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6日 星期四

新聞自選輯 20091126 動新聞篇

蘋果動新聞 遭重罰50萬 過度描述犯罪 違反兒少法

《蘋果日報》上周一推出動新聞,寫實手法立即引 爆各界討論,台北市政府昨以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開罰壹傳媒50萬元,要求予以分級,否則可每天開罰30萬元,最嚴重不排除勒令停業。勵馨基金會等民 間團體今將到《蘋果》抗議,要求立即停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NCC)主委彭芸昨也公開表示:「不允許壹傳媒測試NCC底線。」


動新聞是《蘋果》以寫實動漫呈現的新聞作法,手機可下載,網路也可點閱。上周推出後,看過的民眾反應兩極,有人覺得非常酷炫,有人則認為太腥羶色。

《蘋果》總編:會虛心檢討
面 對各方責難,《蘋果日報》總編輯馬維敏昨強調,動新聞無意測試任何人底線,對外界批評內容會虛心檢討、改善,但動新聞是媒體呈現新聞的一種新作法,盼主管 機關尊重媒體在新聞呈現方法上的創新方向與嘗試。另針對北市府開罰,馬維敏表示,尚未收到裁罰公文,無從回應,對於動新聞尺度問題,內部會再研究。
台北市長郝龍斌昨說,動新聞以動畫模擬描述暴力、性侵、兇殺案細節,對兒少身心有嚴重不良影響,「我自己也是家長,不希望孩子從網路上看到動新聞。」依違反《兒少法》第30條第12款違反媒體分級規定,裁處壹傳媒最重罰鍰50萬元。
北 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說,市府昨查看動新聞熱門點閱內容發現,有3則新聞:大學生玩3P、獸父姦幼女、鐵鍬殺妻,皆屬過度描述犯罪與性行為,應標示限制級, 並設立身分認證機制,禁止未成年者下載瀏覽。若今檢視動新聞仍未分級、未設未成年者排除機制,可依《行政執行法》每天開罰30萬元,最嚴重不排除勒令停 業。壹傳媒須在30天內繳罰款,但可向內政部訴願,訴願成功將還回罰款。

數團體今到《蘋果》抗議
行政院昨也召集部會研商「動畫式 新聞」管理規範,強調內容若違反《兒少法》及《電信法》,將嚴格稽查、貫徹執法,也歡迎民眾檢舉。內政部長江宜樺說:「看了幾個例子,確實用動漫畫模擬犯 罪、性侵、暴力、自殺等過程,是很不好的示範。」內政部次長簡太郎說,將委託民間團體蒐證,若涉刑事案件,會移送刑事警察局。
台灣媒體觀察基金 會、勵馨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等團體,今將至《蘋果》抗議,要求壹傳媒立即停止侵害當事人人權的模擬新聞手法,主管機關也應即主動調查,在動新聞未改善 前,應嚴格審查壹電視頻道執照申請案。北市教師會理事長張文昌表示,尊重媒體報導自由與商業考量,但動新聞易使未成年者產生模仿行為,至少應分級。
立法院昨審查NCC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立委質詢重點都在動新聞。日前被《蘋果》踢爆與孫仲瑜上汽車旅館的立委吳育昇形容,動新聞是成年漫畫普遍版,已牴觸社會基本核心價值,呼籲NCC這兩天拜會壹傳媒負責人,提出道德自律勸說。
也有立委為動新聞緩頰。立委趙麗雲認為,應先要求壹傳媒自律,若動新聞能以收費避免兒少接觸煽情內容,「至少也是壹傳媒自我規管的誠意,是負責任表現。」立委蔡煌瑯說:「動新聞是創意、新聞突破,如適度調整,不要著重描述聳動新聞,也可說是新聞未來趨勢。」

民眾:多些不同題材更好
NCC主委彭芸表示,以她27年新聞教授資歷,不認為動新聞是新聞,「新聞就是新聞,沒有動不動的問題。」並直言不允許壹傳媒測試NCC底線,也呼籲其他新聞台勿引用動新聞畫面。
NCC傳播內容處長何吉森說,上周陸續接獲民眾投訴動新聞不妥,據《電信法》第8條,若內容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可要求電信事業停止提供。NCC已責成中華電信研究能否阻斷手機下載動新聞,但此舉涉違反新聞自由,且共產國家才封鎖內容,須跨部會商討。
台 灣師範大學大傳所教授胡幼偉昨表示,動新聞題材幾乎全是社會新聞,「這種讓社會沉淪的資訊,有何存在意義?」政治大學新聞系副教授劉昌德認為,動新聞確有 侵犯人權情況,但由縣市政府直接處分也有爭議,NCC應說明或訂定規範原則,不該全由地方政府處理。民眾周正洋說,動新聞的確精緻有趣,「但太多社會新聞 了,看久讓人很不舒服,多選些不同題材會更好。」

各界對動新聞批評與回應
批評:著重犯罪細節、暴露當事人隱私
回應:
.《蘋果》:會虛心接受批評並改善。
.壹電視:已向NCC提出新聞動畫處理準則,新聞動畫內容一定遵守《衛星廣播電視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等法規,會保護當事人隱私,並設倫理委員會與觀眾監督時段。
批評:內容過於腥羶色,妨害社會善良風俗
回應:《蘋果》:會虛心檢討。
批評:暴力、犯罪內容易造成兒童學習模仿
回應:
.《蘋果》:會改善。
.壹電視:在新聞動畫處理準則上,已允諾NCC未來新聞動畫不會有暴力、性侵等詳細過程。
批評:動新聞分級制度模糊
回應:
.《蘋果》:內部會再研究尺度問題
.壹電視:會依循分級規定,新聞動畫內容都會依普級處理。
批評:不認為動新聞是新聞
回應:
.《蘋果》:動新聞是媒體呈現新聞的一種新方式,很重視外界批評,但盼主管機關尊重媒體在新聞呈現上的創新方向與嘗試。
.壹電視:新聞動畫是補充新聞的工具,也是新聞的一部分。
批評:不允許壹傳媒測試NCC底線
回應:《蘋果》:動新聞無意測試任何人底線。

婦團批動新聞違法 學者認為應嚴謹討論

動 新聞引發爭議,婦幼團體普遍認為,動新聞過度描述犯罪新聞細節,且沒做好網路分級,已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家暴防治法》及《性侵害防治法》,主管 機關應調查。但學者提醒,要認定媒體是否觸法,應有嚴謹討論,若行政機關直接裁罰,仍須考量是否影響新聞自由與業者營運權。

「最好壹傳媒做好管制」
內政部兒童局主任秘書陳坤皇昨說,依《兒少法》規定,出版品或電腦網路內容應分級,動新聞過度呈現社會新聞細節卻未分級,依法可罰10萬至50萬元,並得勒令停業1個月至1年。兒童局已委請民間團體持續監控動新聞,並函請縣市政府調查處分。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認為,動新聞違反保護性侵及家暴兒,恐使其足以辨識,故違反家暴、性侵相關法令,政府應取締,依法可罰6萬至60萬元。律師尤美女則說,動新聞可能誘導他人模仿犯罪,有觸犯《刑法》教唆犯罪之虞,須負連帶刑事責任,刑責與犯罪人相同。
然而,佛光大學傳播系副教授蔣安國提醒,北市府礙於社會壓力,快速處罰動新聞,直接以行政裁量權處分,在缺乏應有的嚴謹程序與審議下,很可能引發干預新聞自由與侵犯業者經營權的疑慮。
文化大學新聞系副教授莊伯仲認為,動新聞透過網路及手機收看,是否算定義中的媒體,還需討論,「任何訊息都有觀眾想看,最好是壹傳媒做好管制,如透過分級付費,避免讓不想看的人或兒少接觸。」

壹電視:新聞動畫會合乎普級 NCC表態 兩頻道核照「困難度較高」

壹 電視八月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NCC)申請五張頻道執照,NCC昨首度表態,指其中兩張涉及未來將播新聞動畫,因對內容有疑慮,通過可能性低,就算通過也會有附 款。壹電視強調,未來新聞動畫處理準則會合乎法規、普級規定與新聞倫理,更將設倫理委員會與觀眾批評時段,有健全的把關機制。

「動新聞非試播帶」
立委蔡錦隆昨質詢NCC會否通過壹電視執照,NCC主委彭芸回應,NCC是委員制,非她一人仍決定,但她坦言壹電視將播新聞動畫的「新聞」與「資訊綜合」頻道,執照核發「困難度較高」。
NCC副主委陳正倉說,壹電視另三張娛樂、電影與體育頻道執照已審查完畢,預計下周討論,應可順利通過。他雖支持以動畫介紹科技、新知,但看了新聞與資訊綜合頻道的新聞動畫帶子「很有疑慮」,很可能不通過,就算通過也會有附款,如新聞不能有動畫。
陳正倉表示,現內部思考方向是「新聞頻道播動畫的可能性低、不會准」,但是否通過執照,仍待邀專家學者討論。國民黨團書記長呂學樟聲稱:「敬告壹傳媒盡快懸崖勒馬,停止不當新聞內容,否則黨團會盡全力阻止執照通過發放,也呼籲民眾拒看動新聞。」
壹 電視新聞部總編輯陳裕鑫強調,對外界將《蘋果》動新聞與壹電視混為一談感到「很委曲」,動新聞絕非壹電視試播帶,兩者獨立運作,壹電視內容都會依普級規 範,八月申請執照也提出新聞動畫處理準則,將由專家學者組成倫理委員會監督內容,並首創每天三至五分鐘接受觀眾監督,絕對是最健全的把關機制,盼NCC能 平心靜氣、一視同仁地客觀審查。

審核應重營運計劃
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認為,將動新聞納入審核壹電視執照並無不妥。政治大學新聞系副教授劉昌德也說,動新聞爭議太大,NCC有必要在審核壹電視執照時納入考量。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認為,根本處理方式就是政府勿發給執照。
但台灣藝術大學廣電系主任賴祥蔚呼籲,NCC審核壹電視執照仍應以營運計劃為主,動新聞爭議可透過附帶決議方式要求壹電視配合;NCC也應主動出面凝聚社會共識,針對未來新科技運用在新聞報導設定原則,避免類似爭議再發生。

NCC副主委陳正倉指出,壹電視新聞與資訊綜合頻道將播新聞動畫,執照是否核發仍待討論。

(蘋果日報)
--
蘋果道歉 停止播放爭議作品

針對民間團體的抗議,蘋果日報總編輯馬維敏上午表示,對於「動新聞」部分內容引起社會不快,蘋果日報表示歉意,即刻停止播放引起爭議的作品。今後對於可能引起爭議的新聞,「動新聞」不會使用過於寫實的手法呈現,觀迎各界檢驗與批評。

馬維敏上午當面接受民間團體的抗議與訴求後,公開對媒體宣讀六點聲明,唸完聲明後即離開,不接受媒體記者詢問。馬維敏宣讀的六點聲明如下:一些引起爭議的動新聞作品,已經即刻停止播放。但未說明何者是引起爭議新聞作品,以及停止播放何種內容。

但蘋果日報聲明中也說,動新聞是媒體呈現新聞的新手法,並無前例可循,會依據各界意見,不斷嘗試及調整。
--
公民團體上午赴壹傳媒抗議,部分代表與壹傳媒主管展開近一個小時的閉門溝通。婦女新知秘書長曾昭媛中午結束溝通後表示,他們要求壹傳媒承諾「動新聞」不取材性侵、性騷擾、兒虐及家暴等四類新聞,卻得不到具體承諾,壹傳媒僅宣稱未來外界可觀察「動新聞」檢討過後的表現。

公民團體強調,對於壹傳媒無法承諾禁播上述四類新聞,感到失望與憤怒。

曾昭媛進一步表示,壹傳媒應該邀請公民團體訂出新聞製作的準則,而且適用於所有壹傳媒旗下的各種媒體,但這項建議僅得到壹傳媒承諾「近期內會邀請公民團體召開會議討論」。

至於有公民團體提出社會新聞也應該有所限制,曾昭媛表示,這些議題,都僅得到壹傳媒「會檢討」的回應,壹傳媒並未做出更進一步的承諾。

北市:持續監看 罰到做好分級為止

台北市政府今天將繼續監看「動新聞」,即時以錄影機側錄蒐證「動新聞」是否又出現暴力、色情、血腥和模仿罪犯內容;市府法規會指出,除了對違法行為採「一行為一罰」,不僅可天天處罰,若不分級設限,還可依行政罰另再處以30萬元罰款。

負責監看的社會局人員,上午持續看「動新聞」網站,是否有以動畫模擬方式,鉅細靡遺描述暴力、性侵害、兇殺案等社會事件,對兒童及青少年身心發展有嚴重不良影響的畫面,社會局人員發現,之前描述3P性侵害、獸父姦女、鐵撬殺妻等動畫,已經看不見。
--
在昨天對「動新聞」開罰50萬元後,台北市長郝龍斌上午表示,社會局今天會持續監看動新聞,如有違規或者未分級、內容煽情聳動不當,台北市政府將會持續開罰,到其做好分級為止,而且會每天持續監看。

他說,今天市府也在研議,面對類似「動新聞」的作為,要如何更進一步保護青少年,如有結論,將會公開說明。被問到是否將天天開罰?郝龍斌表示,只要他們(壹傳媒)沒有做好分級,可能危害青少年,都會持續開罰。

檢方分案查 指派婦幼組 必要時約談

壹傳媒在網頁推出「動新聞」引發台北市政府行政裁罰,台北地檢署認為,「動新聞」團隊挑選新聞素材鎖定「黃色新聞」、「黑色新聞」播出,除行政罰之外,可能另涉刑事犯罪,因此,上午主動剪報分案,指派婦幼專組檢察官涂永欽偵辦。

台北地檢署對於「動新聞」以動畫方式架構成新型態的媒體載具,並無成見,問題是,在新聞題材的選擇上,「動新聞」專挑腥、羶、色的新聞製作,可能觸犯現行法律。檢方將先行蒐證研究法律意見後,針對「動新聞」企畫、團隊展開約談,請他們到案說明。

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林玲玉中午,依檢察一體準則與涂永欽討論案情,研商偵查方向;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文德說,「全案會依法偵辦」,王文德則表示,要由檢察官依個案處理,必要時將展開約談。

北市府:若內容不改善 蘋果擬禁入校園

針 對壹傳媒「動新聞」爭議,台北市政府再出重手!市府除監看「動新聞」是否對羶腥畫面分級設限,還發現蘋果日報每天都刊登「通關條碼」(壹斑碼),手機掃描 解碼後即可下載影片觀看(見上圖,記者陳易辰攝影)。市府認定此舉明顯違反分級規定,若「動新聞」的羶腥內容不改善,又不分級,就全面禁止蘋果日報進入學 校,及禁在台北市立圖書館陳列。

市府認為,蘋果日報許多版面都刊有條碼,只要經手機掃描後,即可觀看「動新聞」,有如打開通往限制級動畫新聞的「鑰匙」,網站分級設限也形同虛設。

台北市長郝龍斌昨晚已先緊急舉行記者會,認為「動新聞」違反「兒童及青少年福利法」媒體分級辦法,對壹傳媒重罰50萬元,同時採「一行為一罰」,不僅可以天天罰,最重可勒令停業。

台 北市政府將再度對壹傳媒施展鐵腕,主要是市府認為「動新聞」內容涉羶腥,且青少年的手機從蘋果日報刊載的「壹斑碼」可直接下載「動新聞」,如此做法,等於 未分級,對青少年身心產生極大的影響。至於若市府開鍘後,如有學生自行購買蘋果日報,可否帶進校園等執行細節,市府仍在研究中。

新聞專業的責任感/聯合晚報社論

「動新聞」事件鬧得這麼大,可說引起公憤。「動新聞」披著新聞的外衣,推銷色情暴力,對新聞專業是一種侮辱,也是一個災難。

新 聞專業最主要考量就是,要提供什麼資訊給閱聽大眾。全世界有那麼多事情隨時在發生,新聞工作者一定要有選擇的基本原則。什麼是重要的新聞?牽涉到公共利益 的事,就是重要的新聞;可能危害社會、影響大眾權益的事,是重要的新聞;世界上的新趨勢,可能引導潮流、促進變遷的,是重要的新聞。除此之外,如果只有煽 動羶色腥情緒的作用,無關公眾利益者,新聞專業就必須有所節制,尤其要避免在報導過程中,使新聞本身成了危害社會、傷害他人的工具。

「動新聞」掛的是「新聞」招牌,用的是新聞的內容,靠的是新聞記者去跑來的資料,卻完全違背了新聞的基本規範與基本道德,利用新聞來販賣暴力色情的內容。新聞根本不是重點,只剩一層薄薄的外衣作為向公眾推銷的招牌。

「動 新聞」內容羶色腥的尺度,震撼了社會,引發了公憤,逼得原本說「無法可管」的政府機關不得不態度轉為強硬,站出來祭出罰則。然而除了政府的態度之外,一個 媒體違背新聞專業的部分,也引起了同業的反彈。看到「動新聞」的內容,不只家長們覺得背脊發涼,必須為保護子女的未來而強烈發聲,台灣其他的新聞媒體、新 聞專業者,也不能不挺身捍衛業界的專業形象與尊嚴。

在台灣,媒體本來就常被指為社會「亂源」,甚至在製造社會對立的風潮中扮演了引發爭議的角色。媒體不是不能有「立場」,但不論任何立場,都應在新聞事業的專業倫理和規範之前低頭。這是新聞自律必要的責任承擔。

「動新聞」事件挑戰了很多種底線,包括政府管理媒體的底線,資訊流通與「言論自由」招牌下的社會規範底線,台灣保護兒童、青少年免受色情汙染的底線,以及新聞工作者的專業自尊和責任感底線。壹傳媒或許不在意格調問題,但不要太過侮辱了台灣公民社會的容忍底線。

(聯合晚報)
--
羶腥「動新聞」 罰50萬

壹傳媒「動新聞」羶腥畫面引起強烈爭議,台北市長郝龍斌昨晚緊急舉行記者會,表示「動新聞」已違反「兒童及青少年福利法」第卅條第十二款「違反媒體分級辦法」,對壹傳媒重罰五十萬元。

動新聞遭罰的動畫內容包括:酒後玩3P,女大生控性侵;獸父姦女還助情婦姦子;鐵撬殺妻,伴屍一夜自首。

郝龍斌說,市府今天將繼續監看「動新聞」,若有任何違反兒少法分級規定,播出有害兒童及青少年的內容,市府絕對會再罰下去,直到業者依規定做好分級。

郝龍斌強調,市府是顧及人權及家長們的擔憂,對「動新聞」處以最嚴厲懲罰。但違反兒少法第卅條第十二款,可勒令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為何市府未勒令停業?市府發言人趙心屏表示,若「動新聞」一直不改善,市府不排除做出勒令停業處分。

郝龍斌在記者會上強調,他上網看了「動新聞」,認為「動新聞」以動畫模擬方式,鉅細

靡遺地描述暴力、性侵害、兇殺案等社會事件,對兒童及青少年身心發展有嚴重不良影響。

他指出,市府絕對尊重新聞自由,但媒體也應該善盡社會責任,不能以新聞自由為藉口,完全不加限制播出不當內容。他個人也支持民間團體發起抗議。

至於市府為何沒有處以勒令停業,北市社會局長師豫玲說,因為市府是第一次裁罰,後續將視「動新聞」是否改善、加以分級,考慮是否再次開罰或是勒令停業。

法規會主委葉慶元指出,壹傳媒若有異議,可向行政院提起訴願,但這不影響市府裁罰,依規定壹傳媒要在收文後卅日內繳交罰鍰。

看了動新聞 NCC喊夭壽

蘋果日報的「動新聞」引發各界撻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發言人陳正倉昨天從網路看見「性侵」等動新聞內容時,大喊「夭壽,看了會嚇死人」;主委彭芸在立法院答詢時,點名壹傳媒不要挑戰與測試NCC底線,她直言「動新聞在我的界定中,根本不叫新聞」。

官員昨晚進一步暗示:「壹電視新聞台不會過了」。

針 對壹傳媒申請五張電視頻道執照,NCC雖然下周才要召集專家學者討論,但多位委員認為在蘋果日報「動新聞」引發爭議下,壹電視想拿新聞台執照「可能性很 低」。據了解壹電視新聞台將遭封殺,占有三成新聞的綜合台,將以「不准以動畫呈現新聞」等附款審核,電影台、娛樂台與體育台則會有條件核准。

「動新聞」以動畫描繪性侵、犯罪等新聞細節,並以手機及網路「不設防」放送引發爭議,NCC前天承認網路伺服器設在香港,無法可管,媒觀會等公民團體痛批政府無作為,今天上午並將赴壹傳媒抗議。

昨 天藍綠立委更群起譴責,砲轟NCC毫無作為,立委朱鳳芝、葉宜津都要求NCC一個月內,擬定網路分級管理辦法。緋聞也被製成動新聞的立委吳育昇,質詢時更 情緒激動,怒指動新聞已牴觸社會的核心價值,更挑戰公權力,他要彭芸直接拜訪壹傳媒負責人,要求媒體自律與「道德勸說」,甚至要政府把此議題納入四次江陳 會。

對動新聞在網路與手機播放,彭芸昨天答詢時指依電信法第八條規定,可要求中華電信「下架」,但中華電信昨天表示,不管用手機掃描 「QR Code」或在網路看動新聞,都未與壹傳媒簽約,沒有上架何來下架,唯一可做的是若NCC下令,中華電信在技術上可做到「阻斷IP移除網頁」。

但NCC昨天下午與中華電信緊急開會研商,認為台灣並非共產國家,如果要為了動新聞封鎖來自香港IP的網頁,台灣民眾恐無法接受,新聞自由也將大倒退,只能透過非營利組織向香港反映溝通。

胡幼偉:新聞標準 就是普級

壹傳媒「動新聞」攪動台灣社會視聽,但法令一時間似乎還追趕不上,由於壹電視尚未拿到NCC核發的執照,學者與實務界疾呼,NCC應以此做為審核發照的參考,在此之前,公民可以抵制傳播動新聞的平台,減少其影響力。

「如果動畫變成新聞的主流呈現方式,何不開卡通公司算了!」台師大大傳所所長胡幼偉說,以動畫呈現新聞並非不可,但通常是在記者受限無法進入或無法攝影的情況下不得已的方法,例如法庭素描。

胡 幼偉說,新聞是沒有分級的,「就是普級」,這是普世標準,但動新聞卻讓這樣的普世標準不再存在,將犯罪手法、過程以動畫的方式呈現,也讓應該被保護的被害 當事人曝光;他說,即使像美國新聞媒體如此發達,也不會以動畫做為新聞呈現的主流,壹傳媒等於將自己摒棄在新聞媒體之外,「變成純粹是娛樂媒體」。

台灣記者協會會長莊豐嘉認為,動新聞試播的內容可以做為將來NCC審核發照的參考。婦女與教育團體已有相當強烈的反應,他呼籲,如果手機業者或中華電信MOD下載或播出動新聞,公民可以公布並抵制這些平台載具。

如此會不會被質疑壓抑新聞自由?莊豐嘉說,過去蘋果日報曾經因為刊登過於血腥照片,遭到婦女團體批判,超商因此下架一天,「沒有人抗議這是妨礙新聞自由」。

「公民集體抵制當然是一個力量,」胡幼偉說,如果壹傳媒忽視公民團體的聲音,可能會讓整體社會形象受到打擊,進而被多數閱讀人視為不適合的媒體,也會造成其商業的損失。

蘋果日報:爭議內容會改

針對「動新聞」引發各界抨擊,壹傳媒今天將以半版廣告「澄清並釋出善意」,強調壹電視與報紙「動新聞」是兩個不同的產品,蘋果日報總編輯馬維敏也將在上午十時對外發言,聲明「爭議較大的內容將會改變」。

針 對壹電視申請五張頻道執照,將因動新聞爭議,新聞台與綜合台兩張執照恐被封殺,壹電視總編輯陳裕鑫昨天指「很委屈」,他重申壹電視與動新聞是兩個不同的產 品,雖然未來壹電視也會納入動畫新聞,但會同時放在醫療、科技、社會與國際新聞上,製播標準與動新聞完全不同,且動新聞是蘋果日報產品,並不是壹電視的試 播帶。

陳裕鑫強調,壹電視將率先各頻道成立第一個倫理委員會,每天有三到五分鐘的自評節目,且是全台第一家全數位化、高畫質頻道,在內部操作上與動新聞不一樣,他呼籲外界拋開既有成見,也希望NCC能客觀審查。

蘋果日報面對外界對動新聞的抨擊表示,他們會虛心檢討,並低調「不會與讀者作對」。對動新聞爭議較大的內容「一定會改變」,所有內容「都可修正」,並強調動新聞本來就是新創意、新想法,當然還會再修正。

對於北市以違反兒福法開罰五十萬元,蘋果日報指未收到北市府公文,還無法回應,但如果內容讓他們心服口服,壹傳媒就接受,如果理由無法說服,就會提起訴願。

金溥聰的憂慮果然發生

半年前,壹電視前CEO金溥聰閃電離職,引起媒體圈議論,金在短短四個月捨棄高薪掛冠求去,關鍵就是「動畫新聞」,如今證實金溥聰的憂慮不是杞人憂天。

壹 傳媒不斷以聳動的羶色腥新聞挑戰台灣社會的接受度,創辦人黎智英一心想打造動新聞,把蘋果日報及壹周刊大量使用的模擬畫面變成動畫版,以動畫包裝新聞,黎 智英為此投下巨資;動新聞也成為繼引進「狗仔八卦文化」後,又一讓台灣社會驚天「動」地的媒體事件,但這次動新聞已觸動民眾和官署忍耐的極限。

問題是,政府主管機關對於電視及平面媒體的尺度截然不同,因為報紙不是伸手可及,電視畫面卻是無時無刻入侵到每個家庭中,尤其動新聞在取得執照前先在網路上免費播映,同樣也是在毫無設防的情況下播送到每個在電腦前的兒童或青少年;這也是金溥聰當初最大的顧忌。

壹傳媒也許私下會認為這幾天的新聞是免費宣傳,愈炒愈紅;但動新聞引起普遍的反彈,其實就是違反了最起碼的新聞倫理與最低限度的道德標準,甚至違反法令,必須以公權力制裁。

香港八卦文化遠盛行於台灣,台灣民眾在文化底蘊和道德標準,即使平時沒掛在嘴上,但心裡都會有一條「底線」,但很顯然地,黎智英這次踩到了台灣社會的紅線,這股強大的後座力恐怕非他當初預料得到的。

(聯合報)
--
凍新聞 政院要求NCC封網

24小時內各級政府全找出法令,北市府率先開罰50萬,公民團體今發動抗議;《蘋果日報》:謝謝各方批評指教…

蘋果日報「動新聞」羶色腥內容引起廣大批評,朝野立委口徑一致要求政府拿出管理辦法,行政院秘書長林中森昨日緊急召開跨部會會議,要求NCC依電信法第八 條,要求中華電信對動新聞網路位址(IP address)進行阻絕。廿四小時前都說無法可管的各級政府,一天之內,全部找出法令!

此外,台北市政府也依違反兒童及青少年福利法,開出最重的五十萬元罰單。

公民團體今日將至蘋果日報大樓抗議。面對輿論反彈,《蘋果日報》表示,謝謝各方的批評指教,待今日公民團體提出訴求後,該報會正式對外回應。

北市長郝龍斌表示,動新聞以動畫模擬方式,鉅細靡遺描述暴力、性侵、凶殺案等事件,內容對兒少身心發展,有嚴重不良影響,已違反兒少法有關媒體分級規定, 處最重罰款五十萬,處罰公文已備妥,將發函給壹傳媒。他強調,會持續監督,若不改善繼續開罰,最嚴重不排除勒令停業,絕對為兒少做好把關工作。

郝龍斌說,市府尊重新聞自由,但媒體也應負起社會責任,「我自己也是家長,不希望孩子從網路上看到動新聞」,替家長把關是市府責無旁貸的責任。

台北市法規委員會主委葉慶元表示,壹傳媒可向內政部提出訴願,卅天內須繳交罰鍰,若訴願成功將還回罰鍰。

行政院舉行跨部會會議,召集內政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交通部、法務部、新聞局及台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研商處理規範,決議嚴格稽查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電信法》之內容。

會議並做成三項決議,一、涉及違反兒少法部分,由內政部與各縣市政府開罰。二、動新聞網站架設在香港,關於網站內容違反分級規定,NCC應委託NGO組 織,與香港當局溝通。三、NCC要求中華電信依電信法第八條,對動新聞網路位址(IP address)進行阻絕。

行政院官員表示,NCC已訂有《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規範國內網路內容,內容違法或違反分級管理辦法規定者,應採取限制兒少接收、瀏覽的措施或先 行移除。依《兒少法》第廿六條、第五十五條,任何人均不得供應兒童少年瀏覽暴力色情等畫面,違者處罰鍰;《電信法》第八條也明訂,妨害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 業者,電信事業得停止使用。

官員指出,內政部如發現架設在國外的網站傳輸羶色腥等畫面,有違反國內規定之嫌,可透過駐外單位知會該國(包含中國)政府取締。歡迎民眾向主管機關舉發,共同努力杜絕暴力色情資訊。

彭芸:壹電視不要挑戰NCC尺度

蘋果日報動新聞昨日在立法院交通、內政委員會引發朝野立委一致譴責,立委徐耀昌斥「膽大妄為」,葉宜津說「根本是色情跟暴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彭芸一臉鐵青說,動新聞不是新聞,同時警告還沒開播的壹電視,「不要挑戰NCC尺度」。

動新聞端出「獸父性侵幼女」、「選美小姐3P」等動畫新聞,把新聞搞成活春宮,引發朝野立委公憤。徐耀昌表示,NCC如果有事先預防,蘋果日報今天就不會如此膽大妄為。

下周三才能討論?立委不滿

對於NCC要等到下周三才能討論「動畫處理事情妥適性」,立委也頗不滿,「怎麼可以等到下禮拜?行政院長吳敦義要內閣體察十大民怨,動新聞戕害兒童身心,這難道不是民怨嗎?」朱鳳芝說。

葉宜津要求,動新聞暴露出媒體利用網路試播,拿「腥羶色」議題炒作,要求NCC一個月內訂出試播管理辦法。

動新聞讓NCC顏面盡失,逼得彭芸公開說重話,「新聞就是新聞,沒有什麼動不動的問題,以我廿七年的新聞專業,動新聞不是新聞。」

彭芸說,新聞應該追求公正、客觀、公平、品味,「如果是操作出來的戲劇,從學理上就不是新聞」彭芸說。NCC副主委陳正倉說,「動新聞把大家都惹火了!」

動新聞不是新聞 彭芸說重話

彭芸表示,壹傳媒六年前進來台灣媒體市場,對平面媒體衝擊已很嚴重,現在又要跨入影視領域,當然會引起NCC關切,「金溥聰當初就是不願意做這些(動畫新聞),才離開(壹電視)」。

「上周二看到東森與中天引用動新聞,我感到很震撼」,彭芸說,壹電視還沒開播,動新聞已引起跟風,為解決日後衍生的血腥、暴力問題,NCC委員將衛星廣播電視法列為優先審查法案,引進新聞問責制度與公民參與審查換照制度。

彭芸說,NCC不允許壹傳媒測試NCC底線,「其他業者也一樣,如果引用壹傳媒動畫,你的自主性在哪哩?」

中華電信:阻絕特定網址 要NCC下公文

動新聞透過手機放送腥羶動畫,中華電信昨日主動撇清關係,強調「並未與壹電視簽約」;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要求中華電信阻絕動新聞網路位址則表示,除非NCC下公文指示,否則不能阻欄民眾連結動新聞網址。

動新聞播出性侵動畫,婦女團體點名中華電信未盡把關之責,中華電信總經理張曉東表示,其他電信業者用戶也能用手機連到動新聞,中華電信跟動新聞、壹電視目前沒有簽訂任何上架協議,動新聞並非中華電信獨有之新聞服務。

NCC要求將動新聞網路位址阻絕,張曉東說,電信業者沒權力阻絕特定網址。如果要阻絕,NCC必須發公文。

動新聞惹禍 執照申請高難度

動 新聞惹出性侵新聞動畫風波,讓壹電視執照申請堪慮。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發言人陳正倉昨日上午代表NCC到行政院進行跨部會協商,下午在 Youtube看動新聞影片,「夭壽,看到嚇死人!」陳正倉說,今天動新聞已經把行政院上下搞成這樣,NCC能讓這樣的新聞台過嗎?

他昨日上午也在立法院明確表示,壹傳媒申請的新聞與資訊綜合頻道,「通過困難度高」,就算通過也會有附款條件,「如果再以動畫處理社會新聞,應該不會准」。

動新聞把性侵、暴力事件製作成動畫新聞,放在網路上供讀者點閱,還堂而皇之主打「獸父性侵幼女」新聞,讓NCC對壹電視產生戒心。

壹電視共申請娛樂、電影、體育、新聞、資訊綜合五個頻道,受到動新聞事件影響,NCC內部目前已傳出二加二的釋照版本(先過二張,另二張視日後表現決定)。資訊綜合因為有三○%節目是新聞,和新聞台一樣,這次都不會過關。

NCC主委彭芸說,蘋果日報刊登罹難者畫面與動畫新聞模擬性侵動畫,涉及侵犯人權與隱私權,引發社會高度反彈,顯示大家體認到嚴重性。陳正倉表示,壹電視 申請娛樂台、電影台與體育台,NCC業管單位已完成初步審查,預計十二月九日送NCC委員會討論。彭芸表示,壹電視申請的戲劇、體育類頻道不涉及動畫新聞 爭議,應該會同意申請。

伺服器在國外 不能卸責

「動新聞」以動畫模擬性侵害過程,引發爭議,其網址、伺服器都設在香港,試圖造成政府「無法可管」爭議。但檢察官強調,網址、伺服器雖都設在國外,畫面卻在國內流傳散布,加上蘋果日報在報紙刊登行動條碼,吸引民眾掃瞄觀覽,不能以伺服器設在國外,即可卸責。

究竟「動新聞」模擬動畫是否屬於猥褻物、有無涉及刑事責任,在法界引起廣泛討論,認為須依個案認定。不少資深法官認為,以日前動新聞「獸父姦女」的模擬內容,會讓人感覺羞恥或厭惡,可能構成猥褻罪刑責。

猥褻物品的定義,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猥褻物品分「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價值」之「硬蕊」(HARDCORE)猥褻物品,及「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而令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而排拒」之「非硬蕊」猥褻物品。

法界人士認為,依目前動新聞的模擬性侵害內容是否屬「非硬蕊」猥褻物,現行法令有模糊地帶,是否會構成猥褻刑責,可能必須視每則動新聞內容認定。

資深法官舉例,動新聞日前狂打「獸父姦女」,因過分強調性侵害過程,令人感到羞恥或厭惡,且客觀上有刺激滿足性慾之虞,並透過網路公開散布,可能構成猥褻刑責。

大法官會議解釋意旨 涉及猥褻 絕對有法可管

動新聞內容充斥色情和暴力,引發各界爭議,特別是為人家長者憂心情色資訊傳播,會影響未成年兒童、青少年的身心發展。依大法官會議解釋意旨,只要內容涉及猥褻,且影響未成年人身心,都可依刑法散布猥褻物品罪處罰,動新聞內容絕非無法可規範。

美國是最保護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國家,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開宗明義揭示:國會不得制訂法律,剝奪人民言論和出版自由。學者研究條文適用時,曾依言論內容 區分為十九種,包括上層的政治、宗教、經濟和科學性言論;中層的娛樂、音樂和幽默性言論,以及誹謗性、猥褻性和色情營利的下層言論。

上層言論是受憲法條款的保障;中層言論則以對社會是否造成「明顯而立即危險」來判斷是否受保障,下層言論則不受保障。

顯然,猥褻性言論在美國也不受憲法保障。如此標準放諸四海皆準,不論民主、共產國家,都不保障猥褻性出版品,我國亦然。

三年前,大法官作成六一七號解釋,將猥褻物品區分成兩類。一為傳統如四○七號解釋規範的「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令一般人感覺不堪或不能忍受而排拒」 的物品。另一類是「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交內容,又沒有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的價值」。六一七等同將猥褻物品和資訊進行分級,且更明確界定猥褻資訊和物 品的處罰標準。

只要客觀上不會引發刺激或滿足性慾,也不會讓一般人感覺不堪或不能忍受,或沒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交內容;若有這些內容,但具有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在採取適當的隔絕安全措施下,且未販賣給未成年人,就不會觸犯刑法妨害風化罪章的散布、販賣猥褻物品、資訊罪。

據此而論,動新聞的情色、暴力新聞若涉及猥褻,因未對兒童、青少年設防,不論有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都可依刑法散布猥褻資訊罪論處。另外,充斥情色暴力的動新聞可透過手機下載,依實務見解,提供平台的電信業者是可拒絕、停止訊息傳遞服務的。

台北地院多年前審理「緯柏成人網」負責人曾瑞源被訴散布猥褻圖畫案,曾抗辯是網友張貼和他無關。法官引電信法廿二條:「電信事業非依法律,不得拒絕電信之 接受及傳遞,但對於電信之內容顯有危害國家安全或妨害治安者,得拒絕或停止其傳遞」,認為對有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的言論內容,網路業者可拒絕、停止訊 息傳遞服務或刪除。

難道是一石二鳥? 打名號 搶執照 壹傳媒都「賺到」

交通部規畫七張數位電視數位執照,明年將以行動電視方式發放其中二張。壹傳媒所屬的蘋果日報此時推出動新聞暖身,鬧得舉國皆知,連帶使同集團尚未開台的壹電視知名度大大提高。更重要的是,動新聞以後還能申請行動電視。

NCC主委彭芸面對立委徐耀昌質詢,何時推動無線電視數位化,彭芸回答,根據交通部郵電司「數位無線電視開放政策規劃」,未來數位電視採五加二規畫,其中二張行動電視執照,明年發照應是「勢在必行」。

由於目前無線廣播電視法修正案尚未完成立法,彭芸表示,NCC考慮用電信法釋照,而非廣電法處理。行動電視釋照,跟壹傳媒在台媒體版圖有什麼關係?學問就大了!

目前有線電視頻段早已擠爆,加上NCC針對同類型頻道擺在一起的「區塊化」要求,第五十到第五十八台的有線電視新聞台頻段,已很難再擠進新的新聞台,八大娛樂K台申請轉型新聞台申請,就被NCC打回票。

有線電視如此擁擠,壹電視作為新進業者,就算與系統業者達成上架協議,五張頻道初期只能爭取到第七十六台以後的冷門位置。相對之下,中華電信MOD與接下來即將開放的行動電視反倒是一塊尚未開發的處女地。

壹傳媒用動新聞挑戰中華民國新聞尺度,不僅可對外昭告壹傳媒要跨足電子媒體領域,未來無論NCC通過幾張執照,壹傳媒都「賺到了」。

早期有線電視崛起,將無線電視邊緣化,靠的就是挑戰社會尺度的無碼A片。壹傳媒知道腥羶色可以創造議題,先選擇在內容管制最鬆的網路播送最具道德爭議的動 畫新聞,讓民眾習慣動畫新聞的呈現方式,壹電視再對外宣稱,「壹電視與動新聞是二家獨立運作的媒體」,未來壹電視推出的動畫新聞,絕對用在科學新知等正面 領域,以為區隔。

官員承認,壹傳媒曾經向NCC主管拍胸脯保證未來的壹電視一定謹守法令和尺度限制,沒想到,手機上線卻直接跨越禁區,讓NCC主管也傻眼。官員坦言,網 路、手機已經讓動新聞賺到了,除非將三個綁在一起,否則行動電視釋照根本卡不住壹傳媒的腥羶色。NCC有沒有這個肩膀和擔當「國家通傳主管機關」的責任, 且拭目以待!

動新聞點閱排行榜 3P得第一

動新聞本月十六日上線後,吸引不少網友點 閱。根據蘋果日報網站昨日統計「熱門TOP5蘋果動新聞」,點閱率第一名為「酒後玩3P女大生控性侵」,超過十萬閱覽人次。第二至第五名是「獸父姦女 還助情婦姦子」、「與美女總經理偷情 董事長馬上風」、「花花性感上陣爆彈像沒穿」及「密友透露:孫仲瑜 怨遭妖魔化」,閱覽人次都在五萬以上。

另方面,蘋果日報網站昨日下午發起投票,題目是「你對蘋果動新聞觀感如何?」。截至昨日晚上十點,只有九十二人參與投票。七十四票認為動新聞「還原新聞現 場,很多元性,很好看,我支持它」;十七票認為「太羶腥色了,看了很恐怖,我不喜歡,不要再播出了」;一票「不知道」。

當新聞變成限制級卡通/詹璇依(政治大學新聞所研究生)

無論是動畫新聞或是真實畫面呈現的新聞,都應尊重所有社會大眾的觀感,以普及化播出,而非以羶色腥畫面獲取利益;蘋果日報最近推出以血腥色情畫面為主的「動新聞」,挑戰NCC把關的尺度,也讓台灣的新聞自律再度向後退。

媒體的天賦就是勾勒社會問題引起多數人關注,會合輿論的力量,做為社會進步的動力之一。然而現今媒體慣以偏頗筆鋒去描述現象,社會大眾所接受的社會真實是 媒體重新詮釋後的「再現」觀點,也一併接受了隱藏在字裡行間的社會型態。動畫新聞跳脫文字,運用生動的視覺效果讓民眾接受報社預設的意識形態,將沒見過的 事件,演得栩栩如生。若新聞的最低底限、最高原則的「真實」都被打破了,新聞系學生得以安身立命的中心思想也就破滅了。這不應該被稱為「新聞」,而是「限 制級卡通」。

新聞的本質是挖掘真相,告知社會大眾攸關公共利益的議題,提供民眾有價值的資訊,台灣的媒體生態已被帶上政治緊箍咒,各家媒體染上藍綠,眼前所見的新聞充 滿政治手腕的操弄,台灣人民想得到純淨的新聞消息已經少之又少。現今,更演變成以動畫新聞來合理化這些羶色腥情節,認為反正只是模擬動畫,並非真實畫面, 挑戰新聞底線,短視近利。

「動新聞」將未親眼見過的畫面,充分運用想像力把沒見過的事件演得煞有其事,模擬演出許多十八禁的限制級畫面,輔以增加恐怖聳動效果的配音,將電擊施暴受 虐等新聞情節立體化,搭配受害者的慘叫聲,與施暴者痛快的笑聲不絕於耳。這樣兒童不宜的限制級卡通,想像在餐桌上,孩子們看到新聞,父母該如何解釋?又或 者孩子有樣學樣,造成更多悲劇,成為下個社會新聞的事件主角呢?

新聞要拿出證據,不是製作證據。雖然動畫製作團隊表示都是根據檢方所提供的證詞而演出,但是在未被判定之前都指稱為嫌犯而非犯人;再者,檢方公布詳細辦案 過程,通常都是在檢方偵結之後才會釐清事件脈絡,在此之前都是猜測與推論。新聞除了求快、求詳盡,最重要的是正確性,在未了解新聞真相之前就模擬演出,無 疑是在製作假新聞。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科技的日新月異,讓民眾的生活變得方便,電腦動畫的新聞呈現若用於醫學以及科學新聞等其他民眾較難理解的資訊,是一大利器。但現在運 用在譁眾取寵的題材也讓助力成了阻力,像壹傳媒用來做這種誇張聳動的情節被當成一般故事進入客廳,不但混淆我們的價值觀,也降低我們的閱聽品味。如果這樣 的「動新聞」成真,台灣媒體將自律瓦解,向下沉淪,新聞變成肉慾世界,再也不是針砭時事,提供資訊的管道。

(中國時報)
--
動新聞惹爭議 蘋果:爭議新聞會檢討

蘋果日報「動新聞」羶色腥內容,讓公民團體今天發動抗議。蘋果日報發表六點聲明,對於外界批評感到抱歉,也承諾,未來對於爭議的新聞製作,不再用過度寫實手法呈現。

「動新聞」以動畫鉅細靡遺模擬犯罪事件,台北市政府率先開罰50萬,多個公民團體更前往壹傳媒總部抗議。雙方經過一個多小時的會談,壹傳媒出面發表六點聲明。

蘋果日報總編輯馬維敏唸著聲明稿:外界認為有問題的動新聞已經從網站拿下。撤下的內容包括了被北市府開罰的動畫新聞。

馬維敏表示,動新聞的取材多元,不限於社會新聞,對於外界批評,感到抱歉,聲明爭議較大的新聞製作會檢討,「蘋果日報有誠意面對批評,引起爭議的作品已經從網站拿下,未來爭議新聞也會不再用過度寫實手法呈現。」

婦女新知執行長曾昭媛指出,公民團體的底線是性侵、性騷擾、兒虐、家暴四類新聞不要出現,但雙方會談了一個多小時,動新聞始終不願承諾,只表示近期再邀公民團體討論。

「動新聞」惹爭議 蘋果日報:爭議作品停播

針對「動新聞」引起爭議,蘋果日報今天發表聲明指出,對於各界的批評指教,報社虛心接受,「動新聞」部分內容造成社會不快,也表示歉意。蘋果日報強調, 「動新聞」呈現新聞的做法,並無前例可循,但會不斷嘗試調整,善盡社會責任,另外,今後對於可能引起爭議的新聞,蘋果日報也說,將不會使用過於寫實的手法 呈現。

在和公民團體討論過後 ,蘋果日報總編輯馬維敏出面宣讀報社的聲明。馬維敏表示,「動新聞」是媒體程現新聞的新做法,並無前例可循,未來會不斷嘗試和調整,在創新過程中,善盡媒體社會責任。

馬維敏進一步指出,「動新聞」選材多元,並不只限於社會新聞,不過,今後對於可能引起爭議的新聞,將不會使用過於寫實的手法呈現,引起爭議的動新聞作品,也即刻停止播放。

另外,蘋果日報表示,對於各界的批評指教,虛心接受,「動新聞」部分內容造成社會不快,也表示歉意。

《蘋果日報》聲明稿

針對動新聞引發爭議,蘋果日報今天發表六點聲明:

一、各界對於「動新聞」的批評與指教,《蘋果日報》不但虛心接受,而且非常感謝。
二、一些引起爭議的動新聞作品,已經即刻停止播放。
三、動新聞今後對於可能引起爭議的新聞,將不會使用過於寫實的手法呈現,歡迎各界檢驗與批評。
四、動新聞選材多元,凡是適合用動畫呈現輔助說明的各類新聞,都納入選材範圍,絕不是只限於社會新聞。
五、動新聞是媒體呈現新聞的新做法,並無前例可循,《蘋果日報》會依據各界意見,不斷嘗試與調整,在創新過程中,一定會善盡媒體的社會責任。
六、對於動新聞部分內容引起社會不快,《蘋果日報》表示歉意。

NCC看「動新聞」:尊重專家意見

針對「壹傳媒」集團旗下「動新聞」所引發的社會爭議,在台北市政府昨晚開罰之後,媒體的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沒有進一步的行動。據 了解,由於封鎖電信平台,茲事體大,須由內容主管機關做出認定後,才能下達封鎖的行動。至於「動新聞」的後續處理,據了解,NCC前一天晚間詳細審閱了動 畫內容,與會官員都感到相當吃驚。至於「動新聞」是否影響壹電視「新聞台」的發照?NCC目前傾向交給專家學者判定。

公民團體上午到壹傳媒集團抗議,對於「動新聞」的動畫內容表示強烈不滿,事實上,NCC官員前一天晚間特別蒐集了相關的動畫內容,重新審閱之後,與會官員對內容的誇張程度都大吃一驚!

由於台北市政府前一天已經依照違反「兒少法」,「違反媒體分級規定」裁罰五十萬元,NCC上午並沒有立即跟進做出下一步的處分。雖然NCC 前一天在立法院提及,可以透過電信平台管道封鎖動新聞的播出,不過,發函給所有電信業者攔阻訊號或封鎖網路內容,仍須「於法有據」,因此相關適法性的程序 還需要因應。相關官員表示:基本上兒少法主管機關認定後,NCC才比較有所依據。

至於動新聞的後續處理,是否影響申請中的「壹電視」執照發放?NCC在前一天的立法院答詢時說了重話,認為必然有影響。據了解,壹電視的執照申請前後長達 兩個多月,有關戲劇,體育等台的申設問題不大,下個月初可望過關。但新聞台及擁有新聞時段的資訊台,是否可以過關,可能要看壹電視送審的試播帶內容而 定,NCC將邀請專家學者判定。

據看過動畫內容的人士形容,的確看到噴血的場景,但是「動畫式」的噴血,噴的不是人血,究竟要用哪一條法令裁處?的確是個大難題,現有廣告或節目分級規 定,有關暴力內容的認定,並沒有涵蓋「動畫」的部分,未來如果禁止播出,也會面對法律爭議,傳媒遊走在法律的模糊地帶,也挑戰主管機關的執法態度。

NCC"動"起來:道德勸說+網路分級管理

針對「動新聞」引發的爭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計畫雙管齊下,一方面邀請電信業者喝「道德咖啡」,透過行政指導的方式,建議業者避免爭議內容繼續出現,此 外,也計畫在一週內,增修有關網路分級管理的具體措施,透過加註警語或其他方式,減少青少年「直接收看」的風險。

行政院出馬,各部會都因為「動新聞」引發的效應,一起動起來。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前一天晚上兩度找中華電信討論「封鎖」的實務操作以及意願。

NCC並且提醒中華電信,播出內容不能違反電信法第八條的規範:如有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的的電信內容為營業者,電信業者得停止其使用。不但中華電 信,NCC也計畫找一類電信業者一起開會喝咖啡,透過道德勸說或行政指導的方式,「提醒」大家注意不要出現不宜的內容。

針對網路分級規定的部分,NCC副主委陳正倉也召開會議,要求NCC所屬幕僚,研擬更具體的分級管理規範,目前網路採低度管制,因此對於違反「兒少法」的 內容,究竟要如何管制把關?例如強制要求加註警語等等,NCC預定在一週內拿出一套規範做法,一方面回應立法院的要求,也對外界有所交代。

至於網路的分級管理,依照現行的「電腦網站分級處理辦法」,主要是「分級」管理的部分,參照廣電相關法規,要求網路依照內容,分四級管理:限制,保護,輔 導及普通。有關禁止播出的內容,採正面表列,包括暴露性器官的性行為,渲染或脫離常軌的性行為,描述強暴過程等等。但內容皆並未針對如果表現手法以「動 畫」或「漫畫」方式要如何處置,換言之,禁止或限制的約束,都是以內容為主,並未提及表現手法。

爆料名人藝人八卦 壹周蘋果常被告

壹傳媒的動新聞播出腥羶模擬畫面引發外界爭議,其實除了動新聞外,壹周刊及蘋果日報的報導風格也也須承擔不少法律風險。往往因為報導內容遭到報導對象提告,較知名的像是藝人小S、學者江岷欽、前立委羅福助都曾經告過他們。

壹周刊及蘋果日報在法律及偷窺名人隱私等灰色地帶遊走,早已不是新聞,因這樣的媒體標榜標題聳動,畫面血腥為優先,也引發外界批評裸體加屍體的追逐新聞角 度,對社會產生負面影響。由於喜好羶色腥新聞,勢必成為法院的常客,就司法案件而言,這類媒體成為被告幾乎都和名人及藝人的私領域慘遭偷窺及不實報導有 關。

像是壹周刊曾報導小S徐熙娣開性愛派對、嗑藥享樂,小S控告壹周刊報道不實,小S獲得勝訴,壹周刊需賠償三百萬。其他還有不滿被指論文涉嫌抄襲 江岷欽告 壹週刊及兩名教授、黑道追賭債10億?羅福助告壹週刊誹謗、還有壹周刊想要披露國安局多件被列為絕對機密、極機密的專案,國安局唯恐曝光後造成無可彌補傷 害,緊急向高檢署告發;檢察官以偵辦外患罪為由,持高等法院核准的搜索票指揮調警人員,針對壹週刊總辦公室、印刷廠、撰稿記者住處,同步搜索,查扣十六萬 本半成品雜誌。既然常被告,為何還要遊走法律邊緣,有人認為只要廣告收益賺的回來,其他都是小事。其實擔任此一媒體跑司法線的記者也很困擾,舉凡性侵新聞 都要鉅細靡遺報導,又擔心成為被告,只能在灰色地帶遊走,心情也頗為無奈。

(中廣新聞)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