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4日 星期二

新聞自選輯 20260804 致癌油品篇

*台糖惹議 高檢主任:通報是法定義務

中聯毒油事件持續延燒,台中地院新聞稿揭露,台糖公司五月即知悉苯駢芘超標,卻未通報主管機關。對於經濟部聲稱「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昨天表示,通報不是行政機關的恩惠,是法律明定的義務,「法治國最大的危險,不是法律沒有規定,而是有法不依,或以行政解釋架空法律」。

台中市長盧秀燕昨批,中央不斷替台糖護航,內閣整組壞光光,不能因為台糖董事長是「賴友友」就不通報。台北市長蔣萬安怒斥,衛福部居然說台糖是最好的示範、經濟部稱台糖不需要通報,這樣的說法人民無法接受;賴政府整體失能,難道行政院長卓榮泰還要戀棧、賴清德總統不出面道歉嗎?

經濟部長龔明鑫說,台糖並非通報義務人,且這批油屬於半成品,目前還封存在中聯廠區的油桶,未販賣到市面,並非通報標的;台糖只是買家,真正查驗機關是地方政府,若事前多查幾次,不良廠商有所警覺就不會發生此事件。卓揆也說,「部長已經講得很清楚了,台糖該通報的時候就有通報」。

不過,陳宏達指出,看到經濟部的回應,令人納悶,經濟部是否真正理解我國食品安全法制?「台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八條明文規定,「食品業者發現上游供應之食品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或健康之虞時,應自發現時起四十八小時內主動通報本府衛生局」;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也要求,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立即採取停止販售、回收及通報主管機關等措施。由此可知,通報並非行政機關的恩惠,而是法律明定的義務。

「有危害之虞就有預防原則」
他指出,更重要的是,法律規定的是「有危害之虞」,而不是「危害已經證實」,代表立法者採取的是食品安全管理最重要的「預防原則」;食品安全不同於一般行政管理,一旦等到危害完全確認,可能已有消費者受害,屆時再談責任,往往為時已晚。

陳宏達說,真正的法律問題只有一個,台糖是在什麼時間點已知悉足以構成有危害之虞的資訊?如果當時所掌握的資訊已達法律所稱「有危害之虞」,依法即可能產生主動通報義務;如果尚未達到該程度,也應提出具體客觀事實加以說明。

「沒有機關可重新定義法律」
他指出,法治國講究的是法律要件,而不是政策口號,一句「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並不能取代對法定構成要件的法律分析,更不能成為淡化法律責任的理由。食品安全制度設計的目的,本來就是要求業者寧可及早通報,也不要延誤通報;主管機關的責任,則是在接獲通報後迅速查證、適時說明,而不是讓業者自行決定哪些事件值得通報、哪些事件可以不通報。

陳宏達表示,行政機關公開發言時更應謹慎,因為人民期待看到的,不是政策的權宜之詞,是依法行政的態度。法律之前,沒有任何機關可以重新定義法律,只有依法適用法律,才是真正的法治。

*台中市再重罰中聯、福懋油各300萬元

台糖今年五月採購由中聯製造、福懋油供應的油品原料,五月十八日率先發現該原料含有苯駢芘十四點七μg/kg,卻未依法通報所在地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僅通知上游廠商中聯及福懋油,中聯及福懋油也未在第一時間通報台中市政府,市府查驗後,昨晚依食安法再重罰中聯及福懋油公司最高額各三百萬元,並強調絕不包庇廠商任何不法行為。

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表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七條第五項規定,食品業者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立即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所在地主管機關。

經調查,此案福懋參與台糖採購標案,相關油品由中聯受託製造,其脫膠原油於五月十一日在中聯三一一油槽採樣,台糖五月十八日獲知檢出苯駢芘十四點七μg/kg後告知中聯與福懋油,兩公司於得知原料油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後,均未即時向台中市政府通報。

經市府綜合查核及業者訪談陳述後,認定中聯及福懋油均未依規定即時履行通報義務,違規事實明確。再審酌兩家公司均屬具規模的油脂業者,並綜合考量資本額、違規行為、產品影響及危害程度,依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各裁處法定最高額三百萬元。

食安處說,市府將持續追查相關油品流向、下架回收及後續處理情形,督促業者落實自主檢驗、異常處置與通報機制。對於涉及食品安全的異常資訊,市府將依事證依法查處,確保問題產品能在第一時間受到管控,維護消費者食品安全。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昨天表示,過去整整一個多月,政府一個字都沒說,衛福部食藥署肯定知情,行政院長卓榮泰上月到立法院專案報告,對於整件事情依然隻字未提,「他有可能也不知道嗎?我絕對不相信」。

*台糖風波 藍委:中央洗地 愈洗愈髒

外界質疑台糖對中聯油脂苯駢芘超標知情不報,衛福部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昨說,高雄市及台南市衛生局調查後認定,台糖未違反食安法第七條第五項自主通報規定,中央尊重地方調查結果;經濟部也在臉書貼文背書,台糖除了是受害者,也是「用高標準自我檢驗自己的乖寶寶」。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批評,中央「出來洗地,卻愈洗愈髒」,民國一一三年蘇丹紅事件,衛福部新聞稿非常清楚,「食品業者於發現原料或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主管機關」,代表認同「原料」有問題業者就應通報,為何這次台糖驗出油品「原料」苯駢芘超標七倍就不需通報,食藥署標準何在?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陳清龍說,台糖知情不報,「無異於共犯」。

對於未來食品業者是否只要在收貨前先檢驗原料,發現異常後拒收,即可免除通報責任?王德原低調表示,「這是假設性問題,無法回覆」,每一案件都必須依實際事證個案認定,不宜以單一案例推論所有情形。

王德原指出,食安法第七條第五項規定,食品業者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售、辦理回收並通報主管機關。但台糖向中聯購買粗膠原油,屬於投入生產前的原料,尚未進入生產線,也未製成台糖產品,因此地方衛生局認為,不符合該條文所稱「產品」的要件。

他也指出,對中聯而言,粗膠原油已是黃豆製成沙拉油加工流程中的一環,因此中聯接獲下游通知產品可能有食安風險時,依法需主動通報。

為何南僑也遭罰?王德原表示,南僑當時因原料已投入生產線加工製造,在檢驗發現異常後未主動通報,因此遭到裁罰,這不同於台糖原料尚未投入產線,兩案不能直接類比。

食安法究竟管理「食品」或「產品」?王德原表示,食安法第三條確實將食品定義為「產品及原料」,但第七條第五項有關自主通報義務,條文明確是「產品」;地方衛生局認為台糖購買的粗膠原油屬原料,且未進入生產製程,不屬於該條文規範範圍。

經濟部表示,台糖除積極配合主管機關,產品從源頭管理到生產製造,都嚴格把關,優於食安法規定。經濟部長龔明鑫說,整起事件仍應透過系統性調查釐清事實,但台糖拒收的油品屬半成品,且仍封存在中聯廠區,台糖不是所有人,若依法需要通報,也應由中聯向所在的地方政府辦理。

*藍綠鬥法 台糖該通報?台中台南交火

台糖捲入毒油風暴,引爆台中和台南隔空交火。台中市政府表示,台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定食品業者有通報義務,食安法對食品的定義是包含「原料及半成品」,中央對台糖通報的義務認定應從嚴不從寬;台南市衛生局反駁,這是對法律錯誤解讀及不當延伸,依食安法規定,業者無須通報「原料」異常,反倒是台中市政府對中聯退貨後未即時掌握,有執法疏失之責。

台中市副市長鄭照新說,食安法第三條規定很明確,食品的定義是包含原料及半成品,對於台糖所發現的半成品超標,中央在業者通報的義務認定,為保護消費者權益,應該從嚴不該從寬。台中衛生局長曾梓展說,台南市、高雄市食安管理自治條例規範「食品」要通報,台中市食安自治條例則規定「產品」須通報;中央把台糖的油品當成「原料」,法規對原料認定有爭議,但食安法效力大於地方自治條例,理論上應該要通報。

台中市食安處昨會同衛福部食管署前往福懋油脂及福壽實業廠區,全程監督問題油品清點、裝載、清運及後續處理作業,確保問題油品不再流入食品供應鏈,預計銷毀三六四點五公噸問題油,將製成生質柴油。

不過,台南市政府則指出,台南市衛生局非本案工廠端及原料端管理的主管機關,相關調查及處置應由原料、工廠所在地主管機關依法辦理,依食安法規定,業者無須就原料異常情形向台南市政府衛生局通報。

台南衛生局表示,台糖拒收中聯半成品油品屬原料端管理事項,尚未進入食品流通或供作食品使用,並非台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八條規定所稱食品,業者無該條通報義務的適用。衛生局已啟動對台糖總公司權責事項的行政調查,目前掌握資訊,台糖已就檢出異常原料依契約辦理拒收,相關原料未流入市場,未涉及市售產品流通。

高雄市長陳其邁說,中聯並未交貨給台糖,未流入市場端,台灣現有的油品生產或販售涉及跨縣市管理,如何能加重市占率高的製造商自主管理責任與罰則比較重要;他呼籲,「朝野不要再吵了,應坐下來談如何分工」,才能把食安做得更好,台糖總公司在台南、製油工廠在高雄,高市府會把所有查廠資訊及法律釐清等事證移送給台南市衛生局判斷。

*詹長權:國營事業應採更積極作法

外界質疑台糖五月發現中聯粗油品質異常,是否應依法向主管機關通報?台大公衛教授詹長權昨表示,台糖為國營事業,在發現重大食品安全風險時,是否應採取比私人企業更積極作法,主動通知主管機關,讓政府及早追查汙染來源與流向,「這不只是法律問題,更是公共治理與政府誠信等問題。」

詹長權指出,食安法第三條第一項開宗明義定義,食品為「指供人飲食或咀嚼之產品及其原料」,他反問「我國食品安全制度真正要保護的是什麼?」如果答案只是避免台糖自己的產品受到汙染,那麼退貨確實已經達成目的,但如果答案是讓政府及早掌握重大食品安全風險、讓國家社會避免不必要的食安危機,事情就完全不同。

詹長權說,「台糖該不該通報苯駢芘超標油」點出真正問題,社會期待什麼樣的食安治理,只是法條保障或更值得信賴的食安制度?食品安全法制真正保護的不只是食品本身,同時也是人民對食安治理能力的信賴。

台大公衛學院食安與健康研究所教授吳焜裕說,此次事件,中聯油脂最大的問題不是原料本身,而是沒有透過適當製程將苯駢芘降到法規要求,根據國際研究及相關文獻,苯駢芘可藉由活性碳脫色等精煉技術有效去除,但中聯未充分運用相關製程控制,甚至白土添加量不足,才導致最終產品超標。

吳焜裕表示,食安管理不可能完全杜絕環境汙染物存在,而是必須透過原料篩選、製程控制及最終產品檢驗等層層把關,確保上市產品符合國家標準,「真正該守住的,是消費者吃進肚子裡的食用油」,應檢討業者是否有能力透過製程,將汙染物有效降至標準以下。

*韋淳祐三問賴政府 註明AI製作

國民黨新媒體部前主任韋淳祐製作反毒油影片「油不得你」,遭控用深偽技術模仿賴清德總統的聲音,被刑事局登門關切。韋淳祐昨天再推出續集「言不油衷」,不僅萊爾校長再入鏡,影片開頭還大酸「我叫苯駢芘,這一次沒有人會認錯了吧?」片末並標註,「本片聲音及部分畫面採AI製作,請不要玻璃心對號入座」,影片上線不到半天即衝上YouTube粉絲熱推。

韋淳祐說,一支沒政黨、沒口號、只講化學和日期的片子,能在一天內被這麼多人看完、看懂、轉出去,「不是我們做得多好,是他們拖得夠久」;這一個月,政府記者會開很多場,質詢答很多題,「結果說得最誠實的,是那桶油」。

他質疑,問題油「百分之廿下架門檻」怎麼算出來的,一批確認超標四倍的油,處理原則竟是「摻得夠淡就可以端上桌」。至於經濟部轄下台糖公司,出面承認五月十五日就驗出超標,但台糖稱那是原料不是產品,「不是通報義務人」這句話意思是「我知道,但我不用說」,好像國營企業知道了,跟通報主管機關,是兩件不相干的事。

韋淳祐說,一個月過去了,那批油做出去的加工食品,至今沒有全面回收,「油不得你」推出一周後卻被查水表。他要三問賴政府:何時公開七月四日的會議紀錄與專家名單、百分之廿是怎麼算出來的?五月十五日那份十四點七ppb的報告,在政府體系裡走了幾天、誰決定不往上送?直接使用問題油品的學校,孩子到底吃了幾餐、吃了多久?

立院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說,如果利用深偽技術侵害個人法益、衝擊社會秩序,甚至影響公共利益或國家安全,就有相當高的法律風險。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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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友友免通報 盧蔣轟政府失能 中聯、福懋未第一時間回報台糖檢測 中市各罰300萬元

台糖5月驗出中聯的原料油苯駢芘超標7倍卻僅退貨拒收,未向上通報。台中市長盧秀燕3日炮轟不能因台糖董事長吳明昌是「賴友友」就不用通報,直指「行政院內閣可說是整組壞掉,強烈建議中央應立即內閣改組」。台北市長蔣萬安也抨擊,不只衛福部,包括經濟部、國營事業台糖,政府整體失能,難道行政院長卓榮泰還要持續戀棧?賴總統還要繼續神隱,不出面道歉、清楚交代嗎?

中市府昨會同食藥署到福懋油脂及福壽實業廠區,全程監督清點福懋246.296公噸、福壽118.213公噸油品將製成生質柴油。此外,台糖5月發現採購中聯製造、福懋供應的油品原料苯駢芘超標,通知兩家上游廠商換貨,中市府昨晚以中聯及福懋未第一時間通報市府,依《食安法》再重罰兩業者最高額各300萬元。

盧秀燕昨說,台糖總公司在台南,據南市食安自治條例規定「食品業者發現上游供應之食品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或健康之虞時,應自發現時起48小時內主動通報本府衛生局」。台糖本應要通報但沒通報,衛福部、經濟部還不斷護航。

國民黨台南市長參選人謝龍介說,吳明昌是賴總統大選時親自授旗的屏東信賴之友會執行長、國王人馬,質疑賴總統「當年用政治生命擔保吳乃仁,現在又要用全台健康擔保吳明昌嗎?」藍委陳菁徽也說,吳明昌是台糖董事長兼任總經理,經歷包括屏科大食安所所長、南台灣食安中心主任,如今格外諷刺。

南市府則說,中市府錯用南市自治條例,台南非原料端與工廠端的主管機關,業者無通報義務,「中聯被台糖退貨,中市府衛生局未即時掌握,容有執法疏失之責」。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回應,依台南、高雄食安自治條例,台糖總公司應通報台南衛生局,台糖油品分公司應主動對外說明,不是只告知中聯。

蔣萬安抨擊,國營事業台糖5月就發現毒油超標,政府還幫忙辯解,就可知道政府用什麼心態處理毒油事件;衛福部竟說台糖是最好的示範,經濟部稱台糖並非主動檢舉,不需要通報,說法讓人無法接受。

*通報是義務 高檢署檢察官打臉經濟部

台糖5月就驗出中聯粗油苯駢芘超標並退貨,遭質疑匿報,但經濟部卻護台糖「非通報義務人」並大讚「台糖是用高標準自我檢驗的乖寶寶」、批評「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3日發文指出,通報是法律明定義務,經濟部一句「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不能成為淡化法律責任的理由,「真正不能無限上綱的是行政機關對法律的解釋」。

陳宏達說,看到經濟部回應「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不禁納悶經濟部是否真正理解我國食品安全法制?依據《台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第8條規定「食品業者發現上游供應之食品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或健康之虞時,應自發現時起48小時內主動通報本府衛生局。」

他說,中央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亦要求,食品業者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立即採取停止販售、回收及通報主管機關等措施。可見通報並非行政機關的恩惠,而是法律明定的義務,更重要的是,法律規定的是「有危害之虞」,而不是「危害已經證實」。

因此,台糖是在什麼時間點知悉足以構成「有危害之虞」的資訊?若當時掌握的資訊已達法律所稱「有危害之虞」,依法即可能產生主動通報義務;若尚未達到該程度,也應提出具體客觀事實加以說明。

陳宏達強調,經濟部一句「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並不能取代對法定構成要件的法律分析,更不能成為淡化法律責任的理由。

他說,食品安全制度設計的目的,本來就要求業者寧可及早通報,也不要延誤通報;主管機關的責任是在接獲通報後迅速查證、適時說明,而不是讓業者自行決定哪些事件值得通報、哪些事件可以不通報。他認為,行政機關公開發言時,更應謹慎,因人民期待看到的,不是政策上的權宜之詞,而是依法行政的態度。

*卓稱台糖該通報就通報 挨批廢話

台中地院揭露,台糖5月就驗出中聯油脂苯駢芘超標7倍,在野質疑台糖未通報主管機關,要求立即公布決策過程。行政院長卓榮泰3日僅表示「台糖該通報時就有通報」,被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痛批「滿口廢話」,根本沒回答關鍵問題。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批評,台糖5月發現中聯油異常卻未向上通報,違法失職隱匿,更害國人多吃2個月毒油,要求台糖立即公布決策過程;南僑同樣是自主檢驗發現苯駢芘超標,因未依法通報主管機關遭裁罰,台糖更早掌握超標數據竟不通報,究竟是哪位台糖高層決定吃案?

國民黨立院黨團也指出,政院應立即公布當時311油槽存放多少公噸油,油品完整流向、封存、回收及銷毀情形?經濟部、政院何時知情,為何沒在食安會報完整揭露?依法究責延誤通報、隱匿資訊、監督失職人員。

卓揆昨下午出席活動時,僅簡短回應:「已說得很清楚,台糖該通報的時候就有通報。」黃國昌回嗆卓揆「滿口廢話」,請卓揆誠實面對、直接回答台糖何時通報?通報給誰?政府單位做哪些處置?7月14日到立院專案報告時,為什麼對此隻字未提?

經濟部長龔明鑫也說,台糖並非法定通報義務人,也不是該批油品所有權人,若依法需通報,也應由中聯向所在地方政府辦理;負責查驗的是地方政府,「若地方政府事前多去查幾次,不良廠商應會有所警覺,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則說,台糖從中聯進這批油是原料,不能算食品;高雄、台南衛生局分別是台糖煉油廠和總公司的主管機關,調查都認定台糖沒違反自主通報的規定,食藥署尊重其判斷。若台糖當初收下這批貨才發現超標,是否就有通報責任?王德原認為「這個假設是對的」,如同南僑被處分,主要是買來的油品已進入產線做成產品,所以有通報責任。

*補食安制度缺口 陳其邁喊停口水戰 駁高市遭控稽查失靈 指生產販售涉跨縣市 製程應分段管理、提升安全標準

中聯致癌毒油事件持續延燒,台糖公司日前被揭露早在5月就檢出欲向中聯採購的311油槽原料苯駢芘超標逾7倍,由於台糖工廠設在高雄,高雄市政府遭外界質疑稽查失職。高雄市長陳其邁3日強調,當時因檢驗有問題,所以中聯並沒有交貨,他更語重心長說,毒油事件「互相指責沒有用」,現階段朝野應攜手合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標準,「這才是人民的期待」。

陳其邁強調,中聯原料油因檢驗出問題而未交貨,相關原料仍留在中聯油槽,且高市府早在7月9日就已下令,不管是哪一個油槽、不管任何產品,只要跟中聯有關,就全面預防性下架,所以在高雄市,並沒有任何接觸到問題油品的風險。

他說,從這次事件可以反映出,其實以台灣現有油品的生產或販售,涉及非常多跨縣市問題;例如中聯公司在台中,台糖製油工廠在高雄,但是台糖總公司設在台南,顯示油品生產與販售涉及跨縣市的管理問題,相關查廠、查驗屬地方政府責任,但公司治理與通報則是企業應盡的義務,這次問題在在反映出台灣食安體系存在制度性缺口,需跨縣市合作與制度整合。

陳其邁認為,朝野不要再吵了,大家要趕快坐下來,針對這次碰到哪些問題?該怎麼合作、怎樣分工?把食安工作做得更好,這樣才對。而不是互相指責,這不僅無法解決問題,也非台灣社會所樂見。

陳其邁說,近年食安事件頻傳,社會討論焦點往往停留在責任歸屬,而非《食安法》等制度漏洞如何修補,「很令人失望」,要讓此議題不陷入政治口水,政府就應提出具體解方與修法方向,「如何吃得安全」才是民眾最關心的。

他建議,中央與地方應坐下來討論,如何落實食品查驗與食安工作,尤其是對市占率高的油品製造商應加重自主管理責任與罰則,並強化監督管理流程,除現行的GMP(優良製造規範)與食安管制系統HACCP規範外,企業製程應訂定嚴格標準,進行分段管理,確保每一環節都符合安全,從源頭到製程全面防堵問題、補強制度缺失,才能讓食品安全不再成為社會隱憂,希望能把整個修法工作、制度性缺失,以及怎麼樣落實食安工作做好。

*反毒油《言不油衷》 嗆不會認錯吧 查水表後再推續集

諷刺執政黨的《萊爾校長》系列影片創作人韋淳祐日前發布反毒油影片《油不得你》,綠營質疑旁白聲音像賴總統,韋隨即遭警方登門「查水表」。他3日結合台糖公司5月檢出中聯原料油苯駢芘超標的最新時事,以相同旁白發布續集《言不油衷》,影片開頭嗆明:「我叫苯駢芘,這一次沒有人會認錯了吧!」短時間就吸引大量觀看與即時轉發。

韋淳祐說,全片旁白只有一個角色「那桶油」,這一集多了一個人:「她」,「她」可以是家裡每天最早起的母親、替全班孩子盛飯的家長、餐飲業任何站在鍋子前的勞工。「她」沒做錯任何事,只是每天倒油、開火,台灣每年新增肺腺癌女性,逾9成沒抽過菸,吸的是油煙,而油煙正是苯駢芘最好發揮的戰場。

韋淳祐質疑,經濟部轄下的台糖承認5月15日就驗出超標7倍,但台糖卻堅持說是原料、不是產品,主張台糖並非《食安法》規定的通報義務人;但作為國營企業,中聯6月底通報2次超標,「2次檢驗、2次超標、2次沒說」,若連發現油品有問題的日期都可以校正回歸,那我們吃下去的時間是否也要校正回歸?

韋淳祐說,致癌油爆發1個多月了,那批油做的加工食品還沒全面回收,反倒《油不得你》推出1周,他就被查水表。他問賴政府,食藥署7月4日的會議紀錄與專家名單,何時公開?只含20%致癌油的產品不必下架到底怎麼算的?台糖5月15日14.7ppb的報告,在政府體系裡走幾天?到誰手上?誰決定不往上送?直接使用問題油品的學校,孩子到底吃了幾餐、吃了多久?

影片註明「本片聲音及部分畫面採AI製作,請勿玻璃心。」韋淳祐說,片名《油不得你》是他取的,完成後才發現其實這四個字無須多作解釋,因一個多月來政府每場記者會、每次被質詢,都像替這四個字作註解。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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