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9日 星期三

新聞自選輯 20081119 消費券篇

消費券每人3600元 春節前發

政府「消費券」政策拍板定案,經建會主委陳添枝今天將赴立法院財政委 員會報告施行內容。行政院長劉兆玄昨天親自舉行記者會說明,「消費券」的發放不設排富條款,任何國民都可憑身分證明到戶政單位領取,以人為單位,每人可領 取三千六百元消費券,可望農曆年前收到,總計政府將舉債八二九億元支應。


消費券原本擬為補助近貧的擴大方案,但連日來在輿論壓力下政策轉向,改為以「刺激消費」為最高要旨,取消原本設定的家戶所得一百廿萬的排富條款。使用範圍也從原規定要「開具發票商店」,放寬為「有營業登記的零售店、量販店或餐飲店皆可!」

劉 揆昨天上午再度召集財經部會首長討論,在劉揆指示「限制愈少愈好」的原則下,經建會整合出兩項方案,最後敲定每人額度為三千六百元。劉兆玄宣布,消費券發 放以「個人」為對象,不分年齡,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都是消費券的發放對象。以內政部最新統計的家戶平均人口數三.○一人計算,每戶約可領得上萬元額度的 消費券。

劉兆玄強調,發放消費券不排富,所以對一些經濟狀況好、不缺消費券的人士,「如果把消費券拿去捐給公益慈善團體,還可以用來抵稅!」而整個消費券的設計形式,採取一張張使用的「券」,而不採累計的「卡」,使用時不找零,使用期限至明年底。

「消費券」發放的總預算高達八二九億元,財源籌措將採編列「特別預算」方式進行,也就是舉債支應。劉揆強調,為了刺激消費、促進景氣循環,消費券的發放將盡速推動,希望最快能在農曆春節前實施,預計此措施可提升明年經濟成長率○.六四%。

至 於「消費券」有何使用限制?陳添枝說明,消費券主要為了刺激經濟成長,因此不得拿來抵稅、繳交帳款、買彩券、繳停車費或學費。使用的對象必須具有營業登記 的商店,如零售店、量販店或餐飲店等,因此百貨公司、大賣場、超市、加油站、飯店旅館、KTV都可使用,但攤販、菜市場、醫院不在此列。

行政院擬定「消費券」透過內政部的戶政系統發放,國民只要憑合法身分證件或戶口名簿,經戶政事務所對照發放名冊就可領取,但若部分區域到戶政事務所距離過遠,內政部考慮請郵局等機構協助發送。

對於即將出生的新生兒是否可領取?政院官員表示,近日相關部會將訂定一個期限,凡在此日期出生之前的初生兒都可領取。

餐飲、零售、量販、百貨業 都能用

三千六百元消費券,到底可以在哪裡消費?負責規劃的經建會主張,為了讓民眾能夠在進口貨比率較低的消費通路消費,建議消費券應在餐飲、零售與量販通路使用,行政院方面則希望讓所有具備營利事業登記業者,包括KTV、旅行社等也能受惠。

「消費券」領了怎麼花?經建會主委陳添枝提醒民眾,消費券使用時不找零,且使用期限到明年十二月底止,逾期或遺失將無效。他強調,不找零的主要考量是為增加消費效果,不讓消費券儼然變成流通的準貨幣,「若能找回零,民眾可能拿消費券去換現金,消費效果會打折扣!」

根據經濟部商業司統計,全國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者,有七十四萬五千四百九十五家,共有十七大類,就連農林漁牧礦業者也有領取營利事業登記證。

經 建會昨日下午在行政院記者會,僅提到餐飲、零售、量販三個業種,排除其他不常消費的店家,藉此降低稽查成本,不過,消息公布後馬上引發百貨業、旅遊業排山 倒海的壓力,行政院事後聯繫經建會主委陳添枝,經建會下午六點後改口,凡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之營業場所,均得使用消費券。

陳添枝表示,經建會之所以選定餐飲、零售、量販三項業種,主要是因為這些商家,是一般民眾最常消費的地點,這些商家銷售貨品進口貨比率比較低,持消費券購買,可以創造的乘數效果比較大。

消費券原則上不得轉售,通路商也不能拒收消費券。但是,對於民眾可能「私相授受」,消費券能否私下兌現現金,或拿到網路拍賣?陳添枝說,理論上不允許這些行為,但政府恐無法稽查。

另外,攤商沒有營業事業登記證,無法稽查追蹤交易紀錄,因此也不得持消費券消費。

為 避免民眾拿消費券,向商家兌換現金,或者購買低單價商品要求找零,陳添枝表示,商家未來持消費券存入銀行時,銀行將檢查消費券背後,是否有蓋商家統一發票 章或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財政部事後還將進行稽核,確認實際消費金額,是否達到消費券面額,「一般商家,如果開出五百元發票,實際上卻只發生三百元交易, 損失的是商家自己」。

陳添枝表示,蓋有店章的消費券,就像支票一樣,商家存入銀行後,次日經票交所交換後,第三日就可拿到現金,消費券上印有編號,銀行將依據編號,與其他防偽特徵認定真偽。

陳添枝表示,未來消費券券面額不會有太多種,原本經建會建議全部印百元消費券,但中央印製廠表示,全部印一百元券,需要印八億多張,目前國內根本沒有這麼多紙張存量,一次印八億張,耗費時間也會很長,因此除一百元券外,將考慮印製二百或五百元券。

消費券發放對象為全體國民,陳添枝表示,未取得身分證的外籍配偶,是否也在補助範圍,將交由內政部研議,為考慮民眾需求消費習慣,因此限制消費券有效使用期限,至明年底止。

消費券 刺激經濟效果超日

因應金融風暴,日本與台灣先後宣布發放消費金,日本麻生內閣的「支援生活定額給付金」,每人可領一萬二千日圓,相當於台幣四千元,老人小孩另外再多領八千日圓,相對之下,台灣消費金雖是三千六百元,但由於我國民所得不到日本一半,補貼所創造的經濟成長,將比日本多出一倍。

行政院長劉兆玄強調,在非常時期,各國皆採平常不會推出的作法,因此盼消費券能有效度過景氣危機,「只要經濟復甦之後,許多問題皆可隨之解決。」他說,如果消費券做得太小、太晚,「可能錯失振興景氣的機會,後果將更為嚴峻!」

劉揆認為,政策目的在刺激經濟,而非社會救助,因此不排富。

我採統一金額可省時省成本

至於消費券政策為何不分年齡,皆發放相同面額?陳添枝說,日本的作法是發放較高金額給老年和兒童;而台灣則統一金額,好處是可以減少發放總金額的計算時間等行政成本。

經建會表示,日本政府十月底公布新經濟對策,將動用二六.九兆日圓(約台幣九兆元),提振日本內需,將發放給日本民眾每人一萬二千日圓,儘管沒有排富限制,但仍「希望」年所得五千萬日圓之高所得者能「自我約束」,放棄領取消費金。

事 實上,日本政府在一九九九年也曾發放消費券,當初是由各地方政府發行,只限特定地區使用的地域振興券,發放對象也只限於老人、小孩,老人與小孩因為缺乏所 得,領取振興券後,反而將振興券轉賣給其他民眾,並沒有擴大消費,鑒於振興券成效不彰,日本在野黨對於麻生內閣提議「支援生活定額給付金」,仍持反對態 度。相對之下,台灣消費券金額只比日本少四百元,以台灣民眾年均所得,不到日本的一半來看,台灣消費券能夠帶動的經濟增長,是日本的一倍,顯示行政院長劉 兆玄,的確已經「放膽做」。

經建會:消費擴張效果十倍

根據經建會估算,消費券所需經費約八二九億元,和台灣國民生產毛額 總值十三兆元計算,發放消費券直接帶動的經濟成長率為○.○六四%,但一般民眾在領到三千六百元消費券後,可能會另外再掏腰包購買高單價產品,經建會估算 消費券將可帶動十倍的消費擴張效果,換言之,明年經濟成長率將可提高○.六四%。經建會主委陳添枝表示,全球經濟局勢這麼壞,台灣明年經濟成長率不好大家 心裡都有數,一般民眾看到經濟前景不好,消費意願自然大大降低,以九六年數據為例,九十六年台灣民眾邊際消費傾向僅○.三六,每人發放三千六百元消費券 後,民眾消費意願將會明顯提升。

繳稅彩券學費水電費等 不能用

馬政府推出「消費券」 來刺激民眾消費,但消費券並非通行無阻,經建會昨日就率先公布有哪些用途不得使用消費券,包括繳稅、停車費、彩券、悠遊卡儲值、買基金(投資理財)、購買 鐵、公路車票、醫療費用、學費、托兒所費用、補習班費用公用事業費(水、電、瓦斯費)等「非零售、量販、餐飲」的用途,皆不可使用消費券。

平常常至醫院就醫的歐陽先生就表示,原本以為可以把這三千六百元的消費券,拿來當成這一年看醫生的醫療基金,而且就醫還可以拿到醫療收據,繳稅時可列舉扣除,可說是「一兼二顧」,然而沒想到,消費券居然禁止使用在醫療支出上。

家中有兩歲及一歲幼兒的王媽媽也說,就算家中小朋友尚未有消費能力,兩位小朋友也可以拿到各三千六百元,但她也無法將這些消費券,拿去繳負擔較重的托兒所費用及保母費,最多只能購入嬰幼兒用品。

政院祭出消費券這一招,最主要是要刺激全民消費,無助於民眾減輕額外的支出費用,因此包括交通、醫療、教育類及水、電、瓦斯的支出費用都被視為消費券禁止使用類別,相對的,政府反而鼓勵民眾去具有營業登記的KTV、電影院、旅館,作較為休閒奢華取向的消費。

另一方面,在景氣低迷時,全民為之瘋狂的彩券,同樣也無法使用消費券購買,購買基金、股票等投資理財相關事務,也無法使用消費券。但另一方面,日常生活中購物的另一主要管道-虛擬購物平台,電視購物台、網路購物中心,經建會則未明確指出是否適用購物券。

經建會昨日表示,若電視購物台的營利事業證具有銷售「零售、量販、餐飲三類」其一項,就有可能可開放使用,但在詳細細則公布之前,都無法確定電視購物頻道是否能使用消費券。

MOMO購物台也表示,若政府同意可用禮券購買購物台商品,屆時也會配合,利用「貨到付款」方式,便利民眾一手取貨一手交消費券。

但在電視購物台、網路購物中心等虛擬購物通路,使用消費券購物,若在鑑賞期間,消費者不滿意,行使免費退換貨物權利時,屆時,業者應該退換消費券還是現金給消費者,就成為一大問題。

然而,雖然一般商家受法令規範,然一般網友若要私下以消費券購物,似乎防不甚防。YAHOO!奇摩表示,接下來會按照政府規範走,但若拍其賣賣場內,買家及賣家已談洽,賣家願意收下買家的消費券,替代購買金額,則YAHOO!奇摩也會站在樂見其成的立場。

買儲值卡、禮券 把消費券變大

三千六百元的消費券,可以變得更大、用得更久嗎?購買百貨公司、量販店的禮券、或買便利超商的icash卡儲值,都可讓三千六百元消費券變得更物超所值!而業者更積極搶這股商機,已有大賣場打算推出消費券專區,並打出讓三千六百元變六千元賣點。

愛買行銷部公關副理蔣成偉表示,如果消費券可在農曆年前發放,將可為春節檔期帶來二到三倍的具體成長,尤其是生鮮蔬果類、家電和一般民生用品成長幅度最大。

賣場擬推消費券專區 搶大餅

全 聯福利中心公關陳薇琪表示,未來將在各店推出消費券專區,並針對油、米、衛生紙推出優惠價格,或是提供消費券滿額加購優惠,例如使用消費券消費滿五百元, 就能以低於市價的價格加購民生必需品。 消費券不排富,3C連鎖賣場為之雀躍,業者指出,這樣不僅民生小家電銷量大增,提高家庭生活、娛樂品質的影音家 電、遊戲機、迷你小筆電等產品,也可望賣得好。如果消費券搶在過年前旺季發放,業績可望成長三成。

超商icash卡 享折扣、無期限

消費券使用已變成全民運動,許多民眾更開始盤算,如何在規定範圍,想出一套讓消費券變大、使用期拉得更長的新利多方法。

其 中,最受上班族歡迎的方案之一,是購買便利超商的儲值卡。統一超商公關經理林立莉透露,政府即將發放的消費券有使用時限,但如果不設限使用標的,將 icash卡視為便利超商裡販售的一項商品,讓三千六百元消費券也可以購買icash卡,那樣消費者的消費券價值不但因為使用icash有九折優惠可以 「變大」,同時,icash卡的無限期的使用方式,也可以把三千六百元的使用時間拉得更長,讓消費者擁有充足時間來度過困頓時期。

另外,包括統一超商、摩斯漢堡、星巴克等連鎖商店,均發行可重複加值的儲值卡,儲值上限為一萬元,加上能重複、多次使用,保用期限更長達兩年。通路業者說,能不能用消費券儲值,要看總公司是否開放,但以目前可使用中獎發票,或企業禮券儲值,技術上沒有太大問題。

百貨量販禮券 等同現金好康多

另一項聰明又利多使用方式,是購買百貨公司或量販店禮券。百貨公司與量販店的禮券,等同現金可以找零,且沒有使用時間限制,數額大時,例如買量販店禮券,五十萬元即有三%優惠;百貨公司則是購買一百萬禮券享有九八折優惠。

因此,如果以集資消費券方式來購買禮券,不但在第一筆購買時享有折扣優惠,買回的禮券在購物時還可以找零,如果選在春節檔促銷購物,還說不定有買千送百等促銷優惠禮,用不完,放到隔年有活動再用,也不會損失,是目前零售通路裡,最好康的消費券利多使用法。

4.54兆 國債飆新高

行政院昨天宣布舉債發放消費券總額八百二十九億元後,財經官員說,今年底全國(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累計負債高達四.五四兆元,已創歷史新高,每位國民平均負債達二十萬元。

若再加減稅案,包括證交稅減半、遺贈稅降為一○%案,可望明年實施,以及擴大舉債上千億元,包括消費券與投資公共建設,甚至今年景氣不佳,影響明年整體稅收恐不樂觀,國家負債將持續攀升飆新高。

不 過,財政部官員強調,九十七年度預算數全國負債達四.五四兆元,占我國GDP(國內生產毛額)比重三五.○五%,與現行公債法要求四八%上限,仍有一段距 離。另外,財政部官員也說,政府發放消費券八百二十九億元,以刺激消費,這項措施,將可直接增加稅收,若以開立發票商店的營業稅率五%,以及未開立發票但 有營業登記的小吃店、餐廳等營業稅率一%,預估可直接增加營業稅收三、四十億元。

財政部官員說,行政院發放消費券總額八百二十九億元,將以訂定特別條例,以特別預算舉債方式,籌措財源,且送交立法院審議,不受公債法第十四條(舉債額度不超過當年度歲出額度一五%)、預算法第廿三條等限制。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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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發紅包 消費券每人3600

刺激民間消費拚經濟,行政院發放消費券的政策昨天拍板定案。行政院長劉兆玄宣布,消費券不分老小、人人可領,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設有戶籍,每人一律發三千六百元。

這是政府有史以來首次「全民發紅包」,總金額高達八百廿九億元。以每戶平均三點零一人計算,每戶將可以領到一萬元出頭;估計可提高明年經濟成長率約零點六四個百分點。

行政院將訂定消費券特別條例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通過,行政院希望能趕在明年農曆年前發放,越快送到全民手上越好。

至於發放方式,劉兆玄指示,以內政部的戶政系統、交通部的郵局系統為主。陳添枝也說,如果部分偏遠區域到戶政事務所距離過遠,將考慮請郵局、村里幹事主動發送。

劉兆玄說,這項政策目的在刺激消費,而非社會救助,因此不排富;但如果經濟狀況好的人覺得不需要,政府歡迎把消費券捐給公益慈善團體,捐消費券的納稅人可抵稅,在報稅時列舉申報「捐贈扣除額」。

經建會表示,原則上政府不限制購買的商品,民眾只要在辦妥營業登記之商家都可使用,包括買麵包、買衣服、買化妝品、買家電、KTV唱歌、看電影、住旅館等,都可以用消費券。

但仍有一些行業即使有辦營業登記還是會被排除,像買樂透彩、悠遊卡儲值、繳補習費、繳學費、買基金、買車票、郵票、繳電費、水費、電話費等,都不能使用消費券支付。

使用時不找零,使用期限至明年底止。

消費券將委託中央銀行印製,政府發券、不發消費儲值卡。商店收到消費券後,只要加蓋統一發票或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就可存入金融機構帳戶。

劉 兆玄說,由於消費券發放不限對象,即使因洗錢案等身陷囹圄的陳前總統一家,其家人也可依戶口名簿到戶政單位,幫他領三千六百元。至於其他受禁治產宣告的植 物人、已死亡但尚未申報死亡事實者,可能引發爭議。行政院會明天將通過消費券實施辦法,很多實施細節目前還在討論中,沒有完全定案。







消費券面額 200元為主

行政院長劉兆玄昨天下午約見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及內政部長廖了以,討論消費券發行和印製事宜。有關消費券的面額,基於發行時間急迫與環保考慮,面額目前有兩種方案,一是單一面額二百元;二是包含一百元、二百元、五百元等三種面額,將呈報行政院核定。

因為消費券可以直接當現金使用,為防止不肖人士偽造消費券,行政院將委託中央銀行印製消費券,防偽功能將比照鈔票的水準。

央行的構想有兩種,一是單一面額二百元;二是採「組合式」面額,每本三千六百元的消費券裡包含一百元、二百元及五百元等三種面額;不過目前還沒有定案。

經 建會主委陳添枝說,為了防偽,消費券印製品質要求高,將耗費相當成本;如果面額小,就要加印很多張,印製時間會拉長,而且會增加紙張耗用成本,也不符合環 保原則;但若面額大,因消費券不找零,民眾使用會很不方便,尤其鄉下雜貨店、一般麵包店,每次消費可能花不到一、二百元。如何權衡合適的面額,還有待討 論,並由行政院核定。

經建會指出,若消費券面額只有一百元一種,印製成本約八億元;面額兩百元,成本約四億元;面額五百元,成本一億多元。但官員強調,考量在到印製成本及方便性等等,消費券的面額應該不會太多。

在防偽設計,央行副總裁周阿定表示,消費券將配備現行鈔券上的基本防偽功能,央行將選擇如變色油墨、凸版印刷(手指觸摸「感覺有凸起的觸感」)、浮水印;另外還可能會有條碼,但還沒定案。



65萬家廠商受惠

消費券可以到辦理營業登記的商家使用,到底有多少廠商可以受惠?根據經濟部商業司的資料,估計可能受惠的廠商至少有六十五萬家。

消費券僅限辦理營業登記的商家,讓不少沒辦營業登記的業者扼腕,希望補辦營業登記分食近九百億元的消費大餅。不過,如果現在才去補辦,業者可能會面臨補稅的風險,而且以後的稅籍資料都會被稅捐機關掌握,業者要自行評估。

捐券做公益 愛心可抵稅

今年因不景氣、失業率影響,社福團體募款極其困難。聯合勸募、伊甸、世界展望會等社福團體昨天共同呼籲民眾,捐消費券來抵稅,個人公益捐款可抵稅百分之廿,不無小補。

聯勸秘書長周文珍表示,為獨居老人送餐、弱勢孩童的伙食費、單親媽媽托育孩童的支出等,都可用現金券購買。「既然消費券無排富條款,我們積極呼籲民眾,將消費券捐助社福機構。」

伊甸基金會執行長黃琢嵩指出,今年募款狀況雖不佳,但不考慮縮減服務,可能會精簡人事、減薪。「手頭還算寬裕的民眾,請捐出來做公益。」

全民發紅包…防堵4流弊

政府破天荒「全民發紅包」,立意雖然良善,但難免會有疏漏或被不肖人士利用的流弊,學者指出,最怕就是「花大錢卻沒效果」,還有詐騙集團趁機行騙。以下是可能的流弊:

一、刺激經濟效果可能有限。

根據日本一九九九的消費券經驗,最後只有三成二的消費券用於消費,高達六成八轉為儲蓄,對於刺激民間消費的效果相當有限,被日本政壇視為是「灑錢政策」,毫無效果可言。

中華經濟研究院日本中心研究員蘇顯揚分析,日本政策失敗的原因主要是,民眾雖然會花光光政府發的兩萬日圓消費券,但也會連帶縮減兩萬日圓的日常支出,也就是一般所謂的「替代效果」,使得政府原本打算誘發額外消費的美意大打折扣。

就連經建會主委陳添枝也坦承,國內政策多少可能也會存在類似的情況。

二、財政狀況惡化。

這次消費券全民有獎,完全將財政紀律拋諸腦後,很難不讓大多數民眾不支持;但學者提醒,民眾不要忘了,這筆錢是舉債而來,下一代早晚得代為償還,「大慷子孫之慨」才是消費券政策真正的背後意涵。

只是,面對迅速下探的景氣寒冬,也只好對於急遽攀升的政府債務「視而不見」。

三、詐騙集團藉機詐財。

消費券實施期間為期一年,雖然有中央印製廠負責印製,與新台幣防偽程度同等級的消費券,但實施的時間愈長,出現偽券的機率就愈大,政府所需付出的稽查成本就愈高。

甚至可能發生詐騙集團利用部分民眾對消費券政策不熟悉的弱點,比方告訴民眾消費券是月領三千六百元,再詐騙民眾到自動櫃員機操作,趁機轉走民眾帳戶內存款等不法情事,警政署等治安機關必須事先做好宣導。

四、賣消費券換現金。

儘管經建會規定消費券不能轉售、網拍,但是對於沒有消費需求、「就是愛現金」的民眾來說,交易行為只是地下化而已,買賣雙方你情我願,政府抓不到也管不著。

就 像網拍常見的禮券、油票一樣,賣家只要打個八五折、九折拍賣,一堆人搶著要。三千六百元的消費券,就算是用九折賣,賣方也可換到三千二百四十元現金,這筆 錢要怎麼花政府管不到;買方只要在明年底前拿去買東西,也賺了三百六十元價差,只要買賣雙方講好,銀貨兩訖,大家各取所需,何樂而不為?

但經建會主委陳添枝說,轉售消費券將觸犯法律,法務部將訂定消費券轉售的罰則,民眾不要誤觸法網。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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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監獄合作社…不能用

行政院即將發放每人3,600元消費券,但消費場所限定有辦理營業登記的商家,財政部表示,包括醫院、托兒所、或監獄的福利社等免辦營業登記者,都是不能收消費券的機構。

財 政部昨(18)日表示,目前免辦營業登記者約略可以分成14種,這類免辦營業登記者所販售的貨物或勞務,因為不必繳納營業稅,政府准其免辦營業登記。例如 不能對外銷售貨物的員工福利社,包括台北看守所的受刑人,如因案在押的前總統陳水扁在內,家屬向北所合作社購買商品,就不能使用消費券。

依 據營業稅法第29條規定,目前專營營業稅法第8條免稅貨物或勞務的32種營業行為中,14種營利行為不必辦理營業登記。包括醫療院所提供的醫療服務、藥 品、病房住宿與膳食費;職業學校或政府機構等不對外營業的員工福利機構、沿街叫賣的小販,或小農販售自行捕獲的農漁產品、副產品。

財政部 指出,營業登記受理單位為國稅局,需要辦理營業登記的營業人,要在設立登記前辦妥營業登記,一般而言,只要有營業行為即要辦理營業登記,公司組織需先向經 濟辦理公司登記後,再向縣市政府的統一發證窗口申辦營業登記; 獨資、合夥組織則直接向縣市政府統一發證窗口,辦理商業登記及營業登記即可。

財政部指出,多數營利事業都需要辦理營業登記,但營業稅法規定專門販售不在營業稅課稅範圍內的貨物及勞務者,則可不必申辦營業登記。

財政部認為,這類免辦營業登記的營業人,未來即使收取消費券,因為沒有營業登記資料,也無法請領消費券的消費款項。

學者:期限縮短 效果更好

世新大學財金系助理教授梁彥平表示,年底前,不少企業面臨資金周轉問題,加上失業率不斷攀升,景氣持續惡化,若消費券的使用期限能縮短至一季或半年,將可為市場注入活水,讓企業熬過年底前難關,讓政策美意收到更大的成效。

德信投信總經理儲祥生指出,後續政府應宣導鼓勵民眾多消費較高價的消費電子商品,或商家同步推出折扣吸引買氣,才能使消費券產生加乘效果。

若能引導民眾購買超過萬元以上、尤其是國產品牌,對低迷的電子消費市場有一定程度的幫助。

受政策利多刺激,擴大內需概念股近期表現強勢,昨(18)日卻漲多回檔,僅部分食品仍漲停。儲祥生表示,消費券僅是短線消息面題材,大宗物資價格走勢才是左右食品股獲利的關鍵。

大昌證券表示,配合近期有消費券等政策題材加持,對食品、百貨等相關族群有點火及吸納買氣的作用。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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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貧富 消費券每人3600

有營業登記 就可拿來用

台灣將首度發放消費券,並以「人」為對象,不分貧富,人人有份。依最新人口統計,兩千三百萬餘人每人三千六百元,所需經費約八百二十九億元,政府將編列特別預算,全部舉債支應。

行政院長劉兆玄昨親自宣布將發放消費券,中華民國國民每人可領取三千六百元,使用場所原則上不設限,只要有營業登記的商家就可使用。

據此,民眾可持消費券在飯店、小吃店、雜貨店、超商、百貨公司、旅館、量販店、KTV等使用,有營業登記的攤販也適用,但不能在無營業登記的路邊攤、流動攤販用,也不能用於繳費、繳稅或買車票、悠遊卡儲值。

春節前發放 用到明年底

消費券將在立院通過立法後發放,行政院希望在明年春節前發放,使用期限至九十八年十二月底止。

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前晚與國民黨立委溝通消費券案,劉揆昨也與立法院長王金平共進早餐討論立法事宜,隨後聽取經建會主委陳添枝報告後拍板定案。

劉揆指出,消費券的發放以「人」非以「戶」為對象,只要是國民都可領取,不採排富條款,每人三千六百元,這是政府贈與,不用申報所得,民眾如轉捐給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則可依所得稅法做為綜合所得列舉扣除額。

若轉捐出去 還可以抵稅

劉揆表示,消費券採券不採卡,是考量儲值卡規劃耗錢耗時;使用時也不找零,消費券等同代幣,將特別規劃防偽設計,要有近鈔票的水準,由央行協助印製。

昨 下午記者會時,陳添枝對消費券的使用還表示,「限於有營業登記之零售店、量販店或餐飲店」,當時並稱「旅館與百貨公司也不能用」,但消息一出引發反彈,劉 揆傍晚致電陳添枝,指示「使用場所原則不設限、不用負面表列,只要有營業登記的商家就可使用」,才放寬使用範圍。商店在收受消費券後加蓋統一發票章或免用 統一發票專用章,即可存入其金融機構帳戶戶頭。

認券不認人 難防換現金

若民眾將消費券拍賣換現金是否允許?陳添枝指出,雖然消費券是「認券不認人」,但要換成現金理論上不允許、不希望有轉售的情形,但他坦言無法稽查。這項說法等於再擴大空間,只要轉個手,所有商家都可收消費券。

由戶政系統 按名冊發放

對於發放及使用期間的新生兒或死亡者的領取問題,陳添枝說,將由內政部研擬;至於消費券如何發放?陳添枝表示,內政部將透過戶政系統或郵局協助,只要有證件再對照發放名冊即可。

消費券的面額原規劃是一百元,但央行認為一人要印三十六張,成本太高,時間也太倉卒,因不找零面額不宜過大,因此將增印兩百或五百元不等,面額分配將由央行研議。

編特別預算 將舉債829億

財源方面,劉揆說明,消費券所需經費約八百二十九億元,將採編列特別預算舉債支應,預估對九十八年經濟成長率可提升零點六四個百分點。

劉揆說,未來特別預算不是只有消費券,還包括擴大公共建設案、振興產業方案等;至於外界有「債留子孫」的質疑,他強調,現在是非常時期才會採此措施,「如果現在做太小、做太晚,就會錯失振興景氣的機會,後果嚴峻」。

舉債發券829億 全民買單

全國人民拿到的三千六百元消費券,錙銖毫釐都是出自所有納稅人的口袋,預支消費自己的錢,不知有何值得高興之處?

莊子中有篇朝三暮四的故事,用來形容消費券的發放是再貼切不過。養猴人分栗子給猴子,最先說是早上三顆、晚上四顆,猴子聽了很生氣,養猴人立即改口說,那變成早上四顆、晚上三顆,被愚弄的猴子認為早上分得的栗子多一顆,因而心滿意足。其實每天七顆的伙食總量並未改變。

政府用舉債方式來發放消費券給全國人民,看起來每個人好像憑空獲得三千六百元,可作為生活消費開支,殊不知這筆帳還是掛到國家總債務上頭,未來還是得由每位納稅人平均分攤償還。

政府決定發放消費券,民眾及企業界多樂觀其成,但這並不是政府的德政,羊毛出在羊身上,錢還是要納稅人來出;財政部官員表示,發放消費券所需的八百二十九億元預算,原則上以舉債為主,將提出特別條例以排除預算法及公共債務法的限制。

根據財政部國庫署統計,今年底中央政府未償債務餘額將達三.九兆元,占國內生產毛額(GDP)比重三十.一四%,政府舉債空間只剩下一兆多元,只要政府一年舉債三千多億元,三、四年後就會達到舉債上限。

三、四年後恐達舉債上限

近來政府持續宣布減稅措施,尤其遺贈稅、營所稅等富人稅都要大幅調降,加上大膽舉債發放消費券、推動公共建設等,外界擔心政府財政狀況將會惡化。

仔細剖析發行消費券的決策動機,說實在還是馬政府炒短線的心理作祟,就像莊子中的養猴人一樣,用愚弄人民的手段來掩飾自己執政的無能。

消費券 難防假消費換現金

台股軟趴趴、消費市場冷清清,高達八百億餘元的消費券商機,所有店家都想搶,但假如相關配套不周延,恐將重演過去國民旅遊卡「假消費、換現金」的情事,已有銀樓、電氣用品店家摩拳擦掌準備大賺一到兩成換現「過路財」。

有業者想大賺換現過路財

消費券是什麼?民眾有著許多疑問。

台股菜籃族蔣媽媽就問,可以買股票嗎?像部份DRAM股,每人三千六百元額度買一張、還有幾百元可找。

交易所主管表示,就如同過去有投資人用支票來交割股票,消費券買台股,技術上沒問題。但經建會吐槽,消費券目的是刺激消費、不是投資,不能用來買台股或基金。

彩迷小王說,那可以用來買彩券嗎?經建會回說,消費券使用對象原則僅限有營業登記的零售店、量販店或餐飲店,彩券行是特許行業,不可以。

買股票或者彩券?不可以

那消費券可以買禮券、儲值統一超商的icash嗎?可以找零嗎?統一超商等連鎖便利商店業者都說,只要政府允許,當然樂於配合儲值悠遊卡或其它現金卡;但經建會說,這有爭議,悠遊卡只是超商代收業務之一,恐怕不能用消費券儲值,但icash等現金儲值卡,可以研究看看。

家樂福、全聯福利中心也歡迎消費者憑消費券在該通路購買禮券。大潤發則認為,消費券本身是替代貨幣的型式,消費者若購買禮券將會延長購物時間,無法達到短期內刺激消費的目的,該公司原則上不開放民眾買禮券。

大型百貨公司對消費券兌換禮券一事也持較保守作法,表示禮券一向是現金購買、還有折扣優惠等問題,禮券也視同現金,是可以找零,未來是否接受消費券來兌換,還得評估。

網購、網拍業者也想搶食消費券龐大商機,雅虎奇摩就表示,網購可開發票等單據,只要政府不反對,當然歡迎民眾使用消費券來網購。

至於網拍,雅虎奇摩表示,這部份爭議較大,大部份網拍賣家無法開立發票等單據,但只要不違反法令,也難禁止買賣雙方以消費券來完成交易。

八百億餘元消費券可望刺激國內消費,但也有腦筋動得快的不肖店家想賺取超額的換現「過路財」。

國民旅遊卡事件殷鑑不遠

幾年前,政府推動國民旅遊卡就發生過不少公務員與銀樓等特約商店共謀,以「假消費、換現金」手法詐騙公款,不肖銀樓店家則從中抽取二、三成換現手續費;後來,政府發現有漏洞,才將銀樓及電氣用品排除在外,不能請領旅遊補助款。

這 次消費券適用店家類型範圍更廣、且無特約商店限制,換現管道將更多,某銀樓業者就透露,國民旅遊卡一年預算不過五、六十億元,這次消費券高達八百億餘元, 加上有期限限制,一定有不少民眾想換現,只要有兩成換現,以一成手續費計算,這筆龐大過路財就高達一、二十億元,誰不想賺啊。

三防偽設計 一張成本一塊多

消費券的承印目前確定由中央印製廠負責,央行發言人周阿定表示,防偽技術會比鈔票簡單,但包括變色油墨、凸版印刷與浮水印等三大「基本款」防偽措施仍會有,最快本週四中央印製廠就能印出樣張。

在面額方面,經建會主委陳添枝表示,如為一百元,共需八億二千九百萬張,每張消費券成本要一元多,等於要八億多元。

對 此,周阿定指出,如果只有單一面額,印製數量多,紙張成本較高,若將額度分成一百元、兩百元及五百元等數種混搭,則將製作多個模版,同樣有成本問題。周阿 定強調,印製廠將會在成本與防偽之間找出最好的決定。不過據了解,因為不能找零的規定,為了兼顧大額與小額的消費型態,最有可能的狀況是包含五百元六張、 兩百元三張。

目前一百元鈔票每張印製成本為三元,五百元鈔票為四元,一千元鈔票為四.五元,包括凸版印刷、浮水印、變色油墨與光影箔膜等八項防偽措施,如以經建會所說消費券一張一元的印製成本來估算,在防偽上不可能做到如鈔票上的技術,可能僅有凸版印刷、變色線、浮水印等幾項。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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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定案 每人3600元 最快春節前發 民眾商家都叫好

消 費券政策昨終於拍板,民眾與業者聞訊大多雀躍萬分,認為可帶動社會消費。行政院長劉兆玄宣布,發放消費券不排富,每名無論年紀的中華民國國民都可領 3600元消費券,到有營業登記商店消費,達到短期刺激消費目標。經建會估計,這項政策約需829億元經費,如立法院順利通過,民眾可望在農曆春節前領到 這個「紅包」。

經建會主委陳添枝說,消費券「採券不採卡」,使用時不找零,使用期限至明年12月底,考量時間拉長可能出現偽券,不排除縮 短至半年。他說,為防止民眾用消費券折換現金,未來民眾到商店使用消費券後,商店在消費券背面加蓋統一發票或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以便財政部稽查。商家只 要拿消費券、發票或收據存根到全台金融機構匯入帳戶,就可兌現。

沒有設戶籍無法領
消費券如何使用,陳添枝指出,初步規劃以「具有營業登記的商家為主」,希望以零售、量販、餐飲等三大業種方向消費,至於KTV、電影院等娛樂場所,也不排除使用權利,具體業種還要聽取各界意見後,於近期公布。
陳添枝強調,包括學費、彩券、車票、基金、補習班、悠遊卡儲值等過於特殊消費方式或業種,目前傾向「不宜」使用,真正內容仍未定案。
消費券將在戶政事務所、村里、郵局領取,會訂定領取時間,逾期視同放棄,內政部規劃原則以戶為單位領取。內政部長廖了以說:「國民如果沒有戶籍,就沒有(消費券)!」
劉揆並呼籲,民眾如果無使用消費券需求,可捐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並可列入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馬英九總統和劉揆也宣布,將消費券捐給社福機構。

業者估商機逾千億
據 了解,因消費券等同代幣,將特別規劃防偽設計,並由印製國幣的中央印製廠製造,央行認為若消費券面額規劃為100元,評估一張消費券製作成本至少1元,印 製829億元消費券需8.29億元,成本過高,印製時間也拉長。可能採取搭配模式,以100元、200元或500元等搭配。但若發三種面額需要三種銅板製 版,成本也不低,中央印製廠仍在評估中。央行則表示,樣張最快今天出爐。
財政部官員說,民眾領消費券不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課稅計算。
政院宣布此項全民有獎政策後,不少民眾鼓掌叫好,張小姐說:「政府給我錢花當然非常高興,會馬上去逛街享受一下購物樂趣。」待業的陳先生則抱怨:「3600元能買什麼?對提振經濟景氣有何幫助?」趙先生與游小姐也質疑,3千多元太少了,「1萬元才會有實質幫助!」
大 部分業者對此「德政」表示雀躍,多看好消費券會讓業績成長,燦坤3C總經理閻俊傑更認為商機不只800億元,而可創造出1200億至1500億元商機。部 分量販、3C業者均準備成立專區促銷。有業者更設計消費券消費配套,建議3600元可買小家電或民生必需品,一個家庭若有7200元、10800元等較大 金額,則可買冰箱、電視等大家電。

綠委:花子孫的錢
新光三越販促部經理周寶文更認定,發放消費券正好是春節促銷檔期,預估較低價家電、3C用品、童裝等會較受歡迎,目前正研擬相關折扣措施,除針對不同族群設計配套商品,也可能對使用消費券民眾送額外贈品、抵用券等。
晶華酒店公關經理蔡惠茹表示,消費券對高單價餐飲幫助有限,但也會給予使用消費券顧客優惠,可能朝面額加值方向規劃。
民 進黨團則反對以舉債方式發消費券,綠委蔡煌瑯說,每人3600元對富人是「不痛不癢」,對窮人則「杯水難止渴」,「舉債發消費券,是花後代子孫的錢,是不 負責任的行為!」國民黨主席吳伯雄則強力支持,國民黨立院黨團評估,政院須在下周一前把《消費券特別條例》送進立院,只要民進黨不杯葛,可在農曆年前通 過。立法院長王金平評估,應可在12月底本會期結束前完成審查。經建會預估可提升明年經濟成長率0.64個百分點。

消費券領取須知
◎領取資格:中華民國國民(無排富限制)
◎領取金額:每人3600元
◎領取時間:最快農曆春節(2009/1/25)前
◎所需經費:829億元
◎領取方式:戶政機關發放,民眾憑身分證到戶政事務所或郵局等地點領取,也可請郵局或鄰里長按戶代發
◎使用方式:憑消費券購物,面額未定,不找零
◎使用期限:明年12月底
◎可消費項目:原則上不設限,只要有營業登記的商店都可消費,如零售店、量販店、餐飲店、百貨公司、旅館、KTV、電影院等都可用
◎不可消費項目:攤販、悠遊卡儲值、買彩券、基金、車票、繳稅、停車費、學費、水電費、就醫等
註:消費券捐給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可列入所得稅列舉扣除額,具抵稅效果
資料來源:行政院、經建會

消費券Q&A
.Q:如何領取消費券?
A:由內政部透過戶政系統發放,提出身分證對照名冊即可發放;或透過郵局、鄰里長等發放。本國國民若沒有設籍,則傾向不發。
.Q:消費券如果遺失怎麼辦?
A:因採「認券不認人」,遺失無法補發。
.Q:消費券毀損、過期怎麼辦?
A:毀損或超過使用期限則失效。
.Q:可否轉賣、網拍、折賣、轉贈消費券?
A:原則上不准許,但無法可稽查。
.Q:是否可儲值於悠遊卡或超商發行的icash卡?
A:悠遊卡不行,但icash卡目前未定。
.Q:如何辨識哪些商店可使用消費券?
A:因有營業登記的商店才可收取消費券,如店家無營業登記不會收消費券。
.Q:明年出生的新生兒,或明年死亡者,可否領取消費券?
A:內政部正研議訂定出生或死亡的時間基準點,作為認定標準。原則上尊重特別條例通過時程及法中明定的日出條款辦理。
.Q:植物人、褫奪公權的受刑人(例如劉泰英)、遭羈押的嫌犯(例如陳水扁)可否領取消費券?
A:原則上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就可領,內政部認定褫奪公權或訴訟中嫌犯不影響參政以外權益,但上述人士如何領取、使用等細節,另行研議。
.Q:偽造消費券是否涉及刑責?
A:由於消費券等同準貨幣,偽造涉及刑責。
.Q:在中國、國外經商或留學者,可否領取消費券?
A:原則上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就可領,但上述人士如何領取、使用等,另行研議。是否設限居住台灣的時間長短,尚待內政部研究。

賣場搶設專區 買氣料增3倍 分食829億大餅 專家建議:大家庭選購家電

政 府昨公布確定發放消費券後,業者即摩拳擦掌,準備搶食829億元的消費券大餅。愛買昨率先宣布,今起成立專區促銷,燦坤3C也準備成立3600元、 7200元等專區搶市。專家建議,拿到消費券後,單身者可以用來提升個人生活品質,如買單價較高的日常用品,大家庭則可買大型3C家電。

量 販業者愛買公關經理曾雅玲表示,農曆年前本來就有一波買氣,再加上消費券的利多,預估業績較未發放消費券前成長3倍,愛買今起在北市大直店將成立消費券專 區,鎖定4大品類的台灣產品全面促銷,折扣比現有價格更低,包括農特產品、家電、織品以及民生必需品。其他量販業者如大潤發則看好生鮮業績,家樂福認為, 油、米等商品將有所成長。

便利店建議買儲值卡
燦坤3C公關經理賴季君表示,今年3C通路業績每個月都在衰退,發放消費券之後,可望帶來一波買氣,燦坤計劃推出適合單身者的3600元大小家電專區、適合夫妻或小家庭的7200元、10800元商品專區。
超 商業者萊爾富公關陳培胤認為,發放消費券可使業績提升1成多,萊爾富可能針對自有品牌商品促銷。7-ELEVEn表示,民眾可將消費券儲值於icash 卡,icash卡購物可打9折,也無時間限制,能放大3600元的消費券價值,但經建會指消費券不能用在悠遊卡,時否能用在icash卡則有討論空間。
YAHOO!奇摩拍賣網站昨也有販售3C商品賣家,打出以消費券購買數位相機,即可獲贈4G記憶卡來吸引買氣,另有賣家將名牌鞋定價3600元,還註明「可收消費券!」

民眾:拿來囤積食物
民 眾昨獲悉每人可拿到3600元消費券後,大都高興不已,並即時盤算要買什麼。民眾蔡先生說:「會把3600元拿來囤積食物,如餅乾、泡麵等。」張小姐說: 「我一直想買正式套裝,3600元剛剛好派上用場。」在大學任教的Tony則說:「這錢沒辦法當私房錢,一定會被老婆拿去買化妝品。」
輔仁大學統計資訊系教授謝邦昌建議,單身貴族拿到3600元消費券,不妨以此適度提升生活品質。省錢網站「好康挖挖哇」(http://www.digwow.com/)執行長謝朋芳建議單身者可趁此機會到高檔、有折扣的餐廳消費,也可採買單價較高的日常用品。

趁促銷採買更加有利
謝 邦昌表示,小家庭方面,掌管家庭支出的主婦屆時可因應大賣場推出的商品促銷活動進行採買,可增加消費券效益。省錢達人林大衛則建議大家庭可購買42型電漿 電視、甚至投影機,營造家庭劇院氣氛。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則提醒,民眾應購買有需要的用品,避免不必要浪費,另也要注意消費券有使用時限及不找零的規定。
政府規劃消費券只限於有營業登記的商店使用,沒營業登記的攤販可能未能因此受惠。賣煙燻滷味的攤販周老闆則說,有客人拿消費券來結帳還是會收。服飾攤販蔡小姐說,只要確保人人能拿到3600元的消費券就好,反正都會促進消費市場流通。

消費券使用建議
◎單身族 3600元
.提升個人生活品質
.到高價、推折扣的餐廳消費,例如推平日5折的餐廳
.可購買價格約3600元的小家電
◎2~4人家庭 7200~1萬4400元
.替代日常必須花費
.家庭主婦可以消費券替代原本的現金支出
.可與朋友、鄰居合作,以團購降低商品價格
◎5人以上家庭 1萬8000元以上
.購買單價較高商品
.可購買尺寸較大的液晶電視
.全家人可一起到賣場選購,做最省錢的組合消費

假消費套現 恐損美意 網友競價 8折收購消費券

消費券政策拍板定案,昨拍賣網站已出現以8折價收購消費券的訊息,學者憂慮,若政府沒有完整的配套措施,可能會出現過去國民旅遊卡的「假消費、真兌現」、不法集團收購、轉賣、偽造及上網拍賣等弊端,無法達成刺激消費的目的。

買家呼籲勿破壞行情
行政院昨才宣布將發放消費券,露天拍賣網站立即有人開始募集願意賣出消費券的民眾,打出「收購政府發放的消費券」訊息,等待消費券一發放到民眾手中,即展開收購行動。據了解,收購價格約為原價8折,亦即3600元消費券,可換得2880元現金。
台 大PTT實業坊(telnet://ptt.cc)也有網友針對消費券折現,提出各種兌換條件。網友Uizmp呼籲「請不要破壞行情,大家都是8~9折收 購的」,網友TZULIU開價8折,立刻就有網友 shadowtseng表示「8折?你這奸商,我8.5折收」,隨即網友icps出到8.6折、milyvonne提高到8.8折,而願意以8折左右收購 的網友人數也愈來愈多。
目前開出條件最好的是網友mchsiaoc:「3600消費券給我,3590現金給你,可以還卡債、學貸、房貸、車貸,10塊錢捐給家扶基金會」。

若偽造猖獗將致通膨
台 經院景氣預測中心主任陳淼表示,過去的糧票、禮券,無論形態與功能都與消費券相近,所以偽造、套現等弊端都會發生。陳淼表示,目前政府編列的消費券不到 900億元,引發通貨膨脹的機會不高,但若沒管控好,不法集團偽造讓消費券流出暴增至1000億元以上,就可能會引發通貨膨脹危機。
警政署擔心推出消費券後,會有詐騙集團藉此向民眾詐騙,今將與新聞局等單位開會,研議如何預防民眾受騙。

捐贈抵稅 社福界歡迎

消費券捐給公益團體將可抵稅,社福界昨一致表示歡迎。兒童福利聯盟執行長王育敏說,大環境不景氣,社福募款困難,捐消費券可抵稅絕對有助增加募款,還可直接幫助弱勢家庭改善生計,效果相當可觀。
家扶基金會指出,每月1000元可認養一名家扶助養孩童,3600元消費券可認養3.5個月,或補助孩童一學期營養午餐費。兒盟表示,3600元約可資助一名棄養兒童6個月奶粉錢,或支撐一戶弱勢家庭18天餐費。

最好過年前發放
王育敏說:「若能趕在農曆年前發放消費券,可幫助弱勢家庭度過最難熬的年關,採買民生用品過個好年,不用再擔心年夜飯在哪裡,對弱勢家庭就是最實質的幫助!」
家扶基金會副執行長何素秋認為,政府立意很好,也有刺激民間捐款動力的效果,但仍擔心民眾即便拿到額外金錢,會捐款的還是以固定族群居多,要產生巨大勸募效果恐不容易。
心路基金會公共事務部主任鍾榕榕則說,今年下半年,大型企業捐款大幅縮水,只剩下民眾小額捐款苦撐,募款保守估計衰退1到2成,期待政府鼓勵捐消費券抵稅後,能帶動更多小額捐款。

如何花消費券 才能帶動經濟/盧信昌(台灣大學國際企業學研究所教授)

消費券的傳聞已經得到行政院的證實,也即將排入本周經建會的討論議程。已經債台高築的國家財政負擔下,難道資金充裕利率低,就不需考慮經濟振興的效果與自償性?單靠全民吃吃喝喝過好年,當真就能挽救台灣經濟嗎?

通 常而言,消費支出是現代國民所得帳上的最大宗,其次是政府部門支出、國內投資形成與進出口貿易淨額,在台灣消費支出約佔國民所得的5成5,同時每增加1塊 錢所得會帶動8毛錢的消費增加;而消費支出的組成則有兩個項目,其一是自主消費支出項,這個部分主要是取決於基本維生需求;其次則是受到國民所得高低影響 的開銷項,學理上是以「邊際消費傾向」來測量其對所得變動的敏感度。
如果就業環境與經濟展望轉趨樂觀、或是有額外生活費用的補貼、因為跨期所得移轉難度的降低,以及有社會安全和照養制度的改善時,消費者就會因為預期恆常所得有增加、因為跨期所得借貸成本的降低,以及因為社會照養機制的建立等,因而敢於減少儲蓄來增加消費支出。

鼓勵追求健康生活
因 此,尚待討論的議題是:發放消費券是否會有所得增進的效果呢?它和既有的社會安全網如何做區隔?比起直接由政府增加購買,是否會有意想不到的附加效益?該 怎麼發放才能讓送者大方而受者實惠?而民眾花用消費券時,是否也能發揮資本累積的效益?能引導經濟循環的發生,而有信心強化後的樂觀呢?
發行消費券當然會增加短期消費開支,由政府舉債也一定低於個別人借貸的利率;但是卻不能改變消費者對於恆常所得的認知,也無法保證支出的增加就會有創造就業的效果,特別是當消費券只被用來當成買菜錢,省下沒用的現金則被轉存成私房錢!
反之,要讓這筆支出帶動更大的買氣與就業增進效果,那麼發放的方式與使用範圍就要確保有衍生消費行為的發生,有消費性服務的提供,有提升未來生活品質的資本貢獻,以及能在國內產生就業創造的效果等原則。
我 們建議在發放對象上應該是以人為單位,在開支項目上也應該預先有所規劃分配,最好有消費性服務的購買發生;同時要降低資訊管控與管理成本,更要能鼓勵對健 康生活的追求、對良好嗜好與品味的養成,以及培養勞動就業力的效果。據悉目前的規劃並不以國民旅遊卡的方式為藍本,這樣才能擴大經濟循環圈的範圍,也可以 讓民眾有更多的消費選擇,是非常可喜的發展。

舉債花費要更審慎
例如發放對象應該優先給在學學生、給發放之日前一年內健保看診次數少於3次者,以及新婚一年內者,因為這些人最具有消費活力,也最有消費帶動唱的效果。
此外更要鼓勵多多消費具有服務創造、與良好嗜好的養成的活動,例如未來在做現金兌換時,政府可以接受一塊錢的消費券換抵一塊半的才藝學習,因為這些才藝與語文學習活動既能創造就業,具有消費延續性,又能改善當事人的就業力,誰曰不宜?
刺 激消費雖然是在遭受重大危機時,歐美國家力挽狂瀾的重要手段,但是台灣無論在經濟結構與社會民情均有似於日本的型態,消費支出的比重也遠低於歐美國家。當 以貿易出超為帶動經濟成長的方式不再可恃時,我們必須指出舉債花費要更加審慎,同時也要考量可能的資本累積效果與自償性,而不應該在財源籌措容易的假象 下,只讓未來的子孫背負高額的債務負擔。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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