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要逃 背包有本地圖集/林信吾犯5罪收押
台南市警第二分局警員凃明誠與曹瑞傑,遭外役監逃犯林信吾持刀刺殺殉職,震驚全國。台南地檢署認定林嫌涉犯脫逃、殺人、竊盜、強盜、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五罪,有逃亡及滅證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林福來說,林信吾返家探親逾期未歸,殺害兩警後不斷變換交通工具、南北迂迴,背包中有一本地圖集,有逃亡意圖;殺警後逃到土城高中校內廁所清洗犯罪痕跡,把凶刀丟在不易發覺之處,企圖滅證,確有羈押原因,因此裁定收押不禁見。林嫌前晚在台南地院拘留室渡過一晚,昨天的生活作息與飲食均正常。
勇警曹瑞傑的哥哥在臉書PO文,質疑為什麼跨轄十公里找贓車沒人支援?據了解是因為「績效問題」,兩名殉職警察跨轄找車沒有通報鄰近的三分局;支援部分,分局表示因事發突然,二警未叫支援,其中陳姓警員是做完機車遭竊被害人的筆錄後,自願去支援二人,才發現憾事。
另一方面,事發當時凃明誠是備勤有領槍,曹瑞傑是低強度勤務沒有領槍,也沒穿防彈背心;警察局正在調查,警員要去做高強度勤務,派出所為何不改勤務表?不過也有基層警方認為,要探討的重點應是先機把車子找回來重要、或是改勤務表重要?
逾假未歸是法律解釋 林信吾以脫逃罪論處
曹瑞傑的哥哥也點名明德外役監玩文字遊戲,質疑獄方稱林信吾並非逃逸,而是休假未歸;明德外役監副典獄長江振亨說,這是法律上的解釋,林是逾假未歸,但之後仍以脫逃罪論處,這是相關規定程序。
*朝野3大爭議 警械修法卡關2年多
台南殺警案震驚全國,行政院宣示將在立法院下會期優先推動政院「警械使用條例」修法,放寬警械使用範圍,讓員警沒有後顧之憂;據悉,政院早在前年五月就提出警械使用條例修法,在立院迄今只完成初審尚待朝野協商,面對修法延宕二年多,主要卡在警械使用的調查小組設置、國賠範圍以及原住民獵槍使用是否與警械使用綁在一起三大爭議點,立院朝野立委下會期將加速協商達成共識。
調查小組設置、國賠範圍、原住民獵槍使用綁一起…
有關放寬警械使用的條文,已初審通過,這部分較無爭議,但調查小組設置及國賠範圍涉及許多細節的爭議與範圍認定,仍待朝野立委協商出共識。台南市長黃偉哲昨也在接受廣播媒體訪問時透露,「警械使用條例」在立院朝野協商中,因為有個別立委將警械使用與原住民獵槍使用綁在一起,所以一直還在協商中。
政院版「警械使用條例修正草案」在二○二○年五月八日送到立法院,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經內政委員會完成初審,之後再無進度。
修法重點包括用槍部分,可讓員警就現場狀況,若有適合器具視同警械使用,是依情境、環境適當推動;以國家賠償為原則,讓員警使用警械無後顧之憂;完整配套部分,則由內政部成立調查小組,搭配國家賠償,有助於員警使用警械時能依現場狀況使用。
朝野共識:下會期加速協商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在臉書表示,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內政委員會完成「警械使用條例」相關審查後,就進入委員會協商階段,因時任召委鄭天財不排委員會的朝野協商,程序無法繼續進行,希望下會期鄭能儘速排協商,如委員會協商沒有結果,才能再請立法院長游錫堃進行院會的朝野協商,以利院會三讀,這點在前天與國民黨達成共識,下會期會儘速協商。
鄭天財對此表示,大家可能有誤解,內政委員會當時安排獵槍使用的專案報告,希望修正「槍砲管制條例」第廿條,當天也針對院版和各立委版本的「警械使用條例」進行條文審查,兩者沒有關係,不會影響將來「警械使用條例」的協商。
修法增訂「警械使用調查小組」部分,草案規定得依職權或依司法警察機關申請,就所屬人員使用警械致人死亡或重傷爭議案件的使用時機、過程與相關行政責任進行調查及提供意見,以保障當事人權益,不過當初立院審查時,對調查範圍,與調查小組是否應為「鑑定小組」等,朝野看法分歧。
立法院長游錫堃昨表示,立法院新會期九月一日報到,開議時間預計是九月廿日前後,開議前他會召開朝野黨團協商,聽取各黨團的意見。
*對空鳴槍 即起不再報告寫不完
改成詳載在工作紀錄簿即可
台南市警局兩員警因公殉職,警政署為鼓勵員警正確、合法使用槍械,昨天律定即日起執勤使用槍械時,如僅是單純對空鳴槍、未造成傷亡或財損等的合法用槍案件,只要將經過情形詳載於工作紀錄簿,即可代替過去繁瑣的書面職務報告,讓基層警不用再擔心開槍之後,還要面對報告寫不完的狀況。
警署:續增購拋射式電擊器
至於員警應勤裝備部分,警政署表示,前年起全面汰換員警現行使用鋼(鐵)質伸縮警棍五萬七一九四支,增購拋射式電擊器四五二九組,去年全數配發第一線執勤員警使用,並將依實際需求及使用情形,持續增購拋射式電擊器。
現外勤員警每人均核配一件背心式防彈衣,女警專用防彈背心部分,已編列明年專案研究經費,作為評估後續採購依據。另也將強化員警訓練,充實各地方警察機關警力,推動勤務合理編排,兼顧治安維護、勤務運作與員警健康。
警政署並表示,警察人員因公或使用槍械涉訟,延聘律師費用均會補助,另設有「警察人員因公涉訟審議委員會」,提供因公涉訟員警於訴訟期間法律諮詢及經費補助,以補公務預算不足,消弭員警使用警械的疑慮。
警政署表示,「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例修正草案,目前已送立法院審議,並列為優先法案,將持續積極溝通,形成共識,期待立院下會期能加速通過。
*法界人士看法:規範用槍程序要求 兼顧人權保障
「警械使用條例」將加速修法,以期為警方用槍的束縛解套,讓警方能大膽、合法使用。曾任檢察官、法官的律師呂俊杰認為,放寬警方用槍時機,讓警方必須用槍時不會受到太多拘束,否則基於廿一英呎法則,導致警方距離歹徒過近,用槍便會來不及,不過也要兼顧人權保障,因此可具體規範用槍前的程序要求。
增加非致命武器配備 加強用槍時機訓練
為了達到治安維護與人權保障的平衡,警方相關人士也說,除了槍枝,也可增加具有強制效果、但非致命武器的配備,比如具有電力的警棍、和增加拋射型電擊槍的攜帶比例等,如此就可提供警方在當時環境適合時,還有別的選擇,不見得一定要使用警槍。
此外,也要加強員警相關訓練,讓警方在事發一瞬間,馬上能做出應使用何種配備,以及最佳用槍時機的判斷。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許華孚表示,目前法令對於警械使用的時機不夠明確,建議明確化開槍場景,例如自己或他人生命遭受危害、嫌犯拒捕且持武器攻擊、對空鳴槍後仍未配合等。
呂俊杰律師也舉例,當警方要求歹徒趴下、手放背後時,若歹徒不從並持續接近,警方便取得用槍的正當性,如此一來,可避免現今警械使用條例,以急迫、必要等抽象法律概念,造成員警當下無法判斷是否取得用槍正當性。
*總統挺警:用槍責任 國家來擔
台南殺警案凶嫌林信吾被捕到案,總統蔡英文也到台南殯儀館慰問兩位殉職員警的家屬。台南市長黃偉哲昨天表示,總統有特別交待,警察用槍時機應放寬,警察用槍責任,由國家來承擔。
黃偉哲轉達總統交待 警械用槍時機應放寬
兼任民進黨主席的蔡英文總統昨在民進黨中常會表示,「對於令人遺憾不捨的台南殺警案,我們應該痛定思痛,該修法的,立即修法,該檢討的,立即檢討,必須給警察更好的執法後盾。」
蔡英文說,保障警察執法安全,就是保障人民安全,必須在制度、裝備上給警察更好的執法後盾,「警械使用條例」已在立法院,希望下會期加速通過。
黃偉哲表示,在事件發生後,警方緝捕凶嫌到案,沒有開任何一槍,沒有人傷亡,就在最短時間內將嫌犯逮捕到案,沒有發生其他意外,讓市民朋友都很平安,市府非常謝謝警察人員的辛苦,市府要加以肯定及表揚。
黃偉哲表示,總統和院長前天有南下慰問家屬,總統特別交待,警察的警械用槍時機應放寬,不用怕有什麼責任,警察用槍責任,由國家來承擔,目前警械使用條例在修法中。
*為修法解套/原民獵槍與警械使用須脫鉤 調查小組的運作將廣徵民意
台南殺警案震撼全國,促使朝野立委有意加速已延宕二年多的「警械使用條例」修法,但面對此案有原民獵槍使用是否與警械使用綁在一起、調查小組設置及國賠範圍等爭議仍待協商,其中二項修法最須解套是官方要說服立委原民獵槍與警械使用脫鉤、調查小組將徵詢學者專家意見,爭取對政院版修法的支持。
據悉,原民獵槍使用與警械使用綁在一起修法,是部分在野黨的原住民立委盼兩者綁在一起處理。知情官員認為,原住民立委關切原住民使用獵槍的合法權益也屬合理,但因未來政府將另行宣布相關方案,內政部因此希望原民獵槍的使用與警械的使用脫鉤處理,此部分須說服立委,以爭取對「警械使用條例」加速修法的支持。
至於有民進黨立委主張,調查小組得依職權或司法警察機關申請或受法院、檢察官委託進行調查及提供意見,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對此表示,內政部將就此一問題徵詢各界包括學者專家的意見。
一名熟知該修法草案的專業警官表示,各界意見不一的爭論點,分別為內政部成立警械使用調查小組,有沒有提供司法鑑定之用的功能?以及對當事人造成額外損傷,如槍擊腳部,子彈卻打中脊椎時,國家是否也給予補償?他建議,既然有行政調查小組成立,在「資源共享」概念下,司法機關實不須再委託他人鑑定,可節省時間、金錢,另為免當事人針對額外損傷對員警提告求償,機關可先行負擔,由機關面對當事人,替員警阻擋訴訟、賠償的疑慮,才能真正鼓勵員警合法、大膽執法。
該警官表示,目前草案在成立警械使用調查小組方面,各界無意見,只是對於該調查小組「得受司法機關委託」上,也就是其調查鑑定內容,兼有可提供法院鑑定功能上,意見不一。
他說,調查小組的成員包括法醫、法律、基層員警、彈道專家等,倘若只限於行政調查,司法機關不參考採用,非常可惜,況「得」是讓司法機關有所選擇性,沒有強迫一定非得採用,也可讓司法機關不用再委託其他學校、專家機構鑑定,浪費金錢與時間。
*死囚釋憲中不執行 法部:將檢討有無不合時宜
逃犯林信吾殺兩警舉國震驚,也連帶引發外界對死刑犯應不應該執行的討論,針對目前待執行的卅八名死囚均聲請大法官釋憲,無法槍決,司法院昨天表示,執行死刑的相關規定,是由執行機關法務部制定,司法院予以尊重。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相關規定是二十多年前訂定,有沒有不合時宜的地方,將深切檢討;依現行法律,我國仍有死刑,未實質廢死,現階段得依法行政。
司法院指出,法務部關於死刑執行,訂有「執行死刑規則」,其中第二條規定聲請大法官解釋尚未終結者,不得執行死刑。
除了「執行死刑規則」,「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也規定,死囚若有聲請再審、非常上訴、大法官釋憲、大赦、特赦或減刑等事由,不得於相關程序終結前令准執行;法規意旨是為了避免冤案槍決錯人,造成不可回復的損害,一九九七年的江國慶案即是血淋淋例子。
此外,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時期,把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內國法化,自此,司法實務對於死刑的判斷,開始與國際潮流綁在一起,走向長期逐步廢死,短期謹慎執行。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鍾維翰指出,行政規則或是辦法雖然不是法律位階,仍具法律效果,檢察官有遵守義務,若任意違反,輕則面臨行政管考,重則面臨當事人提告興訟,更何況執行死刑的相關規定是對當事人有利,國家不宜侵害其救濟權。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黃致中說,死囚生死狀由法務部長簽准,明定在刑事訴訟法中,但法務部長不能任意決定誰符合暫緩執行、誰須馬上槍決,此時須透過子法規範其權力行使程序與範圍,才能讓標準齊一,避免特權爭議。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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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役監逾假未歸 蔡清祥:就是脫逃罪
受刑人林信吾自外役監「逾假未歸」又犯下殺警案,殉職員警曹瑞傑叔叔昨天說,矯正署官員說林是「逾假未歸」,而不是脫逃,這種說法是在死者家屬傷口上灑鹽。法務部長蔡清祥昨天說,不管是脫逃、逾假未歸或從監所裡脫逃,都犯脫逃罪。昨天已啟動外役監條例及遴選辦法修正會議。
矯正署長黃俊棠昨說,明德外役監對林信吾的脫逃事件,第一時間就通報矯正署,公文都發給地檢署、警分局,約廿分鐘就把程序完備。黃說,未來規定會趨嚴謹,確保各方面安全,他強調外役監是一個好制度,應計持續推展,但在執行面會繼續精進。
林信吾脫逃七天卻未通緝,台南地檢署表示,明德外役監本月十五日函送偵辦,地檢署十六日分案,檢察官仍在檢視卷證。
台北市議員徐巧芯指出,國民黨和時代力量都曾試著將「外役監條例」修得更嚴格,但二○二○年六月被民進黨以人數優勢通過放寬遴選資格,她質疑,這個「量身打造」的修法為的是民進黨前中常委李清福。
*發布烏龍嫌疑人資訊 挨批恐成冤案錯放真凶
台南市雙警命案凶嫌林信吾落網後檢方聲押,台南地方法院昨以林為外役監逃犯,殺警後又奪警槍再犯,身上還帶著地圖集,有滅證、逃亡等裁定羈押。警方在此次執法上引發不少爭議,針對兩名誤傳涉案男子口卡外流風波,台南市警局長方仰寧強調會深切檢討;針對警察用槍爭議,警政署昨律定未來「單純用槍」案件不必再寫職務報告。
偵辦過程中兩名誤傳凶嫌口卡外流,民間司改會批評,發布烏龍嫌疑人資訊,可能造成冤案而錯放真凶。台南市警察局表示,全案持續由督察室、政風室深入調查中,若是同仁所為,會依法處置。
其中一名被誤傳的陳姓男子是通緝犯,前天訊後解送台南地院,法院認有逃亡及反覆實施犯罪事實的羈押原因,裁定收押。
殉職員警之一的曹瑞傑的哥哥昨在臉書PO文提出四點質疑,一是配槍問題、二是警二分局為何跑到第三分局台江大道沒任何支援?三是救護車黃金時期?最後是外役監脫逃的定義。他質疑台南市警察局為何沒改勤務表,讓警員配槍出門。「我們不富有,但也不缺錢,再多補助再多錢也喚不回我弟弟,還我一個公道」。
台南市警二分局回應,當時曹是在民族路守望勤務,不用配槍,因事發突然,跨轄去找失竊機車,案發時兩人都沒有喊無線電呼救,有另名員警支援。凃備勤有領槍,曹是低強度勤務而沒有領槍,也沒穿防彈背心,曹變更勤務,有向主管口頭報告,還來不及改勤務表,就發生憾事。南市消防局說,曹身中卅多刀,流血很多,救護人員沿路已盡全力搶救。
林落網後稱因不滿員警拿辣椒水噴他,一氣之下動刀行凶;方仰寧說,林信吾的犯罪動機可能在意圖奪警槍,供詞都是避重就輕,目前最重要的是蒐集好相關犯罪跡證,讓凶嫌定重罪。
檢方認為林探親逾期不歸,有逃亡意圖,過程中殺害二名員警後逃亡,不斷換乘交通工具且南北迂迴,背包中還有一本地圖集,在在證明他躲避檢警追查、逃亡的意圖。
方仰寧說,做為指揮官問心無愧,外界有些指責有些要改進的,他不會迴避。兩名殉職員警明年春天將入祠台南市忠烈祠,讓家屬感受到台南警察團隊是有情有義的。
*釋憲阻死刑 司法院:法務部訂的
台南兩員警執勤殉職,立法院長游錫堃稱「像這樣一定要判死刑」,再掀死刑爭議,法務部長蔡清祥前天以卅八名死囚因聲請釋憲無法執行,司法院昨天回應,「執行死刑規則是法務部自己訂的」,蔡清祥昨稱會檢討制度有無不合時宜之處,但大法官預計十月審理首波死囚聲請釋憲案。
司法院發言人張永宏說,法務部在「執行死刑規則」中規定,「聲請大法官解釋尚未終結者,不得執行死刑」,司法院對執行機關制定的法規命令尊重。
目前卅八名死囚中,其中三人因殺警判死刑定讞,廢除死刑團體透過聲請釋憲等方式,讓死刑無法執行。
蔡清祥前天說,「目前可以執行死刑的都執行了」,待執行卅八名死刑犯皆未達到批准執行的標準;昨天改口稱法務部會深切檢討。但他表示「執行死刑規則」是法務部在民國八十幾年訂定,會檢討有無不合時宜之處。強調用最嚴謹態度依法行政。
法界人士表示,法務部在二○二○年七月修正執行死刑規定,增訂應審核有無聲請大法官解釋程序在進行中等事項,都是在蔡英文總統連任後、蔡清祥部長任內所為。
游錫堃昨針對死刑發言爭議表示,對自己言論負責,接受、也尊重大家批評。游錫堃說,他贊成廢除死刑,但現在制度還沒廢除死刑,應該照現在的制度,「我們是依法行政」。
*冷眼集/鴕鳥式廢死 司法與人權雙輸
台南兩警員執勤時遭外役監逃犯刺殺,讓死刑議題再度引發熱議,儘管立法院長高喊要判死刑,執政黨低調因應,司法院與法務部相互甩鍋,廢死是民進黨早期主張、執政後卻又不敢拂逆民意壓力,敢作不敢說的結果,只剩下空洞的謊言、累積更多民怨。
兩警遭殘殺,強調支持廢死的立法院長游錫堃喊「一定要判死刑」,行政院長蘇貞昌說「由法務部依權責辦理」,目前待槍決的卅八名死刑犯,不乏被關押廿、卅年者,當法務部長蔡清祥說出,這卅八人都因聲請釋憲程序而未執行,依據其實正是蔡清祥在部長任內修訂的「執行死刑規則」。
但法務部之所以修訂此新規定,不也是依循蔡政府逐步朝向廢除死刑的政策,看看蔡英文總統提名的大法官中,有多少位是反對死刑的堅定支持者?最高法院是如何為不判死刑設下一道又一道的門檻?蔡政府內有多少曾參與廢除死刑行動的官員?
但每當重大治安事件發生時,判不判死刑、是否執行死刑總會一再激起民眾情緒,但司法院與法務部總是不敢面對此一壓力鍋,但相互甩鍋、只使出拖字訣的結果,就是讓死囚在看守所裡更漫長的等待與折磨、被害家屬與民眾心中留下更多的不滿與憤怒。
蔡政府去年創下零判死、零執行紀錄,面對人權團體是傲人成果,卻不敢大聲宣揚「政績」,當執政者面對永不止歇的死刑爭議,只會鴕鳥式的把頭埋進沙里,所謂維護公平正義的司法人權,淪為糊弄百姓的裝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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