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 10大爛路 仰德大道3連莊 百公尺有6坑洞 學生諷:鮮血築起的路
北市府實施「路平專案」重舖市區重要幹道,昨遭市議員踢爆施工
後坑洞數不減反增,過去兩年截至今年四月底累計修補超過八千個坑洞,平均每天要補近十處坑洞,仰德大道更連三年名列北市十大爛路,昨議員會勘華興中學前仰
德大道一段,短短一百公尺道路有六個坑洞與補丁,北市府承諾該道路將重舖。
北市議員陳建銘昨公布去年十大爛路排行榜,士林中正路以八十二件奪坑洞王,平均每四天就須補一次;仰德大道一段以三十二件列第八,且連續三年入榜。
文大生臉書連署
市議員簡余晏批,天天都行經仰德大道上下學的文大學生為此在臉書發起「一人一信請市長親自『騎車』上仰德」,一個月來吸引兩千五百名網友加入,也位於仰德大道的華岡藝校學生也在網路上諷刺該道路是「用華岡人鮮血築起的道路」。
「政府太不用心」
陳建銘轟,路太爛讓民眾受傷申請的國賠案,自二○○六年至今有四百九十七件,有六十八件獲賠償,金額達八百六十多萬。騎機車經過仰德大道的居民王先生轟,該路到處都是人孔蓋與補丁很難走。
台大土木系教授蔡丁貴說,路要舖平並不困難,市政府連基本工程做不好,每年修都壞,可見太不用心,螺絲太鬆了。
稱雨多車流量大
北市新工處副總工程司林昆虎說,從二○○九年到今年四月底,北市通報道路坑洞且派工舖路案件總計八○九九件,仰德大道因位在山區坡度大、常下雨,公車、遊覽車等車流量大,路面易龜裂,目前先下挖路面五十公分改善路基,該路段已列今明年度路平專案重舖。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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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德大道爛透了 挨諷鮮血築路
陽明山仰德大道,昔日為迎接在中山樓開會的國大代表而年年修路,如今卻連續三年在台北市「十大爛路」榜上有名,坑洞、補丁處處,意外事故頻傳,還被文化大學生在臉書上戲稱「用華岡人鮮血築的道路」。
根據台北市政府新工處統計,今年一至四月坑洞數最多的「爛路」,以中央北路一段居首,延平北路二段、仰德大道一段緊追在後;仰德外,基隆路一段與二段、士林中正路等,更高居「爛路常客」。
曾當過國代的市議員陳建銘昨會勘時不勝唏噓地表示,國大未廢前,仰德大道每年都會費心整修,但這幾年卻坑洞、補丁處處,常有機車騎士受傷或死亡,「市府口口聲聲說要路平,卻漏掉仰德大道,不知標準在哪?」
陳建銘說,就算做好路平,但不到半年,路面便紛紛出現修補痕跡,甚至有高低落差。他說,若機車族未注意,車輪輾過時,容易因落差導致滑倒,十分危險,盼市府能全面檢視路平政策,還民眾用路安全。
市府新工處副總工程司林昆虎說,仰德大道位於山區,坡度陡,用路量卻很大,容易因雨造成坑洞,市府為解決問題,除將其排入今年路平專案施工範圍,更考慮採用較耐久工法,延長道路壽命。
士林分局交通分隊長官宏鍾呼籲,機車騎士行經仰德大道時,務必遵守速限,至於近三年,該路段因道路缺陷導致的車禍者僅六件。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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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全民開講 蔣為文、陳若曦互轟「偏激」
作家黃春明演講遭成大台灣文學系副教授蔣為文嗆「可恥」,蔣昨晚應邀上二一○○全民開講,不少觀眾叩應認為他才可恥、不尊重人,蔣則堅持台語文應受到重視,指黃春明否定台語文學的努力就是不對。
黃春明昨晚看了二一○○後表示,「好加在(台語,幸好之意),我沒去,不然又要牙起來(台語,火氣又上來之意)!」
全
民開講昨晚邀蔣為文與演講當天也在現場的作家陳若曦上節目,兩人在節目中數度相互指責,互不相讓。陳若曦不斷搖頭,指蔣的行為「不合適」、「偏激」;蔣則
一直搖手,指陳「住在外國太久,不了解台灣情況」、「妳也很偏激」。陳說:「我生在台灣,回台灣十幾年了,怎麼會說我住在外國太久?」
蔣為文強調,當天他雖準備大字報,但本來沒要抗議,黃春明演講中一再否定台語文,傳達扭曲意見,他才會舉起大字報,沒有鬧場的意思。
但包括主持人李濤、陳若曦及名嘴陳鳳馨都認為,蔣可以表達意見,卻高舉寫著「可恥」的海報,就是一種審判、定罪,蔣認為不用台語文寫作就不是台灣人,指台語文遭到壓迫,但蔣的行為卻是另種壓迫。
陳若曦表示,她和黃春明認識多年,了解黃的心情,黃只是希望用最多人能夠理解的文字來書寫,並非否定台語文;蔣為文反駁「那妳為什麼不用英文,英文更多人理解」,陳回嗆:「我是漢人、不懂英文。」
前立委張俊宏認為,語言應該是資產而非負債,多學一種語言在地球村中就好像多了一張執照,國民黨過去以暴力強迫大家學國語,這種暴力不應該繼承,支持台語文的人,不能強迫所有人都用台語。
客家黨黨主席溫景泉也表示「不能獨厚台語」,如果台語就是指閩南話,聽在客家人與原住民耳裡,會不舒服,國民黨過去因為語言暴力付出代價,民進黨應記取教訓。
蔣為文不贊同大家的說法,認為大家都扭曲他的意見,強調提倡台語文,不代表就否定華語、客語及原民語,而是台語文沒受到公平對待,小學生每周只有一小時讀台語,當然會看不懂台語文,「美國總統歐巴馬如果沒讀書,相信他也不會寫英文」,不能說不懂就不學,學了才會懂。
罵前輩「不倫不類」? 黃春明:我沒講
作家黃春明與成大副教授蔣為文互嗆,蔣為文昨天強調他是理性抗議,反而是黃春明沒風度、公開飆髒話,「我不在乎被罵」,但指責黃春明在演講中公開罵台語文前輩「不倫不類」,應公開道歉,黃春明傍晚在宜蘭電話受訪時回應,「我根本沒講那些話,何必道歉!」
蔣為文在黃春明演講時嗆黃,昨天成為批踢踢BBS站熱門話題,網友指蔣用簡體字寫大字報,「只准自己用簡體字表達意見,卻不准他人用普通話創作」。
「漢字不是國語專用」網友PO文說,民眾學漢字、用各地方言說話,兩者沒有衝突。因漢字語法變動小,民眾才能讀懂一千年前的文章。如果用各地方言書寫,一段時間後就讀不懂。
台語文學創作分「純漢字」、「純羅馬字」和「漢羅拼音」,蔣為文主張使用「漢羅拼音」和「純羅馬字」書寫,網友說,「如果用漢字書寫是可恥,難道羅馬拼音不是外來語?」
蔣為文帶大字報到黃春明的演講現場,有人批評「不懂得尊重別人,沒資格當老師」,另有網友提出「蔣為文能容許成大學生用同樣方式上他的課嗎?」
蔣為文昨天電話接不完,有罵的、也有人稱讚他「替台語文出了口氣」。他也在臉書發表文章,指網友不斷抹黑他,把他視為妖魔鬼怪,一定要澄清,希望演講主辦單位公開錄影內容,還原真相。
政
大台灣文學史研究所長陳芳明接受本報採訪曾說,如果依蔣為文的說法,日據時代文學都不能列入台灣文學,再去掉漢字寫作文學,台灣文學史大概只剩下兩頁。蔣
為文回嗆陳芳明說,一八八五年創刊的「台灣府城教會報」,近百年間留下許多台語文優美文章,早期的台語文作家,例如賴仁聲創作的「可愛的仇人」、鄭溪泮創
作的「出死線」等作品,「怎麼可能只有兩頁」?
學者:台語不應只限閩南語
「台語應包括閩南、客家、原住民語,不應只侷限於閩南語。」中央大學客家語言研究所所長羅肇錦說,台灣除應尊重各族群語言平等外,文學創作也應尊重作者語言的擅長,批評人「用中國語寫作是可恥的」,太狹隘了,好像回到過去只能講國語、不能講方言一樣霸道。
中央大學客家學院前院長江明修說,語言只是文化載體,用任何語言寫作都應尊重,客家籍作家鍾肇政、李喬用國語寫作,享譽文壇;杜潘芳格、曾貴海、葉日松用客語寫詩,同樣感人。
黃春明之怒/聯合報黑白集
作家黃春明在台南就「台語文書寫與教育的商榷」發表演講,台下成大台文系副教授蔣為文舉海報抗議,上書:「台灣作家不用台語文,卻用中国語創作,可恥!」
黃春明兩度衝下台,要打蔣,口出五字經,比中指,被人勸下。
那
張海報有幾點趣味。一、主張「台語文」的蔣為文,何以用「國語文」抗議?二、海報可以證明,黃春明雖未用「台語文」寫作,仍是「台灣作家」。三、中國的
「国」是簡體字,蔣為文是「台灣的副教授」,似亦不以使用「阿陸仔」的簡體字為可恥。四、黃春明若可恥,則全台灣「不用台語文」的台灣人,是否皆為可恥?
以
「台語文」為「國語文」的對立概念,使台語文運動在過分政治化後步入死巷。因為,所謂「台語文」,其「語」雖與「國語」不同,但其「文」則大都皆有一對一
的「國字」可相對應,所謂的「台字」只是補缺而已。因此,即使使用「漢羅(馬)書寫」,也丟不掉「國字」;若用「全羅(馬)書寫」,也只是把「國語文」
「翻譯」成羅馬拼音而已。所以,想用「台語文」來「去中國化」,這是沒有出路的死巷,骨子裡仍是「中國語文」。
黃春明說得好:「美國人獨立後仍使用英文,他們可恥嗎?」依此推論,維持「國語文」,仍可台獨;但即使全改成羅馬拼音,也未必就能台獨。
台灣的未來,不會因維持「國語文」而失去台灣的主體性,也不會只因全改成羅馬拼音就能創建台灣國。黃春明使用的是在中國五千年、台灣四百年來演化的中國正體字,但他仍是無可置疑的「台灣文學」的巨擘。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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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文學 不等於台語文學/陳芳明(政治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所長)
黃
春明接受「百年小說研討會」的邀請,五月二十四日在台南的文學館演講,題目是「台語文書寫與教育的商榷」。在演講過程中,遭到一位據說是台語教授的鬧場,
嗆聲黃春明不用台語創作是很可恥。當場還有人舉起布條抗議,顯然是有備而來。黃春明是宜蘭人,他的小說不僅在台灣受到歡迎;而且在亞洲、在國際文壇頗受尊
重。他的文學風格非常接近土地,語言也極為活潑。故事中的人物具有鄉土意識,但他從不以鄉土作家自居,小說中的對白,也常常溶入台語句法,生動而親切,他
也從不自封是台語作家。
凡是閱讀黃春明的小說,都不能不受到他寬容的心懷所感動。他的台語傳播與感染,絕對毫不遜於以台語專家自命的運動者。在演講中,他特別強調,語言是在真實的生活中具體實踐,絕對不能藉由毫無統一的拼音語法訓練出來。他呼籲,如果是愛台灣就不要害台灣。
在
會議中鬧場的台語教授,有他一套苦心造詣的拼音系統,卻又與典雅的基督長老教會羅馬拼音出入頗大。長老教會的台語系統,已有長久的歷史淵源,他們在每天的
禮拜過程中,在日常生活確切實踐。其影響力深入民間,傳播力量非常強大。絕對不是深鎖在學院裡的僵化教育,能夠相互比並。如果黃春明沒有使用台語創作是可
恥,一位大學教授使用國語在會場抗議,才是真正可恥。
台灣是一個多族群,多語言的社會。如果要定義台灣文學,就必須以台灣的歷史經驗與社
會內容為依據。如果所謂台語是指福佬語,那麼如何定位客語、外省與原住民的作家?鍾理和是美濃客家人,他的文學作品從來就是以白話文創作。依照這位台語教
授的指控,鍾理和不僅不能納入台灣文學,而且還有可恥之嫌。
殖民地時期最成熟的台灣文學作品,幾乎都是以日文創作。那些令人難以忘懷的作
家,楊逵、張文環、呂赫若、龍瑛宗、吳濁流,沒有一位不是依賴日文從事創作。他們在小說中,除了少數台語對白之外,都寫出一手漂亮、流利的日文。他們藝術
價值,到今天仍然呈現無可輕侮的尊嚴。他們使用殖民者的語言,卻完全無損文學中的批判精神。
黃春明的小說<沙喲娜拉,再見>、<蘋果的滋
味>,道出七○年代台灣社會最深層的抗議,對於美日帝國主義的批判,到今天仍然散發令人動容的精神。語言是負載思想的最好容器,只要能夠使藝術價值與抵抗
精神真實傳遞出來,便無分台語與國語。何況,國語在現階段是各族群相互溝通的最佳平台。刻意彰顯特定族群語言的重要,無異是在傷害其他族群的情感。
所謂台灣文學,並不等於狹義的台語文學。在本島與離島的任何族群寫出的所有作品,都是屬於台灣文學。語言傳播與訓練,不能永遠抱持受難心態,不能只是以脆弱的心情抗議,而是走進生活,介入社會,寫出具有高度藝術的文學,才能使語言健康起來。
「台語」 讓誰不安?/何信翰(中山醫學大學台灣語文學系副教授)
中國時報昨日刊出羅肇錦教授的文章,羅教授多年來致力於推動客語,於學術界有崇高聲望。包含筆者在內的許多台語界人士亦對其敬重有加。但其專長在客語,對「台語」的發言頗有似是而非之處,筆者在這裡加以澄清。
羅教授一文的重點,在認為一、台灣的語言有許多種,使用「台語」的稱呼容易引起其他語族/族群的不滿;以及二、把這種語言稱為「台語」是一種自我窄化,是自外於以中國為主的其他國家使用這種語言的人。關於這兩點,在學術界早就有對其許多說明。
首
先,語言的名稱屬於專有名詞,就語言學專業的角度來看,專有名詞的定義就是我們不會去把他拆開來,細看裡面的意思。就好像「濁水溪」就算有一天水清了,也
不會改名叫「清水溪」,地名有「港」的,現在也不一定還在海邊。所謂「台語」,是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或許目前並非台灣所有人共同的語言,但並非叫「台
語」就一定要包括所有「台灣的語言」。就好像廣東是客語的發源地,台灣通用的客語「四海大平安」五個腔調的名稱來源通通都是廣東的地名。加上廣東也有數十
個少數民族,每個少數民族自然也有自己的語言。但是也未曾有人因為「廣東不是只有一種語言」而抗議「廣東話不可以稱為廣東話」。同樣的,世界上絕大多數的
國家都是由兩個以上的族群/語族組成,也沒有人說「英語不能稱做英語」,「德語不能稱做德語」啊!那為何要專門針對「台語」來抗議呢?
語
言的稱呼,其實是約定俗成的說法,早在日本時代日本政府就習慣稱這種語言為「台語」(更早期有稱呼為「廈門話」的),國民政府時代沿用這種稱呼。「閩南
語」這種稱呼的出現,其實比「台語」晚了許久,台灣民間也早已普遍接受「台語」。以語言學的專業角度,其實完全不需要為了「台語」不包括「所有台灣的語
言」來反對這種稱呼。
再說,台灣人的「台語」早已因為混合了大量的原住民語、客語和(尤其是)日語成分以及中國台灣兩邊不同的文化、社會環境發展,變成不太一樣的兩種語言,許多時候甚至會有溝通的問題。這種情形之下,硬要說兩邊是一樣的,其實也已有些勉強。
其
實,「台語」和「閩南語」的爭議在目前的台灣是無解的,因為無論學術上的證據如何充分,這個問題終歸是情感認同問題:稱呼「閩南語」和「台語」有著完全不
同的國族認同。稱「閩南語」是自己把自己的母語當成一種「方言」:「閩」是福建的簡稱。把自己的母語稱為「閩南語」,無形中等於自己把自己定位為中國的一
種方言||再說,福建話、廣東話還可以說是中國的一省的話,閩南只是福建的南部,是附屬中的附屬…。
或許對於認同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人來
說,稱為「閩南語」可以自我包括在福建和其他地區說這種語言的族群中,可以感覺身為這個大族群的一體,從而產生安全感。但這對於認同台灣是獨立國家的人來
說,有著情感上的不能接受。「別人家再怎麼好,也是別人家,不是自己家」,「閩南語」這個稱呼聽在這些人心中,會認為是強烈的自我矮化,有承認自己是別人
「細漢仔」的感覺。
在目前,由於台灣複雜的歷史因素以致於這個問題目前無法獲得徹底解決的情形之下,政府應該開放兩種不同的稱呼(也有人
提議介於兩者之間的稱呼:「台灣閩南語」),不宜以政治力介入,強行選擇「閩南語」作為教學用語。和台語一樣處於相對華語弱勢的客語和原住民語族,也不需
要反而去壓迫同樣處於努力維持自身生存的語言,放棄由來已久並且普遍獲得認同的稱呼。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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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冤案重審 追回軍方敘獎
在府院及立委高度關切下,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昨天以「原判決顯有重大爭議」為由,裁定江國慶案開始再審。國防部軍法司長周志仁說,希望能趕在江國慶忌日前,完成包括冤獄賠償在內的所有程序。
在社會輿論龐大壓力下,國防部前天表態此案「人神共憤」,昨天又宣布將當初「破案有功」的卅三名軍、文職官員,包括陳肇敏與李天羽所獲的記功、嘉獎和獎勵全數註銷,相關人員將也將被追繳退休時因本案所獲獎章而換取的獎金。
其中記功最大的柯仲慶,因本案獲頒「空軍獎章」一座,除直接註銷外,也要追回退伍時所折領的獎金約六千元;仍現役的何祖耀,則直接在人事資料上註銷因本案所獲一次大功。
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指出,依目前掌握具體新事證,江案原判決認定江兵行兇事實「顯有重大爭議」,裁定全案聲請再審有理。由江國慶母親及軍事檢察官以書狀陳述意見後,依法判決。
江國慶案成為「雙英」過招議題。在馬總統廿五日晚間表態要求國防部「盡速」處理後,軍事法院昨天一早就「火速」裁定再審。對江案裁定再審,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表示,馬英九總統認為「這是朝向社會正義跨出一大步」。
蔡英文昨天受訪時說,政府處理江國慶案的過程,讓社會感覺非常震驚與不安,尤其檢察官在法律適用上,應該考慮它對社會帶來的衝擊;此案也讓大家警覺到,台灣的人權與司法改革確實是刻不容緩。民進黨認為,政府應檢討如何建立不適任檢察官的退場機制,淘汰「恐龍檢察官」。
江家將冤賠9千萬 可向陳肇敏求償
立法院昨天初審通過「冤獄賠償法」修正草案,法案更名為「刑事補償法」;依新標準,江國慶經再審確認冤死,家屬獲賠金額將從三千多萬元增加為九千多萬元。國防部補償江家後,可向有過失的陳肇敏等九名軍官求償。
刑事補償法並增訂五年的「回溯條款」,這使得纏訟卅年才獲判無罪的一銀押匯案被告柯芳澤、張國隆,原本聲請冤賠被駁回,但依據新修正的刑事補償法,可望獲賠。
現行冤獄賠償法規定,不當執行死刑,家屬可就死者餘命獲賠每天一千元到三千元不等,賠償金額最低一千萬元,上限三千萬元。立委協商,死刑補償日賠金改為五千元,下限一千萬元不變,總額無上限。
司法院刑事廳長林俊益指出,以江國慶為例,江被槍決時是廿一歲,當年平均年齡七十一歲,估算江的餘命為五十年,可以獲賠九千一百廿五萬元;加上江生前曾被羈押三百十四天,最高可獲償一百五十七萬元;總計獲賠金額達九千二百八十二萬元。
冤賠修法 聲討30年 柯芳澤冤賠有希望
捲入一銀押匯案、在法庭「流浪」近卅年的柯芳澤,昨天聽到立法院修訂刑事補償法,讓他的冤賠案件有重審機會,平靜地說:「法官說不賠就不賠,誰知道重審後結果如何?真能拿到錢,才當它是真的。」
柯芳澤這麼說,是因為他曾聲請冤賠十多次,但都失敗。雖然他屢敗屢戰,還聲請大法官作出冤獄賠償法相關條文違憲的解釋;但冤賠聲請仍然無望。
一銀押匯案發生在一九七九年,一銀指控被台運等公司詐騙押匯金達美金八百八十萬元,時任一銀中山分行副理的張國隆、襄理林泰治、柯芳澤涉嫌圖利,三人一度被羈押,二○○七年才無罪定讞。
但接下來,柯芳澤的冤賠路坷坎。法官認為他被羈押,是因為個人重大過失。同案兩名被告張國隆、林泰治也聲請冤賠,張國隆和柯芳澤命運相同,都被駁回;林泰治由不同法官審理,獲賠五百多萬元。
柯、張打從心裡不服,聲請釋憲。大法官在去年一月作出第六七○號解釋,促成冤賠法的修正。但大法官說,冤賠法兩年後才失效,兩人無法聲請再審。不過,立法院昨天又給了兩人機會。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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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審 江國慶案平反捷徑
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上午裁定江國慶再審進入審判程序,為江國慶平反踏出第一步,不過,再審案的啟動,與許榮洲案是否判罪,以及如何向當年涉及刑求的官員究責,均無直接關係。再審案的進行,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平反─江國慶改判無罪確定,其家屬並獲冤獄賠償。
江國慶案的平反之路,原本循雙軌進行,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曹金生雖已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但因國防部北部軍事法院已裁定再審,非常上訴部分即顯的不十分重要了。
以目前掌握的證據及各方氛圍觀察,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未來進行再審後,速度應該很快,在軍事檢察官原則上不會上訴的情況下,該案極可能於一審判決後即告定讞。接著,江國慶家屬即可據此確定判罪聲請國家賠償。
至於許榮洲案未來是否定罪,與江國慶案的再審並無必然的關係,許案仍必須經由正常的法律程序審理、判決,判決結果會如何,尚難逆料。
此外,當年涉及刑求的軍方人員因追訴時效已過,不但無法追究刑責,就連行政責任也無從追查懲處,這部分的遺憾也與江案再審無關,只能再次感歎了。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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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在江國慶忌日813前完成 江案再審平反 賠償上億
對於江國慶案的平反,國防部軍法司長周志仁在立法院指出,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昨天已裁定再審。雖閱卷須花點時間,不過包括協助完成冤獄賠償在內,應可趕在江國慶遭槍決的八月十三日以前完成,以告慰江國慶及其家屬,只要能早一天軍法部門就會早一天完成。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也指出,空軍司令部昨天已核定註銷偵辦江國慶專案包括柯仲慶等二十四名人員的各項獎勵。
江國慶案持續受到外界關注,藍綠立委昨天在外交國防委員會追問軍方江國慶案的後續處理。代表國防部出席的陸軍副參謀總長李翔宙答詢時表示,國防部正全面檢討,一定會給社會一個交代。
周志仁在答詢時說,對於法律追訴時效的問題,軍法單位會全力檢討,他對江國慶遭錯殺感到很難過,也坦承軍法官確需要再教育,並保證類似江國慶冤案不會再發生。
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長李開順也說,反情報隊確實沒有偵查的權力,對於江國慶遭非法取供,他也覺得可恥。軍中過去的反情報隊在民國九十五年已經裁撤,併入軍事安全總隊,當初非法刑求江國慶的是空軍的反情報隊,也不歸國防部反情報隊管。
周志仁指出,針對江國慶案的無罪平反,軍檢已在二月十日收到江母委律師提案,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就提出再審需求。昨天上午針對江國慶案再審開啟,按法律規定會在三天內,也就是下周一會確定立刻簽署法庭,江母所委全權律師也已申請閱卷。
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昨天同時指出,依目前掌握的具體新事證,江案原判決認定江兵行兇的事實顯有重大爭議,已影響原確定判決的結果,該院認為此聲請有理由,應開始再審裁定。
等裁定確定後,因江兵已死亡,毋須言詞辯論,逕由江母及軍事檢察官以書狀陳述意見後就可依法判決。
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刑事補償法》修正草案,將死刑執行補償撫慰金由原本一日折算一千元以上到三千元以下,修正為一律五千元,且總額不得低於一千萬元以下,並刪除最高三千萬元上限。未來法案通過,江國慶家屬將可領到一億元撫慰金。
此外,並將此法修正通過後實施日期一○一年,提前到今年九月一日。一旦江國慶家屬申請冤獄賠償,相關單位又在今年批准,江家即可拿到新法實施後的撫慰金額度。
前
國防部長陳肇敏等人疑似刑求取供,造成江國慶冤死,但因過了法律追訴期,獲不起訴處分。對此朝野立委一片譁然,紛表難以接受。有立委立刻提案修法延長公務
員懲戒時效,並將「剝奪退休金」列為懲戒手段;還有人揚言控告不起訴陳肇敏的檢察官瀆職;國民黨立委邱毅更認為陳肇敏等犯殺人罪,今將前往北檢告發。
時效已過 依法而為 刑求軍官不起訴 特偵:痛苦決定
江國慶案中陳肇敏等軍官因罪證不足或追訴時效已過獲不起訴所引發輿論批評,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表示:「一切依法而為,不能憑感覺辦案。」且專案小組成立之初便發覺追訴期已過,但仍投入調查還原真相,最後礙於追訴期已過,才不得不然作出這種痛苦的決定。
對
部分媒體質疑為何明知陳肇敏等人有罪,卻推說超過追訴期不起訴?陳宏達表示,包括濫權追訴處罰罪、凌虐人犯罪,依九十四年二月二日修正前的舊刑法規定,追
訴期只有十年,非外界指的廿年,此乃時效制度使然,並非檢察官故意不追訴。另外,專案小組成立就發現刑求等罪已過追訴期,但本於還原真相、幫助江家平反,
以負責任的態度一一揪出涉案軍官,雖無法以刑責制裁,但行政責任與道德良心責任仍跑不了。
至於為何不以濫權追訴致死罪起訴陳肇敏?陳宏達則說,陳肇敏與柯仲慶等軍官並不具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的公務員」身分,甚至連軍事警察都不是,與法條構成要件不符,這也是檢方批評陳肇敏指揮反情報部隊偵辦導致冤案發生的原因。
特
偵組組長林豐文則表示,調查結果顯示當年包括柯仲慶等保防官、軍法官等人,都被不精確的測謊報告、鑑識報告與檢舉電話誤導,才會認定江國慶犯嫌重大進而刑
求。刑求的軍官主觀上並不認為是在誣陷江國慶,因此難以認定他們有殺人故意,遑論以殺人罪起訴。專案小組成員無奈表示,把追訴時效歸咎於辦案人員,相當不
公平;相關單位十多年來不動如山,專案小組一年即查明真相結案,扛下責任反被批評卸責,始作俑者卻置身事外,令人感到無法接受。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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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賠修法初審 江國慶案可望獲賠九千多萬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冤獄賠償法修正草案」,將死刑撫慰金提高為每日五千元,同時刪除金額上限;若完成三讀,則冤殺江國慶的是軍方,卻須由政府發出的撫慰金總額,將從三千萬元增至九千二百八十二萬元。
軍法院再審 盼趕江忌日前完成
江國慶冤獄案已正式啟動平反程序,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昨裁定江案開始「再審」,檢察總長黃世銘表示,江國慶是在八十六年八月十三日速審槍決,希望再審案能趕在今年八月十三日前完成,以告慰江國慶及其家屬。
各
界普遍認定江國慶遭刑求逼供,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長李開順昨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答覆國民黨立委林郁方質詢時,首度表示「可能有」,並指刑求手法是
「羞恥」的,國防部軍法司長周志仁指出,將在江國慶的忌日前,完成包括冤獄賠償等手續;有關江國慶賠償金可望倍增,江母昨晚表示,求償金額還要再研究。
國防部昨完成註銷江國慶專案有功人員各項獎勵。
冤獄賠償法 修正為刑事補償法
因
「賠償」有損害賠償之消極概念,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六七○號認定,現行「冤獄賠償法」不足以保障人民之自由、平等權。司法院於是將冤獄賠償法修正為刑事補償
法,將冤獄賠償改稱補償,死刑部分改稱撫慰金;請求補償之處遇種類,從現行之羈押、收容、刑罰、感化教育、強制工作等,再增鑑定留置、保安處分,像是監
護、禁戒、強制治療、觀察勒戒、強制戒治等,也可請求補償。
草案同時擴大請求補償的程序事由範圍,在現行的不起訴、無罪、不受理判決、不付審理、不付保護管束、撤銷強制工作之外,新增撤回起訴、駁回起訴、免訴、撤銷保安處分、駁回保安處分聲請、拘束人身自由之期間逾判決所定之刑期、一案重複判決等。
民
進黨立委黃淑英認為,死刑屬於剝奪生命權且無法回復之處分,比侵害人身自由更為嚴重;但現行法條對死刑的賠償僅每日一千至三千元,低於羈押、監禁的每日三
千至五千元,且設有三千萬元之上限,嚴重不公,政府應給予受刑人家屬更多的保障;黃淑英提出修正動議,經在場立委協商後,決議以五千元折算一日,並維持一
千萬元之下限,但不設上限。
若修法草案完成三讀,以江國慶案為例,其執行死刑為八十六年,當時廿一歲男子的平均餘命是五十歲,以每天五千
元、連續五十年計算,償金為九千一百二十五萬元;另江國慶當初被押了三百一十四天,依一天補償五千元計算,須償一百五十七萬元,總計為了軍方錯殺江國慶的
重大醜聞,政府須撥出的撫慰金達九千二百八十二萬元。
江國慶叔叔:應拿陳肇敏等九軍官財產來賠
江國慶的叔叔江支昌昨在電視談話性節目痛斥,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九名軍官都是「共同殺人犯」,而且陳肇敏到現在還不承認錯誤,還認為這個案子破得漂亮,根本已經沒有心肝,「江國慶一條命,換來他們的升官」,這不是追回獎章就能算了。
江支昌認為,國賠是花國人的錢,應該拿陳肇敏等九名軍官的財產來賠才對;他還說,甚麼是追訴期已過?根本是包庇、官官相護,「這是謀殺」,國家應該還他們一個清白,最起碼給他們判刑。
江支昌昨天上電視談話性節目,對著死去的哥哥說︰「你奔走了十三、四年,終於有了眉目!」又對枉死的江國慶說︰「火化那天,你的眼睛仍睜得圓圓,很不甘心,平反後會和家人去給你上香。」江支昌也希望政府還給江國慶清白後,讓他進忠烈祠。
江支昌指出,當時有許多對江國慶有利的證詞,軍方都不採納,連江國慶在長官要求下向陳肇敏下跪,表達沒殺人,卻變成認罪,所寫的自白書都是檢察官先撰寫好,叫江國慶抄寫。
江支昌回憶,每次面會江國慶都不敢說甚麼,只能哭,因為不僅有人監視,也被警告「亂說話會被打」,直至他哥哥最後一次前往面會時,竟被告知已槍斃,這是甚麼國家?槍斃前最起碼也要讓家屬見上最後一面!
江支昌無奈地說,這次若非社會大眾幫忙,怎有可能平反?現在只要求趕緊判決無罪,讓家人影印公文貼在門口,恢復江家名譽。
特偵組遭批 四說明澄清
江國慶冤死案雖偵結,但江父口中的狗官都沒事,讓外界難以接受,特偵組昨特別做出四點說明,強調專案小組已對相關法條縝密研究,以科學鑑定還原真相,不能因時效消滅而草率起訴陳肇敏等人,否則會是下一個江國慶冤案翻版。
檢方可依「濫權追訴致死罪」起訴陳肇敏等人?特偵組回應,該罪是針對江案中的軍事檢察官及軍事法官,陳肇敏資格不符,而陳等人涉及的凌虐人犯刑責,舊刑法追訴期是十年,非適用新刑法二十年追訴期,追訴時效已消滅,非檢察官故意不追訴。
檢方不追究殺人罪?特偵組說,本案查無被告有殺人故意與犯行,不能未憑證據就依殺人罪起訴。
許榮洲被起訴,是另一個倒楣鬼?特偵組表示,專案小組採科學辦案,還請相關單位重新鑑定,讓證據攤在眼前,許絕非倒楣鬼。
許榮洲未被求處死刑,有隱情?特偵組表示,許榮洲手法兇殘,不過承辦檢察官考量被告智商僅六十九,心智年齡約九到十二歲間,加上他在江國慶未判刑前就坦承犯案,認定良心未泯,沒有隱情。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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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基捷運化 火車班距將縮短
台北─基隆間是台鐵通勤人數次高的區間,為了讓通勤族能「晚出早歸」,台鐵正在推動北基捷運化計畫,透過車輛編組運用、鋪設第三軌及購進新車等短中長期三階段,明年底北基間尖峰時段的班距將可從現在15.4分鐘縮短為10分鐘。
不過,基汐民眾雖樂見台鐵班距變短,但抱怨這樣的捷運化「只有半套」;關鍵還是在基汐間多數車站的聯外大眾運輸接駁系統嚴重不足,光是火車縮短班距,但若沒有解決住家往返車站的聯外交通問題,還是無法有效提升搭乘大眾運輸人口。
基隆通勤族常自嘲是「蝙蝠族」,每天花在通勤時間就要2至3小時。台鐵推動北基捷運化計畫,讓火車班距能夠「類捷運」。
目前台鐵最新型的EMU700型「阿福號」已全數徵調至北部區間,擔任區間通勤重任。
台鐵表示,上午6時30分至9時、下午5時至晚間7時30分是台鐵上下午尖峰帶。目前北基尖峰時段平均班距為15.4分,6月30日配合台鐵集集線整修完工通車,調整車輛運用,基隆至樹林間尖峰時段每天將再加開3列次,班距可縮短至14.3分鐘。
接下來,配合10月31日台鐵新竹六家支線通車,台鐵將調整時刻,北基間將再加開8列次,進一步將尖峰班距縮段為12分鐘。
七堵至南港間正在進行的三軌化工程預計明年底可完工,到時就會擁有三條正線,可提高二至三成的路線容量。
台鐵新購的第一批EMU800型通勤電車可望在明年底投入營運,屆時尖峰時段的班距將可以進一步縮短為10分鐘,離峰則縮為12至15分鐘。
除班距朝向「捷運化」,台鐵也規畫將基隆至汐科間8個通勤車站進行外觀、照明、標誌指引、進出動線進行「微整型」改善工程,預計年底可以完成,藉此提升服務品質。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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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公共場所 7月1日起免費上網
台北市資訊處昨在市議會專案報告表示,7月1日起,民眾在北市公共場所,可全面免費無線上網,以打造「無線寬頻城市」。
7月1日將開通的上網地點包括各行政中心、市立圖書館、市立聯合醫院各院區、捷運車站及捷運地下街。
10月1日起,將擴及全市主要幹道、候車亭、主要住商地區如信義計畫區等人口密集公共場所。明年則規畫新增市府所有各為民服務機關、市立各級學校、大眾交通工具及民眾需求增加的地點。
市民首次使用上網服務,須先輸入手機號碼、自設密碼,進行「行動電話簡訊服務」。使用7日後,再透過Email認證程序,就可以自己的Email帳號登入,即可隨時在各「熱點」全時段上網,無使用時數、次數限制。
國外人士可在松山機場旅客服務中心、飯店旅館,憑護照號碼申請帳號使用。
北市府資訊處長張家生指出,「免費無線上網」的服務對象不限台北市民,不論是到北市旅遊、洽公的外縣市民眾,甚至是國外人士,在各服務區域內,收得到無線網路訊號的地方,就可運用筆記型電腦、PDA、智慧型手機等移動式載具,免費無線上網。
張家生表示,無線上網服務採用Wi-Fi技術規格,初期將提供民眾平均速率512Kbps的下傳頻寬,方便民眾外出時,可以上網搜尋、收發訊息,撥打網路電話、即時瀏覽市政及生活資訊。
基於整體網路系統的優化考量,暫時不提供多媒體影音網站瀏覽服務。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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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上網免錢Taipei Free 7月上路
打造台北市成「網路新都」再進一步!台北市政府官員昨前往市議會財政建設委員會專案報告時表示,七月一日起,民眾(不限台北市民)於台北市公共場所,以任何上網載具享不限時數「隨時隨地」免費無線上網服務。
因應全球數位化、資訊化趨勢,北市府自九十三年起,在全市建構無線寬頻網路,提供付費無線網路(WIFLY)服務。
而為進一步縮減數位落差,強化網路資訊可親近性,北市府今年再以第二預備金三千九百餘萬元,在WIFLY系統外,另招標建置「Taipei Free」免費無線上網系統。
該系統採「屬地主義」,七月一日起民眾只要在北市行政中心、市立圖書館、聯醫各院區,或捷運與所屬地下街等室內公共場所,持筆記型電腦、PDA或智慧型手機,申請帳號後,不限台北市民皆可不限時數免費上網。
十月一日起Taipei Free適用場域更將擴及全市主要幹道、候車亭、住商地區與諸如信義計畫區等人口密集公共場所,未來甚至大台北地區公車上,都可享有免費上網服務。
資訊處處長張家生表示,目前WIFLY在全市設置四千餘個無線接收器(AP),人口覆蓋率已達九三%,新系統更將建置二千餘個AP,讓覆蓋率超越WIFLY既有系統。民眾只要在AP一百五十公尺內,都可連接上網。
只不過張家生坦承,Taipei Free屬公共財,以提升民眾「取得資訊」便利性為主,頻寬僅五一二K,只能滿足資訊搜尋、瀏覽、撥打網路電話或收發郵件等「基本需求」,不適合民眾從事下載影音檔案等娛樂功能。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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虧損近9千萬 貓纜被譏賠錢貨
貓纜在塔柱事件後復駛變賠錢貨?台北市議員賴素如指出,貓纜去年三月風光復駛後,至今年四月止,累計已虧損近九千萬元。復駛營運近十四個月,僅二個月有盈餘,貓纜已由金雞母變賠錢貨;北市府回應,加強促銷。
賴素如昨在總質詢中指出,貓纜自九十七年十月T16塔柱邊坡掏空停駛一年半,去年三月底復駛後,本以為有水晶車廂加持,人氣、運量可望再上一層樓。但復駛一年餘下來,搭乘人次僅二九六萬餘人。和營運首年突破五百萬人次相比,大幅減少四成以上運量。
復駛迄今更是月月虧損,光去年十二月單月賠了二千二百餘萬元,復駛一整年下來累計虧損更達八千九百萬元。如今不僅金雞母做不成,反倒成了賠錢貨。
賴素如說,根據研考會去年四月民調,復駛後搭過貓纜市民不到二成,復駛後搭過貓纜市民也僅有六成對安全有信心。有五五%市民坦言不想搭貓纜,顯見貓纜復駛後營運不佳,最大問題在於市民及觀光客搭乘信心不足。
市府一再宣稱復駛後貓纜將更安全、穩定與舒適,但今年三月廿六日發生復駛後首起電路板異常,把一八○位遊客困在車廂中。前天又發生電路板異常,緊急疏散一二五位旅客,出狀況如此頻繁,遊客如何有信心?
台北市長郝龍斌回應,貓纜票價以大眾運輸工具規格定價,票價偏低是主要虧損原因。後續除會加強貓纜與貓空促銷外,也會改善貓空周遭環境,讓貓空成為具休憩功能的台北市後花園。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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