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1日 星期四

新聞自選輯 20180111 勞基法修法篇

*勞基法鬆綁 3月上路 可連上12天班 輪班至少隔8小時

放寬7休1《勞基法》修法完成三讀!經18小時徹夜表決,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案,新法3月1日上路後,勞工可連上12天班,輪班間隔時數可由11小時縮短為8小時;此次修法更將「休息日加班可換補休」入法,學者痛批「民進黨開啟加班不給錢時代」,勞團也嗆「抗爭到底」!勞動部強調會為勞權把關,總統蔡英文則為1年2度修法導致社會不安向國人致歉。



蔡政府2016年上台後為落實「一例一休」政見,完成《勞動基準法》修法,但修法後資方批不利排班,勞方怨因加班費提高反而無班可加。賴清德隔年9月就任行政院長後再提修法,又因放寬勞工7休1例假可挪移,遭勞團抗議是「修惡」。民進黨在本月5日起的立院臨時會中,挾立院過半立委席次優勢,自周一(8日)起展開修法。

表決大戰近18小時
為阻擋修法,國民黨立委前天祭出冗長發言,並提出147個修正提案拖延議事,民進黨則回敬不休息表決,自前天下午3時起展開徹夜表決,直到昨上午近9時許,18小時表決大戰完成修法。因熬夜疲累,昨凌晨不少立委或坐或躺睡了起來,藍委江啟臣發怒嗆:「不要睡覺中立法。」引發朝野立委互控對方睡覺。表決結果,修法依綠營修正動議完成。
據三讀條文,勞工7休1例假規定放寬,勞動部公告指定行業,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例假日可挪移,最多可連上12天班。輪班間隔時數原則為11小時,但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經勞動部公告、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可另行約定,但不得少於8小時。
此外,勞工休息日加班工時計算,取消現行「做1算4」、「做5算8」規定,改為核實計算;加班工時上限原則上1個月不得超過46個小時,但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延長1個月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勞工特休假可遞延1年。

蔡英文為修法道歉
此次修法更新增規定,將休息日加班換補休明確入法,依勞工加班時數等比例換算成補休時數。高教工會秘書長、世新大學社發所副教授陳政亮批評,加班換補休規定徹底破壞延長工時的規範,「民進黨開啟了一個加班不用給錢的法制時代」!民進黨團書記長何欣純解釋,勞動部函釋原就有加班換補休條文,現在只是法制化。藍委蔣萬安曾提議加班換補休,要依休息日加班費加成給付辦理,「民進黨1比1釘死,勞工會恨死你們!」
對昨修法,行政院長賴清德稱是在確保勞工權益不變下,給勞資雙方彈性合作空間,他也為修法過程影響社會秩序表達歉意。蔡總統昨也說,1年2度修法,「身為執政團隊的領導者,我要向國人同胞,表達誠摯的歉意」。

資方不滿但可接受
為何在高爭議下堅持修法?綠營人士透露,是為避免影響年底選舉,爭議法案要在臨時會處理完。
藍委對未能擋下修法向勞工鞠躬道歉。時代力量則稱要即刻啟動「最低工資法」公投,要求降低工時與提高工資;勞動部長林美珠說,「最低工資法」盼今年能推出;她還宣示,《勞基法》新法上路後會積極勞檢,國公營事業、交通運輸業、醫療院所等將優先專案勞檢。
對此次修法,商總理事長賴正鎰說:「雖不滿意、還可接受。」休假排班彈性也增多,讓想加班的勞工有機會加班,盼接下來全民與政府齊心拼經濟。台北市長柯文哲則說,最大問題還是薪資太低,若薪資高就可不用加班補償,改善低薪資問題較重要。

勞團嗆「過勞兇手」
昨完成修法後,在立院外徹夜抗議的勞團成員繞行立院撒冥紙,高喊「罷免民進黨立委」、「過勞兇手、抗爭到底、拒絕修惡」等口號抗議,還有人朝立院丟煙霧彈,並怒嗆會讓抗議能量遍地開花,年底選舉用選票懲罰民進黨。
網友god060119也斥修法不當,酸「現在是可以合法慢性殺人了嗎?」但也有人認同修法,網友otsuka123說:「本來就多數人同意,抗議都沒幾隻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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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不用給錢」1:1換補休挨批 勞動部:年度未休完須折工資

新版《勞基法》勞權隱憂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案,「夾帶」民進黨團修正動議新增條文,明訂勞工加班後,經勞資同意可用補休代替加班費,且只須以實際加班時數換算補休時數(即1比1)。學者痛批新法讓僱主「加班不用給錢」、周休二日形同崩盤;勞動部長林美珠則說,將在施行細則規定補休應在當年度終結前休完,未休完者仍要依原比率強制結算加班費。

昨三讀通過的《勞基法》修正案包括7休1例假可挪移、輪班間隔可縮短為8小時等,都照行政院版本 通過,遭外界質疑有過勞疑慮;另增訂第32條之1,勞工加班後可選擇換補休,且應依加班時數計算補休時數,法條明訂補休期限由勞僱協商,若補休期限屆期,或契約終止仍未補休的時數,則依加班費計算標準發給工資,違者視為未發給加班費,可處2萬到100萬元罰鍰。

蔣萬安版原可加成
現行《勞基法》僅規定加班須給加班費,並無明定如何換補休,實務上通常由勞資自行協議。修法過程中,加班換補休條文原由藍委蔣萬安提出,他的版本規定僱主須依加班費的加成費率,給予補休時數,如休息日加班4小時,原可領6小時加班費(前2小時1又1/3、第3和4小時1又2/3),換補休則可補休6小時;但最後三讀通過民進黨修正動議,卻變成1比1計算,即休息日加班4小時僅能補休4小時。
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昨在臉書發文反諷:「恭喜僱主、賀喜僱主,周休二日再見。」邱指這規定讓「全國僱主可樂了」,讓休息日要發給高額加班費的規定幾乎形同具文,周休二日、縮短工時等同失敗。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也在臉書痛批勞動部「欺騙」,直言民進黨「開啟了加班不用給錢的時代」。

僱主不能片面規定
蔣萬安強調,他當初主張是「例外經勞工同意得換補休,補休時數依照加班費率加成計算」,與「年度終了,未休完時數換回加班費發給勞工」,民進黨和勞動部丟出的版本,卻讓勞工既拿不到加班費,補休時限還可長達數十年。蔣表決此條文時投反對票,並嗆:「勞工會恨死你們(指民進黨)!」
林美珠對此回應,因外界有疑慮,會研擬在施行細則中規定,加班換補休要年度結清,若年度終結前未休完就依法折回加班費;林強調,發加班費是原則,換補休須由勞工提出,僱主不能單方面規定只能換補休。新法預計3月實施,實施前的補休是否也須強制結算,林說法律會有過渡期,細則會再規範。

「符員工實際需求」
面板大廠群創表示,員工加班已提供選擇補休或代金兩種方式,與新法相符。公股銀行高層則說,很多員工反映加班是希望之後能補休,因此開放員工能選擇加班費或補休,較符合實際需求。
服務業上班族黃小姐直言,換補休對僱主來講不用花錢,時數不用加成計算,新法上路後,資方當然會想辦法讓勞工補休而不給加班費,對勞工不利。

*憂「給彈性」變過勞 勞團籲組工會自保

勞團本周一起駐紮夜宿立法院外圍,盼民進黨政府撤回《勞基法》修法。許多勞團成員徹夜觀看立院審議進度,昨上午確定修法完成三讀後,勞團備好冥紙,從青島東路口出發,沿途分別朝行政院、立院丟擲冥紙,並向立院丟擲煙霧彈。勞團呼籲勞工要組織工會捍衛勞權,揚言發起公投讓修法失效,也喊話要民眾在年底選舉用選票表達不滿。
昨上午立院完成《勞基法》修法三讀後,勞團從北市青島東路口出發,遊行到政院附近,沿途高喊「民主已死、勞權倒退」等口號,並對政院撒冥紙抗議。

將辦公投剷修法
勞團隨後進青島東路,大喊「反對到底、抗爭到底」、「罷免過勞立委」口號,指總統蔡英文應為這次修法負責,隨後朝立院丟擲冥紙和煙霧彈,表達憤怒。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陳淑綸說,這次修法號稱要給勞資彈性,但實際上是會讓勞工過勞的法案;勞工應回到自己的職場組工會,才能確保自身勞工權益。新竹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詹素貞則說,勞團將發起公投,希望讓修法失效。

*國營 醫療 運輸業 3/1同步展開勞檢

立法院臨時會昨上午三讀通過爭議許久的《勞基法》修正案,勞動部長林美珠昨下午開記者會,宣示「法律沒有空窗期」,新法3月1日實施後,會積極執行勞檢,其中國公營事業、涉及公共安全的交通運輸業、醫療院所等採輪班制者,將優先實施專案勞檢。
前年底一例一休上路惹議,勞動部曾規劃去年第一季為宣導期、第二季為輔導期、第三季才是檢查期,但後來全台僅開罰35件。勞動部昨宣示此次不再有宣導和輔導期,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說,3月起將實施勞動檢查,沒有空窗期的問題;但若勞檢發現仍有企業不知道怎麼改,仍會輔導協助。

林美珠否認辭職
此外,這次修法中,新增許多工會與勞資會議把關機制,外界頻頻質疑我國工會組織率過低,多數企業也未依法定期開勞資會議。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說,勞動部將請各縣市勞工主管機關,對未召開勞資會議的公司發出限期成立勞資會議的「催設函」;也會優先輔導中央部會所屬國營事業、工業區、加工出口區、科學園區等勞資會議運作,並輔導工會行使相關同意權。
至於多次有媒體報導傳聞林美珠修法結束後會辭職,林昨回應「不知道外面的傳聞怎麼來的」,她會繼續跟大家打拼,間接否認辭職傳聞。

*輪班間隔縮短 衝擊92萬人

《勞基法》修正案新增7休1例假可挪移、輪班間隔可縮短至8小時等,引發過勞批評,最後三讀通過法條增加政府把關,須是政府指定行業才能實施,勞動部昨指將於3月前完成盤點。挪移例假部分,屠宰業、客運業等可望第一波放寬;輪班間隔鬆綁部分,估現有92萬名輪班制勞工將受衝擊。

可望開放客運業挪假
新法規定鬆綁7休1和輪班間隔縮短,都將有政府把關、工會或勞資會議把關兩關卡。勞動部規劃,將與各部會盤點符合時間特殊、地點特殊、性質特殊、狀況特殊等4種特性行業,公告放寬7休1,其他行業也可申請。依規劃,轉播重要運動賽事的媒體業,因應年節需求的客運業、屠宰業等,可望第一波放寬。
勞動部長林美珠舉例,社福機構照顧者假日帶弱勢兒童出遠門跟外界互動,「這些孩子有依賴性,有可能讓其他人代替嗎?」未來勞動部將由勞、資、政、學四方組審議機制,審視須放寬的行業特性及期間等,期限過了不適用。
至於輪班間隔可縮短行業,勞動部調查約92萬名勞工屬輪班制,以住宿及餐飲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輪班比率較高。
林美珠說,已有交通運輸業申請想縮短輪班間隔,衛福部則已表態不讓醫療人員輪班間隔縮成8小時,列入哪些行業還須討論,3月法律施行後才公告可適用行業。

把關「根本備而不查」
衛福部強調,僅重大災害、突發事件、重大疫情等情況才可啟動輪班間隔縮短,仍會要求護理師輪班間隔不可低於11小時。
北台灣汽車客運業工會聯合會批評,近期客運司機猝死多因過勞,政府仍靠攏資方,讓人痛心。北市聯醫企業工會理事長蔡昊璋說,輪班間隔縮短恐造成過勞,主管機關的把關依經驗「根本備而不查」,往後護理人員只能面對更血汗環境。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理事長黃宋儒質疑,學者等勞動部法規委員多反對這次修法,勞動部仍強行通過,證明這類外部審議機制已失效,新把關機制恐淪另一顆橡皮圖章。

*邊睡覺邊修法「有品質嗎」

立法院臨時會前天開始不斷電18小時審查《勞基法》修正草案,但昨入夜後,不少立委累癱,無視台上立委正在發言,有的趴在桌上、有的躺在躺椅上,睡成一片,遭諷「睡夢中通過《勞基法》。」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理事長黃秀端痛批,立院每年都在開臨時會,挑燈夜戰,影響立法品質,且立院工作人員陪同熬夜,有領到加班費嗎?
徹夜表決,立委們累到以手撐額休息,或是乾脆坐著低頭睡覺。林啟弘攝

被怒斥嚇醒一片
藍委江啟臣發言時怒斥,不管立委或勞工都需要休息,「一邊睡、一邊審法案,會被國際笑話。」江還要求主席立刻清查有多少立委在睡覺,「這樣的立法品質是對的嗎?」嚇醒一堆立委,大家交相指責「誰在睡覺、是誰不讓誰睡覺?」
綠委鍾佳濱怒指藍委「不要廢話!」藍委許毓仁接力大罵:「後面在睡覺的全部給我起來!」反被綠委嗆:「你的躺椅在那裡!」藍委張麗善則嘲諷綠委「起床氣這麼大!」立法院長蘇嘉全緩頰說:「現在大家都不准睡覺,我會在上面看。」藍、綠委抓起手機互拍直播對方睡覺,場面混亂。
黃秀端說,美國也常密集協商年度預算,不斷電開會,大家都有時間壓力,但台灣臨時會實在開太多,呼籲國會不應在平常會期忙著議事攻防,等到休會才補救。

*加班費實報「敢接單了」

立院昨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草案,鬆綁七休一改落實周休二日、最長可連上12天、加班費核實發給等。傳統產業的負責人多認為,修正後條文較務實、可彈性調度人力等。勞工則不以為然,大罵民進黨政府把《勞基法》修成惡法,有人說,乾脆正名「資基法」好了。
高雄蕭記食品總經理蕭竣豪表示,修法後,讓加班費核實計算,修法前勞工在假日加班1小時,得給4小時工資,讓他不敢接假日團膳業務,因付不起加班費,修法後較務實。

乾脆叫「資基法」
生產拐杖等安全輔具的益啟祥公司執行長葉恆維表示,修法後核實,人力成本估可減輕百分之3至5。
台南食品製造業者阿偉說,勉強可接受修法,透過勞資協商,勞工能多賺些錢,資方可彈性調度人力。建議若能依行業別再細修成專法,以解決傳產流動率過高問題。
台中會計師林思維說,鬆綁七休一,最長可連上12天,員工可挪假調配,可休更多長假。
高雄機械廠勞工陳先生說,政府只向資方靠攏,勞工做死、沒時間陪家人,非常無奈。台南傳產勞工黃彥堯說:「有修等於沒修!」一改再改的《勞基法》竟是「回到過去」,令人無法接受,「乾脆正名為『資基法』好了」。
食品業員工黃小姐說,勞工加班就是要加班費,若可換補休,等於公司不用額外付加班費,很不公平!
從事服務業的張先生說,輪班間隔縮為8小時,扣除路程與起床準備,睡眠只剩5、6小時,《勞基法》修成惡法,讓勞工更唾棄民進黨政府。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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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增彈性 3月上路

修正案 立院三讀

在歷經長達十小時協商、廿二小時的冗長發言與表決後,立法院臨時會昨早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新修條文明訂,休息日加班工時改為核實計算,另可於三個月一三八時、單月最高五十四時內調整加班工時,並在嚴格的把關機制下,鬆綁「七休一」、輪班間隔減至八小時。

勞動部長林美珠表示,新法將於三月一日起施行,三月一日後會公告適用「鬆綁七休一」、「輪班間隔八小時」等例外的行業別。

自「一例一休」於去年實施以來,因缺乏彈性,形成勞、資、社會三輸的局面。面對民進黨立委要求修法的呼聲,行政院長賴清德去年十一月提出勞基法修正草案。

新修條文未改變週休二日、加班上限四十六小時、休息日加班二小時按平日工資多給一又三分之一、第三小時起多給一又三分之二等原則與架構。

但為讓想加班的勞、資都能加班,取消現行休息日加班「做一算四、做五算八」之工時、工資計算方式,改為核實計算;另為因應淡旺季之需,可經勞資協議或工會同意後,加班時數可在每三個月一三八時、單月最高五十四時內調整。

4大例外 7休1可調

此外,勞工的例假,經主管機關同意、勞動部審定、勞資協議或工會同意下,可於每七日的週期內調整,意即「七休一」能調整為「十四休二」。

勞動部亦將公告時間、地點、性質、狀況等四大例外型態,讓為配合年節、重要賽事轉播、偏遠地區、國外、非經常性會議的工作型態可以適用。

至於在前年底修法,但行政院遲未公告實施的輪班間隔十一小時,日後工作特性、特殊原因的輪班制行業,可在事業主管機關商請勞動部公告、勞資協議或工會同意後,將輪班間隔從十一小時縮減為八小時。

另依勞動部現行函釋,勞工得依加班工時換補休,但沒休畢的補休卻不了了之了。新修條文規定,勞工得依加班工時換補休,若在約定期間內或離職前仍無法休畢,雇主應依加班費率折算工資,歸還給勞工;至於當年度未休完的特休假,除可折算工資,也可遞延至隔年使用。

*新法沒輔導期 3月起落實勞檢

勞動部︰加班換補休 選擇權在勞工

勞基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將於今年三月一日施行。勞動部長林美珠昨表示,新法沒有宣傳期、輔導期,正式施行後,將會同步落實勞檢,且交通運輸、醫療院所等輪班制會優先實施專案勞檢。

林美珠表示,三月一日新法實施後,才能公告適用「鬆綁七休一」、「輪班間隔至少八小時」等例外的行業別,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勞動部將共同審慎盤點,絕非所有行業別都適用,目前衛福部已經表明,醫療保健人員不會有輪班間隔八小時的例外彈性;交通部有提到春節、大型活動等疏運需求,尚未明確定案。

醫療人員不適用輪班間隔8小時

林美珠指出,總統蔡英文提出的六大政見沒有跳票,這次修法只是給勞資雙方一些彈性,先前「一例一休」有宣傳期、輔導期,這次修法傾向彈性,不會有空窗期,勞檢將同步上路,交通運輸、醫療院所等輪班制會優先實施專案勞檢。

對於勞團質疑「加班換補休」是為雇主省下加班費,且是一比一換補休,勞工可能沒有加班費可領。林美珠回應,加班換補休的主動選擇權在勞工,雇主不能片面決定,違者可處二萬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一比一是最低標準,雇主也可以給兩倍、三倍;加班時數換補休應在年度內結清,若未能補休,就該領取加班費,如何落實會以施行細則處理。

勞動部也提出四大作為,保障勞工權益,林美珠說明,施行細則、相關解釋令及把關機制,將在三月一日以前完成準備;優先輔導中央部會所屬國營事業單位和機構、產業園區內事業單位運作勞資會議;再者,積極執行勞檢;最後,設置線上備查系統,讓事業單位和地方政府可線上完成備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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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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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修法「最糟糕條文」:加班費恐走入歷史

加碼演出 學者痛批「最糟糕條文」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勞基法一例一休修正案,除了原本行政院版的放寬七休一、每月加班工時上修和鬆綁輪班間隔等,又另「加碼」將加班費可依加班時數換成補休時數。有勞動學者指,此乃「修法中最糟糕條文」,直說以後「中小企業勞工恐拿不到加班費了」,被外界形容不僅一例一休、七休一走入歷史,連加班費也可能走入歷史。

勞動部昨緊急澄清說,雇主義務仍是要給加班費,強調補休選擇權在勞工。勞動部長林美珠也表示,後續會在勞基法施行細則中修法規範,加班費換補休須在年度內結清。

明文規範加班費可換補休 勞工慘了

勞基法現行並未明文規範加班費可換補休,僅九十八年以函釋指「為法所不禁」,讓勞資可協商加班費換補休,不少企業因而採換補休模式,但有不少基層勞工因本薪低,靠加班多賺收入,未來有可能因母法直接表明可換補休,加班費也飛了。

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瘋掉了」

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昨說,「瘋掉了」,這次不少條文都有配套把關機制,唯獨加班費換補休沒有,由勞資自行協商,但個別勞工根本沒協商能力,勞基法周休二日立法目的恐將瓦解。

根據昨通過的三讀條文,勞工加班費可經勞資雙方同意換成補休,且依據加班時數一比一換補休時數,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約定補休期限,若補休期限、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仍有未休補休,雇主應換發給加班費。

現行休息日出勤原本「以價計量」,出勤加班費須加成一又三分之一或一又三分之二,平常日的加班則是加成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二,未來換補休不必加成,補休時數直接依加班時數。

林美珠強調 換補休只能由勞工提出

林美珠強調,加班費換補休是「例外」,只能由勞工提出來換補休需求,資方不能單方面要求勞工只能補休,「這樣違法」。勞動部補充說,勞工提出的補休日期,如果雇主不同意,即屬協商不成立,雇主就得給付加班費,若雇主沒有發給加班費,可處二萬至一百萬元的罰鍰。

至於補休年度結清方式,勞動部說,將研擬朝特休假模式,勞資雙方可協商年度終結,例如採周年制、曆年制、會計年度等。

*加班費換補休入法 勞團怒:宣告周休2日瓦解

勞基法修正案「加碼」將加班費可換補休入法。勞團說,勞工未來不只恐領不到加班費,即使有假也可能休不到,等於宣告周休二日瓦解。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則說,前天朝野協商時,民進黨除否決他的「落實給付加班費」提案,還與勞動部突然丟出加班換補休版本,並強行表決通過。他說,民進黨敢通過這樣傷害勞工的版本,就要敢做敢當,未來必須全權負責。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說,加班費換補休入法,恐失去可增加勞工所得以及休息的意義。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戴國榮說,低薪勞工想加班就是想增加所得,過去加班費工資計算有加成,未來換補休卻只能一比一換時數,對勞工沒好處。

高教工會成員陳柏謙說,這是幫企業節省成本,等於宣告周休二日沒了,不僅加班可能拿不到加班費,甚至連補休都可能休不到。戴國榮也擔心,補休期限、何時能休,都是老闆說了算。

但台大國發所副教授辛炳隆認為,過去爭議在於補休會消失,勞基法修法後明定補休未休完,雇主應換回加班費,「補休應不會被吃掉」,雇主也會礙於要給加班費,會讓勞工盡量將補休用完。

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建議,現行加班費有平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國定假日加班三種計算機制,勞動部應發函釋規範補休使用依據、加班順序;戴國榮建議,政府應盡速輔導企業成立工會,讓勞工有能力跟雇主進行勞資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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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草案,由勞團組成的五一行動聯盟在場外怒吼,「民進黨是過勞殺手」,蔡英文總統、行政院長賴清德、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都要為過勞死勞工負責,他們朝立法院丟擲冥紙、煙霧彈抗議。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陳淑綸說,此次修法號稱給彈性,實際上卻讓勞工過勞,勞工不僅工時加長,還拿不到加班費,此次修法簡直修到地獄。

新竹縣產業總工會也說,政府無視勞工權益,勞工團體將提出公投,希望透過公投,讓這次修法失效。桃園產業工會更將發起罷免同意修法的立委。

*勞基法修法/加班費可換補休 衝擊底層勞工

加班費可換補休入法,勞團則清一色認為,這個規定不合理,即使法律規定勞資能協商,可是勞工休假、何時能休,還是老闆說了算,不但不對等,且直接衝擊基層低薪的勞工。

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這次將加班費與補休同時入勞基法母法,完全失去可以增加勞工所得,以及休息的權利。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戴國榮表示,低薪的勞工想要加班,就是想要靠加班費增加所得,改善家庭生活,過去前兩個小時加班費一點三三,後兩個小時一點六六計算,現在卻能一比一換補休,對勞工沒有任何好處。

戴國榮說,雇主要求勞工加班,就應該要給加班費。他認為,雖然勞資能透過協商換補休,可是事實上,勞工沒有協商議價的能力。他還認為,勞工換了補休,補休期限、何時能休,也是老闆說了算,如果老闆不讓勞工休,還是不能休。

戴國榮建議,政府應盡速輔導企業成立工會,讓勞工有能力跟雇主進行勞資協商。

*過勞?彈性?客運勞雇兩樣情

勞動部說三月起上路就會優先針對像醫護、交通運輸等輪班制勞工專案勞檢。北台灣汽車客運業工會聯合會昨不滿表示,近來客運駕駛猝死案例多是過勞造成,但政府仍靠攏資方、罔顧勞工性命,修法後資方機更能肆無忌憚壓榨客運駕駛,衝擊行車安全,令他們感到十分痛心。

北台灣汽車客運業工會聯合會說,客運駕駛長期處於長工時、休息時間短,由於駕駛員缺額嚴重、常被要求加班,常常上午六時上班,回到公司已是晚上十時,回家就寢已經午夜,隔天又是一早要跑車,根本睡不到六小時,未來恐將惡化,「政府罔顧勞工生命將會嘗到苦果」。

但中華民國公共汽車客運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方森德表示,對勞基法修正認同且樂觀其成。方森德表示,現在雖然有解釋令可讓運輸業在重要節慶時不受限七休一,碰到清明節前一、兩周,或是除夕前幾天反而是疏運高峰,卻難以調配人力。

方森德說,現在駕駛員全台缺額仍達到兩千多人,在補齊人力前,修法可彈性挪移休假一、兩天,將是業者調配及疏運時期的權宜措施,但他也強調「這絕對不代表取消休息」,而是增加彈性延後一、兩天再休,業者不會故意排班到最極端的情況讓駕駛連續工作十二天再休息,「這也不該變成常態」。

台鐵產業工會說,台鐵最大的問題還是在人力不足導致員工整體工時長,因此呼籲台鐵盡速補齊人力,並讓車長在外站時間納入工時。

台鐵局則表示,台鐵已經爭取增加人力員額,勞基法修法對台鐵影響不大,勞工班表也會經過勞資協商同意。

*輪班間隔將縮短 護理工會:不把我們的命當人命

勞基法修正案今天完成三讀。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指出,護理人員輪班間隔若少於11小時,休息不足會影響照護品質,進而影響病人預後,盼修法後,主管機關要加強勞動檢查,除了保障護理師勞權,也是保障住院病人權益。

勞基法修正內容之一,為輪班間隔時間可自11小時縮短為8小時。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秘書長曾修儀表示,該會曾表達過反對立場,因護理師休息不足,會影響病人照護品質。

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常務理事鄧雅文舉例,小夜班護理師午夜12點下班後,通常離開醫院都凌晨1點半了,假如排定隔天早上8點上白班,護理師不可能八點起床,若加上梳洗及交通時間,7點就要起床準備上班去。

鄧雅文說,過去就有護理師因睡眠不足,暈眩加判斷力失準,替病人打針無法一針「ON」上,「幸好不是發生給錯藥狀況,否則更危險!」

鄧雅文說,去年實施一例一休,就有許多基層護理師反映「隱形工時」變多,院方為了不願付加班費,叫護理師利用休假去開會或上課。對於政府修法壓縮護理師輪班休息時間,「簡直忽略全民健康,不把護理師的命當人命對待。」

曾修儀說,勞基法修法通過,該會只能「尊重」,目前未打算有後續抗議行動,但希望勞檢要加強,保障護理師勞權與健康。鄧雅文則吐槽,勞工上街頭抗爭、臥軌,蔡總統都沒聽到,再多的抗爭都無意義,「我們要的是改變。」

*林美珠:三月一日起勞檢 沒有空窗期

勞基法修正案預定三月上路。勞動部長林美珠昨說,修法後會有四配套,包括明定勞基法施行細則、輔導勞資會議、勞檢和中央部會把關機制,強調法律沒有空窗期,三月一日起勞檢將同步展開,且會對各界關切的輪班制勞工,優先針對國公營事業及涉及公共安全的交通運輸業、醫療院所等專案勞檢。

一例一休前年底上路後,行政院有給半年緩衝期(先宣導期,再輔導期),但這回卻是法律沒有空窗期,引發外界議論。林美珠對此強調,修法後會邀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開會,就是要各部會告知所屬行業,「新法已施行,大家要嚴格遵守法令規定」。

至於可依把關機制申請鬆綁七休一、輪班制間隔時數等規定,勞動部說,現在就會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盤點審查行業需求,再報勞動部由勞、資、學、政四方共同審查後才會決定是否公告指定行業,勞動部會在三月公告,才依法有據,「絕對不會是資方、政治人物單方面說的算」,會議內容未來都會公告,「讓全國都知道例外審查是嚴謹態度」。

其中七休一例外,將依據時間特殊、地點特殊、性質特殊及狀況特殊檢視是否鬆綁,若有行業別有需求卻沒有被公告適用,須提出需求及具體理由,並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及勞動部審議機制;輪班間隔縮減為八小時的例外,將以「工作特性」、「特殊原因」檢視行業別,林美珠說,衛福部已承諾醫療人員輪班間隔維持十一小時,僅有天災、重大事變如八仙塵爆才可適用。

林美珠還強調,只要事業單位沒完備上述法定程序,就得按勞基法原則規定走,不能適用彈性,「這就是行政機關所說原則不變、總統政見絕對沒有跳票」。

*「不理解為何走回頭路」勞基法修法5綠委投下棄權票

立法院臨時會昨天完成勞基法修正案三讀,朝野立委皆有不滿,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政府不可能去修一個對勞工不好,或是會讓勞工過勞死的法律,修勞基法的目的是要解決問題,希望大家冷卻一下。

這次表決過程,民進黨林淑芬、鍾孔炤、江永昌、管碧玲、劉建國等人曾投下棄權票。管碧玲在臉書致歉表明,在爭取過程中,她違背黨意,兩度受到處罰,「很抱歉,我只能爭取到這樣」。江永昌也說,他曾多次表達對此次修法的疑慮,很遺憾最後未有太多變動,「不理解為何要走回頭路」。

鍾孔炤在臉書發文指出,台灣沒有像德國、日本那樣強而有力的工會組織,增加法規的彈性,是否會變成增加勞工的風險?他說,吹哨者保護法、工會法等應盡速修法,讓勞工朋友更能獲得權益的保障,但也同時質疑黨團同仁的理念、價值、初衷、信仰,藉由這次修法,「我們改變了嗎?」。

立委劉建國指出,他對法案內容和黨團看法不一致,提出的具體建議,也未被接受,因此才會棄權投票。

對於投票過程,部分黨籍立委棄權投票,柯建銘表示,沒辦法認同,民進黨應該大家一致,附和外面聲音打擊內部是大忌。是否祭出懲處?他說,後面還有很多案子要處理,等結束後再來討論。

柯建銘說,這次修法讓大家看到「作秀的時代力量」與「作亂的國民黨」,聯手合演一齣荒謬劇,聲稱主張「委員會中心主義」,卻不願在委員會階段好好審查,只有占領、案海策略的作秀,自曝其短、黔驢技窮。

*勞基法再修誤判情勢 藍營、時力都失算

立法院臨時會表決通過勞基法修正案,國民黨團因錯失上周搶占議場的先機,遭民進黨團以優先遞案反將一軍。藍營事後檢討,上周判斷「確實失準」,誤判時力能杯葛院會三天;時代力量黨團則坦言,低估了府院黨推動勞基法修法的態度。

國民黨立委分析,這次勞基法攻防犯了兩大錯誤,一是上周五誤判情勢,認為只要能搶送遞送修正動議即可,當時僅按班表由三、五人留守議場,在民進黨一舉突圍入場後,決定撤守議場。二是時力立委在總統府前禁食抗議,國民黨團也應在另一側紮營靜坐,現在等於拱手將舞台讓出。

國民黨團對於未能擋下修法,向勞工鞠躬道歉。藍委蔣萬安批評,連少數有共識條文,民進黨也堅持修法框死,讓加班換補休變成一比一比例,民進黨立委閉著眼在按表決器,未來看政府如何承擔。

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表示,保障勞工權益最基本底線的「勞基法」,名存實亡,這樣修法不會讓勞工能「積假出遊」,只會讓勞工「積勞成疾」。她質疑民進黨假民主、假開放、假討論,只會玩弄議事規則,把協商當過場。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則坦言,低估府院黨推勞基法修法態度,而且也太天真對於蔡英文總統說法懷抱希望,以為執政黨團還有協商空間,但後來才發現根本一步不讓。

徐永明表示,對於勞團和社運團體的批評,都會坦然面對,未來也會著重在「國定假日法」、「最低工資法公投」、「勞動檢查法」等部分,矯正勞資雙方不對等關係,如何保護勞工,是立法院接下來需要努力的部分。

*新聞眼/在野黨恐已「未打先輸」 一場修法三方俱傷

立法院臨時會在抗議聲中通過勞基法修正案,議場雖暫時恢復平靜,但下周起,將繼續處理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使監委人事同意權,以及攸關水利會改制的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草案。國民黨團雖計畫再以「案海戰術」杯葛,但以目前府院和民進黨團合作無間,預估相關議案仍將強行過關。

行政院長賴清德上任後,推動勞基法再修,部分民進黨立委為安撫中小企業主也支持修法,即便外界反彈聲浪再大,行政團隊與黨團都希望鞏固基本盤,綁在同一條船上。

民進黨團雖將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列為臨時會第一案,但由於此案需耗時協商,行政、立法部門再溝通,曠日費時,實際上仍是要護送勞基法過關,如今,達成目的後,監委人事、總預算的審查將正式展開,一切都在民進黨算計中。

但對國民黨來說,將總預算案列為第一案,只是為了卡住勞基法修正、監委人事及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草案等重大法案,雖然國民黨磨刀霍霍,已準備上千提案,準備杯葛總預算,但民進黨團只要「繼續協商」將此案延後處理,其他議案將和勞基法一樣照案通過,不受影響,在野黨恐怕已「未打先輸」。

在野黨表現不如預期,執政黨的成績一樣不好看。在民進黨獲得國會多數後,爭議法案都以人數優勢強行通過,已是當下常態,外界不滿在野黨失職,但對於民進黨持續上演多數暴力、成為「慣老大」,民眾也心有不甘。

民進黨若想挽回民心,絕對不是在勞基法過後,由蔡英文總統、行政院長賴清德出面道歉即可,而是要想一想如何在全面執政下,維持民主風範,受到人民和在野黨的尊重,不要成為道歉、道歉再道歉的執政黨。

*每月工時恐超過220小時 賴香伶:各行業趨近責任制

這次勞基法修法,將每月加班上限放寬到54小時,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表示,這將造成長期疲勞的問題。以每周正常工時40小時,若加上54小時加班,每月總工時就高達220多小時,與工時最高288小時的保全業相當接近。她感慨說,如果雇主把加班時數用到極致,將可能讓每個行業都類似責任制。

另對於放寬原本勞工每7日就要有1日例假日規定,只要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且為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行業,例假日也可調整,鬆綁成14休2,勞工如果休假日全數加班,最多可連續工作12天。對此,賴香伶表示,如果中央要讓新法在3月1日上路,就應該先明確讓地方政府了解開放哪些行業,不宜拖延。她強調,若是屆時中央不公布,就視同不放寬,還是要嚴格執法。

對於此次新增加班換補休,賴香伶認為,雇主一開始一定要讓勞方自主選擇要領加班費或是補休,不過法條中是規定「補休結算期限由勞雇雙方協商」,也就是說補休期限要由雇主與個別勞工協商,這部分未來若有勞資爭議,就要先看雙方的書面協議。

*月工時恐逾220hr 賴香伶:加班到極致 全變責任制

勞基法修正案昨完成三讀,勞工是否更易過勞?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表示,若雇主把加班時數用到極致,每個行業都可能類似責任制,建議三個月總加班時數以施行細則或用其他行政命令規範,避免過勞。

但台中市勞工局長黃荷婷認為,未來「十四休四」對產業較有彈性,相信勞動部會謹守不同產業、要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原則,不會讓勞工過勞;討論最多的醫護也要申請,主因是缺工,同時處理才能解套。

高雄市勞工局表示,不管是輪班間隔降至八小時、加班上限彈性調升或特休遞延,只要雇主將勞資協商後的內容送勞工局備查,就會尊重雇主經營管理權限。

勞基法修正後,加班時間採三個月總量管制,每月不得超過五十四小時。賴香伶說,每月加班上限放寬到五十四小時將造成長期疲勞;以每周正常工時四十小時,加上五十四小時加班,總工時高達二百廿多小時,接近工時最高二百八十八小時的保全業;加班時數若被用到極致,每個行業就都類似責任制。

賴香伶說,三個月總加班時數上限一百卅八小時,只要規定勞資會議通過即可,不像輪班間隔及放寬七休一有主管機關把關,她對這部分修法疏漏感到遺憾,建議中央以施行細則或用其他行政命令規範,盡量縮減過勞情形。

新北市勞工局長謝政達說,反對延長工時增加、反對連續十二天工作常態化、反對輪班工作僅休八小時,但行政單位僅能配合。

賴香伶提醒,新增加班換補休,雇主一開始一定要讓勞方自主選擇要領加班費或是補休,不過法條規定「補休結算期限由勞雇雙方協商」,也就是補休期限由雇主與個別勞工協商,這部分未來若有勞資爭議,就要先看雙方書面協議。如果中央要讓新法在三月一日上路,應先明確讓地方政府了解開放哪些行業鬆綁,不宜拖延。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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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上12天班 須符四特殊情況

勞動部長林美珠昨(10)日表示,醫療院所輪班間隔已確定為11小時,至於交通運輸業輪班間隔還要再研商。她表示,勞動部會在3月1日公告適用輪班間隔8小時、七休一之鬆綁的行業。

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草案。林美珠也表示,勞動部將在3月1日以前完成《勞基法施行細則》修正,並且盤點例外情況與行業,完備法制作業。

對於外界關切輪班間隔8小時例外之適用,林美珠強調,例外之適用雖將以行業公告,但必須符合「工作特性」及「特殊原因」,勞動部會核實審查是否確有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之例外需求,並附加實施條件或期限。

至於七休一之例外,林美珠說,勞動部曾在2016年針對《勞基法》第36條發布七休一三例外之函釋,配合修法,進一步將此函釋法制化,僅允許「時間特殊」、「地點特殊」、「性質特殊」及「狀況特殊」等四種情況可以適用七休一之例外,亦即可以連續工作12天。

*新勞基法3月上路 勞檢同步啟動

立法院昨(10)日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草案,並自3月1日起全面實施。勞動部長林美珠表示,法律沒有空窗期也會同步進行勞動檢查,特別針對國公營事業、交通運輸業、醫療院所等採輪班制行業,優先實施專案勞檢。

林美珠強調,3月1日起,若未經勞動部公告,不得擅自適用鬆綁七休一、輪班間隔8小時的規定。此外,適用鬆綁七休一、輪班間隔8小時、延長工時的彈性,也要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30人以上企業還要向當地主管報備。

經濟部長沈榮津也表示,希望企業主在修法完成後,趕快思考如何讓員工靜下來,然後把士氣帶起來。這次修法結果不應用輸贏來解讀,大家要趕快回到工作崗位,把業績做起來,然後利潤大家共享,就可以一起來加薪。

立法院臨時會歷經18個小時不斷電表決處理《勞基法》修正草案,昨日上午完成三讀。林美珠昨在勞動部召開記者會表示,這波修法主要是給勞資雙方彈性,若能有助於經濟成長,勞資一起拚經濟,勞工也有一分功勞,期待勞工薪資能有所提升。

勞動部職安署長鄒子廉表示,3月1日之後,除了專案勞檢外,各行各業都會進行勞動檢查,企業是否有經法定程序(包括勞動部公告及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等)適用七休一鬆綁、輪班間隔8小時等,加班是否給加班費、依規定換補休等都是勞檢重點,違規者可開罰2萬~100萬元。

《勞基法》修法後,勞資會議的角色愈加重要。林美珠表示,勞動部將輔導企業召開勞資會議,首先針對中央各部會所屬國營事業、機構、所轄園區,特別是經濟部和科技部所轄工業區、加工出口區、科學園區內的企業,優先輔導勞資會議的運作。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表示,各地方政府盡速對轄區內未召開勞資會議的企業,發出限期成立勞資會議「催設函」,通常會要求企業在接到「催設函」的三個月內,成立勞資會議。

國內現僅約有7萬家企業成立勞資會議,多為大型企業,截至目前止,企業不開勞資會議並無罰則。不過,勞動部官員舉新北市的做法,發函企業加註「警語」,「提醒」企業不成立勞資會議,未來勞檢違法《勞基法》規定就開罰;強烈暗示不開勞資會議的企業,恐會面臨勞檢。

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18/01/11/2/4411484.jpg&x=0&y=0&sw=0&sh=0&sl=W&fw=600&exp=360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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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換補休 當年度須結清

立法院昨(10)日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草案,勞動部提出3月1日全面上路、要求事業單位限期成立勞資會議、交通運輸業和醫療院所實施專案勞檢、建置線上備查系統等4大原則因應。針對外界爭議最大的加班換補休,勞動部長林美珠表示,為落實周休二日,未來研擬施行細則時,將規定加班補休得在年度結清,當年度補休沒休完,雇主就要發加班費給員工。

勞長現身否認請辭

勞動部昨在立法院三讀法案後,隨即召開記者會說明因應細則,林美珠並對外界傳言將於修法完成後請辭一事表示,直到今天都還和大家一起打拚,未來也會繼續努力,否認請辭。

林美珠說,勞動部針對新法提出4大原則:一,新法3月1日全面上路,不再有蜜月期,把關機制也會於上路前完備;二,中央部會所屬國營事業單位和所轄產業園區如加工區、科學園區等,優先輔導勞資會議運作,發出限期成立勞資會議的「催設函」;三,國公營交通運輸業、採輪班制的醫療院所優先實施專案勞檢,四,建置線上備查系統,供地方政府完成備查。

針對輪班間隔從11小時縮短至8小時,7休1鬆綁為14休2,勞動部指出,輪班間隔縮短只允許工作特性、特殊原因,並要求附加實施條件或期限;放寬7休1則必須符合年節、紀念日等時間特殊、海上或高山等地點特殊、國外或表演等性質特殊、非經常性活動等4類特定情況,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勞動部公告指定行業才能放寬。

補休未完需發工資

林美珠表示,上周五行政院已邀集各部會初步盤點行業需求,如衛福部認為醫療保健人員不應有彈性,但常於假日舉辦活動的社福機構可能會有需求,交通部也提出,配合年節或世大運、花博等政府機關活動,交通運輸需要彈性;至於到底有哪些行業需要放寬,3月1日母法上路後再行公告。

此次修法,民進黨團新增第32條之1,勞工加班費依工作時數1比1換補休,學者擔憂勞工加班費成泡影,勞動部強調,補休必須由勞工提出,且1比1是最低標準,未來研擬在施行細則中作出規範,要求補休比照特休假年度終結,未休完要折換成加班費。

林美珠提醒,依《勞基法》規定,勞工因健康拒絕加班,雇主若仍強制工作,恐犯下刑罰,未來也會對過勞認定標準重新檢討。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鄒子廉強調,去年勞檢共達2萬多場次,裁罰近2億元,新法上路後會繼續進行勞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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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憂休假、工資兩頭空

《勞基法》新制,勞工加班費恐泡湯!此次《勞基法》,除放寬7休1,輪班間隔可縮短至8小時,每月加班上限54小時外,還加上一條「加班換補休以1比1計算」,學者痛批,此舉恐讓勞工拿不到加班費,與此次立法目的相互違背。

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指出,此次修法內容中,其他條文尚有工會或勞資會議把關,唯獨第32-1條加班換補休由勞資自行協商,但個別勞工協商空間有限,實務上恐怕就是雇主放心叫勞工加班,加班費全換成1比1比例的補休,違反了第24條給勞工高額加班費的意義,更與周休二日的目標背離。

邱駿彥提醒,加班費1比1換補休,還可能出現爭議。由於平日加班費與休息日加班費不同,例如勞工總共有20天補休,已經休了10天,剩下的10天加班費到底是以平日計算還是休息日,勞資雙方一定都會主張對自己有利的方法,建議由加班日期先後順序補休,並盡快頒布相關解釋。

不過,台大國發所副教授辛炳隆則有不同看法,他認為過去勞工不想將加班費換成補休,是擔心補休被吃掉,但這次有配套作法,雇主反而會希望勞工趕快補休,避免勞工一次休長假更麻煩,而加班費換補休,也符合希望勞工多休息的立法目標。

但辛炳隆提醒,在鬆綁7休1與輪班間隔可縮短至8小時部分,是以行業別公告而非樣態,實質上恐怕會造成A公司反映底下勞工有此需求,最後勞動部卻是公告放寬甲行業,包含底下A、B、C、D公司都一併被放寬,不可不慎。

*醫勞盟發動公投連署

對於新版《勞基法》,醫勞盟感到相當失望,認為修法後將加重醫護人員過勞,昨日臉書發起「勞基法公投」連署,主張刪除《勞基法》第34條第2項但書及第3項文字,首波預定徵求2000份連署提案名單,希望下周能進入複決。

醫勞盟理事長儲寧瑋表示,此次修正比以前更加倒退,尤其輪值間隔經勞資協商最短8小時,但勞資關係不對等下,勞方如何和資方協商,現在護理師已經超時上班,修法後可能讓這個狀況更加惡化。

再者,加班費核實計算及上限放寬,將導致雇主不願增聘人力,儲寧瑋指出,一旦遇到護理人員依法休產假、請育嬰假等,醫院都不必再額外聘請職務代理人,一再要求醫護人員加班、分擔工作,醫護過勞問題只會一再上演,醫療品質勢必下滑。

台灣護理產業工會理事長盧孳艷痛批,修法後加班可用補休來取代加班費,根本是「把護理人員當機器人在用」,當補休可取代加班費,勢必會讓資方肆無忌憚的要求護理師加班,在疫情爆發、業務繁忙期間,只能拚命加班,補休時間也難以自己決定。

台南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黃育德指出,「2018年1月10日,是勞基法死亡的日子」《勞基法》第32條之1的修正,讓以後加班換補休可以1比1計算,勞工再也拿不到加班費,呼籲勞工快把工會組織起來,甚至組成政治力量,才有辦法繼續前進。

除本國勞團外,此次香港勞團也特地派人前往立法院抗議現場聲援,包含社會民主連線,香港職工盟、左翼21等;他們提出4點聲明,包含撤回法案、全面檢討司法機制、停止打壓集會自由、停止限制採訪權利等,呼籲台港兩地工人團結,與資本家抗爭到底。

*新聞透視-《勞基法》虛耗兩年 修回國民黨版本

《勞基法》修法落幕。然而,昨三讀通過的條文,其實是早在2015年底就該修法解決;結果,當時民進黨在2016選前為討好選民不願碰觸,選後也不把疏漏當回事,終釀星火燎原,讓一例一休淪為「一年兩修」,重傷政府威信與勞資信賴,更讓台灣經濟因不確定的法令,平白折騰2年多。

討好選民 賠上勞資互信

2016年7月,蔡英文接見工總理監事時,針對一例一休爭議說,「沒有不能解決的問題,只有不想解決問題的人」。話說得漂亮,但回過頭看去年9月政府宣布再修《勞基法》前,蔡似乎就是她口中那位「不想解決問題的人」。

因為過去這段時間,《勞基法》雖衍生爭議,但問題核心就是,「政府推動周休二日,卻沒提出對應配套」,因而讓法怎麼修都不對。

馬政府版本 立院不排審

2015年,馬政府修正《勞基法》,準備從2016年元旦起全面實施周休二日,但包括每月加班時數上限從46小時提高到54小時、國定假日天數調整等配套,卻被擺在立院等不到初審。原因說穿了,就是2016總統、立委選舉逼近,民進黨與國民黨為避免得罪勞工,擺明不排審。

未料大選結束後,儘管工總、商總、工商協進會,透過各式管道向新政府表達提升每月加班時數上限的急迫性,但無論綠委提出一例一休的《勞基法》修正草案,還是勞動部推修法內容,明顯仍想擱置企業界期待。

為特定族群 愈補愈大洞

的確,落實周休二日,提升勞工生活品質,是不可逆的世界潮流。但蔡政府從選前到選後,面對《勞基法》修正總過於想討好特定族群,因而顧此失彼欠周全,有理想沒配套,讓《勞基法》被迫一修再修,卻愈補愈大洞。

當初,蔡政府為選舉,對勞工把話說得太滿,如今做修正必招致背棄罵名。然而,當家方知持家難,如果2年前蔡政府就勇於正視問題,負責任地對「落實周休二日」提出完整配套,勞、資、政很可能就不必歷經這段緊張對立,台灣經濟也能少更多負面因子。這段《勞基法》修法慘痛歷程,蔡政府須謹記在心。

*新聞分析-昨是今非擋修法 藍營自毀籌碼

此次《勞基法》修法,國民黨祭出冗長發言拖延,並痛批民進黨是「過勞死的劊子手」,不過,拿蔡政府兩次修正後版本對照可發現,與2015年底馬政府推動的修法版類似,國民黨應控訴的是民進黨「抄襲」,而不是為選票「昨是今非」。

2015年,馬英九為兌現選前政見,修改《勞基法》,將原本雙周工時84小時降為每周40小時,但要砍掉的7天國定假日被民進黨擋下來,配套彈性工時和加班上限54小時也未能通過。當時馬政府和國民黨團對外表示,配套彈性工時和加班上限規定若無法通過,將使國內產業失去競爭力,對想賺加班費的勞工也不利。

2016年蔡英文上台後,民進黨強力通過「砍7天國定假」和「一例一休」,國民黨痛批缺乏彈性,國民黨籍南投縣長林明溱還開第一槍,強調南投縣觀光業會被一例一休掐死。

時隔1年多,賴清德任閣揆,終於實現國民黨當初願望,調整「一例一休」惡法,不料物換星移,當初站出來要求修法的國民黨,卻反過來擋修法。

從蔡政府這兩次修法後版本看,無論第一次修法砍掉的「7天國定假」,還是這次調整每月加班上限從46小時增加為54小時,都是當初馬政府時代推動的版本,只是多了「每三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的規定。另外,當年未休完的特休假,可積假到明年,及休息日加班工時改核實計算,也是回復馬政府時代規定。

對這樣的修法,國民黨應大肆宣揚自己當年有「先見之明」,痛批民進黨「擾民」,轉一大圈弄得人仰馬翻,最終卻是抄襲國民黨版本。而不是為搶奪昔日綠營的勞工選票,為反對而反對,甚至不惜否認自己過去的版本。

國民黨在歷經多次敗選後,急於想拉攏選民的心情可理解,但只有堅持「大是大非」,國民黨才有希望,一味迎合民粹而「昨是今非」,只會更失去民心。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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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修正三讀 三月一日上路

歷經徹夜不斷電審查,爭議多時的一例一休、《勞動基準法》修正案昨(10)日在立院臨時會完成三讀,包括休息日加班時數核實計算、加班費換補休、每月加班上限彈性、例假日彈性(7休1鬆綁)、輪班間隔彈性、特休假彈性等新規定,預計3月1日起施行。

勞動部長林美珠強調,上路後無調整期或空窗期,企業違法,勞檢就會同步開罰。

這次修法計6項重點,其中賴揆強調四大彈性,所謂「7休1鬆綁」的例假日彈性,應是此次修法最大變革,未來勞動部會公告行業,在特殊情況可鬆綁,在例假日挪移調整,例外最長可連上12天班,即鬆綁為14休2,有利勞工藉此積假。

第二個彈性是每月加班上限彈性,每月上限46小時不變,經勞資協議,單月可調整至上限54小時,但3個月總加班上限為138小時,採總量管制,有利企業淡旺季使用加班時數。

第三個彈性是「輪班間隔彈性」,原則需輪班的行業原則11小時、但公告行業在特殊情況可例外,縮短為8小時,可讓雇主輪班更具彈性;第四個彈性是「特休假彈性」,當年度未休完特休假可遞延到次年。

此外,這次將休息日加班費,取消「做1給4」規定,恢復「做1給1」,工時及工資採核實計算,提高雇主讓勞工加班意願。另政院版未提,由黨團版新增的是「加班費可以換補休」,未來可依勞工意願,將平日或休息日加班,除給加班費可換成補休,以時數1比1抵換。

林美珠表示,對應新法修正、勞動部推出4項作為,包括研擬施行細則、調整解釋令、公布把關機制等相關法令及配套,會在3月1日前完備,「這次沒有調整期」。

林美珠說,將針對國營事業、工業區、加工出口區、科學園區廠商,優先輔導進行勞資會議,並請各地方政府對轄區內尚未召開勞資會議的企業,發出「催設函」、限期舉行勞資會議;勞動部將積極執行勞檢,特別先針對國公營事業、交通運輸業、醫療院所等採輪班制勞工,優先實施專案勞檢;並設置線上備查系統,方便雇主快速作業。

林美珠並強調,上週五已盤點需適用彈性特殊情況,例如輪班間隔,醫療保健人員確定不符合可縮短至8小時例外,但社福機構可能符合需求;交通部也提出年節、配合政府機關休假、民俗活動時,交通運輸業適用例外情況,但還在討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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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切記! 修法勿蹈勞資對立覆轍

在層層拒馬、勞團抗議聲中,由賴揆主導的《勞基法》修正案終於三讀,誠如賴揆先前所說,這次修法不是終點,這部三十年前以製造業為思維的勞基法,既不符時代潮流,又不合身,政院將啟動下一階段的全盤大翻修,但切記,別再重蹈勞資對立的覆轍。

執政黨在短短一年內,二修勞基法,引發社會重大動盪,付出成本代價可謂很大,也重創蔡英文總統聲望,因此小英總統、賴揆都雙雙致歉。

正因為台灣大部分企業,不是未深入研究勞動法令,就是無從適用,以致企業長年來都抱持便宜行事心態,直到落實周休二日的一例一休修法案上路後,才出現「勞動法規現形記」,讓勞資雙方多年漠視勞基法的問題浮上檯面,多數企業感到喘不過氣來、甚至反彈甚大,不少肇因於此,新法把勞資對立推上最高點。

而來自台南的賴揆,從地方探知民瘼,了解一例一休這部勞基法,有幾項條文修過了頭,讓整個勞動市場失去彈性,資方不是縮減規模,就是聘請臨時工,勞資對立加劇,勞工無處加班被迫兼差,企業更無法安心拚經濟。因此他一上任,勇於跳下承擔,擔起二度修法罵名,一肩扛起政治責任,力挽綠營政治危機於不倒。

勞動部一直以來多用解釋令「補強母法不足」,但只要觸動工時、工資等敏感議題,就會引發勞資雙方激烈反彈,願意忍痛揮大刀修法的執政者寥寥可數,賴揆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勇氣可嘉。

勞基法勞資雙方各有立場,但從諸多民調都支持修法增加彈性來看,修法過程造成的動盪、枝節不足以撼動大局。政院未來將啟動下一階段修法,必須與時俱進,符合時代潮流及國際發展新趨勢,不能再用不合身的衣服,去做「補丁」工作,否則勢重蹈「資方不滿,勞方也怨」的覆轍。

自比是「中繼投手」的賴揆,在二修勞基法成功得分,展現他做實事、解決問題的堅韌意志,讓人另眼看待。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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