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9日 星期日

新聞自選輯 20200809 立委收賄篇

更新時間:05:59

*涉賄案交保撤銷 趙正宇收押

無黨籍立委趙正宇被控收受殯葬業者賄款,施壓官員變更地目,台北地院依涉嫌不違背職務收賄罪裁定一百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不服,提起抗告成功,高等法院前天撤銷發回地院更裁,北院考量趙正宇有鉅額現金交代未明、具影響力、資力,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昨裁定改為羈押禁見、通信;可抗告。

檢調查收賄案 收押第4位立委
這是檢調連日調查此收賄案與太平洋流通前董事長李恆隆行賄立委案後,被裁定收押禁見的第四位現任立委,人數之多,歷年來罕見,前三人分別是廖國棟、陳超明、蘇震清。

北院二日原裁定與昨日的更裁,均指趙正宇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差別在於,原裁定認為檢察官蒐證已告一段落,不羈押也不影響案件偵查。更裁則認為,趙正宇家中鉅額現金來源待查,且趙位高權重,可能與未到案的證人串供,若不羈押禁見,恐妨害偵查進行。

據悉,趙正宇在庭上切割其辦公室主任林家騏(已羈押禁見確定),強調不了解林的所作所為,不應被視為貪污被告,但台北地檢署認為,趙和林家騏的辯詞兜不攏,不排除近日提訊兩人對質調查,釐清全案前後脈絡。

920萬哪來 與辦公室主任兜不攏
受命法官梁夢迪認為,趙正宇涉犯最輕本刑五年的不違背職務行為收賄罪,又涉賄金額極鉅,逃匿司法調查的可能性甚高,而且他位居要職,具深厚人脈,有多筆房產,資力甚豐,有逃亡動機與能力。此外,趙對於家中為何被查出存放九百廿萬元鉅額現金,無法清楚陳述來源,供詞也和林家騏說法不一,無法排除林家騏有袒護趙正宇的可能。

北院指出,目前尚有證人未到案,況且本案牽涉人員眾多、細節繁雜,檢察官仍需調閱相關事證、比對卷證,才能分析出共犯間分工等案情,如不羈押趙正宇,他可能透過親信、助理等人對證人施壓,掩飾、藏匿犯罪所得,審酌案件偵辦進度、犯罪規模等,並考量趙可能透過各種方式與證人串供,故裁定應羈押禁見、通信。

*立委涉收賄案 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續押禁見

高院駁回抗告 李恆隆、郭克銘等3人也繼續羈押2個月
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被控透過「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收受太流前董事長李恆隆的賄款,總金額高達上千萬元,台北地院日前裁定蘇震清等六人羈押禁見,蘇等六人不滿,提起抗告。高等法院昨深夜認定原裁定無誤,將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三名立委,以及李恆隆、郭克銘、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等六人抗告均駁回確定,六人至少羈押兩個月。

法官認為 立委居高位恐影響證詞
高等法院裁定指出,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為現任立委,余學洋則為蘇震清辦公室主任,居於高位,恐影響本案共犯、證人、經濟部相關人員、親友、助理、員工等關係人的證詞;且本案所涉罪行,嚴重危害民主與法治,權衡國家刑事司法權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被告人身自由的私益及防禦權受限制程度,評議後認為羈押禁見尚屬適當且必要,合乎比例原則,故均駁回四人抗告案確定。

至於太流前董事長李恆隆,涉嫌透過「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行賄遊說五名立委修正公司法第九條「SOGO條款」,被裁定羈押禁見,兩人日前亦提起抗告。

李有財力、郭有人脈 可能通訊勾串
不過,高院認為李恆隆財力雄厚、於商界及政界深具人脈勢力,郭克銘則長期擔任遊說國會相關工作,有相當人脈關係,在偵查初期、事實尚未明朗之際,兩人可能透過通訊軟體等方式影響證人供述,勾串證詞,評議後均駁回抗告,確定羈押禁見兩個月。

*主帥不見了 立委辦公室照常運作

國民黨立委廖國棟、陳超明及民進黨立委蘇震清、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涉賄遭羈押禁見,立委國會辦公室雖氣氛低迷、態度低調,仍然照常運作及選民服務,不願在案情明朗前落人口實,以延續委員的政治生命。

據了解,由於廖國棟本就布局讓妻子、現任桃園市議員陳姿伶或長子接班選立委,地方服務處仍持續承接選民服務案件,並由國會辦公室配合處理,因此國會助理目前仍正常上班;辦公室主任丁復華雖被收押,但丁本就主責院外事務,加上目前正值休會,國會運作暫時不受影響。

仍做選民服務 但跑攤減少
陳超明辦公室同樣運作如常,照常上班、選民服務。據了解,陳超明有助理特地到廟裡拜拜,並為陳抱屈。

與蘇震清同樓層的國會工作人員則透露,蘇震清辦公室每天仍會有人來上班,但就是「維持最低運作」,「中午過後可能就不一定有人」。

不具名南部立委則透露,蘇震清地方辦公室助理「氣氛低迷」,儘管仍會派人出席部分活動,但畢竟「主帥不見了」、「縣長之路也沒了」,代表出席活動的助理臉上總難掩落寞,甚至連平常都會出席的地方活動「跑攤」都逐漸減少,只剩下一定要出席的公祭場合,會看到代表蘇震清的人員。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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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保遭撤 趙正宇收押禁見 涉貪4立委全押 法院認有逃亡串證之虞

第4個立委被收押!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集體收賄護航《公司法》SOGO條款修正案,意外查出立委趙正宇也透過同一名白手套向殯葬業者收賄2000餘萬元,檢方不服法院讓趙100萬元交保提抗告,高院前晚撤銷趙的交保案發回更裁,北院昨重開聲押庭後,以趙正宇有逃亡串證之虞改裁定收押禁見。

相較其他同時被聲押的立委蘇震清等4人,趙正宇上周日晚間率先獲裁定100萬元交保,昨是他重獲自由第6天,但因前晚高院撤銷交保裁定,昨天一早他低調戴著口罩、帽子並刻意壓低帽沿進入法院,面對記者詢問未發一語。
聲押庭近中午結束,下午2時許法官公布
裁定結果,改以趙逃亡、串證可能性極高,將他收押禁見2個月。趙隨即被上銬押往台北看守所,他走上囚車前還刻意側身、藏起上銬的雙手躲避媒體鏡頭。趙的律師僅說會維護趙的權益,未說明是否抗告。
恐對證人施壓串證 資產雄厚具逃亡能力
更裁理由指出,檢察官已說明趙涉犯不違背職務收賄罪且嫌疑重大,考量趙收賄金額極鉅,未來量刑勢必不輕,基於人性畏罪心理,難保趙全無選擇逃亡的可能;此外趙位居要職有深厚人脈,名下有多筆房產,他也自陳曾仲介不動產買賣,收取佣金數百萬元,顯見他資力雄厚有逃亡能力,認定趙已符合涉犯重罪、犯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的羈押要件。
不僅如此,趙正宇對於家中遭查扣的高額現金無法交代來源,說詞又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不一致,不排除林會囿於職務或其他利害關係袒護趙;況且趙位居立委高位,對行賄業者、公務員或聘僱員工都有高度影響力,審酌此案還有證人未到案,且犯罪時間達數年、牽涉人員眾多,若讓趙交保難保不會透過親信施壓證人變更證詞,因此認定有串證滅證之虞,裁定改將他收押禁見。趙成為繼蘇震清、廖國棟與陳超明後,第4名被收押的立委。

趙正宇被控透過白手套郭克銘收取2家殯葬業者至少2000萬元賄款,協助將陽明山國家公園內2筆土地改為殯葬用地,林家騏還被調查官行動蒐證拍到郭克銘助理將一袋現金丟進其車內,這袋現金在趙家保險箱被查獲,金額達920萬元。
檢方8月3日向法院聲押趙、林2人,但法官僅裁定收押林,還以林既已收押,趙沒收押不影響後續調查為由,讓趙1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抗告,高院前晚以原裁定收押位階較低的林家騏,讓位處高位的趙正宇交保,明顯輕重失衡且理由矛盾,撤銷趙的交保裁定發回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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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震清等3立委抗告失敗續押

檢調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已成功收押趙正宇、蘇震清、廖國棟與陳超明4名立委及太流前董座李恆隆共9人,不過蘇等8人不服收押裁定陸續提抗告,高院昨晚間以李恆隆、白手套郭克銘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先駁回2人抗告,2人確定繼續羈押;至於蘇震清等4人的抗告案昨深夜也遭高院駁回,4人同樣確定續押。

高院認為,李恆隆、郭克銘涉嫌以行賄或期約行賄方式,要求涉案立委在立院質詢官員、召開公聽會或提案修正《商業登記法》、《公司法》方式,盼撤銷太流公司增資登記,助李取回SOGO經營權,犯嫌均屬重大。
高院指出,李恆隆財力雄厚,政商界均具人脈,郭也與立委等人有相當人脈關係,從2人透過蘇震清、廖國棟多次對公務員施壓即可得知,考量2人與涉案立委間具有共犯關係且利害關係一致,2人明顯有串證可能。此外全案還在偵查初期,2人行賄立委的對價關係仍須檢方釐清、證明,若沒羈押2人恐使案情陷於晦暗不明疑慮,因此駁回2人抗告。
至於立委廖國棟、蘇震清、陳超明與蘇辦主任余學洋的抗告案,高院昨晚間也以抗告無理由,裁定駁回。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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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萬交保撤銷 趙正宇改羈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集體涉賄案爆案外案,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涉嫌收受殯葬業者兩千萬,施壓官員變更陽明山地目,趙正宇原被裁定以一百萬元交保,但被台灣高等法院以他有高度串證之虞撤銷交保後,台北地院昨重新開庭後裁定,以他涉重罪,且有逃亡、串證等理由裁定羈押禁見,這也是本案遭收押的第四位立委。

趙獲交保五天後,昨天下午三點二十分被押上囚車前往台北看守所,他的律師面對媒體詢問是否抗告,僅低調表示「會維護他的權益。」

高院前晚裁定指出,只押趙的辦公室主任林家騏、不押趙是「輕重失衡、理由矛盾」;北院昨天重新開羈押庭後,法官以趙對於家中大量現金來源交代不清、對於收賄說法與林不一致,且趙是立委具有高度影響力,而本案涉及數年時間,牽涉人員太多,細節繁複,其具體計畫、共犯間分工、犯罪所得,都還要檢察官調閱相關事證追查釐清。

另外,趙名下有多筆房產,財力豐厚,他涉犯的又是貪汙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不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屬於最高可判無期徒刑的重罪,有逃亡可能,也可能跟親信、助理或證人串供,或藏匿贓款,都成為他被羈押禁見的理由。

趙正宇昨早身穿西裝、頭戴黑帽走入台北地院,面對媒體詢問都不發一語。檢調七月卅一日搜索時,在趙家中保險箱中當場查扣現金九二〇萬,一綑一綑現金上的銀行綁帶都與行賄者提領的銀行相同。全案是檢調多年前偵蒐太平洋流通前董事長李恆隆為奪回SOGO經營權,涉嫌透過白手套郭克銘行賄立委案時爆出的案外案。主要因郭同樣擔任殯葬業者的白手套,找上趙正宇協助施壓官員並行賄。

此外,太流公司前董座李恆隆與白手套郭克銘的抗告,昨天均遭高院駁回。高院指出,相關證據顯示,李透過郭交付金錢給立委與立委辦公室主任,讓立委協助李取回SOGO經營權;立委蘇震清、廖國棟曾就李、郭所託,多次就SOGO經營權事項,對相關承辦公務員施壓。

立委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蘇的辦公室主任余學洋等四人遭北院羈押禁見不服抗告,高院昨早受理直到深夜11點半,駁回四人抗告,並裁定其「不得再提抗告」,等於四人至少要羈押兩個月。

*收買徐永明 李恆隆用離間計

調查局偵辦立委集體貪汙案,發現太流前董事長李恆隆為拉攏時代力量前主席徐永明,不僅使用銀彈攻勢收買人心,還企圖利用時代力量與台北市長柯文哲間的矛盾,找軍師使出「離間計」心理戰,人性與金錢誘惑大戲,猶如現代版三國。

調查局監控發現,李恆隆為拿回SOGO經營權,指派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滲透」徐永明,希望徐能出席「新加坡天義集團與太流公司公司法適用爭點鑑定公聽會」,徐為避免與吳的聯繫曝光,還將自己的對話暱稱設定為「快樂兒童節」。

辦案人員追查發現,二○一九年總統及立委大選前夕,吳世昌為與徐永明套交情,傳簡訊給徐說,「這幾天民進黨網軍跟柯P戰的很兇」,「你們時力應該要有點角色」,似乎暗示徐永明不要讓時力被邊緣,要有些作為。

由於徐永明「已讀不回」,吳世昌後來又傳送北市府無給職顧問、 綠能大將陳仁達久病輕生的新聞連結給徐,由於當時時力有些人對時力跟柯P走太近,引爆一波退黨「跳船潮」,當時時力的選情被評估不樂觀,辦案人員研判,吳似乎有意加深柯P與時力的裂痕。

調查另發現,今年一月間,徐永明辦公室主任林鈺傑與李恆隆「密使」陳虹羽接接觸,雙方涉嫌期約徐出席公聽會的價碼為兩百萬元,但林事後卻傳訊息告知徐「我幫你多要了20」,研判徐期約收賄二百廿萬元。

*新聞眼/重大弊案 證據恐瞬間消失

立委趙振宇涉貪遭北檢聲請羈押,北院認為趙正宇辦公主任林家騏已羈押,不影響檢方後續偵查,裁定趙正宇交保,但沒說明無羈押必要的理由,被高院打臉發回更裁,過去不少重大矚目案件,法院都讓被告交保,讓檢方錯失辦案先機,這次趙正宇交保在外五天,無形中增加串供滅證的高度風險。

無論趙正宇和林家騏是否為共同正犯,就未來刑事程序而言,對趙正宇來說,林家騏就是證人,北院如何擔保羈押證人後,被告就可解除串供滅證的機會?此外,北院收押林家騏,趙正宇依然涉犯五年以上重罪,羈押理由也無消滅。

再者,趙正宇家中被搜獲九百廿萬元現金,顯與常理不符,合理懷疑是不法所得,儘管趙正宇第一時間有說明,但相關細節有待釐清,北院讓趙正宇以交保替代羈押,但未具體說明無羈押必要之理由,不排除趙正宇有機會與其他被告證人套招。

過去日商「百尺竿頭」併購樂陞破局案,檢察官認為樂陞董座許金龍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北院三度裁定許金龍交保,北檢四次抗告才讓許金龍收押。

遠航董事長張綱維在重整階段隱匿財報遭聲押,法院裁定八百萬交保,北檢抗告後,高院認為依檢察官出示證據,張綱維犯罪嫌疑重大,打臉北院裁定,檢方抗告成功,北院重開羈押庭,裁定收押張綱維。

法院「捉放曹」戲碼不是第一次發生,尤其是涉及政商權貴的案子,羈押涉及人身自由,當然應該慎重,但牽涉權貴的重大弊案,往往也最容易滅證、串供,證據可能瞬間消失,法官如過度輕縱,尤其理由禁不起檢驗時,傷的不只是司法公信,更讓罪犯得以逍遙法外。

這次立委收賄案若高院裁定發回理由合理,那則顯示北院初裁思慮不足,若讓趙正宇「縱虎歸山」成功串證,是要怪罪北檢舉證不利?還是怪北院生活經驗法則不足,裁定有悖常情呢?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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