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3日 星期六

新聞自選輯 20160723 一銀ATM盜領篇

*尋寶翁折返 想再搬錢 神巧合 撿454萬被路人母女拍下

自稱「晨運」意外撿獲一銀贓款的內湖撿錢伯,回家過程竟遭一對母女拍下,照片清楚顯示他戴安全帽、神色匆忙攜鉅款返家,警方調查發現他拿錢回家後,竟二度折返現場,準備再搬錢回家,後來見警在場才繞路返家;昨午他在律師陪同下到案供稱「因沒看電視,不知有一銀盜領案!」他發現錢時猶豫了2分鐘就決定拿錢,直到晚上兒女告知鉅款恐是贓款,才在撿錢13小時後報警。但警方懷疑供詞是為了避責,仍依搬運贓物罪嫌送辦。



搶在警方專案小組前找到一銀贓款的柯姓撿錢伯(65歲),本周三上午近7時騎機車到西湖公園,並到對面山區散步,一個半小時後,他拿著2袋鈔票、共454萬元贓款徒步返家。
未料返家途中,住附近的一對母女看到他走路竟戴安全帽、神色匆忙,且撿錢伯手上的半透明白色塑膠袋裡,隱約露出多疊鈔票的型狀及顏色,連忙拍下照片,還一路騎機車尾隨,直到他返家。

見警在場繞路回家
警方發現,撿錢伯近7時騎機車到該山區,從登山步道口步行進入,並於8時26分提著2個塑膠袋離去,柯男帶錢回家後,9時許竟再度拿黑、白塑膠袋步行前往,打算把另一袋1千多萬贓款帶回,卻驚見警方已封鎖現場,只好作罷,騎機車特意繞遠路返家,此舉讓警方懷疑他意圖將贓款全部取走,與先前聲稱怕「黑手黨追殺」只拿部分的說法相反。

「沒看電視不知情」
警方說,原本拒絕製作筆錄的柯男,昨與律師一同前來製作筆錄,他供稱每天到該區運動,因不看電視,根本不知一銀盜領案,「當天早上爬山意外發現2袋贓款,猶豫2分鐘後,考量能力有限,先將小袋贓款裝進塑膠袋帶回」,再度折返要拿大袋贓款時,發現警方在現場而打消念頭,返家後天人交戰許久。
柯男還稱,直到晚上7時許兒女返家,告知他們在山裡發現鉅款,兒女說日前發生一銀盜領案,這筆鉅款恐是贓款,建議把錢交給警方,他連忙在晚上9時許報警,並將錢帶往警局。
但警方認為柯男對於案發時間與過程的說法前後不一,且該山區僅一旁有步道,贓款是藏在無路的樹林草叢間,雨後泥濘難行、蚊蟲多,一般人不會在此運動,昨晚警訊後,仍將他依搬運贓物罪嫌函送法辦。
律師嚴奇均說,柯男如「欲重返山區再取贓款,看見警方才罷手」,恐被視為想佔有款項的犯意表現,涉侵占遺失物罪、搬運寄藏贓物罪,前者可罰1萬5000元,後者刑責5年以下。

剩餘贓款恐運出境
至於短缺的578萬元贓款,檢警發現盜領案嫌犯愛沙尼亞籍的譚恩及澳洲籍的維克特,在桃園機場將20多萬元台幣兌換成韓幣、澳幣和美金,研判其餘出境的嫌犯也以類似方法換錢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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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房產店面 撿錢惹一身腥

鄰居觀察
就住在藏贓山區旁邊300公尺的柯男,因為經常到山區餵食流浪貓,對附近山區相當熟悉,這次尋寶撿獲454萬元,卻恐涉搬運贓物罪,面臨最高5年刑責。柯男的鄰居認為,柯男應是刻意去尋寶,否則怎會鑽一般人不會走的山路,但也緩頰說:「他們家應該是不缺錢啦,但看到路邊有錢,應該每個人都會想撿吧!」
柯男的鄰居指出,柯男擁有一處住房、一間店面,以前販售衛浴設備為生,後來將店面隔成兩間,一間他自己開咖啡廳,另一間租給他人開冰果室,不過柯男經營咖啡廳相當隨興,營業時間不一定,生意也因此不太穩定,最後以歇業收場。

四處餵流浪貓
鄰居說,柯男與妻育有一子二女,妻子過世前,他跟鄰居相處得還不錯,但多年前妻子辭世後,不知柯男是否受到打擊而性情大變,與鄰居互動愈來愈少,愛貓的他四處餵養流浪貓,也不斷檢舉鄰居虐貓,導致他與鄰里間產生嫌隙。
目前柯男與無業的兒子同住,撿了454萬元鉅款,短暫擁有13小時後交給警方,還惹來一身腥,鄰居感嘆說:「不是自己的始終不屬於自己,一切都是注定好的!」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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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銀案外案》 柯男想搬第2袋錢 遇警折返

柯供稱起貪念 不知是贓款

一銀ATM盜領案,在北市內湖區西湖公園取走四五四萬多元贓款的柯姓男子,昨到警分局製作筆錄,他供稱,自己沒有看電視新聞的習慣,不知這筆錢是一銀贓款,但承認見到大筆現鈔時「嚇傻」,產生貪念,才將錢帶回家,「我內心掙扎,一直不知該如何處理這筆錢」,但他承認,二度折返西湖公園是想再去拿第二袋裡的鈔票。

但警方發現,柯男用來裝贓款的白色、黑色兩個垃圾袋都非常乾淨,像是刻意準備,不像他所說在現場垃圾堆撿的。此外,登山「晨運」卻戴安全帽、找到贓款的進出動線怪異等,認為他供詞避重就輕,仍依搬運贓物罪函送檢方偵辦。

警方說,監視器顯示,廿日清晨六點五十六分,柯男騎機車到西湖公園山坡地的登山口,停放機車後,戴著安全帽走向小山坡,一個半小時後,他下山時,手中拿著白色、黑色兩個垃圾袋,內有裝東西,卻不騎機車,改用徒步回家,途中,還提前彎進小巷,似刻意避開路口監視器。

但他經過一家五金行時,他手提的白色塑膠袋半透明,一位廿一歲的正義妹不小心目擊袋子內滿是鈔票,立刻拿手機拍下,當夜,新聞報導有柯姓男子報繳贓款,正義妹驚覺拍到本尊,隔天向警方舉報。

警方說,柯男將兩袋提回家後,當天上午九點多,又拿著這兩個空袋循原路走回機車停放處,這時登山口已有大批警員搜山,柯即掉頭,騎機車繞路返家。

錢放流理台 再拿兩空袋折回

柯男昨午由律師陪同,到警分局製作筆錄,警訊時說,他有晨運習慣,每天都會去該處兩、三次,當天猶豫很久,才「在現場撿拾兩個塑膠袋」裝走電腦包的現鈔,回家後,將錢倒出,置於飲料店流理台,再拿著兩個空塑膠袋折回現場,想要再取款,走到停放的機車旁時,打消念頭返家(註:此時警方進行搜山)。

柯說,晚間兒女返家,女兒有看電視新聞,說這筆錢是贓款,才決定送交警方。柯說,當時腦筋一片空白,才會騎機車繞路。

由於發生地、報案處都在內湖,非台北地檢署轄區,承辦一銀案的北檢指出,柯是否涉及搬運贓物罪由警方認定,北檢若無管轄權,將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士檢則稱若警方函送,將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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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險!警再慢一點 贓款恐被拿光

一銀ATM盜領案起贓過程真是高潮迭起,半路殺出「程咬金」柯男,使得案情欲小不易。

警方專案小組第一位尋獲贓款的刑事局偵九大隊偵查正黃國能,本來以為自己是「起贓第一人」,事後得知柯男在他之前抵達現場,且先一步取走了小袋贓款(四五四萬元),黃國能直說:「非常驚訝!」

黃國能說,幸好專案小組指令他和四位同仁上山搜尋贓款時,同步傳來安卓斯供出的藏寶資訊,由於情報正確,他才能準確找到地點並尋獲大袋贓款(一二六三萬元),也使得柯男回頭取大袋贓款的回馬槍之計失策,「動作再慢一點,大袋就可能被柯男取走,結局勢必逆轉,真是令人捏把冷汗!」但對柯男而言,黃國能可能才是壞事的程咬金吧。

黃國能回憶,當時大袋的黑色行李袋被垃圾袋蓋著,而且有「被樹枝刻意覆蓋」,但不知是誰所為。

黃國能認為,警方尋獲大袋贓款的消息經由媒體報導,這會使得柯男感受到壓力,可能因而改變主意,才在當夜將已到手的小袋贓款交出來。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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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算重回山區搬錢 柯男依搬運贓物罪送辦

一銀盜領案到內湖山區拿走部分贓款的六十五歲柯姓老翁,昨天被警方以嫌疑人身分要求到案說明,他向警方坦承原本還打算重回山區搬另一包現金,但堅稱是不小心發現,否認明知撿到的是一銀贓款;由於他說詞前後反覆不一,警方將依搬運贓物罪函送檢方。

首度以嫌疑人身分到案

警方昨天首度以「嫌疑人」身分通知柯到案說明,柯在律師陪同下到警局應訊,專案小組根據監視器和民眾提供照片,研判柯上山「尋寶」;專案小組說,柯姓男子廿日將錢送到派出所時曾表示「新聞鬧這麼大」、「怕被黑手黨追殺」,顯然事前就知道這筆錢是一銀贓款。

柯昨天在警局應訊時堅稱,有晨運習慣,每天會經過西湖公園兩、三次,平時不看新聞,事前真的不知山區有一銀贓款;發現錢時掙扎很久,最後一時起貪念,將錢帶回家。由於他前、後說詞不一,警方懷疑他說詞多所保留。

還有五百多萬元「消失」

一銀盜領案目前仍短缺五百多萬,警方查出愛沙尼亞車手譚恩和澳洲人維克特十一日中午出境前,曾在機場拿廿萬元台幣兌換外幣,懷疑所有車手分別拿走部分「走路工」,加上在台花費,可能就是五百多萬「消失」的原因。

一銀贓款因柯姓男子上山撿錢、又送交警局而衍生案外案,柯前天以證人身分到北檢說明,並由警方陪同重回現場、還原整個撿錢還錢過程;監視器發現當天柯騎機車到登山口,上山近兩小時後拎著錢下山,徒步繞路走回家,全程戴安全帽。

柯在提錢返家途中,因裝錢的半透明白色塑膠袋透出鈔票形狀,加上戴安全帽、提著大筆錢在路上行走的詭異舉動,被一名民眾覺得「有鬼」而拍下照片;柯將錢送交警方後,曾對他拍照的民眾也將照片送交警局,警方比對監視器和民眾檢舉照片,懷疑柯是刻意上山搬錢。柯辯稱,這麼一大筆錢讓他「傻住了」,才會忘了騎車提著錢在街頭亂逛,未走正常路徑回家。

監視錄影帶顯示,柯將第一批錢帶回家,返回停車場騎車時,手上又拿著一黑一白兩個塑膠袋,還多背一個黑背包,警方懷疑他想再度前往拿取另一包後來遭警方尋獲的上千萬贓款;柯坦承,第二次提塑膠袋去是想再拿錢,後來打消念頭。警方比對時間,研判當時專案小組警力已在附近集結,柯應是看見警察才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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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鎖定已久… 一銀東南亞2分行也遭駭

調查局追查一銀盜領案又有新發現,一銀除倫敦分行被駭客入侵外,東南亞還有兩間分行出現電腦硬碟遭入侵軌跡,且分行與倫敦分行都有異常連線,懷疑駭客可能從倫敦突破一銀內網後,惡意程式攻不進總行電腦派送主機,轉而改由東南亞分行突破,若鑑識確認遭駭客入侵,顯示駭客入侵路徑橫跨歐、亞洲,研判一銀成為國際詐領集團目標已有相當時日。

調查局緊急通知一銀跨海帶回兩顆硬碟鑑識,昨天已取得其中一顆硬碟,並送交資安實驗室做記錄檔鑑識,另一顆硬碟可望今天抵台,由於兩顆硬碟分屬兩個不同國家的分行,若鑑識確認遭駭客入侵,一銀海外分行至少三間遭駭;若是同一盜領集團所為,則此案犯罪路徑規畫從歐洲橫跨到亞洲,到台灣執行惡意程式,並自動刪除檔案,顯見遠端遙控者經過精心策劃,且對一銀在海外分行布局有一定程度了解,懷疑早已鎖定一銀為作案對象。

新北市調查處日前查出,一銀倫敦分行管理電話錄音的伺服器有兩顆硬碟遭駭客入侵,由於駭客封包數量龐大,研判倫敦分行是駭客入侵源頭;專案小組鑑識硬碟後進一步發現,倫敦與東南亞兩間分行間日前曾出現ATM連線訊號,懷疑惡意程式是輾轉透過東南亞分行駭進一銀總行,導致ATM自動吐鈔。

辦案人員日前約談一銀海外系統開發部多名主管,發現一銀海外分行並無ATM提領業務,無法與總行電腦派送主機做連結,但東南亞的兩間分行卻出現ATM接收指令,初步了解,被入侵的硬碟來自於一銀兩名當地幹部個人電腦,不排除要求這兩名幹部返台說明。

一銀總行資訊處管理伺服器的陳姓女子證稱,東南亞分行確實有異常程式連往倫敦分行,但這兩台私人電腦平日都放在辦公室,不會被幹部帶回家,硬碟遭入侵的時間,都是在下班後,當時辦公室並沒有人,她認為不可能有內鬼。

本月四日駭客仿冒更新軟體、派送至一銀各ATM,開啟ATM遠端控制服務,直到九日再遠端登入,上傳ATM操控程式後,執行測試吐鈔開關夾,經車手回報測試成功,藏身在海外的幕後操控者,開始大規模遠端遙控進行吐鈔。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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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走一銀盜領案贓款 柯男下場有3種

柯姓男子撿走一銀盜領案贓款,法界人士分析,他若構成搬運寄藏贓物罪,最重可處5年徒刑;若是侵占脫離持有物罪,則處500元罰金;假設無法證明他有占為己有的主觀犯意,就能脫身。

一銀ATM盜領案衍生案外案,柯姓男子20日晚間把在內湖拾獲本案新台幣454萬多元贓款送到派出所。他今天向警方供稱,當天上午晨運時發現現金,猶豫後決定把錢拿走,晚間把錢送到派出所。警方詢問後,認為他疑涉搬運贓物罪嫌,將函送檢方偵辦。

法界人士分析,若主觀上證明柯男知情這筆錢是贓物,那他可能構成搬運贓物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元以下罰金。

然而,若柯男不知情這筆錢是贓物,可能僅構成侵占脫離持有物罪,可處500元以下罰金。或是,假設檢察官認為柯男沒有占為己有的意圖,只是比較晚把錢送到警察局,藉此認定他沒有主觀犯意的話,就不構成犯罪。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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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銀案蹚渾水 老翁一度動貪念 想再搬千萬錢袋

一銀盜領案偵破,柯姓老翁「尋寶」拾金不昧卻意外掀波瀾,信義警分局昨3度傳喚柯氏父子,柯特別請了律師,他仍堅稱是晨運意外發現,推說自己沒看新聞習慣,不知贓款藏該處,但承認曾一度起貪念,本打算重返帶走另袋1263萬贓款,後來打消念頭,警方認為他應是看到員警抵達,不得不放棄,訊後請回。

戴安全帽拎錢走回家

法界人士表示,刑法349條第2項搬運贓物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00元以下罰金,其構成要件是行為人知悉其為贓物而故意予以收受、搬運、寄藏,罪嫌才能成立,警方須證明柯拾獲錢時,就知悉是贓款,有搬運、寄藏的主觀犯意,以目前柯的說法,尚難成立。

柯翁前天帶警方到拾獲鈔票現場模擬,警方另擴大調閱附近監視器,發現柯似乎早知情前往尋寶,昨又有女子拿出20日上午8時許,拍下柯頭戴安全帽、手拎著2只裝滿贓款的塑膠袋、徒步回家的照片,向警方爆料。

她表示,當天看到柯行為詭異,白色塑膠袋隱約露出裡面都是千元大鈔,她趕緊用手機拍下,後來看到新聞才知原來就是撿到贓款的柯翁,令警方直呼「實在太神了!」大讚女子機警熱心。

警方為釐清柯當日詭異行蹤與尋寶過程,昨再度傳喚他,柯見到大批媒體遲遲不敢進入,表示要等律師陪同,拖了1小時後才不發一語進入分局。

改稱沒有看新聞習慣

由於柯20日晚間交出454萬元贓款時,曾說過:「新聞鬧那麼大,怎麼會不知道是一銀贓款!」還稱擔心遭黑手黨追殺,但他昨改稱,沒看新聞習慣,不知贓款藏該處,否認尋寶,還說該路徑他每天都會走2、3次去運動,強調是在晨運時發現,他猶豫很久才將電腦包裡贓款裝在塑膠袋帶回家。

柯坦認錢拿回家後,一度起貪念,想將另只裝鈔行李袋再帶回,但走到登山口即打消念頭,將停放該處機車騎回家。

警認有搬運贓物罪嫌

柯說,他將錢藏在對面飲料店櫃子裡,等待兒女下班回家商量,晚上8時許,女兒認為應是安卓斯藏放的贓款,勸他交給警方,他於是報警並交出鈔票。警方認為柯有搬運贓物罪嫌,全案函送檢方偵辦。

專案小組清查其他578萬贓款流向,發現7月11日中午,28歲愛沙尼亞籍的譚恩及39歲澳洲籍的維克特,搭同班飛機前往韓國時,在機場用20多萬台幣換成韓元、澳幣和美金,研判其他成員也在離台前換錢,做為自己工資和逃亡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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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銀案追贓疏漏 讓有心人趁虛而入

柯姓男子上山尋寶劫贓,意外成為第一銀行自動提款機盜領案中唯一台籍嫌犯,相信這是他一時貪念,造成他無端捲入,但警方專案小組未在第一時間進行地毯式搜索追贓,也沒有派人看守現場,阻卻有心尋寶民眾「犯罪」行徑,如此辦案疏漏,給了柯男可趁之機,不免有可議之處。

檢警偵辦一銀盜領案,展現高超辦案技巧及團隊精神,7天內拚出犯罪全貌,還掌握每名來台嫌犯行蹤,更迅速逮捕3名共犯,起出大批贓款,獲得全國各界一致掌聲,警方團隊如同猛虎出柙的表現,的確讓來自東歐的犯罪集團踢到鐵板。

魔鬼藏在細節,在檢警共用24小時壓力下,安卓斯又是2000多萬贓款的操盤手,警方首日偵訊,雖掌握他曾到內湖行蹤,還讓他畫了張藏「寶」圖,並派員到現場初步勘查拍照,因沒發現贓款,研判他是說謊,法官也認為他避重就輕,裁定收押,可能就輕忽積極起贓動作。

安卓斯被逮及供出贓款丟在內湖登山口的消息,在柯發現贓款前,早已透過媒體報導,甚至刊出附近照片,網友一窩蜂討論要到該處掀起尋寶樂,但多數人可能以為,警察已經去找過,且還會派員警站崗拉起封鎖線,況且安卓斯不一定老實說,害怕惹事而未付諸行動。

沒想到,住附近的柯姓男子,竟化身為「柯南」,拿出偵探精神,一路通行無阻,還能在員警所說難以進入的樹叢內發現了裝贓款的行李袋及電腦包,比員警早1個多小時。

倘若柯男再有心地把錢在樹林裡挖洞埋了,等到風聲過去,大方上山「取寶」,這樣子,安卓斯定罪的贓款證據沒了,還可能栽給安卓斯一個堅不吐實的帽子。警察辦大案最忌虎頭蛇尾,每個細節都可能影響未來司法偵審,值得注意。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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