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30日 星期五

新聞自選輯 20120330 都更篇

把王家拆了 才扯「法有缺失」土匪政府說屁話

這是什麼土匪政府和卸責官員!北市府前天粗暴強拆「文林苑」兩戶不願都市更新的王家祖宅,引爆民怨。行政院長陳昨坦承,14年前公布施行的《都市更新條 例》,法律邏輯恐有偏差,要重新檢討。內政部長李鴻源也指本案是居住不正義,有修法空間。執行強拆的台北市長郝龍斌則把責任推給中央,還說「拆除王家是很 痛苦的決定」,但本案北市府依法行政,此事件凸顯法令缺失,內政部營建署應盡速修法。


北市府前天強拆王家老宅,引發各方質疑,王家也獲得眾多大學師生和民眾聲援。近百名都更青年聯盟學生昨下午集結北市府大門口,一度要衝進市府向郝龍斌抗 議,文林苑最後拆遷戶王廣樹夫婦和兒子王耀德也趕來向郝陳情,但被警方攔阻。學生要求郝向國人道歉,並對王家損失給予國賠,及修改《都更條例》。

王家批郝:雙面人
王廣樹對郝前天稱拆遷過程順利,昨說很痛苦,痛批:「雙面人,利用公權力撐腰!」其子王耀德呼籲郝針對都更法令聲請釋憲,在此之前應暫緩都更案。
眼見「文林苑」變成文林「怨」,行政院長陳冲昨說,《都更條例》施行後經多次修正,整體法律邏輯可能有偏差,甚至不完整,已指示重新檢討。外界質疑都更過程民眾和建商資訊不對等,陳揆表示,至少是知識不對等。
內政部長李鴻源昨赴立院報告居住正義,被立委輪番砲轟「文林苑」有爭議,他認為王家沒表達書面反對都更意見就被視為「同意」,有修法空間。內政部營建署副 署長許文龍表示,營建署將綜合「文林苑」都更案及其他都更案,邀各界討論《都更條例》第36條強拆規定,「釘子戶條款該修正就要修正。」

北市稱將彌補王家
中央官員態度軟化,前天態度強硬的郝龍斌昨舉行記者會,說「拆除王家是很痛苦的決定」。他說,法令規定6成住戶同意即可都更,北市府以高標準規範9成以上 住戶同意、5戶以下拒絕都更,才考慮執行拆除,市府最快5月成立財團法人「都市更新中心」,協助民眾與建商間達到資訊透明、對等關係。他表示,北市府後續 會爭取王家權益,盡可能彌補。
昨出席記者會,也是此次拆除文林苑的作業指揮官、北市都市更新處長林崇傑則說,北市府是依《都更條例》執行公權力,也是「不得已」。至於遭批強拆違憲,林 崇傑昨出示一份營建署公文指,營建署2009年曾發函北市府指出,《都更條例》未與憲法牴觸;營建署署長葉世文昨晚則稱「應無此事」,是否違憲是大法官會 議的職權。綠委陳其邁、鄭麗君認為,現行《都更條例》相關規定明顯違憲,將提出修法,並聲請釋憲。

學者:百姓被吃死
至於外界質疑為何建商可自由圈地,都更處表示,法令規定,實施者如建商可劃設都更單元,若取得單元內十分之一地主都更同意書後就可送交都更事業概要,達到 一定門檻,可向市府送交都更事業計劃,並須舉辦公聽會等,讓各方表達意見,被納入的地主必須提出不同意的書面資料,但王家從未提出。
為何都更範圍內還有不同意都更的屋主,「文林苑」建商樂揚建設卻可獲得建照並賣預售屋?北市建管處官員說,一般建造執照申請,應取得所有地主同意書,都市更新卻不用;才造成即使王家兩戶透天厝還在、建商推出預售建案「文林苑」就銷售一空的怪象。
前天因北市府拆除文林苑,憤而辭去北市府市政顧問一職的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施正鋒,昨痛批立法太粗糙,人民財產與權利不能被國家剝奪,住 戶已口頭拒絕,憑什麼建商把人民獨立產權戶劃進都更範圍。他痛批,北市府和建商合作吃死老百姓,又給建商太大裁量權,文林苑案已對其他都更案產生負面效 應。

「現行規定太寬鬆」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張金鶚表示,現行的《都更條例》確有修改必要,包現行規定太鬆散,建議表決門檻可再修法討論,不能太高或太低,太高會導致都更辦不下去,太低又太鬆散無法保障民眾權益。
他建議《都更條例》第36條政府強制拆除條文,強制執行的條件應更嚴格,最好有第三公正社團加入協商機制,透過充分協商確定住戶權益,並避免都更流氓或都更蟑螂介入,否則政府代為強制執行是淪為建商炒房幫手。



困旅館 王家老嬸嬸:像坐牢 「家當被建商放倉庫」11口分散

北市士林區文林苑都市更新案中,前天遭北市府強制拆除的王家2戶,歷經激烈抗爭無效後,六代世居當地的王家11名成員昨分散,部分成員離開家園第一夜,倉 促暫住親戚家、或建商安排的旅館套房,年逾8旬的王楊玉美昨入住旅館滿臉疲態,抱怨家園被拆掉,被迫住在旅館,「好像犯了罪,被抓去坐牢,郝龍斌市長硬把 我們房子拆掉,實在太苛薄。」王家已擬提出釋憲,聲請國賠。

王家2棟透天厝共住2戶11人,王廣樹一家4口堅持「留住最後尊嚴」,不願入住文林苑建商樂揚建設提供的旅館,而借住士林區親戚家。今年59歲的王廣樹說,因為曾被說是要錢,所以現在找房子租,自己想辦法,不想靠建商,之後的事情走一步算一步。

漫長一夜如夢魘
另戶是王廣樹高齡82歲的嬸嬸王楊玉美家,原本一家七口住在一起,王楊玉美大兒子王家駿從事鐵工賺薄薪,因房子被拆無處可去,昨夜僅能住在建商提供的北市麗敦精緻旅店,全家分住6小套房,租期約2個月。
王廣樹兒子王耀德想起前晚如一場夢魘,他昨餘悸猶存說:「那些警察竟是來對付我們的,對政府相當失望,為了財團可以做到這樣,真的不懂為什麼?」王廣樹則直言:「警察那麼粗暴,只能他們打我們,只要一還手就說我們襲警。」

嗆都更法條不義
家被拆掉,流落在外的王家人只能慢慢重建家庭,王廣樹說:「我們家的東西都被他們(建商)收起來了,要拿個東西都還要拜託他們開門,還要登記。」
身上衣物已兩天沒換的王耀德無奈說:「東西都被建商放在倉庫,發現客廳茶几缺一角,大理石家具壞掉,都要叫建商賠償,目前與律師研擬聲請釋憲,向法院提出國賠。」
王耀德母親昨滿臉愁容說:「好難過,家就這樣被拆,一整天吃不下東西。」她大女兒王儷錦拍肩安慰媽媽說:「不要難過,這麼多人關心,我們並不孤單,每天都來找郝龍斌陳情。」

「郝哪會顧我們」
今年31歲的王耀德畢業於淡江大學建築所,但他說家裡面對都更問題時他才剛畢業,對法律不是那麼熟悉,「才未以書面陳情表達不想參與都更案。」後來認真研究過法令才發現,「翻遍都更法條,沒有看到有一條法令規定,若不想參與,必須寄存證信函」、「真的是太離譜。」
住旅館的王楊玉美昨哀怨說,睡不好,住不習慣,很可憐,好像犯了罪。她說,政府跟建商欺負老百姓,實在沒天理。她昨晚看完郝龍斌記者會,狠批:「郝龍斌說一套、做一套,他哪會顧我們老百姓?」兒子王家駿憂心媽媽身體不能承受,表示只能盡快租房子安置下來。

感謝各界伸援手
王廣樹一家4人昨也趁著赴市府向郝龍斌抗議之際,在市府大門前,鞠躬感謝社會各界的聲援。王廣樹說:「這些支持我們的人知道,他們都可能會是都更案下一個受害者,財團只要圈了地,小老百姓就只能束手無策。」

王家遭強拆事件簿
2002/10
台北市政府公告更新地區,王家不知情
2006
實施者樂揚建設3次送設計圖至王家,王家皆以口頭回應不參與都更
2007/05
10分之1住戶同意即可送件的都更「事業概要」經政府核准,王家不知情
2007/12迄今
樂揚建設陸續與住戶協調,王家堅持不參與2009/06
市府發文給王家都更案核定通過,王家寫陳情書向政府表達不參與,政府回應陳情未提及權利要求,王家重新陳情,一樣表示不合建,但附上權利要求,此即「王家索求2億元」來源
2009/07
都更案變身新建案「文林苑」取得建築執照,並開始預售,王家仍不知情
2012/03
北市府發文要求王家18日前自行搬遷,否則19日起可代為拆除,王家不願意搬遷,但怪手機具已停在王家建物後方
2012/03/28
凌晨2時優勢警力開始清空王家內外民眾,下午1時30分正式進行拆除作業
昨天
王家人有的寄宿親戚家、有的入住樂揚建設安排的飯店,部分王家人白天則回到被拆除的「家」,也有成員疲憊表示不想多談

文林苑都更爭議延伸閱讀
●文林苑都更案懶人包 http://tinyurl.com/7ph92jr
●北市府拆王家即時報導(苦勞網)
http://tinyurl.com/bl4ezdp
●拒拆士林王家,支持都更正義連署
http://tinyurl.com/7wrznod
●美國最紅釘子戶現況報導
http://tinyurl.com/7gp9dnd

8年屋列都更 勝訴免拆 對抗建商圈地 在核定前提異議

文林苑都更案過程充滿疑問,最後以拆除王家祖宅收場,主因是王家人在事業計劃核定後才書面陳情,樂揚建設始終不願意將王家排除在都更範圍,導致今日局面。不過類似狀況,台北市仁愛路二段都更案,卻因10多名住戶不願參與都更,去年告上法院成功勝訴。

重新申請可翻案
去年8月《蘋果》曾針對文林苑都更糾紛,訪問北市都更處長林崇傑,當時他表示,建商若願重新申請都更案的申請程序,就可將王家劃出,但都更業者認為文林苑早銷售一空,若重新申請,損失慘重。
住戶若不想被建商劃入都更,一定要參與所有會議,並提出異議,與王家類似狀況的仁愛路都更案,便成功脫離都更範圍,最後該案也無疾而終。該都更案位於北市 仁愛路二段14巷、杭州南路一段38巷,街廓3面臨路共1646坪,2009年寶佳機構的合康工程顧問公司,向台北市都更處提出事業概要。把當時屋齡僅8 年的社區也劃入都更範圍,10多位住戶不願參與,委由律師蔡志揚提起行政訴訟。
蔡志揚指出,該都更案已執行到「事業計劃及權利變換計劃階段」,將進入審議會階段,與文林苑情形雷同。當地文北里里長陳余秀卿也說,當時已談得很成熟。據法院判決書,屋齡8年房屋無更新必要,其他中古公寓結構也無受損,沒公共安全疑慮,住戶勝訴可不進行都更。

「都更爭議太多」
台灣都市更新公正促進協會理事長彭龍三表示,2009年至今,有近200個社區到協會求助,礙於協會人力、物力,真正能紀錄、關心的有限。協會志工黃慧瑜說,這些大多是台北市及新北市社區,但一個都沒能解決,「都更爭議真的很多,感覺很無奈。」

樂揚拆屋前夕 老董信託持股

北市府前天強力拆除文林苑基地王家祖宅,但文林苑建商樂揚建設董事長段幼龍,卻在本月27日上午申讓1500張持股,成立「華南商業銀行受託信託財產專 戶」,將手中持有61%樂揚股權信託,市值相當1590萬元。由於段幼龍27日信託大量持股,隔天市府鐵腕拆遷王家,時刻敏感,其中巧合令人玩味。

料避查封風險
針對段幼龍成立信託財產專戶,華南銀主管說,因涉及個人資料和隱私,無法回應。據證交所資料顯示,樂揚董事長段幼龍總計持股為2449張,持股比約 2.4%,而最大股東則為壕震投資公司,持股約9%,壕震董事長為鄒雪娥,即樂揚副總經理。儘管鮮少對外透露,但從董監持股顯示,鄒雪娥與段幼龍為「關係 人」,兩人可掌控樂揚股權為11.4%,依昨天收盤價10.6元計算,市值逾1億元。
建國資產管理總經理劉坤圖認為,雖然轉讓股權數量不多,可能是避免「文林苑」拆除後的官司風險,避免部分公司資產遭查封。
不過,投顧公司研究員指出,段幼龍個人持股並不高,若真要藉由信託來保護股權,才會大量轉讓股權。針對股權轉讓,樂揚建設至截稿前,仍無回應。

借鏡美日典範「不像台強拆」

文林苑都更案引發爭議,外界好奇他國都更執行方式,學者表示,都更涉及眾多住戶權益,先進國家如日本,若認定都更個案很重要,會投注資金,並耗時與居民溝 通,如東京六本木再開發計劃,由日本政府歷時17年溝通,效果良好成典範,不像台灣採用「都更協議不成,由地方政府代拆」方式。

美釘子戶仍在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洪鴻智表示,日本六本木地區再開發計劃被譽為都更典範,東京政府1986年起規劃六本木地區再開發計劃,2003年完工,歷時17年,其中15年花在規劃設計,因凝聚居民共識,成為集結商業、居住等多功能綜合社區,頗受好評。
洪鴻智說,都更涉及龐大利益,他國多不以公權力介入,除非該案涉及公共利益,如美國1950年代為整建原本破舊的巴爾的摩內港地區,徵收弱勢者土地,再交 建商開發,該區其後成為旅館、豪宅等,但也趕走原本弱勢者,使他們成為當地旅館的服務生,都更案甚至變成「推土機」的爭議。
至於美國西雅圖八拉德區開發商,因遇到拒絕搬離的老太太,願變更設計、保留舊屋而成美談。洪鴻智認為,多數都更建商多不願就此罷休,該案只是個案。在西雅 圖出差的部落客「毒蛇痞子」,日前親自查探該屋現況,發現老太太去世後4年,老屋仍在,他感嘆:「若在台灣,還會留下嗎?」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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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源:居住不正義 半年內修法

台北市文林苑都更案,成為台灣第一件都更強制拆屋實例,引發朝野立委質疑居住正義。內政部長李鴻源指出,「此案是居住不正義的表象」,將在一個月內提出書面檢討,在半年內提出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

針對北市府強拆拒遷戶,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昨天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舉發市府此舉違憲,擬與立委鄭麗君、蕭美琴等人提案修法,並聲請大法官釋憲。

國民黨籍立委紀國棟說,前天發生都更強拆民宅案,今天內政委員會談居住正義,「是不是有些諷刺?算不算居住正義的一環?」紀國棟說,為了拆除兩戶,卻動員千名警力,實在是「老虎不吃人,樣子難看」。

行政院長陳冲昨天也說,都更條例已出現偏差,他去年已經要求內政部重新檢視修法,希望能達到都更目的。陳冲也為台北市政府叫屈,認為市府在法律程序上很為難,法院既已判決,且都更條例也有明定,市政府不得拒絕。

至於都更案官、民「資訊是否不對等」?陳冲認為只有「知識的不對等」;營建署長葉世文備詢時,認為此都更案的爭議關鍵,在於都更計畫公告前,屋主並未表達異議;但未表達異議是否等同於「同意都更」,並畫入都更計畫範圍,這點有檢討空間。

李鴻源表示,內政部將針對文林苑案例,在一、二個月內召開公聽會,討論法律層面有無改進空間,訂定更嚴謹的細節,如公文書是否親自送達業主?是否應訂都更的公共利益指標,依指標審查?合議都更的比例如何?都可進一步探討,以求周延。

李鴻源也說,執法上可更嚴謹、周延,他擔心此一個案不能釐清,都更很難再往前推,不僅傷害政府形象,也不利國家利益。

郝龍斌:拆除王家 有缺失很痛苦

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強調,做出拆除王家的決定不容易,也很痛苦;後續將協助王家爭取權益。他也呼籲儘快修法解決都更條例所引發的問題。

飽受壓力的北市府都更處長林崇傑昨天一度哽咽。他表示,近期將邀集專家學者舉辦公聽會,針對建商的預售問題及政府代為執行強拆的比例等爭議,進行討論。

郝龍斌表示,強拆王家,負責執法的市府其實兩面都不討好,這樣的決定,他很痛苦,公務員也很痛苦。面對外界質疑市府執法過當,郝龍斌首度坦承,這次執行拆除,北市府的確有部分缺失。

郝龍斌指出,都更過程中,住戶與建商的資訊及專業是不對等的,為解決這樣的問題,市府去年已經推動成立「財團法人都市更新中心」,希望協助住戶獲得都更的專業資訊,讓都更透明。

對外界質疑都更條例三十六條是否違憲?林崇傑表示,民國九十八年建商曾向營建署詢問是否違憲,當時營建署回文「與憲法並無牴觸」;且建商在二○一○年申請 文林苑代拆,去年九月已超過法定一年半的期限。但為審慎,市府仍發文詢問營建署是否真的要執行代拆,當時營建署回文「這是地方政府應負有的法定義務」,市 府做出這個決定,實在是「不得已」。

至於為什麼不能把王家單獨畫開?林崇傑解釋,都更推動採多數決,不用全部住戶同意即可執行;整個都更過程在公開展示、公聽會階段,只要住戶表達「不」,都 可以踩煞車;但王家是在事業計畫核定後,才表達意見,此時若要翻案,需由建商主動提,建商也在二月間,以「因三十六戶同意戶的意見」為由,不願變更。

漢寶德:孤島式都更 破壞城市肌理

台北市都市更新問題引起爭議,建築學者漢寶德認為,都更的起源是「台北太醜陋了」,但必須先分析台北「醜」的原因,調查歷史元素與居民習性;市府卻輕視問 題的複雜性,把都更手段簡化成「蓋豪宅大廈」,此舉清除表面的髒亂,卻製造更多問題,比方把租屋者、中下階級趕離市中心,造成社會疏離。

世界宗教博物館榮譽館長漢寶德出版新書「設計型思考」(聯經出版)。這幾年他觀察台灣,認為「最大的障礙在社會普遍缺乏設計式思考的能力與習慣」。他決定著書立論,「沒有設計型思考,都市發展沒有道理可言,只有利益的爭奪!」

何謂「設計型思考」?漢寶德說這是一種「系統性思考能力」,要改善現況,得先爬梳過去,再針對眼前困難,提出解套辦法。書中他以文創產業、都更、公共藝術、古蹟修復為例,說明「設計型思考」的重要性。

漢寶德認為,北市提出容積率獎勵前,應思索是不是人人都想住高樓大廈?缺乏整體計畫,這種「孤島式更新」會不會形成市容更大的新舊對比、破壞傳統的都市紋理?對生活功能有什麼影響?

「都更不是單純城市美觀問題。」漢寶德認為,都更應從社區凝聚共識做起,「要從下而上,也要從上而下」。

家沒了 王家阿嬤:住旅館像坐牢

居住六代的家園,前天下午被拆了,王家家族十一人被迫四散居各處。八十二歲的王楊玉美一家六口,無奈住到建商安排的旅館裡;王廣樹一家四口則不願接受建商安排,選擇到親友家暫居。

王楊玉美的兒子王家駿昨天一早回到老家查看。看著家園一夕之間夷為平地,心情十分無奈。

六十歲的王家駿表示,昨天母親眼看老家被拆,一度因為高血壓送醫;一家六口現在只能住進旅館,想到老家被強拆,「心情就很差」,全家幾乎都徹夜難眠。

王楊玉美難過地表示,祖先傳下來的家如今被市府、建商聯手拆掉,叫她怎麼和祖先交代?現在住旅館就像是在坐牢一樣,房子很小、像鳥籠,領東西還要簽收,很不方便,要怎麼生活下去。

暫住親友家的王廣樹一家四口,昨天在建商的陪同之下,前往社子的倉庫領回建商代為保管的私人物品。

王耀德指出,不只是東西被亂收,昨天去保管倉庫看,還發現客廳茶几缺了一角,大理石的桌面完全不見蹤跡,估計是搬家過程中被破壞的,會向建商申請賠償。

天兵警打燈閃記者 署長道歉

台北市士林「文林苑」都更拆遷,傳出執勤員警戲謔、拿手電筒照射媒體,還有人上臉書PO文「這麼早就開趴很嗨」;警政署表示,員警違反勤務規定,會依規定嚴懲。

警政署長王卓鈞表示,兩名員警阻撓記者拍攝行為確實不當,完全是個人行為,「我署長可以在這邊道歉」,兩周內提出檢討報告。王卓鈞下午就急召台北市警察局長黃昇勇,要求徹查。

據指出,拿手電筒照射媒體的兩名士林分局員警已被申誡處分;臉書PO文者,初步查出至少大安、大同等分局三名員警涉入,督察室正漏夜清查。

有官警表示,一些「新新世代」員警的行為模式,早已不是傳統警察教育可以約束;如今網路、臉書興盛,智慧型手機當道,非勤務時間,警政署不可能干涉員警自由行為。

曾有員警將被害人筆錄PO上網,引發洩密風波;也有人開罰單後上網留言給當事人、執勤時大喊自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警察」;這些「無厘頭」的行徑,都讓長官頭疼不已。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邀請內政部長李鴻源,多數立委都把焦點放在文林苑都更爭議上,還提到有員警持手電筒直射媒體;李鴻源表示,員警如此舉動是不禮貌的行為,顯然還需要再教育。

立委林佳龍要求王卓鈞公布二員警察名字與職級,王卓鈞被迫說出,「是士林分局的連姓小隊長與林姓員警」。

立委陳其邁進一步爆料,臉書上有網友轉載疑似員警聊天內容,出現「這麼早就開趴(PARTY)很嗨(HIGH)」、「那麼多記者,又不能直接搥他們」等不當言論,要求王卓鈞調查。

員警臉書上的言論,引起網友議論,批評「講話很不得體」;但也網友為警方抱不平,認為「有些現場的員警其實內心很掙扎」。

住宅政策 將鼓勵租代買

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天表示,全國有十九萬戶的社會住宅需求,政府沒錢、沒地,居住正義的住宅政策得轉彎、調整;過去的興建方式,將改為「鼓勵租、不鼓勵買」、活化閒置空間,提供更多選項。

李鴻源說,未來將建立獎勵民間興辦社會住宅的機制,提供誘因,讓民間有意願興建社宅,並研議成立「住宅法人」的可能性。他說,一旦找到土地,也不排除繼續興建。

李鴻源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說明居住正義及住宅政策。他提出「核心紓壓、平衡區域住宅」的兩項誘因,將提高地方政府某些區域的房貸額度、提供二至三年補貼捷運交通通勤費。

李鴻源坦承,「居住正義的住宅政策是做了很大的轉彎」,因為政府缺錢、缺地,空屋率又高,目前花了卅二億買地,在雙北興建五處社會住宅,才興建一千六百多 戶;如果計算社會住宅十九萬戶的需求,「政府沒有這麼多錢」;又因「鄰避效應」,遭周邊住戶抗議,地方政府只好將這五處社會住宅定位為「青年住宅」。

學生闖市府 抗議「台北好好拆」

文林苑都更強拆惹爭議,數十名青年學子昨天下午到北市府外抗議。北市府雖派出警力戒護,仍有學生闖入市府大廳,拿著大聲公高喊「強拆違憲」,隨即遭警方拖出市府外。

台北市長郝龍斌強調,對王家拆遷決定相當「痛心」;但文林苑都更拒遷戶王耀德表示,「痛心有什麼用,拆都拆了」,痛心根本無濟於事。

台灣師範大學東亞系三年級學生何世昌表示,昨天是三二九青年節,原本是為了紀念一百多年前起義推翻帝制而犧牲的青年;身為新世代的青年,有必要站出來為「居住正義」發聲,前晚就開始在臉書上貼文要前往市府抗議;昨天大家都是自發前來,透過抗議來慶祝青年節。

昨天下午數十名學生聚集在北市府大門口,高舉「居住正義、青年起義」、「台北好好拆」等標語牌,抗議士林王家被強拆,郝龍斌正好在市府中庭召開「悠遊卡發行突破三千萬張」記者會。

北市府派出重重警力戒護,仍有學生闖入市府大廳,拿著大聲公對著台上的郝龍斌高喊「強拆違憲」,青年抗議聲聲入耳;警方隨即將學生拖離現場,並拿出盾牌、警棍戒備。

當王耀德一家四口現身抗議現場時,現場學生大喊「王家加油」,王耀德與雙親多次深深鞠躬,感謝學生對於王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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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都更案引發爭議,許多反彈聲浪直指台北市長郝龍斌,已有網友醞釀發動罷免。「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也在網路上發起修法連署,呼籲民眾支持「廢除都市更新條例第廿五條之一條和卅六條,以及卅六條補充規定」,已有六千多人響應。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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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冲:都更條例 應該全面檢討

「文林苑」遭拆引來執法過當爭議,行政院長陳冲表示,他並不清楚過程不便評論,但若單就法律面而言,警方作法並未違法。但他也坦承,都更條例經過多次修法,已與原本立法精神有些不同,應該全面檢討。

拒絕參與都市更新的台北市士林「文林苑」王家兩棟透天厝,昨天在警方優勢警力下,強行拆除,其間民眾數度和員警發生肢體衝突。

行政院長陳冲中午在行政院記者會後,被問及警方作法是否執法過當?陳冲說,他並未完整看到拆除過程,不便評論,但若只就法律面來看,做法仍是合法的。

但陳冲也提到,都市更新條例經過多次、片面修正,已與原本立法精神有些不同,應該全面檢討,他認為都更條例與行政程序法都應該一併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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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昨依都更條例第36條強制拆除文林苑拒遷戶,引發部分人士抨擊涉及違憲,應該修法。政大地政系張金鶚表示,都更條例第36條不能淪為建商工具,確應修法更嚴格限制動用,但不應取消,如果修法修成百分之百住戶同意才能做,都更將寸步難行。

張金鶚認為,爭議較大的第36條強制拆除仍有保留必要,但應有更嚴謹的限制,不能任意動用,否則政府將成為建商打手。他說,除了拆除重建外,整建維護也能 達到都市更新的目的,政府在動用公權力之前,應有更多協商溝通,包括由NGO團體介入等程序,思考拒遷戶可否有另外的解決之道,除非是碰到真正惡意破壞都 更者,否則不應採取激烈手段。

都更案提案門檻太寬鬆

至於都更條例第25條之1及第22條,更新單元劃定、概要計劃及事業計劃等都更案成立門檻限制方面,張金鶚認為現行只要10分之1住戶同意就可提案,條件 過於寬鬆,應考慮提高,不過更重要的是,相關單位應建立完整都更教育、協商和溝通機制,讓民眾能獲得充分資訊以進行選擇。

張金鶚表示,都更條例是否涉違憲,須由大法官去認定,但基於都市更新有助於提高民眾居住生活品質,再加上現實上,確有不少不肖建商或黑道份子覬覦都更利益,故意卡住一戶後漫天喊價,如果公權力無法介入,將導致全民皆輸。

他認為文林苑走到今天這個地步,更新單元劃定只要一人提出,10分之1以上住戶同意就可提案,門檻過於寬鬆,許多人事先未獲通知,住宅就已被劃定在更新範圍內,根本沒有機會提出反對的意見,是一大主因。

應加入教育和協商機制

也因此他認為都更條例如要修法,除了提高成案門檻外,也應加入教育和協商溝通的機制。他直言,文林苑王家不想參加都更,採取開價兩億元希望嚇退建商的做法,很不妥當,但這是教育不夠的問題,未來應該改善。

拆出2個「為什麼」 北市都更處:檢討

文林苑都更案,北市府昨天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執行強制拆除,引發外界對於都更條例的重新檢討聲浪,包括王家不願參與都更,為什麼被劃進都更範圍等, 業者在協調都更過程,儘管已經拿到建照,是否就可以進行房屋預售? 還有政府代為執行強拆比例,市府不恰當等問題。台北市都更處上午開會討論,開始著手檢討,並將結果建議中央。

事實上,王家遭強制拆除,文林苑都更案王家,並非第一例。位於台北市景文街的北市首件公辦都更案,97年6月即核定公告實施,但仍有一名住戶不願配合,當 時北市府也介入協調三次,都無法達成協調,最後,北市都更處也是依新修正的「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規定,在99年6月9日強制拆除,成為台北市首起都市 更新住戶遭強制拆除。

都更處長林崇傑說,文林苑都更案拆除,引發外界不同的看法,都更處已經針對都市更新條例法源是否需要檢討,開始著手討論,例如這次輿論爭議較大的問題,就 是建商在都市更新協商過程,為什麼就可以預售,依據建管法規,建商取得建照,就可以銷售,在都更條例及建管法規兩個法系之間,是否需要檢討,要盡快討論。

林崇傑表示,目前台灣進行都市更新的縣市只有台北市及新北市,會建議中央進一步檢討都市更新條例、以及都更比例,而除了檢討法令,北市府也對於許多民眾不 瞭解自己的權益、及繁雜的都更程序,已經就都更過程,從單元、概要、事業計畫、到權利變換的都更程序,民眾需要注意什麼,做相關程序的提醒事項。

釋憲緩不濟急 立委們,應提修法!

每次都更強制拆屋,總是引起居民抗爭,這次文林苑事件,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民進黨立委將提出釋憲,釐清法律的疑慮,但此舉恐怕緩不濟急,應同時考量提出修法,才能進一步解決各地都更案的爭議。

釋憲案的提出,是透過大法官的解釋,來釐清法律與憲法的爭議,固然是正本清源之道,但整個釋憲案時間,曠日廢時,待大法官正式做出解釋文後,恐怕現有的應拆遷戶,早已被各地政府予以強制拆除。

因此,若要幫這些面臨被拆遷戶解決燃眉之急,提出都市更新條例的相關修法,應該是一個較快速的管道,只要朝野有共識,將能快速審查通過新法令,這同樣是立委主要的職責之一。

只不過,任何一個都更案,背後都涉及到土地開發的龐大利益,各級政府裡,民意代表涉入都更案的傳聞,更是不絕於耳,使得要推動相關修法,噤若寒蟬,甚至是惟恐避之不及,怕得罪了金主,或是惹火了地方樁腳。立法院當初通過都更條例,背後也有建商的影子存在。

但這絕對不足以構成不修法的藉口,相反地,推動任何一個立法的過程,都要透過舉手表決的方式,制定修法方向,反而可以迫使立委直接表態,一切攤在陽光下, 接受社會各界的檢視,若是善用這道立法過程的壓力,也能排除掉一些障礙與阻力。立院先前通過的二代健保修法以及個資法,最近也都陸續出現爭議,雖然惡法亦 法,但明知法令內容有問題,卻放著不修正、不處理,著實有違立委的職責。

都市更新是全世界共同的趨勢,台灣也臨居住不足的問題,但若是不處理這些矛盾與衝突點,未來上演類似像文林苑的事件,恐怕只會愈來愈多。除了釋憲案外,重 視這些議題的居民和團體,應該給民意代表一些壓力,共同推動修法,避免抗爭再起,才不會浪費了國家資源,也傷了拆遷戶的心。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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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都更怨中央北市交鋒 檢討對方 李鴻源:整起事件是居住不正義的表象 郝龍斌:痛苦依法行政 籲中央修法解決問題

台北市政府拆除文林苑王家,意外點燃中央、地方戰火。內政部長李鴻源直指整起事件是居住不正義的表象;營建署長葉世文也認為文林苑都更案確有檢討空間,問 題可能出在行政執行面上。台北市都更處長林崇傑聞言抨擊,中央說法對他們不公平、也不能接受;市長郝龍斌則表示,「拆除王家是痛苦的決定」,卻也凸顯法令 缺失,內政部應盡速修法。

由於立委對警方強制驅離聲援學生、社運人士炮聲轟隆,李鴻源昨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承諾,將在六個月內把《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送交立院,並分別在一個月與兩周內提出士林文苑都更案的書面檢討報告與警方執勤檢討報告。

李鴻源昨天面對在野立委質詢時說,文林苑個案是北市自治項目,動員大批警力是台北市長郝龍斌的判斷,現在應釐清的是,為何在尚未定案前,王家沒有表達意見,或是未表達就被認為同意。他表示,文林苑王家可劃在都更範圍外,應該不是法令的問題。

李鴻源說,內政部將全盤檢討都市更新條例,訂定更嚴謹的細節,檢討的過程中也將召開公聽會,傾聽各界聲音。葉世文則表示,營建署需要花費一些時間檢討,但會先遵照立委建議,著手制定都更案的「公共利益標準」,讓都更案能明確符合民眾權益。

對此,北市都更處長林崇傑反駁,市府去年行文營建署詢問,是否真的要執行強拆,營建署回文指,執行都更條例是法定義務,不執行就是行政怠惰。

林崇傑又說,他對中央說法深表遺憾,曾四次要求修法,對方完全置之不理,如今市府依法行政,中央卻說是地方執行問題。他強調,「我們執行中央法令,如今怎麼講這樣的話,對地方非常不公平。」

郝龍斌下午臨時召開記者會時表示,建商兩年多前申請依法代拆,市府居中協調五次,但去年八月行政法院駁回王家聲請,市府必須處理。他認為,無論是九十五%或五%的民眾,都要有同理心,他們深知依法代拆的話,「兩面都不討好。」

郝龍斌又說,根據都更條例規定,只要有六成居民同意即可執行,市府訂出更高標準,要高達九成、五戶以下拆遷戶才能執行都更。外界對都更條例有疑義,他們在執行文林苑時也發現缺失,呼籲內政部盡快舉行公聽會,甚至請學者、專家研議,立法徹底解決問題。

談到文林苑風波,郝龍斌說,執行公權力已無所退卻,依法行政是公務員天職,決定拆除王家,「不只我個人很痛苦,公務員也很痛苦」,但他們知道一旦做了就是不討好。他也強調,雖然現在完成執法,會盡可能彌補王家受到的創傷。

北市都更處長: 執行公權力條件 應修法明訂

文林苑王家遭拆,外界認為應修都更條例避免憾事重演。台北市都更處長林崇傑說,執行文林苑案過程中發現,王家沒同意都更,卻被劃進都更範圍狀況,此外,住戶達多少比例、什麼狀況下才能執行公權力,這些都應修法改善。

林崇傑說,都更條例採多數決,各階段獲得六、七成地主同意即可。以文林苑王家為例,建商說王家沒表達不同意,但住戶也從沒說同意都更,最後房子卻被拆,這些法令問題都應由內政部舉辦公聽會,進而修改都更條例。

林崇傑又說,都更條例規定,無論是概要計劃、事業計劃等,都會舉辦公開展覽與公聽會,只要住戶反映意見,審議委員會都會討論,過去更有因民眾反映而排除的情況,但王家在最後階段才提出異議。

林崇傑說,王家在計畫核定後才表達不願都更,但早已無法翻案,僅能提權利價值等意見。

因為只要變更都更範圍,建商要重頭來過,導致建商不願重新畫範圍,這也是制度設計的瑕疵。

台北市長郝龍斌呼籲營建署召開公聽會修法,林崇傑表示,預計四月上旬召開專家學者會議,再正式向中央建議。另市府也已籌備財團法人都市更新推動中心,希望協助民眾獲得充分的資訊,避免住戶和建商資訊不對等,重演憾事。

林崇傑強調,都更案核定後,建商可向地方政府申請代拆建物,半年內必須執行、並可展延二次。王家拆除案去年就已到期,當時都更處函文營建署,得到「執行代拆是地方政府的法定義務」,市府才照著規定走。

綠營:同時推修法、釋憲

針對文林苑都更案引發侵犯憲法保障財產權的爭議,民進黨立委陳其邁等人指出,目前《都市更新條例》的規定明顯違憲,且極不重視弱勢者權益,因此他將提案修法,並就相關有違憲爭議的條文聲請大法官解釋,盼能修法與釋憲程序同時並行、雙管齊下。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也將提出修正草案,他指出,「都更實施者應取得都更單元內地主同意書」的規定若能入法,就能夠杜絕士林王家這種案例發生。

朝野立委昨在立院內政委員會上提案要求內政部就文林苑都更案提出相關檢討報告,包括警方執法是否過當、文林苑都更案審查過程是否有瑕疵,以及全面檢討《都更條例》中資訊不夠透明化、都更同意門檻等問題。

內政部營建署長葉世文則表示,文林苑都更案確有檢討空間,未來會當做重要案例,包括過程中到底哪個環節出了問題,以及是否有讓被拆除的王家陳述意見,都有必要釐清。

至於有是否要讓協議合建都更案門檻更為嚴苛,從五分之四的居民同意再往上修,都還有討論空間。

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表示,該署目前將會檢討《都更條例》中的「事前預防機制」,加強權利人參與、納入更多專家意見,讓協議過程更合理透明化;鼓勵民眾多採「自立更新」方式,盡量避免「權利變換」;檢視估價是否合理、顧全「釘子戶」權益;檢討建商是否從中牟取暴利等。

陳其邁表示,「多數決原則」僅能適用在選舉及會議上,不可用這個理由侵犯《憲法》所保障的財產權。

他指出,《憲法》第十五條所保障的不僅是財產的「所有權」,更保障人民對於財產的「支配自由」,但目前《都更條例》第廿五條之一、卅二條及第卅六條的規範,不僅未尊重人民對財產的支配權利,亦無合理的補償機制。

法界:釋憲廢止都更惡法

文林苑都更案,北市府強拆民宅,引發法界人士撻伐。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痛批,政府像強盜一樣拆人房屋,竟還說是「依法辦理」,真是荒唐!立委尤美女律師表示,《都市更新條例》根本就違憲,侵害憲法所保障的人民財產權;法界實務人士指出,可聲請釋憲,廢止惡法。

資深法界實務人士表示,憲法規定,人民權利受到保障,「都更」並非每個公民都應遵守配合,政府只「請求」、「鼓勵」住戶參與都市更新計畫,不可以剝奪人民的財產權,《都市更新條例》有違憲的爭議。

陳長文律師也批評,都更相關法令,立法過程粗糙,侵害了憲法及國際公約所保障的公民基本權利,不僅沒有尊重人民對財產的支配權利,也違反了平等權。將來,就算王家聲請釋憲,獲得平反,但房子都被拆了,已造成無法彌補的遺憾。

林峰正律師說,任何人都知道,如果偷將他人不動產過戶,將因觸法受到刑罰處分,但是,政府如地方惡霸般,強拆王家房屋,還可以大言不慚地說是「依法行 政」,真是令人不恥。整起事件,只因王家沒有積極表示反對都更,錯過法定程序時間,就被北市府依《都市更新條例》強制拆除。試問,憲法所保障的人權到底在 那裡?難道台灣還是獨裁國家嗎?

立委尤美女表示,《都市更新條例》立法設計不周,沒有提供弱勢者相對等的保障,造成人民無法對抗強勢的公權力與建商,在法律上形成「武器不對等」的情況; 另外,行政機關失職、無能,放任建商以「都更」之名,到處「圈地」蓋樓,政府非但沒有站在人民立場,協助住戶向建商爭取權益,反而當成利益集團的打手,違 反行政法的比例原則,粗暴地強占人民土地。

她舉例,民眾將自己房屋出租,即使遇到「奧」房客,不能強令搬離,還需尋法律途徑,透過訴訟,取得法院執行命令,才能趕走房客,取回房屋。但台灣現在竟有 如專制國家,建商要蓋大樓,雖然住戶不同意,但只要扛著「都更」的大旗,就有公權力幫忙建商趕走拒搬戶,實在太離譜了。

仁愛路「豪華」拒遷戶保住老窩

文林苑王家強拆案,引發都更案問題。北市仁愛路二段豪華大廈,也被視為都更拒遷戶,但比王家幸運的是,這棟「台北人夢寐以求的房子」並沒有拆除。住戶趙老先生說,「我只想要在這安享晚年,卻被左鄰右舍逼著加入都更。」

與王家不同的是,這棟屋齡十二年豪華庭園式裝潢的大樓,整個都更區塊以三成居民反對、七成居民贊成都更比例,最後由三成居民打贏官司。趙老先生的家也被保留下來。

仁愛路二段的都更案,在去年十二月勝訴,律州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蔡志揚昨表示,這棟台北人都想要住的房子,最後被保留下來,旁邊則是二十年左右的老公寓,儘管官司打贏,但九十七年起整合劃定的都市範圍區域仍在,所以仍有可能「起死回生」。

在台北市精華地段老公寓都更增值效益驚人,仁愛路二段都更區域有八十二戶人家贊成都更,三十四戶反對。有趣的是,反對的居民通常都是居住戶,贊成的居民通常已不住在該處,且都是有多戶置產的中上階級。

住在該棟趙老先生,成為大家「眼中釘」,每次開管委會都被痛批,被罵三字經更是常態,還有其他反對都更的住戶,被吐口水。鄰里間為了都更翻臉,生活壓力不小。

每件都更案,都有本難念的經。從仁愛路往杭州南路、濟南路走,位處知名建案「中正首藝」旁,有個ㄇ字型基地,數十戶的居民「全體同意」都更,卻因旁邊的新大樓認為「都更會弄壞我們家地基」,所以透過政府的人脈白手套,阻撓數十戶的都更案,延宕四年未動工。

都更異議 要及早

王家始終不願參與都更,卻因沒正式提出異議,仍被納入更新範圍。學者、律師都建議,住家被劃定為更新單元時,就要開始注意都更案進度,若不願參與,應在計畫核定前,以書面方式表達意見。

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表示,住家被劃進都更單元後,民眾就應開始注意案子的進度。若不參與都更,應以書面、雙掛號方式,行文給都市計畫委員會和都更處等單位,「委員知道有民眾不同意,審議起來也會更謹慎。」

曾處理多件都更訴訟的律師蔡志揚建議,民眾應盡早找專家處理,曾有民眾提出異議,最後未被劃入都更範圍。例如住在北市仁愛路、杭州南路的趙醫師,家住五、六層樓房屋,屋齡僅十多年,九十八年被劃進都更單元,便和附近二、三十年屋齡的住戶一起找上蔡志揚幫忙。

蔡志揚說,趙醫師家位在更新單元邊陲處,不參與都更也不會影響他人。建商因申請「台北好好看」系列案,希望把趙家房屋納入範圍,可多申請卅%的容積獎勵。經他計算,建商未來推案總銷售額可達二二○億元,「如果差卅%會差很多!」

蔡志揚協助這十幾戶不願參與都更的民眾提出陳情,在案子進行概要、事業計畫及權利變化計畫審議期間,多次以書面表達意見,甚至還到監察院陳情,同時也要求審議委員到現場勘查,了解屋況;後經委員會評估,不納入這幾戶,建商也可以做都更,於是便同意排除。

為了一勞永逸,不同意戶也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市府撤除該區更新單元的劃定。蔡志揚說,高等行政法院已判決市府敗訴,須撤除更新單元,但市府已經提起上訴,尚待最高行政法院裁定。

反對暴力都更 學生向郝怒吼 上百位聲援文林苑王家的學生 聚集市府抗議 《囧男孩》導演楊雅喆擬參加周五市長官邸外抗議行動

透過網路號召,上百位聲援王家的學生,昨天聚集台北市政府門口,高舉「青年反暴力都更」標語,向市長郝龍斌發出怒吼。甚至有學生衝進市府,對著正在台上致詞的郝龍斌高喊「強拆違憲」後,旋遭警方架離。

學生下午四點抵達市府前廣場時,郝龍斌正在一樓參與悠遊卡公司記者會,沒有接下民眾陳情書。期間數名學生衝進會場,用大聲公高喊抗議,遭警方驅離。經近一個小時對峙,都發局副局長邊子樹接下學生陳情書。

關切這塊土地的台灣導演與演員也為被拆屋的王家怒吼。除率先挺身而出的戴立忍外,電影《囧男孩》導演楊雅喆剛在新片《女朋友。男朋友》中,拍攝張孝全、桂 綸鎂、鳳小岳參與學運靜坐抗議,他在戲外也身體力行,親自重現戲中情節,更計畫與眾人於周五晚一同到市長官邸外,繼續下一波的抗議行動。

戴立忍曾在電影《不能沒有你》中,拍攝小市民在不通人情的法律與蠻橫官僚壓迫下,如何怒吼求生,如今都更案凸顯了台灣無絲毫進步,許多民眾都因他的臉書而 得知訊息加入抗議行列。女友桂綸鎂昨也在微博寫道:「你們說,少數要服從多數,但是,請大家尊重他人的『心理價值』!我相信你們可以做的更好!」

「台灣北部大專院校學生會聯盟」召集人林家興說,一百零一年前的三月廿九日,有一群熱血青年起義反抗推翻暴政,如今他們看到市府強行拆除王家,台灣人最引 以為豪的法治、民主精神蕩然無存,因此聚集表達憤怒。林家興說,他們向市府提出包括反對政府做為建商打手、賠償王家人財產與精神損失、反對強徵強拆的惡 法、監察院發揮監察功能等訴求,因為強拆行動,已明顯違反憲法第十條「保障人民居住、遷徙之自由」。

布農族傳道士Alang Dakisliniang說,過去他家曾被政府挖墳、土地遭剝奪,沒想到政府不只對原住民如此,對漢人也是如此,他感同身受,特地站出來聲援。

文林苑拒遷戶王耀德於建築事務所工作,昨日也到市府抗議。他說,郝市府說文林苑都更案三年來開十八次的協調會,「但這樣的協調會開一千次都沒有用」,不讓王家變更都更範圍,等於在原地踏步,難道這就是我們的法律?

拆屋首夜 家人分散 拿回保管物 得先填單子

王家遭拆後,一家人開始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第一晚分散住在親戚家和旅館。歷經長期折磨,溫暖的家在一夕間變成一片廢墟,王家人幾乎都是滿臉疲憊。拒遷戶王廣樹焦慮得難以進食,部分王家人則忙著向建商拿回遭建商保管的換洗衣物。

王家八十多歲的奶奶楊玉美雙眼茫然地說,住了六十多年的家被拆,覺得非常難過與不安,不知要如何向祖先去說。她兒子王家駿說,全家六口人無家可歸,只能住進建商安排的旅館或借住親戚家,母親背部曾開刀,不能睡太軟的床,又不適應旅館的床,想東想西導致一夜難眠。

由於王家遭拆當天,衣物來不及帶走,建商把王家私人物品移置社子倉庫,王家人昨日到場拿回換洗衣物。王家駿苦笑說,領自己的東西還要登記,非常麻煩。王耀德說,昨日領回物品,他光為換洗衣物,就花了一、二個小時。

王廣樹說,自己和太太因心情難過,一整天幾乎都沒吃東西。他已打算請律師提出釋憲,「不能平白受冤屈」。這段時間也因為家裡的事情,原在鋼鐵公司的工作,每隔幾天就要請假,非常麻煩。

都更引來巨獸 誰能阻止?/曾旭正(建築改革社社長,臺南藝術大學建築藝術研究所所長)

房子舊了不必然要改建,有時修修反而更好用,但有時必得改建了,也應該是一件歡喜的事。近來士林文林苑的都更案鬧得沸沸揚揚,不論市政府、地主或建設公司,乃至旁觀的市民,卻都沒有一絲喜氣,反而充滿怨氣甚至殺氣。這是怎麼回事?我們從中可以學到什麼?

基隆河、淡水河與新店溪所圍的地區,是台北市最早發展的核心區,二次戰後隨著外來人口成長,興建了許多二三層的透天厝或四五層的公寓,滿足當時的居住需 求。四五十年之後,因著都市擴張這些區位的價值提高了,遂有改建的潛力,這原本也是值得慶幸的事,地主可以不花一文錢就換得更大坪數的新房子。市政府因此 擴大都市更新的組織編制、訂定相關法規,顯見它確實是未來台北市最重要的課題之一。

然而,運用公共資源鼓勵更新,一切的一切都應以創造最大公共利益為著眼點,否則政府根本不應介入,任由市場自由運作即可。因此,值得思考的乃是:在都市更 新的範疇中可以創造何種公共利益?至少有三。首先,是最常見的,藉由建築形態的調整來創造更多符合新時代需求的公共空間,譬如增加綠地面積、停車位數等, 提升地區環境品質。其次,是藉由建物更新帶進新的產業,提升地方經濟活力,如造街、造町等。第三,則是透由更新的過程樹立市民參與的新典範,塑造城市的幸 福形象。

反觀文林苑一案,三者之中大約只在第一項略有功效,但因為基地規模不大,若非強將苦主王家的土地納入,實在難以有都市更新的價值,算是相當勉強的一件更新 計畫。市府給予核定,已是勉強在先,後來又爆發建商強迫擁有獨立產權的地主,甚至提前預售生出新住戶來為難王家,種種詭計詐術,市府官員看在眼裡竟不對建 商提出警告甚至逕予中止,其立場偏頗註定了此案必定掀起爭端。我們不了解,二年來王家始終呼籲讓建商、住戶與王家三贏的方案乃是「將王家土地割出更新範圍 之外」,建商也一度認同此一作法,但市府卻不願意朝此發展,反倒陪同建商走完各種行政乃至訴訟程序,而宣稱一切作法都是於法有據。

文林苑事件發展至今,連路過的老婦聽聞事件後都會說:那有這樣強搶人家土地的。我相信都市更新處的官僚也知道事情失控了,但大家都被卡住了,只能用形式主 義的「程序合法」「依法辦事」來合理化自己的作為,並眼睜睜地看著房子被拆除,王家的人被趕上街頭。至此我們看到令人不寒而慄的發展徵候,都市更新已經引 來貪婪的巨獸,那巨大的腳掌正大步地接近我們,但沒有人能阻止得了它!

方便的捷運、乾淨又多的公廁、溫雅的市民,台北在相關基礎建設都陸續完成之後,原本已有機會邁向「幸福的城市」。都市更新原也應該是歡喜的事情,想不到卻 被無能的官員玩壞了,他們設定過多的獎勵,讓建商不擇手段地在城市中欺負弱者,無能的官員竟成了他們的手腳,惡質的都更因此為這個城市烙下帶血的汙點,何 其令人遺憾。

多數決的盲點/吳典蓉

台北市政府派出警力協助建商強拆王家,市長郝龍斌的立論基礎是,在五趴和九十五趴的絕大多數之間,市府必須照顧多數人權益;只是,是不是有九成五的人支持都更,在這次事件中就是個爭議;但是,拉大來看,即使有九成九的絕對多數,民主制度就只是單純的多數決嗎?

哲學家德沃金在討論民主制度時指出,多數決並不是在任何場合都適用,舉一個極端的例子,當船難發生,為了減輕救生艇負擔,必須拋棄一個人時,誰該犧牲?這時抽籤,可能比大家投票表決合理,至少比較公平;可以這麼說,多數決也許算是「民主」,但並不總是公平的。

多數決的問題不只於此,另一個問題是,所謂的「多數」到底可干預個人到什麼程度,在美國,同性要結婚,就要看他所在的州准不准;在台灣,我們的法律規定,婚外情妨害國家法益、必須以刑責繩之;基本上,這些都是個人的事,「多數」有沒有需要置喙,恐怕要先經過一次多數決。

事實上,即使在民主國家中,比前面例子極端的「多數暴虐」例子屢見不鮮,納粹是經過民主方式取得政權,即使在美國,都有國會同意剝奪人民言論自由的例子; 但是,多數決背後的效益法則深入人心,效益論認為,一個社會必須追求最大多數人的利益,而且這很公平,「每個人作為一個單位,沒有人多於一個單位」。

德沃金從效益論下手、點出多數決的問題在於,無法區分「個人喜好」,還是「外在愛好」;例如,某甲是同性戀者,他投票贊成同性戀合法化,這是他個人愛好, 乙不是同性戀者,但這只是他的外在愛好,並不影響個人權益,但他卻可只因個人價值觀投票反對同性婚姻;當多數無關的人只因自己外在偏好,就可以否決他們不 喜歡的生活型態時,少數人的權利就蕩然無存了,德沃金從此推論出權利保障必須作為民主社會的底限。

這次王家老宅被拆,過程離譜、引起公憤,但剛好是可以說明德沃金的例子,亦即,台北市政府所謂的多數,不但是由建商畫定的,而且這些多數和王家無關,卻由他們「將你家當成我家」投票決定,不但定奪了王家的財產、也剝奪了他們安身樂命的生活方式。

當政治人物以為民主只是多數決時,我們的民主顯然還在起步的階段,人民的基本權利常常不是擺在第一位;王家案例給民眾最大的教訓是,都更條例若要理直氣壯的維護多數決,至少要先提供公民防衛自我權利的武器,否則誰知道,今日的多數會不會淪為明日的少數!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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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怨 李鴻源:月內提檢討報告

內政部長李鴻源昨(29)日在立院表示,文林苑都更案執法引發的抗爭,讓政府形象受到傷害,若不妥善處理,未來都更案恐怕很難推動,他認為都更案執行的程序應該再嚴謹細緻一些,內政部將以1個月提出檢討報告。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邀李鴻源報告落實居住正義一案,由於台北市文林苑都更案警方強制拆除王家兩棟房子,引起立委們的關切,紛紛質詢李鴻源的看法。李鴻源表示,都更是國家的重要政策,但是執法過程應該更嚴謹些,他表示:「這個事件沒有贏家,政府的形象也賠進去了。」

立委張曉風詢問李鴻源,上千人的公權力來處理文林苑的抗爭,估計花掉一千萬元應不為過吧!李鴻源說:「社會成本,一定不止。」

立委段宜康表示,文林苑這個事件,被劃入都更的屋主從來沒有簽同意書說要參加都市更新,但法律卻說:「只要你沒有明確表達不參加,就把你劃進來。」這顯示都更條例有漏洞,內政部要不要去追查?

李鴻源表示,文林苑都更案是地方政府的權限,但身為主管官署,內政部會把所有過程做個檢視,而營建署長葉世文也表示,會在一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到經濟委員會。

對於屋主沒有表達同意,何以會被劃入都更範圍?葉世文指出,都更事業計畫審查前的公聽會、公展前的說明會是一個表達意見的機會,而台北市政府認為王家沒有 到會場正式表達不同的意見,因此在98年6月核定了這一都更事業計畫,王家的屋子就被劃入都更範圍,但葉世文說:「沒有表達不同的意見是否等同於同意,未 來可以討論。」

立委吳育昇就此詢問政府在都更案執行過程中是否有瑕疵?葉世文表示:「可以更週到一些,例如在送達通知書這件事上,可以更週到些。」

吳育昇建議政府未來在都更審查的過程裡,一定要讓行政機關用盡一切的方法讓被劃入都更範圍的屋主表達意見,才能避免人民認為政府都為建商,李鴻源表示認同,並強調將在合理時間內,把這個事件來龍去脈弄清楚。

在立委姚文智詢問談居住正義的此刻對此一事件有何感想時,李鴻源說:「當然有很多感想,居住正義很重要的一環就是對弱勢族群的照顧,顯然弱勢族群的權益在執法過程中,並沒有被充份重視。」

都更條例與建管法 宜區隔

文林苑都更案,北市府祭出強制拆遷手段,引發爭議。北市都更處表示,將著手檢討都更作法,並建請中央儘速檢討都更條例。例如,建商在都更協調過程中即取得建照、開始進行房屋預售是否適合,政府代為執行強拆比例是否恰當等都一併檢討。

文林苑都更案因為王家兩戶不願參與都更,被視為拒遷戶,北市府28日大動作依照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執行強制拆除。雖然這不是北市強制拆除少數拒絕都更 戶的第一件案例,但由於王家表明自始至終就不願都更,也質疑建物被劃入都更範圍的合理性,因此引發社會討論,讓原本寄望透過強制拆遷,凸顯都更決心的台北 市政府也感受到壓力,市長郝龍斌更在隔日召開記者會說明。

郝龍斌指出,文林苑都更案高院在去年8月已作出判決,市府是依法拆除,但拆除王家動作,有部分缺失,尤其在都更條例中相關住戶權益,仍有討論空間,市府可以說是兩面不討好。

他說,住戶和建商兩造在資訊和專業上有不對等狀況,雖然北市政府去年成立財團法人都市更新推動中心,希望縮小不對等,但他仍呼籲內政部儘速研議修法解決都市更新條例所引起的問題。

北市都更處長林崇傑指出,都更處已針對都市更新條例法源是否需檢討著手討論。例如此次輿論關切,建商為何在都市更新案還在協商,就可以預售。但林崇傑表示 根據建管法規,建商只要取得建照,就可以銷售,所以未來是否要在都更條例及建管法規兩個法系之間,加以區隔甚至採不同作法,需要檢討,應盡快討論。

林崇傑指出,臺灣進行都市更新的縣市,目前只有台北市及新北市,將建議中央進一步檢討都市更新條例、以及都更比例。除檢討法令外,許多民眾不瞭解自己的權 益、及繁雜的都更程序,北市府已就都更過程,從單元、概要、事業計畫、到權利變換的都更程序,製化提醒事項,讓有都更需求的民眾瞭解應注意事項。

學者張義權:都更路恐停擺

文林苑強拆都更拒遷戶王家,引發社會各界大加撻伐。文化大學資源學系、建築暨都市設計系教授、大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長張義權表示,都市更新沒有錯,錯 的是政府沒有更細膩、更人性化的去執行,王家是有權利主張被劃定在都更範圍之外;如配套沒作好,都更路恐會停擺一段時間。

張義權表示,台北市市長郝龍斌堅持依法執法,立場沒錯,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已有法源。可是,問題焦點是在於,政府在文林苑進入都更事業計畫、權利變換的 公聽會階段,王家不論是一直拒收雙掛號郵件通知開會、或一直沒有表達拒絕被劃入都更範圍的意見,這樣的動作,是不是就被認定為同意參與?是不是住戶棄權就 等於同意?

針對市府執法過程是否有瑕疵?張義權表示,這是當然有瑕疵,因樂揚建設還沒取得王家同意納入都更範圍,就可以把王家土地併入基地一起去請照?是不是請照 了、市府都核准建照?樂揚拿到建照、又把房子都給賣了,造成追本溯源的連環錯、沒有退路,這合不合理?這些都有很大的爭議。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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