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2日 星期六

新聞自選輯 20090912 扁案篇

911寫歷史 扁珍重判無期

扁家弊案昨天一審宣判,陳水扁和吳淑珍都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各併科罰金二億元、三億元。合議庭痛斥陳水扁身為元首,舉改革大旗,行貪腐之實;濫用總統職權,「一人貪戾,一國作亂」。


合議庭認定,扁珍共同涉及國務費案、龍潭購地案、洗錢案、陳敏薰行賄案,扁成立六項罪名,珍是貪汙共犯、成立七個罪,還多了南港展覽館案收賄罪。法官認為這些案件扁不但知情,甚至指示授權吳淑珍代為處理。

特偵組起訴扁家五大弊案、共十四名被告,吳淑珍的姊妹淘蔡美利罹病暫停審判,扁家子女及親信,除陳鎮慧免刑,其餘判刑從六月到馬永成廿年不等(見左、下圖表)。

判決書援引《尚書》,痛責陳水扁榮登元首之位,享有卸任總統禮遇,本應將「作之君,作之師」銘刻於心,以福國淑世為己任;卻為一己之私,縱容家人與親信,「以權生錢」。

合議庭再引《大學》指出,陳水扁當知「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以及「風行草偃,上行下效」之理,卻濫用總統職權,假藉國家經濟發展政策,以金錢交易牟利,親信權貴有樣學樣,官箴敗壞。

判決也批吳淑珍以總統夫人之尊,藉權勢地位,獲取鉅額私利,公款私用,又與民間企業主往來,失所分際,將陳水扁總統的職位限於財團豪閥之服務,身為台灣三大家的鹿港辜家,尚須以賄賂維繫家業,其餘企業家更不用說了。

至於中信金前副董辜仲諒捐給扁珍三億元部分,合議庭認定,這三億元為政治獻金,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陳水扁利用總統職權要求辜仲諒交付款項,而影響國家的金融政策。

陳水扁和吳淑珍必須與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蔡銘哲、李界木等人,連帶追繳犯罪所得新台幣兩億四千多萬元及美金八百卅八萬元。吳淑珍涉及南港展覽館弊案,必須再追繳美金兩百七十三萬多元。

陳水扁前天透過公辯具狀表明不願到庭聆判,扁律師表示將提上訴。

若定讞 扁至少關15年 才能假釋

陳水扁被判無期徒刑如果定讞,如未獲減刑或赦免,依法須服刑滿十五年才可能假釋,重返社會。

至於吳淑珍能否入監執行,法務部表示將來判決確定後,會研究符合社會公義與人民期待的執行方式。

陳水扁雖被法院判處六個罪名,但其中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行為,發生在九十五年七月刑法新制施行之前;修正後的新法,無期徒刑的假釋門檻是廿五年,但修正前的舊制門檻是服刑滿十五年,少了十年。

然而陳水扁畢竟是卸任國家元首,具高度政治身分;未來無期徒刑定讞坐牢後,如要重返社會,假釋是條尋常之路,但也可能因減刑或赦免而提前出獄。

而依刑法規定,羈押雖可折抵刑期,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因無期徒刑犯屬重大刑犯,羈押時間通常很長,因此規定一年以內的羈押不能折抵,之後才能「押一天抵一天」。因此,截至目前,陳水扁仍在「白押」的階段羈押。

實務上,法院很少讓判處無期徒刑的被告交保,因此一般認為,陳水扁可能還會被「白押」一段時間。

除了陳鎮慧 5案12人 刑度多不輕

扁家弊案昨天宣判的十三名被告中,扁珍都判無期徒刑,其餘除了陳鎮慧獲判免刑外,扁的子女及親信分判六月到廿年不等徒刑,刑度多不輕。

檢方起訴的扁家弊案,包括國務機要費案、龍潭案、南港案、洗錢案、陳敏薰買官案及圖利辜仲諒案,但法院認定,圖利辜仲諒案並不構成犯罪,其他五案的被告共十四人,其中吳淑珍的姊妹淘蔡美利因患重病,沒有意識,暫停審判。

合議庭判決後同時向檢方提出告發。國務機要費案部分,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種村碧君(李碧君)等以私人發票詐領非機密費,已犯貪汙罪;阿扁的機要陳心怡、林德訓的機要陳慧雯涉湮滅證據罪;羅太太施麗雲及丈夫羅勝順涉偽證罪。

龍潭案部分,前竹科科管局長李界木到玉山官邸向阿扁報告龍潭案,在法院不實作證,涉偽證罪;前國科會主委魏哲和對於到總統府討論將龍潭工業區納編為科學園區 內容,涉嫌在法院作偽證;辜成允向蔡銘哲謊稱多匯一億元並侵吞,涉嫌詐欺;辜成允明知所支付扁珍賄款並匯到海外,涉嫌洗錢。

依照審判長蔡 守訓合議庭的認定,扁家全家人,扁、珍、陳致中、黃睿靚、陳幸妤、趙建銘及親信羅太太夫妻,全部都涉入國務機要費案,列為貪汙共犯;這與日前台北地院審判 長陳興邦的合議庭判決扁家偽證案,亦對陳致中、陳幸妤夫妻提出貪汙罪的告發,兩庭認定相同,扁家子女未來將再面對漫長的訴訟。

昨天宣判的十三名被告中,只有陳鎮慧全身而退,她在偵審中都自白,合議庭判她五個免刑,並特別在判決中指出,陳鎮慧如無實際犯罪所得,就不必追繳。

至於馬永成和林德訓,合議庭指兩人領有高薪俸祿,卻甘淪為扁珍的家臣,仰仗扁珍的指示,將國務機要費挪為私用,破壞國家體制。

「違憲違法」 扁辦籲停押 要上訴

陳水扁因貪汙、洗錢等罪,昨天被台北地院判處無期徒刑,陳水扁辦公室痛批是違憲違法、抄家滅族的判決,陳水扁會提起上訴。

陳水扁原辯護律師鄭文龍表示,全案移審高院後,陳水扁會重新委任律師,全力辯護,也期待在高院能遇到有良心、有擔當的法官,公正審理。

陳水扁遭重判雖在意料之中,但扁辦昨天下午仍籠罩低氣壓。總統府前資政陳繼盛、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柯建銘、立委高志鵬等人紛紛趕到扁辦,與律師及扁辦人員閉門會商,會後由扁辦主任劉導、祕書江志銘與鄭文龍發表聲明。

扁辦除痛批台北地院判決違憲、違法,是個「無效判決」,也是一個毫無證據的「報復性判決」;還籲請司法院大法官針對台北地院違反「法官法定原則」於審判中更換法官一事,儘速做出解釋,並要求立即停止羈押陳水扁。

聲明指出,合議庭審判長蔡守訓就是當年判馬英九特別費無罪的法官,如今有這種離譜的判決,一點也不意外;這也是當初地院為何膽敢以違憲、違法方式,一定要把案子交給蔡守訓為首的合議庭審理的理由,「我們認為這是一個違憲違法的無效判決,更要大聲抗議台灣的司法不公。」

扁辦表示,陳水扁和家人被重判,社會大眾已經有心理準備,但馬永成、林德訓的行為與馬英九案中的余文完全一樣,而且也沒有任何一毛錢放到他們口袋,竟然分別判廿年和十六年的重刑,只因他們是陳水扁的幕僚;跟錯老闆竟然有這麼不同的待遇,令人無法理解。

聲明指出,蔡守訓在審理過程中,不斷表示對陳水扁的仇視與恨意,陳水扁因此拒絕承認合議庭的合法性與正當性,更遞狀控告蔡守訓濫權羈押;如今蔡守訓以重刑報復,更凸顯部分個別法官偏頗、仇恨與報復的心態,台灣的對立情緒一旦被挑起,馬政府與法院要負完全的責任。

對於陳水扁自認收受政治獻金卻被認定構成貪汙罪,扁辦也說,國民黨家大業大,有上千億的黨產可以挹注選舉,民進黨的政治獻金一律被打成貪腐、圖利,試問未來還有誰敢捐款給民進黨的候選人?「今天的判決,正式宣告國民黨新威權統治的開始。」

扁辦認為,一審宣判之後,陳水扁更無逃亡、串證之虞,且重罪本身也不應單獨成為羈押的理由,法院應立即停止羈押。

「放不下幼女」 睿靚獲緩刑

扁家媳婦黃睿靚,是扁家海外資金名義上持有者,合議庭考量她參與洗錢程度較陳致中淺,且有幼女需要母愛關心,同意給予緩刑,成為扁家唯一可免牢獄之災者,但必須給付兩億元給國庫。

檢方起訴認為陳致中、黃睿靚是扁家洗錢案最主要受益人,但未全面交代海外資產,難認有悔意,求處重刑。法院審理時,兩人態度丕變,認罪、自白並簽署同意書願意匯回海外資金;黃睿靚還打出「悲情牌」,細述扁家媳婦的無奈,及陪伴、照顧女兒的心情。

合議庭因此在判決書中指出,念及兩人尚有幼女,尤需母愛關心,且年紀尚輕,已開始放下身段,貢獻才智回饋社會。黃睿靚並沒有犯罪紀錄,她惑於親情權貴而犯罪,深知悔悟,且承諾願為公益奉獻,同意緩刑五年,讓她有自新的機會。

黃睿靚嫁入扁家後,九十五年先在新加坡開立帳戶,接收扁家寄放在吳景茂新加坡帳戶的錢。同年底,陳致中聯繫瑞士美林銀行人員來台協助黃睿靚,以代號在瑞士開設兩個帳戶,黃睿靚是帳戶所有人,陳幸妤姊弟及陳潔歆為受益人。

扁家原本位於新加坡的2100多萬美金,轉匯至黃睿靚瑞士新帳戶;後來因吳淑珍認為媳婦終究是外人,希望部分改到兒子陳致中名下。

判決指出,陳致中為了分散資金被查獲風險,另委由瑞士的蘇格蘭皇家庫斯銀行,在九十六間為陳致中設立紙上公司,以電子郵件通知瑞士美林銀行旗下的信託公司,將原先交付信託資金的一千萬美金移轉到這家公司帳戶,構成收受、寄藏及掩飾犯罪所得的洗錢行為。

由於陳致中、黃睿靚在瑞士帳戶中的巨額資金移轉,引起銀行懷疑,詢問兩人關於資金移轉的經濟背景,卻未能獲得合情理由,銀行通報相關單位後被認為疑涉洗錢,向我方通報並提出司法互助。

2億換緩刑 致中:付不起

「為何家人都判那麼重?」陳致中在扁案宣判後,第一時間和律師聯絡時,反映家人都被判太重了,他的妻子黃睿靚雖判緩刑,但根本繳不出二億元公益捐,緩刑宣告毫無意義。

陳致中是在電話中,向吳淑珍的辯護律師林志忠吐露他對判決的「心情」。不過,這通電話並非陳致中主動和林志忠聯絡,而是林志忠在獲悉判決結果後,第一時間未能聯絡上吳淑珍,只聯絡到陳致中。

林志忠說,吳淑珍早就對判決不抱任何希望,因為法官在審理時,態度上早有心證。陳致中電話語氣平和的詢問:「為何家人都判那麼重?」還說法官雖讓他的妻子黃睿靚緩刑,但要求拿出二億元捐助公益,他們夫婦根本拿不出來,緩刑宣告毫無意義。

林志忠則質疑合議庭量刑落差,未遵守公平正義的規範,對被告有利部分均未審酌,如果認為扁、珍是共犯,就該考量職權來自何人。吳淑珍不是公務員,不該判的比陳水扁還重,很不合理,收到判決書後會上訴。

陳幸妤傍晚從牙科診所下班後,自行駕車離去,位在台南市育德路微風美容診所樓上的住處也沒人應門,屋內昏暗似乎沒有人在。鄰居說,沒看到有人進出。

扁家弊案 還有一大堆

特偵組目前仍有陳水扁涉及機密外交、二次金改,及扁家收受企業匯款、扁家與企業人士聯手洗錢到海外等相關案件,近期部分將偵結;另外法院認定扁家子女共涉詐領國務費案,檢方也將一併研究處理。

據了解,特偵組目前調查告一段落的扁家弊案,包括元大馬家協助扁家處理國泰世華保管室內七億四千萬元現金,其中五億四千萬元透過香港轉匯到瑞士,馬維辰兄弟涉嫌協助洗錢。

元大併購復華金控過程中送進官邸買「心安」的兩億現金,以及「低價」賣給吳淑珍的兩戶「一品苑」,讓吳淑珍不花一毛錢就賺進數千萬的手法,是特偵組下一波要認定是否違法的重點。

此外,兆豐金控前董事長鄭深池、開發金控前總經理辜仲←涉嫌協助吳淑珍將國內資金匯到海外,被列為下一波協助扁家洗錢的被告。

機密外交案部分,包括安亞、醫和等機密外交經費去向可疑,特偵組追查發現許多專案支出都是陳水扁的指示,陳水扁與國安會前秘書長邱義仁過去處理機密外交經費的缺失,是特偵組擴大偵辦的案件。

吳淑珍給特偵組的陳報狀,提出廿位企業主給扁家政治獻金,藉以說明國泰世華保管室現金的來源;但特偵組調查發現,有些人當初捐錢表明是要給民進黨,特偵組將追查扁家是否侵占。

洗錢 株連親友數十人

扁家為隱匿、掩飾侵占國務機要費及向業者收賄的不法款項,透過吳景茂等親友、鄭深池等企業界人士將錢從轉匯海外,牽扯的親友數十人,法院認定,鄭深池、辜仲←等人提供的帳戶,都曾供吳淑珍洗錢之用。

判 決指出,扁、珍為隱匿、掩飾詐領、侵占的犯罪所得,九十一年一月開始匯入扁家在海外第一個開設的信託帳戶Aweton公司帳戶。九十七年二月廿二日將該帳 戶中留在新加坡未遭凍結的一百九十餘萬美金,在陳水扁運作下,轉匯給前國策顧問吳澧培,都被合議庭認定是扁、珍共同洗錢。

此外,吳淑珍收受郭銓慶、辜成允及陳敏薰的一千萬買官費,都利用吳景茂、陳俊英、蔡銘哲、蔡銘杰、蔡美利、郭銓慶、郭淑珍等人帳戶,將現金及外幣分批匯往國外帳戶。

鄭深池等人雖尚未被檢方起訴,但依法院判決結果,是否成為扁家洗錢案共犯,特偵組近期內將有結果。

南港案收賄 珍憲共犯

吳淑珍因收受力拓公司負責人郭銓慶九千萬賄款,指示前內政部長余政憲洩漏南港展覽館標案的評選委員名單及廠商投標資格,吳淑珍被認定與余政憲是共同違背職務收賄,判刑廿年。

余政憲在兄弟飯店將評委名單洩漏給蔡銘哲時,還特地要當天代訂房間的友人洪重信轉告蔡銘哲,他是受吳淑珍之託才洩漏名單,但他個人不收受賄款。

余政憲請友人轉告蔡銘哲的話,顯示他知道其行為不法,更知道收受業者金錢是受賄的不法行為。

千萬買到101董座 扁珍收賄判8年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定,陳敏薰以一千萬元「買到」台北101董事長職務,陳水扁、吳淑珍收受賄賂,觸犯職務上收受賄賂罪,均判處八年徒刑,各併科罰金五百萬元。

財政部前部長林全曾向陳水扁提出「開發金控改選過程及問題研析」書面報告,卻被扁置之不理;這正是法院認定吳淑珍受賄,透過陳水扁以總統之尊威逼林全安排陳敏薰職位的關鍵證據。

九十二年六月下旬,中華開發金控董事長劉泰英辭職,由陳敏薰代理董事長至九十三年六月。九十二年下半年,陳敏薰查覺中信辜家有意爭取開發金的經營權,想提前召開股東會改選董監事阻斷辜家的布局,被林全拒絕。

陳敏薰自知持有的開發金控股票,不敵中信辜家,退而求其次,於九十三年四月以政治獻金名義,送一千萬元給吳淑珍,向吳淑珍表達想出任中華開發金控子公司大華證券董事長,以維持其家族在中華開發金控的影響力。

判決書指出,吳淑珍收錢後,陳水扁隨即於同月十日或十一日早晨打電話給林全,指示林全安排陳敏薰出任大華證券董事長。

林全委婉表示「有困難」,並在一星期後提出「開發金控改選過程及問題研析」書面報告,交給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轉呈陳水扁,陳水扁認為林全未照辦,根本不看報告。

林全得知陳水扁不高興,欲安排陳敏薰擔任101董事長,但陳敏薰不答應。同月廿日,辜仲的中信證券入主開發金控,人事底定,陳敏薰才在馬永成牽線下找林全、辜仲←協調,同意接受101董事長的職位。

合議庭認為,吳淑珍收錢,陳水扁再以總統有指揮財政部長的職權,逼迫林全安排陳敏薰出任101董事長,明顯是收錢賣官。

國務費貪汙金額 比起訴還多327萬

揭開扁家貪瀆弊案黑盒子的國務機要費案,台北地方法院不但認定國務機要費不論機密費、非機密費都須因公支用,審理結果,本案貪汙金額還比起訴所主張的多了三百廿七萬餘元。

合議庭認定的貪汙金額為一億零七百四十二萬八千零九十五元,檢察官起訴扁家私用、私吞的金額為一億零四百十五萬兩千三百九十五元。

主要差額在於,檢方將吳淑珍於九十三年交付一百萬元作端午節犒賞用,算是因公支出,另以不實犒賞清冊詐領非機密費的二百廿三萬元有收回,應予扣除;但合議庭認不得抵扣,重新計入,使得金額不減反增。

吳淑珍雖沒有公職身分,但因為陳水扁的授權,馬、林及處理國務機要費的陳鎮慧都受吳淑珍指示拘束,珍因此成為阿扁貪汙罪的共犯。

辜家兩少坦白 扁五案齊開花

扁家五案昨天一審宣判,相關人等幾乎都被判重刑。扁家各案開始偵辦時,一度陷入膠著,但「龍潭購地」案中,和信的台泥董事長辜成允首先公開承認,捐輸扁珍四 億「佣金」;隨後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說動滯留日本的中信集團少東辜仲諒回台當扁案汙點證人,辜家叔侄「坦白從寬」,是案情突破的重要關鍵。

扁 家的弊案,從國務機要費、龍潭購地、各財團的洗錢案,看似複雜,其實說穿了,就是個錢字。六大弊案證明,陳水扁主政八年間,將總統官邸變成各界資金捐輸中 心,社會各界對陳水扁的政績已沒什麼印象,但只要一提到扁案,腦中就會想到政商人士穿梭官邸,為各種事由說項,而且只要給錢就好辦事。

龍潭購地案,和信少東辜成允公開對社會大眾深深一鞠躬道歉,讓人印象深刻。大家此刻才知道,原來和信集團為了賣處理龍潭這塊地,要付出四億佣金,但這筆辦事 費,居然事後還分贓不均,儘管吳淑珍始終咬定「只是政治獻金」,但從辜成允開始,已經揭發陳水扁夫婦多年收資金通關節的醜態。

辜仲諒從日本回台灣,更是關鍵。透過辜仲諒的親口證實,外界才知道,原來扁的玉山官邸,裡外堆滿了鈔票,財團老闆或商業鉅子,用水果箱或行李箱,將成箱現鈔直運總統官邸,這些錢有為二次金改而來,有為喬董事長職位而來,結果二次金改最後一事無成,陳水扁最終是身陷囹圄。

付錢攀關係 法官「諒」解

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交付扁珍「不樂之捐」三億元,扁珍都被依圖利罪起訴;但台北地方法院認定,辜付款是在攀關係、求心安,和阿扁的總統職務無對價關係,只是阿扁未將三億元政治獻金存入民進黨專戶。

辜仲諒在法院作證說,他們家是深藍,「能跟陳水扁搭上關係,我們主要是求生存,他們要我們籌錢,我們當然想辦法」,「那個時候,吳淑珍給我感覺是很有理想,她要我們努力籌錢,幫忙總統選舉」,「當總統告訴我錢給夫人是有進無出,我很錯愕,但他還要我捐錢」。

合議庭認為,辜仲諒陸續將錢交給扁珍時,單純是認同兩人的理想,參照他的動機與目的,辜仲諒並未期盼扁珍利用總統職權影響任何金融政策或具體事務,並不構成貪汙治罪條例的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

合議庭認定辜仲諒交付扁珍的三億元,是要給民進黨選舉的政治獻金,扁珍未將政治獻金存入民進黨專戶,則屬於行政罰的範圍。

龍潭案 辜成允移送偵辦

台北地院審理龍潭購地案,發現台泥董事長辜成允將四億元賄款匯入扁家白手套蔡銘哲指定的海外帳戶;後來蔡銘哲發現帳戶多一億元,誤認是辜多匯的,辜也謊稱是會計重複作業,要求匯回;。合議庭因此認為,辜成允涉嫌洗錢及詐欺,移送檢方偵辦。

合議庭並告發竹科管理局前局長李界木及國科會前主委魏哲和,在扁案中也涉嫌作偽證。

當初因辜成允說出為龍潭案給扁家四億,此案才急轉直下,但原本打算因坦白脫身的他,沒料到最後還是因那一億元被追加起訴。扁珍因為龍潭購地案涉嫌受賄,都被重判廿年,刑期僅次於國務費案,李界木則被判六年。

據調查,李界木承扁珍之意推動「龍潭土地先租後購案」,遭經建會兩次否決,認為已非其職權所能解決,請蔡銘哲向吳淑珍報告。不久,吳淑珍要蔡銘哲通知李界木到官邸,向陳水扁報告有何困難。

九十三年元月初,扁召集當時行政院長游錫、副院長林信義、魏哲和及李界木到總統府討論,林信義聽取李界木「先租後購」報告後有不同意見,游錫也稱當時總統選舉前夕,推動會引來困擾,但扁仍裁示「先租後購」,並要求兩、三個月內要與達裕公司談妥土地價格。

但李界木在審理期間,虛偽陳述「進官邸是向吳淑珍報告」;魏哲和也說「入府僅十多分鐘」,聲稱扁對龍潭案未作指示,均涉嫌偽證。

陳水扁裁定先租後購後,辜成允隨即調度海外資金,在九十三年元月至三月間,分六次將美金一千一百九十八萬元(折合台幣四億元)賄款,匯入蔡銘哲指定的海外帳戶。

後來,蔡銘哲發現帳戶多了一億元,誤認是辜多匯的,辜雖第一時間表示僅匯四億,但因本身財務困難,於一周後向蔡謊稱是公司小姐重複作業,要求蔡匯回給他。

合議庭認為,辜成允調度海外資金迂迴支付賄款,妨害重大犯罪的追訴,涉嫌洗錢;而他詐稱多匯錢,讓蔡銘哲陷於錯誤匯回一億元給他,也涉嫌詐欺。

甘淪家臣終不悔 馬林重判

陳水扁長期的左右手馬永成、林德訓,合議庭認定他們破壞國家體制,甘願淪為扁珍的家臣,將國務機要費挪為扁家私人用途,危害不輕,各重判兩人有期徒刑廿年、十六年。

陳 水扁曾在法庭裡幫馬永成、林德訓等幕僚叫屈,說他們只是沿襲舊習報帳,沒有貪汙犯意,不應追訴他們的罪;但合議庭未採納,仍認定馬、林幫著扁透過作假的犒 賞清冊、不實的支出報告單、拿他人發票報帳等,侵占、詐領國務機要費。判決甚至認為,立意良善的國務機要費淪為「總統之家族零用金」。

合議庭以嚴厲的口吻指出,馬永成、林德訓長久跟隨被告陳水扁競選、擔任公職,深獲扁的信任,兩人領用國家高薪俸錄,本來應該奉公守法,卻基於私誼,惑於官位、權勢,沒有公務員忠國忠民的節操,甘淪為陳水扁、吳淑珍的家臣。

判決書指出,馬、林仰仗陳水扁、吳淑珍的指示,任由扁珍及扁家人挪用國務機要費;且馬永成是台大政治系畢業,林德訓也有台大政治研究所的高學歷,兩人卻不知貢獻長才,反而為扁珍拒絕外部的審計及司法偵查,用各種方法掩飾本案的犯罪。

雖然沒有證據顯示馬永成、林德訓從國務機要費案中獲取鉅額不法利益,檢察官起訴時,也以兩人是為完成總統交付的任務,犯後態度良好,為兩人求情,希望法院從輕量刑;但合議庭考量馬、林的智識程度,認為兩人犯後不知悔悟,還是判了重刑。

判決指出,馬永成協助扁珍以不實犒賞清冊詐領國務機要費,判刑九年、褫奪公權五年;將機密費交由扁家使用,觸犯侵占公有財物罪,判刑十四年、褫奪公權七年;與扁珍共同以他人發票詐領國務費,判刑十年、褫奪五年;共應執行廿年,褫奪公權十年。

林德訓 馬永成 還有教唆偽證沒辦

台北地院合議庭認定「南線專案」為假,林德訓因此構成偽證,判刑八個月,減為四個月;此外,合議庭認定林德訓教唆陳鎮慧作偽證,檢察官沒有起訴,將這部分移送檢察官偵辦。

九十五年七月廿八日,高檢署查黑中心傳喚陳鎮慧之前,扁珍在玉山官邸召集幕僚馬永成、林德訓、曾天賜等人,共謀在檢察官偵查時以虛偽的「甲君」執行南線專案作偽證。

判決書指出,陳水扁、馬永成另外涉嫌教唆偽證部分沒起訴。南線專案謊言被戳破後,林德訓承認先前作證不實,被起訴偽證,法院均認定罪名成立。

坦白貢獻大 留鎮慧生路

總統府前出納陳鎮慧忠心耿耿跟了陳水扁二十幾年,配合陳水扁和吳淑珍的指示,犯下國務機要費案,但她在偵查和審判中,選擇誠實面對一切,不僅坦白犯罪,也詳細說明案情,合議庭認為陳鎮慧對案情有貢獻,判她五個免刑。

合議庭雖然認定陳鎮慧與扁、珍、馬永成和林德訓為國務機要費案的貪汙共犯,須追繳一億多元的犯罪所得,但合議庭在判決書中給了陳鎮慧一條生路,明白指出判決主文中所說的「如有犯罪所得」,是假設語氣,必須實際有犯罪所得,才須自動繳交,如無實際所得,即不須適用。

合議庭又認定,陳鎮慧礙於長官陳水扁的總統權力,吳淑珍及馬永成、林德訓的指示,而單純完成工作上的任務,行為雖不足取,但陳鎮慧除得以繼續公職及獲取小額犒賞外,「未因此而有任何鉅額獲利及不法所得」;言下之意,合議庭認為陳鎮慧既無犯罪所得,也就不須要追繳犯罪所得。

陳鎮慧的辯護律師林達傑指出,陳鎮慧在扁案的角色,就是基層的公務員卻淪為犯罪的代罪羔羊,陳鎮慧受扁珍的信任而進入總統府,經馬永成及林德訓的囑託,承辦國務機要費保管及請款事務,陳鎮慧從頭到尾只是一個單純的基層事務人員。

他 說,陳鎮慧八年來幫扁珍保管巨額的國務機要費款項,卻從未動念起心侵占其中一分一毫,每一筆帳記得清清楚,也因為製作的國務機要費的收支明細表及收支總表 非常仔細,記錄在隨身碟內,才讓檢方順利調查,而扁珍對這樣一位盡忠職守的部屬,卻毫不留情的質疑與攻擊,塑造陳鎮慧是為了自己脫罪而惡意抹黑他人,將一 切犯行推給陳鎮慧。陳鎮慧昨晚還特別打電話給林達傑致謝。

陳鎮慧的認罪及誠懇面對真相的態度,讓檢方主動為她求免刑,而合議庭也完全認同檢方的看法。

吳景茂:珍對不起我…

吳淑珍的哥哥吳景茂獲判緩刑,如釋重負,他表示「昨天等待宣判是一生最難過的一天」,感謝司法給他和太太陳俊英重新做人的機會,但他仍不諒解吳淑珍,「妹妹對不起我,希望她誠實講出錢的來源」。

吳景茂說,去年八月,打開報紙看到頭版新聞竟是他的帳戶有七億,他感到震驚與不解,馬上與太太到台北找吳淑珍,要她向社會交代錢的來源,「妹妹起先沒說話,後來說會再找個時間說明,我們才放心回家」,未料吳淑珍一直沒有說明。

吳景茂、陳俊英夫婦同是扁案的被告,歷經一年官司,早已身心俱疲。吳景茂說,吳家三代不曾走法院,他們都不是作奸犯科的人,等待宣判壓力很大。

陳俊英表示,上月十三日最後一次出庭時,她與丈夫向法官表示,願捐出三百萬元做公益,昨天夫妻兩人各併科罰金三百萬元,合計六百萬元,兩人沒有不法所得,「這筆錢對我們又是一個壓力」。

吳景茂不滿說,吳淑珍害他們夫妻吃上官司,妻子與吳淑珍沒血緣,「叫我如何向妻子的娘家交代」。

他說,他們夫婦敢發誓沒說過謊話,第一庭即向審判長承認錯誤,開庭時還當著侄子陳致中的面,要吳淑珍坦白交代錢的來源,相信致中應有轉告。

珍媽失憶 記不得親友探病

吳淑珍母親吳王霞四周前跌傷,接受大腿骨人工關節置換手術,吳淑珍與孫媳婦都去探視,但家人說,她全記不得了。孫女婿趙建銘曾對親友表示,吳王霞罹患阿茲海默症,病情越來越嚴重。

都沒工作 致靚存款 國民所得2000倍

陳致中、黃睿靚在法院審理期間認罪、態度配合,迥異於案發之初的「撇清關係」。合議庭肯定他們「知恥近乎勇」,但因犯罪所得驚人,且至今對海外巨款繳還國庫仍「口惠實不至」;黃睿靚雖如願獲判緩刑,但陳致中想要在二審緩刑,錢有無匯回,可能是關鍵。

黃睿靚嫁給陳致中後,成了扁家海外帳戶的新人頭,陳致中更接手扁家海外洗錢的工作,夫妻倆因此雙雙捲入扁家洗錢案。

判決指出,陳致中、黃睿靚到案發時,不曾有固定工作,帳戶裡的錢卻高達我國民平均所得兩千倍;以兩人智識程度,不可能不知道這些鉅額財富,是扁珍憑藉總統職位牟取的不法所得。

合議庭認為,雖然陳致中聲稱願將海外帳戶資金匯回台灣,也願將母親寄放在友人處價值約六億的金錢、珠寶交出來,但至今都無下文,「口惠實不至」。

判決書中特別引述古人所言「知足常足,終生不辱;知止常止,終生不恥」,對於陳致中夫婦在法院認罪自白,陳致中每次都陪同吳淑珍到法院開庭等行為,予以肯定。

扁家在瑞士的十二億餘元台幣,至今仍遭瑞士檢方凍結;一審判決後,特偵組將以法院判決書,向瑞士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將資金解凍匯回台灣。

合議庭痛斥扁珍「視法律為無物」

合議庭重判扁珍無期徒刑,痛斥他們縱容家人與親信,以權生錢,且於案發後全面滅證串供,為合理化惡行,竟發動轉型正義攻勢;而吳淑珍將總統權位變成了為財團豪閥服務,敗壞官箴,犯罪所得之高,令人咋舌。

合議庭說,陳水扁曾被譽為正義象徵,榮登元首之位,擔任中華民國第十、十一任總統,至今享有卸任總統禮遇的尊崇,本應「作之君、作之師」,秉持總統高度,為民表率,殫心竭慮,以福國淑世為己任。

陳水扁卻未能秉持廉潔自守、忠誠國家的初衷,任意挪取、占用、詐取總統有權動支的國務機要費,將之淪為總統的「家族零用金」。

判決指出,陳水扁如此公私不分,更讓親信權貴有樣學樣,官箴日漸敗壞;主管機關配合浪費公款,只為解決私人財務,財政部長必須戒慎恐懼安排私人職位,內政部長得配合提供標案資料,可見一斑。

且兩人於九十五年國務機要費案爆發爭議後,不知反省自躬,反而窮盡總統權力,以可操縱之國家行政及黨政之力,大肆進行全面性之滅證、偽證、串供。

合議庭更痛批陳水扁明知己咎,卻以前朝不法在先,發動轉型正義攻勢,企圖合理化自己惡行,藉以逃避司法之偵查及訴訟進行;卸任後,仍以過往豐厚人脈及殘存權力繼續,從不間斷。

合議庭還怒斥陳水扁視法律為無物,不願循正當訴訟程序,每以政治干擾司法,不提自家異於正常收支的鉅額資產,言卻必稱政治干預、司法迫害,顯然其已自知犯罪明確,僅僥倖圖政治勢力介入解決,視司法為玩物。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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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弊案一審宣判扁珍無期徒刑 褫奪公權終身

扁 家四大弊案世紀審判,台北地方法院歷經近三年的審理,十一日審結宣判。扁家四人共被併科合計八億元罰金,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都判處無期徒刑,褫奪 公權終身,追繳不法所得新台幣二億九千二百七十七萬多元、美金一千七百九十三萬多元(新台幣五億八千多萬);陳致中夫婦分判兩年半、一年八月,但黃睿靚在 繳交國庫二億元後可獲緩刑五年。

承審法官重詞批扁知法犯法,「一人貪戾、一國作亂」,還每每以政治干擾司法,視司法為玩物,身為法律人,卻視司法為玩物,甚屬不該。扁還公開高舉改革大 旗,行貪腐之實,以空前繁複手段將不法所得洗至國外,「明知己咎,卻以前朝不法在先,發動轉型正義攻勢」,企圖合理化自己惡行。

合議庭在宣判同時,還基於職責,主動告發未起訴的陳水扁、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四位扁家人、親信馬永成、林德訓和前國科會主委魏哲和、辜成允等十四人,涉嫌偽證、詐領國務費和詐欺等罪嫌,移請檢察官另行偵查。

合議庭痛斥扁珍將須因公使用的國務機要費,當作「總統家族零用金」,二人都對司法信譽破壞至深。

根據合議庭審理認定,扁家在國務機要費、龍潭購地案、南港展館案和海外洗錢案等四大弊案,不法犯罪金額高達三億二千五百零一萬八千一百八十三元,加上美金 一千七百九十三萬二千五百廿六點五六元(以昨日匯率一比卅二點七元新台幣計算),折合新台幣五億八千六百卅九萬三千六百十八元,合計扁家不法犯罪金額共八 億七千九百十六萬八千五百卅一元。

十三位扁家弊案宣判被告刑度如下:扁家四人:陳水扁涉及侵占公有財物、職務詐欺和不違背職務收賄等六個貪汙罪,合併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新台幣二億元。

吳淑珍涉及連續侵占公有財物、職務詐欺和不違背職務收賄、違背職務收賄等七個貪汙罪,合併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新台幣三億元。

陳致中掩飾重大犯罪所得洗錢罪,判刑二年六月,併科罰金一億五千萬元;黃睿靚掩飾重大犯罪所得洗錢罪,判刑一年八月,併科罰金一億五千萬元,緩刑五年,並應向公庫支付二億元。她也是唯一獲宣告緩刑的扁家人。

扁家親人:吳景茂、陳俊英夫婦,掩飾重大犯罪所得洗錢罪,均判刑兩年,緩刑五年,並各向公庫支付三百萬元。

扁家親信:陳鎮慧應適用證人保護法,所涉連續侵占公有財物、職務詐欺和侵占公有財物四個貪汙罪、一個偽證罪,全部判決免刑。馬永成侵占公有財物等三個貪汙 罪,合併執行廿年徒刑,褫奪公權十年。林德訓侵占公有財物等三個貪汙罪、兩個偽證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褫奪公權八年。

交保或延押 九二五前決定

中華民國開國以來,第一位因涉及貪瀆罪遭判刑的卸任總統陳水扁,由於法院宣判時未諭知交保,如果全案十三位被告的上訴案,無法在本月廿五日前卷證備齊送到台灣高等法院,承審合議庭屆時不是將扁交保釋放,就是再開延押庭。

扁家弊案宣判,台灣高等法院預估陳水扁、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等被告都會上訴,高院刑事庭日前即通知台北地院,所有上訴被告的案卷,在移審時必須一併送達,以方便高院進行分案及後續審理。

判決後須將判決書送達所有被告及檢方手中才開始起算上訴期限,預計陳水扁等相關被告提起上訴到正式移審,可能無法趕在九月廿五日陳水扁羈押期滿前完成。

高等法院刑事庭有九十多位法官,高院日前召開法官會議後決定,除了一年內將屆退、承辦重大案件申請停分案者及請病假超過五日附醫生證明者,才可以不參與分案抽籤,否則沒有重大特殊理由者,都必須參加公開抽籤分案。

陳水扁自去年十二月廿五日開始起算審判中羈押時間,第一次羈押三月,之後經三次延長羈押,迄昨日宣判,已羈押二六一天,若加上偵查中羈押的一個月又一天,因涉及扁家弊案,共羈押了二九二天。

由於合議庭第三次延長羈押的時間,將在本月廿五日屆滿,受宣判後未裁准具保停押的影響,合議庭如果不能將扁案所有被告或檢察官的上訴案,以及全部卷證,在廿五日前送審高院,除非合議庭評議後,決定准予陳水扁交保,否則勢必得再提訊扁,召開第四次延長羈押庭。

貪汙金額9億1140萬911下午4點宣判時間 巧合

扁家到底A了多少錢?外傳有上百億、三百億之說,迄今為止,扁家人海外究竟有多少帳戶?有多少資金?始終還是一團謎,未來是否還會查出其他的錢,目前仍是未知數。

而扁案在九一一下午四點宣判,法官就目前審理的扁家弊案部分,認定共貪汙新台幣九億一一四○多萬元,時間與數字的巧合,令人稱奇。

扁案法官認定共同財務所得是新台幣三億二五○一萬多元、美金一七九三萬二五二六元,以最近美金收盤台幣卅二.七元換算,共計九億一一四一萬一八○一元。與九月十一日下午四時宣判,在時間與金錢上十分巧合。

追繳加併科罰金 被告倒賠七億多

昨日合議庭對扁家四人量刑,並併科共達八億元罰金,追繳沒入共同被告不法所得八億七千九百多萬元。如果追繳與併科罰金都能實現,扁案的共同被告等於要「倒賠」七億六千多萬元。

另外,阿扁媳婦黃睿靚如果想獲得緩刑,必須改繳給公庫二億元。如此一來,法官對扁案被告的併科罰金和追繳沒入的總金額,就達近新台幣十七億五千萬元。

罰金易服勞役 一天抵算四四四萬

扁家被併科的八億元罰金,可以易服勞役。由於易服勞役最高六個月,扁家如果不繳,以罰金總額與六個月的日數比例折算,每關一天就可抵算新台幣四四四萬四四四四元。

不過被追繳沒入的不法所得,扁家及林德訓、馬永成、陳鎮慧、蔡銘哲、李界木、余政憲等人就沒辦法逃脫。因為如果無法繳清,將視情節以他們的財產抵償。

同時法官也對宣告緩刑的蔡銘哲、蔡銘杰、吳景茂、陳俊英分別提出支付公庫三百萬元到一千萬元不等的條件,使得扁案整個得要吐出的金額,高達十七億五千萬元。

龍潭購地伸黑手 扁珍判20年

龍 潭購地案掀開前第一家庭喬土地買賣的黑幕,陳水扁以總統之尊,主導購地案,是史上僅見。台北地院認定扁珍收賄三億元,各判處廿年重刑,除了犯罪所得要追繳 外,兩人合併科處三億元罰金。由於辜成允將賄款匯入扁珍指定的海外人頭帳戶,合議庭認定辜涉嫌洗錢,因此在宣判同時,向檢方告發。

龍潭案也開啟政府價購私人已開發土地,納編為科學園區用地的先例,這個模式幾乎可說是為達裕公司量身訂作。

扁珍收賄三億 國家耗資百億

達裕公司在九十二年七月一日連續跳票,財務困難,辜成允有八十億元的財務缺口,若無法快速解決,未來還有二百五十億元的債務也會連續崩盤,因此,辜成允積極為龍潭案土地解套,希望尋求買主。

辜成允因而透過辜仲諒委託與珍相熟的蔡銘杰,請吳淑珍介紹金主,並允諾支付仲介佣金兩億元,但沒找到買主。

後來蔡銘哲接手,知道本案土地不容易脫手,於是與李界木等人商議,採「先租後買」模式,把土地賣給政府,納編為竹科園區,再由生產面板的廣輝公司進駐設廠。

由於相關部會多不贊成由政府價購龍潭土地,且達裕公司必須在一年內盡速解決財務困境,有時間上的壓力,因此,蔡銘哲、李界木等人,找上扁珍打通關節,希望扁以總統職權,命令各行政機關配合,並允諾事成之後,給予所有共犯共四億元的賄賂。

扁親自裁示後 反對意見噤聲

李界木在總統裁示後,不等行政院正式核定,在九十三年一月廿日就向辜成允要錢。辜成允知道購地案還未正式核定,但在同一天,先匯款三十萬美元到扁珍指定的 海外人頭帳戶,等到行政院正式核定後,才在同年一月廿八日匯款三百五十萬美元,其後又匯款四次。總計辜前後六次匯款,共一一九八餘萬美元,約合台幣四億 元。

行政院在陳水扁親自裁示後,反對意見也不再出現,於九十三年一月廿八日正式核定,國家因此耗資百億元,為私人解決財務困難。四億元賄款中,扁珍分得三億元,李界木分到三千萬元,其餘七、八千萬元,則由蔡美利、蔡銘杰、蔡銘哲三姊弟朋分。

扁等14人 法官告發新犯罪

扁家四大弊案一審宣判後,合議庭主動依職權告發陳水扁、辜成允、魏哲和等十四人另涉偽證、教唆偽證、詐領公有財物、詐欺等新犯罪,將移請檢察官另行偵查。未來是否全部起訴,得視檢察官偵查結論才能知道。

被告發的十四人,分別是國務費案中的陳水扁、馬永成、林德訓、前華紙董事長羅勝順、羅施麗雲夫婦等五人,涉及偽證和教唆偽證;扁辦祕書陳心怡、林德訓祕書 陳慧雯二人涉及湮滅證據;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種村碧君(即李碧君,吳淑珍貴婦團成員)等四人,則涉有詐領國務費之疑。

另龍潭案的李界木、前國科會主委魏哲和,涉及偽證罪嫌、台泥董事長辜成允涉及詐欺罪嫌;洗錢案的辜成允再涉有洗錢罪嫌。

合議庭在審理國務費過程中,發現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種村碧君四人,涉及和吳淑珍以私人發票詐領國務費中的非機密費,涉犯共同貪污等罪。

陳心怡、陳慧雯,在今年六月廿四日審判中,被發現涉及湮滅關係他人刑事被告證據罪。

陳水扁、馬永成、林德訓在九十五年六、七月間,爆發總統府以私人發票申領國務費弊端爭議時,共謀以證人身分受訊時作偽證,應付司法調查,因而涉及偽證罪嫌;林德訓還另涉教唆陳鎮慧偽證罪嫌。

龍潭購地案審理中,李界木於審理接受詰問,對於蔡銘哲通知至玉山官邸向被告陳水扁報告有關龍潭工業區之問題,不實陳述,涉有偽證罪嫌。魏哲和同樣在作證接 受詰問時,對龍潭工業區是否納編為科學工業園區之事,至總統府參與由陳水扁召集的討論會議,虛偽陳述會議時間僅有十多分鐘。

辜成允則是在作證時,就龍潭案多出的一億元,向蔡銘哲謊稱是他多匯,涉及詐欺一億元。另辜成允在洗錢案中,有關扁珍收受他賄賂部分,是推由蔡銘哲與他在台灣地區約定,向蔡銘哲所借用的海外帳戶付款,涉及掩飾他人重大犯罪所得的洗錢罪嫌疑。

南港案 珍收賄9千萬 判18年

台 北地院審理扁家涉入南港展覽館案,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因收受賄賂,遭判有期徒刑十八年,併科九千五百萬罰金。法官認定吳淑珍透過蔡銘哲,得知廠商有意支付九 千萬,獲取得標關鍵資訊,為圖鉅額賄款,吳淑珍指示當時內政部長余政憲配合洩漏評選委員名單,余政憲則曾透過友人向蔡表明自己不收錢。

力拓董事長郭銓慶為取得南港展覽館案,透過蔡銘哲向吳淑珍傳話,告知官邸若在南港案招標公告公布前,取得內政部評選委員名單,及投標廠商資格等消息或文 書,將支付總工程款二點五%之賄款,大約是新台幣九千萬。蔡銘哲到官邸轉述時,還將上述條件寫下交給吳淑珍避免遺漏。

蔡銘哲牽線 余政憲洩漏評委名單

法官認定,吳淑珍為取得鉅額匯款,答應蔡銘哲配合辦理,並請當時內政部長余政憲到官邸密商,指示余將祕密資料交給蔡銘哲。

余政憲在內政部確認評選委員之後,指示知情之友人洪重信擔任聯絡窗口,將名單交給蔡銘哲,法官在事實認定中載明,余政憲自認此案為吳淑珍之私人請託,曾指示洪重信轉告蔡銘哲,「個人不收受本件廠商賄款。」

郭銓慶取得前述評選委員名單後,指示特助黃維安、總經理蔡尚清,支付評審委員前金及後謝各五十萬至一百萬元不等,收受賄賂之委員包括周家鵬、陳博雅、郭永 傑、鄭聰榮、王隆昌、江哲銘、王振英等七人,雙方約定,不論力拓投標條件是否最優,都要評力拓第一名,周家鵬等人依約照辦,力拓取得最優先議價地位,最終 以三十五億九千三百一十三萬五千元得標。

余基於私誼 曾表明不收本件賄款

郭銓慶順利取得標案後,向蔡銘哲表示錢已經準備好了,吳淑珍即指示蔡銘哲將賄款全數匯往胞兄吳景茂之境外帳戶。蔡銘哲先將兩百七十三萬五千五百元美金(合 新台幣九千一百八十萬元)存入自己和妻子在香港標準銀行的聯名戶頭,接著遵照指示,將這筆錢和其他屬於吳淑珍所有之款項,分次匯往吳景茂在新加坡標準銀行 之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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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法官認定之事實,余政憲明知吳淑珍與廠商期約賄賂,但基於兩人良好私誼和吳淑珍總統夫人的身分,余當場答應配合。九十二年九月十九日余政憲圈選評選委員之後,由友人洪重信擔任與蔡銘哲之聯繫窗口。

洪蔡兩人以電話聯繫,約在台北市南京東路兄弟飯店見面,洪重信用自己的名義預定五二八號客房,並在一樓咖啡廳等候蔡銘哲,兩人碰頭進入客房,沒多久余政憲就帶著評選委員名單出現,蔡銘哲將名單抄下,抄完之後,余政憲就帶著資料離開。

蔡銘哲離開兄弟飯店,立刻打電話給郭銓慶,兩人深夜約在郭銓慶松江路住宅附近的伊通公園,蔡銘哲出示手抄名單,郭銓慶當場抄錄,隨後蔡將自己抄錄的版本丟在路旁垃圾桶內。

郭銓慶要求吳淑珍提供的除了評選委員名單之外,還有投標廠商資格條件。余政憲將此份應保密之文書,以白色信封袋密封之後,交給不知情的前內政部主秘轉交洪重信,洪重信與蔡銘哲再次相約兄弟飯店,轉交資料給郭銓慶。

法官斥扁 一人貪戾一國作亂

承審扁家弊案的合議庭,在判決中重話責扁為一己之私,縱容家人與身旁親信,以權生錢;且高舉改革大旗,私下行貪腐事實。斥珍藉權勢地位,獲取鉅額私利,公款私用,與民間企業主往來,失所分際,將陳水扁的總統職位,限縮於為財團豪閥服務。

扁案判決書包含判決本文、附表及相關錢流程圖,總共厚達一五二三頁。雖然還未正式印刷製作判決正本,但合議庭仍用了一頁多的篇幅,重話斥責扁珍的貪腐行徑。

背棄人民託付期待 難為表率

判決理由指出,陳水扁曾任律師、立委,受外界譽為正義象徵、形象良好,有幸獲取人民信賴,榮登元首之位,擔任我國第十、十一任總統,現仍享有卸任總統禮遇條例的各項尊崇,本應將「作之君、作之師」銘刻於心,秉持總統高度,為民表率,殫心竭慮,以福國淑世為己任。

陳水扁卻為一己之私,縱容家人與身旁親信,以權生錢,致未能秉持廉潔自守、忠誠國家之初衷,將總統有權動支,須用於國家政經建設訪視、軍事訪視、犒賞及獎 助、賓客接待與禮品致贈等的國務費,任意挪取、占用,甚至以不法方式詐領,致立意良善的國務費,竟淪為總統之家族零用金。

陳水扁身為一國元首,當知「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風行草偃、上行下效」不變之理,卻公開高舉改革大旗,私下行貪 腐之實,濫用總統職權,上從假借國家經濟科技發展政策,下至公股投資職位,都能以金錢交易牟利私囊;陳水扁此舉,公私不分、知法犯法,不但有違法律人的良 知,且已背棄人民託付與期待,難為表率。

親信權貴有樣學樣 官箴敗壞

親信權貴有樣學樣,官箴日漸敗壞,主管機關配合浪費公款僅為解決私人財務,財政部長必須戒慎恐懼安排私人職位;內政部長配合提供標案資料,可見一斑。又知法犯法,以空前繁複手段,將不法所得洗至國外。

吳淑珍身為陳水扁之妻,因意外受身體上殘疾,固甚可憫,但她曾任立委,當知國家公帑分毫,均源自人民血汗,卻在陳水扁獲選擔任總統後,以總統夫人之尊,不 但不能力持清廉,反每每藉權勢地位,獲取鉅額私利,公款私用,又與民間企業主往來,失所分際,將陳水扁的總統職位限縮於財團豪閥之服務,身為台灣三大家的 鹿港辜家,尚需以賄賂維繫家業,其餘企業更不必書,已然反背人民的殷殷期盼。

二人且在九十五年間國務費案爆發爭議後,不知以民意為圭臬,反省自躬,反而窮盡總統的權力,以可操縱的國家行政及黨政之力,大肆進行全面性的滅證、偽證、 串供。陳水扁明知己咎,卻以前朝不法在先,發動轉型正義攻勢,企圖合理化自己惡行,藉以逃避司法的偵查及訴訟進行,即便卸任之後,仍以過往豐厚人脈及殘存 權力繼續為之,從不間斷。

陳水扁秉其權勢,視社會基柱的法律為無物,再肆意冠以政治干預,不願循正當訴訟程序,每每以政治干擾司法,不論法律、證據,不提自家異於正常收支之鉅額資 產,言卻必稱司法迫害云云,顯然對犯罪明確已然自知,僅僥倖圖政治勢力介入解決而已,身為法律人,卻視司法為玩物,甚屬不該。

法辦元首紀錄空前 具劃時代意義

扁家四大弊案,台北地方法院昨日審結宣判,這是中華民國史上第一件「總統級」貪瀆弊案,不但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最好的寫照,更是台灣民主法治史上空前的紀錄;陳水扁判刑,既改寫歷史,也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過往君主封建社會中,市井間雖常有「刑不上大夫」的喟嘆,但還是有不少高官、權貴被法辦的案例。

但是,類似陳水扁這種元首級身分,要被法辦的案例,是中華民國開國以來首例。

前高檢署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九十五年十一月,以詐領國務費,起訴當時的總統夫人吳淑珍,雖已認定陳水扁是貪瀆共犯的「潛在性被告」。但當時只是認定,並沒有任何偵查的行動。

直到去年五月廿日,陳水扁卸任總統,特偵組以陳瑞仁認定的基礎,正式分案偵查陳水扁八年總統任內的貪瀆事跡。初始國人還半信半疑,藍綠兩邊更相互拉扯,大打政治迫害的口水戰。

去年八月中,隨著瑞士聯邦檢察署凍結陳致中、黃睿靚二一○八萬美金的訊息曝光後,扁家貪腐的事證才如滾雪球般,愈來愈多、愈來愈大。

更讓國人咋舌的是,過往案例顯示,貪瀆收賄案,收現金是最難辦出具體事證的,可是在扁案中,檢察官不但辦出來,還把各種證據攤在陽光下檢視。

扁家四大弊案中,不論是私人消費以機密費掩飾、喬金控人事、爭奪金控經營權、賣土地圖利私人、投標公家工程;還是攀龍附鳳,為結交扁家人,將大把大把現金 搬進官邸、存放銀行保管室、輾轉海外洗錢…,種種匪夷所思的情節,直到浮上檯面,民眾才不得不相信,前第一家庭竟然會有這些見不得光的行為。

回顧扁案偵審期間,儘管引發上銬、審前羈押種種有關司法人權的爭議,惟從法治的角度,陳水扁被法辦起訴到重判,不論是否從「台灣之子到台灣之恥」,不啻意味著當前台灣社會的運行,是真的已經走上法制化的軌道。

這也意味著掌握大權的總統,在位期間如果貪贓枉法,下台後隨時都會被法辦,鄰近的韓國即為明證。慣以「第一」自豪的陳水扁,昨日被判刑,又開創另一個第一,箇中的意涵,值得省思。

小馬筆錄:募款功力 扁不輸珍

外界總喜歡以「阿扁愛權、阿珍愛錢」區分前總統陳水扁夫婦的分工,但這種二分法其實過度簡化扁珍之間的關係。從扁案筆錄相關說詞顯示,阿扁與企業界不僅關係深厚,同時陳水扁以權力鞏固金錢的功力,可一點也不輸給吳淑珍。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曾透露扁與企業間最傳神一段募款過程,是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捐款給陳水扁的過程。蔡宏圖是扁的大學同學,九十三年扁向蔡宏圖募款 一億元,扁對蔡的說法,是希望把這筆錢捐給國際上對台灣比較好的人權組織或國際和平組織。蔡宏圖慨然答應,要小馬到蔡家裡取款。小馬分二次拿錢,第一次先 拿六千萬,第二次拿四千萬。

而在第二次拿四千萬元之後,陳水扁想把四千萬元留下來,但因為先前已經和夫人吳淑珍說過蔡宏圖要捐一億元,於是扁又去找蔡宏圖。不過,扁這次說的很含蓄, 使得蔡宏圖也沒聽懂,以為講的是原來要捐的一億元,不是另外再募四千萬,兩相含混下,蔡宏圖沒有再捐四千萬。募不到新的四千萬的陳水扁,因為已經向吳淑珍 開口,最後只好指示把這四千萬再送回官邸給吳淑珍。國外的人權、和平組織,當然也沒機會收到蔡宏圖的捐款。

公款私用 A國務費1億7百多萬

公 款變家產。台北地院認定陳水扁夫婦,指示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利用請領國務費的職務上機會,藉著搬現金到玉山官邸、收集私人發票等六種方式,侵占和詐 領國務費新台幣一億零七百四十二萬八千零九十五元,其中七千多萬元作為私人日常生活支出,法官斥扁家簡直是把國務費當作家族零用金。

北院合議庭認定扁家在國務費案的犯罪金額,比特偵組去年底起訴時認定,還多了三百廿七萬五千七百元。

以六種手法侵占、詐領

根據合議庭審理認定,扁珍以六種犯案手法,侵占和詐領國務費。

包括將國務費機密費供私人開銷加以侵占、將機密費現金,搬運至玉山官邸交付吳淑珍予以侵占、以不實支出的偽造文書手法,侵占機密費、機密費支付後,以相同 支出改請領國務費非機密費,再送至玉山官邸予以侵占;以不實「犒賞清冊」詐領國務費非機密費、收集非因公支用的消費發票,予以變造後,詐領非機密費。

前述六種犯罪手法中,陳水扁夫婦,以四種手法侵占國務費機密費部分的款項,共七千二百四十萬七千一百五十四元,其中二千一百四十一萬五千六百七十六元,挪 為私人開銷支出,包括陳幸妤、陳致中結婚和文定開銷,寵物狗「勇哥」飼料開銷、繳交房屋稅、致中交通罰單、保險費和購買私人物品、書籍等。

多達五千零九十九萬一千四百七十八元,則是挪交吳淑珍所有,如此鉅款已超過國務費貪汙金額的一半。另以兩種手法詐領國務費非機密費,金額共三千五百零二萬零九百四十一元。

判決書指出,國務費為總統行使職權的經費,陳水扁是法定有權動支國務經費之人,總統辦公室自八十九年五月廿日至九十五年八月間,共領得機密費近一億六千萬元現金,均交由陳鎮慧攜回總統辦公室負責保管。

惟自八十九年七月間起至九十五年八月底止,扁珍、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只將部分機密費款項,依總統府編列的國務費預算用途用於公務,其餘機密費現金款 項,則均供作扁、珍及不知情之家人陳致中、黃睿靚、陳幸妤、趙建銘等的日常私人開銷花用,侵占二千一百四十一萬多元。

另外,扁珍明知總統辦公室具領的機密費並未支用完畢,卻以偽造文書手法,在審核支出數報告單公文書上,虛偽填具與當月總統辦公室具領的機密費相同之金額,不實填載國務費機密費支出金額,達到侵占目的。

九十四年十一月間,陳水扁捐助台灣教授協會十萬元、支付裕華彩藝公司印製費五十四萬一千八百元,印製「海洋國家進步台灣」一書款項,陳鎮慧以機密費現金支 付後,同年十二月間,再以相同捐款收據及統一發票,重覆辦理核銷,請領國務費中非機密費,詐領六十四萬一千八百元,由吳淑珍收受。

收集發票詐取五千多萬

總統府會計處,九十一年度起,停止將非機密費的剩餘款撥充機密費作法後,馬永成、陳鎮慧分向扁珍報告,共同以不實的犒賞清冊詐領現金,存放在保管機密費現金保險箱中,供後續支出使用,以此方式詐領之非機密費達八十八七萬四千元。

陳鎮慧領出、保管機密費現金,扣除實際上因公使用和供私人開銷支出的部分後,仍有剩餘時,由吳淑珍於不定期或於每年年度終了後,指示陳鎮慧將保管之機密費部分現金,由總統府搬運送至玉山官邸交吳淑珍收受,自九十年初起至九十五年三月止,交給珍五千零九十九萬多元。

扁珍另由種村碧君等友人,提供七百四十七張私人消費發票,由珍將裝入小信封袋後,交由不知情的玉山官邸總務林哲民轉交陳鎮慧,或直接將發票交付陳鎮慧為後續請款,連續詐取非機密費,共五千三百多萬元。

法官批珍拿總統職位服務財閥

扁案宣判,前第一夫人吳淑珍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高達三億元。法官在判決書特別指出,吳淑珍將總統職位「限縮於財團豪閥之服務,身為台灣三大家之鹿港辜家,尚需以賄賂維繫家業。」辜家尚且如此,其他企業更不必說。

陳水扁連任後推出二次金改,傳出官邸幾乎無役不與,裡頭最讓人津津樂道「後門學」,也和吳淑珍喜歡收禮受尊寵的脾性息息相關。事實上,企業界為了打進官 邸,讓吳淑珍能對自己留下深刻美好印象,幾乎絞盡腦汁,想盡方法。最經典例子,是中信辜家兩兄弟,為了獲得吳淑珍青睞,各顯神通的表現。尤其前中信金控副 董事長辜仲諒受寵「當紅」時,每周都可以和吳淑珍碰面,連阿扁都曾感嘆:「他們兩人的關係,比我們多年夫妻的感情還要好。」

企業走後門 直指辜賄賂維繫家業

企業界第二代捲入扁家扁家金權遊戲,已為人知的有七人,分別為中信金控集團董事長辜濂松的二個兒子辜仲諒(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瑩(前開發金控總經 理)、台泥集團辜振甫的次子辜成允(現任台泥董事長)、元大集團總裁馬志玲的次子馬維辰(前元大金控營運長)、理隆纖維董事長陳重義的長女陳敏薰(前台北 一○一董事長),除此之外還包括萬海集團陳朝亨家族的第二代陳柏廷(現任萬海航運董事長)、陳致遠(前晶電董事長)兄弟。

企業界第二代捲入扁家金權遊戲的規模與時間,以中信辜家規模最大,如今要面臨的司法問題也最大。中信辜家在扁家執政八年期間,靠官股支持先拿下開發金經營權,後來又插旗兆豐金。

○四年中華開發金經營權爭奪之際,辜濂松首先帶著長子辜仲諒進入官邸,表達將由辜家二少辜仲瑩出面爭取中華開發經營權,爭取官邸支持。那年農曆年,官邸就變得特別忙碌。大年初二,辜仲瑩搶了頭彩,首先到官邸向吳淑珍拜年。

光拜年還無法突顯特色加深印象,外界都知道辜仲瑩擅長做法國菜,體貼的辜仲瑩,深知吳淑珍腸胃不好,不能吃法國菜,就特別去找出好吃的蘿蔔糕給吳淑珍品嘗,一面滿足扁嫂的腸胃,另一方面又顯得禮輕情義重,不落俗套,也因此深得吳淑珍的疼愛。

神祕旅行箱 裝一億現鈔仍是謎

但中信辜家的手腕不止於此,辜仲瑩利用旗下凱基證券香港分公司曾幫吳淑珍代操海外股票買賣六十萬美元,同時在陳致中結婚前一個月,吳淑珍到天母買名表,喝 完紅茶後的吳淑珍選了一只市價百萬多元的手表,店家給了可觀折價,最後以半價五十多萬元成交。據傳,當吳淑珍人還在選名表時,中信辜家已撥電話向店家埋 單。

除了旅行支票、貴重名表。吳淑珍還喜歡被「有氣質的尊寵」。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曾推動「國藝之友」藝企平台,當時吳淑珍任榮譽會長,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 擔任首屆會長,吳東亮的美麗夫人彭雪芬坐在台下鼓掌。直率的吳淑珍說,自己不懂什麼藝術,但是會在各種參訪的場合,趁著機會去認識和了解,感覺很喜歡。

此外萬海集團的陳致遠、陳柏廷兄弟因在陳致中結婚時,送一○五萬元的Tiffany對表當賀禮,卻不被扁嫂吳淑珍喜愛,結果吳淑珍以 Tiffany鑽表,外加二十七萬多元的SOGO禮券,換回一只Tiffany鑽戒,扁嫂又拿發票去報帳,陳致遠、陳柏廷因此也捲入扁家醜聞,事後前萬海 董事長陳清治曾說:「可能是因為我們送得不夠好,夫人才會拿去換。」

不過,吳淑珍的政商人脈至今仍未完全曝光,其中最神祕的就是一只能裝一億元鈔票的旅行箱,因為辜仲諒曾說,這是扁嫂指點迷津,但誰能搶在中信大少辜仲諒前面送錢給吳淑珍?這個謎底至今仍藏在吳淑珍的心中,沒讓特偵組知道。

出庭照護費逾73萬元

台 北地院審理扁家弊案,前後將近三年時間,耗費龐大社會成本,僅台北地院開庭,就開了一百八十二次,近一年來動員法警二千一百九十二人次維持秩序。另為了吳 淑珍身體健康因素,台北地院洽請台大醫院支援醫護人員,在珍開庭時提供醫療照護,前後花費七十三萬餘元,都由全民埋單。

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俊明指出,自九十五年十二月該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以來,迄今台北地院共計有五百十四宗卷宗,證物四十七大袋,前後開庭一百八十二次。

且吳淑珍身體狀況不佳,但法院審判時,被告若未到庭,則無法進行審判。因此,台北地院洽請台大醫院在吳淑珍每次開庭時,提供醫護人員到法院,隨時注意珍的身體狀況是否適合開庭。

但台大醫院提供醫護人員及醫療設備,也要收取費用,每次約花費二萬餘元。總計台大醫院派員到法院提供吳淑珍的醫療照護,前後花費七十三萬餘元,都由台北地院支付。

另外,台北地院為維持開庭秩序,自去年十二月十二日迄今年八月四日,共計調派法警二千一百九十二人次。不過,據了解,這只計算法警的人力派遣,至於警力的 支出,其實也相當龐大,包括轄區中正一警分局及保警支援法院外秩序維護,每次也動員相當人力,這些都是社會成本。

珍後宮干政 禍殃親友

前總統夫人吳淑珍涉貪被判無期徒刑,兒、媳、兄、嫂也無一倖免,就連友人也被拖下水,全部獲判有罪。深究其因,吳淑珍的後宮干政,什麼都管、什麼都插一手,是讓扁家陷入泥淖,難以自拔的主因。

例如,判決書中指出,吳淑珍的兄嫂吳景茂、陳俊英與珍扁關係,應該知道為不法所得財物,非但不告誡制止其不法行為,卻仍加以收受、搬運、掩飾而洗錢,法官最後因其未獲利而未判重刑,但吳景茂卻因此而被羈押。

另外,判決書指出,蔡銘哲於吳淑珍默許下,在外自居為被告吳淑珍助理,不事正業終日思以媒介賄賂得利。

判決書也批評,蔡銘杰因其姐蔡美利而與吳淑珍熟識,其有台大法律系的智識程度,卻明知為貪污贓物卻收取自用,明知涉及不法所得財物仍甘願為吳淑珍洗錢,妨害追查。

針對吳淑珍的強勢,法官在判決書中痛批,吳淑珍以總統夫人之尊,假藉權勢地位,獲取鉅額私利,甚至將公款納入私囊。她與民間企業往來,卻將陳水扁總統職權,限縮成服務財團豪閥,已失所分際。

吳淑珍在國務機要費審理期間,十七次以醫生診斷證明請假不出庭,但在國務機要費併入扁家弊案審理後,不僅如期出庭,還當庭承認涉犯偽造文書部分,與陳水扁的不合作抗爭,態度完全不同。

判決書批評,扁珍犯後不知以民意為依歸,還窮盡總統權力,以可操縱之國家行政及黨政之力,大肆進行全面性之滅證、偽證及串供,破壞司法信譽至深。

體弱難發監 珍可能「入院」服刑

扁 案一審宣判,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因涉及貪汙罪被判刑,未來吳淑珍如果判決有罪定讞,以她孱弱的身體狀況,監獄極可能會拒絕收監,她的執行問題,勢必會讓檢察 機關傷腦筋。不過,法界人士認為,檢察機關基於人道立場及社會觀感,最後很可能安排吳淑珍「關」進醫院,全天候限制其行動自由,「以院代監」執行刑期。

吳淑珍因車禍下半身癱瘓多年,需要全天候的看護,目前監獄的醫療設備無法應付吳淑珍的病況,獄方也沒有多餘人力專門照顧她,因此她如果入監服刑,將是監獄的燙手山芋。

依據監獄行刑法規定「衰老、殘廢,不能自理生活者,應拒絕收監。」以吳淑珍的身體狀況,屬於不能自理生活的受刑人,符合拒絕收監規定,所以監獄不太可能同意收監。

不過,監獄行刑法也規定:「被拒絕收監者,應由檢察官斟酌情形,送交醫院、監護人或其他適當處所」。不能自理生活的受刑人,還是可送交醫院或適當的處所執行刑期。

以佯稱與辜振甫婚外情,詐騙辜家被判刑定讞的婦人鄧香妹為例,她因罹患癌症末期,而被送往醫院「服刑」。

依照規定,檢察官必須審酌吳淑珍的身體狀況,並考慮到社會觀感,作出最妥適的執行方式,法界認為,像吳淑珍這種不能自理生活的受刑人,最後可能選擇將她送交醫院執行刑期。

此外,由於吳淑珍已將戶籍遷往高雄,故吳的執行問題,日後將由高雄地檢署執行科檢察官處理,如果檢方選擇將吳淑珍送交醫院執行刑期,吳淑珍曾就醫的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極可能就是她日後的執行處所。

海外12億未繳還 重判陳致中

前 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在扁家洗錢案中因親自操盤海外洗錢匯款,被喻「洗錢CEO」,他因未匯回扁家在海外十二億資金,檢方不同意啟動認罪協商,合議庭也 指陳致中洗錢金額龐大,藏放海外帳戶款項高達國民年平均所得二千倍,迄今未有繳還意願,認罪只是「口惠而實不至」,判他二年六月徒刑。

合議廷針對陳致中夫婦長年豪奢、花費扁珍長年藉職務貪汙的金錢之行為,以「知足常足,終生不辱,知止常止,終生不恥」一句,作出評論。

扁家洗錢操盤 判二年六月

合議庭認定,陳致中涉洗錢金額,高達新台幣七千七百五十九萬零八十八元、及美金六百八十一萬七千零廿六點五元(約新台幣二億二千二百九十餘萬元)。合議庭 指出,九十五年十二月初,因葉盛茂洩漏吳淑珍、吳景茂在澤西島洗錢情資給陳水扁,吳淑珍即指示陳致中夫婦配合扁家洗錢工作,在瑞士美林銀行開戶,由黃睿靚 為帳戶所有人,陳致中為授權代理人。

陳致中事後再以紙上公司信託帳帳戶方式,在開曼群島設立寶昌公司,由陳致中女兒陳潔歆及陳幸妤作受益人,將扁家在新加坡帳戶資金匯往瑞士,因被瑞士司法單位查獲凍結,扁家弊案才因此曝光。

無業生活奢華 均不法所得

判決書指出,陳致中、黃睿靚夫婦,自畢業以來至扁案爆發期間,並未有正式之固定工作,但以兩人智識程度,豈有不知兩人享受奢華的財富,是來自父母扁珍憑藉總統職位所獲取的不法所得。

口惠實不至 不符認罪協商

合議庭指出,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在法院審理葉盛茂洩密案、扁家弊案時,一開始態度傲慢,還頗自豪為權貴之姿,直到合議庭調查他們夫婦涉及的扁家洗錢案後,兩人才自白認錯。

雖然兩人認罪,猶時未晚,但兩人牽涉的洗錢犯罪金額龐大,且扁家在海外帳戶款項為國年平均所得之二千倍之多,迄今仍未有繳還意願,純屬「口惠實不至」。

陳致中:判太重 無力繳二億

面對扁案一審重判的結果,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失望地表示,判太重了,即使太太黃睿靚獲得緩刑,但是附帶兩億元的公益捐,他們倆也無力負擔。

吳淑珍的律師林志忠表示,昨天在宣判後已與陳致中通過電話,他轉述陳致中認為判得很重,雖然黃睿靚獲得緩刑,但附帶兩億元的公益捐,他們倆也繳不起,他對判決的結果非常失望。

晚間,陳致中面對民進黨高雄市黨部人員的關心,顯得意興闌珊。他說,一審判都判了,他以平常心面對,待收到判決書之後,再好好研究上訴事宜,現階段讓心情沉澱一下是最好的良藥了。

擔任陳致中、黃睿靚、吳景茂、陳俊英辯護律師的葉大慧說,尊重法院判決,他會在接到判決書後,了解合議庭認定的犯罪事實與判決理由,再與當事人討論是否上訴。葉大慧強調,如果上訴高院,他的四名當事人,認罪的態度並不會改變。

他說,陳致中除了在法庭上認罪的心意不變外,還會繼續積極配合檢方,將扁家海外資產匯回來,希望法院考量給予適當判決。

女兒還小 黃睿靚唯一獲緩刑

扁家媳婦黃睿靚,在洗錢案中辯稱一切奉婆婆吳淑珍之指示,她沒有經手洗錢資金,未涉洗錢案。但她的「小媳婦」策略,並沒有說服合議庭,合議庭仍依洗錢罪判處黃一年八月,緩刑五年,不過她仍是扁家被告中唯一獲得緩刑,且刑期最輕者。

合議庭雖給黃睿靚緩刑,但前提條件是黃必須先向國庫支付二億元,否則黃的緩刑仍會破局。黃睿靚與丈夫陳致中被控自九十五年十二月初起,至九十六年十一月止,以兩人帳戶幫父母扁珍的不法所得洗錢。

合議庭認為,黃睿靚在扁家洗錢案中的角色,只是提供帳戶名義,涉入洗錢程度遠比洗錢「CEO」的陳致中輕微。

而且黃睿靚不像陳致中還涉及偽證案、國務機要費貪汙等其他案件,她只涉及洗錢一案,因惑於親情權貴,而犯下洗錢犯行,且犯後坦承犯行,深知悔悟,並承諾願為公益奉獻,應無再犯之虞。

蔡守訓在判決主文中表示,考量陳致中夫妻倆年紀輕,還有幼女需要母愛關心,加上兩人近來放下身段、回饋社會,因此網開一面。法官輕判,就是希望夫妻倆能拿出誠意,儘速將海外款項匯回台灣。

扁不知情?曾脫口「紅衫軍時錢先別動」

前總統陳水扁一再堅稱,他並不知家人將錢匯往海外,洗錢案與他與關;但陳水扁在審理期間,曾不慎漏出口風,脫口說出在紅衫軍「倒扁」行動時,他曾要夫人吳 淑珍對於國泰世華銀行保管室內藏放的八億元現金「按兵不動」,暫時不要處理。合議庭因此認定陳水扁對扁家洗錢不但知情,而且包庇。

更重要的是,合議從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洩密、圖利案的卷證資料中,發現葉盛茂在審理筆錄上證稱,他在九十五年間將艾格蒙轉交吳淑珍在澤西島洗錢情資給陳水扁 時,陳水扁聞訊不但毫不驚訝,還親口告知葉說:「這些錢要作秘密外交用。」合議庭認為,葉盛茂的證詞「反咬」出了扁知悉家人洗錢,扁根本是在說謊。

陳水扁口口聲聲強調,他不知家人將錢匯往海外,還曾向合議庭吐苦水,說都是吳淑珍在管錢,她不會將錢的流向告知他,太太及兒子都不說,他那裡會知道,藉此切割、撇清他所涉及洗錢案與相關刑責。

當時特偵組就已經查出,九十五年紅衫軍行動時,陳水扁疑授意幕僚林德訓,向國泰世華銀行蔡鎮宇,請求協助處理保管室八億元一事,但遭蔡拒絕,吳淑珍才會找 杜麗萍、吳文清及吳景茂、陳俊英等人到銀行搬走七億四千萬現鈔,載往元大馬家住處藏匿,但扁仍矢口否認洗錢與他有關。不過,扁精明一世、糊塗一時。當合議 庭針對國泰世華銀行保管室八億元流向,訊問陳水扁時,陳水扁卻不慎自己「漏餡」。

陳水扁當庭說出,那筆錢他要家人暫時「按兵不動」,後來扁似乎發現說溜嘴,不再提起「按兵不動」,但扁的說詞早被合議庭一字一句聽的很清楚。合議庭認定扁要家人將錢「按兵不動」,意指要家人暫時不要「處理」這筆錢,顯示扁不但知情,而且還包庇家人洗錢。

創下史上多個「第一」 扁氣定神閒「下一招」令人好奇

九一一下午四時扁案宣判,仍被羈押在北所的前總統陳水扁,雖然面臨生命中的重要轉折點,但在電視轉播判決的當下,他卻氣定神閒地清洗內衣褲。扁是早已預知判決結果?還是另有對策?他的下一招會怎麼出?所有人都在拭目以待。

台北看守所副所長杞炎烈說,昨日扁情緒平穩、用餐正常,看不出有任何異樣。長年幫扁理髮的設計師江姮霓,判決前一天的上午跟先生前往北所探扁。

北所副所長杞炎烈說,扁在宣判後情緒平穩、用餐正常,食量與往常一樣,晚餐吃了一碗飯,也有吃菜。他說,由於遭判無期徒刑,所方會加派人手加以注意,並將尊重扁的意願決定是否提供心理輔導。

其實,隨著一審判決時間逐日接近,扁在看守所裡的日常生活卻變得更加規律,不僅三餐食量固定、按時放封,生活起居內容幾乎是一成不變。

但去年底剛被押進台北看守所的陳水扁可不是低調蟄伏在牢房裡,他在看守所中,創造出我國獄政史上的許多「第一」。

扁是第一個被押進大牢的卸任總統,從生活備受優遇,一夕之間淪為囚徒。扁不僅幾乎天天都有人送書讓他閱讀,也是第一個在北所寫出「暢銷書」的作家,他在入 所後除了絕食、閱讀,也努力不輟地持續書寫,共完成了《台灣的十字架》、《關不住的聲音》、《美國的紅線》等書,還將「獄中札記」投稿給復刊的《蓬萊島雜 誌》。

由於「寫作環境」不佳導致身體不適,扁向民代的抱怨,最後也讓法務部長王清峰聽到了,為此監所也開始提供收容人、受刑人桌椅,而扁也成為監所內有桌椅可寫作的第一人。

在「卸任總統」的光環籠罩下,扁在入所前夕,北所也特別修繕供扁居住的舍房,並準備處所讓國安局特勤中心隨扈進駐。扁也因此成了「人未進、屋先修」、「虛位以待」的第一人。

扁入所後,幾乎天天都有律師律見、立委特見、一般接見,政商人士絡繹不絕於途的面會頻率,也寫下另個「第一」。但由於面見頻率過於頻繁遭致抨擊,扁的「特見」禮遇因此大幅縮水,成了唯一一個必須由立委親自特見,而非持立委書函即可委由他人特見的收容人。

以往在獄所中絕食者,都像施明德一樣遭到強制灌食來「解決」,但扁不僅在北所三度絕食,而且還多次違反監所內規之舉,但北所方面顧及安全,從未將他安排到「明舍」犯責房管束,創下另個第一。

還有10重案纏身 扁家剉咧等

扁 案四大弊案昨天宣判,陳水扁一家都被判處重刑,但這僅是扁家涉及不法的一部分。據了解,扁家其他涉及的弊案,至少還有七大區塊,十件以上的重案,包括二次 金改、企業給款八億元、黃芳彥及扁家子女洗錢案、企業洗錢案、機密外交、海外資產、三一九槍擊案等。特偵組將視蒐證結果,陸續偵結起訴。

在二次金改部分,陳水扁於總統任內,整併國內多家金控公司,特偵組已針對中信金插旗兆豐金、台新併購彰銀、中信辜家入主開發金及意圖併購金鼎證,以及華南金控等四大金控購併案進行調查。

尤其中信金前副董事長辜仲諒曾涉及紅火案,也曾分批致贈三億元的政治獻金給扁家,特偵組正持續追查中。

企業給款八億元方面,則是特偵組最有把握的部分。特偵組指出,吳淑珍借用嫂嫂陳俊英名義,在國泰世華銀行租用的保險室,曾存放八億元鉅款,這些錢都是國內各大企業主給的,特偵組認為部分企業給款,涉及官員違背職務收賄罪嫌。

特 偵組懷疑元大馬家捐款二億元給扁家,就是元大併復華的對價,元大集團旗下元大證前董事杜麗萍也證稱,於九十四年初親自陪元大高層,送二億元現金到官邸給前 第一夫人吳淑珍,且這筆錢就是併購復華的賄款。雖然吳淑珍及元大馬家都否認,但特偵組仍持續朝違背職務行受賄方向偵辦中。

至於通緝中的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特偵組查出他涉嫌為扁家洗錢的金額,至少是四億元。包括由企業給款八億元中,取走六千萬元,為扁家購置寶徠花園廣場 住處,另有來源不明的二點二億元,也是由黃處理,最後疑流向企業人士,目前去向不明。黃芳彥潛逃出境後,在他住處也查獲數十顆鑽石及手飾,價值上億元。而 陳致中、黃睿靚在台北地院一審中,雖因洗錢案被判刑,但台北地院昨天只針對扁家存在瑞士的二一○八萬美元宣判,致、靚另涉及將國泰世華銀行的五點七億元台 幣洗錢到瑞士的犯行,也是特偵組下一波起訴的對象。

在企業協助洗錢部分,元大馬家涉嫌協助扁家將五點七億元匯到瑞士,中信辜家第二代也被懷疑為扁家洗錢,金額高達六千萬元台幣以上,特偵組另懷疑鄭深池為扁家洗錢一百五十萬美元,正深入追查中。

機密外交部分,特偵組目前追查的機密外交弊案,總計有十一大案,除了「安亞專案」、扁侵吞三十餘萬美元案以外,另有「醫和專案」五百萬美元、「拉美專案」二千萬美元等九個專案。

特偵組懷疑扁政府多名官員涉及「假外交、真A錢」弊端,近日內可望起訴扁及邱義仁前國安會秘書長等人外,這些流向不明的機密外交款,與扁家海外密帳有無關聯,則是後續追查重點。

在扁家海外資產方面,特偵組除透過司法互助管道,積極索回扁家存在瑞士的十二億元以外,有關扁家在海外資產,特偵組接獲很多情資,指扁曾利用出訪帛琉機 會,以專機載運五百萬至四千萬美元現金進行洗錢外,另曾傳出扁家在日本藏了三百億台幣,特偵組針對比較具體的部分,已透過司法互助管道,積極請求相關國家 勾稽清查中。

國務費案 告發扁兒女及婿涉貪汙

眾所矚目的扁家弊案一審宣判,除了起訴書內容之外,法官蔡守訓還向檢方告發陳幸妤、陳致中、趙建銘以及當初提供阿珍假發票的李碧君在國務機要費中涉嫌貪汙。

九十五年查黑中心偵辦國務費案及去年特偵組偵辦扁案,關於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以私人消費發票報銷國務費,均未列入起訴範圍。台北地院指出,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李碧君等人以私人發票,詐領國務費非機密費,涉犯共同貪汙等罪,應移由檢察官另行處理。

父母、弟弟都遭到重判,扁家昨天唯一沒有被判刑的陳幸妤,昨天還是照常上下班,但心情相當低落,雖然被媒體堵到,但她不發一語快閃離開;趙建勳昨天則代表哥哥趙建銘發表四點聲明,其中最主要的,還是呼籲法院停止羈押陳水扁。

由於陳水扁、吳淑珍夫婦遭到重判,早在各界預料中,因此昨天一大早七點,就有媒體到陳幸妤和趙建銘暫時居住的台南市育德路微風診所等人,雖然先後等到趙建銘、陳幸妤,但兩人都不發一語,快閃離開,而且還照常到新樓醫院及一成牙醫診所上班。

雖然各媒體都採取各種方式希望預約陳幸妤或趙建銘,能在昨天下午四點扁案宣判後接受採訪,但等到昨天下午五點,兩人還是避不見面。

最後,趙建銘交代弟弟趙建勳發表對扁案看法的四點聲明:
一、針對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表示遺憾,但也予以尊重。
二、無論陳水扁、吳淑珍的後續動作如何,一律支持。
三、司法是長期的奮鬥,希望陳水扁夫婦保重身體。
四、法院應停止羈押陳水扁,讓他能在公正的情況下,為自己的清白辯白。

辜仲諒挺身作證 揭露扁案洗錢內幕

前中信金副董辜仲諒因涉及紅火案,出走國外被通緝,經特偵組策動返國說明後,說出企業家多次以行李箱及水果盒送現金到官邸,揭開扁家收錢的驚人內幕,成為突破龍潭案及洗錢案的關鍵證詞。

特偵組懷疑,辜仲諒以政治獻金名義,自掏腰包贈送二億九千萬元給扁珍,利用中信金插旗兆豐金的紅火案,將紅火十億元中的三億元,匯往日本彌補個人損失,特偵組認為辜仲諒挪用紅火案彌補自己損失,疑涉及背信。

扁案審理期間,辜仲諒證稱,辜家本是深藍的,為了家族生意,他積極與陳水扁總統搭上關係,經常進出官邸。扁珍以選舉、成立基金會為由,向他開口索錢,他陸續給了二億九千萬元給扁珍。辜仲諒說,他以政治獻金給扁珍,是為了深藍的辜家,「花錢買個安心」。

回顧在兩年多前,檢方如火如荼偵辦紅火案,當時人在國外的辜仲諒,成為通緝犯,涉案的張明田等三名中信金高層,均遭起訴求刑。

去年八月十四日,陳水扁公開在國人面前舉行記者會,坦承自己「做了法律不許可的事」,特偵組開始介入偵辦扁家弊案。

一開始,特偵組並沒有掌握扁家海外洗錢案及龍潭案資料,一直到辜仲諒返國,案情才急轉直下。

特偵組約談辜仲諒父視辜濂松,查證中信金插旗兆豐金及龍潭案案情,檢方請他勸兒子回國,辜願意配合。但當時辜仲諒對回台投案念頭,一度猶豫。

這期間,辜家律師往來日本、台灣,並與特偵組聯繫,傳達檢方的訊息。去年十月,特偵組檢察官並以觀光名義赴日,說服辜仲諒返國說明。

辜仲諒返國後,就將他當年進出官邸的所見所聞,告訴檢方,並協助檢方釐清龍潭案及他支付政治獻金給扁珍的過程,讓扁案真相大白,也是扁珍被重判的重要因素之一。

海角洗錢 特偵組追回2.6億

扁 家弊案昨天一審宣判,合議庭認定扁家在國務費案、南港案及龍潭案等貪汙金額高達約九億元,洗錢範圍遍及歐、亞洲多國,目前特偵組針對洗錢案已追回二億六千 多萬元,其餘資金仍持續追查中。由於扁珍及陳致中對於扁家資金流向,迄今都沒有明確交代,因此特偵組目前只能繼續蒐證清查。

在瑞士資金逾12億遭凍結

洗錢案被告共有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蔡銘哲、蔡美利(停審)、蔡銘杰、吳景茂、陳俊英、郭銓慶、陳鎮慧。

昨天宣判的部分,並未包括元大馬家涉嫌協助扁珍洗錢到瑞士的五億七千萬元部分。目前扁家在瑞士的資金,有五億七千萬元及美金二千一百萬元,合計約十二億餘元,已遭瑞士司法單位凍結。

合議庭指出,九十五年十二月初,因葉盛茂洩漏吳淑珍、吳景茂在澤西島洗錢情資給陳水扁,吳淑珍即指示陳致中夫婦配合扁家洗錢工作,在瑞士美林銀行開戶,由黃睿靚為帳戶所有人,陳致中則為授權代理人。

陳致中事後再設以紙上公司信託帳帳戶方式,在開曼群島設立寶昌公司,由陳致中女兒陳潔歆及陳幸妤作受益人,再將扁家在新加坡所設立吳景茂的帳戶資金匯往瑞士,金額共二千一百萬美金,由於資金龐大,在九十七年月被瑞士司法單位查獲凍結,扁家弊案才因此曝光。

合議庭認定,扁家涉及國務機要費案、龍潭案、南港案等相關弊案的貪汙金額,總計超過新台幣九億元。

洗錢範圍遍及歐、亞多國

依據判決書指出,扁家將國務機要費、龍潭案的貪汙所得九億元,洗錢地區主要是香港與新加坡,洗錢範圍遍及瑞士、開曼群島及澤西島等地。

特偵組在偵辦扁案期間,針對南港案、龍潭案等資金,共追回四個部分,分別是辜成允的一億元、李界木三千萬元、蔡銘杰兄弟的美金二百卅八萬元、吳澧培的美金一百九十一萬餘元,合計共約二億六千餘萬元。

至於國泰世華銀行保管室八億元洗錢案部分,目前特偵組仍在調查中,檢方已經先追回馬家協助洗錢的一億七千餘萬元。

傳美日還藏資產尚在調查

另特偵組也查扣了黃芳彥代吳淑珍藏匿的七十五件珠寶、裸鑽及手錶,估計約有上億元,另查扣了黃芳彥辦公室內的一千餘萬元現金。

此外,有關外傳扁家在美、日有藏匿龐大資產,特偵組目前並沒有掌握具體資料,仍持續透過司法互助調查中。

超級證人 黃芳彥為扁家洗錢4億

扁 案目前唯一被通緝的被告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涉嫌為扁家洗錢四億元,去年十一月潛逃赴美不歸。由於他曾代表吳淑珍居間協調SOGO案,為扁家購屋,與 扁家關係密切,外傳扁朝高官、將領及警調人事,都有他居間穿梭的身影,特偵組因此視黃為「超級證人」,正透過台美司法互助管道,盼將他遞解回台。

特偵組查出,扁家之前在國泰世華銀行租用的保險室,一度存放八億元鉅款。這些錢都是國內知名企業主給的,但其中有六千萬元,已被黃芳彥拿走,用來支付扁家寶徠花園廣場住處的頭期款。

另外,扁家還有來源不明的二點二億元,珍也指示黃芳彥代為處理,但流向不明,特偵組懷疑這二億餘元,事後交到前兆豐金董事長鄭深池手中,正深入追查資金流向。

黃芳彥在去年十一月三日潛逃出境,特偵組今年初兩度傳喚未到,不過,卻在他的住處查獲數十顆鑽石及手飾,經鑑價結果,市值逾億元。

由於黃芳彥與扁家關係密切,不但涉及為扁家洗錢,還曾經受珍之託,出面協調SOGO經營權之爭,特偵組懷疑黃芳彥在扁家所涉及的相關弊案中,扮演重要角 色,因此,除於三月十八日發布通緝外,目前已積極透過台美司法互助管道,希望將他遞解回台,以釐清扁家弊案的全貌。

袒護→切割 吳景茂自白突破案情

十一年間,吳淑珍的胞兄吳景茂基於兄妹之情,讓吳淑珍用他的名義開設荷蘭銀行新加坡分行的海外帳戶,從此與妻子陳俊英成為扁家海外洗錢的人頭帳戶,還幫扁 家搬運保險庫內七點四億元現金,最後見到檢方一一出示相關證據後,只好請求認罪協商,甚至公開呼籲妹妹認罪,兄妹自此切割。

談起幫助扁家洗錢的過程,吳景茂曾在法庭上不諱言指出,當初是基於兄妹之情,在吳淑珍的要求下,開設荷蘭銀行新加坡分行的海外帳戶,後來連他的妻子陳俊英、小舅子陳和昇等人也陸續在瑞士信貸銀行新加坡分行開設帳戶,做為扁家海外洗錢的轉運點。

但吳景茂沒想到的是,包括南港展覽館案、龍潭購地案賄款,都是透過他的海外帳戶,再透過紙上公司,轉到陳致中、黃睿靚設在瑞士的銀行帳戶。

檢方將吳景茂羈押了五十三天,後來他向檢方供出,在吳淑珍指示下,將扁家存在國泰世華銀行的七點四億元現款,與杜麗萍等人將錢搬到元大證券的保管室。

認罪後,吳景茂強調自己只是個人頭,因為愛妹心切,才在吳淑珍的指示下,幫扁家匯款、搬錢,這個過程中,他沒有貪汙半毛錢。

吳景茂在認罪後,與妹妹吳淑珍的往來減少了,甚至在開庭時與外甥陳致中見面時,舅甥之間的互動也顯得生疏。為了擔心開庭時搭高鐵會誤點,最後一次開庭,吳景茂特別與妻子陳俊英開車北上,為的是希望能換取緩刑,讓他得以恢復平靜生活。

吳景茂雖然認罪,但因為他幫扁家搬運七點四億元現款及洗錢案後續案情還在偵查中,檢方拒絕了他的認罪協商,但法官還是依他的請求,予以緩刑宣告,也算是還給他一個公道。

重判20年 馬永成SOGO案紅翻黑

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馬永成昨天因扁案被判刑二十年。他曾是扁政府第一權臣,享有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權勢,但從特偵組偵訊筆錄中,卻也看到他在扁連任後影響力已被逐步取代,代之而起的是前第一夫人吳淑珍與環繞在玉山官邸的一群人。

吳淑珍曾告訴特偵組,華南金控董事長林明成人事案就是馬永成傑作,馬永成當然否認。但在中信辜家入主開發金過程中,馬永成卻讓吳淑珍受挫。

扁家弊案中,能解開最重要迷團的關鍵證人,其實有三人,一是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二是前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第三則是馬永成。扁案爆發後,馬永成「境遇最差」,去年十一月四日起被羈押了一個月又五天。

透過馬永成曝光筆錄發現,馬和夫人派權力爭執的重大事件,是延燒七年卻未見真相的SOGO案。馬永成被羈押後,首先在十一月二十一日偵訊中說出他對SOGO案的疑點。

辜家入主開發金過程 馬讓珍受挫

馬永成說,SOGO案有二件事比較奇怪,一是「不知何時開始,太流公司聘用的律師是林志豪律師。」二是九十五年上半年,當外界都在爭議SOGO案中吳淑珍 有無收受禮券,扁後來也對外宣示:如有收禮券就下台。此時,馬永成卻接到林志豪電話,林告之吳淑珍的確有收太流禮券。

馬永成覺得事態嚴重後,隨即趕到官邸,當時是用餐時間,扁珍都在,馬報告後,吳淑珍卻當場否認,還說她「覺得很感慨,她們把事務所交給林律師,林律師卻這樣說她。」

和夫人派權力爭執下 馬辭職走人

事後,扁沒下台,吳淑珍否認「直接」收太流的SOGO禮券,但馬永成卻在那年的五月卅一日,辭職走人!不過,夫人派在馬永成面前也不是處處得意。最經典一樁,是辜家二少辜仲 與前台北一○一董事長陳敏薰的開發金戰役。

今年八月二十七日,陳敏薰在她的偽證案庭上激動爆出,在開發金董座爭奪時,「是一群男人欺負我一個女人!」陳敏薰所指的一群男人,其中一位即是馬永成。當 時,吳淑珍擬幫陳敏薰爭取開發金股東會提前召開,以遏阻辜家二少辜仲入主開發金,而且一通電話打給當時財政部長林全,林全卻讓吳淑珍碰了軟釘子,林全的背 後正是馬永成。

那一場戰役,吳淑珍支持的陳敏薰,最後離開了開發金董事長寶座。去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辜仲諒回台投案作證後,被收押的馬永成也在十一月二十七、二十八日兩天,把當年的你爭我奪對特偵組說個分明。

馬永成在被羈押的一個多月中,看似說了不少扁家秘密,但仔細對照,這些事實全都是辜仲諒、陳鎮慧甚至吳淑珍,「別人」招認後,他才「加以補充」。政治圈打滾多年,掌握過高層權力的馬永成,身上是否仍藏有許多不為人知的秘密?這些,特偵組也沒有忘記。

誠實還原真相 陳鎮慧5罪免刑

前 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協助陳水扁等人挪用國務機要費,並製作不實犒賞清冊、以私人發票詐領國務機要費逾一億新台幣,且於偵查中虛偽陳述,觸犯侵占公有財物等五 項罪名。合議庭審酌陳鎮慧極力還原國務機要費案原貌,對杜絕公務員貪汙犯罪貢獻重大,昨依證人保護法等規定,諭知免除其刑。

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協助陳水扁等人挪用國務機要費,並製作不實犒賞清冊、以私人發票詐領國務機要費逾一億新台幣,且於偵查中虛偽陳述,觸犯侵占公有財物等 五項罪名。合議庭審酌陳鎮慧極力還原國務機要費案原貌,對杜絕公務員貪汙犯罪貢獻重大,昨依證人保護法等規定,諭知免除其刑。

法官在判決書指出,陳鎮慧因陳水扁之故進入總統府服務,感念陳水扁知遇之恩,才配合扁珍兩人需求、指示犯下罪行,且侵占、詐領的國務機要費,均用於扁珍及 其家人,無法認定陳鎮慧有何不法所得。此外,陳鎮慧在偵審時,將她製作的支出明細表及收支總表大致交代清楚,有助釐清案情始末,使此一重大貪汙輪廓得以呈 現、真相可得重見天日,讓陳水扁等人的貪汙罪行得以明朗並受司法審究,對我國杜絕公務員貪汙犯罪之貢獻重大。

法官同時考量,陳鎮慧礙於陳水扁的總統權力及吳淑珍等人指示,單純完成工作任務,行為雖不可取,但陳鎮慧除得以繼續擔任公職及獲取小額犒賞外,並未因此有任何鉅額獲利、不法所得,因此依證人保護法等規定,諭知免除其刑。

判決書指出,陳鎮慧在七十三年間便任職於陳水扁所屬的華夏律師事務所,與扁家有長久情誼,八十九年隨陳水扁入府歷任機要科員、機要專員等職務,並經陳水扁指派,專責處理國務機要費動支等事務。

陳鎮慧自八十九年起,按月以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的名義,在領據上蓋章並送交總統府會計處,共計領得機密費現金達一億五千九百四十四萬餘元,並帶回辦公室保管,除部分機密費用於公務外,其餘款項則供扁珍及其子女做為日常私人開銷花用。

為協助扁家等人侵占機密費等款項,陳鎮慧按月製作不實支出報告,矇騙會計單位所提領的機密費已全數因公用畢、毫無剩餘,不需依法繳庫。陳鎮慧並依吳淑珍指示,將沒用完的機密費,搬到玉山官邸交給吳淑珍,金額總計達五千餘萬。

在國務機要費非機密費的部分,陳鎮慧在扁珍等人指使下,由吳淑珍、馬永成擬定不實犒賞名單,再由陳鎮慧盜刻印章用以製作不實犒賞清冊,成功詐領非機密費達八百八十七萬餘元。

此外,扁珍等人為了詐領國務機要費非機密費,還由吳淑珍出面蒐集私人發票,對象包括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種村(李)碧君等人,每當蒐集發票面額累積至 數千元到數萬元不等,便將發票裝入信封袋輾轉交給陳鎮慧,再由陳鎮慧以禮品、餽贈的不實公用支出名目,詐領計五千三百五十一萬餘元。

而陳鎮慧為順利詐領國務機要費非機密費,還會在吳淑珍提供的私人發票蓋上「總統府」條戳,並以便利貼或鉛筆在發票上註明「夫人」、「夫」等字樣,告知馬永成、林德訓發票乃由吳淑珍提供。

看破主僕情 隨身碟成最後稻草

跟隨扁家廿多年的陳鎮慧,經檢察官求處免刑,獲得合議庭採納並不意外,如果不是她的隨身碟中有明確記帳資料,檢方要查明扁家由國務機要費不法所得一億零四一五萬元,恐怕難以突破。陳鎮慧是壓倒扁家的「最後一根稻草」,但若非如此,她自己將無法全身而退。

陳鎮慧是扁家的大帳房,更是親信,扁案審理之初,她依然保持捍衛主子之心,堅持不願透露任何不利扁家情事,一度還因此被收押,獄中醒悟世事的險惡無常後,她決定做一個誠實的人。

今年三月十七日首次與吳淑珍對質時,陳鎮慧明白表示,自進入總統府後,有關國務機要費的核銷,都是依照吳淑珍和馬永成的指示來做,甚至是在吳淑珍的指示下,將國務機要費中的機密費搬回官邸。

而陳鎮慧的隨身碟,更是掀開扁家國務機要費潘朵拉盒子的關鍵,她向檢方認罪讓案情急轉直下,她坦承做偽證及偽造文書,但強調她沒有侵占、詐領國務機要費及 參與扁家洗錢。檢方與合議庭都認定,陳鎮慧沒有任何不法所得,完全是聽命行事,她在審理時強調,她是「依據長官指示,犯了無知的過錯,但沒有貪汙!」這段 自白全獲得合議庭的認同。

扁家共有一九一二餘萬元挪用國務機要費供私人開銷,剩餘的國務機要費都送回官邸,陳鎮慧也向法官坦承,她只知道那是總統的錢,夫人指示她送回去,她就送回 去。陳鎮慧在與吳淑珍對質時淚灑法庭,與扁珍的主僕關係,當場決裂,對吳淑珍指她公私不分,她直接反駁,她如果公私不分,怎會跟著扁家廿多年,最後她選擇 面對司法,向檢方供出隨身碟的帳目細節,讓扁家侵占和詐領國務機要費的犯行無所遁形,因此最後免刑並不讓人感到意外。

李界木收錢還嘴硬 重傷自己

前 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因龍潭案遭判處六年重刑,主因是他在法院審理時翻供,口頭上說認罪,卻強辯所收的三千萬元賄款,是中間人蔡銘哲硬塞給他的,只是酬 謝,不是貪汙對價;還做偽證,說陳水扁前總統沒有找他去官邸,而是珍找他去的。供詞反覆的結果,既沒保護到扁,也害了自己。

台北地院合議庭在判決中痛批李界木,自稱為留美的高級知識分子,因陳水扁感召才回國服務,自詡為人權衛士,卻不顧竹科局長職務的重要性,為了圖一己之私, 竟然濫用政策及裁量權,花了國家百億元公帑購買龍潭土地,只是為了解決和信辜家私人的財務困難。李界木強辯收到的三千萬元,不是賄款,而是別人強塞給他 的,他不便拒絕才收下來,合議庭認為他翻供的說法,顯然違背常人的認知。

李界木在偵查中自白,已繳回三千萬元的犯罪所得,加上檢方因為他的供述,而查獲扁、珍在龍潭案中的犯行,因此,特偵組在起訴後,向法院請求減刑。但法院審 理時,李界木翻供,檢方大表不滿,因此改為請求法院妥適量刑。合議庭昨天也依照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嫌,判他六年重刑,可謂得不償失。

針對台北地方法院將國科會前主委魏哲和列為龍潭科學園區購地弊案另案審理對象,記者至昨晚截稿時,仍無法連絡到他本人。但國科會相關官員則為其抱屈表示,魏哲和是個好人,在任期間對龍潭園區開發案也完全依法行事,卻還招惹官非上身,實在很冤枉。

辜成允黑吃黑 裝傻騙珍一億

扁珍主導龍潭案土地買賣,和信辜家因此付出四億元賄款。但台北地院昨天一審宣判,認定辜成允涉嫌詐欺吳淑珍一億元,因此向檢方提出告發,要求檢方偵辦,並一併告發涉及洗錢。

根據調查,扁、珍明知和信的四億元是龍潭案賄款,為了怕人發現,珍指示居間牽線的蔡明哲,要辜成允將賄款匯入珍指定的人頭帳戶內。扁珍收賄用的人頭帳戶有 兩個,一個戶名是郭淑珍,在瑞龍銀行開戶,一個是香港的摩根史坦利公司帳戶,兩個帳戶都是力麒公司負責人郭銓慶提供的人頭帳戶。

辜成允在九十三年一月廿日至四月十三日之間,分六次匯款一一九八餘萬美元到上述兩個帳戶中,折合台幣約四億元。

不過,可能是扁、珍及蔡銘哲收的錢太多了,有點搞不清楚,蔡銘哲在九十三年四、五月間,結算兩個人頭帳戶內的資金,竟然發現同年一月廿九日有一筆來源不明 的三百五十萬美元入帳,因為與辜成允匯錢的時間點接近,蔡銘哲、郭銓慶及吳淑珍都誤認這筆錢是辜成允多匯的,蔡請示珍之後,珍同意退回一億元。

辜成允很清楚自己沒有多匯錢,要蔡銘哲再行確認,但蔡二度表明這筆三百五十萬美元不是蔡、郭等人的錢,辜成允這時因財務困難,竟然順水推舟,向蔡表示是公 司小姐重複作業,因疏忽才多匯一億元,要求蔡退款,順利撈回一億元。台北地院因而以詐欺、洗錢等罪名一併告發辜成允。

扁家世紀大案宣判,其中出面自首、原本被認為是「受害者」的龍潭購地案當事人之一台泥董事長辜成允,意外被地院審判長蔡守訓以涉及詐欺罪嫌提起告發。辜成 允律師宋耀明對此強調,辜成允並不知道帳戶所有人,何來行騙詐欺!其次,辜成允是提供資金者,並非針對別人金錢藏匿,怎麼能說是「洗錢」,地院告發罪名, 「邏輯上完全不通!」

金錢會議曝光 金融家皮皮剉

前總統陳水扁家族涉及四大弊案昨日 一審宣判,但令國內不少金控家族寢食難安的,卻是特偵組仍在偵辦中的扁家金融弊案。據了解,除二○○六年由黃芳彥、馬永成、鄭深池、辜仲諒召開的一場「洗 錢會議」外,檢調已查出,陳水扁時期的總統府內,至少還曾邀請不同金融企業家,開過第二次「金錢會議」。

據了解,在莫拉克風災期間,特偵組運用最高檢察署或第三地做為約談金融界人士的地點,以「證人」身分傳訊多位金融界負責人,其中部分金融界人士疑似曾參加 過總統府裡的第二場金錢會議,而被找進總統府的金融界人士,包括兩家外界較不注意的金融界企業主,與不少與金融業務相關的金融業高階主管,人數至少超過十 人。

上月初約談逾十人 有的去卜卦

據了解,其中曾有金控家族負責人,在接到特偵二班的約談通知後,還特別去求神問卜,想預知吉凶,或是在命理專家的建議下,向特偵組情商能改變約談時辰,企求能消災解厄。

目前,外界僅知道在陳水扁執政時,總統府內曾在二○○六年五月間召開過第一次「洗錢會議」。根據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馬永成去年在特偵組筆錄記載,這次會議是 由目前被通緝的前新光醫院副院長、扁家御醫黃芳彥所召集,與會人士包括當時的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及馬永成,會議目的是為了將 扁家放在國泰世華銀保險室內約七億四千萬元,移往安全地存放。

若是扁找元大之後 疑仍有黑錢

但黃芳彥當年因捲入SOGO案將被檢調約談,因此緊急前往美國避難。於是,陳水扁曾透過辦公室主任林德訓,找上國泰金控副董事長蔡鎮宇見面,希望蔡鎮宇協助處理,不過卻遭到蔡鎮宇拒絕。

最後,改由吳淑珍透過杜麗萍找上元大馬家,協助處理國泰世華銀保險室內約七億四千萬元的現金,最後再由馬家幫扁家匯往海外。

但檢調發現,總統府內又開過金錢會議,待釐清的是,會議是在扁找元大前,或是找元大後,如是在元大後,檢調懷疑是為了處理扁未曝光的資金。

坦白從寬 郭銓慶只判三個月

前力拓建設董事長郭銓慶,因涉及南港展覽館弊案及洗錢案,檢察官原本請求讓郭免刑,法官也認為郭的供述,有助於洗錢案全貌的發現;但因郭並非第一次犯下行賄罪,仍依行賄罪判處他有期徒刑六個月,減刑三個月,褫奪公權一年。

法官指出,郭銓慶欲取得南港展覽館案工程,不透過公開招標方式取得,卻是經由被告蔡銘哲攀權附勢,以行賄的手段獲取工程,有損社會風氣,更協助他人進行洗 錢,本應判處重刑,但郭銓慶在偵查羈押期間,坦白認錯,供出洗錢管道及流向,有助於龍潭購地案中的洗錢流向和南港展覽館案中洗錢行為的全貌呈現,對案情突 破有相當大的助益。

同時郭在檢察官的要求下,主動捐款新台幣三千萬元給公益團體,在法院審理時,也坦白認錯,依據減刑條例和貪汙治罪條例,判處郭銓慶有期徒刑六個月,減刑為三個月,褫奪公權一年。

法官強調,檢察官雖然請求對郭銓慶免刑,但郭因在北投纜車案另涉犯行賄罪,被高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雖然尚未確定,但顯見其行為並非第一次犯案,所以不宜諭知免刑。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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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珍一審判無期徒刑 罰金5億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總統陳水扁家族所涉洗錢等案,認定扁、珍在國務機要 費等案中收賄、貪污、洗錢,不法所得六億八千多萬元,其中三億多元匯往海外隱匿,扁、珍都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扁、珍分別罰金兩億、三億;扁的兒 子陳致中夫婦各被判刑兩年六個月、一年八個月,各罰金一億五千萬;扁家僅扁媳黃睿靚緩刑五年,但她須另付緩刑處分金兩億。

陳致中判兩年半 黃睿靚緩刑

台 北地院這項九一一世紀判決,引發國內外廣泛議論及質疑。扁辦及阿扁擬於二審重新委任的律師鄭文龍直指判決違憲違法,趕盡殺絕、抄家滅族。士林地院刑庭庭長 洪英花指判決程序違法,自始無效;多位法界人士也認為,同樣的法官對性質相同的國務機要費及特別費,判決卻天差地別,有雙重標準。

國際媒體也立即報導扁被判終身監禁,並普遍關注扁案司法人權,以及判決遭質疑判刑太重。馬英九總統在哈佛大學的恩師孔傑榮刻正訪台,他認為,一審判決後應有條件釋放扁,並對審理期間換法官程序表示質疑。

扁家罰金共八億,創下貪瀆案司法史紀錄,因合議庭要求被告連帶追繳不法所得六億八千多萬,而扁家罰金八億元、加上黃睿靚須付兩億元處分金,已逾不法所得總額,被告律師認為不符比例原則;審判長蔡守訓則強調一切合法。

扁家罰金共八億 逾不法所得

陳水扁遭蔡守訓裁定延押迄今兩百五十六天,連同之前特偵組起訴扁之前羈押的卅二天,扁迄今羈押已達兩百八十八天,法院最快明天,最慢後天,會將判決書送至北所由扁簽收,扁上訴後,再由高院分案決定是否續押。

蔡美利重病停審 陳鎮慧免刑

特偵組去年十二月針對國務機要費、龍潭案、南港案及洗錢案起訴扁、珍等十四人,今年五月再追加起訴扁、珍向前台北一○一董事長陳敏薰收賄千萬;珍的同學蔡美利因重病獲暫停審理。

昨宣判的十三名被告均有罪,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因認罪並擔任污點證人而獲免刑,但仍須和扁、珍共同遭追繳一億元不法所得;扁的妻舅吳景茂夫婦等五人獲緩刑;扁的昔日幕僚馬永成、林德訓雖未獲任何不法所得,但也遭認定是貪污共犯,重判廿年、十六年。

判決書提到,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先前態度傲慢,但後來自白,可說知恥近乎勇,但法官考量陳致中是洗錢主要操盤手,而未予緩刑。

合議庭曾審理過馬英九特別費案,判馬無罪;合議庭指出,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性質不同無法類比,扁案也不適用「支出大於收入」的「大水庫理論」。

馬扁案判決歧異 疑雙重標準

扁為抗議政治審判,昨未出庭聽判,審判長蔡守訓引用「大學」指扁、珍「一人貪戾,一國作亂」,判決書直指「陳水扁的總統職務限縮於財團豪閥之服務」,不法所得令人咋舌,故予重判;合議庭另認定陳致中等十一人為扁案共犯,一併向檢方告發。

昨天宣判前,挺扁群眾約兩百人至台北地院前抗議,高喊「阿扁無罪」;最高檢特偵組則說,台北地院積極進行審判程序並依法判決,對此表示敬意。

沒A錢遭重判 馬永成林德訓難接受

馬永成及林德訓並未侵吞國務費半毛錢,但法官卻以兩人是扁的重要幕僚,未奉公守法,甘淪為扁珍家臣,任由扁家人將國務費挪為私用,破壞國家體制,不但將他們重判,還命需連帶與扁珍共同被追繳不法所得,不足時還須以個人財產抵償,下手之重讓人瞠目結舌。

舉馬幕僚緩起訴 質疑蔡守訓兩套標準

馬、林昨天透過律師發出聲明,強調沒有一毛錢落到自己私人口袋。聲明中也以馬英九特別費案與此案相比,指馬的幕僚均獲緩起訴,他們兩人同為幕僚,命運卻大不同。他們質疑,兩案均是蔡守訓審理,但「同一庭的法官充斥兩套標準,司法會轉彎?」這樣的司法如何取信於民。

扁辦主任劉導表示,馬、林沒有將任何公家的一毛錢放到個人口袋,卻都遭重判,台灣還有公義嗎?他們被重判,是殺雞儆猴,只為了政治鬥爭判重罪,難道他們兩人沒家庭、沒父母嗎?扁妻吳淑珍也為他們叫屈,「連小馬(馬永成)、林德訓也被判重刑,兩人都判得太重了!」

檢曾籲從輕量刑 對法官重判恐也傻眼

事實上,馬、林遭判重刑,恐怕連檢方也傻眼,因為在特偵組當初的起訴書中,檢方一度請求法官審酌兩人的犯罪動機,是單純為完成總統所交付的任務而為,被告並未因此而有任何不法獲利,加上被告犯後態度良好,並配合檢方偵辦,因此籲請合議庭從輕量刑。

不 過,法官在判決書中痛批馬、林長久跟隨扁打選戰並任公職,深獲扁信任,不但分別具有台大政治系及政研所高學歷,還領用國家高薪俸祿,卻不知貢獻長才,竟基 於私誼,惑於官位、權勢,喪失公務員的忠國忠民節操,反而替扁珍拒絕外部的審計及司法調查,以掩飾國務費案犯罪被發覺。

合議庭還認為,雖 然檢方及審理過程中,查無馬、林獲取鉅額不法利益證據,但包括扁家人將國務費機密費挪為私人支出、以不實犒賞清冊詐領國務費非機密費,加上以他人消費的私 人發票詐領非機密費,馬、林身為前後任核章主管,仍屬共同被告身分,即使分文未得,仍需和扁家共同將不法所得發還總統府。

合議庭認為馬、林素行、生活狀況及知識程度,加上犯後不知悔改,且未坦承犯罪,依此重判。

馬永成、林德訓的聲明稿則指出,本案在陳瑞仁檢察官起訴書中即未認為被告兩人涉及貪污,去年十二月特偵組起訴書中也明白載明:「乃純係為完成總統所交付的任務而為,並不因此而有任何不法獲利」。

他們指出,法官審理後認定,尚無證據由國務機要費中獲取不法利益,何以判刑是二十年及十六年,判決不符論理與證據法則。

馬、林也認為依前總統李登輝、前行政院主計長許璋瑤、總統府會計長等人作證,國務費就是總統的特別費。

聲明稿中,馬永成表示在總統府會計處人員要求下,才被動具名出具領據來領出所謂「機密費」供總統統籌使用,林德訓也是援例辦理,怎麼會變貪污共犯。另他們說,因為被動在相關憑證上簽名,就被認定有犯意連絡,實在叫人很難接受!

合議庭寬認定「管得到的」都屬總統職權… 龍潭案買官案 扁也遭重判

陳 水扁被控涉及龍潭案部分,他一再強調是為了留住面板產業的作為,至於陳敏薰買官案,屬於民間企業人事,扁認為,這些都不是憲法賦予總統的國防、外交等法定 職權;但合議庭認為,只要是總統職務可以干涉的,統統算總統職權,在合議庭寬鬆解釋下,扁一切行為,幾乎都是總統職權,扁因此在龍潭案及陳敏薰案中遭重 判。

只要總統可干涉都算扁頭上

法界指出,若不採此寬鬆認定,即便扁有收錢,也不構成職務上行為,與貪污的要件不符,但蔡守訓採此見解,扁當然遭重判。

合議庭指出,扁案中,對於總統的職權範圖,不限於法律上規定的事項,只要總統管得到的,如人事或是政策,都屬於總統職權。

在陳敏薰行賄案中,法官認為,大華證的母公司開發金有公股性質,扁與珍收了一千萬元賄款後,透過財政部長干預人事案,是職務上行為,扁替陳敏薰「喬」人事,已構成「不違背職務收賄罪」。

至於龍潭案中,陳水扁主張,他是為了實現競選承諾,是為兩兆雙星計畫,以鼓勵廠商重大投資、提振台灣經濟,但合議庭認為,陳水扁干涉此案,就是職務上行為,更讓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吃了定心丸」,構成職務上收賄罪。

事實上,龍潭購地案中行政院各相關部門都證稱「扁未指示」,證詞對扁有利,讓扁辦以為扁應可脫身,但法官認為扁曾指示到總統府開會,並在行政院長游錫堃與副院長林信義表達反對意見下,仍指示「該做就要做、先租後買」,認定扁把手伸入行政院,判定有罪。

法 官是根據九十三年一月間某日,在總統府針對龍潭工業區納編為新竹科學園區的進度報告會議上,專責經濟事務的行政院副院長林信義當場表達不同意見,院長游錫 堃也提到「這個時候選情很緊繃,如果推動是否會引起一些困擾」,現場討論後,總統陳水扁仍裁示「該做就做,不能因選舉或外界有質疑就停頓,龍潭案即採用第 一方案,以先租後買方式取得」,並指示「二、三個月內需與達裕公司談妥土地價格,如果達裕公司不接受,整個案子就打消」,法官據此認為扁以總統職權介入行 政部門決策。

收受辜仲諒三億台幣 特偵加訴兩罪 扁珍均無罪

針對特偵組追加起訴前總統陳水扁夫婦收受辜仲諒台幣三億元,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及政治獻金法兩罪,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給錢,雖有企圖攀關係,但純粹是認同兩人的理想,不構成貪污,也未違反政治獻金法,判扁、珍無罪。

特偵組今年五月間,追加起訴陳水扁夫婦收取辜仲諒新台幣三億元,認定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五款的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與違反政治獻金法。

判決書指出,辜仲諒雖有給扁家三億元,但依辜仲諒的證詞顯示,辜仲諒給扁、珍錢,純粹僅是認同扁珍理想,意欲共同完成,雖有企圖攀關係、求心安的意味,但辜仲諒並未因此希望,陳水扁、吳淑珍利用總統職權機會或身分,影響金融政策或具體事務,並不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

至於違反政治獻金法的部分,政治獻金法處罰的對象是政黨、政治團體或擬參選人未經許可設立專戶而收受政治獻金,但辜仲諒交付三億元時,陳水扁已有成立專戶,因此判扁、珍無罪。

靚緩刑須繳二億 陳致中:繳不起

扁案昨天宣判後,陳水扁的子媳陳致中、黃睿靚都被判罰金一億五千萬元,黃雖獲判五年緩刑,但必須向公庫繳交兩億元公益捐。陳致中昨晚向友人透露,他認為法官判得太重了,且他與妻子從來沒有不法所得,也不可能負擔鉅額的罰金,會透過律師上訴。

與妻無不法所得 將上訴

陳致中昨天下午並未到民進黨高市黨部工作,而與妻子、母親吳淑珍在住處等待判決結果,並與律師聯繫相關事宜。

陳致中表示,在瑞士的錢確實想匯回台灣,要全數投入公益,但帳戶遭瑞士司法部門凍結,他也沒辦法。

居住台南市的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和夫婿趙建銘昨天一早就與媒體大玩諜對諜,門外守候的媒體,讓他們的長子趙翊安害怕得在屋內大哭,趙建銘母親簡水綿一度開門對媒體發飆,要求別再拍照。考量兒子情緒不穩,趙建銘最後自己送孩子上學,面對媒體任何詢問,他面無表情、一概不回應。

上午九時許,陳幸妤為躲避媒體,悄悄從後門出發前往牙醫診所上班,但仍被媒體發現。對於記者詢問,她則是一臉凝重,不發一言。

趙建銘遺憾 盼停押扁

昨天宣判後,趙建銘委託弟弟趙建勳發表四點聲明:對審判感到遺憾,但尊重;支持扁日後任何訴訟程序;盼扁好好保重;也盼儘快停止羈押,讓扁為自己清白辯護。

趙建勳並說,兄嫂對扁案已有心理準備,知道會拖很久;他也感嘆,司法審判受個人因素影響多,不像醫生診斷病情都有科學為依據。

至於目前暫住高市二女兒家的扁媽,昨一整天都足不出戶,只見轄區員警定時簽巡。

配合偵審 陳鎮慧唯一免刑

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是扁案唯一全身而退的被告,合議庭認為她配合偵審,使扁珍等人犯罪得以明朗,貢獻重大,也無不法所得,犯後態度良好,諭知免刑,但她仍是共犯,必須與扁等人共同攤還犯罪所得約新台幣一億元。

仍須共同攤還億元犯罪所得

特偵組偵辦扁案原本苦於無法突破,最後因突破陳鎮慧及扁的妻舅吳景茂夫婦的心防,三人同意擔任污點證人,供出扁家在國泰世華有八億的秘密金庫,檢方在取得陳鎮慧存有扁家使用國務機要費情形的隨身碟後,瓦解扁家防線,但三人也因而蒙受極大壓力,都曾在法庭落淚道歉。

陳鎮慧與吳景茂夫婦,雖被檢方認定是貪污及洗錢共犯起訴,但法院查出,三人經手上億款項,卻未因而獲不法利益,且已認罪,故予輕判。

針對陳鎮慧,合議庭指出,她係感念扁的知遇之恩,故配合扁夫婦需求、指示而犯罪。且在偵審時,已將製作的支出明細表及收支總表大致交代清楚,有助釐清全案始末。除陳鎮慧坦承招供的貢獻,檢察官當庭向合議庭請求,她所犯各罪都可依證人保護法中的污點證人部分獲免除其刑。

陳鎮慧的委任律師林達傑轉述,她獲知免刑相當激動,哽咽表示感謝法官給她自新機會。至於要與扁珍連帶追繳一億元的部分,她會再與律師研究,將以上訴或其他方式解決。

吳景茂夫妻憂緩刑處分金負擔大

吳景茂的妻子陳俊英則說,「感謝檢察官及法官給我們一個自新的機會」。不過,兩人各須繳緩刑處分金三百萬元,對他們來說,仍是很大的負擔,因此心情還是很沉重。

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被判六個月並減刑為三個月,他的胞妹、力麒建設董事長郭淑珍對此相當低調,只表示未來會與律師團討論上訴問題。至於被求刑六年的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昨天透過黃姓友人說,不接受訪問、也不表示看法。

此外,吳淑珍的高中、大學同學蔡美利家族姊弟三人,也因協助洗錢遭起訴,已罹癌的蔡美利是扁案中最慘的當事人,她去年強忍痛苦至特偵組應訊,法院審理期間,她已病重無法出庭,聲請暫停審理。

至於全案最尊貴者,應屬中信金控前副董辜仲諒,他原涉及紅火案遭通緝逃亡,經特偵組赴日策動後回台,獲一億元交保,他並供出曾付扁家兩億九千萬等案情,檢方並未認定辜仲諒在扁案涉有行賄等不法。

同一合議庭 判馬無罪 判扁重罪

扁案合議庭蔡守訓、吳定亞、徐千惠,是北院迄今唯一一個審理過前後任總統貪污案的合議庭,蔡守訓在九十六年八月十四日對特別費貪污案,判馬英九無罪,昨則判陳水扁重罪。

九十五年十一月十五日,台北地院針對吳淑珍所涉國務機要費案分案,由徐千惠法官中籤,她與審判長蔡守訓、陪席法官吳定亞頓時成為焦點。

判決主文唸了十五分鐘

吳定亞在九十六年三月,被抽中馬英九特別費案,在九十六年八月判馬英九無罪。

扁案原本應在下午四時整宣判,不過,蔡守訓在四時五分才進入法庭中,由於被告人數高達十餘人,判決主文共唸了十五分鐘之久,其中,單單是陳水扁的部分,就唸了五分鐘。

蔡守訓在判決書中,以「一人貪戾、一國作亂」訓斥被告,批扁在總統任內以權生錢,公私不分、知法犯法。

蔡守訓斥「一人貪戾、一國作亂」

這段話出自「大學」的「右傳之八章,釋修身齊家」的一段「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

判 決書還指,扁高舉改革大旗,私下行貪腐之實,濫用總統職權,上從假借國家經濟發展政策,下至公股投資職位,均能以金錢交易。扁在國務機要費案爆發後,「窮 盡總統權力」進行全面性的滅證、偽證及串證,並發動「轉型正義」攻勢,企圖合理化自己惡行。扁「身為法律人,卻視司法為玩物,甚屬不該」,並指吳淑珍因意 外受身體上殘疾,固甚可憫,但她以總統夫人之尊,不力持廉潔,每每以權勢地位,獲取鉅額私利,還將陳水扁總統職位限縮於財團豪閥之服務,「身為台灣三大家 之鹿港辜家,尚需以賄賂維繫家業,其餘企業更不必書」。

合議庭法官蔡守訓、徐千惠、吳定亞宣判後,對於最想做的一件事,不約而同說「回家」、「睡覺」;受命法官徐千惠說,終於可以不用再這麼密集開庭了,「為這案子,臉上長了好多痘痘」,如今可以鬆口氣。

宣判後 三法官鬆口氣

扁案世紀大審,北院定在第七法庭宣判,庭內共有八十個座位,其中,有六十個座位提供給媒體,僅開放二十位民眾入庭聽判。法庭外也發生一段小插曲,立委柯建銘因為沒有旁聽證,被法警攔阻在外,一已入內的民眾見狀跑出,表示自願讓出旁聽的權利,柯才得以入內。

扁家罰金八億 可服勞役折抵

前總統陳水扁、妻子吳淑珍遭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二人分別並科二億及三億元,加上陳致中、黃睿覲夫婦並科一.五億元,光扁家成員被判並科的罰金就達八億元天價。

不過,若依此定讞,扁家成員也可以選擇以易服勞役的方式來折抵天價罰金;依法官判處,扁家若要以易服勞役的方式折抵罰金,須在一八○天折抵完畢,陳水扁獲科罰二億元,他服一天勞役,可折抵一一一萬一一一一元。

吳淑珍被科罰三億元,她服一天勞役,可折抵的金額較高為一六六萬六六六六.七元,不過,珍的身體情況恐怕無法易服勞役。另陳致中、黃睿覲夫婦易服一天勞役,可折抵金額也達八十三萬三三三三元。

扁、珍除獲判科罰天價罰金,法官並指他們將國務機要費挪為私用、詐領非機密費、龍潭購地弊案及陳敏薰交付賄賂等案中的不法所得高達六億○八六八萬一八四五元,也一併被要求追繳。

北院告發11人 辜成允涉兩罪

台北地院昨也向檢方告發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及台泥董事長辜成允等十一人,分別在國務費、龍潭購地及洗錢等三案中涉貪污、詐欺等罪嫌,其中辜成允不僅被告發洗錢,當初自承多匯一億元到蔡銘哲帳戶這部分又被認定詐欺,讓外界十分意外。

龍潭案中 被認定詐欺、洗錢罪

龍潭案部份,辜在檢方和法院作證時,稱自己依蔡銘哲約定匯出四億元,並無多匯;但蔡銘哲就帳戶內另外來源不明的一億元匯款,詢問辜成充是否為其所匯時,辜說是自己多匯,蔡交還一億元,法官認涉詐欺罪。

洗錢部份,合議庭認定扁、珍、蔡銘哲收受辜成允賄賂,是由蔡和辜在台約定後,由辜從其海外帳戶匯款至蔡向他人借用的另一海外帳戶,辜明知為洗錢重大犯罪卻以迂迴方式付款,被認定涉洗錢罪。

扁家妤致銘三人 涉共同貪污罪

合議庭也認為,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種村碧君四人,均以私人發票詐領國務費的非機密費,涉共同貪污罪。陳水扁辦公室秘書陳心怡、林德訓辦公室秘書陳慧雯在國務費案中涉嫌湮滅證據;吳淑珍友人施麗雲、羅勝順夫婦在提供私人發票給珍的部分涉嫌偽證罪。

合議庭同時告發前竹科管理局局長李界木、前國科會主委魏哲和在龍潭案涉嫌偽證,認為被告蔡銘哲通知李界木至玉山官邸,向扁報告有關龍潭工業園區等問題,李界木做了不實陳述。

魏哲和部份,則是扁在總統府召集行政院長游錫堃、副院長林信義等人開會討論龍潭案時,魏不實陳述指會議僅十多分鐘。

台北地院審判長陳興邦日前判決陳致中等人偽證案時,也以貪污罪嫌向檢方告發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三人。

扁家金庫規模 超過20億

扁 家到底有多少錢?目前已知遠超過當初特偵組起訴的「海角七億」,若再加上陳致中在法院審理時,曾表示母親吳淑珍還有存款及珠寶共值六億元,及檢方偵辦中的 企業給款案,鎖定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庫的七.四億元,扁家金庫「拼圖」後,東拼西湊已超過廿億元,不過,特偵組估計認為陳水扁八年總統任內,可掌握的合法非 法款項達四十億元,目前透過陳致中及司法互助方式盼追回被瑞士凍結的十二億元。

此外,名嘴姚立明曾爆料指扁家在日本還藏有三百億元鉅款,扁家已否認並提出妨害名譽罪告訴,但北檢仍在釐清,目前無法證實這筆款項是否存在。

扁家已知擁有的廿餘億元中,首先是檢方起訴的不法所得部分,包括國務機要費、南港展覽館案、龍潭購地案賄款及陳敏薰、辜仲諒分別交給吳淑珍的一千萬元、二億九千萬元,合計七億九千餘萬元,由珍指示子媳及透過吳景茂等六個人頭帳戶和四個境外紙上公司進行跨國洗錢。

檢推測仍有未曝光藏錢管道

第二部分是扁家海外帳戶曝光遭瑞士官方凍結後,扁家將未被凍結的一百九十一萬餘元美金,折合約六千四百多萬元新台幣,以進行國際外交為由,匯入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指定的四個帳戶,這筆錢已經吳澧培同意匯回至特偵組指定帳戶查扣。

第 三部分是特偵組偵辦中的七.四億企業給款案,特偵組查出,這筆錢曾放在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元大花園廣場」家中「防爆保險室」,其中五億七千萬由馬家代 珍買海外債券,特偵組發動偵辦前即被贖回,款項再分成廿餘筆,匯至美、日、歐洲等六個秘密帳戶,特偵組已啟動另波司法互助追錢。其餘的一億七千萬,馬家以 台支本票報繳特偵組查扣;此外,檢方還查出,扁家在國泰世華金庫最高曾存十.八億元現金,推測扁家仍有未曝光的藏錢管道。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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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珍 無期徒刑 法官痛斥:一人貪戾 一國作亂

台 北地方法院昨針對前總統陳水扁家族涉嫌貪污、洗錢等重大弊案作出一審宣判,扁和妻子吳淑珍因侵吞、詐取國務機要費,以及收賄6億多元,都被判無期徒刑,褫 奪公權終身,兩人除要追繳犯罪所得,還要繳共5億元罰金。扁是中華民國憲政史上首位被判刑的卸任元首,法官在判決書中以「一人貪戾(貪婪蠻橫)、一國作 亂」痛罵扁背棄人民的託付與期待,並讓親信權貴有樣學樣。

獲判有罪的扁家成員還有扁的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及珍兄吳景茂、陳俊英夫婦,4人因洗錢罪獲判1年8個月到2年半不等徒刑。

扁家罰金高達8億元
陳致中被判2年半,黃睿靚因涉案情節較輕,獲判1年8個月,兩人各併科罰金1億5千萬元,合議庭考量讓黃有機會照顧幼女,只要黃睿靚能繳交國庫2億元,就可換取5年免坐牢的緩刑機會。一審宣判扁、珍、致、靚4人共要併科罰金8億元,以及繳交國庫總計10億元天價。
另 外總統辦公室前主任馬永成、林德訓、竹科管理局前局長李界木、白手套蔡銘哲等其他7名被告也分因貪污、協助洗錢、行賄等罪,獲判3個月到20年不等徒刑。 全案只有扁家帳房陳鎮慧因當污點證人,符合《證人保護法》等規定獲免刑,另吳淑珍的同學蔡美利因重病從未出庭,不在宣判名單。
被羈押在台北看守所已255天的扁昨未出庭聆聽宣判。北所說,扁昨天下午邊洗衣服邊看電視,心情平靜,沒有異狀。
扁辦則痛批:「這是違憲違法、毫無證據的無效報復性判決,一定會建議扁上訴。」幫扁辯護的公設辯護人曾德榮也失望地說:「判決結果與扁的訴求落差太大,若扁上訴前未委任律師,只要扁提出,會依職責幫扁提上訴狀。」

坐牢25年才可能假釋
律師林家慶表示,依《刑法》及《行刑累進處遇條例》規定,若扁未來被判無期徒刑確定,至少要坐25年的牢才可聲請假釋,重獲自由。
台北地檢署執行科主任檢察官劉承武則說,若吳淑珍必須坐牢,還要看檢察官協同專業醫師的聯合會勘,只要不是入獄後無法保全生命,檢察官都會讓她入獄,但若獄方認為吳淑珍無法自理生活,就可要求檢方另行安置在醫院等處。
對於宣判結果,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說:「尊重司法,不評論個案。」國民黨中央也低調說尊重司法。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表示,一審過程中有許多違反程序正義的瑕疵與爭議,如此重判,印證外界疑慮,讓人難以信服,民進黨要求停止押扁。
起訴扁家族,並要求對扁給予「最嚴厲制裁」的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昨對判決結果表示敬意。
值得注意的是,台北地院昨天傍晚向北市警局申請6名特勤隨扈保護合議庭法官蔡守訓、徐千惠及吳定亞,三法官住處和辦公室派警方全天巡邏保護,這項保護直到三法官的性命不再受威脅、恐嚇及安全為止。對此,《蘋果》昨聯絡不上蔡守訓等,不知他們是否受到恐嚇才申請保護。

總統服務財閥 珍遭痛批 扁縱容「以權生錢」案發還串供滅證

台北地院昨判決中特別引用古籍《大學》中「一人貪戾、一國作亂」痛罵扁、珍背棄人民託付,貪污、收賄不法所得逾6億元,案發後還企圖動用國家、政黨力量,大規模滅證、串供,希望藉由政治操作解決自身官司困境,視司法為玩物,因此重判兩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世紀大宣判2 全家亂法
判決指出,扁當選總統後,理應「作之君,作之師」作全民表率,卻為一己之私,縱容家人和親信「以權生錢」,把用在政經外交、軍事等的國務機要費當成家族零用錢隨意挪用,如果不夠用還以假發票詐領,行徑惡劣。

舉改革大旗卻抽佣
合 議庭還以「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斥責扁珍,公然高舉經濟改革大旗,實際上行貪腐之實,尤其是具律師背景的扁利用假經 濟改革之名,在龍潭購地案中抽取不法佣金、插手大華證券董事長寶座之爭,藉此中飽扁家私囊,簡直是「公私不分,知法犯法,違背法律人的良知!」
判 決書中可看出最讓合議庭不滿的是吳淑珍,「因為意外受有身體上之殘疾,故甚可憫,然其曾任立法委員……以總統夫人之尊,非但不能力持清廉,反而每每藉權勢 地位,獲取巨額私利,公款私用。」痛批珍和企業主太過密切往來,才把總統的職位限縮成專為財團豪閥服務。合議庭指如身為台灣三大家族的鹿港辜家都要靠賄賂 來維繫家業,其他企業經營生存之道更不用說了。
而在扁家弊案爆發後,扁利用總統職位大規模在府內進行滅證、指導偽證、串供,卸任接受審判後還高喊:「政治干預、司法迫害!」被合議庭指摘「視司法為玩物,甚屬不該!」

致靚似以權貴自豪
另 外陳致中、黃睿靚夫妻受過良好教育,卻從學校畢業到案發為止,都沒有固定工作收入,合議庭認為他們不可能不知平日開銷來自父母貪污,且兩人戶頭內竟有高於 國民年平均所得2000倍的巨額資金,卻在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洩密案中,態度傲慢、推說對錢的來源不知情,似乎對權貴身分頗感自豪。
直到特偵組以 洗錢罪將致、靚起訴後,兩人才在法庭公開自白認錯,被合議庭以「知止常止,終生不恥」形容「知恥近乎勇」。可是合議庭仍然不滿致靚稱要將海外資金匯回台灣 卻「口惠實不至」,因此追繳兩人不法所得約3億多元外,還要罰兩人各1億5000萬元,陳致中另因偽證罪被判刑而未獲緩刑;沒有前科且涉案情節較輕的黃睿 靚,法官要求只要另繳交國庫2億元,就可換得5年緩刑。

押扁與否端看二審
至於扁獲釋時機,在扁案上訴後將另由二審法官開接押庭決定,合議庭將考慮放扁會否影響案件審理進度等問題。律師林敏澤則指,一般法院卷宗一卷約厚4公分,「本案有500多卷,疊起來至少7樓高,就算把扁押起來增加法官結案壓力,也難趕在半年內審結。」

扁家A錢情形
.國務機要費 1億742萬元
.收受陳敏薰賄款 1000萬元
.龍潭購地收賄案 3億9534萬元
.收受南港展覽館廠商賄款 9180萬元
◎共計約6億456萬元

扁家貪污所得換算
◎新流感疫苗(以每劑10美元、330元台幣計算)
換算:約可對外購得183萬2000劑
◎國小學生營養午餐
換算:18萬名學童可免費吃3個半月
◎最新款iPhone 3GS
換算:用最貴價格可買2萬2900支
◎王建民百坪新家(每戶約3000萬元)
換算:可買20戶
◎一晚59萬4000元的杜拜飯店總統套房
換算:連續住宿1017天

馬永成等人財產恐充公

台北地院合議庭除將扁家成員判處重刑、沒收6億多元犯罪所得,併科罰金8億元。龐大的犯罪所得若定讞追繳,不僅可能波及扁家子女,法官還要求若無法全數追回,另將連帶追繳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或李界木等共犯財產,屆時可能有人恐面臨財產充公命運。

已扣扁家17億資產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劉承武說,多數人得知扁家成員仍可住豪宅、開名車、坐擁財富,但將來只要扁珍判決有罪確定,且宣告沒收及併科罰金總額超過已查扣財產,檢方將徹查扁家資產,連扁家子女合法繼承的財產(例如高雄人文首璽豪宅),都可能納入強制執行範圍。
但法院另在判決交代,要求犯罪所得須向舊屬馬永成等共犯「連帶追繳」,意思就是,檢方若無法追回扁珍所有犯罪所得,可以強制執行馬永成、陳鎮慧及李界木等多人財產。律師林敏澤解釋,不法所得若無償贈與,或買方明明知道是不法所得仍然交易,檢方都可追繳。
扁 家弊案犯罪所得隨著案情不斷攀升,扁家被凍結或查扣的資產,包括瑞士存款(約12.4億餘元台幣)、美國兩棟房產總價6000萬、元大馬家行賄款2億元、 寄藏吳澧培海外帳戶6300萬元、台北寶徠花園廣場兩戶豪宅(扁用洗錢贓款支付頭期款6000萬元),以及市價約1億元的鑽石珠寶,總額逾17 億元。

扁家國內還有4億
外 界恐以為扁案爆發後,扁家資產幾乎被特偵組凍結或查扣,但辦案人員說,前第一家庭成員可支配的財產,光是國內就超過4億元;扁家至少還有1億2000萬元 現金、台北民生寓所及高雄人文首璽2戶豪宅、買賣一品苑差價約5000萬元(由林文淵代管),另外,扁還有價值超過3000萬元保險。

引文批扁 濫用職權

一己之私
台北地院判決文引用源自四本典籍的古文,批評陳水扁濫用總統職權,警惕陳致中、黃睿靚知恥近乎勇。其中出自《尚書》的「作之君、作之師」,指扁擔任兩任總統,本應將此言銘刻於心,為民表率、福國淑世,卻為一己之私,縱容家人和親信以權生錢,還詐領國務機要費。
判決文指出,扁身為元首,當知「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風行草偃、上行下效」不變之理,卻高舉改革大旗,私行貪腐之實,濫用總統職權。

領導人應當表率
逢 甲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院長謝海平說,「作之君」意謂身為領導人,要當人民典範,以身作則。出自《大學》的「一家仁……一國作亂」,是指領導人的家庭若懂得仁 愛、謙讓,人民會學習仁愛、謙讓,領導人若貪婪、蠻橫,人民也會學習,就會產生亂象。出自《論語》的「風行草偃」,同樣呼籲領導人要身為表率,若不能約束 自己行為,老百姓跟著做,將導致風氣敗壞。
判決文針對致靚則以「知足常足,終生不辱、知止常止,終生不恥」,指兩人智識程度,應知所獲取的財富, 是扁珍所獲取的不法所得;另兩人原態度傲慢、自豪於權貴之姿,案件審理時終能自白認錯,猶時未晚,知恥近乎勇。謝海平說,這段話出自《老子》,意思是人要 知足,就不會貪心,知所進退,就不會冒進,一輩子都不會受恥辱。

判決引古文批扁家
●批扁珍
.作之君、作之師 出自《尚書》
.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 出自《大學》
●批致靚:知足常足,終生不辱、知止常止,終生不恥 出自《老子》

法官告發 辜成允涉詐欺 賄扁海外帳戶多1億 謊稱多匯要求退還

龍潭購地案中向扁家行賄4億元的台泥董事長辜成允,因白手套蔡銘哲發現海外帳戶多了1億元,查證後確實不是辜成允支付,但辜卻因財務困難,向蔡詐稱是公司小姐重複作業要他退回,還被扁質疑為何收下不是自己的錢,果真逃不過法眼,昨遭台北地院依詐欺罪嫌向檢方告發。

世紀大宣判3 政商糾葛
台泥董事長辜成允因涉入扁家龍潭購地弊案,昨遭蔡守訓的合議庭認定涉嫌詐欺罪而告發。台泥主管昨聞訊後低調說:「目前司法案件正在處理中,不便回應。」並強調,此為董事長個人私事,與公司營運無關,公司本身並不清楚此事,對營運也不會造成影響。

1億元主人仍是謎
至於辜成允未來將如何處理後續司法問題,台泥該主管僅說:「公司方面無法替董事長代答。」
辜成允在扁珍協助下,順利以百億元將桃園龍潭土地賣給政府、納入新竹科學園區,因此依蔡銘哲指示分6次匯出4億元到人頭郭淑珍的海外帳戶,事後蔡結算時,發現龍潭案敲定後隔天,有不明的350萬美元(約台幣1億1679萬元)匯入郭淑珍海外帳戶,誤認是辜成允超額支付。
而 明明只付4億元的辜成允,經蔡銘哲查核後認為有可能不是辜成允支付的錢,蔡銘哲於是再找辜成允確認,辜成允竟因為自家公司財務困難,一周後向蔡銘哲詐稱是 公司小姐重複作業,要求蔡銘哲匯回,蔡銘哲也狀況外,搞不清楚怎麼會莫名其妙多了1億,於是在向吳淑珍請示後,依珍指示全數退回給辜。
至於這筆不明來源的1億元,神秘主人到底是誰?至今仍是個謎。外界揣測可能是當時急於找地設廠的廣達董事長林百里,但消息傳出後他不僅多次嚴詞否認,作證時還澄清從沒請前總統陳水扁夫婦幫忙過。

「財務吃緊就收了」
而辜成允在法院與扁對質時,也被扁消遣問:「為何收下不是自己的1億元?」辜成允竟答:「當時財務吃緊就收了,沒想那麼多。」這句話成為他被告發詐欺的直接證據。
辜成允萬萬沒想到,檢察官沒對他詐領1億元部分追究,法官卻毫不手軟地告發要求法辦,還在判決具體描述辜成允的涉案過程並直接告發,要求檢察官另行調查追究。

陳致中3人 難脫貪污罪

一併偵辦
台 北地院審理扁家弊案,除了發現達裕公司辜成允涉犯詐欺、洗錢罪,移請檢方偵辦外,法官還認為陳水扁兒女陳致中、陳幸妤、女婿趙建銘都是國務機要費貪污共 犯,一併請檢方偵辦,巧的是,早在陳致中等人偽證罪宣判時,法官就已針對3人涉犯貪污罪的部分,依職權告發,這次合議庭又再次提起,3人恐難脫罪。

李碧君替珍張羅發票
合議庭法官認為,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及吳淑珍的友人種村碧君(又名「李碧君」),明知吳淑珍四處蒐集發票的目的是為了請領公款,卻仍將私人日常生活開銷的發票交給珍,以便詐領國務機要費非機密費部分,此已明顯涉犯共同貪污罪。
陳 鎮慧在第一次接受查黑中心約談時,曾交代當時總統府辦公室秘書陳心怡、陳慧雯2人,如果超過預定時間還沒有回來,務必要把她保管的發票憑證銷毀,兩人事後 真的銷毀憑證,這個部分法官認定涉犯湮滅事證罪。而幫珍推輪椅出名的羅太太施麗雲、及其丈夫羅勝順,因提供私人發票給珍,卻當庭說謊,涉犯偽證罪,這4人 也被法官告發請檢察官偵辦。

竹科前局長涉作偽證
在龍潭購地案,竹科管理局前局長李界木、國科會前主委魏哲和2人,在法院審理時涉嫌作偽證。辜成允除在龍潭案涉犯詐欺罪外,法官還發現在洗錢案時,辜還幫蔡銘哲替扁家洗錢,涉犯洗錢罪,兩人也被告發。

換法官釋憲 難推翻判決 判無期避羈押期滿 律師讚「高招」

扁、珍被判無期徒刑,法界看法兩極,律師莊秀銘說,國務機要費是否為歷史共業,仍有爭議,無期徒刑似乎太重;育達大學法律系主任韓毓傑則認為,扁、珍位居高位竟剝削民脂民膏,無期徒刑「何重之有?」至於扁之前針對更換法官聲請釋憲,法界多認為很難推翻一審判決。

法界意見正反兩極
韓 毓傑支持判決說:「其他貪污案的被告貪了幾百萬元,就判刑20年,扁、珍貪污金額何止百倍、萬倍?何況他們夫妻以國家機器的資源為自己牟利,犯後又極力矯 飾,本應從重量刑。」韓並以馬永成為例說,馬被判刑20年,但他實際上污了多少錢進自己口袋?跟真正污錢的扁、珍相比,到底誰被重判?
律師李傳侯表示,判決扁無期徒刑不令人意外,以扁職位之高、貪污金額之多,人民對他的忠誠期待也最高,若此案量刑不能用法定最高刑度,「那還有什麼事可判極刑呢?」
律師莊秀銘則表示,他本來預期法院會針對扁、珍各項犯行,判好幾個有期徒刑,沒料到國務機要費部分會判無期徒刑,因為國務機要費的性質及使用方式仍有爭議,且另有6千名公務員涉及性質類似的特別費案,法院的認定會影響後續案件。
莊秀銘讚嘆:「法官判處無期徒刑很高招。」因為根據《刑事訴訟法》,宣告死刑或無期徒刑的案件,法院可以不用等當事人上訴,就依職權逕送上級法院審判,蔡守訓巧妙避免扁在9月25日羈押期滿前仍未上訴,地院因此被迫放扁,或須開庭裁定是否延押扁的狀況。

預料僅促限時修法
另 外,扁今年1月針對北院撤換法官及審前羈押、重罪羈押,違反無罪推定原則為由,聲請釋憲。台大法研所教授陳志龍認為,扁要靠釋憲案大逆轉,須具備審判人員 明顯偏頗、犯罪證據屬違法取得及濫權羈押等要件,但扁聲請的解釋文中,只針對人身自由著墨,未來大法官解釋出爐,可能只是促請相關機關限時修法改正,對扁 案一審判決影響微乎其微。

鄉親罵「糟蹋台灣人」

台南地區民眾昨得知阿扁夫妻遭判處無期徒刑後,直嚷:「早預料到了。」但希望法官停止羈押阿扁。至於阿扁官田老家鄉親則群情激憤大罵:「台灣人都是畜生,才被人糟蹋到這種地步。」還有人揚言北上聲援阿扁,焚燒紙糊的總統府洩憤。
扁老家附近的雜貨店昨下午聚滿鄉親討論審判結果,批評一切都是政治操作。76歲陳阿公說:「一個堂堂『台灣之子』做了8年總統,卻被政治無情追殺,叫人如何接受。」

吳景茂上香謝法官
曾為扁孫女命名的命理師籃天威,昨指扁官司重點在於何人審判,上訴仍有翻盤機會,「最快今年底、最晚明年,阿扁就沒事了。」扁去年弊案纏身時,曾向籃求解迷津,籃脫口說「關關難過、關關過」而聲名大噪。
扁家位於高市人文首璽豪宅一整天拉上窗簾。在民進黨高市黨部上班的陳致中,昨請假,妻子黃睿靚也未接聽手機。黃位於中市七期重劃區的娘家也很冷清,黃父、黃百祿手機及住處電話都無人接聽。
扁 的妻舅吳景茂、陳俊英夫婦遭判刑2年、緩刑5年,罰金300萬元。吳昨得知宣判後,便到住家旁保安宮上香,他說:「知道自己有罪,很感謝審判長給我自新機 會。」陳俊英也表示:「真的很欣慰!」記者問吳景茂「會不會覺得對不起吳淑珍?」他激動地說:「是她對不起我們吧,我20年前將戶頭借給她,她卻害我們夫 妻扯入洗錢案,怎能說是我們對不起她。」

扁弟為兄 找蔣中正和解

陳水扁的胞弟陳文狩,昨在哥哥一家人判刑前說,阿扁沒有包容種族的智慧,因為拆了中正紀念堂的匾,蔣中正陰魂不散,才會讓阿扁卸任後官司纏身。為此,兩個月前他還專程跑了一趟中正紀念堂,「找蔣中正談和解」,希望幫阿扁化解官司。

稱拆匾致陰魂不散
陳 文狩只有陳水扁一個哥哥,其他都是姊妹,目前無業。他說,哥哥阿扁幸運當了總統,本該秉持天命、「心存無私」地執政,但哥哥卻糟蹋老天爺厚愛,辜負陳家祖 宗的期盼。他說:「我哥哥和大嫂把玉山官邸搞成談錢的地方,對不起國家。」並指阿扁沒有種族相互包容的智慧,堅持要拆中正紀念堂的匾,挑起族群衝突,台灣 人民間本該互相尊重。
因阿扁拆匾,陳文狩認為蔣中正陰魂不散,哥哥才會官司纏身;他希望化解蔣、陳兩家恩怨情仇,七月時到中正紀念堂蔣中正靈前道歉,「找蔣中正談和解」。
昨天下午,陳文狩得知審判結果後,一個人靜靜坐在三合院主廳低頭沉思,難掩失落、悲憤,對記者上門訪問氣罵:「別惹我!還給我們安靜,拜託!」轉身走回房間,不再表示任何意見。

挺扁民眾 聞判激動昏倒

前總統陳水扁被宣判無期徒刑,聚集在台北地院外的挺扁民眾得知判決結果後情緒激動,高喊:「阿扁無罪、釋放阿扁!」一婦人突然抓狂痛哭,拿著旗幟不斷拍打媒體,甚至激動昏倒,婦人隨後甦醒,喃喃呼喊:「阿扁啊,我要去土城看你。」

反扁挑釁引爆衝突
台北地院昨下午4時宣判扁案,中午過後挺扁人士陸續集結,約有四、五百人到場聲援。挺扁人士手上拿黃氣球、黃絲帶,激動高喊:「政治迫害、司法不公、阿扁無罪。」北院則架起層層拒馬戒護,警方出動300名警力維安。
一群反扁人士高舉寫著「嚴審陳水扁,關到死」的旗幟到場挑釁,引起挺扁群眾激憤,上前追打,警方攔阻,但雙方叫囂衝突不斷。
警 方昨也在台北看守所外部署近百名警力,並以拒馬將北所路口圍住。判決結果出爐後,近百名激憤民眾搭乘4輛遊覽車由地方法院轉向台北看守所,民眾把黃絲帶、 黃氣球綁在拒馬上。警方舉牌警告違法,民眾雖不滿,但仍往北所後方移動,邊走邊喊:「阿扁無罪,你不會寂寞、不用心虛。」晚上7時30分左右,民眾搭遊覽 車離開。

陳鎮慧隨身碟 戳破謊言 致靚搭專機 勇哥飼料 全民埋單

扁家把國庫當家族 銀行、食衣住行全由國務機要費支付,不但以假發票報帳,還大方拿公款繳房屋稅、地價稅、健保費,連洗車打蠟、聽歌劇、愛犬勇哥的飼料都是全民埋單。當年外 界質疑致靚訂婚擅搭總統專機,總統府說會自行付款,但法院從陳鎮慧隨身碟帳冊發現,其實用的也是國務機要費。

世紀大宣判5 國務費案
陳 水扁在法庭上曾多次辯稱,國務機要費都是用在公務,包括偽造不實員工犒賞清冊,也是為了增加資金來源支應機密外交,但陳鎮慧的隨身碟帳冊戳破扁謊言,這些 錢幾乎沒用在機密外交上,總計1億742萬多元都被扁家拿來私用,其中最大一筆是2004年「319槍擊案」後的總統當選無效訴訟,陳水扁就從國務機要費 中不需單據核銷的機密費部分,挪用300萬元支付律師費。

珍拿子女帳單銷帳
審理期間,扁曾針對寵物狗「勇哥」的飼料、看診費被列 為貪污所得喊冤:「為什麼美國總統可以養第一狗,我就不能?」但合議庭仍認定,不該用公家的錢支付私人寵物開銷,另外,針對2005年6月間,陳致中、黃 睿靚文定迎親時的搭機費用,以及違規紅單罰款被爆料全民埋單,合議庭也直接問扁:「總統府兩度發新聞稿澄清指甚感遺憾,將自行付款,為何最後還是以國務費 中的機密費支付?」當時扁堅持「四不一沒有」原則,未做任何答辯。
相較於陳水扁否認公款私用,吳淑珍則坦承子女拿來的帳單,都會轉交給陳鎮慧去處理,陳鎮慧對此證稱:「夫人沒說的話,要我去繳費,我還敢跟她要錢哦?就只能從我這裡的錢(指國務機要費機密費部分)去付。」
這些開銷包括,吳淑珍去曼都髮廊洗頭修指甲、陳幸妤聽演唱會的門票、陳致中買內褲、繳超速罰單、黃睿靚登記結婚的費用、婚後兩人每月600元的健保費,甚至陳致中到大飯店用餐、到百貨公司買女裝等私人消費的發票,扁家都拿去申領國務機要費的非機密費。

翊安飲料也報公帳
而 扁珍搬到總統官邸後,陳幸妤與趙建銘居住的民生寓所地價稅、寓所購買生活用品的雜支開銷、趙翊廷滿月油飯、趙建銘汽車保養及打蠟、趙翊安辦簽證及護照費 用,也都是從國務機要費銷帳,其中有一次隨扈奉命幫趙翊安買飲料花了100元,當媽媽的陳幸妤事後毫無表示,隨扈只好回頭請官邸前總管林哲民幫忙報公帳, 可見連公務人員也被扁家當成私人僱傭在使喚。
對於吳淑珍辯稱不清楚這些錢是怎麼支付的,陳鎮慧反駁,珍逐項看她所製作的機密費支出明細,她舉例: 「夫人一向對錢很仔細,像覺得廚師亂報買菜錢,規定要先經過她簽名……廚師才能拿單據向我請款。」合議庭最後就是根據陳鎮慧的證詞與隨身碟內的重要帳冊, 認定扁珍貪污罪證確鑿。

陳鎮慧哭謝檢寬容
至於陳鎮慧昨看電視轉播得知獲判免刑後激動地顫抖大哭、一度無法自已,律師林達傑說:「她要我轉達感謝檢察官起訴前後的寬容和求情,更感謝法官願意給她自新的機會。等到案子確定,她會讓自己站起來,找一份工作,重新出發。」

陳鎮慧小檔案
.年紀:45歲
.與扁、珍淵源:華夏法律事務所會計(扁任公職後,事務所由珍掌管)
.總統府內職務與工作內容:出納,保管國務機要費半數機密費,並製作支出明細
.涉扁案程度:被依貪污等罪嫌起訴,獲判免刑

扁案判決書小檔案
頁數:1523頁(判決事實、理由及附表)
全案卷宗:514件
證物:47袋
開庭次數:2006年11月起訴迄今182次
為吳淑珍請台大醫師伴隨出庭費用:70萬7793元
扁起訴後歷次開庭動員的法警人次:2192人次

小馬 林德訓 忠心換重刑 重申沒A半毛錢 不服判決將上訴

馬 永成、林德訓踏入社會至今只跟過一個老闆,就是阿扁。兩人從立委助理幹起,10多年來隨扁從立院、台北市府到入主總統府,30多歲就站上最高權力核心參贊 機要,曾經風光得志令人稱羡,如今「忠心換重刑」,法官斥責兩人「自甘淪為扁珍家臣,破壞國家體制」;兩人不服,發聲明強調,沒A 半毛錢,會上訴。

法官:淪扁珍家臣
扁 執政8年期間,馬、林先後擔任總統辦公室主任,在國務機要費支領與核銷過程都須簽章,被指控與扁珍共同侵占、詐領公款挪為私用。兩人自認沒污到半毛錢,始 終力爭無罪,堅稱自己只是依照總統府慣例辦事的「橡皮圖章」,昨仍被法官各依貪污罪判刑20年與16年。刑責之重,僅次於扁珍。
被起訴幫助扁珍A錢,馬、林兩人多次喊冤。林德訓曾慨嘆:「我有很多委曲,我和小馬(指馬永成)承擔很多我們不該承擔的責任。」馬永成更不斷強調追隨扁多年,從不管帳,「哪有部屬過問長官如何用錢的道理?」
但法官認定兩人非但不是橡皮圖章,更基於私誼、惑於權勢,協助扁珍以不實犒賞清冊與他人消費發票詐領公帑,甚且享有國家高薪俸祿,卻無忠國忠民節操,甘為扁珍家臣。

馬林「沮喪與不解」
馬、 林兩人昨對法官的見解感到「極度沮喪與不解」。其實審理過程中,他們就曾不經意透露想與扁珍切割,然而多年主從之誼讓他們難以果決。扁日前接受《蘋果》專 訪,曾隔空對馬、林喊話:「你們跟錯老闆了。」扁嫂也當庭為拖累馬、林而致歉,當時馬無奈說:「如果沒有發生這些事,不是更好?」
林德訓曾被問及是否怨怪扁珍,他淡淡說被起訴貪污有如青天霹靂,好像自己十惡不赦、壞事做盡,但「總是自己的老闆、朋友、舊識,也不好說什麼」,而且「社會上有很多人支持阿扁,我不想傷那些人的心」,仍能讀出護主之情,如今兩人遭重判,昔日主從情誼不知還復存在?

扁心腹帳房 滅證遭告發

擁有扁金庫密碼
陳 女二人都是扁任公職前就跟隨扁家,陳鎮慧最早是扁珍開設華夏法律事務所的會計,扁當選總統後跟著進入總統府,主要工作就是應吳淑珍的要求搬錢、付錢、算 錢;而陳心怡則是從福爾摩沙基金會行政助理一路跟隨扁,擔任扁總統辦公室秘書,連馬永成要支用國務機要費也得請她幫忙,扁任內還多次指示她到銀行換鉅額美 金、卸任後也是交代她趕辦出國護照,可見陳心怡深獲扁信任。
偵辦扁案過程也發現,總統府收到貴重禮物,扁有一份、陳心怡一定也有一份,但是陳鎮慧卻被忽略,讓對扁家盡心盡力的陳鎮慧頗為不平。
扁案爆發時,特偵組相信陳心怡只擁有辦公室金庫密碼,不清楚金錢來源和用途,所以未起訴陳心怡;反而是負責記帳陳鎮慧是特偵組推倒扁家弊案的第一張骨牌,還依貪污罪被收押56天。
陳鎮慧因認罪充當污點證人,已獲宣告免刑,陳心怡則被合議庭告發曾在偵查中湮滅證據,對照今昔處境互換,恐是兩人始料未及。

陳心怡小檔案 40歲
與扁、珍淵源
.福爾摩沙基金會執行助理
.台北市長陳水扁辦公室秘書
總統府內職務:總統辦公室秘書
現職:扁辦秘書

國務費不是特別費 須公款公用

國內司法史上僅有的兩件元首級大案,巧合的都落在審判長蔡守訓率領的合議庭手中,由於同一批法官前年曾判決涉嫌貪污特別費的馬英九無罪,讓陳水扁常在庭上請求法官用相同標準看待國務機要費案,但合議庭昨在判決書直截了當認定:「國務機要費不是特別費,兩者不能相提並論。」

特別費不需單據
扁、馬兩案攤開來比一比,從審理到判決結果都大相逕庭。在審判程序部分,馬英九當初被起訴貪污的是不需要單據的台北市長特別費,省去了勘驗發票的時間,除一度發生證人筆錄遭竄改的爭議外,只剩下特別費的屬性辯論,因此不到5個月就完成一審宣判。
反觀陳水扁在總統任內因受《憲法》保障豁免權,只有吳淑珍被以利用假發票核銷國務機要費涉貪污罪嫌起訴,沒想到吳淑珍第一次出庭就不適送醫,之後連續請了17次假不出庭,加上法院還花了1個月的時間,讓檢辯雙方勘驗全案2000多張發票。
其次在判決認定上,扁案的國務機要費和馬案的特別費在請領手續上都是一半金額要用發票等單據實報實銷,另一半只要簡單的領據就可請領,但合議庭從歷史沿革發現,總統沒有特別費預算,因此認定總統的國務機要費不是首長特別費。

馬大水庫論奏效
最高法院也判決認同特別費一經領據提領後,就流入私人帳戶和私款混用,只要馬證明支出大於收入就可認定已全數用在公務,馬也因為這個俗稱「大水庫理論」獲判無罪定讞。
但昨天宣判的扁案,合議庭認為,國務機要費必須全數公款公用,不適用馬案大水庫理論,只要無法提出確實公務支出的明細,一律被視為遭扁家侵吞的不法所得。

扁珍索賄 辜仲諒爆內幕 扁酸:遠超過我跟我太太的關係

扁珍利用龍潭購地案收賄,不但都被重判20年、褫奪公權10年,併科罰金1.5億元,還因庭訊交互詰問,意外使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辜仲諒和吳淑珍的私人情誼曝光,扁更當庭醋勁十足說:「辜仲諒和我太太的關係,遠遠超過我跟我太太的關係。」三人親疏互動,引發外界聯想。

世紀大宣判6 龍潭案
台 北地院認定,扁珍趁政府推動兩兆雙星計劃(即行政院2002所提出的產業發展計劃,其中兩兆指半導體及面板等產業,雙星則是指生技製藥與數位內容),及廣 達正為覓地設廠而苦惱的機會,幫財務吃緊的辜成允出脫龍潭土地,高價賣給國家,再透過白手套收賄、洗錢,並痛批扁珍「一個操控國家行政資源,另一個在官邸 利用權勢操控收賄,行徑十分惡劣。」

檢痛批:後宮亂政
法官為釐清辜仲諒的角色及扁珍索賄手法,曾傳他和扁、珍對質,剛開始辜只是不斷強調是為了「買心安」而攀上扁家,沒想到後來在扁珍面前,道出企業家被迫捐款的悲哀,立刻挑起扁不滿情緒,及檢方痛批「後宮亂政」的點滴。
扁和辜對質時,曾咄咄逼人質問:「你跟我很熟嗎?」辜仍將他和扁珍之間的微妙關係全盤拖出,嚴正回嗆扁說:「我與你(扁)之間,完全建立在金錢上。」可見辜被特偵組策動返台後,已不在乎曾因扁家大失錢財,名聲陪葬在扁案的陰霾,只想把扁家當時需索無度的委曲宣洩出來。

嗆捐款「不樂之捐」
辜 還強調,自己和扁的互動,絕對比扁和資政互動還多,因為沒有資政給那麼多錢;扁聽完面無表情,似乎無話可說。但當辜透露經常到官邸陪珍聊天,扁立刻質問: 「你來官邸找我太太時,我都在家嗎?」辜回嗆:「當然不可能。」還說,他大概都在下午4時左右去找珍,平均一次兩小時,直到他們報告扁要回來時,才會離 開。
扁認為辜往臉上貼金,並質疑辜既然賭他2004年大選會落敗,為何還要捐2億元給珍?辜毫不遲疑說:「這不是捐錢,是不樂之捐。」不但撇清和扁珍的關係,還說「擔心自家被挖土機開進家」,希望讓外界相信他是不得已才捐款扁家。

和珍是「珍貴友情」
相較之下,珍則滿臉笑意,顯得一派輕鬆,甚至以手遮嘴忍笑,與臉色凝重的辜強烈對比,真是一大諷刺,似乎還在懷念辜以前陪她講電話、聊天的快樂時光。
當她談到辜送禮時,甚至揮去之前病容,以詼諧語氣描述辜拿裝滿現金的水果盒,送進官邸資助羅文嘉選北縣長,珍還對辜說:「你那天拿兩盒水果來,我一開裡面都是蘋果,當場嚇一跳,想說這下慘了,一盒蘋果怎麼拿給羅,開第二盒才看到2500萬元。」
辜 和扁珍對質的語氣也完全不同,他嗆扁兩人關係「建立在金錢上」,強調給錢是「不樂之捐」,但與珍對質時,卻說:「跟夫人的交情是珍貴的友情,不是在商業上 的買賣。」雖讓外人看到扁珍的貪婪,卻也自曝籌錢給扁珍買心安,斷送企業家英名,更讓三人關係成為大眾茶餘飯後的話題。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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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搭一唱「吃相難看」 扁發號施令 珍後宮操盤 收賄4億

扁家四大弊案中,行徑最大膽惡劣的就是龍潭購地弊案,扁珍一搭一唱的斂財手法,如同法官認定的,扁在總統府發號施令,珍在後宮操盤收賄,而他們被重判的關鍵,就是竹科管理局前局長李界木先坦承、後翻供,李也因作偽證付出代價,遭法官告發偵辦。

龍潭基地多數荒廢
2004 年扁不顧幕僚反對,趁廣達為覓地苦惱,在總統府「操盤」下指導棋,以推動兩兆雙星為由,要行政院、國科會限期三個月內採先租後買方案,花百億公帑向辜家財 務岌岌可危的達裕公司購買龍潭土地,納入竹科基地,吳淑珍則在後宮操控收賄洗錢4億元,同時另有1億元可疑賄款,從丹麥匯入扁家海外密帳,至今仍未查出來 自哪家企業,難怪法官在判決中痛批扁珍「吃相難看」。
諷刺的是,國家花費百億公帑買下龍潭近107公頃土地,至今僅廣輝設置光電六代廠(現已轉賣 給友達光電)及少數科技廠進駐,多數土地仍放任閒置荒廢,加上國科會過去開發科學園區,若使用民間土地,都是根據公告地價加成徵收,唯獨竹科龍潭基地以市 價收購,價格過高,難免啟人疑竇。
法官認定,龍潭弊案初期,單憑李界木科管局局長層級,根本無法左右竹科購地決策,直到吳淑珍找李進官邸,並透過蔡銘哲向辜成允索賄4億元才拍板定案。

李界木翻供仍判刑
辜成允支付4億元後,珍同意蔡銘哲分贓1億元,其中3000萬元給李界木,其餘由蔡家三姊弟平分,後來扁家發現海外收賄帳戶,多出1億元從丹麥匯入,珍認為辜成允多給賄款,指示蔡銘哲退還,辜成允竟也順手收下,法官認定辜涉詐欺,主動向檢方告發。
其 實,龍潭案最大的輸家是李界木,他在檢方全盤認罪,到了法院卻翻供只認半套,聲稱收的3000萬元是酬謝金不是收賄,扁沒有指示是大家的決議,過程合法, 連廣達也希望先租後買,行政院才會核定。不過,李並未獲合議庭認同,翻供後不僅無法脫罪反而被判六年,並被告發偽證。

帝王證人 難逃司法

法網恢恢
中信辜家大少辜仲諒犯下紅火案逃亡海外成為通緝犯,卻因扁案鹹魚翻生。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赴日苦勸他返台指證扁,他入境沒被收押,僅1億元交保,還能報備出國,堪稱扁案「帝王級證人」;辜雖暫時自由,但檢方偵結紅火等案後,他仍須面對司法訴訟。

公子變通緝犯
辜仲諒當年主導中信插旗兆豐金,搞出紅火案套利10億元,與妹婿陳俊哲一同避走美日。沒跑掉的中信法務長鄧彥敦、財務長張明田,被法院重判7、8年不等。辜仲諒從上流社會公子哥兒,搖身變成人人喊打的通緝犯。
兩年後,特偵組查扁,驚覺辜仲諒涉及的紅火案、澄清湖購地弊案,與扁似乎都有關聯,而辜仲諒的身影也出現在龍潭案裡,檢方因此亟需辜仲諒證詞。而郎有情妹有意,辜仲諒透過律師跨海傳達願返台的想法。
辜仲諒搭著專機返台指證扁,他除了須面對與扁法庭相見外,也要面對紅火案、與兆豐金前董事長鄭深池共同犯下的澄清湖購地弊案。

蔡家姊弟 風光不再

扮白手套
龍 潭案中扮演幫扁家白手套與洗錢人頭的蔡銘哲、蔡銘杰、蔡美利姊弟,當年靠扁家光環活躍政商界,卻居中幫扁珍在龍潭案中收賄、洗錢入罪,但蔡銘哲、蔡銘杰兄 弟認罪並繳出賄款,昨均獲輕判2年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300萬元、宣告緩刑,蔡美利則因癌症重病暫停審理,已不復往日風光。

認罪換得輕判
當初貫穿龍潭案的蔡銘哲,自認為對扁家掏心掏肺,他幫忙收帳、洗錢,不僅倒貼匯兌損失,到頭來還被珍痛斥A錢,他禁不住在法庭與扁對質時痛斥:「夫人利用我們蔡家到這種程度,還攻擊我的操守,無法接受!」
蔡銘杰的下場也很慘,他向法官懺悔指稱,當初若沒碰這塊地,就沒有這些事情,也不會官司纏身;而姊姊蔡美利也因重病住院無行為能力,合議庭確認後,日前已裁定暫時不對她審判,讓她暫時躲過法律制裁。
蔡家三姊弟不僅涉入龍潭案,還幫扁家洗錢,所幸懸崖勒馬、統統認罪,換得輕判、緩刑,現在的蔡家姊弟,一心只想扁案盡快落幕,恢復平靜生活。

辜家兩少 齊陷扁案

台 泥董事長辜成允昨依涉嫌詐欺洗錢罪移送檢調偵辦,令外界感到相當意外,辜成允身兼台泥、中橡、信昌化等三家上市公司董事長,目前三公司股價均稱穩健,雖未 因辜成允身陷龍潭弊案而走跌,惟經歷過分家、幾項事業經營不善等,台泥集團的市值,從分家前的9000億元,縮水到目前的 1450億元,已經連中信辜家集團市值3589億元的一半都不到。
台泥辜家在台灣政商界走紅將近一個世紀,曾經權傾一時,但2003年時辜振甫、 辜濂松叔姪選擇了「寧靜分家」,辜振甫一脈「台泥辜家」以製造業為主、辜濂松這脈「中信辜家」以金融服務業為主,劃清了彼此的專擅領域,孰料這次扁家相關 弊案又把「雙辜」─辜成允及辜仲諒牽扯在一起。

台泥表現穩固
去年11月辜成允坦承行賄扁家4億元至今,即使遭逢全球金融海嘯衝擊,但影響有限,母公司台泥更受惠中國轉投資漸入佳境,上半年稅後純益21.36億元,其中第二季單季稅後純益達19.54億元,更創下近四季來最佳表現。
熟知辜家家族變化人士指出,分家6年多來,台泥集團、中信集團曾各自面臨房地產不景氣、金融海嘯等重大挑戰,逼辜成允將和信電訊忍痛賣給遠東集團,一度遭市場解讀續航力不佳,前途看衰。

中信官司纏身
辜濂松家族也因二次金改相關案件影響,長子辜仲諒插旗兆豐金失利,次子辜仲透過開發金主導惡意併購金鼎證纏鬥逾3年仍無結果,都面臨官司纏身命運。

扁嫂傳話 億元外快入袋 余政憲聽話洩密 郭銓慶買通評委

扁嫂吳淑珍在民進黨執政期間,常被批隱身官邸炒股與收錢喬事情,南港展覽館弊案堪稱她「瞞著」丈夫搞外快的經典戲碼,僅靠傳話就進帳快1億元,連藏錢到海外都不必自己費心。如今不但得全部吐回充公,還被重判18年褫奪公權9年、併科罰金9500萬元。

世紀大宣判7 南港案
南港案源於2003年7月,內政部營建署受託為經濟部國貿局辦理南港展覽館新建工程招標作業。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想承攬這件工程,他知好友蔡銘哲常進出玉山官邸,能在扁嫂跟前說得上話,於是託蔡請扁嫂幫忙促成,言明若能得標,願依工程總價送扁嫂2.5%當酬勞。

錢轉進瑞士被查扣
南港案預算金額高達36億元,換算酬勞超過9000萬元。扁嫂一聽就心動了,棘手的是須在正式公告標案前,先把評選委員名單與廠商資格限制洩漏給郭。扁嫂當時雖告訴蔡「我想想看」,腦筋已動到當時的內政部長余政憲身上。
扁嫂和余同在1986年初次當選立委,至今建立20多年姊弟情,余更勤走官邸噓寒問暖。扁嫂把蔡的請託內容告訴余,2003年9月21日晚間,余帶著自己兩天前剛圈選好的評委名單,親赴台北市兄弟飯店開房間給蔡抄錄,幾天後,余又託心腹洪重信補送廠商資格限制給蔡。
郭 藉此買通7名學者評委,順利以低於預算金額6000多萬元得標。蔡轉達扁嫂指示,叫郭把酬勞折算成273萬5500美元匯到海外,層層轉帳到陳致中與黃睿 靚在瑞士的戶頭。這筆錢最後在去年1月,被瑞士聯邦檢察署以洗錢嫌疑查扣。余與7名被收買的學者評委也被起訴,另案審理中。

珍辯郭給政治獻金
扁嫂起初堅稱幫忙傳話沒收賄,並袒護余:「說他會收錢是一種侮辱。」卻被蔡緊咬有拿錢,扁嫂惱怒當庭反擊:「說謊!一派胡言!」還數落蔡:「這小孩從小我看到長大,現在他變成這個樣子,我真的是傷心!」後來她雖改口招認有收錢,但辯稱:「那是郭銓慶給的政治獻金。」
蔡銘哲挨罵後順勢拋開對扁嫂的敬畏,吐槽扁嫂確實有收郭的獻金,是郭另付的600萬元,他幫郭捧現款送到官邸給扁嫂,至於9000多萬元就是請託扁嫂的賄賂。

競標者放話已喬好
蔡銘哲並爆料扁嫂怕郭反悔,要他和郭聯名開保證票當抵押,等酬勞全部入帳才歸還。
至於洩密的余雖沒收賄,卻因偵訊時說溜:「夫人交代了,我要還人情。」牽扯出余有無透過扁嫂求得內政部長的疑雲。余極力否認,扁嫂卻大方坦承有把余爭取出掌內政部長的意願告訴枕邊人阿扁。
此外,當時另有一名廠商陳水塗與郭競標南港案,放話已和余說好。余同樣否認,甚至說:「不可能一個阿貓阿狗來找我,我就提供(評委)名單。」不料扁嫂依然大言不慚說:「陳水塗是大樁腳啊!他可以來找我!」證明扁嫂表面委曲,骨子裡充斥「收錢喬事情」的習氣。

南港案事件簿
2003/07~2003/09/19 郭銓慶託蔡銘哲請吳淑珍幫忙取得南港展覽館興建工程,約定得標願付工程總價2.5%給吳淑珍,蔡銘哲面報吳淑珍獲得首肯。
2003/09/19 余政憲圈選南港展覽館興建工程招標評選委員名單。
2003/09/21 余政憲親赴台北市兄弟飯店528號房提供評委名單給蔡銘哲抄錄。
2003/11/19 郭銓慶請蔡銘哲送600萬元政治獻金到官邸給吳淑珍親收。
2004/01/30 力拓營造被評選為投標廠商第一名並得標。
2004/12/01 郭銓慶將273萬5500美元酬勞匯往海外轉入吳淑珍指定帳戶。
2008/01 南港案賄款遭瑞士聯邦檢察署查扣。

珍憲情23年 扁案後變質 余無奈:別人分錢 我分牢獄之災

扁 嫂吳淑珍與內政部前部長余政憲23年前一起首度當選立法委員,余當時在立院常貼心地幫扁嫂推輪椅,因而衍生情同姊弟的「珍憲(針線)情」,但余那雙輕推輪 椅的手,去年底卻因南港展覽館弊案而戴上手銬,被羈押43天,換來的竟是珍當庭說他求官,阿扁也諷刺他才關了兩天就招供。

扁諷關兩天就招供
與珍交情深厚的余政憲,34歲選上高雄縣長,43歲在阿扁總統任內擔任內政部長,後來轉任台糖董事長,政壇人士多認為,余平步青雲的背後推手就是吳淑珍。
而 余政憲與吳淑珍的交情好到珍2001年出訪中南美洲過境紐約時,余政憲陪她逛街血拼;內政部義賣月餅,時任部長的余政憲就取名「珍愛月餅」;余轉任台糖董 事長,珍則獻聲幫台糖雞精代言,《壹週刊》還曾拍到微風廣場董事長廖偉志在余政憲夫婦引見下,帶著禮物進官邸見珍,商界盛傳余是「直達天聽」的捷徑。
直 到扁案爆發,這段20多年的姊弟情開始變質,先是扁第一次遭羈押獲釋後,會見綠營立委,扁說自己絕食需要超人意志力才能撐下去,然後語帶譏諷說:「不像余 政憲才關兩天就……。」意指余被押後,供出扁嫂指示他洩漏南港展覽館工程評審委員名單,這句話連扁系立委邱議瑩都忍不住跳出來為余喊冤說:「如果不是吳淑 珍施壓,他(指余)也不會鋌而走險去做這個事情。」但余羈押獲釋後,從未公開抱怨扁家人。

出庭仍稱珍「夫人」
今年3月25日, 珍、憲首度在法庭對質,兩人互動間仍看得出深厚情分,余政憲提到珍時都尊稱「夫人」,珍也幫余澄清說,南港案她請余幫忙,從來沒講事後要給錢,「因為余政 憲從來不拿錢,我講這種話對他來說是一種侮辱。」但珍也爆料指余當年向她表達想當內政部長,她才向阿扁說情促成此事,余事後只強調自己從未求官,對珍沒半 句怨言,但邱議瑩轉述余曾無奈說:「每個人都分到錢,我卻分到牢獄之災。」

珍憲小檔案
吳淑珍
年齡:58歲
學歷:國立中興大學畢業
經歷:立委

余政憲
年齡:50歲
學歷:逢甲大學國貿系畢業、義守大學管理科學研究所畢業
經歷:立委、高雄縣長、民進黨中常委、內政部長

收賄千萬 扁珍賣官有罪 收陳敏薰錢有事 榨辜仲諒3億無罪

前 總統陳水扁利用職務之便,和夫人吳淑珍一起介入台北101董座案,收取陳敏薰1千萬元賄賂,被以收賄罪各判八年,創下總統夫婦賣官判罪首例。至於扁珍巧立 名目向中信金控前副董辜仲諒索討三億元,合議庭認為,辜仲諒自承是「深藍家庭、花錢買安心」,且查無對價關係,判扁珍無罪。

世紀大宣判8 賣官案
陳 敏薰與代表中信證券集團的辜仲為了爭奪開發金控經營權,2003年底到2004年初掀起徵求股東委託書大戰,當時擔任開發金控董事長的陳敏薰因持股比率不 足,央請扁嫂找當時的財政部長林全關切,企圖提前改選日期讓辜仲措手不及。陳敏薰同時叫親信以「政治獻金」名義,將一張面額1千萬元支票親送官邸給扁嫂。

買賣101董座不知羞
這筆錢被扁嫂交給好友蔡美利兌現,分成6張面額90萬元到200萬元不等的支票,再以扁嫂哥哥吳景茂名義分批兌現,接著購買美元輾轉洗入瑞士帳戶。但陳最後買來的,卻只是台北101金融大樓董事長的寶座。陳敏薰買官案,讓扁珍因此辦判重刑,元首至此,令國家蒙羞。
扁珍兩人卻從此對中信集團的辜仲諒,需索無度。辜仲諒出庭形容扁珍要錢的模式為「扁說大道理、珍講多少錢」。辜仲諒深恐辛苦與扁珍建立的良好關係會斷線,2002年先捐兩千萬元給扁珍,2004年3月總統大選更在1個月內捐出兩億元。
辜 仲諒自此已知被當成「提款機」,卻難以脫身,不但全額照捐,2005年底又給扁1500萬元贊助縣市長選舉。辜仲諒前年初因插旗兆豐金控發生俗稱「紅火 案」的內線交易醜聞逃亡日本,據傳該案有3億元差價疑似被辜仲諒拿去「貼補」損失,扁明知辜仲諒已是通緝犯,卻跨海要辜仲諒捐1千萬元贊助立委選舉,辜仲 諒不敢拒絕。

堅稱辜捐政治獻金
扁珍堅持辜仲諒的捐款是政治獻金,辜在法院審理時也自己說:「我們是深藍家庭,能跟陳水扁總統搭上 關係,是很安心的。為了求生存,他們希望我們協助籌錢,我們也會想辦法。」雖然辜仲諒補充解釋:「所謂不樂之捐,是金額太龐大。」但仍讓合議庭法官認為, 辜仲諒捐錢是企圖攀關係、尋求心安,且也未查出辜與扁珍有任何對價關係,故將此部分判決無罪。
針對陳水扁利用總統職權和吳淑珍介入台北101前董事長陳敏薰人事案,收取千萬元賄賂,還巧立名目向中信金前副董事長辜仲諒索討3億元不樂之捐,針對此,中信金表示,辜仲諒已經不在公司任職,無法代為回應。

扁珍賣官索賄檢審認定對照
檢方起訴
.陳水扁涉嫌利用總統職權與吳淑珍共同介入台北101前董事長陳敏薰人事案,從中收取1000萬元賄賂,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
.陳水扁、吳淑珍多次利用辜仲諒進出總統府或官邸機會,巧立名目向辜仲諒索取3億元,涉犯《政治獻金法》及《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

法院認定
.法官認為扁珍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各處有期徒刑八年,併科罰金新台幣500萬元,褫奪公權四年,並追繳所得財物1千萬元。
.法官認為辜仲諒在交付款項後,陳水扁並未利用擔任總統職權的身分,影響公務員對中國信託集團做出有利政策,沒有圖利行為。至於政治獻金部分,僅違反行政罰,並未涉及不法,故判無罪

姊妹情深 推薦「刀療法」 「送錢謝珍疼愛」薰遭判偽證罪

曾 是最美麗董座的台北101前董事長陳敏薰,一現身總給人專業、有主見的形象,出庭卻嬌態百出,徹底顛覆外界對她的刻板印象。她更不管審判長兩度制止,堅持 解說她推薦給扁嫂的「刀療法」,企圖藉此證明捐一千萬元給扁嫂並非買官。然而此舉除了嚇醒當時在法庭內昏昏欲睡的旁聽民眾,還害自己因偽證罪被判刑1年6 月。

證詞不一稱沒睡好
陳敏薰去年12月到特偵組應訊時,坦承2004年4月送扁嫂1千萬元,是請託扁嫂關說出任大華證券董事長的買官錢,今年4月她出庭卻改口聲稱那是請扁嫂代轉給民進黨的政治獻金,並否認爭奪開發金董事長失敗後,有找扁珍求官。
陳敏薰辯稱去特偵組前一晚緊張沒睡好,可能解釋不清楚被誤解。
檢 方冷不防被這位美麗女強人擺道,不斷提醒她的證詞和應訊時的供詞不一致,陳敏薰仍選擇前後矛盾的說法,被問到關鍵時,她數度化身鄰家小女孩模樣,拉長尾音 說:「唉唷,我不是很記得啦!」至於為何捐獻金不拿收據,她瞪大杏眼,很認真正經說:「我信任夫人會把錢轉給民進黨,不會去問這個東西(指收據)啦!做人 要有禮貌!」

離題哽咽解釋刀療
為了證明送錢是感謝「夫人的疼愛」而非買官,陳敏薰離題哽咽解釋「刀療法」,被審判長制止:「介紹 刀療法就不必了,請針對問題回答。」她仍自顧自敘述:「刀療法最有效的方法,是用刀尖往最痛的地方刺下去。」她在美國滑雪摔傷,回台找到一名刀療師才治好 痠痛,「夫人也受骨頭相關問題所苦,因此介紹給夫人,夫人是我見過最勇敢的病人,我都不敢用刀尖。」
扁嫂當庭證實確有此事,刀療法也很有效果,「但總統怕我被砍死,才沒繼續做。」

痛楚描述旁人嚇醒
不少旁聽民眾被陳敏薰描述的痛楚嚇醒,又被扁嫂的妙答給逗笑,然而這段民俗療法的插曲僅有娛樂效果,刀療法並沒改變陳敏薰說謊的事實。

珍薰庭內說法
◎陳敏薰
.我跟夫人在一起,就是喝茶、聊天啊!
.如果能捐給黨主席的夫人,有什麼理由不捐。
.不會去跟夫人問這個東西(捐款收據)啦,做人要有禮貌。
.我沒向林全爭任大華證券董事長,也不是他一個人說了算。
.透過夫人捐錢給民進黨,就是感謝夫人的疼愛。
.夫人受骨頭問題所苦,因此介紹刀療法師傅給夫人,夫人是我見過最勇敢的病人。
◎吳淑珍
.我不會把陳敏薰的1000萬元吞掉,我沒那麼「殺」。
.刀療法很有效,可是扁認為用那麼大一把刀在剁很危險,勸我別再去。
.陳敏薰沒說要發票,不然當時給了,現在就沒事。

辜爆料捐獻 花錢買心安

意外插曲
中信金控副董辜仲諒,在扁執政期間曾是風光一時的紅頂商人,因插旗兆豐金控引發「紅火案」而潛逃日本被通緝兩年,回台後大爆與扁的政商關係。與扁對質時,更露骨表示:「我們的熟悉是建立在金錢上,我雖不是你的資政,但沒有一個資政給你這麼多錢!」

扁還想開路到辜家
辜是幫支持綠營的阿嬤捐2千萬元給扁尋求連任台北市長而結識,經扁安排直接把錢送到民生東路扁家給珍。扁當上總統後,辜更勤跑官邸陪珍聊天。
辜作證時,很老實地說:「長輩多半是深藍,扁當台北市長時,有次竟傳出開闢新馬路要把挖土機開進辜家,我覺得非常害怕」。尤其阿嬤過世後,辜與民進黨斷線,且家族事業須仰仗政府的鼻息,為此全家有很深的危機感。
維繫這樣的管道要付出極大代價,辜說個人投資在扁身上就多達3億元。辜出庭時留口德,不講被勒索或感覺在交保護費,而是委婉表示:「總統和夫人又不是黑道,只能說買個心安」。

扁怨給珍有進無出
只是令他錯愕的是,後來扁又叫他加碼5千萬元,還要他另給扁嫂500萬元打發,「之後別再給扁嫂錢,因為有進無出」。扁對質時反嗆辜:「我很信任你嗎?」時,辜回頂:「如果你不信任我,不會收我的錢。」辜對扁的稱呼更從「陳總統」降格到「陳水扁先生」。

扁珍索錢模式
◎扁開口
.約談企業鉅子進總統府討論金融、財經意見,並宣稱有意在海外成立基金會推動台灣外交
.訴苦選舉需政治獻金或邀金主進總統府用餐,暗示理想實踐需要金援
.暗示給扁嫂錢是「有進無出」,故除政治獻金外要另外給錢打發扁嫂
.明知辜仲諒已是通緝犯,還跨海要求贊助立委選舉
◎珍拿錢
.要求用附加輪子的行李箱裝現金,甚至提示用面額2000元紙鈔較方便
.2002年辜仲諒用水果禮盒裝2000萬元送進官邸
.2004年總統大選前辜仲諒用行李箱、紙箱分3批將2億元送進官邸

前財長爆 扁喬金融界人事

財 政部前部長林全曾是扁執政時倚重的財經官員,但林全作證卻直接戳破扁的辯解。他說扁要他安排陳敏薰出任大華證券董事長,「是利用假日打電話到我家」,扁還 因命令最後無法貫徹而「甚感不悅」。林全更說:「2004年總統第二任期,金融人事變動較大,金融人事很多是總統決定的。」

致電指定薰任大華
林全出庭作證說,2004年4月初,假日他在家接到扁來電,劈頭叫他安排陳敏薰出任開發金控百分之百持股的大華證券董事長。林全努力說明有困難,扁仍堅持照辦。
林全說,後來請馬永成轉交書面報告解釋,並提兩方案要顧全扁的面子,包括不斷否決辜仲?G經營團隊提出的大華證券董事長人選,或由已內定改選後出任開發金控董事長的陳木在,去勸陳敏薰接受「一個有尊嚴的(職務)安排」。
林全於是改安排陳敏薰接任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卻悍拒,揚言:「府已答應我接大華。」林全表示後來請馬永成出面,才讓陳敏薰軟化。
儘管陳敏薰翻供撇清1千萬元是政治獻金,然而林全出庭實話實說,讓扁家收錢喬官位的醜態全現形。

扁脫口別再匯 洗錢知情 借妻舅及蔡氏姊弟人頭轉匯 掩飾不法

扁 珍夫婦從陳敏薰及國務費等三案,先後A了6億多元,透過上百人頭帳戶層層轉匯洗到海外,吳淑珍雖一肩扛起所有洗錢罪責,但法官認定,扁家大筆資金進出頻 繁,扁不可能不知情,且最後一次庭訊時,扁曾不慎脫口:「我叫他們按兵不動,暫時不要把錢再匯出去。」因此將他列為洗錢案共犯一併判刑。

世紀大宣判9 洗錢案
台 北地院認定,扁珍夫婦從國務機要費中A了6760萬元、龍潭購地案中A了美金1198萬元、陳敏薰處A了1000萬元,接著又從南港展覽館招標案收賄近一 億元,合計6億多元的不法所得,為掩飾、隱匿這些不法所得,扁家前後透過吳景茂夫婦、蔡美利與蔡銘杰姊弟,四處借用人頭層層轉匯、洗錢到海外。

扁珍依貪污罪判刑
陳水扁對於前述洗錢過程,始終否認知情,聲稱家中財務都由妻子掌管,但合議庭調閱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在洩密案中證詞,發現當初葉盛茂向陳水扁報告收到艾格蒙洗錢情資時,扁第一時間回答:「那是我卸任以後,打算用來做為推動外交之用。」顯示扁對相關資金絕非毫不知情。
加上扁最後一次出庭時,曾脫口而出,自爆:「我叫他們按兵不動,暫時不要把錢再匯出去。」合議庭審酌扁在洗錢案爆發後的態度與處理方式,認定扁家大筆資金頻繁轉匯到海外,扁不可能不知情,因此將扁珍同列洗錢共犯一併判刑。
不過,因洗錢罪與扁珍利用職務詐取財務、侵占公有財務等罪,屬於裁判上一罪關係,因此僅依貪污罪判刑,不再論處兩人洗錢罪。

珍憂媳翻臉不認人
判決書指出,早在1998年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任內,吳淑珍便借用胞兄吳景茂名義,在荷蘭銀行新加坡分行開戶,當時陳致中尚未成年,由陳幸妤擔任有權簽章人。
陳水扁當上總統後,該海外帳戶便成為扁家將犯罪所得洗至海外的首要窗口,2001年8月間,再增加陳致中為有權簽章人,藉此加強家人對帳戶內存款的支配權。
直到2007年國務機要費爆發,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把艾格蒙的洗錢通報情資提供給陳水扁,扁家擔心海外鉅款遭揭發,改由陳致中接手海外洗錢事宜,以黃睿靚名義在瑞士開設信託帳戶、紙上公司,再由陳致中擔任帳戶受益人,陸續把吳景茂帳戶中的錢轉匯到黃的戶頭。
只是吳淑珍後來也不信任媳婦,她當庭向法官坦承說,媳婦畢竟是外人,擔心媳婦有天翻臉不認人,於是才再要求兩人把帳戶內一半的資產,轉匯到兒子陳致中名下。

致靚認錯減輕判刑
合 議庭認定,以陳致中夫婦的智識程度,豈可能不知家中鉅款是父母貪污的不法所得,陳致中夫婦卻仍協助父母洗錢明顯犯法,但考量兩人一時受親情權貴所惑而犯 罪,如今已自白認錯並放下身段貢獻所學回饋社會,因此將兩人減輕判刑2年6月、1年8月,並考量黃睿靚沒有前科,讓她緩刑5年。

追討12億 恐待三審定讞 法院須宣告沒收 凍結鉅款才能匯回

從扁案起訴前,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就承諾要將兩筆海外密帳匯回,但直到昨天一審宣判,這兩筆合計12億餘元的鉅款仍不見蹤影。檢方表示,由於錢已被瑞士方面凍結,未來恐怕須待扁案三審定讞、宣告沒收帳戶贓款,瑞士司法單位才會將錢匯回。

致靚無權處分7億元
這 兩筆鉅款中,法官認定其中存放在瑞士美林銀行及蘇格蘭皇家庫斯銀行帳戶的美金2100萬元(約7億元台幣),其中包含了國務機要費、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 館案及陳敏薰千萬買官中,扁家共約6億元的不法所得。該筆鉅款因流動異常,被國際洗錢防制組織艾格蒙通報,於是被瑞士政府逕行凍結。
當初特偵組以為只要取得陳致中夫婦的匯款授權書,加上他們的筆錄、起訴書,就可請瑞士政府將錢匯回台灣,事後卻發現沒那麼簡單。因瑞士檢察總署認為筆錄不能作為兩人的正式授權書,因此要等到判刑確定,台灣法院宣告沒收帳戶內贓款,瑞士當局審查通過後,才會同意把錢匯回。
上述的美金2100萬元中,因部分款項信託給境外銀行轉投資,以紙上公司的方式進行海外不動產及金融投資,後續匯回的手續更加複雜。陳致中夫婦雖交出帳戶協助調查,但特偵組卻發現陳致中夫婦只是這些信託投資帳戶的「受益人」,而非帳戶的所有人,夫婦倆根本沒有處分權。

匯回手續費最高800元
所以正確程序應透過司法互助,由被信託銀行所屬國家要求銀行以紙上公司的法人身分,將已投資標的物處分換回現金,才能把錢匯回台灣。
扁 家匯回台灣的錢若是正常的一般匯入,萬泰銀行表示,約會收取萬分之五的手續費,但最高收取上限為800元,但這種貴賓級客戶,銀行大都會免費服務。至於課 稅部分,會計師胡榮一表示,那就要看是匯給誰,若是匯入本人戶頭,今年還不會被課稅,但若明年起匯入,是本金所孳息或用本金投資所賺的錢,就會納入最低稅 賦課徵所得稅;若是由匯入子女戶頭,就可能會被課一成的贈與稅。

助扁隱匿情資 葉盛茂判10年

扁家洗錢案中具有關鍵性角色的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雖然沒名列昨天扁家洗錢案宣判名單中,但他因向扁透露扁家境外洗錢一事遭國際洗錢組織發現,接著又協助陳水扁隱匿艾格蒙洗錢情資,早已遭洩密等罪重判10年,目前仍在高院審理中。
扁家洗錢方式除了靠大量人頭幫忙,順利把鉅款洗到國外之外,調查局長葉盛茂協助隱匿國際洗錢組織情資,也幫了扁家大忙,不僅讓特偵組延遲得知扁家海外洗錢一事,也讓扁有充裕時間準備應對。
全案曝光後,葉一度否認有隱匿情資,甚至推卸責任,謊稱情資已給檢察總長陳聰明,後來檢方調查揭穿葉的謊言,以洩密等罪起訴他,葉終遭北院當庭逮捕收押。

政治漫畫促葉軟化
法官曾正龍最後舉報紙刊出的政治漫畫為例,告訴葉被畫成鬥牛犬,一直吃扁丟出來的東西,象徵吃案。葉聽後態度軟化,突然翻供招了,連說三次「我錯了」。
葉一審宣判後,並未因為坦承而獲交保,被押79天後,高院法官才以500萬元讓葉交保,葉終得以在被押79天後步出牢籠。

葉盛茂(65歲)小檔案
◎學歷: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
◎經歷
.調查局調查員調查班第4期畢業
.台灣省調查處調查站調查員、秘書、副主任
.桃園縣調查站主任
.調查局副局長
.台北市調查處副處長
.台北市政府人事處副處長、政風處處長
.調查局局長(今年7/16退休)
◎事蹟:
.首位基層出身的調查局長
.因洩密給扁,一審被判10年

國際媒體 快報判決

全球在看
扁案判決結果一出爐,國際媒體隨即進行報導。美國《紐約時報》指出,陳水扁被判刑雖是預料中事,但對扁領導數十年、反對國民黨的政治勢力而言,仍是一大打擊。英國《金融時報》認為,扁曾是民主和人權運動的先鋒,昨因貪污被判無期徒刑,猶如從雲端墜入谷底。

「用職權中飽私囊」
昨審判結果公布,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網站首頁立即出現快報,指陳因貪污洗錢罪名,被判無期徒刑。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則引用北京聯合大學台港澳研究所學者徐博東看法,認為陳的判決太輕。美聯社指出,陳因貪污被判無期徒刑,為台灣動盪政治史的分水嶺。
法 新社指,陳因貪污被判無期徒刑是政治迫害,因自己一生致力台灣獨立。英國《衛報》指出,陳否認收賄洗錢,宣稱自己因反北京當局的立場,遭繼任者(馬英九) 迫害。美國《華爾街日報》則強調,扁是第一位被定罪的台灣總統。日本《讀賣新聞》引述判決書指陳「打著改革旗號,利用總統職權中飽私囊。」
包括中 央電視台等多家中國媒體都在第一時間報導此事,中新社把扁案稱為「歷時數年、牽動台灣社會的世紀大案」,大篇幅報導案情始末及結果。中新網則引用香港城市 大學政治學講座教授鄭宇碩看法,指扁夫婦被判無期徒刑,對台灣政治文化是一大衝擊,未來綠營會發動街頭抗議,藍綠將出現新波對抗。中國網民紛紛貼文評論扁 「罪有應得、大快人心。」

國際媒體看扁案
.美國(CNN):陳因貪污洗錢罪名被判無期徒刑
.美國《紐約時報》:陳被判刑對民進黨是一大打擊
.英國《金融時報》:陳被判刑,猶如從雲端墜入谷底
.英國《衛報》:陳稱因台獨立場遭政治迫害
.日本《讀賣新聞》:利用總統職權中飽私囊:
.美聯社:陳的判決是台灣動盪政治史的分水嶺
.法新社:陳判無期徒刑,指控此案為政治迫害

扁卸任16個月 被囚近1年

前總統陳水扁貪污等案爆發1年來,檢調、台北地院與扁律師團間激烈鬥法,扁陣營質疑,國民黨以司法手段打壓扁,扁卸任不過1年4個月,就被關近1年。

綠疑政治力介入
案發以來,台北地院先以「有逃亡之虞、以外力向司法施壓」等理由,將扁羈押十個多月。扁去年11月遭收押,12月中曾獲釋,但去年底再遭收押,扁在看守所已待了近1年。
去年底,台北地院審判長周占春裁定扁無保釋放後,北院以訴訟經濟和統一見解為由,決定依「後案併入前案」慣例,將扁案交由已審理國務機要費2年的審判長蔡守訓承辦。扁律師團痛批此舉違憲聲請大法官釋憲。
扁二度被押時,扁委任律師鄭文龍到北所律見後,都會轉述扁的意見,法務部不滿鄭文龍替扁傳話,認為有違《律師法》與律師倫理規範,揚言取消鄭的律師資格。但台北律師公會調查後,決定不處分鄭文龍。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也提案修改《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規定卸任總統若一審有罪,將取消相關禮遇,國民黨團以人數優勢,去年底初審表決通過修正案,但因爭議過大,尚未完成三讀。

倒扁圍城 珍急搬7.4億 檢:最離譜的搬錢故事

特 偵組查出,2006年紅衫軍倒扁圍城時,扁嫂吳淑珍竟指示元大證前董事杜麗萍和吳淑珍胞兄吳景茂,把國泰世華保險室裡的7億 4000萬元現金,一箱箱搬到元大少東馬維建的豪宅防爆保險室裡。事後特偵組聲押杜麗萍未果,杜還自殺未遂。檢方表示:「這是扁案裡最離譜的搬錢故事。」

藏入馬維建豪宅
全案未明朗前,總統府前出納陳鎮慧向特偵組供稱,扁家在國泰世華銀行密藏巨款,也講出主導這齣搬錢的大戲就是吳淑珍,令檢方瞠目結舌,不敢置信。
但是檢方深入追查後,證實當年吳淑珍趁著紅衫軍圍城的危險當頭,拜託元大集團總裁馬志玲幫忙藏錢。
檢方查出,杜麗萍和吳景茂、陳俊英夫婦分別到國泰世華保險室,搬走八大箱錢。扁珍還把摯友吳文清拖下水,要求他先開車把一箱箱的東西送到杜麗萍任職的世貿聯誼社。杜麗萍與吳景茂、陳俊英夫婦再單獨把錢搬入馬維建的豪宅,元大高層也捲起袖子,揮汗如雨的幫忙搬錢。

杜麗萍自殺未遂
吳景茂夫婦向特偵組證實此事,特偵組去年底約談杜麗萍,杜麗萍不承認,直到特偵組聲押她才改口,法院裁定交保100萬元。杜麗萍坦承搬錢,也認了替元大馬家送2億元到官邸扁家。吳淑珍竟然透過律師李勝雄發表聲明,僅僅坦承收元大2000萬元,其他全盤否認。
杜麗萍因吳淑珍的聲明而大受打擊,擔心馬家懷疑她從中A錢,隔天乾脆開著BMW休旅車,到台北縣五股的娘家鐵工廠前,吞安眠藥並引汽車廢氣自殺,所幸獲救。事後,杜麗萍終於想清楚,決定與檢方充分配合,主動到特偵組說明一切。
據 透露,當時協助扁家搬錢的杜麗萍為掩人耳目,還特地戴上又長又捲的褐色假髮及深色眼鏡,特偵組為比對過程,還安排吳景茂與杜麗萍對質,吳景茂一時還認不出 來眼前的「未變裝」杜麗萍,竟是當天跟他一起搬錢的神秘友人。檢方有了陳鎮慧、吳景茂夫婦和杜麗萍的指述,終於讓扁家搬錢的離譜過程真相大白。

杜麗萍小檔案
年齡:53歲
家庭:與前夫生有1女,目前與第二任丈夫分居
學歷:醒吾商專銀行保險科
經歷:金島潮州酒樓經理、亞太飯店(神旺飯店前身)副董事長、元大證券董事
現職:台北世界貿易中心國際貿易大樓公司副董事長
外號:餐飲界的何麗玲

助洗錢4億 黃芳彥滯美

新光醫院前副院長黃芳彥在扁案中被稱「帝王級證人」,特偵組查出,至少有3筆扁家資金與他有關;扁卸任後,他更負責幫吳淑珍保管價值約1.2億元的裸鑽和珠寶,涉嫌協助扁家洗錢超過4億元。檢方今年初,已對黃芳彥發布通緝,時效直到2034年。

幫珍保管75件珠寶
扁 家3筆與黃芳彥有關的資金中,首先是他在2006年5月曾匯款177萬美元(約5300萬元台幣)到新加坡;吳淑珍則曾從國泰世華銀行提出6000萬元現 金,請黃芳彥代為支付寶徠頭期款及裝潢費,剩下的1400萬元就放在他辦公室,被檢方查扣;他還曾邀集馬永成、辜仲諒及兆豐金前董事長鄭深池到總統府密 商,協助扁家隱匿2億2000萬元到海外。
扁去年卸任時,珍把珠寶交給黃芳彥保管,但今年1月黃潛逃美國,後來才致電檢察官說出珠寶下落,檢方果 然在黃住家衣櫃的西裝口袋裡,找到11顆裸鑽、6只鑽錶在內的75件珠寶,其中最貴的是一顆價值1900多萬元的5克拉白鑽;但珍供稱,珠寶有些是自己嫁 妝,大部分是自購投資,部分則是陳幸妤、黃睿靚的,來源都很清楚。但檢方懷疑其說詞,仍追查來源是否涉及不法。

下波偵結 辜仲諒剉咧等 近期偵結二次金改 扁家難逃起訴

扁案一審宣判後,特偵組已著手準備第三波偵結,範圍包括扁珍分涉中信併兆豐金、元大併復華金等二次金改弊案、澄清湖畔大樓交易抽佣、侵吞總統出訪零用金、利用元大一品苑及寶徠豪宅收賄、洗錢,以及安亞等機密外交弊案,近日將再依貪污、洗錢等罪名,將扁家成員起訴。

世紀大宣判16 特偵追擊
扁 案第三波偵結名單中,最受矚目的案件,應是中信少東辜仲諒涉嫌主導香港紙上公司「紅火」插旗兆豐金,可能會被依違反《金控法》背信罪及《證交法》內線交易 罪起訴,而扁涉嫌透過兆豐金控前董事長鄭深池居中傳話、操盤,要求中信低價高賣澄清湖畔大樓,從中賺取3億元差價,則可能被特偵組認定是扁「默許」中信併 兆豐金的對價,並依貪污等罪將扁、辜、鄭三人一併起訴。

盒藏2億元大悄運官邸
相較中信辜家涉嫌利用不動產交易輾轉送錢給扁家,元 大馬家錢進扁家的手法,顯得更為大膽、直接;特偵組初步認定,馬家指示元大證券前董事杜麗萍,帶著裝滿2 億元現金的水果禮盒,直接送到總統官邸吳淑珍手中,目的應和當時元大企圖併購復華金有關,因此不排除將扁珍與馬家成員,分別依行賄及收賄罪起訴。
此 外,元大少東馬維辰、馬維建兄弟還受吳淑珍委託,協助搬運原本藏匿在國泰世華保險室內的7.4億元可疑贓款,並代為投資理財,同時協助扁家將其中5.7億 元匯往瑞士銀行存放,部分贓款還被挪為扁家購買寶徠兩戶豪宅的頭期款,兩人可能因此和扁家成員一起被依洗錢罪起訴;至於扁家買賣元大一品苑部分,檢方傾向 以罪證不足為由不起訴。
關於華南金控前董事長林明成等其他金控家族錢進扁家案件,是否也在這波偵結名單中,特偵組不願說明,僅強調:「該查的都不會輕易放過。」但就算屆時只起訴中信辜家、元大馬家成員及鄭深池,也將在國內金融市場投下一顆震撼彈。
另一件扁確定將被起訴的貪污案,是他涉嫌利用出訪友邦機會侵吞公款;特偵組查出,扁兩任總統期間,曾11次帶隊出訪友邦,每次外交部都編列10萬美元零用金預算,作為犒賞或餽贈駐外人員及宣慰僑胞的經費。
但扁的前後任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都證稱,扁每次出訪零用金都沒有用完,有時甚至預留半數經費,根本沒帶出國,事後扁從未將剩餘款項繳回國庫;檢方因此認定扁涉嫌侵吞超過50萬美元(約1650萬元台幣)公款。

追機密款無邦交不易查
至於機密外交案部分,包括安亞、醫和、拉美及金援北韓等四大弊案,特偵組追查公款流向,都因涉及海外資金及非邦交國家敏感人物,偵辦進度遭遇程度不一的困難。
目前還無法確認這四案合計數千萬美元機密外交款項,究竟有無流入扁家私人口袋,因此國安會前秘書長邱義仁可能成為唯一被依貪污罪起訴的公務員,而其他三案,短時間內恐怕都無法偵結。

特偵下一波偵結哪些案?
.中信金插旗兆豐金:中信金前副董事長辜仲諒是否起訴、紅火案10億元價差是否流入扁家?
.澄清湖大樓交易案:兆豐金控前董事長鄭深池賣樓3億元價差是否流入扁家?
.元大併復華金案:馬家送2億元現金給扁家,是否為併購案對價?
.扁家7.4億資金流向:元大馬家協助藏匿資金,有無涉及洗錢?
.扁侵吞出訪零用金:扁利用出訪友邦機會,侵吞50萬美元(約台幣1650萬元)公款
.機密外交案:扁有無假借安亞專案等機密外交名義A公款?
註:扁告發李登輝密帳案、吳淑珍珠寶來源、扁家購買一品苑豪宅、國泰金併世華銀、台新金併彰銀、開發金併金鼎證及華南金董監改選等案,仍由特偵組偵辦中。

查金改 7金控進貢8.4億 捐愈多版圖愈大 扁珍罪加一等
特偵組調查二次金改案,根據扁嫂吳淑珍的陳報狀約談了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等20名知名企業負責人。檢方查出,最少有大型7金控負責人進貢8.4億元給扁家,鉅款大部分流向扁家位於國泰世華保險室。檢方強烈懷疑部分捐款與二次金改有關,近期將收網偵結,扁珍恐罪加一等。

多辯稱政治獻金
吳淑珍為展示在扁案認罪協商的誠意,主動向檢方解釋扁家的鉅款來源。她今年二月向特偵組遞交一份20家金主名單,自爆多年來接受過12.1億元的政治獻金。
但根據陳報狀,包括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歿)、裕隆集團創辦人吳舜文(歿)及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遠東集團總裁徐旭東等20名橫跨傳產、金融界的大亨,都曾是扁珍金主。
不過,檢方全數約談後,發現陳報狀半真半假,數字也多有不符。事後,吳淑珍竟又追加一份高達200名中小企業的捐款名單,疑故意混淆檢方偵查。
但檢方也發現,包括郭台銘在內的大多數企業家都否認曾捐錢扁家。不過,多數金控業者卻都承認金援扁珍,但辯稱都是「政治獻金。」
檢方約談跟扁家關係甚深的元大金控前營運長馬維辰,他爽快坦承給2億元;而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則坦承給5000萬元,不是陳報狀中的1億元;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辜仲諒則說,捐給扁家3.4億元;國泰金董事長蔡宏圖也坦承有給扁家1億元。
此外,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日盛金董事長陳國和及華南金控董事長林明成到案後,分別坦承給扁家3000萬、2000萬及1億元。檢方加總後,發現扁家接受金控業者金援的款項竟高達8.4億元,而且「捐得愈多,金控版圖愈大。」

扁力推疑點重重
檢方認為,二次金改是陳水扁在2005年間強力推動的政策,而台新併彰銀、元大併復華金等多個金控合併案,過程更是疑點重重,檢方已經輪番約談各大金控高層到案說明。檢方鴨子划水偵查近1年,雖無直接證據可斷定企業捐款與二次金改有關,但檢方仍鍥而不捨的持續追查。

企業進貢扁家
.中信金前副董事長辜仲諒:3.4億元
.元大金前營運長馬維辰:2億元
.國泰金董事長蔡宏圖:1億元
.華南金董事長林明成:1億元
.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5000萬元
.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3000萬元
.日盛金董事長陳國和:2000萬元
◎總額8.4億元
註:該金額為特偵組調查及當事人自述

扁涉A出訪零用金 可判無期

特偵組偵辦機密外交弊案,查出扁核示外交部金援北韓等5個專案,總計至少上億元公款流向不明,疑遭人暗槓侵吞,扁還涉嫌利用10次出訪友邦機會,侵占外交部零用金共1600萬元,檢方可能分依《貪污治罪條例》詐領、侵占公款重罪,將扁及國安會前秘書長邱義仁一併起訴。

外交弊案起訴邱義仁
特偵組分批傳訊外交部及所屬駐外官員近百人次,發現其中安亞、拉美等5個專案,外交部奉命分期編列、支出預算後,部分款項卻下落不明,部分專案甚至發現有可疑掮客居間穿梭,弊情有如巴紐案翻版。
檢調指出,邱義仁坦承簽領安亞專案第4期50萬美元(約台幣1600萬元)旅行支票後,當面轉交給國防部前副部長柯承亨極力推薦的外交掮客,原訂用來行賄當時WTO(世界衛生組織)泰籍秘書長,不料這批旅支竟多數流入美國拉斯維加斯賭場兌現,顯然被人暗槓侵吞。
特偵組還查出,扁10次出訪友邦,外交部每次都撥付10萬美元零用金,但馬永成及林德訓都證稱,扁甚至截留部分經費根本沒帶出國,涉嫌侵占至少50萬美元,若罪名成立,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扁鬥法官 7張牌全破功 人權悲情等連鎖運用 發揮「陳律師」纏功

前總統陳水扁為擺脫世紀大審的緊箍咒,發揮「陳律師」的纏功,打出人權牌、悲情牌等7張牌交互運用,與審判長蔡守訓鬥智鬥法,雖然最後一審被重判,但整個過程堪稱王牌對王牌,也是國內有史以來,最精采也最經典的司法大決戰。

世紀大審判17 高手過招
扁的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曾在法庭驚爆,扁前年9月7日前,就已密謀請邀集學者、法務部及司法院高層到總統府研商;當時扁重手打出第一張機密牌,出招將國務費卷證補核定為絕對機密,硬是讓蔡守訓的合議庭空轉近1年,直到去年8月馬政府註銷機密後才解套。

牢中寫書打媒體牌
去年11月11日,特偵組傳訊扁追查洗錢等案,扁行使部分緘默權結果被收押1個多月後起訴,在延押庭上,扁承諾周占春法官不拿群眾要脅法院,當庭獲釋,沒想到台北地院開會後,決議改由原本只審國務機要費案的蔡守訓接手審理,扁又遭羈押,但也展開絕地大反撲。
扁再次出手,就使出人權牌、悲情牌,主要透過絕食送醫、腳傷等營造被迫害的悲情,訴求保外就醫,同時還運作司法牌,一方面高喊司法不公,卻又透過律師一再抗告希望停止羈押,還提出釋憲案,希望能將案件交還給審判長周占春。
3牌齊發之際,扁不忘交叉使用媒體牌,一來在牢中勤寫書,先於今年1月18日出版《台灣的十字架》,自設發聲管道,接著又囑託扁辦對媒體公布特偵組偵訊光碟,兩度指控特偵組偵訊辜仲諒等人時串供,主動攻擊檢察官,希望影響蔡守訓合議庭的心證。

用政治牌激發群眾
不過,扁眼見自身仍陷牢寵,自覺沒奏效,又重回柔情路線,今年4月的時候出版《關不住的聲音:阿扁坐監ㄟ五十張批》,以50封信訴諸親情及悲情的攻勢,喚起支持群眾,而死忠扁迷這張群眾牌,則隨著扁案的案情起伏,不時在法院、看守所外,以抗議和淚水交織。
今年5月7日,扁在第二次延押庭上語帶哭音、又是趴桌顫抖,雖憾動輿論關注,卻無法打動蔡釋放他,扁隨後立刻宣布解除委任律師團,宣示不認罪、不答辯、不傳證、不詰問,因為我沒有犯罪的「四不一沒有」原則,擺出放棄訴訟的態勢。
扁接著開始臭臉不理蔡的發問,一整天出庭曾被連記28次「不答」,但在法庭外,仍不忘用政治牌激發群眾牌的力量,他透過會客要求黨務系統督促支持者連署聲援,還要被解任的律師上報紙上節目發聲,氣得合議庭在第3度延押裁定書上痛批扁「以外力干擾法院審判,不曾間斷。」

審判長決專注審理
雖 然扁將悲情等7張牌連鎖運用,但蔡已跟扁「磨合」了兩年多,反而決定專注審理程序,該讓扁說話,就算連講4小時到凌晨1時許,也不制止,而問扁超過5秒鐘 沒回應,也不客氣地立刻記上「不答」,至於扁屢次被提到的健康隱憂,蔡只說:「會繼續請看守所保持注意。」以致扁的連環牌重拳有如打在棉絮上,無從著力。

扁連出7張牌全部破功
.人權牌:絕食抗爭訴求基於人道停止羈押
.悲情牌:腳傷等病訴求保外就醫
.媒體牌:透過扁辦開記者會、出書,要求律師上媒體聲援
.群眾牌:動員支持者赴看守所、法院,向法官施壓
.政治牌:透過民進黨黨務系統發動連署要求釋扁
.司法牌:高喊司法不公,卻又提釋憲及羈押抗告尋求獲釋
.機密牌:補核定國務機要費為絕對機密,企圖規避審判

全身武器 關鍵時刻出擊

對抗司法
阿 扁對抗「必須釘死他的過犯」的檢察官及被他抱怨「有押無放」的合議庭法官,除展現堅強意志力及腦力,他身體從頭到腳各器官也常在關鍵時刻出狀況,成為綠營 聲援的使力點,最經典的是去年11月11日下午他被聲押,臨上車時對著大批媒體高舉上銬雙手,高喊:「司法迫害、台灣加油!」

舉上銬雙手最經典
扁此舉立刻成為媒體焦點,緊接著11日晚上在羈押庭上,扁突向法官抱怨高舉雙手時遭法警打傷,合議庭先將扁送醫,再傳喚押扁法警,並勘驗電視台拍攝的影帶,折騰一夜,證實法警沒打他。
隔天扁被裁定羈押關進看守所後,隨即餓肚子絕食,震撼全台,6天後所方不得不將虛弱的扁送醫,他後來又兩度絕食送醫,今年5月最後這次還導致開庭取消。
扁被羈押後還多次表示他胸悶、心絞痛,第3次絕食送醫時,醫師發現他有兩條心血管輕微粥狀硬化,扁以此聲請停押。
不過,審判長蔡守訓調閱扁卸任前的健檢報告,醫師診斷指他未來2到5年內發生心臟病的可能性低。

抱怨石膏打得太醜
扁除表達心臟不適,還說自己膝蓋有退化性關節炎,今年5月7日開延押後下囚車時,還一度雙膝一軟幾乎跪地,被法警架住送進看守所。
今年7月間,扁的左腳掌突然不明原因骨折、肌腱炎,扁抱怨腳上石膏打了3次,弄得比念幼稚園孫子的黏土作品還醜。
至於扁的嘴巴,則多次抱怨蔡守訓「有押無放」。

珍出招 扛責護兒女 請假17次拖延 為救家人逼扁認罪

前第一夫人吳淑珍自從3年前國務機要費案爆發後,一肩扛起蒐集假發票的責任,並在法院首度審理此案時昏倒送醫,接著連請17次病假,拖了787天不出庭。去年8月洗錢案爆發,扁及子媳仍將責任全推給體弱的珍,直到今年2月,珍態度大轉變,為救子女,逼扁認罪。

火燒子媳態度逆轉
吳淑珍健康問題始終是扁家弊案偵查、審理進度的一大變數,有法界人士認為這也是扁家最有利的擋箭牌,只要珍扛下責任,不但無法羈押她,連訊問她,都必須視她身體狀況而定。
國務機要費案2006年11月起訴時,扁曾表示只要一審判珍有罪,他就辭去總統職務,當時離他卸任還有一年半,結果珍從2006年12月15日出庭昏倒後,憑著台大醫院診斷證明,向法院連請17次病假,硬是把審理進度拖過2008年5月20日,讓扁名正言順做到任滿。
去 年8月14日扁開記者會承認有海外帳戶,把扁家不明資金都說是珍在處理,連涉嫌洗錢的陳致中、黃瑞靚也對外宣稱「母命難違」、「我們只是棋子」。但隨著扁 被羈押、扁與致、靚都被起訴,珍這道防火牆被特偵組攻破,火燒到子、媳身上,珍的態度也起了大轉變,《壹週刊》今年2月報導,珍為讓兒子順利達成認罪協 商,向檢方表示願到看守所勸扁認罪。

認4罪向社會道歉
珍也不再請病假了,今年2月10日拖著病體再度出庭,她直接或間接承認7條起訴罪狀中的偽造文書、洩密、收賄、洗錢4罪,坦承「一切都是我做的」、「我怕總統知道(我收錢)」,庭訊後,阿珍首次就醜聞弊案向社會道歉。
今年6月,扁家唯一置身弊案風暴外的陳幸妤也被捲入,她涉嫌在國務機要費案做偽證,被列為被告,《壹週刊》並報導珍為助兒女脫身,6月4日託扁媽帶信到北所給扁,信中大罵扁:「不要一心只顧自己要做烈士,連累家人。」外界解讀為扁嫂明顯為保護兒女,逼扁認罪。

吳淑珍出招救家人
2006/11/03 檢方偵結國務機要費案,珍被依貪污等罪起訴,珍扛下蒐集假發票責任
2006/12/15 北院首次開庭審理國務機要費案,珍出庭昏倒送醫,此後請病假787天未出庭,拖到扁去年520卸任
2009/2月初《壹週刊》報導,珍為讓陳致中達成認罪協商,向檢方表達願勸扁認罪
2009/2/10 隔了787天後,珍再度上法庭應訊,她承認洗錢等4罪
2009/6/4《壹週刊》報導指珍託扁媽帶信到北所給扁,信中罵扁「連累家人」
2009/08/13 珍在偽證案向法官泣訴,盼給兒、女、女婿機會,自己願受最嚴厲制裁

想拼緩刑 致中夢碎

身 陷偽證案及洗錢案的陳致中想拼緩刑,隨著偽證案被判1年(減為6月)而美夢落空。律師楊擴舉分析,偽證罪若被判6個月以下確定,陳致中可用勞動服務取代入 監,但依法,陳若有前案被判刑,即使在洗錢案中獲緩刑,也會遭撤銷。除非法院在洗錢案輕判陳6個月以下徒刑,否則陳免不了牢獄之災。

躲牢獄之災難度高
陳 致中面對洗錢案,從不配合到認罪,原本盤算能獲得法院給予緩刑,躲掉牢獄之災。陳致中沒有前科,只涉及洗錢罪,只要他坦承犯罪,又符合《減刑條例》,極可 能獲得緩刑。不過,檢方卻在洗錢案辯論終結前,另起訴陳致中涉及偽證,使陳的緩刑算盤全被撥亂。楊擴舉表示,《刑法》規定,緩刑須被告無被判刑確定的前科 或判刑確定執行完5年內,未再犯罪遭判刑,才能緩刑。
楊擴舉說,陳致中承認犯下偽證罪,法院一定會判刑,但這個判決將讓陳就算在洗錢案獲緩刑也會被撤銷。除非法院在洗錢案輕判陳6個月以下,才可能躲過坐牢。

北所懼扁 好想讓他出去 住一人房 單獨放風 被轟特權禮遇

收 押在台北看守所的前總統陳水扁,已被關了255天,每天負責「照顧」他的北所費盡心機,既擔心他被人犯打、又怕他出招誣陷管理員欺侮他,只要扁做任何事, 一定依法辦理、專人伺候、全程攝影,但用心良苦卻常換來禮遇、特權的質疑,有管理員無奈說:「哪敢禮遇他,只是怕他怕得要死!」

世紀大審判18 牢籠獨囚
扁 就像是大多數的被告,極不願待在僅1.86坪的舍房,陸續絕食三次,只是希望能夠獲得自由,他在《關不住的聲音》提及心境,「每次會見結束,看著賓客、親 人、律師朝著陽光走去,我回頭向著陰森的牢房,步履越走越沉重,彷彿幾公斤的腳鐐拖著,走進黑獄套房,厚實的鐵門「叩」一聲,加兩道鎖,又回到人間煉 獄。」

天天會客生活充實
話雖如此,但扁在所內其實過得相當充實,除了開庭的時間,每天必做的功課就是看書、讀報、寫作、放風,扁辦秘書江志銘每天另固定安排黨政要員、親朋好友辦理接見,讓扁不僅不寂寞,還相當忙錄,扁還抽空在囚室內完成兩本熱門著作《台灣的十字架》、《關不住的聲音》。
由於天天會客,每天家人、親友送來2公斤會客菜,冬天贈厚襪、夏天備西裝,扁在北所內的生活硬是比別人優渥,像乾煎魚、滷牛肉,幾乎是每天都有,連他喜愛的烏魚子,也有友人準備。
有次扯掉立委邱毅假髮的黃永田帶烏魚子去看扁,扁吃了很感動,寫信給黃,「您帶著我最愛吃的烏魚子……我準備分一個禮拜,每餐二、三口,齒縫留香。」

喊被抄房醫生誤診
即 使過得比別人好,曾經貴為一國之尊的扁仍不滿意,時常放話。今年1月9日,北所例行性對孝一舍28號房進行安全檢查(俗稱抄房),扁就不爽指責:「怎麼亂 動我的東西!」還誣指說用餐只有5分鐘、擦澡3分鐘,放風時間不夠,連開庭都不忘痛批北所醫師老、誤診,「關在裡面沒死是好加在,要死真的是猝死。」
而扁每次透過會見人員等方式對外放話後,所方就得發新聞澄清事實,搞得心力交瘁。此外,北所還怕扁在裡面遭到不同政治理念的人犯欺侮,將扁刻意和其他犯人隔開,保護得無微不至,讓扁獨居、放風一個人做運動,就連扁在走廊上走,也要淨空。

放風時警高點戒備
不僅如此,後來因扁放風被《蘋果》直擊拍到,所方擔心有維安漏洞,怕扁遭放槍狙殺,開始由轄區警員在扁放風時,進駐附近大樓製高點警戒,甚至還有人建議扁穿防彈衣,但遭扁拒絕,最後所方索性在放風場所的圍牆上架起帆布,阻隔外界視線。
雖然所方盡力維護扁的安全,但相關措施卻常被砲轟成禮遇,立委邱毅就曾經痛批:「看守所把他當皇帝來供養!」由於北所不論怎麼做,都有藍綠不同陣營批判,有管理員就感慨說:「阿扁想出去,我們比他更想讓他出去!」

扁測囚號 可當3任總統 陳鎮慧編號8271 諧音「幫A七億」

每 個被關在台北看守所的被告或受刑人,都沒有名字,而是以四位數字編號來識別,前總統陳水扁先後三次被關進北所,每次都有一個編號,有趣的是,北所怕外界以 扁的編號聯想、作文章,成立智囊團精心挑選他的編號,但扁卻自己解讀編號,四個數字加加減減,竟認為自己可以三任總統。

北所組智囊團選號
北 所收容人的編號,原本依照入所時間順序排列,但自從媒體以扁家弊案羈押被告的編號大作文章,例如:陳鎮慧編號8271,唸起來像「幫A七億」。蔡銘哲編號 2722、林德訓編號2731、葉盛茂編號2821,這三個人的數字加起來都是13,不吉利。北所為防止扁的編號被媒體作文章,特別成立一個編號智囊團, 在扁第一次被特偵組收押時,挑了一個2630給他。
2630唸起來沒諧音,但加起來的數字11,卻與當時收押過程有諸多巧合。扁是去年11月11 日遭特偵組約談、聲押,在特偵組門口高舉戴銬的雙手抗議時,從遠方看起來,就像是數字「11」;而台北地方法院歷經「11」個小時開庭,裁定收押,當時 「11」這個數字猶如扁的魔咒。
不過,扁對2630這個編號似乎覺得很滿意,在他獄中創作《台灣的十字架》中,曾引述一名不知名的人安慰他,再次 入獄「也許是天將再降大任於斯人也」、「是要再淬鍊折磨,才能成就更重大的志業」,同時他筆鋒一轉,提到「這次編號2630,2是再選,6代表大順,30 指三任總統,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無三不成禮」。

牢友預言可登高峰
其實阿扁在獄中拿編號作總統夢,並不是第一次,他在書中曾經提到,22年前第一次入獄時,當時與他同牢房的老政工蕭政之告訴他:「有一天你會登上權力高峰,甚至做到九五之尊。」
至於為何這麼說,因為當時扁的編號是5499,「5499,5+4=9,三個9,999又是95」。扁在書中還寫到「蕭先生的放肆預言是要殺頭的,14年後的2000年竟然應驗。」

扁版《楚門世界》北所人爭睹

由於陳水扁去年11月被聲押,上車前高舉上銬雙手,緊接著開羈押庭時,向法官說被押他的法警打,引發軒然大波,法官漏夜查明並無此事後將扁收押,監所人員擔心再有類似「意外」,將扁出庭、放風、接見賓客、日常作息全都錄,使扁形同電影《楚門的世界》的監所版男主角。
《楚 門的世界》是名演員金凱瑞主演的黑色喜劇,於1998年上映大賣,故事指金凱瑞從小活在受到監視的世界裡,住的小鎮是個超大攝影棚,處處都是隱藏的監視 器,親友鄰居全是演員,活在一個充滿謊言、被電視民眾觀賞的世界。與扁不同的是,監所人員對扁的全都錄,只是擔心受到謊言攻擊。

曾對鏡頭偷落淚
北所為管理收容人在舍房內的生活,每間囚室都裝有無死角攝影機,24小時運作,並連線到管理員輪值的中央台及舍房主管桌上的監視器,以防收容人有違規舉動,且監視畫面也可做為證據。扁剛入所時,北所許多員工還紛紛好奇跑到中央台透過監視器注視扁,甚至私下交換觀賞心得。
扁知道監視器全天錄他,有些事不想讓別人知道,就會背對監視器,像珍首次傳出要去北所看扁時,扁就背對鏡頭偷偷落淚。北所表示,舍房監視畫面大約保存一周。至於扁出舍房由管理員拍攝的畫面,北所則保留下來,以免扁出怪招時,還有錄影帶這個護身符可自保。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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