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9日 星期五

新聞自選輯 20160219 南台灣6.4級大地震篇

*女睡維冠騎樓被埋 再添1死 117人罹難 遺體全挖出「願他們安息」

台南震災
最後一名維冠罹難者找到了!台南維冠金龍大樓因強震倒塌,原列失蹤協尋人口的林函霏,昨傍晚近六時在地下室擋土牆角落位置被尋獲,此次震災增為一百一十七人罹難,其中一百一十五人因維冠大樓倒塌喪命,協助挖出遺體的怪手司機雙手合十向林女致意,「所有罹難者都找到了,願他們安息!」



非維冠大樓住戶
挖到林函霏(三十二歲)遺體的曾姓和劉姓怪手司機說,林女位置在大樓地下室東、南兩面擋土牆角落,「是很難發現的位置」,遺體大致完整,衣物與監視器拍下她最後身影的穿著吻合,研判是林無誤,但仍須送驗DNA。
家屬向警方敘述,住維冠附近的林函霏,平日會到維冠金龍大樓燦坤騎樓處的第四根柱子休息睡覺;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二月五日晚上七時,林女先到附近超商買飲料,十時五十八分從住家騎腳踏車約兩分鐘車程抵達燦坤,十一時十六分在三角窗位置樑柱處睡覺,六日凌晨三時五十七分大樓倒塌,遺體昨晚才被挖出。
林函霏非維冠住戶,當現場搜救住戶名單都已尋獲,卻仍遍尋不著林身影時,家屬只能在市府建議下,改通報失蹤人口,永康警分局連日查訪並拜託現場怪手司機持續找尋;曾姓和劉姓司機昨確認發現遺體,立即通報,他們說:「也算功德,幫她重見天日」。

深埋地下2.6公尺
台南市長賴清德說,搜救工作進行七天半後,搜救人員清理現場都已挖到柏油路面,仍沒找到人,徵得家屬同意,才把林函霏改由警方協尋。工務局長吳宗榮說,因路面和大樓基地下陷,研判當時在騎樓的林女應被埋入地底,果然在地面下二點六公尺找到遺體。

*檢察官可以為災民做的事/錢建榮(桃園地方法院法官)

台南維冠大樓在地震中倒塌,台南地檢署於四天內就蒐集保全證據,說服法院這不止是天災,還是人禍,以業務過失致死罪羈押禁見建商林明輝與建築師兩人。這至少檢察官已經代表國家認定這是一起犯罪事件,而且還是嚴重且大規模的致死傷犯罪行為。
檢察官想的當然是要為冤死的住戶伸張正義,但往者已矣,對於慟失家人親屬、無家可歸的倖存者,亦即犯罪被害遺屬與重傷被害人而言,如何獲得國家的妥適照料與補償,更是當務之急。
是災民也是犯罪被害人,百廢待舉,對他們最實質直接的當然是金錢補助。《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受重傷者所受財產及精神上損失之金錢,均得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遺屬可領得法定扶養義務及喪葬費合計130萬元,重傷者最高也有100萬元,此外還有精神撫慰金40萬元。台南地檢署所屬「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應該緊接在偵查工作之後,加緊這些補償金發放作業,不該只是被動等著根本不了解犯罪被害實務的被害災民來申請,甚至應該以有急迫需要,先支付暫時補償金(第21條)。
空等市政府依災害情狀統籌發放善款,緩不濟急;敲鑼打鼓的假扣押、假處分,還要倚賴銀行自作主張、於法無據的拖延不給提領,短期內也只看得到吃不到。正因犯罪結果及發給標準明確,台南地檢署應拿出與迅速偵查同樣有效的作為,立即發給「犯罪被害補償金」以解犯罪被害人燃眉之急,再次展現檢察官身為被害人後盾的神聖使命。

國家有義務顧弱勢
須知,本件犯罪所以發生與國家未盡管制責任不無關係,維冠的豆腐渣工程難保沒有官商勾結、人謀不臧,國家當然有義務補償(賠償)被害人,更別說國家獨佔刑罰權之下,「一棟一牌照」的建商如今身陷牢獄,對其事後賠償可能性無異雪上加霜。而犯罪侵害更是社會進步下的副作用、犧牲品,從風險分散或社會福利的角度,國家有能力更有義務擔起照顧同屬社會弱勢族群的犯罪被害人的任務。這才是犯罪被害補償的規範目的。
可惜衡諸犯罪補償金核發實務,總是拘泥且誤解《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11至13條的規範意義,在決定是否准許被害人的申請時,竟然反過來先考慮日後對於加害人求償是否順遂,才決定補償與否及數額多寡。實務上甚至發生的案例:都已經決定補償被害人精神撫慰金40萬元,只因為被害人與加害人和解賠償20萬元,竟撤銷國家承諾的補償決定,不願再發給被害人一毛錢!不管被害人是否已經拿到加害人的20萬賠償,更混淆國家的補償義務與向加害人的求償權利,致使《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淪為「代加害人賠償法」,任令被害人暗夜哭泣、二度傷害!我曾經在一則判決中或甚至為文提醒主管機關法務部(《告訴小英什麼是民生法案》),還是換來法務部搞不清問題癥結,不見反省的新聞稿回應。
如果,法務部不願讀懂我在判決中對《犯保法》正確且合憲的闡釋,執意操作那幾則保守而掏空被害人權益的行政函釋,或許,新國會應該從修正《犯保法》的真正民生法案做起,不僅挽救台南地震的受害者及遺屬,更照顧所有犯罪被害人!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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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震再添1死 「椰果綠」女孩找到了

今天台南市要舉行二○六大震「二七法會」,最後一位罹難者,昨晚五時四十分許在維冠大樓地底被尋獲,「椰果綠」女孩林函霏終於安息了!台南市長賴清德表示,「感謝搜救團隊努力,功德圓滿」,希望逝者安息、生者安心。二○六強震造成台南嚴重傷亡,維冠大樓往生者加上林女,就有一一五人,加上歸仁二位,總計一一七人罹難。

大樓監視器畫面 隱約有林女身影

搜救人員綜合研判各線索,推判林女最可能下落就是騎樓樑柱底下,大樓監視器畫面,六日清晨強震前一晚(五日)十一點左右,隱約有林女鋪地板打算睡覺的身影。

昨日下午五時左右,賴清德下令重新啟動搜尋任務,工務局從警方資料加上比對工程圖,鎖定永大路與國光五街外圍路面位置開挖,花了約四十分鐘,順利在地底下二.六米深處尋獲林女遺體。

台南市工務局長吳宗榮表示,由於大樓倒塌下陷,加上地底下大水管破裂凹陷,整個騎樓樑柱位移崩陷二.六米深,林女被深埋在外圍路面底下,超出大樓開挖基地範圍,因此搜尋過程中未被發現。

玄!現場志工曾被「附身」求救

林女原被列為「失蹤人口」,十三日當天下午搜救任務近尾聲時,據悉現場有位具靈異體質的女性志工曾因 「感應」而身體不適,下午三時五十七分找到拉出大樓主委謝鎮宇遺體時,該名志工突然放聲大哭哀求﹕「我還沒出來,救救我!」雙眼哭到布滿血絲,嚇壞現場所有人,當時曾依她所指示的地點繼續深挖,位置恰好是通報疑似A1的失蹤點附近。

林函霏尋獲後,有民眾前往現場焚燒紙錢,「盼她以及其他罹難者能安息」。林女遺體昨晚送抵殯儀館,家屬到場認屍,哀痛逾恆。

*超暖心的…南女編學號送制服 願維冠資優女無憾

幫無緣新生圓夢

原有機會考上第一志願台南女中的李蕎恩,是維冠大樓罹難者,她來不及從建興國中資優班畢業,親友前天中午低調至南女中合作社買全套制服、書包盼送上天國,南女中也為無緣的新生,破例製作一組虛擬學號制服讓她圓夢。

南女中校長鄭文儀表示,以往建興國中資優班學生都可考上南女中或南一中科學班,「感覺她就是自己的學生,很可惜就這樣不見了」。

校方指出,校外人士通常不能買南女中制服,但前天有親友至合作社買制服,盼繡上李蕎恩姓名,合作社理事長胡瑞原敏感詢問,才發現是維冠大樓罹難者。

讓家屬燒給蕎恩

胡瑞原說,來買制服的小姐心情低落,是李蕎恩媽媽的朋友,「她(李)的媽媽跟妹妹都走了,我們想說只能這樣,就當作無緣的學生,幫小朋友一圓讀台南女中的夢想。」他感嘆,維冠這麼多學生前途大好,都沒機會了。

南女中冬季、夏季制服加上運動服、外套、書包及手提袋一套三千元,胡瑞原說:「幫她(李)圓夢,我們不收費用。」為了繡上學號,還詢問學務處學號編碼方式,今年度入學學號為五開頭、一般生學號從511001開始編碼、音樂班則是521001,南女編了虛擬學號531001給李蕎恩,讓家屬公祭後燒給蕎恩。

*老屋健檢辦法通過 全台約50萬棟需受檢

為使政府補助老舊私有建築物辦理耐震評估相關作業有明確法源依據,內政部昨召開部務會報通過「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修正草案,未來八十六年五月一日以前取得建造執照的住宅結構安全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將可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全額補助每件八千元。

相關官員透露,全台約五十萬棟建築需受檢,分年、分階段完成。

內政部修正「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規範既有住宅申請結構安全的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將由內政部指定的評估機構,成員包括建築師、結構技師或土木技師進行檢查,提高補助費用為全額補助每件八千元。

內政部表示,目前規劃以一棟為申請單位,已成立管理委員會的社區由管委會代表申請,未成立管理委員會者,應有該棟二分之一以上的區分所有人同意並推派一人代表向當地縣市政府申請。

不過柯文哲昨直言,健檢不是問題,重要是健檢後的處理方式,「就像診斷你有病,但沒有後面治療方式,那我寧可不要診斷」。

本報報導前內政部長李鴻源拋出防災型都更,北市府不打算推行,柯文哲昨日表示,他有看到蔡英文對房屋健檢的概念,但他認為很多東西不要作反射性動作,畢竟幾十年都沒解決。

柯文哲指出,對整個房屋結構問題,自己的態度還是一樣「慢慢想、快快做」。北市仍按照原定計畫召開聯席會議,先確認問題,再針對每個問題研擬解決方案,最後列一個整體方案向大家報告。

金管會昨天也表示,國人應主動投保住宅地震險,將全面檢討是否擴大地震險的範圍,包括房屋不必全損、只要「輕損」就理賠,地震理賠金額考慮從現有的一百五十萬元提高。

據金管會保險局統計,截至今年一月底,全國平均住宅地震保險之民眾投保率為卅二.二七%;新竹縣市投保率為四十.一九%,居全國之冠;投保率最低為雲林縣,僅十六.六三%。

保險局副局長施瓊華表示,現行地震基本險僅提供因地震等危險事故所致房屋「全損」,即不堪使用,始予理賠;金管會已責成住宅地震保險基金,是否擴大適用範圍。

不過,施瓊華也強調說,擴大地震險的適用範圍,未來民眾保費自然會增加,「國人能否接受,還要進一步研議」。

*外牆磁磚剝落不處理 最高可罰30萬

今年初霸王寒流來襲,因氣溫劇烈變化,發生兩起建築物外牆磁磚剝落砸傷路過民眾意外,內政部昨提醒建築物所有人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應定期檢視外牆磁磚或飾面材料,即時處理以免受罰。

內政部指出,建築物所有權人應善盡建築物管理之責,磁磚如有發生剝落危險,建築物所有權人必須自行修復改善,若因此造成任何事故,建管單位可依違反「建築法」第七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處建物所有權人、使用人六萬以上、卅萬以下的罰鍰,並得連續處罰;如造成傷亡者,更將另負相關民刑事責任。

內政部政務次長陳純敬表示,最近寒流頻繁來襲,經統計一月廿三日到二月四日,全台有一百廿三棟建築物外牆磁磚剝落,營建署已發函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等特設主管建築機關,積極督促建築物所有權人或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針對已剝落建築物施作安全防護措施及限期改善。

建築物所有權人或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應自主檢查外牆磁磚,如有剝落危險應即刻改善。

*防危樓 拒絕劣質混凝土也是關鍵

台灣預拌混凝土公會及混凝土學會昨表示,台南震災大家只知道鋼筋可能偷工減料,其實黏裹在鋼筋外的混凝土,也是房屋安全重要角色,混凝土公會理事長朱瑞爐甚至說,現在混凝土產業是三不管的產業,政府該找個單位好好管一管。

台大土木系教授詹穎雯表示,建築物每坪使用混凝土約2立方公尺,成本約5千元,但有不肖建商為了每坪殺價幾百元,採用劣質混凝土,或者在混凝土澆灌施作過程中,偷加額外的水量,導致混凝土強度降低了。

朱瑞爐認為,政府應要求每個混凝土廠都設立考試通過的品管師,在出廠時就先把關。現行混凝土強度雖有標準,但建議政府應該做更細部的要求,例如明訂混凝土內應該含有多少水泥、砂石、級配及爐石灰的比例,尤其是爐石灰的耐久性有多久過去沒人知道,長期增加變數,尤須特別注意。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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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冠最後一失蹤者 尋獲遺體

台南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案,最後一名可能的失蹤者林函霏,遺體昨傍晚在現場尋獲,使得該大樓死亡人數增加到115人。

市府開記者會說明過程,強調並非在清理現場時意外發現,而是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並詢問相關人員後,認為林女可能在騎樓被壓死,因此傍晚5點市長賴清德下令重啟救援,5點40分就在現場挖到。

維冠大樓意外發生後,34歲林女家人通報,指有精神疾病的林女,經常在住家附近的維冠金龍大樓騎樓下徘徊及過夜,平常作息固定,但地震後卻沒有再出現,懷疑被壓在大樓下。

當時搜救人員曾照家屬的描述挖掘A棟附近,但無所獲;由於林女不是該大樓住戶,加上沒有辦法確定地震時是否在現場,13日尋獲最後一名住戶遺體後即結束救援,展開現場清理。

據了解,市警局周一上班後開始調閱監視器,認定林女當晚沒有離開大樓。

賴清德表示,能夠尋獲最後一名罹難者,算是「功德圓滿」,也湊巧趕在今天的二七法會前,可以給家屬交代。

*台南山上、大智市場拆除 居民不捨

206南台大震,將台南市山上公有市場及東區長東街大智市場住商大樓震成危樓,市府昨天拆除時,附近住戶紛紛前往圍觀,感覺以前的記憶消失,相當不捨。

山上公有市場後棟2樓變1樓,市場旁的住家紅磚圍牆,壓毀停放的汽車,令人看了怵目驚心,市場2樓7戶人家緊急逃生,幸好只受輕傷。山上區長陳進文說,若地震再晚1個小時,市場開始營業,後果就不堪設想。

山上公有市場預計5至6個工作天拆光,市場處說,受影響的2樓有7戶,均已發給每戶10萬補償金,1樓8攤商將協助在前棟安置,可以繼續做生意。拆除後,市場因是屬於商業用地,不會重建,土地移交財政局。

東區長東街大智市場住商大樓的2、3、4樓都是公寓民宅,在發震發生時,4樓瞬間變3樓,1樓幾乎被壓扁,51戶居民被警消及軍方人員搶救疏散。當時一樓市場還沒開張,是不幸中大幸。

大智市場昨天拆除,由小型堆高機先將夾在1樓間的數輛轎車移出後,3輛大型挖土機分頭拆除大樓,預定下月13日完成。

「大樓拆了,怕家的記憶就沒了!」大智市場住商大樓受災戶李明塗說,期望台南市政府進行都更,原地重建,早日返家過生活。

*求償須靠國賠 全民幫建商還債

台南市政府聲請查扣維冠金龍大樓建商、建築師共30多筆房地,價值約6000萬元,但扣掉抵押,僅剩約3000萬元。受災戶能求償的金額有限,除了捐款外,須靠國賠,卻也等於是由全民為建商還債。

維冠金龍倒塌案釀成115人死亡,及許多住戶重傷,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生命、身體,死者遺屬、受重傷者可聲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表示,補償金已啟動,並陸續告知受害住戶或遺屬。

法扶台南分會執行秘書卓平仲表示,已陸續將死者、重傷者資料送犯保台南分會,視檢方偵辦情形,只要犯保單位認為時機適合,就可展開聲請作業。

台南市政府法治處長蕭博仁表示,雖然已聲請假扣押30多筆房地等不動產獲准,經初步計算,約值6000萬元。但因部分有設定抵押,扣掉其他債權人所能分配金額,約僅剩3000萬元,遠低於住戶的損失。

卓平仲表示,維冠大樓倒塌案,檢方也在查建管人員是否疏於履勘及發照過程有疏失,若有查獲,住戶可聲請國賠,法扶也會為受災住戶打官司。

以目前所查扣的房產價值有限,加上有設定抵押的關係,除了慰助金、各界的捐款、社會救助能彌補損失外,就是國賠,卻等於是全民為建商還債務。

台南地檢署偵辦維冠大樓偷工減料案,昨續傳維冠建設、營造商過去的員工,但訊後都一一請回。

http://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uc.udn.com.tw/photo/2016/02/19/1/1842379.jpg&sl=W&fw=750&exp=3600

*修繕費無處籌 高雄內門震災戶難眠

206南台大地震造成高雄市內門區60間房屋受損,偏鄉災民擔心龐大的修繕費無處籌,憂慮到無法安眠,有人沒錢整修毀損房舍,只能用塑膠帆布覆蓋屋頂,準備遷居豬舍暫住。災民抱怨「偏遠山區居民難道是三等國民嗎?為什麼沒人關心?」希望市府多關懷,提供災民協助。

高市社會局副局長葉玉如表示,依據災害救助辦法,房屋須達「不堪居住」程度才有住戶安遷補助金,每人2萬元、每戶最高10萬元,沒有針對受損住屋補助修繕費。但受災戶若是中低收入戶,就會有住屋毀損補助費,每戶1萬5千元,地震後一個月內受理申報,勘查確定後即發放。

內門地區不少居民住在傳統土角厝,地震過後,屋瓦掉落、壁面龜裂,各里都有災損,到昨天已有60名受災戶提出申請,居民惶惶不安,擔心沒有任何補助。

光興、三平與木柵等里都有嚴重災情,烏山坑82歲蕭阿公的住家屋瓦震落,所幸屋頂天花板擋住碎裂瓦片才未受傷。

「修理厝頂要花3、40萬,煩惱到暗暝無法睡覺!」蕭阿公面帶愁容說,土角厝民國52年興建,自己雇工翻修屋頂,政府若無補助,這筆錢不知如何支付。

另一戶蔡家土角厝損害也不輕,屋內梁柱歪斜、土塊裸露,一家人沒錢整修,所幸地震隔天南海紫竹寺發放6千元慰問金給受災戶,蔡家用來買帆布先覆蓋遮風擋雨,依舊冒險住在屋內。蔡先生說,他平日打零工維生,大廳祖先牌位已先遷走,一家四口則準備暫住豬舍。

居民抱怨,這次地震震央在美濃,內門災情很慘重,外界卻「不聞不問」,政府到底能不能補助、何時補助,事發至今,僅有南海紫竹寺發放慰問金,受災居民感到非常心酸。

*震災受損建物補助民眾搶 南市府:不可取

台南市通報震災受損建物近日暴增,由於不少民眾以為有補助可以領,一窩蜂搶著通報,累計到昨天已超過4000棟房子,市府人員為勘驗疲於奔命,認為搶通報已影響到真正的救災工作,心態不可取。

像是玉井區有某一里,里長前幾天在里內廣播,指出市政要發放修補房屋的補助,要里民都來通報災損,結果當日光是玉井區通報的受損建物就有300多棟。

市府表示,地震發生後通報的受損建物已有500多棟,周一上班後市府繼續受理,但數量卻暴增,其中玉井區達800多棟,永康區700多棟,其他像是安南區、歸仁區及仁德區的數量較多。

市府與土木技師公會等公會合作進行勘驗,發現有些房子只是龜裂,而且很難辨別到底是這次地震造成,還有原來就有,而有些房子的受損根本與地震無關,但民眾通報後,必須一棟棟檢視,影響進度。

都發局局長吳欣修表示,目前現勘發現許多損害都是在違法增建的部分,過去民眾都不夠認真看待增建,如今地震卻震出問題,市府不可能補助修繕違法增建。

他表示,目前經費有限,應該只會針對受損嚴重無法居住的房子進行補助,而不是民眾的申請都照單全收。

*老屋健檢每件補助8000元 3月起實施

內政部部務會報昨天通過「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修正案,八十六年五月一日前的老屋可向地方政府申請全額補助健檢,每件補助八千元,今年預定補助二千戶;新辦法三月一日實施,優先受理南部民眾申請。

此外,行政院政務委員蕭家淇昨天敲定行政院版「災害防救法、都市更新條例」新修正方向,災防法將新增若因天然災害導致房屋毀損,災民可用災損房屋及土地抵償未繳房貸。災民在災前的借款、卡債,得展延償還期,由政府提供利息補貼。未來天災災民領取的救助金、慰問金、臨時工作津貼,全部免徵所得稅,其他債權人也不得扣押相關補償、津貼。

內政部次長陳純敬昨主持部務會報,他受訪指出,全國屋齡三十年以上老舊建物約五百萬戶、五十萬棟,行政院在政策上將朝全面實施健檢的方向研議,內政部已要求營建署一個月內評估健檢能量,並提出老舊建物全面健檢計畫,分幾年完成健檢;補助經費擬一半使用賑災基金,一半使用既有公務預算,今年約補助二億元。

內政部部務會報昨也火速通過建築法修正草案,建立私有建築的第三方專業審查機制,建築物從設計、施工到請領使用執照都要有第三專業單位協助審查,明確落實三級品管。

陳純敬表示,現行建築法尊重營造廠商所聘的專業技師及建築師自行勘驗建築品質,但往往專業技師與建築師又是建設公司所聘的內部員工,出現裁判兼球員情形,未來修法將可落實第三方審查及勘驗機制,明定一定規模以上工程結構等項目,應接受第三方審查及現場查驗。

行政院將災防法、都更條例、建築法修正草案列入立法院新會期優先法案,預計下周行政院會通過後就送至立法院審查。

對外界關注土壤液化應列入災害救助範圍,蕭家淇表示,土壤液化本來就在補助範圍內。但為呼應外界訴求,將修正「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行政命令,將土壤液化明文納入,同時為考量災後重建急迫性,「災損或防災重建」的都更同意比率,將維持現行規定「二分之一」比率,不像一般都更同意比率預計調高至三分之二。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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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女子林函霏找到了! 維冠亡魂再添1人 115死

維冠大樓倒塌罹難者再添1人!二七法會前夕,搜救人員昨日傍晚5時45分在原燦坤騎樓處地底下開挖2.6米深,找到失聯多日的女子林函霏,使得維冠大樓死亡人數增為115人,加上歸仁區2死,台南共117人在美濃地震中喪命。

林函霏的父親向台南市長賴清德陳情表示,他家住在距維冠大樓僅隔一條馬路,32歲女兒常在燦坤周邊靜坐、睡覺,而她在地震後一直沒回家,擔心女兒遭逢不測。賴清德要求警察局列案「失蹤人口」協尋。

警方經過5天調閱周邊所有監視器、訪查剛出院的管理員及附近住戶,確認林女5日晚間11時許出現在燦坤騎樓下,當時她正在鋪棉被、厚紙板,研判地震發生時她在現場。

賴清德獲報後,昨天傍晚5時宣布重啟搜救行動,研判林女應在燦坤騎樓下的柱子旁,根據施工示意圖朝原燦坤騎樓地底、永大路和國光五街交界地底下開挖,果真在挖到2.6米深的位置找到林女遺體,林女仍裹著生前披的圍巾,遺體完整、面貌清楚,成為維冠大樓第115名死者。

台南地檢署18日也密傳2名證人,訊後請回,南檢雖暫拒說明辦案進度,但不否認將傳喚公務員,強調只要與審查流程有關者「一個都跑不掉」,預料最終矛頭將指向公務員是否涉及官商勾結的弊端,令百餘條人命葬身瓦礫堆。

*政院版災防法 災戶房貸政府償

新國會今開議,藍綠都將《災防法》(災害防救法)列優先法案。行政院政務委員蕭家淇昨召開《災防法》審查會議,將受災戶房貸由政府抵償,土地權則歸政府所有,及受災戶卡債、銀行貸款利息由政府補貼等措施,明文入法規範。草案預計下周四送至行政院會討論後,即可火速送入立法院審議。

台南強震後,朝野黨團均將《災防法》列新國會優先法案。政院最近也密集審查「防災三法」,昨一口氣完成《災害防救法》、《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下周一將審查《建築法》,三項草案預計下周四送入行政院會正式通過。

關於《災防法》修正重點,蕭家淇表示,受災戶所領的救助金、慰問金得免徵所得稅,而救助金、慰問金等不得作為扣押、抵銷、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等內容。另外,因天然災害導致房屋毀損不堪使用,房貸由政府來抵償,土地所有權則為政府所有。

此外,為加速房屋災後重建速度,政院昨召開《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審查會議後決定,對因災害倒塌或防災重建需求房屋,都市更新同意比率,將從原本草案所訂2/3降為1/2。若房屋需災後重建或被認定為必須避免災害房屋,更新程序得免除「事業概要」。官員解釋,若房屋被列土壤液化區或需避免災害區域,都更程序可免除「事業概要」。

對綠委關注土壤液化是否納入災害救助範圍,政院表示,由於土壤液化屬地震導致現象之一,依現行「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已列救助,但這次修法將土壤液化以明文納入救助範圍。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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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性都更同意率 維持二分之一門檻

行政院昨(18)日作出重大決定,都更條例將修訂,針對災損或防災重建更新需求,都更事業計畫同意比率維持現行1/2門檻比率,不予提高,以利防災型都更。

另政院同意土壤液化列入災害補助範圍,基於全國老屋健檢需求甚大,內政部決爭取經費採分期分區進行。

內政部次長林慈玲昨天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1個月內提出土壤液化潛勢調查時,內政部將配套提出全國老舊建築建檢評估計畫,可能採取「分期分區」方式進行,補助經費「初評」一戶8,000元。

今年內政部擬擴大老屋健檢補助增為2千戶,但高雄需求為6千戶,林慈玲說,必須針對全國性在民國86年5/1之前老舊建築會調查戶數,進行分期分區耐震需求評估,將向賑災基金協調或向主計總處專案勻支經費,無法從住宅基金支應。

為加強防災型都更,政委蕭家淇邀六都代表、各部會及司法院審查都市更新條例修正。針對災後重建需求部分,考量更新執行主體性、可行性與急迫性,政院決定更新事業計劃災損或防災重建更新同意比率建議不予提高,仍維持現行的1/2,非屬防災重建則提高至2/3。

另考量災後更新急迫性,增訂為災後重建或避免災害發生需要,可免除「事業概要」程序,以加速災後復原與重建。

違憲部分,本次修正依大法官會議解釋意旨,除加強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並提高「事業概要」同意門檻由原1/10提高為1/3或1/2,並將聽證程序納入都市更新程序中,明定在核定計畫前,應舉辦聽證,讓利害關係人得以到場陳述意見及論辯。

目前經濟部針對可能有土壤液化潛勢的區域,已完成臺北市、新北市、高雄、宜蘭、新竹、臺南、屏東等7個都會區;今年將辦理臺中、彰化、雲林、嘉義;106年則辦理桃園、苗栗、花蓮、臺東平原等地。至於基隆、南投及金門、澎湖、連江等列入下一階段調查。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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