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后戴資穎領軍 羽球奪團賽首金
世界球后戴資穎領軍台灣羽球隊,昨在2017台北世大運羽球團體賽金牌戰以3比0痛宰日本,奪下台灣世大運史上首面團體賽金牌,12位選手共進帳1080萬元國光獎金;加上滑輪溜冰、舉重、田徑男子跳高,台灣昨單日進帳2金3銀5銅,總獎牌數15金19銀13銅,在141個參賽國排名第3。
台灣羽球在歷屆世大運團體賽拿下1銀2銅,上屆光州世大運8強就遭淘汰。本屆重整旗鼓,一線國手全部放棄撞期的羽球世界錦標賽,留在台灣為國爭光,包括戴資穎以及男雙世界排名第9李洋/李哲輝、男單世界排名12王子維。
「大家努力獲得」
預賽台灣輕取巴西、法國,8強、4強先後痛宰俄羅斯、泰國,金牌戰對決日本,靠前3點的男雙李洋/李哲輝、女單戴資穎、男單王子維,直落3擊敗日本豪氣摘金,從預賽開始的5場19點對戰全勝。
戴資穎說:「前1天都沒下場比賽,體力比較充沛,也做好4強、決賽都登場的準備,加上現場觀眾的加油聲,我覺得這次團體賽的金牌,比我今年任何一場國際賽的冠軍都還更有感覺,畢竟這是大家一起努力得來的。」
王子維帶傷苦勝
擔任關門第3點、世界排名12王子維,世大運開賽前3天因為腰部椎間盤骨刺輕微突出,左腳膝蓋經常出現無力、痠麻,帶傷上陣鏖戰對手西本拳太3局,多次倒地,超過1小時才艱辛勝出。
王子維笑說:「擔任第3點其實沒什麼壓力啦,我的隊友都很強,就算我不能關門成功,後面的隊友應該也能完成任務。一開賽對手的推挑做得很棒,我幾乎都追不到位,第2局開始我戰術上做了點改變,加強對手網前的攻擊,讓對方處於被動,我就比較多攻擊的機會,才能慢慢把優勢搶回來。」
台灣第1男雙李洋/李哲輝團體賽4戰全勝,且1局未失,4強及金牌戰都擔任拼出氣勢的第1棒。李洋說:「其實我們都是屬於賽前很冷靜,開打就瘋狂的球員,我們在場上就是要打出自己的球風,盡情地喊叫,第1點就是要把全隊士氣打出來,把現場觀眾打嗨,後面的隊友才會更好打。」
教練:再拼3金
教練張政雄鬆了口氣說:「至少完成第一階段任務,拿下這面團體賽金牌。這次比賽大家都在看,因為我們是用一線的球員去打其他國家一、二線球員,更有輸不得的壓力。能幫台灣締造首面團體賽金牌當然很好,但我的目標不止如此,接下來的個人賽,我鎖定至少還要再進帳3金。」
世大運羽球賽事今休兵,明上午9時起進行個人賽,12位台灣健兒除了戴資穎專注打女單外,其餘幾乎都有兼點參賽,體力是最大考驗。張政雄說:「單打籤表就有128籤,目前看來1天至少要打3場,加上兼項賽事,我估計有的球員1天最多可能要打到5場比賽。」
向俊賢「太嗨」 跳高獲銅牌
世大運田徑場連續2天傳捷報。我國男子跳高全國紀錄保持人向俊賢,昨以本季個人最佳2公尺26,連續2屆在世大運摘得銅牌。今晚6時30分起,包括男子標槍鄭兆村、男子400公尺跨欄陳傑、「台灣最速男」楊俊瀚在200公尺都將陸續登場繼續拼金牌。
楊俊瀚今拼雙金
楊俊瀚昨在男子200公尺預賽輕鬆跑,以21秒09獲分組第1、總成績第4晉級今準決賽。前天他在男子100公尺替台灣奪得睽違26年田徑金牌,今更將挑戰台灣史上首位在世大運包辦雙金的田徑選手。
楊俊瀚說:「拿下百公尺金牌,回到選手村整個大失眠,腦子根本停不下來,一直想著剛發生的事,在床上躺到凌晨3點多才睡著,其實有點疲憊。這場預賽就當作調整,不讓身體受傷最重要。」
2015年全國運動會跳過2公尺29締造全國紀錄後,向俊賢就陷低潮,期間最佳成績僅2公尺24。昨他從2公尺15起跳,到2公尺26都是1跳過關,但挑戰2公尺29卻3跳失敗。
向俊賢說:「其實2公尺26在起跳那一步,小腿有點要抽筋的感覺,加上一跳就過有點太嗨,2公尺29時整個心態和節奏都有點亂掉,且世大運前降體重降太快,2個星期少4公斤,肌耐力不足。」
向俊賢和跆拳道國手劉威廷是台灣體育大學的學長學弟,兩屆世大運都會互相打氣,結果都是劉廷威、向俊賢先後銅牌作收。向俊賢搞笑說:「下次我先比好了,看我拿金牌才不會一直被他『帶塞』。」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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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球、滑輪過樁 我添2金
世界球后戴資穎御駕親征,昨率領台灣隊在台北世大運羽球混合團體賽決賽,以直落三解決日本隊,拿下我國首面世大運混團金牌。
速度過樁女子組 我金包銀
今年世大運台灣最大金庫滑輪溜冰,昨在速度過樁項目又有斬獲,梁宣旼、王佳葳包辦女子組金、銀牌;陳昱錡、吳東諺則獲得男子組銀、銅牌。台灣代表團單日兩金落袋,目前以十五金、十九銀、十三銅在獎牌排行榜仍居第三,僅次於二十四金的南韓及二十一金的日本。
昨天混團金牌戰,第一點男雙李洋/李哲輝,輕鬆以直落二收拾玉手勝輝/三橋健也,為台灣隊先馳得點;把關第二點的戴資穎,也談笑用兵以二十一比八、二十一比十三解決世界排名一四八的下田菜都美,幫助台灣隊取得聽牌優勢。第三點男單,世界排名十二的王子維,以局數二比一力退西本拳太,關門成功。
戴資穎表示,這面金牌與個人國際賽六連冠不同,「這是跟大家一起打下來的,屬於大家的榮耀。」
戴資穎前天都在場邊幫隊友打氣,「昨天看隊友辛苦,今天就換我幫他們辛苦。」小戴昨在四強賽對泰國及金牌戰都登場,兩戰都以直落二取勝。
手下敗將下田菜都美賽後更激動地表示,很開心能跟偶像戴資穎打球,平常都是看她的比賽影片,可以跟她同場競技,學到很多。
戴資穎領軍 混團拍下日本
帶傷上陣的王子維很感謝現場觀眾,他說:「第一局落後,大家還是繼續幫我加油,我也不想放棄任何一分,因為這是屬於大家的榮譽。」
享有地主優勢的台灣隊,從預賽到金牌戰一點未失,以壓倒性勝利摘金,十二名隊員每人都可獲頒九十萬元國光獎金。
台灣隊教練廖焜福透露,這次世大運賽前有透過情蒐,針對強敵日本、南韓進行分析,擬出作戰計畫,也收到不錯效果,賽前就訂出六金目標,現在已一金入袋,他們會繼續加油,針對密集的賽事,備戰時就積極加強選手體能,國訓也有提供補給品。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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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進帳2金3銀3銅 中華15金獎牌榜暫居第三
台北世大運開幕後,中華代表團天天有獎牌進帳,昨天羽球場上金牌開張,單日再進帳二金三銀三銅,金牌數已累計達十五金,在獎牌榜仍居第三。
由「世界球后」戴資穎領軍的羽球競賽,被視為我國在今年世大運的「獎牌庫」之一,第一面獎牌昨天出爐,混合團體賽決賽擊敗日本隊,成功拿下隊史首面團體賽金牌。
羽球一日兩戰,戴資穎在四強賽、冠軍賽都擔任第二點的女子單打,穩穩幫球隊拿下聽牌優勢,由於前一天沒機會上場,她說:「坐了一天,沒用到什麼體力,就做好打兩場的準備,雖然不常遇到這樣的賽程,但發揮得不錯,拿到金牌非常開心。」
不過第一點男雙的「快打旋風」讓戴資穎有些招架不住,她說:「有些驚喜,他們打太快了,差點來不及熱身。」李洋、李哲輝出賽男雙,兩戰都在半小時內收工,陣中有球后坐鎮他們也很有感,李洋說:「感覺保險一點,至少有一點是穩的。」
兩場男單分別安排許仁豪、王子維出賽,兩人也都拿下最後一點,總教練廖焜福點出情蒐關鍵,他說:「一周前就開始找其他國家參賽名單,蒐集對戰資訊,這是團隊的努力,加上現場觀眾的加油,讓我們可以發揮更好。」
難得在家出賽,戴資穎每拿下一分都獲得熱烈歡呼,她也認為,這次國內好手能在各個競賽都有好表現,「可能是因為有大家的加油吧,跟在國外比賽相比,多了非常多加油聲。」
另一座「金庫」滑輪溜冰,女子速度過樁賽由梁宣旼、王佳葳「金包銀」,男子速度過樁賽也由陳昱錡摘銀、吳東諺奪銅,使滑輪溜冰已奪九金;舉重好手陳士杰在一○五公斤以上級摘銀,羅楹湲在女子九十公斤級奪銅;田徑賽男子跳高全國紀錄保持人向俊賢則連兩屆以銅牌作收。
田徑/太心急跳高抽筋! 向俊賢金變銅
我國全國紀錄保持人向俊賢,昨天在世大運男子跳高決賽挑戰平個人最佳的二公尺二九成績,以三次試跳失敗收場,不過仍留下個人本季最佳的二公尺二六,連兩屆世大運都以銅牌作收。
向俊賢上屆世大運以打破全國紀錄的成績拿下銅牌,並在該年創下三度刷新全國紀錄的佳績,不過從去年里約奧運前就陷入低潮的他,這次台北世大運卻調整出不錯的狀態,在昨天的決賽前三高度二公尺一五、二公尺二○、二公尺二六都一跳通過,一度暫居領先。
向俊賢賽後在談到前三次試跳都輕鬆通過時說:「其實今天從選手村出發到熱身時,我感覺自己的狀況應該是今年最好的一次,不過高度來到二公尺二九時有點太心急。」
向俊賢在挑戰自己所保持的全國紀錄二公尺二九時,因為腳抽筋導致節奏大亂以三跳失敗收場,但最終仍以二公尺二六成績奪得銅牌,已逐漸走出里約奧運前就開始的低潮,「當時達奧運參賽標準就覺得自己很厲害,教練跟防護員都希望我收斂一點,到了今年,我認為自己最大改變就是能認真看待每一場比賽,不像之前那麼輕浮。」
前天在男子一百公尺決賽金牌的楊俊瀚,昨天轉戰男子二百公尺預賽再以廿一秒○九的分組第一名成績晉級今天的準決賽。
羽球/搶金大作戰 個人賽就看戴資穎
被視為世大運獎牌庫的羽球賽,昨天在混合團體賽拿下金牌搶得頭彩,明天開始個人賽更是重點,「世界球后」戴資穎將在晚間六時廿分出賽,目標放在為台灣留下獎牌。
個人賽籤表昨天出爐,中華隊在其中五項都列第一種子,包括男單王子維、女單戴資穎、男雙李洋/李哲輝、女雙許雅晴/吳玓蓉與混雙王齊麟/李佳馨。
戴資穎十二歲開始出國比賽,這次為了備戰世大運早早歸鄉,也希望能為台灣留下獎牌。她在團體賽共出賽三場,只讓對手拿下五十一分,對自己的表現還算滿意,但也認為還有些不必要的失誤,雖然肩膀有些不適,但經過防護員處理後沒有什麼問題。
王子維在團體決賽挺住壓力,雖丟掉一局,但在加油聲中幫球隊拿下金牌,他說:「我們團隊非常堅強,就算我沒有發揮很好,後面兩點也能拿下勝利,我就盡自己的能力去打。」
王子維昨天露了一手轉身反打的美技,讓全場觀眾驚呼,他說:「其實那球有些幸運,心裡只想盡力去拚。」王子維也展現拚命撲球的風格,即使膝蓋撞地也想救起每一顆球。
李洋團體賽五場全都下場,接下來還有男雙跟混雙要打,他表示:「先休息一天,個人賽男雙的部分要靠哲輝了。」李哲輝則說:「團體賽前三場有些不必要的失誤,個人賽要再調整,減少失誤。」
舉重/陳士杰懊惱沒留住金 羅楹湲靠傻勁添銅
走出奧運失利的陰霾,舉重好手陳士杰昨天在男子一○五公斤以上級,以抓舉一九○公斤、挺舉二二五公斤,總和四一五公斤在世大運披銀;女子九十公斤級的羅楹湲,抓舉一○五公斤、挺舉一三○公斤,總和二三五公斤再添一銅,總計共抱回二金一銀四銅的成績。
奪得銀牌那一刻,陳士杰知道自己還有站在國際舞台的實力,賽後他難掩失望地說:「教練設定給我奪金機會,我卻沒能好好掌握,真的是非常失望。」雖然無緣摘金,現任陳士杰的教練、也是前奧運國手黃釋緒說,「陳士杰表現可圈可點了。」
里約奧運銀牌亞美尼亞的米納塞安挺舉成績二三○公斤,陳士杰挺舉成功舉起二二五公斤後,總和暫時落後十五公斤,如果成功舉起二四一公斤就能摘金牌,但他兩次試舉都失敗。他懊惱直言,「無論如何,我就是希望把最好的獎牌留在台灣。」
舉重女子九十公斤級,原不被寄予厚望的「胖丁」羅楹湲,靠著一股傻勁,為中華隊添得一面銅牌,她說,前一晚設想最壞的情況後,決定在賽場上展現信心,才能站上頒獎台。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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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高又鍍銅 向俊賢「好想撞牆」
繼前天楊俊瀚在男子百米摘金,昨晚向俊賢也在男子跳高贏得銅牌,成績2公尺26,連續兩屆世大運他都摘銅。向俊賢表示,其實昨天的狀況很好,應該有機會跳過2公尺29挑戰金牌,可惜2公尺26第一跳就過竿後讓他有點心急,節奏亂掉以致功敗垂成。
向俊賢也提到,前天看了楊俊瀚百米摘金的過程後對他的鼓舞很大,恨不得馬上登場比賽。而昨天他的狀況、信心也確實理想,連教練都覺得一定能再跳過2公尺29,追平向俊賢自己去年締造的全國紀錄。但最後卻只拿到銅牌,向俊賢懊惱地說:「真的好想去撞牆!」
與金牌失之交臂,向俊賢又說,之前體重過重,後來在減重過程中營養有點失調,導致體力下滑。昨天跳過2公尺26時,腳突然有種要抽筋的感覺,心理有點陰影,或多或少也造成不利的影響。
此外,金牌德國選手溫德瑞奇與銀牌義大利的法新諾提都是第3跳才通過2公尺29,但溫德瑞奇在2公尺26時一躍而過,優於法新諾提的三跳過關,因此獲得金牌。
台灣力士 陳士杰舉重摘銀
差點就奪金!被譽為台灣男子舉重第一人的陳士杰,25日下午出征105公斤級賽事,以抓舉190公斤、挺舉225公斤,總和415公斤拿下本屆世大運銀牌,一掃去年里約奧運失利陰霾,但他對未能在挺舉挑戰241公斤上演逆轉勝,仍耿耿於懷。
陳士杰昨天下午在淡江大學紹謨紀念體育館出賽俗稱無限量級的105公斤級比賽,出場時獲滿場喝采,台下滿座的觀眾熱情揮舞國旗、加油棒「台灣力士加油!」陳士杰每一舉成功後,也以招牌的敬禮手勢和觀眾互動。
27歲的陳士杰是排灣族人、出生於屏東牡丹鄉,為台灣史上首位挑戰奧運舉重男子105公斤量級以上的選手,但去年里約奧運時3次挑戰挺舉失敗,與獎牌絕緣。
陳士杰抓舉第一把成功舉起180公斤,第二把成功挑戰190公斤,但第三把時未能舉起196公斤,抓舉以190公斤作結,僅次於奧運銀牌得主的亞美尼亞力士米納塞安(Gor Minasyan)。
陳士杰在挺舉部分以225公斤開把成功,已確定至少奪銀,接著挑戰241公斤,若成功就能逆轉局勢,取得金牌,但挺舉第二、第三把都未能成功最後以總和415公斤拿下銀牌。米納塞安則以抓舉200公斤、挺舉230公斤,總和430公斤勇奪金牌。
陳士杰去年背負眾望出征奧運,卻遭判出局,他回憶那段時間相當沉寂,幸虧教練團一直鼓勵「要往前走、不能因為一個比賽就消沉」,陳士杰在去年舉重亞錦賽捧走1金2銀,重拾信心,也提醒自己要繼續努力。
女將羅楹湲昨天也以抓舉105公斤、挺舉130公斤,總和235公斤,拿下舉重90公斤級銅牌。
滑輪速樁 梁宣旼、王佳葳金包銀
世大運中華隊超級金庫滑輪溜冰昨天繼續開張,女子速度過樁梁宣旼、王佳葳包辦金銀牌,男子選手陳昱錡、吳東諺拿下銀銅牌,金牌是大陸選手潘宇爍,也是本屆賽會大陸首金。滑輪溜冰已為中華代表團拿下9金,今天還有男女馬拉松賽,可望挑戰兩位數金牌。
拿下金牌的女將梁宣旼喜不自勝,笑得閤不攏嘴,她表示:「每次和佳葳比賽都輸,這次終於贏了。在國訓中心集訓了1年多,拿到金牌辛苦終於有代價。」
屈居銀牌的王佳葳外型亮麗,為本屆世大運拍過宣傳片,被譽為「滑輪甜心」,原本被看好摘金,卻輸給好友梁宣旼,神情難免落寞!她說自己的狀況並不算太好,只能期待世錦賽了。
值得一提的是,男子速度過樁由大陸選手潘宇爍奪金,這也是大陸在本屆世大運的第1金。潘宇爍非常開心的表示:「其實我和拿下銀銅牌的昱錡、東諺都很熟,從小就在各種比賽不斷交手,拿到金牌真的很開心!」
潘宇爍還說,台灣人很親切,志工都對他很好,連看台上也有人為他加油,真的很感謝這麼多人頂著大太陽到場觀戰。2013年他曾經來台灣參加過滑輪溜冰世錦賽,對於各種美食印象非常深刻,接下來也會好好到處逛逛,感受在地人的熱情。
桌球團體賽 台將奪雙銅
中華台北桌球女團、男團25日晚間分別與日、韓廝殺,爭取搶進金牌戰,無奈最終雙雙落敗,女團以1比3不敵韓國,男團則以0比3敗給日本,雙雙獲得銅牌。最後一次參與世大運的江宏傑說,當然很想拿金牌,但大家都努力過了、也盡力準備,不會遺憾。
「台灣一姐」鄭怡靜在昨晚準決賽中對上世界排名89的李恩惠,連下三局拿下第1點,但第2點陳思羽對田志希,以局數1比3惜敗;第3點鄭先知對安英恩,因過於急躁,又以局數1比3落敗;第4點我方背水一戰,台、韓一姊對決,鄭怡靜對上田志希,卻是先盛後衰,最後2比3敗陣。中華女團與敗給大陸的日本隊並列銅牌。
男團部份,日本本屆世大運派出5人排名都在全球百名內,我國則由第51陳建安、第72廖振珽和第109江宏傑應戰。
第1點廖振珽對上大島祐哉,以1比3落敗,第2點陳建安對吉田雅己,同樣以1比3敗陣,背水一戰的江宏傑前兩局戰成一勝一敗,無奈三、四局遭對手直落二,未能守住第3點,中華台北止步準決賽,與韓國隊並列銅牌。
桌球男女團體雖然都以銀牌作收,但接下來的混雙明天迎戰法國,在光州世大運拿下男雙金牌的江宏傑明天將與陳建安出戰男雙8強賽,女雙也將由上屆獲混雙銀牌的陳思
羽攜手廖振珽挑戰奪金。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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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 洩密無罪 總統職權護身 檢斥違法判決
馬英九洩密無罪,總統職權成護身符!前總統馬英九4年前接獲當時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告知,指辦案時另發現時任立法院長的王金平、綠委柯建銘涉司法關說,馬緊急召集當時閣揆江宜樺等人轉述內情商議,檢方起訴認定馬為打王搞政治布局且教唆黃也向江報告,涉洩密等罪。但北院認為,馬是依《憲法》賦予總統「權限爭議處理權」,欲因應可能爆發的「院與院之間的爭執」,洩密行為具有「阻卻違法事由」不罰,昨判馬無罪。
馬英九是我第12屆、13屆總統,曾任法務部長,具有哈佛大學法學博士學位。馬昨獲判無罪後,馬辦轉述馬對此結果非常欣慰,此判決「不只是攸關我個人的權益,更在於確立《憲法》上總統應有的行政權限。希望未來卸任的總統不必面對各種無謂糾纏,在任內能安心依憲依法治國。」北檢則痛抨北院引用毫不相干的「院際調解權」,違背法令判馬無罪,「深感遺憾,將上訴。」
認定確有洩密故意
全案源於2013年8月31日,黃世銘夜奔總統官邸向馬報告辦案時另發現王金平、柯建銘疑涉司法關說,並呈交包括監聽等內容的「專案報告一」文件,黃離開後,馬緊急召集行政院長江宜樺、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將黃報告的內容轉告2人並商討對策;9月4日黃又在馬指示下另向江報告,後來特偵組、馬英九陸續開記者會,抨擊王、柯等人涉司法關說,引爆馬王9月政爭。
檢方偵辦後將馬起訴,認定馬接獲黃洩漏偵查等秘密後,因先前與王施政理念不同有心結,基於政局部署且意圖撤銷王金平黨籍而洩密給江等人。北院審理時,馬痛批檢方羅織入罪、先射箭再畫靶,檢方則反批馬曾身為元首卻「蔑視法治」,雙方互批火力全開。
北院昨判決認定,馬屬《刑法》規定的公務員,負有保密義務,卻將黃世銘洩密提供的專案報告等秘密,轉告江、羅,且明知特偵組之後將開記者會揭露此事,主觀上對全案尚未偵結有所認知,確有洩密故意,構成「洩漏」國防以外秘密、「使用」通訊監察所得秘密,及「利用」個資等違法要件。
作為「可阻卻違法」
但法官也認定,依《憲法》44條規定,總統對於院與院之間的爭執有「權限爭議處理權」,而關說疑案事涉司法院、法務部、立法院相關官員,一旦爆發後也將影響行政院與立法院的互動,相信馬當時是為處理可能爆發的院與院爭議,而召集江等人商議因應,按《刑法》規定,「依法令之行為,不罰」,馬據此理,所為可阻卻違法,不罰。
法官也認為,檢方的「打王說」亦欠缺證據,至於馬涉教唆洩密部分,黃證稱,向江報告時,要不要帶書面報告、報告範圍都是他自己決定,馬沒給任何指示,此亦罪證不足,昨就馬涉洩密、教唆洩密,均判無罪,可上訴。
王稱尊重府不評論
而馬之前被柯另提自訴指控其他洩密行為的部分,一審日前判無罪,目前上訴二審;黃本人先前則被依違反《通保法》、洩密等罪判刑1年3月,得易科罰金45萬5千元定讞。
昨多數網友對判決不以為然,「以後檢察總長可以跟小英報告案情了。」但也有網友贊同判決「司法果然會還給人公道的。」總統府發言人林鶴明說:「基於總統的《憲法》職權,對於司法上的個案我們沒有評論。」民進黨發言人阮昭雄則說,本黨深感遺憾但尊重結果。立法院前院長王金平僅表示,尊重司法。
柯批擴權有如帝制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昨大嘆,「枉法裁判,司法蒙羞」,柯批法官判決理由極其離譜,讓總統權力無限擴張,「彷若帝制再現!」呼籲檢察官上訴到底。藍委李彥秀說,無罪判決還給馬總統清白;費鴻泰則奉勸柯建銘和特定檢察官到此為止,不要羞辱自己。
近馬人士則說,馬難免關心時政,但現對國民黨內事務並不熱中,即便獲判無罪,也不會對他的黨內影響力有任何增加。
馬英九 小檔案
●年齡:68歲
●出生地:香港
●家庭狀況:已婚,妻周美青,育有2女
●學歷:台大法律系畢業、美國紐約大學法學碩士、哈佛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陸委會副主委、法務部長、行政院政務委員、台北市長、國民黨主席、中華民國第12、13任總統
涉案摘要
●法院審理:
.被控洩密分為柯建銘自訴、北檢起訴2案,但一審均獲判無罪
●北檢偵辦:
.馬習會洩密案
卸任總統後受邀演講,提及應屬國家機密的馬習會內容
.侵占黨產案
遭告發涉嫌背信、侵占黨產
.大巨蛋圖利案
遭告發與遠雄趙藤雄秘密會面後,達成大巨蛋BOT零權利金協議,圖利遠雄
暫難擺脫官司 馬仍有5大案纏身
前總統馬英九涉洩密案,分遭立委柯建銘提起自訴、檢察官提起公訴,結果一審都獲判無罪,由於洩密罪是二審定讞,法界評估,未來高院是否採納一審「總統行使職權洩密,法律不罰」此一史無前例理由,將是馬在洩密案中能否全身而退的關鍵,此外,檢方仍在偵辦馬涉大巨蛋圖利遠雄等5大案,馬近期仍無法擺脫官司糾纏。
無罪理由「史無前例」
北檢仍在偵辦馬另涉嫌侵占國民黨產、洩漏馬習會內容、大巨蛋案等5大案,其中台北市廉委會已認定,馬在北市長任內與遠雄董座趙藤雄密會,達成大巨蛋工程零權利金等共識,馬涉圖利遠雄,北檢已於上周以被告身分傳馬釐清案情。
北院昨判馬無罪的理由,主要認定總統行使《憲法》職權可以阻卻洩密違法,律師陳佑仲認為,這種理由在我國史無前例,二審買不買帳,是可能變數。至於柯建銘自訴馬洩密案,今年3月一審用「已洩漏的秘密不是秘密」等理由判馬無罪,柯已上訴。一名高院資深法官指出,洩密案屬二審定讞案件,但即使未來馬被逆轉判有罪,依日前大法官釋字752解釋,馬仍可上訴三審。
「總統將可介入司法」 馬行使「爭議處理權」脫罪 北檢不服
台北地院昨判決認定,前總統馬英九將偵辦中案件機密,洩漏給幕僚,構成洩密罪,但因為《憲法》賦予總統「權限爭議處理權」,所以阻卻違法,判馬無罪,對此北檢批,判決將造成「行政權操縱檢察權、影響審判權的危險」,另有法界人士認為,總統得知可能造成國家動盪的事件,必須跟幕僚討論如何處理,判無罪合理。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2013年公布柯建銘關說案調查結果後,馬9月8日舉行記者會,批王「這不是關說,那什麼是關說?」引爆馬王政爭。之後國民黨考紀會開除王金平黨籍,王面臨將連帶失去立院龍頭寶座的危機,打官司勝訴,順利保住黨員資格。
認解決院際爭議
馬卸任後遭北檢起訴,涉為「撤銷王金平黨籍使其喪失立院院長職位」,將關說案偵查機密洩漏給江宜樺、羅智強,台北地院法官唐玥判決認為,馬確實洩密,不過關說案事關重大,涉及國家行政、立法兩權聯合侵害司法權的違憲行為,可預見曝光將引起政治漩渦。
法官認為,馬主觀上認為這是院與院之間的重大爭議,召集江、羅討論,且以私密、口頭轉述的方式,而不是讓江、羅直接閱覽關說案報告,手段適當,依《憲法》第44條,「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認定馬是行使「權限爭議處理權」,可阻卻違法。
北檢昨批,高院判黃世銘洩密有罪定讞時,已認定本案不適用《憲法》「院際調解權」,北院卻被馬誤導,若總統因此可運用偵查中資料,將造成「行政權操縱檢察權、影響審判權的危險。」
另有檢察官痛批判決「亂寫」,因總統的「院際調解權」限於「院與院間之爭執」,和馬介入關說案無關,此例一開,總統就可以此介入個案,更侵害司法權。律師游琦俊也指出,縱認此事是五院間的爭執,也應是找涉及院長會商,不該將偵辦機密洩漏給其他無權知悉的第三人(指羅智強)。
二審有罪機會小
律師莊秀銘指出,總統得知可能造成國家動盪的事,不可能自己決定,須跟幕僚討論,「二審改判有罪機會不大」。律師王有民也認為,讓總統有權找幕僚討論是合理的。
馬英九洩密案事件簿
2013/08/31
檢察總長黃世銘帶偵查資料夜赴總統官邸向馬英九報告立法院長王金平、綠委柯建銘涉司法關說案,馬轉向閣揆江宜樺、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口頭洩漏案情
2013/09/01
黃接到馬的祕書通知,再赴官邸報告
2013/09/04
黃受馬指示,向江揆報告提書面資料
2013/09/06
特偵組開記者會指王、柯涉司法關說,但僅屬行政不法
2013/09/08
馬開記者會抨擊王「如果這不是關說 ,那什麼才是關說」,引爆馬王政爭
2013/09/10
王開記者會否認關說,批特偵組未審先判、濫權
2013/09/11
國民黨考紀會開除王金平黨籍,王金平提告自保
2015/02/12
黃被依洩密等罪判刑1年3月,得易科罰金定讞
2015/04/23
王金平黨籍案勝訴定讞,坐穩立院院長寶座
2017/03/14
北檢依教唆洩密等罪起訴馬英九
2017/03/28
柯建銘自訴馬洩密案,一審判馬無罪
2017/08/25
北檢起訴馬洩密案,一審也判馬無罪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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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洩密案判無罪 北檢:違背法令將上訴
前總統馬英九被台北地檢署起訴洩密、教唆洩密案,台北地院昨宣判,法官認為馬英九向江宜樺、羅智強洩漏案情,確實有「洩密的故意與行為」,符合洩密罪的構成要件,但總統有憲法賦予的「權限爭議處理權」,符合「依法令之行為」的阻卻違法事由,因此不罰,判決馬無罪。
台北地檢署昨晚召開記者會,痛批判決違背法令,將造成權力分立、司法獨立及人權保障等諸多憲政價值門戶破裂洞開,將提起上訴。
馬英九則對判決結果感到欣慰。馬辦發言人徐巧芯轉述,馬認為,判決不只是攸關個人權益,更在確立憲法上總統應有的行政權限,「希望未來卸任的總統不必面對各種無謂糾纏,在任內能安心依憲依法治國」。
台北地檢署今年三月起訴指出,馬英九於二○一三年八月卅一日從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口中得知尚未偵結的「特他六十一號」與「全民電通更一審上訴案」偵查秘密,向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洩漏案情與監聽資料,九月四日又教唆黃世銘向江洩密,檢方依刑法洩密、教唆洩密、違反通保法、個資法等罪起訴馬。
北院法官唐玥審理後認為,馬因執行總統職務而得知偵查中秘密、個人資料和通訊監察資料,負有保密義務,卻將這些秘密告訴江、羅,行為構成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等三罪的犯罪要件。
馬辯說他的認知全案只是「行政不法」,但法官認為不論是行政不法或刑事不法,都不可以隨意使用這些資料,且黃世銘當時已明確告訴馬英九,特偵組要到九月六日才開記者會,顯示馬已知道全案尚未偵結,主觀上已有洩密的「故意」。
法官:馬有洩密故意與行為 依法令阻卻違法 因此不罰
但法官也認為,馬當時是在行使憲法四十四條所賦予專屬於總統的「權限爭議處理權」,馬的洩密行為雖符合犯罪的形態,但在行使憲政層次的總統職權,屬「依法令之行為」,符合刑法第廿一條的阻卻違法條件,且馬只以不公開方式向江、羅口頭轉述討論案情,侵害隱私與秘密達最小程度,符合比例原則,因此認定馬的洩密行為不具違法性和可罰性,不予處罰。
至於馬被控教唆黃世銘向江宜樺洩密方面,黃世銘證稱馬沒有指示他報告範圍,是他自己決定,檢方舉證明顯不足,無從證明馬的教唆致使黃另行起意再次洩密的犯意,也無法證明馬有教唆黃的犯意,依「罪證可疑,利於被告」原則,教唆洩密也判無罪。
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另提刑事自訴,控告馬同年九月一日凌晨致電教唆黃世銘同日中午赴官邸二度洩密,北院一審判馬無罪,高院審理中。
馬洩密案無罪 北檢轟「憲政門戶洞開」
前總統馬英九涉及洩密、教唆洩密等案,台北地院昨判馬無罪,台北地檢署發言人張介欽昨晚召開記者會,痛批判決違背法令,將造成權力分立、司法獨立及人權保障等諸多憲政價值門戶破裂洞開,斷不容法治彎折扭曲,成為人民隱私權、資訊自決權倒退的分水嶺,將依法提起上訴,力挽憲政法治莫使傾頹。
高院曾認定「院際調解權」不適用
北檢起訴認定,馬英九於民國一○二年八月卅一日,明知「一○○特他六一案」非僅屬行政不法,仍洩漏偵查中應秘密事項、立委柯建銘個人資料及通訊監察資料給當時的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同年九月四日,馬涉教唆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向江宜樺洩漏並交付偵查中的秘密等資料。
張介欽表示,黃世銘於高院審理洩密案時,曾以「院際調解權」做為抗辯主張,但高院認定,本案與該條文「情形有別」而無適用餘地,北院判決卻援引毫不相干的「院際調解權」諭知馬無罪,判決顯然違背法令。
張介欽指出,判決雖認定馬確涉洩密,法官卻誤信「院際調解權」辯詞,以致就同一犯罪事實認定與高院判決產生重大歧異,使總統可在政治上運用偵查中的刑事資料,將造成高院所憂心之「行政權藉由操縱檢察權影響審判權的危險」結果。
對於北院判決指檢方舉證不足,張介欽強調,高院判決載明,黃世銘「係因總統馬英九之指示始另行起意洩漏、交付上開偵查中取得秘密及通訊監察取得應秘密之資料」,已明確指出馬教唆洩密犯行。
張介欽說,根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合法監聽資料不得流於政治用途,無罪判決卻認可馬得挪移監聽資料至刑案法定用途之外,等於敲開監聽資料可供政治利用之大門,也牴觸「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隱私保障的普世原則,瓦解通保法的人權防衛底線。
張介欽認為,馬於案件審理過程中,發表諸多「羅織構陷」、「入人於罪」等言論,干擾法院審理,已有不當。本案的無罪判決結果,將造成權力分立、司法獨立及人權保障等諸多憲政價值門戶破裂洞開,對憲政秩序的影響不言而喻,北檢將提起上訴。
馬辦質疑針對性辦案 做賊喊捉賊
當時被特偵組監聽的時任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則表示,待看過判決書再表示意見。
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則出面質疑北檢不斷以各種針對性辦案手法劍指馬英九。她並表示,北檢雖一再指控馬破壞憲法權力分立與制衡,卻對立法院長、反對黨大黨鞭介入關說司法案件,視而不見、避而不談。
徐巧芯也表示,北檢四度以地檢署名義發布新聞稿或召開記者會,且新聞稿內容都未送交法院作為攻防內容,居然還好意思指控馬英九干擾法院審理,此種「做賊喊捉賊」的行徑令人難以接受。
馬洩密案無罪 法官:行使院際調解權
前總統馬英九昨獲判無罪,勝訴關鍵在於法官認為,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當時給馬英九的口頭與書面報告,足以使馬「主觀上認為」行政、立法權介入司法,產生院際爭議,馬從而行使憲法四十四條賦予總統院際調解的「權限爭議處理權」,召集行政院長與重要幕僚前來會商,即使馬英九的行為符合洩密的犯罪形態,也確實有洩密故意,但仍不罰。
馬的行為 確實有洩密故意
北檢起訴時認為,馬英九洩密的動機是「為圖撤銷王金平黨籍、使王喪失立法院長職位、基於政局部署布局」。但法官認定,決議撤銷王金平黨籍的國民黨考紀會等相關人士,在特偵組開記者會公布疑似關說案之前,皆不知此案,也沒有人指證是受馬指揮才簽請撤銷王黨籍;檢方依常情推斷或許有可能,但欠缺實據,無從斷定、證明馬英九的意圖與動機。
判決指出,黃世銘向馬英九報告的案情內容,已足以使馬英九在「主觀上」認為,確實有檢察官受到行政、立法權的不當干預,產生院際重大爭議,層級高達立法院長、在野黨立院總召、法務部長,且可以預見在特偵組揭露此案後,不但會重創司法威信,也必然使立院、行政院捲入政治漩渦,將造成憲政體制運作的空前危機,國家元首此時召集行政院長江宜樺會商,即為總統行使「權限爭議處理權」的職權行為。
判決又指,馬英九選擇以私密、不公開的方式,和江宜樺、羅智強討論,且僅以口頭形式摘要轉述部分案情,沒有將專案報告紙本給二人閱覽,手段和侵害秘密、隱私的程度,達最小程度,合乎比例原則,尚屬適當。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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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被控洩密一審判無罪 北檢將提上訴
前總統馬英九二○一三年處理前立法院長王金平與立委柯建銘關說司法案,卸任後被台北地檢署依教唆洩密等罪名起訴,台北地院昨天宣判,法官認定馬英九是就行政、立法聯合侵害司法獨立性的憲政空前危機,行使總統職權,判決無罪,對此,台北地檢署發表四點聲明,將提起上訴。
法官認定,馬英九向江、羅兩人轉述的不止是關說案,另提及「特偵組將開記者會」、「檢察總長沒有提到是否結案」等,確有洩密行為,但「總統若主張依憲法行使權限爭議處理權,就是依法行為,可阻卻違法」,依法令之行為,不罰。
馬對判決表欣慰
馬英九隨即透過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表示,感謝台北地院的判決結果,他對此結果也非常欣慰。馬英九指出,這次的判決,不只是攸關他個人的權益,更在於確立憲法上總統應有的行政權限,希望未來卸任的總統不必面對各種無謂糾纏,在任內能安心依憲依法治國。他說,希望我國的憲法理念與國家未來,都建立在公正、廉潔、合作、信任等正向的價值上。
判決認為,總統是國家元首與憲法機關,有權對院與院的爭執召集各院院長解決,即總統專屬的「權限爭議處理權」,我國多次修憲,總統的憲法地位未曾變動,在憲法秩序內,包含法律上爭議以及事實上爭議。
判決指出,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向馬報告王、柯關說案,馬認為確實有檢察官受到行政、立法權不當干預,並預見關說案層級高達立法院長、在野黨立院黨團總召、法務部長、檢察長,且聯合侵害司法獨立,除傷害司法威信,另讓立法、行政兩院捲入政治漩渦。馬做為國家元首,在幕僚陪同下與江宜樺會商,選擇以不公開方式討論,僅口頭摘要轉述,未將專案報告紙本發放、閱覽,法官認為讓「損害最小」、「合於比例原則」。
北檢由六位檢察官聯手調查後起訴指控,二○一三年八月卅一日晚間,馬英九接收黃世銘有關特偵組查辦關說案的「專案報告」後,向江宜樺、羅智強洩漏偵查中機密,另教唆黃九月四日向江洩密,涉洩密、違反個資法、通保法三罪,台北地院分案由法官唐玥審理。
馬英九辯稱,總統有專屬行政特權,沒有違法,質疑檢察官羅織罪名、先射箭後畫靶;檢察官認為總統有更好方式處理關說案,不必急於洩密;法官共開六次庭,每次柯建銘均率律師團出庭陳述。
柯建銘另外自訴馬英九教唆黃世銘入官邸第二次洩密,並自訴馬在國民黨考紀會指他關說司法案件,今年三月廿八日判馬英九無罪,柯上訴,高院審理中。柯前天還對馬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五百多萬元並登四大報道歉。
北院:鍘王論斷不合理
台北地檢署指控馬為撤銷前立法院長王金平黨籍、使王喪失立法院院長資格而教唆洩密;台北地院判決書指出,檢察官以此舉證馬英九的犯罪動機,「論斷並不合理」,總統有權在行政、立法捲入政治漩渦之際,行使職權維護憲政安穩。
判決指出,總統作為在國家及憲法秩序內,必須超越黨派,為國家的一致性及團結付出的中立仲裁者角色,在政治上調和鼎鼐,一旦遇有院際間重大爭議,總統得與各相關院長會商,使紛爭儘早消弭,以維憲政安穩。
判決中認定,依據當初特偵組調查內容,立委柯建銘被控全民電通案更一審判無罪,檢方是否上訴,相關事證足使馬英九認為確實有檢察官行使職權,受行政及立法不當干預,將產生院際重大爭議之情事。
法官也認為,特偵組將此司法關說案揭露公告後,不但會對司法威信造成極巨大的傷害,更必然使立法院與行政院捲入政治漩渦,行政、立法二院間互動恐造成憲政體制運作空前危機,對此院與院間重大爭議,馬英九作為國家元首,負有捍衛憲法尊嚴與國家安定之責任。
法院調查指出,依國民黨考紀會相關黨工的證詞,他們在特偵組公布關說司法案之前,沒有人知道有此一關說案,也沒有任何黨工指證受到馬的指揮簽請撤銷王金平的黨籍。
法官認為,檢察官指控馬英九犯罪意圖,依常情推斷,或有可能,但刑事案件需靠嚴格的證明法則,起訴書內沒有實據,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即應作有利於馬英九的認定。
判決書指出,無論馬英九的主觀意圖、動機是否不純正,法院毋寧相信,我國總統所為,當依憲法就職誓詞中「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相信馬英九是基於國家元首高度,負起專屬總統權限爭議的處理權。
北檢:判無罪誤解法令
台北地檢署起訴前總統馬英九教唆洩密案,昨天一審判無罪,北檢昨發表四點聲明,以法院誤解憲法第四十四條院際調解權規定,將讓總統可在政治上運用偵查中刑事個案偵查資料,造成憲政價值門戶洞開,且與高院見解歧異,將在收到判決後提起上訴。
北檢聲明指出,高院合議庭在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案的判決書載明,黃世銘「是因總統馬英九指示始另行起意」洩漏、交付立委柯建銘通訊監察資料,給予時任行政院長的江宜樺。台北地院獨任法官受馬誤導,未能充分認知行政科層體制中,馬與黃世銘往來互動,導致同一犯罪事實認定與高院判決有重大歧異。
其次,台北法院誤信馬「院際調解權」的辯詞,讓總統可在政治上運用偵查中刑事個案偵查資料,將造成高院所憂心的「行政權藉由操縱檢察權影響審判權的危險」,北檢指出,法官援引毫不相干的「院際調解權」判馬無罪,判決顯然違背法令。
聲明強調,合法監聽資料不得流於政治用途。北院無罪判決,等於認同馬英九可挪移監聽資料至法定用途之外,牴觸國際間對隱私保障的普世原則,檢方還引述英國哲學家洛克在「政府論」中曾警示,「哪裡沒有法律,哪裡就沒有自由」,強調本案終局判決結果,將決定我國對基本人權的保障,是邁步往前或向歷史倒退的分水嶺。
聲明指馬英九在法庭內外發表「羅織構陷」、「入人於罪」、「關說司法個案的立委沒事,處理司法關說的人被起訴」等言論,干擾法院審理,已有不當;判決結果也造成權力分立、司法獨立等憲政價值門戶破裂洞開,對我國憲政秩序影響不言可喻。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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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涉洩密案無罪 北檢要上訴
前總統馬英九被訴洩密案,台北地院認為馬構成洩密罪,但他是行使總統職務解決院與院的爭議,依憲法規定可阻卻違法;教唆洩密檢方舉證不足,無法證明馬教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基於「罪疑有疑,利於被告」的原則,25日判馬無罪,全案可上訴。
起訴馬英九的台北地檢署,晚間發布新聞稿,認為法官援引「院際調解權」判馬無罪,判決顯然違背法令,收到判決書會提起上訴。
北檢認定,馬英九2013年8月31日將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司法關說案報告,洩漏給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祕書長羅智強;9月4日再教唆黃世銘將報告交付江宜樺,依違反刑法洩密罪、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個人資料保護法4罪起訴馬英九。
承審法官唐玥在判決指出,憲法規定總統對院與院的爭執,有爭議調解處理權,司法關說案當時會讓立法院與行政院捲入政治漩渦,造成憲政體制運作空前危機,馬英九擔任總統有權召集行政院長會商,馬行使憲法賦與的權力,可阻卻違法、不罰。
對於獲判無罪,馬辦表示,感謝台北地院的判決結果,馬英九對此結果也非常欣慰,「今天的判決,不只是攸關我個人的權益,更在於確立憲法上總統應有的行政權限。希望未來卸任的總統不必面對各種無謂糾纏,在任內能安心依憲依法治國,更希望我們的憲法理念與國家未來,都建立在公正、廉潔、合作、信任等正向的價值上。」
不過馬辦也透過聲明表示,北檢不斷用各種針對性辦案手法劍指馬英九,令人遺憾,呼籲北檢能夠依照證據辦案,切勿為了定人入罪而羅織罪名。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隨即以「大嘆無聲」為題發表聲明。他質疑,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已被判有罪,馬英九教唆洩密,竟然得以脫身,「奉令的人有罪,下令的人卻全身而退」,法官如此枉法裁判、偏頗,何以杜全台灣人民悠悠之口?呼籲本案檢察官要上訴到底。
柯建銘表示,法官認為馬英九是行使「院際調解權」,但馬卻是違法亂紀、毀憲亂政,操作政治鬥爭,不是在處理院際糾紛。他指出,法官的不當見解,不僅毫無憲法常識,更是惡意曲解憲法,如此判決讓總統權力無限擴張,「彷若帝制再現」。
(中國時報)
社會
ApplePay首宗盜刷 黃琪被逮 重出江湖 冒林青霞助理 變更綁定手機
死性不改!因幫陳水扁算命而名噪一時的詐欺犯黃琪,曾冒充頂新公子、國泰千金到處行騙,月前盜用他人信用卡個資,誆稱是藝人林青霞的助理,盜刷7萬元,創下Apple Pay今年3月在台上市以來首宗盜刷案,黃琪落網後否認盜刷,辯稱被害人知情,檢方認事證不明確,諭令3萬元交保,黃琪卻哭窮沒錢繳,改責付給律師並限制住居。
黃琪(24歲,本名黃照崗)2008年冒充塔羅牌老師,幫陳水扁算命而名噪一時;2011年持頂新集團少東魏宏帆舊身分證申辦黑卡,盜刷612萬元,被判刑8年2月;去年5月假釋出獄,又因假冒國泰集團千金蔡佳玲名義,低價入住台北喜來登等飯店,台北地院本月初依詐欺罪判刑1年10月,上訴期間又再犯案。
拿對方個資犯案
警方調查,黃嫌透過網路認識被害人,交往期間取得對方信用卡個資,打電話給銀行客服自稱是藝人林青霞助理,要求變更Apple Pay約定手機號碼,客服人員若有疑慮,黃嫌就嗆「不要得罪我,否則告死你」。黃嫌更改手機號碼後,開始上網盜刷筆電、手機與化妝品。
刑事局清查發現多家銀行遭盜刷,卻只有國泰世華銀行報案,其他受害銀行疑擔心會遭美國蘋果公司取消交易授權,因此未報案。
刑事局前天到新北蘆洲黃琪住處搜索,黃母擋住大門,黃嫌趁機刪手機資料,但警方仍搜出大批盜刷贓物,並逮捕鍾姓共犯,黃琪坦承確有刷卡,並稱被害人都知道。
喜來登飯店受害
檢察官考量事證尚不明確,且黃琪假冒國泰集團千金一案遭起訴後,均按時出庭,認為無羈押必要,諭令3萬元交保,但因無人辦保,又改責付給律師並限制住居。
遭黃琪盜刷的澎湖喜來登飯店副董張翔閎說,黃向該飯店訂每晚原價7600元的市景套房,用Apple Pay支付3000元訂金,入住時假冒是林青霞助理,不知用什麼手法騙過總部,免費升等至一晚4萬3800元頂級套房。
金管會表示,Apple Pay遭盜刷不是因Apple Pay系統及銀行系統有問題,主因是客戶沒把個資保管好。初步了解國泰世華銀行遭盜刷約5.9萬元、台北富邦銀行約1.2萬元,筆數約30筆。
光顧101珠寶店
國泰世華銀行昨天聲明,黃嫌透過管道取得客戶資料,變更通訊資料後加載Apple Pay並綁定持卡人之信用卡進行盜刷,「這是個資被盜的問題。」
北富銀則澄清,黃嫌取得持卡人的信用卡資訊與手機進行交易,並未透過客服更改任何資料。
《蘋果》昨接獲台北101大樓一家珠寶店員工爆料,黃嫌日前自稱是林青霞助理,要幫林的女兒買珠寶,在店裡挑了上億元珠寶,還有一顆7克拉鑽石,店員覺得怪異拍下黃嫌身影,這筆交易尚在跑流程,險些上當。
黃琪小檔案
●本名:黃照岡
●年齡:24歲
●學歷:台北市至善國中畢業
●事件:
2007/05
用假學歷應徵雜誌執行副總,工作3個月因挪用公款被開除
2008/09
偽裝塔羅牌大師,前總統陳水扁受騙
2011/03
假冒頂新集團小開魏宏帆,申辦美國運通黑卡,盜刷612萬元,遭判刑8年2個月,去年5月假釋出獄
2016/05
假冒國泰千金蔡佳玲,入住高級飯店,被判刑1年10個月,仍可上訴
私密問題竟全答對 騙過銀行改個資
國內傳出第一起Apple Pay盜刷案例,震驚銀行界,部分銀行主管對此次盜刷案感到意外,因為Apple Pay在國外幾乎沒聽過盜刷風險。據銀行了解,黃琪是透過取得被害人個資及信用卡資料,打電話向銀行更改手機聯絡方式,再以該手機號碼綁定被害人的信用卡進行盜刷,令銀行業匪夷所思。
可從指紋控管
由於一般持卡人向銀行客服要求變更基本資料,至少須經4~5道徵信過程,包括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帳單地址、是否辦附卡、最近一次繳費方式或地點,甚至就讀的國小,都可能是徵信題目。
國泰世華銀行主管表示,依據客戶變更資料的重要程度,會問不同的問題,變更重要資訊,問的問題會愈多、愈私密,但黃嫌全部答對,客服才未起疑心。國泰世華銀不願透露詢問的題庫,主管私下表示,若個資被竊取,問他300個問題都答對,銀行也沒有辦法。
台北富邦銀行主管則承諾,未來持卡人要求改變基本資料時,除客服人員進行身分確認外,授信管理部亦會以其他控管方式確認客戶身分;也有銀行建議應從指紋掌控,當持卡人換手機時,銀行可以向持卡人確認是否變更指紋。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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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Pay首遭盜刷 詐騙犯又是黃琪
Apple Pay行動支付服務今年三月二十九日在台推出後,我國發生首例盜刷案,涉案人是國內知名的騙子黃琪。
辯稱沒錢 無交保金走出地檢署
本名黃照岡的二十五歲黃琪,今年初才因詐欺案獲得交保,四月間取得他人信用卡個資,矇騙銀行核發授權碼後,利用Apple Pay不用實體信用卡即可刷卡的功能,冒稱自己是息影影后林青霞的助理四處盜刷購物、住飯店等,至少涉案三十四筆,他雖揮霍享受,但落網後表示沒錢付三萬元交保金,最後不用保金改成限制住居及責付律師,昨晚七時悄悄從新北地檢署法警室側門離開。
刑事局表示,黃琪取得至少兩名被害人個資、信用卡號,打電話給銀行通過徵信,將Apple Pay認證電話變更為自己手機及獲發授權碼,開始盜刷。
黃落網後堅稱,會拿到信用卡號是對方授權,否認盜刷;警詢時一度掩面痛哭,讓承辦幹員傻眼,不過馬上有人提醒「他很會演,不要被騙了」。同時落網的二十六歲鍾昞程說,只是跟著黃琪玩樂、住飯店,不知道他盜刷,訊後獲限制住居。
年初才交保 冒林青霞助理犯案
警方查出,兩人先後向澎湖「喜來登」飯店與台北市「愛行旅」、「舞衣新宿」旅館盜刷投宿,還在蝦皮等拍賣網站購物,黃另到台北市信義誠品買相機送給鍾當禮物。警方前天逮人時,黃躲在浴室將手機重置、湮滅證據,現場起出不少3C產品、包包精品等物以及兩張他人信用卡,初步查出的三十四筆盜刷金額僅七萬多元,但被扣的贓證物價值逾五十萬元,研判他另犯多案。
此外,黃疑在本月中旬以林青霞身分打電話到台北一○一一家珠寶店,稱要替女兒買珠寶飾品,當晚再以助理身分前往店裡,挑了每套上億元珠寶套件,包括一顆七克拉鑽石,不過當天未完成交易,店家昨天看到新聞才知又是黃在使詐。
黃琪去年七月假冒國泰集團蔡鎮宇的獨生女蔡佳玲,多次行騙入住五星級飯店,九月遭收押,黃母今年一月初幫他辦保,跟著母親回新北市蘆洲同住,未料才走出看守所未久又策劃新案。
金管會表示,本案是台灣首例,非全球首例,外媒報導日本最近也破獲Apple Pay盜刷案,黃琪與日嫌的手法均同。
「受害人提供個資」黃琪騙過銀行認證
行動支付Apple Pay在台發生首宗盜刷案,金管會昨表示,遭盜刷的銀行為國泰世華及台北富邦銀行,但主要問題不在銀行,而是受害人把個資提供給嫌犯,讓嫌犯有完整資料通過銀行認證,進而變更個人設定;至於銀行在接受變更資料過程有無疏失或不夠嚴謹,將再進一步釐清。
金管會:個資別輕易示人
金管會強調,越便利的支付工具,更要做好相關保管,不該隨便交給他人。
台北富邦銀行表示,Apple Pay需要個人的「指紋辨識」,安全強度比信用卡高,銀行嚴守更改客戶帳戶資料時,必須核對多組資訊,例如詢問「曾經就讀的學校」、「上次繳費是什麼方式」等,這些資訊只有本人知道,就算有人撿到身分證或皮包也答不出來。不過台北富邦銀行也說,對於使用行動支付的持卡人,會採取更嚴格的驗證方式,以確保不遭到冒用。
國泰世華銀行表示,本案屬單一事件,非行動支付之交易問題,銀行接獲持卡人通知遭盜刷後,已協助持卡人處理。
除本次黃琪係透過「話術」取得密友信用卡個資涉案外,資安業者趨勢科技技術顧問簡勝財表示,他所知行動支付遭盜刷的案例,都是持卡人遺失信用卡、身分證、手機等重要物件,才導致手機綁定的信用卡遭盜刷,這些都與Apple Pay支付技術的安全沒有太大關係。
綁定的信用卡要妥善保管
簡勝財說,即便使用電子支付工具,原本手中的那張信用卡還是要保管妥當,如果擔心自己不小心誤刷,可關閉NFC等近場通訊功能,待有交易需求時再開啟;他也提醒,行動支付App有更新版本時應儘快升級,以降低交易風險。
金管會表示,根據銀行通報內容,「被害者自己把個資交給嫌犯」,因此讓嫌犯有「非常完整資料」可矇騙銀行,並非Apple Pay機制或銀行系統出問題,呼籲消費者要好好保管個資與信用卡。
黃琪抓不怕?法界建議:預防性羈押
詐欺慣犯黃琪屢屢涉案卻又一再交保犯案,律師李慶峰認為,主要就是詐欺非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加上黃琪多是獨自犯案,無與共犯勾串之虞,檢察官找不到羈押著力點,讓黃琪屢保屢犯,他建議檢察官可從「反覆實施犯罪」思考,向法院主張預防性羈押。
去年5月假釋 持續犯案
李慶峰說,針對黃琪這種詐欺累犯,檢察官可依刑事訴訟法101之1條「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黃琪;或者由法官令「強制工作」保安處分來治他。
李慶峰表示,刑法90條規定「有犯罪之習慣或因遊蕩或懶惰成習而犯罪者,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屬於保安處分,期間為3年,若執行1年半後認無繼續之必要,可免其處分;反之,若有延長執行之必要,最多可延長1年半,處分結束後仍要服刑。
又有案子判刑 應快回監獄了
一名檢察官表示,黃琪去年5月才假釋出獄,又犯下詐欺案,保護管束的觀護人應提高會面訪談密度;不過他本月已被台北地院判刑1年10月,只要一審判決有罪,假釋就會被撤銷,黃琪「很快就會回到監獄了」。
假冒林青霞助理訂房 拗澎湖喜來登免費升等
堪稱台版《神鬼交鋒》的詐欺犯黃琪,今年5月間假冒息影多年影星林青霞助理,至澎湖喜來登飯店預訂普通房,再要求升等,飯店看在林青霞面子上,免費予以升等最頂級套房,黃則以Apple Pay行動支付盜刷支付房間訂金,飯店損失3000多元。
澎湖喜來登飯店副董張翔閎表示,黃琪今年5月間下訂一間每晚原價7600元、優待價5400元的市景套房,但黃琪假冒林青霞助理並要求升等優惠,飯店最後決定讓他免費升等一晚定價4萬3800元的頂級套房,黃琪則以Apple Pay行動支付3000多元訂金,因手機支付不需驗證身分而盜刷成功。
損失訂金3千 尾款7千有入帳
張翔閎說,黃琪在5月21日偕同鍾姓友人入住,5月23日退房,入住兩個晚上消費1萬多元,扣除預付訂金後,尾款7000多元由鍾男持信用卡支付,飯店接獲警方通知後查帳,確定只有一筆用Apple Pay行動支付的3000多元是盜刷,其餘均是正常刷卡,事後也有現金入帳。
張翔閎表示,將以本案為員工教材範本,建立手機行動的付款驗證程序,同時也與銀行等連線,積極查證身分,臨櫃消費也會要求出示身分證件,以減少遭盜刷的損失。
Apple Pay在台已綁逾百萬張卡
「Apple Pay」行動支付於今年3月29日登台,目前已有國泰世華、台北富邦等7家銀行開辦。銀行業者估算,目前「Apple Pay」綁定信用卡已超過100萬張,台灣是全世界第15個推出「Apple Pay」的國家,其餘包括英、美、澳、日、韓、新加坡及中國等。
「Apple Pay」行動支付系統,是透過綁定信用卡進行支付,讓手機變成「行動信用卡」;目前在台推出的國際行動支付還包括「Samsung Pay」(三星)及「 Android Pay」(安卓)。
至於「Apple Pay」使用方法,首先必須使用iPhone手機,卡友只要利用手機掃描一下信用卡,就綁定完成;之後在付款時,把手機靠近商家的感應式載具,並以「指紋辨識」,即可完成消費。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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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林青霞助理 「騙扁少年」涉盜刷被逮
曾替前總統陳水扁算塔羅牌的「少年黃琪」又被逮。他涉嫌透過手機行動支付盜刷信用卡,上網或在精品店購物,還自稱影星林青霞的助理,出遊澎湖刷卡住飯店。刑事局逮捕黃及其鍾姓友人,查出盜刷卅四件共七萬餘元,兩人否認盜刷,被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 ,檢方諭令三萬元交保,但黃覓保無著,後改為限制住居,讓他離去。
針對首宗Apple Pay盜刷事件,金管會表示,遭盜刷的銀行是台北富邦和國泰世華兩家銀行,本案應會先由銀行負起盜刷損失,再針對盜刷者追償。
本名黃照岡的「黃琪」(廿五歲)是詐欺慣犯,曾假冒頂新集團少東申辦金融卡盜刷而入監。去年五月假釋出獄,又冒充國泰集團千金在台北喜來登飯店住宿及用餐,本月初被依詐欺罪判刑一年十月,交保期間仍持續犯案。
據調查,四月起,黃與鍾姓男子(廿六歲)透過管道取得被害人信用卡號及個資,向銀行客服申請蘋果公司的「Apple Pay」行動支付服務,以人頭手機變更門號,收取認證簡訊,開通功能後大肆盜刷。
兩人在網路購物APP「蝦皮拍賣」及北市誠品信義店購買服飾、化妝品及3C產品,投宿北市兩家飯店。上月結伴至澎湖縣看「花火節」,刷卡入住當地的喜來登飯店,黃訂房時自稱影星林青霞的劉姓助理,向飯店索取折扣,連手機帳單及搭乘「Uber」都刷卡支付。
上月銀行接獲被害人反映遭盜刷報案,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展開調查,調取刷卡紀錄及監視器畫面鎖定對象,前天在黃、鍾位於新北市的住處逮人。黃否認盜刷,宣稱向友人借用信用卡消費,但未交待友人身分,鍾指稱隨黃旅遊及購物,對盜刷不知情。
國泰世華銀行說,黃姓嫌疑人透過不明管道取得客戶資料,並變更客戶通訊資料,再加載Apple Pay到自己手機並綁定持卡人信用卡盜刷,屬單一事件,非行動支付交易問題。
北富銀也表示,這次是因持卡人的信用卡資訊與手機被他人取得後進行盜刷 。因應這次事件,北富銀已針對「若持卡人變更電話號碼」等聯絡方式時,除信用卡客服人員會進行身分確認外,授信管理部也會以其他控管方式確認客戶身分,同時針對行動支付的持卡人,將有更嚴格的預警作法。
「騙扁少年」黃琪哭窮繳不出3萬元交保金 改限制住居
曾替前總統陳水扁算塔羅牌的「少年黃琪」涉嫌透過手機行動支付盜刷信用卡,上網購物或在精品店消費,還自稱影星林青霞的助理,出遊澎湖刷卡住飯店;刑事局今天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逮捕送辦,新北地檢署下午讓他3萬元交保,但6個小時過去,黃覓保無著,哭窮繳不出保釋金,檢察官改為限制住居。
黃琪到案後,表示社會不公平,讓他找不到工作,雖然承認入住飯店的影像是他本人,仍否認盜刷。
檢警指出,本名黃照岡的黃琪(25歲)是詐欺慣犯,曾假冒頂新集團少東申辦金融卡盜刷而入監,去年5月假釋出獄,又冒充國泰集團千金在台北喜來登飯店住宿及用餐,本月初被依詐欺罪判刑1年10月,交保期間仍持續行騙。
今年4月起,黃與友人鍾姓男子(26歲)透過管道取得被害人的信用卡號及個人資料,向銀行申請「Apple Pay」行動支付服務,以手機變更門號收取認證簡訊,開通功能後上網購買3C產品、服飾及化妝品,曾在台北市誠品信義店刷卡消費;向澎湖高級飯店訂房時,還自稱影星林青霞的助理,索取折扣。
昨天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逮捕兩人,初步清查盜刷34件,金額7萬餘元,檢察官複訊後,將黃依3萬元交保,鍾限制住居;因黃稱籌不出錢,晚間改為限制住居。
Apple Pay登台後首宗盜刷!黃琪犯的案
本名黃照岡的黃琪,涉嫌冒充他人名義盜刷Apple Pay。金管會今天表示,這也是Apple Pay在今年3月29日登台後的首宗盜刷案。
金管會表示,遭盜刷的銀行是「國泰世華、台北富邦」兩家銀行,合計盜刷筆數約30筆、金額約新台幣7萬元。其中,國泰世華銀行遭盜刷約5.9萬元、台北富邦銀行約1萬多元。
金管會強調,Apple Pay會遭盜刷,是因為當事人沒有保管好個人資料,在網路上認識「不知名網友」,還提供該網友自己的證件資料,「這名網友」便冒名變更客戶在銀行資料,導致Apple Pay被盜刷,金管會強調,會被盜刷,不是因為Apple Pay支付系統或銀行作業有問題 。
目前金管會已核准7家銀行發行Apple Pay,包含國泰世華、玉山、台北富邦、中國信託、台新、渣打、聯邦等,外傳還有第2波發行銀行要加入Apple P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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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假冒政商名人詐騙的黃琪又被逮,刑事局今天表示,25歲黃男與鍾姓友人取得被害人個資及信用卡號,透過行動支付漏洞從網路購買3C精品或訂飯店,兩人到案後否認涉案。
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副大隊長黃壬聰表示,今年4月間陸續有銀行、網路商場、實體商店等業者被歹徒利用信用卡盜刷。獲報後追查發現,歹徒透過管道取得被害人個人資料、銀行信用卡號,躲過銀行身分認證機制,成功申請行動支付服務。再透過網路購買3C產品、服飾等精品,或用手機支付飯店住宿或到店家實體消費。
警方分析,行動支付商店消費時不需姓名簽署或提供身分證明,不易遭鎖定追查,經專案小組調閱資料後,鎖定黃、鍾兩男涉重嫌。警方掌握線索,昨天前往兩嫌在大台北地區住處搜索,並查扣手機、電腦、精品等證物。
警方查出有詐欺前科的黃男曾因假扮政商名人詐騙遭逮,這次涉嫌利用行動支付交易漏洞,盜刷精品、訂飯店,兩人到案後警訊中否認犯案,宣稱只是藉友人信用卡消費。全案訊後依違反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黃琪曾涉嫌假冒商界名人獨生女名義,向兩家知名飯店訂房騙取住房與用餐優惠,事後遭警方逮捕,台北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8月9日依7個詐欺罪判決有期徒刑1年10月,另有1年刑期可易科罰金。
黃琪假冒林青霞助理 被逮「3秒鐘落淚」裝可憐
曾替前總統陳水扁算塔羅牌的「少年黃琪」又被逮,他涉嫌透過手機行動支付盜刷信用卡,上網購物或在精品店消費,還自稱影星林青霞的助理,出遊澎湖刷卡住飯店;刑事局逮捕黃及其鍾姓友人,查出盜刷34件共7萬餘元,兩人否認盜刷,被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說,本名黃照岡的黃琪(25歲)是詐欺慣犯,曾假冒頂新集團少東申辦金融卡盜刷而入監,去年5月假釋出獄,又冒充國泰集團千金在台北喜來登飯店住宿及用餐,本月初被依詐欺罪判刑1年10月,交保期間仍持續行騙。
據調查,今年4月起,黃與友人鍾姓男子(26歲)透過管道取得被害人的信用卡號及個人資料,向銀行申請「Apple Pay」行動支付服務,以手機變更門號收取認證簡訊,開通功能後大肆盜刷,訂房時自稱影星林青霞的助理,向飯店索取折扣。
昨天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逮捕兩人,辦案人員觀察,黃說謊成性,警詢時前後矛盾,還猛打「悲情牌」,聲稱經濟拮据,幹員希望勸他改過向善,邀約未來可到辦公室喝茶,他竟演出「3秒鐘落淚」戲碼裝可憐,承諾不會再犯。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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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扁少年」黃琪又被逮 盜刷卡購物旅遊
曾替前總統陳水扁算塔羅牌的黃琪又被逮,他涉嫌透過手機行動支付,盜刷信用卡,上網購物或在精品店消費,前往澎湖遊玩刷卡住宿飯店,刑事局逮捕黃及其友人鍾姓男子,初步清查盜刷34件,金額7萬餘元,兩人否認盜刷,被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本名黃照岡的黃琪(25歲)與友人鍾姓男子(26歲),涉嫌透過管道取得被害人個人資料及信用卡號,躲過銀行身分認證機制,申請Apple pay行動支付服務,再上網購買3C產品、服飾及化妝品,曾在台北市誠品信義店刷卡消費,並投宿澎湖的喜來登飯店。
今年4月起,陸續有銀行、拍賣網站及實體商店受害,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接獲報案,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昨天在黃、鍾分別位於新北市蘆洲及土城區的住處逮人,黃否認盜刷,供稱向友人借用信用卡消費。
警方說,行動支付無須實體卡片認證,可透過手機盜刷,不易鎖定追查,初步查出黃盜用兩張信用卡的卡號,已查扣手機、電腦及精品等贓證物,擴大清查被害人。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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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Apple Pay盜刷 騙扁小子幹的
真是抓不怕!「騙扁小子」黃琪假冒國泰金控千金騙住五星級飯店剛被判刑,仍不思悔改,又出新招,假冒持卡人申請時下最夯的Apple Pay行動支付,再盜刷買精品、度假享樂。刑事局前天將黃琪及鍾姓男友查獲到案,初估盜刷30餘筆、逾50萬元,檢方昨複訊後,原諭令3萬交保,但等了4小時黃籌不出錢,改為限制住居、責付律師後讓他離開。
24歲、本名黃照岡的男子黃琪,15歲時佯稱塔羅牌專家,騙到前總統陳水扁開始聲名大噪,並以電台總監等假身分繼續行騙,黃因假冒頂新少東魏宏帆申辦「黑卡」盜刷被判刑7年,去年5月才出獄。
狂刷30筆 逾50萬
黃琪甫出獄就假冒國泰集團蔡萬霖孫女蔡佳玲名義,拐騙五星級飯店,以低價入住高檔套房、獲取餐飲優惠,去年9月落網後遭羈押,今年1月才交保,北院本月9日以7個詐欺罪將他判刑1年10月,另判1年刑可易科罰金。
警方調查,黃琪今年4月又假冒2名男子身分申辦Apple Pay,陸續在蝦皮拍賣、信義誠品等網路及實體商場,盜刷蘋果筆電、手機、相機、高級化妝品、名筆、打火機等精品,被害人事後收到帳單向銀行反映,銀行才驚覺遭盜刷,向刑事局電偵大隊報案。
假冒林青霞助理
銀行為配合警方追查,按兵不動,暫時未停卡,讓黃琪繼續刷到爽。警方循線發現他還假冒影星林青霞的助理,打電話給澎湖的五星級飯店要求折扣及升等,5月帶著鍾姓男友前往度假。黃另曾入住北市2家商旅,日前還到高雄巨蛋聽阿妹的演唱會。
警方前天到黃琪蘆洲住處搜索,黃雖將手機內資料刪除、重置,藏在浴室置物櫃內,但仍被警方搜出並查扣大批贓物。黃母見兒子又闖禍,感到十分痛心,要他好自為之;鍾男則坦承參與盜刷。警訊後,2人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法辦。
昨還有民眾向媒體爆料,指黃上周也曾以林青霞助理身分,到101大樓的珠寶店挑選珠寶,其中還挑了1顆7克拉的鑽石,幸當時沒有完成交易,才未被騙。
假交往盜個資 黃琪騙倒銀行
黃琪成功騙過銀行客服人員,竄改信用卡持卡人登記的行動電話,犯下Apple Pay來台後首宗遭盜刷案,令警方大嘆「他真的是聰明過了頭,為了詐騙無所不用其極!」警方表示,目前雖僅一家銀行報案、財損7萬多元,但依蒐證結果,應該還有其他銀行受害,正擴大偵辦中。
Apple Pay今年3月29日登台,金管會銀行局長邱淑貞說,並非Apple Pay或銀行有問題,消費者不必驚慌,這次盜刷案是消費者不慎將個人資料及私密資訊告訴他人,或將手機借給友人使用,呼籲消費者要保護個資,未來會要求銀行一次性密碼(OTP)傳輸要有後續確認動作,並加強行動支付異常交易的監控及客戶通知。
警方說,黃琪藉Apple Pay盜刷,並非行動支付出現漏洞或遭破解,黃琪先用假名在網路聊天室認識其他男子,與對方交往後,除暗中記下背景與個資,還會在付帳時假裝自己的卡刷不過,要對方先刷卡,再趁機複製卡號,等雙方日後分手,再假冒被害人打電話給銀行,要求變更手機號碼。
如果無法回答銀行客服人員核對的問題,黃琪會威脅客服「不要得罪我,否則要告死你」,成功更改電話後,再申請Apple Pay、接收認證簡訊,利用行動支付不必簽名或提供身分證明的特性盜刷。
警方掌握黃琪盜用了2名被害人身分,但因盜刷金額超過50多萬元,懷疑還有更多人及銀行受害。黃琪在偵訊時卻避重就輕,甚至跟員警說:「我知道你們不會像上次的警察一樣陷害我」,令警方為之氣結。
國泰世華銀行表示,目前僅1位持卡人個資外洩後被人盜用手機信用卡,持卡人發現後即通知該行,銀行也立即協助客戶處理,呼籲消費者保護個人資料,也不要告訴別人留給銀行辨識身分的相關資訊。
台北富邦銀行強調,未來若有持卡人打電話到客服更改手機號碼,除加強確認身分,也會由授信管理部用其他控管方式再次確認客戶身分;針對行動支付的持卡人,也會有較嚴格的預警作法防範盜刷。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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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Pay爆首宗盜刷 金管會:非系統問題 個資遭竊惹禍
Apple Pay在3月29日正式登台,25日驚爆發首宗盜刷案,銀行局局長邱淑貞表示,經了解並非Apple Pay或銀行系上問題,請消費者不必驚慌,這次盜刷案應是消費者不慎將個人資料及私密資訊告訴他人,或將手機借給友人使用,呼籲消費者要保護個資,也會要求銀行強化異常交易的監控及通知。
刑事局逮捕先前曾替前總統陳水扁算塔羅牌、本名黃照岡的黃琪,初步清查有涉嫌冒充他人名義盜刷Apple Pay的情況,這也是金管會推動行動支付、無實體信用卡上路後首宗被爆出的盜刷卡,遭盜刷的信用卡發卡銀行為國泰世華銀有一件、台北富邦銀行有二件,其中,國泰世華銀行遭盜刷約5.9萬元、台北富邦銀行約1萬多元,合計遭盜刷金額為7萬元,筆數約30筆。
國泰世華銀行表示,此案發生的原因是嫌犯從不明管道拿到持卡人的個人資料、及相關更換銀行資料的識別資訊,再佯裝是持卡人本人透過銀行客服專線,將手機號碼變更,藉以取得手機信用卡下載時的一次性密碼,完成Apple Pay下載到嫌犯手機的動作,再進行相關盜刷,但持卡人發現後即通知國泰世華銀,銀行也立即協助客戶處理。
國泰世華銀強調,此案並非行動支付交易的問題,也不是Apple Pay安全性出問題,目前也僅一位持卡人發生個資外洩後被人盜用手機信用卡,正本清源仍是呼籲消費者保護好個人資料及不要告訴別人留給銀行辨識身份的相關資訊。
台北富邦銀行則是表示,其發生的Apple Pay盜刷案與國泰世華銀的案例不同,是持卡人的手機及信用卡資訊同時被週遭友人同時取得,之後進行盜刷,總共有二件。
北富銀強調,未來若再有持卡人打電話到客服專線要進行更改手機號碼時,除了加強確認客戶身份外,也會由授信管理部用其他控管方式再次確認客戶身份;另外即是針對行動支付的持卡人,也會有較嚴格的預警作法以防範盜刷。
邱淑貞表示,現在都會要求銀行在相關系統上若要輸入客戶個資、信用卡卡號,都不能全部顯現,以防旁人看見,同時一次性密碼(OTP)傳輸也會有後續確認動作,未來會要求銀行加強行動支付異常交易的監控及客戶通知,但也呼籲消費者要保護好自己的個資,邱淑貞強調,這次事件並不是系統的漏洞,並不會妨礙行動支付的發展。
騙扁小子黃琪 冒用身分犯案
真是抓不怕!「騙扁小子」黃琪,假冒國泰金控千金騙住五星級飯店剛被判刑,仍不思悔改,假冒持卡人申請時下最夯的Apple Pay行動支付,再盜刷買精品、度假享樂。刑事局前天將黃琪及鍾姓男友查獲到案,初估盜刷30餘筆、逾50萬元,檢方昨複訊後,原諭令3萬交保,但等了4小時黃籌不出錢,改為限制住居、責付律師後讓他離開。
這件首例Apple Pay盜刷案,警方調查,黃琪今年4月,冒2名男子身分申辦Apple Pay,陸續在蝦皮拍賣、信義誠品等網路及實體商場,盜刷買蘋果筆電、手機、相機、高級化妝品、名筆、打火機等精品,被害人事後收到帳單向銀行反映;銀行才驚覺遭盜刷,向刑事局電偵大隊報案。
網戀找肥羊 暗記卡號
黃琪成功騙過銀行客服人員,竄改信用卡持卡人登記的行動電話,犯下Apple Pay來台後首宗遭盜刷案,令警方大嘆「他真的是聰明過了頭,為了詐騙無所不用其極!」警方表示,目前雖僅一家銀行報案,財損7萬多元,但依蒐證結果,應該還有其他銀行受害,正擴大偵辦中。
警方說,黃琪藉Apple Pay盜刷,並非行動支付出現漏洞或遭破解,黃琪先用假名在網路聊天室認識其他男子,與對方交往後,除暗中記下背景與個資,還會在付帳時假裝自己的卡刷不過,要對方先刷卡,再趁機複製卡號,等日後分手,再冒被害人打電話給銀行,要求變更手機號碼。
客服對資料 裝兇唬人
如果無法回答銀行客服人員核對的問題,黃琪會威脅客服「不要得罪我,否則要告死你」,成功更改電話後,再申請Apple Pay、接收認證簡訊,利用行動支付不必簽名或提供身分證明的特性盜刷。黃琪在偵訊時避重就輕,甚至跟員警說:「我知道你們不會像上次的警察一樣陷害我」,令警方為之氣結。
手機信用卡防盜 銀行教4招
擔心自己的手機信用卡被盜刷,銀行業者教你四招防盜,第一是注意簡訊及帳單,一有異常的消費紀錄,立即打給銀行確認;二是保護自己的個人資料及手機,不要輕易交給他人;三是善用銀行APP推波,四是手機信用卡與實體信用卡各有一張,因應不同刷卡方式。
第一招是密切注意刷卡通知的簡訊及帳單,若有人去更改帳單寄送地址,當月沒有收到信用卡帳單,就應該去跟銀行確認,簡訊通知刷卡紀錄時,若自己根本沒有刷卡,也要馬上打給銀行,銀行都會立刻協助了解是簡訊發送錯誤或真的有人盜用。
第二是個人資料如身分證字號、信用卡卡號、生日、每期信用卡帳單繳交方式、有無副卡、甚至畢業的國小、家人姓名等銀行常用來辨識客戶身份的資訊,最好不要輕易告訴他人,以免被用來更改信用卡的聯繫方式,阻斷持卡人提早知道自己被盜刷的訊息。
第三是部分銀行提供自家APP,同樣會進行刷卡訊息推波等,這就與手機號碼無關,即便被歹徒更改了信用卡聯絡電話,一樣可以推波到持卡人的手機內,提早知道自己的信用卡被盜刷。
第四就是建議手機信用卡與實體信用卡分開,以實體信用卡去應付需要提供卡號的刷卡方式,屆時只要信用卡仍在身邊,即多項保障。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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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股王 宏達電驚爆求售 傳洽谷歌 彭博報導 可能分拆VR或整家賣掉 VR價碼估10億美元
營運低迷
曾經貴為股王的手機大廠宏達電(2498)近幾年表現低迷,過去5年市值暴減約75%。彭博引述知情人士說法報導,宏達電正在評估策略選項,可能引進策略投資人、出售或分拆Vive VR頭戴式裝置事業甚至把整家公司賣掉,該公司已和Alphabet旗下Google等業者接洽。
報導指出,宏達電尚未做出最終決定,但完全出售的可能性不高,因為事業涵蓋VR(Virtual Reality,虛擬實境)及手機製造,不適合由1家公司收購。不過宏達電也可能按兵不動。
宏達電回應:不評論
彭博專欄作家高燦鳴(Tim Culpan)表示,如果宏達電出售VR事業,買家可能是Google,並認為Google收購該事業的價碼不應超過10億美元(約302.5億元台幣)。不過,高燦鳴指出,目前宏達電手機事業看不到希望,但VR事業前景亮眼,出售VR事業後宏達電何去何從,是更大的問題。
高燦鳴說:「如果宏達電出售Vive,該公司就失去光明的未來,剩下的東西值得期待嗎?」
對此,宏達電發言體系昨天回應,對於市場謠言與臆測,不予評論。
曾是一代股王的宏達電,股價在2011年4月攀上最高峰,達1300元,隨著手機市佔率節節衰退,2015年8月股價曾跌破50元,最低來到40.35元,今年股價大都在60~80元游走。昨日則在此消息刺激下,股價大漲4.73%,收68.7元。
宏達電創立於1997年,該公司2008年推出全球第1支Android手機,2011年搭上3G智慧機起飛,從Gartner統計資料來看,2011年全球市佔率一度達9%,但隨著與蘋果專利大戰開打、中國品牌廠崛起,宏達電經濟規模衰退且市佔率急速流失,到去年全球市佔率僅剩1%,近期更連續9季虧損,出售傳言不斷。
宏達電正致力於把成長前景重新聚焦於高階VR事業,IDC的數據顯示,今年第1季Vive頭戴式裝置出貨量超過19萬部。市場人士分析,雖然宏達電很早就意識到單一產品的風險,在5年前就開始布局虛擬實境產業,不過,VR市況仍未完全起飛,要見到業績貢獻還須等待。另外,宏達電也試圖讓智慧手機部門重拾動力,該公司已推出最新旗艦手機U11,並為Google組裝Pixel手機。
遭蘋果三星陸廠擠壓
IDC穿戴式裝置暨手機研究經理拉馬斯(Ramon Llamas)說:「蘋果及三星讓宏達電很難在高階市場立足,中國手機製造商則讓宏達電難以主宰中低階市場。」
台經院景氣預測中心主任孫明德表示,2009年時宏達電代工頻獲大單,品牌形象、手機製造及生產能力就像是產業界的林志玲,成為一代股王當之無愧,但後來品牌發展失利、業績下滑,2年多前市場已傳出整併的消息。
孫明德認為,宏達電不論是賣給內資、外資或陸資,對台灣經濟成長影響都不大,要思考對象是否互補,過去市場上曾傳出「宏達電、華碩」送作堆,但現在華碩產品線也已跨向人工智慧(AI)和手機領域,互補效果已不高。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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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達電 傳分拆Vive或出售
已接觸潛在買家 Google在列
彭博報導,曾是世界智慧手機頂尖製造商之一的宏達電(HTC),正評估不同的策略選項,包括分拆或出售VR(虛擬實境)事業、公司整體打包出售等都有可能,並已和包括Google在內的潛在買家接觸過。對此,宏達電昨僅簡短聲明:「針對市場謠言與臆測,公司不予評論。」
宏達電︰市場謠言與臆測 不予評論
彭博報導,知情人士透露,宏達電正和顧問合作引進策略投資人,以出售或分拆其VR頭戴裝置Vive部門,並已和一些潛在買家接觸談過,包括Google在內。宏達電把公司整個賣掉的可能性較低,由於未和任何一家公司明顯匹配,且還未做出最後決定,也可能選擇不進行任何策略性改變。
彭博︰賣掉Vive 公司未來堪虞
消息傳出後,宏達電股價週五跳空開高,早盤一度大漲八.五%至七十一.二元,終場仍漲四.七%、收六十八.七元,為逾兩週最高,市值也來到五六四.五七億元。
彭博Gadfly專欄作家高鳴燦(Tim Culpan)指出,以宏達電目前市值來看,若Google要買,出價最高應在十億美元(約三○三億台幣);不過,宏達電兩大事業中,手機雖前景不佳,卻仍是營收主力,Vive則是前景光明卻還未拿出實績,一旦賣掉後者,公司未來堪虞。
市調機構IDC研究經理亞馬斯(Ramon Llamas)表示,Vive是截然不同於臉書Oculus VR和索尼PS VR的「怪獸」,還未見其他公司能在同領域競爭,若宏達電和矽谷公司如Google達成交易,對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來說,等於「保住面子」。宏達電和Google過去一直在手機代工、VR解決方案等方面有合作關係。
宏達電成立於一九九七年,二○○二年為微軟公司代工製造Windows視窗系統手機,很快崛起為全球智慧手機大廠,並於二○○八年推出全球第一支安卓智慧手機。不過,曾風光一時的股王宏達電,過去五年來市值銳減約七十五%,智慧手機市占率已不到二%。
昔日股王 經營陷困境 屢傳要打包
宏達電再傳要分割或打包出售,宏達電則以「市場謠言與臆測,公司不予評論」回應。不過,營運遇逆境的宏達電,自二○一一年以來,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傳出公司要出售的消息,去年以來則是傳出VR(虛擬實境)事業要分割。
市場人士分析,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的另一家上市公司威盛電子,更早以前就從股王六二九元跌落到昨日的十.三五元,期間股價不僅曾跌到四.五元,也歷經減資等,但都未見王雪紅要賣掉,畢竟股價上上下下的上市公司,有其存在的價值,況且,宏達電尚有「願景」的VR以及健康醫療。
目前宏達電有四個事業群,包括HTC智慧手機、Powered by HTC(策略合作產品)、健康醫療及虛擬實境Vive。市場人士指出,目前Vive尚未獲利,此時要分割出去,有其困難度,未來則不排除;至於健康醫療,則跨足人工智慧AI、大數據等領域,未來想像空間甚大。
市場人士表示,由於Google一直在Powered by HTC與宏達電有合作關係,因此被點名是宏達電出售的接洽對象。Google曾買下手機公司Motorola Mobility,但又賠錢賣給聯想,關鍵就是要穩定手機的Android生態系。
另外,宏達電的VR也負責Google在VR領域裝置白日夢(Daydream)的獨立式頭戴設備,但除宏達電外,聯想也幫Google代工,Google應該是希望與VR製造商有更大的合作空間。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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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誆「試車」 白嫖10少女 仲介援交 藉口「了解性技巧」誘上床
已婚工程師王建富,2年前假借幫忙仲介少女援交,再以「試車」為由,誘騙3名無知少女發生性關係,事後因坦承犯行被法院輕判緩刑3年。沒想到王男色心不改,緩刑期間又用相同手法,以「了解性技巧」等藉口,誘騙至少10餘名國、高中女到賓館發生性關係,台北地檢署昨以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強制性交等罪,有逃亡、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王建富(33歲)是內湖某家資訊公司工程師,2年前娶妻,2015年間以暱名成立臉書帳號,隨機搜尋國中或剛上高中的女學生加為「臉書好友」,刊登「寒假伴遊╱包養╱尾牙飯局╱派對,短期兼職打工!看妹妹喜歡那一種?快來報名!」誘騙無知少女上鉤,若見女學生外型較佳,就以試車為由白嫖。
曾犯案色心不改
有被害人不滿被騙提告後,王男認罪並與被害人和解,台北地院先前輕判王男徒刑6月,緩刑3年,緩刑條件是義務勞務80小時。
今年暑假期間,新北市警婦幼隊接獲情資,又有少女受騙從事性交易,查出仍在緩刑期間的王男涉案。
檢警發動約談查扣王男手機,發現王這次是成立LINE群組,隨機邀請少女加入群組後,再貼上可安排援交賺外快的訊息,誘騙有意賺錢的少女,再以「了解性技巧」、「是否有特殊性技能」為由試車。
檢聲請羈押獲准
但有的被害少女與王男發生性關係後,再也聯繫不上王男,有的人則真的獲得王男安排仲介性交易,警方初步過濾至少有10名少女受騙,在約談這些少女後,有多名少女提出告訴,雖然王男前天遭拘提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僅與女學生「搞曖昧」,但檢察官不採信,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擴大追查受害者
檢警除將持續清查是否有其他少女受害外,還將擴大追查,曾經王男仲介而與這些少女發生性關係的男子到案,追究這些男子與未成年發生性關係的刑責。
防子女誤入情色陷阱
●父母應建立良好親子關係,多聆聽、詢問孩子在補習班和學校情形
●認識了解孩子平常往來的朋友及網路上交友對象背景
●隨時提醒孩子網路交友注意事情、最新詐騙新聞,提防陷入詐騙圈套
●若孩子講電話時出現遮掩行為,或有不明人士開車接送,要注意對方身分
●若孩子有來源不明的高價手機、新衣服或名牌包,要注意金錢來源與流向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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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轉 掏空幸福人壽 前董座無罪 繼任者二審改判26年 仍堅稱無辜
高院審理幸福人壽百億掏空案,認定前董事長鄧文聰涉將公司資產違法設質給外商銀行,再透過洗錢,用於私人購買土地等資產,昨依《保險法》背信等罪判刑26年、併科罰金7.5億元,須沒收犯罪所得1.93億餘美金,至於一審被判刑9年半的另名前董事長黃正一改判無罪。可上訴。
黃正一昨沒到庭聆判,在押的鄧文聰被提訊出庭,對二審判決表示:「非常驚訝!沒法接受!」堅稱:「我絕對是無辜的!」並再以罹患睡眠呼吸中止症等病要求交保,合議庭諭知評議後再作裁定是否延押。
黃正一(77歲)和鄧文聰(57歲)被控涉於2007年8月任幸福人壽正副董事長期間,涉藉口提高經營績效,委託瑞士EFG盈豐銀行代為操作股票投資,卻擅將這筆基金設質給EFG,再用來擔保私人借貸。
兩人原都被重判
黃於2008年1月卸職,鄧接任後,繼續以相同手法掏空幸福人壽,不法所得疑似透過境外帳戶洗錢,被鄧用於購買台北信義D1、D3土地、金典酒店不良債權等資產。
金管會2014年估算幸福人壽遭掏空逾4億美金、折合台幣約133億元,幸福人壽被保險安定基金短暫接管,已逾2015年7月賣給國泰人壽,並持續索討仍遭EFG凍結的逾億美金。
台北地院一審判鄧、黃各28年與9年6月重刑,各併科9億元與2億元的天價罰金,同時告發EFG香港分行女經理吳曉雲涉為本案共犯。鄧、黃2人提出上訴後,鄧批一審判決「很可怕」,堅稱遭栽贓,黃的律師團則指無端幫鄧背黑鍋。
文件僅有鄧簽名
高院依證人證述及司法互助取得的龐大資料,認定鄧男觸犯背信罪與洗錢罪,昨僅酌減部分刑責。至於黃早就卸任交棒給鄧,都是都由鄧主導幸福人壽委託EFG代操事宜,當年文件多數僅有鄧簽名,顯見黃可能不知情,雖EFG女經理吳曉雲證詞對黃不利,但可能出於維護自身與EFG利益,不能盡信,改判黃無罪。
黃正一 小檔案
●年齡:77歲
●學歷:省立花蓮中學畢業、日本大學法學院畢業
●現職:東南旅行社董事長
●經歷:立法委員、前東方快報董事長、前幸福人壽董事長
●爭議:涉掏空幸福人壽133億元,台北地院一審判刑9年半,併科罰金2億元,二審改判無罪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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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空幸福人壽127億 鄧文聰改判26年
幸福人壽前後任董事長黃正一、鄧文聰,被控以幸福人壽海外資產向銀行質借,掏空一二七億元,高等法院痛批鄧文聰「無所不用其極」,昨依保險法、洗錢等三罪判鄧廿六年、併科罰金七.五億元,沒收一.九三億多美元(約六十億台幣)犯罪所得;黃正一從一審的九年半改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在押的鄧文聰昨被提訊聆判,堅稱「我是清白的」,並打出溫情牌,以母親近來被診斷須洗腎病情嚴重,他的眼睛有重度白內障、數度呼吸中止症發作為由,希望交保以盡孝道,「否則我死也不瞑目」。高院將鄧還押,評議後決定是否續押。高檢署表示,收到判決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二審法官批鄧「無所不用其極」
檢方起訴、台北地院查出,黃正一、鄧文聰從二○○七年分別擔任幸福人壽董事長、副董事長,兩人及EFG銀行經理吳曉雲(北檢偵辦中)等違反忠實義務,將幸福人壽五千萬美元資金設質給EFG,擔保黃、鄧的私人借貸,並取得二二○○萬美元朋分。
黃二○○八年退出幸福人壽,鄧接任董事長,持續以此手法向EFG質借二.五億多美元,獲得二.二五億美元犯罪所得,透過海外洗錢帳戶,購置北市信義區D1、D3土地、金典酒店不良債權、繳納幸福人壽現金增資股款等。本案發生後,多達一.九三億美元遭EFG銀行凍結,拒不返還。
此外,鄧文聰以相同手法向渣打銀行質借,取得一.九二億美元不法利益,造成幸福人壽重大損害。金管會發現異常,查出鄧等人疑掏空幸福人壽一二七億元而接管。
鄧文聰堅稱清白,指遭EFG和吳曉雲設局,黃正一表示看不懂英文文件,都是鄧拿給他簽,也無犯罪所得,但台北地院不採信,仍將鄧重判廿八年、併科九億元,黃判九年半、併科兩億元。檢方、鄧、黃均不服,提起上訴。
黃正一無具體罪證 改判無罪
高院昨做出重大改判,認定此案由鄧主導,黃正一無具體罪證,也無犯罪所得,改判無罪。高院痛批,鄧為貪圖幸福人壽六百億元資產,以公司海外資產向外國銀行質借,涉鉅額掏空重大不法。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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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壽掏空案/鄧文聰改判26年 沒收犯罪所得
幸福人壽前、後任董事長黃正一、鄧文聰被控掏空公司上百億資產,一審判鄧廿八年徒刑,併科罰金九億元;黃判刑九年六月,併科罰金二億元。高院認定黃不知情,改判他無罪,鄧文聰則改判廿六年,併科罰金七億五千萬元,約二億美元的犯罪所得沒收。
高院認定鄧文聰的犯罪事實,包括違背職務向瑞士盈豐銀行(EFG銀行)、香港渣打銀行質押借款。
判決指出,鄧貪圖幸福人壽逾六百億元資產,與EFG香港分行客戶關係經理吳曉雲謀議,將公司海外資產違法設質給EFG,供他為最終受益人的Surewin公司向EFG借款擔保。自二○○七年九月起至二○一三年四月,幸福人壽移轉資產至設質帳戶二億五六三三萬美金。
幸福人壽東窗事發後,接管人與EFG接洽,EFG同意超過Surewin借款額度部分返還,但還有一億九三八四萬美元資產遭EFG凍結;鄧向香港渣打質押借款部分,幸福人壽已取回。
高院開庭時,黃正一表示「英文不好」,看不懂簽署的文件寫些什麼,並說這些英文文件都是鄧拿給他簽。辯護律師也指黃二○○七年九月五日後就未再簽過名,翌年一月退出幸福人壽,從司法互助所獲取文件可見許多文件上黃的簽名都是被冒簽。高院認為,吳曉雲在偵查、北院作證時,仍任職EFG,可能故意做出不利黃正一證述,判黃無罪。
幸福人壽案/鄧文聰只減為26年 抱怨「速審法」
幸福人壽前、後任董事長黃正一、鄧文聰先後掏空公司資產上百億元,台北地院依保險法背信、洗錢罪判鄧文聰28年徒刑,併科罰金9億元;黃正一判刑9年6月,併科罰金2億元。兩人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今撤銷改判,鄧違反保險法背信、洗錢罪,處有期徒刑26年,併科罰金7億5千萬,犯罪所得1億9384萬美元沒收;黃正一無罪。本案仍可上訴。
鄧文聰聽到判決後一臉錯愕,並表示「很驚訝」。鄧說,他請求司法互助的文件還沒完全回來,但法官可能因速審法的關係就「速審速決」,對他來說很不公平,「我沒有防禦權」,並請求交保,讓他有最後的機會能夠到外頭找對自己有利的資料。
檢方起訴指出,鄧文聰、黃正一擔任幸福人壽副董事長、董事長後,金管會多次要求幸福人壽應增資約12.5億元,但鄧、黃不願以自有資金繳納幸福人壽增資股款,為應付金管會保險局增資壓力,兩人共謀將幸福人壽委託銀行代操的資產挪用作為繳納增資案股款的資金來源。兩人為掩飾背信的犯罪所得,且為使將幸福人壽委託銀行代操的資產加以質押借款作為繳納增資案股款的資金來源一事不曝光,接續洗錢。
檢察官起訴指鄧文聰犯罪6年,犯罪所得約127億元台幣,掏空案爆發後,還威脅EFG銀行要否認知道他用紙上公司貸款的事才肯還錢;黃正一犯罪時間為1年,與鄧共犯所得7億1654萬元台幣。
鄧文聰2006年間就讀政治大學經營管理碩士學程全球台商班時,結識在瑞士盈豐銀行(EFG)香港分行擔任客戶關係經理的吳曉雲(北檢偵辦中)。
黃開庭時表示自己英文不好,看不懂簽署的文件寫什麼,並說這些英文文件都是鄧拿給他簽的。黃的律師指出,黃2007年9月5日後就未再簽過名,他2008年1月退出幸福人壽,清償全數股份借款,分毫未取,從司法互助所獲取的文件可見許多文件上黃的簽名都是被冒簽。律師認為本案的實情就是EFG和吳曉雲為了賺取管理費、保險佣金、借款利息,而將幸福人壽的資產質押。
高院在勾稽資金流向後,認定鄧文聰有違法質押、洗錢犯行,而幸福人壽於EFG 銀行的資產委外代操等相關業務,都是由鄧主導,黃正一並不知情,判黃無罪。
鄧文聰訴苦羈押至今,妻子憂鬱、父親斷腿、母親肺癌,希望交保盡孝道,並說自己有重度白內障,也都沒有追蹤肺部腫瘤,希望有良好的就醫環境。黃正一今未聽宣判。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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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狂叩34通報案 警播大悲咒反制
彰化縣和美鎮葉姓男子離婚兩年多,長期酗酒,今年6月間感到寂寞,竟打電話報案,把警察騙到家裡來聽他訴苦,並在警察離開後,在37分鐘內打了34通110報案專線,且因不滿遭警方播放大悲咒反制,竟因此暴走罵警察三字經,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法辦,本月10日被彰化地院裁定罰款9千元。
稱寂寞想聊天
今年6月10日晚上10時許,葉男(45歲)獨自在家,因一時間感到寂寞,想找人聊天,竟然打110專線,謊報表示家中有事需警方到場處理,待警員到場後,不斷向警察訴苦,還恐嚇警察如果不聽他講話,就要繼續撥打110;警婉拒葉男的要求,並在勸導後離去。
已觸《社維法》
葉男隨後在37分鐘內,連打34通的110報案專線,接電話的勤務中心警員受不了,播放大悲咒佛經安撫葉男情緒,葉男因此暴怒,怒罵警員三字經,最後遭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法辦。
和美警分局分局長洪宏榮表示,110是警方的緊急報案專線,為避免浪費警力,排擠報案線路等,對此類惡意撥打報案電話的民眾,警方都會依妨害公務與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究辦,可處居留或最高12000元罰鍰。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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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找警聊天最安全 待業男1小時狂打34次挨罰
彰化縣40歲葉姓男子自稱心情不好,撥打110要求員警陪他聊天解悶,警網擔心他真的想不開,連跑3趟探視,並勸告不要再亂打占線,葉男不予理會,竟在1小時內狂打34次110,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裁罰9000元。
和美警分局指出,葉男有酗酒習慣,待業中,妻子求去,他自稱心情鬱悶,6月10日晚間10點到11點之間,撥打34次110,110起初轉知嘉犁派出所,警網立刻前往關懷,葉男稱想找人聊天,「警察最安全」,員警當下傻眼,只好安慰一番。
員警離開不到5分鐘,葉男又打110稱家裡有狀況,需要員警協助,線上警網折返探視,發現葉男說謊,勸誡一番後員警離去。葉男3分鐘後又接連撥打110,自稱心情真的很不好,人生沒意義,「如果警察不聽,我要一直打去亂你們。」打到警網第三次前往探望,葉男大吐苦水,員警再度安慰幾句。
沒想到警車才開走,葉男就撥打110,打到110值班員警播放違反社維法錄音警告他,葉男接著連打兩次都聽警告錄音,才停止撥打110。
警方表示,亂打110,警方查明後,先警告一次,不聽勸告繼續撥打,警方會函送偵辦,葉男被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庭裁罰9000元。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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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擱卡啦 失婚男半夜狂打110
彰化縣一名失婚又失業的男子,長期獨居又酗酒,半夜睡不著經常打電話報案,今年6月晚間,竟在短短37分鐘內狂打34通110報案專線,警方受不了,將他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彰化地院簡易法庭,近日遭法官裁定罰款9000元。
騷擾員警口出惡言
今年6月10日晚間10點多,46歲葉男撥打110專線騷擾員警,起先警方採柔性勸導,反遭葉男口出惡言、甚至辱罵三字經,接著藉故反覆來電。員警最後不堪其擾,接線後直接播放大悲咒,想藉此安撫他,不料葉男反受刺激抓狂,絕命連環摳、37分鐘內狂打34通。
因葉男的行為已涉及占用110專線資源,妨害他人報案權利,警方決定將他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曾有2次強制就醫
和美警分局所長林弘晏指出,葉男已熟記派出所的電話,沒事就打來找值班台員警聊天,或藉口家中有糾紛,需要警察上門處理,其實只是想找人陪伴、說說話。尤其季節轉換狀況特別多,1年來全所14名同仁都認識他,但每次他電話一來,員警還是會專程跑一趟,上門關心。
和美分局勤務中心主任吳文成表示,葉男2年多前離婚,妻兒搬離後獨居,前妻偶爾會上門探視並給些生活費,因他長期酗酒又失業,精神狀況惡化,已有2次強制就醫紀錄。
警方表示,能做的都做了,這次他真的是太超過了,才會依法送辦,法官審酌其狀況也予以輕判,罰金從1萬2000元降至9000元;未來仍將持續關注葉男的狀況。
想訴苦 請打生命線專線
彰化縣46歲葉男酗酒又失業,夜裡「孤單寂寞覺得冷」時,不斷打電話給警方,過去警消人員經常面對烏龍報案或電話騷擾,近年透過宣導、加上《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法通過,情況大幅改善;彰化縣生命線志工則說,現代人壓力大,歡迎多利用專線,找志工訴說紓壓。
報案電話五花八門,不論110或119,大至家暴、鄰居吵架、打麻將妨害安寧,小至小兒反鎖、鴨子飛上電線桿下不來,拯救狗貓牛羊豬雞鴨等雜事,警消人員皆不敢輕忽,受理後派員到場,若遇上騷擾電話也只能柔性勸導。
彰化縣警局勤務中心主任張樂村指出,近年謊報或濫用報案專線情況已不多見,主要是醉漢和精障者、偶有小朋友亂打。
警方多透過宣導加強教育,加上《社維法》第85條第4款去年6月1日正式修法上路,濫用報警專線者將受裁罰,因此情況已有改善。
彰化縣生命線協會志工團長劉瑞如指出,多數男性遭逢生活巨變或工作壓力時,無處宣洩、礙於顏面,又不願主動求助或就醫,志工受專業訓練,具備輔導概念與溝通協調技巧,且透過電話對陌生志工訴苦、談心,沒有面對面的壓力,有助於紓壓、促進身心健康。
該協會統計,彰化縣1995專線每年服務6000人次,近3年來男性撥打比率明顯升高,從2014年起已逾5成,近2年更高達61%,近年內政部還推出0800-013999男性關懷專線、老朋友專線0800-228585,由男性與高齡志工接線,更有同理心。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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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月轉診率 較去年同期上揚36.4%
為落實分級醫療,今年四月中旬起,衛福部祭出門、急診部分負擔新制,未經轉診至大醫院看病得多付錢。醫界多認為無法改善國人小病跑大醫院的習慣,但健保署統計四至六月轉診就醫發現,較去年同期上揚卅六.四%,且過去民眾就醫占率幾乎年年上升的醫學中心、區域醫院,也出現下降。
健保署今年四月推出門、急診部分負擔新制,包含未經轉診至醫學中心就醫,門診部分負擔調高六十元,急診檢傷分類為三、四、五級等非重症,部分負擔調高一百元;但經轉診至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就醫,門診部分負擔則調降四十元。
據健保署最新統計,今年四至六月,轉診就醫約十一.九萬件,較去年同期約八.七萬件增加卅六.四%,平均每月近四萬件,而去年全年約卅二.五萬件,平均每月僅二.七萬件,且較前年卅二.九萬件下滑;今年四至六月急診第三、四、五級患者也減少近四萬件。
此外,民眾各層級醫院就醫件數占率中,過去五年從八.五二%增至九.二○%的醫學中心、從十一.七八%增至十二.六七%的區域醫院,今年四至六月出現下降,分別較去年同期減少約一%、○.五%;原本從七十一.七三%一路下降至七十.○二%的基層院所,則是增加一.四%。
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表示,轉診件數成長、民眾到大醫院就醫比例下降,推估可能是新政策出現一些效果,但要再長期觀察,對比四至六月總就醫七千多萬件,轉診件數仍很少,須持續強化。
台北榮總眼科部主任劉瑞玲指出,近期經轉診就醫的患者,確實有成長一點點,但不清楚是否跟新政策有關係;台大醫院內科部主治醫師王宗道則說,門診沒有察覺到明顯差異。
在急診方面,新光醫院急診科主治醫師張志華強調,近期流感、腸胃炎、小擦傷等非重症的患者還是不少,並未察覺有減少;台大醫院急診醫學部主任方震中認為,該院急診本來輕症占比就低,可能因而未感覺有變化。
診所協會全聯會︰落實分級 要再加把勁
診所協會全聯會理事長曾梓展則說,今年夏季有一波流感,估計是推升民眾到基層院所就醫占率成長的原因,不能算新政策奏效,政府要落實分級醫療,應該再加強力道。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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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參泡工業冰醋酸 黑心商判刑一年
專營海參進出口的淦成公司,涉嫌以工業用冰醋酸浸泡廉價海參,去灰後混充高價「黑玉參」出售牟利,新北地院認定有危害人體健康的問題海參都出貨到香港,並未流入台灣餐廳,昨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判處負責人朱德海有期徒刑一年,淦成公司罰金一百萬元,並沒收不法所得一七二萬餘元,仍可上訴。
淦成公司一○四年五月遭檢舉使用工業用冰醋酸浸泡海參,食藥署會同新北市衛生局前往淦成位於新北市三重區工廠行政稽查,業者拒配合,還偷將冰醋酸倒入排水溝。
檢方起訴指出,朱德海為降低成本,自宏都拉斯進口每公斤不到十美元的廉價海參,再將海參浸泡在稀釋過的工業用冰醋酸內兩天,藉此把灰白、賣相不好的海參「脫灰」,再以清水沖洗、烘乾,偽裝成高價的烏參,價格翻漲五倍,以每公斤四十八美元不等高價,銷往香港、中國,也流入國內海鮮餐廳,不法獲利五四○萬餘元。
但法院認為,一○三年初至一○四年四月,朱男應香港客戶要求,才會使用稀釋冰醋酸浸泡海參作法,但朱男未向化工行購買一桶一五○○元的食品級冰醋酸,反購入一桶僅九○○元的工業級冰醋酸,來作為去除濕貨海參石灰質的加工助劑,其購入行為已造成危害人體健康的可能性,依朱男賣給香港客戶一二○○公斤問題海參,每公斤四十八美元,以美元對台幣匯率一比卅計算,認定朱男不法獲利一七二萬餘元。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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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用冰醋酸處理海參混充高價黑玉參 業者判刑1年
新北市三重區淦成企業公司專營海參進出口買賣,卻涉嫌低價進口海參,再買工業用的冰醋酸浸泡脫灰,等賣相變佳後再混充高價的「黑玉參」,出口銷往對岸;新北地院認定淦成企業將有危害人體健康的問題海參1200公斤均供貨到香港,判處負責人朱德海1年,淦成公司罰金1百萬元,沒收不法所得172萬餘元。
檢方起訴指出,淦成負責人朱德海(69歲)自2014年4月從宏都拉斯進口每公斤不到10美元的海參,由於外表灰白,賣相不佳,朱竟將工業用冰醋酸加水稀釋後浸泡海參,等「脫灰」後再用蘇打水中和酸鹼度,並用清水沖洗烘乾,再以每公斤48元美金(約台幣1500元)賣出。
由於工業用冰醋酸具腐蝕性,會導致人體灼傷、結膜炎或腐蝕皮膚而潰爛,依規定不得添加在食品中;前年5月衛生單位接獲檢舉稽查,見淦成用來裝醋酸的桶子旁還有骷顱頭圖樣,員工竟辯稱是「這是掃地用的」,稽查員緊急通報檢方。
檢方追查發現該問題海參銷往香港、中國外,更疑有1萬餘公斤內銷國內海鮮餐廳等買家,被民眾吃下肚,認為不法獲利540多萬元。
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朱採用稀釋冰醋酸浸泡海參作法,是應香港客戶要求,但朱不是購買一桶1500元的食品級冰醋酸,而是買一桶僅900元、氯化物超標的工業級冰醋酸,來作為去除濕海參石灰質的加工助劑,考量已危害人體健康,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將朱判處1年徒刑。
至於檢方認為有國內海鮮餐廳等買家受害,法院比對淦成進口海參資料、購買工業級冰醋酸時日,也找來多名買家前來勘驗,確認有問題皆出貨到香港,並未流入台灣海鮮餐廳。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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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空屋率10.2% 高達86.3萬宅
內政部營建署昨公布,去年全國低度使用住宅(空屋)高達八十六萬餘宅、空屋率十.二二%;其中,六都空屋數合計五十四萬餘宅,占全國空屋數六十三.一%,以新北、高雄的空屋超過十一萬宅最多,其餘均未超過十萬宅。
新北12萬宅最多 北市居六都之末
所謂「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是以房屋稅籍資料與台電用電資料,將每年十一、十二月平均用電度數低於六十度的住宅,認定為低度使用住宅,俗稱「空屋」。
根據統計,去年全國空屋數八十六萬二九六五宅,對照去年房屋稅籍住宅類數量八四四萬七○一七宅,空屋率十.二二%。六都中,台北市空屋數六萬○六八二宅、空屋率六.八二%;新北市十一萬八○六七宅、空屋率七.六%;桃園市九萬一七五二宅、空屋率十一.四四%;台中市九萬六一三二宅、空屋率九.六九%;台南市六萬六九四一宅、空屋率十.○一%;高雄市十一萬○九五六宅、空屋率十.七二%。
全國空屋數較多前六名,依序為新北、高雄、台中、桃園、台南及台北;空屋率前六名,依序為金門縣十六.六四%、宜蘭縣十五.八%、連江縣十五.五%、雲林縣十四.三八%、嘉義縣十四.一六%及台東縣十四.一四%。
房市不好 投資客將空屋轉租
景文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章定煊指出,最新空屋率有減緩趨向,應是房市景氣不好,投資客將房子空在那裡等待投資機會的比率會減少,因此有利空屋釋出,不少投資客將空屋轉租、甚至賣掉,以減輕自身的資金壓力。
不過,章定煊認為,此時賣屋,投資客恐怕會很心痛,因此轉租的比率比較高,尤其近期不少區域的租金提升,推測也與投資客將空屋轉租待變有關。
瑞普萊坊市場研究部副總監黃舒衛則指出,台北市空屋數排名六都之末,空屋率更是全國最後一名,可見在工作、就學資源高度集中的空間結構之下,台北市住宅市場供不應求的常態不易被打破,加上超低利率加持,屋主惜售心態較濃,房價修正幅度有限。
相較之下,新北、桃園在六都中分居空屋數、空屋率之冠,且重劃區土地又多,新增供給量龐大,若缺乏產業、人口、公共投資三方面同步俱進,部分區域將難逃供過於求、價量修正的命運。
待售餘屋7萬宅 2年暴增逾6成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去年第四季全國待售餘屋達七萬餘宅,創調查以來新高,較兩年前大增逾六成,較七年前首度調查的兩萬餘宅暴增。學者提醒,近幾年房市已進入盤整,即使建商已「減量經營」,但僅能減緩餘屋拉高的速度,房市供給仍大於需求,待售餘屋可能持續增加。
根據統計,去年第四季全國新建餘屋(待售)七萬三五二三宅,六都中,台北市四八七八宅、新北市一萬四五四八宅、桃園市一萬二九二八宅、台中市八一二五宅、台南市三七七九宅、高雄市一萬二五五八宅,六都合計五萬六八一六宅,占全國待售餘屋逾七十七%。
建商減量經營 待售餘屋增幅減緩
景文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章定煊指出,新建待售餘屋問題比空屋還大,現在正值前波房市高檔時的新建案陸續交屋,導致待售餘屋明顯增加,即使前兩年建商「減量經營」,但餘屋去化速度仍緩慢;雖然近年待售餘屋增幅有減緩趨勢,但那是減量的效果,而非房子真的賣得好。
六都中,待售餘屋超過五百宅的行政區域,北市有中山、內湖及北投區;新北有三重、中和、五股、汐止、林口、新店、新莊、蘆洲、板橋及淡水區,超過三成的行政區待售餘屋都在五百宅以上。
另外,桃園也有八德、大園、中壢、平鎮、桃園、蘆竹、楊梅及龜山區;台中則有北屯、西屯、南屯及沙鹿區;台南市有安南、永康及善化區;高雄市有三民、小港、左營、楠梓及鼓山區。
《住展》雜誌企研室經理何世昌表示,近兩年預售屋交屋量大,加上銷售率處於低檔,餘屋走高在預期。以目前市況來看,看房子的來客數還是不少,但多數買方都覺得房價仍高、賣方降價幅度不大,預期買氣仍難明顯回升,餘屋也會居高不下。他指出,目前房市仍緩慢朝落底方向前進,何時能落底反彈則看餘屋去化速度。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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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兵變成缺官 全募兵大鬧人才荒
政府推動全募兵制,過程一波三折,已從「缺兵」變成「缺官」。受到少子化、兵役改制、軍官學校招生不如預期等負面因素衝擊,導致國軍基層軍官大鬧「人才荒」,中、少尉編現比率僅五十四%左右,為此,國軍除推動「士官轉軍官」、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政策,力拚明年底基層軍官「編現比(率)」達八成目標,但官員坦言:「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行。」
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時期,原訂二○一四年達成「全募兵」目標,卻礙於士兵編現不如預期而三度跳票。去年底,國防部長馮世寬宣布,將在明年元旦落實「全募兵」政策,指志願役士兵將達九十%編現,不再徵集一九九三年次以前役男服一年常備役,明年起全數改服替代役。
中、少尉編現比僅54%
不過,國軍已從「缺兵」變成「缺官」。根據國防部五月公布的統計資料,目前軍官合計編現比約七十%,上尉軍官編制數為一二四○三人,現員數為九九九四人,編現比約八十一%,但中、少尉軍官編制數八七七一人,卻僅有四七六二人,編現比僅五十四%,凸顯基層軍官出現嚴重的「人才荒」。如編制數不變,國軍明年底欲達到中、少尉編現比八十%的目標,仍須再招募二千二百多人。
至於士官編現比,上士、中士、下士則分別為八十八%、八十七%、六十二%,士官編現比約七十九%。
對於基層軍官荒問題,國軍內部評估後定調,主要受到「少子化」影響,導致軍校招募成效不如預期,而兵制改制,不再徵召義務役預官,也影響基層軍官編現比。官員指出,目前多管齊下,且今年軍官入營者多於離退者,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招募狀況也優於預期,未來將持續提高專業軍官班編制。
民進黨立委蔡適應認為,基層軍官不足,主因在於兵役制度改變,不再招收義務役預官,短期內影響編現數據,如要改變此狀況,政府可考慮重新檢討兵制,或者參考美國退輔制度,讓尉級、校級軍官退伍後轉職更順利,也應考慮延長軍官服役停年,改善基層軍官不足情形。
國民黨立委呂玉玲受訪表示,希望政府好好改進年改制度,讓軍人有保障,未來才會留營報效國家,軍方也要多開設課程,吸引優質人才帶領軍隊。
士官轉軍官 5千陸軍達標 僅2百報名
國防部為充實基層軍官數量,日前宣佈「士官轉軍官」配套政策,只要近一年考績甲等,學經歷符合資格的士官,經過上校以上主官保薦,完成十週訓練後,即可掛階少尉。國防部打算招募約一千餘名新科少尉,陸軍符合條件的士官多達五千餘人,卻僅有二百多位士官有意願,遠低於預期人數,國軍只好將報名截止日期自八月底延長至九月中,爭取更多時間徵詢意願。
報名截止日期延至9月中
對此,陸軍表示,依作業期程,今年九月十一日前為報名階段,各單位刻正進行招募宣導;「志願役在營士官自選自用預備軍官班甄選」一切依甄選標準實施,不僅是量的提升,更要求質的維持,由軍團實施口試後,並由主官保薦。
針對「士官轉軍官」的配套政策,軍官人力最吃緊的陸軍曾統計,全軍符合條件的士官高達五千餘人,但最後有意願的,竟只有二百餘人,由於與預期報名人數落差太大,引發關注。
儘管陸軍未針對目前招募人數做出說明,但有軍方官員證實此事,並透露這是陸軍內部作業出了一些狀況,陸軍僅徵詢士官,卻未徵詢「士官長」,才導致有意願的人數偏低,陸軍近期也開始徵詢士官長意願。至於海軍、空軍與其他單位,則未遭遇類似問題。
不過,官員也強調,一千多名是三軍總額,各項計劃仍在進行中,各單位也正積極詢問士官意願。
國防部訂定的「士官轉軍官」條件,大專學歷者須擔任士官滿三年,大學以上者則任士官一年即可。另外,近三年考績須甲等以上,不得有被記過以上處分,體能則須符合國軍標準,智力測驗分數須達一百分以上。符合資格者須獲上校以上主官保薦,同兵科轉任者,僅須參加為期十週的訓練,如為跨兵科報考者,專長訓期為卅二週,結訓後即可掛階少尉。
除窠臼 新血才會來
國軍推動「全募兵」遭遇多重阻礙,現更鬧基層軍官荒!除少子化、兵制改變等大環境因素影響,基層軍官業務重、工作繁雜等,皆成國軍招募新血的最大挑戰,雖國軍祭出多項加給,並允諾改善國軍官兵生活與居住環境,同時欲提升國軍形象,但關鍵在於,國軍繁雜的業務量該如何化繁為簡,甚至考慮編制適度「瘦身」,讓基層軍官可專心於戰訓本務,不必蠟燭兩頭燒,進而讓國軍戰力最大化。
一個甫下部隊的菜鳥排長,須肩負帶兵、處理業務,甚至需支援救災等任務,基層軍官「一人當二人用」的狀況頻傳。菜鳥軍官除須向連長、營長等中高階軍官負責,還得費盡心思「鎮住」資深士官,壓力之大,外界難以想像。
「全募兵制」明年上路,政府陸續推出勤務加給、官兵生活與居住改善等政策,期盼增添青年從軍意願。不過,國軍經過數次裁軍,業務量卻未降低,既然總統蔡英文上任後,已允諾簡化國軍業務,國軍就應儘速針對既有編現,量身定做一套最有效率、又不影響國軍運作的業務進行方式,精簡業務量與流程,減輕基層軍官的重擔。
更重要的是,國軍應該認真思考幾個根本問題:「我國是否需要廿一.五萬大軍」?國軍除戰訓本務外,可以排除哪些非基層官兵須承擔的任務?是否能引進外界約聘人力,分擔非機密性的軍隊業務?我國兵役制度是否有重新檢討的空間,都待國軍一一面對、克服。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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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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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政經
國民黨未繳8.6億 下週起查封黨產
行政院黨產會追徵國民黨八.六億餘元不當黨產,昨天最後期限,國民黨委託律師帶著民國三十六年第二期美金公債實體債票、息票,前往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想繳付抵銷,但執行官以非有效證券、不當黨產為由拒收。國民黨直至傍晚六點下班前仍一毛未繳,台北分署表示,下週起將陸續強制執行國民黨名下動產、不動產,若仍無法清償,未來不排除對黨主席吳敦義限制出境、拘提或管收。
國民黨堅持以美金公債抵銷
黨產會針對國民黨民國三十六年以轉帳取得的不動產,做成追徵八億六千四百八十八萬餘元的行政處分,國民黨則宣布將以所持的民國三十六年第二期美金公債實體債票與零散息票(估計約三百八十五億一千餘萬元)繳付。
儘管黨產會指這些美金債券本身就屬不當黨產,且非有效證券,國民黨昨天下午仍委託律師至台北分署,堅持以美金公債債票抵銷,但被執行官當場拒絕,事後也未提出其他清償計畫。
台北分署主任執行官鍾志正表示,因國民黨限期內一毛未繳,下週開始將陸續對黨產會列舉的六十件可供執行的不動產,發函各轄屬的地政機關,先行辦理查封登記,再擇期至現場勘查使用狀況,並實地查封。
鍾志正指出,因不動產還須囑託專家鑑價,才能進行拍賣,也可能四度流標,改由國家承受抵銷追徵金額,在無法得知哪種結果的情況下,暫無法估計時程。
鍾志正說,黨產會目前提出的國民黨財產資料,應足夠追徵八.六億元。而可執行的動產部分,諸如中投、欣裕台等股權,早已被黨產會認定為不當黨產,處分收回國有。
他另指,國民黨現有的現金帳戶,日前已與黨產會討論達成共識,認為黨員合法繳納的黨費、政治獻金專戶、競選經費補助及捐贈,都屬合法取得,且為政黨正常運作必須的資金,依法不得扣押,因此不在強制執行範圍內。
黨產會:國民黨不動產值20多億
國民黨早期以「轉帳撥用」方式無償取得國有房地,被黨產會認定為不當黨產,追徵八.六億餘元,但國民黨拒繳。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昨表示,「國民黨不是沒有錢」,光是登記在國民黨名下不動產的公告現值,就高達廿幾億元。
「該還給國家的一定可以收回來」
施錦芳強調,黨產會日前已提供一份國民黨名下的土地及建物財產清單給行政執行署,清單列出六十件台北分署可執行查封的不動產標的,行政執行署若最快下週一進行查封,該歸還給國家的八.六億元,一定可以收回來。
施錦芳提及,行政執行署可執行查封的六十件不動產標的,包含國民黨松山區黨部、新北市的區黨部、民眾服務站,以及位於北市萬華區、信義計畫區、南京東路上的黨職宿舍,連外島金門也有機關用地的黨產。
施錦芳指出,國民黨想以美金債券做為查封標的,但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美金債券在統一前是無法兌現的,只能當「古物」看待,價值等同壁紙,真正有價值的是國民黨不動產,因沒設定抵押權,查封後拍賣將可順利收到八.六億元。
不過,國民黨仍堅持要以所持民國三十六年第二期美金公債的實體債票與零散息票繳付抵銷,並已行文告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國民黨表示,即便該批公債被推定為不當取得的財產,但依黨產條例第九條規定,為履行法定義務,仍然可以處分,國民黨已於今年八月二十二日致函受託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終止信託該批債券,但該批債券目前不在國民黨手上,行政執行署應立即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洽詢,並提取該批債券。
黨產會:國民黨38.3億售國發院涉嫌賤賣
國民黨在二○○五年馬英九黨主席任內以四十二.五億元將國發院土地售予元利建設。行政院黨產會昨公布調查報告顯示,元利實際僅支付三十八.三億元,全案在變更後可獲一萬四四三七坪的「住三」用地,元利僅以每坪二十五.九萬元之價格購得,與每坪約四十萬元的行情價相較,落差多達二十億元。
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認為,國民黨首次公告開價六十五億元,到簽約時剩四十二.五億元,還幫忙分擔四.二億元的增值稅,最後實際賣價僅三十八.三億元,顯有不相當對價之嫌。
國民黨稱接受各種檢驗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李明賢回應,國發院交易案已經司法調查,證明交易過程無不法,黨產會若有任何問題,可提送檢調,國民黨接受各種檢驗。
元利建設質疑未審先判
元利建設副總吳麗謹回應說,該土地取得成本每坪約四十六萬元,這部分爭點,元利將在下週的公聽會說明。在下週公聽會及相關調查程序完成前,黨產會的調查報告若已是最終結果,那聽證程序效力為何?豈非未審先判?
黨產會將於三十日就「國發院土地案」舉行第二次聽證會,提前公布有關元利建設公司取得國民黨國發院前中興山莊土地的調查報告。
黨產會指出,國民黨在二○○二年向台北市政府提出,盼能將中興山莊北側、南側(國發院)一併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並獲市府同意;全案的第三類住宅用地可望由九○七坪擴增至一萬四四三七坪。
國民黨在二○○五年四月十一日,委託中華徵信所鑑價,同時刊登廣告標售中興山莊土地。據鑑價報告,全案土地價值五十八.七億元,其中住三用地每坪價約四十萬元。
降價標售 馬曾批示「悉」
然而國民黨數度標售,底價從六十五億元、六十億元,降至五十八億元,均僅元利出標;國民黨行管會主委張哲琛因此在八月十二日向即將接任黨主席的馬英九報告,唯一有意願購買的元利擬出價四十一.四億元,建議國民黨將賣價調為四十二.五億元。馬隨於十三日批示「悉」。
國民黨在八月二十三日與元利簽約,元利出價四十二.五億元,購得一萬七九二五坪土地,剩下的五八三四坪則捐給北市府做為永建國小遷校預定地;且因國民黨售地時仍屬「機關用地」,免徵增值稅,未來的增值稅額估約九.四億元,雙方約定由國民黨分擔四.二億元,並自買價扣除,故以三十八.三億元為實際成交價。
黨產會引述特偵組偵訊筆錄指出,元利負責人林敏雄坦言這是北市府自己送的變更案,應會順利通過,才會首度購入機關用地;且縱然最後無法順利變更,仍可興建機關設施及養老院,還是有價值。林敏雄指出,當時有投標國發院旁的台銀土地,價格就是每坪四十萬元,國發院投標價差不多是三十餘萬元,未偏離行情。
但黨產會認為,不管是國民黨委託中華徵信所的估價或林敏雄認知,國發院變更後的行情為每坪四十萬元;光變更後共一萬四四三七坪,就價值五十七.八億元;元利僅以三十八.三億元購得,全案實付價格與鑑價落差多達二十.四億元。
(自由時報)
國際
行賄朴槿惠 三星少主判5年 李在鎔5宗罪成立「朴也難逃」
南韓龍頭財團三星少主李在鎔,因涉前總統朴槿惠「閨蜜門」,遭檢方求刑12年。法院昨進行「世紀大審」,認定他行賄等5罪全部成立,判刑5年;另外4名三星前高層也全被判有罪。此判決對即將初審的朴槿惠來說是壞消息,李的賄賂罪成,顯示朴槿惠恐難逃收賄與濫權罪,三星表示會立刻上訴。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昨認定檢方起訴李在鎔的行賄、洗錢、挪用公款、非法向海外轉移資產、對國會作偽證共5罪全部成立,指他「為在接班過程中獲朴槿惠幫助,以贊助崔順實(朴槿惠閨蜜)女兒馬術訓練為名行賄」。也說事件本質是政商勾結,造成民眾難以彌補的創傷。
作偽證挪公款
李在鎔穿著深藍西裝、白襯衫出庭,聆判時臉上無太多表情,偶爾在唇上塗抹護唇膏。法院指出,李心知肚明朴槿惠要求三星贊助馬術訓練,實為替崔順實個人索要贊助,不採信他「全為三星未來戰略室主導」辯詞,但法院認定違法金額為90億韓元(約2.4億台幣),非檢方提出的433億韓元(約11.6億台幣)。
法院也指李去年在國會作偽證,謊稱不識崔順實母女、公司未知會他贊助馬術訓練等。而三星高層挪用三星電子資金,部分在金融體系內漂白,再轉移至崔順實海外公司,則涉挪用公款、洗錢、非法向海外轉移資產。
不過法院也指出,與其說是被告積極行賄總統,不如說被告是在總統積極要求下,被動回應;量刑時也考量李在鎔爭取接班,非全然追求一己之私,量刑適用最輕處分。
民斥「太寬厚」
三星電子未來戰略室前室長崔志成、前次長張忠基、前社長朴商鎮、前專務黃晟洙也遭判刑。
朴槿惠的支持者和反對者,昨都聚集法院外等待判決,警方隔開雙方人馬避免衝突。支持者說:「李在鎔的判決,是為朴槿惠判罪先鋪路。」但反對朴槿惠的37歲崔姓教師說:「這判決太寬厚了,考量到案情重大,法院應接受檢方求處的12年。」
三星股價急殺
相較於檢方求處的12年,李僅被輕判5年,但對數十年來「隻手遮天」的南韓財閥,這已是少有的重刑。如三星集團董事長李健熙、現代汽車集團董事長鄭夢九遭判刑後,皆獲總統特赦。
南韓工商團體「韓國經營者協會」發言人表示:「三星電子是代表南韓的全球化公司,所以無論對個別公司或整個國家來說,李在鎔的長久缺席都令我們深感憂慮。」李在鎔審判決結果出爐後,三星電子股價應聲下挫,尾盤一度急殺1.5%,終場下跌1.05%至235.1萬韓元(約6.3萬台幣),但今年以來累計仍躍升30%。
李在鎔 49歲
學歷:
.首爾大學東亞歷史系
.日本慶應大學工商管理碩士
.哈佛大學商學院博士
婚姻:與大象集團千金林世玲結婚,育有1子1女,2009年離婚
家世:三星集團董事長李健熙獨子,有3名妹妹
◎檢方控5罪行
.行賄:涉嫌向前總統朴槿惠閨蜜崔順實行賄11.6億台幣,換取政府控制的退休基金支持他取得三星控制權
.挪用公款:涉嫌在行賄時,挪用三星資金約8億元台幣
.洗錢:部分賄款曾在金融體系內「漂白」
.非法向海外轉移資產:三星曾向崔在德國開設的空殼公司,匯款2.1億元台幣
.向國會作偽證:李去年12月曾在國會辯稱不認識崔順實
財閥入獄與輕縱案例
◎特赦
三星集團董事長/李健熙
涉嫌行賄與逃稅在2007年遭到檢方起訴求刑7年徒刑,2008年最終判處3年緩刑,2009年被時任南韓總統李明博特赦。
◎特赦
現代汽車集團董事長/鄭夢九
因涉嫌侵吞公款與行賄在2007年遭檢方起訴求刑6年徒刑,被判3年徒刑,上訴後爭取到緩刑,2008年被李明博總統特赦。
◎特赦
SK集團董事長/崔泰源
涉嫌侵吞公款在2013年遭檢方起訴求刑6年徒刑,最終被判4年,服刑2年後在2015年獲得時任南韓總統朴槿惠特赦出獄。
◎減刑
韓華集團董事長/金升淵
因侵吞公款在2012年被判4年徒刑,檢方原本求刑9年,入獄服刑數月後保外就醫,後獲減刑成為3年緩刑。
文在寅改革財閥 恐衝擊政經情勢
南韓總統文在寅競選時曾矢言要管制無法無天的財閥,李在鎔昨遭判刑,似顯示政府態度轉趨強硬,但財閥畢竟富可敵國,三星營收即佔南韓GDP(國內生產毛額)比重20%貢獻巨大,令外界不看好青瓦台能夠真的切除與財閥的緊密關係。
「反而幫了外企」
多次訪韓的美國維州前州長艾倫(George Allen)曾批評文在寅改革財閥是「幫助外國對手與韓企競爭」,因為對科技業者加稅恐阻礙創新,而公司領導層的不確定性增加,可能讓中國華為等外國企業,趁機大舉進入韓國。若文執意改革財閥,恐衝擊經濟和政局。
南加州大學學者康燦雄說,文在寅今年訪美時跟包括三星、現代高層等企業領袖同行,「文在寅政府還是會和這些公司合作,所以會有不同嗎?」
但也有媒體持反面看法。英國廣播公司指,李不是首名遭判刑的財閥高層,但在過去,這些高層皆獲緩刑或特赦,若高等法院維持判決,代表政府有所改革。新加坡國立大學商管系教授張世真(音譯)稱,李在鎔之父李健熙曾兩度被判刑卻都獲特赦,但那個時代已過去,當李在鎔出獄回到三星後,他必須適應現實:一個更無法容忍貪腐的公平社會。
兄入獄妹不代職 三星領導陷空窗
李在鎔被判5年徒刑,引發外界聚焦這個南韓最大企業的接班規劃,儘管三星日常運作無虞,中長期卻可能因為無人能接班陷入權力真空與決策危機。
位居李在鎔之下的三星電子3大巨頭,是共同執行長權五鉉、申宗均和尹富根,他們分別掌管半導體、智慧手機及消費電子事業。由於最高決策中樞的李在鎔坐牢,這3大巨頭可能分擔更多決策責任。
不利市場應變
但三星內部人士透露,三星尚未拿出填補決策中樞真空的B計劃,掌管飯店與健康事業的李在鎔大妹李富真不太可能「代兄職」。
李在鎔被羈押的過去半年來,三星危機隱隱浮現,例如近期南韓金融主管機關決定,延後審查三星證券發行短期金融商品的申請案,原因之一就是李在鎔「不在其位」。其次,2016年三星電子的對外購併案就有6件,但2017年至今仍掛零。
內部人士提到,李在鎔的官司一天不解,三星內部就無人拍板大型購併案與長期企業策略,這將不利三星在消費電子市場上應變。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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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賄朴槿惠 三星少主李在鎔判5年
青瓦台罕見表態 「斬斷政商勾結的契機」
三星集團少主李在鎔涉及南韓前總統朴槿惠貪污案的「世紀大審」,首爾法院一審法官昨以行賄、侵吞公款、在國會作偽證等,重判李在鎔五年徒刑。這項判決被視為南韓數十年來由大財閥主宰經濟秩序的分水嶺,也讓三星集團面臨第三代無人接班的權力真空問題。
南韓總統府對上述判決罕見發表立場。青瓦台對民溝通首席秘書尹永燦表示,根深蒂固的政商勾結利益鏈一直阻礙南韓社會進步,本事件應成為斬斷政商勾結的契機。三星集團為南韓十大財閥之首,對GDP貢獻高達五分之一。
爭取經營權 行賄11億多
李在鎔昨身著深色西裝、未打領帶,手持文件臉色漠然地出現在首爾法庭,最後在法警人員護送下還押。李涉嫌向朴槿惠和其閨密崔順實行賄四三三億韓元(約十一.五億台幣),以爭取協助繼承三星集團的經營權,南韓檢方以行賄、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非法向海外轉移資產、違反「隱藏非法收入相關規定和處理法」、作偽證等五項罪名求處十二年。李則否認所有指控。
首爾中央區法院一審認定,檢方對李在鎔的五項指控成立,但考量李爭取經營權並非完全為了一己之私,故採最輕量刑五年徒刑。南韓規定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得緩刑。李在鎔律師宋烏哲表示「完全無法接受」,將一直上訴到最高法院,有信心翻轉判決。
判決強調,這次事件根源於政治與資本權力之間不道德的密切關係,國民不僅對總統的公正清廉產生疑問,也無法相信三星的道德品行;掌握南韓最高政治權力的總統與大企業的政商勾結弊病並非過去式、而是現在進行式的事實,對人民的信賴感造成的衝擊傷害,將很難復原。
無人接班 集團陷權力真空
三星集團接班人選沒有「B計畫」,今年二月李在鎔被羈押後就處於群龍無首狀態,已啟動「非常(緊急)體制」的營運模式應變,即在三星電子副會長權五鉉領導下,以經營專才為中心,並提升子公司自律權。三星集團會長李健熙長年臥病、李在鎔被羈押,管控三星的靈魂組織「未來戰略室」年初解體,經營籠罩著陰霾。
外傳李在鎔妹妹李富真可能接棒,但三星子公司高層認為,集團繼承人的職務劃分明確,李富真主要處理酒店業務,李在鎔則主責技術業務,既有位置和決策過程不會輕易改變。
惠譽信評昨表示,李在鎔被判刑應不會中斷三星電子的日常經營或負面影響信用結構;但長期事業風險可能升高,由於因應科技快速變遷的策略決定及重大投資計畫可能受到延遲。
首爾法院昨還判處前三星電子未來戰略室室長崔志成、前未來戰略室次長張忠基皆有期徒刑四年,前三星電子社長朴商鎮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前三星電子專務黃晟洙獲刑二年六個月、緩刑四年。崔志成和張忠基被當庭逮捕。
搶單砍單、當抓耙仔…三星惡意競爭 台廠咬牙切齒
台灣科技業和南韓三星電子長期存在既合作又競爭的複雜關係,三星事業包山包海,掌控上下游供應鏈,是台灣許多科技業者的重要合作夥伴;不過,三星競爭向來不擇手段,對供應商惡意砍單、在歐美面板反壟斷調查當「抓耙仔」、挖角台積電大將並搶單、聘寫手網路攻擊宏達電手機等,曾受害的台廠無不氣憤難耐。
美國司法部二○○六年底啟動對日韓台面板價格聯合壟斷調查,三星不僅最早認罪、轉污點證人以求免罰,二○一○年還向歐盟執委會檢舉台灣四大面板廠友達、奇美電、華映、彩晶及南韓樂金(LG)價格壟斷,導致台灣四大面板廠在歐美都遭重罰,還有高級主管身陷囹圄。
另外,三星於景氣好時釋出訂單,還要求供應商花錢擴廠滿足供應量,但競爭激烈或景氣變化時就惡意砍單;例如,三星二○○八年無預警中斷與台灣面板廠合作,曾讓鴻海董事長郭台銘氣得大罵「毫無信義」。後來在鴻海併購夏普的過程,三星曾企圖搶親,雙方樑子也愈結愈深,促使郭台銘併購夏普後誓言「鴻夏聯軍對抗三星」,並於去年底切斷對三星的面板供應。
三星搶人才也不手軟,曾於二○○九、二○一一年兩度大挖台積電高級研發人才及工程師,包括前研發大將梁孟松,曾一口氣挖走廿多名台籍幹部。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曾脫口而出,三星是不公平的競爭,雖然「可畏」,但只要拉掉南韓政府的特別資源,自然難以久存。
業界眼中,三星無所不用其極的競爭手段,如同魔鬼一般。台灣三星在二○一三年曾爆發寫手門事件,委託顧問公司聘請寫手、找自家員工假裝網友分享使用心得,打擊競爭對手宏達電品牌形象,結果被公平會處罰一千萬元。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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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少主判5年 朴槿惠極度不利
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廿五日以行賄等五項罪名判處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五年徒刑,此案到三審才會定讞。三星律師團宣判後立刻提出上訴。南韓媒體以「最後審判日」形容這場「世紀判決」,此一判決結果對收賄的前總統朴槿惠及其閨密崔順實不利。
南韓去年傳出總統閨密干政案,扯出四十九歲的李在鎔涉嫌向朴槿惠及崔順實行賄四百卅三億韓元(約合台幣十二億元),換取協助他接掌三星集團。三星坦承捐款給與崔順實有關的基金會,但李在鎔否認知情。
由三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認定李在鎔行賄、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非法向海外轉移資產、違反「隱藏非法收入相關規定和處理法」、在國會聽證會上作偽證等五項罪名成立,判刑五年,是法定最低刑期。三星電子股價終場下跌百分之一點零五。
檢方月初對李在鎔求刑十二年,當時李在鎔在庭上強忍淚水,重申清白。李在鎔廿五日聆判時則面無表情。律師表示「對判決結果無法接受,所有罪名都將上訴爭取清白」。
南韓法官往往考量財閥對南韓經濟的貢獻,於二審或三審時減刑後再給予緩刑,或由總統特赦。南韓總統文在寅早就表明不會再特赦,如果李在鎔被判刑定讞且服刑相當時日,將代表南韓揮別過去,新政府正式宣告財閥過去那一套做生意的方式已經行不通了。
三星是南韓最大企業,營收占南韓GDP百分之廿。此外,南韓最高法院允許直播攸關國家利益重大案件的審判,卻給予三星特別待遇,未同意這場世紀判決的電視轉播。
法官金錦東(音譯)說:「被告並非主動懇求總統協助並行賄。看來是被動地接受總統的主動要求。」這解釋了法官對李在鎔判處「最低義務刑期」五年的原因。南韓法律規定,判刑三年以上不得改判緩刑,須至少服完三分之一刑期才能假釋。李在鎔恐將成為首位入監服刑的三星領導人。李在鎔的祖父李秉喆曾因走私糖精而受調查,但未被起訴。李在鎔的父親、三星集團會長李健熙兩度遭定罪,但都改判緩刑並獲特赦,從未入監。李健熙長年臥病,如今李在鎔可能入獄服刑;彭博社推測,三星可能打破慣例,讓李在鎔的妹妹李富真接掌集團。
分析家認為,李在鎔被判行賄罪成立,矛頭指向朴槿惠與崔順實的收賄罪嫌,將對兩人的判決產生關鍵性影響,法院訂十月宣判。依南韓刑法,收賄的刑責比行賄重。
李在鎔 南韓財閥「繼承者們」縮影
三星少主李在鎔涉嫌賄賂等罪一審被判刑五年,有人用韓劇「繼承者們」形容這是南韓財閥接班人下場的縮影。李在鎔將上訴,但社會大環境氣氛丕變,李在鎔恐將成為三星成立七十九年來第一名被判刑定讞且需坐牢的掌門人。
李在鎔生於一九六八年,父親是南韓首富、最大企業三星集團的第二代掌門人李健熙,母親是南韓「中央日報」會長的女兒洪羅喜。李在鎔與三個妹妹外型出眾,像極了韓劇「繼承者們」中的豪門子弟。
作為家中獨子,李在鎔早早就被作為接班人精心培養。他也沒有辜負家族期望,順利考入頂級學府首爾大學。一九九一年,還沒大學畢業的李在鎔進入三星。隨後,在父親安排下,他先赴日本留學,獲得慶應義塾大學的MBA學位,後來又在美國哈佛商學院留學五年,讀完博士課程。二○○一年,留學歸國的李在鎔返回三星。在之後的十幾年,他行事低調。
作為財閥第三代的李在鎔有著普通韓國人難以企及的華麗履歷。二○一四年李健熙心肌梗塞昏迷不醒之後,當時四十六歲的李在鎔作為繼承者接下三星的權杖。
外界一度期待,深受西方現代企業管理理念薰陶的李在鎔,或將革除父親時代慣有的政商勾結、秘密資金、內線交易等財閥弊病,引領三星走上更健康的成長軌道。但父親的突然倒下使得李在鎔要在倉促之間完成接班大計,他不僅沒能與舊式財閥弊病一刀兩斷,反而為了接班不惜鋌而走險,捲入總統朴槿惠閨密干政醜聞而陷入困境,甚至被判刑。
南韓財閥鬧出醜聞被判刑者甚眾,他們的違法行為多與家族企業的繼承有關。李在鎔也沒能逃脫這樣的宿命,「繼承者」的身分早已為他人生的大起大落埋下伏筆。
有媒體評論,如果不是三星的繼承者,李在鎔或許能成為一名優秀的商人或學者。然而,當他背負整個家族的責任時,李在鎔似乎難以擺脫財閥家族的宿命。從某種意義上講,李在鎔的悲劇,正是韓式財閥繼承者困境的一個縮影。
讓大人物也低頭 三星父子都在417號法庭聽判決
南韓三星少主李在鎔涉入南韓前總統朴槿惠貪汙醜聞,遭檢方求處12年徒刑,法院將在今天(25日)下午宣判。檢方對李在鎔的求刑量僅次於大宇集團創辦人金宇中的15年徒刑,韓聯社稱李在鎔今天的宣判將是「世紀判決」。
李在鎔將在下午2時30分(台北時間下午1時30分)現身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的417號法庭。李在鎔的父親,三星集團前會長李健熙,2008年也在同一法庭接受審判。
李健熙2008年因匿名進行股票交易逃漏稅,處以3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9年後兒子李在鎔將步父親後塵,在417號法庭聽取判決。韓聯社稱417號法庭是「讓大人物一個個低頭的地方」,包括南韓數位前任總統全斗煥、盧泰愚、朴槿惠,以及崔順實都曾站上417號法庭。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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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鎔重判五年 接班生變
南韓三星集團少主李在鎔因涉入前總統朴槿惠的貪腐醜聞的「世紀審判」出爐,25日遭南韓法院判刑五年,為南韓法院對財閥主管所做出的最嚴厲判決之一,也反映南韓當局更願意切斷財閥與掌權者的政商關係。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5日判決,李在鎔侵犯行賄等五項罪名,處以五年有期徒刑。依南韓法律,超過三年的刑期將不得申請緩刑,且必須服完三分之一刑期才能申請假釋。
李在鎔不僅是是三星集團創辦人家族中首位被判刑入獄的成員,他的刑期也是南韓財閥領袖遭判處的最長刑期之一。李在鎔的父親李健熙2008年曾被判刑三年、緩刑五年。
李在鎔則否認不法作為,他的律師也表示不服判決,將再行上訴;本案判決預估要到明年才能定讞。三星集團對此結果深表震驚,表示管理階層並不會有巨大變化,只是擔心領導權真空會讓公司未來的策略和投資決策可能延宕。
三星電子有三位執行長分別掌管智慧手機、消費電子產品及晶片等主要事業,並已各自在自己的領域發揮專長與領導能力,但若缺乏李家的同意,仍無法做大型併購的決策。專家說,這項判決引發外界質疑三星的長期走向及三星能否維持家族經營的形式,也將讓該公司更難決策,包括與全球夥伴協商跨國交易。三星電子股價25日應聲跌1.1%至235.1萬韓元。
此外,李在鎔遭處以徒刑,也引發外界對於李在鎔接班規畫的疑慮,也衝擊李氏家族鞏固三星集團權力的計畫。已有人在揣測,三星可能改由李在鎔的胞妹李富真接班,押注三星將打破由男性掌權的傳統。
這項判決也顯示南韓當局更願意切斷財閥與政府之間的政商關係。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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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少主李在鎔遭判刑5年 不利朴槿惠
喧騰一時的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行賄南韓前總統朴槿惠及其閨蜜崔順實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宣判行賄罪成立,一審判李在鎔5年徒刑,這項判決深具指標意義,不利朴槿惠。
三星集團富可敵國,動見觀瞻,今天對少主李在鎔行賄前總統朴槿惠的一審判決,外界稱為「世紀判決」,是南韓社會今天最受矚目的頭條新聞,因為這項判決,也影響到遭罷黜下台的南韓前總統朴槿惠的判決。
去年南韓爆發總統閨蜜干政案,牽扯出李在鎔涉嫌向南韓前總統朴槿惠和其閨蜜崔順實行賄433億韓元(約新台幣11.58億元),爭取協助他繼承三星集團,今天李在鎔遭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宣判行賄罪成立,一審判刑5年。
南韓「亞洲經濟」指出,今年2月28日,南韓獨檢組向法院起訴李在鎔,對他提出行賄、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非法向海外轉移資產、違反「隱藏非法收入相關規定和處理法」、在國會聽證會上作偽證等5項指控。
分析認為,李在鎔被法院宣判行賄罪成立,矛頭自然就瞄準了前總統朴槿惠的收賄罪嫌,這將對朴槿惠和其閨蜜崔順實的判決產生關鍵性影響。
不過,對於因行賄案被判處5年徒刑,李在鎔的一名辯護律師表示無法接受,將會提出上訴。
三星少主落難 財閥政客勾結南韓人的痛
三星少主李在鎔涉入南韓前總統朴槿惠貪腐醜聞,今天遭法院一審判處5年徒刑,「世紀審判」暫告一段落,但此案造成南韓國民對政商的信賴破滅,短期內很難恢復。
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涉嫌為鞏固繼承權,向南韓前總統朴槿惠及其閨蜜崔順實行賄,閨蜜干政案爆發後,朴槿惠遭彈劾下台,包括李在鎔在內的一干商界大老也遭檢方起訴。
財閥在南韓幾乎可說是「現代貴族」,三星身為國際數一數二的大企業,在南韓更是呼風喚雨,李在鎔的父親李健熙,從三星集團創始人李秉(吉吉)手中接掌大權後,也曾兩次因涉嫌行賄等罪名被起訴判處有期徒刑,但最後都獲得豁免。
李在鎔今天出庭時西裝筆挺,嘴角微微揚起,神色冷靜的面對法院一審判決,此刻也宣告自今年2月28日起、歷時178天的「世紀審判」暫時告一段落。
檢方對李在鎔提出的行賄、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非法向海外轉移資產、違反「隱藏非法收入相關規定和處理法」,在國會聽證會上作偽證等5項罪名,法院今天判決其有罪,並處以5年有期徒刑,根據南韓規定,3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得緩刑。
李在鎔的律師之一律師宋烏哲(音譯)表示,「無論就法理判斷或事實物證來看,一審判決都令人無法接受」,並表明將立即提出上訴的立場。
針對李在鎔的判決,執政黨共同民主黨,以及正義黨都提出要三星出面道歉。正義黨代表李貞味表示,「權力與財閥之間的醜惡關係暴露在世人面前之後,金融界位居第一的三星統帥最終得到了法律的審判」。她也說:「三星該做的不是對這次判決表達不服,而是該先在國民面前負荊請罪才對。」
從新世界黨中退出的反朴槿惠派組成的正黨,以及國民之黨也對這次判決表達肯定,認為應該藉此機會去除長久以來支配南韓的財閥特權,並解決這段時間以來的社會矛盾。
法院判決表示,這次事件根源於政治與資本權力之間不道德的密切關係,國民不僅對總統的公正清廉產生疑問,也無法相信三星的道德品行。
法院判決中也強調,掌握南韓最高政治權力的總統,與大企業的政商勾結弊病,並非過去式,而是現在進行式的這個事實,對人民的信賴感造成的衝擊傷害,將很難復原。
行賄朴槿惠案二審預計在10月中旬開庭審理,預期將就李在鎔提供資助背後,是否的確存有鞏固繼承權的意圖,以及相關證據進行辯論。
但無論未來官司如何進行,存在南韓社會的財閥與政客勾結,帶來的貧富差距與社會不公,嚴重侵蝕南韓人民對政府與商界的信賴感。
李在鎔遭判刑 青瓦台:斬斷政商勾結契機
南韓總統府青瓦台今天對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行賄案一審判決結果表示,此次事件應成為斬斷政商勾結的契機。
青瓦台對法院一審判決發表官方立場十分罕見。
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指出,青瓦台對民溝通首席秘書尹永燦今天向媒體發送簡訊指出,根深蒂固的政商勾結利益鏈一直阻礙南韓社會進步。
青瓦台對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行賄案一審判決結果表示,此次事件應成為斬斷政商勾結的契機。
李在鎔涉嫌向南韓前總統朴槿惠和其閨蜜崔順實行賄433億韓元(約新台幣11億5868萬元),以爭取協助繼承三星集團的經營權,今天下午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判決李在鎔5年有期徒刑。
法院認定李在鎔為接班三星賄賂朴槿惠、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非法向海外轉移資產、違反「隱藏非法收入相關規定和處理法」、在國會聽證會上作偽證等5項罪名成立。
南韓財閥獲罪 減刑緩刑特赦成常態
三星集團少主李在鎔今天因行賄等罪被判處5年徒刑,是近年來被判刑期最長的南韓大亨。
法新社報導,即使財閥領導人被定罪,很多人上訴判決刑期大大減少,或獲緩刑,很少有人真的花很多時間坐牢。
以下是南韓涉及有錢有權人士的一些重要法院案例。
●三星
李在鎔的父親三星集團會長李健熙2007年捲入一個巨大貪腐醜聞,被控主持一個行賄基金,賄賂政客以及為兒子繼承權力非法企圖打通關節。
檢察官最初求刑7年。2008年李健熙被依逃稅判罪,但獲3年緩刑及罰款1100億韓元,隔年被親商、時任總統的李明博特赦。
●現代
2007年,檢察官以盜用公款和賄賂對現代汽車集團總裁鄭夢九求刑6年。
鄭夢久因抽調數億美元注資一賄賂基金,用以行賄政府官員,被判有罪,判3年徒刑,但稍後上訴獲緩刑。鄭夢久在2008年獲得當時的總統李明博特赦。
●鮮京集團
晶片和電信服務商鮮京集團(SK Group)會長崔泰源,2013年盜用公款近500億韓元被檢察官求刑6年。崔泰源後來被判4年並服刑約2年,是服刑最長的韓國財閥領導人之一。
他最終在2015年獲釋,總統朴槿惠紀念脫離日本殖民統治70週年,崔泰源和其他數千人受惠於爭議的總統特赦而獲釋。
●韓華
橫跨建築到飯店的韓華集團會長金升淵盜用數億美元公款,2012年被判4年監禁和51億韓元的罰款。比起檢察官求刑9年,算是輕判,但此判決被稱許打破了輕懲定罪財閥領導人的模式。不過,金升淵僅在判決前羈押數月,後來獲緩刑。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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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賄偽證 李在鎔判刑5年
南韓三星電子副會長、三星少主李在鎔涉嫌向前總統朴槿惠及其閨密崔順實行賄案25日下午一審判決結果出爐。李行賄、挪用公款、作偽證等5項罪名成立,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其辯護律師表示不服,將提出上訴。
這項判決結果對作為受賄方的朴槿惠不利,她被判有罪的機率增加。青瓦台也對這起南韓媒體所謂的「世紀判決」發表評論,表示此次事件應成為切斷政商勾結的契機。青瓦台對法院一審判決發表官方立場十分罕見。
專家表示,這起官司應該會上訴到最高法院,也許要到明年才會塵埃落定。
49歲的李在鎔當天身穿深色上衣,戴手銬,手拿一紙文件信封,面無表情地抵達首爾中央地方法院。
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三星電子贊助崔順實之女馬術訓練費用,以及贊助崔順實實際控制的韓國冬季體育英才中心,構成行賄,而挪用公款和非法轉移資產至海外等罪名也成立。
去年南韓爆發朴槿惠閨密干政醜聞,導致朴遭彈劾下台,還牽扯出李在鎔涉嫌向朴和其閨蜜崔順實行賄,約定金額高達433億韓元(約台幣11.58億元),以換取政府支持三星集團旗下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合併,協助他順利接班。
李在鎔在2月28日被起訴逮捕,遭檢方求刑12年,但他仍矢口否認所有指控。
法官判定,李在鎔於去年12月在「閨密門」國會國政調查特別委員會聽證會上作偽證,謊稱不認識崔氏母女,對馬術贊助不知情。
法院認為,本案的三星高層管理人員為了掌握經濟政策大權的總統支持李在鎔順利繼承三星經營權,而提供鉅額賄賂,挪用三星電子資金,將財產非法轉移至海外。法院表示,該事件的本質是政商勾結,大大損害了國民的信任,以此作為量刑標準。
法院認為,與其說是被告積極向總統關說行賄,不如說是在總統積極要求下被動回應。法院稱,量刑時還考量到李在鎔爭取經營權並非完全為了一己之私。
同庭受審的三星電子前未來戰略室室長崔志成以及前未來戰略室次長張忠基被判4年有期徒刑,前三星電子社長朴商鎮3年徒刑、緩刑5年,前三星電子專務黃晟洙被判2年6個月、緩刑4年。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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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少主 世紀大審判關5年
捲入韓國前總統朴槿惠「閨蜜門」醜聞的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因行賄等多項罪名遭韓國法院判處5年有期徒刑,讓這場韓國世紀大審暫告一段落。韓國警方還在法院周遭部署800名鎮暴警察,嚴防示威抗議者引發暴動。
經過6個月審理後,首爾中區地方法院周五裁決,49歲的李在鎔因行賄、挪用公款、作偽證、將資產藏匿海外等罪名,遭法院判決入監5年,但是刑期少於檢方求處的12年。
李在鎔周五身著深色西裝,雙手手腕和手臂遭白色繩索綑綁,手上拿著一個文件袋,到首爾中區地方法院聆聽判決,神情看似平靜。
李在鎔的律師宋烏哲(Song Wu-cheol;音譯)表示判決結果「令人難以接受」,將會提出上訴,他有信心上訴法院將還給委託人清白。
李在鎔自2月遭到法院收押,他被控向總統朴槿惠行賄,換取政府支持三星旗下子公司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的合併案,以鞏固對三星電子的控制權。李在鎔否認犯行。
首爾法院表示,李在鎔對朴槿惠閨蜜崔順實行賄433億韓元(約台幣12.6億元),金援崔順實掌理的機構組織,包括資助崔的女兒購買賽馬,換取青瓦台支持三星2015年爭議性的合併案。
律師團主張合併案是基於業務考量,但法院不接受這項說法。
依據韓國法律,3年以上刑期不得改判緩刑。韓國企業領袖不乏遭法院判刑案例,但李在鎔的5年為最長的刑期之一。三星4名高階主管的判決亦於周五出爐,4人的刑期皆在4年以下。
因閨蜜干政黯然下台的朴槿惠,將在今年稍晚面臨自身的貪腐判決,檢方主張朴與李為賄賂的收受兩方,李在鎔的判決可能預告朴槿惠未來的命運。
數百名朴槿惠的支持者周五稍早聚集在首爾法院外,主張李在鎔應無罪開釋。
李在鎔入獄 三星營運不受影響
自今年初三星副會長李在鎔捲入行賄前總統朴槿惠的醜聞以來,這家韓國巨擘營運不但沒有受到衝擊,股價還蒸蒸日上。不過,隨著周五韓國法院判決李在鎔5年刑期,外界認為長期的權力真空將不利三星發展,並且質疑這位三星少主能否順利接班。
三星近期表現亮眼,第2季(4至6月)營業利益締造新高紀錄,並以季度獲利99億美元的成績,擊敗蘋果成為全球最賺錢的科技公司。在晶片領域,三星躍居全球最大晶片廠商,奪下英特爾從1993年以來持有的龍頭寶座。
在股價方面,自李在鎔2月遭羈押以來,三星股價大漲25%,超越同期韓股大盤以及勁敵蘋果表現。但在法院宣判後,三星股價周五收黑1.05%,每股235.1萬韓元。
三星令人驚奇的成績,歸功於記憶體晶片與智慧型手機面板需求旺盛,以及最新旗艦手機Galaxy S8銷售良好,但更重要的原因,在於各事業體權責分明,就算領導人缺席,仍可運作如常。
不過,若長期群龍無首,勢必不利該集團發展,同時也引發外界諸多疑慮,例如李在鎔能否順利繼承大位、三星的長期走向、該集團是否應由家族把持等。
自2014年李在鎔的父親、三星老董李健熙因心臟病昏迷後,李在鎔就以接班人之姿為三星瘦身,推動公司進軍生技等具成長潛力的新領域。
在李在鎔主導下,三星去年斥資80億美元收購汽車音響設備大廠哈曼(Harman),寫下該公司有史以來最大併購案。隨著未來權力持續真空,三星近期難以再出現類似規模的收購計畫。
分析師認為,三星或許可以採「自動駕駛模式」運作一陣子,倘若李在鎔無法改變成為階下囚的命運,三星可能需要新的舵手現身。
李在鎔律師已表示將提出上訴,外界也推測,李在鎔應該不會服滿刑期,或許還可能獲得特赦。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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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拉缺席宣判 泰國法院下令逮人
泰國最高法院原定昨天宣判前總理盈拉的稻米補助瀆職案,未料盈拉在最後一刻宣稱因病缺席,要求延期。法院認定證據不足,立即對她發布逮捕令。盈拉目前行蹤成謎,媒體盛傳她已潛逃至新加坡,泰國當局正全力追查她的下落。
傳已逃至新加坡
盈拉2011年當選後推出稻米補助計劃,以比市價高1倍價格收購稻米,深獲東北部窮苦農民支持。她2014年因軍方發動政變下台。軍政府指控稻米計劃導致國庫損失80億美元(約2416億元台幣),告她瀆職。盈拉堅稱無罪,斥此為政治操控。如果罪名成立,依法最高可被判10年徒刑,終生不得涉足政治。
最高法院附近昨擠滿數千名盈拉的支持者,但她遲未現身。盈拉代表律師以她暈眩為由向法官申請延期。法官以無醫生證明為由,認定盈拉有逃亡之嫌,立即發布逮捕令,延至9月27日宣判。
根據盈拉臉書,她周三仍在曼谷,請僧侶至住處主持祈福儀式。她前天早上在臉書發文,呼籲支持者待在家裡,不要去法院聲援。但媒體盛傳她已在官員協助下,周三由柬埔寨逃至新加坡。
副總理普拉昨表示,基於盈拉的前總理身分,不排除有前官員協助盈拉,但否認軍方涉入。移民局則稱,並無盈拉出境紀錄。總理帕拉育坦承盈拉行蹤不明,已下令搜人。
兄妹遭軍方推翻
盈拉出身豪門,家族掌控泰國最大電信企業,其兄長為前總理戴克辛。戴克辛2001年上台,2006年遭軍方政變推翻。他遭控貪污後逃亡海外,現居杜拜,不時對妹妹的審判發表言論。戴克辛與盈拉非常受東北部窮苦農民支持,其勢力持續與軍方及君主派人士權鬥,造成政經動盪。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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瀆職宣判未到庭 泰通緝前總理盈拉
傳已潛逃至新加坡 將前往杜拜
遭罷黜的泰國前總理盈拉二十五日沒有現身首都曼谷的最高法院,聆聽恐面臨十年徒刑的稻米補貼計畫瀆職案宣判。消息人士透露,盈拉已逃出泰國,目前可能落腳新加坡,將轉往杜拜,與兄長塔克辛會合。泰國副總理兼國防部長普拉威表示,安全部隊不允許盈拉離境,若她真的出境,「可能」取道鄰國柬埔寨。泰國最高法院二十五日對盈拉發出通緝令,希望儘快拘捕她到案。
才PO臉書籲支持者勿集結
盈拉二十四日在社群媒體發表她失蹤前的最後訊息。她在臉書呼籲支持者翌日不要集結於法院附近,以避免「惡意傷害國家與我們的人」挑起任何事端,而她也將因安全措施,不克在法院與支持者碰面。泰國當局二十五日在法院周邊部署約四千名警力,但盈拉支持者從黎明起就等在曼谷法院外,人數明顯超過警察,當中有人手持玫瑰花,有人戴著寫有「愛」字的白色手套,希望能一睹盈拉風采,不過她沒有現身。
盈拉的「為泰黨」一名高層說:「她一定不在這裡了,她現在可能在新加坡。」他補充,她二十三日離開泰國,「沒有軍方放行,她不可能離開」。盈拉的律師諾拉威二十五日表示,上午八時他被告知盈拉罹患梅尼爾氏症(內耳積水),因感覺眩暈,因此她要求法院延後開庭。當被詢及盈拉是否還在泰國,他說:「我不知道!」
泰國最高法院宣布,由於盈拉沒有出具醫療診斷證明,因此不採信她不到庭的理由,除對她發出通緝令外,也延後至下月二十七日宣布她的瀆職案判決。二○一四年政變推翻盈拉的軍事將領、現為泰國總理帕拉育二十五日說,他不知道盈拉的下落,政府正在「尋找她」,「若她無罪,她應該留下來,為官司奮鬥,若她不在這裡,那表示什麼?她還能說我沒獲得公義嗎?」
這起審理達十八個月的案子由帕拉育政府提出。五十歲的盈拉在二○一一年大選時提出稻米補貼政見,並在勝選出任總理後執行。批評者指控,這是她向以農民為主的鄉村支持者進行政策買票。根據該計畫,盈拉政府以高出全球市場五十%的米價,向農民收購稻米,以期囤米,推升價格,然而亞洲其他國家遞補泰國米輸出,使得泰國跌落世界最大稻米輸出國的寶座,由越南取而代之。泰國當局指控,政府目前仍試圖銷售囤積的稻米,盈拉造成國庫一百七十億美元的損失。
盈拉否認指控,認為她的起訴是政治迫害。她的支持者也認為,這是都會中產階級支持的泰國保皇派和軍方在二○○六年發動軍事政變、推翻其哥哥總理塔克辛的政府後,又繼續迫害盈拉。塔克辛此後流亡海外。若盈拉被判有罪,她有權上訴。
囤米案 前商務部長判42年
最高法院二十五日在相關案件中,判決盈拉的前商務部長汶松,竄改二○一三年泰國與中國間的稻米銷售交易有罪,處以四十二年徒刑。
兄妹都流亡 塔克辛家族「政治死刑」
盈拉的稻米補貼瀆職案是塔克辛家族過去十年來面臨的諸多政治、司法挑戰中的最新一起。其胞兄、泰國前總理塔克辛二○○六年遭軍方罷黜,為了避免貪瀆入獄,長年流亡海外,如今盈拉也疑似步上後塵。泰國媒體報導,盈拉從柬埔寨轉往新加坡後,未來將前往杜拜與哥哥會合。曼谷朱拉隆功大學泰國政治專家盤通指出,若兩兄妹皆流亡,「塔克辛家族與為泰黨在政治上已結束,因為這個家族喪失了政治合法性」。
六十八歲的塔克辛是泰國當前政治分裂的核心人物。一九八○年代他棄警從商,最後成為身價達數十億美元的電信鉅子。二○○一年,他棄商從政,並贏得大選,他迅速打造自己的政治網絡,令保守的建制派不安。○五年,他的扶貧政策讓他再度獲得壓倒性勝選,在泰國人口稠密、貧窮的北部地區以及曼谷勞工階級間取得堅定的支持,成為泰國唯一贏得連任的民選總理。
自二○○一年以來,泰國每次大選皆由塔克辛的政黨勝出。事實上,塔克辛原本贏得大批曼谷商業菁英的支持,然而同一批團體以及軍方後來厭棄他。塔克辛家族被控貪污,盈拉的稻米補貼政策觸發了中產階級的街頭抗爭,並導致二○一四年軍事政變。
塔克辛○六年遭軍方罷黜,盈拉二○一四年垮台,之間兩位親塔克辛的總理被法院解職。在二○一四年以恢復秩序發動軍事政變的現任總理帕拉育,在二○一○年鎮壓親塔克辛的「紅衫軍」抗爭中扮演關鍵角色,當時逾九十人在曼谷遭槍殺喪命。
儘管塔克辛家族仍擁有大批忠實的支持者,然而塔克辛不太可能再度踏上泰國土地,而盈拉出亡,則使塔克辛家族失去凝聚民氣的巨星,泰國「紅黃(黃衫軍,反塔克辛陣營)對抗」時代宣告落幕。
泰國政論家阿圖基(Atukkit Sawangsuk)說:「這是塔克辛家族的結束,因為他們已然放棄。即便他們的黨還在,人民仍給予支持,但整個家族已經撤退,無法再扮演帶頭角色。」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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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拉缺席宣判 泰國通緝
泰國前總理盈拉被控瀆職案原定廿五日宣判,盈拉卻稱病未到庭聆判,且據說已潛逃國外,泰國最高法院已對盈拉發出拘票,並將宣判日期推遲至九月廿七日。如罪名成立,盈拉將判處十年徒刑,且根據去年全民公投通過的新憲法,終身不得從政。
盈拉所屬「為泰黨」一名高層人士向法新社透露:「盈拉確定不在泰國了,很可能在新加坡。她不可能在未獲軍方同意的情況下出境。」泰國總理帕拉育表示已下令查明盈拉是否真的生病和她的下落,同時加強邊境管理。副總理巴達威說,盈拉「可能」已經由鄰國柬埔寨出逃。
學者認為,這是泰國常見三贏局面,既不會引發紅衫軍反彈,有利穩定當前政經局勢,也弱化反對黨勢力。
最高法院在盈拉缺席瀆職案宣判後,對另一起泰國與中國大陸的稻米交易案宣判,盈拉政府的商務部長汶頌被控參與政府對政府的假稻米交易罪名成立,判處四十二年徒刑。汶頌宣稱大陸向泰國購買稻米,但這些稻米並未出口,而是在泰國境內販售。泰國反貪委員會表示,這起交易使國庫蒙受鉅額虧損。
盈拉的律師團說,盈拉因耳水不平衡而嚴重暈眩,未能於當天前往法院,請求法院推遲宣判時間。但盈拉未能提供任何證明,原告和法院都不相信盈拉生病,法院對她發出拘票,並全額沒收其保證金三千萬泰銖(約合台幣二千七百萬元)。
盈拉的律師對「盈拉是否還在泰國」等問題均答稱「不知道」。最高法院外聚集數千名盈拉的支持者,警方派出三千員警控制局面。
盈拉被控於任內藉補貼稻米政策增加人民收入並拉抬米價,致使國庫損失五千三百億泰銖(約四千八百億台幣)。泰國總檢察長辦公室前年以違反刑法和反貪法造成財政虧空和糧食過度囤積的瀆職罪名起訴盈拉。經過兩年審理後,最高法院原定廿五日宣判。盈拉在一日的結辯中否認檢方所有指控。法庭曾於二○一五年五月裁處盈拉不得出境,而且每次庭審均須到庭。盈拉曾表示將面對宣判,不會離境。
二○一四年五月,泰國憲法法院以濫用職權、違憲為由解除盈拉的總理職務,隨後軍方發動政變推翻盈拉。去年十月財政部命令盈拉繳交三百五十億泰銖(約新台幣三百一十七億元)罰款,以補償稻米政策導致的國庫損失,盈拉不繳,她的十六個銀行帳戶因此遭凍結。
盈拉的兄長、泰國前總理塔信在二○○六年政變中遭推翻,二○○八年在法院宣判他貪汙罪名成立、判處兩年徒刑之前出亡國外。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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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拉判決前落跑 泰政黨高層稱潛逃杜拜
泰國前總理盈拉所屬為泰黨(Pheu Thai)高層消息人士透露,盈拉在因稻米補貼政策被控瀆職宣判前兩天,已從泰國逃到杜拜。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昨天引述消息人士披露,盈拉(Yingluck Shinawatra)23日離開泰國,目前「安安穩穩」待在杜拜。盈拉原定昨天出庭聆聽判決,但未現身,法院已經發出逮捕令。
盈拉兄長、同樣曾任泰國總理的戴克辛(ThaksinShinawatra)目前自我流放住在杜拜和倫敦,以躲避貪腐罪名。
泰國高級警官斯里瓦拉(SriwaraRangsibhramakul)告訴CNN,迄今沒有盈拉出境的官方紀錄,顯示盈拉可能先以陸路方式潛逃至鄰國。
在被詢及盈拉是否透過天然陸地邊界潛逃出境時,斯里瓦拉只說:「那有可能。」
路透社則報導,為泰黨消息人士說,盈拉上週離開泰國,經由新加坡飛往杜拜。戴克辛在杜拜有房子。這名不願具名的資深黨員說:「我們聽說她到柬埔寨,然後再到新加坡,從新加坡飛往杜拜。她已安全抵達,現在人在那。」
盈拉委任律師昨天在法庭上表示,盈拉身體不適向法院告假,但未提供任何醫療證明而遭駁回,最高法院旋即發布逮捕令。
朱拉隆功大學(Chulalongkorn University)政治專家蒂提南(Thitinan Pongsudhirak)表示,盈拉昨天官司判決未現身,出乎多數泰國人意料之外,將讓軍政府更加強勢。盈拉失聯引發泰國局勢不安的風險低。
蒂提南指出:「軍政府一直在打壓異議分子,鎮壓抗議活動。(她的支持者)分散國內,動員不易。」
昨天法院外聚集數以百計盈拉支持者,等候法院宣判,但在傳出盈拉未現身後,支持者很快散去。而泰國警方在法院周遭部署3000名警力戒備,因應可能的抗議活動。
政黨高層消息人士:盈拉已逃出泰國
泰國政黨高層消息人士告訴法新社,前總理盈拉(Yingluck Shinawatra)已逃出泰國,促使最高法院發出逮捕令。盈拉被控瀆職官司今天宣判,人卻未在法庭現身。
法新社報導,數千名支持者為一睹遭罷黜的盈拉,從黎明開始等待,但她並未現身。盈拉所屬的為泰黨(Puea Thai Party)一名高層消息人士表示:「她絕對不在這裡了,她現在可能人在新加坡。」
盈拉加入哥哥戴克辛(Thaksin Shinawatra)的自我流放行列,對他們的家人和政治野心是一大打擊。
泰國因欽那瓦家族和支撐他們的政治基礎,與保皇派精英及與他們同一陣線的軍隊,兩者間存在嚴重分歧。欽那瓦家族主要受到貧困農民支持。
盈拉政府於2014年遭軍事政變推翻。
盈拉一旦在稻米補貼政策而被控瀆職官司獲罪,恐面臨長達10年徒刑。
稻米案宣判 泰前總理盈拉未現身遭通緝
泰國前總理盈拉稻米補貼案,泰國最高法院今天宣判,不過她未現身法院,以身體不適為由聲請延後宣判被駁回,最高法院並對盈拉發布通緝令。
盈拉(Yingluck Shinawatra)於總理任內執行的稻米補貼案,以高於市價一倍的價格來收購稻米,遭現今執政的軍政府指控造成國家財政虧損逾3053億泰銖(約新台幣3023億元)並起訴。經過10餘次的答辯,最高法院今天宣判,直到上午10時盈拉都未現身,原來她已經向法院聲請延後宣判。
但是,泰國最高法院裁定駁回盈拉的延後宣判聲請,沒收她的保證金3000萬泰銖,並發出逮捕令,且訂在9月27日宣判。許多支持者得知她不會到現場後,頻頻高喊她無罪,不肯離開法院外的空地,堅持要等到她出現。
盈拉昨天在臉書發文表示,希望支持者在家等候,不要到最高法院,以免有心人士刻意製造事端,影響民眾的安全。
不過,今天仍然有近3000人在法院外聲援。由於她並未現身法院,不少傳言湧現,例如她已經逃亡海外或爭取非常上訴的機會,但都未獲得相關單位的證實。
泰國警方今天在最高法院內外部署約4000名警力,現場民眾大致理性,不時高喊「盈拉加油、加油」口號,包括泰國本地的媒體和駐泰國的外國媒體記者約200人也到法院採訪,等候盈拉的現身。
盈拉是泰國首位女總理,也是前總理戴克辛(Thaksin Shinawatra)的妹妹。戴克辛於2006年因出售家族擁有的電信事業未繳稅,遭到群眾示威並發動政變被趕下台,至今仍流亡海外。
盈拉則在2011年的大選中當選國會議員,並贏得多數席次、出任總理,但在2014年5月遭到憲法法院指控濫權違憲,被迫下台。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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穎拉落跑 泰發出逮捕令
泰國前總理穎拉被控瀆職案原本預定25日宣判,穎拉卻稱病未出庭聆判,且人間蒸發。外界隨即流傳她隨胞兄戴克辛的腳步流亡國外。法官認為她有重大逃亡之虞,發出逮捕令並延後宣判。消息人士說,穎拉肯定早已逃跑。
泰國媒體引述國家安全部門等消息指出,穎拉已經逃到新加坡與胞兄戴克辛會合,最終目的地則是杜拜。
主審法官朱拉蒙在法庭上說,律師宣稱穎拉生病,要求延後宣判。法院不採信,已經發出逮捕令,宣判日期則延到9月27日。泰國軍政府總理帕拉育表示,「我已經下令加強邊境檢查。」
穎拉的律師拉稜25日向法庭外的記者說,他早上8時收到消息,穎拉罹患梅尼爾氏症(耳病)感到暈眩,要求法院延後宣判。至於她人是不是還在國內,拉稜回答:「不知道。」
泰國國防部長普拉威則表示,國家情報機關一直在監視穎拉行蹤及邊境情況,過去2天都沒見她離開住所。不過他也承認,她如果想離開,有很多條路可選。
穎拉是泰國知名企業家與政治人物,2011年當選泰國史上第一位民選女性總理,然而2014年遭軍事政變推翻。目前執政的軍政府指控穎拉在總理任內用高於市價的價格收購稻米,造成國家財政虧損逾3053億泰銖(約新台幣3023億元)。
若穎拉瀆職案罪名成立,將面臨長達10年徒刑,且根據軍方起草的新憲法,將被判終生不得從政。穎拉的胞兄戴克辛也曾擔任總理,2006年同樣因軍事政變下台,目前流亡海外,也被控貪汙濫權等罪名。
穎拉和戴克辛所屬的欽納瓦家族在泰國波濤洶湧的政壇立足10多年,期間遭逢2次政變、引發國內對立的血腥抗爭、面臨諸多訴訟以及資產被充公。穎拉一旦被定罪,將對家族政治前途的形成致命一擊。
穎拉的官方臉書帳戶24日貼文,呼籲支持者隔天判決日不要出門,避免與「對國家與吾人不懷好意」的分子起衝突。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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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委內瑞拉獨裁政權 美祭出新制裁
美國白宮今天宣布,對委內瑞拉獨裁政權祭出嚴厲新金融制裁,禁止交易委內瑞拉政府及其國營石油公司(PDVSA)發行的新債券。
白宮發表聲明說,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已簽署行政命令,對委內瑞拉獨裁政權祭出強大新金融制裁。新制裁措施禁止交易委內瑞拉政府及其國營石油公司所發行的新債券和股票。
新措施也禁止交易若干委內瑞拉公共部門發行的既有債券,以及支付股息給委內瑞拉政府。
川普政府祭出的新制裁勢必會大幅升高兩國間緊張關係,並加劇委內瑞拉經濟危機。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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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傳男子持刀襲擊軍人 布魯塞爾加強戒備
布魯塞爾今晚發生一名男子持刀攻擊軍人事件,嫌犯隨即遭制伏,比利時政府表示已加強戒備,但尚未有證據顯示與恐怖主義有關。
綜合比利時媒體報導,布魯塞爾市中心今晚約8時餘發生一名年約30歲的男子持刀襲擊2名巡邏的軍人事件,2名軍人雖分別受到輕重傷,但立即開槍回擊,目前嫌犯受重傷,情況不樂觀。
由於比媒報導這名男子在發動攻擊時有高喊口號,引發外界對其襲擊動機的猜測。
根據比利時檢察官表示,警方隨後封鎖現場調查中,目前未有證據顯示這名男子和恐怖主義有關。
為消除布魯塞爾民眾疑慮,比利時政府出面表示,情況已在控制中,而比利時首相米歇爾(Charles Michel)則強調加強戒備密切注意情勢。
布魯塞爾在2016年遭到恐攻後提高維安警戒,除警察外,街道也派出軍人巡邏,今年6月一名男性在中央車站內高聲喊叫後,突然引爆身旁的手提箱,隨即遭軍人擊斃。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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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巴士墜落黑海 至少18死
國際傳真社(Interfax)和塔斯社(TASS)引述俄羅斯緊急事務部(Emergencies Ministry)官員的話說,一輛巴士在俄國南部墜落黑海,至少18人死亡。
路透社報導,國際傳真社引述執行救援工作的緊急事務部的話說,有8人受傷,其中5人傷勢嚴重。
有超過40人在巴士上,巴士從碼頭墜落,數公尺高的碼頭是黑海海岸運油設施的一部分。
經營船運設施的奧蒂卡港口服務公司(OtekoPortservice)說,車子墜海可能是因為車輛煞車系統故障。
緊急事務部在網站發布一張來自現場照片,顯示兩艘船的潛水員搜尋碼頭下面的水域。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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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布爾清真寺自殺攻擊 至少14平民遇害
阿富汗官員表示,當信徒齊聚準備進行週五祈禱時,一名自殺炸彈客在首都喀布爾一座什葉派清真寺入口處引爆身上炸彈,其他攻擊者則闖入建築物內,殺害至少14人。
路透社報導,目前尚無團體或組織宣稱犯案,但伊斯蘭國(IS)好戰分子以往曾攻擊阿富汗境內占少數的什葉派目標。
內政部一名官員表示,至少有14名平民傷亡,同時至少有2名警員喪生和8人受傷。
公共衛生部發言人卡沃西(Ismail Kawosi)表示,至少2具屍體和15名傷者運抵市內醫院,救護車持續在現場搬運更多傷亡者。
部分現場目擊者指稱,攻擊者丟擲手榴彈,警方則說,一名自殺炸彈客在清真寺入口處引爆身上炸彈。
一個目擊者說,一名穿戴自殺炸彈背心的攻擊者在清真寺入口處開火並殺害兩名警衛。
帕查(Sayed Pacha)告訴路透社, 「首先是一名自殺炸彈客在清真寺入口處開火並殺害兩名安全警衛,其後他們闖入清真寺內。包括女子在內的一些人逃出清真寺,但有4名攻擊者闖入清真寺內。」
其後爆炸聲震撼那個地區,但來源不明。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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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興雅好戰分子發動攻擊 緬甸32亡
緬甸軍方表示,好戰分子在若開邦(Rakhine State)對24個派出所與一個陸軍基地發動大規模協同攻擊,造成至少21名叛軍死亡與11名安全部隊殉職。
路透社報導,這波攻擊顯示若開邦去年10月起爆發的衝突顯著升溫,當時類似的攻擊,促使當局展開大規模軍事掃蕩行動,期間傳出嚴重侵犯人權的指控。
法新社報導,總司令敏昂萊(Min Aung Hlaing)在臉書聲明中表示:「一名士兵與10名警員已為國捐軀。」又說,有21名好戰分子在戰鬥中被擊斃。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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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加國王解散國會 革職首位平民首相
東加國王杜包六世(Tupou VI)今天下令解散國會,將東加首位平民首相薄熙華(Akilisi Pohiva)革職。
法新社報導,東加皇家法律辦公室發表由杜包六世簽署的官方命令,要求解散國會,並在11月舉行選舉。
命令指出:「(我)依法解散立法議會...下令在11月16日前選舉貴族和人民的新民意代表。」
根據這份命令,杜包六世接受國會議長圖伊瓦卡諾(Lord Tu'ivakano)勳爵意見後解散國會,但沒有為這項前所未見的動作做解釋。
然而,2014年底當選的薄熙華今年初逃過一次不信任案,當時貴族議員指控這名前民主運動人士不適任首相一職。
東加是太平洋島國唯一的君主國,但近幾年試圖增強民主代表性。
東加國會共26席,其中17席由選民選出,9席則是貴族世襲。
杜包六世2012年登基後,延續父親在東加擴大民主的工作。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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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最高法院裁定隱私屬基本人權
印度最高法院昨天裁定隱私屬於基本人權,讓印度男女同志、雙性戀者及跨性別者(LGBT)社群感到鼓舞,認為這項裁決有助廢除「非自然性行為」需受刑法處置的法律。
印度總理莫迪所率內閣近年積極推動稱為Aadhaarcard的生物辨識卡,卡片登載持有人的指紋、視網膜等數據,並準備連結擁有稅務和金融功能的Pan card,引發部分團體反對,認為侵犯隱私權,而向法院提出訴願,但代表政府的律師則稱隱私並非基本人權,最後上訴到最高法院。
印度最高法院昨天裁定,個人隱私屬於民眾基本權利,應受國家憲法保護。法院今後將根據上述裁決,重新審視生物辨識認證相關措施的合法性。
雖然這對莫迪政府推動電子身分認證連結電子金流的政策是項重大打擊,但對印度的LGBT社群來說,則是好消息。
變性人非政府組織義工露卓妮(Rudrani)告訴中央社記者,LGBT社群一直飽受已在印度存在149年的老舊英國殖民時代刑法第377條「反對非自然性行為」法律迫害,終日面對恐嚇、敲詐和強暴、坐牢等恐懼與折磨。
露卓妮說,最高法院有關隱私權的裁定,對LGBT社群無疑是重大勝利,也是印度人權的一大進步,因為無論什麼性取向和性行為,都屬於憲法應保障的隱私權。
德里高院曾於2009年裁定印度刑法第377條違憲,讓印度LGBT社群大聲歡呼,但這項裁決因衛道人士提出上訴,最高法院於2013年推翻德里高院的裁定,認為刑法第377條去留應留給國會決定,引發LGBT團體批評這是「倒退的裁決」,侵犯LGBT成員的尊嚴和隱私權。
最高法院昨天的裁決書中也提到,LGBT社群僅是印度人口中的一小部分,也只有200件違反刑法第377條的訴訟,因此刑法第377條不能作為拒絕把隱私權視為憲法保障基本人權的理由。
但最高法院表示,對於挑戰刑法第377條的訴求,包括憲法對此的適法性,則留給適當的程序來決定。
資深社會運動者席保(Kapil Sibal)表示,最高法院有關隱私權的裁定,某種意義已結束有關刑法第377條的辯論;最高法院等於明白表示,性取向也是隱私權的一部分。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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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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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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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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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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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日報)
健康
小兒退燒 用藥時機很重要
服用退燒藥,可要選擇正確時機!
3歲的劉小弟本月感冒發燒就醫,因有熱痙攣病史,媽媽擔心發作,一天餵食多次退燒藥,結果劉小弟發燒5天不退,仍燒到39℃,因而帶他到醫院。
醫師確診劉小弟只是單純感冒,評估是過度服用退燒藥,造成病程延長,要求在飯前或睡前1小時且發燒到38.5℃再吃藥即可;劉媽媽依醫囑給藥,劉小弟僅服藥1次就逐漸退燒。
台中醫院小兒科主任陳敏恭指出,感染引起的發燒對小孩有保護作用,可活躍白血球產生抗體並促進血液循環,幫助病童對抗疾病,在2017兒科感染教科書也指引小孩過度使用退燒藥,當下雖能減緩不適,也會延長發燒、生病天數,所以退燒藥要適量使用,而不是看體溫高低給藥。
陳敏恭說,兒童正常體溫約38℃,38.5℃以上為發燒,服用退燒藥的時機很重要,最好在吃飯或睡覺前1小時左右,且體溫若在38.5℃或以上,就要服退燒藥或用肛門塞劑,讓小孩減少不適感,而能好好吃、好好睡,以便增加抵抗力。
若病童發燒煩躁不安、活力減弱、食慾變差、不易入睡時,陳敏恭建議,家長可餵小孩喝溫水、低糖果汁,以補充水分,多陪伴、安撫、看電視、聽音樂或出門到住家附近散步等轉移注意力,減少不適,但是發燒超過5天或燒到41℃,或是出現喘、抽筋、嘔吐不止、皮膚有出血點等症狀,就要盡速就醫。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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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近視就不會老花 醫師:兩者成因不同
許多人上了年紀免不了需要配戴老花眼鏡,以便看清楚近物。不過最近網路上卻流傳「有近視眼就不會有老花」,甚至有民眾誤以為「老花度數可抵掉近視度數」等。醫師指出,兩者成因不同,「近視」是指看遠時的視力狀態,「老花」則是指看近的能力,因此有近視眼不代表就比較不會有老花眼,還是要定期檢查並接受治療。
新竹國泰醫院眼科主任陳瑩山在衛福部國民健康署網站表示,門診最常被問到的就是「近視可以抵消老花,那麼近視就不會老花嗎?」事實上,近視和遠視一樣,是指看遠時的視力狀態;而老花則是指看近的能力。
高雄長庚眼科系主任吳佩昌也說,近視是因眼軸過長或是角膜的曲率過大,導致患者只能看近視力;但是老花卻是自然老化造成。
吳佩昌解釋,眼球的水晶體一般在40歲以前可自然調節遠近,也就是先看遠的,再低頭看近的可很快對焦,但是40歲之後因為水晶體老化,就會開始出現看近會花,到60歲甚至會惡化成白內障。
陳瑩山說,近視度數是負數,老花度數是正數。因此某一個時間點上,兩者可以相互調整(即近視200度可調整老花200度),但未來也是會繼續進展到度數加深,屆時就需要配戴眼鏡。
吳佩昌說,配戴眼鏡是幫助眼睛使用正確的眼力對焦,特別是高度近視的族群,視力老化速度會比一般人快,除此之外,有抽菸、喝酒習慣的也會加速視力老化,建議民眾定期做視力檢查,並配合醫師及早接受治療。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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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窩腫瘤壓迫 婦人失明不自覺
顏姓女子日前因長針眼到診所就醫,沒想到檢查後竟發現她的左眼已完全失明。奇怪的是,顏女竟渾然未覺,轉到雙和醫院檢查才發現,原來是左眼後方長出腫瘤,且如一顆乒乓球大,嚴重擠壓視神經而導致失明,再加上雙眼視力互有代償功能,因此顏女失明卻不自覺,經手術切除腫瘤後重見光明。
顏女是全職家庭主婦,平時生活作息正常,但前一陣子左眼長針眼,拖了一段時間沒好,兒子陪著母親到附近眼科診所治療,沒想到做視力檢查時,顏女一閉上右眼,立刻漆黑一片,原來她的左眼在不知不覺中失明了,才驚慌轉往雙和醫院求診。
經雙和醫院眼科及神經外科共同會診,發現她的左眼後方長出腫瘤,必須進行開顱手術,並磨開眼眶骨,才能割除腫瘤,手術歷經6小時完成,術後隔天顏女就恢復視力。
雙和醫院眼科醫師沈筠惇表示,顏女罹患的「眼窩腫瘤」是一種較少見的疾病,因為腫瘤長在眼球後方,會導致眼球轉動困難、視力模糊、眼睛凸出。此種腫瘤9成以上都是良性,只要手術切除即可,但手術難度高,有病患聽說要動複雜的開顱手術,乾脆不予理會,任憑腫瘤愈變愈大,反而更難處理。
他提醒民眾,三不五時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測試一下雙眼的視力,並且定期接受視力檢查,確保靈魂之窗的健康。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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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癬作怪 讓她玉手變黑手/江紀萱(高雄市彭賢禮皮膚科診所主治醫師)
25歲的王小姐(化名)走進診間,非常擔心地問:「江醫師,我的手上突然黑一塊,是不是很嚴重?該不會是皮膚癌吧?」仔細一 看,她的病灶為一界線明顯的咖啡色斑塊,邊緣規則、色澤均勻、表面平滑,無破皮或潰瘍,不痛也不癢。發生時間不詳,病人自述注意到時,就長這麼大了。
這樣的病例其實不常見,但非常具特徵性,這是一種皮膚黴菌的感染,叫做「黑癬」。黑癬是Hortaea werneckii(或稱Phaeoannellomyces werneckii)的黴菌感染,這種黴菌相當特殊,感染只侷限在皮膚角質層,和股癬、汗斑或香港腳的黴菌不一樣。常見於環境的土壤或是木頭中,皮膚表面有小傷口就可能導致黴菌的感染,下田或從事園藝的人比較容易得到。但近年來由於社會的變遷,務農的人口大為下降,所以這樣的疾病也越來越罕見。
黑癬常見的皮膚表現為手掌、腳掌的咖啡色斑點,無症狀或是微癢,表面平滑。常有病人以為是手洗不乾淨,或是被化學染劑染色。
民眾最擔心的黑色素細胞癌的斑塊顏色不均勻(可能有深淺不一的咖啡色或黑色),邊緣不規則,可能突起或有不易癒合的潰瘍。
這時可以刮取皮屑做「鏡檢」,看裡頭是否有菌絲孢子,或是收集皮屑送黴菌培養。若懷疑是黑色素細胞癌,則需接受侵入性的皮膚切片檢查,才能確診。
黑癬的治療十分簡單,塗抹外用抗黴菌藥膏,治療時間約2-4週即可痊癒,可搭配去角質或是水楊酸藥物塗抹,可以加速色素代謝,預防方式為減少直接接觸土壤及木頭。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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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身上有傷地上玩 膿痂疹險變蜂窩性組織炎
台中有名2歲男童日前參加喜宴時跑到舞台上與旁邊玩鬧,回家後發現腳與屁股出現如青春痘般的小紅疹水泡,隔日還陸續冒出紅疹,經過醫師診斷才發現是膿痂疹作祟,經過治療後好轉沒有再釀成更嚴重的蜂窩性組織炎,醫師也呼籲家長若子女身上有傷口時,盡量別接觸不潔地面與物品,避免細菌感染或釀成更嚴重的蜂窩性組織炎。
童綜合醫院皮膚科醫師李俊諒表示,幼童到診後經檢查確診為膿痂疹作怪,開立口服抗生素與皮膚外用藥膏,叮囑家長要讓孩子確實用藥,並避免孩子因癢去抓患部,避免膿痂疹擴散,並減少再發生蜂窩性組織炎的機率;卓姓男童吃完5天抗生素後,水泡結痂並逐漸消退好轉,讓父母終於安心下來。
男童母親說,孩子本身容易過敏,出現紅疹水泡時還以為是腸病毒作怪,沒想到是從來沒聽過的膿痂疹,一個星期以來因為害怕孩子去抓癢,導致病況更嚴重,晚上都睡不好,尤其爸爸好幾晚都緊盯著沒辦法睡覺。
李俊諒說,男童右膝蓋處原本就有一個未癒合的傷口,喜宴當晚與其他小朋友跪坐在舞臺上玩耍,地毯上容易藏匿滋生細菌,恐因細菌從未癒合的傷口爬進身體導致膿痂疹發生。
膿痂疹容易發生在悶熱的夏季,是一種由金黃色葡萄球菌,或化膿性鏈球菌所引起的皮膚細菌感染,易經由接觸傳染。個案的症狀應為金黃色葡萄球菌所導致的水泡性膿痂疹,皮膚會出現大小不一的水泡,具搔癢感,好發於四肢、軀幹、皮膚對磨處及臉部,皰內的內容物會從清澈變成混濁,水泡乾涸後則留下痂皮。
李俊諒呼籲,小朋友身上有傷口時,要注意不要直接接觸不潔的環境與物品,防止細菌藉此竄入;另外,膿痂疹會經由接觸傷口分泌物傳染,因此若家中有孩子感染時,不要直接接觸病童皮膚,並避免病童用手搔抓患部,預防病灶擴散到其他部位,及導致更嚴重的蜂窩性組織炎;還有患者的衣物與被單等,都要與家人的分開清洗,並用水煮沸消毒。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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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細菌竄入未癒合傷口 男童感染膿痂疹
2歲卓姓男童日前右膝蓋有一個傷口,疑似因細菌竄入未癒合傷口,他全身出現紅疹水泡,就醫確診為膿痂疹,服用5天抗生素後,水泡結痂並逐漸消退。
童綜合醫院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卓姓男童日前和爸媽參加喜宴,正值好動年紀,他在喜宴現場跟著許多小朋友一起在舞台邊玩鬧,未料,回家後男童的腳與屁股卻出現如青春痘般的小紅疹水泡,隔日還陸續冒出紅疹。
男童媽媽表示,孩子本身容易過敏,出現紅疹水泡時還以為是腸病毒作怪,因沒出現發燒及其他症狀,就醫才知罹患從來沒聽過的膿痂疹。
皮膚科醫師李俊諒表示,膿痂疹容易發生在悶熱的夏季,是一種由金黃色葡萄球菌或化膿性鏈球菌所引起的皮膚細菌感染,易經由接觸傳染。
李俊諒指出,男童右膝蓋處原本就有一個未癒合的傷口,喜宴當晚曾跪坐在舞台上玩耍,地毯上容易藏匿細菌,恐因細菌從未癒合的傷口侵入身體導致膿痂疹。
醫師呼籲,小朋友身上有傷口時,注意不要直接接觸不潔的環境與物品,防止細菌竄入;膿痂疹會經由接觸傷口分泌物傳染,若家中有孩子感染時,不要直接接觸病童皮膚,更要避免病童用手搔抓患部,預防病灶擴散,導致更嚴重的感染發炎。患者的衣物與被單等,都要與家人的分開清洗,並用水煮沸消毒。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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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婦疑長針眼 就醫發現左眼已失明
顏姓婦人日前因懷疑自己長針眼至診所就醫,沒想到醫師檢查後竟發現其左眼已完全失明,婦人自己竟渾然未覺,她之後到醫院診療,才知道左眼正後方暗藏一顆乒乓球大的腫瘤,壓迫了視神經才導致失明,經醫師施行「經顱眼窩腫瘤移除手術」,顏性婦人左眼終於重獲光明。
顏姓婦人是全職的家庭主婦,平時生活上未發現異狀。前陣子,顏姓婦人左眼長針眼,拖了一段時間沒好,兒子看不過去,硬是陪著母親到附近眼科診所治療。沒想到接受基本的視力檢查時,顏女士一閉上右眼世界立刻漆黑一片,原來她的左眼竟在不知不覺中失明,不僅顏婦人和兒子非常驚慌,連醫師也十分驚訝。
顏姓婦人至雙和醫院,經過眼科及神經外科共同會診,並安排顱部MRI及視野檢查後,發現左眼眼眶骨正後方靠近顱底的位置,長出了一顆腫瘤,因大小已長到和乒乓球一樣,嚴重擠壓了視神經,才導致失明。
雙和醫院眼科沈筠惇醫師表示,這種腫瘤又稱為「蝶骨嵴腦膜瘤」,是一種長在額葉與顳葉之間的腫瘤。像顏婦人這種長在眼眶骨內側的類型,還會影響視神經,造成病人的視覺障礙。因顏婦人的腫瘤已經很大,又壓迫到視神經,必須透過眼科及神經外科團隊共同合作進行「經顱眼窩腫瘤移除手術」才能根除病灶。
沈筠惇說,這項手術十分困難,開顱之後,還必須小心撥開腦部組織,進到顱底深處的眼眶骨後方,然後磨開眼眶骨,在避免傷及眼周重要神經及血管的前提下將腫瘤割除。在醫療團隊的通力合作下,手術歷經6小時順利完成。術後隔天顏婦人就發現左眼重見光明,而且每次回診視力都有明顯進步,恢復十分良好。
沈筠惇提醒,因為雙眼視力互有代償功能,不乏有人單眼視力逐步惡化甚至失明卻毫無自覺,錯失了早期治療的機會,提醒民眾三不五時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測試一下兩眼的視力,並且定期接受視力檢查,確保靈魂之窗的健康。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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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脹可能是腫瘤 一肚子氣別輕忽
34歲女子腹脹已幾個月,醫師觸診發現腹腔填滿硬硬腫塊,竟是卵巢腫瘤。醫師提醒,若腹脹持續幾週,且伴隨腹痛、食慾不振、體重減輕等症狀,應即早就醫。
書田診所胃腸肝膽科主任醫師王志堂今天在記者會中表示,每天都會有因腹脹求診的病人,腹脹是自主性覺得腹部有壓力、飽滿感,少部分人同時伴隨腰圍變大,男女發生比例為1比2,可能跟女性有經期、荷爾蒙分泌影響腸胃蠕動有關。
為什麼腸道中會有空氣?王志堂說,腸胃道空氣來源有7成是吞嚥時吞入的空氣、2成是血液內的氣體擴散到腸腔、約1成是不易被消化的碳水化合物到腸道被細菌分解發酵產生的氣體。
王志堂表示,氣體的排出是靠嗝氣和放屁,人每天約會排氣10到20次,約可排出500cc到1500cc,偶爾感覺腹脹是正常現象。有時候吃太多、吃太飽或吃到容易產氣的食物,就可能腹脹,但只要稍微活動、站起來走一走,症狀通常都會緩解。
一名34歲女性患者,主訴腹脹持續幾個月,月經、排便都正常,但醫師觸診發現肚臍下方整個腹腔填滿一個硬硬的腫塊,轉診到婦產科確診是卵巢瘤。
另一名26歲女子,腹脹狀況斷斷續續1年多,症狀在下午、晚上更明顯,觸診發現腹腔脹氣,腹部X光顯示大腸有大量宿便和空氣。
常見引起腹脹的原因包含脹氣、腫瘤、腹水、肥胖、宿便、懷孕;王志堂說,功能性障礙也會引起腹脹,如鼻子過敏、鼻塞的人常用嘴巴呼吸,可能吞入過多空氣;有些人飲食習慣差,邊吃飯邊說話、狼吞虎嚥、進食時喝有氣的飲料等,也都可能一肚子氣。長期便秘、腸躁症者,也會影響腸胃蠕動,讓氣體更不容易排出。
王志堂表示,腹脹如果持續一段時間、時好時壞,且伴隨其他症狀,如食慾不振、體重減輕、腹脹、胸痛、血便、腰圍變粗等,就應警覺不單只是腹脹,可能有其他疾病,最好就醫詳細檢查。
腹脹治療著重飲食控制,王志堂說,應避免容易產氣、高油脂、高糖類食物。高纖食材如洋蔥、地瓜、甘藍菜等,有些人吃了也容易產氣。進食也要少說話、細嚼慢嚥,養成定期排便和運動習慣。
(中央社)
評論
檢察長辦案是惡搞還是改革/丁宇徵(民間司改會法案研究員)
日前高雄地檢署召開檢察官會議,決議檢察長「應分案偵辦無人犯在押之重大危害治安案件」;此項決議掀起一番熱論,有檢察官認為,僅僅分「一件」,是「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有檢察長表示,基於檢察一體,檢察長指揮監督偵辦重大矚目案件,加上繁忙行政事務,還要檢察長親自辦案「真是惡搞」。
帶出民主自治效果
基於檢察一體,檢察長本可指揮監督案件偵辦。基層檢察官的想法,或許是希望檢察長親自辦案,第一線接觸,避免不合理的指令下達。也或許,檢察官希望檢察長能親身感受一下,基層工作量過大的問題。僅憑數據管考,難窺真實情狀。檢察長直接辦案,可體會偵查工作的繁重全貌,進而尋求有效的改革方針。
當然,檢察長如果只辦一案,並不能減輕檢察官的工作負擔;討論若僅止於檢察長應否辦案,也無法再促成什麼檢察制度的改革。因此,要說這次事件有什麼意義,應該是希望能帶出檢察官內部自主、民主自治的實質效果,尤其是「檢察官會議民主化」與「檢察一體陽光化」的兩大議題。
現行《法官法》第91條,檢察官會議決議僅具建議性質。惟檢察官會議做為全體檢察官意志之展現,若決議僅是建議性質,將不利於檢察內部民主化的推動。甚至,依據法務部頒布的「檢察官會議實施辦法」,檢察官會議每半年才召開一次,要應付瞬息萬變的犯罪型態,要讓檢察組織發揮效能,恐怕緩不濟急。
為落實檢察內部民主化並因應社會脈動,檢察官會議應每月召開一次,並應具有一定的拘束力。當然,檢察長同時作為行政監督之首長,如不同意會議決議,現行法可逕行變更(尊重檢察長);亦可考慮修法為應提復議,再遭否決後檢察長即應接受(尊重檢察官會議);或先提出復議,復議後檢察官會議仍不同意,雖可逕行變更,但檢察長應以書面載明理由附記(折衷說)。
朝檢察一體陽光化
其次,基於檢察一體,檢察長對偵辦中的案件可以指揮監督,《法官法》第93條雖明定檢察長應以書面方式為之,但卻未規定罰則;面對不遵守規定的檢察長,檢察官往往有苦難言。就此,司改國是會議決議:檢察首長未依規定提出書面時,應構成個案評鑑事由,明確化責任歸屬,以達成檢察一體的陽光化。
司改國是會議啟動了一連串的改革意識,期許高層和基層檢察官,都能正面地看待此次雄檢「檢察官會議之決議」。作為一個改革契機,全面盤點改革事項,使檢察體系更加健全。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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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鐘的嬰幼兒閱讀起步走/莊凱全(兒科醫師)
零至5歲嬰幼兒「閱讀起步走」的活動在台灣推行已快10年,目前教育部是仿造英國的作法,這是1992年才開始的,它沒有配合兒科醫學的專業,成效大打折扣。美國波士頓的兒科醫師利用兒科專業提倡嬰幼兒親子閱讀,它是配合嬰幼兒健兒門診,對這些仍不會說話的孩子的發展和行為進行衛教,在1989年就開始做這個活動,目前已在全美推動。
閱讀活動便宜行事
我在門診詢問嬰幼兒的家長有關閱讀起步走活動的實施狀況和效益,譬如一對父母帶著1歲5個月的幼兒來詢問目前還不會走路的原因和走路時的一腳會外翻,我藉著檢查時用玩具跟幼兒和家長分享親子共讀的經驗,他媽媽說就給他布書和繪本念給他聽,也不是天天念,我也拿著洋娃娃給這個幼兒玩,我開口問幼兒,眼睛在哪裡?爸爸突然跟我說:「他才一歲半而已,他怎麼知道這些?」這就是典型的父母對嬰幼兒的發展和行為不關心,也沒有這方面的知識。
大多數父母都不認為嬰幼兒的閱讀需要專業的教導,各縣市政府在這個促進閱讀的活動都是便宜行事,到戶政事務所辦戶口,如果有辦嬰兒的圖畫館借書證就送給他一本書和家長手冊,根本沒有專業的指導,讓家長回去自己摸索。我發現宣導手冊也有錯誤和不易閱讀,書籍的贈送也是沒有跟嬰幼兒年紀的發展一致,如初生兒還是給3歲以上的薄頁繪本,或辦一些好像沒有實證效果的演講。
兒科醫師具有專業知識,可利用嬰幼兒到門診的時刻,給予他們適合每個年齡層孩子腦部發展的布書、硬紙板書或立體書,在門診時刻利用書和嬰幼兒、家長的互動方式,給予衛教式的前瞻性指導和說明嬰幼兒行為的意義。親子共讀不是那麼簡單,更不是念繪本,也不是「教」嬰幼兒認字;有時欲速則不達,還會揠苗助長。
台灣推行的閱讀起步走立意良善,不過都已經「走鐘」,而且經費也都亂用和不足。
借書證當效益指標
利用嬰幼兒的借書證數目當成活動的效益指標也是不倫不類,兒科醫師在門診就能夠知道嬰幼兒和學齡前兒童的發展和行為,發現他們的早期素養和入學前的準備也都跟10年前一樣的水準,可見此活動作法沒有實證的效果。
兒科醫師不只是會診斷身體的疾病,醫學中發展行為的知識也可以對社會有特別的貢獻。建議應該仿效美國推行結合嬰幼兒健兒門診,在各種不同的年齡層給予不同的書籍,最重要是結合發展行為兒科醫學,同時來衛教養育不會講話的嬰幼兒的家長知道他們孩子的行為的意思,讓嬰幼兒跟父母或照顧者有愉快的互動,促進早期素養(early literacy)和做好學習前的準備。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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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收費無上限好嗎?/楊哲銘(台北醫學大學醫務管理學系教授)
先前因醫界知名教授要設立全自費診所,不收健保,自費看診一次要價1萬2000元,引起社會議論。衛生福利部開始檢討現行「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作業參考原則」,結論是要取消自費醫療收費上限,最快9月實施。依現行作業原則,醫療院所自費項目需經地方政府衛生局審查,如屬健保有給付的項目,自費價不得超過醫學中心等級健保支付標準兩倍,舉例來說,如果照一張X光片健保支付300元,自費照一張,醫療院所不得收超過600元。
衛生局無訂價能力
衛福部解釋,取消收費上限後,自費醫療收費仍需檢附成本分析向地方衛生局申請,由衛生局核定並公告周知。但是地方政府訂價能力有這麼強嗎?
《醫療法》第21條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之標準,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核定之。」據此衛生福利部頒布參考原則,各縣市政府再訂定「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作業原則」來執行訂價審查。但現行醫學美容訂價混亂,其實就是因為地方衛生局沒有能力計算每一個醫療項目的成本,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積極管理的結果。
按照建議的修正方向,未來所有項目都可能有各種自費價格,舉例來說,如果教授級醫師申請開盲腸炎自費是健保3倍費用,理由是他的專業能力是年輕主治醫師的3倍,看起來好像合理;可是如果申請者說他的能力是30倍,要價30倍呢?衛生局基層同仁要如何計算不是30倍而只是10倍?
許多醫界專家贊同回歸市場機制讓病人選擇,認為如果價格太高沒人求診,這些醫師自然會被淘汰。這樣的說法忽略了社會大眾對醫療非營利本質的期待,雖然醫療不可能賠本做,但是如果說醫療行為都是論斤計兩,相信也不是大部分醫療人員把醫療作為志業的初衷。
現狀在台灣醫療市場是鳥籠市場經濟,不算沒有市場機制存在,因為醫療機構還是要彼此競爭吸引病人,訂價也可以有些許差異,但是飛來飛去就是在一個範圍之內。壞處是醫界覺得綁手綁腳,好處就是隨時提醒醫界非營利的使命。所以我並不反對適度的加大自由市場的運作,但不贊成廢棄鳥籠完全放生,只需要適度加大鳥籠,讓自費市場有比較大的發展空間,導引經濟能力好的病人不要跟健保病人競爭資源,減輕健保財務負擔。
加深醫療崩壞印象
醫療行為不是消費行為,2004年《醫療法》修法時增訂第82條第2項:「醫療機構及其醫事人員因執行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過失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就是為了排除醫療行為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的無過失責任。如果醫界真要主張醫療本來就是市場,應該完全由市場機制來訂價,那又如何正當化醫療行為不是消費行為,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呢?
自費醫療完全不設上限,只是中央主管機關將把關的責任往地方推,加深社會認為醫療崩壞的印象,埋下更多讓醫病關係惡化的潛在因子。為了保障醫療人權,中央政府不應該連自費上限的宣示性意義都棄守。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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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公會的英雄內戰/王子榮(雲林地方法院法官)
律師,也該改革了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下稱全聯會)和台北律師公會(下稱北律)終於正式開戰了,這場茶壺裡的風暴醞釀許久,直到北律對外正式聲明講退出全聯會,算是把這場戰爭搬上檯面,引爆的火線是「單一入會全國執業」的議題,而北律律師會員佔全國律師登記執業人數近8成之多,以北律的實力自立門戶並不成問題,但全聯會未來的正當性(憑什麼代表全國律師)、財務來源不足(少了會員會費),是否能繼續運作下去都岌岌可危。不過,北律師出有名,全聯會落得今日處境不值得同情,可謂完全是咎由自取。
跨區執業門檻無理
律師執業市場這幾年下來持續惡化,以前是一片藍海,但隨著律師錄取人數增加,加深了執業市場的削價競爭,要到不同地區執業就要繳交一筆數萬元入會費,對已經成名的律師,這樣的金額或許不痛不癢,但對年輕的律師來說,卻是一筆不小的負擔,確實是增加了年輕律師的執業門檻,世代間的差距儼然形成。
所以北律一再大聲疾呼,認為這樣的規定是不當限制勞動權益,律師因為跨區執業的費用門檻而降低前往其他地區執業的意願,無形中也讓其他地區的民眾對於律師的選擇性變少,反而成為地區性的壟斷,尤其對照國內其他職業團體,例如建築師、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都是單一入會全國執業,何以律師的執業不能比照?全聯會的守舊可見一斑。
實則,全聯會的裹足不前不只如此,例如在這次司改國是會議中,議場外的民間司改會也提出「律師資訊透明」的呼籲,而作為律師主管機關的法務部在議場內也以外國為例,例如德國國際律師網可以查詢到律師評價、擅長案件類型、歷年參與案件的勝訴敗訴,甚至還有律師費用的查詢,對此全聯會可曾有何正面回應?
沒有,全聯會不僅沒有,更別說早在今年3月間召開理監事聯席會,全聯會對是否贊成律師資訊評量資訊公開的議題早就全面否決,台灣連花生都可以是電腦選,跟民眾權益相關的律師良窳,卻只能土法煉鋼打聽,對照歐美先進國家對律師資訊的公開,難道不是「外太空」跟「殺豬公」的差別,亦即,當人家上外太空,全聯會還在殺豬公!
律師資訊有責公開
司改國是會議剛落幕,改革的漫漫長路才剛開始,而一個訴訟的進行,並非只是法官、檢察官、當事人之間的事,律師也是其中的要角,法庭上沒有人是局外人,北律對於健全律師的執業環境、正視現在年輕律師世代的困境並伸出援手,但北律的眼光、格局不該僅止於「單一入會全國執業」,更應該肩負起律師執業市場健全、民眾對律師資訊公開需求的責任,這樣的期待對於人才濟濟的北律並不為過。
相較下,握有律師行政資源、掌握《律師法》修法話語權的全聯會,對於律師世代差異衍生困境,不但不提出方案加以消弭,反而處處設限,在北律所屬的會員幾乎都是律師界的標竿下,開大門走大路,脫離全聯會的窠臼也只是剛好而已。
太過輕鬆的律師養成/沈靖家(執業律師)
律師,也該改革了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日前公布了12項結論,但這12項結論卻缺了「律師養成改革」這一塊,令人不禁思忖:敢情司改委員們是認為律師素質已經夠優秀?還是認為律師養成不重要?
按照現行司法官養成制度,考生通過司法官考試後必須先接受1年的集中課程訓練、以及到各地院檢1年的見習訓練後,再通過結訓考試分發。若分發為法官職平均需要6年才可以成為實任法官獨當一面;就算分發為檢察官職也需要6個月才可以獨立辦案,即便如此,司改國是會議仍然認為法官、檢察官的養成不夠紮實而列為重點改革對象。
民眾權益恐被侵蝕
反觀律師的養成制度,考生通過律師考試後,只要到律師事務所實習5個月以及參加法務部主辦的1個月訓練課程後,通過從未刷過人的結訓考試即可成為正式律師,如此「輕鬆」的律師養成沒有被點名要求改革,反而比較精實的司法官養成被一再點名,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更不用說自民國100年後開放律師錄取名額,除了造成流浪律師的現象外,也造成律師事務所經常把實習律師當作免洗的打工仔,被晾在辦公室角落打雜跑腿是常有的事,主持律師忙得要命哪有時間教你,更何況日後大家都是競爭關係,更沒有意願教你,實習結束後不續聘的比比皆是。相較於司法官在養成過程中,每位前輩都恨不得小司法官們趕快進步才能分擔更多的工作量,在教學或經驗傳承的心態上的差別,也會導致司法官養成品質高過律師一大截。
因此,司法界常常戲稱律師養成其實是仰賴每一案件的承辦法官檢察官、和對造律師的「諄諄教誨」磨出來的,問題是律師在磨練過程中所承辦的案子,若沒有相應的監督者把關,則司法資源難免遭無謂耗損、民眾的權益也難免被侵蝕犧牲。
應該列為重點議題
如果你是現任法官檢察官,是否期待有一天律師能夠稱職地將相關法律見解確實列舉出來以增進審判效率?如果你是現任律師,是否期待有一天律師能夠接受更精實的養成訓練以更有信心地站在法庭上言之有物?如果你是一般民眾,是否期待有一天律師能夠提供超過律師費價值的專業服務?如果你的答案是肯定的,就應該支持將律師養成列為重點改革議題之一。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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