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虐死洪仲丘 非蓄意 18被告輕判
洪案大審判
全國矚目的洪仲丘遭虐死案,一審判決昨出爐。桃園地方法院鄭吉雄、丁俞尹、許菁樺三名法官,認為虐死洪仲丘非蓄意,對被起訴的18名被告,做出除連長徐信正判8個月、其他判3到6個月,以及5人無罪的判決。此與各界期待有重大落差的判決一出,各方譁然,洪家人當庭咆哮淚崩,痛罵判太輕,表示將上訴。法界也多不以為然,但有律師肯定法官謹守法律,「不以國人皆曰可殺就以民粹判刑」。
陸軍下士洪仲丘於去年7月3日遭虐死,掀起25萬「白衫軍」齊聚凱道抗議,時任國防部長高華柱黯然下台,也讓軍法體制發生重大變革,承平時期現役軍人犯罪回歸一般司法體系審理;害死洪仲丘的禁閉制度走入歷史,洪案更衝擊政府募兵政策。
洪案去年8月16日移交桃園地院,三名承審法官中審判長鄭吉雄(43歲),受命法官丁俞尹(31歲)、陪席法官許菁樺(32歲),在7個月中召開46次評審會,昨終於作出判決。
連長最重判8個月
桃園地方法院昨判決陸軍542旅前旅長沈威志、副旅長何江忠、旅部連連長徐信正、副連長劉延俊、士官長陳以人、上士范佐憲等6人,依《共同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罪》判處徐信正8月徒刑,餘5人判6月徒刑;269旅憲兵官郭毓龍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罪》、《共同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罪》分處拘役30日及3個月,以上均不得易科罰金。
桃園地院並判決,中士管理士陳毅勳依《上官藉勢凌虐軍人罪》判6月;中士副室長羅濟元、中士管理士陳嘉祥、下士管理士李侑政、下士管理士黃冠鈞、下士管理士李念祖等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分處5至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上士室長蕭志明等5名管理士無罪。
無意操死僅算凌虐
外界對此判決普遍認為輕判,但桃園地院認為,陳毅勳僅負責晨間操練,因洪操練後正常沒有不適,認定跟下午中暑原因沒關係;其餘管理士負責下午操練,未注意洪的體能狀態,導致洪死亡,但均無意「操死」洪仲丘,所以僅算凌虐,不能認定蓄意致死。另上士室長蕭志明等5人案發當天不在禁閉室,所以無罪。
至於范佐憲、陳以人遊說士評會投票通過洪仲丘禁閉案,法庭認為2人受連長徐信正、副連長劉延俊授意,並非禁閉案主導者,因此徐信正判得最重,范、陳等刑責略輕。而副旅長何江忠積極「喬」禁閉室床位,法官認為何只是巧遇269旅時順道問一下,並未積極張羅,僅有程序缺失,並無殺死洪的犯意。
「看不出誰該負責」
昨有20多名支持者穿著白衫力挺洪家,洪家人得知宣判結果後無法置信,洪姊洪慈庸怒批:「看不出誰該為弟弟的死負責!」家屬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相信仲丘也不能接受!」洪父洪吉端嘆氣說,去年馬總統到家裡曾說要還洪家清白,「總統說的都不算,對政府信心降到零點!」大批支持者也忿忿不平高喊:「司法不公!」並緊抱洪母加油打氣。
18名被告僅沈威志、劉延俊出庭。沈出庭時神情凝重,宣判後面露笑容步出法庭,對民眾怒罵都微笑以對;副連長劉延俊匆匆離開,不發一語。
昨判決出爐後,除少數網友認為應為法官不畏輿論壓力給予肯定,臉書、PTT幾乎一面倒大罵法官,法界也多認為輕判。律師歐陽弘質疑法官根本是不敢用集體凌虐致死來重判,「簡直荒謬!」
律師謝以涵抨擊,判決將洪死亡當天的上、下午操練切割,認定下午操課才是致死原因,導致晨間狂操洪的陳毅勳只構成凌虐軍人罪,但「這種被操練致死,絕不是一個下午操課可造成,判決須拿出有力理由,否則難以服眾。」
「謹守法律尚合理」
律師張立業則認為法官「謹守法律,不以國人皆曰可殺就以民粹判刑」,他說,法官認定陳毅勳只有凌虐,沒有奪命犯意,因此判較輕,范佐憲等身為上級,原本較易脫罪,「法官卻沒放過他們」,此判決結果「尚屬合理。」
總統府昨表示「尊重司法」,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要等收到判決書後,再由法務部決定是否上訴。國防部表示,家屬期待與一審宣判有落差,其心情可以理解,台灣是法治國家,要回歸與尊重法律,盼各界理性看待。
怒 「一條命只值6個月」 洪家淚崩斥輕判 舅轟:司法黑暗的一天
洪仲丘的父母、姊姊和舅舅等家屬,昨穿著白衣、滿懷期待到庭聆聽判決,當他們知道18名被告全獲輕判,頓時悲憤慟哭、難以接受,洪姊洪慈庸顫抖、哽咽地說:「一條命只值6個月,我們沒辦法接受這樣的判決!」舅舅胡世和更憤怒地倒比大拇指斥:「黑暗的台灣!」洪家律師團表示,將上訴高等法院。
洪案昨下午宣判,桃園地方法院外天色昏暗、淒風苦雨,現場全是趕來聲援洪家的白衫軍與民眾,面對輕判的離譜判決,群眾激動高喊:「台灣司法死掉了!」「上訴到底!支持洪家!還原真相!」還有人號啕痛哭。洪仲丘舅舅胡世和步出法庭後表示,無法接受這份判決,被告並沒受到應有的處罰,他更伸出手倒比大拇指痛罵:「黑色的政府!黑心的國防部!台灣司法黑暗的一天!」
《蘋果》昨語音民調,85.85%受訪者無法接受判決,僅3.41%民眾表示相信司法。
「仲丘也無法認同」
洪姊洪慈庸哽咽地說:「我們沒辦法接受這樣一個判決,這是一條生命。」她痛斥全案已被起訴書做了切割,事情被分攤掉了,並質疑這種判決恐令軍中繼續發生類似事件,「仲丘他應該也不能認同這樣一個判決。」洪父很無奈,坦言很難接受,「像這種判決,那我們是可以容忍軍中在做不合理的事情、沒有人權的事情?」洪母則心痛到無法言語、不斷落淚。
洪仲丘在軍中遭虐死至今,洪家從未放棄追尋真相,其中洪姊洪慈庸除了要照料痛失愛子的年邁父母,還得四處奔走了解、處理洪案相關事務,也需在媒體前擔任家族「發言人」,面對鏡頭,她每次都戴著眼鏡與口罩,講話有條不紊、態度堅強冷靜,然而私底下她對弟弟的思念從未間斷,今年元月農曆過年前,她曾在萬丹山生命紀念園留言板,寫下給弟弟的一封信。
洪姊:以弟弟為榮
洪慈庸寫著:「仲丘,謝謝你這24年來帶給我們一家的歡樂,雖然我們沒有血緣關係,但是你永遠是我最愛的弟弟,爸媽最愛的兒子!很遺憾你無法迎接你將起飛的人生,但你燃燒生命讓光線能照入晦暗詬病的布幕內。失去你,我們很傷痛,但以你為榮!因為你是個乖巧孝順又正義的小孩!希望你能放下塵世的一切,在另一個世界悠然自在,永遠愛你的姊。」字字句句都道盡她的不捨與遺憾。
起訴切割無人扛責
對於一審判決,洪家無法置信也不能接受。律師團昨於宣判後聲明表示,因判決結果輕微,將請公訴人上訴高等法院,聲明書雖有肯定桃園地方法院判決542旅6人應負違法處罰,及濫權拘禁應負的共犯責任,但針對洪仲丘因受非法拘禁而死亡的部分,則指出原先的軍檢起訴書將致死的部分切割,僅追究269旅禁閉室基層人員過失致死的刑責,卻隻字不提542旅長官們是否要為洪仲丘死亡一事負責,並以「好比黑幫圍事後,總會叫聽命的小弟出面頂罪」比喻,暗指切割的結果是大家都不需負責、都沒事。
「判決瞎到爆」 白衫軍喊再起
洪仲丘遭虐死案輕判,引發各界撻伐,網友砲轟:「瞎到爆的判決,見鬼了!」軍中人權促進會會長「黃媽媽」陳碧娥說:「很難接受!一條人命的代價不應該是這樣!」法官應提出完整說明判決依據。
曾經號召25萬民眾上街頭追真相的「公民1985行動聯盟」發言人王希昨天表示,將與洪家家屬、律師團討論,不排除重新走上街頭。
「比殺狗還判得輕」
洪案判決結果與社會預期出現極大落差,網友紛紛留言表達不滿,短短一小時內,臉書、PTT、各大新聞網站,全被痛罵聲浪淹沒。網友痛批:「台灣還有法律嗎?」有人大罵人不如畜,網友yor批:「殺個人比殺條狗判的還輕,這社會沒救了。」
女子天團S.H.E的田馥甄(Hebe)在臉書寫下:「虐殺一個生命的結果竟然只是輕判6個月!雖然我不懂法律,但身為一個有血有肉的老百姓,真的覺得不可思議、不能接受!」作家九把刀也在臉書質疑法官判太輕,「如果過失殺人的最高刑度是五年,而最低刑度是六個月,那麼,今天的判決的意義已經很明顯了。」
無法干涉法官判決
網友群情激憤,呼籲白衫軍再次上街。曾共同發起公民1985運動的網友spicycop昨晚在PTT上po文,表示當初發起運動是希望改革制度,但也無奈法官判決沒人可以干涉。曾受洪家委託協同驗屍的醫師高大成痛批:「一個24歲年輕人的生命,難道就只值這幾個月刑責?」
勇 3法官不畏輿論壓力 年輕沒資歷 也有民眾轟:法官怕軍官
昨洪案一審宣判,何江忠等18名被告最高僅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引起社會熱議,桃園地院負責審理洪案的審判長鄭吉雄、丁俞尹、許菁樺3名法官,自從去年被抽中負責洪案以來,便遭受不少外界的質疑。昨在記者會上,鄭吉雄朗讀判決結果後,便與其他兩名法官離開法庭,對於判決並未多做解釋。
現場有民眾聽完宣判後,則痛批合議庭輕判,甚至出現「法官怕軍官」的反彈聲浪。但也有法界人士肯定鄭吉雄等3人,能夠無畏媒體和民眾排山倒海的一片倒向洪家聲浪,勇敢地做出如此重大的判決。
洪姊曾經力挺3人
由審判長鄭吉雄(43歲)、受命法官丁俞尹(31歲)、陪席法官許菁樺(32歲)組成的合議庭,是去年8月由桃園地院公開抽籤分案後抽出,在接手洪案前,3人參加司法院主辦、為期3天研習營,只為了消除外界對3人太年輕、資歷不足、無足夠能力的疑慮。洪慈庸當時選擇力挺3人,她表示「年輕代表有正義、有熱忱。」
審判長「有正義感」
鄭吉雄是桃園地院最年輕的審判長,曾在銀行工作多年,後來苦讀考上法官,同事都形容他熱心又有正義感,法學素養也高,並是工作狂,「把案子交給他很放心!」接手洪案後,他曾親自前往269旅禁閉室現場勘驗。
洪案抽籤結果公布後,當時由於丁俞尹僅有3年、許菁樺僅有兩年的資歷,且都沒有審理過重大案件,外界質疑兩人是否能夠負責錯綜複雜的洪案。面對社會輿論,兩人當時都選擇低調不願回應,反倒是審判長鄭吉雄跳出來幫兩人講話,表示兩人經驗相當豐富,外界的質疑並不公平。
開庭大聲痛斥被告
合議庭審理洪案期間,丁、許二位女法官大多在聆聽被告的供述,由審判長鄭吉雄負責詰問,他對於沈威志等人幾乎不假辭色,甚至還曾痛斥副連長劉延俊打瞌睡,若被告的供述模稜兩可,他會大聲訓斥:「到底什麼才是正確?」18名被告一開庭,無不正襟危坐,就怕遭他點名,還有人曾抱怨「審判長很會罵人!」
昨判決出爐,記者會上審判長鄭吉雄朗讀判決主文,原預期18名被告都會被重判,未料最重只有徐信正的8月徒刑,還有5名管理士獲判無罪,在最後一句「若不服判決,可在10日內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念完後,3名法官便轉身離開,留下洪家人愣在當場。
【洪案3法官小檔案】
審判長 鄭吉雄43歲
◎家庭:已婚
◎學歷:
.中興法研所
.司法官訓練所43期
◎經歷:曾在銀行工作
◎年資:
.資歷10年
.桃園地院最年輕審判長
受命法官 丁俞尹31歲
◎家庭:已婚
◎學歷:
.台大法律系
.司法官訓練所49期
◎經歷:無
◎年資:資歷4年
陪席法官 許菁樺32歲
◎家庭:已婚
◎學歷:
.中正財經法律研究所
.司法官訓練所50期
◎經歷:無
◎年資:資歷3年
法官有guts 「不以民粹判刑」
洪仲丘案宛如電影《軍官與魔鬼》台灣版,長官授意、下屬執行,結果把兵玩死,律師歐陽弘認為,一審判決「非常詭異」,此案明顯涉集體凌虐致死,刑責7年起跳,法官卻把凌虐跟致死拆開,上午跟下午切割,一一幫被告解套,「別忘了,洪仲丘被操了一個上午啊!下午才會撐不住送命,如此切割簡直荒謬!」
歐陽弘並說,本案判刑還有輕重失衡情形,「像禁閉室代理副室長羅濟元,他最倒楣,當天根本不在場,法院卻認定他應該與其他人負同樣的責任,這不是該辦的不辦,該放的也不放嗎?」
律師張立業則認為法官「謹守法律,不以國人皆曰可殺就以民粹判刑」。
與民眾期望落差大
律師林盛煌指出,一審論罪「屬於『割裂式』的審判舊思維,與社會大眾期待落差奇大!」到頭來洪的上司僅有私行拘禁、下層只是操練過當,無人為洪的慘死真正負責。
高雄一名法官昨聽到判決直呼:「實在太輕了!」律師李長彥也質疑,甚至比車禍意外造成死亡的判決還輕。但也有少數律師認為法官可能嚴守證據到哪判到哪等論罪量刑原則,律師林俊峰說,敢這樣判,「可能是出於道德勇氣,但得承擔社會批評,須把判決理由詳細說明。」
扯 切割「凌虐 致死」解套 連長判8月最重 大魔頭何江忠上訴爭清白
洪仲丘案禁閉室管理士陳毅勳,遭軍檢依重罪「上官藉勢凌虐軍人致死」起訴,最重可處無期徒刑,但昨桃園地院卻將案發的上、下午時間,及「凌虐」與「致死」切割,陳因未參與下半場操練,改以「上官藉勢凌虐軍人」輕判6個月;而主導禁閉案的542旅前副旅長何江忠、前旅部連連長徐信正、上士范佐憲等人,也在此邏輯下,認定僅有「私行拘禁」之責,處6個月到8個月徒刑不等。雖外界認為輕判,何江忠等人昨仍由律師表示將上訴力求無罪。
洪仲丘在去年6月23日收假時,因攜帶照相手機入營被查獲,副連長劉延俊考量另名宋姓士兵也攜帶智慧型手機,如施以不同處分會讓同袍不滿,和連長徐信正討論決定一起送禁閉。桃園地院認定,范佐憲和陳以人只是承接上意,才無視士評會人員提出「洪仲丘快退伍了」、「洪是士官不能送禁閉」建議,共同把洪送禁閉。
何:不關他就關你
另洪案中因為喬禁閉室的床位、還怒斥連長徐信正「你不關他,我就關你」,被外界喻為「大魔頭」的542旅前副旅長何江忠,也被法官認定他是「偶遇269旅副旅長順便探詢得知有床位」,再通知連長趕快送公文,僅追究其不顧送禁閉公文附件不完備等缺失仍貿然批核,與少將旅長沈威志等人被追究「共同公務人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罪」處6個月徒刑。
少校連長徐信正也被法官認定,涉犯「共同公務人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罪」,指出其身為洪仲丘直屬長官,對其狀況應較他人了解,且對處分執行正確且程序正當,負有最大確保責任,判刑8個月,是判最重的。
陳毅勳僅不當操練
而被軍檢認定不當操練,害死洪仲丘的269旅中士管理士陳毅勳,依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上官藉勢凌虐軍人致死罪」起訴,但桃園地院法官以案發上、下午時間切割,指陳是在清晨時間操練,結束後洪並無出現中暑症狀,仍然可以吃早餐,也沒有任何身體上異狀,無法證明與洪在傍晚發生中暑昏倒有關聯,僅追究施以過度體能操練,依「上官藉勢凌虐軍人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何江忠昨透過委任律師陳亮佑表示,判刑6個月卻不能易科罰金,一定會上訴,力求無罪。
徐信正直呼「不公」
范佐憲委任律師左自奎指出,家屬下午已得知判決,是否上訴要視家屬意願;徐信正委任律師袁健峰說,徐得知自己是被告中判刑最重的8個月,覺得不公。
旅長面露微笑 「我應判無罪」
542旅前少將旅長沈威志昨聆聽判決後,得知只判刑6個月,他與律師在媒體重重包圍下,神情輕鬆以對,離開時還帶著一抹詭異微笑。沈原本自認會獲判無罪,但判決出爐後,險些與支持洪家的群眾發生衝突,但儘管外界認為法官輕判,沈威志仍透過律師強調會上訴,爭取清白。
已準備轉考公職
48歲的沈威志是國防部前部長高華柱的學生,他46歲就當少將,原是軍中新星,但洪案發生後不僅被送辦,還降調陸軍司令部專門委員,因晉升無望,今年7月可能得強迫退伍,他已準備報考軍職轉公職的考試。
雖沈威志不斷喊冤,還推稱不很清楚送禁閉室的規定,但法官認為,洪仲丘關禁閉的公文程序根本不完備,而沈威志有最後的核准權,卻未依法退回,且收到洪求救簡訊也未積極處理,因此法官昨依假借職務上的權力私行拘禁,仍將沈判刑6個月。
另在洪案扮演推手的542旅士官長陳以人,因與主導將洪送禁閉的上士范佐憲交好,在士評會支持范提案將洪送禁閉,且洪到新竹國軍醫院體檢時,陳還陪同范到醫院關說。法官認為陳、范為讓洪受懲處,強行完成公文,導致程序違失,也判6個月。
苦 陳毅勳母 凝重變輕鬆 「天下父母心」 鄰稱陳背黑鍋
洪案判決昨出爐,在宜蘭開理髮店的陳毅勳母親獲悉兒子被輕判後,對於媒體追問,不願答覆,僅回應:「謝謝大家關心,辛苦了!」與陳家熟識的蘇澳鎮民代表王明輝轉述:「陳母早上聽到媒體報導最重可能判無期徒刑時,臉色凝重難看;下午得知輕判消息後,臉色明顯好了許多,天下父母心嘛!」
王明輝並為陳毅勳抱屈說,意外發生當天,陳已回宜蘭,聽到軍中出事,又趕回部隊,洪仲丘中暑倒地送醫的過程均不在場,卻得背黑鍋,根本就是「抓小鬼塞涵洞」(台語,意指抓個倒楣鬼墊背)。
范母頻為兒抱屈
陳家鄰居也說,陳從小就很乖、不多話,在軍中遇到如此不公平的事,很不值得。
上士范佐憲的母親在判決前多次為兒子抱屈說:「他很孝順,絕不是媒體報導的那樣。」案發後兒子像變了個人似的,連和家人出門吃飯都不敢,深怕上街後被人指指點點,要他往後的日子要怎麼過下去?昨天判決出爐後,結果並非范母所期望的無罪,范家沒人在,范母也聯絡不上。
「讓新屋人丟臉」
范佐憲桃園新屋老家的鄰居,對於法院的判決也顯得相當冷淡,大多數人還是認為范並沒有做錯事,挺范佐憲的鄰居表示,平日看范從部隊回老家時,還會幫忙家中打掃整理環境,鄰人對范的印象不差。發生洪案後,范家人在地方上也沒有遭到太多非議,許多人都認為,范佐憲並沒有媒體報導的那麼壞,許多內容都是被冤枉、誤會的,更不至於蓄意虐死洪仲丘;但是也有人覺得范判得太輕,他的行為讓新屋人丟臉,畢竟范與一小撮軍人害死一條命,卻全部都獲輕判。
何江忠妻不離棄
而被外界指為大魔頭的542旅前副旅長何江忠,在收押禁見後,每次庭訊妻子一定到場聽庭,有時以唇語要丈夫「加油」,有時雙手合十祈禱,直到去年11月5日何江忠獲准交保,何妻才展現笑容,往後的每次開庭也都陪伴在旁,不離不棄,夫妻感情令人印象深刻。
而何江忠每次出庭都極力為自己辯護,強調當初將洪仲丘送禁閉,完全是為了維護軍紀,絕不是惡整洪仲丘。不過昨宣判後,何江忠夫妻一直都聯繫不上,不知兩人對判決的看法,而與何同社區的住戶也都相當低調,不願多談。
洪仲丘案對國軍影響
◎軍中人事地震:國防部長高華柱下台;軍方被懲處37人
◎軍法改革:《軍審法》修正條文去年8月15日生效,國防部同日將軍法案件及受刑人實施第一階段移交司法,今年1月完成第二階段移交
◎募兵制受衝擊:各界恐懼當兵,衝擊募兵,導致去年募兵成效不彰
◎禁閉改為悔過:《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送政院審查。研擬將禁閉改為悔過;另將懲罰評議會議提高至上校階主官單位及精進被懲罰人適切的救濟管道
25萬人討公道 終結禁閉室
洪仲丘枉死案掀起25萬「白衫軍」齊聚凱道抗議,撼動軍中人事與體制改革,時任國防部長高華柱黯然下台;承平時期現役軍人犯罪回歸一般司法體系審理;害死洪仲丘的禁閉制度走入歷史,洪案更衝擊政府募兵政策,年輕人對當兵的恐懼,導致募兵招不到人,國防部坦承這確實是一項警訊。
洪案發生後,國防部公布「國軍改革人權保障作為」,直指包括「未依法行政、禁閉室管理不當、人員急救不當」等3項重大疏失,並列出數十項革新作為。
軍法改革大移監
軍法改革方面,《軍事審判法》修正條文去年8月15日生效,《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的軍審案件在今年1月13日完成2階段移交,將1158件及316名受刑人,移交司法機關及法務部矯正署指定監所。
「禁閉室」一詞將走入歷史,國防部把《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送政院審查,研擬將禁閉處分改為悔過,若立院修法通過,將以「悔過室」取代,沒有嚴格體能訓練,採「三八制」,8小時睡覺、8小時休息及8小時上課。
洪案判決受軍檢擺布/黃帝穎(洪案協助律師、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委員)
洪仲丘案桃園地院一審宣判,除了前連長徐信正判「最重」有期徒刑8個月外,其餘被告分別判處6個月、3個月徒刑,且得易科罰金。換句話說,死了一條人命,司法判決結果卻是沒有人需要為這條人命負責,多數被告只要罰錢了事,這樣的判決結果不只無法為被害人家屬所接受,更傷害社會對司法的信賴。
事實上,洪仲丘案早在軍檢偵查階段,就已發生蒐證不力、重要證據滅失(關鍵錄影完全沒有畫面)及未避免被告證人間串供等問題,也因此25萬白衫軍在凱道怒吼,促使國會完成《軍事審判法》修正,各界期待洪案回歸普通司法審理後,法官能夠解決先前軍檢偵查不力及切割式起訴的問題。
軍檢起訴書將洪仲丘死亡事實進行完美切割,把542旅及269旅的被告連結割離,洪仲丘受非法拘禁死亡,分別拆成「拘禁部分」:由542旅前旅長沈威志等6名被告被以「共同職權妨害自由」、「共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處罰」罪嫌起訴;至於死亡結果,則由269旅的被告以「業務過失致死」、「上官藉勢凌虐軍人致死」及「公務員剝奪人行動自由」分擔。
歪曲卷證照單全收
犯罪,切割共犯彼此的連結,法律上會造成刑度減輕或集體無罪的現象。舉例來說:詐騙集團打電話騙人付錢,犯罪切割後,打電話的被告只有騙人,單純騙人不構成犯罪,而去收錢的人,辯稱不知道有詐騙,只有收錢,也不構成犯罪。更接近的案例是,黑幫老大命小弟殺人,小弟辯稱是自己不小心打死人,切割的結果就是老大無罪,小弟也只有傷害致死,這就很類似洪案的判決結果,切割違法送禁閉的542旅與造成死亡的269旅關係,結果就變成是死了一個人,但全體輕判,犯罪者不用負起該負的法律責任。
然而,人民就是無法接受軍檢包庇軍官的切割式辦案,才推動《軍審法》修正,但司法對於軍檢已經切割、歪曲的起訴書居然照單全收,順著軍檢的卷證與劇本,對被切割的共犯分別判處3個月、6個月、8個月的輕刑,人民當然無法接受。
桃園地院未考量軍檢切割起訴對判決結果的影響,沒有曉諭調查原先軍檢不足之證據,也沒有將被切割起訴的事實合併查出犯罪真相,甚而做出被軍檢擺布的不合理判決。但我相信,白衫軍依舊支持洪家、捍衛人權,人民期待檢察官上訴,在高等法院重建社會對司法的信賴。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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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輕判 洪家斥司法黑暗
桃園地院 認定洪非遭凌虐致死
全國矚目的陸軍五四二旅下士洪仲丘疑遭凌虐致死案桃園地院昨天宣判,法官認定洪並非遭集體凌虐致死,而是過度操練造成突發的運動型中暑送醫不治,十八名被告中,五人獲判無罪,其餘十三人則獲輕判。洪舅胡世和聆判步出法庭後激動的倒比拇指「倒讚」,痛斥這是「黑色的政府、黑心的國防部,台灣司法黑暗的一天!」並強烈要求檢察官提起上訴。
十八名被告中,五四二旅有六人,二六九旅有十二人,依照判決書,刑度最高的是五四二旅旅部連前連長徐信正判刑八月,另前旅長沈威志等十二人分別為三月至六月不等徒刑,部分被告得易科罰金免坐牢。判決結果傳開後,輿論譁然,並直指曾說「這案子我管定了」的馬英九總統要出來做個交代。
18被告5無罪13輕判 輿論譁然
洪案去年八月在軍審法完成修法實施後,移由桃園地院審理,地院合議庭歷經六個多月審理,昨天包括洪家人有多人到庭聆判。眾人聽到審判長鄭吉雄宣讀判決主文時,臉色全沉了下來,不斷搖頭低語:「怎麼會這樣判?」庭後洪舅胡世和激動的比「倒讚」手勢,痛斥這是「台灣司法黑暗的一天!」他強調,這個「手勢」代表家屬內心對判決結果的不滿與無法接受。洪母、洪姊則在旁痛哭、哽咽無法自已。
洪案被告中,被以陸海空軍刑法上官藉勢凌虐軍人致死罪嫌起訴的二六九旅禁閉室中士管理士陳毅勳,原是罪名最重的被告,面臨最重無期徒刑的刑期,但合議庭審理認為,去年七月三日上午,陳對禁閉、悔過生操練近一小時後,又實施加強型伏地挺身五十下,逾越教育與訓練的必要,但與洪仲丘當日下午發生中暑導致死亡的結果並無直接關連,仍觸犯上官藉勢凌虐軍人罪,判處六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管理士、前旅長 都只判刑6月
最受洪家人責難的五四二旅前旅長沈威志、前副旅長何江忠、前旅部連連長徐信正、前副連長劉延俊與士官長陳以人、上士范佐憲六人,合議庭審理認為,沈威志等四名將官、校尉官本應知悉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與士官獎懲作業流程,卻未盡查閱、確認相關規定的義務,同意執行洪的悔過案,陳、范則到士評會與加速體檢流程促使這件懲處案,均觸犯共同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私行拘禁罪,其中徐信正須負最大責任,判處八月徒刑需入監,餘則考量被告素行尚屬良好,均判處六月徒刑,因公務員犯此罪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本刑逾五年,均不得易科罰金。
而二六九旅憲兵官郭毓龍,合議庭審理認為,他在未經旅長楊芳漢批示前,將洪仲丘執行悔過,以此罪名判處拘役卅日及三月徒刑,因本刑加重逾五年,不得易科罰金。
此外,合議庭認為案發日下午在勤的禁閉室副室長羅濟元、管理士李念祖、李侑政、黃冠鈞對管理均有注意義務,卻無視洪仲丘在酷暑的惡劣環境下接受超過體能負荷的基本教練與體能操練,引發運動型中暑,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均觸犯業務過失致死罪,其中李念祖,判處六月徒刑,羅與李侑政、黃冠鈞各處五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禁閉室長蕭志明、副室長宋浩群、管理士侯孟南、黃聖筌、張豐政因案發時分別在外受訓或休假,並無過失,判決無罪。
洪案宣判 洪姊哽咽:看不出誰要負責
聽聞判決結果 洪家人哭了
無法原諒五四二旅被告!歷經八個月奔波,洪父、洪母、洪舅胡世和、洪姊洪慈庸及阿嬤昨特地穿上白衫北上,但聽到判決結果,洪家人都哭了,洪姊不滿地說,「判決看不出有誰要為仲丘的死負責」。
洪家人強調,無法原諒把仲丘送禁閉的五四二旅被告,事發至今,他們毫無悔意,最重刑期只有八個月,一條生命只換來這樣的結果,質疑「五四二旅難道不用負責嗎」?
洪母:無法原諒542旅被告
洪父洪吉端表示,在幾個月的審理過程中,比較有悔意的是義務役年輕士官,大部分「長官」在法庭上的說詞,完全感受不到他們的悔意;洪母胡素真表示,辯論庭時,年輕義務役士官向她道歉、表達悔意,其實她已經選擇原諒,也常常跟仲丘說「要放下」,但對於把仲丘送禁閉卻毫無悔意的五四二旅被告,至今無法原諒。
洪父:馬政府不重視人命
五四二旅被告最重刑期僅八個月,洪家人痛心疾首批司法已死,原想向外界表達感謝的洪母,只剩無言及滿臉淚水,緊緊倚在洪父背後,洪父表示,馬英九總統當初前來上香時,他曾要求馬英九君無戲言、還家屬公道與真相,但這麼輕的判決結果凸顯馬政府出爾反爾,不重視人命與人權。
洪姊則哽咽表示,判決結果完全看不出誰要為仲丘的死負責,這是否代表可以容忍軍中持續發生類似事件,相信仲丘也不會認同這樣的判決,到現在還看不出來,到底誰該為仲丘的死負責。
洪家律師團:542旅被告刑責被切割了
洪家律師團昨天在洪仲丘案宣判後發表聲明指出,法官對五四二旅的被告僅以妨害自由罪審判,但對二六九旅用業務過失致死罪,兩者被切開了,事實上,五四二旅把洪仲丘送禁閉的「因」,才導致二六九旅操練致死的「果」,但法官似乎未將此考慮進去,在可量刑的範圍內只輕判八個月。
顧立雄:判決無法回應社會期待
顧立雄表示,軍檢起訴時,就已切割五四二旅對洪仲丘死亡的責任,本來期待移審普通法院後,檢察官能以公益代表人的角色,對五四二旅被告追加起訴,也期待法院對此部分再調查釐清,但司法單位似乎都沒做,以致五四二旅從旅長以下的各級人員,都無法在法律上要求他們對洪仲丘的死承擔責任。
他強調,一般法院的判決無法遏止類似軍中的黑幫文化,也無法回應社會對軍中改革的殷切期待。
這項判決結果引起很多司法官、律師討論,表示洪案促成軍事審判法修正,軍人觸法改由普通法院審理,這是對「人權」的保障,如果軍審法未修正,洪案仍在軍事法院審理,被告量刑一定比在普通法院更重。
司改會:洪案是典型的江國慶案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榮志律師不滿洪仲丘案輕判,質疑洪案是典型的江國慶案,同樣由軍方高層授意、下級聽命行事,屬於結構型犯罪,檢方對洪案未積極蒐證,導致證據薄弱,法官最後對重罪判不下去,再次讓人民對司法失望。
高榮志舉張德正開車衝撞總統府案為例,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檢方認為張有不確定殺人故意,依殺人未遂罪起訴,洪仲丘遭軍方凌虐死亡,怎可說沒有殺人故意,司法標準常不一致,讓人質疑。
一個下士之死 震撼台灣社會
陸軍五四二旅下士洪仲丘臨退伍前因違紀被送悔過而死亡案,由於軍方連串違失,且軍事檢察官的調查難以服眾,國人對國軍大感失望,網路世代更促成台灣公民運動崛起,軍審法也為之修正為一般法院管轄,更嚴重衝擊募兵政策,對台灣的社會與法制堪稱影響深遠。
洪仲丘於去年六月廿三日晚間與同連士兵因攜帶照相手機及MP3入營,雖然即將退伍,部隊卻火速將他與宋姓士兵送往二六九旅禁閉室實施七日的悔過、禁閉處分,但在實施悔過第六日下午,洪卻因中暑熱衰竭昏厥,送醫急救不治。
事發後,由於禁閉室監視影像出現「黑畫面」,部隊無法解釋,五四二旅將洪送悔過的程序也問題重重,透過媒體報導與網路社群的快速傳播,鑑於死者為大,或同情洪家,且許多國人都曾從軍,對部隊的顢頇都有深刻體會等因素,國人對國軍嚴重失去信任,網路鄉民發起的「公民一九八五行動聯盟」串連廿五萬人上凱道,因此促成軍審法的修法通過,承平時期的軍人犯罪審判,從軍法體系全面移轉由一般法院管轄審理,軍事犯也歷經二波移監,已經完全由一般監獄執行。
沒有政黨動員,出現了廿五萬人的社會運動;封閉且難脫受軍令系統左右的軍法體系,居然一夕崩解;國防部長因下士洪仲丘之死而易人。這樣的事情在洪案之前,可說令人殊難想像。
因為洪案,行政院也成立了「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重啟歷年來軍事冤案的調查,更徹底檢討軍中管教、禁閉和申訴制度等。
只是國軍的募兵政策卻也因洪案而遭遇重大衝擊,但許多人只要想到過去偵、審曾造成許多冤獄的軍法體系失去審判權,姑且不論轉由一般法院外界能否勝任軍刑法的偵審,也已經寫下了人權躍進的里程碑。
合議庭認定洪死於意外 非凌虐致死
各級長官 非上下合謀惡整洪員
洪仲丘之死,桃園地院昨天對十八名被告作出輕判乃至無罪判決,理由是合議庭認定洪仲丘是因去年七月三日下午在惡劣環境操練,加上自身屬高危險群而引發運動型中暑,送醫不治,並非軍檢起訴所指「累積疲勞」導致中暑,更非遭凌虐致死;另一個理由則是,洪仲丘被部隊送悔過所引用的處罰規定與人事作業雖有連串違失,卻無法指出部隊各級長官間有惡整洪仲丘的上下聯絡。洪的死亡雖是悲劇,但卻是意外,誰都不願看到如此,加上部隊長官是連串疏失,並非上下合謀惡整,因此難以重刑相繩。
合議庭會作出洪是意外死亡的認定,關鍵就是法醫石台平的證詞,石台平在合議庭作證時指出,人體中暑都是突然發生的,不會因先前的疲勞累積造成,只要經過短暫休息,恢復體力應該就沒問題,就是如此的關鍵證詞,「一刀切斷」了陳毅勳在案發日上午的過度操練,與洪下午中暑死亡的因果關係,甚至就連業務過失致死罪也沾不上邊,因此獲合議庭將「上官藉勢凌虐軍人致死罪」的起訴罪名變更為「上官藉勢凌虐軍人罪」,輕判六月徒刑。
法醫證詞 人體中暑是突然發生
而當日在禁閉室執勤的代理副室長羅濟元,管理士李念祖、陳嘉祥、李侑政、黃冠鈞五人,合議庭認為他們應注意洪仲丘的身體與體力狀況,卻都未注意,造成洪引發中暑導致死亡,因此以業務過失致死罪論罪;反之,當時在外受訓的禁閉室長蕭志明與實施休假的副室長宋浩群與管理士侯孟南、黃聖筌、張豐政則獲判無罪。
而在五四二旅部分,合議庭認為前旅長沈威志、何江忠、徐信正、劉延俊等四名軍官對於士官執行悔過的軍方規範本有義務查閱與確認,洪攜帶照相手機入營的違紀行為,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並無實施悔過規定,因軍方對特定型態的過犯已經有所明確規定,部隊長官因此不能以參用陸海空軍懲罰法的懲罰樣態搪塞,且對於士官獎懲的人事作業規定須由副連長召開人評會的流程也未謹慎確認程序與文件。
處處違規 連長徐信正責任最大
合議庭指出,洪的悔過案,從處罰規定的引用與人事作業流程,堪稱處處違反規定,卻歷經各級單位核定,一路過關上呈何江忠與沈威志批示,其間完全沒有人指出錯誤,顯示部隊的便宜行事,其中以前連長徐信正需負起的責任最大,而陳以人、范佐憲因主導士評會且努力加速洪的體檢流程,認為六人均觸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罪,但因無證據顯示六人有密切的惡整洪仲丘的犯意聯絡,雖經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仍分別判處八月及六月不等徒刑。
九把刀:凱道25萬人 法官根本不在乎
白衫軍不排除再上街頭
洪仲丘案昨天一審判決,白衫軍、軍中受害者家屬與公民一九八五行動聯盟等團體,表示不滿,不排除再走上街頭;作家「九把刀」、宅神朱學恒及網友們也在臉書發文表示意外,「法官根本沒有在乎在凱道上激憤吶喊的二十五萬人。」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昨表示,洪仲丘案一審判決的結果令人遺憾、更令社會無法接受,期盼洪家上訴後能早日獲得正義與公道。
洪仲丘案昨天宣判,白衫軍等團體一早聚集在桃園地院聲援,警方也派出上百名警力維持秩序,除廿人進入旁聽,其餘人則在法院大門前冒雨等候判決結果。
判決結果出爐,不少聲援民眾還以為聽錯了,群情激憤,大罵「司法不公」、「司法已死」,有人以「法官輸軍官」諷刺,還有人激動落淚,高喊「司法黑暗,洪家加油」口號,支持洪家上訴討公道。
臉書「全國支持洪仲丘案連署運動」發起人藍照慶說,判決結果讓人不滿,將擴大連署行動,號召更多人聲援洪家;公民一九八五行動聯盟發言人王希也說,不排除號召民眾再度走上街頭,但會先和家屬、律師團,與聯盟幹部一起討論,儘快決定下一步怎麼表達訴求。
判決結果也引起網友議論紛紛,作家「九把刀」在臉書發文表示:「如果過失殺人的最高刑度是五年,最低刑度是六個月,那麼,今天的判決意義已經很明顯了。六個月啊…法官根本沒有在乎在凱道上激憤吶喊的二十五萬人。」
Hebe田馥甄:失望並憤怒
SHE成員Hebe(田馥甄)也PO文表示:「覺得失望並憤怒,孕育一個生命需要十個月,再含辛茹苦養育二十幾年,付出無法計算的愛。虐殺一個生命竟然只是輕判六個月!雖然我不懂法律,但身為一個有血有肉的老百姓,真的覺得不可思議、不能接受!」
宅神朱學恒也說:「真是讓我覺得意外。」網友「羅培瑄」諷刺:「這證明馬英九真的管定了,大家才沒事,而且一串粽子都沒事,表示裡頭包的不是普通的材料,太可怕了。」
《洪仲丘案》網友不滿輕判 網路起底3法官
洪案從去年八月移審桃園地院到昨天宣判,外界對合議庭法官的看法簡直是兩樣情,去年八月時,網友對法官充滿期待、肯定、認為沒包袱,但昨天不少網友不滿法官輕判,在網路上「起底」法官。
原認為三人沒包袱 不料期待落空
合議庭受命法官丁俞尹是台大法律系、交大科技法律所畢業,司法官訓練所四十九期結業,擔任法官三年多,曾審理中油油污處理工程隊管理員採購招標弊案等。
審判長鄭吉雄是司法官訓練所四十三期結業,陪席法官許菁樺是中正大學財經法律所畢業、司法官訓練所五十期結業的新秀法官。
三人因審理洪案備受矚目,經常被媒體追著跑,兩位女法官堅持不願對外發言,在近五個月密集審理期間,多由審判長鄭吉雄主導訊問;鄭吉雄疾言厲色的庭訊方式,常讓被告冷汗直流,甚至多次對被告在公文往來、推卸責任等過於草率而當庭動怒。
洪家要檢上訴 軍方︰尊重
桃園地方法院昨天對洪仲丘案做出一審判決,洪家家屬認為判決過輕要求上訴,國防部表示尊重,並對洪仲丘於服役期間不幸死亡,再次表達沉痛的遺憾之意。法務部長羅瑩雪說,檢方將在收到判決書後十天內決定是否上訴。
另對洪家家屬在得知判決結果後,喊出「黑色國防部」等語,軍方官員說,判決結果與家屬期待有所落差,家屬的心情可以理解,台灣是法治國家,不管是軍方、司法單位及家屬,對法律的尊重應是一致的,各界應以理性來看待。
國防部並指出,已完成全軍禁閉(悔過)室硬體設施改善,各級戰情中心可同步監看禁閉室,並完成禁閉(悔過)室一百六十八位管理人員訓練與簽證;全軍整併執行使用九處禁閉(悔過)室,總接訓量五十五人,未來配合陸海空軍懲罰法修訂,將現行禁閉處分調整為悔過。
至於前陸軍五四二旅、二六九旅兩位旅長沈威志及楊方漢,去年七月因洪案遭調職擔任陸軍司令部委員,一年內若無新職派任就須辦理退伍,兩人有無再回部隊任職的空間?軍方人士昨晚指出,這是人事單位的權責,「但從務實面來看,應該沒有這個空間」。
十八名涉案官兵方面,軍方人士指出,目前已有四人役期屆滿退伍,沈威志少將預計在今年七月退伍;其他的十三人已調到陸軍六軍團其他單位任職。
軍方改革 不能扭曲戰訓本質
去年七月爆發的洪仲丘案,對家屬而言,是一輩子無法抹滅的痛,對國軍部隊而言,更是永遠洗不去的烙印,軍方為了扭轉國人形象,推動許多制度改革,以及想法上的改變,但改革與改變,不應改變軍隊戰訓為主的本質,軍事部隊更不能自我扭曲變成服務業。
軍人或者說是部隊,中心任務應該是戰備及訓練,任何的行政措施以及做法的調整,都應該環繞在如何增進戰訓本務素質與成效上,讓每一位國軍官兵都能具備專業職能,每一個軍事單位都能達到保家衛國的效能,如果因為一時的民粹引發風潮,而讓軍隊的本質受到影響,縱然能夠滿足一時的目的,但長期而言,將會一點一滴的侵蝕戰訓本務。
軍方因為洪案而推動許多改革,有些是迫於無奈,例如軍審案件全數移交司法,有些則是因應洪案所凸顯軍中弊病不得不立刻處理的行政措施,包括將全軍所有的禁閉室進行環境更新、監視網路連線等等。
但有些改變是看不見的,軍方過去一再強調的領導統御哲學,因為基層官兵爆料風起,早已有了悄悄的調整,更因為洪案爆發影響,讓必須要親自帶兵的軍中幹部,在領導統御的風格上,產生一定程度的改變,「該要求的不做要求,該送辦的不敢送辦」,有些扭曲過頭的部隊主官管,甚至是對官兵呵護備至,有求必應,態度之親切有如服務業一般。
軍事部隊不能是凌虐下屬的集中營,但也不能變成只求太平無事的安樂園,對官兵訓練該有的要求及強度都必須維持,否則長久下來,台灣將會落入「無可恃之將,無可用之兵」的窘境,這絕非全民之福。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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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院認定洪「意外死亡」 18人輕判
促成軍法重大變革的洪仲丘案昨天一審宣判,桃園地院合議庭認定洪是意外死亡,十八名被告最重判八月徒刑,五人無罪;聆判後,洪母泣訴「判太輕,無法接受」,白衫軍罵「司法不如軍法」。
「我們也不服!」五四二旅前旅長沈威志聆判後表情淡然,透過律師說「勇於面對,堅持無罪」,何江忠、徐信正、范佐憲和陳以人等被告的律師也說「沒人要害洪,應該判無罪,我們要上訴」。
桃園地院對「雙方都不滿意」表示尊重,不做評論。桃園地檢署表示,等收到判決書再決定是否上訴。
桃園地院認定洪意外死亡的關鍵,是法醫石台平作證指熱傷害不會累積,休息兩個鐘頭即不會有事,管理士陳毅勳強行操練洪仲丘是早上七點多,五十分後即正常作息,直到下午三點才又操練,當時是另一管理士李念祖主持操課,洪是下午五點多中暑。
石的證詞等於切斷了陳毅勳與「凌虐致死罪」的因果關係,讓陳由起訴最重可判無期徒刑的重罪,變成凌虐部屬的輕罪,判六個月得易科罰金。
昨天宣判時,法庭外白衫軍聲援,被告中只有沈威志、副連長劉延俊到庭聆判,洪的父母、姐姐、洪家律師團都到場。
聽到宣判結果,洪家屬嘆「很失望」,沈威志和劉延俊很淡定,下庭後洪母眼眶含淚說不出話,洪父和洪姐說「不符社會期待」,將研議上訴。
洪案判最重的是洪的連長徐信正,被判八月,沈威志、何江忠、劉延俊、陳以人、范佐憲等五人都判六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合議庭認定他們明知士官帶照相功能手機不能悔過處分,仍簽公文把洪送禁閉室,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的權力私行拘禁罪論處。
二六九旅憲兵官郭毓龍未經旅長批可就把人關進禁閉室,依兩個職權妨害自由罪分判拘役卅天和徒刑三個月,不得易科罰金。
另外,管理士李念祖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六個月,副室長羅濟元等四人均判五個月徒刑,都可易科罰金。禁閉室室長蕭志明等五人因不在勤,均判無罪。
法官認定:洪案沒有惡意、不是凌虐致死
沒有惡意、不是凌虐致死,是洪案「輕判」的關鍵,不少檢察官和法官認為合議庭的量刑是回歸司法理性。
洪仲丘死在禁閉室,但禁閉室管理士均未判重刑,關鍵在於法醫石台平證詞,他直接指出「熱傷害不會累積」,洪仲丘是下午五點多中暑死亡,如果出事當天下午三點後不出操,洪不會中暑死亡,但被認為「操死」洪仲丘的陳毅勳是當天上午七點操課,時間只有五十分鐘,離下午三點還有八小時,於是切斷了陳毅勳和「凌虐致死罪」的連結。
法界人士指出,因為這樣,原本被認為犯行比較嚴重的陳毅勳,就只涉及凌虐和過失致死罪,「想判重刑都很難」;進一步言,如果陳毅勳涉凌虐致死,屬惡性重大,陳和其他管理士都難逃重判,連上級長官都不可能輕判。
桃園地院合議庭也認定,沈威志、何江中、徐信正等人「應該知道」資通安全規定「士官帶照相功能手機不能悔過」禁閉,在簽懲處分時「程序嚴重違失」,沒任何一人發現錯誤,但沒認定他們是「集體故意要惡整洪仲丘」。
法官查出,洪仲丘連上的人事女士官曾打電話問旅部資訊官趙志強「士官帶手機能不能關」,趙一句話「義務役士官比照士兵關禁閉」,這一關失守,關關失守,沒人查覺,鑄下錯誤,沈威志、徐信正等人是為「沒把好關的錯誤負責」,而非想整洪仲丘。
合議庭還引述參與士評會的女士官江亭儀、簡心怡證詞,投票是自由意願,沒人干涉,也沒長官指示,士評會中可以自由發言,決議洪送悔過是基於公平性原則,認定沈等人只是公文程序違失,「實在無法重判」。
「有沒有惡意,差很多,如果真的是惡整,不可能判這麼輕。」有檢察官這麼認為。
有法官認為,合議庭從被告犯罪動機、手段,加上當庭向家屬表歉意,判三到八個月「算是一般行情」,合乎「司法的刑度」,沒跟著「社會期待」走,如果判太重,反而顯得司法不理性。
審理倒帶 從旅長到小兵 法官罵很凶
司法界有句玩笑話「罵得愈凶、判得愈輕」,洪案審理期間,從旅長到小兵,大部分被告都被法官罵過「太混」、「胡搞」等,有人打瞌睡,還被如小學生般斥責「下次再這樣就罰站」,昨天判決結果真的應驗了這句話?
洪案審理期間,審判長鄭吉雄問案口氣嚴厲,言詞犀利,五四二旅副旅長何江忠被罵急了,曾淚灑法庭說「我愛開玩笑,『不關他就關你』也是玩笑話」,開庭中還有很多法官罵人語錄,而且罵得很凶。
「懲處洪案的公文流程不嚴謹、太草率」,合議庭兩度訓斥旅長沈威志「簡直錯誤連篇、亂簽、怎麼管的,大家都說不清楚資通規定、那誰懂」,當證人的二六九旅長楊方漢也挨刮「你只是蓋章,一世英明不就毀於一旦?」
副連長劉延俊開庭打瞌睡,被罵「太過分,下次再這樣就要你罰站!」好像老師訓小學生。
憲兵官郭毓龍被罵「如果把關嚴一點,就不會有事」,上士范佐憲被斥「錯誤離譜,超乎一般人想像」。連長徐信正在法庭交頭接耳,馬上被警告「不要當著我的面串證」,也有證人被問到「差點哭出來」,有人庭訊時說記憶模糊也被罵。
禁閉室長蕭志明、被指整洪仲丘的陳毅勳、李念祖等人,無一不挨罵,用語有「太混、亂來、胡搞,簡直不把人當人看」。
當證人也照挨訓,人事官石永源把印章交給人事經辦人簡芸芝用印,被斥「太離譜、太混」,資訊官趙志強挨罵「一分鐘看完懲處令,有這種看法嗎?」法官還訓心輔官廖益儀「沒重覆檢核、太草率」。因此,出庭沒挨罵的被告或證人都說「很幸運」。
法界:切割判罪 沿襲軍審思維
洪案引發輕判爭議,法界認為判決將洪案從「集體霸凌」切割成十八份罪責分攤,是默許涉案人「平庸之惡」,沿襲了軍審思維。
法界人士指出,十八名被告心態,如同思想家漢娜‧鄂蘭提出的經典概念「平庸之惡」,以「長官命令」之名罔顧良知霸凌,事後再推託成「依法行事」,這種「權力暴力」,不只用來命令洪仲丘操練致死,也是他們一層一層間「不敢忤逆」的罪惡。
洪案律師邱顯智說,洪案「起步太晚、先天不足、後天失調」,桃園地院不把洪案視為集體霸凌,卻將每名被告的責任切割,十八名共犯對犯罪行為各「貢獻」一點,十八人加起來才判六、七年,到最後變得好像沒有人應該要負責。
法界人士指出,洪案關鍵八十分鐘監視器畫面故障,成為涉案人屏障,這也可以解釋為何授意關禁閉的最高層、旅長沈威志僅判六個月。
洪姊哭了 「一條命只判6個月」
「台灣司法黑暗的一天!」洪仲丘案宣判後,洪舅胡世和氣憤地倒豎右手大拇指,洪姊洪慈庸則泣訴「一條人命只判六個月」,洪母洪胡素真也當場落淚,由丈夫洪吉端摟著,步履蹣跚離開法院。
洪慈庸神情落寞步出法庭,一開口就哽咽,哭著說「我們家屬沒有辦法接受」,「這樣的判決是不是可以容忍軍中繼續發生這樣的事情?仲丘也不會認同這樣的判決」。
洪慈庸說,整件事已被起訴書切割,院方也是針對起訴書裁量,最重刑期才八個月,到底誰要為仲丘的事負責,到現在還是看不出來。
胡世和則是氣憤吼出「黑心的國防部,台灣司法黑暗的一天」,他說,他的姊姊洪胡素真原本打算聆判後要向所有人道謝,「她聽到這樣的判決,無言呀,連話都講不出來」。
洪胡素真在聆判前說,她常跟仲丘說希望他能夠放下,「我一路都選擇原諒」,「如果他們有悔意的話,我真的不希望他們人生中留下任何汙點,我真的很心疼他們的父母」,還哽咽說「我自己也是一個媽媽」;但宣判後,她搖頭說不出話,失望寫在臉上。
「對政府的信心到了零點!」洪吉端說,去年馬英九總統到家裡說要還洪家清白,也要還給社會公道,他當時還告訴總統「不要最後都是句句謊言」,「現在我覺得馬總統說的都不是事實」。
洪吉端說,大前晚又夢到仲丘,他靜靜的回來又出去,又折返回來,問他「怎麼出去又回來?」仲丘只回答:「我要去台北了!」後來回想,仲丘臉上沒笑容,看起來心事重重,應該想表達什麼。
洪吉端說,「我一個小老百姓不能左右國家的司法」,他真心拜託洪案義務律師團再次伸冤。洪案律師顧立雄表示,一定會請檢察官提上訴。
前天,洪家特別在判決前全家出遊,洪慈庸也拿下口罩,希望從此回歸正常生活,甚至打算開始找工作,昨天北上聆判後,全家在夜色中回到台中家裡,面對媒體,只留下「心很累、很難過」六個字,隨即入門。
同判6月 范佐憲不得易科、面臨撤職
洪案十八名被告,范佐憲及陳毅勳是最受矚目的士官,兩人都被判六月徒刑,但范不得易科罰金,還要被撤職,陳則可易罰金,命運大不同。
一審判決昨天下午出爐,范佐憲位於桃園縣新屋鄉的家中鐵門深鎖,記者按門鈴沒有人回應,范父僅在宣判前對外表示「心情平靜」。鄰居表示,洪案發生前,范佐憲的父母常會串門子,事發後,范家大門深鎖,「范佐憲應該要好好反省」。
洪案發生後,范佐憲到洪家上香時,因偷瞄攝影機被拍到,遭形容成「心虛、冷血、沒人性」,媒體更猛爆他的私生活,包括玩重機、經營簽賭、盜軍品,還被形容一手主導讓洪關進禁閉室等。
案發後,范佐憲始終不敢面對媒體,即便在宣判後也選擇沈默。在委任律師左自奎口中,他生性膽小,講話結巴,要看著稿念才能陳述,審判長曾質疑「你平常講話就這樣嗎?這怎麼帶兵?」范結巴著回答「我就是有口吃」。
范的律師說,對於被說成有通天本領,范很在意也很無奈,感嘆「我那有這種本事,外界的指責很可怕」。范母則擔心兒子被報成這樣,以後怎麼做人。
陳毅勳的母親經營理髮店,昨天如常在店裡工作,面對媒體詢問無奈表示「要判決就判決,我也沒辦法!」下午判決出爐後,她依舊低調淡淡表示「謝謝關心」,至於陳毅勳會不會上訴,她低頭不表示意見。
蘇澳鎮代王明輝說,他看著陳毅勳長大,陳毅勳很乖,知道母親辛苦,放假也會幫忙家事,是大家眼裡的乖孩子,卻變成軍方的代罪羔羊,還好可易科罰金,「這樣還可以接受」。
白衫軍:不會到此為止
洪仲丘案昨天宣判後,支持洪家的民眾強烈表達不滿,在法院外大喊「司法不公」、「卅萬人走上街頭啦」;去年號召廿五萬「白衫軍」上街聲援洪案的公民一九八五行動聯盟發言人王希強調「不會到此為止」。
「都是月、月、月,我以為聽錯了,怎麼最重才判八個月?」支持民眾和洪家一起步出法院,不停表示難以置信,有人喊出「不要上訴,卅萬人走上街頭啦!」
警方以人牆把關切洪案的民眾與洪家人隔離在法院大門外。王希說,判決結果讓人震驚,原本期盼司法判決能還原真相、讓真正該負責的人負責,但結果顯然沒有回應外界對司法的期待。「一個生命逝去,負起責任就是六個月、八個月的刑期嗎?」相信每個公民心中自有判斷。
至於公民運動是否再起?王希表示,公民一九八五行動聯盟將與洪仲丘家人、律師團討論,盡快決定下一步行動。據了解,部分幹部昨晚已碰面初步交換意見,若有後續行動,今明兩天會有較明確的方向。
全國支持洪仲丘案連署運動發起人藍照慶表示對判決結果不滿,他強調這顯示公民力量應該更積極推動改革,且要在年底選舉反映出來,督促政府改革。
判決結果也引發網友罵聲不斷,多人在PTT上表示,如果讓軍審宣判,「應該是無罪」,網友「MicroB」嘲諷說「二六九旅有凌虐,但致死原因跟凌虐無因果關係嗎?有點宋世傑(指唯利是圖的狀師」)。
也有網友認為,洪案在軍審移審前已由軍檢起訴,移審後桃院僅能就軍檢起訴書審理,當初起訴書把案情框架局限了,桃院拿到的證據有限,「只是剛好背負了這次非戰之罪」。
輕重之辯 回歸法理
去年八月,廿多萬「白衫軍」在黑夜中高舉手機要「照亮真相」的景象,讓人印象深刻。當時,「軍法移交司法」喊得震天價響,洪仲丘案審判也被冠上「世紀大審」之名。如今洪案回歸一般司法,判決結果被質疑「輕判」,其實正是為台灣司法提供一個重要案例,論辯何謂真相?何謂人權?
洪案喚起全民憤怒,正因這是很多曾當兵者的「集體情感」。結構性問題指向:軍方士官管理制度、懲罰救濟管道、申訴制度出問題,且軍方長期漠視。
洪案審判上,有兩個層次須攤開來仔細檢視。第一是「要真相」,從「喬」體檢報告、禁閉室床位、移送懲處公文、禁閉室內的魔鬼操練,一連串的錯誤,誰應為「洪仲丘之死」負最大責任?
第二是「要改革」,當初民間司改團體和白衫軍要求「軍法移交司法審判」,是因軍中有許多冤案未平,軍法審判又飽受「學長學弟制、官官相護」質疑。
一個是要「人」負責,一個是要「體制」負責,綜合兩者,洪仲丘家屬和公民團體最期待的是:「回歸一般司法,並找出真凶」。一審判決出爐,無法滿足期待,白衫軍醞釀下一波公民行動。
軍法體系與一般司法體系有本質上的差異。軍法體系因考量軍紀,軍法官可能重判、輕判以達「示範效果」;一般司法則注重程序正義,甚至被告的人權也被考慮在內。
放到洪案審判中來看,在一般司法量刑標準下,難道「輕判」,就是沒有交代真相?難道重判特定對象,就是所謂追求正義?被告的人權,又是否該保障?如果真凶不是一個人,而是整個制度呢?
軍法官員:考量軍紀 軍審未必重判
陸軍下士洪仲丘案一審宣判,家屬對判決結果大表不滿。總統府表示尊重司法。國防部也說,此案經桃園地方法院判決,基於尊重司法權立場,對本案沒有評論。
國防部表示,已檢討國軍人權改革作為,並全面研修陸海空軍懲罰法,希望類似案件不會再發生。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說,家屬期待與一審宣判有落差,軍方可以理解,但台灣是法治國家,還是要回歸法律、理性看待,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對立。
部分意見認為,若洪案交由軍事審判,被告被重判可能性比較大。一位軍法官員說,軍法或一般司法,審判都是獨立的,法官或檢察官都有良心壓力。就軍法體系來講,即便軍事檢察官求處重刑,軍法官也不一定重判,「這就是獨立審判精神」。
軍法官員表示,軍法官與一般法官的不同,頂多就是軍法審判時可能會考量部隊特性、文化,一般法官則比較注重人權,「關照面不太一樣」。但軍法與司法審判,差別沒這麼大。
不過也有軍法界高階軍官表示,部隊為維護軍紀,要求較嚴格,軍法審判會拿捏「何時判重、何時判輕」。當時軍審一移出去,他就想見大眾、家屬一定會對結果不滿。
洪案發生後,國防部陸續推動多項改革。國防部表示,禁閉室制度方面,已改善全台禁閉(悔過)室硬體設施,各級戰情中心可同步監看,並完成一百六十八位管理人員訓練與簽證。國防部並已研擬修訂陸海空軍懲罰法,將現行禁閉處分統一調整為悔過。
洪案發生後,全台禁閉(悔過)室曾短暫關閉,整修後再度開放,至今未曾把任何一位犯錯士官兵送禁閉、悔過懲處。國軍並加強被懲罰者的救濟管道,如訴願、行政訴訟及提審等。
還原洪案 涉案軍士官 關關失守鑄大錯
洪仲丘案是連長徐信正第一件處理士官帶手機送悔過案,合議庭發現涉案軍士官大都是瞎子摸象,因資訊官一句「士官比照士兵,照關」,資訊官這一關失守,從此關關沒守住,沒人察覺資通規定,鑄下無法挽回的錯誤,把洪送上黃泉路。
桃園法院合議庭審理時,查出洪仲丘悔過案是徐信正當連長後第一件士官悔過案;洪被查獲帶手機後,徐信正發動懲處,劉延俊指示范佐憲召開士評會,這也是第一次召開士評會,不知從何著手,開會時一名女士官曾質疑「士官帶手機好像不能禁閉」。
管人事的張佳雯女士官立即電詢旅部資訊官趙志強,趙說「義務役士官比照士兵,可以關禁閉」,因士評會先處理與洪同時攜帶手機被抓的士兵宋盷燊禁閉案,基於一視同仁,投票時才把洪仲丘也寫成禁閉,經張佳雯提醒而改為悔過(實為禁閉)。
資訊官回覆後,因洪即將退伍,徐信正找上副旅長何江忠協助公文流程,何請人事官石永源簽辦,在跑公文流程中,包括醫官、監察官、資訊官,沒人發現有問題,一路放行,鑄成悲劇。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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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家痛批:司法最黑暗的一天
陸軍下士洪仲丘遭凌虐枉死案,經過8個多月審理,桃園地方法院7日下午作出判決。18名軍士官被告除連長徐信正判8個月外,其他包含旅長沈威志、士官陳毅勳、范佐憲等12人,最重僅判6個月,其中6人可易科罰金,另有5人無罪。洪家人哽咽表達不滿,痛批是「台灣司法最黑暗的一天!」
6人可易科罰金
這起牽涉軍中人權的世紀大案,桃園地院昨由資深審判長鄭吉雄與受命法官丁俞尹、陪席法官許菁樺宣判。
原以觸犯陸海空軍刑法及刑法「共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處罰」和「共同職權妨害自由」遭起訴的542旅軍官,除旅部連連長徐信正因「共同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遭處有期徒刑8個月;其他少將旅長沈威志、上校副旅長何江忠、旅部連副連長劉延俊、上士范佐憲和士官長陳以人等5人也因觸犯相同罪名,各處有期徒刑6個月。
在269旅禁閉室人員部分,曾被洪家人批判是「小兵扛罪、高官卸責」中的「小兵」管理士陳毅勳,被以「上官藉勢凌虐軍人致死」起訴時,面臨最重無期徒刑的刑責,昨判有期徒刑6個月,可以易科罰金。
宣判速度飛快
宣判時,審判長鄭吉雄彷彿繞口令般,以飛快的速度念出10名被告所受刑期,尤其在宣判269旅禁閉室長蕭志明、副室長宋浩群、管理士侯孟南、黃聖筌和張豐政無罪時,因並未述及案發職稱,快得讓在場人士,都無法及時反應過來。
其他如禁閉室副室長羅濟元、管理士陳嘉祥、李侑政、黃冠鈞等4人,則因業務過失致死,各處5個月,禁閉室管理士李念祖6個月,5人均可易科罰金。
擔任禁閉室管理工作的269旅中尉憲兵官郭毓龍,原本被喻為「熱血男兒」,家屬想藉他證詞來定相關人等的罪,卻被審判長拆穿假面,戳破他明知欠缺人評會資料,仍同意將洪仲丘關禁閉的謊話,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私行拘禁,處拘役30日。而共同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私行拘禁部分,則處有期徒刑3月。
被告聆判無語
到場聆聽判決的被告只有沈威志和劉延俊,沒有太多情緒反應,沈威志在開庭前就坐在洪爸爸前面,在聽完宣判後快步走出法院,不發一語。
洪家人在聆判時,表情愈來愈沉重,聽完約10分鐘判決後,庭前大方表示選擇原諒的洪母當庭落淚,與女兒洪慈庸相擁痛哭,庭後更是完全說不出話來,眼神空洞無神,直到離去前看到天空飄落綿綿細雨,才突然崩潰大哭。
洪家無法接受
洪家人與委任律師聽完宣判後商討近半小時才緩緩步出法庭,洪慈庸顫抖地說,「完全無法接受!」
胡舅則以「黑心的政府、黑色的國防部」來形容「台灣司法最黑暗的一天」,然後倏地舉起右手,伸出大拇指朝下比出「倒讚」手勢說:「這個手勢就是我們家屬想說的話!」
致死改凌虐 刑期7年變6月
桃園地院輕判洪案,其中遭嚴厲指控凌虐洪仲丘的269旅禁閉室管理士陳毅勳,軍事檢察署原本依《陸海空軍刑法》「上官藉勢凌虐軍人致死罪」起訴,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徒刑,桃園地院變更成刑度5年以下的「上官藉勢凌虐軍人罪」,輕判6個月可易科罰金,更是讓外界譁然。
陳毅勳輕判 最大爭議
陳毅勳被控在洪仲丘送醫當天上午,命令包括洪仲丘在內的4名禁閉生密集進行操作波比操八式、交互蹲跳、開合跳,以及加強型伏地挺身多樣動作,違反國軍官兵基本體能訓練項目。
法院認為陳毅勳明知洪仲丘已2次反應無力施作,仍執意要求完成動作。不過,法院合議庭認為陳毅勳是在上午操課,中午之後洪仲丘仍可活動自如,並沒有熱衰竭或中暑的情況,應與洪的死亡沒有因果關係。但家屬質疑,最後洪仲丘仍死亡,並非沒有因果關係卸責。
妨害自由 變私刑拘禁
昨天下午4時,陳毅勳母親在宜蘭老家開設的理髮店照常營業,牆上電視不斷播放洪案進度。原本陳母表情嚴肅,直到4時宣判,陳毅勳一審判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陳母瞬間鬆了一口氣,一解愁容。但面對鏡頭,陳母不願多談,只頻頻點頭說:「謝謝!謝謝關心!」
542旅長沈威志、副旅長何江忠、連長徐信正、副連長劉延俊、上士范佐憲、士官長陳以人等6人原本以《陸海空刑法》第44條「共同職權妨害自由、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懲罰」等起訴,最重可以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
徐信正認錯 反判最重
桃園地院改以《刑法》第134條「公務人員假藉職務上之權力私刑拘禁」輕判,除徐信正最重判8個月外,其餘5人均判6個月,同樣受到外界議論。而徐信正最坦然面對疏失,卻被判8月最重。
桃園地院民事庭長吳為平說,徐信正等6人除觸犯私自拘禁罪外,還觸犯《刑法》302條的共同職權妨害自由、134條加重其刑1/2及《陸海空軍刑法》第144條的共同職權妨害自由、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懲罰,一同觸犯數罪名,因此不得易科罰金。
沈威志等人被判有期徒刑6到8個月不等,但未獲緩刑,若沒有上訴,將會影響軍職,因此委任律師都表達將會上訴,以爭取無罪或者緩刑的機會;被告則大多不出面回應,家屬也都是噤聲不答。
司改會:輕判 檢方應負最大責任
桃園地院昨天出爐的判決結果讓外界譁然。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痛批,整起案件是「江國慶的翻版」,軍方上級授意、下屬聽命動手凌虐,是件殺人案,但是檢方卻草率起訴、舉證不足,導致法官輕判,應負最大的責任。
高榮志律師指出,洪仲丘案宛如黑幫動私刑,大哥下令、小弟奉命動手,有犯意聯絡,是共犯關係應論處共同殺人罪;但桃園地檢署卻將禁閉室士官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旅長卻只論以私行拘禁罪,無法讓人信服。
高榮志沈痛地說,檢方將虐死洪仲丘的軍士官分別論以不同法條起訴,讓原本應一起連帶負責的涉案人員分散責任,切割因果關係,已造成錯誤。法院審理中檢察官又無法以有利的證據,在法庭上論告,讓法官「判不下去」,只能依起訴事實及法條量罪科刑,再次讓人民對司法失去信心。
檢方重訴、院方輕判,法界看法兩極。「法官絕對輕判!」洪大明律師說,全案既有犯罪行為,被告又致人於死,且未與家屬和解情況下,量刑實在偏輕。以車禍案件來說,若是被告開車撞死人,鑑定確認被害人沒有過失,被告應負全部肇事責任、在未和解的情況下,法官絕對會判6個月以上徒刑。
他說,害死1條人命,只判5至8個月,「車禍都不只判這樣」,如此輕判,既不符合家屬、社會期待,更會造成百姓的觀感不佳。
李震華律師認為,「應判6個月以上才合理」。針對違紀的軍事人員懲處,應保留軍法審判制度,如今全案均交由一般法院審理,刑度一定比軍法審判輕。
不過,萬峰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陳志峰則認為,「結果可以預期」,法官判決講求證據、犯案動機及過程,不能因輿論壓力就判處重罪。倘若一昧訴求民意或擔心社會觀感不佳而判重罪,是否被告的人權也遭剝奪。
林鈺雄律師認為,洪案主要爭議在於禁閉操練當時是否有故意傷害行為,這也是檢方重訴、院方輕判的關鍵。若操練過程符合正當程序,並無故意傷害犯意,例如原定3小時課程延長至5小時,就不符過失致死罪定義。
寬信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麗玲表示,法院判決讓被害人家屬及社會民眾感覺輕判,但站在專業律師立場,仍認為判決過重。綜觀洪案各被告主客觀有無致人於死犯意?軍中長期積弊仍需持續關切。
證據量刑 維護司法純淨與公信
洪仲丘遭虐死,激起民怨,25萬白衫軍走上街頭,終結了軍事審判制,洪案也因此回歸普通法院審理。儘管判決結果家屬不滿,但法官量刑本應就事實、證據論斷,當事人若有不服應回歸司法,藉由上訴審級制進行檢驗,而非訴諸民粹,方能兼顧人權保障及法治國精神。
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採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最高法院日前更決議,法官不調查不利被告的證據,檢察官應負十足的舉證,讓法官產生有罪的心證,以避免法官斷案偏袒檢辯一方。
在此架構下,檢察官偵辦案件的手法,證據取得的合法性,起訴事實的法條適用,日益重要。
洪案爆發後,長年被詬病的軍中人權、黑箱作業、軍事審判球員兼裁判等弊病,一一被揭露。相關單位為順應民意,促成了立法院修正軍審法,將承平時期軍法案件全面回歸一般司法偵審。軍事案件,排除涉及國家或軍事機密、性侵案件外,都可藉由法院公開審理過程,讓檢辯當庭辯論,以達審理透明化的目的。
桃園地院的判決結果,是否符合家屬的期待,並不能以此抹滅軍事案件回歸普通法院的正當性與妥適性。應該論究的是到底檢察官有無盡力還原洪案事實,法官裁判量刑是否失當。
桃園地檢署去年火速起訴洪案18名軍士官,但調查、採證是否完備令人質疑;檢方起訴書中,又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對旅長沈威志等軍官只論以私行拘禁罪,禁閉室士官則以業務過失輕罪起訴,將涉案人員罪責切割論處。
案件進入審判程序後,公訴檢察官論告、舉證過程,恐也未讓洪案的事實真實呈現。基於無罪推定、罪疑微輕的審判原則下,法官僅就起訴法條分別判處被告8月以上的輕罪,讓洪的家屬無法接受。
洪案一審判決結果,是否符合全民的期待、量刑的標準,法官有無判決理由不當之處,絕非名嘴、網友口水爭辯可釐清。未來就讓證據攤在陽光下檢視,以維司法的純淨與公信。
洪家律師團:鞏固軍檢起訴劇本
對於洪仲丘案判決結果,洪家律師團發出聲明表示不滿意,認為刑責輕重與大眾期待有落差,更指「判決結果僅是試圖維護或鞏固軍檢起訴時設定的劇本」。
聲明書一開始先肯定法院對542旅旅長沈威志等6人有違法處罰及濫權拘禁的責任表示肯定,但強調,「社會大眾必然對法院刑度的輕重有質疑」。
聲明書指出,洪仲丘受非法拘禁死亡,原本軍檢起訴時就只論告269旅禁閉室基層人員的過失,隻字不提542旅長官的責任,明顯維護高階長官。
「但本案移審普通法院後,檢方仍未就542旅追加起訴,法院也未曉諭是否應追加起訴或變更適用法條。」律師團強調,判決應充分反映每個被告對犯罪結果的行為貢獻,不能因為這起案件是集體形成,就讓每個人的責任被稀釋淡化,「我們很遺憾院、檢沒有警醒到主事者在部隊中是實質掌控者的角色」。
審判長鄭吉雄 震懾一竿子被告
全國矚目的洪仲丘案,合議庭由審判長鄭吉雄、受命法官丁俞尹及陪席法官許菁樺3人審理。鄭吉雄曾多次於庭上怒斥包括少將旅長沈威志等人在內的多名被告,作風強悍,甚至上士范佐憲因答不出話而結巴,還有人庭上打瞌睡,被他斥責。
審判長鄭吉雄為10年資深法官,43歲,司法訓練所第43期,為桃園地院最年輕的審判長。審理洪案思緒清楚,面對被告模糊回答,他總能以卷證先「提示」,兜一圈問題後再問被告,讓被告不得不將答案說出。
像是憲兵官郭毓龍明知《國軍資通安全獎懲》無懲處義務役士官的規定,洪、宋2人送執行時沒有附人評會資料,且旅長楊方漢未批核,質疑郭「昧於自己的認知逕自執行可以嗎?」郭啞口無言。
又有一次郭毓龍害怕與269旅旅長楊方漢當庭對質,謊稱自己在營「長官不批假」。鄭吉雄當庭要求郭的委任律師打電話外,並傳訊郭指稱的「不批假長官」到庭說明,還強制拘提郭毓龍到法院。
相較於鄭吉雄的強悍,丁俞尹與許菁樺就顯得安靜許多。8個月的審理,2人並未對被告發問,但會在庭上與審判長交換意見,並且適時提供堆積如山的證據做為佐證。
丁俞尹,司法官訓練所第49期結業,台大法律系畢業,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任法官5年,曾審理中油油汙處理工程隊管理員採購招標弊案;陪席法官許菁樺,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畢業,主攻美國的商標侵權研究,司訓所第50期結業,也有上千件案的審理經驗。
聽完宣判…洪母當庭痛哭
洪仲丘家人7日全都穿上白衣到桃園地院。聆判之後,洪舅胡世和顫抖的比出「倒拇指」表達不滿,痛批「這是台灣司法黑暗的一天,1條人命最多判8個月,實在無法讓家屬接受!」洪媽當庭痛哭到說不出話來,洪姊也是氣到全身發抖。
一家人從台中出發前往桃園,全都穿白衣,是希望可獲得一個公平的宣判結果。宣判前,洪慈庸表示,沒有預設任何立場。洪媽則含淚說:「仲丘,媽媽希望你放下,剩下的都交給我。」
輕判 洪姊氣到發抖
進法庭前,洪爸及洪媽還能勉強露出笑容表示。當審判長鄭吉雄10分鐘快速宣讀判決結果,洪媽聆聽後不敢相信,和女兒洪慈庸抱頭痛哭。離開法庭,洪慈庸憤怒地說,「我們家屬都不能接受法院的判決,家屬看的是1條生命只判6個月的刑期,這份起訴書把它(指542旅與269旅的關聯)切開,讓行為分擔。」
洪慈庸說,「輕判,是不是可以容忍軍中發生這樣的事情?仲丘應該也不會接受這樣的判決。」「到現在都看不出來誰要為仲丘的死負責。」洪父緊握雙手氣憤表示,很難接受!難道法官認為軍中可以容忍發生這樣的事?繼續傷害其他的軍中子弟兵?
洪舅痛斥司法黑暗
「黑心的政府,黑色的國防部,台灣司法最黑暗的一天!」胡世和語氣激動的說,判決離家屬期盼非常遙遠。加害者沒有接受到應有的處罰,軍方這些豺狼以寫好的劇本,準備把真相放在未來的回憶,軍中人權無法伸張,台灣人權也無法伸張。
「6天關完人不是走出來,而是躺著出來。」洪家律師團代表顧立雄表示,當初軍檢起訴時就將本案進行切割,542旅不必為洪仲丘的死負責,家屬原本殷切期待檢察官能以公義代表人的角色,就542旅應負擔洪仲丘死亡的軍官追加起訴,或是法院就此部分主動調查釐清,結果沒做。
桃檢研擬是否上訴
顧立雄說,此判決用妨害自由來判542旅,而269旅部分用業務過失致死來判決。切割之後,就妨害自由部分,因刑期過輕,無法回應家屬對542旅將洪仲丘送禁閉後遭269旅禁閉室人員凌虐,造成1條生命喪失結果的承擔,「法院可以量刑的部分卻輕判,家屬完全不能接受」,地院思考不夠周延,會請求檢察官繼續上訴。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戴文亮則表示,待收到判決書,會參酌家屬意見後,再研擬是否上訴。
1985聯盟︰追求正義 絕不終止
曾號召25萬白衫軍上凱道,送洪仲丘最後一程的公民1985行動聯盟、白衫軍,7日與50餘名支持者,不滿洪案判決結果,在「公民之眼」旗幟揮舞下,振臂高呼「司法不公,司法已死!」表達對判決的不滿。
判決前1個月,洪仲丘的舅舅胡世和、1985聯盟與發起「公民覺醒白衫日運動」的藍照慶,在臉書號召網友,身穿白衣到場聲援洪案,約有1700位網友響應按「參加」。昨天有50餘人到場,其中包括台中靜宜大學法律服務社約40名學生,著雨衣靜坐在桃園地院外,等待判決結果。
群眾氣憤表示,這些軍士官害死1條命,才被輕判幾個月徒刑,未來怎敢讓孩子放心當兵?也有人說,軍中人權沒獲伸張,更無法實現公民人權,大嘆「民主開倒車」。
民國72年當兵卻失蹤的陳柏忠家屬,與民國101年身中13刀魂斷成功嶺的替代役男陳俊銘家屬,昨到場聲援洪家,聽聞判決結果也痛哭失聲,並不斷吶喊:「司法不公!」
藍照慶獲悉判決後在庭外大喊:「支持洪家、司法改革!」他說,在場公民團體非常不滿這判決結果,昨晚開始擴大連署,將這股力量持續發酵至年底,在7合1選舉中選出公民市長。
1985聯盟幹部指出,家屬、公民對判決結果滿意與否,在各自心中都有定見,但洪案一審判決後,將如家屬所言不會結束,公民追求正義的道路更不會終止。公民將持續發現社會中的正義,以及與每個犧牲者站在一起的決心,也不會停止。
台中靜宜大學法律服務社社長王晨運說,法律系所學生依法律觀點來看,事先推論被告刑責不重,但得知法官輕判結果,相當錯愕,因為「公務員假借職務之便,須加重其刑」,學生認為判決刑度比預期的低太多。
聯盟幹部說,群眾淋雨等待判決結果出爐,但聽不見心中期待的答案,「天空飄著冷雨,這就是洪案家屬傷心寫照。」他說。
殺人只判半年 網友酸偉哉國軍
洪仲丘案的判決結果不如外界預期,大批網友湧進台大批踢踢及公民1985行動聯盟臉書發文,痛批「司法已死」、「垃圾判決」、「殺人還可以易科罰金」等,甚至有鄉民呼籲白衫軍發動百萬人再上街頭,為洪案平反。
「殺人放火金腰帶!」批踢踢鄉民Callisty在「黑特板」批:「是不是該簽下去(指志願役)?殺人只判半年,偉哉國軍。」
軍事版及八卦版等則充斥大量情緒性發言,「李宗瑞判了20年,當兵比當小開好,不當嗎?」「比虐死一條狗還輕」、「開車衝撞總統府都比這還重」。
網友張常普則留言提到,「(台語)一審重判,二審減一半,三審豬腳麵線。轉成司法,會重判才有鬼!臺灣愛搞民粹,真相萬歲萬萬歲。」
不過,也有少數網友像馬培瑜指出,「不是判決結果不符人民或家屬期待,就是恐龍法官。如不相信司法判決,一味追求依民意判決,法官存在的意義何在?今後判決都交由媒體與網友投票就好了!」呼籲大家要理性。
勇者慈庸 終究淚決堤
洪案發生至今248個日子,洪慈庸為尋找真相,縱使面對軍方也從未退縮,面對桃院一審判決,她落下氣憤的眼淚。
她與仲丘雖無血緣關係,但兩人自小培養的感情,早已超越一切。為追尋真相,她紮起馬尾、戴起口罩武裝自己。對於龐大的軍方體系,絲毫不畏懼,面對軍方的刁難,她咬牙苦撐,還曾「30小時未闔眼」徹夜觀看監視器畫面,拚命蒐證找疑點,期盼能掀開軍方所遮蓋的黑布,為洪案揭真相。
為讓洪案獲得公正審理,她到立院拜訪朝野立委,一一握手、鞠躬,促成《軍事審判法》修法,將洪案移桃院審判。
洪家對桃院的審判充滿期待,每一次開庭洪慈庸都坐火車北上聆聽。回家後仔細研讀每1份卷宗,深怕絲毫的遺漏,再次與真相擦身而過。
桃院的判決,讓她248個日子的努力與期盼幻滅,她失望了。隔著口罩,洪慈庸忍不住怒吼:「我看不出誰該為弟弟的死負責!」洪案真相再度消失,洪慈庸痛哭失聲。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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