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6日 星期五

新聞自選輯 20121026 林益世起訴篇

涉貪 林益世一家五口起訴 湊不出5千萬交保金 林還押

特偵組昨偵結行政院前祕書長林益世貪污案,查出林擔任立委、祕書長期間,涉嫌向爐 渣業者陳啟祥收賄6300萬元並索賄8300萬元未遂,依違背職務收賄等四罪起訴林益世一家五口;至於先前傳出涉案的副總統吳敦義部分,檢方提三大理由說 明他沒涉案,但各界仍質疑不斷,並對檢方連林的行政院辦公室都沒搜就草率結案,認為「太離譜」。法官今晨裁定林5千萬元交保,但林家湊不出錢,林還押看守 所。


這樁重大貪污案除林益世外,涉嫌協助藏匿賄款的林妻彭愛佳(中視前主播)、林母沈若蘭,以及他兩名舅舅沈煥璋、沈煥瑤也被起訴,僅林父林仙保逃過一劫。
台 北地院昨晚開接押庭時,特偵組強烈反對林益世交保,檢察官還當庭舉立法院前院長劉松藩、前立委羅福助棄保逃亡的前例,希望法官裁定續押林益世。但合議庭法 官今天凌晨零時仍裁定,准予林益世5000萬元交保候傳,限制住居、出境,且須每晚7時到9時到轄區中崙派出所報到。林益世當庭得知重金交保後,低頭沒反 應。
裁定指出,特偵組雖然仍認為林益世有與母親沈若蘭、妻子彭愛佳串證的可能,但特偵組已詳細訊問過所有被告及證人且順利起訴,串證理由已不存 在,由於林益世涉犯的是最重可處無期徒刑的重罪、犯罪嫌疑重大,合議庭審酌後認定,依林益世的身分地位、涉案情節之深,主觀上仍有相當強烈的逃亡動機,但 仍得以其他方式取代羈押。特偵組今晨表示:「收到裁定書後再決定是否抗告。」

財產來源不明罪首例
林益世妻子彭愛佳直到庭訊結束才紅著眼眶衝出法院,匆匆搭車離去。但因彭愛佳及林家臨時籌不到5000萬元保金,林益世也向法官表示同意還押看守所,因此法官裁定還押。
林 益世涉犯違背職務收賄、職務上要求賄賂、隱匿貪污所得罪,同時是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被起訴的首例,其餘四人除洗錢外,沈若蘭更被檢方認定對兒子收賄知 情,一併列為收賄共犯。特偵組說,雖沒具體求刑,但仍向法院建請一罪一罰。將來若成罪,林和林母都面臨最重無期徒刑的重刑。
特偵組認定,林益世前 年及今年初擔任立委、行政院祕書長期間,先後利用其職務對國營事業的實質影響力,介入中鋼、中聯等公司標售爐渣、轉爐石等業務,甚至對經濟部長施顏祥及中 鋼董事長施壓,幫地勇公司取得相關合約,並在兩年前立委任內收受地勇老闆陳啟祥6300萬元賄款,今年初升任政院祕書長後又向陳索賄8300萬元未遂。

燒掉的贓款也要追繳
後因地勇遭高雄市環保局下令斷料,陳啟祥懷疑林益世索賄不成暗中搞鬼,偷偷錄下林益世索賄對話,並在今年6月向《壹週刊》爆料,戳破馬政府清廉假象。
林 家共被查扣近6000萬元(4800萬元台幣、35萬6500元美金及21萬元人民幣),加上林益世用於選舉的300萬元,6300萬賄款去向已相當清 楚。但特偵組指出,林益世對其中藏在妻、母保管箱中的1580萬元無法合理說明來源,因此被認為該部分涉嫌財產來源不明罪。另外,將來對於未扣案的300 萬元,及被林母沈若蘭燒掉的95萬美元(約2800萬元台幣)仍要依法追繳。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昨開記者會表示,根據林益世測謊結果、關係人否認 副總統吳敦義涉案,以及林的資金流向明確,經查吳敦義沒有涉案。但網友tony121010質疑:「要不是《壹週刊》有報,今天不曉得會怎樣勒?」民進黨 主席蘇貞昌也批評:「案件全貌就只有這樣嗎?相信國人心中還有很多疑問。」總統府及行政院昨都表示尊重司法;副總統吳敦義則不願回應。

69%民眾不信沒共犯
《蘋果》昨民調結果顯示,有高達6成9受訪民眾認為「離譜,不相信沒共犯」,僅1成5民眾相信特偵組專業。
外界也質疑,當年高檢署查黑中心查辦國務機要費時,檢察官陳瑞仁已填好搜索聲請書,準備若總統府不配合,就向法院聲請搜索總統府;後來台北地檢署偵辦共諜案時,檢察官黃謀信更直搗總統府,這次特偵組卻連林益世行政院祕書長辦公室都沒搜過就結案。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昨痛批:「太離譜!也容易被外界質疑放水!」連藍委林國正也罵:「特偵組應依法蒐證。」不少網友認為是政黨庇護,網友wsxmysky諷刺:「有黨證就不一樣!」
對此,陳宏達昨說,當時林益世已被傳喚收押,特偵組組長林豐文並在隔天聯繫行政院政風處,封存林已打包好的所有物品,交由特偵組帶回,於法於實情上,才無搜索林的辦公室必要。

彭愛佳法庭內念佛經
特 偵組昨下午將在押的林益世及七大卷宗送到台北地院,林步出囚車時背對媒體,還刻意學螃蟹橫行走路進候審室,似乎羞於面對社會。北院昨晚開接押庭,林益世 說:「我真沒有辦法接受貪污罪的指控。」更強調自己沒有「貪污的意念。」彭愛佳也進法庭旁聽,不斷用右手撥轉佛珠,口中念念有詞。
林益世高雄鳳山老家昨大門深鎖,不見沈若蘭及林仙保蹤影,無法得知回應。

林益世案 偵結情形
●林益世(行政院前祕書長)
.向中鋼、中聯施壓,協助廠商取得合約,藉此收賄。之後索賄遭拒
.公務員身分和妻子名下財產遠超過申報所得
.罪名:
→違背職務收賄罪(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藏匿貪污所得罪(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
→職務上索賄(7年以上徒刑)
→財產來源不明罪(適用舊法,3年以下徒刑)
●彭愛佳(林益世妻子、前主播)
.租用保險箱,幫林益世藏匿贓款
.罪名:洗錢罪(7年以下徒刑)
●沈若蘭(林益世母親)
.和林益世共同收賄,找親人協助藏錢,遭披露後燒錢毀證
.為躲避債權,將退休金藏到親人名下
.罪名:
→違背職務收賄罪
→藏匿貪污所得罪
→損害債權罪(2年以下徒刑)
●沈煥璋(沈若蘭哥哥)
.提供保險箱,幫林益世藏贓款
.罪名:洗錢罪
●沈煥瑤(沈若蘭弟弟)
.提供保險箱,幫林益世藏贓款,另幫沈若蘭藏退休金躲債
.罪名:洗錢罪、損害債權罪
●陳啟祥(地勇公司負責人)
.涉行賄林益世
●程彩梅(陳啟祥同居人)
.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蔡昌達(高雄市議會副議長)
.涉藉勢藉端向廠商勒索
●顏萬成(天山資材負責人)
.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註:特偵組調查後認為副總統吳敦義及林父林仙保未涉案

林益世小檔案
★年齡:44歲
★學歷:台北醫學院牙醫系
★經歷:
.行政院祕書長
.第四、五、六、七屆立委
.國民黨副主席、政策會執行長(國民黨史上最年輕的大黨鞭)
.2005年曾代表國民黨參選高雄縣長失利
★婚姻:已婚,妻子彭愛佳為中視前主播
★家世:父親林仙保為前省議員、高雄紅派大老;母親沈若蘭是林仙保的二房

囂張喬事 施壓部長 嗆蔡豪 施顏祥:被林嚇一跳 只能應付

林 益世在收賄弊案爆發後,僅承認較輕的詐欺取財罪逃避貪污收賄重罪。但特偵組4個月來查出,林為幫陳啟祥取得爐下渣原料等合約,先後向中鋼公司施壓、找經濟 部長施顏祥關說,揚言換掉中聯公司副總,甚至要求中聯修改遴選審查表,還扮演攔路虎向前立委蔡豪嗆聲爭執,「喬事」火力全開,根本不是只拿錢不辦事的詐欺 「黃牛」。

特偵組指出,林益世在2010年1月與陳啟祥認識後一拍即合,林為幫陳取得中耀公司爐下渣原料合約,並從中聯公司取得轉爐石著 磁性產品合約,當陳啟祥面前致電中鋼董事長張家柱、總經理鄒若齊與中聯董事長翁朝棟,表明他要幫地勇公司取得中耀的爐下渣原料合約。此外還安排陳與鄒及中 耀董事長陳耀中見面認識,藉此取信陳。

揚言換中聯副總
特偵組調查,陳啟祥雖順利取得中耀的爐下渣原料合約,但轉爐石合約卻不順利,不只有前立委蔡豪替原承購的永豐盛公司出面,要求林停止幫地勇出頭;另外地勇及另家人頭廠商,也都不符合中聯轉爐石合約的遴選審查資格。
陳 為解決難關再向林表示賄款加碼,連要給中間人郭人才、陳蓮珠的2000萬元仲介費,都願依比例付給林,要求林排除這兩項障礙。林益世遂利用當時的經濟部長 施顏祥到立法院拜會,直接開口要求施幫忙爭取轉爐石契約。特偵組日前祕密傳訊施,施表示:「當時對林那麼直接也嚇了一跳,只以會依法處理應付。」特偵組認 為,施未進一步關切後續結果,排除他涉案。
林益世不只關說施顏祥,連地勇資格不符部分,他也致電中鋼總經理鄒若齊、中聯董事長翁朝棟,但翁仍死硬不從拒更改遴選資格,結果林直接嗆翁「如果是中聯副總金崇仁在搞鬼,我有能力把他換掉!」林甚至揚言要跟部長理論。

不准別人說「No」
特偵組調查,後來蔡豪再度致電林益世,要林不要干預,兩人甚至在電話中爭執,林轉而向中鋼鄒若齊施壓,要求中聯給地勇第2次評選機會,前年5月底中聯因此修改績優廠商遴選審查表,為地勇量身打造取得承購資格。
特偵組發現,林益世只要喬事,別人不准說「No」。早在地勇不符中聯轉爐石合約承購資格,中聯就與得標廠商永豐盛簽約,但為配合地勇,鄒若齊竟還向中聯表示,該契約是經林要求關切,「係地方大老託辦涉及面子問題」,硬要中聯配合從永豐盛中喬出3分之1的承購權利給地勇。

特偵分案查中鋼
針對中鋼及中聯公司員工,多次屈從、配合林益世指示,更改遴選審查標準等情事,特偵組昨表示將另分案追查。
蔡 豪昨否認曾與林益世爭執,他強調:「沒去過林益世的辦公室或住家,印象中也未與林有過類似接觸,希望外界不要捕風捉影。」中鋼董座鄒若齊說:「已進入司法 程序不發表個人意見。」施顏祥昨說:「我不可能接受任何人請託,跟翁朝棟不熟,一切依法辦理。」中聯金崇仁說尊重司法。

林益世關說施壓事件簿
●2010/01:
.林益世在陳啟祥面前,致電中聯董事長翁朝棟,關切爐下渣契約。
.林益世欲推動地勇公司爭取中聯轉爐石契約,但前立委蔡豪代表原廠商永豐盛出面,要求林別再幫地勇。
●2010/03:陳啟祥加碼賄款,林邀請中鋼總座鄒若齊、中耀董座陳耀中與其見面,當場表態支持地勇。
●2010/04:林益世要求辦公室主任聶存賢寫關說便箋,要求經濟部傳真給國營會、中鋼。林另要求當時的經濟部長施顏祥幫忙。
●2010/05/24~28:地勇資格不符未取得轉爐石,林去電質問鄒若齊,中鋼為此修改規則讓地勇適用,且喬出1/3轉爐石採購量給地勇。
●2012/02:地勇爐下渣、轉爐石合約將屆,林益世致電鄒若齊,要求簽約。
●2012/02/25:陳啟祥認為林益世價碼過高拖延見面,遭林斥責、威嚇,陳遂買錄音筆到高雄鳳山林家,錄下雙方對話存證。
●2012/04/06:林益世未取得陳的賄款,竟轉要求中聯總座管新灣向陳道歉。

1580萬來源不明 林益世恐多囚3年 林父竟因重聽 全身而退

林 益世母親沈若蘭愛子心切,涉險擔任「總帳房」指示兄、弟、媳幫兒子藏錢,案發後又「火燒水淹」企圖銷毀贓款,不料檢方搜出林妻彭愛佳有「私房錢」1280 萬元,加上林益世有300萬元,兩人共有1580萬元存款無法交代來源,林因此多吃上一條可處3年以下徒刑的財產來源不明罪。

林母燒毀3千萬
林家唯一全身而退的只有林父林仙保,林仙保雖曾被約談但未被起訴,理由是林父有重聽,林益世喬事情時他雖在場,但他沒聽見談話內容。至於沈若蘭另因帳戶被強制執行,把國小老師退休金匯入他人帳戶,多遭起訴一條損害債權罪嫌。
依據特偵組起訴書,林益世前年分3次收陳啟祥美金加台幣約台幣6300萬元,林扣下300萬元用於選舉,其餘交給母親沈若蘭。沈女再指示哥哥沈煥璋、弟弟沈煥瑤以及媳婦彭愛佳,租用保管箱藏錢。
今 年6月林益世涉貪案爆發後,沈女叫兄弟把贓款取出,私下把95萬美元(約台幣3000萬元)用金爐逐張燒毀,再將灰燼倒進廁所馬桶沖掉,接著洗淨金爐,另 將台幣1200萬元贓款包好,丟進住家院子池塘藏放。7月4日,沈若蘭得知兒子被收押,救子心切,又把贓款撈起,湊成台幣1800萬元,裝進行李箱交給特 偵組。
後來特偵組共查扣林家人6000萬元。特偵組發現,其中1420萬元是沈女存款,不能列為贓款,但扣掉被燒掉的美元及林益世拿走的300萬元,應剩3000萬元,林家被扣到有問題的錢卻有4580萬元,比應餘賄款多出1580萬元。

妻辯稱「私房錢」
彭女供稱,1280萬元是她的私房錢及父親委託她保管的錢,但林益世卻不清楚款項來源,檢方因此將多出的1580萬元視為不明來源財產,多起訴林一條財產來源不明罪。
林益世高雄老家昨大門深鎖,林仙保結拜弟弟、前高雄縣議員何堅心為,昨不願發表意見。中視新聞部經理胡雪珠說:「彭愛佳已留職停薪且她未申請復職,不會有更進一步處分。」

林躲鏡頭 刻意學螃蟹橫行

特偵組昨將林益世連人帶卷移送台北地院審理是否接續羈押,林步出囚車時,身穿白色套頭衫,腳踩藍白拖,身形明顯消瘦,卻背對媒體躲避鏡頭,還刻意學螃蟹橫行走路進候審室,似乎羞於面對社會,但庭訊時,仍矢口否認貪污犯行,並開價請求500萬元交保。

辯稱沒貪污意念
林益世聲稱:「我真的沒有辦法接受貪污罪的指控,也沒有貪污意念。」他坦承居中協調中聯、中耀和地勇合作,但未損害中聯利益,事後陳啟祥拿出6300萬元作為酬金,「當時我正尋找2010年五都合併後第一次選舉資源,才接受這筆錢。」
法 官提示陳啟祥錄音譯文,詢問林益世是否認罪索賄,林益世竟答:「我有講過3323,但不知為何會說這個數字,也沒有向陳啟祥要8300萬元,且當時談話1 個半小時,在場又有其他人,錄音譯文是否完整,有存疑。」林益世律師團也指特偵組新聞稿顯示全案沒共犯,林又有知名度,逃亡難度高,沒羈押必要,希望准予 500萬元交保。
特偵組檢察官蔡鴻仁則反控,林益世現在才說錄音時有其他人在場,顯有串證之虞,且林與母親沈若蘭對交付款項數目供詞不一,交保後恐串證,不能交保。

翻出筆記 陳啟祥改口翻供

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懷疑林益世要不到錢,才向高雄市環保局施壓,害他被斷料,憤而揭發弊案。
但特偵組調查發現,林為索賄甚至曾要求供料的中聯總經理管新灣向陳道歉。陳啟祥「敢花錢、敢翻臉」性格,讓堂堂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一刀斃命」淪為階下囚。

陳啟祥(62歲)在商場霸氣十足,對親人卻呵護有加,據《壹週刊》前天報導,陳因兒子、女友住處被搜索,被迫翻供配合林益世說法,改稱賄款有台幣、美金,方便檢方結案。
但昨天的新聞稿卻指出,其實陳是自己翻到當年手寫的「林2300」筆記紙,才拿著紙條到特偵組,改口說也有交付台幣給林益世。

爆料讓特偵丟臉
特偵組私下抱怨,「陳是很不配合的污點證人」且多次向《壹週刊》爆料案情,害檢方須「看《壹週刊》辦案」,十分「掉漆」(台語,意指沒面子),但為維護其污點證人的訴訟權益,昨仍將陳發交雄檢偵辦。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解釋:「緩起訴須由上級單位核准才生效,特偵組隸屬最高檢察署,沒有上級單位,唯有發交雄檢做緩起訴處分,才能由高雄高分檢核准。」

特偵放過吳揆 「漏洞百出」 無視情資 只信測謊 「乾脆廢掉」

副 總統吳敦義先前一再被傳涉及林益世案,主要是他的大樁腳吳門忠的同居人陳蓮珠光牽線間接使陳啟祥找上林,陳就給她1000萬元,不合理,且《壹週刊》曾報 導林向陳誇口「吳敦義的事我全權處理」等語。但特偵組先前不但3度發新聞稿幫吳敦義澄清,昨偵結更以林通過測謊未將錢交給外人,這種法界普遍認為只能當參 考的證據,認定吳敦義沒涉案。

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昨感嘆:「可惜啊,特偵組放過了洗刷『辦綠不辦藍』冤屈的大好機會,檢方過去辦案總是在 不疑處有疑,積極追查,現在竟然關係人說沒有(指吳敦義未涉案),他們就相信沒有,尤其林益世的測謊結果竟成為吳敦義沒涉案的證據之一,和現行刑事訴訟發 展背道而馳,從特偵組公開的新聞稿來看,不但漏洞百出,還是好大的洞!」吳敦義昨無回應。

認定吳樁腳未涉入
吳敦義的大樁腳吳門 忠,曾被媒體質疑涉入牽線介紹陳啟祥與林益世,後來更爆出光牽線費就有1000萬元,但特偵組調查認定,陳啟祥是透過同居女友程彩梅的親家吳門忠的同居人 陳蓮珠,牽線引見林益世的樁腳郭人才,才搭上林益世,陳啟祥因此給陳蓮珠1000萬元的牽線費,特偵組還認定,陳蓮珠對牽線對象合謀不法不知情,吳門忠更 從未涉入。
吳門忠在2009年與陳啟祥有2000萬的資金往來,特偵組也認定只是吳門忠向陳借錢,且據吳門忠、郭人才、吳敦義小姨子郝英嬌(阿嬌)等關係人的證詞,認同吳敦義和此案無關。

測謊提問避吳敦義
特偵組並在林益世接受測謊時,以迂迴方式詢問林益世有無將賄款交給其他人,而非直接問吳敦義有沒有涉案,結果林益世通過測謊「顯示沒有其他共犯」,另清查認為,林益世與林母所收6300萬賄款、前述的牽線費,都無可疑流向。
另 外名嘴胡忠信曾在政論節目上指控有黨政高層涉案、民進黨中執委洪智坤爆料指吳敦義夫婦曾帶林益世到中鋼與董事長鄒若齊闢室密談,特偵組認為胡未舉證,洪的 爆料來源是玩笑話,全予排除,還發新聞稿替吳敦義澄清。至於林益世曾向陳啟祥說過錢還要分給其他人,特偵組認為那是誇口鬼扯。

檢偵結稱如釋重負
網 友昨嘲諷特偵組說:「很意外嗎?東廠連(林父)林仙保都不敢動了,怎會勞駕到吳敦義?」民進黨立委李俊毅痛批特偵組「辦綠不辦藍」已是社會共識,「既然特 偵組無實際作為,乾脆廢掉好了!」他已提案修改《法院組織法》將特偵組法源移除。台聯立委林世嘉說:「沒有司法單位這樣搞的!」他質疑,吳門忠背後到底是 誰?為什麼不敢繼續查?應立即廢掉特偵組。承辦檢察官蔡鴻仁昨受訪談辦案甘苦時指出,偵辦此案近4個月幾乎以辦公室為家,偵結後「如釋重負」。

一頁63個○ 特偵寫啥看嘸

特 偵組昨開記者會宣布起訴林益世,新聞稿也同步上網昭告天下,不料,新聞稿除林益世揭露全名,其餘被告、證人、涉案公司甚至贓款所在銀行,全都變成陳 ○○(男)、○勇公司、○○分行,不但記者看得「霧煞煞」,就連開記者會的發言人,也創先例稱呼涉案人「陳某、吳某」,民眾痛批:「不知在昭告什麼。」

未具體求刑挨轟
《蘋果》統計,57頁新聞稿中,最多一頁出現63個○,特偵組說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才依法務部指示「去識別化」。但台灣記者協會長陳曉宜不以為然,抨擊:「林的犯罪事實符合《個資法》的公益揭露條件,這種○○新聞,記者會乾脆不要開,新聞稿也不要發。」
綠委陳亭妃也質疑新聞稿通篇○○,「根本是矯枉過正」,藍委林國正也批:「民眾有權知道違法亂紀情形,這樣誰看得懂?」網友則砲轟:「遍地○○,讓人霧裡看花。」
此外,網友versace批評林益世案「無具體求刑,特偵組把人當白癡嗎?」綠委潘孟安也質疑:「連求刑都沒有,特偵組的公信力、功能已蕩然無存。」對此,特偵組解釋因監察院糾正才沒對林益世求刑,但法務部官員指出,如有必要,起訴仍可求刑。

法界悲觀 「林益世恐脫罪」

在 社會大眾殷殷期盼下,特偵組終於找到林益世涉貪事證,將林依貪污罪起訴,但真正的考驗才開始,律師謝岳龍認為,未來法院審理時,特偵組的「實質影響力 說」,能否說服法官將是全案重點,若無法說服法官林益世恐獲以刑責較輕的詐欺取財罪判刑、頂多被判處5年徒刑,甚至可能全身而退。

須舉證實質影響
特偵組綜合採用日本前首相田中角榮的「洛克希德案」,以及最高法院判決陳水扁有罪的見解,認為公務員的行為只要與其職務有關聯性,是其職務影響力所及者,都算是職務上行為,也就是所謂的「實質影響力」說。
律師謝岳龍認為,「實質影響力」是一個抽象概念,未來承審法官若採嚴格標準,而林益世又辯稱有拿錢,但僅是騙對方有辦事而已,結果可能就會翻盤,改以詐欺取財罪論罪,最重頂多判刑5年。如果陳啟祥又為要脫免行賄罪,表示未感覺被騙,林恐將全身而退。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林俊峰則說,根據過去貪污案審理結果,定罪率僅約6成左右,且實質影響力說僅屬最高法院的見解,並無實質拘束力,未來如果無法獲得法官認可,翻盤機率就很高。

特偵組難杜悠悠之口/高榮志(民間司改會辦公室主任、律師)

行 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特偵組昨日偵結起訴,似乎並沒有給外界帶來太大的意外。遭起訴的人局限在林益世的家族成員,起訴的法條也不脫收賄和洗錢罪,賄 款依舊在「3、3、23」打轉,案情完全沒有「多餘」的進展。特偵組或許知道此結果必難逃質疑,因此破天荒地整理了「外界質疑Q&A對照表」。但 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特偵組仍然難杜悠悠之口。

先談辦案標準。檢察官不是法官,法官判決有罪,要先「超越合理的懷疑」;換言之,只要存有任何可能「合理的」無罪情況,就應該要判無罪。檢察官辦案恰恰相反,只要存有任何可能的、合理的懷疑,就應該去查詢、偵辦,尤其越是重大的案件,就更不應該放過任何的蛛絲馬跡。
合理的懷疑是,為何特偵組對被告的供詞「照單全收」?
林 益世堅稱:「所謂要分給很多人、要擺平很多人,都是為了要錢所編出來的藉口,沒有這回事。」商人必然精於估算,林的說法若非有幾分道理,又豈會乖乖付錢? 何況檢察官向來對於被告的「遁詞」嗤之以鼻,此次為何反常地雙手一攤,照單全收?莫怪乎還要拿出「林益世通過測謊」來背書。只是,測謊的不確定性與人為可 操作性很高,實務上早就不認為是科學的證據。

美金沖馬桶不合理
而對於「賄款」的總額、流向、通聯紀錄的追查比對,似乎也十分輕 忽。林母沈若蘭燒毀近百萬元的美金,是否合理?95萬的美金,就算全數是百元鈔,也高達9500張。總重多少?要燒多久?灰燼能否全沖進馬桶?何況,依人 性,面對9500張百元美金,真捨得全數燒毀、而非另藏他處?這些質疑,恐怕不是在金爐裡找到「一些」美金灰燼,就能一筆帶過。
再就法律適用而 言,對於是否屬公務員「職務」的認定,涉及適用法條與刑度高低不同。姑不論檢察官此次的標準是否一致,「形式認定說」既不可採,「實質影響說」的論述標準 就必須再精緻化,否則易為日後留下脫罪的伏筆。而令人難以理解的是,既然已認定林益世違反職務,則受其指示配合的中鋼高層,如何不構成貪瀆罪的正犯或幫助 犯?檢察官完全沒有提及,亦不甚合理。
最後,特偵組似乎沾沾自喜,本件乃「財產來源不明罪」之「首宗」起訴案件。但本條向來被架空,肇因於須在檢 察官偵查「後」才能適用本條。但實務上,倘遭檢察官偵查,通常已涉犯其他重大貪污罪名(本案即是),量刑時輕罪會被重罪吸收,當然不太需要適用到本條。立 法時的諸多顧慮,造成本條從未被使用。特偵組放大抓小,似乎以此「邀功」,未免稍嫌貽笑大方。
貪污案件固然不易偵查,但整體的結果,若無法超越自首者所提供的證據,若非貪官之手段高明,豈非暗示著偵查者的無能?尤其是受到國人高度期待的特偵組,被揶揄成「別查組」,實在不能怪鄉民口舌毒辣。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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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貪汙起訴 5000萬交保

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替地勇選礦公司負責人陳啟祥「喬」中鋼爐渣合約,收賄六千三百萬元,特偵組昨依貪汙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天凌晨裁定林益世五千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和住居。

林益世在法庭上感嘆說:「我這輩子沒有想到會從一個被大家肯定的立委,變成大家都罵的壞蛋;或許我收受陳啟祥六千三百萬元不符合社會期待,但我真的沒有貪汙之意。」一臉落寞,還是為自己喊冤。

法官指出,雖然林益世涉犯重罪,可以用其他手段確保不會逃亡,要求他每晚七點向松山警分局中崙派出所報到。林益世聽完裁定,沒有高興的樣子,反而搖頭說「籌不到了」。林益世交妥保金,就可獲釋;若檢方在五日內提抗告,則要重新裁定。

今天凌晨,林益世無法籌出保金,還押看守所。

林母沈若蘭代收、代藏贓款,林妻彭愛佳及舅舅沈煥璋、沈煥瑤幫忙藏錢,依貪汙、洗錢罪起訴。

據調查,地勇公司長期透過中耀採購中鋼交給中聯的爐下渣;二○一○年初,陳啟祥聽聞有廠商介入,輾轉找林益世關說。

林益世不但以調動人事施壓中鋼子公司,當面請經濟部長施顏祥幫忙,要求修改績優廠商遴選辦法;硬要另家廠商讓出三分之一轉爐石採購配額給不符採購資格的地勇公司,涉嫌收受陳啟祥六千三百萬元賄賂。

今年初,林益世向陳啟祥提出「付八千三百萬元續約」要求,陳不想再付款,懷疑因此遭中鋼斷料,決定蒐證錄音後自首,揭發林益世的惡行。

特偵組認為林益世構成四個貪汙罪。他擔任立委,對中鋼及其子公司中聯高層人士任用、締約營運有「實質影響力」,收賄構成最重可處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賄罪;擔任行政院秘書長索賄,構成七年以上徒刑的職務上行為要求賄賂罪。

陳啟祥與同居人程彩梅共同行賄部分,特偵組發交高雄地檢署偵結。

收押4個月交保 輕放林益世?

特偵組昨天依四個貪汙罪起訴林益世,但起訴範圍沒有超過四個月前陳啟祥向媒體爆料的內容,也沒具體求刑,外界質疑「重罪輕放」。今天凌晨法院裁定讓林益世交保,雖暫時籌不足錢還押,五天內交足保釋金,被收押近四個月又將重獲自由,外界的議論聲音更大了。

確實,案情沒向上發,沒查出林益世涉嫌其他案,沒其他政治人物或黨政高層涉案,案情發展不如預期;地方政治勢力蠶食中鋼利益的食物鏈也沒查清,林益世索賄未成後是否有「攔路虎」也沒交代。這種結果,是特偵組應有的表現嗎?

如果只有這樣,何必拖四個月?銀行保險箱贓款,今年七月已查扣,檢方又掌握索賄錄音證據、檢舉人及相關證人具結,被告也認罪,有什麼理由拖一百多天起訴?而且沒有求刑。

壞就壞在偵查不公開,特偵組偵辦期間完全沒聲音,媒體一天一爆,只要涉及案情,特偵組一律不回應、不證實,就算澄清也沒多少人理會。

外界或許不知道,法務部要求檢察官起訴時不要求刑,以免未審先判,這是林益世未被求刑的原因;外界或許不知道,特偵組花很多時間確認林益世收的款項和陳啟祥給的美金、新台幣吻合,還安排測謊,拖了一點時間。

不過,林益世索賄時,林父林仙保坐在客廳,林妻彭愛佳還奉茶,怎麼可能不知道林益世收賄、索賄?這些疑點,特偵組只以林仙保重聽,不知道兒子林益世正在跟陳啟祥索賄,輕輕帶過;這樣的理由,確實不符經驗法則。

林仙保患有重聽,聽不到茶几對面的談話,所以不知情,可信嗎?彭愛佳被依洗錢罪起訴,但她與林益世夫妻一場,還替婆婆藏放鉅款,難道沒參與貪汙?

辦案講證據,空有經驗法則懷疑某人涉案,若沒證據,還是莫可奈何。懷疑歸懷疑,他們涉案的證據在哪?

蠶食國營事業的政治人物,絕對不會只有一人,特偵組已分案調查;要釐清這些錯綜複雜的結構,不是簡單的事。再多給特偵組一些時間吧,如果屆時查不出來,責罵的聲浪,恐怕連重聽的人都聽得到。





辦林益世 特偵採「實質影響力」說

特偵組依貪汙罪起訴林益世,特別引用日本前首相田中角榮收賄案為例,指林益世擔任立委、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及行政院秘書長,對於國營事業中鋼、中聯高層人事任用,具有「實質影響力」。

貪 汙罪的偵審,司法界過去採「列舉說」,也就是公務員在法條列舉的職務範圍內收賄,才構成貪汙;若非法定職務,即使收賄也不構成犯罪。但特偵組偵辦林益世不 採「列舉說」,粉碎外界質疑檢方辦綠不辦藍。檢方以「實質影響力」,認定林益世的貪汙犯行。也就是說,只要林益世收的錢和他的職務有關連性,即使不是親自 掌理的事務,職務影響力所及,就構成收賄罪。

特偵組引用日本最高法院判決指出,田中角榮在任內受賄,要求運輸大臣對全日空航空公司推薦選 購某公司生產的大型客機;由於田中角榮對於國務大臣有任免權及指揮監督權,國務大臣又有任免運輸大臣之權,田中角榮要求運輸大臣對全日空推薦選購特定公司 所生產的大型客機,屬於職務權限的行為。

特偵組指出,林益世任職立委及身兼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期間,藉由要求中鋼、中聯董事長或總經理到立法院備詢,促成中耀將購得的爐下渣原料提供給地勇公司,利用經濟部長施顏祥到立法院洽談法案及預算審查時,要求施顏祥關心中鋼、中聯公司是否確實依其交代辦理。

特 偵組指出,中鋼、中聯董事長的人事安排,均須經濟部長簽報行政院秘書長,核轉行政院正副院長核定,林益世在行政院秘書長任內,藉其核轉簽章之權,要求中聯 與地勇公司續約轉爐石及爐下渣契約,要求地勇的陳啟祥支付賄款;林益世對中鋼、中聯的人事任命及營業運作,已具實質影響力。

林膨風 從頭到尾想獨吞賄款

「這要切成給好幾人份,我要去擺平幾個關鍵。」林益世今年初向陳啟祥索賄八千三百萬元,東拉西扯表示這次要分給很多協助的人。

但特偵組發現他是「膨風」,從頭到尾就想獨吞賄款,還想吞了介紹人那一塊。

壹週刊全文披露陳啟祥提供、今年二月廿五日及三月十日共六十六分鐘索賄錄音後,外界除感受到林益世「官威」,也質疑是否有其他共犯或黨政高層介入。

特偵組為釐清兩年前賄款有無流入中聯、中耀公司或黨政高層,除確認六千三百萬元一直放在林妻彭愛佳、林益世兩名舅舅沈煥璋、沈煥瑤租用的五個銀行保管箱內,案發後林母沈若蘭將其中九十五萬美金燒掉,還安排林益世測謊。

「你有將款項交給其他人嗎?」林益世回答「沒有」。測謊結果顯示「沒有不實反應」。林益世通過測謊,檢察官再問賄款下落,林脫口說出「錢沒有分給其他人,這是我跟陳啟祥要錢編出來的藉口」。

林益世供稱,所謂「他們說他們要分配」、「我分出去的路,也不是我的啊」,都是他掰的。

承辦人員透露,林益世今年提出以「八三」續約,就是兩年前的行情;但是這次他不但依例拿三千萬的爐下渣服務費、兩千萬轉爐石服務費、一千萬公關費、談妥轉爐石的三百萬吃紅;連上次給陳蓮珠、郭人才吃紅的兩千萬元,他也要獨吞。



林益世 兩度與蔡豪過招爭食

林益世協助地勇、中耀公司爭取轉爐石契約過程,兩度與前立委蔡豪「過招」爭食;在陳啟祥銀彈攻勢下,林益世最後不甩蔡豪的抗議,且從中加碼獲利。

原承購中聯轉爐石契約的永豐盛公司楊姓負責人,不滿林益世為陳啟祥的地勇公司出力,找前立委蔡豪透過管道向林抗議,要林不要再幫地勇公司。林益世一度收手。但陳啟祥不死心,再到林益世位於高雄鳳山的住處,請林積極促成。

陳啟祥加碼表示,若能順利爭取契約,不僅依取得比例支付最高六千萬元,還把要給郭人才等人共二千萬元介紹費,直接依比例給林;另再提供一千萬元給林當公關費,林決定繼續幫陳。

林益世找經濟部幫忙,但中聯公司董事長翁朝棟告訴林,地勇公司評選「不合格」;林指責翁不給面子,打電話給中鋼總經理鄒若齊,鄒要翁向林說明。

林不接受翁的解釋,質問是不是中聯公司的副總金崇仁在評選過程中搞鬼,如果是的話,他有能力換掉金,還要拿中聯的評選標準找部長評理。

翁離開林住處,蔡豪就打電話給林,要求林不要出面影響永豐盛公司,且與林爭執,林第二天打電話向鄒抱怨中聯人員與永豐盛公司交往複雜,鄒知林是藉故為地勇出面,答應再給地勇第二次評選機會。

地勇後來經重新評分取得承購資格,及三分之一的承購權利,陳啟祥也先後將六千三百萬元賄款交給林及其母親。

林益世 兩度與蔡豪過招爭食

林益世協助地勇、中耀公司爭取轉爐石契約過程,兩度與前立委蔡豪「過招」爭食;在陳啟祥銀彈攻勢下,林益世最後不甩蔡豪的抗議,且從中加碼獲利。

原承購中聯轉爐石契約的永豐盛公司楊姓負責人,不滿林益世為陳啟祥的地勇公司出力,找前立委蔡豪透過管道向林抗議,要林不要再幫地勇公司。林益世一度收手。但陳啟祥不死心,再到林益世位於高雄鳳山的住處,請林積極促成。

陳啟祥加碼表示,若能順利爭取契約,不僅依取得比例支付最高六千萬元,還把要給郭人才等人共二千萬元介紹費,直接依比例給林;另再提供一千萬元給林當公關費,林決定繼續幫陳。

林益世找經濟部幫忙,但中聯公司董事長翁朝棟告訴林,地勇公司評選「不合格」;林指責翁不給面子,打電話給中鋼總經理鄒若齊,鄒要翁向林說明。

林不接受翁的解釋,質問是不是中聯公司的副總金崇仁在評選過程中搞鬼,如果是的話,他有能力換掉金,還要拿中聯的評選標準找部長評理。

翁離開林住處,蔡豪就打電話給林,要求林不要出面影響永豐盛公司,且與林爭執,林第二天打電話向鄒抱怨中聯人員與永豐盛公司交往複雜,鄒知林是藉故為地勇出面,答應再給地勇第二次評選機會。

地勇後來經重新評分取得承購資格,及三分之一的承購權利,陳啟祥也先後將六千三百萬元賄款交給林及其母親。

「死亡筆記本」待釐清 檢續偵辦「攔路虎」

外傳特偵組偵辦林益世案,曾搜到一本「死亡筆記本」,記載五位檢察長關說人事案;特偵組在起訴書中否認,但外傳「攔路虎」和高雄市議會副議長蔡昌達等人藉勢、藉端勒索案及其他檢舉案件,檢方將持續偵辦。

媒體曾報導,特偵組搜索林益世住處時查扣一本記事本,記載五名檢察長請託人事,且是四男一女;並指這項請託疑雲在檢察系統掀起軒然大波,還延緩檢察長人事異動會議。

特偵組指出,特偵組查扣的筆記本內容大多記載林益世的行程,其他與貪汙相關的內容早已掌握,對案情並無太大幫助;但筆記本中還有其他疑點,需要調查釐清,不便說明。

林益世案爆發後,各界湧入不少檢舉,檢方篩選後,還有近十件檢舉案;另外包含林益世案所衍生的周邊案件,目前分別由特偵組、台北地檢署、高雄地檢署過濾了解中。

檢方調查地勇公司遭斷料過程,查出蔡昌達涉協助天山資材公司爭取中鋼爐渣生意,九月廿六日傳訊蔡和天山資財執行董事顏萬成,認為兩人涉嫌藉勢、藉端勒索,分別諭知交保三百萬、兩百萬,特偵組繼續偵辦。

陳啟祥給6300萬 全在林家

特偵組追查林益世贓款流向,發現陳啟祥分三次提領美金、台幣行賄,金額六千三百萬元,都被林家藏起來,「肥水沒有外流」且幾乎未動用;至於林母沈若蘭丟入水塘的一千八百萬,有一千兩百萬是地勇案贓款。

據調查,沈若蘭從水塘撈起的錢,有三百萬元是個人款項,有三百萬元是林益世給的不明資金,及陳啟祥行賄的一千兩百萬元,總數為一千八百萬元,都已查扣。

特偵組查出,陳啟祥提領美金卅一萬七千五百元、美金九十五萬元、台幣兩千三百萬元(折合台幣共六千三百萬元),交給林益世,分別是爐下渣與轉爐石契約的賄款。

二○一○年四月,陳啟祥確認中聯與中耀公司將對爐下渣續約,指示兒子去提領美金共卅一萬七千五百元(約台幣一千萬元),他親自送往林益世住處面交。

檢方調查,這一千萬元是陳啟祥給林益世的公關費,希望用來建立地勇與中聯公司良好關係;林收下後交給母親沈若蘭保管,未作其他用途,公關費被他「暗槓」。

同年五月,陳啟祥與中聯公司簽訂轉爐石契約後,再提領美金九十五萬元,二度前往林益世鳳山老家交款;林認為美金不便兌換,告知陳選舉將屆,希望剩餘賄款改用台幣支付。

因應個資法 起訴書好多○○

特偵組昨天依貪汙等罪起訴林益世,厚達五十八頁的起訴新聞資料彷彿天書,只有林益世姓名曝光,其他被告、證人僅留姓氏,名字都以○○帶過,讓人看了「霧煞煞」。

特偵組表示,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實施,除林益世具有公職身分,與公共利益有關,姓名已眾所周知,其他被告、告訴人、被害人、證人名字須以○字代替,以達「去識別化」之必要。

媒體記者多半認為,林益世案符合公共利益,民眾有知的權利,特偵組至少應公布被告姓名;即使寫彭○○,大家也知道是指彭愛佳,何來去識別化?

特偵組昨天召開記者會,現場發放新聞資料給記者,所有記者第一時間拿到資料時,幾乎都傻了眼,五十八頁的起訴內容,大部分都用○○代替;有人形容根本是「萬洞穿心」的起訴書。

仔細翻閱新聞資料,可發現不僅名字是以○○取代,連主要涉案的公司名稱、交付賄款的咖啡店、銀行保管箱編號,也都用○○帶過;有媒體同業批評特偵組「矯枉過正」。

有記者為方便閱讀撰稿,昨天中午就開始「問答題填充」,對照起訴資料填入姓名、公司名稱;不少人花了三、四個小時才把「考卷」寫完,累翻一票記者。

陳啟祥亂爆 恐當不成汙點證人

揭發林益世收賄的地勇選礦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是行賄罪被告,檢方可能緩起訴。不過他為了保護兩名「吃紅者」,對於賄款是美金還是台幣說詞反覆,還四處爆料放話,恐影響他想當「汙點證人」的權益。

最高檢指出,特偵組緩起訴或不起訴案件,沒有再議機制,因此將陳啟祥涉案部分發交高雄地檢署。如果雄檢認為符合緩起訴,就依規定處理;若認定不符公共利益,也不適合緩起訴,將交回特偵組追加起訴陳啟祥。

今年七月底,陳啟祥「自首」時,曾表示分四次提領美金共一百九十三萬元,和女友程彩梅一起拿到林益世鳳山住處,放在客廳桌下就離開;但林益世認罪後供稱,六千三百萬元賄款是一百卅萬元美金及二千三百萬元台幣。

行 賄者與收賄者證詞兜不攏,林益世測謊通過,陳啟祥測謊無法判讀,特偵組一度傷腦筋。所幸比對兌換水單,發現其中六十多萬美元是陳啟祥給陳蓮珠及郭人才「吃 紅」,陳啟祥才改口,供稱給林益世款項是部分美金、部分台幣。陳啟祥也被特偵組認為在偵查階段對媒體放話,檢察官諭知他不得放話,他沒遵守,恐被認為犯後 態度不佳。

根據證人保護法規定,證人對重要關係事項虛偽陳述,以偽證論;檢方則參酌犯罪情節輕重、被害人所受的損害、防止重大犯罪危害社會治安的重要性,及公共利益等事項,給予不起訴或緩起訴。

特偵組雖答應陳啟祥,讓他適用證人保護法;但是否獲得緩起訴或不起訴,還要認定。

扁家帳房陳鎮慧當年交出記帳隨身碟,希望當汙點證人,最後仍無法全身而退。一審判她免刑,但必須和扁珍等人連帶繳交一億七百多萬元犯罪所得,陳鎮慧上訴。高院改判她緩刑,要與扁珍等人追繳一千四百多萬元。

陳啟祥機關算盡 弄巧成拙

地勇案林益世等五人遭起訴,原希望以汙點證人脫身的陳啟祥,因檢方認定頻頻爆料干擾查案而未獲寬貸,老江湖的他,機關算盡,反而弄巧成拙。

陳啟祥在林案中兼行賄者、檢舉人雙重身分,曾委託律師向特偵組聲請依證人保護法轉任「汙點證人」;但因過程中不斷向媒體爆料,結案前又再度放話、干擾辦案,汙點證人的算盤終未能如意。

陳 啟祥住家在鳳山,「戶口」卻像是「寄」在一輛March小車裡,許多夜裡都寧可窩在車上。外界不解何以一個動輒千萬元進出的有錢人,住家是不起眼的小樓, 開的是小車,也不穿稱頭的西裝?原來多年前陳啟祥讓剛退伍的兒子住別墅、開名車,卻被歹徒押走,毒打一頓。對方雖然是要車不要人,但這件事已在他心中留下 揮之不去陰影。

陳啟祥經營的是選礦公司,處理的是爐渣、廢鐵、砂石級配等廢棄物,他卻有些潔癖,盡可能不在外頭用餐。但作東請人吃飯,絕對從頭到尾周周到到,只要客人吃得下、喝得盡興,再貴也不皺眉頭。到熟識的餐廳,還會自備食材和煮菜用水,理由是「覺得外面的水都有汙染」。

「央人辦事,報酬不能免」,是陳啟祥的原則。友人形容,替陳啟祥辦事,陳的「禮數」一定周到,而且給得爽快;招待出國,絕不虧待人擠經濟艙,但「拿錢不辦事」或「吃阮夠夠」,就犯了他的大忌。

林仙保「重聽」 全身而退

林益世涉貪,連帶使妻子、母親、舅舅全被起訴,在索賄現場現身的林父林仙保,卻全身而退未遭起訴,是林家唯一的「活口」。

特 偵組勘驗錄音檔發現,林益世今年二月在高雄市鳳山住處,向陳啟祥與其女友程彩梅索賄八千三百萬元時,林仙保及友人王建樺都在現場,懷疑林仙保也參與索賄。 特偵組本月傳喚林仙保作證,發現他有重聽,需要重複提問好幾次才能回答。林仙保說,他年事已高,耳朵聽不清楚,當天林益世與陳啟祥講話時,他在看電視,距 離很遠,不清楚他們聊天內容。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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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 涉貪4罪起訴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擔任立委、秘書長期間,涉嫌向爐渣業者地勇選礦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收賄6300萬元並索賄8300萬元未遂,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上午偵結,林益世與他的母親沈若蘭均被依貪汙等罪起訴,林妻彭愛佳、林的2個舅舅沈煥璋、沈煥瑤被依洗錢罪起訴。

至於林父林仙保部分,特偵組表示,已經傳喚,但查無證據證明其有涉案,因此訊問後,即將其釋回。

檢 方認定林益世在立委期間撮合中鋼等公司與陳啟祥簽約,收受賄賂,立委落選轉任行政院秘書長後,再向陳啟祥要求賄賂,分別以違背職務收賄罪、職務行為上要求 賄賂罪偵辦,另查辦他洗錢、財產來源不明罪,共依4罪起訴,特偵組表示,因監察院針對「具體求刑」 一事已糾正法務部,因此,本案不具體求刑,但林所涉犯4罪,依一罪一罰,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

羈押近4個月的林益世下午移審,律師團主張林已無串證、無法逃亡等理由,向台北地院聲請解除羈押禁見,不過,因考慮林犯重罪等因素,特偵組已派檢察官論告,要求法官繼續押人。

特偵組主任陳宏達上午舉行記者會時,特別澄清外界疑慮,強調本案絕無重案輕判,偵查結果亦證明未將貪汙案變成詐欺辦。

財產來源不明罪 首宗被起訴案件

檢方查出林益世收受的賄款,超越他的索賄金額,偵查中查扣數千萬贓款沒入,並追徵林益世供稱已燒掉的贓款,林益世羈押期間一再作無罪答辯,不交代財產來源,成為財產來源不明罪上路以後 首宗被起訴的案件。

林益世具實質影響力 定罪貪汙

林 益世索賄,意圖以詐欺脫罪,不過,特偵組認為林益世對於中鋼、中聯公司的經營運作,具有實質決定的影響力,特偵組因此依貪汙罪起訴,在起訴書中,並引用日 本前首相田中角榮所涉的「洛克希德案」為例,認為總理大臣田中角榮,對於運輸大臣指示的職務權限行為,不以親力親為為必要,應兼指「職務密切關聯的行 為」。

特偵組說,職務上行為是指公務員在他的職務範圍內所應為或得為之行為而言,只要該行為與其職務具有關聯性,就算是職務上的行為,也就是陳水扁遭判決定讞龍潭購地案所指的「實質影響力說」。

依特偵組解釋,雖非親自掌理的事務,依其身分地位自足以形成一定程度實質上的影響力,倘有恣意不應為而為,或應為而不為的情形,就應認為構成違背職務上的行為。而林益世所涉「實質影響力」部分,不僅是秘書長任內,在立委任內也構成,此點可供民意代表警惕。

特偵組同時引用日本前首相田中角榮所涉的「洛克希德案」,認為日本最高裁判所平成7年大法庭的判例,除認為本來的職務行為外,應涵蓋「職務密切關連的行為」。

特偵組說,田中角榮在任內受賄,要求運輸大臣對全日空航空公司推薦選購某特定公司生產的大型客機,由於身為總理大臣的田中角榮,對於國務大臣有任免權及指揮堅督權,他要求運輸大臣對全日空推薦特定公司所生產的大型客機,屬於職務權限行為。

起 訴說,林益世在立委及行政院秘書長任內,對於中鋼、中聯公司的高層人事、營運管理具有實質影響力,均屬職務上行為,林益世利用職權,讓原本已遭評定不合承 購資格的地勇公司,改評定為合格,而取得承購資格,林益世於立委任內的行為已屬違背職務收賄罪。至於林益世在行政院秘書長任內索賄未遂部分,特偵組認為, 林的秘書長身分綜理行政院幕僚業務,對於中鋼、中聯公司的負責人或經理人人選,具有核轉簽章之權具影響力,這部分認為林益世觸犯不違背職務收賄罪。

形同求處重刑 特偵組已釋疑

前 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被控貪汙案,特偵組上午偵結,並依貪汙治罪條例等4罪,將主要被告林益世起訴,特偵組礙於監察院之前的糾正案,雖罕見的並未對林益世具 體求刑,不過,依檢方起訴法條,單是貪汙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的違背職行為收受賄賂罪,最重即可判處無期徒刑,再加上其他三項貪汙罪,特偵組認為林 益世犯意各別,應予分論併罰,也就是一罪一罰,因此,特偵組雖未求刑,但在起訴書論罪中,等於已求法官對林處以重刑。

此外,特偵組認定,不具公務員身分的林益世母親沈若蘭,與林共犯違背職務受賄罪,可謂認定、採證均趨嚴格,此點,未來可令不少政治家族有所警惕,別認為不具公職身分,就不會涉及貪汙罪。

林 益世被控貪汙案的爆發,算是行政團隊,也是馬團隊的恥辱,同時,也因為林益世案發時任行政院秘書長,位居高位,特偵組在偵辦過程也倍受外界矚,且質疑聲不 斷,外界質疑的部分,包括本案可能重罪輕辦(貪汙罪改依詐欺罪偵辦)、偵辦過程中,為何未傳喚林父林仙保,以及可能涉及更高層官員,似乎不敢偵辦... 等。

受限於「嚴守」偵查不公開原則,特偵組對於部分案情曾對外澄清,但部分偵辦進度仍然「隱忍」,上午結案後,對林益世以4條貪汙重罪起訴等結果看來,外界對偵辦中的不少疑慮,應該可以獲得大部分的釋疑。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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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收賄變索賄 陳啟祥錄音揭嘴臉

林益世當上行政院祕書長,趁陳啟祥請求協助續約,竟獅子大開口索賄八千三百萬元。見陳啟祥無意付錢,竟大耍官威,「只要我一句話,任何人都不敢跟你們續約」,並吹噓狂言「行政院只有院長、副院長跟我三人上班」,逼得陳啟祥錄下他的囂張談話,成為犯罪鐵證。

林益世在立委任內協助地勇業者陳啟祥取得中聯轉爐石契約,及其下游中耀爐下渣契約,收受陳啟祥六千三百萬元賄款;期間除抗拒前立委蔡豪,強勢要求他別插手,還透過中鋼層層施壓,甚至訓斥中聯董事長「不給面子」,並找上經濟部長施顏祥幫忙,令中鋼中聯屈服,極為囂張。

陳啟祥經營的地勇選礦曾向中耀公司採購爐下渣原料,九十九年一月,陳耳聞中聯公司不願再與中耀續約。他擔心無法再取得原料,透過女友程彩梅親家吳門忠、陳蓮珠幫忙,由陳蓮珠帶著他與女友到林益世樁腳郭人才家與林益世碰面,協助續約。

陳 啟祥與林益世首次碰面即表明行賄之意,林益世當場答應,立即致電中聯董事長翁朝棟表達關切,也向中聯母公司中鋼總經理鄒若齊要求促成。當年四月,中耀與中 聯就完成爐下渣續約。陳啟祥順利取得兩項契約後,見識到林益世的能耐,依約支付六千三百萬元賄款。連居間介紹的郭人才、陳蓮珠也拿到陳啟祥各支付的卅一萬 元美金。

今年一月間,由於兩契約即將到期,陳啟祥又找上林益世幫忙。林食髓知味,二月間更積極要求鄒若齊促成地勇續約轉爐石契約,並讓 地 勇與中聯、中耀簽下三方合約。但鄒若齊表示,經詢問中聯總經理管新灣後應無法達成。陳啟祥認為林益世已無立委時的影響力,且先前獲利不佳,刻意疏遠林益世 無意行賄。豈料林益世不斷指示辦公室主任聶存賢聯絡陳啟祥商談賄賂一事,透過電話斥責陳啟祥為何不聯絡,還說「中鋼、中聯都是我管的,只要我一句話,任何 人都不敢跟你們續約。」逼得陳啟祥到林益世住處詳談前,購買錄音筆錄下了林益世犯罪事證。

林益世開口要求八千三百萬元,還指示陳啟祥分三千萬、三千萬、兩千三百萬交付。三月間,陳啟祥再赴林家,林益世更直接吹噓「國庫印章都是我在蓋的」;陳啟祥認為林益世貪得無厭,下定決心與林翻臉。

但林益世仍緊追不放,陳啟祥請聶存賢轉告林益世「好好作他的祕書長就好,祕書長不要再搓這個事情」,林益世卻不當回事。當高市環保局三月間下令中鋼不准再提供地勇爐渣,陳啟祥認為是林益世施壓斷料,忍無可忍,拿出錄音檔向媒體爆料並向特偵組自首,引爆林益世收賄索賄案情。

林益世涉貪起訴 母妻舅「隱匿、洗錢」全部入罪

前 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涉嫌收受地勇選礦負責人陳啟祥六千三百萬元賄款,協助取得爐渣合約,今年再度索賄八千三百萬元遭拒,因不斷追索而導致陳啟祥爆料,全案 曝光。特偵組昨依違背職務收賄等四罪起訴林益世,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林母沈若蘭參與且知悉兒子收賄,被列為貪汙共犯起訴,彭愛佳、林的舅舅沈煥璋、沈煥瑤 被依洗錢等罪起訴。

台北地院歷經三小時的庭訊,法官認為林涉犯違背職務收賄等四項罪名,犯罪嫌疑重大,涉案情節既廣且深,雖然主觀上有 相 當強烈逃亡動機,但可用具保替代羈押,諭知新台幣五千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每晚七至九時到住所轄區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報到。到今凌晨林家覓保 無著裁定羈押。法官表示,檢察官等當事人如果不服交保處分,可在五日內提出「準抗告」;林益世家人何時籌到交保金,隨時都可辦理交保。

法官晚間九點開庭,林益世對四項罪名全部不認罪,強調立委任內收受陳啟祥六千三百萬元只是選民服務,為地勇公司去協調轉爐石;他也不記得政院祕書長任內,為什麼會提到「3323」這個數字。

特 偵組共查扣犯罪所得新台幣兩千萬元、美金卅一萬七千五百元,建請法院沒收;沈若蘭用金爐燒毀的美金九十五萬元與未扣案的三百萬元,也請法院依法追繳。而林 益世因無法解釋從妻子、舅舅銀行保管箱扣得的一千五百八十萬元來源,成為首名被依財產來源不明罪起訴的被告,可疑資金恐遭沒收。

因錄下林益世收賄索賄證據的陳啟祥及其女友程彩梅,雖然被列為行賄罪被告,但考量特偵組若處分緩起訴有法律爭議,因此將兩人發交高雄地檢署偵查。

而高雄市議會副議長蔡昌達與天山資材董事長顏萬成涉嫌施壓高巿環保局,涉嫌藉勢或藉端勒索財物未遂罪,與是否有外界指稱的「攔路虎」介入?仍由特偵組追查。

至於副總統吳敦義不斷遭影射與林益世案有關,但特偵組調查林益世收賄款項並無外流,林益世測謊時對是否把錢分給其他人、有無分給高官等均通過測謊;名嘴爆料吳敦義去年與林益世共赴中鋼公司與董事長闢室密談也純屬不實傳聞。

特偵組指出,林益世立委期間收受六千三百萬元賄賂,並在行政院祕書長任內索賄八千三百萬元,依「實質影響力」說認定為違背職務收賄與職務上要求賄賂,沈若蘭雖不具公務員身分,但和林益世為共同正犯,被列為違背職務收賄共犯,沈若蘭還被查出另涉損害債權案另遭起訴。

林益世案六月間爆發後,特偵組經過近四月偵辦,發動五次搜索共計卅三處地點,傳訊八十餘人,其中包括林父林仙保、吳敦義小姨子郝英嬌,但都被排除涉案可能,經濟部長施顏祥也經傳訊協助偵辦。

錢沒轉送 林測謊過 吳敦義未涉案

林益世涉貪案是否還有「更大咖」?副總統吳敦義有無涉入地勇案?一度引發揣測。但特偵組調查四個月後,依據「林益世測謊資料」、「吳敦義友人吳門忠、吳的小姨子郝英嬌的證詞」及「吳郝兩人金流往來資料」三大事證,認定無證據證明吳敦義涉案。

特 偵組追查林益世賄款流向,除了林益世堅決否認曾將陳啟祥的賄款轉送他人或更高層官員外,也對林益世進行測謊,林益世並沒有出現說謊反應。其中,特偵組在測 謊問題中,還特別設計安排包括「黨政高層(暗指吳敦義)有無涉入?是否有更高層(意指吳敦義)拿到錢?等多項關鍵題目,林益世都通過測謊。

另特偵組多次傳喚吳敦義友人吳門忠,也在十月間傳喚吳敦義小姨子郝英嬌,兩人均否認吳敦義介入地勇案,證稱吳敦義對地勇案不知情。

特偵組也清查吳門忠、郝英嬌兩人間的金流往來,發現並無異常。其中吳門忠與陳啟祥有兩千萬的資金往來,吳稱是向陳借貸,這兩千萬都是用來還其他人的債務,特偵組未發現與吳敦義有關。

至於吳門忠同居人陳蓮珠、與林益世樁腳郭人才各收陳啟祥一千萬情事,特偵組傳喚陳啟祥,陳啟祥證稱那是給兩人介紹林益世認識的費用,事後陳蓮珠將錢用於房屋裝潢、支付保險費及出國旅遊,部分錢給吳門忠還債,錢都花光了。而郭人才將錢存在銀行,沒匯入吳敦義或其他人帳戶。

此外,吳敦義遭民進黨中執委洪智坤爆料在六、七月間與林益世共赴中鋼公司與董事長闢室密談,特偵組調查後認為是烏龍爆料。另名嘴胡忠信指有黨政高層涉入,但胡在特偵組作證時,,並未攜帶任何資料,且迄今也未提供資料給特偵組。特偵組認為沒調查必要,均予簽結。

「實質影響」辦貪 民代收錢難辨

特偵組採公務員職務「實質影響說」見解,認定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收賄觸犯收賄貪汙重罪。這個見解,和前總統陳水扁已判決確定的龍潭購地等貪瀆案相同。實質影響說幾乎已是司法實務界的顯學見解,如此既能嚴懲公務員貪汙,更能讓藉家人收賄的公務員無法僥倖。

法界人士指出,鄰國日本和台灣政經情況類似,甚至法律見解也差不多。日本一九七六年,發生轟動全球的洛克希德飛機公司,行賄前日本首相田中角榮的賄賂醜聞。案發後田中角榮和多名內閣大臣被捕入獄,在當時也曾引發如我國在二次金改弊案中有關職權的爭議。

扁在二次金改弊案一審判無罪後,就有學者、媒體和法界實務人士認為,類似扁珍的行為,如果不採田中角榮的「實質影響說」見解,不但難懲貪汙,更無法避免公務員假借家人收賄,規避貪汙重罪情事。

檢察官後來就引田中角榮案的見解提出上訴,高院二審果然就在二次金改弊案改判扁十八年徒刑。事實上,在該案之前,最高法院早已在龍潭購地弊案,採實質影響說的見解,將扁珍判刑確定,發監執行。

林益世收賄時,分別身為立委或行政院祕書長。民代是法定廣義公務員,特偵認定他的職務對受監督的國營事業人事,為處於監督地位的人,行使監督權就是其職務,拿陳啟祥的錢,就觸犯收違背職務收賄、職務上要求賄賂兩項罪名。

此固然符合目前司法實務界普遍性見解,但林益世任立委期間收錢是否構成貪汙重罪?仍待法官認定。

在 民代服務選民為重要工作事項下,收錢最常解釋成是收受政治獻金或遊說代價。為免立委收錢刑責認定不一,或產生是否屬職務上行為爭議,成為法律漏洞,或許可 在貪汙治罪條例以外的法律修法規範,只要不是依循正常獻金及遊說管道所受的款項,不論有無對價,都成立犯罪。如此才能正本清源,杜絕各級民代收紅包、索取 回扣的弊端。

10餘案連環爆 檢方全都辦

林益世涉嫌向地勇選礦公司負責人陳啟祥索賄,特偵組昨日起訴了林益世與其家人共五人。而自本案爆發後,包括林益世疑涉介入「華光社區」拆遷案、高雄民代扮「攔路虎」及環保局涉入地勇案的檢舉案,紛紛湧進檢察機關。目前特偵組、台北及高雄地檢署共已受理十多件案件偵辦中。

外界質疑林益世涉貪案中,另有不少民代或立委扮「攔路虎」介入,為地勇或其他公司爭取轉爐石、爐下渣契約,事實上,檢方都已列案調查;另高雄市環保局對地勇公司斷料的原因、過程,有無不法,特偵組也另案偵辦中。

而林益世在協助陳啟祥爭取轉爐石契約過程,蔡豪有無介入轉爐石契約涉弊?特偵組已進行了解。

「不記得為什麼提3323」 錢多到說不清 林罪加一等

特偵組追查林益世收賄案,光是在林妻彭愛佳四個銀行保管箱就查扣高達四千多萬元的新台幣與美鈔,且錢只進不出。特偵組清查發現林益世有高達一千五百八十萬元財產來源不明,林對多出來的錢也說不清,故罪加一條貪汙治罪條例的財產來源不明罪。他也成為適用該法條的首名被告。

特偵組昨日將林益世貪汙案移送台北地院審理,法官晚間開庭。林益世對四項起訴罪名全部不認罪,強調立委任內收陳啟祥六千三百萬元,只是選民服務,為地勇協調轉爐石,沒有損害中聯任何利益,並不是貪汙所得;他也不記得為什麼會提到「3323」這個數字。

合議庭受命法官紀凱峰,昨晚提在押的林益世開庭,就是否羈押進行檢辯攻防。原本體型肥胖的林益世,明顯瘦了一大圈,下巴瘦到出現「戽斗」形。他的妻子彭愛佳默默坐在旁聽席上關切丈夫,庭訊結束就離開。

林益世對起訴四項罪名逐一辯解。他說,九十九年立委任內,只是幫陳啟祥的地勇選礦公司,分別向中聯、中耀公司協調轉爐石,不要只賣給永豐盛公司;協調事項沒損害中聯任何利益。事後陳拿六千三百萬當酬勞,當時正值五都選舉,正為選舉找資源,所以欣然接受。

今年政院祕書長任內,和陳兩次會面都超過一個半小時,錄音中聽起來「誇大」的言詞,印象中是對在場朋友說的。整個過程中,對陳啟祥的請託,沒有達成任何協議,沒有要求支付八千三百萬元,至於「3323」數字,雖然有提到,但「我不知道為什麼會講這個數字」。

林益世強調,近四個月的羈押期間,真的是一輩子都沒有想到的事。「從一個被大家尊重的立委,成為被大家都在罵的壞人,我的心情非常痛苦。」

他還說,收六千三百萬或許不符社會對他的期待,但「我真的沒有貪汙的意念」,他願接受法律的檢驗,希望能獲交保,為自己的清白做努力。

南鈔北運火燒水淹林母藏錢絕活

林益世涉案遭羈押後,母親沈若蘭「交錢救子」畫面轟動社會。特偵組追查發現,沈若蘭全程掌握兒子索賄來龍去脈,不僅出面收賄,還指示兄弟、媳婦藏錢,儼然幕後藏鏡人,因此被列為貪汙案被告,將面臨法律重懲。她「南鈔北運」、「火燒水淹」的藏錢手法,更叫人嘆為觀止。

調查指出,林益世九十九年一月與陳啟祥達成協議後,隨即向母親報告細節。陳啟祥當年四月、五月、六月分別帶著卅一萬七千五百萬美金、九十五萬美金、新台幣兩千三百萬元到林益世高雄鳳山服務處交付,沈若蘭也出面接待。

林益世從賄款中留下三百萬元作為選舉活動之用,其餘賄款交由沈若蘭保管。沈趁林益世夫妻返家之際,先後交付八百萬元、美金卅一萬七千五百元賄款給彭愛佳,由彭愛佳搭高鐵「南鈔北運」,更指示彭愛佳租用銀行保管箱藏錢。

此外,沈若蘭還要兄弟沈煥璋、沈煥瑤分別在土地銀行、高雄銀行租用保管箱,各藏匿剩下的一千兩百萬元、美金九十五萬元賄款。林益世案爆發後,沈若蘭即與媳婦彭愛佳熱線不斷,六月卅日更直接北上要求彭愛佳提出賄款,因銀行休假未果。

沈若蘭同時要求沈煥璋、沈煥瑤兄弟將賄款提出。沈煥瑤因為一時心虛,還把洋酒、高麗蔘放進保管箱,製造開箱目的是為了存放洋酒的假象。沈若蘭拿回美金九十五萬元、一千兩百萬元,還拿回寄放沈煥瑤保管箱中林益世不明來源的三百萬元及自己藏放的三百萬元。

因當時媒體大幅報導陳啟祥全以美金行賄,沈若蘭擔心美金遭搜出將對兒子不利,廿九日凌晨一點便在自家陽台以金爐逐張焚毀美鈔,並將灰燼倒入廁所沖掉,前後耗時兩個小時。金爐事後被特偵組查扣,經刑事局鑑識確有燃燒百元美鈔的跡證。

沈若蘭燒毀美金後發現焚鈔太費工,另將一千八百萬元新台幣藏放在自家水池,成功躲過特偵組在七月一日發動的首波搜索。但七月二日林益世遭羈押,護子心切的沈若蘭趕緊打撈鈔票裝進行李箱,四日在律師陪同下赴特偵組自首,留下「交錢救子」的經典畫面。

關鍵字 全都O 濫用個資 起訴書成天書

林 益世貪瀆案,當初是由陳啟祥向《壹週刊》爆料;林益世最愛的兩個女人,母親沈若蘭、妻子彭愛佳,這三位都是眾所周知的人物,可是在特偵組公開的起訴資料 中,都成了「陳OO、沈OO、彭OO」,連無關個資的燒燬美金地點,也成了「O樓廁所、O樓陽台」,凸顯機關濫用個資、保護過當的亂象。

自從十月一日個資法部分條文修訂施行後,全國各檢察機關對於提供媒體的偵結書類,就出現許多圈圈;縱使與個資無關的部分也都圈圈。

法界人士就指出,個資法旨在保護當事人隱私,但是從目前實施情況來看,只能說毫無章法,不該保護的全保護,該保護的又沒有完全顧到。

以林益世案為例,特偵組起訴五位被告,新聞資料中只有林益世全名出現。同為起訴被告的林母、林妻和兩位舅舅,名字全部圈圈,甚至連公開在媒體舉發的陳啟祥名字也是圈圈。反而該保護的部分證人姓名卻未圈圈。

就法論法,已公開或為公眾知曉的事,就不是祕密。林母沈若蘭、林妻彭愛佳,有必要圈圈嗎?陳啟祥既然自己跳出來向媒體爆料,本人都願公開身分還有必要再保密嗎?這實在不是個資法防止個人隱私資料遭濫用圖利的立法目的,過度保護,只是凸顯主管機關怕事、沒擔當。

犯罪案件是與公共利益有關事件,基於滿足民眾知的權利,媒體一定會設法採訪相關資訊、盡量揭露讓民眾知曉,以從中了解如何警惕世人、保護自己的權益,和避免受害。

類似林益世這類重大貪瀆案,更是舉國關注案例。但看了特偵組網站公布的起訴資料,到處都是圈圈,有如天書一般,不少民眾只能望文興嘆,不知所云。

再以同案被起訴的林益世兩位舅舅沈煥璋、沈煥瑤為例,特偵組網站公開資料,二人都是「沈OO」,但圈圈後加上兄、弟區別。

圈圈兄圈圈弟,這是即將要接受公開審判、大家都知道的被告,特偵如此保護有何意義?主管機關該勇於任事,不該就個資亂象提不出辦法,這絕對是比政府無感施政,更讓民眾反感的事。

可獲緩起訴 發交雄檢偵辦 亂爆料 陳啟祥當不成汙點證人

林益世涉貪案的關鍵人陳啟祥,身兼「揭弊者」及「行賄罪被告」雙重身分。特偵組考量他舉發林貪汙,一度同意他轉任「汙點證人」,但陳供詞反覆,還不斷向特定媒體選擇性爆料,讓檢方忙於對外澄清,辦案大受干擾。最後決定取消陳汙點證人,發交高雄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檢方傾向給陳啟祥緩起訴,要求他支付一筆處分金給國庫。如果陳啟祥拒絕緩起訴條件,特偵組會向台北地院追加起訴陳。

特偵組是以陳啟祥行賄犯罪地點、居所在高雄,才將陳啟祥發交高雄地檢署偵辦。特偵組說,陳是本案檢舉人,會依據刑法五十七條對陳行賄罪行妥適考量。

法界人士認為,依證人保護法,汙點證人可獲免刑或減輕其刑。特偵組不起訴陳啟祥,反而將他交一審偵辦,一方面讓陳因身兼證人、被告雙重身分,台北、高雄南北奔波,隱含有「懲罰」亂爆料干擾辦案的意味。

據了解,特偵組偵辦林益世案,陳在偵查期間供詞一再反覆,根本是「檢方查到什麼,陳才說什麼」,甚至陳還不斷爆料,干擾辦案,對於陳啟祥可說是「又愛又恨」。

特定媒體爆料陳啟祥原本稱交付美鈔給林益世,經檢方逼迫陳而「翻供」,但這並非實情。特偵組是從美鈔號碼追蹤查出真相,陳才改口行賄並非全數美鈔。

陳 啟祥的律師高涌誠說,陳啟祥在林益世案中,是關鍵的汙點證人角色,以林涉貪的部分,屬行賄的「對向犯」,在法律上,本該一同論罪。但特偵組沒有對陳做出不 起訴或緩起訴處分,竟將他再轉交由雄檢繼續偵辦,是不妥當的處置。而陳啟祥整個過程中,配合檢方辦案,適用證人保護法規定,就算有罪,也應該免刑。

沈若蘭活躍地方 扮演林家「帳房」

行政院前祕書長林益世的父親林仙保、母親沈若蘭,原本還偶而會出現在住家門口。廿五日檢察官起訴,上午不到八點,鄰居看到林仙保、沈若蘭夫妻二人匆匆離去。媒體趕到時,住宅已經大門深鎖。

林益世的母親沈若蘭被特偵組依貪汙罪起訴。地方人士透露,沈若蘭是林仙保的二房,曾任國小老師,因口才流利、個性活躍,負責替林仙保交際、管錢,並積極培養兒子林益世接班,在林家扮演舉足輕重角色。

沈若蘭今年六十幾歲,年輕時外型相當清秀亮眼,因參加土風舞社團認識已婚的林仙保,後來成為他的二房。兩人育有兒子林益世及女兒林憶珊,林仙保更與沈若蘭同住在鳳山,每周僅一次回高縣茄萣鄉老家探視元配。

儘管沈若蘭身分是「小三」,地方人士對她比對林仙保的元配還要印象深刻。沈若蘭曾擔任鳳山大東國小老師,口才流利,深受林仙保信賴,長期皆靠沈若蘭替他處理地方人際關係,進而接下林家「帳房」任務。

沈若蘭對林益世期許很深,培養他從牙醫系畢業,又積極協助他從政,穩固「紅派少主」地位。這幾年她雖逐漸淡出,但仍可在林益世服務處見到她殷勤招呼身影,甚至出任高雄縣中正元極舞協會理事長,在地方依然活躍。

昔日學生對「沈老師」印象是溫柔優雅。但民國九十四年林益世參選高雄縣長時,沈若蘭因涉嫌光黎工程公司超貸案被民進黨拿出來攻擊,她帶領上百人現身痛哭痛罵,反批對手楊秋興是「電玩縣長」,令人見識她剛毅的一面。

作保呆帳 銀行對「沈老師」追債要不到

特 偵組偵辦林益世涉貪案,意外查出沈若蘭「乾坤大挪移」金錢不止這一樁。早在十六年前,她為企業融資作保,造成銀行七千多萬呆帳,沈女擔心她的公務員十八趴 優惠利率、優渥年終慰問金遭銀行追討,竟將錢藏放保險箱,導致銀行求償無門。特偵組昨天另依損害債權罪起訴沈若蘭及其弟沈煥瑤。

這起 「案 外案」,發生在八十五年十一月,沈若蘭擔任某工程公司的連帶保證人,向台灣中小企銀融資。該公司事後未清償,導致銀行八千九百卅九萬呆帳,銀行向法院聲請 對該公司及沈若蘭等人聲請核發支付命令。僅沈不服聲明異議,法院因該公司已清償一千多萬,判決沈女應還銀行七千三百多萬元本息確定。

銀行向法院聲請對沈女強制執行。法院發現沈女是高雄縣鳳山大東國小退休教師,不但月領退休俸,年終還有慰問金,並享有存款利率十八趴優惠。但查扣她的多個帳戶,卻僅扣得十九萬存款及卅萬元股票。

沈若蘭因法院判決,知悉公務員退休金雖不得強制執行,但月退俸若入帳,可能遭銀行聲請強制執行,因此用女兒名義申請一銀帳戶,隱匿一百六十九萬元存款外,沈女並自九十一年起,先要求大東國小改發放現金支票,翌年再要求校方將錢轉存至林益世鳳山郵局帳戶。

沈女至去年五月止,計領取月退俸、三節及年終慰問金共計四百九十一萬七千九百八十一元。這些錢銀行都查不到。

沈若蘭在九十九年間,將其中的三百萬連同收受陳啟祥賄款,一併交給媳婦彭愛佳,要彭放入保管箱藏匿。去年五月,沈女將其餘的一百九十一萬退休金,加上她個人存款一百多萬及林益世給的三百萬,共計六百萬交給弟弟沈煥瑤。

沈煥瑤在去年五月廿五日,將這六百萬存入他的高雄銀行保管箱內,導致銀行無法藉由查扣沈女帳戶,向沈女追償,損害銀行債權。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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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 5千萬交保 立委大呼:不可思議 司法破產

家屬只準備千萬 林先行還押

馬英九的愛將、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向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收賄六千三百萬元及索賄八千三百萬元未遂案,特偵組昨依貪污等罪將他起訴。台北地院昨深夜裁定林以五千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

由於家屬只準備一千萬元,林益世在法院接押庭頻頻搖頭說:「算了算了,籌不出來」,今晨一時許先行還押台北看守所,待家屬籌足款項保釋。

林益世另有一千五百八十萬元現鈔來源無法交代,成為財產來源不明罪首宗被訴案件,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財產來源不明罪 首宗被訴案

林母沈若蘭被認定是收賄罪共犯,且與林妻彭愛佳、林的舅舅沈煥璋、沈煥瑤都涉洗錢罪一併遭起訴;陳啟祥與女友程彩梅則移由高雄地檢署偵辦。

彭愛佳昨晚進入接押庭旁聽時,手拿佛珠邊誦經。林益世說,從一個被大家肯定的立委,變成大家罵的壞人,很痛苦,但他仍堅稱沒有貪污意念,希望交保,為自己的清白努力。他的律師希望以五百萬元交保。

合議庭認為,以林益世身分地位與涉案情節,有強烈逃亡動機,但沒有串證之虞,裁定重金交保,限居在台北市八德路住處,每晚七點到九點須到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報到。

法界人士認為,本案尚有疑點未查,包括林益世政院秘書長辦公室也未搜索,特偵組偵辦草率。民進黨立委鄭麗君也痛斥,簡直太離譜了!就只鎖定林益世的家人,還擔保絕無可能有高層介入,特偵組是拿什麼來擔保?

法界:疑點未查清 偵辦草率

針對林益世獲裁定五千萬元交保,鄭麗君指出,台灣的司法公信力恐因此徹底破產。綠委趙天麟也直呼:「天啊!不可思議。」林案這麼嚴重、明確,竟然還可交保,這絕對是政治介入司法的鐵證,不但是司法史上的恥辱,更重創台灣社會對政府的信任感。

特偵組說,從彭愛佳與沈煥璋、沈煥瑤的五個銀行保管箱,共扣到新台幣四千八百萬元、美金卅五萬六千五百元及人民幣廿一萬元(加總約合台幣六千萬)。另外、林益世拿走三百萬元選舉用,及沈若蘭燒毀九十五萬美金無法扣案,請求依法追繳,總計查出的賄款約九千一百五十萬元。

母、妻、兩個舅舅 同被起訴

檢 方認定從台銀扣得的美金卅一萬七千五百元、台幣八百萬元及沈若蘭交出的一千兩百萬元是賄款,均聲請宣告沒收;檢方說,彭愛佳中信銀保管箱內另有九百五十萬 元及沈若蘭被扣六百三十萬元,比對林益世近三年財產申報紀錄,林家人均無法交代來源。不過檢方比對賄款指紋,認定沒有收贓共犯。

至於陳啟祥,檢方表示他付給郭人才的三十一萬美金鈔號中,和他所稱的一百九十三萬美元賄款相符,不過陳啟祥本月初才翻供稱,一百九十三萬美金分三次支付三十一萬七千五百美元、九十五萬美元及新台幣兩千三百萬元給林。

林案疑點不查 法界批草率結案

不少法界人士質疑特偵組偵辦林案疑點不查、草率結案,並指林在行政院的秘書長辦公室應是本案重要關鍵,特偵組卻不搜索,結案前夕才傳訊林父林仙保等,種種辦案手法讓人百思不解。

沒搜林辦公室 結案前才傳林父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律師指出,本案是重大貪瀆案,特偵組卻似乎很相信被告和關係人的供詞,只是把人問一問和測謊就「統統都買單」,這與過去檢方辦案高度懷疑相關供詞,事後反覆查證的作法差別很大。

供詞及測謊 特偵組統統都買單

林峯正還認為,如把林益世母親「燒掉」的九十五萬美金從起訴書拿掉,整個案子的贓款就會兜不攏,似乎這些美金沒燒掉,特偵組就沒辦法結案;至於特偵組沒追究林益世要求中鋼和子公司,更改廠商遴選投標資格,也相當不可思議。

律師徐國勇指出,特偵組偵辦此案時並沒有搜索行政院,還說時間過了這麼久,很多證據可能都滅失,而交給行政院政風室調查,該搜的該扣的沒做,能不讓人起疑?

陳 啟祥的辯護律師黃帝穎昨也表示,犯罪嫌疑人多會在案件曝光第一時間湮滅證據,不留給司法當證據,特偵組從頭到尾沒去行政院搜索秘書長辦公室,「這是政治考 量,幫馬政府留點顏面」。前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黃瑞明指出,以林益世行事風格和處事態度,卻能久居國民黨黨鞭要職,其中暴露出來的國會文化和政治風氣,更 讓人憂慮。

對於相關質疑,特偵組說,林益世當時已被收押,加上他已辭職,所有物品已打包仍未搬走,雖未執行搜索,但檢方透過政院秘書處將林的公、私人物品都帶回特偵組,過濾查無犯案證據。

另幾天前首度傳喚林仙保到案,發現林仙保的聽力不好,思路也不清楚,很多問題都要重複很多次才聽得懂,且相關資金流向與林仙保無關,因此排除涉案。

媒體曾揭露林益世向陳啟祥索賄時被偷錄音的背景聲中,隱約還有高雄市環保局駕駛建華在講電話說:「管ㄟ,我在仙仔這。」檢方說,傳訊相關當事人比對錄音內容,當時建華說的是:「川ㄟ,我建華啦,在仙仔這。」建華並非和中鋼集團高層管新灣對話。

樁腳吳門忠涉吃紅 檢未傳吳敦義

林 益世案偵辦過程中,副總統吳敦義大樁腳吳門忠被媒體指控拿陳啟祥一千萬元,還指陳欲透過吳門忠找吳敦義或蔡令怡幫忙取得中鋼爐渣合約,以及十年前吳敦義回 南投選立委時,吳門忠贊助一百四十萬元交付吳敦義小姨子郝英嬌(阿嬌),依此暗指吳敦義恐涉入陳啟祥行賄案;雖有這些疑點,不過特偵組始終沒約談過吳敦 義。

綠委:只辦到林益世 無法讓人信服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昨就質疑,吳門忠因介入此案獲得一千萬元的「吃紅」,吳門忠不 僅 與吳敦義的小姨子「阿嬌」關係匪淺,還曾提供政治獻金給吳敦義,加上「阿嬌」又是吳敦義的選舉帳房,但整起案件卻只辦到林益世及其親屬,對於其他相關人的 角色卻沒有交代,特偵組的作為無法讓人信服。

吳敦義昨天下午出席在省政資料館舉行的台灣光復節紀念大會後,守候媒體大聲問:「林益世案是否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及「副總統,您對林益世被起訴有何看法?」吳一直保持微笑,快步上車離去。

至於被週刊稱「吳敦義大樁腳」的吳門忠,昨天則表示:「司法的事不懂,但尊重司法!」對於週刊再爆他拿親家三千萬元,而非只收一次一千萬元,他則怒稱:「無影的代誌,袂使黑白講。」

壹週刊曾報導,林益世索賄案爆發後,副總統吳敦義夫人蔡令怡曾打電話給吳門忠打探內情,劈頭就問:「這麼嚴重的事,為何不先跟吳敦義說一下?」吳門忠回說:「透過很多人跟林益世說了三次,林都聽不進去,才會爆出來。」

而陳啟祥兩年前找上吳門忠,就是希望尋求吳敦義或蔡令怡協助取得中鋼生意,今年再度找上吳門忠,則是希望找吳敦義或蔡令怡為他主持公道,請林益世高抬貴手放過他。

特偵組傳喚吳門忠及阿嬌,吳門忠證稱,陳啟祥確實想找有力人士幫忙,但他從未居間牽線介紹陳啟祥和吳敦義夫婦認識,他使不上力,雙方金錢來往是借貸關係;檢方說,阿嬌角色更單純,沒有參與此案,對於吳門忠和陳啟祥交往細節均不知情,也沒有居間牽線讓陳啟祥和吳敦義認識。

檢方說,陳啟祥證稱,因為程彩梅和吳門忠是親家,他透過吳門忠才認識其同居人陳蓮珠,由陳女引薦認識其兄陳志卿,再透過陳男介紹認識林益世在高雄樁腳郭人才,而和林益世搭上線,他還付給郭人才及陳蓮珠各一千萬元介紹費。

特偵組指出,林益世測謊時對於吳敦義是否涉入此案的提問,明確回答「沒有」及通過測謊;林益世和陳啟祥都稱,兩人不論會面、商討或交付款項過程均無提到吳敦義或蔡令怡,另據查扣資金追查,除林家人外,未查出款項流向他人或另有共犯,認為沒有約談吳敦義夫婦的必要。

公益有關案件姓名全部揭露 特偵組不甩法部? 彭愛佳成彭○○

特偵組昨天起訴林益世等人,但除林益世外,其他被告名字都以圈圈代替,連全國熟知的林妻彭愛佳也成了彭○○,與法務部發函要求社會矚目與公益有關案件的被告姓名,需在判決書裡全部揭露的政策不符,一名法界人士說:「最高檢果然不甩法務部。」

對此,法務部政次陳守煌低調表示,沒有硬性要求與公益有關的起訴書一定要揭露全名,仍由各檢察署斟酌公益與民眾個資保護的必要,就個案來認定;一名資深檢察官指出,陳的說法似有自打嘴巴之嫌。

根 據法務部十八日的新聞稿,各檢察署即起與公共利益有關案件的被告姓名應全部揭露,並非限定只公布具公職身分的被告,特偵組作法形同「一案兩制」,完全不尊 重上述指令,也讓法務部保此一規定形同具文。特偵組則說,林益世曾任政院秘書長,具公職,姓名經媒體報導已眾所皆知,且與公共利益有關,因此揭露全名;其 他被告無公職身分,他們是依法務部規定辦理,僅留姓氏。

不具名資深檢察官說,偵特組的說法也讓人無法理解,「林益世案難道不夠公益?」還有,林的姓名已眾所皆知,「林妻彭愛佳的姓名是大眾都不熟知?」

另一方面,特偵組未對林益世等被告具體求刑也引發爭議,特偵組表示,監察院今年五月針對具體求刑問題糾正法務部,因此,本案未具體求刑。陳守煌則說,許多檢察官不認同監院的糾正案,認為具體求刑對維護公平正義有正面意義。

監院曾糾正 特偵組未具體求刑

各地檢署目前對具體求刑有不同作法,比如板檢有一套具體求刑的標準表,檢察官會參考以往經驗,有適當的求刑準則;基檢則參照法務部轉寄監院糾正案相關公文的意旨,只在起訴書內載明被告涉犯罪名,不再具體求刑。

翻供?陳啟祥:記不清楚

林益世遭特偵組依貪污罪嫌起訴,當初向媒體爆料的地勇董事長陳啟祥昨天表示,他很討厭違法,當初出發點只是希望林下台,不要佔著高位還想搞工程,但從沒想過事情會鬧得這麼大,也不想看到這結果。

陳啟祥說,林益世已經當了行政院秘書長,還要向他索討八千三百萬元,他曾以經營困難要求降價,卻被斷然拒絕,迫於無奈才會舉發本案。

他說,當民代是一回事,但當了秘書長,林益世應該好好地去為國家做事,不要再介入工程,他並透過人向林轉告此一想法,還表明了有錄音筆為證,林還是堅持拿錢,「我只是希望留一條生路」。

地勇案的共犯結構引人關注,偵辦結果引來「雷大雨小」之譏,不過陳啟祥強調,他早就跟特偵組說過沒有共犯,因為「以林益世的個性,他不可能拿錢給別人」。

至 於媒體報導「翻供說」,陳啟祥表示,他當初因為記不清楚,才會說全送美金,但九月廿六日翻查資料時,無意間發現一張便條紙,寫著:「林,二千三百萬。」才 記起曾送二千三百萬台幣給林益世,而美金有一百廿六萬元;他說,只是不想抹黑、栽贓別人,並非翻供,也跟特偵組九月間搜索兒子住家無關。

陳啟祥回想交錢當天,他用一只行李箱及一個手提袋,底下裝台幣、上面放美金,和陳彩梅一同拿進林家,這也是唯一一次。

陳啟祥爆出這件驚世大案後,因牽連藍綠政治人物,讓他行事更為低調,除了到特偵組應訊外,多數時間神隱,也不進入位於大發工業區的地勇公司上班,除了少數業務上聯繫需要外,幾乎不與外界接觸,不僅居無定所,連代步工具都經常更換,有時搭計程車。

他說,沒有接到任何恐嚇電話、信件,但他聽到風聲,有人要對他不利,不得不低調,而且已向特偵組備案,請求必要時給予協助。

偵辦紅線 立委:果真只到林益世

行索賄分案處理 前所未見

特偵組昨天偵結起訴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貪瀆案,民進黨立委陳其邁強烈質疑,將行賄及索賄分案處理,前所未見;林益世及陳啟祥被區隔開後,將造成陳啟祥的律師無法調閱林益世的卷宗,但林益世的律師則可以調閱兩方卷宗、了解陳啟祥說法,這反映「特偵組意圖掩護犯罪真相」。

林益世案爆發後,陳其邁、趙天麟等民進黨立委密切關注案情發展。對於特偵組的起訴內容,兩人同表失望,趙天麟指出,該查未查,反而顯現特偵組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陳其邁指出,林益世贓款是否分給他人,及贓款是美金或台幣,不論林益世測謊有無通過,特偵組都採信有利林的說法;反觀陳啟祥測謊通過,特偵組卻指其測前睡眠不足,結果僅供參考,採證待遇截然不同。

未以錢追人 意圖掩護真相

趙天麟也認為,如對照連勝文被槍擊案,行兇的馬面在刑事局測謊沒有通過,調查局測謊通過,最後的起訴則依刑事局的偵查說法。但林案中,陳啟祥測謊通過卻被指無證據能力,特偵組藉此「反證」林益世不必深入調查,明顯「標準不一」。

陳 其邁認為,特偵組沒有對重要關係人吳門忠進行收押、測謊、起訴,捨錄音帶對話證據,對陳啟祥兩度拿錢給吳門忠共三千萬元,其中兩千萬元用於溝通黨政高層, 協助陳啟祥取得廢爐渣,特偵組也未以錢追人,釐清金錢流向與收受賄賂者,「果然偵辦紅線只到林益世」,沒向上及擴大發展,「連錢的問題都兜不攏」,法院將 來判決林益世無罪的可能性非常高。

他表示,陳啟祥為何要大老遠從高雄到南投找吳門忠?就是因為吳門忠是吳敦義的大樁腳,跟吳敦義、蔡令怡夫婦及蔡令怡妹妹郝英嬌(阿嬌)等人關係密切,明眼人都看得出來,特偵組卻視而不見。

陳其邁研判說,陳啟祥的爆料、檢舉,重挫馬政府清廉形象,對馬英九總統是凌遲;馬政府想要越早止血越好,如今案情發展,反倒令人擔心陳啟祥安危,如果「死無對證」,林益世就脫罪無罪,「藏鏡人」也將鬆一口氣。

趙天麟並說,當初聽到陳啟祥的錄音光碟,林益世與陳啟祥夫婦談的金額是以美金計價,為何後來陳啟祥又改口部份款項以台幣支付,實在啟人疑竇。

惡整自首者? 陳啟祥移送雄檢

特偵組:緩起訴機率高 但尊重雄檢偵查

林 益世涉嫌索賄案被起訴,但揭開林案弊情的陳啟祥昨未在特偵組偵結名單中,而是被移轉雄檢偵辦,是否陳轉污點證人生變?引發外界揣測。特偵組指出,雖外傳陳 啟祥頻向媒體爆料,但因他的揭弊才能將林繩之以法,因此同意轉列污點證人,目前將他和其女友程彩梅移交高雄地檢署偵辦,未來獲緩起訴處分可能性不小;但特 偵組也語帶玄機地說:「尊重地檢署的偵查結果。」

雄檢主任檢察官呂幸玲對此表示,尚未收到林案卷宗,不便多談。

高雄法 界 人士解讀,目前最單純的看法就是陳仍為「污點證人」,如予緩起訴處分,則需報請上級核備,但最高檢察署沒有上級單位,只好移送雄檢處理。另一可能則是,除 林案外,陳手上或有其他官員、民代的涉案證據,但卻未和盤托出,特偵組盼藉雄檢偵辦時,引運「污點證人」籌碼,將涉案官員、民代一網打盡。

陳啟祥的辯護律師黃帝穎說,從第一張狀子,到開庭最後陳述,都提出依自首規定,請求給予陳啟祥不起訴處分;但令人訝異的是,特偵組將收賄者起訴,行賄者移送高雄地檢署,讓陳啟祥台北、高雄兩邊跑,「變相用程序處罰檢舉人」,刑事訴訟上,前所未見,是在程序上惡整自首者。

黃帝穎認為,特偵組當初半夜去寒舍艾美酒店拘提檢舉兼自首的陳啟祥,卻不抓索賄收賄的林益世,月前偵訊陳啟祥兩子,更帶給陳啟祥壓力。

陳的另一辯護律師高涌誠也說,司法實務上,幾乎不曾看過同一案件的行賄者、收賄者被分成兩個案件審理,陳啟祥在台北是證人身分,在高雄卻是被告身分,「道理何在」?他認為特偵組這種做法不妥。

陳啟祥首度在特偵組應訊時,供稱以六千三百萬元行賄林益世,提出錄音光碟為憑,並向檢方請求轉為污點證人,檢方同意並記明筆錄。

後來壹週刊質疑,陳供詞反覆,把原本供稱的賄款一百九十三萬美金,改口翻供為部份美金及部份新台幣;加上頻向特定媒體爆料,且檢方查到什麼才說到哪裡,似乎刻意保護友人郭人才及陳蓮珠等人,不像一般污點證人。此舉恐激怒特偵組,不依證人保護法將他向法院請求免刑或減刑。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昨表示,不能否定陳啟祥在本案有發揮爆料、揭弊效用,特偵組若將陳、程二人緩起訴處分,礙於特偵組沒再議制度,恐有適法疑慮,考量刑事制度問題才交雄檢偵辦,但尊重雄檢將來偵查結果。

高涌誠律師則說,陳先前非常確定交付林「美元」,後來改稱「可能有新台幣」,是在陳啟祥與林益世對質後才想起來的,但他不清楚陳啟祥記憶轉折原因,不便代為表示意見。

搶合約 林益世與蔡豪爆粗口

特偵組昨在起訴書中揭露,林益世曾為了協助地勇負責人陳啟祥爭奪中鋼和其子公司中聯的爐渣生意,不僅與力挺永豐盛公司的前屏東縣立委蔡豪在電話中激烈互嗆,甚至在立法院當面請託經濟部長施顏祥,終於技壓蔡豪,硬是分得一杯羹。

林、蔡各挺地勇與永豐盛

蔡豪對此回應說,這只是捕風捉影,他不想回應或隨之起舞,強調自己早已不在江湖,現在是安安分分的老百姓,他提醒媒體不要亂報導,林益世、陳啟祥與他毫無關聯。

施顏祥則表示,經濟部收到的請託案件很多,他不記得有接過林益世提及關於地勇的案件,也完全沒感受到任何壓力。他強調,民代請託的案件,經濟部一定是按照程序、依法處理,能做就做、不能做就不能做。

林請託施顏祥 分得一杯羹

特偵組調查,林蔡之爭原本不在林益世規劃中,而是擦槍走火,志在必得的地勇為了搶食轉爐石,答應加碼給林益世三千萬元賄款和公關費,林益世難忍誘惑,決意「橫柴入灶」,硬是從已與中聯完成簽約的永豐盛口中挖出三分之一好料。

九十九年初的局勢是,中耀承購中聯的爐下渣合約即將到期,地勇是中耀的下游,想替中耀出力爭取續約;地勇同時也想爭取中聯的轉爐石生意,但這方面有正在尋求續約的永豐盛處於競爭地位,較難搞定。

林益世與陳啟祥敲定合作後,林益世決定先處理中耀續約問題,前年一月先後打電話給中聯董事長翁朝棟、中鋼董事長張家祝、總經理鄒若齊,促成中耀續約承購爐下渣。

林益世接下來爭取轉爐石,剛探詢就馬上收到蔡豪輾轉傳來的抗議聲,要求林不要插手協助地勇,林益世才知永豐盛的背後勢力,識相退出。

陳啟祥察覺林益世有意退縮,奔赴林家加碼鼓舞林益世,除了原承諾的六千萬,又把原本要分給郭人才、陳蓮珠各一千萬的介紹費全部給林,還要給林益世一千萬元公關費去運作拉攏中聯、中鋼高層。

這 三千萬賞金激起林益世鬥志。林邀鄒若齊、陳啟祥和中耀董事長陳耀中三方見面認識,開口希望助陳啟祥多做中聯生意;但至四月都沒進展,陳啟祥多次催促無用, 轉個彎用下游的某企業行名義爭取,林指示助理聶存賢繕打一張便箋,指某企業行「有誠意和強烈意願提高價格以每公噸一千兩百元購買中聯轉爐石」。

便箋蓋上林益世印章,經層層下傳最後交到翁朝棟手上,上頭交代是「部長事務、林益世立委交辦」,林益世同時利用施顏祥到立院拜會、商議法案的機會,當面要求施協助地勇。

但 五月林益世得知該企業行不符承購資格,要求翁朝棟改以地勇名義爭取,但地勇也不符資格,林益世認為翁太不給面子,林益世打電話質問鄒若齊,翁當晚趕到林的 服務處解釋,林不滿意,質問是不是中聯副總經理金崇仁在搞鬼?「若是的話,我有能力把他換掉」。翁剛走,林益世馬上接到蔡豪電話,雙方火氣都大,隔空激烈 爭執。起訴書未註明兩人爭吵過程與細節,但知情人士透露「都是難聽話,連三字經都用上了」。

林益世之後展現堅決的運作意志,但舉辦第二次評選仍被刷下,逼迫中聯修改遴選辦法中對地勇不利的條款,中聯也放水,未重新公告即私相授受讓地勇獲得重新評分為合格。

但因談成前,中聯已與永豐盛簽約,鄒若齊出面對中聯高層說項,稱「地方大老託辦涉及面子問題,林委員對經濟部法案和預算幫助很多,希望子公司配合考量母公司整體利益」,經三方協商後決定不再訂新約,而是由中聯寄存證信函片面更改契約,硬是強迫永豐盛讓出三分之一給地勇。

林母打錯算盤… 3000萬燒成灰 還要被追繳

林益世母親沈若蘭供稱,因害怕兒子貪汙的錢被查出來,把其中九十五萬美金(近三千萬台幣)燒掉滅證,外界質疑焚燒的數額都是沈的口述,怎知真假?特偵組昨表示,不管有無燒毀都將追繳,也就是即使燒掉,沈女也要拿出九十五萬元美金繳庫,可說賠了夫人又折兵。

今年六月二十七日林益世被爆收下陳啟祥鉅額賄款,沈若蘭六月二十八日拜託家人把藏在保管箱的九十五萬美元(近三千萬台幣)提出,有拜拜習慣的沈若蘭抱著近一萬張百元美鈔異想天開的認為「把錢燒掉就可以阻止檢察官調查」。

沈若蘭供稱,六月二十九日凌晨一點,像平常燒金紙一樣,把美鈔丟到金爐裡焚毀,為了燒乾淨,她一張一張的丟,整整燒了兩小時。

當時家裡煙霧瀰漫,害養的鬆獅犬「阿肥」及博美狗「大富」狂吠,弄得沈若蘭心神不寧,還怕被鄰居發現,最後乾脆把灰燼倒入馬桶沖掉。

沈若蘭說,本來也想把剩下的一千八百萬新台幣一起燒掉,但怕涉及毀損國幣罪,決把錢藏在後院池塘裡。她在林益世被羈押後把錢撈出來,七月四日把濕答答的錢交給檢方扣押。

警方鑑識結果也認定,金爐裡確有百元美金的灰燼,但沈若蘭是否燒掉這麼多錢,特偵組存疑。但沈若蘭既講出燒掉九十五萬美元,檢方因此下令追繳,林家可說是「虧大了」。

林具實質影響力 不能以非職掌脫罪

林 益世被控在立法委員、行政院秘書長兩個公職任內索賄,起訴法條因而不同,特偵組認為林在立委任內是觸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政院秘書長任內則是「職務 上行為要求賄賂罪」,檢方並在起訴內容中引用最高法院對龍潭洗錢、二次金改案的判決意旨,和日本前首相田中角榮的洛克希德案,指出中鋼、中聯雖屬經濟部主 管,但立委仍有「實質影響力」,不能因沒有實質職掌權限而脫罪。

起訴指出,經濟部擁有中鋼廿五%股權,對中聯持股為卅五%,對兩公司有 實 質決定的影響力;而立委有權質詢經濟部首長、提案修法、審核預算,若任黨鞭則可參與政黨協商,直接影響議案協商的結果。特偵組認定林益世顯然可透過質詢、 審議權,對中鋼和中聯人事任命、投資方向、營運管理,有一定的建議、指導權,發揮實質影響力,這些權力都和立委職務有密切相關。

至於林 益 世在政院秘書長任內索賄,特偵組調查,秘書長綜理行政院幕僚業務,中鋼、中聯高層人事安排,須由經濟部簽報行政院秘書長,核轉副院長、院長核定,秘書長對 公股股權管理人選的擬議簽文,有核轉簽章的權力,無論規範上、現實上,都具有實質決定權和影響力,因而認定是職務上行為。

起訴書並舉田中角榮在日相任內,要求運輸大臣對全日空推薦選購特定品牌的客機,被日本法院認定是違背職務上的行為。檢方認為層級越高,職權抽象程度也愈高,職務影響力不以有最後決定權為限。

起 訴書又引最高法院龍潭洗錢案的說法,公務員在職務範圍內所應為或得為的行為而言,只要行為與職務有關聯,職務有實質影響力者,都算職務上行為;以及引去年 最高法院的二次金改案解釋,指出政務人員對政策的影響層面廣泛,實質影響力不以親力親為為必要,若有任意不應為而為或應為而不為,即屬違背職務。

林首位被以財產來源不明罪起訴

林益世擔任立委任內推動財產來源不明罪,自己卻無法說明財產「暴增」來源,成為首位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遭起訴的公務員。

立法院去年十一月間三讀通過「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之一條文修正案」,將財產來源不明罪的適用對象,從涉貪污罪公務員擴增為涉貪污罪、包庇罪、假借職權犯罪的公務員。

依規定,檢察官只要在偵查過程中發現公務員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涉嫌犯罪後三年內,有財產增加與收入顯不相當時,得要求公務員本人對財產提出說明。涉案公務員若拒絕說明、無法提出合理說明或說明不實,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特偵組追查,林益世九十九年間開始收受陳啟祥賄賂,林益世與彭愛佳夫妻九十九年間所增加的財產總和為台幣一千兩百萬七千零九十五元,比九十八年度合併申報的綜合所得總額五百零四萬六千一百六十元,多出六百九十六萬零九百卅五元。

去年增加的財產總額為八百四十九萬六千六百六十一元,也超出兩人九十九年合併申報的綜合所得總額五百卅九萬九千七百五十二元,多達三百零九萬六千九百零九元。

今年至六月卅日,兩人增加的財產總額為八百八十五萬五千九百一十六元,比一百年合併申報的綜合所得總額五百九十五萬四千八百卅四元,多出了兩百九十萬一千零八十二元。

特偵組去年七月間先後在彭愛佳中國信託銀行保險箱扣得九百五十萬元、三百卅萬元,以及林益世去年交給母親沈若蘭的三百萬元(藏匿在林益世舅舅沈煥瑤保險箱),合計一千五百八十萬元,林益世面對特偵組詢問時,均無法交代來源。

沈若蘭隱匿財產 另欠銀行7300萬

特 偵組追查林益世案金錢流向,意外查出林母沈若蘭替某工程公司擔任連帶保證人,積欠銀行債務高達台幣七千三百萬元,不僅把存款藏在女兒帳戶內,還擔心月退休 金、三節獎金與公務員十八%優惠存款遭查扣,改轉存在兒子林益世的帳戶,要求不知情承辦員以發放現金支票等方式隱匿財產,至少隱匿了六百六十一萬五千五百 八十七元。

向銀行哭窮 存款藏子女帳戶

沈若蘭把錢藏起來後向銀行哭窮,特偵組查出沈若蘭隱匿財產,將證據攤在債權銀行台灣中小企銀主管面前,該主管傻眼,特偵組檢察官提醒「要不要提告?」該主管回說:「當然要提告!怎麼可能不告。」檢方因此一併依損害債權罪嫌將沈女提起公訴。

起 訴書指出,沈若蘭積欠台灣中小企銀七千三百六十五萬零六百零三元,法院查扣她台銀、土銀、第一銀行與鳳山信用合作社帳戶與變賣她股票後,僅扣得五十萬二千 六百五十八元,但沈若蘭卻以法院扣走她台銀帳戶優惠存款十七萬二千七百四十七元,使得她無以維生為由,向法院聲明異議,暗地卻把一百六十九萬七千六百零六 元存款藏在女兒林憶珊一銀帳戶內。

涉隱匿金額 至少六百六十萬

沈若蘭從高雄鳳山大東國小退休後,月退休金每半年可領取 二 十三萬餘元,三節、年終合計可領得六萬一千二百四十一元,還享有存款利率十八%,她擔心遭法院查扣,九十二年間要求發放月退休金的高雄縣政府,把退休金轉 存至林益世帳戶;九十三年起又要求發放退休金的承辦人發放現金支票,合計從九十二年一月至一百年五月共隱匿存款四百九十一萬七千九百八十一元。

沈 若蘭為確保存款不被發現,將三百萬元退休金連同林益世九十九年四到六月間收到陳啟祥的賄款,囑咐媳婦彭愛佳藏在保險箱內,一百年五月間再將餘款三百萬元 (包括月退休金所餘一百九十一萬七千九百八十一元及其他來源不明財產一百零八萬二千零一十九元)與林益世交付的來源不明三百萬元交付她的弟弟沈煥瑤,藏在 沈煥瑤開立在高雄銀行的保險箱內。

疑有攔路虎 檢另案偵辦

林益世九十九年當國民黨立院黨團大黨鞭時收賄施壓,幫地勇業 者 陳啟祥取得轉爐石等暴利契約。林今年轉任行政院秘書長時,林的辦公室主任聶存賢找上陳,陳不爽林益世又想來撈錢,嗆說「好好啊做他的秘書長就好,秘書長不 要再搓這個事情」,陳啟祥態度轉變,讓特偵組懷疑這塊龐大商機出現「攔路虎」,已另案偵辦。

林益世九十九年收下六千三百萬元賄款,幫陳 啟 祥喬下轉爐石和爐下渣的肥約。但林益世今年一月中旬立委落選,地勇公司的爐下渣等合約也即將到期,林就任行政院秘書長後,陳啟祥原本還請林說服中鋼董事長 鄒若齊同意簽訂合約,但鄒若齊問了中聯公司總經理管新灣後,管認為地勇資格不符而回絕。

陳啟祥認為林益世已失去立委影響力,沒辦法幫他簽約。但林益世今年三月仍指示辦公室主任聶存賢連絡陳啟祥見面,陳變得拖拖拉拉,最後他打給林益世,林罵他「中鋼、中聯都是我管的,只要我一句話,任何人都不敢跟你們續約」,陳啟祥才決意將林益世的索賄對話秘錄下來。

陳啟祥還託聶存賢回嗆林益世「好好啊做他的秘書長就好,秘書長不要再搓這個事情」,林益世盛怒,叫管新灣到行政院詢問合約及環保問題,藉機叫管新灣聯絡陳啟祥來道歉。

檢疑陳啟祥 另找他人打通關

陳啟祥仍不甩林益世,沒多久地勇遭檢舉斷料,陳啟祥向同業打聽可能是林益世在背後施壓搞鬼,不但不願付錢給林,也疑似另找其他人打通關,並把林益世的索賄錄音帶交給特偵組。

特偵組查出,中鋼集團內部與多名高雄民代等兩股勢力為了龐大利益在背後較勁施壓,包括前立委蔡豪及三名高雄市議員捲入其中,懷疑陳啟祥除找林益世外,另有爐渣業者也送錢給幕後藏鏡人以取得合約,甚至逼迫中鋼集團與高雄市環保局聯手將地勇斷料。

檢方發現,陳啟祥對自己的金流說詞顛三倒四,對賄款是否流向他人也交代不清,懷疑他想保護藏鏡人,決持續追查幕後攔路虎。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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