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0日 星期六

新聞自選輯 20160820 兆豐銀洗錢篇

*紐約分行涉洗錢 兆豐銀遭美罰57億 佔去年獲利22% 國銀史上最重

國內最大匯銀、擔任美元清算行重責大任的兆豐銀出包連連!兆豐銀昨晚上舉行重大訊息說明會,指紐約分行因2012年間涉嫌洗錢,被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重罰1.8億美元(約57億元台幣),且須於10天之內繳交。此案一舉創下國銀史上最重罰金紀錄。



兆 豐金總經理吳漢卿表示,DFS去年1~3月時對兆豐銀紐約分行進行一般業務檢查,今年2月時,出具檢查報告,指兆豐銀紐約分行2012年時,違反《銀行保 密法》及《反洗錢法》(BSA/AML)相關規定,紐約分行辦理匯款業務時,對應申報疑似洗錢的交易卻沒申報,違反美國防制洗錢相關法令。

主管眉頭深鎖
昨晚兆豐銀大樓燈火通明,晚上9時召集所有一級主管,連舉行銀行、金控兩場臨時董事會,面對一家分行出包,就要吐出兆豐銀約當去年整年獲利22%的罰金,經營階層均是眉頭深鎖,氣氛低迷,最終只能黯然吃下,成為國銀遭受史上最高罰金的紀錄保持者。

金字招牌褪色
而 無論是合併前的中國商銀、交通銀行,或整併後的兆豐金控,兆豐本是國內公股銀行中的模範生,身兼美元清算行、最大匯銀的優勢,更讓兆豐銀獲利年年成長,去 年稅前純益更逾300億元。但今年以來,偽美鈔案、中國寧波分行開立信用狀出現疏失而被中國外匯局開罰,到昨天紐約分行,兆豐銀金字招牌嚴重褪色,也讓外 界納悶:「兆豐銀到底怎麼了?」
今年3月時,兆豐銀台北敦化分行遭詐騙,11名嫌犯持百元偽美鈔到敦化分行兌換多次得手,金額達8千萬元台幣之譜,且疑點重重,雖然兆豐銀事後以「不該鬆的螺絲,剛好在同一個時間點鬆了」回應外界,但仍留下諸多疑點,更被質疑有「內鬼」。
本月初,兆豐銀寧波分行遭中國外匯局開罰人民幣50萬元,主因為開立信用狀出現疏失,為國銀在中國開設分行以來,罕見遭中國主管機關開罰的案例。

財政部將督導
此案罰金之高,震動財金部會,兆豐金的大股東財政部昨表示,未來會配合金管會持續督導兆豐銀,全面強化內稽內控;央行則表示,希望兆豐銀能妥善解決此事;金管會表示,已請兆豐銀評估本次裁罰對自身財務業務的影響。

兆豐銀今年遭罰款事件簿
◎8月
●兆豐銀美國分行涉及洗錢
遭美罰款1.8億美元
約57億元台幣
●兆豐銀寧波分行辦理轉口貿易購匯款業務未依規定辦理
遭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寧波市分局裁罰人民幣50萬元
約240萬元台幣
◎6月
●兆豐銀遭歹徒以假美鈔詐騙鉅款詐走8000萬元
遭金管會裁罰
300萬元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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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銀紐約分行違反洗錢法 遭美重罰57億

公股行庫兆豐金控旗下兆豐商銀紐約分行,因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重罰一.八億美元(約新台幣五十七億元),兆豐銀需在十日內繳交罰款,將重創八月獲利。

美認定 可疑帳戶未通報

兆 豐銀昨晚召開董事會,董事意見分歧,兆豐銀內部更認為遭重罰一.八億美元不合理,私下以「土匪」痛罵。兆豐金並在董事會後緊急於晚間十點半召開重大訊息說 明,兆豐金總經理吳漢卿表示,純粹是因在反恐、反洗錢的流程上,被認定制度不夠完善,並未涉及任何業務,也不會影響央行代理業務。

兆 豐銀驚爆此案,財金部會高度關切。據悉,此案二月爆發,但兆豐銀上週才通知財政部,財政部昨晚發布新聞稿指出,為避免再度發生類似情事,將持續督導公股銀 行,強化內稽內控,落實風險控管及法令遵循;金管會也發布六點聲明,除了要兆豐銀檢討相關人員責任,評估此次裁罰對其財務業務衝擊,並要求各銀行強化稽核 工作,必要時委由外部第三人查核。

吳漢卿指出,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在二○一五年一至三月間的金融業務檢查時,認定 兆豐銀辦理匯款業務時,無法滿足其嚴格要求;經過雙方協議,兆豐銀昨晚董事會後已簽署協議,將委請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指定的法遵顧問,負責監 督、改善法令遵循功能,同時繳交一.八億美元罰金。

兆豐金副總陳松興解釋,DFS認為兆豐銀辦理匯款業務時,有「應 申報疑似洗錢交易而未申報」的行為,兆豐銀指出,所謂「應申報疑似洗錢交易而未申報」,純粹是認知上的差異,一般匯款若遇對方帳戶關閉,通常會將款項退 回,但美方認為兆豐銀應該通報為「可疑帳戶」,而兆豐銀因未通報而遭重罰。

過去7年獲利 一次吐回

陳松興指出,過去一年遭美國以類似理由重罰的銀行不計其數,國際知名銀行,罰款都從十億美元起跳,甚至有銀行遭罰一百億美元。兆豐銀紐約分行在過去三年平均每年獲利約二五○○萬美元,此次罰款一.八億美元,等於將過去七年多的獲利一次吐回。

兆豐金董事長徐光曦本月十六日剛回鍋,隔日就立即飛往紐約,處理相關案件;吳漢卿表示,徐光曦會以客觀、公正、不護短的態度來處理,相關裁罰會盡速作出決定。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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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銀紐約分行 遭美罰57億

兆豐金控子公司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在法遵機制、防制洗錢及可疑交易申報上,涉及違反美國紐約州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的相關規定,遭紐約金融服務署(DFS)裁罰一點八億美元、約五十七億台幣,相當於吐回兆豐紐行逾七年的獲利。這是首家台資銀行遭美重罰。

兆豐金控及銀行子公司昨天晚間召開臨時董事會,同意簽署此協商結果後送交美國。兆豐原宣布在晚間十點半召開記者會,因董事會中討論激烈,記者會延遲半小時才開始。

兆豐金控及銀行總經理吳漢卿表示,此事件主因是美國紐約州金融廳去年進行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兆豐紐行在二○一二年匯款業務上有應申報而未申報的行為,違反美國防制洗錢相關法令規定,不包括也不涉及任何個案。

此外,DFS處分兆豐銀紐約分行以罰款為主,業務行為則沒有受限,因此不影響央行委任相關業務的正常運作。

吳漢卿指出,近年美國反恐反洗錢的規定日趨嚴格,對於業者反恐反洗錢的疏失裁罰很重,紐約州規定比聯邦政府還嚴格,對於應申報事項雙方判斷及認知不同。

他解釋,匯款某帳戶,發現帳戶已關戶,銀行一般就會採退匯處理,因為錢沒有匯出一般不會特別申報,但美國認為關戶就有嫌疑,應該要申報為可疑帳戶。未來會請專家協助,強化分行管理,在最短的時間內提重新檢討措施。

兆豐金控副總陳松興強調,這是紐約今年的新規定。雖然沒有真正爆發洗錢案,但很多國際級銀行也因作業疏失違法遭罰,甚至被處罰十億美元以上。

陳松興說,雖然這是很大衝擊,但也可趁機化危機為轉機,既然兆豐是國際級銀行,就要徹底改善問題。依書面協議規定,兆豐銀將委請DFS指定的法遵顧問負責監督及協助改善紐約分行法令遵循功能,另聘由DFS指定的專家進駐紐約分行,檢視過去三年交易。

*兆豐紐約分行涉洗錢 遭美重罰1.8億美元

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因兆豐銀行違反「反洗錢法」裁罰1.8億美元;DFS調查發現,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分行之間數筆 可疑交易,且相當數量擁有或曾有兆豐分行帳戶的客戶,是透過巴拿馬律師事務所「莫薩克.馮賽卡」(Mossack Fonseca)協助成立。

「莫薩克.馮賽卡」律師事務所自今年4月外洩上千萬份文件,揭露其為全球多位國家領袖、政要、體壇明星等客戶,轉移資金到海外藏匿及避稅,引發「巴拿馬文件」風波。

DFS新聞稿指出,依違反「反洗錢法」裁罰兆豐銀行1.8億美元,合意令(Consent Order)要求銀行建立有效的遵循管控,並且保持兩年獨立監控;DFS將在十天內請獨立顧問,至兆豐銀行紐約分行監控,改變其政策與程序,並立即解決未能遵循之處。

紐約州金融服務署主管傅洛(Maria T. Vullo)表示,兆豐銀行應立即採取措施,以改正違法行為,包括獨立監控銀行的遵循程序,以及落實有效的反洗錢管控。

傅洛並說,不會容忍公然漠視「反洗錢法」,並且將對任何未有遵循計畫的機構,採取果斷和強硬的行動,以防範非法交易;DFS最近檢查發現,兆豐銀行的遵循計畫是一個空殼,而這個合意令是必要的,以確保未來能遵循。

*美DFS:可疑資金不止一筆

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因兆豐銀行違反「反洗錢法」裁罰一點八億美元,合意令(Consent Order)要求銀行建立有效的合規管控,並且保持兩年獨立監測。

DFS新聞稿指出,該署調查發現,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分行之間的可疑交易,同時發現,幾位在多個兆豐分行擁有帳戶的顧客,是透過律師事務所莫薩克馮賽卡(Mossack Fonseca)協助成立。這個律師事務所正是先前涉入「巴拿馬文件」案的事務所。

新聞稿也寫到,根據合意令,兆豐銀行應立即採取措施,以改正違法行為,包括獨立監控銀行的合規程序,及落實有效的反洗錢管控。

紐約州金融服務署主管傅洛(Maria T. Vullo)表示,不會容忍公然漠視「反洗錢法」,並且會對任何不合規的機構,採取果斷和強硬的行動,以防範非法交易。傅洛說,金融服務署最近檢查發現的兆豐銀行的合規計畫是一個空殼,而合意令是必要的,以確保未來的合規性。

*美重罰兆豐銀 金管會緊盯洗錢

針對兆豐銀行遭美國紐約州金融監理機關裁罰一事,金管會發言人、政務副主委桂先農昨天晚間表示,所有的金融業都要嚴格遵守國內外法令規範,如果不遵守,就會產生很大的法律風險,「兆豐就是明顯的案例」。

金管會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防制洗錢法令遵循之缺失,而被當地主管機關處分案,金管會已要求該行督導紐約分行儘速完成改善,妥為因應事件可能產生的影響,並檢討相關人員的責任。

金管會說,已依國際標準,訂定防制洗錢相關規範,金管會重申各銀行應落實執行,無論國內或海外分支機構,總行皆應督導強化防制洗錢法令遵循。

金管會特別要求各銀行應加強檢視海外分支機構之防制洗錢風險控管,要做到以下二點:

一、強化稽核制度:總行稽核單位應再加強查核海外分支機構之防制洗錢是否符合當地規定,必要時應委由外部第三人進行查核,或委由外部獨立專家評估相關防制洗錢政策及作業程序之有效性。如委由外部獨立專家進行查核或評估,總行應善盡督導之責。

二、落實法令遵循:總行應再確認海外分支機構之法令遵循主管確實熟悉國際及當地之防制洗錢法令規範,並應向總行專責單位彙報,以利總行採取適當督導措施。總行應再加強督導海外分支機構依國際防制洗錢標準及當地法令規定,加強可疑交易之辨識能力,落實可疑帳戶監控等作業。

金 管會並強調,這件案子是美國紐約州金融監理機關在去年對兆豐銀行紐約分行現場檢查,認為該分行有未落實可疑交易篩選、申報作業等法令遵循之缺失。今年五月 經兆豐銀行將二月分收到的檢查報告提供金管會,該檢查報告雖未提及美國紐約州金融監理機關將採取的處分,惟金管會立即要求兆豐銀行確實辦理改善。

七月底兆豐銀行接獲紐約州金融監理機關通知,將就該行紐約分行之缺失進行裁罰,經兆豐銀行於八月至金管會口頭說明後,金管會即與美國紐約州金融監理機關聯繫,表達金管會已要求兆豐銀行全力協助紐約分行採取各項改善措施,儘速完成並符合當地防制洗錢等規定。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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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DFS查出:兆豐銀數十億美元 異常交易

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公布對兆豐銀行紐約分行的合意令,列舉兆豐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分行之間的可疑活動,指出一個從兆豐紐約分行接受匯款,在箇郎自由貿易區分行的企業顧客帳戶,其受益人一直是媒體負面評論的對象,且該名人士與違反美國法律技術轉移有關。

合意令指出,無論DFS多次要求,兆豐銀行都未能就是否盡職調查該顧客的帳戶,提供任何有意義的解釋。

另外可疑的是,在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分行之間的大量財務活動,根據銀行紀錄,紐約分行與箇郎自由貿易區分行之間信用交易的價值總額,2013年為35億美元,2014年24億美元;與巴拿馬市分行之間則是2013年11億美元,2014年45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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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因兆豐銀行違反「反洗錢法」,裁罰1.8億美元;DFS調查發現,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分行之間數 筆可疑交易,且相當數量擁有或曾有幾個兆豐分行帳戶的客戶,是透過巴拿馬「莫薩克・馮賽卡」(Mossack Fonseca)律師事務所協助成立。

DFS新聞稿指出,兆豐銀行違反「反洗錢」規定,銀行總公司對於與被視為洗錢高風險管轄的巴拿馬進行交易,漠不關心;兆豐銀行在巴拿馬市有一家分行,另一家分行在箇郎自由貿易區,DFS調查發現,在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分行之間有數筆可疑交易。

DFS依違反「反洗錢法」裁罰兆豐銀行1.8億美元,合意令(Consent Order)要求銀行建立有效的遵循管控,並且保持2年獨立監控;DFS將在10天內選派獨立顧問,至兆豐銀行紐約分行監控,改變其政策與程序,並立即解決未遵循之處。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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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違反反洗錢法 兆豐銀遭美重罰57億

兆 豐金控旗下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涉及洗錢防制疏失,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重罰1.8億美元,相當於57億台幣,且須於10天內繳交完畢,創下國 銀史上最高海外罰款紀錄。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近年來平均每年獲利僅2,500萬美元,換言之,這筆罰款要7.2年才能打平。

國銀史上最高海外罰款

據了解,兆豐金董事長徐光曦16日中午接下董座印信後,隨即飛往美國處理這件棘手案件,不僅與DFS協商罰款金額,並拜會當地主管機關,最後協商後的罰金為1.8億美元。由於事已定局,但對台灣金融市場還是有一定的衝擊,徐光曦已從美國趕回台灣,最快於今日回台親自坐鎮。

兆 豐金昨晚罕見在晚間10時舉行重大訊息說明會,因董事會中討論激烈,遲至10時30分才開始,創下最晚召開重訊說明會的紀錄。據了解,在美國設有分行的其 他公營銀行主管私下表示,紐約分行業務很單純,竟然會被罰這麼重,簡直是遇到土匪、流氓,還有主管痛批,「這根本是搶錢」。

兆豐金控暨銀行總經理吳漢卿指出,這次遭罰是法規認定上的差異,他舉例,像有一個匯款,匯到已關戶的戶頭,在台灣就是將匯款退回即可,但在美國卻要申報已關戶的戶頭是可疑帳戶。

兆豐銀:法規認定差異

DFS 於2015年1至3月間,對兆豐銀行紐約分行一般業務檢查中指出,兆豐銀行2012年的匯款交易,在法遵機制、防制洗錢及可疑交易申報上,涉及違反銀行保 密法及反洗錢法(BSA/AML)相關規定,並於今年2月的檢查報告中指出,有應申報疑似洗錢交易,而未申報的行為。

由於為國銀史上最高海外罰款,一級主管包括吳漢卿、兆豐金控副總陳松興、兆豐銀行副總梁美琪、獨董黃添昌、常務董事徐仁輝及王淑珍等,昨一字排開出席說明會。

國銀缺乏法規遵循觀念

據了解,近年來超過10家國際級金融機構在美違反洗錢或反恐作業疏失,遭裁罰超過10億美元,甚至歐洲國家央行還因此痛罵美國,如此重罰很不合理;徐光曦在兆豐金上任記者會即曾表示,國銀對風險控管、法規遵循觀念很缺乏,似乎心裡有底,上任第一要務就是要危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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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銀行遭美重罰案 財部:公銀內稽內控需加強

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防制洗錢法令遵循的缺失遭重罰,各部會昨(19)晚挑燈應變。金管會指出,已再度要求兆豐銀督導紐約分行盡速完成改善;財政部也強調將與金管會配合,督導公股銀行全面強化內稽內控。中央銀行則表示,央行處理資金調度相關事宜不受影響。

金管會強調,兆豐銀行3月底資本適足率為13.79%,2015年稅後淨利約257億元,今年上半年稅後淨利約134億元,金管會已請兆豐銀行評估本次裁罰對其財務業務的影響。

金管會說,7月底兆豐銀行接獲紐約州金融監理機關通知,將就紐約分行的缺失裁罰,經兆豐銀行於8月至金管會口頭說明後,金管會即與美國紐約州金融監理機關聯繫,表達金管會已要求兆豐銀行全力協助紐約分行採取各項改善措施,儘速完成並符合當地防制洗錢等規定。

財政部表示,鑑於我國金融機構海外分行在作業風險管理及落實法令遵循的重要性日益提高,財政部極為重視,並積極要求公股銀行落實辦理。

為避免再度發生類似情事,財政部將配合金管會的金融監理,持續督導公股銀行,就所屬國內外分支機構,全面強化內稽內控,暨落實作業風險控管及法令遵循,並督責公股銀行於布局海外同時,應加強海外分支機構管理,確保符合當地法令,俾落實法遵及降低風險。

央行官員則表示,兆豐銀行僅是央行的多家調撥行之一,對央行處理資金調度相關事宜沒有什麼影響。至於當中到底出了什麼問題,「他們(兆豐銀行)已經在積極處理了」,應該可以妥善解決。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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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銀涉洗錢 美重罰57億台幣

兆豐金控旗下的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涉及洗錢防制疏失,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重罰1.8億美元,相當於新台幣57億元,且須於10天內繳交完畢。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近年來平均每年獲利僅2,500萬美元,換言之,要維持現有獲利水準高達7.2年才能打平這筆損失。

據了解,兆豐金董事長徐光曦16日中午接下董座印信後,隨即飛往美國處理這件棘手的事,不僅與DFS協商罰款金額,還拜會當地主管機關,最後協商後的罰金為1.8億美元。由於事已定局,但對台灣金融市場還是有一定的衝擊,徐光曦已從美國趕回台灣,最快於今日回台親自坐鎮。

兆豐金昨晚罕見在晚間10時舉行重訊,因董事會中討論激烈,遲至10時30分才開始,創下最晚召開重訊說明會的紀錄;有美國分行的其他公營銀行主管私下表示,紐約分行業務很單純,竟然會被罰這麼重,簡直是遇到土匪、流氓,還有主管痛批,「這根本是搶錢」。

兆豐金控暨銀行總經理吳漢卿指出,這次遭罰是法規認定上的差異,他舉例,像有一個匯款,匯到已關戶的戶頭,在台灣這樣就是將匯款退回即可,但在美國,卻要申報已關戶的戶頭是可疑的帳戶。

DFS 於2015年1月到3月間,對兆豐銀行紐約分行一般業務檢查中指出,兆豐銀行2012年的匯款交易,在法遵機制、防制洗錢及可疑交易申報上,涉及違反銀行 保密法及反洗錢法(BSA/AML)相關規定,並於今年2月的檢查報告中指出,有應申報疑似洗錢交易,而未申報的行為。

由於這是台灣銀行史上最高罰款,一級主管包括吳漢卿、兆豐金控副總陳松興、兆豐銀行副總梁美琪、獨董黃添昌、常務董事徐仁輝及王淑珍等,昨全都一字排開、出席說明會。

據了解,近年來逾10家國際級金融機構在美違反洗錢或反恐的作業疏失,遭裁罰超過10億美元,歐洲國家央行還因此痛罵美國,這樣的重罰很不合理;而徐光曦於兆豐金上任記者會上時表示,國銀對風險控管、法規遵循觀念很缺乏,似乎心裡有底,上任第一要務就是要危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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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挨罰 各部會急應變

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防制洗錢法令遵循的缺失遭重罰,各部會昨(19)晚挑燈應變。金管會指出,已再度要求兆豐銀督導紐約分行儘速完成改善;財政部也強調將與金管會配合,督導公股銀行全面強化內稽內控。中央銀行則表示,央行處理資金調度相關事宜不受影響。

金管會針對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防制洗錢法令遵循的缺失,晚間發出緊急聲明,金管會已再度要求兆豐銀行督導紐約分行儘速完成改善,妥為因應事件可能產生的影響,並檢討相關人員的責任。

金管會強調,兆豐銀行3月底資本適足率為13.79%,2015年稅後淨利約257億元,今年上半年度稅後淨利約134億元,金管會已請兆豐銀行評估本次裁罰對其財務業務的影響。

金管會說,7月底兆豐銀行接獲紐約州金融監理機關通知,將就紐約分行的缺失裁罰,經兆豐銀行於8月至金管會口頭說明後,金管會即與美國紐約州金融監理機關聯繫,表達金管會已要求兆豐銀行全力協助紐約分行採取各項改善措施,儘速完成並符合當地防制洗錢等規定。

金管會強調,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維持金融穩定及促進金融市場發展是金管會重要職掌。金融機構做好法令遵循、風險管理及內部稽核等內部控制工作,是金融穩定及市場發展的基礎,期盼所有金融機構能夠落實執行。

財政部表示,鑑於我國金融機構海外分行在作業風險管理及落實法令遵循的重要性日益提高,財政部極為重視,並積極要求公股銀行落實辦理。

為避免再度發生類似情事,財政部將配合金管會的金融監理,持續督導公股銀行,就所屬國內外分支機構,全面強化內稽內控,暨落實作業風險控管及法令遵循,並督責公股銀行於布局海外同時,應加強海外分支機構管理,確保符合當地法令,俾落實法遵及降低風險。

央行官員則表示,兆豐銀行僅是央行的多家調撥行之一,對央行處理資金調度相關事宜沒有什麼影響。至於當中到底出了什麼問題,「他們(兆豐銀行)已經在積極處理了」,應該可以妥善解決。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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