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9日 星期六

新聞自選輯 20170729

下藥狎韓妞 狼運將判11年 願賠50萬踢鐵板 另8女受害 分案調查

計程車司機詹侑儒今年1月間利用載3名韓籍女客出遊的機會,在飲料下藥迷昏3女後,趁機猥褻其中1女。士林地院審理後,痛批詹嚴重影響我國國際觀光形象,使被害人失去對人際相處的基本信任,昨依欺瞞他人使施用毒品、加重強制猥褻兩罪,合併判處詹徒刑11年。



判決指出,詹侑儒(41歲,在押)原隸屬於「Jerry Taxi」車隊,專營韓國籍觀光客包車遊台,今年1月12日,詹受僱載3名韓女觀光,趁3女不在車上時,將他看病取得的安眠藥,磨成粉末注射進3罐乳酸飲料內,提供3女喝下,僅1女覺得有怪異苦味吐掉,詹再趁清醒女子去逛夜市時,把昏睡2女載到偏僻處,撫摸其中1女胸部、下體,隔天3女聊天察覺有異而報案。
士林地檢署原起訴詹男涉性侵,但法院審理認為,受害人曾證述,「沒有印象有用他的性器官進入」,且被害人陰道內並沒有驗出詹DNA,內褲與外陰部雖分別驗出詹的精斑與DNA,但詹稱是途中去廁所自慰沒擦乾淨而留下,法官認定無證據顯示詹涉性侵。

飲料摻入強暴丸
但法官根據詹男取得安眠藥的醫師處方箋及藥袋,認定詹明知摻入飲料的藥劑含有俗稱強暴藥丸的FM2成分,加上詹坦承撫摸被害人下體,因此依欺瞞他人使施用第三級毒品及加重強制猥褻二罪判刑。可上訴。
詹昨被提訊出庭時,戴著口罩,除眼神惶恐外,沒有太大反應。詹的律師周武榮表示會上訴並持續尋求和解,律師轉述詹妻沒有要提離婚,「願意等他。」

道歉信被打回票
據了解,詹男曾表示願賠償3女共50萬元,還以中英文寫信向被害人道歉,但都遭拒絕稱「不想要再看到跟這個人有關的東西。」
本案爆發後,另有8名韓籍女子也稱曾因喝了同車隊司機提供的飲料後,覺得昏沉,擔心同樣受害而報警,士林地檢署已分他字案,待韓方提供受害人筆錄後擴大偵辦。車隊領班魏老大昨表示,有司機曾看見詹男車上有針筒、乘客精神恍惚,「那8名受害人,應該也是他(詹男)幹的。」

海外包車旅行安全須知
.找有信譽的旅行社,如找當地業者,務必過濾口碑與過往有無糾紛
.先了解旅遊地點民情與治安概況,避免到龍蛇雜處或過度偏僻地區
.結伴同行,飲食自己買,勿收司機或他人給予
.先與司機確認旅遊地點、時程,亦可用手機查地圖定位身在何處
.人生地不熟時勿爛醉、留意當地風俗勿犯忌
.隨身攜帶緊急求助電話號碼,包括我駐外使領館或辦事處、當地警察局、消防隊、投宿旅館等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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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淫韓女 運將重判11年

3名韓國籍女大生今年1月來台包車旅遊,運將詹侑儒竟在飲料中下藥,誘騙3女飲用,再侵犯其中A女,士林地院昨宣判,痛批詹男嚴重影響台灣國際觀光形象,依欺瞞施用三級毒品、加重強制猥褻兩罪重判11年,可上訴。

賠償換原諒 3女拒絕

據了解,詹男曾當庭表示希望賠償3女,希望換取原諒,但遭拒絕,認為他惡性重大,要接受法律制裁。而8名曾搭乘詹男計程車的韓國女遊客指控也有類似遭遇,向韓國警方報案,士林地檢署簽分他字案偵辦,因尚未取得當事人筆錄,持續與韓國警方聯繫。

另有8韓女出面指控

判決指出,詹男因病就醫,取得含有FM2成份、具鎮定安眠效用的管制藥品。今年1月12日由3韓女包車,在停車場等待她們遊玩金瓜石,以打火機磨碎藥物摻入乳酸飲料,再送給3韓女飲用。

A、B兩女不疑有他喝下,C女覺得苦,只喝一點,3女很快陷入昏睡。車子抵達士林夜市後,詹男只搖醒C女,讓她獨自下車逛夜市,再把A、B兩女載往偏僻處,撫摸A女胸部、下體。

3女返回旅店後,持續昏睡至隔天下午才醒來,A女隱約想起遭詹男脫絲襪猥褻,3女立刻到超商買同款飲料試喝,發現沒苦味,驚覺被下藥,趕緊報警。

檢方起訴指出A女外陰部與底褲內側有詹男DNA及精斑,驗傷報告指下體有陳舊性傷痕,依加重強制性交罪(7年以上徒刑)起訴,連同欺瞞施毒罪一併求刑15年。

不過A女證稱詹男只有摸她下體外面,沒印象有異物侵入,加上陰道內部、唾液未採到詹男DNA。詹男辯稱當時用手機看A片自慰,完事後沒擦乾淨,伸手進A女內褲,才留下精斑,法院無法僅依「舊傷」認定性侵。

判決指出,詹男曾因病就診,主訴症狀是失眠,治療後已改善;而詹男猥褻A女約5、6分鐘,接到C女訊息後即停止,還幫A女穿好衣物,代表他當時有辨識能力,3女拒諒解,不予減刑。

合議庭改依加重強制猥褻罪(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判刑4年6月,同時認定詹男未將依合法途徑取得的管制藥物使用在醫學,該藥品即屬毒品,欺瞞施毒部分判刑7年4月,合併執行11年。

警方提醒,女性乘客搭乘計程車,要選擇有營業登記證的業者,上車前默記該車所屬車行、車號、駕駛人姓名,或用手機拍照儲存、傳送給親友備存,切記勿飲用司機提供餐點或飲料,若發現不依規定路線行駛、繞路等情,立即用手機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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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跨區包車旅遊 屬違法

如何取得合法的觀光計程車隊資訊?觀光局國際組副組長鄭瑛惠表示,觀光局官網提供包括「台灣好行」、「台灣觀巴」、「台灣旅宿網」等合法交通與住宿資訊,建議外籍旅客透過此管道預約找車,確保旅遊安全。

鄭瑛惠說,租賃車業不能經營旅行業務,所以包車旅遊為非法行為。針對國內小黃包車市場價格混亂,尤其是平價商旅集中的西門町,外籍遊客多,司機削價搶客情況更嚴重,不少司機在路邊攬客。不過,小黃無法以包車型態承攬旅遊業務,因計程車有營業區域限制,跨區營業不合法,業者希望政府應出面管理解決這個亂象。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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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司機下藥猥褻韓女 一審重判11年

39歲詹姓計程車駕駛今年1月涉及性侵來台旅遊的韓國籍女子,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依以欺瞞方式使人施用3級毒品罪判處7年4月、強制猥褻罪判處4年6月,合併執行11年。

起訴指出,詹在乳酸飲料內下三級毒品FM2給3名韓女喝,再趁2名韓女昏迷時,載至士林洲美橋偏僻處,撫摸胸部和下體,再用手指性侵。

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詹,求刑15年;但法院認為只有達到強制猥褻的程度。

詹的辯護律師周武榮在開庭時曾說,詹當時在車上看A片、手淫,精液沾染雙手,再去撫摸韓女,女子下體也未驗出精液反應,否認用手指性侵。

小黃司機下藥猥褻韓女判11年 法官:重創我國觀光形象

詹姓計程車司機今年1月下藥強制猥褻韓國籍女子,士林地方法院依以欺瞞方式使人施用毒品、強制猥褻等罪判處詹11年徒刑,法官在判決書中痛批詹「嚴重影響我國國際觀光形象」,不顧我國防制毒品決心,讓三名韓國籍女子服用毒品,更不顧其中一名韓女的性自主權,強制猥褻得逞,造成她身心俱創,詹嚴重危害治安,行徑惡劣。

法院指出,詹下藥的助眠藥錠,其中含有第三級毒品氟硝西泮及第四級毒品佐沛眠的成份,其中氟硝西泮還俗稱「約會強暴丸」,詹因憂鬱症長答2年多到醫院,都要簽名領藥,應可知道為管制藥品,且政府機關又不斷宣導禁令,但詹卻始終辯稱不知毒品,不足採信。

詹的辯護律師周武榮說,詹並不知道是下藥的藥錠有毒品成分,一般人也不太了解,認為判決過重,近日會上訴。

判決指出,三名韓女今年1月11日,以KakaoTalk Messenger 軟體與詹聯繫,因不滿三女在車上的行為,在新北市瑞芳區金瓜石黃金博物館等待三女期間,以打火機將含美德眠錠、柔拍膜衣錠等8顆憂鬱症藥劑,磨成粉末,加入注射針筒內,以漏斗方式摻入飲料內,三女一回到車上,便將飲料交付給三女飲用。

詹將三人載往士林夜市的途中,其中一名韓女喝了少許發現有苦味,便將飲料吐出未再飲用,另兩女則引用大部分飲料,隨即昏睡失去意識,到了士林夜市,只有其中清醒的一名韓女下車,詹則將另兩人載到北投區洲美街偏僻處,詹則趁機強制猥褻一名韓女。

詹供稱,在洲美街上廁所過程時有自慰,當下沒擦得很乾淨,回到車上看到其中一名韓女便起色心,將手伸進內褲,撫摸外陰部。法院指出,在被害女子的內褲、外陰部採集到精液和DNA跡證,卻無證據認定詹將性器、異物性侵女子,因此並非強制性交,更改起訴法條為加重強制猥褻罪。

法院指出,被害女子身心受創,失去人際間相處的基本信任,恐怕影響她日後價值觀、人格發展,也可能導致長久無法擺脫此陰影,嚴重危害社會治安,詹迄今也無法取得三名女子原諒。

(聯合報)

社會

魏應充發監服刑 擬申請住病舍

頂新、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因混油案遭判刑2年定讞,昨天到台北地檢署報到發監服刑,因魏日前血壓飆破200,親友透露,魏可能會有突發性中風,不排除將向監所申請入住病舍或病監,台北監獄則表示,監所醫師會評估收容人身體狀況,依法處置。

遮蓋上銬雙手
魏應充(60歲)昨報到時,帶著《無量心經》等多本佛經一起入監,他在律師余明賢與親友陪同下,表情平靜地對著媒體說:「既然老天給我這樣的考驗,我們就坦然面對,我們要從仇恨,對立,與謠言中走出來。」魏完成報到要上囚車時,卻刻意用外套蓋住上銬的雙手。
魏應充因被控以低價棕櫚油混摻橄欖油、葡萄籽油牟利6千多萬元,被依詐欺、虛偽標記罪判刑2年定讞,北檢昨傳喚魏報到入監。據悉,魏昨被送進台北監獄後,健康狀況正常,隨即被分配至5人房,室友多為酒駕和經濟犯罪者。

1年可聲請假釋
依法魏至少要服刑1年,才有資格聲請假釋,而他另涉頂新使用越南進口黑心油案,彰化地院一審判魏無罪,全案已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中。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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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全混油案 魏應充發監

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被控以低價棕櫚油混摻橄欖油、葡萄籽油牟利,二審智慧財產法院判兩年徒刑定讞。魏應充昨上午向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發監,他報到前受訪,面色凝重地說:「既然是上天給我的考驗,就坦然面對,我們要從仇恨、對立與謠言中走出來。」

在北檢執行科檢察官訊問後,魏應充被上銬送上囚車,他以衣服遮住上銬的雙手,與其他受刑人一起被送至台北監獄。據悉,魏應充帶了「無量心經」等多本經書入獄,因魏應充有高血壓等病史,魏家人不排除向北監申請病監。

魏應充另涉頂新飼料油案,曾被彰化地院裁定羈押禁見,該案一審判魏應充無罪,現已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審理中;檢方指出,頂新飼料油案與已定讞的味全混油案無關,無法折抵刑期,此案是魏應充所涉油品相關案件中首宗定讞案子。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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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油案判刑2年入監 魏應充仍堅稱清白

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被控指示以低價油冒充配方調和油販售,被依詐欺取財等罪判刑兩年定讞;台北地檢署昨發監執行,魏入監前表示,會坦然面對老天給的考驗。

魏應充在進入北檢執行科報到前,向守候的媒體表示:「這是老天給我的考驗,我會坦然面對。我們要從仇恨、對立與謠言中走出來。感恩所有至親好友、員工一路相挺,並相信我的清白。謝謝!」

據了解,魏應充在入監前曾作健康檢查,這幾天血壓飆到兩百,昨天也帶著相關資料交給執行檢察官,最後帶著佛經、藥物入監;親友擔心魏在獄中可能中風等健康狀況,不排除未來申請移往病監。

魏應充被控擔任味全董事長任內,指示以低價油冒充配方調合油販售,智慧財產法院依虛偽標記、詐欺取財罪判魏有期徒刑二年,味全公司的不法所得三二九二萬餘元宣告沒收。魏另被控向大統長基購買攙混原料之橄欖油、葡萄籽油再出售部分,改判無罪,全案定讞。

味全混油案是魏應充第一個被判刑確定的案子,他另涉頂新劣油案,目前案件仍在台中高分院審理中。

魏應充的有罪判決指魏指示提高味全調和油的棕櫚油成分,無視棕櫚油屬含較高飽和脂肪酸油脂,長期食用過量可能造成飽和脂肪酸攝取過量,易造成消費者心血管阻塞疾病,危害身體健康風險,讓無辜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疑慮與恐慌,並重創我國食品安全國際形象。

魏應充的律師余明賢說,魏對商品標示部分不知情,法院將他判刑並須入監服刑,並非實現司法正義,反而是警訊,往後會繼續爭取及捍衛魏應充清白的可能性。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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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無罪二審有罪定讞 可上訴三審

部分「二審定讞條款」大法官認定違憲

現今民眾被控犯下洩密、竊盜、性騷擾等二審定讞案件,一審獲判無罪後,若到了二審改判有罪就立即確定,沒有救濟機會;司法院大法官昨宣告「二審定讞條款」部分條款違憲,應讓民眾有上訴三審、再次救濟的機會,上述條款即日起失效。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只針對本案聲請釋憲的範圍,做出釋字第七五二號解釋,認定刑事訴訟法第三七六條「二審定讞條款」的第一款和第二款違憲,其餘第三款到第七款,如侵占、詐欺、背信、恐嚇和贓物等不少罪名未在宣告範圍,無法根據釋憲結果上訴三審。

對此,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雖上述釋憲結果不包括「二審定讞條款」全部範圍,但司法院決定修法,完成立法後,所有一審無罪、二審改判有罪定讞案件,都能上訴三審。

本次聲請釋憲的範圍是刑事訴訟法三七六條第一款的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等案件,及同條第二款提到的刑法第三二○條、三二一條竊盜罪。

多一次救濟機會 司院決修法全部納入

呂太郎指出,一審無罪、二審改判有罪的案件,如不讓被告上訴三審,將使被告少了一次救濟機會,違反憲法第十六條保障人民訴訟權意旨,故未來將根據大法官上述釋憲意旨修法。

法界人士舉例,前總統馬英九被立委柯建銘自訴控告教唆洩密等罪,台北地院今年三月判馬無罪,但如果未來二審改判馬有罪,因馬被控罪名屬二審定讞案件,馬可以上訴三審。

本次釋憲案源於張姓民眾侵入住宅竊盜,一審法院將他判決無罪,到了二審逆轉改判有罪,各罪判處九月至十一月不等徒刑,因已定讞須入監;另有陳姓高雄補習班老師,被控性騷擾強吻女學生,一審判他無罪,二審改判拘役廿日、得易科罰金確定,兩人不服聲請釋憲。釋憲案昨天出爐後,兩人可據以上訴。

司法院表示,只要相關涉案民眾的上訴期間到昨天還沒屆滿,都可根據本案釋憲結果上訴。

據了解,全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已注意到這個問題,第二分組今年六月三日做出決議,二審定讞案件中,如一審判決無罪、二審改判有罪就定讞,有「突襲審判」嫌疑,司法院應修法讓這些案件可以上訴三審。

監委王美玉、仉桂美昨天說,現行刑訴法第三百七十六條規定所定罪名,被告不得上訴第三審,背離「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公平審判原則,因此於二十六日立案調查是否侵害當事人訴訟基本權與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說,昨天院會已針對監委質疑的「二審定讞條款」提出修正條文草案,司法院也認為上述條文可能違反公政公約的公平審判原則,並可能侵害當事人訴訟權,未來將和法務部協商,希望順利完成修法。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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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無罪二審有罪不得上訴 大法官:違憲

針對一審判無罪到二審卻被判有罪,依照刑事訴訟法第376條第1和第2款規定,這類案子不得上訴,司法院大法官今天作出釋字第752號解釋,認為應至少給被告一次上訴救濟的機會,刑事訴訟法第376第1和第2款規定,關於這部分的規定違憲,自解釋公佈之日失效。

在大法官作出第752號解釋之前,今年六月司改國是會議第2分組討論「避免突襲性無罪改有罪判決確定 」,作成決議應先修法,讓一審判無罪但二審改判有罪定讞的案件,可以上訴三審。

大法官指出,刑事訴訟法第376條第1和第2款規定,最重本刑3年以下徒刑的案子不得上訴三審,對於經第一審和第二審皆判決有罪、以及第一審判決有罪和第二審判決無罪的案子,這類案子不得上訴第三審,屬於立法形成範圍,與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並無違背;至於第一審判決無罪到了第二審卻被判有罪,因案子有罪確定,使得被告沒有上訴救濟機會,已違反憲法第16條人民訴訟權。

因此,應修正《刑事訴訟法》第376條,讓過失傷害罪、竊盜罪、贓物罪、妨害名譽等「不得上訴第3審」的案件,若有被告一審無罪,二審卻改判有罪定讞,應給予上訴第3審機會,以避免被告不服遭到法院「突襲性」改判有罪。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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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逆轉有罪 不得上訴違憲

本刑3年以下輕罪及竊盜罪,一審無罪二審改判有罪,依刑事訴訟法376條規定不得上訴,但大法官會議認為,這樣的規定違反憲法保障的人民訴訟權,昨日作成752號解釋宣告違憲、立即失效,這類型的官司尚未定讞者,都可據此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司法院決修法 擴大適用

此次釋憲案所及效力不包括侵占、詐欺、背信及恐嚇、贓物罪二審定讞案件部分。但由於上個月的司改國是會議分組會議已決議要求修法,司法院昨日決定,援引大法官解釋精神向立法院提出修法,未來將全部可以適用。

這次聲請人是高雄陳姓補教老師,他在2009年遭起訴,被控性騷擾在補習班寫課業評量的國中女學生,強吻她的手背及嘴唇,一審判無罪,二審卻依女學生證詞,改判他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確定,他不甘清譽受損,曾聲請釋憲《性騷擾防治法》條文,欠缺明確性規範,但未被受理。今年2月再出擊,改主張「二審突襲改判有罪定讞」違憲。

違反保障人民訴訟權

陳老師昨日得知獲大法官認同,一舉改變現行刑訴制度,透過電話表示沒有心理準備,婉拒受訪。

另一位聲請人是張姓男子,被控2013年間犯下多起侵入住宅竊盜案,一審各依竊盜及竊盜未遂罪判他徒刑10月、4月和無罪,案經上訴,原判無罪部分,前年二審改判有罪定讞,他也聲請釋憲。

大法官會議認為,陳男、張男無罪遭改判有罪後,刑訴法沒有提供他們至少一次上訴救濟的機會,與憲法保障人民訴訟權意旨有違,自解釋文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因陳男及張男是聲請者,可以發生溯及效力,再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可向最高法院提上訴

至於這類案件一、二審都判有罪者,大法官會議認為,這是立法形成範圍,與訴訟權保障不相違背,此部分沒有違憲。

因大法官會議採「不告不理」原則,本次釋憲只限聲請人涉犯3年以下、竊盜罪的類型部分,大法官黃昭元、陳碧玉、湯德宗、黃璽君為此分別提出部分不同意見書,主張應全部檢視二審定讞的犯罪類型,作成違憲解釋,才能全面且立即保障人民的訴訟權益。

洩密案若改判…這回可翻案

立委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教唆洩密等罪,台北地院判馬無罪,高院開庭審理並將作成終局判決,依大法官會議釋字752號解釋,馬英九若不幸遭突襲改判有罪,他可向最高法院提上訴,獲得再次審理機會。

刑訴法規定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刑罰,在司法實務中最常見的訴訟類型,就屬誹謗罪、公然侮辱罪、妨害祕密及洩密、傷害等罪,為訴訟經濟考量,法律規定二審定讞,且因屬輕罪,被告大多被判可易科罰金,或宣告緩刑處分。

但這樣的案件也因為只有2個審級訴訟,一旦二審敲法槌定罪,被告立即判刑確定,沒有翻身機會,除非透過非常上訴或再審,但因門檻過高,顯少有成功的案例,也因此這樣的制度設計飽受法界批評,呼籲給予逆轉被判有罪者再次救濟。

以周玉蔻涉嫌加重誹謗罪為例,馬英九認為周不實爆料指他收受頂新政治獻金因此提告,一審判周無罪,馬提上訴,高院認為她的言論未合理查證、非善意評論,逆轉改判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確定。

由於是終局判決,周只能乖乖繳納罰金,免受牢獄之苦,未來類似案例情況,一旦二審突襲式改判有罪,被告都可以提上訴,獲得訴訟權保障。

又如立委柯建銘自訴馬英九誹謗、教唆洩密案,馬卸任總統後失去刑事豁免權,北院展開審理後,以無罪推定原則判決馬無罪,柯提上訴後,高院判決結果未知,但可以確定的是,如果馬英九受不利判決改判有罪,仍可上訴力拚翻案的機會。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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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冠倒塌 黑心建商二審仍判5年

維冠大樓倒塌案昨二審宣判,依「業務過失傷害致死罪」判維冠大樓負責人林明輝、兩名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大合鑽探結構技師鄭東旭五人五年徒刑,維持原一審判決。

民事求償部分 陸續累計約87億元

部分家屬將要求民事求償,目前地檢署、法律扶助基金會及消基會已各向林明輝等五人求償,陸續累計約八十七億七千五百萬求償金。

維冠大樓倒塌案去年十一月一審判決,林明輝等五人依業務過失傷害致死,判處五年徒刑。當時地院行政庭長郭貞秀說,維冠大樓倒塌令眾多被害人身心俱創,且被告未與被害人及家屬達成和解賠償損害,還矢口否認犯行,即便判了業務過失傷害致死罪的法定最重刑度五年,仍嫌不足。

受災戶曾與律師團協商,向檢方請求變更審理法條,主張應依殺人罪來審理維冠大樓案,不過檢察官認為空間不大,仍依業務過失傷害致死審理。

受災戶︰判再重 逝者也回不來了

二審時,林明輝等五人的刑度仍維持五年,各併科罰金最高九萬元,維冠大樓受災戶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劉怡辰得知維持原判,十分無奈。她說:「判決再重,逝去的人也回不來了,未來要再與律師討論。」

台南地檢署協助受災戶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總共申請一二二件,已審核一二○件,總金額約七千五百多萬元。其中兩件申請案因是中國人士申請,需要境外協助查詢資料。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部分,由法律扶助基金會提出,共有一二三名受災戶登記,求償金額為六十二億元。「團體訴訟」部分,由消基會南區分會義務律師團提出,共有一五九名受災戶登記,求償金額為廿五億元。

台南市府也協助二一五位受害人對建商林明輝等人聲請假扣押,約五億九八三○萬元,法律扶助基金會也提出假扣押一千萬元,兩個單位共假扣押五名被告財產逾六億元。

台南地院指出,林明輝名下在台南市永康、白河、西港、善化、歸仁、關廟等卅筆土地曾執行法拍,法拍總價五五九○萬七千元,但因多是持分土地,共同持有人不承受,加上「法院不點交」,每次拍賣都流標,無人問津,迄今只賣出一筆,法院已完成鑑價,希望能儘快完成拍賣。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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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維冠案二審改判 建商仍判刑5年

奪走115條人命的台南市維冠大樓倒塌案,建商林明輝等5人涉嫌偷工減料,被控業務過失致死罪,新增1人傷者成為104人,檢方在二審審理時移送併辦,台南高分院昨原判撤銷改判,林明輝5人仍維持有期徒刑5年,均併科罰金9萬元。罹難者家屬直言「還要上訴」。

罹難者權益促進會長劉怡辰則表示,無論判決結果如何,最親愛的家人再也回不來,真心希望這些失去的生命,能讓政府有所省思,修正現行建築法規讓建商與營造商有所警惕,別再有第二棟維冠出現。

維冠大樓為省成本加上一連串疏失,包括梁柱設計強度不足、連接的大梁改小梁、應使用高拉力鋼筋卻誤用中拉力鋼筋等等,致耐震力不足,去年2月6日地震倒塌,造成115人死亡、104人輕重傷。包括建商林明輝、維冠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建築師鄭進貴、張魁寶及結構技師鄭東旭5人,高分院合議庭均以業務過失致死罪最重刑度判刑。

台南高分院發言人沈揚仁說,被告林明輝等5人犯行,經台南地檢察署檢察官囑託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房屋倒塌原因在卷,並有相關證據可資證明,林明輝等人犯行均堪認定。

法扶台南分會表示,維冠住戶、家屬共117人,透過法扶對5名被告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求償62億元。但被告名下財產不多,林明輝雖有30多筆約值8千萬元土地,但多是地段不佳的持分畸零地,已三拍仍無人應買。

台南市府法制處表示,有155位維冠住戶及家屬提出共25億8千多萬元的損害賠償之訴,已開8次庭。市府雖對5名被告財產、所得向台南地院聲請假扣押,金額5億9800多萬元,但遠不足賠償住戶損失。

社會局說,截至本月21日,0206震災捐款專戶共收到43億餘元善款,共計支出21億餘元,用於維冠死傷者慰問金、永康區維冠大樓土地進行協議價購作業等。

維冠大樓倒塌建商二審仍判5年 受難家屬要上訴

台南去年大地震造成永康維冠金龍大樓倒塌,115人死亡,建商林明輝等人因涉嫌偷工減料,被控業務過失致死罪,下午二審判決刑度仍維持5年,部分到院關心的罹難者家屬難掩失望,直言「還要上訴」,罹難者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劉怡辰則是有感而發,即便家屬再怎麼希望上訴,無論如何都已無法挽回失去的生命。

一審建商林明輝等5人各處業務過失致死最高5年徒刑,二審台南高分院下午宣判仍維持5年刑期。下午僅少數家屬到院關心,三五成群在院外討論案情,多不願對判決結果表示看法。

一名罹難者家屬表示,他們不懂法令,但造成如此多傷亡的卻只能判5年,只能期望司法能還受難者與家屬公道,有機會上訴的話還是希望能再上訴,至少能為罹難者家屬爭取更多的傷害補償。

代表家屬爭取權益的維冠金龍權益促進協會則發出聲明表示,不論判決結果如何,最親愛的家人再也回不來與我們團聚,真心希望這些失去的生命,能讓政府有所省思,修正現行建築法規讓建商與營造商有所警惕,別再有第二棟維冠出現。

促進會理事長劉怡辰表示,雖有家屬希望上訴到底,但無論如何傷害都難以挽回,「傷痛將跟隨我們一輩子」。她表示,面對偷工減料建商,借牌賺錢的營造商,及負起最後把關責任的政府無法落實監督,「可憐的是這些還來不及長大的小生命卻要去承擔這些政府責任...曾幾何時我們認為安全的家園卻再也不安全?!」

維冠大樓二審宣判 林明輝等人刑度維持5年

奪走115條人命的台南市維冠大樓倒塌案,建商林明輝等人涉嫌偷工減料,被控業務過失致死罪,一審判林明輝等5人各最重刑期5年,併科罰金9萬元,二審台南高分院今下午宣判,刑度仍維持5年,林明輝等人均未到場聆判。 

維冠金龍大樓因節省成本、偷工減料與連串疏失,導致耐震度不足,去年2月6日在5級地震中倒塌,造成115人死亡,103人輕重傷。台南地院去年11月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建商林明輝等5人最重刑度各5年徒刑,併科罰金9萬元,全案上訴二審。

一審判決指出,維冠建設負責人林明輝、建築師鄭進貴向建築師張魁寶借牌,由鄭進貴設計及監造,委託大河鑽探公司的結構技師鄭東旭負責結構分析與設計。但鄭東旭製作結構計算書時低估建築物靜載重、地震最小總橫力,導致梁柱設計強度不足,配筋時柱斷面不當減縮或方向有誤,降低維冠耐震度。

林明輝與維冠設計部經理洪仙汗指示不知情繪圖員,將大梁改小梁、縮小柱與梁接頭鋼筋尺寸,並加大間距,甚至取消部分隔戶牆。

此外,已故主任技師黃厚民未確實到場勘驗施工,現場無工地主任,應使用高拉力鋼筋卻誤用中拉力鋼筋,梁柱接頭也未加箍筋,最後由建築師草率簽章,導致大樓被五級地震震垮。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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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115命 建商最重刑僅5年

台南市永康區維冠金龍大樓,去年2月6日因地震倒塌奪走115條人命,建商林明輝等5人被控業務過失致死罪,台南高分院28日宣判,仍判決每人最高「滿貫」5年徒刑,受害家屬庭外紅著眼眶稱「如可以上訴,一定上訴」。

維冠金龍大樓因涉嫌偷工減料,2016年2月6日因發生美濃大地震而倒塌,壓死大樓內115人、輕重傷者104人,建商林明輝、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設計師洪仙汗與大合鑽探技術公司結構技師鄭東旭,遭檢察官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一審去年11月判決,5人都依法定最高刑度判處5年有期徒刑,當時遭社會輿論批評刑度太輕。家屬曾痛批「這5人拿命換都不夠」;林明輝等人也不服判決,雙方都上訴。

上訴二審期間,家屬聘請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團一度請求檢察官改以殺人罪適用法條上訴,檢察官審酌仍依業務過失致死罪上訴。

二審審理時,檢察官認定傷者增加1人,不是一審認定103人,決定移送併辦,台南高分院因傷者增加,昨日宣判撤銷一審判決,仍判5人法定最高5年徒刑;各併科罰金9萬。

5人昨日都未到庭聆判,受難家屬與法扶基金會律師約20人到庭,家屬在庭外紅著眼眶稱「我們是用眼淚在度日」,認為若可以上訴,一定上訴。律師謝幸伶表示即使事發到現在一年半,家屬們應該都還是很難以接受這樣的事情,會研究上訴第三審,這個要再討論。 維冠案刑案受限法律規定的刑期,5人判決刑度令受害家屬心有不甘。民事求償成另外一個焦點,受害家屬提出求償總金額已追加至94億餘元,不過,台南市政府統計林明輝等5人名下財產,總額僅約3000萬元。

有資深法界人士建議家屬可朝國賠方向努力,謝幸伶未置可否,僅表示要根據判決書內容帶回研究,但不排除提出國賠。

有天理嗎﹖災戶悲憤判太輕

「1年多來在淚水中度過,100多條人命難道只值5年?」維冠案二審宣判,僅零星家屬到場聆聽,審判結果一如預期讓人失望!胞姊郭泳慧、姊夫鄭凱中在地震中罹難的郭小姐說,完全不能接受,不排除再上訴。

維冠案二審昨天宣判,多數家屬選擇缺席。地震中失去丈夫、兒女4名至親的維冠金龍罹難者權益促進會主委劉怡辰透過聲明表示,真心希望這些失去的生命能讓政府有所省思,修正現行建築法規,讓建商與營造商有所警惕,別再有第2棟維冠出現。

到庭聆判的郭泳慧胞妹說,姊姊、姊夫離開人世,身後留下2個女兒,小外甥女的腳受傷無法正常行走,「這種傷痛是一輩子,卻無法換來正義,有天理嗎?」另一名不願具名的家屬哽咽說,我要上訴!

思樂冰女孩林素琴的媽媽陳歆如氣憤說,判5年太輕,不能接受。「換成是林明輝家人被壓死或活埋60小時,他會怎樣?如果法律只能這樣判,以後大家蓋房子就都能偷工減料?」

500多個日子過去,維冠受災戶各以不同方式重生,有人陸續將失去的孩子生回來、有人以兒子之名開店填補遺憾,但刻骨銘心的慟,始終停留在天搖地動那一夜。

林清貴長子恆志地震中罹難,上月他在維冠大樓旁,以兒子之名開咖啡店,「我忘不了他對我說的最後一句話,『爸爸,我被壓住了 …』」,他在去年8月變賣原本經營的小工廠籌錢,「恆志火化那天,同學做了一家店模型,那是他開店的藍圖,我想完成他的夢。」痛失2子的連晃汶、陳淑怡,透過人工受孕,去年底迎接女兒報到,儘管開心,但失去兒子的每一天,眼淚不曾停過。

從事軍職的王昶清夫婦,地震中失去岳母和5歲女兒、5個月大兒子,地震後,王妻發現有孕,去年11月迎接女兒到來。一樣在地震失去2個寶貝兒子的吳明珂、董慧娥夫妻,努力1年有喜,稍微沖淡地震陰霾。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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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依法休假要被懲處 台鐵產工申請裁決遭駁回

台鐵產業工會春節發動「依法休假」,事後有三百多人可能被懲處,工會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昨天被駁回;裁決委員認為,台鐵要求員工春節按照班表出勤、不出勤要記曠職,並未打壓工會,且員工到除夕前四天才告知要休假,不算合法工會活動。

勞動部︰並未打壓工會

台鐵產工不滿排班制度不合理,元月一日會員代表大會決議春節連假「依法休假」,廿三日通知台鐵局有三三七人不同意國假出勤,事後台鐵擬定懲處名單,其中二三五人記一大過、六人記兩小過、九十人記一小過。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轉述,裁決委員會認為,勞基法規定,國定假日是否出勤要徵得勞工個人同意,工會決議不代表個人意見,台鐵至少過去五年都是事前排定春節班表,已是事業單位內徵求勞工同意出勤的「作業慣習」,如果勞工不同意,排定前或排定時可表達意見,既然沒反對,可以合理信賴員工已同意照表出勤。

王厚偉說,勞工有權拒絕春節加班,但要遵守誠信、不可濫用權利兩項原則,參與集體休假的勞工直到除夕前四天才通知台鐵,委員認為,已違背這兩項原則。

台鐵產工︰「非常非常失望」

裁決書最後強調,如果勞工在班表公布後七日內就通知拒絕排班,或是請假日前七日已辦好請假手續,不應記曠職,也不該以曠職為由,在考績、記過、扣薪等做出不利勞工的處分。

王厚偉表示,如果任一方對裁決不服,可在兩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台鐵產業工會秘書蕭農瑀說,對裁決結果「非常非常失望」,如果覺得勞工表達不按表出勤時間太晚,到底要多早才夠?她強調,裁決委員表達不該以曠職為由記過、扣薪,盼台鐵能聽進去。

台鐵局︰曠職331人 懲處不會減輕

台鐵局人事室主任馬林源表示,預計下週正式懲處春節曠職的三三一名員工,懲處不會減輕。

此次裁決表面上看似台鐵勝訴,不過馬林源表示,這次裁決並未明確承認台鐵員工國定假日需按照「公務人員服務法」及「週休二日辦法」規定,輪班人員要按照班表出勤;加上附帶說明提及請假日前七日已經申請請假不應記曠職,未來國定假日排班可能有些許困難。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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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工會集體請假裁決敗訴 台鐵仍要罰

台鐵產業工會因不滿台鐵長期人力不足、超時工作等與輪班制度問題,今年春節期間除夕到初三發起「依法休假」,最後有331名員工遭記過懲處,工會也向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提起裁決申請,台鐵當時也指會待裁決期間結束後才會公布行政懲處。勞動部裁決今出爐,指因產工直到1月23日才通知台鐵,有違誠信原則,駁回產工申請。

台鐵回應,非常感謝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的辛勞,對於委員會作出「不構成不當勞動行為」的決定,台鐵表示尊重。針對產業工會同仁所表達的訴求,台鐵站在雇主的立場,會秉持最大的誠意持續溝通,共謀解決之道。但對於本次產業工會同仁選擇在春節期間以影響疏運任務的手段來表達訴求,台鐵局仍表遺憾。

不過,雖然裁決書對台鐵後續曠職、記過處分都做出「建議」,對補請假者(若員工符合排班表公布後七天內通知台鐵拒絕排班、或請假前七天請假),不應記曠職,且無論有無曠職,皆不得再以曠職等理由影響考績、記過或扣薪等不利待遇。台鐵局仍表示,有關春節假期違反出勤規定的同仁,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服務法等規定,必須負有相關的行政責任,台鐵局為公務機關,將遵依裁決委員會的裁決決定以及相關法規,公正處理。

台鐵局人事室表示將按照裁決決議會審慎討論,「該負責的還是要負責」,至於是否還是可能採取記過、記曠職或扣薪,或會因裁決書而不採取這些方式,台鐵局強調「都需要討論」。台鐵局也重申,「當我們選擇了台鐵,投身公共運輸事業,因此國定假日有依照班表出勤之義務,為國人提供全年無休的服務,這是我們的義務,也是責任。」台鐵局表示,這在公務人員相關法令及函釋都有明確的規定。

台鐵員工春節休假被記曠職申訴 勞部:駁回

台鐵產業工會因不滿人力不足、超時與「日夜班」輪班問題,在春節期間發動「依法休假」,造成部分車站無人售票等,台鐵揚言將331名員工記過懲處,工會因此向勞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今說明,難認定有不當勞動行為,因此駁回申請,台鐵記曠職並未破壞工會運作。

台鐵產業工會會為抗議日夜休血汗班表,今年春節期間發起依法休假活動,導致桃園內壢站、花蓮光復站和台北車站無人售票,台鐵局先發文要求出勤,並告知若未出勤將視為曠職,事後更寄出曠職單,預告將懲戒331名員工,其中90人記過1次、6人記過2次、235人記大過,事件更驚動行政院。

台鐵產業工會向勞動部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提起裁決申請,事隔多月,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決議,駁回申請。依據裁決決定書所載,台鐵與勞工,長期以來以「排定班表」方式確認勞工是否於國定假日出勤,如勞工有拒絕出勤,應於班表排定前或排定時通知台鐵局,又國定假日是否出勤,必須勞工個別同意。

此次春節排班,台鐵已經於12月送交班表,本次依法休假、事後被記過的337名產工會員委託「台鐵產工」代為請假,延至1月23日才送達台鐵局,權利行使恐有違誠信原則,且非勞工個別同意。因此認定。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建議」台鐵局,台鐵產業工會使權利時有不當之處,不論勞工事前請假或事後請假或沒有請假,台鐵局都應該從寬認定,不應該論以曠職,也不得以曠職為由,在考績、記過、扣薪等不利待遇。

「依法休假」爭議 勞部駁回台鐵產工申訴

台鐵產業工會因不滿人力不足、超時與「日夜班」輪班問題,春節期間發動「依法休假」,造成部分車站無人售票等,台鐵揚言將三三一名員工記過懲處,工會因此向勞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昨決議,因難認定有不當勞動行為,駁回申請。

此外,裁決書首開先例,要求台鐵對於補假請者不得記曠職,甚至要求台鐵不得對工會記過、影響考績等,台鐵回應,將再研議裁決內容,周一決定是否懲處。

針對裁決結果,台鐵產業工會昨表示「痛心」,將再發動去勞動部抗議。台鐵局則對裁決委員表達感謝,並表尊重。

勞動部駁回裁決 台鐵產工:將再抗議

台鐵產業工會因不滿台鐵長期人力不足、超時工作等與輪班制度問題,今年春節期間除夕到初三發起「依法休假」,最後有331名員工遭記過懲處,工會也向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提起裁決申請,台鐵當時也指會待裁決期間結束後才會公布行政懲處。勞動部裁決今出爐,指因產工直到1月23日才通知台鐵,有違誠信原則,駁回產工申請。

台鐵產業公會理事長王傑直言「太爛了」。他說,產工在今年1月1日做出休假決議、並開記者會宣布,1月3日就寄出公文給台鐵,但這時才啟動調查有哪些人要請假,調查出來後於1月23日將最後修正名單送給台鐵,直到1月27日休假,到底哪裡違反誠信原則?他認為,勞動部在這方面的著墨太少,只說4天前送名單有違誠信,為何不說1個月前就已告知?打壓工會、令人失望,將再發動去勞動部抗議。

至於裁決書提到若產工已於1月班表排定公布後7日內通知台鐵局拒絕排班、或請假前7日送出申請即不應以曠職論處,影響考績、記過或扣薪,王傑認為這方面寫得仍太曖昧,且員工每次就算7天前請假、台鐵幾乎都會拒絕,這樣是不是以後請假7天前提出請假申請,台鐵就不能不准假?

台鐵則表示,看到裁決書後研究就會對外說明,局長也已指主秘及相關長官要開會因應方式,稍晚會再有說明。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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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春節集體請假裁決案出爐 工會敗訴

台鐵產業工會今年春節以集體請假抗議血汗班表,台鐵事後擬曠職、記過,產業工會事後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裁決案出爐,認定工會成員未在台鐵公布排班前及排班時表達反對意思,直到除夕前四天才由工會代為表達反對,也未個別提出請假申請,有違誠信原則,因此後續台鐵事後發公文要求員工應到班、請假等行為,不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工會敗訴。

裁決委員會也罕見提出建議,對補請假者(若員工符合排班表公布後七天內通知台鐵拒絕排班、或請假前七天請假),不應記曠職,且無論有無曠職,皆不得再以曠職等理由影響考績、記過或扣薪等不利待遇。也就是說,台鐵必須對記曠職者重新處分,也不得對任何工會成員記小過或大過等處分。

台鐵產業工會不滿台鐵以「日夜休」等方式讓員工長期處於過勞處境,今年發起春節依法休假行動,多達300多位會員配合行動。但是事後不少成員被台鐵記曠職,台鐵更揚言將對235人一大過、6人兩小過、90人一小過,等裁決案出爐後就會公布懲處。

工會認為台鐵事後處置打壓工會,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工會認為國定假日依法休假是勞工權利,台鐵事後發出多項公文涉及威脅恐嚇,打壓工會,公文包括要求員工應按排班表出勤;二、要求員工停止休假,否則將記曠職;三、不能出勤者應依規定請假;四、未請假而拒絕出勤者將記過等。

勞動部裁決委員會經近四個月審查,近日裁決台鐵作為不構成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認為國定假日出勤雖應經勞工個別同意,台鐵長期以來皆與勞工以排班方式確認國定假日是否出勤,員工若不同意,應於排班前或排班公布時表達反對,雖於台鐵工會雖於今年1月1日召開會員大會決議集體請假,但並非強制行為,不符合個別勞工表達意思;參與休假活動的337成員事後委託工會於23日,即除夕前四天才通知台鐵,有違誠信原則。

不過裁決書指出,雖然產業工會於行使權利時有不當之處,但台鐵事後也表示若有事先請假或事後補請假者可從寬處理,因此建議本案若勞工已於1月排班表公布七天內通知拒絕排班,或於休假前七天提出請假申請者,不應記曠職。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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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案敗訴台鐵工會表示失望 是否上訴再議

台鐵工會理事長王傑表示,裁決委員不懂民間疾苦,如果工會決議不能代表會員,「那工會還有存在的價值?」「對裁決委員十分失望」。

王傑說,產業工會在今年1月1日起就決定1月底春節依法休假,由於台鐵的班表年年一樣,他們知道那時可以依法請假,只是因正式班表還沒出來,才沒法提前請假。他表示,裁決委員沒有考量到勞工國定假日的休假權,工會十分失望,至於是否再上訴,將待工會決議再宣布。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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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喊冤再被罰 劉媽媽菜包店抗罰敗訴

桃園中壢人氣美食「劉媽媽菜包店」,三年前被查獲使用強冠回收餿水油再製的全統香豬油,店員受訪喊冤嗆告桃園市衛生局,結果被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重罰300萬元,菜包店不服,提告抗罰成功後,衛生局另以「劉媽媽」未主動通報、受訪時宣傳不實等兩理由,各再開罰50萬元,共100萬元,一審法院判決劉媽媽勝訴,桃園市政府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為,食品業者有主動通報的義務,而員工受訪也算廣告,撤銷一審判決,全案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審。

2014年爆發食安風暴,當年9 月4 日桃園市衛生局追查餿水油製成香豬油流向,查到劉媽媽菜包店有使用「全統香豬油」油品製售蘿蔔絲菜包,菜包店坦承使用;9 月8 日劉媽媽菜包店說:「貼一張告示,消費者憑發票可以退錢,另外寫一張切結,如果還有記者來問,會承認有用全統香豬油……」。但店員卻在電視台記者當天來訪時宣稱「我們根本沒有用那個油」、「我要告衛生局」。

桃園市衛生局認為,菜包店沒有落實即時自主回收違規產品、主動通報主管機關,裁罰50萬;又明知有用「全統香豬油」,還藉著媒體採訪,對外做出不實宣傳,再開罰50萬,總計對菜包店開罰100萬元。菜包店不服,打行政訴訟抗罰。

一審法院認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僅要求業者對於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負有「主動」的義務,但「通報」一事,法條中並無「主動」等明文規定,而主管機關上門稽查時,菜包店「當場」坦承使用全統香豬油,已達『通報』程度,所以沒有違法。

一審法院指出,菜包店門市店員接受媒體採訪時,對於商品的製造原始來源,所悉不多,且員工是在「被動」接受採訪情況下發言,未經菜包店負責人授意,這與一般主動對外宣揚的「廣告宣傳」,大相逕庭,因此判決撤銷罰單。

但上訴後,最高法院撤銷一審判決,支持桃園市政府的裁罰處分。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按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除了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也有「主動」通報主管機關的義務,而桃園市衛生局上門稽查時,到底劉媽媽菜包店有沒有「當場」坦承使用全統香豬油,事實不明,一審法院應再詳查。

至於員工受訪算不算廣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一審法院採狹義解釋,但依照消保法施行細則關於廣告定義,應採廣義解釋,尤其涉及食安問題,廣告更應採廣義的認定,劉媽媽菜包員工接受採訪,到底是被動還是公司授權發言,這部分事實也應查清楚。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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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安殺番汙染持久 食藥署預告禁用

過去准用於小葉菜類、蘋果、葡萄、櫻桃等的農藥安殺番(endosulfan),國際上將之列為持久性有機汙染物,行政院農委會於2014年禁用,但已在環境中的安殺番需要時間逐漸消退,衛福部食藥署今日表示,經多年監測,目前環境中不太可能再有殘留,因此今日正式預告刪除其在農產品與動物源產品的殘留容許量,最快60天後公告上路,屆時若再有檢出,最高可開罰2億元。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高怡婷指出,安殺番過去過去准用於小葉菜類、蘋果、葡萄、櫻桃等農產品,不過它在環境中不易分解,斯德哥爾摩公約將其列為持久性有機汙染物,目前美國、澳洲等國已禁用,中國大陸也準備要禁。

高怡婷說,行政院農委會已於2014年禁用,食藥署過去數年的監測結果顯示,環境中已不太可能有殘留情況,如今若有檢出,極可能是有人違法使用,因此今日正式刪除其殘留容許量,草案將進行為期60天的預告評論期,以蒐集各界意見,最快在60天後公告上路,未來如再有檢出,除須銷毀產品外,使用者也得面臨新台幣6萬至2億元罰鍰。

安殺番農藥每公斤吃6微克就「凍未條」 食藥署下禁令

用來殺蟲的農藥安殺番(endosulfan),屬於有機氯殺蟲劑,2011年國際認定安殺番對於環境與人體影響性大,易累積在體內,出現內分泌干擾作用,動物實驗中顯示會造成生殖與胚胎毒性,呼籲各國禁用。

台灣農委會於2014年下令禁用,環境經過多年監測,安殺番已在環境中逐步消退,農作物上不太可能會再殘留安殺番,食品藥物管理署今預告刪除安殺番於農產品中的殘留容許量,預告為期60天,若各界無異議,最快60天後公告上路,屆時若是任何農產品中,被檢測出含有安殺番,將視為違規使用禁用農藥,可處6萬到2億元罰鍰。

食藥署表示,安殺番過去被准許使用於小葉菜類、蘋果、葡萄、櫻桃等多種農作物上,但是由聯合國主導的環境保護公約「斯德哥爾摩公約」於2011年提出警告,呼籲全球禁用安殺番,安殺番屬於持久性的有機汙染物,不易在環境中分解,隨後,美國、歐洲、澳洲等國皆配合禁用。

林口長庚臨床毒物科主任顏宗海表示,安殺番的毒性屬於中等毒性,不具有致癌性,但卻屬於環境賀爾蒙,會影響人體內分泌的表現,根據國外研究資料顯示,安殺番在環境中的半衰期,估計為9個月到6年,每人每日容許攝入量值(ADI值)為每人每公斤6微克,若以60公斤的成人為例,每天吃超過360微克,即屬於攝食超量,健康就會面臨風險。

(聯合報)

生活

fb直播賣家 7成違法拒退貨

臉書直播拍賣正夯,但消費糾紛不斷,消基會昨公布調查結果指,30家透過臉書直播賣家,逾7成共22家註明不退換貨,明顯違反《消費者保護法》7天退換貨規定,籲政府專案稽查。消保處回應,網路直播拍賣適用7天猶豫期,可向消保官申訴。

適用7天猶豫期
消基會昨指接獲民眾投訴,透過臉書直播購買烏拉圭純天然水晶,雙方面交檢查商品無異後付款,事後仔細檢查卻發現水晶無產地來源,還有瑕疵,業者卻主張現場交易非通訊交易,不適用7天猶豫期,拒絕接受退貨。
消基會說,消費者在直播平台競標或出價成功,買賣契約生效後,就屬通訊交易範圍,適用《消保法》第19條享7天猶豫期,可不附理由要求解約退款,直播業者指無鑑賞期已違法。消保處回應,網路交易就算透過直播,買賣雙方締約時無法檢視商品或與其他產品做實際比較,就受《消保法》第19條規範。
北市主任消保官何修蘭說,稽查困難點在臉書直播拍賣,不知賣家個資與哪個縣市,曾發公文請臉書提供賣家個資,卻遭打槍非購物平台不提供,盼消保處和臉書協商,提供賣家個資才能聯繫調查,若違反7天猶豫期可罰3到30萬元。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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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直播拍賣不給退貨 皆違法

臉書直播拍賣正夯,衍生出的消費糾紛也隨之增加。消基會昨天公布,隨機抽查30家業者退貨規定,結果只有2家業者明確註明退貨機制,6家未註明是否可退貨、22家業者直接明白標示不能退貨。消基會指出,除了生鮮、衛生商品,其餘商品依據消保法都應給消費者7天鑑賞期,違者最高可罰30萬罰金。

消基會日前接獲民眾投訴,於臉書直播中,競標喊價購得一只22000元的玉鐲,不料事後業者卻說,該玉鐲售價原為55000元,必須以50000元出售;消費者得知後主張取消交易,但業者卻以拍賣當下有告知「低價競標拍賣商品,售出後不退貨」為由,拒絕退貨,並催促消費者付費。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表示,此投訴並非單一事件。消基會抽查30家業者就發現,高達22家業者直接明白標示「薄利多銷,小瑕疵概不可退換貨」或「商品售出一律不退換貨」等字眼。這些業者明顯違反消保法第19條規定,消費者應享有7天鑑賞期,且解約退款可不附理由。

游開雄說,就像是電視購物台購物有7天鑑賞期一樣,只要消費者沒有親自、當面檢視商品,就可依據消保法主張退貨。業者如果違法不給消費者7天鑑賞期,消費者可向消保處申訴,若業者未在限期內改善,依法可罰3萬至30萬罰款。

游開雄呼籲,消費者購買前要留意退款規定,建議截圖存證消費紀錄,若有消費糾紛時才能有證據留存。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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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紛不斷 臉書直播拍賣73%違法

社群媒體越來越夯,出現許多「直播拍賣」,消基會昨公布抽查卅家直播拍賣業者,高達七成三都違法,他們打出「薄利多銷、出清特賣」的口號,卻拒絕消費者退換貨,都違反消保法規定。網路等通訊交易除非生鮮、衛生商品等,否則都有七天鑑賞期。

消基會近日接獲消費者投訴,指在臉書直播競標購買二萬二千元的玉鐲,匯款數千元訂金後,業者卻反悔,稱玉鐲售價為五萬五千元,要求消費者付款全額。消費者不滿,要求退訂,業者卻稱「低價競標,售出不退換」,消費者想找影片佐證,但影片已下架,消費者只能找消保處求助。

另一名消費者同樣直播下單購買兩只標榜烏拉圭出產、沒任何加工的天然水晶,業者以面交出貨,消費者事後細看商品有加工裂痕,也沒附產地證明、標示來源。他要求退貨,業者卻稱,面交是現場交易,已非網路交易,沒七天鑑賞期。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表示,依據消保法,消費者在通訊交易中享有七天鑑賞期,業者不得拒絕;若業者沒有明確標明,鑑賞期將自動延長至四個月。民法認定,兩方有意願當下就已達成契約,直播業者即使當面出貨,因兩方在直播現場達成交易,在法令上仍認定是「通訊交易」,並非現場交易,第二個消費個案,業者明顯詭辯。

消基會呼籲,主管機關應盡快建立專案,稽查直播消費內容;消費者也應慎選賣家,消費者若有購物糾紛,應截圖或手機錄影,並檢附付款憑證,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投訴。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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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政經

洩密輕判 張花冠保縣長職 可易科罰金免囚定讞 張:我根本無罪

嘉義縣長張花冠被控涉藉環保採購、大埔美二期開發等案,透過胞妹張瑛姬外洩標案機密向廠商收回扣,一審將張花冠洩給胞妹標案資料,依16個洩密罪判2年半可易科罰金,張主動洩密的大埔美案則判1年8月不可易科罰金。但二審昨以張犯行非積極故意、大埔美案廠商拒投標侵害沒擴大,合併輕判1年10月,可用66萬元易科罰金免囚定讞,張花冠保住縣長大位。

張花冠(63歲)昨強調:「我根本無罪」,稱本案是國民黨執政時期惡意政治操作的結果,如今政府雖已啟動司改但緩不濟急,才使她沉冤未雪,成為祭旗。

辯太忙請妹幫忙
張花冠原遭檢方起訴指控,涉於2010年至2012年間,主導多項標案時,授意扮演她私人秘書的胞妹張瑛姬,透過空中大學科技管理系前主任吳銘圳、縣府科員邱豐銘等人,找尋願行賄的廠商,提供標案評委名單等機密資料,幫助廠商遊說評委得標,藉此涉收賄782萬元。
但張花冠在審理時供稱,因公務繁忙,又覺得評委核定工作繁瑣無聊,才會請妹妹幫忙。高雄地院一審認定,無證據顯示張共謀收賄,貪污部分無罪,僅16度把工程標案機密洩露給妹妹部分,合併判刑2年6個月,得易科罰金;但張親自把大埔美二期開發案評委名單,洩露給廠商,則重判1年8月,不得易科罰金。

非積極故意洩密
高雄高分院昨二審改判,認為張是因公務繁忙,加上縣府分層負責制度不完備,才請胞妹協助,並非「積極故意」洩密,至於大埔美案,合議庭認為,張因認為一期工程廠商德昌公司績效良好,所以主動洩密給德昌林姓副總,但林拒參與標案,損害沒有擴大,合議庭因此減輕刑度,將全案改依17個洩露國防以外秘密罪各判刑4月,合併應執行1年10月,共可易科罰金66萬元。

二審貪污仍無罪
張瑛姬原被依洩密判刑10年,也獲改判3年4月、1年8月,前者可易科罰金,後者犯行事涉收回扣不得易科;判決同時宣告沒收張瑛姬收取廠商的不法回扣4百多萬元,但因張瑛姬非公務員,收回扣不構成貪污。
因洩密罪屬二審定讞罪名,張花冠等於只要花66萬元就可免囚確定。至於張花冠涉貪污部分,二審仍判無罪,但此部分檢方仍可上訴。高分檢昨表示,待收到判決書再研議是否上訴。至於科員邱豐銘、前教授吳銘圳、縣議員王幸悅等7人,各判3年8月不等,均得易科罰金。
嘉義縣前縣長、綠委陳明文昨表示,所幸該案可易科罰金,「雖然不滿意,但勉強可接受」,呼籲張花冠「應更心無旁騖,可更專心縣政。」

嘉義縣長 張花冠小檔案
年齡:63歲
家庭:與已故丈夫曾振農育有一女
學歷:
.中興大學法商學院企管系學士
.國立中正大學戰略暨國際事務研究所碩士
星座:巨蟹座
經歷:3任立委,2任縣長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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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採購案洩密罪定讞 張花冠免坐牢保住縣長寶座

二審改判1年10月 得易科罰金

嘉義縣政府承辦「清淨家園暨綠色生活管理計畫」等勞務採購案,縣長張花冠姊妹被控涉嫌貪汙收受賄賂、圖利及洩密罪,高雄高分院昨宣判,張花冠貪汙、圖利無罪,洩密部分則改判一年十月、得易科罰金六十六萬元。由於洩密罪二審就定讞,張花冠免囚,保住縣長大位。

至於胞妹張瑛姬被控收賄、圖利部分,因張妹非公務員,一審無罪,但洩密部分被判十年,張瑛姬上訴二審也獲改判,得易科罰金部分判三年四月,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一年八月。其他被告,縣府庶務科科員邱豐銘從十年改判三年八月、前高雄空大吳姓教授改判一年十月、葉姓廠商改判一年、嘉義縣議員王幸悅改判一年四月、王幸悅的陳姓司機改判八月,皆可易科罰金,其餘皆緩刑。

對於二審被告量刑都減輕,審判長凃裕斗解釋,一般公務員犯洩密罪刑期三年以下、非公務員則一年以下,一審判決不符比例原則。而張花冠二審改判關鍵,在於法官採信張花冠因公務繁忙,「容任」張瑛姬代核定評委名單,並非故意指示收回扣。

二○一一至一二年間,嘉義縣政府承辦「清淨家園暨綠色生活管理計畫」等勞務採購案,張花冠涉嫌以「公務繁忙」等理由,把核定評委的權力交給妹妹張瑛姬行使。

張瑛姬則涉嫌將評委名單給廠商,並收取回扣四百多萬元,檢方緊咬張花冠姊妹藉洩漏名單收回扣,涉嫌貪汙、圖利,但一、二審都判無罪。凃裕斗解釋,法官認為張花冠沒收錢,張瑛姬雖有收回扣,但她時任嘉縣工策會副總幹事,不具公務員身分,所以不構成公務員貪汙罪要件。至於檢方是否上訴?高雄高分檢主任檢察官林應華表示,「等收到判決再作研議。」

張花冠原本一審依十六個洩密罪判二年六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另一起「大埔美二期開發案」則依洩密罪判她一年八月,不得易科罰金。

不過,二審昨改依十七個洩密罪合併改判,關鍵在於高分院認為,張花冠是因德昌公司施作嘉義縣政府大埔美一期工程時,績效良好,因此希望德昌繼續參標二期工程,雖妨礙公共工程競標公平性,但德昌拒絕,損害未再擴大,因此認為張花冠雖洩密卻未使廠商獲利,改判她一年十月、可易科罰金。

勞務採購案 張花冠:司法構陷

嘉義縣長張花冠涉貪汙、洩密案,高雄高分院判決洩密部分一年十月、可易科罰金定讞,貪汙部分維持無罪判決;張花冠對此表示,完全無法接受判決結果,強調當初遭司法構陷,原本就是國民黨執政時期惡意政治操作的結果,如今民進黨政府雖啟動司法改革,但速度不盡人意、緩不濟急,致使她沉冤未雪,成為祭旗。

二審貪汙無罪 國民黨建請檢方繼續上訴

國民黨嘉縣黨部也發表聲明,強調法院判決指張花冠貪汙部分無罪、洩密有罪,但若沒有圖利,何必要洩密?建請檢方對貪汙部分繼續上訴。

高雄高分院昨天上午十點宣判後,張花冠旋即於十點四十分在縣府創新學院召開說明會,包括議長張明達、副議長陳怡岳等議員,與朴子市長王如經、民雄鄉長何嘉恒等十多位鄉鎮市長及十多位總幹事到場力挺。

張花冠表示,二○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一早,檢調大動作指揮三百多名調查局幹員,進行鋪天蓋地的搜索與約談,怪異的偵辦時機與不成比例的偵查作為,當時就引起輿論質疑,甚至認為是為了平衡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索賄案所採取的政治動作。

張花冠說,經多年審理,司法已證實她未貪汙圖利收賄,卻用洩密罪重判,無異羅織罪名,而且當時高雄地院歷經兩次延判,卻選在總統和立委大選前突然宣判,讓人不得不懷疑有政治黑手介入,藉此影響民進黨的選情。

她說,這起案件凸顯出司法改革的必要性與急迫性,期盼加緊腳步,「傷害到此為止,縣政繼續向前走」,她最重要的任務就是替嘉義「興利」,會做好做滿。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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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花冠涉貪洩密案二審免坐牢 保住縣長大位

嘉義縣長張花冠被控貪汙、洩密案,其中大埔美二期開發案直接洩密給廠商,一審判刑一年八月,須坐牢,危及縣長資格;高雄高分院認為廠商沒投標,損害未擴大,昨天連同另十六件洩密案,改判應執行一年十月,均得易科罰金定讞,張花冠保住縣長大位。

張花冠的胞妹張瑛姬,共犯十九件洩密罪,一審有多件被判兩年以上徒刑,應執行刑為十年;二審合議庭認為,張瑛姬非公務員,依法應處一年以下徒刑,一審判決過重,撤銷改判每件只要四月至一年不等,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三年四月,須坐牢一年八月,並沒收犯罪所得四百十七萬四千元確定。

張花冠姊妹被控貪汙收賄、圖利罪部分,一審無罪;二審合議庭認為,檢方無法證明張花冠與張瑛姬等人共謀收回扣,張瑛姬雖是張花冠私人秘書,但不具公務員身分,收受廠商四百多萬回扣仍不構成貪汙罪。高雄高分檢主任檢察官林應華說,待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上訴。

張花冠姊妹的判決結果引發不少質疑,除被質疑為張花冠量身訂作、司法與民眾認知落差太大外,法界也有不少人質疑,依此標準,陳水扁透過吳淑珍向業者收賄,是不是也都要改判無罪?

判決指出,大埔美二期開發案,張花冠直接洩漏評委名單給廠商,主要是這家廠商在第一期工程績效良好,希望廠商參與第二期,但後來這家廠商沒參與投標,損害未擴大,將原本一年多的刑期改判五月,連同其他十六件洩密案,合併應執行一年十月,得易科罰金定讞。

法院認定,張花冠任嘉義縣長後,胞妹張瑛姬在縣長室幫忙;縣政府辦理一○○年及一○一年多件採購案時,負責勾選各標案的評選委員名單的張花冠,因公務繁忙、縣府分層負責制度不夠完善,都交由張瑛姬幫忙勾選公務上應為秘密的評委名單,構成洩密罪。

張瑛姬得知名單後,主動聯繫並交付名單給吳姓大學教師和葉姓廠商,透過兩人尋找願意支付回扣的廠商,再由廠商挑選對自己有利的評委,得標後支付回扣,張瑛姬共在四案中收到合計四百十七萬四千元回扣。

其他被告部分,邱姓科員改判三年八月、吳姓大學教師一年十月、葉姓廠商一年,縣議員林幸悅一年四月,陳姓司機八月,都得易科罰金;方姓、王姓、廖姓及潘姓廠商均緩刑兩年,須分別向國庫支付二萬元、十萬元、十五萬元及六十萬元,並接受三場法治教育,緩刑期間保護管束。

張花冠洩密官司解套大事記

張花冠洩密案大事記

2012年7月31日:高雄檢調搜索嘉義縣政府及縣長辦公室、官邸等,帶回張花完的妹妹張瑛姬、縣府科員邱豐銘等13人,複訊後向法院聲押。

2012年8月2日:張瑛姬、邱豐銘等6人聲押獲准,其他7人交保。

2012年8月3日:雄檢檢察官原定傳喚張花冠,但她因身體不適住院10多天。

2012年10月19日:雄檢檢察官傳喚張花冠說明,漏夜偵訊,諭令100萬元交保,將張花冠列為被告。

2012年11月30日:雄檢依貪汙等罪起訴張花冠、張瑛姬、邱豐銘及廠商等共21人

2015年12月15日:高雄地方法院對大埔美二期開發洩密案,判張花冠1年8個月徒刑;另涉16個勞務採購工程洩密罪,判應執行刑2年6個月,得易科罰金。

2017年7月28日:高雄高分院宣判張花冠共17個洩密罪,1年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張瑛姬洩密罪3年4月得易科,另1年8月不得易科。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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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萬換免囚 張花冠保縣長位

嘉義縣政府環保局勞務及垃圾車採購等19案,縣長張花冠一審除判可易科罰金的2年6月外,洩漏大埔美二期標案還被判處得入獄執行的1年8月徒刑;但高雄高分院28日二審宣判,改依17個洩密罪共判處張花冠1年10月、得易科罰金定讞,張花冠等同花66萬元就可免囚,也保住了縣長寶座;審判長兼高分院發言人涂裕斗表示,改判關鍵是張花冠因公務繁忙,才委託胞妹擔任祕書協助,並非故意洩露機密等資料。

張喊清白 藍酸法院民進黨開的

獲悉判決,縣議長張明達等人都湧到創新學院力挺縣長,張花冠表示,「我是清白的」,無法接受判決結果。不過,國民黨縣議會黨團書記長李國勝則酸「法院是民進黨開的」;高雄高分檢主任檢察官李應華表示,再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高雄地檢署查出嘉義縣長張花冠自2010年起利用縣長有權主導縣府多項重大工程機會,授意當時在縣長室擔任祕書的胞妹張瑛姬,找上縣府科員邱豐銘擔任白手套,聯繫具有評委身分的助理教授吳銘圳、廠商葉雅強負責找尋願意支付10%不等回扣的廠商投標,談成後可由廠商指定人選擔任評委,以順利取得標案。

檢方查出張花冠用此手法,和胞妹共同收賄金額高達782萬元,依貪汙、收賄及圖利等罪起訴;但一審認為,張花冠因欠缺法治觀念,又覺得評委核定工作繁瑣無聊,基於便宜行事的心態才將評委名單交給胞妹張瑛姬,且同案其他被告和廠商都證稱張花冠並未參與犯行,因此貪汙部分無罪,改以16個洩密罪判刑。

公務繁忙 委妹處理不能算洩密

另張花冠洩漏大埔美二期開發案評委名單部分,她希望由德昌公司標得,因而讓該公司副總經理林輝武勾選甄選委員,這行為視國家公器為私物,影響採購程序的公平、公開,但審酌林未配合,也未產生任何實害,判張花冠1年8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不過二審合議庭昨天宣判指出,張花冠被控收賄、圖利部分,因所有證據都顯示賄賂金錢只到張瑛姬,無事證可證明張花冠與胞妹共同謀議收賄,維持無罪原判決;洩密有罪方面,一審認定張花冠是主動積極洩密給張瑛姬,但二審認為張花冠是因公務過於繁忙及縣府分層負責制度不完備,才會請張瑛姬擔任私人祕書,協助處理部分業務,並非故意洩露評委名單等機密資料。

另張花冠認為德昌公司大埔一期工程績效良好,邀該公司參與二期工程投標,張雖然主動洩漏標案評委名單,但該公司並未投標,沒參與此開發案;合議庭認為,一審將洩密罪審判量刑都過重,才會逐一適減她們刑期,張的胞妹張瑛姬從10年重刑改判應合併執行3年4月,其中1年8月不得易科罰金。

(中國時報)

國際

家族涉貪 巴基斯坦總理被踢下台 巴拿馬文件爆料 親人隱瞞資產遭查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昨天宣判,根據「巴拿馬文件」爆料的線索調查,總理夏立夫因家族隱瞞海外資產遭解除國會議員資格及總理職位。夏立夫隨即請辭,是繼冰島前總理岡勞森之後,第二位因該文件下台的執政者。67歲的夏立夫已第三度任總理,都未能做滿5年任期。

法官柯汗昨天在法庭外宣布,「夏立夫不再適任國會議員,因此必須停止擔任總理」,宣判出爐後,反對黨支持者在庭外爆出如雷掌聲,衝到街上搖旗吶喊慶祝。夏立夫辦公室隨後發表聲明,稱夏立夫已辭職下台,儘管對審判程序有「嚴重異議」。夏立夫已是第三次出任總理,前兩任分別因為政爭和軍事政變提前下台。巴國史上沒有任何總理做滿5年任期,夏立夫此次任期只剩不到1年,仍未能如願。

家人未誠實申報
夏立夫下台的導火線是去年公布的巴拿馬文件,其中揭露多國權貴名流利用海外避稅天堂逃稅、藏富,甚至洗錢。文件中提到,夏立夫的3名子女與境外公司有關,透過境外公司在倫敦購買豪宅。當局遂展開調查。
最高法院今年4月認為,夏立夫家族涉貪的證據不足,要求另啟調查。調查發現,夏立夫的收入及其家族的奢華生活方式有「明顯差異」,認為夏立夫的女兒及其他家人未誠實申報倫敦房地產。
夏立夫及所屬的「巴基斯坦穆斯林聯盟」(PML-N)極力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批評調查結果是「垃圾」。最高法院昨除判夏立夫解職,還下令肅貪部門更深入調查夏立夫本人是否涉貪。

擬任命弟弟繼任
夏立夫原屬意女兒瑪雅姆為繼任者,但瑪雅姆也捲入貪污醜聞。夏立夫極可能任命目前擔任旁遮普省省長的弟弟夏布茲(Shahbaz Sharif)為繼任者,確保繼續執政至明年大選。

夏立夫被解職案Q&A
Q:被解職後的發展?
A:夏立夫被解職後仍是國會最大黨「巴基斯坦穆斯林聯盟」(PML-N)黨魁,可主導繼任者的提名。PML-N在國會342席中佔有209席,即使反對黨提名總理人選,也無法過關。
Q:是否有總理被解職的前例?
A:2012年,時任總理吉拉尼拒絕重新調查總統札達里的貪污案,遭最高法院解職。最後經協商,由夏立夫出任總理。
Q:能否推翻法院的判決?
A:理論上可以,但極不可能。夏立夫的法律團隊可能要求重審,但理由非常有限,例如審判失誤。
Q:是否會提前大選?
A:可能性極低。根據巴基斯坦《憲法》,須由總統依照總理的建議,才能要求提前大選。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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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總理涉貪 第3度下台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廿八日以總理夏瑞夫(Nawaz Sharif)擁有未申報資產、藏富海外為由,宣布撤銷其總理資格,並下令廉政署對夏瑞夫及其家人的涉貪指控展開刑事調查,儘管夏瑞夫對判決結果「嚴重不認同」,不過他快速宣布辭職,使他成為繼二○一六年冰島總理岡勞森後,第二位因為「巴拿馬文件」而下台的國家領袖,也讓這個擁核自重的南亞國家陷入政治動盪。

夏瑞夫的「巴基斯坦穆斯林聯盟—納瓦茲派」(PML-N)二○一三年贏得國會多數,預料該黨將任命一名新總理,掌政至明年中大選為止。六十七歲的夏瑞夫是巴國政壇九命怪貓,曾三度上台。巴國建國七十年來,未曾有總理做滿五年任期,他們或因軍方、最高法院介入,或被自己政黨罷黜,或遇刺身亡,而縮短任期。

去年巴拿馬文件掀波 揭家族貪腐

這起爭議源於去年喧騰一時的「巴拿馬文件」,當時巴拿馬莫薩克馮賽卡法律事務所外流一千一百五十萬筆全球權貴海外交易的秘密檔案,夏瑞夫四子女中的三人,包括公認是他政治接班人的女兒瑪麗安(Maryam),以及兒子哈山、胡賽因皆牽連其中。該案的焦點是夏瑞夫家族透過海外公司,購置數個倫敦高級房宅的資金之合法性。

反對黨「巴基斯坦正義運動黨」(PTI)領袖、前板球明星伊姆蘭汗(Imran Khan)要求徹查夏瑞夫的資產,否則將發動大規模街頭抗爭,四月間,最高法院裁定,撤銷夏瑞夫總理職務的證據不足,下令成立聯合調查小組(JIT)就該案展開調查。JIT本月提交二五四頁的報告,指夏瑞夫家族資產與其所得不符,其子女並偽造文書,掩飾倫敦公寓的所有人身分。由於JIT成員包含兩名軍方情報人員,引發軍方大老干預調查的傳聞,軍方否認。夏瑞夫對宿敵印度的態度常引發軍方不滿。

財政部長同遭撤職 股市一度大跌

最高法院五名法官二十八日一致贊同夏瑞夫涉貪失格,裁決宣布:「夏瑞夫不再適合成為誠實的國會成員,其總理職務將中止」,同時夏瑞夫最親密的盟友、財政部長達爾(Ishaq Dar)也遭撤職,達爾是巴國十年來經濟成長快速的功臣。判決宣讀後,PTI的支持者爆出掌聲,並湧入首都伊斯蘭城街頭高呼口號、分發糖果歡慶。巴基斯坦股市指數在判決宣布後下挫三.四%,之後反彈,以平盤作收,巴國股市去年表現為全球最佳之一,然而在對該案兩個月的調查期間,大幅資金外流。

http://img.ltn.com.tw/2017/new/jul/29/images/bigPic/600_152.jpg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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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總理涉貪 遭法院解職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五位大法官廿八日以總理謝里夫隱匿資產,一致裁決撤銷謝里夫的總理資格,並諭令司法機關對「巴拿馬文件」指控涉貪的謝里夫家族展開刑事調查。謝里夫隨即辭職,但透過發言人表示,他認為司法程序「疑雲重重」。

判決宣布之後,大批反謝里夫的民眾衝上首都伊斯蘭馬巴德街頭慶祝,高呼口號、分送糖果。不過,謝里夫的票倉旁遮普省省會拉合爾爆發零星抗議,謝里夫的支持者焚燒輪胎、阻擋街道。

執政黨「巴基斯坦穆斯林聯盟(謝里夫派)」必須提名一名代理總理組成看守政府,以維持到二○一八年的下一屆國會大選。

最高法院大法官汗恩說:「謝里夫已不再是誠實的國會議員,因此無法繼續擔任總理。」最高法院援引了罕用的憲法第六十二條,條文允許撤銷不誠實國會議員的資格。法院指出,謝里夫在二○一三年當選總理前,未能公布從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一家公司獲得的收入。另外,大法官也下令反貪機構「國家稽查局」對其家族展開刑事調查。

去年披露的巴拿馬文件顯示,謝里夫的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透過離岸公司在倫敦購買豪宅,資金來源可疑。穆斯林聯盟堅稱,資金是透過謝里夫家族在巴基斯坦和波斯灣國家經營的生意合法取得。

不過調查人員發現,謝里夫家族奢華的生活方式與申報收入「顯然不成比例」。謝里夫的女兒瑪麗安提出的倫敦房地產資料,年份標明「二○○六年」,使用的卻是微軟二○○七年才推出的Calibri字型,顯然是偽造文書。瑪麗安被視為謝里夫著意栽培的接班人。

謝里夫總共三度擔任總理,第一次下台是因涉貪被總統解職,第二次是被軍事政變推翻,如今遭最高法院罷黜,都未能做完任期。

反對黨「正義運動黨」與黨主席、前板球名將汗恩(Imran Khan)是扳倒謝里夫的重要推手。該黨副主席古瑞西說:「我要代表人民向大法官道謝,因為他們讓不可能的事情發生了。」

巴基斯坦自一九四七年獨立至今,沒有一位總理做滿法定任期,下台原因包括軍事政變、最高法院罷黜、黨內逼宮、暗殺身亡等。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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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撤銷資格 巴基斯坦總理正式請辭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今天在各界高度預期下,撤銷夏立夫總理資格,迫使他下台。路透社報導,總理辦公室說,夏立夫已經請辭。

法新社報導,法官可汗(Ejaz Afzal Khan)在座無虛席的法庭內宣布:「他被撤銷國會議員的資格,因此停止擔任總理。」

最高法院也要求國家反貪腐當局對夏立夫(NawazSharif)的貪汙指控展開進一步調查。這起貪汙案源自去年曝光的巴拿馬文件揭露夏立夫家族和獲利豐厚海外企業的關聯。

路透社報導,夏立夫在最高法院判決宣布後不久,已經宣布辭職。

最高法院表示,夏立夫不適合擔任公職,並下令對他及其家族展開刑事調查。最高法院也撤銷達爾(Ishaq Dar)的財政部長資格。

總理辦公室發表聲明表示,儘管對司法程序抱持「嚴重保留」態度,夏立夫已經「下台」。

法新社報導,巴基斯坦從來沒有總理做滿五年任期。在強勢軍方或最高法院干預下,總理的任期往往被迫縮短。也有其他總理因黨內同志逼宮,被迫辭職,甚至遭暗殺。

這是巴基斯坦建國70年來,最高法院第二次撤銷現任總理的資格。

2012年,時任總理的季蘭尼(Yousaf Raza Gilani)因拒絕最高法院命令,重啟對總統札達里(Asif AliZardari)的貪汙案調查,被控藐視法庭,而被取消總理資格。

這次總理資格遭最高法庭撤銷,是夏立夫第三度沒當滿總理的5年任期,就被趕下台。

1993年,夏立夫涉貪被當時總統開革,隨後在1999年,又因為軍事政變被罷黜。

67歲的夏立夫否認有任何不法行為,並批評針對他的調查不公且不實。

巴基斯坦總理涉貪 最高法院強迫他下台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今天針對總理夏立夫歹戲拖棚的貪汙案做出判決,撤銷他擔任總理的資格,強迫他下台。

法新社報導,最高法院在各界高度關注的判決中表示,夏立夫(Nawaz Sharif)的「資格被撤銷」。去年曝光的巴拿馬文件中,夏立夫家族被揭露和獲利豐厚的海外企業有關,夏立夫因而遭到貪汙指控。

路透社報導,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在調查夏立夫家族的貪汙指控後,撤銷他擔任總理的資格,第三任任期因此縮短。

調查小組指控夏立夫家族無法解釋家族如何建立龐大的財富,最高法院因此撤銷夏立夫的總理資格。

巴基斯坦媒體報導,夏立夫及其家族也將遭到刑事調查。可汗(Ejaz Afzal Khan)法官在法院中表示:「他不再符合擔任國會議員的資格,他停止擔任總理。」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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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國總理夏立夫 3度下台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28日裁定,長期遭指控貪腐的巴國總理夏立夫,對國會與司法體系不誠實、不再適任公職,「他已無資格續任國會議員,因此也不能保有總理職位」。夏立夫對此雖持「嚴正保留」立場,但仍隨即辭職下台。

這是夏立夫第3度於總理任內遭罷黜去職。他將持續領導他的國會最大黨「穆斯林聯盟-夏立夫派」,並負責監督接班人提名過程。該黨在國會下議院全院342個議席中擁有209席,其新黨魁將可輕易獲國會認可、接任總理。

總部設於巴拿馬的全球第4大境外法律事務所「莫薩克馮賽卡」1150萬份客戶密件,2016年4月被外洩、公布於網路,內容揭露多國現任與前任國家領導人等權貴,利用境外避稅天堂,規避各國金融監管,遂行逃漏稅甚至境外洗錢,藏富海外。

而夏立夫家族涉嫌違法的行徑也在該批「巴拿馬文件」中曝光,內容顯示夏立夫的3名子女擁有境外公司與海外資產,卻均未在夏立夫申報家族財產時列出。

巴國最高法院歷經1年、檢視數千頁證據及聽取相關人律師的冗長論證後,於2017年4月間宣告對夏立夫的貪瀆指控「證據不足」,並下令組成民間與軍方聯合調查小組以查明真相。

雖然夏立夫的名字未出現於巴拿馬文件,但聯合調查小組月中的調查結論指出,調查過程發現一批足證夏立夫與家人犯下貪瀆罪的文件,夏立夫家族的收入與其生活型態存有「重大差距」。

最高法院28日作成夏立夫喪失總理資格的裁決,並要求國家反貪腐局啟動進一步調查。

巴國前板球明星伊姆蘭汗的反對派「正義運動黨」向來是反夏立夫陣營的先鋒,該黨表示:「最高法院今日締造歷史新猷,謹代表巴國人民感謝法官們,因他們使不可能成為可能。」

夏立夫原冀望1年後完成任期、成為巴國史上首位任滿5年的總理,希望落空。巴國歷任總理都未能順利完成任期,有的是遭軍方政變罷黜,有的被最高法院裁定喪失資格,也有的遭刺殺。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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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車進站暴衝 西班牙逾54傷

西班牙巴塞隆納一列通勤列車,昨天上午尖峰時間,在進入法蘭西亞(Francia)站時發生意外,車頭直接衝撞鐵軌上的止衝擋,力道之大將車頭金屬皮撕裂。事發時列車已進站,許多人站在車門口等下車,衝撞力量造成至少54人受傷,其中20人送醫,包括列車駕駛;其他傷勢較輕者,直接在月台接受治療,當局表示意外原因仍須進一步調查。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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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勤火車撞上月台 西班牙巴塞隆納56傷

西班牙巴塞隆納的一列通勤列車,28日一早在交通尖峰時刻進站時撞上車站的月台末端,導致包括列車駕駛在內共56人受傷,其中一人傷勢嚴重,至於肇事原因則還在調查。

進站沒煞車 乘客以為爆炸

負責營運該列車的西班牙國鐵Renfe指出,這列從巴塞隆納西南方約70公里的聖文森德卡爾德斯鎮出發的區域列車,在當地時間28日早上7時15分(台灣時間同日午後1時15分)撞上法蘭西亞站月台末端的止衝擋;由於事發當時列車上人潮眾多且有不少乘客站立,以致多人受傷。

當時人在列車第一節車廂的賈西亞告訴當地媒體,乘客以為是炸彈爆炸,嚇得驚聲尖叫非常害怕;衝撞的力道之強,讓他以為發生地震了,乘客被甩來甩去相互碰撞,許多站著的乘客因此摔倒在地,頭上與臉上掛彩。社交媒體上張貼的現場照片顯示,列車內到處都是碎玻璃,緊急救難人員忙著治療坐在月台上的乘客以及將之抬上擔架送醫。

當局指出,56名傷者中有53人送醫;傷勢最重的是一名列車乘客,肺部挫裂傷;傷者國籍方面,除了有一名法國人與一名羅馬尼亞人,其餘都是西班牙人。

一名不願具名的車站保全透露,該列車進站時速度正常,但沒有煞車,然後就撞上鐵柱。電視畫面顯示,出事列車正面因撞擊而塌陷,已被蓋上藍色塑膠布。Renfe已針對肇事原因展開調查,當地警方也已取得列車的行車資料記錄器;31歲的列車駕駛有7年經驗,至於出事列車18日才剛保養過,確保列車不超速的速限屏障也沒有失靈。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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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隆納火車撞月台 至少48傷

西班牙巴塞隆納第二繁忙的法蘭西亞(Francia)車站,當地時間28日上午7時15分發生列車事故,火車進站後因不明緣故撞上月台的緩衝區,造成至少48人受傷,其中駕駛等5人傷勢嚴重。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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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國「瀕臨內戰」美撤離使館眷屬

委內瑞拉當局明天舉辦投票,以選出「憲法議會」來修改《憲法》,總統馬度洛更頒布命令禁止民眾集會示威,但反對派領袖古耶瓦拉堅稱「不會屈膝」,號召全國人民自昨起一連3天上街抗議憲法議會,流血衝突恐一觸即發。

禁止集會示威
委國駐聯合國前特使梅迪納(Isaias Medina)警告:「若周日舉行投票,我們將瀕臨內戰。」國際社會也關注危機,美政府前天下令撤離駐委大使館員工的家屬,而員工可選擇離開或留下,加拿大也促僑民撤離。
馬度洛(Nicolas Maduro)發布的禁令昨生效,將持續至下周二,以確保選舉順利舉行,違規者恐判刑10年。馬度洛期望選出「憲法議會」545席代表,將有權修憲、解散國家機構,但外界批評該議會恐架空由反對黨領導的現行「國家議會」,賦予總統無限權力,為獨裁鋪路。
國家議會副議長古耶瓦拉呼籲民眾抗爭到底,「一定要告訴世界,憲法議會沒有正當性」。近4個月來,委國因嚴重通貨膨脹、不滿政府而掀起一波波抗爭,已釀112死、逾1900傷,數千人外逃。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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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總統修憲擴權 委內瑞拉大罷工7死

在近四個月造成一一二死、數千人傷和遭拘留的政治動盪後,委內瑞拉預定卅日選出五四五位「制憲會議」代表,委國左派總統馬杜羅(Nicolas Maduro)欲藉此會議修憲擴權,引發國內外批評,廿七日結束的四十八小時大罷工期間,就有七人喪生。為安全起見,華府廿七日已要求駐委國首都卡拉卡斯(Caracas)的美國大使館人員之家屬離境,同時授權當地美國政府人員自願離境。加拿大也警告其國民非必要勿前往委國旅遊,並呼籲當地僑民離境。「哥倫比亞航空(Avianca)」亦於廿七日突然宣布暫停在委國的營運。

由於馬杜羅下令禁止抗議,並警告若參加反對制憲會議的遊行示威,最重將處以十年徒刑,導致委國國內緊張情勢持續升高。在野聯盟「民主團結平台(MUD)」以推文回擊,表示將以讓示威在全國遍地開花做為回應。該聯盟呼籲廿八、廿九、卅日發動大規模抗議。在野黨國會議員格瓦拉(Freddy Guevara)在記者會上說,舉國上下必須告訴世人,該會議沒有合法性。

馬杜羅則對在野勢力喊話,呼籲「放棄暴動手段」,立即進行對話,惟任何對話必須在制憲會議代表選舉前與代表就職前展開。數以千計的委國民眾因擔憂爆發內戰,已逃往鄰國哥倫比亞,國際社會也愈來愈關切委國情勢,美、歐盟、聯合國及拉洲主要國家均敦促馬停止其修憲計畫。美國財政部已公布一份列有十三位委國現任和前任官員的制裁名單,將凍結在美國的資產,任何當選該會議的代表也將面臨美國制裁。馬杜羅則批評華府此舉「非法、粗暴且前所未有。」

外界至今仍不清楚馬杜羅的制憲會議葫蘆裡究竟賣什麼藥,外界警覺他將利用該會議來建立獨裁政權。委國已故總統查維茲也曾在一九九九年上台後不久就修憲,視查為導師的馬杜羅很可能如法炮製,但與馬杜羅不同的是,為獲得委國民眾支持,查修憲前還先舉行全投。這次甚至連「查維斯派」人士也反對馬杜羅推動修憲之舉,已使委國社會的分裂更加嚴重。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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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舉逃往哥倫比亞 委國內戰 一觸即發

委內瑞拉本周日(卅日)將舉行不受人民歡迎的制憲議會選舉,反對聯盟號召民眾在周五、周六和周日舉行大規模的反政府示威,國際社會擔憂示威群眾和安全部隊恐決一死戰,美國更已下令使館人員家屬撤離委國。

委國民眾長達四個月的抗爭已造成一百一十二人喪生,廿六和廿七日的大罷工就有七人喪生。

總統馬杜洛下令投票前禁止抗議活動,更升高了對立,他警告,任何人參加反「制憲議會」遊行都可能入獄十年。

反對聯盟「民主團結圓桌會議」推文反嗆:「政府宣稱我們不能示威,我們的回應是『拿下委內瑞拉』。」該聯盟號召展開一連三天的大規模示威。

反對黨議員奎維拉召開記者會說:「全國人民必須告訴全世界,制憲議會不合法。」

馬杜洛要重新制憲,但未透露細節,他的盟友說,制憲將對反對派領袖不利。反對派警告,馬杜洛將利用制憲議會建立專制政權。

選委會設計了一套對執政黨有利的選舉方式,從各地區選出三六四名制憲代表,廿三州的各縣市各選出一名,首府選出兩名,但一些人口最多的州縣市很少,人口少的州反而有很多縣市,而這些人口少的鄉下州是執政黨的鐵票區。

擔心內戰爆發的委國國民已大舉逃往鄰國哥倫比亞。

根據民調,七成委國人反對制憲議會,美國、歐盟、聯合國和拉丁美洲主要國家都呼籲馬杜洛放棄重新制憲。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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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國抗議持續升溫 美召回大使家眷

委內瑞拉48小時全國罷工造成5人死亡後,總統馬杜洛警告,干預、影響30日制憲大會選舉者,可能判5到10年徒刑,但反對派不顧禁令,28日發動全國示威遊行。委內瑞拉政府與反對派的衝突持續升溫,美國政府27日下令召回駐委國大使家眷。

路透報導,反對派聯盟「民主團結平台」透過推特表示:「政府宣布禁止反對派示威,我們將用周五的『攻占委內瑞拉』行動回應他們。」

為抗議馬杜洛在30日舉行制憲大會選舉,修改憲法以鞏固執政黨權力,反對派已數度發動大規模遊行和罷工。民調公司Datanalisis數據顯示,70%的委國民眾反對制憲大會。

馬杜洛呼籲反對派立刻進行對話,並力勸反對派「放棄叛亂一途」。馬杜洛表示,任何談判都必須在30日選舉前進行,然而他在稍早發布法令,禁止任何可能干擾、影響制憲大會選舉的示威遊行。違者可處5到10年徒刑。

首都卡拉卡斯東部在罷工期間暴動不斷,四處可見催淚瓦斯、防暴橡膠子彈、土製炸彈。反政府者用廢棄物架起路障,寫上「拒絕獨裁」標語。

檢察機關表示,長達四個月的反政府暴力示威累計已造成108人死亡,在最近的48小時罷工中有5人死亡,包含2名未成年者。數以千計的委國民眾因擔憂衝突加劇而逃到鄰國哥倫比亞。

美國已針對馬杜洛行為實施經濟制裁,凍結13位現任及前任委國官員的美國資產,並禁止美國實體與其交易。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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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內瑞拉衝突已112死 憂內戰引爆逃難潮

委內瑞拉反政府示威群眾和安全部隊今天恐爆發衝突,引發國際社會擔憂委內瑞拉致命動亂恐加劇,美國更已命令駐委大使館人員的家屬離開。這場衝突4個月來已奪走112條人命。

法新社報導,委內瑞拉反對派呼籲民眾在30日具爭議的制憲議會選舉登場前,再次發起全國示威,抗議政府禁止集會。

檢方表示,抗議不受歡迎左翼總統馬杜洛(Nicolas Maduro)的示威,4個月來已造成112人喪命,昨天結束的2天大罷工就奪走7條人命。

馬杜洛下令禁止示威使緊張情勢升高,這道命令並警告,任何人若走上街頭抗議「制憲議會」,將面臨最高長達10年有期徒刑。

委內瑞拉反對派聯盟民主團結平台(DemocraticUnity Roundtable)發表推文回擊:「當局宣稱我們不得示威…,我們將以讓示威在全國遍地開花回應。」

反對派呼籲民眾在今、明及後天發動大規模示威。

反對派議員格瓦拉(Freddy Guevara)在記者會上說:「這整個國家必須告訴世界,此制憲議會不具合法性。」

憂心爆發內戰,已使數以千計委內瑞拉人逃往鄰國哥倫比亞。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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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黨跑三票 歐版健保又沒廢成

在共和黨內三名參議員跑票的情況下,美國共和黨人控制的聯邦參議院二十八日挑戰廢除俗稱「歐版健保」的「可負擔照護法」再度失敗,不僅是對總統川普的一大打擊,也令共和黨七年來廢除「歐版健保」的努力功虧一簣。

參院於凌晨一點半進行表決,但在投票開始前三小時,共和黨才公布完整的八頁「醫療照護自由法案」內容 ,該法案被稱為「歐版健保瘦身版」,因為僅撤除了可負擔照護法中的部分懲罰與強制規定,並未更動主體。其實,參院共和黨高層原本無意令瘦身版過關,而是希望以此為基礎聯合眾院共和黨人,著手研擬出更廣泛的取代計畫。跨黨派的美國國會預算辦公室(CBO)分析,如果瘦身版立法成功,每年保費會上漲二十%,將有一千六百萬人失去保險。

川普又推文 要讓歐版自爆

共和黨在參院控制五十二席,但這項法案在麥肯、柯林斯和穆考斯基三名參議員跑票的情況下,以四十九票贊成、五十一票反對遭到封殺。黨內大老麥肯在表決時成為全場焦點,其一是他剛動完腦癌手術,其二是他在投票時比出拇指朝下的手勢,引起民主黨參議員群起鼓掌叫好。事後,他推文表示:「瘦身版法案失利,因為它辜負我們對推翻及取代『歐版健保』的承諾。」

對此,川普推文痛批:「三名共和黨和四十八名民主黨議員令美國人民失望」,「如我一開始所言,應該先讓歐版健保自爆,然後再來處理」。共和黨參院領袖麥康諾亦抨擊,結果令人大失所望。

針對這場勝利,民主黨參議院領袖舒默表示:「我們並非在慶祝。我們為數百萬民眾留住醫療保險鬆一口氣。」民主黨與部分共和黨人則認為,瘦身版失利意味兩黨在不推翻原法情況下,出現合作修補問題的契機。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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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院51vs49票 歐記健保暫時不廢了

美國參院在懸疑氣氛中度過一整夜後,廿八日凌晨一點半以五十一票對四十九票否決了「瘦身版」的廢除「歐記健保」法案,參院多數黨(共和黨)領袖麥康諾對這個結果表示失望,但亦同時宣布將暫時擱置健保法案,下周起轉而推動其他法案。這意味共和黨廢除「歐記健保」的七年努力已暫時失去動能,最終能否予以廢除還是未知數,對誓言廢除的總統川普是重大打擊。

在參院表決後,川普推文呼籲共和黨領袖讓歐記健保「內爆」,他說:「三位共和黨籍和四十八位民主黨籍議員讓美國人民失望。我一開始就說,讓歐記健保內爆,然後再來處理。等著看。」

日前診斷出罹患腦癌的共和黨重量級參議員馬侃投下關鍵的否決票,他廿八日返回參院時發表震撼人心的演說,即埋下他會投反對票的伏筆,他當時呼籲兩黨合作改造「歐記健保」。

美國副總統潘斯為了說服馬侃投贊成票,在馬侃桌旁足足站了廿一分鐘,隨後兩人到衣帽間和大廳密談,馬侃返回議場後,仍投下反對票。

另兩位投下反對票的共和黨籍參議員是,反對尚無替代方案即廢除「歐記健保」的緬因州參議員蘇珊.柯林斯,以及阿拉斯加州的麗莎.穆考斯基。

麥康諾提出的「瘦身版」健保法案只廢除「歐記健保」的一部分,包括廢除強制納保,讓不加保的人免於受罰;暫停要求五十人以上的公司提供員工保險;暫停對醫療器材徵稅;停止補助「計畫生育聯盟」一年。

但國會預算辦公室指出,這項法案會使沒有保險的人增加一千六百萬,「歐記健保」大約讓兩千萬人得以加保,使美國的未保險率降至百分之九的歷史低點。

一票封殺廢歐記健保 馬侃對川普的「超完美復仇」

美國共和黨籍重量級參議員馬侃(John McCain)在診斷出罹患腦癌後,25日還返回參院投票支持讓廢除「歐記健保」法案得以進行辯論的程序動議,當時大受感動的美國總統川普還讚他是「勇敢的美國英雄」。

川普當時推文:「馬侃回來投票太棒了。勇敢的美國英雄!謝謝你,約翰。」

但是在三天後,馬侃投下關鍵的反對票,封殺了一項「瘦身版」的廢除歐記健保法案,他若投贊成票,將形成50票贊成50票反對的僵局,這時副總統潘斯就可以投下打破僵局的贊成票,法案就過關了,川普可以宣稱勝利。

在28日凌晨表決前,馬侃仍對他會投贊成或反對票守口如瓶,增添懸疑氣氛,他走進議場時對記者說:「好好觀賞這場秀。」

馬侃投票反對的那一刻,民主黨參議員報以如雷掌聲。事後他對記者說:「我認為這樣做是對的。」

英國獨立報指出,馬侃的跑票堪稱對川普的「超完美復仇」,他先讓法案得以辯論,再一槍斃命。

川普曾羞辱過馬侃,他在2015年說,越戰老兵馬侃被俘虜後關在河內5年半,「不算戰爭英雄」。川普說:「他因為被俘虜才是戰爭英雄?我喜歡沒被俘虜的人。」

川普上任後,馬侃積極調查川普陣營的「通俄門」,兩人結怨日深。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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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共和黨推翻「歐記健保」...又失敗

共和黨議員推翻「歐記健保」的努力27日宣告失敗,因為參議員馬侃加入另外兩位同僚的行列,聯手封殺了精簡版的參議院歐記健保替代法案,使共和黨領袖難以兌現競選支票。參議院多數黨領袖麥康納(Mitch McConnell)說:「很遺憾,這回我們的努力實在不夠。這顯然是個令人失望的時刻…是繼續向前行的時候。」

亞歷桑納州參議員馬侃決定投下反對票,是三張共和黨否決票之一,使參院共和黨議員為挽救健保替代法案部分要素所做的最後努力功虧一簣。緬因州議員柯林斯和阿拉斯加州議員穆考絲基也跑票,導致這項法案最後以49票比51票遭到封殺。

這項法案闖關失敗,凸顯參議院共和黨議員面臨的棘手難題:想要湊足所需的50票,立法修改俗稱「歐記健保」的「可負擔健保法」(ACA),難度相當高。

美國總統川普隨即在推特上發文開罵。他寫道:「三個共和黨人和48個民主黨人,讓美國人民大失所望。打從一開始我就說,讓歐記健保內爆,然後再談。看吧!」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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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通過制裁法案 普廷報復趕人

美國國會針對俄羅斯、北韓、伊朗而設「透過制裁反制美國對手法案」,繼眾議院廿五日以四一九票對三票壓倒性通過,廿七日也獲參議院以九十八票對兩票的比數批准過關。對此,美國總統川普揚言要予以否決。至於俄國不等川普攤牌,廿八日立刻展開報復措施,下令美駐俄外交人員近六成須於下個月走人,目前已扣押美國在俄部分外交房產。

扣房產 令六成駐俄人員離開

俄國總統普廷已放話,俄國「過去一直在克制和忍耐,但到了某些節骨眼,我們將必須報復」;美方近年諸多行為「太超過」,包括美國前朝歐巴馬政府去年底驅逐俄國卅五名外交人員,各項制裁從國際法來看「絕對非法」,「不可能無止盡地容忍這種針對我國的粗野行徑。」

俄國外交部廿八日聲稱,美國國會此一立法是「美國在國際事務的極端侵略」,也是牴觸國際法原則的粗糙反俄行動。為此,俄國宣布扣押美國部分外交房產以為報復,並要求美方駐俄外交人員九月一日以前減到四五五人;而若美國又再驅逐俄方人員,將遭相等對待。

依據美國國會法案立法程序,經參、眾兩院簡單多數認可的成文法或決議文,正式成為法律有三種管道,包括美國總統簽署,或總統在國會開議期間收到法案後的十天內不作為;若總統選擇否決,國會再審但仍有三分之二以上議員支持法案,才可推翻總統意見。

不過,白宮聯絡室主任史卡拉穆奇廿七日透露,川普可能以退為進,利用要求協商出一個更嚴厲的制裁協議為名義,否決法案讓國會再審。但川普此舉恐削弱自身威信並遭國會聯手抵制,共和黨籍的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主席寇爾克(Bob Corker)說,「我不敢想像有人正認真地想要否決這法案」,「這對任何一個總統都不好」。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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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國出招反制美制裁!美駐俄大使表達強烈失望與抗議

在美國參議院通過法案對俄羅斯實施更嚴厲制裁後的隔天,俄國做出了反制行動,下令要求美國減少數百名駐俄官員人數與禁止美國使用莫斯科一座避暑別墅和倉庫,美國駐俄大使特福特(John F. Tefft)對此表示強烈的失望與抗議。

1位匿名的美國國務院官員28日說:「我們收到了俄羅斯政府的通知。特福特大使表示強烈的失望和抗議。」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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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小酌紅酒、啤酒 降低第二型糖尿病風險

丹麥團隊追蹤逾7萬民眾研究結果

歐洲糖尿病研究學會(EASD)期刊「糖尿病學」(Diabetologia)最新研究指出,在一週內「適量」飲酒3至4次的民眾,比起飲酒低於1次或不喝者,男、女性罹患第二型糖尿病的機率均顯著降低。其中,以紅酒的效果最為顯著,啤酒次之,但烈酒可能會讓女性被糖尿病纏身的機率大幅上升!

紅酒不逾10杯 啤酒2.8公升內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世界衛生組織曾證實少量至適量飲酒有助預防糖尿病。在此基礎上,南丹麥大學公共衛生學教授托斯楚普(Janne Tolstrup)的研究團隊,於2007年至2012年間,持續追蹤、記錄及研究逾7萬名丹麥18歲(含)以上公民的飲酒量、次數及生活情形,發現一週內小酌3至4次,且總量控制在10杯酒精濃度較低的紅酒,或者6品脫(約2.8公升)的中等酒精濃度啤酒以內,並有幾天滴酒不沾,男性罹病率平均可降低27%,女性則降低32%,最佳情況甚至可分別降低43%及58%。

降低罹病機率3成上下

不僅如此,研究還發現,即使是在參與期間罹患第一型或第二型糖尿病的民眾,只要其飲酒規律符合上述所說,其病情也較不危險。

而在酒類之中,紅酒因含有可抑制血糖的植物化合物「多酚」(polyphenols),對男、女性防範糖尿病都有最佳效果,男性可降低罹病率25%,女性可降低21%。啤酒的效果居次,一週內喝1至6杯啤酒的男性,比起喝不到1杯的男性,受糖尿病所苦的機率降低21%,在女性身上則無明顯效果。值得注意的是,女性若一週內喝7杯以上的琴酒、伏特加等烈酒,糖尿病上身的機率將飆升83%,男性則無明顯影響。

烈酒喝多 女性罹病機率增83%

然而,英國糖尿病協會會長伯恩斯(Emily Burns)指出,該研究成果雖有趣,但民眾不應將此視為「開喝的藉口」,因為第二型糖尿病可能肇因於家族病史、種族背景、年齡和體重等複雜因素,飲酒對該疾病的影響效果可能因人而異。英國公共衛生部藥物、酒精和菸草部門主任歐康諾(Rosanna O’Connor)另提醒,不能只看酒與糖尿病的關係,因為酒精亦是造成癌症、心臟病、肝病等嚴重疾病的罪魁禍首。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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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妃稱她結婚那天是「生命中最糟的一天」

已故英國王妃黛安娜在與她的聲音教練上課時說,嫁給查理王子是「我生命中最糟糕的一天」,「我若能寫我自己的劇本,我要讓我的丈夫與他的女人離開,永遠不要再回來」。

黛妃於1992年和1993年在肯辛頓宮與她的聲音教練、旅居英國的美國演員彼得塞特倫(Peter Settelen)錄了21小時的上課紀錄,黛妃在上課時談到她嫁給查理王子的婚姻生活和性生活。

塞特倫已將版權出售,英國第四頻道電視台預定8月初播出這些具有爆炸性內容的錄影帶,紀念黛妃逝世20周年。黛妃1997年8月在巴黎車禍身亡。

黛妃在影帶中說,她嫁給查理王子之前只見過他13次。她說:「他會連續一周每天打電話給我,然後連續三周都不和我說話。很奇怪。」

黛妃也談到她與查理的性生活,也是每隔三周一次。她說:「每三周一次,我一直想,這有一種模式,他在我們結婚前,每隔三周去看他的情人(卡蜜拉)一次。」

黛妃接著說,結婚那天是「我生命中最糟糕的一天」,「我若能寫我自己的劇本,我要讓我的丈夫與他的女人離開,永遠不要再回來」。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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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酒駕 男子在赫爾辛基衝撞人群釀一死

芬蘭警方指出,一名疑似酒醉駕車的男子今天在首都赫爾辛基(Helsinki)衝撞人群,導致一人死亡和數人受傷。

路透社報導,警方表示已將這名50多歲的男性駕駛拘留。

根據警方,4名受傷民眾已被送往醫院治療。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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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11個月大罕病男嬰小查理 已在安寧機構去世

英國每日郵報28日報導, 罹患罕見的遺傳性疾病的英國男嬰查理.賈德(Charlie Gard)已在安寧機構去世了。

一名家族發言人今天說,罹患罕見疾病而病入膏肓的英國男嬰查理.賈德(Charlie Gard)在拔除維生器後已離世。

小查理的父母曾打了一場漫長的官司,希望他能被帶到美國治療。這名罹患罕病男嬰的處境曾獲天主教宗方濟各(Pope Francis)和美國總統川普同情。

小查理的父母在看過醫療掃瞄結果顯示小查理的情況已過度惡化後,在上週放棄帶兒子赴美,表示「為時已晚」。

英罕病男嬰小查理不幸離世 教宗致哀

罹患罕見疾病的英國男嬰小查理今天拔除維生儀器離世,曾聲援他赴美治療的天主教教宗方濟各(Pope Francis)在推特推文為他的父母祈禱。

11個月大的查理.賈德(Charlie Gard)罹患罕見的遺傳性疾病,肌肉會漸進式衰弱,腦部也會漸進式受損,他的父母一直在打官司,希望將他送往美國,接受神經科醫生平野(Michio Hirano)的實驗性治療。

但是英國法院以這只會延長小查理的痛苦,實際上毫無改善的希望為由,拒絕准許小查理赴美就醫。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和教宗方濟各都曾在推特推文聲援小查理。

然而,由於打官司錯過醫療時間,小查理的父母日前宣布放棄,希望能帶小查理回家。小查理父母27日晚間表示,他們的「最後願望」已經被否決,小查理將轉至安寧機構,並拔除維生儀器。

小查理父母28日晚間發布聲明。他的母親葉茨(Connie Yates)表示,「我們美麗的小男孩已經走了,我們為你感到驕傲,查理。」

英國首相梅伊(Theresa May)隨後發布聲明表示,「我為查理.賈德之死深感哀悼。在這艱難時刻,我的掛念與祈禱,和小查理的父母同在。」

教宗方濟各推文說,「我相信小查理已經和天父同在,我為他的父母以及深愛他之人祈禱。」

美國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推文表示,「很難過聽到查理.賈德過世的消息。在這艱難時刻,(妻子)凱倫和我向他的父母獻上祈禱與慰問。」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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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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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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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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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外洩醜聞 瑞典2部長下台息民怨

深陷資料外洩危及國家安全醜聞的瑞典總理勒文夫表示,他不會提前下台舉行大選,但涉及外洩醜聞遭到反對黨提出不信任案的內政部長長和基礎設施部長都將下台負責,以息民怨。經過此次內閣改組,反對黨是否會繼續不信任議案,目前還不明朗。

引發這場瑞典政壇地震的原因是交通部2015年將資料庫、IT服務委外給IBM,IBM又轉包給捷克和塞爾維亞,這兩家委外公司的部分員工可存取這些資料,導致數百萬瑞典民眾個資、軍人機密資料可能因此外洩他國,加上塞爾維亞一向親俄,資料還可能流到俄羅斯手上。

事件一直到今年1月瑞典交通部長亞格倫(Maria gren)突然下台才爆發,法院卻只判罰亞格倫7萬瑞典克朗(約8700美元),遭到各界強烈抨擊。

為了平息怒火,勒文夫宣布內政部長伊格曼(Anders Ygeman)和基礎設施部長尤漢森(Anna Johansson)將下台負責,他表示,伊格曼是自請離職。兩人先前已知外洩敏感資料一事,但卻未向總理報告,明顯失職。

至於勒文夫本人,他從2014年一直領導瑞典的社會民主黨聯合政府,本人也表示會繼續主政,直到2018年任期結束為止。

(世界日報)

健康

寶寶塗抹薄荷油 恐引起癲癇、呼吸困難

寶寶因腹痛、脹氣哭鬧,許多家長會拿含有薄荷成份的精油或藥膏塗抹在寶寶肚子上,並按摩協助排氣,舒緩寶寶的不適。不過,小兒科醫師提醒,嬰兒塗抹薄荷油,恐引起癲癇、意識障礙、呼吸抑制等不良反應,衛福部食藥署更已規定,嬰兒及2歲以下兒童禁止使用這類物質的吸入劑、擦劑及滴鼻劑,建議家長使用相關產品前最好先諮詢醫師。

亞大醫院小兒科醫師張鈺孜指出,嬰幼兒因腸壁神經未發育完成,造成腸胃蠕動不規則,若蠕動過快,腸子就容易糾結成一團,造成痙攣疼痛。1個月到4個月大的嬰兒,最常出現這種狀況,又因為年紀小無法表達,只好以大哭、握拳踢腿的方式表達不適,常讓父母心疼不已。

薄荷醇 易引發神經不良反應

張鈺孜指出,為了舒緩嬰幼兒的不適,常見父母或長輩塗抹含有薄荷醇(俗稱薄荷油)成分的精油或軟膏在小孩的腹部。薄荷油雖芳香、清涼,但具有抑制神經系統的作用。因2歲以下嬰幼兒皮膚穿透性高,若不當使用薄荷醇,將造成平滑肌放鬆,抑制孩子腸胃道蠕動,還可能因藥物進入中樞神經系統,導致呼吸困難。

張鈺孜指出,衛福部食藥署近年已經規定,嬰兒及2歲以下兒童禁止使用含有薄荷的吸入劑、擦劑及滴鼻劑;國內外研究也指出,嬰幼兒過量使用薄荷醇和類似物質,可能引起呼吸停止等嚴重不良反應,尤其內服或塗抹在鼻孔、臉部、胸部時,因進入中樞神經系統的藥量較多,更容易引發危險。

因過去不少父母會塗抹小兒脹氣膏舒緩寶寶脹氣,張鈺孜指出,因裡面含有薄荷腦成分,並不建議2歲以下幼兒使用。若寶寶出現脹氣時,只要站在一旁將手放在腹部以順時針的方向按摩,或者服用益生菌,協助寶寶排氣,不需特別塗抹外用藥物,如真要使用也建議先諮詢過醫師。

張鈺孜更提醒,薄荷油除對嬰幼兒造成不良影響外,孕婦、哺乳婦女、有痙攣病史、嚴重胃食道逆流、膽囊炎、嚴重肝功能異常等患者,使用後也可能出現嚴重神經不良的反應,建議這些族群最好不要隨便使用,以免增加風險。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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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正拉不動的牙 基因定序才知原因

28歲的A小姐一直有牙齒排列不齊、進食不易的困擾,原本不以為意,直到8年前的一次感冒,意外從X光片檢查中發現,右側上顎鼻竇內竟有許多牙齒,經耳鼻喉科醫師轉診到牙科做矯正。

但A小姐花費6年矯正,牙齒卻完全無法被拉動,醫師覺得不對勁,經由人體基因定序後才知道,原來A小姐罹患「牙齒原發性萌發失效」。

收治A小姐的開業醫師林政毅指出,「牙齒原發性萌發失效」是一種極為少見的遺傳性疾病,發生率約為0.06%至1%,其中男女比例是1比2.25;國立陽明大學牙醫學院院長許明倫也說,此病發生率極低,臨床上未曾見過。

林政毅牙醫診所醫師林政毅表示,常見患者口內後方呈現單側或雙側,多顆乳牙或恆牙大、小臼齒的開咬狀況,且這些長不出來的牙齒,無論在其口內咬合面或是X光片上都完全不見任何常見的軟、硬組織,或其他病理性(如牙瘤等)萌牙障礙。

林政毅說,其致病原因是,負責調控牙齒移動的副甲狀腺素1號受體(PTH1R),位於第3號體染色體上的形成基因產生突變,導致副甲狀腺與骨細胞結合,或是調控牙齒移動的傳遞訊號受阻,因此無論費時幾年矯正都沒有效。

許明倫說,患者可以選擇不治療,但要持續追蹤潛藏的牙齒日後可能病變成囊腫;部分患者因後排缺牙嚴重,除了影響外觀外,日常進食功能也會受影響,此時就需要以手術與贗復假牙治療。

林政毅與A小姐討論後,決定結合正顎手術與贗復假牙處理,手術做完後又再費時1年半時間,才使A小姐擁有一口整齊又美觀的牙齒。

林政毅說,此案例應為世界第一個經過基因定序確診並成功治療的案例,今年7月已在日本神戶舉辦的世界植體矯正大會中演講發表,未來也將發表在國際醫學期刊中。

林政毅提醒,矯正並非只是牙齒排列問題,患者自身的健康狀況也需要事先評估,特別是會影響骨頭代謝的疾病,如糖尿病、甲狀腺、副甲狀腺功能異常等,建議先評估健康狀況後再與主治醫師討論。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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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邊顏面神經麻痺 整張臉不聽使喚了/孫德金(桃園孫德金診所醫師)

武先生憂心忡忡地進診間說:「醫師!我是不是中風了?我從早上刷牙時,就一直覺得怪怪的,水從右邊漏出來,慢慢地右半邊臉麻麻,到這裡又變得沒力。」

我看他意識清楚,右手握力正常,右側法令紋消失,右側嘴角眼角往下掉。當嘗試閉眼時,右眼球往上揚。種種跡象顯示,這是周邊顏面神經麻痺,也就是Bell’s palsy(貝爾氏麻痹症)。

它是最常見的顏面神經疾病,每年大約10萬人有11-40人發病,多發生在15-50歲,而懷孕後期、產後、糖尿病患、老年人、甲狀腺低下也是好發族群。

造成的原因主要是潛藏在神經根的單純疱疹病毒或帶狀疱疹病毒再度活化,使顏面神經發炎、腫脹受壓迫所致。當然也有其他病毒引起,或自體免疫引起顏面神經病變,或血管粥狀硬化引起顏面神經缺血反應。

6成患者在發病之前會有一個病毒感染。通常顏面神經麻痺來得很突然,進展很快。有時會耳朵痛、臉麻、舌頭麻、耳朵麻,甚至聽覺過敏、耳鳴、味覺障礙、淚水減少等。

不像中樞性病變只有下半臉麻痺;周邊顏面神經麻痺是整個臉垮下來。如果全部麻痺不動,那就要在兩週內做肌電圖及神經傳導檢查,當超過90%神經受損,考慮外科減壓手術。

◎治療的重點有兩個:

●保護眼球

正常狀況下,眼皮幾乎是隨時在清洗滋潤眼睛,一旦眼皮不能動,淚水減少,角膜就會乾燥磨損。所以一定要做好防護。

●降低發炎反應

目前唯一證據支持的就是類固醇,早期48小時內治療可以促進復原,減少併發症。單獨使用抗病毒藥物是沒有幫助,合併類固醇或許可以用在嚴重的病人。

大多在3週內復原,有人會遲至9個月。但30%的人會留下一些後遺症,像是臉部不對稱、肌肉無力、不自主抽動、吃東西流眼淚等,多半是神經復原再生時接錯線導致。

年紀越大或麻痺程度越大的,恢復得較慢。

當病人的臉還看得到些許動作而沒有完全麻痺,或在21天內有恢復現象的,都會有較好的預後。

約12%會復發,36%會在同一側。通常在4個月之前復原,若症狀持續惡化,反覆發生,那就要進一步檢查,因為有5%的人可能會有腫瘤壓迫。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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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媽也可能懷唐寶 篩檢不分年齡層

澳洲高風險產科教授Jon Hyett來台,倡導年輕媽媽也該做胎兒染色體檢查,主因是根據國外研究發現5成5的唐寶寶是由34歲以下孕婦懷上,衛福部國健署對此駁斥表示,難以得知研究數據母數,但台灣女性平均生產年齡約30歲,產下唐寶寶機率比其他年齡層高,若以孕婦年齡來看,懷唐寶寶的機率,仍是年紀愈大機率愈高。

台灣晚婚晚育成趨勢,等到想生往往已錯過黃金時期,也增加胎兒染色體異常風險,國健署婦幼健康組簡任技正施靜儀表示,根據研究,母血唐氏症篩檢異常機率,與媽媽的年紀高度相關,25歲懷孕女性,懷上唐寶寶的機率為1350分之1、35歲為350分之1、40歲為85分之1,且隨著孕期不同,發生機率也不同。

針對高齡產婦,衛福部針對特定對象補助羊膜穿刺,檢出寶寶染色體異常機率可達99%以上,但有千分之2到5機率會造成胎兒流產。

澳洲雪梨艾佛烈王子皇家醫院高風險產科教授Jon Hyett提出顛覆想法,他依據國外的研究,發現有5成5的唐寶寶都是由34歲以下產婦所生,認為年輕孕婦缺乏檢測胎兒染色體的觀念,使其容易生出唐寶寶。

他建議孕婦,都應該做篩檢,非侵入性的胎兒染色體檢驗(NIPT),僅需抽血即可得知結果。施靜儀表示,NIPT僅是篩檢方法,羊膜穿刺是診斷方法,前者效力並不高於後者,呼籲高風險的高齡產婦,若擔心胎兒染色體異常,可接受羊膜穿刺,年輕媽媽也能進行。

不只高齡孕婦該產篩! 逾3成唐寶寶的媽咪很年輕

孕婦年紀愈大,愈容易產下染色體異常的寶寶,但年輕孕婦也同樣有風險。以唐氏症為例,婦產科醫師援引衛福部國健署統計指出,有32%的唐寶寶由34歲以下產婦所懷,建議所有年齡的孕婦皆應接受篩檢。

北市聯醫和平婦幼院區婦產科主治醫師蕭慶華說明,人類有23對染色體,不可多也不可少,否則會造成胎兒異常與早期流產等風險,唐氏症正是第21對染色體多出1條,患者往往有智能障礙、先天性疾病與缺陷,是最常見的染色體異常疾病,平均每800位孕婦,就有1位會懷有唐氏症寶寶。

「所有年齡的孕婦都可能生下染色體異常的寶寶」,他援引國健署資料指出,98年至104年間,台灣的唐氏症寶寶中,68%由34歲以上產婦所懷,換言之,也有32%為該年齡以下的年輕女性所懷,建議所有年齡的孕婦皆應接受篩檢。

蕭慶華說,現行的唐氏症的主要篩檢方式,在第一孕期、約第11周至13周時,孕媽咪可作母血篩檢,以超音波檢查胎兒頸部透明帶和鼻梁骨,並抽取孕婦血液作血清標誌分析,檢出率約為82%至87%;第二孕期的孕媽咪則抽取孕婦血液進行血清標誌分析即可,檢出率可達83%。篩檢後,計算出的風險機率值高於1/270以上者,則建議以羊膜穿刺或絨毛膜採樣等侵入性檢查以獲得確定診斷。而34歲以上的孕婦、曾生產過染色體異常胎兒、有染色體異常家族史等高風險群,則可直接接受羊膜穿刺術,確認胎兒是否罹患唐氏症。

蕭慶華提到,近年非侵入性胎兒染色體篩檢引進台灣,準確率雖高,但自費價格高昂且價差大,且性質為篩出高風險群,仍需透過羊膜穿刺或基因晶片工具才能診斷確認。他表示,近7年來,台灣的唐氏症檢出率平均也達96%,全國每年僅生出10多名唐寶寶,一般孕婦配合醫師醫囑進行傳統篩檢、定期回診即可。

(聯合報)

評論

政府管制失職 還有多少達新們/曾虹文

台中市關連工業區長期遭民眾檢舉空氣中瀰漫類似強力膠的刺鼻味,經1年多監控及蒐證,查獲達新公司利用緊急狀況才能使用的備用煙囪管道繞流偷排廢氣,3年偷排廢氣800多噸,其中二甲基甲醯胺(DMF,屬二級毒性物質)濃度也達檢測設備最大偵測極限30ppm以上,遠超過排放標準10ppm。而這是達新從2012年因空污防治設備效能不佳,遭環保局命令改善後,投機取巧的改善方法。
看到達新偷排大量有毒氣體的新聞後,卻無法從政府開放的即時監測資料裡面查詢達新的排放狀況,這並不是說政府沒有開放達新的監測資料,而是達新根本就沒有裝設監測設備。也就是說,目前政府規定應裝設即時監測設備的數量,根本不足以回應民眾對污染排放的質疑,甚至連對環境和人體都會產生巨大危害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都沒有在既有的監測項目中。換句話說,達新附近的居民,想要知道達新排放些什麼,排放濃度多少都無從得知。

企業無良居民危險
進一步查詢達新歷史裁罰紀錄發現,5年內僅有2013年因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2項被開罰10萬元,而我們甚至無法判斷這次的開罰,是因排放污染物,還是只是文件申請的瑕疵。但從這唯一一筆的裁罰紀錄我們想問,2012年要求達新改善空污防治設備時,達新的排放狀況是沒有違法的嗎?2013年被開罰後,政府有後續的查核監督機制嗎?再退一萬步想,偷排廢氣長達3年,2014年到2016年開始蒐證前,為什麼沒有任何一筆被開罰的紀錄?這段期間民眾每一次的檢舉又是得到什麼樣的回應?政府整套稽查、監管、開罰的機制是什麼?
如果政府都有落實管制、嚴格執法,是不是今天就不會發生達新事件?達新如此惡意偷排大量有毒氣體,依照現行法規最高僅能開罰100萬元,以及多追繳1倍的空污費。罰則過輕根本無法對企業產生壓力是一回事,對居民來說,暴露在高濃度的有毒氣體環境中,所產生的健康風險是更嚴重的問題,而這些健康風險是由於企業的無良,以及政府沒有善盡管制責任所造成,最後的結果卻是讓民眾來承擔。

落實稽查民眾參與
我們很難想像政府5年前要求達新改善空污防治設備,期間不斷有民眾檢舉,竟然要等到1年前才開始進入蒐證調查的程序,這4年政府的管制責任跟角色竟然都消失了!失職的不只是環保單位,做為事業主管機關的經濟部工業局也完全沒有負起督導與清查的責任。5年抓到一個達新,不知道還有多少達新們?還需要花多少時間抓?又要多少民眾來承擔。
如果各個政府單位再不好好面對現有管制機制的缺失,擴大即時監測的數量與項目,落實稽查、監督與嚴格執法,並重新檢討人力與資源不足的問題,將社會大眾納入知情監督的一環,讓監管機制透過民眾參與發揮更大的效能。我們相信,達新只是冰山一角,還有更多的達新們正在竊喜「還好這次抓到的不是我」。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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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都更遇上建商財務危機/劉昌坪(律師)

日前在新北市三重區發生一起都更案件,實施者(該案為建商,而非自主更新團體)早於民國99年即已提出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並於103年經核定及發布實施,但之後因建商財務發生問題,遲遲未申請建照,以致該都市更新案遭新北市政府撤銷,土地處於廢墟狀態,原住戶更面臨進退兩難的困境。

信託方式辦理都更
本案恰好點出一般民眾常忽略的都更漏洞及法律風險,因為都更案即使業經主管機關核定,但到房屋興建完成,將產權過戶至住戶名下時,往往需要長達數年的時間。如果把都更案比喻成預售屋買賣,民眾可能更容易理解;預售屋是消費者付錢買新房子,都更案則是原住戶大多採取與實施者協議的條件或權利變換方式,以「原本的土地和建物價值」來參與並交換蓋好的新房子。
都更和預售屋都是數年後才有新房子,同樣的道理,因為時間久,建商的財務狀況非常重要,遇到品牌好、都更經驗豐富的建商,某程度即可降低財務面的風險,建議民眾在簽署文件,確定與建商進行都更前,最好先初步了解建商的背景。此部分資訊並不難取得,除了上網留意建商有無官網及實績、至司法院網站查詢建商有無因都更糾紛而涉訟外,亦可至經濟部商業司網站,在「公司及分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頁,輸入建商名稱,觀察其「實收資本額」及「核准設立日期」,即可大致了解其財務狀況,並可判斷建商是否為俗稱的「一案公司」。
在都更案中,住戶最好能進一步與建商達成共識,以信託方式辦理都更,理由在於辦理信託對於雙方都有好處。就住戶而言,透過信託,由銀行控管資金專款專用,使工程能順利完工;就建商而言,信託財產不受強制執行,且原則上,信託關係不因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而消滅,可保持長時間的法律關係狀態穩定。一旦工程順利完工,再由受託銀行將完工後的土地及建物產權依合建契約的約定比例、選屋協議,或依權利變換計畫分配清冊移轉予原住戶,亦可避免於產權移轉登記時發生爭議。
最後,如能再同時搭配「續建完工機制」,更可保障都更案不會因建商財務狀況惡化,而處於動彈不得的狀況。當然,「續建完工機制」能否發揮實際功效,仍須視該機制的約定方式及個案具體情形(例如市場景氣、產權情形及原約定條件等因素),而決定是否有其他實施者願意接手該都更案,但至少對於住戶而言,可以再多一層保障。

落實強制接管制度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都市更新條例》第56條第2項於賦予主管機關撤銷權限時,亦明定「並得強制接管;其接管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內政部亦早已於88年發布「都市更新事業接管辦法」,並於第2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56條第2項強制接管時,得編列預算或運用都市更新基金依本辦法辦理。」實務上若能真正落實上開規定,或是重新檢討接管條件及接管方式,讓強制接管制度能夠發揮功效,不僅更能建立民眾對於都更的信心,亦可讓政府推動都更的政策得以順利實現。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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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無公共參與就無公共性/郭應哲(台灣私教工會理事長)

日前許多私校教師都接到教育部委託某私立大學的問卷,擬針對《私立學校法》修訂增設「公益董事」,進行民調。依教育部最新補助政策「深耕計畫」,公益董事之設,乃為加強私校之「公共性」,但我們認為,欲體現私校公共性,關鍵非在設立公益董事,而在:一、必須落實私校之重大利害關係人,如教師、學生、校友等之公共參與。二、必須有良好監督機制。而此二者是一體兩面。非如此,則一切追求公共性之作為,終將只是頭上安頭,非惟徒勞無功,反將製造更多問題。
溯其弊源,在民國97年修訂的《私校法》,雖然明定私校具有自主性及公共性雙重性格,然而,由於過度放縱私校董事會職權,致使公共性之面向作廢。
私校董事會以合法掩護非法,以少數自然人之私利,篡奪學校公法人之公利現象,層出不窮;美其名為「大學自主」,實淪為董事會專權。
董事會依據《私校法》及教育部捐助章程訂定準則,可以掌握校長選聘,校務報告、計畫、校務規章之審核及執行監督,經費之運用,預算決算之審核,校產之處分等,可說涵天蓋地;而且,顯受中華民國所有法令規章所保障。

董事會專權不負責
依民主政治之原理,權力在哪裡,責任就在哪裡,權責必須相符。當前台灣私校董事會,是有大權而幾乎不必負責。並且可以是世襲,何此故?蓋董事會成員,是自己提名自己投票的近親繁殖。絕對權力趨向絕對腐化,私校董事會頻傳弊端,其來有自。
進而言,私校既有其公共性,則哪一董事不是公益董事,豈非掩耳盜鈴?以東海大學為例:東海大學在「公益的」聯董會退出經營之後,形同教師自救團體再造東海,學校本應公有。只是東海董事會依附國家法令,自導自演,奪取大權,而循此劇本,讓全校師生員工,竟爾扮演屬民。也就是說學校應該是公共財,由最大利害關係人,也就是全校師生以及校友,來管理運作才對。
民國97年迄今近10年,現執政黨已逐漸體察《私校法》放縱董事會之弊,故教育部最新的深耕計畫即明示,應「提升高校公共性」;私校應設公益董事,應揭露董事會資訊,董事並應投入教學資源(捐款)等。
但是教育部完全忽略「公共性」的前提:校園公共參與。其實立法院的研究早已主張設立教師監察人等,遠為切中時弊。並且,依《私校法》亦無不可設教師董事之限制。無公共參與,即無正當性,即不可能真正落實公共性,當然更不可能有效監督。所謂悲劇,是明知其將發生,又眼睜睜坐視其發生,台灣私校教育以私篡公的悲劇,我們拒絕再生,請讓所有私校師生,共演新劇。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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