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三誤射 3官兵起訴 5大疏失 害平民枉死
海軍金江艦今年7月在高雄左營基地實施甲級操演測考前,飛彈中士高嘉駿違規獨自操作雄三飛彈射擊系統,誤將一枚飛彈擊發,射中在海上作業的漁船翔利昇號,造成1死3傷,震驚台海。高雄地檢署認定,高嘉駿等3官兵擅自將4枚飛彈接上火線,先後犯下5項重大疏失導致飛彈誤射害命,昨依業務過失致死、過失毀損武器罪與廢弛職務釀災罪,起訴高等3名官兵,但金江艦長林伯澤因離艦參加公務會議,獲不起訴。
雄三飛彈由中科院自行研發,屬超音速反艦飛彈,最大射程推估100到300公里,具超音速、飽和攻擊能力,設計初衷是針對中國航母戰鬥群,因此有「航母殺手」之稱。
毀損飛彈恐賠1億
雄三飛彈每枚造價約台幣5千萬元到1億元,檢方昨公布起訴名單後,國防部隨即表示,將依法向涉案官兵求償雄三飛彈毀損的損失。
雄三飛彈誤射害命案發生在今年7月1日上午,當天金江艦準備實施甲級操演測考,上午6時許,射控士官長陳銘修(34歲)指示賴姓下士向中尉兵器長許博為(25歲)領取4支火線安全接頭,陳明知艦上只配備2具防止飛彈發射的測試訓練模擬器(俗稱TTS),僅將2支火線接在1、2號飛彈的TTS上,另2支火線竟直接接到3、4號飛彈上,導致3、4號飛彈沒有阻飛機制。
檢方發現,陳銘修與飛彈中士高嘉駿(33歲)為測試飛彈迴路狀態,一開始就選擇作戰模式檢測,其間飛彈控制台上的TTS面板一度出現異狀,兩人排除故障後重新測試,確認飛彈迴路正常,可完成選彈、發射程序後,陳隨即離開戰情室5至7分鐘,向副艦長報告進度並喝水。
上午8時14分,高嘉駿求好心切想再演練一次,竟違規在無長官督導下,獨自操作飛彈操控系統,但他未注意到系統仍處於作戰模式、火線尚未卸下,一時恍神誤選「雙發模式」,同時擊發1、3號飛彈,1號飛彈被TTS阻飛,但沒TTS阻擋的3號飛彈卻順利升空。
這枚飛彈原設定攻擊目標為澎湖海域,發射後尋標器選中在該海域作業的漁船翔利昇號,但因漁船船身非金屬製不夠堅硬,飛彈無法引爆,僅貫穿駕駛艙,但仍造成船長黃文忠遭削頭死亡,3名船員受傷,雄三飛彈落海至今未尋獲。
檢方排除戰爭陰謀
誤射當天適逢中共黨慶,檢方指出,此案牽涉國防安全及兩岸政治敏感問題,偵辦期間除搜索陳、高住處且安排測謊,還調閱相關被告的入出境資料,最後確定陳、高2人生活單純、無偏激思想和言論,排除2人刻意發射飛彈、試圖引發戰爭的可能性。
檢方認定,金江艦相關官兵明知飛彈接上火線後,兵器長、士官長等人應全程在場監督,且飛彈迴路檢測完畢後,依規定應將作戰模式切換成訓練模式,許博為等人先後犯下5項重大疏失,導致意外發生,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罪、《陸海空軍刑法》過失毀損武器罪起訴高嘉駿,前者最重可判刑5年;另依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起訴士官長陳銘修與兵器長許博為,最重可判刑10年。
金江艦長獲不起訴
檢方指出,艦長林伯澤當時離艦到測考中心開會,指揮權交由副艦長行使,且依金江艦備戰部署表規定,艦上武器管制官是兵器長不是艦長,因此測試過程中,艦長並無在場監督義務,不起訴艦長。
另前立委蔡正元率先在臉書披露飛彈誤射消息,以及網路流傳「610港內打雄三」的LINE群組對話截圖,是否涉及洩密,仍由雄檢偵辦中。至於立委質疑軍方延遲通報,檢方比對發現,艦上監視器時間比基地GPS系統慢1分48秒,值日官在飛彈發射後1分鐘向聯合作戰中心回報,並無刻意遲延。
網友譏諷安全下莊
針對檢方起訴,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昨表示尊重。國防部代總督察長吳寶琨指出,飛彈誤射後,除海軍司令黃曙光自請處分記過1次,國防部已處分艦長林伯澤等6人,各記大過2次到記過2次,吳指出,將有第2波懲處。
死者黃文忠的二兒子黃明泉昨說:「起訴公不公正交由社會評斷,只希望軍方加快賠償談判速度,讓我們趕快回到正常的生活。」
多數網友昨均質疑為何艦長不起訴,有網友抨擊:「上尉以上將領全沒事?推卸責任功力了得。」另有網友諷:「有過都是小弟扛,有功讓大哥先吃。」「風頭過了,大家安全下莊。」
誤射案5大疏失
①幹部督導不周
兵器長許博為、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在飛彈接上火線、系統處於「作戰模式」時,未依規定在場督導
②違反實彈不可接火線規定
金江艦僅有2部TTS(測試訓練模擬器)可避免操演時誤射飛彈,陳銘修卻把4枚飛彈都接上火線
③未變更操作模式
陳銘修未將「作戰模式」切回「訓練模式」就離開戰情室
④誤選雙發模式
高嘉駿明知受測項目為單發攻擊模式,卻選雙發模式,並按下發射及確認鍵。1號飛彈因接上TTS未擊發,3號飛彈則因沒接TTS而發射
⑤違反作戰模式測試規定
高嘉駿違反規定,在無長官督導下獨自操作飛彈發射程序
*艦長違規申請測考 官兵操過頭
海軍金江軍艦今年7月1日誤射雄三飛彈,根據國防部完成的專案調查報告顯示,金江艦在測考前後2天「蠟燭兩頭燒」,既要接受海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的甲類測考,還要擔任精準飛彈射擊警戒區隊,國防部專案小組認定,海軍艦指部及教準部任務分配有疏失,將給予行政懲處。
國防部代總督察長吳寶琨昨指出,經專案小組調查,認定雄三誤射事件中,金江艦有4項重大疏失,包括「未依規定全程督導系統操控、違反紀律」;「精準武器操演檢整及操作過程、輕忽防險機制」;「測考資審疏漏,任務分配欠周」;「幹部專業訓練及督管強度不足,未依工作規範」。
就任未滿3個月
調查指出,金江艦長林伯澤接任未滿3個月(7月11日才滿3個月),即提出甲操測考申請,與規定不符。另金江艦在海軍的「105之1」飛彈射擊操演中,也擔任外圍警戒任務。因此在參加甲操測考前1天,金江艦還出海進行警戒任務預演。事發當天一大早,艦長不在船上的原因,就是去參加飛彈射擊測考航前會議。
吳寶琨表示,金江艦不該申請甲操卻申請甲操,相關資格審查人員要受行政究責,因此包括海軍艦指部及教準部均將給予懲處,至於懲處範圍多大,會請海軍司令部檢討。
*4飛彈全接火線 天兵按「雙發」
高雄地檢署偵辦雄三飛彈誤射事件,發現相關射控士官犯下把4顆實彈都接上火線,又讓中士高嘉駿在沒長官在場下自行操作等5大疏失,致飛彈誤射。海軍表示,未來將區隔訓練模式和作戰模式,只有實彈射擊時才能領出、安裝火線安全接頭,並輸入授權碼,才可進實彈射擊模式,避免誤射。
雄檢傳訊海軍艦隊長、中科院研究人員確認飛彈測試相關規定,發現全案首要疏失是中尉兵器長許博為,負責保管火線安全接頭,卻未親自或要求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全程在戰情室督導,犯下督導不周的第1個疏失。
作戰模式未改訓練
此外,當天甲操測考時僅需模擬發射1枚飛彈,且金江艦上僅有2部測試訓練模擬器(即TTS)能阻擋火箭發射,許卻讓陳把4枚飛彈都接上火線安全接頭。過程中,陳一度發現TTS操控面板有異狀,下令拆下火線,卻又在排除故障後,再叫高嘉駿去把4個火線接回,接著陳銘修在「作戰模式」下測試飛彈迴路後,未變更回「訓練模式」,就擅自離開戰情室。
當天初次坐上控制台的高嘉駿,因緊張、前晚幾乎沒睡,竟在無人督導下誤選「雙發模式」,且未注意到螢幕3號飛彈顯示「實彈」而非接上TTS的模擬彈,就先後按下發射及確認鍵,致3號飛彈點火發射,同發射架的1號飛彈因接上TTS未擊發。
將輸入授權碼防範
海軍司令部參謀長梅家樹昨說,海軍已和中科院研究調整發射硬體設計,平時使用專門測試用的Y形接頭,不用任何火線安全接頭,且用顏色區分。
授權部分,輸入訓練時的密碼,就只能進行訓練模式,即使在作戰模式下的測試,若火線接到實彈上,系統會切斷、不允許繼續操作。而實彈演訓或實戰時,則需由艦長輸入管制、且定期更換的授權碼,才允許進行射擊程序。
雄三誤射示意圖
金江艦上2組發射架,各有2顆雄三飛彈,但僅2具配備測試訓練模擬器(TTS)。
*遺孀淚訴「要過活」盼速協商
遲未賠償
高雄地檢署昨起訴金江艦上的中尉兵器長許博為、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及飛彈中士高嘉駿3名官士兵,受難者「翔利昇」漁船船長黃文忠妻子和兒子黃明泉表示,司法起訴公不公平由社會判斷,他們只盼軍方加快協商腳步。黃文忠三弟黃文共則說,「起訴只是給個交代而已,趕快把賠償談好比較重要,讓黃家人生活恢復正常,事情才會真正的過去!」
黃文忠妻子昨仍掩不住哀傷,頻頻拭淚,她強調,希望軍方加快協商腳步,「我們也要生活」。黃文忠的次子黃明泉說,軍方趕快完成協商,他才能將原船報廢解體,否則無法起造新船,就不會有收入,估計造船至少約1年。至於是否要向陳銘修和高嘉駿求償,黃家人說,目前沒想那麼多。
精神賠償談不攏
據了解,軍方對於喪葬費和漁船賠償沒太多歧見,但雙方對精神賠償金額有較大的差距,但協調的相關人士和黃家人都不願透露具體細節和金額。海軍參謀長梅家樹表示,會持續與家屬密切協調。
至於誤射雄三飛彈,造成該枚飛彈落海毀損,國防部表示,依法將向涉案官兵求償。
另遭起訴的許博為、陳銘修及高嘉駿,梅家樹表示,3人仍在金江艦上服務,遭起訴心情難免受影響,但經輔導,目前正常工作與作息。據了解,昨監委到艦上了解誤射狀況,陳銘修與高嘉駿等詳盡講解當時狀況。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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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三誤射「過失意外」 起訴3軍士官
海軍「金江艦」七月一日誤射雄三飛彈,造成「翔利昇」漁船船長黃文忠等一死三傷案,高雄地檢署昨天依業務過失致死、過失毀損武器等罪起訴誤射飛彈的飛彈中士高嘉駿,另依廢弛職務罪起訴中尉兵器長許博為及射控士官長陳銘修。
雄檢認定無任何陰謀或不法動機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元冠表示,專案小組調查相關人員通聯、金融帳戶與交往對象後認定「全案確是過失意外,並無任何陰謀或不法動機」。至於全案是否另涉洩密部分,另案偵查中。
海軍「金江艦」七月一日上午在左營軍港,準備執行年度「甲操」測驗,高嘉駿與陳銘修到艦上戰情室,演練雄三飛彈發射程序,陳銘修因口渴擅離戰情室,高嘉駿仍自行練習,結果誤射飛彈到澎湖海域,擊中「翔利昇」漁船,造成船長黃文忠死亡、三名船員受傷。
黃元冠強調,專案小組檢察官先後多次前往停泊於左營海軍基地的金江艦、興達港內之「翔利昇」漁船實地勘驗;針對金江艦及相關人員住處等六處地點展開搜索,查扣相關人員之電腦、行動電話進行分析;調閱其通聯紀錄、金融帳戶及近年入出境紀錄等資料;累計先後召開五十七次偵查庭,傳訊被告與證人多達八十二人次。
檢方起訴認為,高嘉駿獨自在戰情室演練飛彈發射操作,並按鈕誤射飛彈,涉嫌刑法業務過失致死、業務過失傷害及陸海空軍刑法過失毀損武器罪;而陳銘修讓高嘉駿獨自在戰情室操作,許博為違反規定一次發給四支火線安全接頭,都涉嫌刑法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另艦長林伯澤則無過失。
艦上監視器時間和基地GPS有誤差
此外,雄三飛彈誤射後,國防部開記者會公布誤射時間是「上午八時十五分」,但相隔兩天檢方公布艦上監視器畫面,顯示當天上午八時十二分就誤射離架,引發立委質疑海軍值日官隔了約三分多鐘才向聯合作戰中心回報,對此,雄檢提出澄清與說明。
黃元冠表示,金江艦上的監視器畫面的確顯示八時十二分卅三秒飛彈發射,但經調閱二五六戰隊門口監視器,再比對基地GPS系統時間結果,發現飛彈發射時間約為基地GPS系統時間上午八時十四分廿一秒,經再比對金江艦上監視畫面時間,發現監視器時間比基地GPS系統時間慢了約一分四十八秒。檢方說,值日官在飛彈發射後約一分鐘就馬上向聯合作戰中心回報,並無刻意遲延狀況。
*火線安全接頭…竟連接兩枚實彈
針對雄三誤射案,高雄地檢署昨起訴金江艦射控士官長陳銘修等三人,也還原這起飛彈誤射過程。其中,飛彈中士高嘉駿誤射一枚雄三飛彈,但實際艦上火線安全接頭共連接兩枚實彈;而陳銘修因口渴擅離艦上戰情室,讓高獨自進行飛彈演練,也是釀成誤射案因素之一,聞者莫不驚呼:「喝這口水代價真高!」
起訴書指出,七月一日金江艦排定實施甲操測考,一早暫泊於左營海軍基地,當日早點名結束後,高嘉駿等人將「測試訓練器」(TTS)兩具接上第一號及第二號飛彈。
檢方指出,兵器長許博為明知當日甲操測考實施攻船飛彈演練,僅需模擬發射一枚飛彈,且艦上僅有兩部TTS可供測試,因此於測試及完成備便時,至多僅需使用兩支火線安全接頭,卻給了陳銘修四支火線安全接頭,並全數接上第一至四號飛彈,許卻又未盡其職責指示陳銘修遵守標準安全作業程序,亦未自行或要求督導幹部應在系統處於「作戰模式」時全程在場督導。
起訴書指出,後來因飛彈操控台上的TTS面板有異狀,四支火線安全接頭一開始先被拆下,再由高嘉駿全數接上,並經向其他艦借用面板更換完畢排除故障。陳銘修為檢測飛彈準備狀況,在已連接火線安全接頭,且飛彈操控系統仍為「作戰模式」下,完成選彈程序並測試飛彈迴路完畢,後來他因口渴擅離戰情室五至七分鐘。
高嘉駿在沒有長官現場督導下,獨自進行飛彈系統演練,未注意在「作戰模式」下,火線安全接頭已連接實彈,甚至始終沒注意到第三號及第四號飛彈並未連接TTS,且狀態已顯示為「實彈」。
起訴書指出,當時螢幕顯示為「MSL3」即MISSILE 3之縮寫,顯示為作戰模式下第三號飛彈為「實彈」之意,若有接上TTS,不論作戰模式或訓練模式,螢幕上應顯示為「TTS」,即「模擬彈」之意。
結果高嘉駿先後按下飛彈操控台觸控螢幕上之「允許發射」、「飛彈發射」及「確認」等按鍵,導致第三號飛彈於八時十二分點火擊發,脫離彈箱;雄三飛彈飛行約兩分鐘後,抵達設定目標的澎湖附近海域,自動搜尋鎖定在該範圍內翔利昇號漁船後,即高速自漁船右前舷射入,貫穿「翔」船駕駛室,釀成一死三傷。
*雄三誤射》軍方提檢討報告 擴大懲處
雄檢對雄三飛彈誤射案起訴三名軍士官,軍方昨也發表檢討報告,除將擴大行政懲處範圍,對於雄三飛彈在內的各式精準武器射擊,已採取更為嚴格的安全管制措施,國防部強調,精進後的安全管制措施「確屬有效、可行」。
在懲處部分,海軍七月初曾發佈七名軍士官的行政懲處名單,包括海軍司令黃曙光上將記過一次並向總統自請處分,艦隊指揮部中將指揮官蕭維民及一三一艦隊少將艦隊長胡志政均記過二次;金江軍艦少校艦長林伯澤及中尉兵器長許博為大過一次,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及飛彈中士高嘉駿大過二次;軍方昨則確認會擴大懲處範圍,至於範圍有多大,則由海軍司令部處理。
國防部代理總督察長吳寶琨說,金江軍艦同時執行甲操測考,又要擔任「105-1」飛彈任務的警戒任務預演,海軍交付任務重疊,任務分配的指揮機制有所疏失,海軍教準部、艦隊指揮部及一三一艦隊,都有幹部納入懲處建議名單內。
國防部也說,金江軍艦當日在艦長出外參與航前會議下,副艦長林清吉上尉是艦上職位最高的軍官,卻未盡督導責任,將列為行政懲處對象。
在飛彈射擊的安全管制措施上,為避免出現實彈射擊與訓練測驗的系統混亂,已改採「作戰模式(實彈)、作戰測試模式、訓練模式(不接上火線接頭)」等三種模式,三種模式要輸入的密碼各不相同,在操作錯誤時,系統就會發出警告。
海軍司令部參謀長梅家樹中將表示,為防止飛彈再遭誤射,海軍已和中科院共同研究安全防護機制,在不影響整體作戰效率下,調整發射硬體設計,並使系統授權程序更為嚴格,以精進安全防護作為。
梅家樹指出,未來在作戰模式狀態下,不論是「實彈射擊演訓」或「實戰狀態」,將由艦長管制飛彈發射授權碼,在系統完成飛彈發射備便後,必須由艦長輸入授權碼,才能執行後續射擊程序,該授權碼也會定時更換,讓發射程序更為安全。
*丈夫枉死 船長妻:像針在刺我的心
金江軍艦雄三飛彈誤射造成「翔利昇號」漁船船長黃文忠等人一死三傷,高雄地檢署昨起訴該艦中尉兵器長許博為等三人,黃文忠家屬表示,起訴只是給個交代而已,希望軍方儘快完成賠償協商,讓家屬恢復正常生活。
黃文忠家屬對起訴內容沒有意見,認為社會大眾都在看,院檢起訴、判決結果就讓社會大眾去評判,黃妻則忍不住落淚表示,每次想起丈夫枉死,「就像針在刺我的心」,希望儘快完成協商,讓事件落幕。
家屬盼速完成賠償協商
案發時也在船上被炸傷的黃文忠小兒子黃明泉,受訪時也無奈表示,家屬與軍方已協商過兩次,希望趕快完成協商,被炸漁船要完成報廢手續,他們才能另造新船,而建造一艘新船起碼也要一年的時間。
國防部回應指出,海軍會持續與家屬密切協調,至於協調進度及賠償金額,以及是否先針對船體毀損部分提出賠償等,尚待與家屬進一步協調。
*增程型雄三 軍方盼至少量產60枚
雄三飛彈誤射事件引發國際關注,我國研製超音速反艦飛彈的後續發展也備受矚目。軍方官員指出,我國已在二○一三年底完成雄三飛彈的量產案,至於有效射程超過三百公里的「增程型雄三飛彈」案,軍方已完成原型彈的各項測試,希望進入量產階段,數量至少六十枚,但增程型雄三是否要進入量產階段,仍待政府決策高層核定。
「雄風三型」超音速反艦飛彈,是由中科院研製成功,速度達二.五馬赫以上,有效射程超過一百五十公里,軍方以「追風計畫」為代號,投入一一八.九億餘元,共計生產一百廿枚,這項量產計畫已在二○一三年完成,分別部署在岸置陣地及多型軍艦上。
官員說,在雄三飛彈成功的基礎上,軍方已擁有成熟的經驗及關鍵科技能力,沒有理由只到此結束,「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發展性能更加精進的雄三飛彈,是必然的結果。
他說,雄三的有效射程是一百五十公里,在超音速的攻擊模式下,強大的動能會造成敵方大型船艦重創,若可以增加射程,更可增加威嚇能力,增程型雄三就是如此。
官員說,軍方在去年已完成增程型雄三飛彈的相關測試,也希望進入量產階段,在部隊實質部署,數量至少六十枚,以符合成本效益,但增程型量產案要由決策當局來核定,不是軍方說了算。
此外,已有多個盟邦向我國洽詢銷售雄三飛彈意願,中科院副院長杲中興昨受訪表示,中科院十多年前就陸續參加過各地的國際航空展,主要是作能力展示,從去年巴黎航空展開始,才有行銷動作;在展覽的時候,當然會有人詢問功能、價位等問題,「但是真正要談到銷售行為,目前為止,我沒有任何評論」。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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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三案有過失無陰謀 3官兵起訴
海軍金江艦誤射雄三飛彈擊中漁船一死三傷案,高雄地檢署昨偵結。中尉兵器長許博為、射控士官長陳銘修未依規定全程督導,依廢弛職務罪嫌起訴;飛彈中士高嘉駿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檢方認定全案是過失意外,並無其他陰謀或不法動機。
檢方指出,金江艦七月一日排定實施甲操測考,當天上午早點名結束後,許博為明知測考項目只需模擬發射一枚飛彈,且艦上僅有兩部測試訓練器(TTS)可供測試,最多使用兩支火線安全接頭,但仍讓奉陳銘修指示的賴姓下士領取五支,其中一支預備。
四支火線接上後,第一、第二號飛彈接TTS不會發射,因TTS面板有異狀,陳銘修經向鄰艦借用面板,更換排除故障後,為檢測飛彈準備狀況,在「作戰模式」下完成選彈程序;明知第三、第四號飛彈未連接TTS,兩枚飛彈處於可發射狀態,竟離開戰情室五到七分鐘,獨留高嘉駿一人在戰情室演練。
高嘉駿本應注意火線安全接頭於「作戰模式」下連接實彈後,須有長官在場監督才能測試,卻獨自演練飛彈系統,甚至始終沒注意第三、第四號飛彈狀態已顯示為「實彈」(若有接上TTS則顯示模擬彈),誤選發射模式為第一、三號飛彈的雙彈模式,先後按下「允許發射」、「飛彈發射」及「確認」按鈕,導致沒有TTS阻擋的第三號飛彈點火發射。
這枚飛彈衝向高設定的澎湖海域約兩分鐘後,自動搜尋鎖定範圍裡的翔利昇漁船,從右前舷高速射入,貫穿駕駛艙,造成船長黃文忠當場死亡,黃的兒子及兩名外籍漁工受傷。
檢方發現,各艦飛彈操作規定不完全相同,與中科院的原始手冊也有出入,可能因艦上師徒制傳承誤差所致。經深入調查高、陳、許等人,並無陰謀或其他不法動機,全案單純是意外。
*雄三誤射 罹難船長家屬:盼加速賠償協商
海軍誤射雄三飛彈,造成翔利昇號漁船一死三傷,不幸遭誤射死亡的船長黃文忠家屬說,每提一次就心痛一次,盼軍方盡早與家屬談好賠償問題,才能恢復正常生活。
黃妻昨被問到起訴一事,仍難過得頻頻拭淚,她說,這件事讓人想一次就心痛一次,猶如針在刺一樣,希望軍方加快協商腳步,「我們也要生活啊!」
黃文忠小兒子黃明泉說,家屬與軍方已協商過兩次,尚未達成共識,被炸的漁船要先報廢解體才能另造新船,而建造一艘新船起碼要一年時間,希望趕快協商完成,讓一家人恢復正常生活。
*國防部調查:雄三誤射 因工作重疊 蠟燭兩頭燒
高雄地檢署對海軍金江艦飛彈誤擊事件起訴三名軍士官,國防部隨即舉行記者會宣布行政調查結果。報告指出,兵器長與射控士官長對測驗的範圍與程度有所誤會,導致系統處於危險狀況下。而金江艦在準備甲操同時,還要負責飛彈射擊的警戒任務,上級交付工作重疊,形同「蠟燭兩頭燒」。
國防部代理總督察長吳寶琨說,依規定艦艇實施甲操,需在主管上任三個月後。艦長林伯澤少校四月一日報到,十一日交接職務,七月一日就實施甲操,不符規定。此外甲操是艦艇年度重要測考,但金江艦同時仍奉令執行艦隊飛彈射擊的外圍警戒。林伯澤事發時離艦,就是去參加飛彈射擊任務會議,相關幹部仍忙於趕製缺漏資料。顯示上級單位對於測考申請審查不周,交付工作重疊。
海軍參謀長梅家樹指出,進行甲操等測考時,必須以火線連結彈箱,但應裝上TTS,此時一切迴路訊號都比照實彈,只是按鈕也不會射出。通常甲操科目僅測試發射一枚飛彈,因此替兩枚飛彈裝上火線與TTS就已足夠。但陳銘修士官長與許博為兵器長觀念有誤,以為「要把所有彈箱火線都裝上,才代表作好」,系統因此處於隨時待射的危險狀態。
吳寶琨表示,下階段懲處範圍將會擴大,包括當時艦上最高階的副長,以及一三一艦隊、艦指部、教準部的相關官員。梅家樹則說,已與中科院研商,將「測考模式」與「作戰模式」分開,各自需輸入不同密碼。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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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三案懲處 抓小放大 最高只到校級軍官
海軍金江艦7月1日誤射雄風三型飛彈,國防部昨日提出行政調查報告,計有4大缺失,而依調查顯示,海軍教準部等單位亦有疏失,據透露,第二波懲處名單將擴大範圍,包括教準部、艦指部和131艦隊、金江艦副艦長林清吉上尉和同意操演的資格審查人員,會受到行政究責,但位階可能以校級軍官居多。
副艦長、資審員究責
軍方將領說,第二波懲處涉及的單位較多,要開好幾個人評會,懲處名單本周尚無法提出;至於是否有將官受到懲處,目前無法斷定。
國防部提出的4項缺失,包括未依規定全程督導系統操控作業,違反訓練紀律;精準武器操演檢整及操作過程,輕忽防險機制;測考資審疏漏,任務分配欠周;幹部專業訓練及督管強度不足,未遵工作規範。
國防部代總督察長吳寶琨指出,金江軍艦接受年度甲操測考前,實施雄三飛彈系統測試,系統督導員射控士官長陳銘修,未全程於戰情室執行系統設定督導,且未再次確認模式選擇。
飛彈中士高嘉駿未依系統督導員命令,完成目標選擇備便待檢,逕自於操控臺接續實施操作,造成3號飛彈在未裝設測試訓練模擬器狀態下,實際啟動發射。
國防部檢討4項缺失
此外,金江軍艦執行飛彈射控系統檢整,在執行2部「測試訓練模擬器(TTS)」連接作業時,逕由高嘉駿及射控下士賴柏丞自行完成;甚至違反實彈不可接上火線安全接頭規定,由賴、高分別將火線接頭連接全數彈位,兵器長許博為及陳銘修等幹部均未在場督導。
再者,金江軍艦長林伯澤在艦長接任指揮權未滿3個月,即提出測考申請,與規定不符;且測考當日,相關幹部趕製測考受檢缺漏資料,顯見海軍131艦隊、艦指部及教準部,對於單位測考申請審查欠周密。
最後,艦軍官幹部均受有初級軍官班等教育訓練,且曾歷練同型船艦經驗,但對於實務工作及武器裝備等相關規範並不熟悉。
吳寶琨表示,本案肇因係「人員未遵守標準作業程序」、「幹部督導不周」及「武器裝備控管不當」,導致飛彈誤射。
對於日後的改進作為,吳寶琨表示,未來將分為三種模式,包括訓練模式、作戰模式下測試及作戰模式,均須輸入密碼後才能使用,但如果操作錯誤,整個系統還會發出警訊警告,避免錯誤發生。
未來3模式均須密碼
至於各界關心後續懲處名單,吳寶琨表示,依高雄地檢署報告,顯示兵器長責任比較重一點;此外,艦長不在,副艦長也須負督導之責,另金江艦不該申請甲操,資審人員也要究責。
至於違失官兵造成武器損壞的賠償問題,國防部將在收到起訴書後,由法律司和海軍共同研擬,進一步追究責任歸屬。
金江艦於7月1日誤射雄三彈,第一波懲處名單,包括海軍司令黃曙光自請處分記過1次,艦指部中將指揮官蕭維民記過2次,131艦隊長胡志政少將記過2次,金江艦少校艦長林伯澤記大過1次;另金江艦中尉兵器長許博為記大過1次,金江艦射控士官長陳銘修記大過2次,金江艦飛彈中士高嘉駿記大過2次。
*雄三飛彈誤射 起訴3軍士官
震驚國際社會的雄三飛彈誤射事件,高雄地檢署29日偵結,檢方認定3位軍士官要為這起烏龍事件負責。其中,按下發射鈕造成1死3傷的飛彈中士高嘉駿依業務過失致死等3罪起訴,離開戰情室的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及未在場督導的中尉兵器長許博為,被依刑責較重的「廢弛職務」罪起訴;雄檢特別強調誤射案無陰謀論。
不只粗心 涉廢弛職務
高嘉駿中士雖犯3罪,但刑度最重為業務過失致死,為5年以下徒刑。陳、許雖只犯「廢弛職務」罪,但該罪刑責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此部分被檢察官認為是整起離譜事件發生的關鍵原因,並不單只是高的個人粗心。
至於金江艦長林伯澤沒被起訴,是因檢方依金江艦備戰部署表,認定他的職責在於統合管理艦上各部門,非僅限於待在戰情室操控雄三飛彈,且當天7時49分他依指示到海鋒中隊參加航前會,離艦有正當理由,實難苛責他應負刑責。
今年7月1日,金江艦原定上午10時30分受測甲類操演,測考還沒開始,在8時14分21秒時,飛彈中士高嘉駿卻誤射1枚雄三飛彈,2分鐘後在澎湖附近海域擊中「翔利昇」號漁船,造成船長黃文忠死亡,他的兒子與2名外籍漁工也受傷。
艦長離艦有理 未起訴
雄檢起訴認為,海軍對火線安全接頭領取並無律定,雖當天測考項目攻船飛彈演練,僅需模擬發射1枚飛彈,且艦上有2部TTS(測試訓練器),但兵器長許博為及射控中士陳銘修仍依金江艦習慣給了4支火線安全接頭並全接上。
陳銘修因發現操控台TTS面板有異,向鄰艦借用面板排除故障,為檢測飛彈準備狀況,又於「作戰模式」下完成選彈程序,並測試飛彈迴路。為向副艦長報告故障已排除,他短暫下艦到碼頭找人,並回艦上住艙喝水。
陳僅離開5至7分鐘,1人在戰情室的高嘉駿雖在艦上3年,也多次操作過射控系統,但因首次遇到甲操坐上操控台,仍失眠好幾天,沒注意螢幕上第3號及第4號飛彈狀態顯示「MSL3」、「MSL4」,竟按下觸控螢幕、確認發射。
確認是誤射 無陰謀論
金江艦1至4號飛彈都是實彈,1、3往右,2、4往左,但1、2被接上TTS,不論作戰或訓練模式,螢幕顯示的均是「TTS」(即模擬彈),沒接TTS的3、4號則顯示「MSL」(MISSILE縮寫)代表真彈,因設定目標在右,於是點火發射3號飛彈,在操作系統中顯示出「MSL3」;這枚飛彈直接命中在目標區的「翔利昇」號漁船,造成1死3傷。
襄閱主任檢察官黃元冠說,本案累計開過57次偵查庭、傳訊82人次,連僅涉犯過失也破天荒聲請搜索獲准,主要是涉及國安層級,因此包括測謊、驗毒、金融帳戶、通聯、出入境等全都查過一遍,確認飛彈是誤射,並無陰謀論。
*軍方代表層級低 做不了主 家屬怨 賠償仍談不攏
海軍雄三飛彈誤射,奪走翔利昇號船長黃文忠一條命,並造成3名船員受傷;當初蔡英文總統赴黃家靈堂弔唁,曾誓言會承擔起國家應有的責任,未料事發迄今近2個月,千萬元賠償金仍談不攏;最大原因卡在軍方談判代表層級太低,做不了主,協商停留在秤斤論兩的階段。
黃文忠三弟黃文共表示,對地檢署昨天起訴3官士兵,家人沒有太大意見,起訴是檢察官該做的事,給一個交代而已,但最重要是把賠償談好。
黃文共說,海軍曾派人來談了幾次賠償事宜,但皆談不攏,沒有漁船,姪子黃明泉也沒船開,無法出海捕魚,收入成問題。他希望趕快談好賠償,否則大家一顆心懸著無法過正常生活。
黃明泉強調,因協商沒結果無法開始造船,況且造船至少要1年時間,照這種速度不知何時才能有艘船捕魚;黃文忠遺孀一旁拭淚說,「希望加快協商,我們也要生活。」
其中,有關金錢賠償部分,包括造艘新船、安家費、喪葬費等加總起來超過千萬元,喪葬費較無爭議,不過漁船有折舊問題該賠多少?安家費怎麼計算?雙方一直沒有交集。海洋局指出,黃家委請律師與國防部在市府協商2次,談判過程針對賠償金額多寡各有立場,不斷來回折衝,加上軍方人員層級太低及行政規定種種限制,以致拖慢協商速度。
*小檔案-TTS 測試訓練器 模擬飛彈發射作業
Test and Training Set縮寫,中文名稱為「測試訓練器」,功用在於模擬飛彈發射作業。飛彈操控台透過電源線、訊號線與飛彈連線並連接TTS後,可當作飛彈模擬器進行訓練,以避免誤擊發。系統不論在訓練模式或作戰模式,只要接上TTS,飛彈狀態都會顯示TTS,如未連接TTS而處於訓練模式時,則會顯示「模擬彈」;如未連接TTS而在作戰模式將火線安全接頭接上實彈時,則會顯示「真彈」,另在彈種選擇時,則會呈現「MSL」(MISSILE縮寫)加飛彈編號,如此次誤射事件即顯示「MSL3」。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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