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5日 星期三

新聞自選輯 20110525 江國慶冤死篇

沒天理 刑求冤殺江國慶 9軍官全不起訴 女童命案真兇許榮洲求刑20年

15年前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謝姓女童被姦殺案,隔年21歲上兵江 國慶被軍法判死刑遭槍決。去年特偵組重啟偵辦,昨宣布偵結,將二度坦承犯案的前士兵許榮洲依殺人罪起訴,求刑20年。至於當年空作部司令陳肇敏違法指示反 情報隊辦案,以及反情報隊軍官刑求逼供江國慶劣行,檢方雖認定凌虐江的軍官涉犯強制、恐嚇等罪,但因追訴時效逾期及證據不足,9人全部不起訴。


檢方是以案發現場廁所氣窗上沾有血跡的掌紋,與許榮洲(35歲)掌紋相符,認定許涉重嫌,將他起訴;至於許強制猥褻女童,並將女童屍體遺棄部分,因已過追訴時效獲不起訴。

網友怒轟「爛透了」
曾 任國防部長的陳肇敏雖未被起訴,但檢方抨擊:「陳肇敏急於破案,違法裁示反情報隊接辦,衍生本件憾事,雖沒構成犯罪,但行為殊屬不當。」江國慶母親王彩蓮 昨對兒子冤情昭雪感到欣慰,但對陳肇敏等都不起訴,不滿地說:「我一定要告他!不甘心兒子被冤殺卻沒人負責!希望馬總統主持公道。」
《蘋果》昨語音民調顯示,高達6成4受訪者認為「刑求人沒責任,沒天理」。網友憤慨直呼:「爛透了﹗」多數網友揚言明年總統大選要用選票表達不滿。陳肇敏和策劃凌虐江的主謀柯仲慶昨聯繫不上,不知回應。

江遭逼看女童解剖
檢方查出,1996年9月12日,空作部福利餐廳5歲謝姓女童,被發現陳屍在餐廳廁所外空地。軍方在限期破案壓力下,由空軍中將司令陳肇敏為首組成0912專案小組追查,鎖定江國慶等調查,但案情陷入膠著。10月2日,陳肇敏裁示改由不具偵查權的反情報隊「試試看!」
柯仲慶、鄧震環等反情報隊軍官自10月3日深夜10時起,柯仲慶等逼江看女童解剖錄影帶,李植仁毆打了江背部,另有幾人逼江跪在桌椅上看解剖影帶,揮舞電擊棒恐嚇並作勢毆打,還嗆:「要把你帶到殯儀館。」
江 國慶被凌虐到隔日凌晨零時許,又被上銬、蒙眼帶到涵洞,鄧震環等讓他經過陰森走道,再帶入事先掛上白布幔、仿造靈堂的恐怖偵訊室。江國慶生性膽小,但偵訊 室氣氛詭異,兩個大立燈強光也照得他雙眼刺痛。鄧震環拿電擊棒在他大腿內側威脅,其他人命他做伏地挺身、半蹲。主導凌虐的柯仲慶透過針孔窺探偵訊情況,不 時透過無線電指示取供。

陳肇敏被指主導者
江國慶被凌虐7小時,鬆口坦承殺害女童,並寫下自白書,陳肇敏還趕往現場。鄧震環事先教江國慶「向司令求饒可獲輕判」,江身心俱疲,當場下跪,陳肇敏對江說:「男子漢大丈夫知錯能改,即還有救。」
特偵組查出,江國慶自白錯誤百出,軍方卻忽視,還引用有疑問的鑑識報告起訴江。江會見律師及親友20次,有10次控訴被刑求,在法庭上也稱被刑求恐嚇才自白,仍被軍法院判死刑,隔年8月13日,江被槍決。
江 國慶行刑前悲痛地說:「人不是我殺的。」被槍決後死不瞑目。江父為了替子申冤,多年奔走,去年5月監察院公布江遭錯殺調查報告,糾正國防部,並要求司法單 位重啟調查。台北、台中檢方重啟偵辦後發現真兇是同營士兵許榮洲,今年1月將許收押,總統馬英九2月1日前往江家上香,並允諾江母協助平反。

檢稱追訴時效已過
特偵組經過一年追查,確定江遭刑求冤殺。陳肇敏等應訊時否認犯案,國防部前部長李天羽以證人身分應訊時稱陳是實際主導者,但陳否認,他辯稱當初要求下屬依法行事。檢方查不出陳肇敏等涉案證據,加上追訴權時效已過,讓他全身而退。
柯仲慶等反情報隊軍官避重就輕,承認有布置陰森場地,但辯稱是偵訊技巧,否認刑求,講到重點則推稱「忘記了。」檢方認定他們刑求逼供,但因追訴權時效只有10年,只得不起訴。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昨表示尊重查辦結果。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說,軍方正依法律程序為江進行再審的「司法平反」,不管是偵結或再審結果,總統都表示尊重,並認為過去軍方犯錯的部分,「政府會深切檢討,絕不會重蹈覆轍。」

江國慶遭冤殺事件簿
★1996/09/12:5歲謝姓女童被性侵殺害,棄屍空軍作戰司令部福利餐廳廁所後方空地。
★1996/09/19:空作部成立專案小組,依一名預官電話檢舉逮捕上兵江國慶。
★1996/10/02:空作部司令陳肇敏指示由反情報隊承辦,江被關禁閉。
★1996/10/03:江被逼看女童解剖錄影帶,並跪在桌椅上由反情報隊軍官毆打。
★1996/10/04:反情報隊軍官布置假靈堂裝鬼嚇江,並持電擊棒逼江伏地挺身、半蹲,江被迫寫自白書認罪並向陳肇敏下跪。
★1996/10/22:江遭軍事檢察官依強姦殺人罪起訴。
★1996/12/26:江翻供否認犯案,軍事法院初審判死。
★1997/07/21:軍事法院覆判庭判江死刑定讞。
★1997/08/13:江遭槍決,死前喊:「人不是我殺的。」
★2010/05/12:江父多年陳情奔走後,監察院糾正國防部,認定江遭刑求,真兇疑為許榮洲;特偵組重啟偵辦。
★2011/05/24:檢認定江遭冤殺,依殺人等罪起訴許榮洲,陳肇敏等獲不起訴。

陳肇敏無刑責 江母:我不甘心 獎章將追回 律師團:官官相護

特 偵組雖認定當時的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陳肇敏指示反情報隊介入調查,導致士兵江國慶遭刑求枉死14年,但因陳肇敏曾批示「一切均應適法」,且查無事前知情或 事中參與的證據,認定陳只有不當並無刑責。對此,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痛批:「軍司法聯合專案小組是卸責小組。」律師團成員尤伯祥也罵:「這根本是官官 相護。」

江國慶母親王彩蓮昨晚接受TVBS《2100》節目電話訪問時表示,當年涉及刑求、冤死江國慶的陳肇敏等9人都沒被起訴,她哽咽 說:「太不公道了,心裡很難過!」她說,江國慶的父親曾直接找陳肇敏,請求陳慎重調查清楚此案,如果江國慶犯罪,願一命抵一命,但不能冤枉人,陳肇敏卻 說:「不會錯。」而這9人目前為止也沒人向她道歉。
江母昨中午在立院表示一定要告陳肇敏,「我不甘心兒子被冤殺卻沒人負責!希望馬總統主持公道。」

陳肇敏月退照領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昨表示,陳肇敏與軍法官員曹嘉生、趙台生、黃瑞鵬,反情報隊柯仲慶、鄧震環、李書強、何祖耀、李植仁(已死亡)等人,都因1996年江國慶案破案有功獲得敘獎,國防部將檢討辦理追回、註銷所有發出的獎章及獎勵。
軍方人士說,陳肇敏目前月領約20萬元退休俸,因未遭起訴暫不受影響,但唯一現役軍官何祖耀可能被行政懲處記過或調職務。

「檢竟幫陳脫罪」
律 師林峯正雖欣慰檢方證明江國慶枉死,但也將與江國慶母親研究是否聲請再議,因為陳肇敏等人可能觸犯《刑法》濫權追訴致死罪,檢方卻以陳等人非軍事司法人員 而排除適用。律師尤伯祥質疑,陳主導讓江國慶關進禁閉室,並命令不具軍法警察身分的反情報隊介入逼供,檢方竟幫陳脫罪。
但特偵組認為,雖然柯仲慶等人曾向陳肇敏提出,利用肅殺氣氛與聲光效果訊問江國慶的訪談計劃,不過,陳當時也批示「一切均應適法」,並無要柯等人違法取供。檢方因此認為陳肇敏不是軍事司法人員,不知、也沒參與刑求江國慶,不構成追訴期20年的濫權追訴致死罪。
根據檢方認定,軍方人員中,只有柯仲慶、鄧震環等反情報隊成員,觸犯較輕的強制罪(加重後最高徒刑4年半)、恐嚇危害安全罪(加重後最高徒刑3年)、濫用職權凌虐罪(最高徒刑3年),但這些罪嫌的追訴時效只有10年,除李植仁已死亡,其餘都獲不起訴處分。

移送監院也沒用
今年初監察院曾針對江國慶案糾正國防部,當時原要追究陳肇敏等人的行政責任,因超過《公務員懲戒法》的10年追訴時效而不可得。檢方昨將陳肇敏的9名不起訴軍官移送監察院調查議處,但監委馬以工說:「即使現在法律改變,都不能追訴,一點用都沒有。」
林峯正表示,江家目前已聲請非常上訴及再審,一旦法院重新審判江國慶無罪定讞,即可聲請冤獄賠償,同時希望軍方能主動提出,和家屬協商國賠方案。國防部昨則表示,等軍事法院完成再審,一定會依據審理結果協助家屬處理。

江國慶案司法救濟管道
★再審:許榮洲昨遭起訴後,軍事高等法院可望以出現新事實等理由,裁定准予江家所提再審案。很可能重啟司法審判程序,改判江無罪。
★國家賠償:北檢起訴認定軍方違法取供,導致全案誤判,符合國賠條件,但江母至今未聲請,律師團希望國防部主動與家屬協議。
★冤獄賠償:須等再審終結,江獲判無罪確定後才能啟動。總統年初指示法務部幫江家辦理,最高賠償金額3千萬元。
★非常上訴:軍事檢察署已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若認定江國慶案違法裁判,可發回軍事高等法院重審。

「終還江國慶清白」

江國慶遭刑求冤死14年後,江母王彩蓮昨得知兒子洗刷罪名的第一時間,眼淚奪眶而出,簡單一句:「終於還江國慶清白!」道盡多年來辛酸。

江父含恨而終
滿 頭白髮的王彩蓮今年66歲,有高血壓、重聽,手腳易癱軟。她昨早先在新北市永和區家中,抱著兒子遺照看電視轉播特偵組的記者會,等情緒稍微平復後,再帶著 兒子遺照,由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陪同到立法院,公開感謝檢察官為兒平反,但她強調:「檢察官不起訴陳肇敏還有刑求我兒子的那些人,我不能認同。」
王彩蓮終於等到了兒子冤屈平反的一天,但江國慶的父親江支安從1996年兒子受審後,就四處申冤,隔年江國慶還是被槍決;江支安在家中牆上貼著陳肇敏等「狗官」的名字,要兒子「有冤報冤、有仇報仇」。他沒能等到兒子冤情洗雪,去年6月含恨而終。

後悔無法救兒
昨媒體詢問王彩蓮對九名軍官都沒起訴的看法,她情緒再度潰堤,哽咽地說:「我很後悔沒辦法救我兒子!陳肇敏這些人一定要有責任,怎可不起訴,我對我老公真的沒辦法交代,心裡很難過。」

重驗掌紋 認定許是真兇

台 北地檢署昨起訴真兇許榮洲的關鍵證據,是案發現場廁所氣窗上沾有血跡的掌紋,但檢方要比對掌紋時,發現軍方把木條證物搞丟了,僅留照片,因此檢察官特別請 台大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判讀木條的材質,再請法醫研究所模擬手掌沾有血液、汗液與仿製木條接觸後的情形,最後認定許的手掌,曾沾血跡碰過木條。

手摀口鼻殺女童
北 檢查出,1996年9月12日,在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警衛連服役的上兵許榮洲在福利餐廳見到5歲的謝姓女童獨自看電視,把女童抱進餐廳旁廁所脫衣,用左手 食指,用力插入陰道深部造成受傷,女童血液噴灑至便盆、牆上。女童喊叫,許就用右手摀住口鼻,造成女童窒息死亡。事後,許再以不詳的鈍器,多次插入女童陰 道,並戳破陰道、穿過肛門,然後再將女童屍體從氣窗橫隔木條的間隙中,丟出窗外棄屍。

詳述未曝光細節
案發後,軍方雖鎖定上兵江國慶涉嫌,但許榮洲在隔年犯下另一起性侵女童案時,就坦承謝姓女童案是他與同梯的陳啟男幹的,但最後卻因供詞反覆被依誣告罪判刑。
這次北檢重啟偵查,準備把氣窗木條上採到的血掌紋,與許榮洲的右手掌紋進行比對時,發現軍方搞丟木條、僅留照片,因此請專家判讀木條材質,再請法醫研究所模擬手掌沾有血液與仿製木條接觸後情形,最後認定許的手掌曾沾血碰木條。
檢方傳喚許榮洲提示掌紋比對結果,許詳述犯案過程,其中包括女童穿著等細節,媒體從未曝光,許卻能精準的說出,因此認定許是真兇。檢察官認為許手法兇殘,但在江國慶尚未判決前就曾自白,可見「良心未泯」,故求刑20年。
檢方偵辦過程,曾請國立東華大學諮商與臨床心理學系教授陳若璋訪談許榮洲,許提到小時候與同班男女同學玩脫衣摸下體遊戲,國中時因常騷擾鄰居,父親怕他出事,出錢要許去買春,他第一次嫖妓,就被妓女嘲笑性能力差,讓他不敢與成年女性交往。

屬固著型戀童症
檢方發現,許榮洲被家人打罵後就會生氣,到台中找阿嬤,而在過程中,只要見到女童就想犯案,被鑑定為「固著型戀童症」。
許榮洲的父親至今深信兒子沒犯罪,昨在桃園住處隔著鐵門向《蘋果》記者說:「這案子搞得我們一家都不得安寧,我只是一個平民老百姓,我能說什麼呢?」隨即不再回應。

許榮洲犯案事件簿
★1996/09/12:在台北市空軍作戰司令部服役的許榮洲,在福利餐廳將5歲謝姓女童抱至廁所猥褻,再悶死她。
★1997/05/04:許犯下台中大中保齡球館6歲女童性侵案,隔天落網自承犯下謝姓女童案。
★2007/05/28:台中地院懷疑許可能另涉嫌台中女童遭竹竿插下體案,提訊許測謊,目前台中地檢署調查中。
★2011/01/28:台中地檢署針對謝姓女童案傳喚許到案,許不認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訊,檢方提出掌紋等證據,許才承認犯案遭聲押獲准。
★2011/05/24:北檢及特偵組依殺人罪起訴許,求刑20年;強制猥褻罪部分因逾追訴期不起訴。

江國慶注定含冤九泉/吳景欽(真理大學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

江國慶遭冤死案,針對軍方相關失職人員等的咎責,雖經特偵組偵查終結,卻因追訴權時效已過,所有人等也因此必須為不起訴處分,而只能交由監察院為是否彈劾的處理。如此的正義伸張,果能讓冤死者瞑目?
在 民國88年之前,《軍事審判法》將軍事審判權歸屬於統帥權之下,由當時的司令為指揮,可能是破案心切,竟將此案交由不具司法警察身分的反情報人員為偵辦, 不僅非法拘束人身自由,並以各種方式為逼供取得被告自白,而唯一的補強證據,竟只是來自於一紙沾有鼻涕,卻被指為有被告精液的衛生紙。而在當時的法制下, 軍事審檢機關不僅同隸屬於司令部,且所有的判決書與起訴書都必須於事前送司令核閱,並採取一審一覆判的速審結構,再加以《軍事審判法》的程序保障不足,審 理過程的草率性,早已預示著誤判的可能性,只是在江國慶的案子裡被發揮的「淋漓盡致」。

人已槍決卻難懲失職
在面對軍方這種為求破 案、不擇手段的辦案方式,不僅無視於法制,更是一種嚴重殘害人權的犯罪,惟這種結構性犯罪,就第一線執行者而言,在軍方極端封閉的體系,且江國慶早已草草 被槍決下,欲找出刑求的證據有其困難。即便能證明,但由於《刑法》第125條第1項的濫權訴追罪的處罰對象,僅限於法官與檢察官,不可能包括反情報人員, 僅能退而以傷害罪處,而因此案發生已近15年,早已過了追訴權時效,即便有罪,恐也無法訴追。而若欲以殺人罪起訴,由於江國慶之死,還有軍事檢察官的起 訴、法官的審判、司令官的核准死刑等過程,在人人有分下,必然造成相互卸責、責任分散,而陷入無人可為咎責的窘境。
至於上級將領的責任,恐更難追究,因位居高位者不可能親自動手,且也不會笨到以書面的方式要求下級為刑求,因此,欲證明其有下令之事實,更是難上加難。即便已經出事,由於曾身居高位、位居要職,也可以將責任推給部下,而得以隱身幕後、高枕無憂。
針 對結構性的殘害人權犯罪,往往受限於既有的法律框架而無法訴追,也因此,在1998年的《羅馬規約》第29條,即明文殘害人權的犯罪,不適用追訴權時效的 規定;同時,依據《羅馬規約》第33條第2項,對於殘害人權的命令乃屬明顯違法,下級公務員並無服從義務,若服從而仍執行,即不能以一句「依上級命令」或 「依法行政」而為免責;至於上級官員,據《羅馬規約》第28條,只要具有上命下從的階層關係,並對於下屬所為的殘害行為有所知曉,卻未為任何防止措施,即 便視而不見、坐視不管,也難辭其咎。我國雖非此規約的簽署國,卻必須將此精神藉由立法而為具體化,以來實現人權的普世化價值,只是在未為立法前,司法者基 於罪刑法定,也只能望之興嘆。
江國慶案,檢方雖已認定是誤判,惟相關失職人等,或因罪證不足、或因時效,必須為不起訴處分,而只能交由監察院處 理,但在懲戒時效亦只有10年下,此等人員也將因離於時效,而躲過懲戒。若果如此,當初因此案升官加爵者,依據現行法制,竟無法可治,正義伸張竟是如此不 堪、如此廉價,江國慶必將繼續含冤九泉。

蘋論:冤死人命兇手不起訴

當年因謝姓女童姦殺案而冤死江國慶的空軍高階軍官,因 追訴期已過而統統不起訴。檢查官追訴國防部前部長陳肇敏、軍法室前主任曹嘉生、軍法室前主任檢察官趙台生、前檢察官黃瑞鵬與凌虐江國慶的前中校柯仲慶、前 少校李書強、鄧震環,前上尉何祖耀等一干冷血軍人,均獲不起訴處分。

江國慶難道是共諜
檢方一面以逾期不起訴放人,一面痛斥陳肇敏 違法指示反情報隊偵辦,不但對江國慶嚴刑凌虐,夜裡扮鬼嚇唬江,還欺騙江寫下自白書然後根據自白書判死刑。這些軍官利用權力落差恐嚇、欺騙、凌虐、刑求小 兵江國慶,主觀心證一面倒認定江是兇手,竟完全不理會真兇另案被捕後承認姦殺謝姓女童的事實,拒絕接受一切疑點,執意把江槍決。此冤案的悽慘、恐怖完全不 輸「烏盆記」、「六月雪」等古代奇冤。
離奇荒唐的是,陳肇敏竟指示反情報隊偵辦此案。難道江是共諜?或受害的小妹妹是共諜?命反情報隊出馬只有一個原因,就是他們心狠手辣、冷血殘酷;因為反情報隊的工作是專門對付內在敵人,必須殘暴兇狠。
檢察官即將把本案移送監察院,卸除自己的良心壓力與道德罪惡感,因司法部門已經放棄了,但監察院能怎樣?狗官們都退休了,彈劾糾舉都使不上力,除非彈劾成立可以取消退休俸,否則不痛不癢還不如蚊子叮了會癢。
本 案有個關鍵點,當軍方已經先入為主地咬死江國慶就是兇手時,許榮洲另案被捕承認謝姓女童是他所殺,為什麼軍方不肯重新調查?為什麼執意要殺江?就像蘇建和 案,明明證據都已湮滅,沒有理由判蘇及其他兩人死刑,但在更審中不斷依舊判死,只為了不能有損此前判死法官們的權威,亦即面子。

面子竟比人命重要
法官的面子比人的生命重要,是中國數千年來官尊民卑的傳統。同樣的,即使發現可能是冤枉也要判江死,以維護長官陳肇敏等人的面子。
好極了,一票冤死一條生命的軍官們沒一個有罪,以後依例辦理,官員們任何犯法行為只要熬過追訴期又是活龍一尾,當然要先辦理退休,即使通過彈劾也沒用,每月伸出血腥的手照領我們納稅人供養他們的高額退休俸,過著舒適卻無恥的日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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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冤死」 許榮洲求刑20年

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命案,檢方重啟調查,認為當初被軍方當成凶手並已槍決的江國慶是冤死,全案是有孌童症的許榮洲所犯;且認為許在十四年前就自白,可見「良心未泯」,昨天起訴求刑廿年。

檢方也認定反情報工作隊多名軍官涉嫌刑求,但已逾追訴時效,只能不起訴。至於國防部前部長陳肇敏,則是「為達案件偵破目的,罔顧程序正義」,導致本件冤案;雖然不構成違法,但行為不當。

起訴書指出,許榮洲心智年齡為九至十二歲輕度智能障礙,國中時曾有兩次車禍,讓他自認性功能障礙;加上在性交易時曾遭成年女性取笑,讓他轉向性侵無抵抗力的女童,以滿足性慾癖好。

一九九七年,許榮洲因猥褻女童被押,三度自白犯下前一年發生的謝姓女童案,內容詳述被害人衣著顏色、從窗戶丟出屍體等細節;其中一分是陳姓舍友依據他口述撰寫,陳證稱許榮洲請他代寫自白書,敘述時態度鎮定、精神狀況正常如一般人。

檢警重啟調查,主要關鍵在於命案第一現場廁所的窗戶木條上,發現許榮洲的掌紋。檢方並請台灣大學森林系及法醫研究所進行最新鑑定及模擬,從木板、掌紋顏色,認定是許榮洲手掌接觸窗戶木板而留下。

至於當初認定江國慶是凶手的關鍵證物衛生紙,檢方送交刑事局、法醫研究所重新鑑定判讀,上面雖然有江國慶的DNA,並無擦拭的血跡,和被害女童無關。

檢方並比對江國慶與許榮洲當年的自白內容,江國慶被認定犯罪的情節、凶刀、犯案細節及逃離路線,都不如許榮洲接近事實,連女童衣物顏色都寫錯;認定全案是許榮洲獨自犯案、排除江國慶參與的可能性。

檢方認定江國慶的自白,是在反情報工作隊的中校柯仲慶等人,刻意安排在陰森場所、製造肅殺環境,刑求逼供而成。

固著性戀童症

檢方認定許榮洲係「固著型戀童症者」,對衝動控制力不佳。

醫師表示,顧名思義,這是一種以兒童為對象的特殊性癖障礙,也屬於精神疾病之一。患者通常以尚未出現女性乳房或男性陰毛等第二性徵的兒童為對象,加以性幻想或性行為的侵犯。

固著性戀童症可透過藥物,再配合深度的心理治療來緩解。藥物包括女性荷爾蒙或男性荷爾蒙,主要是透過異性的荷爾蒙來降低其陰莖勃起或其他性衝動;國外研究顯示,這種複合式療法可讓80%以上患者不會再犯。

凶刀天外飛來 軍方擬劇本逼死江國慶

軍方偵辦謝姓女童遭姦殺案,開專案會議竟然討論如何擬「劇本」讓江國慶認罪;包括逼看解剖錄影帶,在戰備涵洞內偵訊,現場布置像靈堂,罰做體能、持電擊棒恫嚇,所有脫序行為全為了破案。

更誇張地是,解剖報告推測「死者下體疑遭利刃刺傷」,軍方就在歇業一個月的隊部交誼廳發現一把鋸齒狀的刀子;儘管調查官認為「吧台很髒、刀卻很乾淨,很奇怪」,福利社職員也說「刀子是案發後有人跟我拿的」,但軍方咬定這把刀是凶刀。

辦案人員形容,這把「天外飛來的凶刀」,當初是怎麼出現的,迄今仍讓檢方摸不著頭緒。

播解剖影帶 帶到公墓裝鬼

謝姓女童遭姦殺命案,發生在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二日。軍方偵辦一周沒有進展,當時的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指示:「如兩天內沒進展,請由反情報隊試試。」

反情報隊中校參謀官柯仲慶,隨即召集少校參謀官鄧鎮環等人商議,定調「突破心防三步驟」,先把江國慶關禁閉,播放女童解剖錄影帶;再把人帶到六張犁公墓,裝鬼嚇他;最後在適當場所營造肅殺氣氛,以期突破心防。

十月二日江國慶被送進關禁室,隔天柯仲慶把反情報隊人員分成六組輪番偵訊,制訂訪談方法,包括運用聲光音效布置現場、分組輪審詢問、配合「因果報應」心理攻勢,以解剖影帶從旁輔助…。

涵洞內開庭 偵訊室像靈堂

柯仲慶同時奉准利用戰備用AOC二號涵洞當偵訊室,找人在偵訊室周圍架設白色布幔,讓偵訊室像個靈堂;並在室內正中央擺放一個桌子,桌上一盞檯燈,兩旁各立起高瓦數強光燈。

十月三日深夜十時,軍方照劇本開演。先把江國慶帶到禁閉室旁的中山室看女童解剖錄影帶,江雖拒絕,鄧鎮環等人仍要他跪在桌椅上,強迫觀看;並聲稱要帶到六張犁公墓的殯儀館,讓江國慶嚇死了。

隔天凌晨,他們替江國慶戴上眼罩,押往準備偵訊的涵洞前,取下眼罩後讓江走過狹長、彎曲、幽暗的通道,進入靈異詭譎氣氛的偵訊室,讓江國慶承受莫名的疑懼與壓力;並不時以強烈燈光照射,拿電擊棒在他大腿內側遊走…

江下跪求饒 被解讀是認罪

被押進「靈堂偵訊室」後四小時,江國慶終因長時間人身自由受限,且徹夜未眠,不堪身心疲累與恐懼,屈服坦承姦殺謝姓女童。接著被誘導製作筆錄,寫下符合柯仲慶等人要求的簡略自白書。

陳肇敏稍後趕抵,劇情的最高潮此時出現,「主角」江國慶在鄧鎮環的示意下,當場向陳肇敏下跪求饒,一臉無辜,卻被解讀是認錯懺悔。陳肇敏還狀似肯定地說:「男子漢大丈夫,知錯能改還有救。」

江國慶就這樣被要求自白認罪,直到被槍決身亡。

陳肇敏、李天羽 還在互推責任

兩任國防部長陳肇敏、李天羽為了女童被姦殺接受調查時,竟互推責任。李天羽指案件由陳肇敏主導;陳肇敏表示「完全不是事實」、無法接受。

為了解軍方辦案轉折,檢方希望國防部提供反情報工作隊歷次專案會議紀錄,但多次發函均無所獲。檢察總長黃世銘親自拜會國防部長高華柱請求協助;但國防部最後只提供「摘錄版」會議主席裁示,檢方認為好像「問道於盲」。

當時的空軍總司令黃顯榮證稱,反情報工作隊原本由當時的政戰部主任李天羽督管,但反情報工作隊加入專案小組後,就由空作部指揮;當時專案小組召集人是陳肇敏,完全聽陳命令。

今年四月十二日李天羽作證指出,謝姓女童命案發生時,他是空軍總部政戰部中將主任,案情膠著,陳肇敏司令比較急,在專案會議中指示由反情報工作隊接辦。他強調,命案的任務編組是陳肇敏主導,相關偵查作為、手段也是跟陳肇敏報告。

不過兩天後,陳肇敏接受訊問時,怒斥李天羽說法「完全不是事實」、「不能接受」。他當初只「提議」由反情報工作隊擴大清查,大家都沒反對。且當時兩岸緊張,他所有精神用在指揮作戰;女童命案即使沒破,對他影響不大。

檢方最後認定,陳肇敏急於破案,棄軍事檢察官主導犯罪偵查權限於不顧,下令由反情報工作隊接辦,導致柯仲慶等人急功好勝,以違法手段對江國慶威逼取供,「為達偵辦目的可以罔顧程序正義」,造成本件冤案;雖查無違法事證,但行為不當。

陳肇敏等人另被告發涉嫌濫權追訴致死罪,檢方認為陳肇敏等人非軍事檢察官或審判官,不構成濫權追訴罪身分。

國防部昨天表示尊重查辦結果,涉嫌不當取供的軍官,雖然未遭起訴,軍方考慮註銷過去因「破案」的獎勵。

陳肇敏昨天未接電話,李天羽則表示當初「有時代背景」,「都是奉命行事」;如今案情明朗,自己不好多說什麼,只能百分之百尊重司法。李天羽說,對於江母喪子、喪夫的處境感同身受,最近曾透過友人向江母表達關懷之意。

終還清白 江國慶母:一定告陳肇敏

台北地檢署昨天認定江國慶遭軍方冤殺,江的母親王彩蓮昨天淚流滿面說:「終於還江國慶清白了!」等拿到判決書,會到江國慶和丈夫江支安的墳前,告訴他們好消息,「希望江國慶能安心投胎」。

江國慶母親王彩蓮昨天一手捧著愛兒遺照、一手拭淚,在律師攙扶下舉行記者會,面對記者提問「狗官無一被起訴」,她說請馬總統主持公道。不能認同檢察官不起訴陳肇敏的結論,「我不甘心,一定要告他(陳肇敏)」。

她認為,陳肇敏有機會查明真相,卻急於破案,讓她兒子冤死,當初若不是陳肇敏下令,軍方也不敢刑求逼供;她絕不原諒陳肇敏。

王彩蓮昨天在新北市永和家中,緊抱著江國慶的遺照收看北檢偵結記者會新聞,當她聽到檢方認定江國慶不是涉案人時,嘆一口氣表示,兒子終於沉冤得雪。不過她認為,事實真相愈清楚,她就越不能原諒當初刑求逼供的軍方高層。

「我的手腳都軟了」,王彩蓮眼眶泛紅表示,她前天由律師陪同,到北檢了解當初的自白書、物證和照片時,心情很複雜。她認為當初刑求逼供的軍官「實在太冷血」。

總統馬英九和國防部長高華柱今年二月向江家致歉,王彩蓮表示「道歉也沒有用,已經太晚了」。她認為人命關天,當初卻草草結案,至今仍感到遺憾。

檢夢到女童赤身喊冷 案情立刻有突破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黃如慧偵辦謝姓女童命案時,夢到一名女童全身赤裸發抖說「很冷、很冷」,她買紙衣燒給被害女童穿後,原本膠著案情逐漸獲得突破,好像是「冥冥中有股力量」,為被害女童討回公道。

「身為母親立場,不希望再看到女童發生不幸,因此不放棄任何線索」,黃如慧辦案當時正懷著二女兒,對女童不幸與家人所受悲痛感同身受,「讓生者無憾、死者無恨是我應做的事」。

由於謝姓女童被姦殺命案時隔太久,卷宗堆積超過兩公尺,黃如慧日夜翻閱卷宗,某晚夢到有名女童全身赤裸向她伸冤,並說「很冷、很冷」,黃如慧答應為她伸冤,並買衣服給女童穿。

果然,檢警發現嫌犯許榮洲去年九月出獄後,常去台北、桃園一帶廟宇拜拜,專案小組懷疑他因為涉及謝姓女童性侵案「心中有鬼」,才常到廟裡拜拜。

許榮洲起初否認涉及謝姓女童命案,黃如慧先說員警監控發現他常燒金紙,再以「因果關係」開導他,「有過則改」才不會有報應,終於突破許榮洲的心防。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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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求! 過追訴期 陳肇敏等9人不起訴

承 辦江國慶遭刑求不當取供案的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永欽,經過近1年的調查,認定江國慶確曾遭當時空軍總司令部的反情報部隊多名保防官,以強制、恐嚇及濫 用職權凌虐等違法方式不當取供,檢方調查指出,反情報部隊對江國慶刑求取供方式,包括進行夜間疲勞偵訊,以強光照射江國慶、不當體罰、揮舞電擊棒製造觸電 聲響,甚至播放謝姓女童的解剖錄影帶讓江觀看,使江國慶的身心健康狀態均達於極限的情況下,進行違法取供。

雖然檢方認定當時的空總政四中校參謀官柯仲慶、政四處反情報工作隊軍官鄧震環等0912專案小組成員,有對江國慶不當取供,但因本案發生於85年,已因法定10年的追訴時效而消滅,檢方因此讓陳肇敏等9人不起訴處分。

檢 方在偵查之初,因本案時隔久遠,所能調取的資料卷證有限,經檢察總長黃世銘,在今年3月拜訪國防部長高華柱請求協助,國防部和空總總計清查1052卷、1 萬1438件,北部軍事看守所交叉比對各項資料也有上千筆,然而偵辦過程中的多項檔案和卷證多已散佚不全,檢方只好以土法鍊鋼的方法,從傳訊小兵到將軍, 包括時任空軍總司令的黃顯榮、政戰部主任李天羽,以及作戰司令部司令陳肇敏,全都被傳喚到案。

在本案中,共有陳肇敏、曹嘉生、趙台生、黃瑞鵬、柯仲慶、鄧震環、李書強、何祖耀和李植仁,被江國慶的母親王彩蓮指控不當刑求取供,其中,李植仁已經過世。

根 據檢方的調查,空總反情報部隊在偵訊江國慶時,為求破案表現,在空軍作戰司令部地點偏僻、陰森的2號洞,以布幕裝置肅殺氣氛,擬議先對江國慶施以禁閉處 分,之後讓江觀看謝姓女童解剖錄影帶、不當擊打體罰、以眼罩矇眼,並以強制對江照射、恐嚇帶江到殯儀館,營造偵訊現場的恐怖氣氛,讓江國慶身心健康狀態均 達極限的情況下而為不當求取供詞。檢方調查,在江國慶接受調查局測謊時呈情緒波動說謊反應,且當時有軍官檢舉江國慶神情異常,經軍方對江施以禁閉處分,當 時陳肇敏身為部隊長、本有核決的權力,雖然禁閉的程序有所瑕疵,但尚難認定陳構成私行拘禁罪,不過,反情報部隊強迫江國慶觀看解剖錄影帶等行為,已構成強 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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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國防部長陳肇敏,在擔任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期間,面對謝姓女童命案的發生,因案情陷入膠著,為急於破案,棄軍事檢察官主導犯 罪偵查權限於不顧,反而裁示由未具軍法警察官或軍法警察身分的反情報隊接辦主導案件偵查,導致本件冤案的發生,雖查均未構成犯罪,但檢方認為陳肇敏處置殊 屬不當。

在檢方傳喚陳肇敏作證過程中,並上演李天羽、陳肇敏二位前後任國部防長隔空喊話的插曲。在今年4月12日,檢方先傳李天羽作證, 李指案件發生在空軍作戰司令部,陳肇敏當時是司令比較急,所以才會在85年10月2日的專案會議中,正式指示交由反情報部隊接辦,不過,2天後,陳肇敏被 傳作證,他對李天羽的說法完全不能接受。陳肇敏作證時說,李天羽(當時是空軍政戰部主任)指政戰部門只是配合他來執行,說法完全不是事實,強調偵辦 0912專案,是空總核定的編組,是總部直接負責督導,不是下屬單位可以負責督導的。

國防部:當初涉刑求者 將行政處分

國 防部今天表示,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已受理江國慶母親及軍事檢察官為江國慶利益聲請再審案,目前正由合議庭依法審閱相關案卷中,軍事法院將另外向軍、司 法聯合專案小組調閱卷證,儘速完成江國慶案再審程序事宜。對於涉及刑求保防官,由於多人已經退伍,也已過追訴期,國防部考慮註銷過去給予他們的獎勵,仍在 現役軍官,可能會有行政處分。

國防部說,民國85年間空軍營區謝姓女童遭姦殺案,經最高法院檢察署召集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台灣台中 地方法院檢察署及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組成軍、司法聯合專案小組重起偵查後,認為江國慶確非女童姦殺案犯罪行為人,並以許榮洲涉有重嫌依法提起公 訴,國防部尊重這次偵辦的結果。

至於江案中有多位空軍保防官涉及刑求與違法取供,其中仍有空軍松山指揮部監察科科長何祖耀為現役軍官,但 軍法單位與特偵組採取相同認定,認為該案已過追訴時效。不過,相關涉案保防官仍難以迴避行政處分,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說,國防部收到特偵組的資料後, 會檢討對於已退伍的軍官,會思考註銷當年的獎勵,另對現役軍官進行行政處分。

保防官濫權 多少冤案無人知?

江國慶案在 總統大選的政治氛圍下,馬英九總統探視江國慶母親後,司法案件因為政治考量大逆轉,軍中保防官長期以來違法亂紀的各種濫權行為,總是被軍方包庇隱匿,現在 因為江案被揭露,軍方必須積極面對保防官沒有司法人員身分,卻可以對政治人物、媒體,任意進行竊聽,對於過去那些造成冤錯假案的保防官,國防部應有更積極 的處理。

保防官屬軍中政戰系統,經常為人詬病是軍事專業程度最低的單位,過去他們不是司法單位,卻執行司法任務。他們也不算是專業情報單位,卻因為國安局硬要將他們納入情報系統,讓保防系統在國安局撐腰下,敢於妄自托大,濫權竊聽媒體、政治人物。

不 倫不類的保防官,在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遭姦殺案中,因為軍中因循苟且,幾位將領默許他們對行為可疑的士兵進行刑求,造成了大家現在認為的冤案。但是台 灣過去近半世紀以來,保防官手上製造的冤案,可能不止於這一件,白色恐怖時期,許多軍人都曾被保防官構陷罪名,國防部即使在解嚴之後,也沒有認真的反省過 保防官的惡行惡狀。

保防官在國防部默許下,經常違法竊聽,或是跟監偷拍,甚至在軍中藉勢藉端發展直銷系統牟利,國防部卻很少認真辦。很大 的原因是因為保防官用來威嚇軍中很有效,但是軍中各種重大弊端或是糾紛,保防官從來都是後知後覺,或是刻意幫長官隱匿。這次江國慶案讓大家看到保防官的惡 劣行徑後,國防部與國安局都應該思考,如何嚴格約束保防官的濫權行為。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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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姦殺案 江國慶冤死 凶嫌許榮洲求處20年

空軍作戰司令部八十五年間發生謝姓女童遭姦殺案,台北地檢署重啟調查昨日偵結,認定已遭槍 決的江國慶非真凶,而是前士兵許榮洲涉嫌性侵殺人,對許具體求刑廿年;檢方也查出當年空軍反情報隊軍官柯仲慶等人,強逼江國慶觀看女童解剖影帶並刑求逼 供,但因已超過十年追訴期,處分不起訴。

檢方另認定當時的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陳肇敏身為部隊主官,卻因急於破案,棄軍事檢察官主導犯罪偵查權限於不顧,指揮反情報部隊偵辦,才導致發生;雖未構成犯罪但行為殊屬不當,將把資料提供給監察院參考。

江國慶母親王彩蓮昨聞訊激動落淚,感謝檢察官查明真相,卻不諒解陳肇敏未遭起訴,揚言告到底;許榮洲委任律師陳益軒則說,起訴的證據不夠強,對審判結果樂觀以待。

由特偵組、台北地檢署、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組成的專案小組,耗時一年清查國防部資料達一千餘卷、一萬一千四百餘件,並傳訊時任空軍總司令的黃顯榮、政戰部主任李天羽及空作部司令陳肇敏等人,成功釐清江國慶遭刑求內幕與女童命案過程。

檢方指出,反情報隊軍官柯仲慶、鄧震環、李植仁、何祖耀、李書強等人,不僅強逼江國慶觀看女童解剖錄影帶,還為江上手銬、戴眼罩,帶往布置如靈堂般的二號洞,營造陰森恐怖的情境,希望突破江國慶心防。

柯仲慶等人自深夜到清晨不斷以強光照射江國慶,還不時毆打、體罰甚至揮舞電擊棒,逼得江國慶不堪疲勞恐懼,寫下殺害女童的自白書。檢方認為,柯仲慶等人雖涉強制、恐嚇、濫用職權凌虐等罪,但都已超過十年追訴期,因此處分不起訴。

女童姦殺案部分,檢方指許榮洲患有「固著型戀童症者」,案發當天見女童獨自在交誼廳看電視,便將女童帶往廁所以手指性侵,力道之猛導致女童血液四處噴灑,將女童悶死後把屍體從廁所窗戶兩條木條間向外塞出,因而留下半個關鍵掌紋,遭專業小組成功比對相符。

檢方認為,許榮洲雖智商較低,但不影響中長程記憶力,多次坦承犯罪經過,與現場證物勘查及屍傷檢驗大致相符,自白具任意性與真實性,且另外犯下的兩件女童性侵案與本案手法類似;考量許榮洲良心未泯,具體求處廿年徒刑,全案今日將移審台北地方法院。

靈堂夜審江國慶 電擊、看解剖

白布幔、紅鐵條、強光燈!反情報隊軍官柯仲慶等人當年為製造肅殺情境,突破江國慶心防,特地將基地偏僻的二號洞指揮室布置成靈堂。押解江國慶途中還為他戴上眼罩,增加恐慌感,隨後展開長達八小時的毆打、刑求、訊問,逼迫江國慶承認姦殺女童,過程宛如包公夜審。

檢察官認定柯仲慶等人的行為涉及強制、恐嚇與陸海空軍刑法的濫用職權凌虐罪。但是依修法前規定追訴期僅十年,事發迄今已超過追訴期限,因此處分不起訴;柯仲慶、鄧震環被告發濫權追訴處罰致死罪嫌,則因兩人不具軍事檢察官身分,與法條構成要件不符,同樣獲不起訴。

當年專案小組鎖定江國慶、劉景太兩名士兵涉有重嫌,柯仲慶等人決定先將兩人關禁閉,再播放謝姓女童解剖錄影帶,隨後將兩人從禁閉室帶出,途中裝鬼嚇人或帶往六張犁公墓,以增加心理壓力,並在空作部內適當場地營造肅殺氣氛,以突破心防。

柯仲慶甚至擬定訪談計畫,載明「運用聲光、音效等現場布置,營造肅殺氣氛」,並配合「因果報應」等攻勢讓江國慶幡然悔悟、坦承犯行,並播放女童解剖錄影帶從旁輔助,「以期喚醒其未泯之人性!」

該份計畫獲陳肇敏批示「一切均應適法」。柯仲慶隨即找人將二號洞指揮室四周以淡白色布幔布置,並增設兩組高瓦數立燈。

十月三日晚間十點多,江國慶遭逼觀看女童解剖影帶,過程中被迫跪在桌上,其餘保防官不時毆打江國慶、揮舞電擊棒恫嚇,還揚言將他到往六張犁公墓。

十月四日凌晨,江國慶被戴上手銬、矇上眼罩押往二號洞,途經狹長、彎曲的步道,搭配現場營造靈異詭譎氣氛,讓江國慶備感壓力。鄧震環等人訊問時還不時拿電擊棒在江國慶大腿內側游移、作勢毆打,甚至命令江國慶伏地挺身、半蹲。

直至凌晨五點多,江國慶徹夜未眠,飽受疲憊、恐懼,終於屈服坦承姦殺謝姓女童,全程透過針孔攝影設備監看的柯仲慶隨即找人製作筆錄,並以無線電指揮訊問,逐段檢視筆錄內容,成功取得江國慶的認罪自白。

專案小組:陳肇敏處置不當 導致冤案

前 國防部長陳肇敏,在江國慶遭不當取供案中,該負什麼責任?軍、司法聯合專案小組偵查後認定,陳肇敏擔任空軍作戰司令期間,因急於破獲謝姓女童命案,捨棄軍 事檢察官主導犯罪偵查權,反將辦案權交由反情報工作隊指揮,才導致冤案發生,雖不構成犯罪,但行為不當,將把資料送給監察院參考。

特偵組主任陳宏達指出,陳肇敏該負什麼行政責任,監察院未來調查後可認定,也可彈劾送交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前國防部長李天羽以證人身分接受訊問時表示,命案發生時,他擔任空總政戰部中將主任,因女童命案憲警調查兩、三星期,案情有點膠著,陳肇敏就在空作部內相關會議指示,請空總反情報隊協助調查。

李 天羽說,因為當時憲警人員在偵辦命案時,要到營區須聲請,程序不便,陳肇敏才會向當時的空軍總司令黃顯榮請求反情報工作隊介入協助。剛介入時,因憲警有主 導權,一段時間還是辦不起來,陳肇敏鑑於案子發生在空作部,他比較急,才會在專案會議中,正式指示交由反情報工作隊接辦。

黃顯榮則證稱,反情報工作隊納編專案小組後,就由空作部的人來管,當時專案小組召集人是陳肇敏,反情報工作隊完全聽他指揮。

陳肇敏應訊時提出解釋,指專案小組會議中,因憲警表示進度緩慢,案情陷入膠著,他才提議由反情報工作隊加入擴大清查與訪談,在與會人員沒有異議下,就由軍檢指揮,由反情報工作隊和憲警共同執行。

他不同意李天羽的證詞,因為反情報工作隊的督導是空總負責,不是下屬單位可以督導。

不過,陳肇敏坦承確有同意柯仲慶等人,用播放解剖錄影帶作為偵訊江國慶的工具,他批示「可」的原因,是因當時情勢緊張,他把所有精神用在指揮作戰,依當時時空若指揮失當引起作戰失利,對他影響很大,但女童案沒破,對他影響不大,所以對女童案沒想那麼多。

陳肇敏說對江國慶被刑求一無所悉,江自白當天他有到場,江當場向他下跪、道歉,他拍拍肩膀安慰江,要他面對事實。當時江並沒有提到被刑求,「如果有說,我一定徹查。」

專案小組認為,陳肇敏在江國慶案中確實涉有指揮失當,因他坦承江在八十五年十月四日自白書的事實,共出現女童衣物指認完全不對、行凶動機錯誤、犯案情理現場動作不對等三個錯誤。

陳在總司令任內 喝咖啡聊案情 當年邀媒體 澄清別無他嫌

陳 肇敏面對檢方傳訊時的說詞,稱其當時任務是作戰指揮,因兩岸情勢緊張等,有避重就輕之嫌:關鍵在於空軍女童命案發生在八十五年九月,中共飛彈恫嚇卻是發生 在當年年初。事實上,江國慶槍決後,有關誤殺的質疑一直不斷,陳肇敏擔心影響其升遷,在空軍總司令任內,還曾請媒體「喝咖啡」,澄清全案已經罪證確鑿,絕 無外傳另有凶嫌一事,顯示他對江案的「全神貫注」。

外界當年質疑江國慶是否為「代罪羔羊」、「替死鬼」時,空軍即以「陰謀論」視之,並曾邀約記者到空總內部「喝咖啡」,澄清全案已經罪證確鑿,絕無外傳另有凶嫌,當時的空軍還懷疑,應是有心人士別有政治目的,企圖趁機修理空軍,並且有意打擊陳肇敏,拉他下馬。

民國九十年間,台中高分檢特偵組準備重新調查空軍女童姦殺案的消息曝光後,空軍相當緊張,立即發布新聞稿澄清,全案已經於八十六年間,由軍法單位判決定讞,凶嫌江國慶涉案罪證確鑿,槍決伏法。

另一方面,空軍邀約記者至空總,以「喝咖啡」方式聊案情,並由陳肇敏親自招呼,說明他在命案發生時,正任職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當時一切秉持毋枉毋縱的精神偵辦此案,並無不當刑求江國慶的情形。

陳肇敏還說,他更曾在江國慶俯首認罪後,多次親赴軍事看守所開導江嫌。

當 時在場包括空軍副總司令等多名將官,在陳肇敏離去後,高階將官強烈質疑,有關台中特偵組重新調查全案一事,是媒體遭到有心人士的利用,別具政治陰謀。將官 們並嘗試詢問記者消息來源和管道,由於當時正值扁政府上台,首波軍方高層人士異動,因此,多名將官擔心有幕後政治陰謀,企圖藉炒作女童姦殺案冤案,打擊空 軍和總司令陳肇敏。

在場將官更暗示,已遭到伏法的江國慶,罪無可恕,在入伍當兵前,就是可怕的「永和之狼」,有性侵害少女的紀錄,希望媒體不要跟著他的家人起舞,遭人利用。

「柯南」不起訴 學長不齒:下輩子不會這麼好運了

曾自封柯南、偵辦江國慶案的空軍反情報隊隊長柯仲慶,因所涉強制等罪嫌已逾追訴時效,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消息一出,高他一屆的政戰外文系學長昨晚不齒地說,柯仲慶該槍斃,他真是好狗運,下輩子恐怕就沒這麼好運。

不願透露姓名的學長說,畢業後曾和柯仲慶在中科院航發中心共事,當時他給人的印象就是一個「狂」字。即使在非常講究倫理的軍中,他還是給人囂張的感覺,對學長老大不屌的樣子,辦案時也一副高高在上的嘴臉,刑求早不是新聞了,就像《監獄風雲》中欺下瞞上的刑務員。

他又說,柯仲慶在軍中之所以會如此囂張,可能和他少年得志有關。由於是外文系出身,所以年紀輕輕就常接觸到較高層級的長官和外賓,加上他哥哥在桃園國際機場通關處,常吹噓他多有辦法,助長他囂張的氣燄。

誰讓江國慶案拖過追訴期?

空軍士兵江國慶遭非法刑求錯殺,平白斷送一條寶貴年輕性命,相關涉案人竟因已過追訴期不予起訴,等同無人須為其枉死負責。這等荒唐的國家殺人之事,在馬總統下令重新調查後,結果卻仍彰顯不了外界期待的公平正義,不僅江母不甘心,社會也難以接受!

更 讓外界憤憤不平的是,在過去十五年相關罪嫌仍具追訴期效期間,無論是江國慶家屬或民代,都曾先後多次以江國慶遭刑求構陷為由向國防部陳情,媒體也持續關注 並質疑案情;然軍方主其事者卻一再置若罔聞,導致江案無翻案之日,最後甚至拖過了追訴期,如此官官相護,造成一條生命枉死,如何讓江國慶家屬吞下這口氣?

早 在江國慶遭槍決前,已有當時的民進黨立委張俊宏為其申冤,後來江國慶父親江支安更兩度在九十、九十一年向國防部最高軍檢署提出非常上訴,但卻冷遭駁回;而 今十五年來,本報更多次報導江國慶疑遭非法刑求枉死,這期間,若有任何一名國防部高層明察秋毫予以重視,不僅江國慶早可沉冤得雪,相關違法取供人員更難逃 法網。

然而,不僅江國慶被軍中枉法人員錯殺在前,卻又遭國防部掩蓋真相在後,就算去年監察院以「過程草率、作法如強盜」的重話痛批軍方, 國防部的反應仍然不痛不癢,直到今年初馬總統為江案平反,軍方才被迫發布僅百餘字的「無感道歉」新聞稿,並難堪地陪同總統出面向江母道歉。這樣的逃避態 度,社會怎能感受到國防部的反省誠意。

軍方對江案的長期態度根本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以拖待變」,導致全案過了追訴期,除檢方無法起訴相關罪嫌,國防部在行政上也同因追訴期問題難以追溯懲處,雖能註銷當年敘獎,但卻已讓害死江國慶的罪嫌刑懲皆無、逍遙法外。

江國慶之死,不能沒有代價;政府是一體的,就算此刻在法律和行政上都追究不了責任,國防部至少也該把當年主導江國慶案的人事真相公諸於世,至於十多年推諉卸責的主官更該一一臚列,以此上告死者下慰生者。

空作部草率判案 江國慶死得冤

檢方重查謝姓女童案後發現,江國慶確實死得冤!因為江被指的犯罪時間與謝童死亡時間不符,凶刀也沒有和江有關的跡證,關鍵的衛生紙上雖有江的DNA和謝童的血跡,但沒有江的精液,加上是被刑求取供,完全可以排除江的涉案可能。

專案小組指出,空作部判江國慶死刑的判決書記載,江的犯罪時間是在八十五年九月十二日十二點四十分以後。根據軍法醫驗屍的結果,謝童的死亡時間是在中午十二點左右,因此在江國慶進入案發廁所前,謝童早已死亡,原判決卻是認定「大致相符」,實在是嚴重的錯誤。

另外,江國慶自白其殺害女童後,僅以謝童的衣物擦拭地板及牆上的血跡,並沒有用水清洗廁所。但根據證人及鑑識人員的證詞,現場確實經過清洗,與江的自白不符。

江 國慶自白供稱,行凶後由空作部的理髮部走到廁所後方處理屍體,且均由理髮部進出,沒有從飲食部出入。但依現場勘驗報告,在飲食部正門發現有擦抹血痕,研判 歹徒犯案後,是由休息室、交誼廳及飲食部正門離開現場可能性較大,並可能於出門後轉往廁所窗外處理屍體,這部分也和江的自白有很大出入。 江稱謝童在案發 時穿藍背心及短褲;但警方在案發廁所垃圾袋中,發現謝童所穿的黃色上衣、深藍色七分褲、粉紅色內褲、紅色涼鞋等,也和江供詞不符。

至於軍高院判決中指江國慶犯案關鍵,是在案發廁所發現的衛生紙上有江國慶的精液及謝童的血跡。專案小組將衛生紙重新送驗後發現,衛生紙上只有江的DNA和謝童的血跡,並無精液反應,但如何沾附的過程,原判決也都沒有記載,甚至軍方的檢驗結論也不可靠。

而軍方認定江行凶所使用的鋸齒狀刀子,在專案小組重新送驗後,不但驗不到有關江的任何跡證,也驗無謝童的血跡反應,無法認定這把鋸齒狀刀子是江持以作案的凶器。

專案小組指出,雖然江國慶在測謊時有情緒波動反應,但不能只以此就認定江犯下此案,因此江的自白完全不具真實性,謝姓女童也不是江所殺害。

半個掌紋加自白 許榮洲起訴關鍵

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姦殺案重啟調查偵結,檢察官認定患有「固著型戀童症」的許榮洲,在案發當天見謝姓女童獨自一人,便帶往廁所性侵殺害,並將屍體從廁所窗戶的兩條木條間向外推出,因而在下層木條留下掌紋,成為起訴的關鍵證據。

起訴指出,現年卅四歲的許榮洲智商不高、患有戀童症,衝動控制能力不佳,國中肄業後便跟著父親從事殺鵝工作,八十五年五月間被分派到空軍防砲警衛司令部,派駐空軍作戰司令部服役。

八十五年九月十二日午間,許榮洲結束莒光日課程,由營區福利餐廳理髮部進入交誼廳,發現飲食部謝姓幫工的五歲女兒一人獨自看電視,即將女童抱入餐廳西側廁所內性侵。女童疼痛呼叫,許以右手摀住口鼻,導致女童窒息而死。

許榮洲見女童已無氣息,將屍體從廁所牆上釘有兩根木條的窗戶塞出窗外,留下右手掌指底區及姆指區的掌紋於窗戶的下方木條。許再拿女童衣物擦拭地板血跡,把衣物藏於垃圾桶底部,以清水清洗地板後離開,前往棄屍處以木板、樹葉掩蓋屍體。

女童掉落窗外後,頭部撞擊水管,造成水壓不足,理髮部員工通知士兵查看,才發現女童陳屍。

在江國慶有罪定讞前兩個月,許榮洲因他案落網後主動供稱謝姓女童命案是他做的,詳細描述謝童衣著顏色、犯案流程等。但軍方認定許智能偏低,以至於後續測謊都不足採信,接著又以供詞有矛盾為由,排除許榮洲涉案。

專案小組去年重啟調查,發現木條上的掌紋與許榮洲相符,且自白有任意性與真實性,因此將他起訴。但考量他在八十六年間主動供出犯行、良心未泯,求處廿年徒刑。

喧騰一時的謝姓女童命案偵結,承辦檢察官李鴻維強調,起訴許榮洲並不是案情「逆轉」,涉案人不是非「江」即「許」,案發迄今已經十餘年了,許多事證都早滅失,證人能問都問了,應採的物證都採證了,已經盡力了。

檢方表示,許榮洲遺留的半個掌紋及他的自白,確實是檢方起訴許的關鍵。由於遺留掌紋的原始木條已經找不到,只能靠科學驗證,而據專業鑑定那半個掌紋是沾血掌紋的可能性高。

至於許嫌自白部分,檢方認為自白的任意性及真實性沒有問題,許嫌的自白與現場跡證吻合程度頗高,他知道太多連辦案人員都不知道的案情細節。

許嫌對女童死時的衣服樣式與顏色,包括七分褲、涼鞋、內褲顏色都一清二楚,檢方曾詢問過許嫌服役的連上長官與同袍,沒有人知道這些細節,而且許嫌多年後仍然記得,顯示許嫌涉案甚深。

對於許嫌辯護律師質疑檢方羈押許四個月,只提訊許一次,就起訴許,失之草率,檢方指出,由於許嫌否認犯案,檢方沒有必要一再提訊他。

別讓許榮洲變成另一個江國慶

十五年前發生的謝姓女童遭姦殺案,在檢方重啟調查後,確認江國慶是冤死的,再次看到冷血刑求逼供下的草菅人命。可悲的是,法律對於犯下如此滔天大禍的人,卻無從追訴,正義真的彰顯了嗎?江母心中的不甘,是這麼輕易就能叫人感同身受,誰能還她個公道?

類似江國慶因刑求逼供而無辜送命的案件,廿九年前曾上演過。七十一年間發生的土銀搶案,王迎先被認定涉案而遭刑求,他受不了而承認。在帶領警方去找證物的途中,他由秀朗橋一躍而下,尋求解脫。最後查明涉案的是李師科,王迎先是冤枉的,但又如何挽回一條無辜的生命。

同樣的情境,誰能想到竟然會在王迎先案後的十四年再度上演,而且情節尤有過之。檢察官的起訴書,花了十三頁來敘述江國慶是如何被錯殺的,其中描繪辦案人員製造恐佈陷阱的內容,叫人不寒而慄。

經過漫長的歲月,江國慶終於獲得平反。但在此同時,檢方將押了近四個月的許榮洲依殺人罪起訴,憑藉的只是半個掌紋與被告自白。兩項薄弱證據,未來能否通過法院嚴格檢驗並據以定罪,仍在未定之天。

看在法界人士的眼裡,「掌紋加自白」,與十五年前軍方起訴江國慶時的證據「衛生紙加自白」如出一轍。兩案都只有極少的現場跡證以及嫌犯自白,並且都以自白作為主要證據,差別只不過是江國慶當年是被刑求才自白。

由於軍方保管證物的嚴重缺失,讓當初遺留半個掌紋的窗戶木條,早已去向不明。因此遺留在木條上的掌紋究竟是一般掌紋?還是沾血掌紋?迄今仍不明朗。這半個掌紋只能證明許到過案發地點,尚不能證明許與殺害女童有必然關聯。

至於許嫌的自白部分,雖然檢方依據許多醫師、心理鑑定報告,證明許嫌當年自白的任意性及真實性沒有問題。但由於許嫌供述前後不一致,檢方迄今仍無法勾勒出明確、完整的犯罪事實。

因此僅憑目前的證據,充其量只能懷疑許嫌涉案。為了避免再造成另一個悲劇,檢方在審理期間,仍待努力補強證據,不要讓許榮洲變成另一個江國慶。

江母不甘心:要告陳肇敏到底

「陳 肇敏一手主導,卻獲不起訴,我無法接受!」江國慶的母親王彩蓮,得知檢察官偵結空軍謝姓女童命案,依殺人罪起訴許榮洲,認定兒子並非凶嫌時,眼淚忍不住奪 眶而出,她哽咽地說,雖然終於還了兒子的清白,但當初刑求的陳肇敏等軍方高層卻獲不起訴,讓她很不甘心,「希望馬總統能幫我主持公道!」

王彩蓮昨天上午在新北市永和住處,緊緊抱著江國慶的遺照,看著電視直播檢方的偵結記者會,對軍方涉及刑求兒子的人員,因超過追訴期獲不起訴處分,氣憤地表示不能認同,也無法原諒當初違法逮捕、刑求逼供的這些人。

王彩蓮因擔心自己的口才不好,無法清楚表達意見,還特別親自費力地一字一句寫下一份「我的心聲」,強調對陳肇敏一定要告到底,其他法律程序則交給律師團回應。

「如 果不是軍方將錯就錯,就不會有更多的女童受害!」王彩蓮回憶,江國慶已故的父親江支安當年在許榮洲後來又犯下台中女童性侵害時,曾找擔任空軍作戰司令的陳 肇敏,表示若真的是江國慶犯案,一命還一命,他絕不會有怨言,希望陳肇敏能再查明真相,但陳卻斬釘截鐵地說不會錯,指許榮洲是其他的個案,未加詳查所以導 致更多的女童受到傷害。

今年農曆年前,馬英九總統曾親自到江家道歉,王彩蓮對馬總統深表感激,認為若不是總統關心,今天可能也無法那麼快 還兒子清白,她反對以特赦的方式解決此案。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轉達馬英九總統立場,表示無論是偵結或再審結果,都予以尊重;馬英九也認為,軍方當年做錯 了,現在軍方正依法律程序再審,進行「司法平反」。

王彩蓮說,日後拿到江國慶的無罪判決書,將會拿到兒子和丈夫的塔位前燒給他們,告訴兒子終於沉冤得雪,可以安心投胎了。

懲刑求者 註銷獎章 追回獎金 國防部:協助申請冤獄賠償

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命案昨天偵結,遭非法取供錯殺的江國慶獲得平反。相關涉及刑求的軍方人員則因追訴期已過未被起訴。對此國防部昨天強調,經檢討將對當年涉違法取供的反情報總隊人員註銷獎章、追回獎金,同時軍檢也會盡速再審江國慶案,待無罪判決確定將助其申請冤獄賠償。

而去年公布調查報告,認定江國慶案有冤情,才讓國防部及檢方重啟調查的監委馬以工、沈美真昨天同表欣慰,她們看過起訴書後認為,檢方所提證據足以排除江國慶涉案可能性,呼籲司法單位盡速完成江國慶案再審,並要求國防部追回當年違法破案的敘獎。

據指出,江國慶若獲無罪判決確定,依冤獄賠償相關規定,江國慶家屬可獲一千至三千萬不等賠償金。軍法官員表示,由於江國慶十五年前遭槍決時年僅二十一歲,因此可能獲賠最高三千萬的撫慰金。

對於社會輿論無法接受非法刑求江國慶的相關人員因不起訴而不須負刑事責任,據了解,國防部為補法律破網,原有意藉對予涉案人員行政上追懲,但經研究發現,在行政懲處上一樣因為已過追訴期,無法以追記大過等行政處分給予違法人員譴責。

不 過國防部說,將針對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前空軍作戰司令部軍法室主任曹嘉生、軍事主任檢察官趙台生、承辦江國慶案的軍事檢察官黃瑞鵬等人,以及反情報總 隊的前空軍軍官柯仲慶、鄧震環、李書強及現役軍官何祖耀等,當年因偵辦江國慶案而獲的獎章、獎金,依法則可以註銷和追回。

至於江國慶的冤案賠償,國防部表示,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已受理江國慶母親及軍事檢察官為江國慶利益聲請再審案,正由合議庭依法審閱相關案卷,軍事法院將另向軍、司法聯合專案小組調閱卷證,盡速完成江國慶案再審程序事宜。

監委馬以工也強調,只有起訴書能還江國慶清白,各界不應該把焦點過度集中在「人人喊打」的陳肇敏身上,「我們要把力量放在能讓真凶定罪上,不是大家爽一爽就好。」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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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殺江國慶 刑求者都不起訴

逾追訴時效 九軍官沒事

沉 冤雖得雪,「狗官」卻難懲!台北地檢署偵辦江國慶遭冤殺案及謝姓女童姦殺案,認定在押兇嫌許榮洲是典型戀童症者,需長期治療,昨依殺人罪將他起訴,具體求 刑二十年,今移審院方;但造成江國慶冤死而被江父痛斥為「狗官」的軍方人員卻全身而退,檢方雖認定江確遭凌虐、非法取供,但被控傷害、恐嚇及濫權追訴等罪 的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反情報隊柯仲慶等九名軍官,卻因已逾「追訴時效」、部份罪證不足,全獲不起訴處分。

違法逾十年 監委莫法度

諷 刺的是,江國慶當初被拘禁時,陳肇敏曾拍他的肩膀安慰「男子漢大丈夫知錯能改還有救」,後來還對江說「我會救你」,但江國慶自白後,一路遭軍法官判死刑, 檢方昨在起訴書痛批陳肇敏「為達偵破目的可以罔顧程序正義」,身為主官,急功破案,指派不具偵辦權的反情報隊主導偵辦,導致江國慶遭錯殺,故將九人全部移 送監察院。然而,參與江國慶案的查案監察委員馬以工強調,依「公務員懲戒法」第廿五條規定,違法失職行為「超過十年」就無法追究行政責任,「監委也無能為 力」、「刀不在我手上」,目前只能靠「輿論制裁」。

外界關切當時的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等九名失職軍方人員,能否追回其退休俸?但軍方回應,本案因「逾追訴時效」,檢方偵結不起訴,依法理,不會影響陳肇敏等九人的退休權益。

至於江父口中的這些「狗官」,當年因「破案」而獲敘獎,監委馬以工認為不管是獎章、獎金都應追回,軍方回應表示,將針對這九人檢討敘獎適當性,據以辦理註銷。

刑求都沒事 司改會痛批

針對此一結果,民間司改會指出,「完全不能接受」江案刑求屬實卻無人負責的結果,要求檢方應依刑法第一百廿五條「濫權追訴致死罪」,起訴包含前國防部長陳肇敏在內的軍官,並指這部分罪責追訴時效還沒過期。

「台灣法治促進會」理事長張學海表示,國防部軍官迫害人權罪證確鑿,馬英九總統不能無動於衷,應表態及有實質作為,給江國慶實質上的平反才有意義。

江國慶遭逼供部份,檢認定反情報隊以佈置靈堂、裝鬼嚇人及電擊棒等手段非法取供,相關筆錄已無證據能力。最高法院表示,已收到最高軍檢署檢察長對江案所提非常上訴,目前還在審理。

本 案凸顯對退休人員的追訴困難,目前「公務員懲戒法修正草案」雖對已退休、但在職時違法的公務員增列懲戒條文,但本草案未訂「追溯條款」,未來就算完成立法 也無法追溯江國慶案;而軍方雖說,等司法確定江案是冤獄,會對失職人員追究民、刑事責任,但因已逾追訴時效,此說法恐淪為口號,換言之,江父口中的「狗 官」不會有人因而入獄,也不會損失退休俸,頂多只能設法追回當年「破案有功」的敘獎而已,注定讓台灣的司法人權紀錄再度蒙羞。

設靈堂刑求江國慶 軍官供稱:陳肇敏曾監看

台北地檢署調查,江國慶被非法拘禁卅七小時,動手偵訊的國防部反情報隊花招百出,包括扮鬼嚇人、電擊凌虐、逼江看女童解剖錄影帶,當時空軍作戰部司令陳肇敏等人還躲在暗處觀看刑求過程,江最後只能被迫認罪;一名江家友人昨得知後痛罵:「這批狗官簡直不是人!」

一 九九六年九月,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謝姓女童命案,軍方認定江國慶涉嫌重大,江除了被關進禁閉室,後來還被帶到位在台大公館附近的空軍作戰管制中心 (AOC)的地下防空洞碉堡進行審問,由於此地屬於高度軍事管制區,必須經過蜿蜒、陰森的走道,是當年陳肇敏以司令身分核准,反情報隊才能將江國慶蒙眼、 押進去逼供。

江國慶被解下眼罩後,眼前的洞穴已被白幔布置成女童靈堂,洞內氣氛詭異、肅殺,還有針孔監視,被約談的軍官中有人向檢察官說,陳肇敏等軍官就曾在一旁的辦公室暗中觀看。

檢方查出,反情報隊為了儘速取供,偵訊方法包括:潑水、疲勞轟炸、杜絕外界聯絡、脫衣、使用電擊棒電屁股及大腿內側、隔著書本打胸口、用強光照臉等各種體罰凌虐,最後再祭出自白減刑;酷刑加身,成為江家人難以承受的椎心之痛。

酷刑四小時…江國慶只能招了

檢方發現,江國慶經過四小時的煎熬就被迫認罪,反情報隊本來還計畫帶江國慶到六張犁公墓或殯儀館嚇他,甚至安排鬼哭神號的音效來加強震撼效果。

本案當年速審速決,江國慶被開了兩槍才斷氣,但並未閤眼,反而雙眼瞪大,最後一餐的雞腿、豆乾一口都沒吃就上路,只要求寫遺書,一筆一字地寫下被刑求誣賴的過程,死後要化身成厲鬼報仇。

行刑後,軍方一早通知江國慶的父親領屍,痛失愛子的江父,憤而在簽名欄寫下「天無公理」,眼見枉死的兒子死不瞑目,不願為他閤眼,還囑江國慶去找害他的人報仇。

誰該為錯殺負責 陳肇敏、李天羽互嗆

檢方調查江國慶遭冤殺案,一度上演李天羽、陳肇敏兩位前後任國部防長隔空叫陣插曲,李天羽被傳喚作證時,直指陳肇敏在專案會議中指示交由反情報隊接辦;不過兩天後,陳肇敏作證時反嗆,不能接受李天羽的說法,表示反情報隊只是協辦,僅負責提供數據給憲警單位。

案 發時,李天羽擔任政戰部主任。李向檢方說,反情報隊的工作是負責營區安全及有無共諜分化,刑案部分並非他們直屬業務,女童命案發生三週後,案情膠著,反情 報隊原本只在旁協助,陳肇敏比較急,才在專案會議直接指示由反情報隊接辦;據他了解,天天都有專案會議,反情報隊沒跟他回報,雙方也沒見面。

當 時的空軍作戰部司令陳肇敏則證稱,李天羽說法不是事實,反情報隊納編在專案小組,只是協辦角色,當時他同意柯仲慶等人以「解剖女童錄影帶」做為偵訊工具, 在公文上批示「可」,是因為那時爆發台海戰爭危機,若因指揮失當引起作戰失利會影響很大,至於女童案沒破,對他影響不大,所以他對女童命案沒有想那麼多。

陳肇敏還說,他有答應要救江國慶,不過這是軍法審判,他是軍事長官,不會去改變審判結果。對於江國慶被逼自白的供詞出現指認女童衣物等錯誤,陳肇敏說,看到江國慶認了,沒有想到刑求的事。

「狗官」全沒事 江母:對亡夫無法交代

空軍士兵江國慶疑遭錯殺案偵結,江國慶的母親王彩蓮昨表示「不能接受」,尤其對前空軍作戰部司令陳肇敏等人未被起訴不能認同,指這樣的結果「沒有辦法救我兒子」,也對她已過世的先生無法交代,籲請馬英九總統主持公道。

民進黨立委蔡煌瑯也召開記者會,痛批陳肇敏「踩著江國慶的鮮血卻不用負責」,他要求大官們為此道歉,國防部應立即追回涉案軍官的敘獎、晉升獎金。

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回應表示,對於偵辦中的案件,馬總統一切尊重司法程序。

王 彩蓮在民間司改會律師陪同下,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王彩蓮的委任律師尤伯祥指出,陳肇敏居主導身分,下令不具軍法身分的反情報隊介入,犯意聯絡非常清楚, 怎麼可能不構成犯罪?司法高層指出,北檢將許榮洲起訴後,江國慶平反已不成問題,未來江改判無罪確定後,家屬可依冤獄賠償法聲請賠償,可望領取最高額賠償 金三千萬元。

不過,江國慶的義務律師團成員林?正表示,家屬要的是真相,目前尚未討論到賠償金問題。

另外,目前江案平反正透過再審、非常上訴兩途徑進行,前者由軍事法院審理中;後者最高法院尚未審結。

檢方:智商69 不影響許供詞

許榮洲被檢方認定患有「固著型戀童症」,原因在於他曾兩度接受學者訪談,透露年幼時常和住家附近的女生互摸私處,引起鄰居抗議,爸爸也曾拿錢讓他買春,讀國中時因車禍導致性功能障礙,性交易時常被老娼嘲笑,他才轉而找沒有抵抗能力的女童下手。

認定患「固著型戀童症」

過去有殺鵝工作經驗的許榮洲,前年首度接受訪談時說,他宰鵝的手法都是先從鵝的肛門處畫一刀,再把腸子拉出來,今年第二次訪談時他已被羈押,卻改口說「我不殺鵝,只負責拔毛」,檢方懷疑他起了警覺心,並認為姦殺女童手法是來自於殺鵝的經驗。

檢方委託訪談的學者是東華大學諮商與臨床心理學系教授陳若璋,她過去曾訪談過有殺人魔之稱的陳金火等著名變態罪犯,許榮洲智商雖只有六十九,不過檢方認定智能程度不影響其中長程記憶能力,因為訪談過程,許榮洲能夠清楚回憶國小發生的事。

許榮洲服役時的班長證稱,許講話速度較慢,但幾乎都是想過才回答,情緒上也不太會激動。

檢方說,許榮洲罪不至死,但他將來有被放出去的一天,只要他受到刺激就可能會有人再受害,心理專家建議他搬家,不要住在熟悉的環境,以降低犯案機率,而且必須接受治療,尤其是許的家人應體認到他不是一般人,不能凡事用打罵處理,要讓許榮洲接受治療。

重啟偵辦 女檢調卷 驚見女童曾入夢

空 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命案,由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黃如慧重啟偵辦,出現幾次重大又靈異的轉折,今年初她將案子轉交台北地檢署並聲押許榮洲獲准,她即請假順利 產下女嬰,傳出女嬰是謝姓女童投胎,黃如慧笑說,不要這麼說,她是先懷孕才接此案,但偵辦期間胎動生命力,讓她更有動力為女童申冤。

黃如慧回想去年六月接辦本案,六月底先夢到在街上一個女童衣不蔽體,七月她到軍方調閱全部卷證,首次看到女童死狀,與她夢境十分相似;接著查出女童頭七當天營區發生大停電,她決定再重新比對指掌紋時,她的辦公室也突然停電。

後來比對結果就是許榮洲,檢警今年元月將他逮獲,許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坦承犯案,偵查庭後準備聲押時,台北地檢署竟又發生停電;讓黃如慧感覺冥冥之中有一股力量在推動。

至 於承辦江國慶遭冤殺案的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永欽,在四個月辦案期間,因宿疾復發住院開刀,暴瘦七公斤;許永欽是司法官訓練所三十四期結業,曾偵辦陳哲 男炒股案、股市禿鷹案及台開內線交易案等矚目大案,他在偵辦台開案期間,曾聲押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獲准而聲名大噪。

另一名接手女童命案的檢察官李鴻維是司訓所四十一期,他因辦案縝密,加上曾赴日攻讀法律,將在下月一日借調至特偵組辦案。

非法取供 陳肇敏柯仲慶未回應

台北地檢署偵辦江國慶冤死案,涉及非法取供的前空軍作戰部司令陳肇敏、反情報隊軍官柯仲慶等九名軍官全都不起訴,陳、柯兩人昨天均無法聯繫,無法得知其回應。

台中金典酒店總經理陳月鳳昨天表示,柯仲慶原本在台中金典任職,由於該案件涉及道德層面,且金典是五星級酒店,在爆發江國慶疑遭冤殺案後,柯即辦理留職停薪,該公司考慮司法、行政等程序都完成後,再決定是否請他回來上班。

陳月鳳指出,柯仲慶並非台中人,因工作到台中金典工作,目前據悉人也不在中市,她靜待柯仲慶與她聯絡;另外,記者也多次致電陳肇敏家中,至截稿前均無人接聽。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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