測試 準備好了
陳宗彥說,截至五月七日為止,全國已有二五四對同志預約結婚登記,以台北市最多,有一三九對,其次為台南市,有卅七對。內政部將會在戶政系統中增加「同性婚姻」登記與撤銷欄位,五月廿四日當天如期受理,同性結婚登記和異性結婚登記相同,採登記制,記載是同性結婚登記,身分證與異性婚相同,都稱為配偶。

內政部戶政司副司長鄭信偉另提到,同婚雙方在彼此的國民身分證上仍以「配偶」顯示,但若當事人準用「民法」收養對方親生子女,被收養人的身分證如何呈現父母欄還要再做研議,因收養必須經過法院裁定等程序,短期內還不會有這種個案。

與異性婚相同 身分證上稱為配偶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依照專法內容,同性關係登記為「結婚登記」,最低年齡為十八歲,在日常家務互為代理人,遺產繼承互為法定繼承人,財產上準用民法「夫妻財產制」。若有爭議,適用「家事事件法」。

收養部分,陳明堂說,同性結婚得繼親收養,也就是容許其中一人已有親生子女,伴侶可收養成為共同雙親,但接續收養和共同收養都不允許。

勞動部昨在第一時間將部徽換上彩虹顏色,勞動部指,未來性別相同的兩人若辦理結婚登記,所有配偶勞動權益也都比照,包括婚假八天、配偶分娩的陪產假以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育嬰假等。

會計師表示,同性伴侶若今年結婚後,明年就可合併申報綜所稅、扶養姻親家屬等,相關權利都與夫妻配偶相同。

資誠會計師洪連盛表示,同性伴侶今年結婚後,明年申報今年度綜所稅時,結婚當年度可選擇分開或合併申報,但往後年度一定要採合併申報。

今年同性伴侶結婚,雙方父母四人加起來最高有一二八○萬元贈與免稅額;另外,配偶互贈財產免稅,未來同性伴侶婚後也適用。此外,同性伴侶婚後,若未來伴侶死亡,也可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跨國婚姻非全部適用 母國准許才能登記
跨國婚姻非全部適用,外國人或港澳人士若要和台灣同性伴侶結婚,準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其母國或地區法律必須准許同婚,我國才能受理登記;中國人若要和台灣同志結婚,準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行為地、也就是台灣為主,因此雖然中國法律禁止同婚,仍可來我國登記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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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合法化 4萬人立院見證歷史

導演蔡明亮︰台灣太棒了
昨天立院外聚集四萬挺同群眾,高呼「我們要結婚、立法院加油、表決不能輸、立法院加油」,得知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的國家,場外冒著大雨支持表態的同志伴侶,忍不住相擁、流淚,親到現場的知名導演蔡明亮激動說:「我只想說一句話,台灣太棒了!」

婚姻平權大平台表示,透過跨黨派的支持,終於實現同志結婚與組家庭的權利,象徵台灣社會將從對立衝突走向多元包容的共同體。

婚姻平權大平台總召呂欣潔表示,從二○一六年十月提案修法到現在,歷經立院遊說、民法修正案通過委員會審議;大法官做成釋 字第七四八號解釋;去年底公投,反同謠言和歧視偏見撕裂台灣社會;今年行政院依據大法官解釋意旨和公投結果提出同婚專法,是否通過同婚法案的掌控權又回到立法院。

「國際不再恐同日」通過 別具意義
這樣的經驗在國際上找不到第二個例子,一路走來相當痛苦艱辛。台灣是全世界唯一一個國家,在短短三年內、經歷了三個不同爭取權益的途徑,更在五一七「國際不再恐同日」當天,向世界證明台灣是個多元共融、支持性別平權的國家。

此次同婚專法,有十二名民進黨立委缺席未投,但國民黨青壯派立委李彥秀、許毓仁、蔣萬安、林奕華等七人投下贊成票。挺同國民黨立委林奕華在臉書發文表示,投下贊成票是基於人權保障的普世價值,以及我國憲法對人權、婚姻自由平等的維護,希望七位立委不畏壓力的支持,能讓同志朋友有個後盾,幫助到真心想廝守一生的人。

不少挺同標幟鮮明的演藝名人,昨天紛紛開心歡呼同婚立法。歌手蔡依林說:「幸福是每個人都配得的。」炎亞綸:「這真是太美的一天!」

阿妹、蔡依林、青峰 紛表祝福
張惠妹向來大力支持婚姻平權,她的《彩虹》一曲幾乎是同志圈的「國歌」,昨天阿妹開心直呼:「走了那麼長一段路,你們終於可以為自己感到驕傲!」五月天的阿信也在臉書發文:「不再是遠方,愛情的模樣。」

吳青峰感性發文:「祝福,給這世上;給路上有坎坷,有曲折,終於可以踩著彩虹的步伐,去挑戰永恆的人們。」

*反同團體批民主史上最黑暗的一天

反同團體、下一代幸福聯盟痛批,昨天是台灣民主史上最黑暗的一天,執政黨違反公投結果、強推同婚法案,反同方不排除發動「複決公投」,將違反公投民意的同婚法案下架。

立法院國民黨團雖耳提面命不得支持民進黨版,但並未祭出黨紀,最後有七位黨籍立委倒戈:國民黨團三讀後召開記者會,痛批立法過程粗糙、行政部門三年多來沒有任何社會溝通,黨團書記長吳志揚更砲轟:「民進黨在國會用多數霸凌少數,但代表的不是社會多數!」

幸福盟理事長曾獻瑩表示,面對執政黨擺明不甩七百多萬公投民意、強硬通過同婚法案的作法,幸福盟將會公告「違反公投民意立委」的名單,作為七百多萬愛家朋友在明年大選時的投票參考。

曾獻瑩直批,立法院的表決不只是同婚法案的表決,而是關乎「大法官VS人民,誰比較大?」的表決,民進黨版的同婚法案,認為大法官的位階高於全民公投,台灣人民能接受嗎?這個國家到底是誰作主?

曾獻瑩也抨擊,蔡總統在二○一六年曾提出「我是蔡英文,我支持婚姻平權」政見,執政黨不惜違背七百多萬公投民意、衝撞台灣主流民意,以絕對多數之優勢,強硬通過違反公投民意的同性婚姻法案,使得五一七淪為台灣民主史上最黑暗的一天。

反同方黃足貞表示,沈默的大多數民眾都各有工作或在照顧家庭,無法到立法院前陳抗,立委忽略這群社會中堅份子,明年大選就要承受後果,他們看重社會和諧,不應被扣上歧視同志的帽子。

國民黨團總召江啟臣、書記長吳志揚,以及立委賴士葆、沈智慧、徐志榮、孔文吉、童惠珍、曾銘宗、廖國棟等人在同婚專法三讀後,立刻在議場門口召開記者會,手舉「七六五萬新民意、尊重公投決議」牌子。

江啟臣表示,投反對票並不是反對專法與人權,而是無法接受立法程序,但國民黨雖有立場,仍因這是價值選擇,沒有祭出任何黨紀,尊重個別立委選擇。

*同志家庭泣︰終於可當孩子合法的媽

「孩子們,我們真的可以合法當你們的媽媽了。」同婚專法昨三讀通過,相同性別兩人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親子關係部分準用民法,採「繼親收養」,當事人可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懷雯和憶禎這對挺同伴侶直說:「很高興!等這一刻等了十三年,我們終於可以結婚了!」她跟憶禎已經請好假在五月廿四日要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

懷雯和憶禎一早就帶著孩子去聲援,高舉「表決不能輸」的牌子,表達自己立場,兩人回到家時都淋成落湯雞,最後傳來同志專法三讀通過的好消息,懷雯直說「太高興了,原本還擔心『繼親收養』那條不會過,現在好了,我們終於可以結婚了。」

她們等了13年 可以結婚了

懷雯透過人工生殖在國外生了兩個小孩,她說,有了小孩之後比較需要結婚,若發生財產糾紛,沒有結婚就難以主張自身權利。此外,再來小孩是懷雯生的,因此小孩現在名義上是單親。

Leber和Amely是宜蘭首對完成註記的同志伴侶,育有一對兒女,但卻遲遲無法真的結婚、也無法成為孩子的監護人,昨天法案通過,兩人喜極而泣,兒女終於可以「合法」成為她們的孩子,也決定五月廿四日將前往登記結婚。

Leber說,終於可以結婚、當孩子合法的媽媽,很感動台灣有這麼多人在為同志權益努力。Amely則說,我們終於可以用力去愛、用力擁抱、沒有顧忌。

*同婚專法亞洲第一 國際媒體高度肯定

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化國家十七日成為眾多國際媒體的焦點新聞。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駐北京資深記者蔣欣(Steven Jiang)表示,「不僅台灣,整個亞洲,包括中國也歡慶這歷史性一刻。」歐盟、法國、加拿大、荷蘭、英國、德國等駐台辦事處,也肯定台灣的努力,成為亞洲捍衛人權的先鋒。

彭博在標題為「台灣領導人賭上政治生涯,推動劃時代的同婚表決」的報導指出,台灣社會對同婚的廣泛反對,讓挺同婚的蔡總統處境艱難。路透也指出,台灣明年一月將大選,該議題恐阻礙蔡連任機會。

儘管如此,十七日守在台灣立法院外的挺同人士貝爾(Wolf Bear)告訴彭博:「台灣跨出同婚合法化第一步,將影響其他亞洲國家的思維。」

英國外相推文 向台灣道賀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台灣一直是亞洲同志權利領先者。英國在台辦事處在臉書轉分享英國外相韓特(Jeremy Hunt)向台灣道賀的推文,辦事處並貼文,「不管一個人的性向如何,我們應該享有一樣的權利。」法國在台協會同樣也在臉書發布貼文向台灣表達祝賀,讚台灣成為亞洲同婚的開路先鋒。德國在台協會在臉書發文,「愛永遠取得最終的勝利」。

日本多家主流媒體也搶先發出網路快報,朝日新聞的標題是「台灣通過承認同性婚法案 亞洲首見 總統也支持」、讀賣新聞則是「承認親密且排他的關係 台灣同性婚合法化」。

台灣循大法官釋憲的模式為同婚開啟合法之路,對日本同婚人士帶來很大鼓勵,日本同婚支持團體「Marriage For All Japan」已在群募網路發起募款,希望複製台灣成功模式。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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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立法30年 點燃這把火的…是一場被拒的公證同婚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這項同婚專法為亞洲首開先例。全球目前同婚合法的國家中,多是被認為是較自由開放的西方先進國家,台灣能走到這一步並非一蹴可及。

同婚合法化推動 早年舉步維艱

台灣最早的同志婚姻議題,可追溯到1986年,同運人士祁家威向台北地方法院請求與男性公證結婚遭拒,他也從此踏上為同性婚姻請命一途,且一走就是30餘年。

這期間,2006年民進黨立委蕭美琴提出《同性婚姻法》草案,但未通過一讀,2013年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推出多元成家立法草案,婚姻平權法案在立法院一讀付委,但在反同勢力阻擋下,直到2014年立法進度仍未有明顯進展。

2015年則是一個民意轉捩點,8月祁家威正式聲請大法官釋憲。同年10月,法國籍的台大外文系退休教授畢安生交往35年的同性伴侶過世,卻因兩人不具婚姻關係,衍生諸多問題,隔年10月16日,畢安生於住處墜樓身亡,此事件喚起社會大眾的關注,進而促成2016年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版民法修正草案成為台灣史上首度通過立院委員會初審的同性婚法案。

等到2017年5月24日,司法院大法官第748號解釋,明示不允許同性結婚「違憲」,立法院必須在2年內完備相關程序,達成同性二人婚姻自由的平等保護,被視為挺同方的一大勝利。

挺同方握釋憲王牌 卻遭挫敗

不過,大法官748號解釋中並未規定立法形式,僅表示兩年內要完備程序,於是開啟了各方之爭。連挺同方內部也出現分裂,出現直接修改民法與另立專法等兩種聲音,以修改《民法》親屬編婚姻章第972條為首的一方,認為此方式最能符合釋字所說的婚姻自由與平等,但另一派則認為應另立「專法」,避免破壞現行一夫一妻制,更有一派認為,可採取折衷在《民法》中制定同婚專章。

而反同方陣營也並未因釋憲案的出現而讓步,反而更加集結力量,在2018年發動《民法》婚姻僅限一男一女、同婚另立專法、反對性平教育等3公投案,此3案最後皆通過。相對地,挺同方提出的同婚修民法、性平教育等2公投案皆未通過,讓看似即將到來的婚姻平權出現變數。

公投挫敗 風向轉回立專法

2018年11月24日,幸福盟提出的愛家三公投通過,而挺同方的兩公投未過,一消一長之下,使得挺同方士氣大挫,也讓直接修改民法派士氣大傷。行政院對公投結果回應表示,依照公投結果是要用專法保障同性婚姻,將在3個月內提出專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至此,爭議定調為立專法走向。

2019年2月20日,行政院長蘇貞昌邀集民進黨立委討論同性婚姻專法草案,敲定草案名稱定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成為我國首部以釋憲案為名的法案,藉以避免挺同與反同爭議。

專法爭議多 兩黨皆有跑票下完成三讀

政院版提出專法版本後,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也提出「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並逕付二讀,該版本以「同性家屬」稱呼同性二人關係,但不涉及兒童收養,改以共同監護方式規範與兒童的關係,立場較為保守。而行政院版本專法顯然也未能說服所有民進黨委員支持,多位中南部區域立委基於選區民風較保守等原因,對行政院版本專法持保留態度,民進黨高雄市立委林岱樺甚至自己提出介於行政院版與賴士葆版中間的折衷版本,主張以「同性結合」規範同性二人關係的「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暨公投第十二案施行法草案」。

最終國民黨團定調支持賴士葆的版本,但開放黨籍立委自由投票,並未對跑票者祭出黨紀處分,民進黨方面則在5月16日,法案表決前一日,由行政院長蘇貞昌親自出馬遊說黨籍立委,盼能爭取更多對行政院版本同婚專法的支持。

該法案昨在立法院會表決,其中爭議性最大的第4條,明定「成立第二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依照法釋字第748號解釋之意旨及本法,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跑票情況仍嚴重,包括陳瑩、洪宗熠、楊曜、何欣純、蔡適應、黃國書、江永昌、劉建國、趙天麟、劉櫂豪、陳亭妃、葉宜津等12人未出席或未按表決器。而本身也提出修正版本的林岱樺,則在此次表決中投下反對。

國民黨部分,在不祭黨紀情況下,青壯派立委李彥秀、柯志恩、蔣萬安、陳宜民、林奕華、許毓仁、許淑華等7人,不顧國民黨團決議,贊同政院提出的版本。法案最終就在多數民進黨立委力挺下,完成三讀通過,使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學者也對政院版不滿 但先求有再求好

同志婚姻合法化經過30多個年頭的一波三折,在各方角力下,終於在昨天完成重要里程碑。對此,曾代表挺同方上憲法法庭辯論的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在臉書表示,「對這個行政院版,我其實有N種不滿。但,先求有再求好,總比沒有好。即使照這個二百五的法案,也已經是重要的契機:不只是什麼亞洲第一(我討厭排名),更重要的是我相信,同志登記並準用婚姻、配偶的規定之後,社會的疑慮反而慢慢會降低。」

廖元豪也提到,這幾個專法草案,都沒有牴觸「公投意旨」:因為,公投要的是「民法以外」的「專法」。至於怎樣稱呼,是否叫做婚姻,公投可沒說。甚至理由書也沒說。公投主文是怎麼寫的:是確立「民法」所規定的「婚姻」不包含同性關係,而且要以「『民法』婚姻以外」的形式來保障同性關係。重點是「不要在民法裡面」......何況,即使在形式上,象徵層次上,這幾個法都沒公然承認同性關係的名稱是「婚姻」。

最後他說,同運團體從當時的「專法=歧視」,到「支持行政院專法,一步不能讓」,以致目前為這個「妥協版行政院專法」喝采,也顯示了過去幾年社運團體激進化,否定任何妥協,「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趨勢終於踩煞車了。

*亞洲第一個!台灣同婚合法 524起可辦結婚登記

同婚專法 三讀通過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確定同性伴侶在今年五月廿四日之後,可以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這項同婚專法完成立法後,我國也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昨天正好是「國際不再恐同日」,立法院經表決後,三讀通過民進黨立院黨團針對行政院版草案所提再修正版本,全文共廿七條,其中第二條規定「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第四條明定「成立第二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依照法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之意旨及本法,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這項立法主要是根據司法院大法官在二○一七年五月廿四日做出的第七四八號解釋,並配合去年公投結果,新法也明定自今年五月廿四日施行。新法施行當天,同性伴侶即可辦理結婚登記。

結婚登記 最低18歲

法務部政次陳明堂指出,依專法內容,同性辦理「結婚登記」最低年齡為十八歲,兩人在日常家務互為代理人,遺產繼承互為法定繼承人,財產上準用民法「夫妻財產制」;若有爭議,則適用「家事事件法」。

同性結婚得「繼親收養」

收養方面,陳明堂表示,同性結婚得「繼親收養」,也就是容許其中一人已有親生子女,伴侶可收養成為共同雙親;但「接續收養」(其中一人已有收養的非親生子女,伴侶想收養成為法定父母之一)和「共同收養」(兩人都無親生子女,結婚後一起收養無血緣關係的小孩)都不允許。

同婚專法昨天順利完成立法,但黨政人士指出,其實在五月十六日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之前,都未能掌握民進黨立委的投票意向,尤其黨團未祭出黨紀,情況並不樂觀。

據了解,在進入本周關鍵周之前,行政院副秘書長何佩珊打電話統籌票數,發現票數可能不足,尤其中南部立委面臨選區壓力,恐放棄投票,行政院為挽救局面,密集討論對策,最後由行政院長蘇貞昌親自主持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並在會中動之以情,鞠躬拜託,再加上黨團幹事長管碧玲準備微調版本,降低爭議,才一舉獲執政黨多數立委支持。

不少中南部綠委 放棄投票

不過,民進黨團雖然決議「團進團出」,力挺黨團再修正版,但昨表決過程中,不少中南部立委仍決定放棄投票,冒著違反黨紀風險,不願表態;民進黨立委林岱樺甚至在第四條「結婚登記」表決時,投下反對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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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專法關鍵第4條文 藍綠都有人跑票

同婚專法在執政黨立委內部遭遇反彈,最後透過前天晚間的「微調」,拿掉「同性婚姻」用詞,但第四條增加「辦理婚姻登記」文字,加上行政院長蘇貞昌以「歷史責任」感性喊話,並動員閣員積極遊說,終於過關。不過,最關鍵第四條表決時,民進黨立委林岱樺仍然投下反對票,另十二位黨籍立委則未投票。到底會不會處分這些立委?黨團到昨晚都未定論。

本身也提出版本的林岱樺,反對用「婚姻」定義同性結合關係,她說,過去黨內都說持開放態度,如今卻傳出要黨紀處分,令人錯愕。她並表示會對第四條投反對票。

另外十二位未投票者,包括陳瑩、洪宗熠、楊曜、何欣純、蔡適應、黃國書、江永昌、劉建國、趙天麟、劉櫂豪、陳亭妃、葉宜津,均為區域立委,選區包括北中南東及原住民。

國民黨方面,對政院修正版第四條投下贊成票的立委,包括李彥秀、柯志恩、蔣萬安、陳宜民、林奕華、許毓仁、許淑華,不分區與區域皆有,年齡層多屬青壯派。國民黨團總召江啟臣表示,黨雖支持立委賴士葆版本,但不會黨紀處分。

*跨國同婚權利只限26國 港澳不適用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同婚專法。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欣見立法院落實釋字七四八號解釋意旨。法界人士表示,專法通過後,有關跨國同性婚部分,目前全球同婚合法的廿六國及憲法上同屬中華民國陸籍人士,可望在國內享有同樣保障,但港澳地區恐不適用。

針對跨國同婚只能保障伴侶來自同婚合法國家,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遺憾。

司法院官員表示,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規定,「婚姻之成立,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但結婚之方式依當事人一方之本國法或依舉行地法者,亦為有效。」換言之,如澳大利亞、美國等廿六個認可同性婚姻的國家若欲與我國民結婚,因兩國都承認同婚,婚姻有效。

我國是亞洲第一個承認同婚的國家,同志的另一半若是亞洲國籍,依現行規定仍無法在台成婚,大陸人士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現制」下,理論上可以成婚;但對岸不承認同婚,實務上可能遭遇阻礙,陸委會已關注此問題,此外,香港和澳門,比照的是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若另一半是港、澳人,也無法在台結婚。

部分法界人士指出,有關跨國婚姻的問題,目前對於異性婚與同性婚都是採取同樣標準,即需依當事人本國法,並不是特別為跨國的同性婚作限制。有法官指出,即便未來台灣允許,若另一半的母國不承認同婚,相關權利義務也只能在我國獲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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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違主流民意 綠委憂衝擊明年選情

立法院昨天通過同婚專法,在關鍵條文投反對票的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表示,去年底的公投結果,充分顯示目前社會對同婚議題的普遍看法,主流民意短期內不會消失,因此如今的修法,必然對民進黨明年選情造成負面影響。

不過,一路力挺同婚的立委段宜康則表示,這是民進黨應該要承擔的責任,難道做決定或者追求應有價值時,都只考慮選票?

林岱樺昨天進入議場就強調,「婚姻」一詞還是應該專屬於一男一女的結合。她表示,同婚專法對於明年民進黨的選情影響非常大,因為去年公投顯示的主流民意已經非常清楚,這個主流民意不會在公投半年後突然消失;行政院版即使略做文字修正,但能否讓民眾接受,自己仍然持保留態度。

配合投下贊成票的民進黨中南部區域立委,也都表示此舉對選情大大不利。立委蔡易餘則感慨,「表決一時爽,回鄉火葬場」。

國民黨「跑票」支持政院修正版第四條的立委林奕華則說,對家庭價值強調、對同性婚姻保留的聲音,的確還是基層選民多數;她與另外幾位黨籍立委投下贊成票,絕非認為家庭價值不重要,而是希望代表國民黨內多元聲音。

*互相包容的起點 蔡總統:台灣值得驕傲的一天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蔡英文總統在臉書發文表示,「今天,是台灣值得驕傲的一天,因為我們展現了這塊土地良善的價值,願意學會去尊重別人的生活方式,讓每一個人被公平對待。」

蔡總統表示,這是很漫長的一條路,這不是終點,她希望這是台灣社會互相包容的另一個起點,台灣還要繼續努力,學習理解和共存,讓差異不再帶來分歧,「我們都是台灣人,那些傷感情的互相攻擊,請到今天為止。」

行政院長蘇貞昌則表示,「政治的重點不是讓多少人崩潰,而是讓多少人幸福」,「無論你是支持或反對這一部法案,這都不是哪一方的勝利或失敗,唯有尊重、包容跟自己不同的人,社會才會更好,台灣也才會更好」。

*反同…不排除推複決公投 讓同婚法案下架

同性婚姻專法昨在立院三讀,反同團體下一代幸福聯盟在記者會上為台灣民主默哀,稱昨天是台灣民主史上最黑暗的一天,呼籲支持者只要難過一天就好,不要放棄繼續為家庭及下一代努力,未來更不排除發動「複決公投」,要將違反公投民意的同婚法案下架。

幸福盟理事長曾獻瑩指出,民進黨以坦克車壓陣,用絕對多數優勢強推違反愛家公投民意的同性婚姻法案,讓五月十七日這一天淪為台灣民主史上最黑暗的一天,他批行政院從頭到尾都沒找過反同團體溝通,「我們看報紙才知道法案長怎樣。」

曾獻瑩分析,執政的民進黨不惜衝撞台灣主流民意,主因是為了蔡英文總統連任鋪路,適逢民進黨內總統初選前夕,黨政高層為清理戰場,才讓黨意凌駕民意。

幸福盟將公告「違反公投民意立委」名單,作為二○二○大選時投票參考,未來也不排除發動「複決公投」,下架同婚法案。

*挺同… 近四萬人冒雨湧入 支持者爆哭成一團

昨天是國際不再恐同日,同婚專法三讀通過,挺同團體昨早八點半就在立院周邊集結,儘管滂沱大雨,主辦單位預估仍湧入近四萬名支持者,大家不斷高喊「專法是共識」、「我們要結婚」。當法案三讀後,全場歡聲雷動,齊聲歡呼「婚姻平權、亞洲第一」。婚姻平權大平台也強調,平權還未全面達成,會持續努力與社會溝通。

同婚專法昨上演表決大戰,泛藍立委輪番發言阻擋政院版通過,挺同現場情緒激昂,昨上午雨勢驚人,撐傘、穿雨衣的支持者擠爆現場,尤其在關鍵條文第二條、第四條表決前,人潮絲毫不減。

下午一點多,結婚登記條款確定二讀後,爭取同志婚姻長達卅多年的同運指標人物祁家威站到舞台上,大力揮舞彩虹旗,台下群眾爆哭成一團。隨後雨勢暫歇、放晴,天空更一度出現彩虹,讓眾人驚呼。

和碩聯合科技董事長童子賢、導演蔡明亮也驚喜現身,蔡明亮更哽咽高呼「台灣太棒了!」之後與祁家威彼此擁抱。祁家威會後則說,台灣國會昨做出史無前例的創舉,同婚法案是亞洲獨一無二。

*觀察站/同婚專法過了 還有890道門檻要跨…

立法院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解決部分同婚登記前後的紛擾,但我現行法律有「配偶」兩字的法條共有八五六條,有「夫妻」兩字的有卅四條,合計八九○條,法務部官員說,專法上路可預見問題仍多,各部會相關法律面臨再依序修正必要。

關於同性婚如何擁有小孩的問題,官員指出,此次通過的法律,可透過「繼親收養」方式完成,意即如果同性婚一方有小孩,小孩的父親或母親同意出養,另一半就可以辦理收養;但沒有同步放寬「共同收養」規定,換句話說,同婚二人想收養毫無血緣的孩子,目前仍不許可。

此外,關於同性婚的子女在戶籍登記上,如果記載雙親稱謂,屬於內政部要處理的戶籍法規範,目前可能以生父、養父,生母、養母等方式處理;但同性婚衍生的姻親,在專法內並未觸及,未來相關權利義務都可能還會有新的問題,如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等相關規定,都有對於姻親的相關限制,未來各部會都需進一步盤點、研議下一步解決方案。

同婚法過關,法律不會約束同婚者的道德與感情,背叛感情需要面對法律問題,現有民法規定夫妻應有忠誠義務,但刑法對於違反婚姻忠誠義務者可以通姦罪論處,不過,通姦罪違法要件是性器「結合」,在同婚狀況如何解釋或修正,法務部刑法研修小組正開會研議修法中。

此外,國內目前的人工生殖法並未開放代理孕母,男同性婚想在國內找代理孕母生小孩仍有待進一步修法。

法務部官員說,同婚登記上路後還會發現更多問題,法務部依大法官解釋設計專法,先將急迫性爭議納入,再於專法中制訂概括性條文準用民法備用,至於其他涉及相關部會的法令問題,待未來逐步解決。

針對同婚專法收養部分僅限定繼親收養,將共同收養排除在外,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就指出,恐造成許多同志家庭被迫變成法律上的「跛腳單親」,也侵害了孩子最佳利益。

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則說,幸福盟反對同志生養小孩,認為父母雙方都應跟孩子有血緣關係,避免小孩長大後思考生父、生母是誰。

*預約5月24日 全台254對「我倆要婚了」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同婚專法,全台已有二百五十四對同性伴侶預約廿四日辦理結婚登記,其中六都就有二百五十三對,又以台北市一百五十一對最多,不少同性伴侶表示,他們就等這天光明磊落的完成結婚登記。但戶政人員反映,現行系統有性別設定,登記限一男一女,如何處理待內政部說明。

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內政部早在專法進入立法院審議時,就準備好兩套登記版本,今、明兩天將依照專法內容,針對各縣市的戶政系統進行更新,以配合廿四日當天作業。他指出,截至五月七日為止,全台已有二百五十四對同性伴侶預約登記結婚。

同性伴侶結婚登記與一般結婚登記有什麼不同?陳宗彥表示,差異不大,現行婚約是採登記制,未來只要是兩位相愛的戀人,取得兩位證人並簽署見證,就可到戶政機關辦理登記,身分證上一樣互稱配偶,僅會在戶政系統上會記載同性。

高雄市有六百多對已註記為同性伴侶,預約廿四日登記的有廿八對,多數同性伴侶表明請戶政人員用平常心,不需對他們有特別待遇。戶政所基於尊重,不送「一男一女」圖案或「早生貴子」等結婚禮物,改以相框、手工香皂替代。

桃園市民政局表示,預約登記結婚的有十四對,基於尊重個人隱私,不會有特別活動。

*複雜度高…人工生殖 未納入同婚專法

立院三讀通過同婚專法,但專法第廿四條規定,現行人工生殖法不在適用或準用範圍內,未來同性伴侶是否可透過人工生殖法擁有下一代?衛福部表示,人工生殖法複雜度高,需社會各界就價值、兒童身心發展等討論達成共識,未取得共識前不可能研議修法。

大法官一○六年做出第七四八號解釋至今,國健署雖已知「夫妻」定義可能改變,但從未討論同性伴侶是否適用人工生殖法。署長王英偉表示,人工生殖法最初立法不是為同性婚,同性是否適用需再研議。

國健署婦幼組簡技陳麗娟說,待「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出爐,再討論同性伴侶是否適用人工生殖法,甚至代理孕母立法草案的可能性。她強調,人工生殖法複雜度高,專法剛過,需社會各界就價值、兒童身心發展等討論達成共識, 「沒有共識之下,不會做這樣的研議。」

部分男同性伴侶視代理孕母制度為孕育下一代的機會,致力推動代理孕母立法;和信醫院藥劑科主任陳昭姿表示,同婚專法通過,很為同志開心,但很感慨,推動代孕廿多年,一直未爭取成功。

*觀察站/迎向彩虹 牽動2020選票流向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我國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化的國家,寫下台灣人權史上嶄新一頁。即使如此,社會上對此議題仍然意見分歧,執政黨運用國會席次優勢雖挺過反同壓力,後續恐怕還有選舉這一關。

趕在大法官第七四八號解釋宣告現行婚姻規定違憲的兩年大限之前,立法院終於通過同婚專法。從蔡英文總統、行政院長蘇貞昌,到行政院前院長賴清德,雖都欣喜於「天邊看見了彩虹」,但在此之前,執政黨確實也因黨內意見紛雜,讓立法進程一度停滯。

執政黨內意見不一,正是社會對於同婚立法不同態度的縮影。即使是昨天,在必須攤牌的最後表決時刻,仍有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對「辦理結婚登記」條文投下反對票,另有十二位立委棄權。

雖然上述民進黨立委不支持政院微調版的理由各有不同,但也不諱言身為民代,有義務反映民意。立委蔡易餘感慨「表決一時爽,回鄉火葬場」,帶有黑色幽默,或許也最能反映選舉的現實。

去年公投時,反同方在三項公投平均獲得七百多萬票,明顯勝出挺同公投得票數。同婚專法三讀通過後,「幸福盟」已揚言不排除發動「複決公投」,要將違反公投民意的同婚法案下架;「安定力量」也預告會有重大宣示,據傳將「組黨」決戰二○二○。

另一方面,先前同婚立法受阻時,蔡總統臉書一再遭挺同臉友洗版痛罵,昨天同婚專法三讀後,一堆網友留言道歉並高呼支持蔡總統連任。

同婚議題涉及人權、價值、信仰等理念的抉擇,不應是政黨對決,但挺同及反同者的反應,在在證明同婚議題牽涉選票流動,就看選民是否把帳算到政黨頭上。

*新聞眼/雨後彩虹 這天,我們期待修復分裂…

五月十七日是很戲劇性的一天,不但正好是「國際不再恐同日」,整日天氣更是離奇,一上午淒風苦雨,然而到了下午又突然轉晴,光雨膠著之間,好像冥冥中就是要在同婚專法三讀通過的這一天,畫出一道彩虹。

然而,自從祁家威於一九八六年首度在台灣公開出櫃以來,台灣歷經卅多年的同志運動,五月廿四日同婚正式上路當天,絕對不是終點,反倒是一個起點,即將迎接全新的挑戰。

這項挑戰,不只是多達八百多條的相關法律條文,必須檢視是否要配合修法的「大工程 」,同志朋友想進一步爭取與異性戀全然的平等─站在多數權利準用民法的基礎之上,再去爭取與外國人通婚、領養孩子等權利,更是處在一個分水嶺之際,社會應開始學習對話,修復分裂。

否則就像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江啟臣所擔心,如此充滿爭議的法案,當三讀敲下議事槌,真正解決了社會爭議了嗎,不同團體、族群在此議題上,都已取得基本共識了?若沒有溝通,他憂心這不是紛擾的句點,而是其他更多問題的起點。二〇〇六年就提出專法的民進黨立委蕭美琴也語重心長表示,終於見到這天,但未來還要努力繼續與社會對話。

同志婚姻經歷過兩次的相互否決,一次是去年九合一選舉的公投,同性婚姻被傳統價值徹底否定,另一次則在昨天,超出許多長輩們傳統認知的性別觀獲得了法律的認可。台灣必須體認到,沒有人在這場你來我往之中是真正的贏家。

誰贏、誰輸,說到底也可能是互相傷害。在好不容易扯平的戰場上,我們必須突破同溫層,尋找對話的可能。

這場對話,興許得從同理心開始:挺同方不再把保守勢力的迂腐掛在嘴上,認識新價值如何翻轉傳統觀念,讓他們的世界天旋地轉;反同方也須正視到,同志朋友能結婚了,天沒有塌下來,愛滋病沒有肆虐,世界如常。但願這裡,只有更快樂的台灣人。

*同婚三讀 司法院:欣見立院貫徹大法官解釋意旨

大法官前年5月24日作出釋字748號解釋,認為民法保障不足,立法院今趕在2年的「修法或制定(新法)」期限前三讀通過同婚專法。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欣見立法院貫徹落實釋字748號解釋意旨。專法通過後,依照現有法制,除了同婚合法的26國外,屬中華民國領土的陸籍人士亦可,但港澳地區不適用。

司法院官員表示,同婚專法通過後,將檢視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家事事件法等法律是否有需修改之處。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規定「婚姻之成立,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但結婚之方式依當事人一方之本國法或依舉行地法者,亦為有效。」,像是澳大利亞、美國等26個認可同性婚姻的國家若欲與我國民結婚,因兩國都承認同婚,婚姻有效。

我國是亞洲第一個承認同婚的國家,同志的另一半若是亞洲國籍,基本上仍無法成婚,大陸人士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現制」下,理論上可以成婚;但對岸不承認同婚,實務上可能會遭遇阻礙,加上陸委會也關切,難度頗高。比較特別的是香港和澳門,比照的是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若另一半是香港或澳門人,也無法結婚。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為法律衝突法,規定權利義務要選擇哪一國的制度,法界人士認為,既然釋憲、立院都通過同婚,若因國籍而成無法結婚的關鍵,似乎不合理。

有法官認為,這個問題應該在專法中一併解決,否則法務部主管民法異性婚和同婚專法同性婚,涉跨國同婚的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主管機關卻是司法院,顯得不一致。但即便未來台灣允許,另一半的母國因不承認同婚,保障僅在我國。

在繼承部分,專法規定準用民法繼承編關於繼承人的規定。司法院官員表示,未來若當事人過世,配偶是遺產繼承人之一,應繼分依照民法的4種順序畫分,不會再發生同志過世後,因沒法律名分而出現類似畢安生的事件。

民法規定,除了配偶外,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這4組血親也是遺產繼承人,直系血親卑親屬與配偶平均分遺產;若另一方繼承人是父母和兄弟姊妹的話,配偶分二分之一;死者祖父母若是遺產繼承人,配偶應繼分為三分之二。

在收養子女部分,專法條文規定只能收養另一方「親生子女」,無法收養對方的養子或是共同收養其他小孩。司法院官員表示,在收養後,需要有法定事由才可以終止收養,與一般養親一樣。

*同婚適用人工生殖? 國健署坦言沒有討論過

同婚專法今下午敲槌立法院三讀通過,可惜兩年前大法官同性婚姻釋憲案後,明知「夫妻」定義可能改變,但國健署卻表示,過去兩年都沒有將同志是否適用「人工生殖法」、「代理孕母立法草案」納入討論,眼看同志今年5月24日就能登記結婚,卻無法利用人工生殖擁有孩子。代孕法案推動者籲,如今已跨出這麼大一步,何不以此為契機盡快開始討論。

今日通過的同婚專法雖明定同志伴侶可「結婚登記」,但卻因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使現行的人工生殖法不在適用或準用範圍內。國健署署長王英偉表示,人工生殖法最初立法基準不是為同志婚姻關係,同志是否適用需再研議,由於他18日凌晨將飛往瑞士日內瓦,承諾從世界衛生大會回來後會詳細了解專法內容,儘速邀專家學者開會討論。

「沒有共識之下,不會做這樣的研議」國健署婦幼組簡技陳麗娟表示,需「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出爐,才會討論同志適用「人工生殖法」、「代理孕母立法草案」可能性,但鑑於「人工生殖法」複雜性高,專法才剛通過,需社會各界就價值、兒童身心發展等討論達共識, 才可進行下一步研議。

目前尚未立法的代理孕母制度,對於多數男同志伴侶而言,是「借腹生子」的唯一機會,致力推動代孕立法的和信醫院藥劑科主任陳昭姿說,很為同志開心,也很感慨,推動代孕20多年,一直認為要納入同志,過去曾遇過一名出櫃的男同志,父親要求他需生孩子為家族延續血脈,卻沒有合法管道,遲遲無法完成爸爸的心願。她期盼藉由同婚專法通過,加速代孕立法。

*反同、挺同決戰2020? 安定力量將「組黨」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同婚法案,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國家,但國內的挺同、反同大戰也將進一步全面引爆。安定力量主席孫繼正今預告,最快下周就會有「重大宣示」。據了解,安定力量將在下周正式宣布「組黨」,反同、挺同將決戰2020。

孫繼正表示,安定力量受到一樣有捍衛家庭價值的各方期待,力量正在快速的全台串聯中,他宣示,「必須讓違反民意的總統立委下台,這次我們要選自己的立委!「2020改回來,安定台灣有未來」。

據了解,安定力量正式成立政黨後,政黨名稱就叫「安定力量」,與挺同的「時代力量」形成正面對決,安定力量將在全國提名至少十席區域立委及不分區立委,全面進軍立法院,至於孫繼正本人也已宣布參選新北市第十二選區的立委選舉。

安定力量今天發布新聞稿,孫繼正對民進黨政府一意孤行、踐踏公投的作法感到遺憾。安定力量指出,愛家公投獲得超過765萬票的支持通過,而當初同運團體配合民進黨推動錯亂的民法修正公投已經被民意否定,但行政院的法案版本卻將民法中結婚、婚姻的定義偷渡到專法適用,顯見蔡政府玩法弄權的執政態度,已經不惜運用代議士政治扭曲直接民權結果,必須受到唾棄。

安定力量認為,同運及支持該同婚專法的立委之前一直強調,若不修正民法就是對同志的歧視,但現在通過專法後,民進黨、時代力量、國民黨等投下贊成票的立委們,卻還表現出勝利姿態,如果用他們之前的邏輯,難道是因為歧視同志而感到驕傲?

安定力量表示,包括下一代幸福聯盟、安定力量等愛家公投團體,從頭至今都是單純的要守護家園、婚姻價值及捍衛兒少教育,卻一路被貼標籤、潑髒水。可是當反社會份子破壞家庭、教育、倫常、尊重與信任時,難道要家長及社會良善的力量沉默遭受踐踏嗎?孫繼正呼籲,善良的力量不能再沉默,如果我們再不團結起來發聲、爭取支持,家庭及下一代都會持續沉淪。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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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過關 配偶稅事無縫接軌

同婚專法昨(17)日完成三讀,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由於目前《所得稅法》已使用「配偶」這種中性用語,財政部表示,相關權利、義務都能無縫接軌適用,明年申報綜所稅時即可適用。

立法院會昨日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規定相同性別二人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親子關係部分則準用《民法》,採「繼親收養」,即當事人可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

財政部官員表示,所得稅法的用語為配偶、親屬等字眼,所以沒有修法的問題,今年立法完成,同性婚姻即與異性婚姻一樣,在稅法上享有相同的權利,負擔相同的義務,在明年申報今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即可適用。稅法規定,除了登記結婚的第一年可以選擇合併申報或分開申報,再來都必須合併申報。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楊建華表示,有配偶者必須合併申報未必不利,雖然要將配偶的所得合併,但是也可以將雙方的免稅額、扣除額,甚至對方家庭的扶養關係都可納入,例如有5歲以下子女即可適用每人12萬元的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另外,基本生活費是根據人口數計算,未來登記結婚後也都可以納入適用,可能可以獲得一些減免,甚至如果對方是沒有工作的,合併申報反而是有利的,楊建華表示,還是要視雙方的所得情況而會有所不同。

楊建華指出,專法通過後,同性婚姻配偶間也完全比照異性婚姻,也就是配偶之間的贈與,不限金額都是免稅的。

依遺贈稅法規定,父母贈與子女每人每年可享有220萬元免稅額,子女婚嫁時還有100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官員表示,未來也都將準用,今年同性結婚者便可以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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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專法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不變

立法院會昨(17)日三讀通過同婚專法,稅法相關權利、義務都能適用、準用,包括在所得稅申報時的免稅額、扣除額,以及遺產、贈與的相關規定,都與異性婚姻一樣,其中也包括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在離婚或配偶死亡時都能主張。

會計師提醒,未來除配偶之間的贈與不限金額都是免稅之外,同樣也可以主張配偶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依《民法》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在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即可就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除以二,平均分配。但要注意的是,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以及受贈自配偶的財產,是不得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計算。

會計師指出,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的原因有可能是離婚,或是一方死亡,以過去經驗來看,此時容易發生糾紛,因此配偶雙方可以在登記結婚前思考、討論是依照法定財產制,或是有需要使用約定財產制。

內政部統計,已預約同性婚姻登記的件數共有254件,以台北市政府最多,共有139件,其次是台南市政府的37件,新北市、高雄市分別有27件與25件。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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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同婚 就換掉」 藍營群組發酵

立法院昨天表決同婚專法關鍵條文,國民黨立委蔣萬安在內共七位藍營立委投下贊成票,隨即在藍營群組內發酵,流傳「誰投同婚票,立委就換掉」的文宣,要求用明年的立委選票「下架」這次跑票的立委。

不過,有人罵、也有人挺,挺同藍委的臉書湧入感謝留言。立委私下說,國民黨內並非全部反同婚,仍有挺同的年輕世代,他們需要立委做後盾。

投下贊成票的藍委解釋,民進黨的版本,有很多不周全之處,多數准用民法也有違反公投結果的疑慮,更會衍生後續問題,所以不願幫民進黨的版本背書,在相關權利保障規範,都不出席投票表示抗議。

柯志恩說,她正在競選區域立委,加上自己出身教育界,怎麼會沒有壓力?「但是我也有很多學生啊,我支持他們的想法,我的政治人格必須一致」,這不是黨決議的問題。林奕華說,她過去擔任北市議員期間,就曾發言支持婚姻平權,這次的投票,也必須和過去一致。

林奕華透露,實際上有不少挺藍的年輕世代,雖然在網路上並不活躍,國民黨不能看不到這群人。在投票結束後,雖然心情相當沈重,但還是收到了來自這群人的訊息,「謝謝國民黨立委沒有讓他們完全失望」。

李彥秀表示,本來就有過半的人支持專法,但是一個公投結果出現各種表述,每個人都只看到自己想要的訴求,挺同婚的國民黨年輕人常常在網路上被嘲笑,他們需要立委做後盾,也希望國民黨在這個議題上的光譜能隨著立法有所移動。

蔣萬安的臉書,雖未針對投下贊成票公開說明,但仍有網友湧入留言,除了表達感謝,還有網友說「若你哪天想不開要選總統,會考慮投給你」,但也有人痛斥其敗壞台灣。

*同婚影響大選? 綠營人士:效應遞減

去年地方選舉民進黨大敗,部分黨內人士認為同婚議題是因素之一,現在同婚專法過關,部分區域綠委擔憂選情會更艱困。不過,民進黨人士說,立法通過後,「民眾會發現其實沒有什麼不同」,政治上的效應與九合一選舉相比,會逐漸降低,現在須注意反同方再藉由公投等方式炒作。

同婚法案通過後,網路上興起一片讚揚蔡英文總統勇於承擔的聲浪;也有網友肯定行政院前院長賴清德,但同時有人質疑,賴清德在閣揆任內對同婚議題做了什麼?

蔡賴支持度波動不大

同婚過關,對蔡賴之爭是否投下變數?民進黨人士說,蔡英文執政以來接觸較多「進步議題」,在年輕世代的支持度本來就比較高。賴清德向來較受深綠、中高年齡層青睞,雙方支持群眾具有差異。同婚議題會加強年輕族群對蔡總統的偏好,但不至於拉走原本賴清德的支持基礎,「整體而言波動不大」。

同婚專法在立法院的表決攻防戰,部分民進黨立委受到反同、宗教團體等壓力,最終選擇「跑票」。一位未支持關鍵條文的民進黨立委說,在婚姻平權價值與廣大民意之間做選擇很困難,選區壓力真的太大,如果明年落選,什麼都不用再談。

熟悉選舉事務的民進黨人士說,去年選前實際走訪基層發現,多數民眾對同婚議題,「其實沒有那麼不滿」,大多是因不了解而有所疑慮,一方面則認為同婚的急迫性沒有那麼高。去年婚姻平權公投,正反團體動員,反同有組織有規模,花了很多時間宣傳,大幅提升這項議題的關注度,才會催出高投票率。

注意反同重啟公投

這位人士說,過去一段時間,經與教會等團體努力溝通,多數都能接受專法形式。隨著法律通過,民眾會發現,同婚立法後對社會不會有影響,在政治上的效應,自然也會逐漸降低。

黨內人士表示,未來要密切注意反同方可能的動作,包括是否重啟公投,一旦宣傳力道加大,同婚議題仍可能再度發酵。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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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專法通過 衛福部:醫療代理人限制將鬆綁

同婚專法過關,同志配偶的醫療決策權更有保障。衛福部表示,未來同志配偶將可同時身兼財產繼承人及醫療委任代理人,當另一半昏迷或無法表達意願時,替對方做出醫療決定。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保障相同性別2人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這也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法制化國家,將自108年5月24日施行。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簡任技正劉越萍表示,根據今年1月6日實施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每個人在健康的時候都可以經過諮詢,預立一名醫療委任代理人,在病人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根據病人的意願替他做出醫療決定,例如當病人變成植物人的時候,做出是否拔管等決定。

劉越萍說,由於醫療委任代理人不限於有血緣關係的家屬,也可以是同居人或好友,為了避免謀財害命的問題發生,明訂只有法定配偶可以同時身兼財產繼承人和醫療委任代理人,長久以來不斷有同志團體對此規定表達不滿。

劉越萍指出,未來同志婚姻合法化,同志配偶在法律上將是合法的法定配偶,可以同時擔任財產繼承人,也是醫療委任代理人。

*推動同婚立法成箭靶 尤美女、段宜康一路堅持

同婚專法今天成功闖關,法案三讀後,長期推動同婚合法化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擁抱了反同的同黨立委林岱樺,她說,兩人立場雖然不同,但彼此了解「誰跟誰都不是敵人」,法案過了,就要繼續往前走。

投入婦運超過30年的尤美女,2012年起擔任民主進步黨第8、9屆不分區立委,是法律、人權代表,任內力推婚姻平權法案;2016年尤美女擔任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期間,初審通過攸關同性婚姻的民法修正草案。

但同性婚姻民法修法,也給民進黨中南部立委帶來沈重壓力,尤美女因此在黨團大會、內部會議時多次成為眾矢之的,尤美女說,黨內不諒解她,「很多人說是我一個人惹的禍」,但她不會當作是惡意攻擊。

例如林岱樺雖然反同,但她還是感謝林岱樺在法案二、三讀時,從頭到尾沒離開議場;立法過程中,林也受了很多委屈,所以法案三讀後,她去抱了抱林岱樺,尤美女說,兩人雖站在絕對的兩端,但彼此瞭解、認識,「誰跟誰都不是敵人」,法案通過後就繼續往前走。

除了尤美女,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堅持推動同婚修法,一路走來,也只能以「傷痕累累、體無完膚」形容。

去年九合一選舉,民進黨大敗後,年金改革、空污、一例一休與同婚都成了箭靶,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就公開喊話要尤美女「放過民進黨」,黨內高層也痛批段宜康,強推同婚修法引起社會反彈海嘯,是導致民進黨慘敗原因之一。

面對黨內與敗選壓力,段不改挺同立場,他立馬回嗆,如果民進黨忘掉原本的價值,「那民進黨還剩下什麼?我們跟國民黨的差別是什麼?」

除了「戰」黨內,段宜康也不惜與反同團體開火,無論是電視公開辯論或網路論戰,從來沒在怕;今天同婚專法終於三讀,向來激昂的段宜康反而顯得冷靜,他要大家別忘了,從來沒有站在台前的大法官們,在2017年5月24日送給我們的「第748號解釋」,才是關鍵時刻的推手!

段宜康也說,5月24日起,同性伴侶就可辦理登記結婚,隔天、25日,剛好是他太太的生日,「這是我送她最好的生日禮物」。

段宜康說,現在還有很多人沒辦法接受這個法律,但下個美麗週末,當你早上醒來「太陽依然升起、江河沒有變成紅色,天沒有下冰雹、火山沒有爆發,兒女仍然叫你爸媽」,請放過你支持的政黨、支持的立委,放過你生活的社會、放過你自己。

國民黨立委許毓仁表示,這是一條很難走的路,感謝每位為同運付出的人,每位都是英雄。也感謝在第2、4關鍵條文挺身而出的國民黨立委,「讓我不至於孤單」,大家一起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做了正確的事。即使將來不能繼續留在立法院,但在這個重要決定上,一起在立法院為國民黨留下一絲多元的聲音。

*在人權倒退的亞洲讓同婚合法 CNN讚:台灣更顯獨特

立法院今天通過劃時代的同性婚姻法案,使得台灣成為亞洲首個同婚合法化國家。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指出,相較於亞洲其他地區同性戀人權倒退,台灣更顯獨特。

立法院趕在大法官釋憲要求主管機關2年內修法或另立新法期限屆滿前一週,今天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規定相同性別2人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新法將於5月24日生效。

今天通過的行政院版本法案,儘管受到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和酷兒(LGBTQ)團體的支持,卻是以不同於異性戀婚姻的專法形式保障同性婚姻。例如台灣人無法和來自同婚未合法國家的外國同性伴侶結婚。

CNN報導,台灣雖有龐大的同性戀族群,每年舉行的同志遊行規模居亞洲之冠,但台灣社會對同性婚姻平權議題仍意見分歧。去年11月舉行的公民投票,便有67%的票數反對同性婚姻。

台灣的保守團體近幾個月也採取行動力阻同婚改革,例如推動法案將同性婚姻法律定義為「同性結合」。

報導表示,同性婚姻在台灣合法化,迥異於目前亞洲其他地區LGBTQ人權倒退趨勢。

在中國,儘管同性戀不違法,但在共產黨統治下,LGBT人口一直受到歧視和不平等待遇。例如一名同性戀小說的作者去年11月便遭判處10年徒刑。

汶萊4月更宣布將實施嚴格新刑法,包括以石刑處死同性性行為。儘管汶萊蘇丹哈山納包奇亞(SultanHassanal Bolkiah)本月表示死刑將不會實行,但他並未廢除這項法律。

而在印尼,由於世俗主義風氣減弱,導致LGBT族群遭受的歧視加深。例如去年在保守的亞齊省(AcehProvince),便有2名男子被控犯下同性性行為而遭87下鞭刑。

根據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統計,全球有超過24個國家允許同性結婚。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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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臉公投 同婚專法 三讀通過

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同性婚姻正式獲得法律保障,並訂於5月24日實施。在國際反恐同日的這一天,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化的國家,寫下歷史新頁,但也重重打臉去年九合一大選反同公投獲得765萬同意票的結果。

立院66贊成票 戰勝765萬公民票

反同團體在去年九合一大選提出公投第10案,要求《民法》婚姻要限定在一男一女,獲得了765萬同意票;以及公投第12案,要求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的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挺同),也獲得了640萬票。即便如此,公投結果依然不敵綠營在立院的人數優勢,慘遭打臉。

司法院大法官前年作出第748號解釋,《民法》不讓同性有親密性和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違憲,如果沒有在今年5月24日前達成同性婚姻的平等保護,相同性別的二人可以按照《民法》婚姻章的規定進行結婚登記。

同性登記結婚 準用民法相關規定

行政院版原先在第1條闡明「婚姻自由」,但受到不少中南部區域綠委反彈,前天緊急微調政院版,改為在第4條條文增列「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表決結果,出席93人、贊成66人、反對27人,依照民進黨團提案的再修正動議通過,同性婚姻正式獲得法律保障。

年滿18歲的相同性別之兩人,可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至於收養子女、財產繼承,則準用《民法》之相關規定。

對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婚專法,成為亞洲首部同婚專法,政院昨舉行記者會,宣布行政機關準備好了,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即日起各縣市戶政系統將進行更新。勞動部也表示,同志伴侶結婚後,只要辦理結婚登記成為配偶,在職場上的相關權益,例如婚假、喪假、勞保遺屬年金給付等均可適用。若雇主差別待遇將可裁處雇主30萬到15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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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性通姦有罪 同婚出軌難罰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名為「司法院釋字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的同婚法案,貌似解決同性婚姻問題,實際上這個法案的通過才是問題的開始,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在異性婚姻處罰婚姻不忠的刑法「妨害家庭罪章」的通姦罪,未來除非「除罪化」,否則同性婚出軌將無法處罰,出現法律適用歧異。

通姦罪定義 一男一女

法界實務人士指出,刑法239條的通姦、相姦罪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司法實務上,通姦的定義在一男一女的性器接合,在異性婚姻沒有問題,但是同性婚姻中的一方,若對婚姻不忠,與其他同性發生性關係,就不符通姦罪的構成要件,形成異性婚有刑責、同性婚卻沒有,等同是「一國兩制」。

法務部檢察司表示,刑法通姦罪對同性婚產生的問題,已由「刑法研修小組」進行討論及研議,目前還沒有結論。

稱謂沒配套 須再修法

法界人士指出,同性婚在稱謂上也應該有配套,現行法律有「夫妻」稱謂的法條共有341條,有「配偶」稱謂的法條更多達856條,即便目前同婚法設計是準用民法規定,但是當同婚法施行後,目前稱謂沒有配套的法規設計,問題勢必會隨著時間浮現,只能在窒礙難行的時候再修法補正。

同性婚涵蓋跨境婚姻,目前的設計對外籍人士採「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依各當事人的本國法規定執行;大陸方面則依兩岸條例。但是,兩個法規的主管機關分別是司法院及陸委會,未來如果兩名外籍同性伴侶要到台灣登記結婚,到底該怎麼辦?目前對此沒有配套,號稱亞洲第一的同婚專法,屆時將受到考驗。

為繼親扶養 難防借種

還有同婚子女收養的問題,目前同婚法案的設計是採繼親扶養,也就是同婚關係收養的子女,必須與其中一方有血緣關係,這是為了避免同婚關係收養衍生的問題才加以限縮,但是卻無法預防同婚關係為收養子女而產生「一夜情」借種的問題。

法界人士強調,婚姻不僅是法律問題,還包括人倫、社會關係,同性婚未來會產生什麼問題難以預期,不可能一步到位,法案通過就沒有問題,如何與社會磨合適應,產生的問題都有待時間檢驗,解決的過程會很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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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第4條 13綠委跑票

同婚專法表決,在攸關定義關係第4條條文,民進黨立委林岱樺不顧黨團再修正動議,堅決投反對票,另有12名綠委以缺席、未按鈴方式迴避爭議條文,讓「團進團出」破功。

民進黨團對政院版提再修正動議,第2條條文:「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第4條條文規定:「成立第2條關係係應以書面為之,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依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之意旨及本法,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民進黨團原考慮祭出黨紀強制約束投票,引起林岱樺不滿,昨一早質問總召柯建銘,「憑什麼要受罰」、「不是說持開放態度?」柯未對此回應。

林岱樺在表決前強調,去年底公投結果主流民意非常明顯,自己會遵照民意結果執行,「婚姻限一男一女」,即使被罰也會投反對票,尤其第4條關鍵條文。

林岱樺說,黨團祭黨紀要求支持政院版,有黨意壓過民意之嫌,力挺對明年選舉有傷害。

除林岱樺外,綠委包括陳瑩、洪宗熠、楊曜、何欣純、蔡適應、黃國書、江永昌、劉建國、趙天麟、劉櫂豪、陳亭妃、葉宜津等12人,在二讀表決第4條文時或礙於選區壓力,缺席未按鈴。

*台灣亞洲第1 全球第28

同婚專法通過,讓台灣成為全球第28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也開創亞洲首例。2001年,荷蘭成為第一個同婚合法國度;18年來,認可同婚國家多集中歐、美,另外以色列等國,則承認境外合法結婚的同性伴侶法律地位。

歷經15年努力,荷蘭參院2000年12月通過允許同志共結連理的同性婚姻法,次年4月1日生效。

2年後,荷蘭鄰國比利時為第二個同婚合法國,2005年,加拿大創美洲先例,2006年,南非成全球第五個、非洲第一個通過同婚的國家:天主教國家阿根廷於2010年創下拉美同婚合法新猷。

在美國,同婚辯論爭議始終沒歇止,直到2015年6月26日,最高法院判決同性婚姻權利受憲法保障,各州不得立法禁止同婚,同性婚姻終於合法化,美國也成為第5個認可同婚的美洲國家。

其他立法認可同婚國家包括澳洲、奧地利、巴西、哥倫比亞、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愛爾蘭、盧森堡、馬爾他、墨西哥、紐西蘭、挪威、葡萄牙、瑞典、英國和烏拉圭。去年8月,哥斯大黎加最高法院裁決,對同性婚姻的禁令違憲,並於同年11月26日公告完整裁決書,規定須在此後18個月內完成法制化,否則同性婚姻將於2020年5月26日自動生效。

另外,亞美尼亞、愛沙尼亞和以色列,承認在其他國家合法結婚同性伴侶之法律效力。

*國民黨黨團批多數暴力立法 霸凌民意

同婚專法立院三讀通過,國民黨團隨即召開記者會直言,「這樣的立法非常令人失望」,強烈譴責蔡政府、政院及執政黨立委「以大欺小」,漠視公投765萬新民意,讓少數民意霸凌多數民意;這樣一個沒經社會充分溝通、形成共識的法案,經多數暴力草率通過,令人遺憾。

面對表決,國民黨團定調「不祭黨紀」,對個別委員在法案內容選項上「相對開放」;關鍵第4條條文表決,李彥秀、柯志恩、蔣萬安、陳宜民、林奕華、許毓仁、許淑華等7人投贊同票。

法案三讀後,黨團總召江啟臣說,「我們希望看到的立法,是真正紛擾句點,而不是對立的起點」,江啟臣說,三讀敲槌好像很得意,但背後真解決社會爭議了嗎?黨團投下反對票,是真不想再看到另一個「一例一休」造成三輸。

黨團書記長吳志揚痛批,蔡總統為履行競選承諾,就要求黨籍立委放棄自我價值,利用藍綠對決,霸凌少數,國民黨團難以接受如此法案通過程序。

挺同藍委許毓仁則在三讀後於臉書發文表示「法律是一道有形的牆,無形的牆是歧視」,如今拆掉有形的牆,未來這道無形的牆是大家需共同努力的目標,社會應進行更多對話,「很高興雨停了,我們終於見到陽光了」。

*反同力守校園 嗆明年大選翻盤

同婚專法三讀通過,反同的高雄市家長協會理事長洪志和表示,之前不斷有風聲傳出,已能預料到結果,但聽到專法通過仍感到無奈與挫折。同婚的影響主要是家庭和教育,如今家庭這關已被突破,和他想法一致的家長們會全力守住教育這塊,然後等待明年初大選翻盤。

洪志和分析,去年愛家公投三案中,第10、12案已被同婚專法打破,剩下第11案「不應在國中小實施同志教育」,這應該也是挺同團體在取得婚姻平權後的下個目標。洪志和強調,身為家長,有必要全力守住校園教育,先阻擋挺同團體介入。

全國家長協會祕書長江秉彝則表示,聽到同婚專法通過覺得很遺憾!尤其同婚專法首次上路,有些實務狀況並未考慮周詳,很可能對家庭和兒童造成不利影響。例如一男一女離婚後,小孩跟隨父母任一方,但後來變成同婚家庭;按照專法第20條定,透過繼親收養,就會與生父或生母切斷關係,進而變成兩個爸爸或兩個媽媽,屆時小孩恐怕會很錯愕,對心理也會造成影響。

江秉彝認為,同婚影響範圍很廣,家長最在意的就是家庭、倫理、教育,未來恐防不勝防。尤其同志教育必光明正大進入校園,家長一定會全力抵抗,再透過明年初大選來扭轉局勢。

*幸福盟嗆 下架挺同總統立委

立院三讀通過政院版同婚法案,幸福盟理事長曾獻瑩昨表示,要對民進黨及投贊成票立委嚴厲譴責!這是亞洲第一個違反公投民意的同婚法案,呼籲全民為民主哀悼、因民主已死,並於明年大選下架支持同婚、違反公投名義的總統與立委候選人,也不排除發動「複決公投」。

曾獻瑩說,這不是人民要的法案,而是總統蔡英文要的法案,她要兌現當年婚姻平權承諾,掃除連任障礙,清理同婚戰場。昨天立院只花5小時就過關,程序粗暴。過去民進黨處理軍公教年改、一例一休也是如此,證明黨意高過民意。

炮轟小英 任黨意高過民意

幸福盟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十分火大,他痛批這是台灣民主最黑暗一天,是民進黨執政最大汙點,民主被霸凌、踐踏。曾獻瑩也說,民進黨選擇用一條一條表決方式,就像開坦克車一路壓過去,粗暴可惡。

啟動網攻 投票立委全入列

幸福盟強調,會先哀悼民主,因民主已死,大法官釋憲竟比公投大,同時呼籲民眾明年1月將違反公投民意的總統和立委「下架」。曾獻瑩說,會把今天投票贊成政院版法案的立委列下架名單,網頁會持續宣傳,直到明年初大選。

幸福盟強調,立院今天表決的結果人民能接受嗎?到底誰才是國家的主人?是15位大法官還是人民?

曾獻瑩表示,去年愛家公投明明已贏,沒想到今年卻被執政黨用文字遊戲偷走公投結果,對這種踐踏公投民意行徑,真的感到失望、憤怒。由於同一公投案2年內不能再提,民眾明年大選要睜開眼睛選對人,再想辦法把這些違反《公投法》的法案逐一廢止。

安定力量 串聯2020改回來

此外,安定力量主席孫繼正也對民進黨踐踏公投作法,感到遺憾。安定力量指出,愛家公投獲超過765萬票支持通過,但政院版本卻將結婚、婚姻定義偷渡到專法適用,顯見蔡政府玩法弄權的執政態度,不惜運用代議政治扭曲直接民權,須受到唾棄。

孫繼正表示,安定力量正在全台串聯,最快下周會有重大宣示,「必須讓違反民意的總統、立委下台,這次我們要選自己立委!2020改回來,安定台灣有未來。」

*新聞透視》清戰場拚勝選 恐引爆更多地雷

民進黨在人數優勢下火速通過同婚專法,儘管名為趕大法官解釋期限前通過,實際不難看出,民進黨想盡速清理戰場,避免影響明年選情。只是如果以為現在脫身,就不會拖累明年選情,恐太一廂情願。

儘管民進黨最終版本是專法,但條文出現「結婚登記」字眼,如此做法,被部分人士質疑企圖規避公投結果。

因去年1124公投第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限定一男一女結合?」全國有765萬8008人投贊成票,比率高達72.48%,反對票僅290萬7429,兩者形成強烈對比。

且傳統偏綠縣市中,台南贊成比率72.80%、高雄73.86%、屏東76.02%、雲林76.17%、嘉縣77.35%,都高過平均值;相反,在藍營占優勢的北市、新北和新竹市,贊成比率65.59%、70.02%、69.96%。

這就不難理解,為何部分明年將在北市參選的藍委如蔣萬安、李彥秀等,可與黨團不同調,投下贊成票;而民進黨高雄立委林岱樺則堅投反對票;台東贊成比率78.13%、澎湖76.66%,兩地選出的綠委劉櫂豪、楊曜,就選擇關鍵第4條表決時缺席。

當然,婚姻平權是大法官釋憲結果,也是人權的展現,在野黨也知之甚深,但公投更是新民意,國民黨反對的是民進黨將之操作為政黨對決,不經充分討論蘊釀就粗暴通過法案。如從政治角度審視,那只能說,蔡政府如此作為,也恐難頭過身就過。畢竟距大選8個月,要處理與「夫妻」相關法律宣告有112項,計356項條文,恐隨時都可能成未爆彈。

*歷史會記住台灣值得驕傲的一天

同婚專法三讀通過,蔡英文總統昨在台南參訪時說,「今天是台灣值得驕傲的一天!」她感謝立院朝野跨黨派,用民主程序,為社會分歧畫下休止符。此外,她在臉書發文說,「每個人的愛都是平等的,學習理解和共存,攜手向前」。

同婚專法過關,蔡英文說,歷史會這樣寫,全世界會這樣看,台灣是一個進步的國家,我們透過法律保障每個人的愛都是平等的。「我們今天的選擇,沒有辜負民進黨長年所追求的價值,各位的勇氣,歷史會記住這一天,歷史也會記住大家。我也要感謝立法院朝野黨團,雖然立場不同,但今天我們跨黨派,用民主程序為社會分歧畫下一個休止符,攜手向前。」

前行政院長賴清德隨後表示,「 樂見今天順利完成立法,讓相愛的人生活在一起,得到應有保障,也得到祝福。」此外,賴也在臉書發文,「大雨退了,太陽出來,看見了彩虹」。冀望此一紛擾多時,造成社會對立與不安的議題,得以適時解決,避免衝突擴大,影響社會和諧。

民進黨主席卓榮泰說,希望這部「具備婚姻內涵」、「專法形式」與「社會可接受的名稱」的法案,讓世界看見台灣,也讓年輕人、宗教界與年長者的看法都能被兼容。

蘇貞昌在臉書發文,政治的重點不是讓多少人崩潰,而是讓多少人幸福。不論支持或反對都不是哪一方勝敗,只有尊重、包容台灣才會更好。

*國際媒體關注 英外相推文道賀

同婚專法昨天在立法院三讀表決過關,使我成為亞洲同婚合法化的首例,備受世界關注與肯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英國廣播公司(BBC)網站皆以頭條新聞大幅報導,相較於亞洲其他地區同志人權倒退,台灣更顯獨特。BBC報導提到三條專法中只有政院版提到「婚姻」,並賦予有限的收養權,進步色彩最濃。

英國外相韓特透過推特向台灣道賀,他說,台灣通過同婚法,對於台灣的LGBT團體是很棒的消息,也是亞洲LGBT平權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CNN指出,台灣有龐大的同志族群,每年舉行的同志遊行規模居亞洲之冠,但台灣社會對同性婚姻平權議題仍意見分歧,這反映在去年11月的公投,高達67%反對同性婚姻。報導稱讚同性婚姻在台灣合法化,迥異於目前亞洲其他地區LGBTQ人權倒退的趨勢。

英國《衛報》即時推播,稱台灣立法院通過同志婚姻專法,成亞洲首例。《彭博社》等媒體則以政治角度分析此案過關的意義,稱蔡英文政府高調要求推動通過同性婚姻專法,是賭上了自己及民進黨的政治生涯。亦有評論認為,蔡英文此次將纏繞她本人及該黨已久的同性婚姻法案迅速解決,有利她選總統連任。

在亞洲,日本《讀賣新聞》以「同性伴侶可結婚,台灣通過特別法」為標題進行報導;《每日新聞》標題為「台灣通過同性婚姻法,亞洲第一」,與時事通信社的標題「台灣承認同性婚姻,亞洲第一」類似。

*524同婚上路 逾254對預約結婚

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婚專法,行政院昨舉行記者會,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戶政系統已做好萬全準備。內政部次長陳宗彥也說,5月24日就可以接受同志結婚登記,目前已有254對同志完成結婚預約。

在戶政系統更新方面,內政部將新增「同性結婚登記」、「同性結婚撤銷登記」、「終止同性結婚登記」等戶籍登記項目,而繼親收養將沿用現行登記作業,只要修正性別檢核功能,就可辦理戶籍登記。

陳宗彥說,同性結婚跟異姓婚姻相同,只要是兩位相愛的戀人,在取得兩位見證人簽署見證後,就可以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登記時會特別記載是「同性結婚」,而身分證配偶欄跟一般人一樣是登記配偶,如果是繼親,兩男結婚,子女身分證的父母欄就是「父」跟「養父」,兩女結婚就是「母」跟「養母」。實際作業時,繼親子女身分證父母欄將採空白,以登打方式處理。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也說,根據三讀通過條文規定,未來同性結婚需年滿18歲,財產方面準用夫妻財產制,關係無效及撤銷也準用《民法》相關規定,關係解消可採「合議、法院判決、調解或和解」等方式為之。

他也說,同性結婚後依法得繼親收養,雙方也互負同居扶養義務,得為他方監護人,在日常家務上雙方互為代理人,遺產繼承時互為法定繼承人,其他法規則準用《民法》,而爭議解決則適用《家事事件法》。不過,對於同性婚及異性婚的親屬關係差異,陳明堂則說,專法並未把姻親關係納入規範。

各地方戶政單位早已準備好24日當天祝賀同志新婚,但民眾則反應不一。新北市府預約登記於17日下午突破42對,其中男性新人16對、女性新人26對。

*挺同先驅祈家威 八分滿意

同婚專法昨三讀通過,當立法院長蘇嘉全敲下議事槌,挺同者高喊:「婚姻平權,亞洲第一。」有同志伴侶喜極而泣說:「我們終於可以結婚了!」名導蔡明亮激動地想哭,支持同志運動的歌星張惠妹(阿妹)說,「一早的雨後~我們的彩虹完整了」。

挺同團體一早在立法院外聚集,主辦單位估計約4萬人左右。挺同的婚姻平權大平台總召呂欣潔表示,所有支持婚姻平權的朋友都很高興,台灣真的有在向前進,有跟世界對話。專法規定同志可使用婚姻登記、準用民法、可以繼親收養,這已經符合現階段同志家庭跟同志伴侶的需求。

目前反同聲浪不算小,呂欣潔不以為憂,她說,依據歐美各國的經驗,法案上路後社會爭議很快就會落幕;因為民眾會發現天還是會亮,地球仍會繼續轉動,並沒有什麼改變,且台灣人很善良,應該會知道怎麼去調適。

國內同運先驅者祁家威說,對這部專法只能說「八分滿意」,所減少的兩分是:異國婚姻(林昶佐所提)、共同收養子女(尤美女所提)兩項均未通過,專法只准許繼親收養。這兩項都列入才算完美,有點美中不足,惟至少有一部分人從下周開始就會有幸福的人生。

祁家威從1986年便開始推動同運,他說,當年全世界各國均未承認同婚合法,20世紀末荷蘭才有專法。不過近年來歐美多國已將同婚合法化,如今台灣走在亞洲各國前面,他謙虛的說,「這應該不算是遲來的正義,至少是一種時代的趨勢。」

5月17日是聯合國「國際不再恐同日」,同志婚姻專法於立法院三讀通過,歌星張惠妹說:「看到新聞,我哭了…走了那麼長一段路,你們終於可以為自己感到驕傲!我最親愛的英雄們,好想一個一個抱你們。」

名導蔡明亮心情激動地說:「我去台北市政府賣票,心卻掛著立法院,朋友傳逐條法案給我,每通過一條我都想哭,終於忍不住了,我要去做一件40年前就想做的事,去擁抱祁家威。」

關心同志議題的林憶蓮說:「今天我們讓全世界看到了平等的偉大!恭喜台灣的同志朋友。」蔡依林祝賀同志朋友:「幸福是每個人都配得的,婚禮歌曲,別忘了那永不過時的日不落好嗎!」Ella則說:「希望大家都能夠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不再有歧視、誤解。」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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