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7日 星期五

新聞自選輯 20091127 動新聞篇

戒嚴?郝龍斌禁蘋果日報入學校 圖書館報紙下架 罰動新聞共100萬元

台北市政府大動作封殺《蘋果日 報》動新聞。繼前天開罰50萬元後,北市府昨竟追溯既往,以一則3天前的舊聞再罰50萬元,連兩天罰金高達百萬元,創下6年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合併施 行後最高罰鍰紀錄。北市長郝龍斌昨更下令北市300所學校禁訂《蘋果》、56所市立圖書館禁借《蘋果》給18歲以下人士,學校、市圖都禁連結《蘋果》網 站。


對於北市府連續重罰,學者批評已經過當、把事件變成政治表演。法界人士認為將《蘋果》趕出校園和圖書館,是以行政權干預言論自由。民眾也罵:「像恢復戒嚴!」

竟根據3天前舊聞再罰
《蘋 果》總編輯馬維敏昨表示,北市府前天對動新聞首次開罰,《蘋果》虛心接受,但北市府昨追溯既往開罰舊聞,更祭出禁止《蘋果》進入校園和圖書館等嚴重戕害新 聞自由的措施,《蘋果》完全無法接受,北市府這種霸道獨裁的作法已踐踏了新聞自由,《蘋果》誓死堅守底線,將提起訴願等一切必要措施捍衛新聞自由。
北市府前天以《蘋果》當天「大學生玩3P」、「獸父姦幼女」、「鐵鍬殺妻」3則動新聞,內容涉暴力、性侵且未分級,開罰50萬元,且強調若不改善則每日罰,郝龍斌昨雖稱《蘋果》已將問題新聞移除,昨傍晚卻宣布因監控到不妥內容而再開出第2張罰單、罰50萬元。
昨 遭開罰的動新聞「少女控姦30次性侵案」是3天前、本月24日推出,並非25日遭罰後才推出。中正大學傳播系主任羅世宏認為,北市府在輿論壓力下逕自連續 從重開罰,沒給動新聞改善、答辯機會,顯然過當,把事件變成政治表演。台北大學公共行政系教授侯漢君認為,一罪不兩罰,不聽、不改善才能連續罰,這種處罰 無正當性。佛光大學傳播系副教授蔣安國也說,北市府連兩天重罰,在缺乏評議機制下,可能傷害《憲法》保障的業者經營權。
不僅連續開罰,郝龍斌昨也 宣布,因《蘋果》在報紙上刊登二維條碼,民眾可利用條碼透過手機看動新聞,並未分級,青少年只要有手機,很容易透過報紙條碼看動新聞,北市各級學校即起停 止訂閱《蘋果》,市圖及所有分館將《蘋果》列為「閉架式」陳列, 18歲以上市民要出示證件才能借閱,學校和市圖也會對電腦網站IP鎖碼,禁看《蘋果》網站。

「想看啥報是我的自由」
教育局長康宗虎說,北市公私立學校300所,不一定每所都訂《蘋果》,學生硬要帶《蘋果》進校園,不會沒收也不會記過,但會勸導閱讀正當書報。教育部次長林聰明昨晚表示,若動新聞不收斂,教育部不排除跟進北市作法,建議全國各級中小學禁訂《蘋果》或發起拒買行動。
《蘋 果》記者昨傍晚至北市圖,市圖已將《蘋果》下架且張貼公告,市圖員工坦言,這是首次有報紙需這樣管理。民眾蘇和清說:「突然貼公告說要憑證借閱,出門沒帶 證件,害我白跑一趟,回去還得掏錢買報紙,很不便民。」民眾施喻旋說:「滿18歲才能看,等同把《蘋果》當成限制級刊物,但《蘋果》體育新聞專業又實用, 難不成要恢復戒嚴嗎?」
北市教育局昨下午5時以簡訊通知全巿各級學校校長禁訂《蘋果》。一名不願具名的校長說:「都什麼時代了,還限制學生讀報自由,大開民主倒車。」敦化國中校長戴麗緞認為,動新聞模擬犯罪畫面的確不妥,但讀者應有選擇權,一味禁止可能引起更多學生好奇。
建中一年級學生彭昶瑜說:「想看什麼報紙是我的自由,搞得好像台北城要戒嚴了。」中正國小王姓家長說,自己每天都會買《蘋果》,但有時內容的確兒童不宜,有必要適度管制。

律師:趕出校園已過當
律 師余文恭表示,北市府將《蘋果》趕出校園及圖書館的作法已過當,「如果動新聞不對,就罰動新聞,或禁止不當的動新聞播放甚至移送法辦,而非全面封殺《蘋 果》,以行政權干預言論自由。」律師蔡世祺說:「主管機關對媒體偶發性違法祭出最重50萬元處罰,且連續罰,形同完全箝制、侵犯新聞自由。」
長期觀察網路文化的奇幻文化藝術基金會執行長朱學恒痛批北市府濫用裁量權、剝奪言論自由,「也許這種手段換取了純淨社會新聞報導,卻輸掉了更多言論自由,不能因為你覺得低俗、下流,就不准人民去看。」
動新聞引發爭議,新聞局長蘇俊賓轉述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在院會表示,高度肯定北市府作法。台中市警察局各單位昨起比照色情網站封鎖《蘋果》動新聞,但基層警員抱怨管制太嚴。

北市府管制「動新聞」措施
˙昨以3天前(11/24)的動新聞「少女控姦30次性侵案」未分級為由,再裁罰50萬元。昨並寄出前天針對《蘋果日報》開出的第1張50萬元罰單,指有3則動新聞內容不當且未做分級。
˙禁止北市300所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學校訂閱《蘋果》,及勸導學生勿帶入校園。
˙校園和台北市立圖書館及分館的電腦網路,均封鎖《蘋果》網站。
˙台北市立圖書館及所屬55處分館將《蘋果》自開放式報架下架,改成僅18歲以上成人憑證借閱。

北檢分案偵辦 律師:難以成罪

《蘋 果日報》動新聞因寫實手法引發爭議,台北地檢署昨主動剪報簽分「他」字案偵辦,將朝《刑法》散佈猥褻物、煽惑他人犯罪,以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利用網路散佈性交易訊息等方向,了解有無不法。但律師謝岳龍認為:「要構成刑事犯罪,有些牽強。」動新聞的爭議就法來看,應僅限於罰款或最重勒令停業等行 政罰的範疇。
承辦本案的婦幼專組檢察官凃永欽,昨天下午指揮台北市刑大幹員,前往台北市政府調閱動新聞遭裁罰的「大學生玩3P」、「獸父姦幼女」、「鐵鍬殺妻」等新聞,還親自上《蘋果》網站察看其他動新聞內容,但因網路頻寬不足,無法完整瀏覽。

目的不是散佈猥褻物
律師謝岳龍表示,或許有人認為動新聞與色情動畫無異,可能觸犯《刑法》第235條散佈猥褻物品罪,也就是「散佈、播送猥褻文字或影音供人觀覽」,依法可處2年以下徒刑,但從主觀行為來看,《蘋果》推動新聞,目的應該不是為了散佈,而是要引起話題,達到宣傳目的。
而《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同樣可處2年以下徒刑,構成要件必須有煽動蠱惑不特定人犯罪的行為,除非能證明動新聞就是要故意鼓動他人犯罪,否則難以成罪。
此外,《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散佈性交易訊息罪責較重,最重可處5年徒刑,但實務上必須能證明動新聞確有散佈性交易訊息,使某人與某人聯繫,進行性交易,否則也無法成立犯罪。

不滿動新聞 公民團體抗議 《蘋果》承諾:日後不用過於寫實手法呈現爭議新聞

不 滿《蘋果日報》新推出的「動新聞」內容過於腥羶色,二十多名公民團體代表昨至《蘋果》抗議,要求停止以動畫模擬報導嚴重侵害人權的性侵害等社會新聞。《蘋 果》昨表示,除已停播有爭議的動新聞外,也承諾日後不會用過於寫實手法呈現可能引起爭議的新聞。國內三十六個家長團體昨則揚言,若動新聞未改善內容,不排 除發動抗議。

呼口號 籲全民拒看
由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等數十團體組成的公民團體,昨派出二十多名代表到《蘋果日報》公司門前抗議,痛批動新聞以動畫模擬的報導方式,侵害當事人人權。抗議人士在現場高呼「全民動起來、拒看動新聞」等口號。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曾昭媛說,新聞不是「類戲劇」,但動新聞以模擬動畫,鉅細靡遺地描述性侵害、家暴及兒虐等犯罪案件經過,將當事人的痛苦引以為樂,造成更嚴重的二度傷害。
抗議團體除要求《蘋果》不得再用動畫模擬方式報導性侵、性騷擾及兒虐家暴等社會新聞,也要求《蘋果》應制訂編輯守則,作為製作社會新聞的規範。

引不快《蘋果》致歉
《蘋 果》社長杜念中及總編輯馬維敏與抗議代表進行閉門會議溝通,馬維敏會後表示,對於動新聞部分內容引起社會不快,《蘋果》表示歉意,未來動新聞將不會以過於 寫實的手法呈現可能引起爭議的新聞;對於公民團體訴求制訂編輯守則,則會進行內部檢討。《蘋果》社長杜念中強調,會將公民團體希望壹電視也自律的訴求,如 實轉達給壹電視。
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表示,未來會要求全部的媒體都能遵守以人權為主的新聞規範,如《蘋果》持續現行動新聞的製作方 式,不排除發動進一步的抗爭,如拜訪通路商要求《蘋果》下架。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昨也會同各縣市三十六個家長團體,共同發表聲明,呼籲壹傳媒避免將不合宜的 畫面傳達給兒童。全家盟理事長謝國清說,若動新聞內容未改善,不排除發動全國家長上街頭抗議。

封《蘋果》網站 NCC:不妥

《蘋 果》動新聞引爆網路監理問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NCC)昨找中華電信研商網路、手機攔截腥羶色內容的技術;另研究上網點閱限制級內容時,以輸入自然人憑證或網站會員密碼等方式, 排除未成年者瀏覽。
NCC副主委陳正倉指出,外傳政府可能全面封鎖《蘋果》網站,「NCC覺得這樣不對,網站僅部分內容無法接受,統統封鎖恐妨害消費權益與新聞自由。」因此請中華電信研商網路、手機如何防堵腥羶色內容,「不是針對動新聞,只是動新聞提早引爆此議題。」

研擬讓網路分級更細緻
陳正倉說,中華電信將研議手機能否也使用過濾網站的「色情守門員」軟體,若用戶要申請特定服務,業者回傳簡訊開通的過程中,可先攔阻,至於是全面或部分攔阻、如何結合身分認證,都仍待討論。NCC甚至不排除由政府補貼全民使用色情守門員軟體。
NCC另將研擬網路分級更細緻,如同一網頁有不宜未成年者瀏覽的資訊,應清楚標明,另將研究能否以輸入自然人憑證或會員密碼等方式,證明是成人才可點閱限制級內容。
針對NCC想執行網路分級,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劉尚志直言目前根本不可行,政府推動自然人憑證多年,普及率還不到五成。民眾陳先生認為,網路世界太複雜,「很難管,未成年者想避開規範很簡單,防堵措施只能防君子。」

動新聞攸關網路言論自由/梁文傑

自郝龍斌上任以來,對貓纜、文湖線、單車專用道等問題拿不出辦法,卻獨獨對道德淨化議題劍及履及,大義凜然。一是要求把電玩美少女舒舒的清涼公車廣告下架,一是這次對動新聞開罰。

輿論批判兩套標準
動新聞當然不是新聞報導,無須NCC主委彭芸「用27年的新聞教學經驗」來判斷。動新聞以動畫模擬新聞事件,本質上就是「以新聞為素材的動畫節目」,這和《藍色蜘蛛網》、《台灣變色龍》以演員演出新聞事件沒有不同,也和所有取材於真實案件的電影和電視節目沒有不同。
美國影集《CSI》取材自真人真事者頗多,對犯案過程的暴力和性也有極為詳盡描述,不但在美國多次奪下艾美獎,在台灣也創下高收視率,我們並不見有人對其口誅筆伐,也不見有人大呼「受害人被二度傷害」。相較之下,輿論對動新聞的大肆批判顯然是兩套標準。
所以動新聞的問題不在內容,而在其播放管道。如果動新聞是在電視或電影院播放,主管機關就可以在送審時按《電影法》和《廣電法》將其列為限制級,而限制其播放時段和可以買票進場的年齡。未來若「壹電視」要播放動新聞,自然也要受相關規範制約。
但動新聞目前只是在網路供人點閱,那麼動新聞就只是龐大網路世界的一部分。它的問題是網路言論自由的問題,和什麼新聞專業或媒體自律根本無關。
網路上的言論自由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公權力要插手,只限於在誹謗、洩露國家機密、播放兒童性交影片、對不特定人散播猥褻圖片而無適當區隔等法律明確禁止的情況下。
但 到目前為止,並沒有人用這幾條罪名來指控動新聞。而和幾十億內含色情和暴力的網頁內容相比,動新聞只能算是小case。隨便上YouTube找找,比動新 聞更刺激衛道人士神經的影片比比皆是。難道台灣也要向中國那樣,強制加裝「綠壩」來過濾不良網頁?又或者下令讓YouTube關站?
郝龍斌現在開罰動新聞,引用的是《兒少法》第30條第12款,理由是「違反媒體分級辦法,對兒童及少年提供或播送有害其身心發展之網路內容」,但這個條文本就矛盾重重,動用這一條顯然是刻意入人於罪。

網頁分級困難重重
首先,《兒少法》要求對所有網路內容都予以分級,這本來就是做不到的事。電視節目和電影數量有限,主管機關還有能力審核分級,網頁數量則是以幾十億計算,真要認真審核,傾全中華民國公務員之力也做不到。
其 次,因為主管機關無力審核,所以《兒少法》只能要求網站「自行分級」,對於那些沒有分級卻不適宜青少年閱覽的網頁採取「事後裁罰」。但在每個人都可以擁有 自己的網頁和上傳影片的時代,法律如何要求每個人都要自覺的把自己發表的內容分級,在網頁上打上「未滿18歲者不得瀏覽」的字樣?
最困難的是,每個人的標準不一樣,你認為本網頁不適宜兒童和青少年閱覽,我卻可能認為兒童和青少年正該閱覽。你認為描述暴力過度,我卻可能認為此種描述剛好,沒有必要分級。一百個人可能有一百種看法,行政機關要如何對大家自行分級的結果「事後裁罰」?
正因為困難重重,《兒少法》通過數年來幾乎不見裁罰的案例,因為一旦開罰,則不但人人自危,而且會讓行政機關有近乎無限的空間去取締網路言論。
郝龍斌這次拿來對付動新聞,我們可以體諒他想以「道德重整委員會主委」的形象來挽救積弱不振的民調,但政客的算計是一回事,網路言論自由的保障卻更重要。

動新聞非關「民怨」/洪浩唐

《蘋果日報》因推出以電腦動畫模擬新聞的動新聞,其部分描述犯罪內容太過「寫實」,連日來不僅引發部分公民團體抗議、民意代表質疑相關主管機關督導不周、甚至政府官員更在輿情的壓力下,紛紛表示將對此事有無違法作「密切觀察」。

然而在這一波由動新聞所引發的效應中,閱聽大眾除了要關心我們的傳播環境是否會因而「向下沉淪」外,筆者以為更值得省思的其實是:第一,新聞報導該不該有雅、俗之分?第二,公權力在新聞傳播所扮演的角色為何?

牽涉新聞本質問題
首 先,是牽涉到新聞本質的探索:我們能用像綜藝、戲劇等節目一樣的「觀眾喜歡與否」的標準來做新聞嗎?眾所周知新聞的首要原則就是「真實」,新聞不能因為觀 眾的喜好而「報喜不報憂」──諷刺的是,現在動新聞最受爭議的竟可能是因為她「太過真實」?其實批評她「以羶色腥畫面獲取利益」的人士是否應該細想:難道 同樣的新聞內容,用文字描寫就不羶色腥?例如,難道在某些衛道人士心目中的「殺人情節」竟會比這些以動畫呈現的還「優雅」?
當然,「保護兒童」、「怎麼跟小孩解釋」是公民團體主要憂慮,但跟「新聞能否以模擬動畫呈現」實在是不同議題──任何媒體本就該嚴守與兒童福利相關法令。

挾民「怨」趁機擴權
而如果真為了兒童安全著想,父母更應適度地灌輸他們正確的(性)觀念來保護自己,而非一味地封閉他們對現實認知的窗口,形成一種不容挑戰的禁忌──這樣反而只會讓孩子們暴露在對現實完全失去警覺的環境中而不自知(據統計,絕大多數的兒童性侵案都是「身邊的熟人」所為)。
再 則,如果政府對日前才公布,有關我國「新聞自由度評比」的國際排名大幅倒退一事還算在意的話,那我們就必須提醒當局:如果動新聞實無涉違法,NCC等握有 公權力的單位實無權也不宜插手!特別是刻正以「蒐集民怨」為要務的行政院,日前竟透過新聞局對外表示,動新聞也算是一種「民怨」(所以他們將要「處 理」?)的言論。這實在令人感到不安:當權者會不會以民「怨」可用之機,而行「擴權」之實?
事實上,類似這種「無法可管」或只關乎「品味」的爭 議,只要不違法,公民團體自有其表達理念的方式與管道,民間企業自會評估其社會形象與商業利益的損益──而政府或公民團體恐怕得先思考這其中的弔詭:一個 民間企業(盈虧自負)會不會去推出一種全民都「不歡迎」的產品?動新聞真的是一種「民怨」嗎?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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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校園 停訂蘋果日報

台北市政府再對壹傳媒開鍘。繼前天裁罰壹傳媒「動新聞」五十萬元後,北市府昨天再次開罰五十萬。台北市長郝龍斌表示,「動新聞」雖已有改善,但仍有少數新聞具有爭議性,市府依違反兒少法再罰。

此外,因蘋果日報提供可登入「動新聞」的「QR碼」,市府同時決定所轄學校即日起停止訂閱蘋果日報;台北市立圖書館也將蘋果日報改為「閉架」方式陳列,民眾需出示身分證件,年滿十八歲才可借閱。北市各級學校訂閱蘋果日報共約三百份。

郝龍斌說,前天開罰後,發現壹傳媒已移除部分極具爭議的新聞,他樂見「動新聞」從善如流,他並呼籲,內政部及NCC等中央主管機關,應儘速針對以動畫描述新聞事件的內容,訂定分級標準。

社會局昨天持續監看「動新聞」內容仍發現「少女控姦卅次」新聞內容,描述當事人性行為過程畫面過當,不適合兒童及青少年觀看,再次開罰。

除網路外,民眾也可透過蘋果日報提供「QR碼」讓手機登入「動新聞」觀看。

郝龍斌表示,在「動新聞」未改善分級狀況前,北市各公(私)立學校即日起停訂蘋果日報,並將勸導師生不要把蘋果日報帶入校園。

北市教育局昨天發公文,要求學校將校內電腦網站IP鎖碼,封鎖「動新聞」網站,避免讓學生接觸到有礙身心發展的畫面。

教育局長康宗虎強調,教育局是以「勸導」方式,希望師生不要把蘋果日報帶入校園,校方也會教導學生閱讀「正當」書報。若學生執意帶蘋果日報進入校園,學校不會處分。

法規會主委葉慶元強調,依據兒少法,媒體不得提供限制級內容給未成年人,「蘋果日報不做,市府只好幫他們做」。葉慶元說,市府是善盡地方政府把關職責,絕非限制言論自由。

羶腥動新聞 NCC擬全面攔截

蘋果日報「動新聞」羶色腥內容惹火全民,連總統府也發文關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將要求蘋果日報網路新聞必須加註分級,昨天並與中華電信密商,將「動新聞」列入網路黑名單,有關色情、暴力類的動畫將多管道「全面攔截」。

NCC此一政策構想不是只針對透過手機收看動新聞,包括透過網路收看羶色腥新聞,也考慮以網頁攔截方式,自源頭予以封鎖。

中華電信目前付費的網路「色情守門員」軟體,未來極可能由業者或政府補貼,讓消費者把這套軟體同步應用到手機掃描行動條碼上,將採關鍵字過濾機制,把「動新聞」各種羶色腥內容的網頁攔截下來,同時下令所有固網與電信業者比照。

據 了解,壹傳媒委製的動畫公司網站雖架在香港,但壹傳媒與動新聞的四台主機卻委由中華電信代管,必要時將採取在源頭阻斷的「終極」手段,全面封鎖動新聞的內 容,但NCC認為這種「全面封網」做法仍有爭議,不符比例原則,有侵犯言論自由之虞,因此傾向只封鎖「讓人看不下去」的內容。

NCC發言人陳正倉指出,攔截網路色情,並非針對動新聞,目前正研擬各種方案,包括推出更嚴密的分級管理機制,未來民眾不管使用電腦或手機連結上網,到成人網站加入會員前,均需經過認證,網路分級也要求更細部化,像蘋果日報網站裡爭議新聞都得加註分級。

陳正倉指出,現在未成年人買手機須經家長簽名同意,未來不排除未成年人購買手機直接安裝「色情守門員」軟體。

在總統府強力關切下,行政院已責成NCC召集、成立跨部會「網路申訴單一窗口」,未來不管網路或手機上網等內容問題,都可申訴。

蘋果日報昨天雖然低調道歉,並全力切割壹電視與動新聞是兩種產品,陳正倉明白指出「NCC與全民都無法切割來看」,並重申以蘋果日報目前表現及呈送的樣帶,壹電視新聞台「要過的機率很低」。

最大的民怨…政府竟然不能警覺民怨!/楊照

短短一天之內,《蘋果日報》的「動新聞」就惹起了多少風波!而最大的轉折,是政府的態度,從前一天幾個機關不約而同表示「無法可管」,到後一天紛紛改口,都找到了應該管的理由和可以管的條文,開始管了起來。

原本就定好的條文,當然不可能在一天之中突然就改變了,真正改變的,是政府機關的態度,而促使改變的,是社會的強烈反應,換用正在流行的話語說,「民怨」爆發讓政府不得不挺起腰桿來正對問題。

政策急轉彎 標準在哪裡

從好的一面看,我們可以肯定:政府的反應還算快,馬上體察到這件事不是講講「無法可管」就能推託過去的,能夠在一天當中趕緊轉彎。然而,這樣急轉彎的過程,卻也有讓人看了實在不能不擔心的地方。

第一項擔心,政府施政管理,難道就是看民意風頭隨時調整改變的嗎?民意不重視,或者沒注意到,政府就可以不理不管嗎?除了社會觀感反應之外,政府沒有自己先想好先訂好的價值與標準嗎?

連 帶的第二項擔心:這樣因應民情民怨而來的轉彎處理,能有多好的準備?前一天都還說「無法可管」,那麼顯然後一天弄出來的辦法,一定是拼湊急就章的。拼湊急 就章的辦法,真的能足夠解決問題嗎?像這樣牽涉到媒體的事件,如果辦法不足以遏阻明顯違背新聞專業紀律的作法,很容易就反而幫這種羶色腥做宣傳,擴大其對 社會的負面影響。拼湊急就章的辦法,設想不周全,還很容易帶來其他後遺症,尤其是踩踏在敏感的言論自由界線上,更是危險。

反應慢半拍 民怨無法擋

還 有第三項值得擔心的:壹傳媒要做新聞動畫,動畫的內容會怎麼走,早已不是新聞,為什麼我們的政府相關單位在頗長的時間中,都沒有任何警覺?沒有哪個單位預 想過這種「改寫」血腥色情社會新聞的動畫內容出籠時,會挑戰到哪些法律條文的規範嗎?更不可思議的,沒有哪個單位預想過這樣的內容會引發社會上什麼樣的反 應嗎?

民怨不只針對「動新聞」的內容,更是針對政府的反應來的。吳敦義院長指示要蒐集民怨,優先解決「十大民怨」,吳院長卻沒有認知到: 如此指示,本身就已經彰顯了民怨,可能是最大的民怨所在酖酖政府跟民間具體生活感受、價值的脫節。那麼大的政府,那麼多層級的研考部門,卻都無法隨時機動 有效掌握民怨,還得要勞煩院長把民怨當做施政重點來考察、來處理。

人民最怨的是:為什麼我們沒有一個能夠預見問題,不必等我們抱怨等我們罵才手忙腳亂動起來的政府呢?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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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看動新聞 再罰50萬元 北市學校 禁訂《蘋果》

史上頭一遭!繼前天北市府重罰壹傳媒「動新聞」五十萬後,廿六日又再度開罰,短短兩天已開出一百萬罰單。市府並進一步宣布,限制學校訂閱蘋果日報,直到壹 傳媒做出分級標準為止。市立圖書館也會把蘋果日報改為「閉架」陳列,民眾須出示證件,滿十八歲才能借閱,確保青少年不受動新聞汙染。

對北市府限制蘋果日報進入高中以下校園,蘋果日報總編輯馬維敏表達強烈不滿與抗議。他表示,有關社會團體關心的「動新聞」內容,蘋果日報虛心接受各界指 教,也願意有所修正。但是台北市政府無限上綱到禁止蘋果日報進入校園,就是明顯的打壓與箝制新聞自由,絕對不能接受,蘋果日報一定會向市府提出訴願,同時 採取所有可能的法律途徑,爭一個公道是非。

台北市長郝龍斌表示,首次開罰後,業者已主動移除部分不妥動畫,顯示裁罰已產生警惕作用。社會局昨日繼續監看,發現仍有不適合青少年觀賞內容,根據兒少法再次開罰五十萬。

社會局長師豫玲表示,昨日根據一則「少女指控被性侵卅次」的動畫,再度祭出重罰,因其性侵行為描述過當,罰單以限時雙掛號送達壹傳媒。

另外,蘋果日報在報紙上刊登「二維條碼」,兒少用手機即可觀賞動新聞,郝龍斌說,在壹傳媒未改善分級狀況前,北市高中(含)以下學校全面停止訂閱蘋果日報,並勸導學生不要把報紙帶到學校。同時,要求學校把所有電腦網站IP鎖碼,禁止接觸動新聞。

針對動新聞事件,北市教育局昨發簡訊通知學校停止訂閱及鎖碼IP的規定,為避免學生以手機觀看動新聞,請學校制定手機管理規範,並加強性教育及法治教育以 維護學校優質學習環境。教育局長康宗虎說,身為教育單位,不希望青少年受到動新聞畫面汙染;若學校或學生不從,將加以勸導,希望學生閱讀「正當」書報。

郝龍斌說,市立圖書館也會把蘋果日報改為「閉架」方式陳列,民眾須出示證件,滿十八歲才能借閱,確保青少年不受到動新聞汙染。

他也呼籲內政部及NCC等中央機關,針對以動畫描述新聞事件的新聞處理方式,盡速訂定分級標準。

北市府管蘋果 學者笑:太過頭

「動新聞」爭議持續延燒,北市府昨日宣布,即日起禁止蘋果日報陳列在學校和市立圖書館,直到動新聞改善為止。台師大大眾傳播所教授胡幼偉聽了哈哈笑說:「沒必要吧!」他認為,蘋果日報並非所有新聞都有爭議,市府的作法「太過頭了」,對新聞自由造成傷害。

胡幼偉表示,蘋果日報是合法出版品,基於保障新聞自由、言論自由,應讓其自由出版、陳列,供民眾閱讀。他表示,若政府認為蘋果日報部分內容有疑慮,可針對個案裁罰,「不必完全封殺」;恐有害兒少身心發展部分,可由教育局發函學校,「建議」各校不要訂閱蘋果日報。

政大新聞系教授劉昌德指出,新聞的本質在於提供公共事務相關的「資訊」,但動新聞處理社會案件部分提供的是「戲劇」(犯罪過程的細節)。但弔詭的是,動新 聞又都是真實事件,公民團體才會認為動新聞不是新聞,而是一種「類戲劇」。劉昌德說,以日前四歲女童遭表姨虐待致死的案件為例,新聞應該告訴民眾的是,為 什麼女童會被打巴掌?社會該如何阻止兒虐發生?反觀動新聞關注女童被打巴掌過程的細節,被打多少下?怎麼打的?「破壞原本新聞應有的價值。」

公權力抵制報紙 北市府 越線了

「動新聞」惹爭議,台北市長郝龍斌第一時間開罰五十萬元,明快作風本還獲外界肯定。廿四小時內,郝龍斌「趁勝追擊」,勒令北市中小學統統不准訂蘋果日報,市立圖書館將其列為十八歲以上的「閉架」讀物。

一夕之間,首善之都的台北市,從維護善良風俗的把關者,變身為新聞言論的管制者,從比例原則而言,難免遭到非議。

第一,蘋果日報如果違反兒少法規範,還是可以依法開罰,如果有任何學校認為蘋果不宜學生閱讀,學校可以自主決定訂或不訂,但不宜由政府以行政權力限制。

第二,目前引發爭議的是「動新聞」,雖屬蘋果日報,但其內容與蘋果日報本身報面表現不同,動新聞只在網路與手機看得到,裁罰動新聞,卻阻絕蘋果日報,這樣的處分就有株連之嫌。

動新聞搞得太過火,民間團體聲討,主管部會本職權開罰,都是本分。但公權力如何在維護社會善良風俗與新聞自由間取得平衡點,是新聞學的重要課題。動新聞雖有爭議,懲罰作為仍得於法有據,更要有分寸。

郝龍斌想維護善良風俗、導正社會視聽,大可依兒少法等相關行政罰開罰到業者求饒。北市府不此之圖,卻用公權力要求「拒訂」、「限看」特定報紙媒體,形同以公權力制裁進行言論管制之實。

這一回,在媒體與政治間,北市府越線了。

蘋果:他們有想法 我們有作法

「如 果黎智英的親人遭受性侵、暴力,被其他電視台以A片、動畫的形式做成報導,黎智英你做何感想?」壹傳媒「動新聞」過於腥羶色,引起社會反彈,十多個公民團 體昨日前往壹傳媒抗議,要求性侵害、性騷擾、兒虐及家暴四類新聞不要以模擬動畫處理。但《蘋果日報》未做出承諾,公民團體失望痛批,「看不見《蘋果》檢討 的誠意!」

台少盟祕書長葉大華說,新聞不是「類戲劇」,壹傳媒的作法無疑已經侵犯人權,不斷在挑戰台灣社會的尺度。

台灣記者協會代表嘆道,媒體競爭激烈,現在的記者不僅要寫文字、拍影音,更多了一個「編寫劇本」工作,動新聞已傷害新聞專業與倫理。

「動新聞已模糊『新聞』與『創作』的界線、真實與虛假的界線,」台灣智障者家長總會副祕書長孫一信表示,若NCC未回應民間團體訴求,他們會把壓力轉向NCC。

婦女新知、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北市教師會等民間組織代表昨日也與《蘋果》社方會面溝通。

婦女新知祕書長曾昭媛會後轉述協商過程。她感嘆,民間團體提出的主張「非常卑微」,至少性侵害、性騷擾、兒虐、家暴這四類新聞勿以動畫描繪事件過程,以維護當事人人權。

令公民團體失望且憤怒的是,《蘋果》一直不肯做出承諾,僅再三強調會虛心接受各方意見,會談過程幾乎盡是「空談」。

公民團體要求動新聞、未來的壹電視應加入衛星電視公會,簽署以保障人權為主的「新聞自律執行綱要」。蘋果日報同意近期內邀集公民團體召開會議,討論是否訂定壹傳媒自律準則。

蘋果日報總編輯馬維敏發表聲明指出,《蘋果》有誠意面對各界批評,一些引起爭議的動新聞作品,已停止播放;未來對於可能引起爭議的新聞,將不會使用過於寫實的手法呈現。對於動新聞部分內容引起社會不快,蘋果日報表示歉意。

媒體追問,「可能會引起爭議的新聞」有哪些類型?是否同意公民團體所提的訴求?馬維敏說:「他們(公民團體)有他們的想法,我們有我們的作法。」

業者爆料: 動新聞四主機 中華電信代管

動新聞播放性侵動畫,中央到地方第一時間都說動新聞主機放在香港。但業者爆料,動新聞有四台主機由中華電信代管。

有頻道業者請工程人員透過連結位址,追查動新聞伺服器所在位置,發現動新聞有四台主機委託中華電信代管,「為了怕有人偷偷搬走,我們還把照片拍下來。」

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發言人劉伴和表示,壹傳媒動新聞的確有四台主機由中華電信代管,但那幾台主機只負責新聞的文字部分,圖片檔案仍存在國外的主機。

中華電信主管表示,動新聞當初是透過「明日工作室」與電信業者合作,動新聞事件發生後,政府單位的確多次到中華電信機房進行了解。

該主管強調,跨國網路內容供應商本來就會在各地租用機房,且委託電信業者代管主機。

頻道業者也透露,動新聞七月準備與中華電信合作簽約,當時閣揆劉兆玄無法茍同動新聞風格,請新聞局長蘇俊賓轉告中華電信,壹電視如果要上架,一定要跟NCC申請衛星頻道執照。壹傳媒花了一個多月時間準備營運計畫書,八月十四日將申請案送到NCC。

頻道審查小組十月初完成「五張過三張」結論,壹傳媒最在意的新聞台沒過。業者表示,按常理,審查小組應在十月就將三張電視台申請案送到NCC委員會。

由於壹傳媒以爆料揭弊聞名,NCC把這三台「留中不發」。NCC發言人陳正倉昨日證實,「委員會沒有討論那三張執照,本來是希望跟新聞台一起過。」昨日又特別叮嚀幕僚,下禮拜要把三張執照申請案排入議程,「該給它過的,不必刁難壹傳媒。」

反制動新聞,還有辦法/許育典(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暨科技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主任)

「動新聞」成為這幾天新聞的頭條,這是因為「動新聞」將新聞事件以動畫的手法模擬,並重現逼真的犯罪過程以及羶色腥畫面,進而引發「教壞囝仔大小」的批 評。具體來說,「動新聞」可能產生誘導犯罪、傷害兒童及少年人格發展的問題。但難道當我們面對媒體不擇手段地爭取商業利益時,只能坐以待斃?

由於「動新聞」的內容會將加害者與被害者個人資料公布、且鉅細靡遺地描述犯罪的過程。所以,「動新聞」除了會侵害當事人的隱私權外,還會對於人格尚在開展 的兒童及少年產生不良的影響。由此看來,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的隱私權、人格權,都會葬送在媒體追求利益的過程中。此時,國家基於對人民的保護義務,理應 有作為的可能,否則,又是國家怠惰的展現。

但是,交通部和中華電信面對「動新聞」的爭議時,都說「只能提供平台,不能拒絕」;台北市政府甚至說「動新聞的機房在香港,無法可管」。其實,從憲法第一 條的「民治」規定可知我國是一個法治國家。雖然過去對於法治國曾經出現狹隘的認定,而主張「無為而治」才是最理想的狀態,這是因為假設人民會追求自我最大 的利益。但是,現今的法治國要求國家要積極有所作為,國家因而有保護人民基本權的義務。如上所述,「動新聞」已經侵害到人民隱私權和人格權,國家便不得以 「欠缺法規」的藉口來卸責。

因此,國家除了透過電信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等相關法律進行管制外,我們還可以從另一個積極的角度,來思考「動新聞」所衍生的爭議。也就是說,國家是否有 教導其未來公民「懂」新聞的義務?不可否認地,平面媒體講求大標題、大照片、短句子和小文章,以營造煽情;電子媒體則重現場直播和新聞節奏感,混同驚悚、 偵探電影的表現手法,以創造想像空間。所以,媒體的資訊並不全然真實地反映世界。由此看來,如何透過教育讓學生從小學習「看懂」媒體的包裝,將是我國未來 重要的課題。

事實上,這也是媒體素養教育的起源,期待透過教育來啟發學生的批判能力,避免讓學生對於媒體內容視為理所當然,以致於毫無保留地照單全收。這是因為兒童及 少年是未成熟的個體,無法完全分辨校內或校外的環境,也無法完全分辨媒體中虛擬的情節和現實生活中有何不同。當其使用媒體又無人予以引導時,容易迷眩於鮮 明的畫面、虛擬的情節,而有不當的模仿與認知。為了解決這種情況,必須在義務教育階段實施媒體素養教育。

但是,在我國國民中小學的資訊教育課程中,除了太晚開始外,還過於重視學生基本「網路技能」的強化,而非「解析」媒體資訊的能力。如此一來,雖然國小低年 級學生會自行上網,但容易在網路上接觸到各式各樣的資訊。久而久之,學生的人格開展將受到不當資訊的宰制。其實,透過對媒體本質的認識、媒體內涵的瞭解, 來培養清晰思辨的能力,才能在資訊社會中分析篩選出真正具有價值與重要性的資訊。所以,媒體素養教育的真正目標是經由課程的規畫,慢慢地使學生具備媒體素 養,藉以關懷、審視生活周遭的傳播現象。由此可知,當閱聽人「懂新聞」時,便能看穿「動新聞」的偽裝。

在「動新聞」的爭議中,凸顯出媒體追求商業利潤的目的與本質,為了吸引閱聽人的注意,使用過度包裝的資訊將是常態。因此,國家現在如何管制這些資訊成為刻 不容緩的工作。但是,就長遠來看,如何使學生─未來的公民─不變成媒體資訊的奴隸,將是更值得深思的問題。除了期待國家積極落實人民基本權的保護外,期待 國家,透過教育,許學生一個「看懂」媒體的能力吧。

不讀新聞只看新聞的年代/胡晴舫

壹傳媒推出蘋果動新聞,動畫模擬新聞現場,腥羶暴力穿透視網膜直逼大腦,再度挑戰眾人神經底線。

社會能承受多少屍體與裸體,答案可能會令你驚訝。現今世上,人人都愛「看」新聞,而不再「讀」新聞。若暫時不論道德,動新聞的出現,不僅關乎單家傳媒的新 聞風格,仍跟媒體搏收視率有關,跟廣告業績有關;其實,根本跟媒體產業的未來發展有關。媒體還能怎麼走下去,新聞還能如何呈現,也許該更大膽問,究竟還需 不需要專業新聞媒體。

網路出現後,新聞媒體面臨空前挑戰。網路瓦解了主流媒體對新聞的壟斷與操控,不但新聞詮釋權交付閱聽人手中,更讓市民也當記者,報導自己的新聞。

依賴文字的平面媒體早已兵敗如山倒。需要養最多人、印刷成本最高的報紙紛現財務危機,美國論壇報集團申請破產保護,紐約時報出售股權,華盛頓郵報宣布關閉 一堆駐外單位,地方性報紙幾乎死光,全國性報紙則不斷併購、變賣資產、大幅裁員以求短暫自保。香港的黎智英與澳洲的梅鐸克都是媒體奇人,全球媒體一片不景 氣,唯有他們的傳媒集團一枝獨秀,其共通點便是旗下媒體專爆名人八卦,追求聳動標題。即使如此,梅鐸克日前仍公開聲討網路搜尋引擎如谷歌 (Google),批其為新聞盜竊者,不付一毛錢便把他們辛苦生產的新聞免費放上網路。

這就是新聞媒體的最大困境,閱聽大眾不再付費,資訊成為一種免費產品,每個人都期待一個滑鼠按鍵的免錢動作就能知曉天下事。

以往,新聞媒體算是一種大型「公共機構」(Institution),負責生產並管理訊息,就像學校老師代表了知識的傳播者與守門員,記者與編輯原本是新 聞的傳播者與守門員,當閱聽人對一件事感到好奇,他倚賴媒體的記者與編輯為他追逐來源、整理資訊、甚至觀點分析;他信任媒體,就像他信任小學教師一樣。然 而,就像我們長大之後,有機會聽聞其他說法,往往發現老師並不一定是對的,網路雖然也是媒體,卻更像是校門外的花花世界,那間更大的學校,資訊宛如野花自 由生長,呼吸新鮮資訊的大眾得以自我教育,自行學習判斷。你我之間也能直接交換資訊,根本無需任何機構的經手或認可。

但是,網路卻不是唯一令專業媒體垂死掙扎的致命殺手。其實在電視新聞開始流行SNG現場直播時,新聞媒體就只剩下「目擊證人」這點功能了。

今日的新聞世界,畫面是一切。

年過四十的人可能不明白社會如何走到這一步。然而,對一個出生時已有手機、網路與電玩的孩子來說,透過畫面來認識世界卻自然不過。對他們來說,即使音樂也該配上畫面作成音樂錄影帶,所以他們能「看」音樂。

在這裡,看見的已不是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的對決,更是一個人類敘述文化的斷代。我們的年代變成一個個畫面,文字成了提示卡,點綴其中。周遭逐漸剩下語言,不 再有語文。語言重溝通,語文重表達。溝通,只要彼此懂得意思即可,就像一個不懂中文的老外進了上海飯館,靠著簡單字彙和看圖索驥的菜單,也能跟服務生溝 通,點他想吃的素菜蒸餃,但如果他想要表達他對素菜蒸餃的思考,他就必須組合單字,織出完整文本。

昔日人們總是以為文字才能生產思想,但是,習慣畫面、少用語文的新生代可能會說,影像也能製造學說,只要你懂得使用影像思考,用畫面敘說,震撼不會少於文字力量。蘋果動新聞不過洞悉了現代人想要「看見」的慾望,滿足他們喜歡「看見」的習慣。

李維史陀過世的那周,人人感傷大師的消失代表了一個舊世紀的結束。的確,在這個年代,已不可能出現傳統定義的大師,除非他懂得用攝錄機,還要下對一個驚人標題,網民才會點閱他的思想。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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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新聞再罰50萬 北檢查刑責

涉觸妨害風化 檢警調閱卷證

壹傳媒「動新聞」引發各界撻伐,蘋果日報雖發表聲明,會撤下爭議內容。但台北市社會局昨天持續監看,同樣發現過度描述犯罪情節與性侵內容,昨天再罰五十萬元。

「動新聞」以動畫呈現暴力、性侵及凶殺案件的詳細犯罪手法,台北地檢署認為,除行政罰外,也有可能觸犯妨害風化等刑事責任,昨天主動剪報簽分他字案,並立即指揮警方赴北市府調閱裁罰案的相關卷證。

郝龍斌:禁止帶蘋果入校園

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也宣布限制蘋果日報在台北市學校、圖書館閱讀等多項措施,各級學校即日起停止訂閱蘋果日報,勸導老師、學生勿攜帶蘋果日報到校,學校所有電腦對蘋果日報網站IP鎖碼,市立圖書館的蘋果日報不會開架陳列,需憑身分證證明十八歲以上者才能閱讀。

至於是否勸導超商賣場不要讓未滿十八歲者購買蘋果日報,郝龍斌不願正面回答,只說,希望從校園帶頭做起,希望家長一起加入監督、把關。

台北市社會局兒童少年福利科科長陳淑娟說,昨天上午派員監看「動新聞」,以為已稍有改善,沒想到下午又冒出「恐怖隨機劫小黃,開著找肥羊」的新聞內容,過度描述犯罪情節,另外也發現尚未撤下昔日新聞「少女控性侵卅次」,同樣涉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陳淑娟說,前天已在裁罰書上明確告知,必須對爭議內容予以分級,且在限制十八歲以下青少年管制措施尚未建立前,將不當內容撤下。業者明顯虛應故事,讓未成年者可輕易變更身分、輸入密碼上網瀏覽,同樣會持續開罰。

負責偵辦此案的北檢婦幼專組檢察官?永欽昨天上午登入網頁欲查看,但無法點閱瀏覽,若有必要,會傳訊「動新聞」的企畫團隊到案說明。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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