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3日 星期四

新聞自選輯 20170223 國道遊覽車翻覆篇

*4口3死 富邦友聯竟拒賠 旁系不能申請 挨轟刁難不負責

賞櫻33死效應
蝶戀花賞櫻團翻車奪三十三命,其中李傳海夫妻及么女三人罹難,獨留長子一人,日前長子請領妹妹的保險理賠時,承接乘客險、旅責險的兩家保險公司,竟口徑一致,以《民法》第一九四條規定,指他並非妹妹的父母、子女或配偶,不得請求賠償,讓家屬為之氣結。



2業者將研究
死者李傳海、黎鳳儀夫妻育有一對子女,其中女兒李曉柔單身、無子女,在這次翻車意外中與父母一同罹難;而罹難者均可獲得旅行業責任險、遊覽車乘客險、強制汽車責任險理賠共六百萬元,怎料李家長子申請妹妹的理賠金時,竟因非直系血親或配偶而遭拒。
李家親屬向《蘋果》投訴,李家長子日前去電向承接乘客險的富邦產險,及承接旅責險的旺旺友聯申請父母及妹妹的理賠,父母的部分均無問題,但妹妹理賠金,保險公司卻搬出《民法》第一九四條「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李家長子不能請求賠償。
富邦產險昨表示,富邦產險辦理理賠事宜均恪遵相關法令規定,李男父母賠償金已簽結,並撥款入帳,因這次富邦產險承保的乘客險,需依《民法》第一九四條來賠付,李男對請求妹妹賠償的部分有異議,富邦產險願與律師進一步討論。
旺旺友聯產險副總潘少昀也解釋,旅行業責任險理賠都是依法定義,法律規定親權行為下的請求權人不包含兄弟姊妹,「拒絕理賠很殘酷,但這個案子很特殊,我們會再研究一下。」

法界看法兩極
律師宋重和認為,被保險人已死亡,保險理賠金變成遺產,被保險人沒配偶、子女、父母,李家兒子是第四順位受益人,理當可向保險公司申請妹妹的理賠,「保險公司利用《民法》第一九四條推托,很不負責!」
其他保險公司理賠主管私下表示,責任險法律責任以扶養為主,親權行為請求人規定直系親屬,理賠只定義垂直關係,沒有旁系親屬水平空間,就算聲請大法官解釋可能也無法理賠。

*官方輔導 台灣觀巴一日遊急下架

為提升旅遊安全,觀光局整頓太操一日遊行程,點名北高出發到阿里山、武陵農場、清境農場、司馬庫斯、觀霧、墾丁、花蓮等一日遊程,都應下架或採替換駕駛。旅行業昨質疑,觀光局自己輔導的台灣觀巴也推台北到武陵農場一日遊。台灣觀巴昨立刻將該行程下架。

遭業者質疑雙標準
不願具名旅行業者昨質疑,觀光局輔導業者推出的台灣觀巴旅遊路線,也有武陵農場一日遊和花蓮太魯閣峽谷一日遊,都是台北出發,另外公路總局協調國光客運等疏運武陵櫻花季班次,同樣也從台北出發前往武陵農場一日來回,同樣路線,客運為何就可繼續上路,根本兩套標準。
台灣觀巴協會理事長呂威德指,武陵農場一日遊行程有台北和宜蘭出發兩種,昨已將台北出發行程下架和取消,花蓮太魯閣峽谷一日遊是遊覽車搭配火車和飛機,不會有司機超時問題。

限駕車不逾10小時
國光客運說,到武陵農場是客運班次,旅客到武陵農場後,司機可到國光客運向武陵農場所租房間休息並用餐,可休息四點五小時,司機工時僅八小時。
觀光局昨也公布「國內旅遊團一日遊產品合理行程規劃及檢視注意事項」,包含遊覽車司機當天工時不得超過十二小時、駕車時間不得超過十小時、每日行駛里程以三百公里為原則等。
觀光局表示,被點名的早出晚歸行程及武陵農場等一日遊行程,都是要業者檢視是否會讓司機過勞超時的行程,不調整就需下架,最快周五公告需下架行程。

*減少傷亡 兩措施可立竿見影/呂良正(台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教授,土木水利、結構工程學會理事長)

此次國道5號賞櫻團遊覽車翻車事件,造成33死、11人輕重傷,為國道史上死傷最慘重的事故。近日媒體都聚焦於疲勞駕駛,也就是人的管理。這絕對有檢討的必要,但見到車體結構破壞嚴重及傷亡乘客散落車外,令人鼻酸。為減少未來類似事故傷亡,筆者認為有兩項可立即執行且見效的措施:強制繫安全帶及加速淘汰結構強度不足之大客車。

客車強制繫安全帶
交通部於民國97年12月31日開始執行「大客車車身結構強度」法規(《車輛安全檢測基準》第55項),該項法規制定係參照嚴苛的歐洲法規ECE R66.01,其目的在確保車輛翻覆撞擊時,降低車體變形並提供足夠的乘客生存空間,也就是說民國98年開始領照的大客車,其結構強度比起之前的大客車更具保障。
乘客安全保障,除了足夠的車體強度外,在翻覆的過程中乘客是否被安全帶固定於座椅上是另一項關鍵。
審視國內外諸多大客車撞擊或翻覆案例可以發現,未繫安全帶的乘客在車輛撞擊或翻覆時,被瞬間的慣性力高速拋離座椅,撞擊天花板或車側結構,尤其大客車的室內空間較大,容易發生多次碰撞,造成頭部、頸部及胸部的致命損傷。如果車窗破裂或車頂掀開,甚至常被拋出車外,傷亡更為慘重。

速汰結構不足舊車
基於以上,首先建議盡速修法強制要求大客車於國道、快速道路及山路行駛時,全車乘客繫安全帶並加強宣導與執行;目前法規僅針對少數幾個所謂的「前座」座位強制要求繫上安全帶。
其次,針對民國98年以前發照的大客車,建議擬訂一套退場機制,由政府主動協助業者,以補助購置新車的方式加速汰舊換新。生命無價,以上兩項作為,不僅簡單、可行,也能大大減少類似事故之傷亡。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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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遊開車限10小時、400公里

觀光局前日與旅遊業者開會討論一日遊行程,一聲令下要早出晚歸的超長行程,使用接替駕駛、多元運具或是更改行程,否則就要下架。觀光局昨隨即擬定並公告「國內旅遊團一日遊產品合理行程規劃及檢視注意事項」,列出八大原則,要求旅遊團應依規定投保旅行業責任保險,投保額度希望可提高到五百萬;遊覽車司機應符合駕車時間不超十小時、工時不超十二小時。

觀光局原要求遊覽車每位駕駛每日以不超過三百公里,含山區路段不超兩百公里為原則,業者紛紛反彈,觀光局表示,考慮當初未將行使國道時,同樣里程但速度較快的因素算進去,加上也認同應有彈性,所以兩項標準都將增加一百公里,即放寬為每日不超過四百公里、含山區路段三百公里。

至於先前已鎖定的一百條行程有疑慮的一日遊行程,業者已自動下架停賣七十多條路線商品,經觀光局逐一打電話關切後,上百條有違規疑慮的行程到昨天幾乎全都已下架。

另外,雄獅旅遊除台北─武陵農場行程推接替駕駛外,昨日起台北─雪霸行程、及預計三月中下旬推出的台北─日月潭、清境一日遊也都會實施,不讓駕駛有超時開車、工作的可能。

雄獅旅遊預期漲3至5成

雄獅旅遊表示,會安排原車輛駕駛開行較困難的山路,國道部分則有其他駕駛負責;目前武陵農場行程接替點設在宜蘭長埤湖,雪霸則設在高鐵新竹站。雄獅表示,已售出的產品不會跟消費者多收費用,但三月起會逐條檢視國旅商品,為符合觀光局標準所增加成本,預期會上漲三至五成。

*旅遊業︰觀光局觀巴行程違規

觀光局要求高風險一日遊行程下架,觀光局和業者合作推出的台灣觀光巴士也被旅遊業者檢視並提出質疑,台灣觀巴協會理事長呂威德表示,台北武陵路線會下架,其他一○四條路線維持營運。

二二八連續假期即將展開,觀光局與相關業者開會檢視國旅產品的安全性,認定台北出發往武陵農場、阿里山、觀霧、花蓮等地一日遊,因使用車輛時間長或路況不一,產品風險高應予下架。

台北武陵線11小時 下架

台灣觀巴旅遊行程昨日仍可看見台北出發前往武陵農場紓壓賞櫻之旅一日遊等產品,表定行程時間最長要十一小時。有旅遊業者表示,觀光局都只先檢討別人,台灣觀巴也有類似行程都未檢視,也應下架。

對此,觀光局副局長張錫聰回應,會確保旅遊產品標準一致性。呂威德則表示,會將武陵農場商品下架,退費給旅客,其餘一○四條路線都符合規定,仍會正常販售。

觀光局原本認為國光客運武陵農場的行程也應該下架,或使用接替駕駛。但經與公路總局及國光客運溝通了解後認為,客運路線雖有賞櫻,但行程單純、兼具疏運效果,司機駕駛時間無超時之虞,可繼續上路。

國光客運總經理吳忠錫說,司機只是單純送旅客上山,且在武陵農場還有房間,讓駕駛好好休息約四小時三十分;司機來回兩趟工時約八小時,未違反規定。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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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覽車業者:該管工時而非公里

交通部訂出雙駕駛、遊覽車行駛平面每日三百公里,含山區每日兩百公里等原則,來防杜遊覽車意外事故;遊覽車業者反彈,強調重點應該是要依勞基法在八小時內規畫旅遊行程。

遊覽車客運全聯會昨天召開每三個月的例行性會議,質疑政府應管制旅遊業者等「源頭」,而不是拿遊覽車業者開刀。

中華民國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魯孝亞提出三項訴求:一、觀光局應要求旅行社依勞基法規定的八小時工時,安排一日遊行程;二、建議公路總局針對遊覽車進行總量管制,而非任由業者拚命買車;三、公路總局對老舊車輛應有嚴格認定和說明,否則檢驗合格的車輛卻被要求退場,實在莫名其妙。

對於雙駕駛的構想,全聯會副理事長馬景仲認為,美、歐洲等長途線因司機無法中途換班、沒有地方休息,才採取雙駕駛。台灣的行程沒這麼血汗,不需派雙駕駛;政府的作法實在太天真,不切實際。

馬景仲說,採用雙駕駛,只會讓遊覽車業者的經營更雪上加霜。應該是要求「工時」,而不是「行駛公里」;蝶戀花的事件是行程安排不當,而不是車輛問題;規定遊覽車一天就只能開七小時,加上前半小時檢查車子、後半小時整理車子,符合勞基法規定的八小時。

台灣省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理事長王魯泉表示,駕駛睡車上,根本「睡不著、也不可能」,政府應教大眾使用車輛不超時、不貪便宜,才能落實旅遊安全。

嘉義一家遊覽車公司陳姓負責人指出,一車一駕駛,司機熟悉特定車輛性能,若採雙駕駛,代理司機沒開過這輛車就上阿里山,「你放心嗎?」政府高興怎樣就怎樣,簡直「草菅人命」。

「絕對比疲勞駕駛更危險!」遊覽車司機阿瑋說,很擔心遊覽車公司會因應雙駕駛政策而招募大量新手充當第二駕駛,而很多觀光景點、寺廟都在山上,不熟車況、路況,非常危險;而媽祖誕辰將屆,很多進香團早早就訂好遊覽車要進香,除了憂心雙駕駛的安全問題,第二駕駛的人事費一定也會被轉嫁給遊客、香客。

*觀光局:並非一定要雙駕駛才能上路

針對遊覽車業者要求進行總量管制,交通部公路總局解釋從二○一三年起國內未核准成立新遊覽車公司,各公司營業規模擴大到平均每年每車一八○萬元以上才能申請增額,將研擬納入遊覽車客運審議事項,除了營業額外須增提營運計畫書、未來發展等具體規畫,經評估是否符合營業需求才可增購遊覽車。

此外,交通部也要求召回二○○六年已進入市場服務的五一五七輛老舊遊覽車,並針對車體鏽蝕、座椅不佳、違規件數偏多的車輛實施專案臨檢。

觀光局昨公布八大一日遊產品檢核指標,違反其中一項將交由主管機關處罰,最快將於明天下架行程。針對外界質疑「行駛山區不得超過兩百公里」、「平面道路以三百公里為限」,觀光局昨表示仍有一百公里彈性,業者可選擇以替代駕駛、調整或變更路線、採多元交通運具替代,並非一定要使用雙駕駛才能上路。

觀光局指出,指標包含應有旅遊定型化契約、應投保旅行業責任險、遊覽車駕駛依勞基法工時不得超過十二小時、遊覽車駕駛勤務不得超過十小時、應說明遊覽車逃生安全解說示範、應評估遊覽車車行及機件條件、主管機關稽查時應配合辦理等。

此外,旅行社也應檢視有無早出晚歸、行程過度緊湊、行車距離或時間太長等情形,經檢視如有不合理之情形,應自主調整改善方式。

此外,行政院院會今天將通過交通部、勞動部陳報「國道五號交通事故檢討及改善措施」報告,據了解,行政院特別要求交通部長賀陳旦站上火線,出席會後記者會回答相關問題,為社會大眾釋疑。

*交部祭出雙駕駛政策 司機批:比疲勞駕駛更危險

交通部準備對遊覽車祭出雙駕駛政策,有遊覽車司機對此痛批說:「這絕對比疲勞駕駛更危險!」他們真懷疑交通部的官員「是否頭殼壞了?」

駕駛遊覽車7年的「阿瑋」說,通常遊覽車司機都是開自己的專屬車,而一開往往都是10年以上,因此只有原駕駛最了解自己的車況;更何況,目前國內遊覽車司機就很缺工,他非常憂心雙駕駛政策實施後,遊覽車公司會為因應這個政策而招募大量新手充當第二駕駛。

「阿瑋」憂心說,新手駕駛除不熟悉車況,對於山區路況也絕對沒有老手清楚;又因台灣很多觀光景點、寺廟都位於高山,山路彎道多,一旦將車子交給第二駕駛,在車況、路況都不熟的前提下,絕對比疲勞駕駛更危險。

「阿瑋」指出,再過不到2個月就是媽祖生日,很多進香團早就訂好遊覽車準備到各廟宇進香,一旦交通部強制規範駕駛里程數及雙駕駛,除了安全問題令人憂心,對於第二駕駛多出的人事開銷,遊覽車公司絕不可能自行吸收,最後一定轉嫁到遊客、香客身上,問題還有得吵。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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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風險一日遊 台灣觀巴台北武陵線下架

觀光局昨天(21日)宣布將要求高風險一日遊行程下架,觀光局和業者合作推出的台灣觀光巴士也受影響,台北武陵路線將下架,其他104條路線維持營運。

蝶戀花旅行社武陵賞櫻團13日在國5發生遊覽車翻覆意外,造成33死,觀光局昨天宣布,將以安全第一為基本要求,約束風險高旅遊產品,像是北高出發一日武陵團、阿里山團都得下架,或是改採替換司機方案。

面對這項措施,許多業者都緊急喊卡,228連假期間台北武陵、南投、阿里山團都全額退費給旅客,其中觀光局和業者合作推出的台灣觀巴也受影響。

台灣觀巴理事長呂威德今天表示,台灣觀巴105條路線當中,只有台北武陵一日遊受影響,已經決定下架退費給旅客,至於外界質疑的花蓮一日遊,則是安排旅客搭機或是火車到花蓮,再改搭遊覽車,符合觀光局規定。

他強調,台灣觀巴其他104條路線將正常營運,像是宜蘭到武陵、台北到九份都符合規定,盼觀光客放心遊台灣。

*賞櫻團1家4口3死 哥哥領妹妹理賠金遭拒

賞櫻團車禍發生1家4口3死慘劇,卻傳出哥哥申請妹妹乘客險及旅行責任險理賠遭拒,承保的富邦產險表示,申請者不符規定,是恪遵法令。旺旺友聯說,此案例特別,內部可再研究。

國道五號蝶戀花旅行社賞櫻團翻車意外,奪走33條人命,其中李姓夫妻與女兒三人一同出遊罹難,家中獨留兒子一人,但這名哥哥欲領取妹妹的乘客險及旅行責任險理賠遭拒,引發爭議。

富邦金控旗下富邦產險承保這次意外的乘客險,富邦產險表示,因本次富邦承保險種為責任保險,需依民法194條所規定的請求資格賠付,本公司辦理理賠事宜均恪遵相關法令規定。

旺旺友聯產險副總潘少昀也解釋,一般強制險有定義理賠順序,可以用特別法賠償,但旅行業責任險理賠都是依法定義,法律規定侵權行為下的請求權人不包含兄弟姊妹;但此案例特別,內部可以研究。

根據民法194條「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業者表示,因為哥哥並非被害人的父、母、子、女及配偶,不符申請理賠的資格。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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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覽車每日跑車上限 加100公里

228連續假期將至,觀光局加快腳步,昨晚公布「國內旅遊團一日遊產品合理行程規畫及檢視注意事項」共8點,重點如提高保險額度,建議由200萬增至500萬元,而被批的滿頭包的遊覽車每天跑車公里數,「採納民意」彈性增加100公里,也就是平路每天最多跑400公里,山路最多300公里。

觀光局專門委員金玉珍表示,業者辦理國內旅遊,應在出發前用契約、行程表或說明會等形式,充分揭露資訊。應投保的旅行業責任險建議增至500萬元,以提高消費者的信心。

各界最注意的駕駛工時,觀光局要求依勞基法及汽車運輸管理規則,司機工時不得逾12小時、駕駛時間則不得逾10小時。連續駕車4小時需休息30分鐘,若分次休息、每次不得低於15分鐘。特殊狀況如塞車或連續開車,最多不得逾6小時,且須休滿45分鐘。

旅遊產品若早出晚歸、過分緊湊、行車距離或時間過長,旅行社應先自主檢視。惟行車距離由原先的每日行駛以平路300公里、山區200公里為限,彈性加計100公里。

金玉珍解釋,因為行程可能包含高速公路,業者建議增加一些里程彈性因應,所以加計100公里,其實重點還是司機的開車時間與休息必須落實。如果行程實在過長,改善方式就是替換駕駛與多元交通工具,如搭配高鐵、台鐵、客運、飛機、船舶等。

此外,旅行社應使用合法業者提供的合法交通工具及合格駕駛人,包租遊覽車者應簽訂租車契約。而在政府相關機關聯合稽查時,旅行社及遊覽車公司均應配合。

金玉珍說,先前檢驗的一日遊行程,是觀光局和旅行公會評估可能有問題者,將要求業者依照8項原則做調整。今天就會將上述8點發給各公會,觀光局也會繼續檢查各個旅遊行程,不合格者要求改善,甚至下架。

*一日遊行程 爆退團潮

「太麻煩了!乾脆自己開車。」陳先生原規畫和小舅子一家七口趁228連假到武陵賞櫻,因為旅行社說配合觀光局新政策,必須自行先搭火車到宜蘭再搭遊覽車,相當不方便,決定取消行程,改到其他地方。旅行公會全聯會發言人李奇嶽表示,接到不少業者反映,許多民眾看到新聞後要求退團,因為必須改搭火車到宜蘭再搭遊覽車,嫌麻煩乾脆不去了。

觀光局宣布一日遊行駛山路不得逾200公里,平地以300公里為限,台北或高雄出發到武陵、阿里山、合歡山等山區的一日遊程都在下架之列。

台灣觀光巴士協會理事長呂威德說,這兩天一日遊市場顯得有些混亂,恐怕要等觀光局的新規定正式公告後,業界才會慢慢穩定下來。

業者抱怨,台灣觀巴也有武陵農場一日遊,行程卻照樣跑,是否雙重標準?呂威德澄清,台灣觀巴武陵一日遊有兩種行程,一種是從台北出發,一種從宜蘭上遊覽車。為了配合觀光局的規定,從台北出發的行程已經下架,以後只有從宜蘭上車一種行。

一日遊行程大量減少,民眾大嘆不方便,小孩都在上班的退休族李太太,一個月參加兩三次的一日遊國旅,打發無聊時間也順便交朋友、散心,增廣見聞。她說,「小孩沒空陪我們去玩,自己又不慣在外面過夜,交通部把一些主要景點的一日遊行程取消,簡直就是剝奪我們這些退休族的生活!」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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