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霸凌案 僅3案成立惹議
衛福部昨天公布霸凌案調查結果,共有八人遭到申訴調查,其中三人經認定霸凌屬實,五人不成立。但調查結果公布後,爭議仍未止息,包括長照司祝姓司長要求同仁做伏地挺身的影片流出,民眾黨立委陳昭姿更直言,衛福部並未記取勞動部的教訓。
主持調查小組的衛福部次長呂建德說,調查過程共訪談近百人發現,有三人出現對下屬咆哮,不合理多次退公文等濫用職權情勢,包含保護司簡任視察記大過一支,移付懲戒、調職;長照司專門委員記大過一支、調職及社工司簡任視察記小過一支。
呂建德說,其餘五件霸凌案不成立,包括長照司祝姓司長要求同仁在健康操時間深蹲、伏地挺身,且於調查期間向同仁表達期望「支持司長」,有違公正調查疑慮,而祝司長沒有強迫而是鼓勵同仁運動,這部分不構成霸凌,但管理、領導等行政處置不當,記小過一支。
而劉姓主秘兼社保司長被指控在擔任健保署台北業務組長期間,要求同仁自我找出問題嚴重性,才不會被「他殺」等不當比喻。呂建德說,調查認定此未構成職場霸凌要件,但用語及比喻失當,記申誡二次,免兼社保司長,主秘則為幕僚單位,不調動。
有關保護司張姓及社工司蘇姓二位司長部分,呂建德說,經調查雖認定二人沒有職場霸凌,但針對司內同仁霸凌行為未有效制止,監督管理不周各記申誡一次。至於,健保署陳姓副署長於心健司長任內,遭控要求同仁協助批核公文,經調查與事實不符,另國會組主任遭指控霸凌不成立。
「衛福部懲處結果令人憤怒且失望」,社工師全聯會前理事長張淑慧說,社福體系長期守護社會安全網、發展長照資源等重任,同仁努力守護國人承受極大壓力,如今成霸凌案的處置焦點,「根本是給了棒子,卻沒給蘿蔔。」隨著政策增加但社福人力職缺有無依比例增加等,這些組織氛圍、人事細節才是壓垮駱駝的稻草。
陳昭姿說,被投訴的三位司長僅因「督導不周」被記過或申誡,呼籲衛福部長邱泰源應重新深入調查,否則擔心他步上勞動部前部長何佩珊的後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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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霸凌通報平台今上線
勞動部公務員遭霸凌而輕生震驚全台,行政院霸凌通報平台今天上線,全台公務員都能使用,平台採具名通報,但會加密,通報後機關須於三天內回報處理狀況,一個月內要結案。行政院長卓榮泰要求,公部門應妥善處理職場霸凌,改變整個官場文化,改善民眾對行政團隊印象。
行政院人事總處人事長蘇俊榮昨赴行政院會報告通報平台進度,他說,重點包括提供多元通報管道,重視當事人隱私,透過加密措施確保通報內容不外洩,並透過跨部會合作,要求權責機關三天內回報,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追蹤列管,結案期限以一個月為限。
卓榮泰指出,通報平台上線之後,首先須透過流程縝密規畫,務必保護當事人隱私,否則會造成二度傷害;其次,請各部會據實調查說明清楚,絕不能讓外界感到官官相護,也不能打擊無辜;第三,要做到速查速決,不能拖延;第四,平台機制需要取得社會公信力,不讓參與協力調查外部人力形象受到傷害。
卓榮泰強調,通報平台成立後,希望公務部門妥善處理職場霸凌事件,改變官場文化,也改善民眾對行政團隊的印象,中央、地方都要做好,才有資格要求一起做好。他說,通報平台會一直存在,讓受到傷害的人有保護機制,權力受到保障。
此外,勞動部長洪申翰日前公布霸凌調查結果,稱該名公務員生前超時工作八十小時卻未申請加班,建議人事行政總處將北分署人事室蘇姓主任調離主管現職。據了解,此事在公務部門傳開後,認為恐「傷及無辜」。
人事總處官員說,人員異動或工作指派是否合理,是各級主管、首長的責任,若要由人事單位負責不盡合理。該名主任九月才到職,對機關業務未盡熟悉,也未曾在八十一人快速異動時任職於勞動部,針對調離與否,會再做責任釐清。
*學者:霸凌要件應界定清楚
衛福部霸凌疑似八案懲處出爐,其中三人霸凌屬實、七人受處分。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說,管理與霸凌「一線之隔」,管理時若採用不當言語、行為且針對個人,恐怕就會越線。政治大學心理學系教授楊啟正則說,這一波霸凌事件過後,公部門應對霸凌要件界定清楚,否則受霸凌者恐會持續痛苦,或進入重複申訴的輪迴。
洪子仁說,於職場擔任主管本就是需要行使管理職權,但若發生不當言語、行為,就會跨越管理的界線成爲霸凌案件,主管如何用有效的手段,讓同仁願意一起朝工作目標前進,這是管理的重點。主管扮演的角色必須確保組織高效率運作,管理本質應是「對事不對人」,並高度自律、尊重職場中的每個人。
洪子仁指出,公眾在面對霸凌案件時應該謹慎,避免在事實未明前公開當事人姓名、職務,以免對名譽造成不可逆傷害,避免成為另類霸凌事件。
楊啟正說,經過這一波霸凌案件,讓更多公務人員願意站出來申訴或反映,建議公部門應藉此機會建立制度,作為職場示範,在霸凌定義上給予明確要件,並提出事件發生後應如何因應,若因霸凌不成立案件持續累積,恐讓受害者繼續陷入苦痛或重複申訴的泥沼。
另有專家擔憂,衛福部此次調查霸凌案時,調查小組部分委員對霸凌調查並不熟悉,訪談時出現引導式問答,如「你確定要這樣回答?」、「這種回答可能會對這個人(疑涉霸凌對象)不利」等論述,反而讓被訪談者擔憂身分曝光,或影響事實傳達,建議往後調查霸凌案件應由獨立機構且具專業者執行,並建立類似吹哨者保護機制,才可以讓霸凌調查結果更具代表性。
*女分署長性騷男員工 林業署:已降調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傳有已婚女性分署長對另一位已婚男員工性騷擾,林業署昨天證實,該案於去年八月接獲員工具名提出申訴案後,立即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等相關規定召開申訴評議委員會,籌組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去年十月已將該分署長懲處降調為署內簡任十職等、非主管職務。
除了勞動部、衛福部外,農業部也傳出長官對下屬性騷擾。林業署指出,本案去年經申訴後,立即組成調查小組,調查過程對當事人及關係人共進行五次訪談,並於規定的兩個月內完成調查報告後,提報申訴評議委員會審議,決議該性騷擾事件成立。
林業署指,為避免雙方業務上仍有接觸的機會,相關業務督導也指派其他簡任非主管人員進行處理。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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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霸凌通報平台上線 須具名申訴
會對當事人隱私加密 一個月內結案
勞發署發生霸凌輕生案後,公部門霸凌案延燒,行政院霸凌通報平台今天正式上線,必須具名申訴,但會對當事人隱私加密,未來若經通報,三天內要把處理狀況回報行政院人事總處列管、一個月內要結案。行政院長卓榮泰指出,希望公部門妥善處理職場霸凌,改變官場文化。
3天內把處理狀況回報人事總處列管
行政院人事總處人事長蘇俊榮在院會說明規劃,第一、通報平台會提供多元的通報管道;第二、會重視當事人的隱私加密措施,確保通報內容不外洩;第三、跨部會合作,權責機關三天內要把處理情形回報給人事總處,由人事總處追蹤列管,結案期限原則以一個月為限。
卓榮泰︰避免二度傷害等四原則
卓榮泰於院會中指出,通報平台上線後,必須做到四項原則,第一、透過作業流程的縝密規劃,務必保護當事人隱私,避免造成二度傷害;第二、請各部會針對通報案件務必據實調查、說明清楚,絕不能讓外界認為官官相護,也不能打擊無辜;第三、要做到速查速決,不能拖延;第四、平台機制需取得社會公信力,不讓參與協力調查的外部人員形象受到傷害。
卓榮泰強調,霸凌通報平台成立後,希望公部門妥善處理職場霸凌案件,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都要帶頭做好,才有資格要求民間一起做好。如果因此能改變官場文化,也改善人民對政府的印象,這樣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具有價值。此通報平台會一直存在。
對於媒體日前報導,行政院內也傳出霸凌,一名莊姓處長遭控言語羞辱並要求同仁不得報加班。消息曝光已多日,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昨坦言,至今尚未立案,「仍在評估中」。卓榮泰則在媒體提問時公開表示:「會調查!」但李慧芝回應:「院長講太快了」,他的意思應該是「有的話要調查」。
行政院政委史哲也被爆料,其在文化部長任內有霸凌情事,政院是否會升高處置作為?李慧芝說,文化部長李遠已經做過說明,政院尊重文化部處置。
*衛福部8霸凌案調查 3案成立7人受處分
衛福部昨日說明職場霸凌相關調查結果,總計八案、其中三案成立,為保護司、社工司、長照司簡任非主管職人員,採取記過、調離現職、移付懲戒等處分,其所屬部門主管未能及時有效的遏止作為,也採取申誡等懲處,總計七人受處分。
所屬主管未及時遏止申誡也懲處
衛福部日前傳出多起疑似霸凌事件,包括社工司蘇姓司長、王姓簡任官,保護司林姓簡任視察,長照司祝姓司長,社保司劉姓司長兼主任秘書,健保署陳姓副署長,國會組張姓主任等,調查過程中,再衍生出長照司王姓專門委員一案。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昨說明,前述疑似霸凌案件中,總計三案成立,為王姓簡任官、林姓簡任視察、王姓專門委員等,分別核予一小過、一大過、一大過,且林姓簡任視察調離現職並移付懲戒,王姓專委也調離現職。
呂建德指出,其餘申訴案件雖不成立職場霸凌,但劉姓司長以不當比喻要求部屬找出問題嚴重性,容易引起誤解,核予申誡兩次,並免兼其社保司長主管職,本來兼任的主秘一職為幕僚職,較無涉監督其他人員業務,故仍保留職務。
呂建德也表示,祝姓司長要求同仁共同做操,確實造成部分同仁壓力,且未能即時並有效遏止部門內霸凌事件,均造成不良後果,核予一小過處分。
呂建德說,蘇姓司長一案經調查不符合職場霸凌要件,但與保護司張姓司長等都未能有效制止職場霸凌,皆核予記申誡一次;陳姓副署長、張姓主任則因事證不足,不構成職場霸凌,不予處分,衛福部未來會針對科長以上主管開設霸凌認知、溝通藝術等課程,營造員工有尊嚴且友善環境,現行申訴須具名也會再檢討精進。
*女分署長爆性騷男下屬 農業部:已懲處 降調非主管
農業部所屬單位某女性分署長去年被檢舉疑性騷男性下屬,農業部昨表示,該案發生於去年八月,經性騷申訴評議委員會通過後性騷成立,該分署長已離開原單位,且從十一職等降調為十職等非主管職,讓雙方無業務接觸,並加強性騷防治宣導。
公務機關霸凌案頻傳,現又爆出農業部某單位的簡任十一職等女性分署長去年涉性騷男性員工。農業部表示,該案去年接獲當事人具名檢舉後,立刻成立調查小組調查,並依規定在二個月內完成調查報告,提報申訴評議委員會審議,決議該事件成立。
農業部說明,為維護當事人權益與程序正義,調查小組除內聘委員外,亦包含律師及性別領域等外部專家,調查過程對當事人及關係人共進行五次訪談,給予雙方充分陳述意見之機會,調查報告依雙方訪談紀錄、書面陳述以及其他相關事證綜合考量後作成「性騷擾事件成立」認定。
該分署長去年十月已從十一職等懲處降調為十職等非主管職務,並為避免雙方有業務接觸,業務督導也指派其他簡任非主管人員處理。
農業部強調,為了避免相關人員於調查過程中有任何身心不適,處理過程中也啟動員工協助方案,並加強宣導性騷擾防治措施法令及申訴檢舉專線,運用數位課程及講座強化同仁性別意識及性騷擾防治觀念。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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