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決4死囚 政府昨開殺戒
法務部昨晚開殺戒,一口氣在北、中、南部槍決4名死刑犯。部長曾勇夫上月
27、28日批准張俊宏、洪晨耀、張文蔚及柯世銘的死刑執行令,這4
人分別囚在台北、台中及台南看守所,昨晚7時30分左右同步執行槍決,其中槍決張俊宏時因第一槍偏差,張中槍後未斷氣,法警補了第二槍才斃命。曾勇夫昨對
恢復執行死刑,面色凝重說:「哀矜勿喜。」
法務部停止執行死刑
1585天後,昨晚恢復執行,執行完畢後,法務部8時50分召開記者會說明。法務部常務次長吳陳鐶強調:「被槍決的4人都是殺人犯,殺害對象不是兒童就是
青少年,而且還有一口氣殺害2、3
人,都是手段兇殘、不值得原諒的。」部長曾勇夫8時30分離開辦公室時低調說:「已窮盡調查之能事,只能依法行政,批准死刑執行令。」此事「哀矜勿喜」,
隨即不再回應媒體提問。
綁架乾女兒拿錢撕票
昨被槍決的張文蔚,5年前犯下擄人勒贖案、殺害17歲王姓國中生,死者父親王清華昨說,現在才槍決實在太慢,但聽到消息感到安慰,正義終於伸張,多年來心中大石可以放下了。
4
名被槍斃者都是去年才剛被判死刑定讞。其中,北所槍斃的死刑犯張俊宏(40歲)原名張慰龍,他是在2004年9月間綁架好友的7歲女兒,被害人甚至還是張
的乾女兒,張一度以乾爹身分出面協調贖金,把贖金從100萬元降為30萬元,但順利取得贖款後,張仍狠心用毛巾纏繞女童脖子,活活勒斃女童後棄屍草叢。
另名被槍斃的洪晨耀(51歲)則是一口氣殺害3條人命。洪在2006年6月,因投資糾紛與友人呂清一發生衝突,竟持改造手槍到呂家,開槍打死呂家父子,就連呂家鄰居來勸架,也被洪開槍擊斃,洪逃亡一年多後落網,落網時曾嗆聲:「我就是不爽才殺人!」
台中看守所槍斃的死刑犯張文蔚(50歲)則是狠心殺害17歲王姓國中生。張與王姓國中生本來是網友,張因缺錢花用,竟用安眠藥迷昏少年打算向王家勒贖,但少年驚醒後大叫,張竟持電線勒斃少年,再棄屍大圳。
台南看守所槍斃的是柯世銘(42歲),柯與商人陳進忠有買賣糾紛,找友人江武哲、陳俊傑到陳家談判,3人先勒昏陳進忠,載到台南善化某池塘商討如何殺害他時,被農婦柯玉梅遇見,3人又聯手勒斃柯婦,最後將2人推入池塘溺斃。2名共犯則被判無期徒刑定讞。
注射麻藥昏迷後行刑
昨
晚7時30分,4名死囚同步遭槍決,伏法前均未簽署捐贈器官同意書。4人進入刑場時大多吃不下最後一頓晚餐,僅喝幾口高粱酒和抽菸。北所麻醉洪晨耀及張俊
宏後,法警先對左邊的洪晨耀後心射擊一槍,再對右邊的張俊宏後心射擊,但張俊宏抽搐,身體往上揚起,法警趕緊將他壓在地上補第2槍。處決洪晨耀的過程較順
利,僅開1槍就伏法。法醫過20分鐘後確定瞳孔放大、脈搏下降等死亡狀態後,檢察官相驗後開立死亡證明書。
台中看守所則把死刑犯張文蔚帶到刑場,
檢察官問他有何話要說,他平靜地說:「沒有。」醫護人員替張打麻醉劑時,張才顯得緊張,還問醫護人員:「打這樣夠嗎?不夠要再補喔。」話剛說完,他已昏
迷,由3名法警將他攙扶趴在槍決的土堆上。土堆上放了一張新草蓆,法警瞄準張的心臟開了1槍,他平靜離開人世。另外,犯下兩條人命的柯世銘,則在台南看守
所刑場內伏法。
未聲請釋憲者先受刑
法務部常務次長吳陳鐶昨晚指出,廢死刑雖是法務部終極目標,但張俊宏等4人被判處死刑定讞,部長曾勇夫在3 月22日就任後,對44名死囚重新審查,法務部在4月審核調查後認為張俊宏等4人並無再審、非常上訴事由,也沒有心神喪失或懷胎等停止執行的事由。
張俊宏等雖由律師代為提出釋憲聲請書,但沒有用印正式委任,並不是合法聲請釋憲,所以符合法務部執行死刑要件。
這一波4名死囚被執行,最主要的原因其實是沒有提釋憲。法務部官員透露,44名死囚中,本來有5人沒提釋憲,其中之一的林金德是最近才正式委任律師合法提釋憲,所以臨時被撤銷執行。
吳陳鐶表示,槍決執行後,已告知 死囚家屬,而監所囚情並未受影響。
張文蔚 50歲
判刑定讞日:2009/12/04 羈押在台中看守所
審理次數:最高法院發回3次共經5次審理
犯行:2005年在台中用藥物迷昏王姓國中生,向家屬勒贖300萬元後,用電線勒斃再棄屍大圳
前科:擄人勒贖、恐嚇等
柯世銘 42歲
判刑定讞日:2009/11/12 羈押在台南看守所
審理次數:最高法院發回2次共經4次審理
犯行:因買賣糾紛與友人江武哲、陳俊傑前往台南,勒昏陳進忠,被果農柯玉梅撞見後,又勒昏她,將兩人丟進池塘
前科:槍砲、毒品、逃亡等
張俊宏 40歲 原名張慰龍
判刑定讞日:2009/10/14 羈押在台北看守所
審理次數:最高法院發回3次共經5次審理
犯行:2004年9月在桃園綁架7歲乾女兒,打電話勒贖後,持毛巾勒斃她,再棄屍河邊
前科:恐嚇取財
洪晨耀 51歲
判刑定讞日:2009/04/09 羈押在台北看守所
審理次數:最高法院發回1次共經3次審理
犯行:因債務糾紛前往新竹好友呂清一住處,槍殺父子2人,鄰居撞見後也慘遭槍殺致死
前科:妨害性自主、賭博等
4囚伏法 張俊宏兩槍才死 喝高粱酒 打麻醉針
法
務部昨下令槍決4死囚,並統一將執行時間設定在晚上7時許開始,其中關在台北看守所的死囚張俊宏、洪晨耀,以及囚禁台中看守所的張文蔚、台南看守所的柯世
銘,死前都未留下特別的遺言,張俊宏僅淡淡說:「既然做了,我也沒有話講。」晚上接近8時,4人陸續在北中南刑場被槍決。
槍決4死囚
高
檢署執行檢察官錢漢良昨上午10時30分接獲死刑執行令後,為避人耳目,下午5時30分與2書記官、1科長及12名法警,分頭抵達台北看守所。監所人員晚
上7時 20分押解死囚張俊宏、洪晨耀出牢,兩人拖著腳鐐走過長廊,在場人士形容兩人神情「安詳得超乎想像」,似乎早有心理準備。
最後一餐都沒胃口
檢方開臨時偵查庭簡單訊問確認身分後,問張俊宏有無遺言,張俊宏淡淡地說:「既然做了,我也沒有話講。」洪晨耀則說:「沒有」,兩人相視靜默不語。隨後法警戒護兩人吃最後一餐,但兩人看著雞腿、豆乾等菜色,都沒胃口,反拿起高粱酒淺酌,還各向法警討了一根菸抽。
隨後,法醫分別為兩人打麻醉針,7時50分先後架走已意識不清的兩死囚執行槍決。據了解,槍手先槍決洪晨耀,僅開一槍就伏法。槍決張俊宏時,法醫雖在他身上畫了圈,但第一槍有些許偏差,張俊宏抽搐,槍手補了第二槍才死。
台
中的死囚張文蔚由檢察官謝岳錦偵訊時,被問到還有什麼話要說,他平靜回應:「沒有。」張對最後一餐毫無食欲,只連續喝了幾杯高粱酒,醫護人員替張打麻醉劑
時,張緊張問:「打這樣夠嗎?不夠要再補哦。」但話剛說完就昏迷,順利槍決。至於台南看守所的死囚柯世銘死前狀況,監所不願多談,不知詳情。但據了解,4
死囚伏法前均未簽署捐贈器官,遺體被送往當地殯儀館。
據指出,早期槍決都在凌晨,但因槍聲嚇人,1990年代馬英九當法務部長後,改晚上9時後執行,死囚見寢室熄燈後,主管、管理員前來,也知來意,就開始穿好家人備妥的衣服,再上手銬、腳鐐。
「解脫」酬金綁腳鐐
此時,死囚會將500或1000元,摺成長條狀,綁腳鐐上,做為槍決後管理員解開腳鐐的酬謝,也算「解脫」酬金,這筆錢管理員按不成文習慣,當晚就會花掉。
至於刑場內死囚的最後一餐,通常只是一瓶高粱及豆乾、海帶等便當類菜色。多次執行死刑的檢察官張金塗表示,據「死刑執行規則」,槍決須朝心臟開槍;若有捐贈器官,則改從耳旁對腦幹開槍。
資深管理員表示,死囚行刑前也有少數表現較特殊,像強盜集團首惡吳興華1998年槍決前,要求不打麻醉針,但因吳的心臟偏右,打了4槍仍沒死,檢察官調出他健康資料才察覺心臟偏右,下令對準正確位置再補1槍才斷氣。
死囚槍決流程
1.上腳鐐手銬
死囚在囚室穿好家人備妥的衣服,由管理員上手銬腳鐐。
2.塞入酬謝金
死囚會將紙鈔摺成長條狀,綁在腳鐐上,做為槍決後管理員解開腳鐐的酬謝。
3.檢方驗正身
隨後死囚被押赴刑場,先在臨時偵查庭驗明正身,詢問遺言。
4.吃最後一餐
問完後,管理員將死囚帶往隔壁刑場吃最後一餐。
5.施打麻醉針
接著由法醫打麻醉針,昏迷後,被架到刑場上沙堆。
6.不器捐 朝心臟開槍
死囚趴在棉被上,由法警持裝有滅音器的九○手槍,朝心臟開槍。
要器捐 朝腦幹開槍
若有捐贈器官,則會先綁上紗布,再從耳旁對腦幹開槍。
7.燒紙錢運屍
法醫判定死亡後,管理員會幫死囚燒紙錢,之後屍體由後門運走。
死刑執法手槍小檔案
名稱:國造T75式9公厘手槍+滅音器
生產單位:聯勤二○五兵工廠
使用情形:死刑執法原用點38左輪手槍,因無法裝滅音器槍決聲響擾民,1994年起改以此款90手槍搭配滅音器使用,該槍亦為警方制式配備
規格性能:屬半自動手槍,口徑9公厘、重0.96公斤、槍身長21.1公分,加計滅音器總長為44.37公分
北所執行兩死囚流程
10:30 法務部送執行令給高檢署執行科檢察官錢漢良
11:10 錢漢良收到2死囚張俊宏、洪晨耀判死卷證
17:30 錢漢良率書記官、科長、法警分批進駐北所
19:20 張俊宏、洪晨耀被押赴刑場才知將被槍決
19:35 所方提供最後一餐,但2死囚都沒吃半口,只喝高粱酒及各抽一支菸,隨即被打麻醉針
19:50 藥效發作後,洪晨耀先被2名法警拖到執行場地,由另名法警持手槍近距離開一槍死亡
19:56 接著張俊宏被拖到刑場,開了一槍,見張俊宏身體抽動,再補第二槍,才確認死亡
「真的不想活」 5年2度求死
屏
東拖車司機鄭武松懷疑前妻黃金李移情別戀,竟亂刀砍死前妻及她上班的工頭陳慶湶,2005年被判死刑定讞,因當時政策傾向暫不執行,他在高雄第二監獄等待
至今,5年來兩度寫信到法務部自請盡速處決,甚至前部長王清峰視察監獄時當面表達死意,都「求死不能」,堪稱是死囚中異數。
「我是真的不想活,只要想到太太的背叛,我就活不下去!」隔著監獄接見室玻璃窗,鄭武松說:「我早已什麼都沒有了,緊彈彈,卡歸氣(台語,快打幾槍,一了百了)。」
殺前妻沒悔意
鄭武松是屏東縣九如鄉三塊村人,與妻子黃金李結婚20年,育有2子1女,案發前不久兩人剛協議離婚但仍同居。2個月後鄭武松跪求前妻欲復合被拒,竟懷疑她與上班的皮革廠工頭陳慶湶有染,半夜持殺魚刀將上夜班的前妻與陳男亂刀砍死。
殺人後,鄭武松的恨意未消說:「這麼多年來我對她死忠,賺的每一分錢都交給她,我又不是不顧家庭那種人,她還是背叛我,到現在我都無法接受。」並表示現在家人都不原諒他,從屏東移監到高雄這幾年,除小兒子僅一次為婚事來找他,根本沒家人探訪。
鄭武松表示,從判刑確定後第3年,兩度寫信到法務部都未獲回應,後來王清峰來視察時,他也當面跟王清峰拜託快執行,但王反問:「是我欠你的嗎?」他乍聽楞了一下,才意會王的意思是沒義務成全他。
「不如早解脫」
在監獄裡讀報,鄭武松知道王清峰不久前為廢死理念下台,也知道新部長立場不同,記者問:「難道不懷抱一絲死裡逃生的希望嗎?」他搖頭說:「就算現在不死,也是長期監禁,如果年老才放出去,會造成家人負擔,不如早點解脫!」
最後鄭武松表示,現在他每天抄心經、寫自傳,對犯下的過錯有些體悟,加上看到新聞中許多情殺案,他很想在死前勸世人,「別再為情做傻事。」
鄭武松小檔案
所在監所:高雄第二監獄
收容人編號:455
入獄年齡:42歲
現年:50歲
所涉案件:懷疑前妻另結新歡,持生魚片刀連殺前妻及其上班的工頭2人
死刑定讞:2005/02/24
下一槍料瞄準「殺人魔王」 背負7命 冷血自拍
法
務部停止執行死刑4年半,昨天連開4槍震撼台灣。據了解,法務部以「人神共憤、窮兇極惡」標準,決定執行死囚犯的先後,下一個最可能伏法的、是背負7條人
命的殺人魔王管鐘演。此外,犯下姦殺女計程司機的戴文慶,因他沒向司法院提出釋憲,法務部若調查他提釋憲案是否合法後,也將是下一個最可能伏法的死囚。
槍決4死囚
法務部長曾勇夫今年3月上任後,表示要在法務部內成立審核小組。這個審核小組專門評估44名死囚,有無達到「人神共憤、窮兇極惡」,作為伏刑的先後。
管鐘演 視人如畜
這套機制與鄰近國家日本頗為類似。日本執行死刑時,法務大臣會出面說明為何會對這人執行死刑,也就是說出死囚天理不容的罪狀,讓大家認為執行死刑是天理昭彰。
若以「人神共憤、窮兇極惡」標準研判,原被排入執行審核小組的有管鐘演、陳錫卿、廣德強、陳金火、吳慶陸、張嘉瑤及王國華等6案。
其
中關在台北看守所的管鐘演(55歲),可能是下一個行刑死囚。因他是殺人最多的死囚,總共7條人命。警方形容,他把被害人當成動物射殺,殺人回家後,還神
色自若搞自拍,非常冷血。他的槍下冤魂有台中楊春田一家3口滅門血案、龍山寺口老大林復雄命案、理髮廳經理蔡銘洲、台中市廖厚遇夫妻命案。
但法務部昨天卻以沒提出釋憲的死囚先執行死刑,令外界大感意外。如依此程序執行,下一個可能是目前監禁在花蓮監獄的戴文慶(45歲)。
戴文慶 釋憲待查
戴文慶因案在花蓮外役監服刑,2002年5月19、20日兩天他收假欲返監,先後在屏東、台東火車站,搭乘張姓、謝姓女司機的計程車返回外役監之際,以水果刀、尼龍繩控制2人強姦,其中謝女還因車資與他爭吵,他一時氣憤持水果刀將她刺死。
戴文慶因為自認沒向司法院提出釋憲,可能是他的家人請律師提釋憲,法務部正在調查他提釋憲案是否合法。
符合法務部「人神共憤、窮兇極惡」標準的死刑犯有姦殺女保險員的陳金火、流鶯殺手莊天祝、縱火犯洪明聰、勒姦女家教陳錫卿、殺人犯黃賢正。
監斬官:以悲憫的心實現正義
負責執行台北看守所2名死囚的高檢署執行科檢察官錢漢良,昨整天精神緊繃,執行完畢返回辦公室後才鬆一口氣,但表情仍顯凝重。他不願著墨執行過程,僅說:「今天我以悲憫心情,來貫徹法律的執行,只能說,刑事裁判聲張正義,但刑事執行實現正義。」
難免有壓力
執行死刑的檢察官,古時叫「監斬官」,需要克服更多心理障礙。63歲的錢漢良曾坦言,若法務部長簽署執行令,難免有壓力,但他曾表示:「寬容和原諒是被害人家屬的專屬權利,不是被告的權利。」
4年前被槍下留人的死刑犯鍾德樹,是錢漢良擔任執行科檢察官第一名要執行槍決的死刑犯,後因鍾提釋憲暫停執行。臨屆退休年齡的錢,因王清峰為廢除死刑政策下台,把他推上火線,但他認為死刑仍有存在必要。
台中刑場5年前槍決溺死6名偷渡大陸妹的蛇頭王中興後,未再槍決過死囚,目前台中高分檢執行檢察官謝岳錦也沒有執行經驗,時常請益前輩,今成為法務部長曾勇夫上任後第一波執行的監斬官,他日前受訪僅表示:「會以平常心看待!」
「監斬官」小檔案
檢察官 錢漢良
年齡:63歲
家庭:已婚,育有1子1女
現職:台北高檢署執行科檢察官
學經歷:海洋大學海洋法律所碩士班畢業,司法官18期結業,曾任彰化、台中、士林地院法官,台南高分院法官、板橋地院庭長、高院法官
看待死刑:死刑仍有存在必要,寬容和原諒是被害人家屬的權利,不是被告的權利
檢察官 謝岳錦
年齡:54歲
現職:台中高分檢檢察官
學經歷:輔仁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21期結業,曾任雲林、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看待死刑:依規定辦理
檢察官 王碧霞
年齡:50歲
現職:台南高分檢檢察官
學經歷:司法官21期,曾任職宜蘭、新竹、嘉義等地檢署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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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死刑犯 一夜槍決
四年多未執行死刑,新任法務部長曾勇夫首次批准死刑執行令,昨晚一次在台北、台中、台南三地,槍決張俊宏(原名張慰龍)、洪晨耀、張文蔚、柯世銘等四名死刑犯。
關在台北土城的張俊宏、洪晨耀,行刑前向法醫說,「謝謝法醫,我們等槍決這天很久了,反正早死早投胎!」法醫不忘叮嚀,下輩子不要再做壞事了,死刑犯點頭微笑。
張文蔚在台中伏法時,始終保持沈默,一句話也沒說,猛喝酒。至於台南的柯世銘,檢察官在執法前,問他有沒有話要和家人說,柯只吐出兩個字:「沒有。」
曾勇夫四月廿八日簽署死刑犯執行令。昨天上午,法務部專人將四名死刑犯的卷證送到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黃世銘隨即指派專人送卷,統一規定四月卅日晚上七點半執行;執行一名死刑犯約需廿幾分鐘,台北土城看守所因要執行兩名死刑犯,直到昨晚八點廿分,四人才全數執行完畢。
昨晚七時五十五分,法醫為張俊宏、洪晨耀注射麻醉藥,不到五秒鐘,兩人即陷入昏迷,分別由法警為他倆戴上手銬,放在備妥的棉被上,押拖到刑場。法醫為他們注射麻醉藥時,兩人說,等槍決這天很久了,在監獄耗得很辛苦,反正早一點死早一點投胎。
昨晚八時,法警近距離執行槍決。洪晨耀中彈後立即喪命,張俊宏中彈後,身子還會動,雙手還撐起上半身,檢察官與法醫每五分鐘檢查一次,連續三次確認張俊宏尚未死亡,十五分鐘後檢察官下令再補一槍。
法務部仍有四十名判決定讞死刑犯未執行,這四十人都聲請大法官釋憲,將待大法官審理情況再妥適依法處理。在釋憲案出爐前,暫時不會執行。
法務部四月廿七日才舉行過四場死刑公聽會,隔天法務部長便簽署批准死刑執行令,外界質疑公聽會只是應付外界、虛晃一招;法務部強調,公聽會是針對死刑存廢聽取各方意見,與定讞死刑執行無關。
槍決現場 中槍未死 還撐起上半身
死刑犯洪晨耀、張俊宏昨天由高院法警執行死刑槍決,洪晨耀一槍就斃命,張俊宏中一槍趴下後,曾奮力以雙手撐起上半身,法醫上前檢視三次確認還未死亡,由法警再補一槍才斃命,並連夜送台北縣立板橋殯儀館冰存。
據了解,張俊宏、洪晨耀昨晚八時由法警押至台北看守所刑場,由高檢署檢察官錢漢良開臨時庭確認身分後,法警送上「最後的晚餐」讓二人享用。
但張、洪二人吃得不多,經法警確認他們不願再進食後,詢問他們有無遺言,二人僅告知法警家屬連絡電話,並請代通知家屬處理後事。
雖然法務部說,四人在晚上八時二十分執行完畢,但根據現場人士指出,八時廿分法醫為兩名死刑犯注射麻醉劑,在麻醉劑漸發生作用時,讓兩人趴在刑場沙堆上,八時三十分由高檢署法警持手槍由二人身後,朝心臟各開一槍,洪晨耀當場斃命。
法醫趨前檢視,發現張俊宏雖趴倒在地卻未斃命,還奮力以雙手撐起上半身,讓在場執行槍決眾人都嚇了一跳。張俊宏撐起上身沒多久再度趴下,法醫每隔五分鐘檢視他有無斷氣,第三次確認張俊宏仍有微弱呼吸,八時四十五分補開一槍結束生命。
法警隨即以電話通知洪晨耀和張俊宏親屬,告知二人已被執行死刑;晚上九時十三分由法警與葬儀社人員,將二人遺體送至縣立板橋殯儀館冰存。
張文蔚在昨晚七時卅分,由台中高分檢檢察官驗明正身後執行槍決。張文蔚死前沉默不語,對死似乎有著無比畏懼;行刑前猛灌烈酒,喝的酩酊大醉;法警朝他左胸射擊一槍,當場伏法。
台中高分檢檢察官昨晚六時,與法醫及四名法警出發往台中看守所,提訊張文蔚。據了解,張文蔚聞訊臉色慘白,隨後由法警坐車押往台中監獄刑場,下車後由監獄到刑場短短五十公尺的距離,張文蔚因雙腿癱軟,幾乎是由法警一路架著拖著走。
張文蔚執行槍決前,始終保持沉默,但身體及雙腳顫抖,監獄為他準備的食物,他一點都沒吃,而是猛灌烈酒,喝的酩酊大醉。法警先為他注射麻醉劑,接著朝他左胸射擊一槍,確定死亡後,遺體送往台中市殯儀館。
看守所人員說,柯世銘獲知將槍決,沒什麼特別表情,在他冷酷的外表下,看不到他內心的世界。
為何挑這四人 人神共憤 沒暫緩理由
四十四名死刑犯誰先執行,法務部審核小組開會時,曾經討論、爭執過誰要先槍決;小組成員共識是個個都很可惡,最後從程序上,挑出沒有暫緩執行理由的四人先行執法。
法務部強調,四名死刑犯都是最高法院認為「求其生而不可得,罪無可逭、所為泯滅人性、已無教化遷善可能」。相較於其他未執行的殺人魔、吃人肉的陳金火等死刑犯,法務部還是選擇目前未聲請釋憲、又無其他暫停執行理由的死刑犯執行。
法務部長曾勇夫上任後,便要求檢察司先對每件死刑案進行審查、再交法規會參事重複過濾有無提起再審、非常上訴、聲請釋憲等理由,確認後再由兩位次長、檢察司長蔡瑞宗、矯正司長吳憲璋、保護司長費玲玲及法規會首席彭坤業組成的審核小組,審酌執行順序後呈報部長。
據了解,日前審核小組對四十四名死刑犯開會討論時,便曾出現誰最「人神共憤」應優先執行的爭論,有成員提出某名死刑犯看起來應該不是最嚴重,但卻有其他成員持完全相反見解,直言在他眼中,該名死刑犯惡性最大。
小組成員討論後,普遍能得到的共識是「殺害兒童、少年及一人犯下多起人命者」,都令人難以忍受。昨天四名被執行的死刑犯,就包括將自己乾女兒下毒手撕票者、用藥控制青少年還勒索撕票者,以及犯下兩人、三人命案者。
白冰冰:廢死也算做壞事
力主死刑的白冰冰昨晚以「我愛紅娘」舞台劇獲滿堂彩,下台後卻聽說已有四名死刑犯行刑,她說: 「我們的社會需要這樣的秩序,如果沒有就會亂,你看最近社會新聞竟還有人狠心在小孩頭上插三根針,更駭人聽聞。 」她仍肯定有了死刑,政府才能服眾。
白
冰冰認為,國際上有人大力主張廢除死刑,主要是為二戰後許多戰俘請命,但那些作戰的人,和惡意殺人取財或折磨殺死被害人的混世魔王不同,「我覺得執行死刑
已經是對他們非常人道了,請他們吃一頓、再打麻藥,失去生命時已經感受不到什麼了。而當初他們是用什麼方式讓被害人痛苦,再奪去他們生命的呢? 」
白冰冰表示,自己曾經揣摩那些反對死刑的人的心態,她也想請這些人想一想,被害人是如何痛苦被奪去生命的。「我想請反對死刑的人理解一下,如果他們這麼捨不得,那就把死刑犯帶一個回家養好了嘛。」白冰冰覺得,為那些死刑犯請命發聲,其實也算是做壞事,請大家千萬要三思。
死刑犯家屬:怎麼這麼快?
遭執行死刑的張文蔚七十多歲老母和兒女昨晚突然接獲通知,十分悲傷不發一語,匆匆趕往台中監獄,親友驚呼:「怎麼會這樣,張文蔚不是排名第四十四,怎麼會第一批就執行?」
張文蔚母親住在台中縣,才剛開完眼睛手術,兩眼還無法清楚視物,又有糖尿病、高血壓等,聽到獨子遭槍決,忍不住傷心流淚,大家擔心她身體恐怕會受不了,但她堅持看兒子最後一眼。
五十一歲的張文蔚是家中獨子,早年離婚,女兒已結婚,兒子剛當完兵回來,負責照顧阿嬤。親友指出,張母得知王清峰下台,執行死刑恐免不了時,這幾個月心情就一直很低落,擔心兒子隨時被槍斃。
親友表示,張文蔚做出「壞代誌」後,他媽媽獨居老家,常牽狗在附近散步,但神情落寞。
「現在說什麼都沒有用,我不想談了。」柯世銘的母親昨晚獨自一人坐在台南縣永康市的客廳,哭紅了雙眼,記者晚間十一點到他家,敲門後她出來開門,被問到兒子被槍決,滿臉哀戚,之後拖著疲憊沈重腳步進門。
張俊宏六年前殺害中壢市國小女童後,家人搬遷他處,無法聯繫。
另一死刑犯洪晨耀的哥哥接到記者電話,僅簡短說:「不想再講了,說什麼也沒有用。」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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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撼行刑!法部槍決4死囚 曾勇夫簽署執行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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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多時的死刑存廢問題,法務部停止執行死刑四年多後,昨日再度恢復執行死刑。法務部長曾勇夫四月廿八日簽署張俊宏、張文蔚、洪晨耀、柯世銘四名死囚執行
令,四人在昨晚七時卅分,分別在台北、台中、台南三個監獄刑場槍決伏法。槍聲劃過寂靜的刑場,改寫過去四年台灣死刑零執行的紀錄。
法務部
長曾勇夫走馬上任後第一張的死囚執行令,就一口氣批准槍決四名死刑犯;巧的是,農民曆上昨日為「大兇」日,格外令各界震撼。廢除死刑聯盟等人權團體,抨擊
死刑執行不夠慎重,馬政府廢死決心破功,但他們仍將繼續推動廢除死刑。總統府則表示,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政府不可能超越法律規範,也不可能凌駕多數民
意,尊重司法程序是基本的原則。
至於鍾德樹、林金德等四十名死刑犯,何時會執行槍決?近日內是否可能執行?法務部強調,這四十人已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法務部將視大法官後續審理情況,再妥適依法辦理。
法務部常次吳陳鐶說,依法行政是法治國家的基礎,也是法務部不變的基本立場。廢除死刑雖是法務部終極目標,但依現行法制,我國尚未廢除死刑,經法院三審判決定讞的死刑案件,依法仍應執行死刑。
法務部是在九十四年十二月廿六日,執行最後一件死刑案,由高雄高分檢署執行槍決林盟凱、林信宏兄弟後,就暫停執行死刑,事隔四年四個月又五天後,才又恢復執行死刑。
死刑存廢爭議,導致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因積極推動廢死政策,與府院理念不合,在今年三月下台,新任部長曾勇夫上任後,多次宣示要依法行政,死刑執行「絕對不會拖到年底」。
另一方面,法務部也密集召開四場公聽會,廣聽民意,結果民意一面倒支持維持死刑制度。
法務部在審視四十四名定讞死刑犯的卷宗資料後,認為張俊宏等四名死刑犯並沒有聲請再審、非常上訴事由,也沒有心神喪失或懷胎等停止執行事由。法務部向司法院調閱資料,發現張俊宏等四人釋憲案,是由律師代為提出,並無四人用印正式委任,釋憲程序不合法,遭大法官會議駁回。
法務部認為張俊宏四人並沒有停止執行死刑的理由,應執行死刑,日前將卷宗呈請曾勇夫核批,廿八日部長批准四人死刑執行令。曾勇夫上任只不過一個多月,就簽署死刑令。
法務部將四名死刑犯的執行令,交由台灣高檢署、台中高分檢署、台南高分檢署執行,四人已在昨天晚間七時卅分,分別押赴刑場槍決伏法。
「等死」最後告白 張俊宏:早死早解脫
「長痛不如短痛,我是完全看破,不希望活受罪,早死早解脫!」法務部昨日執行槍決四名死刑犯,其中伏法的死刑犯張俊宏接受《時報周刊》專訪時即表示願賠上一條命,終在歷經五百多天的等待後,於昨日晚間遭槍決,這場「早死早解脫」的死囚告白也成為張俊宏最後公開的遺言。
本名張慰龍的張俊宏九十三年間犯下駭人聽聞的綁票撕票案,將同居人的七歲乾女兒誘騙外出,開口向家屬勒贖一百萬元,卻在成功得手卅萬元後,因不滿女童哭鬧而將她殺害,九十七年十月獲判死刑定讞。以下為周刊在今年三月間進入監獄的專訪摘要,紀錄了張俊宏的「等死」心聲:
「只要關超過二十年,我就不抱任何希望,六十歲以前可以出去,還有家人可團聚,超過了出去幹嘛!長痛不如短痛,我是完全看破,不希望活受罪。」
對於年邁的雙親,張俊宏說,「到現在為止,我還是不敢讓我父母親知道我已經死刑確定了,因為怕他們會受不了打擊,所以我是打算等我大哥假釋出獄,再讓他慢慢開示兩老!」
張俊宏落網時曾說,「我不是故意的,願意一命抵一命,有事儘管找我。」隨後從一審、二審、再發回三次,前後五次全都判了死刑。「有位女法官告訴我,她一直在幫我找生路,但可惜還是找不到足堪憐憫的理由!」
「死刑確定後,我的心情反而非常平靜、放鬆,我放棄非常上訴,一直到去年底法扶會及應曉薇基金會鼓勵我提非常上訴,我告訴他們,既然做錯了,就算被槍斃也是應該,但他們一直遊說,我就簽名給他們。」
張俊宏說,「終身監禁比死還痛苦,長痛不如短痛,拖著家裡跟著痛苦,反正要痛一次,不如早點執行,早一點解脫!」
他形容在獄裡的生活,「如今每天就是看武俠小說、看電影、寫信、等死,原本也想寫信給王清峰部長,請求早一點執行,但被應曉薇勸住了!」指著自己的一頭白髮,張俊宏苦笑說,「我三十五歲進來前一根白頭髮都沒有,五年官司下來,如今已滿頭白髮,太累了,就隨他去吧!」
就在這番告白登出六周後,法務部長曾勇夫簽下張俊宏的一紙死刑執行令,讓張俊宏為自己五年前的犯下的過錯付出代價,也讓張俊宏從「每天等死」的心情中永遠解脫。
背負兩命 柯世銘走完人生
「碰!」台南監獄刑場昨晚響起多年未聞的槍響。九十六年九月間,犯下台南縣南化鄉果園雙屍案的主謀柯世銘,終在台南高分檢執行槍決下伏法。
此案經最高法院於去年十一月間駁回柯世銘等三名被告的上訴後,判處主謀柯世銘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共犯江武哲、陳俊傑則均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此案緣於民國九十六年間,三名被告在台南市健康路柯世銘女友經營的PUB工作時,認識經常前往消費的死者陳進忠,並在對方的引介下,得知另名江姓男子的母親,在台南縣楠西鄉有一片大約價值六百萬元的桃花心木。
當年七月間,陳進忠告訴柯世銘,江母的桃花心木可以二千萬元的代價轉售他人。柯某私下估計,如果由他買下來,轉手間就有一千萬元的獲利後,於是相約於九月十三日一起前往察看這片桃花心木。
可是看完後,陳進忠卻告訴柯世銘,這片桃花心木與原先預估的價值相差很多。柯、陳兩人在回程時,一直在車上討論此事,最後柯某還要求陳某必須保證以一千萬元轉售,但遭到陳的拒絕。
不料,此事惹惱了柯某,當座車行經台三線三八一公里處時,柯世銘突然以背包帶勒死陳進忠,再指示駕車的陳俊傑,從小路駛入南化鄉中坑村山尾寮,準備將屍體塞入塑膠水桶。
當時,王進來、柯玉梅夫婦正好在棄屍現場附近的自家果園工作,誤以為柯世銘等人是鄉公所查估風災損害的車輛,柯婦還主動騎機車前往詢問發生何事時。柯某為避免事跡敗露,竟然又將柯婦勒斃,再載往二公里遠的池塘,將兩具屍體推入水中。
狂徒末路 最後一餐,沒吃 最後一程,軟腳
法務部昨日一口氣簽署四張死刑執行令,遭判死刑定讞的張俊宏(原名張慰龍)、洪晨耀、柯世銘、張文蔚先後伏法。其中遭押在台北看守所的張俊宏、洪晨耀,先後在晚間七時半接續在北所內的台北監獄刑場槍決伏法,遺體也在八時許被送往殯儀館冰存。
昨日下午法務部就已決定執行槍決死刑犯,整個北所氣氛也相當詭譎。為了避免執行槍決風聲走漏,從所長黃維賢、副所長杞炎烈以降各主管及相關人員,行動電話從下午就全數關機,僅能透過市內電話通信,也拒絕與記者見面、採訪。
北所兩死囚 半小時內行刑
至於透過市內電話接通的少數幾名主管,則表示沒有要執行任何任務。但入夜後幾部台北監獄的車輛先後進入北所,顯露出不尋常的氣氛。
由於看守所是收容被告所在,監獄才是執行法定刑的地方,北監車輛進入,形同代表關在看守所的死囚即將移往台北監獄槍決。
晚間七時許,原名張慰龍的張俊宏及洪晨耀二名死刑犯,先後從死囚房被提出,張、洪二人戴著手銬、腳鐐,走上人生最後一段路程。
地藏王菩薩 先燒紙錢祭拜
為了執行槍決,北所也特別先燒紙錢祭拜刑場外的地藏王菩薩後,再把張俊宏帶往台北監獄刑場裡的偵查庭,經高檢署執行檢察官訊問驗明正身,並令他食用最後一餐後,準備行刑。但張俊宏吃不下所方為他準備的菜餚,隨即在七時半被注射麻醉藥劑後,遭法警以手槍槍決伏法。
所方清理現場後,七時四十五分再將洪晨耀帶入刑場。殺人後嗆聲「不爽才殺人」的洪晨耀,碰到生死交關也不復見當年的狠勁,全身無力,還是得由法警攙扶步入刑場,走上狂徒末路。
家屬未出面 送殯儀館冰存
台北縣政府民政局表示,張俊宏、洪晨耀的家屬尚未出面處理後事,張、洪二人伏法並經法醫驗明死亡後,目前已被送往板橋殯儀館暫時冰存。
由於北所已有相當時日沒有執行槍決,死囚的囚情尚穩,如今恢復行刑,大概又有些死囚會「睡不著覺」。但部分管理員私下表示,恢復執行槍決後,若前一晚傳出死囚戴著腳鐐被帶離囚房的走路聲,還是可以讓這些當年殺人不眨眼的死囚,「乖」上好幾天。
惡煞洪晨耀槍決 鄰里直呼痛快
涉及新竹縣峨眉鄉三屍槍殺案的洪晨耀,被判死刑後槍決。曾參與辦案的員警指稱,洪晨耀手段凶殘,犯案後毫無悔意,還向檢警嗆聲:「我還打算殺掉老闆娘和死者呂清一的小兒子,到陰曹地府再把帳算清楚!」
「雙槍惡煞」洪晨耀四年前的六月間,為生意細故到新竹縣峨嵋鄉的呂家理論,連續開了九槍打死生意合夥人呂清一、呂建忠父子,連鄰居陳尚三都不放過,犯案後潛逃回到嘉義躲藏,被竹東分局警方逮捕。
洪晨耀落網後毫無悔意,還以江湖口氣說,「殺了他們三人,一點都不後悔。」當時的新竹縣辦案警方聽了後,當場斥責洪晨耀是「手段殘忍,天理不容!」
洪晨耀昨晚槍決的消息傳出後,峨眉鄉人痛快表示,這種人早就該槍決。倒是呂清一所建峨眉鄉木屋別墅,卻已人去樓空。
峨
眉三屍命案的苦主呂清一的太太張秀銀,在命案發生後,搬離竹東,連名字都改掉了,她昨天表示,在第一時間就知道洪晨耀被槍決,想到洪晨耀的兇殘,到現在還
被惡夢所苦。目前住在台北縣的張秀銀說,洪晨耀是忘恩負義的人,當初是他們夫妻收容她,沒想到他吞吃了二百多萬的工程款,還誣說他們夫妻欠他的錢,這樣兇
殘的人,早就該槍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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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遭槍決的洪晨耀,僅因與好友合夥生意發生財務糾紛,就持雙槍射殺呂清一父子,連陳姓鄰居也不放過;且見洪子
中槍後一息尚存,竟狠心再補開槍致死。案發後,洪逃亡一年落網,竟對著眾多員警和媒體表示:「這一年我過得很『快活』,身體也變好了!」對於冷血奪走三條
人命,毫無愧色,甚至不時發出冷笑,凶殘程度令人髮指。
「我會被判死刑」 張文蔚終入黃泉
「我一定被判死刑,不會騙你的啦!」昨晚遭處決的死刑犯張文蔚,九十四年間犯下沙鹿王姓少年撕票案被捕後,均維持一臉冷漠態度、看不出悔意,清楚交代犯案過程。整起案件從偵辦到審理,確如他所以為,被判死刑定讞、處決,犯案讓自己走上了黃泉路。
事實上,張文蔚曾於民國八十年綁架台中縣東洋電機公司老闆千金,但未取得贖款即被捕,被判處十七年徒刑,關了六年二個月後假釋出獄。
假釋出獄後,因網路遊戲結識當時就讀台中縣沙鹿國中王姓學生,九十七年七月間將被害人約出,向家屬勒贖一百萬元不成,將人勒斃棄屍,去年十二月底被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
王姓學生當月廿一日到僑泰高中報到後,即因與網友見面後旋即失蹤,隔天家屬接獲歹徒勒索電話,但廿四日上午,王生卻被發現陳屍豐原市一處排水溝,雙腳被綑綁且脖子有明顯勒痕。
警方透過被害人電腦解碼,查出張文蔚曾與被害人玩網路對賭遊戲時,積欠被害人二萬元賭債。張男在七月廿日晚上,透過雅虎即時通網路聊天室與化名「鬥豬」的王生聊天時,以要償還被害人二萬元誘出,隔天再約定碰面地點。
兩人碰面後,張文蔚以香菸和安眠藥控制王生的行動,並打電話向被害人家屬勒索一百萬元贖金,後因被害人清醒,吵鬧要回家,張文蔚憤而以車上的電話線將被害人勒斃並棄屍。
在
警調偵辦過程中,張文蔚情緒鎮定,臉上始終維持冷漠神情,不斷向偵查員要香菸抽,還不斷告訴旁人,「我一定會被判死刑,不會騙你們的啦!」警方從他身上起
出署名要給檢察官、兒子和媒體的三封「遺書」,內容強調跑路、藏匿,並非是殺害王生,而是為了躲地下錢莊討債,遺書中也透露尋短念頭,警方認為他僅是要
「混淆視聽」,比起被他殺害的王姓學生,到昨天被處決,還多活了五年時間。
殺妻凶手伏法 他已麻木沒感覺
「好好一個家毀了,我哪有感覺?」南化雙屍命案死者柯玉梅丈夫王進來,昨聞訊凶手柯世銘伏法,麻木直言沒感覺。他說,命案後,芒果生意沒了、媳婦跑了,兒子終日酗酒,家不成家,罹肝癌的他打算去越南作工,扛起養三孫的責任。
六十七歲的王進來昨天難過地說,每每想起妻子枉死,眼淚就幾乎要掉下來,因為這場變故,一家子的人生都變調了。即使現在聽到凶手被槍決,心裡一點感覺都沒有,「因為沒有意義了。」
本
身罹患肝癌初期、靠藥物治療病情的王進來說,以前經濟還不錯,向人家承租農地經手芒果生意。但自從命案後,地主認為其妻死在芒果園觸霉頭,於是也不租地給
他了,經濟頓時斷炊。他難過地說,自己現在天天下廚煮給孫子吃,並請在越南工作的女婿代為謀職,打算去那邊做工賺錢,再把錢寄回來台灣。
王進來說,說什麼一命換一命都是騙人的,凶手死有餘辜,但他老婆卻死得莫名其妙,全家還因此被拖垮,即使現在槍決壞人,也無法彌補家庭的缺陷了。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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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中南同步 法部槍決4死囚
四年遲遲不行刑,一動刑就槍決四死囚!台北、台中、台南三個看守所,在法務部指揮下,昨晚七點半同步槍決死刑犯張俊宏(原名張慰龍)、洪晨耀、張文蔚、柯世銘。
曾勇夫28日簽死刑令 昨晚即執行
在
極度保密之下行刑後,法務部常務次長吳陳寰才於昨晚八點半召開記者會,宣布四死囚已執行完畢的消息,吳陳寰表示,這四名死囚分別犯下擄人勒贖、殺人等重
罪,經最高檢察署陳報後,法務部為求慎重,指派參事逐案詳加閱卷審核,認為四人並無停止執行或心神喪失等事由,遂由法務部長曾勇夫在四月二十八日簽署死刑
執行令。
至於反對死刑而去官的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因剛好出國不在台灣,她的幕僚表示,無法取得聯繫,也不曉得她的看法。
4 人釋憲聲請 未用印程序不完備
四十四個死囚中,為何挑張俊宏等四人執行?吳陳寰表示,這四人由律師聲請釋憲,但都沒有「用印」以完成正式委任,致聲請釋憲程序不完備,加上也無再審、非常上訴及停止執行事由,當然須依法執行。
對
此「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認為法務部的作法不當,並批評法務部長曾勇夫說會審慎審查死刑,卻沒有履行承諾。她說,當初聯盟對四十四位死刑犯都聲
請釋憲,大法官書記處回覆「其中有四人未親自蓋章」,要求五月三日前要補正,聯盟積極和家屬聯繫,四月廿三日見到張俊宏,張簽了委託書,廿六日張寄出,她
在四月二十八日收到,還來不及送到大法官書記處;至於柯世銘則被台南看守所禁見,張文蔚和洪晨耀還在持續溝通中,沒想到曾勇夫竟就簽署執行令。
行政院長吳敦義曾公開說,要先執行「人神共憤」者,伏法的四人是否符合吳揆的標準?吳陳寰強調,會被最高法院判決死刑,都是法官求其生而不可得,犯案手段也不值得原諒者。
王清峰剛好出國 廢死聯盟批法部
但法界人士質疑,比這四人罪刑更重大的死囚,如背負七條人命的管鐘演,殺害並亨煮女保險員的陳金火、廣德強,縱火造成三死十八傷的鍾德樹,反而可不死,究其原由,只因他們聲請釋憲程序「合法」。
目
前剩下林金德等四十個死囚,吳陳寰表示,他們聲請釋憲委託書的形式要件都符合規定,法務部會視釋憲結果等後續情況辦理;如果釋憲案被大法官決定不受理,而
反死刑團體及律師又再聲請釋憲時,法務部該如何處理?吳陳寰強調,釋憲要有法定正當事由,不能隨便找個理由聲請,否則恐怕大法官也不會接受。
吳陳寰也說,因擔心家屬會有情緒反應,反對死刑團體也可能有抗議活動,故依慣例未事先公布死刑執行時間,以免造成不必要困擾。
白冰冰:人道 陸正父:減少折磨
吳陳寰表示,以往曾有一天槍決超過四人的紀錄,昨天執行人數並非最多,昨晚突然執行之後,吳表示迄未接到囚情不利的反應,且法務部日前已舉辦過北中南東四場「死刑存廢公聽會」,絕大多數民意贊成維持死刑及執行死刑。
對這次槍決,藝人白冰冰說,被害人家屬委屈太久了,這些死囚殘忍殺人,如今能好好吃一頓,打麻醉針送他們上路,已相當人道了,「若這些人神共憤的歹徒當初下手時也這麼人道,家屬還會這麼痛嗎?」她強調,剩下四十名死刑犯,該執行還是要執行。
陸正的父親陸晉德說,對死囚而言,執行死刑反而是減少折磨,政府應依法行政,而非讓死刑犯天天生活在恐懼中;他批評,刑事訴訟法並無「聲請釋憲」就可獲暫緩執行的規定,法務部心知肚明,卻一直拖延「根本就是違法行政」。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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