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9日 星期五

新聞自選輯 20230929 屏東明揚大火篇

更新時間:19:23

*屏東明揚大火案 屏檢裁定鄭姓協理450萬元交保

屏東地檢署偵辦針屏東科技園區明揚國際科技公司爆炸大火事故,繼明揚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600萬、500萬元交保後,昨天也裁定鄭姓協理450萬元交保候傳。

屏東地檢署辦明揚惡火案組成專案小組,承辦檢察官9月27日到明揚公司執行搜索、將明揚公司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列為被告、諭知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外,昨天(28日)偵訊明揚公司鄭姓協理,訊後認被告鄭姓協理亦涉犯刑法第173條第2項公共危險罪、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及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由專案小組承辦檢察官諭知鄭姓協理以4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屏東地檢署表示,偵辦造成嚴重傷亡的明揚公司火災案件,涉及專業鑑識及採證,專案小組將持續傳訊涉案人員並調查相關事證,以儘速釐清事實及責任歸屬。

*明揚董座下午再赴靈堂向死者家屬道歉 感謝檢方讓其交保

明揚董事長劉安晧上午因身體不適,未出現在公司的頭七法會,今天下午再度到殉職的勇消、罹難員工靈堂上香引唁,表達最深歉意,他感謝檢方讓其交保可以處理後續的問題,死傷的撫卹、對所有的員工會照顧負責。

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昨晚被檢方分別裁定600萬、500萬元交保候傳,今天上午劉安晧因身體不適未參加公司所舉辦的頭七法會,下午則在呂英誠陪同下,神情憔悴的再度來到殉職消防員及罹難員工靈前弔唁,表達深深的歉意,對於重金交保,則感謝檢方讓他能夠處理後續的相關事務,並尊重檢方的偵辦方向,強調在撫卹、員工照顧及相關事項會盡力做好、負責到底,近日公布相關的細節。

(自由電子報)
--
*好消息!明揚大火受傷7消防員 從加護病房轉出一般病房

明揚國際科技公司9月22日發生大火爆炸,消防員4人殉職、12人受傷,其中7人住院,屏東縣長周春米今說,7名在加護病房的受傷消防員,都已從加護病房轉出到一般病房;受傷員工部分,還有兩人在加護病房,其他都在一般病房。

周春米今到明揚搜救現場時向大家說明受傷消防隊員情況,周春米說,7名受傷消防隊員從加護病房轉出到一般病房。感謝所有醫護人員專業盡心的照料,將受傷醫治情況讓大家安心,衷心感謝。

*明揚大火第八天持續搜尋傅姓班長 周春米:盼中秋團圓

明揚國際科技公司9月22日大火爆炸,仍有一名失聯員工44歲傅姓班長,案發第八天,屏東縣消防局仍持續搜尋,今天中秋節,縣長周春米到現場說明搜尋進度,周春米說,針對二樓地板持續擴大清除搜尋,希望可以在中秋團圓節日,找到傅姓班長,「傅姓班長辛苦很久了,希望能趕快找到,讓家屬安心」。

周春米說,傅姓班長的太太與家人每天在現場守候,並根據相關搜索情況提供意見,今天搜尋進度仍是將二樓地板擴大層面清除,擴大搜尋範圍,希望可以在中秋節團圓節日,傅姓班長可以讓我們找到,傅姓班長也辛苦很久了,希望趕快找到,讓家屬安心。

今出動搜救人力44人,周春米說,警義消出勤幫忙搜尋,讓她很感動,面對災難現場,消防弟兄展現堅強專業,讓她很感動。

周春米今到靈堂慰問致意,周春米說,今天是中秋節,很多人不能團圓,跟罹難弟兄家屬說下周聯合公祭,也跟家屬說明相關後續權益,希望他們在思親節日不會這麼孤單。

*中秋團圓缺角…明揚大火4勇消聯合公祭 10月5日屏東縣立體育館舉行

今天是中秋節,明揚大火9死1失聯逾百名輕重傷,今是中秋節,缺了一角的團圓成為家屬心中永遠的痛,屏東縣長周春米今先到靈堂探望家屬並說明後續治喪事宜,消防局長許美雪也在一旁,周春米說,4名消防員聯合公祭10月5日在屏東縣立體育館,追悼四名消防弟兄最後一程。

周春米說,今是中秋節,很難過遺憾弟兄不能跟家人團圓,她早上先到靈堂探望家屬,也跟家屬說明治喪事宜,接續到搜救現場,了解最後一名失聯員工傅姓班長的搜救進度;屏東分隊、屏二分隊的消防弟兄們的心情沈重,稍晚也會去分隊看他們。

四名殉職消防隊員賴俊儒、施寶翔、鍾吉垣、陳柏翰的聯合公祭10月5日在屏東縣立體育館舉行家祭告別式,分別在10月1、2、3日舉行。

*明揚大火釀9死 協理4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屏東明揚科技國際公司22日發生氣爆大火,造成9死1失聯,搜救進入第8天,一早廠區內怪手持續挖掘找尋失聯的傅姓員工,截至今早9點有2名仍在加護病房,36名住院,113人輕重傷。屏東地檢署組成專案小組,偵辦屏東科技園區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廠房火災爆炸事故,就相關事證進行調查、釐清責任。

屏檢27日兵分4路傳訊明揚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訊後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過失傷害與職業安全衛生法,分別600萬、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昨傳訊鄭姓協理,訊後依涉犯刑法第173條第2項公共危險罪、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及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等罪嫌,諭知鄭姓協理4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屏東縣消防局今仍持續搜尋失聯的傅姓班長,該名班長的妻子、二哥等人今仍在現場等候,救難人員研判傅姓班長遇爆炸當下在2樓位置,遭大型機具從2樓重壓,消防人員出動怪手清除廠內雜物,展開全面性地毯式搜尋。縣長周春米今上午到殯儀館慰問罹難者家屬,約莫11點左右將到現場說明目前最新搜救進度。

(聯合新聞網)
--
*明揚大火4勇消殉職 內政部:消防法修法納刑責

明揚屏東廠房大火造成四名消防員殉職,行政院擬修正「消防法」強化職業安全衛生制度,內政部次長吳容輝昨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指出,未來會把職安條文納入,強化資訊權、退避權及調查權,刑責部分也會與法務部討論,並與基層再溝通。

現行業者依「消防法」規定,在消防員搶救工廠火災時,必須提供廠區化學品種類、數量、位置平面配置圖及搶救必要資訊,但提供資訊不實者僅開罰至多六十萬元,吳容輝坦言,確實有人認為罰責太少太低,也有意見認為應把刑罰納入,這部分將與法務部討論。

對於在野立委要求十天內釐清火災情況和查處工廠的權責,吳容輝表示,調查報告恐怕沒那麼早出爐,但會盡快處理,內政部災害事故調查會排定十月六日、七日南下屏東查看火場及訪問一些關係人。而調查報告是為了避免災害再次發生,不是為了究責,報告完成後便會對外公布。

至於基層消防員提出組工會,認為行政院提修訂「公務人員協會法」不符其訴求,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說,由於消防員為公務人員,若要探討公務人員組成工會,牽涉層面很廣,且曠日廢時,要最快擴大強化消防員結社權及協商權的目標,初步共識認為修訂「公務人員協會法」可以最快達成目的。

罹難者頭七 持續搜索傅班長
昨天是明揚大火罹難者頭七,四名殉職勇消的追思會場及明揚公司火災現場各舉辦祈福法會,立法院長游錫堃昨前往勇消靈堂向家屬致意,明揚母公司明安董事長鄭錫潛率員與罹難員工家屬共同祭拜,祈求亡者安息往生淨土。

明揚公司董事長劉安晧因身體不適昨天未參加頭七法會,由該公司總經理呂英誠出席,對於檢方予高額交保,該公司表示,尊重司法,沒有意見;該公司失聯的傅姓班長昨天還是沒有找到,搜救行動將持續進行。

四名勇消聯合公祭預定十月五日於屏東縣立體育館舉行,治喪委員會榮譽主委由總統蔡英文擔任,縣長周春米擔任主委統籌相關事宜。

(自由時報)
--
*四勇消頭七 「巴鼻,我們在等你吃烤肉」

今天是中秋團圓日,屏東明揚國際科技公司廠房大火造成四名勇消在內的十個家庭破碎,昨天舉辦頭七法會,殉職勇消家屬哀嘆,中秋團圓日,家族卻缺了一角。明揚大火發生已一周,失聯的傅姓員工仍未尋獲,傅妻昨牽著孩子的手望向廠區呼喊,「巴鼻,我們都在等你出來吃中秋烤肉」,場面哀戚。

殉職勇消鍾吉垣的父親說,兒子被無情大火帶走,今年中秋家族聚餐少了一人,是心情最為複雜的中秋節。勇消賴俊儒弟弟表示,過去哥哥在中秋節聚餐烤肉都是採買、烤肉一手包,更會帶動氣氛,很難想像家族聚會缺了要角。

明揚董事長劉安皓昨再赴靈堂致哀及向家屬致歉。劉安皓說,完全可理解家屬無法原諒的心情,也感謝檢方讓他交保可處理後續事務,強調對於撫恤和照顧員工家屬會負責到底,近日公布細節。

劉安皓說,公司有落實消防演習,事件發生當下,主管都在現場,六名死亡員工中包含財務長、研發課長、研發組長三名幹部原本逃出,但發現仍有同事困在廠內,又跑回去喊人,非常盡責,讓人不捨且遺憾。劉安皓說設廠登記符合法令規定,經濟部勒令停工,會確認全部改善後才恢復生產。

立委鍾佳濱昨到靈堂拈香時表示,明揚的商業火險投保總額十五點三億元,但商業保險的公共意外責任險僅一千萬元,雇主意外責任險僅一千五百萬元,難道機器比人命還值錢?應該修法增加工廠強制投保的保額。

*消促會控陳揆說謊 10月9日擬上凱道籲與基層對話

屏東明揚國際工廠大火造成四名消防員殉職,消防工作權益促進會昨至行政院抗議,控訴行政院長陳建仁說謊,指政院在災後從未與消防基層討論改革方向,甚至批評政院回應層級太低,且兩名代表在發言後突然離場,一度爆發衝突。消促會指出,計畫升級抗爭,於十月九日夜宿凱道,呼籲政院落實與基層對話。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與聲援民團昨上午於行政院大門前舉行記者會。消促會秘書長陳彥凱批評,消促會第一時間就提出基層消防員的訴求,但行政院從未和基層消防員討論,就訂定政策方案,批陳建仁還敢說這是最好的方案,且有傾聽基層,根本是說謊。

消促會提出三訴求,認為屏東縣政府雖針對明揚公司違規重罰二四○萬元,但應修正消防法第四十三之一條,規定若工廠管理人未依法提供救災協助,或相關資訊等,造成消防員受傷或殉職,應課以刑事責任,同時應修正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卅條,規定若未確實執行化學物品的申報與登錄,應課以刑責。

消促會也建議,行政院與其修消防法來建立消防員的職業安全制度,不如利用既有的「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並主張納入罰則。此外,行政院針對消防員組工會訴求擬修訂公務人員協會法,消促會認為不但沒有考量消防員團體意見,也沒有保障勞動三權,主張應回歸適用工會法。

內政部次長吳容輝昨表示,未來修法將納入消防職安,並朝強化消防員資訊權、退避權,和調查權的部分做研擬,至於提供資訊不實者是否納入刑法,將與法務部在做討論,也同意與消防基層再做溝通。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則表示,由於消防員為公務人員,若要組成工會牽涉層面很廣,曠日費時,若要擴大消防員的結社權和協商權,修訂公務人員協會法是最快的,必要的時候都會邀請相關人士、專家等與會。

(聯合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