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集體收賄逾5千萬 4立委1黨魁起訴
檢痛批自甘墮落 淪李恆隆豢養的家臣
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廖國棟、前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涉嫌透過白手套郭克銘,收受有意奪回SOGO百貨經營權的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賄賂,向經濟部施壓;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則涉收殯葬業者賄賂,台北地檢署昨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蘇等五名立委及郭共十二人,立委及助理集體涉貪達五千餘萬元,檢方痛批涉案立委自甘墮落,淪為李「以金錢豢養的家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變賣國家公權力 面臨七年以上重刑
被起訴被告包括立委陳超明、廖國棟、蘇震清、趙正宇、前立委徐永明,李恆隆、郭克銘,以及各立委的辦公室主任梁文一、丁復華、余學洋、林家騏、趨勢民意調查公司總經理吳世昌等人,涉收賄的立委及助理都將面臨七年以上重刑。
北檢指出,蘇震清等人均為手執立法權牛耳的立法委員,卻自二○一二年至今年七月底被逮捕時,期約、收受賄賂而變賣國家公權力,肆無忌憚假行使立法委員職權的威勢,以公聽會、預算審查等名義施壓經濟部官員,混亂、斲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甚鉅,建請法院予以重懲,以儆效尤。
李恆隆轉做污點證人 丁復華也認罪
李恆隆自白犯行,並轉做污點證人,廖國棟助理丁復華也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兩人均獲檢察官同意,建請法官依證人保護法減輕其刑。
涉幫助李恆隆行賄立委的李胞姊李秀峰及李秀峰女婿、統領百貨總經理翁華利,也於偵查中認罪,檢方考量兩人僅為幫助犯,無前科且有悔意,予以緩起訴。
*陳超明 假政治獻金拿百萬 助理也吞50萬 廖國棟 施壓經濟部 護航了6年收790萬
立法委員集體收賄案昨天偵結起訴,國民黨籍兩名立委廖國棟、陳超明分別被控收賄七百九十萬元及一百萬元,其中陳超明雖收賄最少,但這一百萬也得來不易。
北檢起訴指出,去年十月初李恆隆透過白手套郭克銘與陳超明辦公室主任梁文一聯繫,至陳超明的辦公室拜會,說明太流增資案爭議;十月中,郭向梁提議請託陳超明幫天義公司舉辦公聽會,會找人「贊助」陳超明二百萬元競選經費;陳雖心動,但考量公聽會題綱太量身訂做,擔心影響選情,決定拒絕。
陳超明雖拒辦,但同意列名於徐永明所辦的公聽會開會通知單上,但言明當天是立委號次抽籤,不會到場;郭為確保陳會施壓官員,傳LINE給梁「拜託您,多施點力,務必要求司長,最好是次長出席」、「我們不惜代價,全力相挺」,暗示會加碼行賄。
公聽會前一晚,郭請正在苗栗拜票的陳超明致電經濟部長沈榮津,沈未接,陳再撥給經濟部國會聯絡人,要求「給我面子」,至少派司長;一小時後,梁得知商業司長李鎂將出席,立即向郭邀功。
梁文一事後不斷催促郭克銘付錢,還揚言「如果事情變複雜,就不要(覺得)很奇怪」,郭提醒李恆隆「不要得罪立委」,才匯款一百萬元到陳超明的政治獻金帳戶,並給梁五十萬現金。
另外,被控收賄七百九十萬元的立委廖國棟,為李恆隆護航收賄六年期間,曾邀集經濟部、廉政署人員到他辦公室,質疑經濟部裁量怠惰,揚言若不妥善處理,將依圖利罪把經濟部官員移送廉政署;廖還以經濟委員會的委員身分,找時任行政院長毛治國、經濟部次長王美花一起餐會協商,但經濟部未屈服,最終仍函復指稱目前無行政決策空間,個案爭議應打行政訴訟解決。
廖多次召開「太流公司登記疑義協調會」,並提案要求凍結、刪除經濟部三億多元預算,雙管齊下施壓。
去年底的公聽會,經濟部原本拒絕出席,但廖、廖的辦公室主任丁復華連打多通電話施壓,揚言若不出席就要去考察經濟部,強令指派司長、科長出席,廖也當場發言指責經濟部。
*趙正宇助理詐1100萬比老闆多 均求重刑
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及其辦公室主任林家騏,長期介入土地仲介,與「SOGO條款」案白手套郭克銘往來密切;台北地檢署原本懷疑二人收賄替殯葬業者喬地目,最後只查出林家騏招搖撞騙,詐得一一○○萬元,昨依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嫌起訴林家騏;趙正宇則依財產來源不明及逃漏稅捐罪嫌起訴,均建請從重量刑。
檢調搜索趙正宇位於桃園市八德區住處,查扣以牛皮紙袋包裹的現金九二○萬元,趙正宇假借政治獻金名義收佣,並配合開立政治獻金收據,藉此逃避綜合所得稅捐;扣案現金裡有一七○萬元來源不明,逃漏稅捐部分有六十八萬二一四○元,均建請法院宣告沒收。
林家騏涉案部分,檢方查出他冒用趙正宇辦公室名義,向有意變更陽明山墓地地目的業者收賄,關說營建署及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並施壓。
檢方查出,二○一七年間,平安國際及達人家公司取得新北市金山區的「私立富貴山墓園」,交給寶塚公司經營開發,墓園中有三筆土地被劃入禁止開發的「國家公園第三種一般管制區」;平安國際及寶塚負責人陳明瀚和達人家負責人鍾克信,前年三月找上郭克銘,打算出四千萬元委託郭克銘幫忙向時任內政委員會委員的立委趙正宇關說,藉此變更爭議地目。
郭克銘請林家騏代轉陳情狀給趙正宇,林家騏卻私下收錢運作,誆騙業者。兩業者分四次共交付二千萬元現金給郭克銘,郭扣除二百萬元酬勞,私吞七百萬元,再分三次將一一○○萬元交給林家騏。
*打著叔叔蘇嘉全招牌 蘇震清索2580萬最貪!
前太流老董李恆隆 讚蘇震清表演得很好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嫌收受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賄賂,承諾助其奪回SOGO經營權,昨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民進黨立委蘇震清等十二人,李曾稱讚蘇震清「表演得很好」,蘇震清更打出叔叔牌,指叔叔蘇嘉全選後不排除「位居高職」,甚至大膽傳簡訊強行索賄,前後索賄二五八○萬元,高居涉案立委之冠;蘇震清到案後,辯稱均是借款,並已將兩千萬歸還給李。
李請託蘇施壓經濟部 助他奪回SOGO
起訴指出,二○一二年間,李恆隆輾轉認識時任立委蔡煌瑯,但蔡對此商業爭議案不熟悉,因而引薦李認識當時擔任立院經濟委員會委員的蘇震清,李請託蘇施壓經濟部,助他奪回SOGO經營權,並承諾會給予經濟上援助,原本對此案毫不關心的蘇,為此多次召集經濟部官員開會,替李發聲,李因此交付蘇五十萬元。
二○一三年七月,蘇震清更以參加屏東縣長初選須架設選舉看板為由,開口向李恆隆討二三○萬元;而為獲得更多經濟部訊息及SOGO相關協助,二○一四年十月間,李恆隆又拿了五十萬元的支票六張共計三百萬元,雙方相約在高檔的日本料理店交付賄款。
二○一五年八月底,蘇震清認為近一年持續為李恆隆召集經濟部官員開會,加上二○一六年初總統、立委選舉將至,若換黨執政,其叔叔蘇嘉全有位居要職的可能性,遂以需大筆資金運用為由,開口向李索賄兩千萬元,承諾政黨輪替後,將大力協助李取回SOGO經營權,因索賄金額超過預期,李當下表示需考慮並分批交付,餐敘後,蘇即指示助理傳訊給李:「李董感謝您的協助。煩於九/十五左右匯一千萬至以下帳戶…謝謝!蘇震清(阿忠)敬上」。
蘇以簡訊強行向李索賄 到案辯稱是借款
李雖不滿蘇震清以簡訊強行索賄,無疑自尋死路,擔心會遭到司法調查,但考量蘇嘉全選後若居高位,有助太流公司經營權之爭,因此致電蘇震清,蘇知其用意改口稱是「借款」,二○一五年九月十二月,陸續交付蘇震清兩千萬元,蘇再以借貸包裝收賄;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也從中收取一二四萬元賄金。
*立委收賄行情及潛規則 資深助理:沒百萬哪請得動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收賄案,昨日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國民黨立委廖國棟、陳超明、無黨籍立委趙正宇等十二人。對於立委收錢喬事潛規則及行情價碼,不具名資深國會助理表示,立委一般行情價都是百萬元起跳,蘇震清一個人拿超過行情那麼多,可能是為了打點更高層的人。
辦案人員︰不肖立委收錢喬事與黑道無異
國會殿堂遭譏諷成了收錢喬事之處,部分不肖立委行徑與黑道無異,對此,有辦案人員感到「遺憾」, 認為立委領取國家俸祿,原本應為民喉舌,沒想到卻收錢修法,罔顧人民給他們這麼大的權力與責任。
檢方查出,蘇震清涉收賄二五八○萬元、廖國棟涉收賄七九○萬元、廖國棟助理丁復華涉收賄一八○萬元、趙正宇涉收賄一七○萬元、趙正宇助理林家騏涉收賄一一○○萬元、陳超明涉收賄一○○萬元、陳超明助理梁文一涉收賄五十萬元。
國會助理指出,法定立委薪資每月十九萬多元,要叫立委耗費時間、心力去施壓官署或修法,沒有上百萬元哪請得動,例如叫陳超明去公聽會代為發言就是一百萬元,像執政黨立委或有排案權的召委,價碼可再高一點,但真正油水還是來自企業化整為零、不在帳面上的「政治獻金」。
真正油水來自企業的「政治獻金」
他談及,以被抓去關的前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為例,八度收受科技業者共二千八百多萬元賄款,協助業者多次取得立院標案,每次價碼約三百多萬元。至於中藥商公會為推動調劑權修法,涉行賄立委案,官司纏訟多年,高院更四審今年三月判前民進黨立委邱垂貞三年十月,還可上訴,邱垂貞在此案被指控收賄五百萬元,幫業者推動修法。
國會助理透露,有些立委愛錢,有的立委愛色,以前還有立委在外面包養情婦的,那些來源不明的錢,很多都用來租高級豪宅包養女人,將錢存在情婦戶頭名下,直接把錢藏在家裡被檢調抓到的,應該算是比較少數。
*立委集體收賄風暴/誰洩密? 蔡煌瑯高建智捲入
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涉透過「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八年前向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等立委行賄,試圖遊說立法,檢調監聽長達五年,並於今年七月三十一日發動搜索,除了當天的搜索行動已走漏風聲外,早在二○一六年底到二○一七年間,蘇、李就二度被立委蔡煌瑯、蘇嘉全的特助高建智提醒,調查局已在調查,讓兩人得以提前用「借貸」為由串證。
兩人都說當年聽自立院同仁
檢調日前已傳喚蔡煌瑯、高建智到案說明,據了解,兩人證稱自立院同仁那耳聞此事,但同仁是誰又說不清楚,台北地檢署表示,已分案追查究竟誰是洩密者。
檢調調查,二○一二年間,李恆隆透過立委蔡煌瑯牽線,認識蘇震清,二○一六年底,蘇震清、李恆隆自蔡煌瑯、時任立法院長蘇嘉全特助高建智處得知,調查局已在調查此案,蘇震清為避嫌,二○一六年底出席他邀集經濟部洽談SOGO案時,選擇快閃離開,後續交由辦公室主任余學洋主持會議。
二○一七年一月至經濟部洽談SOGO登記案時,也全權交由余處理,並再次提醒李,兩人間的行收賄關係,對外須佯裝以票換票的「借貸」。
之後雖未見檢調有任何動作,但蘇震清行為也收斂許多,未再如之前頻繁召集經濟部官員開會施壓,二○一七年間,蘇震清、李恆隆二度從蔡煌瑯、高建智等人處得知調查局已開始偵辦,蘇震清隨即表明要歸還一千五百萬元賄款,李恆隆希望蘇震清能持續幫忙,連忙致電安撫表示,「我不會背叛你,你也不會背叛我」、「朋友,大家有難同當嘛」等語,並要胞姊於帳上加註,與蘇震清間往來是借貸關係。
蘇震清更於檢調七月三十一日執行搜索前,就其收受李恆隆款項相關細節事項,還在辦公室詢問辦公室主任余學洋,顯見搜索行動也已走漏風聲。
高建智稱一切尊重司法處理
對於涉入立委集體涉賄案被控洩密,高建智昨受訪表示,本案已經起訴,這件事應該要問檢方及當事人,一切就看司法怎麼處理,至於蔡煌瑯手機未開機,無法得知回應。
*怕得罪徐旭東 徐永明不敢收李恆隆錢
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因捲入立委集體收賄弊案,雖沒實際收到錢,仍被檢方認定期約收賄起訴;檢方直指,徐永明顧及時力的立委選情,想「兩面討好」,既想收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的錢,又不想得罪與李對立的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最後徐永明短暫出席公聽會五分鐘就快閃,交款事宜才不了了之。
檢方查出,去年十二月二日早上,白手套郭克銘、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及徐永明相約在徐的國會辦公室,郭提議由徐借用立院紅樓會議室做為公聽會場所,共同具名發文施壓經濟部官員,再由吳世昌做為徐永明收賄的聯繫窗口,以政治獻金名義匯入時力專戶;不過,徐永明忌憚徐旭東,只出席公聽會五分鐘,留下出席紀錄,但在公聽會中並沒有建設性發言即快閃。
公聽會只去五分鐘 李恆隆不滿
徐永明「快閃」舉動引來李恆隆不滿,想要將二百萬元出席費砍為一百至二百萬元。由於李當初拜託郭克銘聯繫,郭透過吳世昌探詢徐的意願,李恆隆不滿徐永明的表現,且不放心吳世昌,於是直接與徐建立聯繫管道,卻碰到徐永明的軟釘子。
檢調偵監發現,李恆隆要求與徐永明直接對話,但徐怕留下通聯紀錄,堅持透過吳世昌代為轉達;徐永明去年一月十四日沒見到政治獻金入帳,還追問吳世昌:「李恆隆那?」吳回:「我再來催。」吳還反問徐永明:「現在還可以收政治獻金嗎?」徐則傳送大拇指比讚的貼圖,並提及「還有年終要補」。
徐永明曾追要錢 最終沒拿到手
然而,李恆隆收到郭克銘回覆後,也對郭的說詞心存質疑,隨即指示負責代其出資的胞姊李秀峰女婿、統領百貨總經理翁華利,並交代日後如接獲徐永明親自開口要錢,再給徐二百萬元,而翁華利始終沒接到徐永明來電,徐在各方互相猜忌及陰錯陽差之下,僅止於期約階段,沒實際拿到賄款。
*徐永明的300萬不是賄款 台數科董事長借出
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家中保險箱被搜出三百一十萬元鉅款,徐永明指稱是向他的學長、交通部長林佳龍所借;台北地檢署查出,林佳龍僅引薦台數科董事長廖紫岑給徐永明認識,廖紫岑私下借款給徐,先前有報導影射借款疑與台數科新聞頻道變更案有關,檢方已認定是不實傳聞,這筆錢無涉弊案。
北檢昨證實,當初搜索徐永明住處時,確有發現保險箱內有現鈔三百一十萬元,徐永明當時指稱曾向林佳龍借款三百萬元,檢察官獲知後曾低調赴交通部,並在部長辦公室內以證人身分詢問林佳龍。
徐永明為了黨工薪水 求助林佳龍
林佳龍向檢方證稱,徐永明為支付時力黨工的薪水,確實有找他借錢,不過,他沒有借錢給徐;另外,他有引薦廖紫岑給徐永明認識。林佳龍指稱,當時他基於政黨分際,拒絕徐永明借錢請求,不過,他有建議徐永明,可在選舉期間透過政治獻金方式替時力募款。
林佳龍牽線企業家 交款時不在場
廖紫岑則證稱,當初是經由林佳龍引薦結識徐,後來徐永明以要支付時力黨工薪水為由,私下向她借錢,她便出借三百萬元給徐,那時林佳龍並不在場。
檢方調查,去年十一月間,廖紫岑與徐永明曾在北市中山區的五星級飯店「大倉久和」碰面,而非謠傳的「老爺酒店」,當天林佳龍是在徐永明的邀約下,臨時抽身赴宴,不過,林佳龍遲到、早退,沒有全程參與。
*4立委1前黨魁起訴 時力:最嚴肅態度 看待黨內制度改革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集體涉賄案,昨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廖國棟、民進黨立委蘇震清、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等人。立院國、民兩黨黨團皆表示,沒有評論;時代力量黨團則說,靜候司法審判結果,並以最嚴肅的態度看待黨內制度改革。
國、民兩黨:沒有評論
蘇震清涉賄收押後,民進黨廉政會已做出停權三年處分,民進黨廉政會昨指出,後續將靜待司法審判結果,做為是否再繼續評議之依據。民進黨團幹事長鄭運鵬、書記長鍾佳濱均表示,對此沒有評論。
國民黨團總召林為洲強調,尊重司法程序,沒有評論。他也認為,在休會期間收押立委,雖不用立院同意,但面對立院開議,應經過立院同意才符合憲法意旨。
時力發言人余佳蒨表示,造成社會大眾紛擾,深表遺憾。新上任的決策委員已將黨內廉政、財務健全等相關項目,列為優先討論和推動事項。副發言人李兆立表示,時力還沒有和徐永明取得聯繫,但徐在案發後已退黨。記者致電徐永明,其手機關機,無法得知其回應。
台灣民眾黨黨團呼籲朝野各黨團能儘快修法,重拾國人對政治的信任。在案件發生後,黨團隨即組成廉政修法工作小組,先前已提出的「立法委員行為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一,讓遭判刑必須執行的立委得以解職。
民眾黨黨團說,本會期也將提出「遊說法修正草案」、「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正草案」、「政黨法修正草案」、「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一方面補起各項法規漏洞,二方面減少大眾參與政治的成本,避免政治被資本所綑綁。
*開議期 續押4立委須立院同意
收押9人問訊完 才會裁是否押
北檢偵結起訴立委集體收賄案,昨晚八時將在押四名現任立委等九人,連同卷證移審台北地院,由法官蔡宗儒、商啟泰、審判長黃怡菁組成合議庭,審理被告是否繼續收押或交保;待九人全訊問完畢,合議庭才會諭知移審結果。
由於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委除現行犯,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立院秘書長林志嘉昨說,台北地院若要延押,須行文給立院徵詢同意與否,屆時將由院長游錫堃召集朝野協商討論。
在押九人包括民進黨籍立委蘇震清及蘇辦主任余學洋、國民黨籍立委廖國棟及廖辦主任丁復華、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及陳辦主任梁文一、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及趙辦主任林家騏,另有白手套郭克銘。
蘇震清堅稱錢是借的 沒違法
蘇震清昨辯稱「我沒有違法,也沒有犯罪」,對於與李恆隆間的金流屬「借」非「金流」,且李到案均供稱是「借」,直到被羈押後才改口「行賄」。廖國棟也否認犯罪,對於丁復華居間與李恆隆、白手套郭克銘聯繫的過程,完全不知情。
否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趙正宇,堅稱財產不明來自「政治獻金或親友贊助、廠商退款」,另他坦言客觀上確實有逃漏稅行為;林家騏則承認,打著趙的名義向殯葬業者詐得款項,但款項大多數都賭光,未來會承擔一切責任與後果。
至於陳超明、陳辦主任梁文一、廖辦主任丁復華與白手套郭克銘,正漏夜開庭中。
*「SOGO像魔戒」經營權已鬥18年
SOGO經營權之爭爆出國會最大集體收賄弊案,讓紛擾近十八年的SOGO經營權風波再添一筆!
SOGO案過程曲折複雜,大批政商名人牽涉其中,這一切都始於二○○一年的納莉風災,太平洋SOGO百貨忠孝館不得不停業,母公司太平洋建設因此爆發財務危機,太設章家委託時任太設副董事長李恆隆、前國票金控董事長林華德尋求政府協助紓困。
李家、章家、徐家 告成一團纏訟
在林華德建議下,成立太平洋流通(太流)持有太平洋SOGO股權,與太設做出切割,並將六成太流股權委託信託給李恆隆,由李恆隆擔任太流董事長,太平洋SOGO經營權落到了李恆隆手中,太設章民強父子被迫辭去董事長等職務,李恆隆、林華德與章家鬧翻,李恆隆開始為太平洋SOGO尋找買家。
太平洋SOGO百貨年營收逾五百億元,獲利驚人,寒舍、仙妮蕾德、微風、遠東皆有意入主,最後,李恆隆與遠東集團合作,遠東一舉拿下SOGO經營權。
遠東集團多次增資太流,太流資本額從一千萬元增加至四十.一億元,李恆隆原有股權被稀釋殆盡,李恆隆與遠東集團正式決裂,至於太設章家亦痛失SOGO經營權,因二○○二年太流增資的股東臨時會與董事會涉及偽造文書,並為「一人董事會」,太流增資合法性受質疑,李恆隆、章家、遠東三方對簿公堂,纏訟十多年之久。
二○一○年,經濟部撤銷太流公司變更登記,太流資本額打回原始資本額一千萬元,遠東集團喪失經營權,發動員工上街抗議,並提起行政訴訟,二○一三年,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經濟部敗訴,恢復太流公司四十億元增資登記,確認遠東集團拿到太平洋SOGO經營權。
李恆隆去年引外援 股權賣星國大亨
但李恆隆多年來一直想要重新拿回太平洋SOGO經營權,去年李恆隆將手中太流股權賣給新加坡麵包大亨郭明忠,郭明忠親自來台出席SOGO案公聽會,並宣稱不排除以台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爭端解決機制,訴諸國際仲裁,最近爆發立委索賄弊案,這一切就如同前太設總經理章啟明當年針對SOGO案做出的感嘆:「SOGO就像魔戒,只要貪念一起,就無法全身而退。」
*遊說法上路12年 未曾開罰
SOGO案等利益團體私下接觸立委 皆未依法登記
蘇震清、陳超明等多名朝野立委接受前太流董座李恆隆行賄,欲修法協助搶回SOGO經營權,檢方昨起訴蘇震清等人。據了解,SOGO案等利益團體私下接觸立委,皆未依陽光法案「遊說法」進行登記;內政部官員受訪坦言,該法「防君子不防小人」,施行以來未曾開罰成功過。
官員:防君子不防小人
「遊說法」在二○○七年經立法院三讀通過,隔年八月正式施行,規定遊說採強制登記制,但該法上路逾十二年,中央機關、立法院、地方政府登記在案的遊說案,至今僅有四二七件,平均一年不到四十件。
迄今僅登記四二七件
內政部統計,全國二十多個被遊說機關,自二○○八年八月至今年七月底止,總共有四二七件申請在案,經審核結果核准四○三件、駁回廿四件。其中,以立法院三二○件最多,占遊說案件總數約七成五;其他依序為內政部廿五件、行政院十一件、總統府十件、國防部五件;其他部會及地方政府遊說案僅為個位數或零件。
內政部民政司表示,「遊說法」第二條規定,遊說是指「遊說者意圖影響被遊說者,或其所屬機關對於法令、政策或議案之形成、制定、通過、變更或廢止,而以口頭或書面方式,直接向遊說者或其指定之人表達意見之行為」。
官員指出,一般民眾、企業對於法律議案要做變更,接觸立委要修法確實是屬於遊說,但政治上有太多模糊地帶,民意代表通常會視為「陳情」案件處理,所以遊說案登記數量比實際來得少,才會只有四百多件。
內政部民政司強調,依法被遊說者應在接受遊說後七日內,將遊說者及遊說內容等訊息,通知所屬機關指定的專責單位予以登記,未登記可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官員談及,內政部曾開罰過一件遊說逾期登記的案件,但被處分人向行政院提出訴願,最後並未開罰成功。至於外界關切陽光法案無法落實問題,內政部近期將召開座談會,彙整專家學者意見供修法參考。
「該法只能防君子不防小人!」他坦言,政治人物檯面下要進行交易,主管機關很難知悉,當事人不會主動讓事情或利益團體曝光,法律上有太多模糊地帶,在台灣實際會來登記遊說的少之又少。
*遊說法登記落實不力 監委要調查
台北地檢署昨偵結起訴立委集體涉賄案,也讓「遊說法」的制度漏洞再度引發關注;遊說法施行至今十二年,但截至今年七月,受理的登記案僅四百二十七件,針對登記制度落實不力,監委王幼玲、施錦芳已申請自動調查。另,監院於本月四日已發函北檢,表示待全案偵結後將調閱相關卷證進行調查。
「遊說法」的主管機關為內政部,不過該法第廿九條載明,正副總統、立委等人若違反該法,將由監院裁罰;但該法於二○○七年立法院三讀通過,隔年八月正式施行,至今年七月止,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僅受理登記四二七件。
監委王幼玲、施錦芳認為,「遊說法」施行至今,似未能反映實際遊說情形,各界質疑形同虛設,內政部未積極推動遊說登記制度,致成效不佳,二位監委已針對「遊說法」登記制度的落實不力,申請自動調查。
施錦芳受訪表示,「遊說法」當初似有設計不周之處,以致無法有效落實陽光法案,將對相關行政機關進行調查,監察院也會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的制度一併檢視。
監院秘書長朱富美指出,根據「遊說法」規定,遊說者於進行遊說前,須先向被遊說者所屬機關申請登記。若違反相關規定要開罰,有兩個途徑,其一是由被遊說者所屬機關檢附具體事證,移送監院裁處罰鍰,不過以立委集體涉賄案為例,監院並未收到立院送來的相關事證;此外,監院也可主動調查。
朱富美表示,在立委集體涉賄案爆發後,監院廉政委員會於八月十九日曾針對該案進行討論,認為確有違反「遊說法」等規定之疑慮,為了進一步釐清全案是否有違相關規定或涉及行政責任,監院於本月四日已發函北檢,表示將待全案偵結後,調閱相關卷證調查,如今全案偵結起訴,尚待北檢回應。
*批「遊說法」形同具文 公督盟:陽光照不進政治黑暗面
陽光法案「遊說法」施行十二年來,全國各行政機關遊說登記在案共四二七件,立法院更僅有三二○件。對此,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昨日受訪強調,該法形同具文,陽光照不進政治黑暗面,一名立委一年接受的陳情及遊說案件都逾一、二百件,結果遊說登記才三百多件,應修法加重罰則。
據了解,一九九九年立法的「立法委員行為法」規定,「立委不得受託對進行中之司法案件進行遊說」,然上述規定並無相關罰則,也無擴及政治獻金之收受。
「遊說法」第九條規定,遊說者進行遊說時,不得以強暴、脅迫或其他不正當方法為之,並不得向被遊說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然而「遊說法」對於違法上述規定,也無制定相關罰則。
不具名立委分析,立法院本身就是三教九流、利益團體的集散地,許多法案背後涉及龐大利益,有建商、開發商、藥商等,還有一些是民意代表的家族企業,許多是不能遊說的事,自然不會有人想主動登記曝光,所以實務上就存在非常多「黑數」。
張宏林批評,遊說登記件數少,反映出政治的不誠實,遊說內容是屬於立委的法定職權,或者是行賄來修法,外界都很難掌握;如果是陳情案件無論大小都應該公開,而不是立了陽光法案擺在那邊。
張宏林談及,「遊說法」相關罰則非常低,也無法改善一些亂象,一位立委每年所接受陳情及遊說案件,都在一、兩百件以上,官方統計立法院總共才三百多件遊說;這些隱匿規避外界監督的民意代表,難道不需加以懲罰?
促政府修法加重罰則
公督盟批評,被遊說者行政機關方面,十幾年來只有一件或零件,絕不可能那麼少,多少地方政府、利益團體及企業直接找上高層官員遊說修法,這麼低的數字反映事情都在檯面下進行,政治人物不要以為「拿你沒皮條」,政府應修法加重罰則及嚴格執法。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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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紀錄 立委集體收賄 起訴12人 不法金額逾5800萬 檢痛斥:淪李恆隆家臣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昨依刑責7年起跳的收賄罪嫌,破紀錄一口氣起訴12人,包括現任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和前立委徐永明,總計5名立委及其4名辦公室主任等人收賄、財產來源不明金額逾5800萬元,金額之高震撼社會。北檢痛批,立委們身居廟堂高位、手執立法權牛耳,卻以財賈權、以權斂財,收受前太流董座李恆隆賄賂,淪為李豢養的家臣,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北檢昨將蘇震清等9名在押被告移審,台北地院法官蔡宗儒中籤承審,昨晚漏夜開接押庭決定是否續押,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因本會期已開始,北院若要續押立委須獲立法院同意。
蘇震清自爆心肌梗塞 英文零分交保不會逃
移審庭上蘇震清堅稱和李恆隆是借貸關係,他還自爆收押期間發生心肌梗塞緊急狀況,一度被戒護外醫,且大學聯考英文零分,根本沒能力逃亡海外,請求法院讓他交保。
廖國棟不認罪還細數政績稱願以500萬元交保,廖的律師也稱,立院經濟委員會即將處理進口美豬、美牛議題,影響甚大,若讓廖交保,「他一定會積極監督政府施政」。但檢方打臉稱,廖一度認罪又翻供,且他早已背棄選民期待,主張繼續收押以免廖畏罪逃亡。
逃過收賄罪的趙正宇對被起訴財產來源不明罪也不認罪,他稱選戰期間很多支持者捐政治獻金「把錢丟了就跑」,律師也請求讓趙無保請回。陳超明則喊冤稱,自己對SOGO增資問題完全不清楚,被起訴全因「掃到颱風尾」。
全案起因於李恆隆不滿最高行政法院2013年做出確定判決,恢復太流公司40億元增資登記,等同確認遠東集團是SOGO百貨最大股東,李因此失去SOGO經營權,李遂企圖透過買通立委等方式向經濟部施壓,並遊說立委推動《公司法》第9條修法,取回SOGO經營權。
檢調查出,李恆隆從2012年起先是透過時任立委蔡煌瑯認識蘇震清,後來蘇向李宣稱,政黨輪替後叔叔蘇嘉全可望當總統左右手,還大膽傳訊指示李匯款1千萬元到助理帳戶;李雖認為蘇「霸王硬上弓」,但考量蘇的政治實力與家族背景仍乖乖付錢,蘇震清陸續收賄26次共2580萬元,收賄金額居12名被告之冠,就連蘇的助理余學洋也收賄124萬元。
但李恆隆認為僅買通一名立委不足撼動修法,他再透過曾任國會研究室主任的郭克銘、統領集團少東翁華利協助聯繫有力立委行賄,2人陸續搭上廖國棟、陳超明、徐永明等人。
去年,郭想出利用立委職權舉辦公聽會方式施壓經濟部,李、郭決定以一人200萬元價碼邀請立委出席公聽會。2人先找上陳超明,陳收100萬元後親自致電經濟部長沈榮津,「逼迫」經濟部官員參加公聽會。
接著李、郭又找上廖國棟,廖多次安排協調會幫李發聲也出席公聽會,李恆隆認為廖國棟「收錢有辦事」,還親自到廖的助理丁復華的公司交付100萬元給廖,廖提著裝滿錢的手提袋離開大樓時全被監視器拍下,總計廖收受李恆隆賄款7次、共790萬元,丁復華也收賄180萬元。
收李122萬「基於情誼」 陳唐山唯一獲不起訴
徐永明是此案唯一僅期約收賄、沒實際拿到錢的被告。檢調原懷疑李恆隆透過政治獻金專戶行賄徐,要求徐協助召開《公司法》公聽會,但清查發現,徐因擔心得罪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堅持透過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收賄,李恆隆卻堅持親自交付賄款200萬元,雙方因聯繫溝通疏失才沒行收賄成功。
檢調這次還槓上開花查出案外案,追出郭克銘另協助殯葬業者行賄趙正宇和其辦公室主任林家騏逾2千萬元,趙住處也被查扣920萬元可疑現金,但最後只能認定趙的170萬元現金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其餘為趙仲介土地的佣金,反倒是林家騏以趙名義在外招搖撞騙1100萬元,兩人因此遭起訴財產來源不明罪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
當初也被檢調約談的民進黨前立委陳唐山,雖也被查出收了李恆隆122萬元,但檢方發現這些錢都是李基於情誼餽贈或幫陳紓困,與SOGO案無對價關係,因此將陳不起訴,陳唐山因此成為唯一全身而退的立委。
檢方在起訴書痛批,涉貪立委們身居廟堂高位、手執立法權牛耳,卻沉溺金權遊戲,自甘淪為李恒隆以金錢豢養的家臣,檢方並引述經濟部官員李鎂偵訊時的喟嘆:「同仁們近10年來這樣無窮無盡被要求同樣的事,背後隱藏的是這些涉貪瀆事實」,建請法院重判涉貪立委。
全案關鍵污點證人是李恆隆和丁復華,兩人因認罪、托出行收賄過程,檢方雖一併起訴2人,但另依《證人保護法》建請酌減其刑。
*「叔叔居要職」 蘇震清強索2千萬 李恆隆被迫埋單 暗批「霸王硬上弓」
檢調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查出,民進黨籍立委蘇震清收賄金額2580萬元,是涉案立委拿最多錢的人,光是蘇的辦公室主任余學洋也拿了124萬元,總計2人聯手收賄26次,最誇張的一次是2016年政黨輪替、綠營贏回政權前,蘇主動向李恆隆索賄2000萬元,理由是政黨輪替後他叔叔蘇嘉全不排除位居要職。李雖被迫埋單,但私下批評:「阿忠(蘇震清)霸王硬上弓」。
竟大膽傳簡訊索賄 事後套招辯稱借貸
李恆隆為想搶回SOGO百貨經營權,2012年輾轉認識當時立委蔡煌瑯,蔡不熟此案改引薦李認識蘇震清,2人一拍即合,蘇開始積極召開會議、施壓經濟部。同年8月15日,李約蘇到水戶日本料理餐廳見面,當場拿面額50萬元無記名支票給蘇。
蘇震清嘗到甜頭後開始以各種名目跟李恆隆要錢,拿最兇的一次是在2015年9月,當時蘇已幫忙召集經濟部官員開會多次,隔年適逢總統立委大選,外界看好綠營將重回執政,蘇遂請余學洋約李恆隆見面,李在電話中表示:「阿忠(蘇震清)要找我,我也想像得到啦!因為要到了,要進去廝殺了,要進去拼命了。」
當年9月4日2人又約在水戶餐廳,蘇震清說選後他叔叔蘇嘉全有位居要職的可能性,需一筆約2000萬元的資金運用,李聽完後表示需考慮;豈料,餐會後蘇竟指示助理劉家瑜直接傳訊給李:「李董感謝您的協助。煩於9月15日左右匯1千萬元,至以下帳戶-鍾○○台灣銀行屏東分行。謝謝!蘇震清(阿忠)敬上」。
李認為,蘇震清用簡訊強行索賄實在太囂張,根本是霸王硬上弓,但考量蘇嘉全選後若居高位,有助太流公司的經營權之爭,因此與蘇震清溝通,蘇才改口說是借款,然後到李恆隆住處分次以現金及無記名支票拿走2000萬元。
直到2016年底及2017年7月,蘇震清、李恆隆2人從蔡煌瑯及蘇嘉全特助高建智處,接獲示警得知已遭調查局鎖定監控,蘇怕事跡敗露,緊急開票將2000萬元還給李恆隆,2人還套招成借貸關係,對此北檢已另分案追查洩密罪。
*一通電話施壓經長 陳超明爽拿100萬
檢調發現國民黨籍立委廖國棟多次施壓經濟部官員仍無法改變結果,最後竟與民進黨立委蘇震清結盟,共同向官員施壓,雖最後無法動搖結果,但他仍向李恆隆拿790萬元;同黨立委陳超明就比較厲害,僅協助打電話給時任經濟部長沈榮津施壓,要求官員出席座談會就爽拿100萬元。
2015年廖國棟為協助李奪回SOGO經營權,多次發函邀經濟部官員就太流增資案說明,甚至還找當時不知情的立法院長王金平,請王向時任行政院長毛治國表明欲協調此案,並安排與王毛2人餐會協商,但仍無法撼動經濟部決定。
另一方面,綠委蘇震清得知廖國棟在幫李恆隆後,雖知廖和他不同黨籍仍主動找廖溝通並共同向經濟部施壓,但在2人合力下經濟部仍堅持認為太流增資登記案應循民事訴訟解決,廖雖無法達成任務,但最後還是拿到790萬元。
同黨立委陳超明就輕鬆多了,一開始李恆隆謀議以200萬元委請陳超明開公聽會,並要陳逼經濟部官員參加公聽會,去年12月16日陳超明親自打電話給經濟部長沈榮津,並要求經濟部國會聯絡人派員出席公聽會,經濟部最後指派商業司長李鎂出席。不過陳超明因會議當天沒到場,所以只收到100萬元。沈榮津昨透過辦公室表示,有沒有這通電話他忘了,假設真的有,基於尊重立委職權,官員參加公聽會也合理。
*吞1100萬 助理比趙正宇還貪 收賄金額第2高 打著立委老闆名號 敲詐殯葬業者
立委集體收賄案昨起訴,收賄金額排第二高的被告是無黨籍立委趙正宇辦公室的主任林家騏,林男收賄1100萬元,遠高於自己老闆趙正宇的238萬元,檢調查出,林男假借趙正宇名義敲詐殯葬業者,取得鉅款後豪擲200萬元購入百達翡麗男表、法蘭克穆勒女表;至於白手套郭克銘也不遑多讓,僅過手轉交賄款就A走700萬元。
台北地檢署偵辦太流前董座李恆隆行賄案,槓上開花查到郭克銘另幫寶塚公司負責人陳明瀚牽線趙正宇,雙方疑似行、收賄的案外案。檢方查出,寶塚公司因接手經營新北市金山區「富貴山墓園」,該墓園雖標榜50年歷史、安葬前台灣省財政廳長任顯群等名人,但實際上約有2萬坪土地被劃為禁止開發的陽明山國家公園管制區域。
誆稱「趙已在關說」 食髓知味嫌付款慢
檢方調查,陳明瀚與合作的殯葬服務業者鍾克信企圖以4000萬元買通立委施壓營建署變更地目,前年12月,兩人經郭克銘介紹,認識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林表達家族墓園要整修,陳明瀚便主動提供修繕服務且不收費,林男從此食髓知味,多次傳訊佯裝趙正宇已在運作關說,或誆稱趙不滿付款進度緩慢,威脅停止協助。
今年1月起,陳明瀚、鍾克信託郭克銘交付1800萬元現金給林家騏,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郭克銘每次轉交款項都會暗槓,林家騏最後只拿到1100萬元,即使如此,林家騏收賄金額在12名起訴被告中仍排名第2高。
林家騏鉅款落袋後,今年6月隨即買了價值80萬元的法蘭克穆勒女錶1隻,接著再買了價值120萬7000元的百達翡麗男錶1隻,另陸續存入683萬元現金到自己、妻子、妻舅的銀行帳戶,最後被依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起訴。
趙正宇家藏920萬 有170萬來源不明
由於林家騏扛下罪責承認自己狐假虎威詐財,再加上檢方雖查到趙正宇與墓園業者有互加LINE,但雙方除互傳新年快樂貼圖外查無其他互動,最後認定趙正宇不知情。
至於趙正宇的部分,檢方查無他收賄事證,但他位於桃園市八德區住處被檢調搜到紙袋、牛皮紙袋內共裝有920萬元現金,趙正宇辯稱是政治獻金及仲介不動產買賣佣金,但其中170萬元他無法合理說明,也無法證明合法。
此外,檢方也查出,趙正宇去年7月仲介昭揚投資公司購買桃園市土地,獲取佣金221萬8000元,趙正宇竟要求改以政治獻金名義支付,甚至還配合開立營利事業捐贈政治獻金收據,以不正當方式逃漏個人綜合所得稅68萬2140元。
檢察官最後僅以《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稅捐稽徵法》逃漏稅捐罪起訴趙正宇。
*怕被抓 徐永明200萬收賄未遂 先答應李恆隆 又怕得罪徐旭東不利選戰
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昨也在檢方起訴名單中,北檢查出,徐曾親自與李恆隆見面允諾幫忙開公聽會、發文施壓經濟部官員出席,後來徐又擔心得罪遠東集團徐旭東進而影響選舉,態度轉趨保守,連李恆隆要求親自交付200萬元,徐永明都避不見面,最終導致李恆隆未能交付賄款;至於徐永明家中被搜出的310萬元,究竟是否誠如徐所說,是來自交通部長林佳龍的借款?檢方認定此款項並無不法,未再追查。
檢調查出,李恆隆、統領翁家第二代翁華利、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謀議,由李出資行賄徐永明與東吳大學合辦公聽會,其餘立委則以出席或其他方式,施壓經濟部派員參與,目的是要施壓經部撤銷太流公司的增資登記。去年11月郭透過徐的學生、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與徐搭上線,徐雖擔心得罪徐旭東,但為籌措時力競選經費仍答應與李碰面,李前往徐永明的國會辦公室拜會時還告知徐:「你們正在競選,有什麼需要我願意幫忙。」徐則回覆「會啦、會啦!」
徐永明、郭克銘原談好以東吳大學及徐的名義共同主辦公聽會,並發函向經濟部施壓,但徐考量選舉將近,擔心產生過度政治效應,態度轉趨保守,改單獨以辦公室名義,詢問經濟部派員參加公聽會的名單,經濟部最後在徐永明、廖國棟、陳超明施壓下,被迫指派4名官員出席。公聽會當天,徐又擔心若僅針對太流增資登記爭議案發言會影響選情,出席5分鐘後就匆匆離去。
稱向林佳龍借310萬 林否認 說辭兜不攏
李恆隆雖有不滿,但考量徐是時力黨魁、不敢得罪他,仍堅持交付200萬元給徐永明,但要求由他親手交給徐,藉此和徐交個朋友;豈料徐擔心親自收賄會被抓,堅持透過吳世昌居間處理,雙方因時間喬不攏、溝通有誤會,導致錢始終沒交到徐的手上,因此徐、吳只被起訴期約賄賂罪,但刑責同樣7年起跳。
另外,檢調今年7月31日發動搜索時,在徐家保險箱找到310萬元現金,徐供稱是為支應時力黨務而向交通部長林佳龍借款,由林在大倉久和飯店內餐廳親手交付給他。
檢方為查明真相,上月7日到林佳龍辦公室就訊林,並傳喚台數科董事長廖紫岑作證。2人都證稱是廖女借錢給徐,林佳龍只出席一下就離開,雖3人說辭兜不攏啟人疑竇,但檢方表示,無論實際借出款項者是誰,都因沒有其他證據證明款項是賄款或不明財產,因此認為此筆款項並無不法也無查扣的理由。
林佳龍辦公室對此回應,林與徐永明並無金錢往來,案件調查中均配合求證,尊重司法單位說明。
*白手套郭克銘 交賄款中飽700萬
在立委集體貪瀆弊案中,是知管理顧問公司負責人郭克銘被視為白手套,負責替太流董事長李恆隆和殯葬業者行賄立委,不過,檢方偵辦發現,殯葬業者原本要用1800萬元行賄立委趙正宇助理林家騏,郭竟大膽從中A走700萬元放入自己口袋,昨再對他追加起訴業務侵占罪。
郭克銘曾在蘇震清等立委麾下擔任助理、辦公室主任,也曾擔任台聯黨政策會主任,嫻熟國會運作,後來他挾著豐沛人脈創設「是知管理顧問公司」,設址於台北市信義路二段「信義雙璽」豪宅,專門從事國會遊說工作。
3次交錢都「暗槓」 追加起訴業務侵占
檢調查出,郭克銘在是知期間,不僅涉嫌幫太流董事長李恆隆行賄立委,藉以施壓經濟部關說SOGO經營權一案,還替殯葬業者行賄立委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
更令檢調驚訝的是,殯葬業者原先分3次將600萬元、400萬元及800萬元款項交付給郭克銘,剩下共1800萬元應該全部都要用來行賄林家騏,但郭竟動了更大的貪念,每次與林家騏相約在捷運東門站等鬧區交付賄款時,都「暗槓」2、300萬,前後合計A了700萬元。
北檢昨偵結立委集體貪瀆弊案,不僅認定郭克銘涉《貪污治罪條例》對於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賄期約、交付賄賂罪嫌,也因掌握郭私吞賄款事證,另外再依《刑法》業務侵占罪嫌追加起訴郭。
*轉污點證人 李恆隆認罪拼減刑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昨偵查終結,引爆這場政壇風暴的始作俑者李恆隆,一度公開辯稱賄款是「借款」,偵查中得知檢調監聽多年已掌握監聽譯文、金流等證據,最後決定認罪全盤托出犯行,獲檢察官同意轉為污點證人,檢察官並幫李向法院建請依《證人保護法》規定給予減刑機會,依法李恆隆未來審理時可望減刑2次,甚至有機會拼得緩刑。
丁復華繳回180萬 成第二名污點證人
這起政壇風暴爆發後,檢方陸續收押行賄的李恆隆與收賄的蘇震清等多名立委,但相較於多數涉案立委一路遭收押到昨天起訴為止,李恆隆卻在遭羈押第38天、本月11日當天,即以曾做過腎臟移植手術且身體狀況不佳等理由聲請交保,獲台北地院裁准以1000萬元交保停押。
據了解,李恆隆在偵訊起初還堅持否認行賄,強調交給蘇震清的錢是借款,但隨著羈押日久,曾動過換腎手術的李恆隆身體愈感身體不適,律師閱卷後又發現檢調已蒐證多年,已掌握監聽譯文、金流等證據,再加上檢察官曉諭認罪可減刑,李恆隆最後決定全盤托出,還加碼把2012年前、檢調未蒐證到的犯行全交代清楚。
起訴書指出,李恆隆在偵查期間已自白犯罪,建請法院依據《證人保護法》給予減刑,由於他涉犯的不違背職務行賄罪,最重僅3年徒刑,李恆隆既認罪又是污點證人,可望減刑2次,最後有機會獲得緩刑。
立委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同樣因偵查期間自白犯罪、向檢察官供出收賄細節,且繳回180萬元犯罪所得,是全案第2名獲援引《證人保護法》列污點證人者,未來丁復華同樣有獲減刑機會。
*蔡煌瑯示警蘇震清 北檢分案查洩密
檢調這回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懷疑發動搜索約談行動前,李恆隆、蘇震清等人疑似提前得知搜索動作且早有防範,轉為污點證人的李恆隆後來又供出,檢調搜索前,蔡煌瑯和時任立法院長蘇嘉全的特助高建智,都曾先後向蘇震清示警,指蘇已遭調查局鎖定監控,台北地檢署為此已另分案追查洩密。
據了解,李恆隆為SOGO案前後行賄蘇震清2580萬元後,屏東地檢署也接獲蘇震清收賄的檢舉案,2016年移轉給台北地檢署偵辦。檢調今年8月發動搜索時,查出蘇震清為營造與李恆隆屬借貸關係,曾表明要歸還1500萬元賄款,懷疑辦案消息可能事先走漏。
李恆隆到案也供出,2016年、2017年間,蔡煌瑯和時任立法院長蘇嘉全的特助高建智曾通知蘇震清,指調查局已追查蘇涉貪案件,甚至已進行監聽。
檢調為此先傳喚蔡煌瑯和高建智查證,蔡聲稱只是聽到「江湖傳聞」;高則否認示警,不過北檢仍分案徹查洩密。
蔡煌瑯昨表示,確實有提醒蘇震清若與李恆隆有「不正常金錢往來」會被調查,但他否認知道調查局在監控一事;高建智昨未接電話,不知其回應。
*檢察官鐵三角 聯手辦倒貪委
立委集體收賄案能順利在2個月羈押期限內結案,台北地檢署忠組主任檢察官張智堯、愛組主任檢察官黃冠運、吉組主任檢察官黃珮瑜領軍的檢察官團隊功不可沒。據了解,這群被同事們形容為黃金鐵三角的辦案組合,近2個月幾乎從早上忙到晚上,雖然辛苦睡得少,但任務達成,成就感也十足。
這起收賄案早在2016年間就分案,當時是交由北檢愛組檢察官黃偉主辦,司法官49期結業的他,辦案果決,富有正義感。他在案件醞釀期間,經常看著滿桌卷宗陷入長考,面對同事關心,卻絕口不提在辦什麼案,許多同事直到上月看到立委被搜索,才知道黃偉原來在忙這個貪瀆案件。
白天開庭晚上開會 2個月羈押期內結案
成功羈押多名立委之後,因為愛組主任檢察官王鑫健調升,北檢將全案交由忠愛吉3組的主任檢察官張智堯、黃冠運和黃珮瑜共同負責。
張智堯辦案細心,對法律構成要件相當嚴謹;黃冠運性格圓融、內外兼顧;黃珮瑜曾偵辦消防署長黃季敏貪瀆案、史上最大詐保案,有充沛的黑金辦案經驗,風格強悍。3名主任檢察官各有所長,也讓辦案團隊發揮綜效。
據了解,3名主任檢察官帶領檢察官為力拼在2個月羈押期限內結案,除白天密集提訊被告開庭,晚上還要與檢察長周章欽開會,沙盤推演法院攻防,如今終於達成任務,連月辛苦也終於有所代價。
隨著案件起訴移審到台北地院,台北地院昨也完成抽籤分案,由審判長黃怡菁、受命法官蔡宗儒、陪席法官商啟泰組成合議庭審理。
黃怡菁畢業於高雄大學法律研究所,司法官訓練所第46期結業,曾在台北地檢署擔任檢察官,5年前轉任法官到台北地院任職至今。
受命法官蔡宗儒畢業於台大法律研究所,去年12月才從律師轉任法官;陪席法官商啟泰則畢業於輔仁大學法律系,司法官訓練所第50期結業,原任桃園地院法官,前年調任台北地院服務。
由於合議庭成員包含檢、審、辯相關實務經驗,是相當難得的組合。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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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震清等立委收賄案起訴 檢促判重刑
立委集體收賄案,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起訴十二人,多位立委及辦公室主任被控收受太流公司前董座李恆隆賄款或期約收賄被依貪汙罪起訴;檢方批被告身居廟堂高位、手執立法權牛耳,卻自甘淪為李恆隆以金錢豢養的家臣,建議法院判處重刑。
蘇震清 收賄二五八○萬元最高
檢方共起訴民進黨籍立委蘇震清、國民黨籍立委廖國棟、陳超明及時代力量前立委徐永明涉收賄、期約賄賂,其中以蘇震清收賄二五八○萬元最高;徐永明雖曾透過白手套與李恆隆期約兩百萬元,但因他事後忌憚李的對手表現未如預期,錢未落袋。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家中被查獲最多現金,但因業者賄款被辦公室主任A走,只被起訴財產來源不明罪及逃漏稅。
調查期間也爆有內鬼通風報信,立法院前院長蘇嘉全特助等人曾向蘇震清示警檢調在追查,檢方共簽分五件洩密案,均為他字案。
李恆隆 轉汙點證人可能拚緩刑
全案昨移審台北地院,抽籤由刑九庭法官蔡宗儒為受命法官,與審判長黃怡菁、陪席法官商啟泰共組合議庭,昨晚開庭決定是否續押,蘇震清、徐永明等人都當庭喊冤。李恆隆與立委助理丁復華在檢方偵查期間都轉汙點證人,李若經兩度減刑可望拚緩刑。
起訴書指出,李恆隆為SOGO經營權,自二○一二年透過前立委蔡煌瑯結識蘇震清,透過蘇震清擔任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委員身分,長期向經濟部施壓;後又透過長期遊走立院助理牽線廖國棟、陳超明、徐永明等立委,行賄多位立委企圖為SOGO經營權翻案。
檢:立委濫權殘害憲政體制根基
檢方痛批,本案影響所及,立委的失職甚至濫權,已侵蝕憲法權力分立基礎,殘害憲政體制根基。蘇等人所為,無異自甘淪為李恆隆以金錢豢養的家臣,處心積慮謀求李「一人」最大利益。不惜為他量身提案修法,更無視「真正溯及既往」法律效力對法安定性造成重大侵害而為憲法所不許,冀圖在公司法中修訂新增「真正溯及既往」條款,以滿足李恆隆的想望。
施壓行政機關 「沒有人是局外人」
起訴書中批立法者若自甘墮落,收賄而變賣國家公權力,又焉有顏面、立場自詡「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檢方批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徐永明四人行為,是將憲法賦予立委的權力濫用為「鞭繩」,自二○一二年至本案爆發的九年間,肆無忌憚假行使立委職權威勢,並引「沒有人是局外人」一語,稱立委施壓行政機關無視法院判決,是立法權藉由干預行政權、進而侵犯司法權,破壞憲政權力分立架構。
檢方批涉案立委猶然沉溺於以財賈權、以權斂財的金權遊戲,為謀私利而與權貴財團朋黨比周、言曲使私,建請判處重刑。
*5大手法現形… 蘇震清施壓經部60次「鞭笞官員」
立法委員蘇震清、廖國棟等人被控收賄,替太流公司前董座李恆隆以質詢、開公聽會及協調會、提案凍結或刪除預算、提案修法,將公務員移送廉政署等手段,頻繁施壓、鞭笞官員企圖讓經濟部變更見解。
根據檢方起訴資料,太流經營權爭議涉及巨大商業利益,立委蘇震清認為可從中獲利,欣然受賄,二○一二年起密集施壓經濟部多達六十次,其中二○一二年四月十日邀經濟部官員談太流公司申請自行召集太百公司股東會案,警告經濟部「不要明目張膽維護遠東集團」;同年十月八日要求經濟部提供SOGO案處理資料,否則要質詢行政院長,事隔八天蘇震清再和經濟部談SOGO案,要求核准李恆隆申請改派太百公司董事登記,「應適度施壓徐旭東與李恆隆和解」。
二○一五年十月底,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在院長辦公室邀集時任經濟部長鄧振中等人洽談SOGO案,在場的蘇震清強勢發言說,SOGO案歷經三任部長協調,經濟部不能選擇性處理,社會要有公平正義等。
廖國棟二○一五年五月廿九日邀集經濟部、廉政署官員會談,質疑經濟部裁量怠惰,恫嚇若沒妥適處理,會把經濟部人員依圖利罪嫌移送廉政署偵辦。
同年六月十一日廖邀集時任行政院政委蔡玉玲、法規會主委劉文仕及經濟部長鄧振中等召開「SOGO案件早餐會議」,向眾多官員施壓。並曾在立院審查預算時,對經濟部揚言要凍結預算、刪除預算等。
蘇震清在二○一六年三月九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時,質疑經濟部作為,連署廖國棟提案公聽會,並說「行政單位肩膀到底夠不夠承擔?實在令人質疑」。
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則答應李恆隆以辦公室名義與東吳大學合辦公聽會,發函經濟部施壓經濟部派員出席,再以立委身分借用立法院紅樓會議室作為公聽會場地。
身為經濟委員會召委的陳超明則曾打電話給時任經濟部長沈榮津,要求經濟部派員出席公聽會,但也擔憂得罪李恆隆對手,陳本人未現身公聽會。
「不懂漢族事務」廖國棟喊冤
立委集體收賄案昨偵結,台北地院昨晚間召開移審庭,立委蘇震清當庭喊冤說與李恆隆的金流是借貸,盼能交保;廖國棟稱自己是原住民立委,「不懂漢族事務」,反咬是助理丁復華自行居中運作,立委陳超明說自己像掃到颱風尾。
蘇震清八十歲蘇母說,兒子沒日沒夜為人民服務,突然發生這樣的事情很痛心、無奈,希望早日給兒子澄清;若能交保回家,會帶他去拜拜,祈求平安。
*捆鈔帶露餡…北檢批趙正宇斂財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其中無黨籍立委趙正宇被助理A走大筆業者賄款,但仍因配合業者開立政治獻金收據,規避佣金被課稅,及大筆現金無法說明來源,被依財產來源不罪及逃漏稅起訴。
檢方引宋史批評「人不率,順不從;身不先,則不信」,指趙正宇身為立法委員應是人民表率,卻破壞法律秩序、腐蝕社會根基,更影響政府公信力,且「量能課稅」是稅法基本原則,趙正宇卻不以身作則,斂聚來源不明的金錢,又無法提出合理說明,若不嚴懲如何導正國之綱紀,使誠實納稅的國民甘服國法?
趙正宇被檢調搜索時,家中被搜出以牛皮紙袋裝的九二○萬元現金;趙正宇供稱,其中還綁有瑞興銀行捆鈔帶的廿萬元是中興電工公司的政治獻金、廿萬是向朋友借款,其餘八八○萬元是他仲介昭陽、麗寶、中悅等多家建設公司土地交易的佣金。
但檢方調查發現,其中中興電工提供的政治獻金,並非提領自瑞興銀行,另有部分佣金時間比對與捆鈔帶封印不符,因此認定為財產來源不明。
檢方還查出,趙正宇在去年七月間仲介昭揚投資公司購買桃園市土地,成交之後,要求昭揚投資公司副總經理以捐獻政治獻金名義,支付了二二一萬餘元仲介佣金,趙正宇並且配合開立政治獻金的收據,逃漏個人綜合所得稅約六十八萬餘元。
趙正宇因辦公室主任林家騏向殯葬業者營造出趙正宇已施壓官員,詐得一千一百萬元而遭到調查,但檢調追查後發現,賄款都進了林家騏口袋,趙只被起訴財產來源不明罪與逃漏稅。
*助理黑手遮天 對內仗勢 對外喬事
朝野立委集體收賄案中,立委前、現任助理也常仗勢收賄、欺壓公務部門;包括擔任過助理者在外組公司「喬」事情,多名立委辦公室主任也收受五十萬至一八○萬不等賄賂,立委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更冒用老闆名義,敲詐殯葬業者獲取一一○○萬元,拿去還賭債、購買昂貴名表。
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除擔任蘇震清、李恆隆間的聯繫窗口,也協助蘇震清密集開協調會、公聽會施壓經濟部做對李恆隆有利處置。余學洋最終和舊識、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白手套郭克銘,成為李恆隆在立院的「智囊」。
丁復華收了李恆隆一八○萬,除安排廖國棟與李恆隆會面,二○一五年四月還建議廖國棟聯繫王金平,並直接找時任行政院長毛治國詢問太流爭議案。
廖國棟二○一六年提案凍結、刪除經濟部預算三億餘元後,丁復華立即向李恆隆邀功,並稱「先前賄賂都全數轉交廖國棟,我分文未取」,暗示李恆隆也給他點「甜頭」。
陳超明辦公室主任梁文一得知陳超明拒絕為李恆隆辦公聽會,仍私下和郭克銘見面,並在徐永明借場地和東吳大學辦公聽會時,在通知函蓋辦公室章,轉給經濟部,並請陳超明施壓經濟部長。
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曾獲殯葬業者免費整修自家墓園,食髓知味,他還打著老闆名號,向寶塚公司負責人陳明瀚等人佯稱,在趙正宇施壓下陽管處、營建署態度軟化,藉此詐得一一○○萬元;檢方調查,林把上千萬元今年六月購買價值兩百萬元法蘭克穆勒女表、一二○萬元百達翡麗男表,九百萬元拿去償還賭債等,被依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嫌起訴。
*蘇震清打蘇嘉全名號索賄兩千萬 檢從未訊問蘇嘉全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查出立委蘇震清兩度以叔叔(蘇嘉全)可能位居要職為由,向太流前董座李恆隆索賄兩千萬元,在蘇嘉全擔任立法院長期間,還從蘇嘉全特助得知調查局追查索賄案,但檢調自始至終未訊問蘇嘉全,只就洩密部分分「他字案」追查。
儘管蘇震清打著蘇嘉全名號拉高索賄價碼,但檢方並未訊問蘇嘉全,認定並無證據顯示蘇嘉全知情、收錢。檢調追查,蘇震清為李恆隆「發聲」多年,但在二○一五年八月底,蘇震清認為隔年初總統、立委選舉將換黨執政,以叔叔蘇嘉全可能位居要職,主動向李索賄兩千萬元,並承諾政黨輪替後將大力協助取得SOGO經營權。
二○一五年九月四日,蘇震清與李恆隆在水戶餐廳見面時,蘇震清向李提及選舉將至,「親戚有個好機會,需要一大筆資金運用」;起訴書指出,李雖知蘇震清餐敘目的為索賄,且金額過高超乎預期,當場表示要考慮;事後蘇震清以手機簡訊通知李匯款帳戶。
李恆隆雖不滿蘇震清以簡訊強行索賄,但考量蘇嘉全選後若居高位,將有助經營權之爭,先於二○一五年九月廿二日交付一千萬,同年十一月,蘇又約李在水戶餐廳見面,再度表示政黨輪替後,民進黨立委席次過半,即可協助繼續施壓經濟部,要求李補足另一千萬,李遂於當年十二月十八日再交付一千萬元。
調查局查索賄案涉洩密 蘇嘉全特助、蔡煌瑯示警
此外,政黨輪替後,二○一六年底,蘇震清從前立委蔡煌瑯、蘇嘉全特助高建智等人處得知調查局疑似在追查索賄案,蘇除提醒李要以「借款」說明兩人間的金錢關係,也開支票返還,但將支票兌現日期開到一年後;後見檢調沒動作,便無還款行動。
蔡煌瑯證稱,有致電蘇震清引薦李恆隆前往陳情,印象中李恆隆陳情表示法院判決對其有利,但經濟部卻不按照判決執行。二○一六、二○一七年間,蔡多次告知蘇震清,外傳其收取李恆隆大筆金錢,將來司法機關恐會追查,蘇震清聽聞甚為震驚。
高建智說,二○一六、二○一七年間耳聞太流公司案很複雜,李恆隆、陳唐山過從甚密,只詢問陳唐山為何涉入太流公司案。二○一七年七、八月,蘇震清又得知遭調查局偵辦,決意要把剩下一千五百萬元交還。李期望持續幫忙,致電蘇辦公室主任余學洋安撫說:「我們的情份有夠嘛,如果有夠,我不會背叛你,你也不會背叛我」。
*徐永明稱向林佳龍借310萬 廖紫岑出錢 檢認定借款無不法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意外在徐永明住處保險箱搜出三一○萬元現金,徐供稱向「學長」林佳龍借款,林則稱引介台數科董事長廖紫岑借款給徐,廖女說法與林相同,即使「債權人」說法不同也無借據,但檢方仍採信「借貸」說,與犯罪無關。至於三一○萬元為何一直放在徐家保險箱,檢方也未進一步追問。
檢調長期監聽、跟拍,雖知道徐永明以黨經費拮据為由四處籌款,但搜索當天意外在徐的住家查獲三一○萬元現金,研判該筆款項應與偵辦中「SOGO條款」弊案無關,未以「不法所得」查扣。
檢調偵訊時針對資金來源訊問,徐永明供稱是向「學長」林佳龍「借款」,目的是支應時力黨團選舉、黨工薪水等開銷,並稱是在台北市中山區的一家五星級飯店中,與林佳龍、廖紫岑餐敘時,林佳龍交給他的現金。
檢察官後來親自去交通部部長辦公室向林佳龍查證,林佳龍證稱,選舉期間徐向他表達資金需求,但考量分屬不同政黨、須守分際,婉拒出借;後來引介廖紫岑「借錢」給徐永明,三人曾相約在北市大倉久和飯店見面,強調錢是廖女借給徐。
廖紫岑也向檢方證稱,是她借款給徐永明,當天林佳龍僅短暫在場,交錢時林不在場。
徐永明在第一時間自承向林借款,但事發後檢方追問,林、廖女則都辯稱是廖女的錢,並否認有任何對價。
檢調追查,時代力量二○一八年選舉後即發生財務危機,徐出面向各方金主周轉,成功獲得款項後將借來的現金存入「日常支用帳戶」以支付黨工薪水;這些金流沒向監察院申報,但有註明為「短期借貸」並陳報內政部。
*坐5分鐘200萬…徐永明喊價讓金主暴怒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時代力量前主席徐永明被查出一度與太流前董座李恆隆合意以兩百萬代價在立院舉辦公聽會方式,施壓經濟部為李奪回SOGO經營權,後來徐又擔心得罪李的對手徐旭東,只現身發言五分鐘,李不甘心而重新喊價,徐還沒收到錢全案就爆發。
檢方指出,徐永明位居高位立委,卻自甘墮落,為謀私利和權貴財團朋黨比周,危害公平正義和廉潔,重大威脅權力分立的憲政體制,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李恆隆去年十二月二日上午和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白手套郭克銘,到徐永明國會辦公室見面;李恆隆向徐永明表示「你們正在競選,有什麼需要我願意幫忙」,徐永明隨即回應「會啦會啦」;雙方約定好徐永明借用立法院紅樓會議室,與東吳大學合辦公聽會,也約定好由吳世昌當收賄窗口,再以政治獻金名義,匯入時代力量政治獻金專戶。
徐永明除以辦公室名義借用立法院紅樓開公聽會,並具名發文要求經濟部派官員出席;去年十二月十七日公聽會前夕,李恆隆等人要求徐永明至少在場一小時;但徐永明當天仍擔心得罪徐旭東,產生過度政治效應,不利時代力量選情,因此沒有針對太流增資登記爭議指責經濟部,僅出席五分鐘就離場。
公聽會後,李恆隆不滿徐永明「坐五分鐘就要兩百萬」,一度與白手套郭克銘砍價要降為一百萬,但仍遲遲未付,期間中間人多次詢問李何時付錢,並提及「老師們都在詢問」,催促李恆隆方面付款;但李拖到今年一月初,還透過另名立委辦公室主任聯繫,因遲未交錢而讓徐永明只被起訴期約賄賂罪而非收賄罪。
*查無貪汙對價 陳唐山不起訴
民進黨前立委陳唐山捲入SOGO經營權案,以五十萬元交保;陳唐山稱「幫SOGO案講話沒有想到收錢的事」,李恆隆承認給錢,稱「陳唐山是我偶像」。檢方查出陳唐山曾透過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在王的官邸召開協調會,但查無二人貪汙對價,將陳處分不起訴。
陳唐山坦承為SOGO案質詢、主持及出席協調會,辯稱與李認識很久,沒想過李要給錢,李給他五十萬元支票,是李知道他太太生病,廿七萬元則是募款,至於二○一六年李恆隆三次給他共四十五萬元,是他擔任凱達格蘭基金會董事長時辦餐會,李幫忙認桌款項。
李恆隆稱,陳唐山在美國時,他就非常崇拜陳,陳當年是世台會主席,對台很大貢獻,陳當台南縣長時也常去找他,「陳唐山一直是我的偶像」,很多事不需陳開口就會資助,「這也是我在美國的習慣」;李說,陳唐山對他的服務源源不斷,所以陳有困難就幫忙。
檢方調查,李恆隆二○○二年即每月贊助陳唐山國會助理、服務處十三萬元,共一五六萬元,二○○三年加碼到每月廿萬元,總計二四○萬元,陳唐山均有向監察院申報。
陳唐山卸任立委後,李恆隆二○一六年十一月時認購陳唐山所寫回憶錄九萬元,另於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十二月十一日支付陳唐山台南市房屋裝潢費。
檢察官認為,李恆隆對陳唐山贊助,沒有因為陳是否擔任立委而有所差別,加上陳妻二○一三年確實罹癌住院治療、二○一六年三月十二日病逝,李給陳唐山的金錢難排除是因私誼而餽贈,進而難認定有貪汙對價關係。
獲不起訴處分後,陳唐山表示,感謝檢察官明察秋毫證實他清白,「胸中塊壘終於可以放下來了」。
他說,認識李恆隆已經近卅年,彼此是舊識,並非選民服務的請託關係,無奈兩人情誼卻被捲入司法風波,令人不勝欷歔。
*同意延押否 各黨低調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嫌集體收賄案,起訴四名在押的現任立委。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昨天表示,如果法院決定延押,必須詢問立法院是否許可,立法院長游錫堃將立即召集朝野協商討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規定,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
林志嘉表示,還沒收到公文,需等待法院決定,才會有下一步的因應動作;若法院決定延押,會立刻召開朝野協商。媒體另詢問,一旦涉案立委有罪定讞,會不會追討薪資?林志嘉表示,「不會追討」。
由於此案涉及民進黨、國民黨、時代力量的現任或前任立委,是否同意延押,各黨態度低調。
民進黨團幹事長鄭運鵬表示,法院裁定繼續羈押,才會有需經立法院同意的劇情,現在未發展到該階段,黨團尚無討論;國民黨團總召林為洲說,尊重立院各政黨討論。
時力黨團總召邱顯智表示,尊重法官對羈押權是否行使的判斷,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台灣民眾黨黨團總召賴香伶說,若收到來自立法院長辦公室的通知再討論。
立法院明舉行委員會召委選舉,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四名涉賄立委仍在押,加上傅崐萁入監、高金素梅因病告假一個月,本會期將有三個委員會召委席次出現變數,面臨萊豬議題攻防,小黨支持意向成為召委選舉關鍵。
*業務報告、開協調會…「基層公務員尊嚴 就這樣耗掉了」
朝野前、現任立委因收受太流董座李恆隆賄款,長期以要求經濟部業務報告、開協調會等方式施壓,經濟部商業司長李鎂今年七月底得知真相後為同仁長年受的委屈不捨,更感嘆:「基層公務員的尊嚴就這樣耗掉了。」
「千丈之堤,以螻蟻之穴潰;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煙焚。」「吾輩寧不慎乎?」檢方在起訴書最後以長期遭施壓仍堅持不屈的李鎂於偵訊時嘆詞為結。建請法院正視本案判決的意義與價值。
李鎂證稱,七月卅一日接受調查時看到一些通聯紀錄,一些金流往來,「我其實很心痛,回想我跟我的同仁將近十年來這樣不計其數、無窮無盡的被要求同樣的事情,背後隱藏的是這些涉及貪瀆的事實,我為我及我的同仁這多年來所受的委屈感到很不捨。」
「多年來,我們同樣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一直寫、一直說,我們領國家的薪水,真的要做這樣的事情嗎?經濟部商業司的業務非常繁重,我們卻投入這麼多的心思在這個案件上,我真的感觸很多。」
李鎂說,同仁因為這樣的案子承受的壓力,有失眠、有頭痛、有恐懼,甚至會不願意留在這個工作上,「過去的認知是認為我們尊重立法委員,但事實如果有不法的行為在裡面,我們投入了這麼多行政資源、人力、心思在這上面,我覺得很沉痛。」
她表示,「在立法院我們因為尊重國會議員,連帶的國會助理、顧問、特助、主任我們也都不敢怠慢,有理的沒理的我們都尊重,為了避免給長官帶來麻煩,基層公務員的尊嚴就這樣漸漸耗掉了。」
王美花:交給法院
經濟部商業司長李鎂在立委涉賄案證詞指出,對於商業司同仁近十年來遭立委施壓,感到不捨。經濟部長王美花對此回應「交給法院公平審判」。
李鎂昨天未接電話。
但是,知情人士指出,李鎂的證詞屬實,「李鎂在商業司待了很久,應該深有感觸」,過去十年,商業司經歷了四任司長,從葉雲龍到李鎂,商業司官員們皆不斷被要求針對SOGO案做出說明,基於對國會議員的尊重,商業司官員重複地準備資料、解釋,「商業司一直以來都堅持相同的立場,沒有改變」。
*立委索賄案重傷立院 朝野籲游錫堃出面
涉及收賄案的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及廖國棟、無黨籍立委趙正宇與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昨天遭起訴。民進黨、國民黨及時代力量口徑一致,都僅簡短回應,強調「尊重司法」。
對於立委集體收賄,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奕華認為屬立院結構性問題,呼籲立法院長游錫堃應出面管理。她表示,提升立法專業與人民信任,是立法院長應思考的問題,如今已嚴重傷害立法院,游錫堃責無旁貸。
時力黨團總召邱顯智表示,黨內檢討後也發現制度化的內規密度不足,應建立預警機制,涉及金流、利益部分務必透明化,讓外界能一起檢視,這也是當初制定陽光法案的初衷之一。
時力表示,除了靜待司法審判結果,同時將以最嚴肅且謹慎的態度,加速推動制度性改革。
台灣民眾黨立委賴香伶說,反貪、防腐首重組織文化,這也是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向來強調的,若能從上至下建立廉明、透明的組織文化,團隊成員誤入歧途的機會自然就降低。民眾黨團也呼籲朝野能盡快修法,期待能重建國人對於政治的信任。
民進黨廉政會已對蘇震清作出停權三年決議。廉政會表示,後續將靜待司法審判結果,作為是否繼續做相關評議的依據。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王育敏表示,涉案兩位黨籍立委已被停權處分,國民黨尊重司法。
*新聞眼/一張索賄圖 立法者玩法 對得起選票嗎?
立委集體貪瀆案起訴書中披露的國會索賄圖,包括結合學者開公聽會為特定利益團體或人事發聲、護航,讓外界得以一窺國會內如何以權斂財,立法委員的權力來源是選民以選票託負,在國會行使立法權、審查預算,理應為民喉舌,兼顧全民共同利益,未來法院如何評定立委這些行為,影響深遠。
司法以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法辦蘇震清等人,刑度有期徒刑七年起跳,適用法律比違背職務十年以上刑期來得低,不管檢察官使用哪一條法律辦案,涉貪立委都將不正利益放到個人口袋,就選民的觀感來說,毫無差別。
執法人員以法律論處公務員犯罪,照章辦事,斟酌違法構成要件再認事用法,起訴書中,立委收錢證據,映照他們為個案推波助瀾的動機,獅子大開口索賄的內容,恐更讓民眾難以忍受:「難道我投票讓你去收錢?」
犯罪證據顯現立委出手向官員施壓,目的在協助商人獲取商業利益,商人要的是推翻SOGO案的另一章行政判決,立委為此有人收賄千萬者、有人百萬,努力不懈,另有期約收賄還沒拿到錢者,也中箭落馬。
起訴書中更看出,近年不時有財團或利益團體出資,藉由立委在國會召開公聽會推動特定議題的模式;近年來,邀請屬意學者推動有利特定人士或團體的法案開公聽會模式,立委、商界與學界間合作互利情況,此案並非唯一,傳言價碼更高者多得是,腐蝕的都是立法品質跟民眾權益。
立委擁有催生法律的神聖職務,自應具備守法概念,一次四名立委服務財團、作踐自己的職權,假借權柄循私苟且,立法、知法、玩法,應被選民唾棄;更值得關注的是,還有多少沒被發現的類似情況?
*新聞眼/遇到政治就轉彎 傷檢公信力
立委集體收賄案,時力前主席徐永明家中搜出三一○萬元,扯出交通部長林佳龍、台數科董事長廖紫岑,第一時間未查扣,雖然疑點重重,最後採信三人提出的「借貸」說;蘇震清以叔叔蘇嘉全名義獅子大開口,檢方連問蘇嘉全都不用,辦案遇特定政治人物就自我設限,對檢察官的公信力只是傷害。
調查局北機站搜索徐永明住家,保險箱中搜出三一○萬元現金,據了解,率隊支援的檢察官原本想查扣,但回報主辦檢察官,得到的答案卻是不用;連徐永明在北機站的筆錄提到是向學長林佳龍借款,一開始連檢察長周章欽都不知情。顯示檢方似乎就不打算簽分他案來辦這個區塊,原因恐怕是擔心「槓上開花」,不讓這把火燒到林佳龍。
林佳龍是交通部長,徐永明是前時力黨主席,對比檢方清查蘇震清等其他立委的力道,徐永明這段「案外案」外界感覺似乎輕輕放下,辦案標準被質疑因人而異。
傳統辦案程序,檢方如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林佳龍有可能是潛在性被告,徐永明就是證人,檢察官大可第一時間查扣款項,若款項真為借貸,事後再發還即可,但檢察官身為公益代表人,卻未善盡查證義務。
此外,三百萬究竟是借貸或另有目的,檢方說趕在部長繁忙公務中到交通部就訊林佳龍,因三人說詞都說是借款而認定沒犯罪問題,但也承認徐永明最早的說法與林佳龍、廖紫岑事後說法有些許出入,沒再查必要,輕輕放過的痕跡再明顯不過。
另外,檢方查出蘇震清打著蘇嘉全名號拉高索賄價碼,卻從頭至尾未訊問蘇嘉全,也未追查蘇嘉全在立法院長期間是否曾有任何作為,直接認定蘇嘉全不知情、沒分到錢,同樣留下讓人質疑檢察官遇大官就退縮的想像空間。
檢察官是公益代表人,刑事訴訟法明訂,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者嫌疑者,應開始偵查。徐永明家中的可疑款項,蘇嘉全的可能知情,都理應追查清楚;若檢察官未能依法律賦予的職權,詳盡調查之能事,遇到政治就轉彎,不免讓人質疑淪為政府高官的專業化妝師。
*新聞眼/國會不缺法律 缺自律
立委涉嫌集體收賄案昨天偵結,朝野都喊「尊重司法」,民眾黨及時代力量也分別呼籲盡快修法或推動制度性改革,期待重建國人對於政治的信任。
但要端正國會,除了完善制度,更需要立委們自律,以及公務員的勇氣。
我國立法院長期給民眾的觀感不佳,這次立委再爆集體收賄,無疑再次重創國會形象。有人提出修法等「亡羊補牢之計」,但立法院缺的豈是法律?
提到「陽光法案」,立法院二○○七年就三讀通過「遊說法」,但僅在法律施行的頭幾年有一定數量的登記案,近來登記遊說案件都趨近於零。當原來要讓資訊更透明的陽光法案都形同虛設,如何期待其他防弊機制能夠正常運作?
徒法不足以自行,光靠制度面修補,恐難根本解決問題。對於有心人士,尤其刁鑽如立委,「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似乎早已是可預期的結果。
立委涉嫌集體收賄案爆發後,許多立院資深人士其實並不感到意外,因為哪些人在立院從事哪些勾當,不少人心知肚明;如今出事了,才來高呼要修法,這樣形塑出的國會文化,某種程度也助長了違法行為。
事實上,正如經濟部商業司長李鎂在偵查期間作證時的感嘆:「基層公務員的尊嚴就這樣耗掉了。」立委涉及不正利益,長期以要求經濟部業務報告、開協調會等方式施壓,這樣的「立委現形記」,可能還是現在進行式。在完善制度之前,除了奢求立委的自律,恐怕也只能期待公務員的抗壓與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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