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31日 星期六

新聞自選輯 20120331 都更篇

北市急令 停拆都更 不滿強拆王家 3人權委員怒辭

北市府強拆文林苑都更案王家祖厝風暴愈滾愈大!擔任台北市政府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委員的3名律師蘇友辰、翁國彥、曾威凱,昨怒斥北市府處理文林苑案手段極其粗暴且粗糙,宣布辭去委員。北市府昨緊急宣布暫停所有委請市府拆除拒遷戶的都更案,共有33戶得以緩拆。


北市府周三動用千名警力拆除王家兩祖厝,引發各界撻伐。北市府先有市政顧問施正鋒請辭抗議,連蘇友辰、翁國彥、曾威凱等3名北市府法規會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委員,也加入聲討行列。

名導批郝拆民宅
曾 威凱是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祕書長,他說,文林苑案拆除過程粗糙,警察執法侵犯人權,身為人權委員有虧職守,也不想幫市府背書,因此辭職。翁國彥也說: 「發生侵害市民的權利事件,委員會卻未討論,無法認同市府處理方式,希望透過這次行動來落實人權。」對於3委員請辭,北市府發言人張其強昨說,法規會主委 葉慶元下周一會向委員解釋並慰留。
昨除續有大學師生集結聲援王家,北市長郝龍斌的臉書(http://www.facebook.com /hauhigh)則湧進網友狂轟,要求郝下台。吳念真、鈕承澤、陳玉勳等導演也在臉書或微博上痛批郝,陳玉勳暗酸:「市政府動用公權力把平民合法的家拆 了送給建商!不但免費替你拆,還幫你圍事,買半套送全套。」

半年內完成修法
面對各方怒火,行政院長陳冲昨重申《都市更新條例》立法邏輯須調整,內政部長李鴻源再承諾6個月內完成修法。郝龍斌則是繼前天說拆王家是「很痛苦的決定」後,昨哽咽說:「這個決定我下的,我承擔所有責任,不要為難基層公務員,他們已承受非常大壓力。」
北 市都更處長林崇傑表示,近期將建議中央修改《都更條例》3條爭議條文,其中22條有關地主反悔、想撤回已簽署的都更同意書時困難度高,建議刪除;25條之 一及36條提及由行政機關介入徵收或代拆,形同為建商排除拒遷戶,是霸王條款,建議改由獨立機關法院代為執行。他並宣布,短期內不會再執行拆除,但在《都 更條例》修法期間,任何人依法提出都更案申請,市府仍會受理審議。

全國千件不暫停
目前北市府核准的都更案共124件,其中有3件共33戶拒搬遷,相關建商已申請委由市府代拆。林崇傑昨天的宣示,意指這33戶將緩拆。
台 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系副教授廖本全批評,北市府停止代拆拒遷戶卻不停止都市更新推動,是一錯再錯;內政部也應在完成修法前,要求各縣市停止都更案件。 《蘋果》昨民調結果顯示,553名受訪者中高達65.46%認為,應該等都更相關法規完善後,再實施都更。但李鴻源昨說,全國約有1100件都更申請案, 未修法前「都更不會暫停」。
文林苑案王家人王耀德昨晚說:「暫緩拆除是件好事,但是還沒對我們家有交代。」他說:「只有一個要求,在原地蓋兩棟房子還我,以後不要再來打擾我家。」北市發言人張其強回應「王家要求還地蓋屋並沒有法源依據」。

拒遷戶鬆一口氣
位於北市忠孝東路5段與松山路口的森業都更案,原本傳出7月就要進行代拆,十餘戶拒遷戶昨聞訊鬆了一口氣,彭太太昨不滿說:「難道建商看上你,我們就非要嫁給他嗎?」另一戶簡先生批:「夭壽政府,房子是我的私人財產,不能用多數決就被拆掉。」
台中市長胡志強和高雄市長陳菊昨對文林苑案均表態,胡志強說:「不執法也錯,執法也錯,這個法律到底有沒有問題,我想是一個最大的問號。」陳菊說,即使是少數人的權益,也不應被犧牲,希望中央盡快修法。中市和高市都市發展局都說,該市都更案並沒有強制拆除問題。
在北市有多筆都更案的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昇認為,停止都更根本是「因噎廢食!」長虹建設發言人陳茂慶認為,趁這時候檢討都更流程是正確的,但一定要對真正的問題重整才有意義。

北市府建議《都更條例》修法方向
★22條 地主簽署都更案同意書後可撤回,但須提出可說服建商的理由
●爭議:
雖容許地主簽同意書後,若發現建商公告的權利義務和當初談的不一樣時,地主可反悔,但何謂權利義務未明定,致實際上難以撤回同意書
對不簽署同意書的地主,其意見該如何看待,條文未明定
●建議:刪除
★25條之一 都更案談不攏的拒搬遷戶,建商可付錢請政府代為徵收
●爭議:市府審都更案,還要幫建商徵收排除拒搬遷戶,角色混淆
●建議:由公正獨立機關法院代為徵收
★36條 建商可委請政府代為拆除拒搬遷戶,還可限半年內拆除、最長延展到1年半
●爭議:市府審都更案,還要代為拆除拒搬遷戶,易有官商掛鉤疑慮
●建議:由公正獨立機關法院執行代拆
註:《都更條例》查詢網址: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0321&Itemid=57

都更案申請政府代拆
★森業案(森業營造)共126戶,11戶拒遷
地點:北市信義區松山路348號
情況:建商前年11月申請北市府代為拆除
★吳興二期整宅案(住戶自組都更)共100戶,21戶拒遷
地點:北市信義區吳興街450巷
情況:前年4月申請由北市府代為拆除
★萬隆案(大方建設)約數十戶,1戶拒遷
地點: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五段與至善橋交叉口西北側
情況:申請代拆,因資料問題暫被退回
註:表列申請代拆案,均尚未執行拆除作業

住戶拒都更 又見樂揚強劃

樂揚建設「文林苑」都更案王家祖厝被強拆,讀者褚明男向《蘋果》投訴,指他在台北市的透天店面,遭遇如王家老宅一樣,被樂揚強勢整合都更,他多次表明不願參與,樂揚毫不理會。

店面消失難為生
樂揚建設在八德路二段整合480坪土地,於2009年提出都更計劃,褚明男的店面被劃入都更範圍,他無奈地說:「我70幾歲了,店面租金是養老生活費,我從頭到尾表示不願參與,建商回應都相當敷衍。」
褚明男說,兩年多來他透過存證信函、口頭告知方式向樂揚表達強烈拒絕,並向營建署、北市都更處陳情,都更案卻持續進行,政府單位僅回應再和建商溝通。前年10月樂揚代替他執行「權利變換抽籤作業」,抽籤後他僅換回3戶樓上住家,1樓店面憑空消失。
對此,樂揚經理戴昇益表示,樂揚會持續溝通,不確定會否排除褚家。北市都更處主祕方定安表示,該案已進入公開展覽30天階段,最後進入小組會審查、更新審議會審議,屋主可在審議會審查時加入討論。

是否拆除看修法
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指,若褚先生是該都更案「最後1戶」,未來是否強制拆除,要看這次《都更條例》修法狀況。
律師蔡志揚認為褚先生也可依照《憲法》保障居住權的條文力爭,看是否能將店面排除在外。

王家哭 別拆了 重返祖宅 500人熱血聲援

「停 工!不要拆我家!」王家祖宅不願都更,遭北市府強行拆除、夷為平地,祖宅主人王廣樹夫婦昨晚與兒子王耀德回到「文林苑」,王妻難掩激動情緒,敲著圍籬哭喊 別拆了,在場近500名聲援民眾也要求暫時停工,不要再刺激王家人;聲援民眾罵聲連連,自責「不該把票投給郝龍斌」,高喊「郝龍斌下台」。

人民民主陣線士林工作站昨晚在拆除現場捷運軌道下開設「家屋、家人與社區」課程,邀請王廣樹夫婦及兒子王耀德三人和青年學生及支持的民眾對談,課程開始前現場湧進200多名民眾到場聲援,撻伐土匪政府拆掉合法住宅。

痛陳被當白老鼠
座 談課程開始前,王廣樹回到祖宅旁,發現祖宅已被鐵皮圍籬圍起,看不到祖宅的一磚一瓦,他氣憤難消,向圍籬踢了兩腳洩憤並痛罵:「我的家為什麼要圍起來?產 權還是我的呢!」王耀德也對群眾說:「郝龍斌和林崇傑(北市都市更新處長)都要下台!」他向支持群眾說:「今天我家作了白老鼠被試驗,都更惡法不改,郝及 林兩人不下台,下一個房子被拆的就是你!」支持群眾爆出熱情的掌聲,並高喊「郝龍斌下台、謝罪!」

座談施工妻淚崩
過程中王家三人坐在最前方,聽著主講人回答民眾問題,三人對於祖宅遭北市府強行拆除感到無奈,時而神情落寞回頭望向已夷為平地的祖宅,但房子已被圍籬遮住,而且圍籬還要再加高一層。
而 座談會後方的拆屋現場,施工人員仍持續作業,到場聲援民眾也愈聚愈多近500人,但銲接火花卻引發王家及支持群眾抗議,王妻無法接受祖宅化為灰燼,她泣不 成聲哭喊著:「不要拆我家!那是我的家!」一旁民眾則不斷安撫,認為政府太超過,這個時候還要刺激受害人,直到主持人請學生到工地溝通,才暫時停工。

民眾高喊郝下台
昨 晚9時許座談會進入尾聲時,突有民眾高呼:「郝龍斌下台!」現場原本緩和氣氛頓時激昂,在場500多人齊聲高喊下台,讓王妻見狀不禁悲從中來,無法接受老 家憑空消失,她痛批警察周三行為惡劣有如土匪打家劫舍般,還打破家中玻璃衝進來抓人,「野蠻程度根本退化到清朝時期!」
王廣樹也痛批,「保護人民財產的警察竟然成為破壞人民財產的幫兇,這是什麼國家,竟然動用暴力剷平我的房子!」

鄭村棋加入靜坐
昨晚11時許,上百名民眾及學生為抗議市長郝龍斌濫權拆毀民宅,自文林苑步行到福林路郝龍斌住處前人行道靜坐,包括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前局長鄭村棋也到場靜坐聲援。
文 林苑拆屋爭議也持續延燒,副總統當選人吳敦義昨出席旺旺中時媒體集團製作的百年遷徙紀錄片《驚濤太平輪》首映會時,一名蘇姓女子突破維安管制,攔路下跪高 呼「救救士林王家」,現場頓時混亂,吳敦義因行進動線受阻,被迫停下來聽完訴求後,他有些不耐的表示,可以了嗎?「妳也不能妨礙到我啊!」

沒有家的台北/邱詠婷

家 的意義究竟是交換價值還是象徵價值?顯然在文林苑的都更案有了定調答案,台北的居所是房子不是家,是商品是可以交換的,未來也必須強迫交換出去。都更案所 凸顯的是房子與家之間的辯證關係,我們對家鄉的渴望,像是一去不復返的鄉愁,但房子是實體可以是商品而家承載著家族歷史,人與記憶和物件。
公部門 執行公權力,藉由挖土機在一天剷平了一家人獨棟的清朝以來久遠的家族空間史,仍在居住的家,除了強迫搬家,也強迫王家人要被劃入都更範圍,劃這個區的不是 政府,而是建商財團,也就是說,任何人有一天你的家可以被任何有錢人購買其他90%周邊土地,強行要你把家給賣掉,這將是都更唯一選項和常態。
在 建商,王家,公部門如都更處之間各自扮演了捍衛的價值觀;交換,象徵與公共利益。在這次的城市空間運動,與1997年的1415號公園、1998年寶藏巖 的最大差異這次保衛的,不是公有地上所謂的違建戶的居住權,而是私有地權上的「家」,沒有賣掉,已在此生根300年的私有財產權和人權。

「釘子戶」竟成公敵
把 多數決和公共利益畫上等號,也因此公部門的警察成為建商理所當然的打手,建商不僅得到利潤,得到合理性和所謂的合法性,在現場竟也理所當然的成為公權力的 執行者。但公共利益就是多數決嗎,顯然不是,他可能是有關環境的正義,有關環保,有些弱勢族群,可能不是多數人所喜歡的決意,卻是必要的維持環境正義的必 要措施。
我們所倚賴的公權力,和公共利益被簡化成多數人的利益和少數人的暴利。開啟的是未來成千上萬的都更案中,所有不願出賣自己家園不願把自己 家變成商品變賣的一群少數「釘子戶」也將成為全民公敵。這些人到底有沒有權利主張家的象徵價值與無可取代性?他們捍衛的不過是我們口口聲聲說的「可愛的 家」。
家到底是象徵價值,還是可以交換價值的商品,是我們終將面對的價值判斷,而這個城市,將藉由我們的價值選邊,而有了不同的樣貌與容貌。十幾層樓的高樓的住宅將是我們唯一的都市地景,這將是個只有棲身之地,有房子而沒有家的城市。
都 更處在辦理了多場展覽和嘉年華會的鄰里社區活動和藝術展演,強調市民參與,強調社區營造,最後仍帶頭指揮挖土機將王家剷平抹去,未來在空無一物的土地上, 是要辦場園遊會,嘉年華或創意市集,緬懷已被怪手剷平的,王家家園。市民,在恐懼中,又如何,在沒有家的台北,安身立命。

小人物可改變歷史/陳文茜

突 尼西亞水果小販,大學畢業找不到工作;上街擺攤。當他遭警察驅趕,據理力爭,警察賞了他兩個耳光。小販憤而衝至政府大樓前,自焚;16天後不治死亡。茉莉 花革命從此野火燎原,從突尼西亞燒至埃及、利比亞、巴林、葉門……阿拉伯之春至今仍未結束,已有4位獨裁者下台,一位被處死。

小人物本來 不可能改變歷史,改變歷史的是他的行動誘發了早已蠢蠢不安的憤怒社會。當年引發突尼西亞的茉莉花革命溫床是青年高失業率與獨裁、貪腐。根據最新資料,突尼 西亞革命後一年失業率從13%反升至18%,GDP自1986年以來首度出現萎縮。革命並沒有改變當地的民主,反加深當地衰敗與潦倒。
我在此提醒人們回憶遙遠的北非往事,目的告訴執掌權力的政府,不要小看許許多多小人物;他們可能推翻你高高在上的大計劃或大權力!
這幾天鬧得最兇的文林苑即為一例。事件源頭來自中央《都更條例》侵犯《憲法》保障的「私有財產權」,而依法行使職權的官員沒有將心比心,想像:「啊,若這是我的家,我的母親居住的地方……」。
中央的法律居然允許都更建商可自圈範圍,只要取得多數居民同意,被劃入者未於法定期間提出異議,即視同放棄所有權主張。於是不懂法律的王家被硬生生拆了,台北市政府被安上一個名稱「土匪」。
而 主管《都更條例》的內政部前部長已高升至行政院副院長,現任內政部長在「王家釘子戶」事件中,未曾講一句話,或試圖阻止不合理的中央法律被地方政府強制執 行。直至百名學生抗爭,尤其媒體報導鬧大,李部長才在立院質詢下表態:應顧及居住正義。可惜李部長說這句話時,王伯伯的老宅已成一片廢瓦。

老屋難承受大地震
「內政部」不可能在此事件被歸類「居住正義」的一方,它是不正義法律的始作俑者。然而當部長心裡不同意此事時,為何不在拆屋前,與郝市府先交換意見,建議緩拆呢?從內政部到市府的距離,那麼遙遠嗎?
小人物足以改變歷史;不要小看王廣樹這個名不見經傳的「釘子戶」。台北市需要全面都更,目前都更速度已過於緩慢。台北許多公寓老宅,屋齡已近50年,只要一場芮氏規模5的地震,即足以摧毀一半以上的建築;死亡人數將非常驚人。
台北不只醜,而且危險。但過往的《都更條例》門檻太高,正義國宅一吵十年,動不了工;挺挺地佇立台北繁華街道,彰顯城市荒謬。新修《都更條例》有漏洞,再加上審查學者有的保守,有的可能的確官商勾結。結果數年下來,有的如怪獸動不了;有的速度太快,侵犯居民正義。
我擔心從此引發的效應。當北市府被安上「土匪」之名時,以後台北都更還能走下去嗎?我們的社會向來是倒一盆水,連盆裡的嬰兒都一塊扔掉的民粹社會。一個小人物的房子沒處理好,「都更」從此將等同污名,等同流氓,等同建商炒房幫手。
換 一個角度看台北都更,921大地震後國科會對台灣土地斷層進行前所未有的大調查。去年報告早已出爐,不知哪一個懦弱單位「隱匿震情」。台北盆地自新莊、五 股、關渡至金山的山腳斷層,雖歷經300多年未發生地震;但經由921大地震連動效應,被重新認定為活動層。台北地質多半為河水氾濫沖刷而成的軟土質,若 發生大地震,土地液化風險非常高,情景有若去年紐西蘭基督城地震。康熙33年,山腳斷層曾於關渡斷裂,整個台北西北半部陷落,一夕之間成了「台北大湖」。
這些言論不是危言聳聽。它歷經國科會委託以十年GPS加地質測量,顯示我們爭吵都更的地殼下,每年呈現西北西-東南東伸張;經關渡隘口的地質剖面更出現沉積地層傾斜。
我們必需痛苦承認,台北正在和災難搶時間。921大地震也就是1999年之前建築標準非常低,台北承受不了毀滅性地震。都更,不只是建商炒房代名詞,它也是更多王伯伯、張小姐、李媽媽居住安全的同義詞。
如果李部長或前任江部長或郝市長早一點意識,小人物可能摧毀他們修法及執行《都更法》原本的理想初衷,台北的都更可以更順利進行。
可惜當一切遲了之後,歷史已被扭曲;而且可能永遠回不去。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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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冲:都更條例 須通盤檢討

台北市文林苑都更案引發爭議,行政院長陳冲認為,現行「都市更新條例」必須通盤檢討。他已要求內政部提交具體的修法評估意見,以求兼顧都市更新的需求,同時消弭民眾對於都更過程中利益分配的疑慮。

內政部長李鴻源則說,半年內一定會推出「符合社會正義」的更新版本,政府不希望都更被「汙名化」。朝野立委也已著手研議修法,針對都更條例做通盤檢討,可望在本會期進行討論。

對於外界質疑本案執法過當,陳冲認為,依都更條例第卅六條規定,北市府作為執行單位依法行政,應該檢討條文本身的合理性,以及執行有無按照程序;以行政院立場而言,重要的是必須重新思考立法邏輯,不是只有單一條文有問題。

行 政院發言人楊永明指出,都更條例公布施行十四年以來,歷經九次修正,較具爭議的第廿五之一、第廿七及第卅六條等部分條文,都經歷多次修訂。由於各次修法的 發動來源不同,過程複雜,如今條文是否符合法律邏輯的一致性、前後是否呼應,以及是否平衡各方權益之保護,都是這次檢討重點。

楊永明說, 行政院設有「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由副院長召集,去年陳冲在副院長任內,就指示對都更條例相關條文進行檢討,並提示可以仿照財政部「都市更新事業 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及「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都市更新注意事項」等規定,訂定管理公有土地參與的原則,以避免一律採取讓售方式,或因某些都更方式定義 不明,導致私有土地「以小吃大」疑慮。

行政院日前已要求內政部近期提交檢討修正內容,將國有土地參與都更應循之程序,提交給副院長江宜樺主持的小組討論。

當年都更條例立法修法 都在防釘子戶

北 市府拆除士林文林苑都更案拒遷戶,引發外界批評。但檢視現行的都市更新條例,可發現立法精神原本就是「服從多數」,以防「釘子戶」惡意阻撓。二○○七年 底,第六屆立委任內最後一天,更明定都更計畫內之建物,如果逾期不拆除遷移,超過六個月期限者,各直轄市與縣市,有義務代為拆遷。

都更條 例於一九九八年立法,最後一次修正為二○一○年。修法最頻密的時段,是二○○二至二○○七年間,共修訂六次。其中二○○二年由台聯提出的修正案,增訂第廿 五條之一,將原先都更須由全體土地所有人同意的條文,改為「所有權人十分之八,同時所有土地與合法建物總樓地板十分之八」。

二○○七年,立院三度修正都更條例,第一次將第廿五條之一的門檻,由「人數與面積需達八成」,簡化為「面積需超過八成」,原因是避免「都更蟑螂」故意在自己戶內灌入大量幽靈人口,藉以癱瘓、要脅。

同年十二月廿一日,第六屆最後一次院會,通過民進黨不分區立委黃誠(當年五月遞補張俊雄)領銜所提的修正案,明定地方政府須執行強制拆遷的時限。原本立委提案主張四個月,經內政部協調後改為六個月,如情況特殊、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再延長六個月。

本案最後協商於十二月十四日完成,參加立委包括民進黨柯建銘、王幸男、黃誠、王拓、薛凌(內政委員會召委);國民黨曾永權、劉盛良、郭素春、蔡家福;親民黨黃義交、傅崐萁;台聯羅志明、郭林勇、陳銀河;無盟顏清標、陳進丁、楊宗哲。

從立院公報中可發現,參與討論各黨派立委,以及出席的內政部次長林中森,都高度肯定「少數服從多數」原則,幾乎不見反對者。討論方向集中於防止「少數癱瘓」,讓都更順利進行。

當 時的發言,例如:立委馮定國指出,北市東區不少老舊公寓,漏水、壁癌極嚴重,但一樓開店非常熱鬧,因此永遠將改建案否決,故建議將門檻降至六成。吳志揚指 出,許多土地經歷多次繼承,所有權變得極度複雜,很多人早就不在國內,也不在乎微小的持分;甚至所有人早已死亡,繼承人也不辦過戶。郭榮宗指出,九二一地 震後許多大樓結構受損,但不到半倒程度,介於危險與不危險間,住戶盼改建卻又遙遙無期。薛凌指出,都更計畫如果無限期延宕,將使得業主資金壓力過大,難以 推動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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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王家拆屋案引發爭議,朝野立委已著手研議修法。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指出,他將提案修正都市更新條例,要求建商對住戶善盡告知義務,並回報主管機關;在權利變換階段,也將修法明令估價過程透明。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說,會以舊法為依據,做更周延修法,但未修法前,仍可實施都更,不要因噎廢食。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國會辦公室說,目前擬先提案修改營建署「權利變換實施辦法」,以保護住戶權益,也將要求營建署立即提出報告,說明都更執行現況。

拔釘子有必要 多數決非必然

祖先傳下來的土地與房子,在自己未同意下,居然因為鄰居與建商的「多數決」判定,就必須強制拆除改建。這種悖乎一般人對「正義」想像的案件,難怪會激起眾怒;強調「依法行政」的郝市府,也注定成為過街老鼠。不過,仔細探究會發現,事情遠比「大野狼欺負小紅帽」複雜得多。

都更計畫雖然具有市容、交通、住宅安全等方面價值,終歸是私人的投資行為,即便在特殊環境下,可允許排除少數當事人的反對意見,但絕不宜將多數決視為理所當然,不到萬不得已,應盡量避免對地主祭出「尚方寶劍」。

回顧都市更新條例立法過程,立委與官員著重為都更案掃平障礙,固難脫利益掛勾之嫌;但回到實務面,「防蟑」與「拔釘」的必要性卻的確存在,「以一家擋一路」也未必公平。

在 文林苑個案中,可發現王家明顯對自身權益不夠了解,在退出計畫的最後哨音之前,沒有「依法」作出拒絕動作,導致在法庭上敗下陣來。但開發商身為意圖改變現 狀的一方,法律制度是否應該賦予更多的義務,去確認計畫內所有原住戶的意願?如果必須動用「少數服從多數」,是不是必須確認,已無其他轉圜之道?對於集合 住宅,或是可能分割的獨立家屋,該不該有不一樣的規定?這些現行制度的瑕疵,導致並非都更參與者、卻依法必須負責拆遷的地方政府,成了輿論抨擊的對象。

存在陷阱與瑕疵的制度,往往要在某些不幸者的犧牲中,才會引發社會的關注。王家的遭遇固然令人感同身受,也引發對現制不公的怒吼,但如果本案能促成制度更完善,在公眾與個人的利益間,畫下更理想的分界線,那麼這一場喧囂,就不能不謂有價值。

另兩案 吳興街、永春社區拒拆戶心慌

台北市目前還有兩個都更案申請代為拆除中,分別是「吳興街二期整建住宅」都更案,以及永春捷運站附近的永春社區都更案,兩案的不同意戶目前都個個人心惶惶。

北市府都市更新處處長林崇傑承諾,短期內絕不會執行拆除作業,市府將持續作溝通協調。

都更處統計,從二○○九年八月公告實施都更條例第三十六條補充規定以來,北市共有五件申請代拆案。僅有景文街都更案及文林苑都更案完成拆除,其餘三件有一件未達申請門檻遭退回,吳興街二期及永春社區則在補件、協調中。

位在吳興街四百五十巷的吳興街二期整宅,近松仁路、信義計畫區,基地面積約兩千一百一十九平方公尺,建物為一九七二年興建,屋齡四十年。一百名原住戶從二○○○年開始整合,二○○二年自組都更會,由建設公司協助整合住戶、融資、營造監督。

雖然是原住戶自辦更新,但包括建築樓層、外觀設計、權利變換等,住戶都各有意見,且仍有廿一名住戶反對都更。都更會在二○一○年四月向都更處申請代為拆除。

永春社區都更案位在松山路、忠孝東路交叉口一帶,基地面積約三千九百四十五平方公尺,建物為一九七○年興建,屋齡四十二年,原住戶共一百廿六戶,目前有十一戶反對都更。

都更處科長袁如瑩表示,永春社區都更案二○○八年九月通過事業計劃核定,由於仍有住戶反對都更,建商在二○一○年十一月九日申請代拆,至今已開過三次協調會。

北市府的第三十六條補充規定,規定都更案如因少數不同意更新戶而受阻,經實施者請求,市府可代為強制拆除。

所謂「少數」是指全案中代拆戶占總戶數百分之十以下,且戶數五戶以下者。另外臨三十公尺道路、面積達一五一二點五坪以上或更新總戶數達一百戶以上的大型都更案,代拆戶數占總戶數百分之十五以下且戶數在十五戶以下者。

但公辦更新或是自辦更新的整宅,由於市府要協助整宅更新,以專案方式處理,不受補充規定限制。

北市都更案 12年完工36件

北市士林區文林苑都更案,後續效應仍持續延燒,都更一時有如過街老鼠。實際上,北市自二○○○年來,共有三十六件都更案已完工,包括中正史坦威、雙橡園等都是知名都更成功案件。

北市府都市更新處總工程師張溫德直指,「實施者態度」、「所有權人的認知」是都更案成功的要件之一。

二○○○年以來,北市共有一百六十六件都更案申請審議,其中已有一百廿四案通過都更事業核定,廿九件施工中,三十六件已完工。

已完工都更案較知名的包括內湖星雲街、金龍路「榮耀世紀」、台大教授宿舍改建的「中正史坦威」、中山區建國北路上的雙橡園等。

都更處表示,「中正史坦威」是華固建設在羅斯福路一段推出的都市更新案,基地原為台大教授宿舍,更新前每坪約三十萬元,都更後每坪躍至六十萬元以上。

張溫德表示,都更要成功,實施者態度及土地所有權人的認知相當重要。建商若只為獲利,就容易搞砸。

李鴻源:新法一定落實正義

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天表示,有關「居住不正義」談話,「不是針對台北市政府」,而是指台灣社會普遍存在弱勢的人,在居住上需要很多協助。

李鴻源也說,都更案推出多年,經多次修改仍有盲點,半年內一定會推出「符合社會正義」的更新版本,政府不希望都更被「汙名化」。

他昨天到南投啟智教養院,了解庇護工場運作,也到台中市參訪為弱勢兒童課輔的台灣陽光婦女基金會,並接受台中廣播專訪,媒體焦點全在文林苑一案。

針對強拆民宅惹爭議,李鴻源表示,都更是所有國家必採取的手段,因為都市老化,確實需要更新,文林苑案若不好好處理,未來可能會造成更多「釘子戶」比照王家模式抗爭,不希望因為文林苑案,讓所有的都更案都推不下去。

他指出,警方同仁都很辛苦,民眾須要抗爭也能體諒,但是執法是否再細膩一點,有無過當?可以坐下來討論;而王家人提出資訊不透明化,這部分也會納入檢討。

「拆屋粗暴」 市府3人權委員請辭

士林文林苑王家強拆案的爭議越演越烈,繼北市府市府顧問施正鋒主動在臉書上PO文請辭顧問後,北市府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的蘇友辰、翁國彥、曾威凱三名委員昨天發出聲明稿辭去委員身分。北市府表示,將會清楚說明並慰留。

「文林苑」王家拆遷過程中,執勤員警手機上網、拿手電筒照媒體,連不在場員警也上臉書PO文戲謔,「天兵」一堆;台北市警察局昨晚火速懲處,將士林分局長江慶興等六人記申誡到記過處分。

其中,「手電筒天兵」經查是士林警分局警備隊連姓小隊長和林姓警員,分別記申誡一次和二次處分;現場指揮官士林分局長江慶興督導不周,也申誡一次。

大同警分局陳姓警員執勤時以手機上臉書張貼訊息,申誡二次;有五名員警在陳的臉書留言,大安警分局陳姓員警留言「抓一個小屁孩」、「那麼多記者在又不能直接搥他們」,嚴重傷害警譽,記過一次,另四名員警沒有不當言論。

蘇友辰、翁國彥、曾威凱三人在聲明指出,「文林苑都更案」讓台灣人權及法治程度大幅倒退,深感有愧職守,但他們不願放棄長期以來對人權保護工作的熱情與承諾,「此一舞台顯然已非我們得以發揮專長所學之處」,自即日起辭去北市府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委員職務。

廢墟家門前 王家人訴苦

「今天拆我家,明天拆你家」,昨晚文林苑都更案被拆戶王廣樹,應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之邀,回到已被拆成廢墟的家門前,與上百名社區居民分享自身經驗。他沉痛地要大家趕緊上網查詢自己的家,是不是早就被列為下個被拆除的對象。深夜十一點,百餘人轉到郝龍斌的官邸外靜坐抗議。

看著變成廢墟的家園,王廣樹的太太王李淑涓忍不住對著正在施工的工人大吼「憑甚麼你們可以拆我的房子」,並激動的流下眼淚。

「釘子戶這個名稱太沉重!」,王廣樹表示,不想出售自己的回憶跟祖厝,就被汙名化,四處說我們「死要錢」,難道這就是不迎合建商利益的下場嗎?曾經是最相信的政府,怎麼最後是毀滅自己家園的人?

活動由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發起,晚上七點在文林苑拆除現場,進行至晚上十一點。

都更多數決 可修不可廢/諸承明(中原大學企業管理系教授)

針對士林王家拆除一事,網路和媒體一面倒批評政府。個人也認為這件事有不盡合理之處,但覺得批評不該流於情緒化。應該理性探討整件事,並尋求適當改善之道。

本案主要不合理之處是王家為透天厝,不參加都更也不會妨礙其他人的改建。但並不表示都更條例的多數決機制就應該廢除,都更條例的執行細節確實需要改進,但不能全面否定。

有人認為都更條例的表決機制是多數霸凌,個人財產要絕對保護,不想參加就可以不參加,強迫拆除私人財產就是違憲。但這個觀點是有問題的,因為都更並不是要沒收個人財產,都更後當事人還是可以依比例得到新房子,個人的財產權並沒有剝奪,只是被替換了,而且是以新換舊。

士 林王家案之所以不合理,主要問題在於它是透天厝,不參加並不會妨礙其他人的權利。但如果是整棟公寓呢?房子老舊不堪全部人都想改建,只有某層樓的一戶不同 意,這時不用多數決,又該怎麼辦?況且許多案件中,有黑道人士聽到都更就先買一戶,然後威脅高額索價否則就不參加,這樣合理嗎?所以都更條例的多數決機制 是必要的,不要動輒就說它違憲,強迫拆除有時仍是不得已的手段。

個人認為都更條例有三點需要修改:第一是表決機制的比例問題,應該採更嚴 格比例的多數決;第二是沒有妨礙其他人改建的部分就不能強迫參加(例如獨立的透天厝),但妨礙大多數人改建權利的時候,如果沒有強迫機制,那反而會是少數 霸凌多數;第三是整個都更審查流程一定要透明,避免建商與當事人的資訊不對稱問題。

至於郝市長這次執行拆除有錯嗎?我先前說過這個案件是 不合理的,但問題是已走完所有的法定程序,而且重點是經台北高等法院判決確定的。市政府能不依法院判決去執行嗎?如果以後市政府可以認為法院判決不合理就 自己決定執不執行的話,這才會天下大亂!所以市政府在執行手段上可以再細緻一點,但一味理盲濫情的辱罵他,也不盡公允。

總言之,都更條例確實需要修改,讓它的作法更合理化,但不要認為多數決和強制拆除機制就一定不對。有些人用情緒化的言詞說「今天拆王家,明天就拆你家」、「政府是土匪」等等,這樣煽情的言詞只是在挑動民眾情緒,無助於解決問題。

最後我必須重申我也認為王家拆除不合理、都更條例該修改,但是應該就事論事,不要因為這個個案就將多數決機制給刪除了。否則以後你家公寓想改建,碰到某一層住戶敲詐而無法進行時,你就會後悔當初法律為什麼沒有保障多數人的權利,政府為什麼沒有公權力去對付這些海蟑螂了!

要究責,一個都跑不掉/李光儀

文林苑都更案以強拆民屋作收,引發社會軒然大波,也成為朝野互相攻防焦點。回顧都市更新條例的修法,在引起爭議的都更「多數決」和「強制執行」部分,各黨可說都「出力甚多」。

幾次重大修法,都是在民進黨政府時期。一次是在民國九十二年,由台聯黨團領銜提出;當時因發生三三一大地震重建需求孔急,卻不能適用九二一重建條例,所以修正都更法,將「需全部住戶同意」改為「八成所有人、八成面積同意(未劃定更新地區九成面積)」的「多數決」原則。

用「重大災害重建」提案修法,理由倒也堂皇;但後來的修法,這個緣由卻全被立委遺忘。民國九十四年台聯再度提案修正;後來,親民黨立委劉文雄也提案,進一步刪除「人數比例」限制,逕以「更新面積」為多數決原則。接著,民進黨立委黃誠則提出,納入「強制行政執行」的機制。

若 覺得以上未提到國民黨,該黨即可卸責,那就錯了。因為上述後三次修法代表內政部出席的,正是現任國民黨秘書長、時任內政部次長的林中森。且當時國民黨立委 無人反對「多數決」,甚至有立委主張將五分之四門檻降至四分之三。而且最近一次修法是在民國九十九年國民黨執政下由內政部提案,將強制執行時間改為一年。 所以,論責任,各政黨一個都跑不掉。

平心而論,當時的社會氛圍與現在大不相同,認為台灣應加速都市更新,以趕上其他快速發展的國家、城市,是主流意見。但今天已證明法律規範確有不足,需承擔「共業」的朝野政黨與其互相指責,不如坐下來共商大計。

若真要重新修法,「昨是今非」的政黨和政治人物,都得站出來講個理由,別再修出一個一擊即破的法了。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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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都更是惡法 立院是怎過的

台北市士林都更案引發爭議,現行都更條例近年來最大規模修定,是在2007年民進黨執政期間,當年1月,經過親民黨立委劉文雄提案,以更新單元範圍所有土地總積及合法建物樓地板面積五分之四通過為門檻,這項修正獲當時朝野立委與行政部門支持。

2007年12月第六屆立委任期即將卸任前,又進行一次修正,當時只有民進黨立委黃誠提案,針對都更門檻與處理拒絕拆遷戶進行修正。都更門檻後來仍依政院條文通過,但黃誠曾在協商時,主張依據行政執行法作為接受都更實施者申請、代為拆除或遷移拒絕拆遷戶時處理期限的依據。

民 進黨立委在最近台北市文林苑都更爭議中,高聲指責政府執法有爭議,過去民進黨執政期間,並沒有修改法律解決可能衍生的爭議。黃誠在協商時主張依據行政執行 法規定,行政機關對人民申請處理,其處理期間為二個月,並得延長一次為限,合計最長為四個月的規定,作為主管機關代為拆除或遷移釘子戶時的處理期限。當時 民進黨團並未反對拆遷拒絕拆遷戶,反而趕在第六屆立委任期結束前,急忙通過都更法修正草案。

還原當時,朝野立委多半認為通過都更條例的同 意實施門檻,對於老舊社區住戶是正面幫助,有立委稱,如果住戶可以用30坪房子換60坪,怎麼會有人反對。當時立委比較是站在同情都更住戶的立場,因此對 於拒絕拆遷戶的處理,多支持由政府部門以公權力處置,並未料想到這次台北士林王家遭遇的情況會發生。

既然是惡法 就趕快修吧

文 林苑王家老宅被拆,引發民怨沸騰,此事件凸顯了「惡法亦法」的荒謬;王家無辜犧牲在冷冰冰的法條之下,如果再不重新檢討現行都市更新條例,網路上「王家可 能就是你家」的黑色戲謔,難保不發生在你我身上,小市民對抗建商、公權力的悲歌,恐怕會是未來台灣社會將不斷重現的惡夢。

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天在立法院評論王家案例是一種居住不正義,希望一般社會上評價甚高的李部長,除了這句話,還能有更積極的行動,也就是儘快修訂不正義、不公理的「都市更新條例」。

但修法這件事,也不只是內政部或行政院的責任,當年通過賦予建商極大權力(權利)法案的立委諸公,更得要體認到人民的憤怒,如果不往照顧人民基本財產權利或弱勢者的方向去走,就等著人民休掉這個政府和國會吧!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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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源承諾 都更條例半年內提修正

行政院長陳冲昨(30)日表示,「都市更新條例」法律邏輯的一致性有必要通盤檢討,去年行政院已要求內政部研議修法,內政部應該很快可以提出修法想法和方向。

台北市政府為執行士林文林苑都更案,強拆士林王家透天厝引發爭議,內政部長李鴻源昨日接受廣播訪問時表示,對於該事件感到很遺憾,會回過頭來檢討每個環節有無疏忽之處,預計在六個月內完成都市更新條例的修正草案,希望新都更案能真正符合社會正義。

陳冲並指示國有土地參與都更應循程序,提交行政院「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討論,目前小組由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任召集人。

陳冲說,都更的問題很多,不只都更條例第36條要檢討,包括政府土地強制都更的規定也要檢討。

陳冲說,都更條例經過多次修改,修法發動者都不太一樣,需要重新思考整個都更條例的目的和立法邏輯,不是只有單一條文有問題。李鴻源也說,現階段的都更法案在推出前已修改七、八遍,但仍有許多盲點存在。

李鴻源表示,過去為了落實居住正義,政府蓋社會住宅、合宜住宅,已花掉了將近一千億元。事實上,政府沒有這麼多錢無限制興建住宅,加上台灣空屋大約有90萬戶,所以問題並不在沒有房子,而是有房子的人,基於不願意和房客打交道等各種原因,而讓房屋閒置。

目前政府正在擬定方案,將設立一個平台,幫忙空屋屋主做媒合。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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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人「回家」:護祖厝立場不變

士 林文林苑拒遷戶王家遭強制拆除後,卅日晚間首度「回家」,和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共同舉行「都市更新的黑心內幕」座談,由被拆戶王廣樹敘述當初「被迫參 與都更」的情形。王家人與聲援者還一度與現場搭圍籬工人槓上。至於網友發起的「深夜市擊」,約有上百人到郝龍斌市長家前抗議。

都市更新的黑心內幕座談會,約有百名學生和民眾坐在王家原址前聽講,由都更受害者聯盟研究員陳虹穎等人講解參與都更應注意的事項。有人提問同意書有幾份?公開閱覽有幾天?陳虹穎一一解答。

王 廣樹說,他是普通上班族,剛開始完全不知道「都更」是怎麼回事。原對電腦一竅不通的他,還是請同事幫忙上網查,才知道自家被劃為更新單元。抱持「不可能賣 祖厝」的想法,建商來三次談合建,王家都拒絕。他說自己太天真,一開始打行政訴訟沒找律師協助,因而建議現場民眾,一定要把相關文件看清楚,「不能隨便亂 簽」。

王廣樹說,即使家被拆了,他們「保護祖厝」的立場也不會改變。

在王家開講的同時,工地現場有工人正在施工,預備搭建圍籬,引發民眾抗議,並敲打工地鐵皮。王廣樹的太太哭喊:「給我住手!這是我家!憑什麼拆我的房子?」氣氛緊張,在都更受害者聯盟人員緩解下,王太太才平復心情。

由 網友發起的「深夜市擊」行動,昨深夜十一點聚集在郝龍斌住家前,抗議都更戕害人民居住權。台北市府前勞工局長鄭村棋現身對聲援王家的人表達支持。他說,看 到不公不義的事站出來發聲值得鼓勵,並批評郝龍斌聲稱處境左右為難簡直是胡扯,因為市府根本就沒為難建商,反而照顧這一%人的利益。

鄭村 棋說,若惡法非法,有利於百姓;若惡法亦法,則有利於統治者。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理事長黃瑞茂則帶著一家人現身,現場約有百人抗議,有人帶著手 鼓、口風琴斷斷續續吹奏,也有人帶著「台北好好拆」等標語來,十餘名警力站在郝龍斌家門口維安,警民雙方平和對峙直到深夜。

導演戴立忍、楊雅喆也在深夜抵達現場表達關注。

午夜時分,有抗議人士率先在郝龍斌居所外牆以粉筆寫上籃球般大的「拆」字,接著有人以中、英文繼續在牆上寫字表達不滿,警方未制止,但已錄影蒐證。

王家怒控建商治國 拆屋現場指揮警察

北 市士林文林苑都更案的王家祖厝日前遭強制拆除,警方執法過當的爭議持續延燒。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昨天陪同王家家人、抗爭學生出面踢爆,指控建商樂揚建設公司 的總經理王弘垚竟在現場壓陣,手拿無線對講機,坐在警察後方發號司令。他們痛批堂堂國家公權力竟淪喪為建商的爪牙,根本是「建商治國」!

王家長媳王李淑涓聲淚俱下,控訴警方粗暴對待、翻牆而入,甚至讓建商以警用無線電遙控、指揮警察強行將人帶走。警方澄清,當時已視狀況妥適處理,並稱建商是拿一般無線電對講機與工人連繫。

拆除王家祖厝當天,到場聲援的都更受害者聯盟發言人黃慧瑜昨天出示一張現場影片的截圖;圖中樂揚建設總經理王弘垚就坐在警方的後面,手持無線對講機講話。

黃 慧瑜表示,當時她在管制區內拿著攝影機記錄現場的狀況,發現王弘垚在場,便將鏡頭對著王的方向。不料王弘垚先嗆她,「你不要拍我喔!」隨即再向身旁的員警 說,「那個學生怎麼可以在這裡?你們去把她趕走!」接著又對著對講機講了一些話,沒多久後,身旁就出現幾位員警將她架離現場。

尤美女透露,她前天在內政委員會質詢時,質疑建商的高層為何在現場,當時官員都支支吾吾、說不清楚。但下了質詢台後,竟有警政署官員私下跟她說,「建商在現場指揮啊!」讓她非常吃驚,想不到國家的公權力已被建商的利益凌駕至此。

都 市改革組織理事長、淡江大學建築系教授黃瑞茂則指出,當時現場根本沒有指揮官,都更處的官員、士林分局長江慶興雖然在場,但出了事、有突發狀況,卻都不知 找誰負責,「現在水落石出,知道誰是指揮官了!」他痛批,當一百多個學生還在王家祖厝裡時,怪手就開始在外面挖,發生這麼荒唐的事情,絕非懲處一、兩個基 層員警就能了事。

學生並質疑士林分局長江慶興與樂揚建設負責人關係密切,竟然讓建商以警用無線電指揮調度警方。但隨後,江慶興於受訪時嚴正駁斥,強調根本不認識建商,警方怎麼可能會受他人指揮?

此外,聲援王家的學生昨天還公布一段當天在屋內所拍攝的影片,當時消防隊在屋內還有人時就將玻璃窗敲破強行進入,其中帶頭的是一位身穿西裝的不明男子。學生質疑這名男子是建商代表,可見當天的拆除行動恐怕就是建商指揮警察。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組長黃清福表示,員警事後進入屋內,是要將王家家人安全帶離,過程如有不舒服,甚至有些傷害,警方表示誠摯的歉意。

文林苑風暴 王家慨嘆:父母官不如陌生人

士 林文林苑都更案的王家祖厝日前遭強制拆除,數百位聲援王家的學生、民眾遭強制架離、「丟包」到偏遠地區,極其狼狽,甚至有人受傷濺血。王廣樹的女兒感嘆, 有這麼多陌生人在幫他們,就是沒有政府、沒有警察願意幫他們,「想不到應該照顧我們的父母官,竟如此冷血,連陌生人都不如。」

她還說,祖厝被拆除的當天,有學生被警方敲下的碎玻璃砸傷,滿手都是血,仍堅持拍打門板表達抗議。她後來看著門板上的「血手印」,驚訝地想,「這是台灣嗎?」

王家長孫王廣樹昨攜一家妻小出面,噙著淚向這些聲援的學生和民眾鞠躬致謝。

文 林苑都更案引爆政府執法過當的爭議,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昨陪同聲援王家的學生在立院舉行記者會,指控警方執法過當。她們指出,三百多位學生和民眾被警察粗暴 地架離現場,還有警察勒住學生的脖子,硬把學生拖上公車,接著車子就分頭開往木柵、萬華等地,距離士林有十餘公里之遙,再放他們下車。

一位學生代表委屈地說,她們被強制「丟包」後,許多人身無分文,還有人鞋子不知去向,只好赤腳徒步走回士林。沒想到好不容易回到士林想拿背包時,警方卻不讓他們進去,背包裡的手機、電腦、皮夾等貴重物品,迄今仍不知去向。

王廣樹的妻子昨天也哭著說,她帶著祖先牌位走出祖厝後,才想起自己沒帶衣服,想回去收拾一些最基本的行李時,卻不得其門而入。守門的警察還說,「建商說這是證物」,讓她為之氣結,已經兩天沒乾淨的衣服可洗澡。

王家人昨天受邀到立法院記者會現場,聽到聲援學生的遭遇,再想到自己的祖厝遭拆,紛紛潸然淚下。王家人噙著淚起身,一一向學生代表致意,王妻還反覆說著「很感謝」、「很抱歉」,讓立委和學生代表們也為之鼻酸。

警 政署保安組長黃清福昨天則在媒體面前公開鞠躬致歉,他對警察同仁執法過程中對大家造成的傷害表示歉意,並表示警方沒有推卸責任的餘地,會根據各方的意見好 好檢討,檢討報告會送交立院內政委員會,「誰該處分也絕不寬待。」至於王家人的物品及學生的行李被收走,他表示,打包時有律師及見證人在場,目前由建商代 為租賃空間放置,王家、學生和民眾可與北市都更處聯繫取回。

通過都更惡法 朝野都有分

文林苑都更案引發各界檢討《都市更新條例》的聲浪。該條例自一九九八年實施至今,已歷經八次修訂,這次引發市府代拆爭議的該法第卅六條,則二○○九年政院版提案。為了加速都更,該條文明訂地方政府對拒遷戶有代拆的義務,更獲得當時朝野立委一致同意通過。

《都更條例》自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公告施行至今,總共歷經八次修訂。這次引發爭議的關鍵之一,就是規定協議合建門檻的廿五條之一,在短短四年內修訂多達四次,是整部條例修定次數最多的一條。

該 條文最早一次是修訂,是由當時台聯黨團提案修法,主要是為了因應九二一災後重建的時效與程序簡化。此後,包括台聯黨立委蘇盈貴、黃政哲,親民黨立委劉文 雄、民進黨立委黃誠等人陸續針對廿五之一提案修法。修正重點包括降低「協議合建」門檻,將「協議合建」所有權人數同意門檻,從原百分之百降到八十%,讓協 議合建變為「多數決」;並賦予實施者(建商)、政府強制價購民眾土地的權力。朝野在四次修法過程中,最後都無異議三讀通過。

內政部營建署官員表示,同意權門檻降到百分之八十,意謂「你不同意也可以買你家」;當時營建署曾建議不要採此作為,畢竟徵收是最後手段,若採權利變換、協議合建這種「混合式」都更方式,作法彈性,也比較尊重民眾都更自主權,「但委員們堅持,最後還是通過了。」

至於讓北市府這次能夠代行拆遷王家建物的法律依據,則是在二○○九年由行政院主動提案的第卅六條條文。該條文規定地方政府有代行拆遷的義務外,還增訂必需在六個月內完成,若遇特殊情況有正當理由者,可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延長六個月,以兩次為限。

李鴻源:半年內檢討都更條例

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天表示,都市更新必須創造最大社會正義,不能淪為財團炒房幫手,內政部將在六個月內檢討《都市更新條例》送立法院審議。

傍晚李鴻源接受台中廣播採訪,面對民眾叩應,文林苑案台北市長郝龍斌是否應下台負責時,他強調,下台不能解決問題,應還原真相後釐清責任歸屬再來究責。

李鴻源說,該案執行拆除過程,辛苦執法的員警、公務員蒙受壓力,裡外不是人。但執行面可以再細膩一點,避免不必要誤會。

文林苑引發的風暴,李鴻源表示,凸顯台灣社會仍有很多弱勢族群居住問題需要協助,也給政府部門幾個教訓。

樂揚董座段幼龍信託股票脫產? 專家:王家可聲請假扣押

文林苑王家被拆後,目前樂揚建設手中仍有六起雙北市都市更新案,正在審議階段。昨日市場傳聞因文林苑事件,樂揚建設負責的都更案陸續有住戶想要退出,樂揚建設總經理戴昇益昨晚說,僅有「新店寶強」中一戶,因家庭因素不想都更,僅是個案,且是在文林苑事件前就已經發生。

據悉,除了文林苑外,還有「圓環承德」、「長安四」、「新店寶強」、「西湖案」、「合庫長春」、「西寧北路」共六件都更案,皆停留在審議階段。

對 外界質疑樂揚與北市府關係密切,房地產業者說,北市都更案件,自八十七年迄今,真正完成都更案總計僅卅七件,扣掉海砂屋、輻射屋等都更案,民間推動完成都 更案極少。同時,建商向北市申請都更案達七百餘件,大型建商每家手中都更案都有一、二十餘件,樂揚建設手中有七件,算是「小咖」;而建商與市府為都更案, 頻繁溝通接觸,易被外界誤解雙方關係匪淺。

外界質疑樂揚跟郝市府關係友好,市府才會強拆王家,對此台北市都更處長林崇傑駁斥「胡扯、太離譜」,郝龍斌市長不認識他們,他自己進入都更處後,才知道這家公司,怎麼可能跟他們關係友好?

設址北市長安東路的樂揚建設,成立一九九三年,資本額約十一億元,董事長為段幼龍。據業者形容,樂揚是興櫃公司,發跡於中永和,雖標榜是都市更新第一品牌公司,但卻是規模不大的建商。

至於段幼龍在本月底將持股一千五百張持股交付信託,成立「華南商業銀行受託信託財產專戶」,信託金額市值約一千六百萬元,引起文林苑糾紛脫產疑慮。戴昇益指出,「持股原本就有信託,是到期後再續約」,跟文林苑引發糾紛無關,也不是要脫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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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建商樂揚建設董事長段幼龍在敏感時刻,委華南銀行信託六十一%持股。華南銀信託主管說,涉及客戶資訊無法回應,但依法債權人(市府或王家)一年內可向法院聲請撤銷信託。金融信託專家建議,若台北市政府或王家有疑慮,可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信託受益權。

金融信託專家指出,段幼龍辦理持股信託的時機,實在太敏感,難免啟人疑竇,是否有誤導市府造成錯誤決策或其他問題。

金融信託專家表示,因段幼龍是都更實施者,也是樂揚負責人,未來若因強拆案涉及損害賠償等官司糾紛,段幼龍都會有連帶責任。建議若台北市政府或王家有疑慮,又擔心拖過一年,來不及主張撤銷信託,可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信託受益權。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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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冲:要求內政部提修法

行政院長陳冲昨(30)日表示,都市更新條例整體的立法邏輯有重新調整必要,他早在去年已經公文要求內政部研議修法,相信內政部已有很好的研議基礎,應可很快提出修法想法和方向。

都更條例第36條規定,若都更實施者與拒遷戶談不攏時,實施者可請求地方政府介入強制執行,外界批評已侵犯基本人權。

陳冲則指出,北市府此次強制拆遷文林苑都更案拒絕搬遷戶,是因為都更條例第36條有明確規定程序,地方政府依照條文做事,所以應檢討法條本身合理性,以及執行時有沒有按照行政程序法,考量其他可能性等等。

陳冲說,他去年就已經請內政部研議修法,並思考都更條例的法律目的。他指出,因都更條例立法過程中,經過八、九次修改,可能立法邏輯已經有需要調整的必要。

陳冲並表示,除了都更條例36條之外,也將全盤思考整部都更條例,他相信內政部很快就能提出修法方向。

而由於文林苑都更案,北市府強拆不願搬遷的王家,遭質疑居住不正義,面對外界批評聲浪不斷,台北市長郝龍斌昨日再度表示,強拆王家是他下的痛苦決定,當然所有的責任由他承擔,希望外界不要為難基層公務員。

郝龍斌指出,文林苑都更案的處理過程,北市府已請教過內政部營建署意見,法院也做出判決,這是不得不做出的決定。大家可以討論都市更新方案是否有缺失,但從市政府的角度來看,北市府執法執行公權力,是必須做的事。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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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拆文林苑 陳揆︰都更需修法

六個月後送立院審議

北 市府強拆文林苑引發民怨,行政院長陳冲昨坦承,都市更新條例經過多次修改,立法邏輯有重新調整的必要,他去年就請內政部研議修改,相信內政部會儘快提出修 法方向。內政部長李鴻源則表示,都更案要創造最大的社會正義,不能淪為財團炒房幫手,將修改都更法,六個月後送立法院審議,同時檢視文林苑事件是否有疏 失,若有將評估是否補償。

由於民怨鼎沸,副總統當選人吳敦義昨參加電影首映會時,一名蘇姓女子突破維安防護,攔路下跪高喊:「救救士林王 家!」向馬政府表達最嚴重的抗議。吳敦義剛開始還要她站起來好好講,但當聽到她痛罵「不要這樣的政府」時,吳則是面露不悅,要這名女子不要妨礙他,隨後就 離開,不再回應,蘇姓女子隨後也被旁人帶開並交由警方處理。

行政院發言人楊永明昨表示,都更條例施行十多年來,就部分個案引發的民眾抗爭 與疑慮,內政部應本於主管機關的立場,通盤就都更條例檢討,並研提具體修法評估意見;由於現行都更條例不僅會影響民眾利益,同時也可能會影響政府公有土地 的權益,因此,有關國有地參與都更,也要求內政部提交行政院討論。

至於北市府是否執法過當?陳冲表示,要看北市府是否依法行政,所以還是 要回到條文本身的合理性進行檢討。李鴻源則說,他對細節並不清楚,但拆除過程中,若執行面能細膩一點,也許反彈力道會減少,執法的員警、公務員也不至於有 裡外不是人的壓力,也不會引發如此嚴重的負面觀感,內政部將與北市府對整個過程進行檢視與檢討。

李鴻源表示,居住正義是政府最重要的政策之一,文林苑都更案屬地方自治事項,中央對事件細節並不清楚,對台北市長郝龍斌所做決策予以尊重,也會協助北市釐清問題,但內政部是政策主管單位,將檢視整起事件是否有疏失,若有將評估是否補償。

不 過,李鴻源也表示,不要把都更污名化,也不要把公務員妖魔化,他了解王家的委屈、學生的好心,將檢視整起事件,是不是可讓這件事更圓滿,最重要的是不要再 犯同樣的錯誤。他也指出,都市會慢慢老化,都更是所有國家必須採取的手段,不希望因「文林苑」事件讓未來的都更推動不了。

〈南北兩樣情〉台南都更案 劃開範圍不強拆

對照北市文林苑強制拆除的做法,台南都更案件卻可劃開更新範圍,可說是南北兩樣情!台南市原南都戲院與建商合作規劃開發二千多平方公尺基地,卻卡在擁有廿二坪土地的蔡姓地主不願加入耗了七年多動彈不得,只好劃開範圍,去年底通過更新計畫。

不願加入南都戲院都更案的蔡先生說,都更案有何利弊關係,政府與建商都未講清楚,參加都更案後,土地變成共有,將來改建還要所有權人同意,他的土地是臨路地,「可以自己蓋得比建商更好吧!」且老房子雖曾改建,但卻是從阿公、阿爸到他們這一代世居的土地,「怎能出賣祖厝?」

本身是開業醫生的蔡先生說,「一定要建高樓大廈,才叫都市發展嗎?」文林苑王家的處境令人同情,政府與建商聯手傷害地主,其實多年前他也擔心哪天房子會被拆,雖然沒住,但經常返回巡視。他氣憤地說,建商追求利潤,也不能傷害別人的利益。

位於台南市西門路二段與友愛街西北側的原南都戲院,曾是市區繁華商圈,後因五十年屋齡老舊、戲院荒廢成為治安死角,因此戲院業主與建商合作土地開發利用,可是蔡姓地主堅持不賣世居三代的祖厝土地,建商花費唇舌溝通,市府也從旁協調,仍說不動蔡姓地主。

建商最後只好切開範圍,去年五月終獲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原則通過其更新計畫,基地內將提供一處獨立出入口的公共藝文空間,成立法人基金長期經營,不得出售,前兩年並無償提供市府使用,打造多層次都市空間。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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